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2024-07-06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精选11篇)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一

实现农村发展第二次飞跃的有效途径

——关于XX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需要有“两次飞跃”的重要思想。“第一次飞跃”即改革开放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现了农业的快速发展。但是30年后的现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家庭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显现,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很难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适应,也越来越不适应农业发展的市场化、机械化和现代化需要,迫切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适时调整完善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实现农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那么如何实现农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就成为了当前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很多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XX市XX县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立足本地产业优势,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实行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新型合作化道路和实现农村发展 “第二次飞跃” 的有效途径。

一、XX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动因

近年来,XX县立足山区特点,以商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1 特色农业和园区农业为发展方向,不断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业农村经济得到不断发展。与此同时,一些与现代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一是单户经营、产业分散。经过多年持续发展,这县以果品、柴鸡、水产、食用菌等为主的几大优势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但面对全县XX万农户、XX万农民,如何实现产业质的提高,却始终缺乏一个符合市场机制的有效载体,农民生产随意性大,产业优势很难体现的问题突出。如这县XX、XX等四大板栗优种已推广多年,但分散交叉种植在XX个乡镇,未实现分品种植、分类采收,产品差异大、产业增收困难。二是生产粗放、技术落后。这县板栗在北部XX乡XX村最高亩产达400公斤,但全县63万亩板栗平均亩产却只有40公斤,产量的巨大差异在于生产管理技术的参差不齐。由于近年来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网破线断人散,一些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缺乏有效组织,很难迅速推广普及和做到全覆盖,大多数农户处于粗放经营阶段。三是产销脱节、产品难卖。大多数农民思路、眼界有限,往往只重生产、不看市场。少数能人由于受自身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制约,往往浅尝辄止、难成气候。近年来,全国大多数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扬,但这县板栗销售价格却不升反降,从1997年的20元/公斤降到2007年的6元/公斤;淡水鱼价格20年来止步不前,始终徘徊在10元/公斤左右。而板栗产量十年间由1.5万吨增加到2.5万吨,淡水鱼产量二十年间由1万吨增加到3万吨。增产不增收,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四是加工滞 2 后、效益低下。一家一户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既无品牌,又无标准,多数以原品方式出售,往往被视同“三无”产品,根本打不进大商场、大超市,直接进入终端市场困难。即使有简单的加工,由于产品附加值低、知名度低,也难以卖上好价钱。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中间生产要素的缺失。XX农业要实现质的飞跃,就必须选择一种媒介,把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把产前、产中、产后整个生产过程连接起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联合生产与销售,共同增强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带着这一深刻认识,结合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XX县在2007年底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到南方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决定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为突破口,打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中间平台,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思路一明天地宽,通过一年半的实践,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2家,入社社员达到5000多户,覆盖了板栗、核桃、水产、柴鸡、食用菌、花卉等各大主导产业,合作社年实现农产品销售额5亿多元,产品打入了1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内100多个大中城市,入社社员人均增收达500元以上。

二、XX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XX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明确提出了把专业合作社建成“农民组织化的纽带、生产标准化的载体、销售集群化的龙头、农业产业化的桥梁”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适应本地经济 3 发展的现代农业实现形式,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加强引导支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兴”起来。一是优化合作经济产业基础。该县以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和农业资源为基础,分乡镇、分产业划定了六个万亩果品示范园区,1000万只柴鸡养殖示范园区,20万头猪生产示范园区、4000亩食用菌发展示范园区,万亩花卉生产园区,84座水库淡水养殖示范场等多个农业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农副产品基地和块状群体,奠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产业基础。二是科学划分专业合作社布局。在产业分区域发展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各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各社之间村、户互不交叉,入社社员必须达到200户以上,一个乡镇最多不超过3家的原则进行专业合作社建设,合理配臵产业资源,避免内部恶性竞争,保护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三是提供强力政策支持。2008年,该县出台政策,对新建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对实现产品创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广告宣传,补助宣传费的10%。2009年,县委、县政府又制定了“十佳专业合作社”评选及奖励办法,并对产品实现直销、连锁经营的予以每店5000—10000元奖励。该县力争到2012年,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0家,覆盖农户15000户。

(二)发展规模经营,使农村土地“转”起来。该县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有效形式,推进农村土 4 地向专业合作社流转,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一是“土地转租入股-连片开发-集中经营”的社会能人领办模式。如该县XX花卉专业合作社理事长XXX,领办合作社后,每年以每亩土地800元的价格付给社员作租金,土地由合作社统一发展设施花卉种植,吸收社员在合作社打工,同时社员以土地入股,年底合作社按股分红返利,2008年社员平均在一亩土地上获得综合收益9000多元。目前,该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达300亩。二是“土地加盟-基地生产-合同购销”的农民合作兴办模式。如该县XX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由有共同种植意向的农户联合办社,入社农户土地作为合作社生产基地,社员分户按照绿色、有机、无公害的要求进行小杂粮种植,合作社统一收购产品和对外销售,社员每亩土地纯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该社2009年发展小杂粮种植10000亩,带动全县小杂粮种植超过30000亩。三是“龙头带动-精准生产-一体管理”的龙头企业创办模式。如XXX公司为扩大优质栗源,创办了XX板栗专业合作社,对入社农户的板栗统一生产质量标准、统一供应优良苗种、统一技术管理和农资供应、统一加工销售,同时对社员10年以上栗树产品实行高价采购,促进了当地板栗质量的提高和栗农收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信誉也得到大幅提高。

(三)强化产业延伸,使农民群众“富”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该县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培育特色优势,开展产品精深加工,集中力量闯市场,迅速使资源优势变成商品优势,以 5 商品优势促进产业发展。一是在“特”字上下功夫。2007年XX县板栗销售价由每公斤10元以上降至6元,几千吨板栗滞销。板栗合作社组建后,通过集中宣传该县板栗特色,直接进入市场,2008年全县3万吨板栗购销一空,并且每公斤卖到了10元以上。其中,XXX板栗专业合作社开发的“XXX”系列产品,对100年以上古树生产的板栗进行专门认证,分级管理、分级销售,极大地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每公斤最高卖到了200元以上,产品供不应求。二是在“加”字上拓市场。该县成立的XX家板栗专业合作社,开发出了速冻板栗仁、小包装即食板栗、干炒板栗等系列深加工产品,产品覆盖全国100多个大中城市,并远销日本、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同时,用修剪下来的栗树枝作为原料,推广栗蘑栽培,进一步提高了栗农收入。三是在“名”字上找出路。该县合作社高度注重品牌效应,靠品牌提高知名度,靠品牌抢占市场,靠品牌扩大销量。XXX板栗专业合作社注册的“XXXX”商标,2008年被国家工商局评为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成为全国板栗行业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该合作社研制出的“XXX”干炒板栗专利产品,在全国100多个城市设立了“XX板栗专卖店”。XX花卉合作社种植剑兰种球2000多万粒,成为全国最大的剑兰种球生产基地。四是在“优”字上挖潜力。该县各专业合作社按照标准化模式组织生产,加大科技投入,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XX板栗专业合作社,依靠多年实践,总结出一套栗树“四回缩”修剪技术,在社员中进行了推广,2008年仅此一项就使 6 200户社员增加板栗产量5万公斤。2008年,各专业合作社组织培训活动40多次,多项优新技术得到推广普及。

(四)做好规范管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壮”起来。为确保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该县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从领办人审批入手,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以涉农企业、种养大户、科技大户、经纪人为首选的原则;二是必须具备组织能力、营销能力、抗风险能力的原则;三是申请人、社员、当地政府都有积极性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拟定领办人员把好三关:一是经济实力考核关,二是发展目标论证关,三是社员意愿调查关。在三关考核中,坚持当面座谈、个别走访、实地考察三道程序,逐一认真调查筛选,做到合格一个、审批一个、注册一个,确保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都是有实力、有能力的农民致富带头人。同时,这县还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各个合作社必须建立章程、制度,明晰房屋、土地等产权,并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合作社要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会、社员大会;要建立社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决策、经营情况、盈余分配等,以公开栏或社员大会等形式,告之全体社员;严格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对不设臵会计账薄、不进行会计核算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XX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示

启示之一,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载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 7 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XX县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整合农村资源,把农村的种植大户扶持起来,扩大对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带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同时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推进了农产品加工业、旅游观光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有效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很好组织基础,既确保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了政策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到目前,该县已有5家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土地流转,吸引农户500多户,流转土地11000多亩。

