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4-12-12

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共20篇)(共20篇)

1.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一

各部、处、室、院、校:

初冬季节,天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从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高度,从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及学校财产安全的根本要求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防火措施扎实有效。

二、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切实减少火灾隐患。

1、各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一次冬季防火宣传、排查,针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完好有效。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现象要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2、当前正值冬季山林防火期,为了防止山林火灾发生,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冬季山林防火教育。教育学生到山上游玩时不要带火种;更不许在山区吸烟、野炊,以确保不发生山林火灾。

3、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室内无人时,充电设备要切断电源。辅导员和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在办公场所和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棒、电水壶、吹风机、电暖气、电磁炉等),要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提高师生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师生员工,要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安全防火基本常识”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条例、法规、各种法律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使本单位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特别是要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有效提高各单位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为确保学院消防安全,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请各部门将自查情况于___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学院保卫处,学院将组织检查小组就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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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火工作的通知

2.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二

《广西建设年鉴》是广西建设系统大型综合性年鉴。为了做好《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编撰工作, 确保《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时效性, 现将组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内容范围为全区建设系统2008年度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新成就和新情况。要求事实具体、数字准确、表述得当。

二、条目设置: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村镇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城镇化建设等。各地建设系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和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选取上述条目进行组稿, 如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与上述参考条目有出入, 可作适当增减。

三、组稿要求:各有关单位撰写的文字材料请控制在5000~10000字。为保证年鉴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具体内容分条目设置可参考2007、2008年卷的《广西建设年鉴》。

撰写文稿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于2009年5月30日前寄 (送) 至《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文稿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编辑部的电子邮箱。如有数据图表和资料图片, 请一并提供。

四、请各单位重视该项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撰写, 按时完成组稿任务。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4楼1408室《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郑燕洁、黄杰斌

联系电话:0771-2260115、22601162260182 (传真)

电子邮箱:gxcic@gxcic.net

3.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推动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支持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流通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尽早下拨各项补贴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加强粮食储运,强化冬季蔬菜、肉禽蛋等农产品生产、调运以及冬储工作,切实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步伐,保障粮食、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积极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农业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防治等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制订预算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对预算中拟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及早论证、审核,为及时执行预算、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要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切实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部

2012年12月28日

4.关于做好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小学:学区决定于6月18日开始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如果教体局对学区各校进行检查,则顺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根据《2012年考核安排》、《学校考核细则》、《教师考核细则》做好相应准备。

2、请认真填写《论文、信息、征文发表,获奖登记,考勤登记表》,以供考核时参考。

3、被考核学校只提供茶水和午餐、晚餐,不上饮料、水果和酒类。

4、参加考核人员所需车辆及集结点由各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安排(车费经核算后按生摊)。

5.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篇五

各院(系、部)、各处室、各单位:

近期,我市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频发,为预防和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学院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汛期危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个人,防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险情通知,迅速集合到制定地点。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主动掌握突发情况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及时准确地报告险情。

2、广大师生要自觉增强对防汛避险工作的认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3、提醒广大师生,离开办公室和教室时,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开关。遇到险情后,迅速拨打抢险电话。

抢险电话:z(后勤管理处)

z(保卫处)

z(学院办公室)

6.关于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六

各支局、分局各单位:

信息和宣传工作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参谋决策、交流经验、树立形象、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和宣传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实现争先进位的目标,助力经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设信息员一名,务于7月29日前将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综合办公室。

2、信息员要从企业经营发展、营销、创新、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着手,善于观察身边发生的或在自己身上发生的实事,积极收集本单位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分局综合办公室。

3、信息及新闻宣传材料格式要求:要有标题、主要内容、署名三部分,主要内容要简练、内容要具体、事件要清楚。

4、为保证信息时效,信息可发送传真至0000000,或通过邮箱报送111111@sina.com。

5、各单位信息员要积极踊跃上报信息,市场经营部每月至少上报3篇,其他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篇,分局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6、信息采取加分制,每上报一条奖励1分;被分局采纳下发支局的信息每条奖励10分;被市局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20分;

