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教授一年科研经费

2024-12-10|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一般教授一年科研经费(精选9篇)

1.一般教授一年科研经费 篇一

英语四六级考试为每年两次,6月和12月各开展一次,只要满足报考条件,是不限考试次数,只要保证每次交30元报名费。一般情况下,6月份的考试在3月初开放报名,12月份的考试在9月初开放报名,报名时间持续一个月左右。

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条件

英语四级的报考条件: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的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

(2)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

(3)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

(4)已经取得CET-4或CET-6成绩的参试者,即使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均可继续报考,历次通过成绩均有效

(5)1987 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英语六级的报考条件:

针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和在校研究生,只要修完了大学英语四级课程,且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就可报考英语六级。

1.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才能报考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考生一律在就读学校报名、考试。

3.报考日语四六级、德语四六级、俄语四六级、法语四级考试的学生,比照上述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但报考小语种六级不对四级成绩做要求。

英语四六级证书的用途

1.拥有英语四六级证书可以获得保研和硕博连读的优先机会:众所周知,能够保研和硕博连读就好比中了“大乐透”,谁都渴望有这种荣幸,可以少奋斗多少个日日夜夜。但机会向来只青睐有准备的人,你如果什么出众的条件都没有,谁敢保你,即使保荐了你,还得对方看得上吧。

2.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全国各行各业的一次大型筛选考试。各行各业自然包括很多涉外或者接触英语较多的行业。

那么,报考这些职务自然就需要有英语四六级成绩才有资格报考。缺了英语四六级成绩,你的专业成绩再好,条件再优秀,你也改变不了招考的要求。大好机会就在你面前溜走了。

3.英语四六级证书可以满足就职需求:部分需要接触英语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外企和大型对外经贸企业会对英语要求较高。通常他们也不会直接招聘英语专业的学生,因为专业面狭窄。非英语专业英语成绩又好的学生是他们最为青睐的对象。

4.英语四六级证书是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不管在学校还是入职后,评优评先,参评各种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时,英语四六级都是一项优势。让自己学识更精深,实力更强大。是金子总是会闪光的。

英语四六级成绩等级划分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没有等级划分,根据教育部规定四六级考试不设置及格线,四六级425分以上可以报考六级,所以大家普遍认为四六级的合格线为425分。英语四六级的分数是排位分,没有总分。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原始分数在经过加权、等值处理后,参照常模转换为均值为500、标准差为70的常模正态分数。同时,四六级考试不设及格线,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25以上就是及格了但是现在不给发证书了。在全国英语四六级改革之后,英语四六级满分为710分,成绩在550分及以上可以报考口语,因此,考到550分的同学将就被看作四六级优秀者。

英语四六级究竟难不难

英语四六级其实并没有多难,毕竟这只是一个水平测试考试,不是选拔考试,因此难度不是很高。很多学生反应英语四六级考试只是比高考英语难了那么一丢丢而已,一般只要高考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的同学,考前认真复习一下四六级,还是很容易通过的。

英语四六级的主要难点其实是在听力,听力比高中难了不少,更不用说一些省份不考听力,那准备四六级自然是难上加难。

英语四六级虽然不是很难,但是如果你不认真准备的话,想通过还是不容易的。小编可是见过不少四六级没有好好准备,最后就差一点点才能达到及格线的人。

从四六级整体难度来看,四级与高中英语考试难度相似。如果有高中的英语底子在,那么通过四级还是比较简单的,四级要求考生掌握4000词汇量,然而六级则需要5500的词汇量。

四六级词汇是决定做题的基础,单词量的扩大对听力、阅读、写作、口语都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想要依靠老本通过六级考试的话,难度则是相当大的。

2.中国科研经费症结 篇二

本文来源《财经》杂志 2013-12-29

科研经费分配改革千头万绪,关联甚广,科技主管部门只能通过不断探索、试错,找到既符合国际科学界的普遍规律,又适合中国科研环境的路

科技部部长万钢连用两个“愤怒”表达他“无法容忍”科研经费贪腐的心情。2013年10月11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万钢通报了近期两起科研贪腐案。11天之后,财政部披露数据,全国财政科技支出从2006年到2012年,年均增长22.73%,七年累计2.42万亿元,占到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4.37%。

科研经费增长迅速,使用过程却不乏寻租,致使大量经费未能发挥效能。《财经》记者收集了近十年判决的科研领域较典型的15个案例分析,被告有财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亦有学术带头人。典型犯罪手法包括伪造签字、盖章等支取科研经费;签订虚假合同,或以劳务费、差旅费的名义骗取经费等。案例多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在量刑上,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6例,其中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称基金委)卞中被判死缓。

2014年已近,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因科研经费腐败问题,还在等待一审宣判结果。陈英旭案使中国环境领域投入最大的科研项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蒙尘。

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4年科技预算从严从紧的信号已初显。只有从源头上制度革新,才能使科研投入用于正途,既提升国家创新力,亦使科研人员远离犯罪。