启示之二,专业合作社是吸引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的重要主体。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投资回报期长、效益低下,很难吸引包括资本、技术、人才等重要生产要素投向农业。中央提出,我国已进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阶段,但是怎样支持农村、反哺农业,国家实施惠农政策,这只是政府的一种引导,远远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一个主体,建立一种以利益为纽带的机制,吸引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这样重要的主体,通过它们把资本、技术、人才等重要生产要素集中起来,起到“洼地效应”。如XX县XX镇私营业主XXX从事采矿业,2008年投资800万元,创办XX花卉专业合作社,同时在上海注册了XX花卉 8 有限公司,依托其资本和市场优势,吸纳周边农户土地发展高档花卉种植,产品打入上海、北京、天津等地,当年就获利300多万元。

启示之三,专业合作社适应了当前农民发展生产的迫切需要。专业合作社是以增收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合作为手段,是在一定范围内由农民联结成的共担风险、共赢利益、共同发展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它较好的解决了一些因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单家独户难以办得到、办得好的事情。XX县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将市场和农户连接起来,广大农民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服务,在产业链上实行专业化分工和工厂化生产,产业链更加牢固,比较效益得到提升,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具有实力的能人领办专业合作社,集小资本为大资本,实行集约经营,突破了土地、资金等瓶颈制约,实现了更大更强发展。因此,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已成为现阶段农村商品生产的一种必然。

启示之四,专业合作社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通过XX县经验看,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领引作用。一是引导结构调整。专业合作社通过自主开展技术服务,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及时收集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该县XX柴鸡合作社带领和指导农民进行柴鸡养殖,使小鸡蛋成为了大产业。通过合作组织带动,XX县已形成一批颇具特色的产业群和产业带。二是延伸产业链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加工型专业合作 9 社,与农户和生产基地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实行精准生产、合同收购、加工销售,形成了一批拉动县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势产业。三是开拓农产品市场。种养大户、产销能人和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资金和营销网络等优势,组建新型产业生产合作组织,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该县XX、XX渔业合作社成立后,与东北三省、内蒙古、青海、天津等地销售市场建立了联系,并购买专用鲜活运输车进行直销,该县淡水鱼类平均每公斤提高了3元,仅此一项全县养鱼户年增收9000万元。

启示之五,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支持。由于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因此一个新兴产业兴起后,需要各级政府因势利导、规范管理,促进产业的良性渐进。XX县根据全县产业分类、发展现状和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使专业合作社在建社初期就做到了科学、合理、有序发展。同时,在资金鼓励、贷款贴息、土地流转、项目申请和审批等方面优先向合作社倾斜,增强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动力。XX县在合作社建设中既积极扶持,又严格把关的作法,为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一条新途径。结合我市实际,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1、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要在 10 促进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加快提高优势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基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各地应围绕本地主导产业或拳头产品,组建一批专业合作社,使合作社覆盖的优势农产品份额有较大提高。可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等的政策措施,明确包括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用地政策支持等多项扶持政策,协调各涉农部门的力量,形成推进合作社发展的合力。同时,要注意发掘和总结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培植和树立起一批章程规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好的典型,带动和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2、推进土地有序流转,为专业合作社提供集约经营载体。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是关键。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将有集中种养意愿农户的土地组织在一起,建立生产基地,改变了“耕地不多户户种,丰产不丰收”粗放经营状况,有利于发挥土地的集约经营效益。因此,应进一步加快土地承包权流转交易体系的建立,探索土地“预流转”机制,由村组为载体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由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统一经营能力的专业合作社后,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由专业合作社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搭建起土地流转与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平台,密切承包农户与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的利益连接关系,减少后期土地流转纠纷发生,探索社 11 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

3、明确土地物权,突破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素瓶颈制约。在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中,村组集体组织随意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或农户随意退社现象时有发生,专业合作的基础脆弱。加快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化、资本化,使农民能够将土地作为稳定的资本,在专业合作社中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合伙经营,对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在这方面,XX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农户凭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向县级政府申请办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以依法使用、经营、流转土地,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加入合作社经营或抵押担保。合作社受让后,可以全体成员的土地使用产权证为基础,向县级政府申办总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凭总的使用产权证,可以向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等,从而解决了原承包方随意退社要回土地和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市可学习借鉴枣庄市经验,由县(市)区政府统一向农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明确农民对自己承包土地的物权,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经营。

4、加强规范引导,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其影响力、号召力日益增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规范引导,完善运行机制,促其健康发展,为服从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动力,培植载体。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12 在发展方向上,要从当地产业实际出发和市场导向,科学制订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实现有序发展;对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实行企业化运作。在兴办主体上,鼓励农民合作兴办、社会能人牵头领办、依托龙头企业创办,同时要发挥供销社领办的作用。在发展模式上,鼓励多样发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二是完善机制,规范运作。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对专业合作社开办农业保险,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要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合作社运行监督,保障合作社正常经营;要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既要充分调动合作社管理者提高经营效益的积极性,又要保证入社农民的收益。三是强化服务,扶持推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加大信息、技术、销售和资金服务力度,帮助专业合作社申报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巩固与提高,营造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二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1.合作社领域不断拓展。合作社生产经营范围由传统的种植、养殖业逐渐向技术服务型、生产加工型、信息服务型方向发展。2013年底,腾冲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7个,其中加工型合作社38个、流通业7个、农机服务5个、公共管理服务合作社19个,这几类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20%,所占比例较上年提高15%。2013年创新发展消费合作社两个、农机服务合作社5个、劳动力资源信息服务合作社1个、农家乐专业合作社1个、其他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12个,合作社发展呈现出多元化多领域发展势头。

2.合作社功能逐步增强。无论是种植类、养殖类还是生产加工类合作社基本都能开展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采取“公司 + 合作社 + 基地 + 农户”模式发展的生产加工型合作社能够普遍开展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加工生产、统一销售等服务。

3.运行机制逐渐完善。目前,在腾冲县依法注册成立的合作社基本都建立了章程、制度,成立了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

4.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助农增收示范作用逐步凸显,农户和合作社、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的合作社联系更加紧密, 产供销一体化和现代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日益成熟

二、腾冲县支持与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基本 做法

1.开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绿色服务通道”。对申办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开设专门窗口,优先受理。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登记窗口专门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实行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登记、发照一站式服务,有效地提高了窗口登记效能。同时,对各类农业龙头重点项目,实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和专人服务。

2.放宽了对农民专业合社注册资金的限制,允许“零资金”注册出现。成员出资不须货币估值,只要社员大会同意, 可以以传统手工艺、土地承包经营权、特殊技能、社员预期收益等作为入社条件。

3.放宽了经营范围的界定。对涉农产业,如玉雕、刺绣、农民画等传统手工艺可以作为主要经营范围加以核定,涉农企业一般经营项目核定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

4.实行了快捷登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不管成员多少只要申请人认可,可以按法定最低发起社员5人登记,其余成员可以备案登记,以最快速度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方便合作社对社员的管理。发起人登记不但能快速登记,而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也可以尽可能地格式化。

5.简化了登记程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由工商局提供格式化登记范本,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一审一核制直接发照。发起人在10人以下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登记,10人以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发照。

6.下放了登记权限。为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近登记,按照“属地登记、便民利民”的原则,工商局授权5个分局、工商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试点工作,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属地登记的做法。

7.拓宽了登记新领域。为更好的促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 工商局打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只涉及农产品领域,率先登记全省乃至全国首家文化产业合作社。

8.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促进订单农业发展让社员利益有保障。腾冲县工商局制定了农产品种植收购、水果收购、地方特色产品加工销售等18种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合同示范文本,帮扶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同时从合同的制定、签订、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服务。

9.主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提升无形资产竞争力。按照“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同时,加大了腾冲县涉农商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拥有商标的注册力度,把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腾冲饵丝”、国家驰名商标“高黎贡山”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来抓。2011年底“腾冲饵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2012年“高黎贡山”国家驰名商标认定成功,实现了腾冲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驰名商标两个“零”的突破。到2013年底,全县共有涉农注册商标205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12件,知名商标5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1.规范发展问题。如有的不具备创办合作社基础条件,盲目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合作社执照。有些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健全,成员和合作社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各种机制尚未建立。有的合作社只办理了营业执照,至今没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成了“空头社”、“呆滞社”。在机构制度建设上,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在财务管理上也不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建账、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都需要进一步规范。

2.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比较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本金较少,没有什么可抵(质)押的资产。合作社没有多少资产,而银行及信用社贷款都需要资产抵押,融资难的问题时常存在。比如胡韦刘农民专业合作社,银行知道他们是专业合作社,但根本不与他们谈贷款的事情。每到用钱时,专业合作社只有在亲戚朋友之间相互借。尽管如此资金还是比较紧张,一是大米要库存需要钱;二是回款比较慢,有些要3~4个月打款回来,相互拖欠比较严重。