被省局以上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30分。分局年终对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评选,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将给予信息员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优先考虑评选先进。被上级单位采用的信息和宣传稿件按照上级单位实发奖励兑现给投稿人。

7、为了让信息工作真正发挥其上下沟通,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各单位之间互相学习先进经验的作用,各支局、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要对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协助并指导本单位的信息员紧紧抓住工作中心和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从各方面深入实际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

7.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七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5号)及中国企业联合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200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8年6月2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和各有关单位按《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三、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至4月16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25日至4月22日期间到省企业联合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30号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8616112 88616114 88616115

报名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省企业联合会将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四、该项考试共设两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

(企业管理咨询实务》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实行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

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配发,考后收回。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87号)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企业管理咨询实务》考务费每人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25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30元)。

七、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和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

8.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八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它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9.做好最新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九

一、各大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今年的春耕生产工作,思想上早发动,组织上早落实,物质上早准备,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坚持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承包户解决春耕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二、抓好地号秸杆的处理工作。经与汤原县森林防火办进行沟通,3月末前各地号秸杆必须处理干净,4月份将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到时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做好水田机电井泵、起臂机、闸门板、变压器等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输变电线路的安装工作。设施、设备确需购买或更新的,须在3月14日前把计划报生产管理部。

四、禁止在地边、路旁、防护林带中挖取草炭土,依法取缔小开荒。否则,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五、根据我省气象资料分析,今年部分地区春季有较大旱情,且江河水位降低,土壤墒情较差,建议水田及早整地,及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矛盾。旱田整地提倡少耕翻,提倡早春垄上镇压,原垄卡种。

六、作物品种选择严禁越区种植,选用的品种必须是经过审定的品种,确保农作物安全成熟,防止贪青晚熟给农户带来经济损失。

七、加强农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火意识,严禁农机黑车(无证、无牌)、超载、混载、疲劳和酒后等驾车,严禁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一切野外用火,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搞好辖区内道路、沟渠和其它农田基本设施的维护工作。

九、水田单位作出各阶段的用水计划,按地号“先下游后上游、先难后易”的顺序编制。用水计划于3月底前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10.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篇十

一、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思路

2006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教育为基础,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为重点,以制度建设、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抓基层、打基础,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责任事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和我市教育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二、工作要点

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仍然是安全教育、危房改造、食品卫生管理、消防隐患整治、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疏散通道畅通、校园治安和周边环境整治、传染性疾病预防、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预案、学校节假日安全防范措施等。

1、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行“一岗双责”制(即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随事走,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制度。

2、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对学生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除把安全教育纳入课时外,还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校会、播放光碟和录像片、案例分析等,加强安全教育并注重实效。

3、加强对校舍的检查和改造力度,避免对危房隐患的失察,对D级危房必须坚决撤除,绝不允许使用D级危房。

4、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继续完善学校食堂、小卖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5、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和使用,搞好环境卫生,防止疾病流行。

6、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加经费投入,教学楼师生食堂、餐厅和宿舍楼要安装应急灯和指示标识,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更换老化的电路电线等设施设备。

7、杜绝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电器产品。

8、学生上操、开会集合、晚自习上下楼梯不得强调快速、整齐,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必须建立楼层安全守护制度,确保上下楼道疏散通道畅通。

9、严禁组织学生在公路等危险场所开展集体活动,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有严密的防范措施。

10、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用品的管理,对危险物品的管理要坚持专柜、专人负责。

11、坚持开展对校长、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2、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和常规管理,以隐患排查和整治为切入点,杜绝隐患漏洞。

13、继续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使用专用车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要在辖区公安交警大队的配合下对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要逐步取消学校和办学单位使用专用车接送学生或幼儿。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要加强公用车的管理和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14、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建立公正、透明的考核办法及奖惩评价标准。

1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6、清理学生中的管制刀具,消除不安全隐患;治理好学生中的大欺小现象,增强学生团结友爱。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的检查督促,建立以学校日常自查为主,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抽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地各校要积极发挥公安、卫生、建设、工商、质监、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从专业角度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加强暗访工作,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安全工作信息沟通体系,保证各种信息及时传递。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切实做好安全资料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11.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一、保证高考安全顺利举行。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部门协作机制,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联防联控,切实履行职责。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题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命题、制卷、试卷运输、保管到施考、评卷、分数合成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对可能或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继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打击兜售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违法行为。要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谋取非法利益。