3.贷免扶补存在的问题。“贷免扶补”问题主要有:一是资金可利用的时间短,现分四次还,到最后往往只剩几千元钱, 根本不够用;二是资金的发放与使用在时间上不同步,经常会出现用的时候没有。有时还会出现尚未用钱就开始还的情况。尤其是每年的12月份正是需要钱时,开始还款了,只有干着急。

4.节能减排使成本增高。政府要求青山绿水,但成本谁来承担?在调研当中,腾冲胡韦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算了这样一笔账:由于不允许砍树,不能烧柴,他们专业合作社投资了30~40万元购置设备,这样一方面购机花了一大笔钱,用电的成本也增加了,比用柴烧的成本增加了1.5倍。农民不能烧不能砍伐,而更新设备又需要钱,而这个钱谁来出便成了一个问题。

5.民间借贷利息高。腾冲县和群益和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反映,每年的10月份至来年的2月份是蔬菜收购的旺季,专业合作社在银行及信用社贷往往贷不到款,不得已只有向民间借贷,但利率较高,通常是3~4分利息。

6.市场销售问题比较大。市场销售问题比较大,要跑市场跑销售,腾冲县和群益和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都有同感。

7.农民不诚信。和群益和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说,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了收购蔬菜的协议,比如某种菜按0.5元 / 斤收,但市场上如果是0.7元 / 斤,农民则会卖给市场上来收菜的,这样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8.专业人才欠缺。人才缺乏是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了解合作社知识, 甘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社员也很少。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1.着力引导指导。着眼产业依托,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合作社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建设、产业化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合作社创建“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引导扶持合作社创建农业产业化标准园,实现一个产品、一个合作社、一个品牌。

2.着力示范建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落实省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社创建工程,实行部门联合评定发布机制,分级建立名录。加大各级示范社领导力度,实施各级领导和部门联系示范社制度,给予重点扶持,发挥示范效率。对联系的示范社,每年要验收考核。

3.为合作社贷款建立有效的担保机制,这是当前农民之急需。要借鉴各地为中小企业发展建立贷款机制那样,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机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搭建有效的平台。

4.鼓励专业合作社与供销社对接。供销社是一个平台,也是一个网络系统,利用这个平台及系统可进入更大的市场。近年来,省供销社系统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这是一个好的举措。

5.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支持搭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邮政、农党网体系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电商企业,重点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电商进农村体系建设等,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三

【摘 要】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现代化,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民;组织化;模式选择

一、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然性及模式选择

(一)必然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进入国内外市场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质上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把农民引入市场,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践证明,在稳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把单家独户的农民有序、合理地组织起来,整体进入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

(二)模式选择

我国现有农业经营主体,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按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划分,主要有:承包农户、专业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从各地实践来看,目前出现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基本模式,主要有合作社组织模式,协会(包含经纪人)组织模式,公司+农户的组织模式,市场带动型组织模式。这四种模式中,真正能够提高农民市场经营地位、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只有合作社组织和各类农产品协会。因为只有这些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才可以真正实现农民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才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连接农户与市场。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是制约当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体制障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群众自愿联合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即不削弱家庭经营的活力,又能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经济的问题和困难,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的优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约成本多获利,增加了社员收入。合作社统一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信息服务,进行规模化专业生产经营及管理,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合作社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超市及国内外需求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收购价格会比当地市场价格高,增加了合作社的利润。社员通过二次返利和分红,增加了社员收入。截止2015年12月,四川省渠县29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0760名社员,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14282万元,比农户零星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节约1908万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49561万元,比农户零星销售农产品多获利3845万元;可平均增加社员收入1133元。

2.提高了社员抵御风险的能力。合作社有效整合资金、人才、信息、科技、市场等生产要素,为社员提供及时、可靠的产、供、销各环节市场供求信息、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增强社员合力,提高抵御生产风险和闯市场的能力。

3.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与合作社利益紧密相联的龙头企业、社会能人等为了节约合作社的生产成本、扩大合作社的生产规模、打开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打造合作社的知名品牌,会大力引导合作社社员进行新品种生产、新技术的学习和更新。

三、对县域经济的主要贡献

以四川省渠县为例:

1.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截止2015年12月底,我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97个,国家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9个,注册资金85904万元,入股土地面积13210亩,社员50760个,带动农户60300户;催生了20万亩优质柑桔、10万亩黄花、5万亩高产油菜、4万亩中药材等多个特色产业群,形成了种植有规模、布局讲科学、品种最优化、产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格局。

2.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2015年度,经工商注册登记的29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5523万元,总支出1923万元,实现利润3600万元,可分配盈余3659万元。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2832万元,按股分红总额790万元,社员户均获利714元。

另外,社员为合作社提供劳务等其他收入户均以1500元以上。

合作社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社员获利,社员从合作社经营获利,社员为合作社提供劳务等获利,每户农民三者获利每年平均在3347元以上,农民获得了增收。

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及建议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社,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十七三中全会提出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目标任务,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规范引导,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发展

积极配套农业、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营业税优惠范围,完善所得税减免政策。我们建议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实行符合专业合作社特点的纳税申报办法,制定全国统一的销售和服务专用发票。

2.信贷支持。加大金融系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力度,切实缓解合作社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信用贷款和抵押担保制度,为合作社中短期贷款提供信贷担保支持。二是引导支持信用合作。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原则,以及地方政府负责、相关部门指导、业务规范有序、风险安全可控的要求,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章程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信用合作。

3.项目引导。如: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省委农工委、农业厅、林业厅《关于更新农民合作社项目信息库的通知》(川财农[2015]201号)要求,加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信息库建设,助推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发展

规范化是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关键。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规范化建设,力求办一个、成一个。

1.强化指导。一是农业、工商主管部门要抓好规范化管理,要开展认定工作,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注销进出机制。二是对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章程制订、盈余分配、“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等加强指导服务。三是结合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加大对基地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大规模开展合作社人才培训,重点开展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和基层辅导员的人才培训。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重点是贯彻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真正做到“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

2.示范带动。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逐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示范社开展运行监测、动态管理。所有涉农项目和优惠政策,重点向进入名录的示范社倾斜。要把深入开展这一行动作为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华经营。

(三)明确发展方向

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四

(一)注重人才培养,引领高位发展。

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安排专项经费,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向农民宣传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作用、相关政策和发展典型,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向社员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合作理念、经营技巧等知识,增强成员合作发展的意识。同时,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

二是深化培训。加强对合作社领头人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的培训,提高引领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能力;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经营技能和合作实践,提高指导发展和具体经营的能力。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请专家教授上门指导,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三是注重引进。鼓励农业科技人才、营销管理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创业,政府可考虑在人才流动、公开招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完善运行规程,提升管理层次。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营造良好环境。坚持用法律捍卫社员的权利,保护合作社集体的利益;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规范管理。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决策管理、利益分配、信息服务、资金积累、风险防范等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制定科学合理的合作社章程;积极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合作社内部的管理水平。

三是统一生产经营行为。坚持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营销的“五统一”行动,逐步建立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监测追溯等制度,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三)完善利益机制,夯实合作基础。

一是建立财务管理机制。为每个成员设立专门账户,记载出资、公积金和其它相关财产

份额以及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社内其他成员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建立风险调节机制。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社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或扩大生产经营,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建立二次返利机制。

四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高层管理者、有经验的营销人员等,可采取报酬与业绩挂钩的办法,以充分调动能人治社的积极性和真正体现有功人员的价值;对于不能完成既定目标的经营者,也可探索建立适当的惩诫机制。

(四)创新组织模式,拓展合作领域。

一是创新组织形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按行业类别、产品属性重组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鼓励龙头企业参股,允许私营企业扩展,引导合伙企业延伸,逐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的新型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模式。

二是拓展合作领域。鼓励生产环节、产业链节、销售环节等各环节、多领域的合作;引导农产品销售型合作社向加工型合作社转化,促进合作组织与主导产业互动,逐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新格局。

三是注重打造品牌。要狠抓标准化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做好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的认证与认定,抓亮点,凸特色,创品牌,彰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强化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积极做好全方位的服务。

一是信贷服务。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授信服务,对诚信合作社提高授信额度,放宽贷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并实行优惠利率,允许联保贷款和不动产抵押贷款。

二是税收优惠。坚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中,采取减免、降低起征点等方式,并实行先征后返。