二、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努力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定位,坚持导向、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相结合的人才选拔评价方式。要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坚持标准、严格自律、体现特色,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2011年开始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已实施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加快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的步伐。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的省份,要完善志愿填报及录取系统,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三、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中学,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不断加强招生考试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要会同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加强对考生资格或身份,特别是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艺术或体育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联合审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要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的要求,统筹协调,研究制订本省(区、市)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方案。高等学校要遵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和各项具体招生办法,所有类型的招生均要明確具体要求,加强相互衔接,确保统一、完整、清晰。

四、营造良好的高考社会环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精心策划实施,打好主动仗。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广泛宣传高考基本政策、改革举措、程序规则、诚信考试等各项做法、措施和要求。大力宣传高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加强教育招生考试宣传载体及网络平台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适时进行高考预警或案例宣传,揭露中介欺诈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要继续做好肢体残疾、患有疾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群体的考试服务和招生录取工作。落实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高校均不得仅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五、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对未经我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学生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及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办法,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0〕1号文件附件)执行。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12.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07]73号)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53号) , 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 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 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 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规定, 抓紧修订各项职业资格制度文件, 并报人社部审核发布。

三、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 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 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取消后, 国家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 统筹研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的评价办法, 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13.关于做好2013暑假工作的通知 篇十三

下学期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进修学校、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 2013—2014学下学期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4年7月14日—8月8日,共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4年7月14日—8月15日,共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高中教职员工8月4日上班,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工8月11日上班)、高中学生8月11日(周一)正式上课,义务教育学校学生8月18日(周一)正式上课。职业学校,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和幼儿园参照执行。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精神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总书记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学校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暑假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今年“五四”重要讲话相结合。要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密切结合工作实际,适应中小学生的年龄和特点,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

环节。要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教育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积极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养成作用,密切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合力。

二、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和对学生高度负责出发,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暑假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溺水以及防火、防盗、防拐卖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通过放假前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必须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演练,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吉林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竞赛活动。

三、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各校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在假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方法和途径。重点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等的教育融入到假期教育活动中。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的假期活动,予以指导和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建立与家长共同加强对中小学生假期上网教育与管理的协作机制,着重加强对中小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防止网络沉迷或受到不良影响。广泛开展师生读书活动,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精读一本业务方面的书,学生细读一本励志方面的书,师生撰写读后感,开学后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四、认真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教办字

[2014]45号)和《六条严禁》。要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学校在暑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假前学校要对在职教师进行再教育再明确,坚

决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教育局将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违纪、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领导,一律先停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教师,取消1至3年职称晋级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做解聘处理。

五、认真做好集体备课活动

进修学校要充分准备好下学期期初全市教师集体备课活动。各中小学制定好集体备课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确保取得实效。各中学组织好本校的集体备课活动,各中心校要把各村小教师集中起来,充分发挥骨干、优秀教师的作用,抓好培训和集体备课活动。各教研组(年级组)、村小也要结合本校实际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六、开展特岗教师业务培训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和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及学科专家组成员利用假期对2013年特岗教师进行培训,采取备课、讲课、评课、研讨等形式进行培训,通过有效培训提

高特岗教师业务水平,同时专家组成员将有针对性的进行长期包扶。(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不经教育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放假时间和增加或减少放假天数。

2.教育局德育办(校外办)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学校暑假工作的责任。各校按照德育办下发的活动方案开展好各项活动。

3.各学校依据本通知,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暑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4.关于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我市已进入汛期,各镇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值班,形成“规范、高效、专业化”的政府值班体系,做好应对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及防汛的准备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

各镇乡、各部门应安排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综合分析能力较强、能够协调处理问题的人员承担汛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心履职,确保值班电话畅通。严禁安排临聘、退休等人员值班,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和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乡、各部门应由副职以上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和值班信息报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接到重要信息,应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

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由暴雨引发的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导致断道、堰塞湖、群众被困等重大险情时,事发镇乡及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xxx3号)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1个半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xxx,传真:xxx);电话报告要说明时间、地点、事件、事态大体判断、趋势等基本情况,书面报告要做到基本事实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如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先报初步情况,后跟踪续报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原因分析、下步工作等事项。

四、报送汛期值班表

各镇乡、各部门应于5月13日前将本单位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值班表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府应急办。值班表内容应包括单位固定值班电话号码和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值班领导的姓名及职务,以及参与汛期值班所有人员的电话号码。值班表内容若有变更,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重视和加强值班工作

15.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十五

一、认真落实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33号公告, 加强对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行为监管, 从源头上对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进行遏制。加强调研, 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塑料袋生产企业有关情况, 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生产企业转产、停产情况, 核实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引导, 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积极推动和抓好超薄塑料袋的禁止流通、使用工作。

二、认真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加强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和明码标价行为的督查, 积极推进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在抓好超市、商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基础上, 继续加强集贸市场、零售摊贩、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

三、做好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政策的宣传工作

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政策涉及到居民消费模式的根本革命和消费观念的根本转变, 国内外都高度关注,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努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组织电视媒体播放公益广告, 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重点宣传对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商场超市有偿使用先进典型、社区、集贸市场落实情况, 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超薄塑料袋生产和使用所带来的健康和环境问题等;在各大超市等重点场所张贴告示或宣传画。

四、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政策有关问题研究

16.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十六

现将《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

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年龄期、高发病期,退休干部人数逐年增多,服务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离退休干部高龄养老和服务管理的需要,更好地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现就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于部工作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原有服务关系、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方便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单位、社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服务管理体系,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更好的条件。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要区别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離退休干部中的不同情况,坚持原单位服务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在不削弱原单位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社区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主要由所在社区负责);坚持面向全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对离休干部和参加工作时间早、年龄大、身体条件差、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要给予更多照顾;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措施,逐步推进服务工作的多样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

1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开展学习和活动。要充分利用社区现有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建立社区老干部学习小组、开办“老干部社区课堂”、举办报告会等形式。使离退休干部及时学习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区的重要情况,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社区设立阅文室,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提供方便。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和设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要积极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要加强对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积极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的文化活动,配送文化资源,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社区公益性活动场所加挂“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匾牌。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可采取“送学上门”、“送恬动上门”。各地各部门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和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周边的离退休干部开放,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服务管理。社区党组织要与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工作单位加强联系,对按规定应当或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及时予以接收;对尚未转入的,要允许他们参加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生活;探索在离退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小区、楼宇和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他们就近参加组织活动创造条件。要及时向本区域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通报有关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开展适宜的活动。对那些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和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主动关心,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注意培养本区域内离退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纳进党组织。

3就近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生活照顾。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站、点)、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离退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特殊需求,通过编发服务指南、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为他们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便。对“空巢”、独居和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可通过走访慰问、谈心交流等方式,为他们提供爱心帮扶和精神慰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内离退休干部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离退休干部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自我保健,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简化就诊流程,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可送医送药上门。要充分利用社区紧急救助网络,为突发意外情况的离退休干部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4为离退休干部就近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从工作需要出发,适时、适度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志愿服务和承诺服务等活动,鼓励和引导他们运用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在社区建设、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建言献策、帮智出力、作出贡献,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开展健康文娱活动和搞好家庭教育等方面作出表率。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宣传。

三、加强对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千部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对于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重要内容,与推进社区党组织“三有一化”(社区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社区服务基础,提供必要服务支撑,定期进行部署和考核。街道、社区要将这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明确人员负责,主动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老干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更好地向离退休干部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财政部门要结合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统筹考虑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相关支出。卫生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内的社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和需要。共青团、老龄办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服务网络,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组织、老年群众组织、各类公益组织等为社区离退休干部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提供志愿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离退休干部原单位要主动向社区提供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情况,为社区服务离退休干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的支持。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17.关于做好学校更名工作的通知 篇十七

关于做好学校更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更名为“湖北文理学院”已获教育部批准,根据省政府的安排,更名的相关工作应在2月底前全部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更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更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化凯