三是财政扶持。财政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扶持力度,主要用于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营销等服务,并列入区县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经营运作好、带动能力强、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表彰奖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市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的给予奖励补助。

四是立项优先。财政、发改委、农业、科技、扶贫等相关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生产、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等农业项目时,对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安排,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具体实施。

5.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五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趋势;政策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宽松的法律与政策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迅猛发展。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 2011 年上半年,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44.6万个,比上年增长 17.66%,是各类市场主体中增长最快的(内资企业增长 5%,外资企业增长 0.15%,个体工商户增长 4.29%);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达0.57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26.12%。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 6.44 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0.36%,出资总额为 0.11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5%。我国目前实有入社农户数量为 3750 万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14.3%。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农村各个产业领域,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民基本权利、增强农业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文拟以近期调研数据为基础,力图归纳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其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很多,有来自外部的,也有合作社内生的。我们可以尝试从三个层面来透视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依次是技术层面(现实问题)、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

(一)技术层面

1.融资问题。当前,合作社融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束缚着合作社进一步成长壮大。其实,在银根紧缩的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所有的市场主体几乎都面临着融资难问题。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具有其特殊性。按融资渠道来分,合作社融资问题又可以细分为外部融资问题和内部融资问题。外部融资问题主要是因为银行、信用社等信贷机构还不太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市场主体,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较为宽松的成立条件和运行机制有关,所以很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去贷款。另外,由于《合作社法》对持股比例的限制,合作社的内部股权融资渠道也受限;如果无视股权设置,则往往出现一股独大现象,有违合作社的“人合”本质。

2.税收问题。一是地方执行问题。“上有免税政策,下有收税对策”,这是一些合作社普遍反映的现象,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合作社的税负更重一些。因为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农业一般是当地主导产业,如果大家都成立合作社,而地方政府又不能对合作社收税,则地方财政就会受到较大影响。所以,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的国税系统对合作社不收税,而地税系统还是在收。此外,有些企业利用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偷税漏税,这也是地方税收机关对合作社照常收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对合作社的认识问题。一些人认为合作社扮演的其实是销售农资、收购农产品的中间商角色,其高价卖出农产品和低价买进生产资料的对象是市场与资本,而低价买进农产品和高价卖出生产资料的对象是小农,这和一般的小企业、个体户、经纪人没有本质区别,理应收税;而且,一些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把农资卖给农户需要税票,收购农产品后卖出又需要税票,这更增强了地方政府收税的合理性和便利性。有的合作社通过适当的方法来进行合理避税,如采购农产品时采用社员需求登记制,农资一起买进后分配给社员,用“分配”代替“卖”。三是税务设计问题。很多地方在税务设计上存在缺陷,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码,这使得合作社在与其他市场经营主体交易时不得不使用企业税票,缴税也成必然。

3.监管问题。虽然《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地方农业主管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管理部门,但是发改委、财政、税收、土地管理、供销、科协、经贸、银监等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在影响着合作社的发展,这些部门职能的“缺位”、“错位”和“撞车”现象也经常发生,合作社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操好心,办坏事”的事情时有发生。虽然有了地方法规或者政府文件,但如何正确、恰当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其健康发展,仍然处于探索之中。此外,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存在着过度干预现象,比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地方的监察部门还对合作社进行“小金库”检查,一些地方的残联等机构到合作社收取“残疾人就业基金”等。

4.运营问题。当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单一,并缺乏严格的制度规范,有的甚至出现管理混乱现象,有和没有一个样,这就使其难以抵抗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无法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此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起时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草根性特征,很多就是当地能人或村干部发的,依靠的是家族或村落之间的亲缘和地缘关系;有的发起人既是理事长又是经理,一人或少数人控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的参与度低,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根本没有章程,或者只有简单的章程,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不明确,没有形成符合合作经济规则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没有规则、规则不规范、有规则不能真正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

(二)制度层面

1.外部制度问题。外部制度问题归根结底是政府部门和合作社的关系问题。焦点之一是在当前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中,政府究竟应该起什么作用,是起到简单的“守夜人”作用,还是“拐杖”作用?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只要政府插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会“变味”,最后自行消亡,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千万不要插手。这涉及在实践中地方政府机构如何操作的问题,尤其是《合作社法》出台后,地方政府在法律规范下如何把握操作的“度”的问题,这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焦点之二是各部门间的协调问题。合作社管理千头万绪,不是一个部门出台一个办法就可以解决的,如农业主管部门也知道要解决合作社的融资难问题、税收负担问题,但其根本就无力解决,有时连找相关部门协商的力量都没有。说到底,各部门对合作社的管理逐渐演变为各部门间的力量博弈,一些地方要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必须由当地的人大或者发改委来牵头协调。

2.内部制度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着企业和社团双重性质,既不同于农业龙头企业,也不同于专业协会,其制度安排有特殊性。因为合作社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优越性,又能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规模经营,所以,它们在世界各地的农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合作制也存在着激励不足、产权不清、协作困难、存在“搭便车”问题和决策效率低下等制度缺陷,这是合作制被经济学家广泛质疑的原因,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三)文化层面

1.定位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几组十分矛盾的双重角色: 既要带动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又要维护散户、小户的农业经营权利;既要营利、保证效率,使合作社能正常运营,又需要体现公平、体现其益贫性;既要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又需要在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公益作用;既要让农户实现抱团闯市场,又要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分工中农户家庭生产与合作社规模经营的配合;既要有资本收益,又要照顾社区群众福利。正因为一直以来对合作社的定位具有争议,这使得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农户都十分茫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糊涂”的境况中发展,合作社的外部制度也比较混乱,比如赋予合作社公益性质,但在批地、信贷和税收上又不给予其实质性支持。在一些地方,合作社甚至还成为实现部门利益的工具,各种扶持项目和资金被相关部门和典型合作社瓜分,而“量典工程”(在合作社数量增加的同时,着力培育几家典型合作社)还可以使地方政府在推动合作社发展方面政绩斐然。可见,合作社发展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而要使这个系统能正常运转,首先必须解决合作社的定位问题。

2.评价问题。合作社的绩效评价问题一直存在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没有辨明合作社的真假之前来讨论合作社的绩效问题无任何意义,如果一个组织连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还搞不清楚,其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也必然是不恰当的。其实真假合作社之辨可能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各个合作社合作性的强弱可能有差异,但是这些合作社都能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户增收,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如果保护农户利益的目的达到了,其是否参与管理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也许我们应该多强调合作社的民主控制而非民主管理。普通农户只关心三点: 一是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有加入和退出合作社的选择自由,三是加入合作社要有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对于已经加入合作社的社员来说,他们最想要的是制定合作社章程时的权利,至于章程里的各种规定,只要大家达成共识,也就无所谓是否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户对合作社的满意度、合作社提供服务的能力、合作社文化等,这表明对合作社进行评价的标准在发生变化,从“真假”逐步过渡到“好坏”。评价问题直接影响到合作社采取怎样的内部制度安排,所以一定要有一个定论,不可模糊。

3.宣传问题。《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成立合作社的高潮。但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上还不是非常充分。在很多地方,有些农户还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人民公社混为一谈,而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混为一谈的更是常见。更有甚者,有的农户连自己是不是合作社成员都不知道,有的农户只知道公司,不知道合作社。虽然从数据上看,全国有 14.3%的农户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其中真正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并不多,甚至一些合作社主管部门也没有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

基于中国基本国情和目前农业发展现状,我们发展农民合作社主要学习的是欧美专业合作社的经验,这从《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中就可以发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同时,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当前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来看,至少呈现出如下六个特征:

(一)从户间合作向社际联合迈进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是从以前单个农户之间的合作向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迈进。社际合作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成立合作社联合社,在一个区域内把涉及某个农业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包括当地该行业的农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农资供应商以及相关政府事业单位等)联合起来,共同促进该产业的发展。虽然目前法律上还没有认可合作社联合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但是合作社联合社的作用已经发挥出来了,如北京密云的奶牛合作联合社、山西犇牛奶牛养殖联合社等;一些省市还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省一级的合作社联合社,如浙江省、天津市等。二是进行合作社之间的合并,把多个小合作社合并成大合作社,以提高市场谈判力或实现规模经营、创立品牌。