副组长:王为一宋双伟

成员:叶永涛黄海滕建河罗华国谢青杨海浪王守忠

二、做好更名具体工作。办公室牵头,做好公章、法人代码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公文、法定印信、证件更换工作;宣传部牵头,做好校名、门牌、校徽、校旗等标识的设计、更

换工作;计财处牵头做好帐户、帐号等财务手续更换工作;规建处会同后勤处,做好学校大门名称的整修调整;招就处牵头做好更名后招生宣传等相关事宜;网络中心负责做好更名后校园网页的调整工作;其他各单位、部门均结合各自工作,作好更名的准备、应对工作

三、做好更名的宣传工作。高教所要认真研究文理学院的内涵,对校名作出科学、规范的解读,统一认知,统一思想;宣传部要组织策划适当、有效的活动,对更名进行广泛宣传,尽快让社会知晓,让师生认同。更名仪式,待省政府文件下达后择时以揭牌的形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更名以“简朴、务实”为原则。不搞庆典,不突击花钱,能过渡延用的物品,尽可能继续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更名通知

18.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十八

根据12月10日第32次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公司工作会议初步定于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筹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贯彻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

(二)集团公司领导讲话。

(三)公司总经理作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的报告。

(四)基层单位交流工作经验。

(五)通报公司系统企业绩效目标考核结果。

(六)签订公司系统企业绩效目标责任书。

(七)表彰公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八)公司党组书记作会议总结讲话。

二、筹备安排:

(一)工作报告准备:

12月15日前,总经理工作部完成工作报告的草拟工作,并于12月18日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二)基层单位交流发言准备:

会议安排8个单位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发言重点分别为:供应工作、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党群及监察审计,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于1月5日前交总经理工作部汇总。具体分工如下:

部负责落实供应工作经验交流单位,以及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部负责落实前期工作经验交流单位,以及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部负责落实工程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单位,以及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部负责落实党群及监察审计工作经验交流单位,以及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监察审计部配合。

(三)企业绩效目标考核结果通报材料准备:

人力资源部于1月8日前完成公司系统企业绩效目标考核结果通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企业绩效目标责任书准备:

人力资源部于1月8日前完成公司系统企业绩效目标责任书的准备和制作。

(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

党群工作部于1月8日前完成公司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并形成表彰文件。

总经理工作部

19.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十九

《通知》要求,各地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大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果断处置突发疫情。要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江苏等湖区五省要重点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防止疫情反弹;东北三省特别是嫩江流域地区要重点防范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发生,要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环境消毒,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流通、屠宰等环节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巡查,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等规定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落实屠宰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保障水平。受灾地区兽医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兽医实验室的监管,全面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排查,及时消除灾后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严防病原微生物泄露、扩散。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及时报告,迅速反应,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20.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二十

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 安装部署和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在跨省转学、招生入学和经费监管等方面已初步取得良好综合效益。为充分发挥全国学籍系统作用,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就做好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籍信息质量。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数据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各省(区、市)完成省内审核工作后,我部将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上传的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并向各省(区、市)反馈问题学籍清单。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我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二、全面应用系统功能。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明确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实名制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准确性。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开发完善特色需求。我部已开放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支持各省(区、市)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满足地方管理需求的特色功能。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尽早发挥效益。自建系统对接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来。我部将对各地特色需求功能开发工作及时跟进,总结肯定探索力度较大、功能成熟完善、应用效果明显省份的经验,并进行全国推广。还将对工作积极、有需求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省份给予技术支持。

四、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国学籍系统是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探索点,各地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工作体制。健全协作机制。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障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健全考评制度。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网络,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健全培训制度。我部已以面授方式直接培训至地市级;各地要强化培训,实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覆盖,培训结束要通过考核,持证上岗;学籍管理员调整后要及时安排培训。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完善问题协调机制,快速推广成熟经验,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健全奖惩制度,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查处、严肃追究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健全举报、通报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提高全国学籍系统应用管理工作水平。

五、构建运维长效机制。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保障全国学籍系统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尽快落实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全国学籍系统运行情况。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完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映和解决全国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确保全国学籍系统运行稳定。

现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略)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略)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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