(二)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

从最初农业技术协会到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实就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功能拓展的趋势,原来只是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现在的合作社一般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都包含进来。具体地说,农户可以专心于农业生产,而将其他农业经营活动(农资采购,新技术选择,信息获取,产品分级、包装加工、运输营销以及品牌化经营)分离出去,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统一经营与提供服务。如此,则可以实现农业生产与农业经营合理分工,形成“生产小规模,经营规模化”的格局,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农户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加,而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无法满足农户的资金借贷需求,专业合作基础上的资金互助模式在许多地方悄然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功能与日俱增。与一般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相比,在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模式具有离金融需求更近、能克服信息不对称、两种合作互相促进、套用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范围经济等内部优势,加之专业合作社已蓬勃发展、国家高层认可、信贷机构面向“三农”等外部机会,应进一步推动该模式的发展。但同时该发展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内部劣势与外部威胁,要因地制宜,立足于服务内部社员,互助资金需封闭运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两级资金互助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可以发展社员资金互助外,还可以给社员提供贸易信贷,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社员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也能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提供周转资金。

此外,随着功能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越来越多地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功能,与村集体经济与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如成立村里的林业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开始逐渐加强。除了经济功能以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文化功能、政治功能也在逐步显现,如在合作社内成立工会,组织文体活动;成立党支部、团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一些地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成立了消费合作社(为村里的红白喜事提供烟酒服务)、物业合作社(抱团解决新农村物业问题,如村庄环卫等)、乡村旅游合作社(在合作组织发展较为普遍的台湾地区已经比较普遍,大陆地区最近也开始出现,如山东省曲阜市雄鹰农业旅游合作社)等。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拓展还体现在经营多元化上,比如一些养牛合作社开始兼营养猪、水稻种植合作社开始兼营养蟹等。这些现象都预示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的趋势,出现了专业规模经济与多元范围经济双轮驱动的合作社发展模式。(三)从横向合作向纵向合作深化

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来看,一般是先有横向合作,然后逐步向纵向合作深化。所谓横向合作,就是相同生产类型或从事相同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民之间的联合,以增强其市场谈判力,而且这也起到了加强农户之间的互助和生产设施规模利用的作用。这是农民创办合作社的最基本动因之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农户若只从事农业生产环节的劳动,则得不到产业链中其他环节的利润。于是出现了以产业上下游主体间的合作为表现形式的纵向合作,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纵向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获取产后增值收益和争取市场份额。实践中这样的纵向合作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形式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己去创办该产业的上下游实体,如生猪养殖合作社自己创办饲料加工厂和肉制品深加工企业;另一种形式是与现有的生产资料供应商与营销商合作,形成类似“农户 + 合作社 + 龙头企业”的模式。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都不具备纵向深化的条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建立示范小区、兴办加工厂、配套相关设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扩大生产规模等都列入了合作社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但是要实现规划中的目标,合作社还面临着资金、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比,合作社在获得这些硬件和软件的支持方面并没有优势,甚至还有劣势,所以一些社办企业一般实行股份制,而并非合作制。一些地方的农户曾有以下疑问: 合作社是不是公司的初级阶段,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是否应该向公司制靠拢,城里人能用公司制为什么我们农民不行? 农户的朴素想法是,不管是合作制还是公司制,只要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哪个实用就用哪个。在这个问题上所有人都应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四)从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变

与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趋势一样,在目前国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类似于“新一代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不少,特别是在一些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与深加工设备配套的农业产业中更是如此。“新一代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在合作社中引入了股权因素,体现“比例原则”;同时,“留股不留人”,使合作社内存在激励机制。但是,与欧美的“新一代合作社”相比,国内的“新一代合作社”也有其不同之处。欧美的状况是以农民合作为主、股份合作为辅,而国内目前的状况是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合作成分较少。

对于这样的合作社还算不算是合作社的问题,国内学界也有争论。我们认为,从农业产业发展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角度来看,这种类型合作社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它是分散的农户应对市场竞争的一种策略,而且是农户自愿选择的结果,对农户增收、农业增效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有其存在的价值;此外,由大户和龙头企业来领办合作社也是当前中国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选择。但是,对这一类合作社的运作还要进行严格引导与规范,真正落实“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办社原则。

(五)从百花齐放向产业分化过渡

《合作社法》颁布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产业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植保、技术信息、手工编织、农家乐等农村各个产业,业务活动内容涉及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之势。但是,通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和国外的农业合作社一样,国内合作社的发展也有着明显的产业特征,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开始出现分化。一些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办社依托,紧紧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而培育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能带动当地农民调整农业结构,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来增强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和提升营利能力。总的来说,像果蔬、林业、奶业、烟叶、水产、花木等相关产业的合作社成长比较迅速,逐步发展成促进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一些大宗农产品合作社的发展则比较缓慢。

除了发展速度和质量上的差异外,合作社的类型在产业间也出现了变化。如在林改推进较早的福建、浙江等地区,目前出现的林业合作社类型至少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专业合作社,也是较为普遍的,其运作模式和一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似,即农户专心于农业(林业)生产,而将其他经营活动分离出去,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与服务;另一种是股份合作社,即林改后,农户将手中的林地、林木产权经资产评估折成现值后入股,成立林业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来负责一切林业生产与相关的经营活动,最后的合作社收益实行按股分红。又如,很多奶业合作社是围绕奶站成、成立的,而且是由相关政策制度所催生的。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环节的监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类主体可以申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对于分散的奶农来说,组建合作社是获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最便捷途径;许多奶站也不得不通过和奶农一起组建合作社来获得收购许可证。

(六)从弱外部性向强外部性延伸

合作社原来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其成立的本意是益贫,虽有价值尺度的功能,但与外部的联系并不强。随着合作社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其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显示出愈加强烈的外部性,而且是正外部性。如通过组织信誉机制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来稳定农产品价格,通过技术传播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互助机制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通过合作社内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通过合作社的岗位来解决大学生基层就业问题等。总之,作为一个抓手或一个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然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香饽饽”,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厚爱。

三、政策建议

(一)因地制宜发展

当前我国存在着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经纪人等多样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其实,这些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是在农业分工状态下,各市场主体比较产品市场和不同类型劳动市场(生产劳动与经营劳动)的交易效率后选择不同的剩余权利赖以实现的最优分工组织形式的结果。也就是说,每种农业经营主体都有各自存在的条件,没有一个在任何条件下都是最优的均衡结构,不必用一种方式去否定另一种方式,应该尊重市场主体的自愿选择,允许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不能过多干预。

现阶段,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推广、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时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各地生搬硬套、盲目注册以完成任务指标的做法屡见不鲜。许多考察团队到山东、浙江等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地区调研后,都感到一切照搬是行不通的,无论是合作社类型选择,还是合作社成长路径把握,都需要自己摸索。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根据当地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资金、土地、人才的具体配套来因地制宜地发展。

(二)产业分类指导

产业分类指导中需要把握两点: 一是要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有一定的农业产业基础。有农业产业基础才能形成相关的产业集群,有产业集群才能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阶段发展状况比较好的合作社,一般都有当地的特色产业,如浙江的上盘西兰花合作社,整个上盘镇农民都是种西兰花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奶牛合作社也一样,奶牛养殖是当地的主导产业。二是要按产业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果蔬、养殖、水产、林业、奶业、烟叶、茶业、花木、农机、油棉粮等产业的合作社都有自身发展的特点,有自己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如果一刀切地指导,往往会事倍功半。

(三)内生成长驱动

在调研过程中,一些合作社理事长和基层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告诉我们,“现在搞合作社研究,不能再去做要不要办合作社的研究,而是应该去探讨合作社的内部治理问题和成长问题,即如何使合作社做好做大做强”。的确,在合作社迅猛发展起来后,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合作社自身成长,关注合作社的内部治理。同样是在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这个外部大背景下,有的合作社快速成长,有的合作社却形同虚设,这是很值得研究的。是什么样的内生原因使合作社成长出现如此巨大的差距,是内部资源整合(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组织资本等),核心能力培育(组织能力、经营能力、技术能力、制度设计、战略创新等),还是服务功能拓展(产前农资服务、产中技术信息服务、产后加工销售服务等)? 在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外部支持力度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合作社的内生成长驱动机理需要进行好好总结与改进,而不是一味简单地强调政府加大支持合作社的力度。

(四)利用社会资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经济学家质疑的原因之一是其制度设计激励不足且交易成本过高,但是由于合作社扎根在农村,可以利用乡土社会的一切社会资本。我们要充分利用农村社会资本来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成本,增强合作社的稳定性。举个例子,在理事长的选择上,本来资本数量可以体现出持有人的经营能力,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里大家的资本额都差不多,怎样才能选出有经营能力且有动力去搞好合作社的带头人呢?农村社会资本起着关键作用: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每个孩子都是人家看着长大的,一个人经营能力的强弱村里人都心知肚明,连其品德与习性都了如指掌,广大农户很容易推选出一位出色的经营者,这里不需要资本来传递信息;此外,这位经营者也承受着压力,他不敢乱来,若有能力,他会出来带领大家致富,没能力就让贤;在农村,口碑与面子很重要,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激励,这从许多合作社理事长在谈到自己的使命感中就可以感觉到。除了上面提到的激励作用外,农村社会资本还可以保证社员对理事长的信任,增强理事长对合作社发展的信心等,所以我们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农村社会资本的作用。

(五)上下系统支持

6.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六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研思考2010-06-29 19:00:49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研思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研思考(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对沾化、无棣、阳信等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就如何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近年来,为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

织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把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列为工作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措施,在全市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格局。作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以宣传引导、登记服务、合同和商标帮扶为重点,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划,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工作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农村向农民群众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好处及办理工商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各县分局分别组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市局在沾化召开现场会,全力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二是优化政策环境。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通

知》和《关于开展“五优化一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实行书式审查,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即予登记。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多主体、多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有效提高登记服务效率,市局在滨城分局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权限委托下放基层工商所进行试点,并取得良好成效。三是优化服务环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实现“零收费、近距离、无障碍”服务。并立足职能,对重点乡镇、专业村负责人进行培训,积极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化、契约化经营,开办农产品市场。目前,全市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89家,入社成员7210户,出资额达亿元。仅今年一季度,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80家,新增出资额亿元,分别较去年全年总量增长69%和%。经营服务范围已涵盖农林牧渔、农技服务和农产品运销等多个领域。

二、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及发展优势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组织形式多样。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情况看,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农户自办型。即农村大户、能人等利用生产、经营服务等自身优势,为解决生产、销售等问题进行自愿联合和合作;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当地涉农龙头企业为依托,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三位一体的经济性实体组织。这种运作方式,实行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占领市场,以合作社为平台开拓市场,以农户为基础保障市场,为新形势下实现合作社、企业、农户三方共赢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如阳信金地鸭梨专业合作社由该县重点龙头企业阳信金地果蔬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目前,该合作社已建立3万余亩的鸭梨标准化生产基地,年生产加工鸭梨系列产品3万余吨,带动农户4万余户从事优质鸭梨

生产,形成了农业标准化产业链。又如无棣同丰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由无棣同丰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当地养殖专业户发起成立。目前已发展成为集肉鸡、生猪标准化养殖、饲料生产、畜产品加工为一体的大型畜牧龙头企业。三是农业服务组织领办型。即由基层供销社、农技等部门牵头,利用已有销售渠道以及技术、服务、信息等优势把农户组织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如沾化县下洼冬枣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及阳县同益蔬菜生产合作社等分别由当地基层供销社、农机和农业部门发起成立;二是产业特色鲜明。多元化主体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呈现出各自鲜明的发展特色。如沾化县立足当地特色产业,目前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06家,出资额达亿元。其中,冬枣产业优势突出,以下洼镇枣农为主,共发展冬枣专业合作社43家。无棣县结合当地畜牧业发展实际,抢抓国家惠农政策机遇,积极引

导畜牧业合作社发展。目前,全县畜牧专业合作组织达20余家。其中,近期新增同丰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元养猪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7家,带动农户2万多个。三是经济效益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互助性经济组织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与资金、技术及信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其发展优势及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均得到了初步显现。

7.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 篇七

一、农民合作社的意义

农民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推广应用新技术, 维护农民权益, 增强农产品竟争力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1、加快了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步伐。通过合作社结合自身生产的需要, 直接与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合作, 举办科学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活动, 提高了成员科技水平。

2、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合作社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组织农产品销售, 降低生产成本, 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销售价格, 实现了农民增收。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合作社架起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连接的桥梁和纽带, 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

4、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通过“产加销”有机结合, 在产品的质量、成本、营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增值, 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况争力。

二、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自2009年国发[2009]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 我们欣喜地看到, 越来越多的农民自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中来。我镇先后成立了二十多个农村专业合作社, 会员600多户.同时上级部门也积极为农民开展培训、管理、指导、销售等服务。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解决影响农民增收的四大难题。

1、有利于解决现代农业资金需求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农民与龙头企业的联姻找到投资渠道, 解决农业投资资金需求问题。

2、是有利于改变农业弱势地位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于生产规模扩大, 可以取得较好的规模效益, 从而可以大大提高农业效益。规模化生产、科学化种植 (良种推广、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 、产业链拉长 (加工增值、储运降耗等) 、品牌化销售都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农业全过程利润。

3、是有利于解决分配中的农民利益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 可以通过农民与企业的联姻, 将农民利益与企业利益连接在一起, 通过合理的分配方式保证农民和村集体利益。

4、是有利于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下, 政府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可以直接到专业合作社, 而合作社则通过统一经营、统一服务或农业示范等方式直接将农技服务送到户头、田头。

四、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认识不到位, 发展不平衡。

1、有的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合作社重要性认识

不足, 有的合作社是乡镇村领导为了完成任务或争取政策支持而强行组织“催生”出来的。

(二) 内部管理不规范, 决策不够民主。

1、是规章制度不健全, 分配制度不完善, 导致利益分配不明确;

2、是有的合作社对一些重大事项和活动没有通过成员大会讨论.3、是社员合作意识不强, 只享受权利, 不愿履行义务.

(三) 科技含量低, 产品竞争力弱。

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低, 品质不高, 外向型市场竞争力弱。1、是农产品精深加工少, 附加值低, 降低了经济效益。2、是科技投入不够, 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停留在养殖、种植等生产环节, 而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投入很少。

五、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目前这种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合作社在一段时间新鲜和期待之中渐渐地冷却下来, 因为他们要生存, 他们首先面临的是发展问题。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 如何不断壮大合作社, 推动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 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 、合作社发展要靠品牌赢得市场

品牌是产品走向市场、占领市场、立足于市场的根本。品牌就是经济效益, 品牌就是社会信誉。品牌在赢得了社会信誉之后, 带来的便是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 、合作社发展要靠信誉带动农户

合作社要靠信誉才能真正带动起农户的积极性。农户依托合作社能够增收, 合作社依托农户能够不断壮大实力, 二者互为依托, 相互信赖, 才能实现互惠互利。

(三) 、加强指导监督, 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1、规范化管理是确保农民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2、是要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民合作社建设中的扶持、规范作用。3、乡镇要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政策指导、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农产品推介等方面的服务。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4、是要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传播合作理念, 吸引更多的农民关心、加入合作社。

8.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篇八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临猗县;政策保障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092-02

经济学上认为,“合作是组织或个人为达到共同的目标,通过自愿的联合,有计划、有意识的相互扶持协作,达到增强群体竞争力目的的过程和行为”。国际合作社联盟最新对合作社下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主联合组成的自治性的经济组织,通过集体所有和民主控制的经济组织来满足其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需求。以服务于农业发展为目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劳动的一种特定的经济组织,是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具有独特组织章程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1]

一、临猗县苹果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一)临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述

2008年9月,以张小锁为带头人的170户果农,在苹果年产总量达到350万公斤的前提下,秉承着“诚信守法,勤劳致富,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宗旨,召开了合作社第一次全体大会。会上通过了有关章程,并选举出理事会及下设的联络部、技术部等五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一户一票的决策机制;针对所有果农,合作社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组织机制,社员户的入社股份按“产品占六成,技术和资金各占两成”的比例来综合评估;在有关利益方面,合作社在果农亲自参与整个生产过程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使成员获得更高的增值利润。除此之外,合作社实施按交易量返还盈余的再分配机制,将增收利润的大部分返还给社员,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就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二)临猗苹果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1.合作社覆盖领域不断拓展

目前临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农、林、牧等优势产业。临猗县的专业合作社已经广泛分布在苹果、石榴、畜牧和经济林果业,周边的32个专业合作社涉及蔬菜、西瓜、柑橘、干果、茶叶和烤烟,养猪、养牛、养羊、养鱼、养禽、蚕桑等特色产业,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现代农业发展。

2.合作层次不断提升

随着产业不断发展,合作社已由传统的生产领域向生产、加工、流通领域拓展,开展农资供应、生产指导、技术服务、标准制定、基地认证、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服务。临猗县苹果专业合作社由单独组织生产发展到帮助社员采购生产资料、防治病虫害、田间管理、产品营销等全方位服务。临猗县作为全省苹果“间伐减密”试点县,以合作社为单位补助,使透光透气、合理密植的果业结构在全县带动开,提升了临猗县的苹果品质,精品农业工程开展,高端市场得以占领,通过了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出口认证。

3.合作社逐渐成为科技兴农主力军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统一化管理、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更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通过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生产资料、产品销售等服务,减少了市场风险,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交易价格。利用能人带动、成员互助、技术培训和典型示范,提高了成员生产技能,带动了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双惠苹果合作社,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专家为社员讲授果树管理技术、指导田间管理。

4.合作社社员收入不断增加

调查显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8758元,高出同期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近25%。双惠果树专业合作社统一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以后,产品销售效益明显提高,社员每亩收入高出非社员2000元[2]。合作社以合作社名义贷款10万元,以低于市场10%的价格为果农购买农药、化肥,以每斤高出市场普通苹果20%的价格为社员及周边农户销售产品等措施,不仅为社员节约生产成本7000元,而且为社员销售苹果15万公斤,实现收入70万元,使较早入社的18户社员的人均收入达到了9000余元。

二、临猗县苹果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支持不到位

部分合作社没有注册登记,处于体制监管外,既难以规范合作社的发展,也难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少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注册登记,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管理上不规范[3]。刘泽民:“合作社登记在工商局,但经常上到民政局管社会团体也要办一些手续,农委会、果业局也想法参与影响进来,以致很多小的合作社就没有登记注册,太麻烦。”如在扶持合作社过程中,微观层面的组织运行干预过多;在合作社过程中,搞强迫命令;在指导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有的部门搞代替包办,行政捏合;在推动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只重多样化发展而忽视了规范化建设。

(二)合作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由于合作社是基层农民的草根组织,并且自愿加入,自由退出,使得合作社组织约束力明显不足,这是合作社制度本身的不足,也与我国目前农民的知识水平,整体素质有关。这就需要合作社对社员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否则,将影响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合作社作为盈利性的经济组织,由社员参股,涉及“盈余返还”等一系列关系社员经济利益的环节,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就很难得到广大社员的信任,就很难发展壮大,获取长远利益。有权利就必须有监督,否则,就会滋生贪腐,破坏合作。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基层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办”的,导致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

(三)资金筹措困难

调查中发现,合作社规模小,覆盖农户少,带动能力弱是当前合作社发展中最主要的问题,也就是合作社发展中“重数量,轻质量”最为突出。合作社的注册资金规模小,临猗县全县合作社中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的合作社113个,占到了53.47%,入股社员10人以下的合作社152个,占到了69%。合作社作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资金规模小,社员数量少,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对社员带动作用不明显。

(四)生产销售体系急需健全

合作社之所以产生并不断发展就是因为合作社的合作内容符合农民的需要,与传统的生产方式相比,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对合作社合作内容的要求也在变化和提高着,传统的技术、生产资料、产品销售等老三样服务已不能满足社员的合作需要,这就需要合作社不断丰富合作内容,满足需要。

(五)农业市场机制规范

要素市场未发育成熟。比如,资金市场,当前临猗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是农村信用社,但其只能提供小额贷款,远不能满足合作社拓展业务、发展壮大的需要。全国统一农产品市场尚在形成过程之中。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等仍不同程度存在,阻碍着地区间的商品流通。信息不对称,使得农业生产波动大,影响合作社作用发挥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临猗县苹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配套政策法规

加强有效制度供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指导下,应尽快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例、暂行条例等地方性规章制度;规范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成立的合作社进行备案审核,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民政部门对非营利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营利性的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登记管理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健全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4]。

(二)加强财政税收支持

合作社性质比较特殊,既像企业又像中介组织,虽然民办,但年幼时需要政府的扶持,这就是农民农户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的无奈。因此要从资金、财政税收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从长远发展来看,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向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对合作社经营收入应该减免税收,减轻农民和合作社的负担,努力改变合作社经费不足的状况。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成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支会经营、善管理、有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人才队伍。创新培训方式,一是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科研单位、职业学院和党校等基地,举办培训班,讲授政策法律、市场营销、实用技术等知识,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二是整合项目,整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计划等项目,重点加强合作社成员培训,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培养一批有动手能力的实用人才、科技示范户,带动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

(四)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示范合作社建设,确定一批重点推进社,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专项经费支持合作社之间进行互动交流,通过举办区域性的合作社论坛、峰会等形式先进带后进,相信群众,把农民作为机制创新的主体[5]。只有做出榜样,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才能动员农民参加合作社。完善服务体系,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应从具体实际出发,出台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措施,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作为,为农民合作社的兴办、经营和发展排忧解难[6]。

参考文献:

[1]杨丽艳.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与经验借鉴[J].现代农业科技,2007,(13).

[2]刘征.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9.

[3]侯保疆.地方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的职能[J].社会主义研究,2007,(6).

[4]孔祥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5).

[5]卢向虎.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意愿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8,(1).

9.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发展措施 篇九

登记扶持

商标扶持

资金扶持

管理规范

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陈铁 马祥文

近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蓬勃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946家,基本达到每个村有一个专业合作组织,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到441家,合作组织从业人员28.3万人,带动农民年户均增收3500余元。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养殖、种植、运销、加工、服务等行业,其中养殖业占总数的45%左右,种植业占总数的42%左右,服务业如农民用水、农机等占总数的8%左右,运销、加工占总数的5%左右。

各合作社均按照要求,制定了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及各部门职责,部分合作组织制定了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大部分执行了统一的会计核算、设立了统一会计帐簿。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服务等“几个统一”。全市合作组织种植面积达8.9万亩,农产品总量11.7万吨;畜产品总量

3.89万吨,年出栏各类畜禽1023万只;林产品总量0.56万吨。2010年合作社统一销售收入达14.59亿元,实现盈余

1.1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合作社成员户均收入5200元,成员人均纯收入1130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收入高出2400元。

老寨山畜禽专业合作社

起初,王丙森带着合作社的产品到济南、泰安、莱芜、肥城等地推销,由于客户对他们的产品不了解,无论你说的天花乱坠,人家就是不相信,销售一度跌入低谷,积压的产品越来越多。为解决合作社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他们加强信息推介和宣传,在基地投资120万元铺设光缆工程,安装了12个摄像头,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合作社网站,实现了合作社生产、销售网上全程监控。随着信息平台的建立,当他带着产

品和电脑再去推销时,客户在网站上直观地看到合作社实时养殖加工的全过程,对他们的产品认可了、信任了,销售也一下子打开了。为进一步打开市场,提高产品知名度,他们注册了“老寨山”畜禽产品商标,所有合作社的产品统一贴牌、统一销售。现在他们老寨山畜禽专业合作社在泰安市已与24家饭店、4个超市签订了长期供销合同,在泰安市区以“新泰市老寨山畜禽专业合作社”名称开了两家超市,目前以每个鸡蛋2元、每只公鸡150元、每斤野猪肉87元的价格向外出售,平均高出市场价格30%以上,产品仍供不应求。合作社社员大多分布在山区,交通信息不便,饲料等生产资料的需求量又大,社员购买生产资料成为难题,合作社急社员之所急,及时将各户需要的生产资料进行统计汇总,然后直接向厂家统一订购后再分发到各户,即方便了社员,又减少了社员支出,2010年共为社员提供各种饲料1100余万元,平均低于市场价格5%左右。为帮助社员提高种养技术水平,增加产出效益,合作社先后开展技术培训5次,受训社员200多人次。

新泰市楼德镇西城前村宏伟蔬菜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合作社护航资金入股村集体增收

提供更好服务,合作社在09公路旁租赁土地70亩,建成了一处大型批发市场,配备了地磅、电子结算交易大厅、制冰

厂等,形成一个高标准的农产品营销服务中心,有效促进了蔬菜产业发展,全村蔬菜种植面积扩大到1500亩,新上冬暖式大棚50个,大中拱棚1100多个,带动周边村发展蔬菜种植2000余亩,成为村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的重要平台

新泰市龙廷镇杨庄子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新泰市东南部,是泰安市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其中大棚蔬菜已得到国家农业部及山东省农业厅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2010年6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了“仙崮”牌商标,2010年9月在新泰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新泰市龙廷镇杨庄子村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共参股社员72名,辐射周边十几个村,组织机构代码56770779-5,已办理税务登记证,法人杨志洪是新泰市党代表。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是: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蔬菜,为成员提供所需的生产资料;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现合作社有办公室1280平方米,社员技术培训教室3间,并有电教设备一套。2012年合作社共收购棚户芸豆890 吨,西红柿2160吨,山豆角80吨,都发往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销售。生产中购销化肥等农资136吨,提供西红柿种苗100万棵。2012年合作社共收入1260万元,支出农户1222万元,盈利38万元,提取公积金3.4万元,盈余分配30.6万元,社员人均纯收入13800元,(被合作社带动的农户有368户),人均

收入提高2460元

新泰市益民核桃专业合作社走合作之路架增收金桥

新泰市益民核桃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注册资金184万元,合作社引进核桃优良品质苗木,建立高标准的示范园600亩,品种资源圃50亩,良种采穗圃100亩,苗木繁育圃300亩。2011年提供香玲等优质嫁接苗30万株、早实苗30万株、实生苗100万株,年产核桃4万斤,年产值510万元,利润20万元,同时承接改接换优服务。生产中购销化肥等农资70吨,建集雨窖15个,修生产路3公里。合作社的建立使核桃产业实现了良种化栽培、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的五化目标,走出了一条特色产业强村富民的新路子。

一是统一提供技术服务,培养新型社员。自2008年开始,合作社积极与山农大教授、省林科院和市林业局专家联系,引进了上市早、品质好、年产高的十几个优良品种,实现良种化栽培。并前后派出21名年轻村民到学校学习,带领核桃种植户到河南、寿光等地学习参观,并且每年春夏两季均请上级专家来村现场教授种植管理技术,在村里成立核桃种植技术服务队,专门为种植户提供技术方面的指导服务,实现标准化管理,为做大做强核桃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工业化生产方式,企业化管理理念。合作社利用到社作工的村民,成立了两个工作队,一是由20人组成的种苗嫁接队,承担嫁接、改头换优、技术指导任务;二是由70人组成的种苗管理队伍,承担苗木的种植、嫁接后管理、锄地打药浇水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把这些管理人员划分11个小组,各组指定组长,在种苗管理中,统一购肥,统一购药,统一打药,统一浇水,统一供苗,并采取管理好坏与经济收入挂钩的措施,极大的调动了社员的工作积极性。

10.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十

宜宾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股――毛燕洪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5年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合作意识,偏离立法初衷

一些农业规模企业设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从而组织当地农民凑人数设立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只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还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是以家庭人员出资,合作社的运作、利润分配往往由一个人说了算,成为“一人合作社”。

(二)组织规模小

1、多数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资本投入小,产品单一且销售渠道不广,加上同类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分割而治,容易受到自然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抗风险能力不强,产业带动不明显。

2、服务水平低,效益不够。就目前而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提供生产资料购买,生产技术培训,产品销售服务和提供部分市场信息服务,而能够提供资金、信用担保、高技术、先进设备、大型销售网络、全方位信息等高水平服务的合作社非常少,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给农民提供投入品、营销、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而且能从整体上大大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延长产业链和提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的品牌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不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在提供消费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发展、提高农民政治地位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产业服务较少,合作社与合作社成员之间利益连接不够紧密,容易出现好则合,不好则散的情况。

(三)缺乏各类人才,缺乏核心竞争力

由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大多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更谈不上应用现代化技术进行策划管理,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从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大部分合作社依据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发展经营,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对如何将产业做大做强以及对合作社和产品的定位模糊不清,对创优创牌方面的意识相当缺乏,从而导致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

(四)缺乏发展资金,融资难度大

一是专业合作社资本有限,由于资金的缺乏造成流动性不强,影响了自身发展。二是银行借贷难,专业合作社虽属法人,但资信能力较弱,缺乏土地、厂房等有效抵押物,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远远满足不了合作社需要。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远远大于向农村发放的贷款,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持,但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支持却很少。随着农业产业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为农业提供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产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从目前运行的合作社不断出现,农业企业化、产业化、资本化经营渐成主导,这些经济组织和经营实体进行生产、流通所需要的资金量越来越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矛盾越来越尖锐。

(五)龙头企业未能起到龙头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企业联营,形成集团化经营是国外合作社发展的一个普遍现象,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司领办型合作社在动作绩效上占有绝对优势,原有公司加农户的模式正逐渐内化到合作社中,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就我县而言,龙头企业未能正确处理与合作社的关系,没有利益连接机制就更谈不上服务。

(六)管理体制仍然不顺,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所适从 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农业、工商、科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都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农业部门从农业产业化角度对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工商从经营角度进行管理,科协从科学技术对一些合作社进行归口管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的管理,并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这些部门缺乏沟通和协调,缺乏统筹服务。

1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篇十一

摘要: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新时代下三农现状又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之而来的又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本文就农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做一些探讨和研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发展现状;对策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形式

1.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原因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快速的发展,就其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由于城市的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劳动力解放的原因,在城市的工资收入大于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大量的农民工走向城市的建设大军,导致农村土地荒废,资源浪费,所以为了整合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农民土地进行流转、承包走合作社的道路是必然的选择。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而且能够带动农民经济收入的提升,增强农业的竞争力,有利于农业相关的加工、包装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带动农业经济的创新实现超额的利润。

1.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就是一个针对某一行业进行更大的联合,它们主要分布在江苏、河南、湖南、北京、甘肃等省、市及山东、黑龙江的部分地区。

第二种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一个非盈利性质的社会法人团体单位。它是在我国出现最早并且影响力也是较大的一种合作社形式,但以此联合会名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几乎遍及浙江、安徽、河北、上海等省、市。

第三种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合作社协会是社会的中介组织,这是劳动的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产生和发展的结果,反映了各行业的企业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相关的问题也就渐渐显现出来,其问题主要有:一是专业合作社的数目很多但是却没有经济实体,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缺乏专业性的人才。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问题

2.1、合作社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自从2007年《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的有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实施时,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当前我们国家许多省、市甚至是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多成立是无实体的,只有挂牌,以安徽省宿松县为例,目前有600多家合作社,有实体的不过100多家,做得较好的,也只有40几家。大多数合作社还是很脆弱的。虽然实际上国家在很多政策上对农业是有很大倾向的,但是实际情况非常复杂,主要体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生产经营项目的进行也不按照要求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评估,很难获得直接贷款,融资比较困难,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就受到了制约,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效果也是较慢的。所以,也比较难争取到大量的资金投资。由于合作社自身的特点及问题,使得合作社即使有很多的优势政策,但是却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2.2、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成员,大多数是农民构成的,所以他们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没有很好的财务管理基础,所以在理解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时,不能保障会计的基本原则,容易出现大量数据失真的现象,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这是一个重要地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问题。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能健康快速发展,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3、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专业人才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它的先天性,普遍文化素质较低,所以面对现代化的农业发展以及多变的市场竞争,不仅仅是要求他们有着较好农业技术工作经验,还要要求他们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较高的管理知识,农产品的营销知识等等。因而表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人才紧缺,主要原因是没有人愿意在农村专业合作社供职,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也是以盈利为目的,只有盈利合作社才能生存、发展、壮大。只有更多的人才加入这个农业大军的进程才能保障绿色、健康、安全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又如何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商品化与市场经济对接。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客观存在的问题。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与规范发展的几点建议

根据上述的几个问题,本文就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提出几点建议。利用当前的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的金融政策,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学习制度,使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要意识到品牌所蕴含的价值,同时要加强品牌建设和品牌营销,从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发展。尽量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发展专业性人才,只有自身不断发展才能真正地吸引人才。

3.1、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既是合作社的主人也是合作社的主体,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联 结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为组织成员提供有效服务;做到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产权明晰、运行规范,互利互助,确保社员利 益不受损害。

3.2、强化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政策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应该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特点,建立特有的评价机制,尽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来有目的性支持农民專业合作社融资和贷款。同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鼓励有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3.3、积极引进人才

引进先进的管理人才,农业技术指导,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人才的培训是合作社取得长远发展的核心所在,没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是无法保证合作社长远战略的实施,不能真正为合作社开发完成所有的工作。对于合作社发展和客观情况,与一些高等院校签订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同时应该鼓励一些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型公司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自己的一些业务承包给第三方。

3.4、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充分利用政府给的公益性资金,全面落实理论知识的培训与实践考查。主要是针对农产品经纪人、合作经济管理及再生资源领域的,还有其他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例如,茶艺、烟花爆对象,以提高经营管理和市场运作能力为 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员培训工作;以提高农民 素质和参与能力为重点,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人力资 源的培养;突出重点培训内容,参考国内外交流合作和其他形式的组织发展政策,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和金融理论的培训等。

四、结束语

当前,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问题显现的越来越多,但是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我们只有把握它们的特点和问题的根源,寻症下药一定会取得比较好的结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抓住当前国家的大力支持的契机,加强联合、协作、互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够取得长远发展,才能够真正带领合作社的成员走向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才能够真正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者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杜吟堂.《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历史和现状》[J].经济研究参考,2002,(25)

[2]张晓山.《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农村的实践》[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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