划拨:行政化协调弊病

卞中,原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的会计。他是《财经》记者收集案例中量刑最重的一名被告人。1992年,29岁的卞中进入基金委工作。从1995年至2003年间,他采用虚构拨款事实、偷盖印鉴、伪造进账单、削减拨款金额等手段,贪污基金拨款达1262.37万元之多,此外还挪用了2亿多元公款。

因贪污、挪用公款两罪,2004年其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基金委成立于1986年,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其所管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仿效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模式,主要资助科学家在基础科学方面的自由探索,由科研人员自由提出选题并申请,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选题通过后,可获得小额经费资助。

中国的国家科技经费,主要掌握在科技部手中,次之是中科院,第三是基金委,教育部排在第四位。

科技部掌管国家主体科技计划,由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及科技支撑计划构成。除“973”计划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外,其余两个计划也面向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国家主体科技计划的项目堪称“巨无霸”,由中央财政拨款。2011年,科技部实际支出的中央财政科技项目经费达到275.1亿元。

国家主体科技计划申报程序与基金委不同,它是由科技部明确设定研究方向、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等;研究机构、大学根据科技部的指南,提出项目申请,编报预算;科技部组织立项评审与预算评估;通过后报经财政部批复,之后下达课题预算。

中央用于科技的财政拨款连年增长。2011年,基金委所发生的科研项目支出达到科技部半余——146.1亿元。基金委一直坚持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研究空间,主管的自然科学基金也是国家层面自由选题研究的唯一渠道。可惜的是,这一赢得科研人员普遍好评的基金资助机构,爆出了这起贪污、挪用巨额科研经费案件,震惊科研界。

基金委庞大的经费曾一度掌握在三个人手中——副处长吴锋、会计卞中与另一名出纳。至2003年案发前,基金委一直采用“以拨代收”的方式管理经费,也就是基金会将课题经费拨出后,收到银行回单和银行对账单,即视为课题承担单位收到款项,并不要求对方提供收据,而且,由于人手缺乏,会计和出纳混岗,卞中正是利用这些财务管理缺漏,以退汇重拨和伪造进账单等手段贪污和挪用科研经费。

卞中案后,基金委对财务管理进行了整改。对每一笔拨款都事先下发通知书,并要求受资助单位核对金额后寄回收据作为入账凭证。

不过,除了财务纰漏,此案还暴露出一个更匪夷所思的情况:在长达八年时间里,因卞中的行为,有将近200家单位没有拿到所承担的课题经费,或者只拿到了一部分,却无人对此提出质疑。

科研经费拨款普遍滞后,在科技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据了解,年初启动项目,年中甚至年末经费才到账的现象经常发生。中科院化学研究所一位副研究员介绍,课题申报获批并与科技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后,研究所的财务处一般就可以给课题组开设专用账号,财政部门划拨的经费到账前,研究所往往用自有经费先行垫支,供项目启动使用,经费到账后进行冲抵。由于划拨经费滞后是常态,科研人员和申请单位大多不会主动去催划拨经费。

实际上,有受资助单位打电话催款,卞中以尚未收到相关手续来搪塞,被催紧了,就腾挪其他项目的经费救急。

科研经费划拨迟滞这一怪现象,源于一个项目时常牵涉多部门、多单位,“立项”和“经费划拨”由不同部门掌管,各部门之间协调、衔接时有脱节(参见图表)。这些项目也十分庞大,下设多个子课题、数个研究机构参加。

“财政部门每年在短期内要处理几万个项目的预算审核、划拨经费,同时又缺乏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中间组织的支持,还不能粗枝大叶,导致经费划拨时间漫长。”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说,这反映出的是长久以来存在的行政化协调弊病。

对于拨款迟延问题,科技部和财政部开始按照科技人员的需求,每年加快拨款速度,要求每年90%的拨款任务在4月底完成。财政部专门印发通知,要求2011年立项的民口重大专项项目预算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送,以保证经费及时到位。然而,截至2010年9月底,没有一个专项报送2011年预算。从2008年的数据看,当年1月-9月,科技部所属科技计划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只有75.24%,基金委只有33%。

课题负责人:科研管理一手抓

中国多数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管理责任的设置上,都是采用“课题组负责制”。

课题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设立单独账号,实现经费的独立核算,以确保专款专用,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课题负责人享有科研经费的有限使用权和有限审批权,对每一笔支出的真实、合理、合法负责。

所谓有限是指支出额度和使用范围。如中科院一些研究所规定:3000元以内的经费支出,课题负责人签字即可报销;3000元-1万元的支出,需要由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1万-5万元的支出,则要由主管副所长签字;5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由所长签字才有效。

尽管如此,课题负责人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对所承担课题的经费具有更大的支配权。

原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段振豪事发时,担任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和课题负责人,按规定他可以做主1万元以内的报销。自2002年至2011年间,段振豪承担项目资助经费约计1081万元。这些经费的使用基本由他本人和秘书车春兰掌握。两人以报销科研项目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复印装订费,骗取科研经费共计124万余元,车春兰得到少量好处费。另外,车春兰独自用虚假票据报销租车费、劳务费、差旅费共计17.85万元。

2011年5月间,段振豪又利用科研经费设立虚假子项目,套取现金。此案证人证明,其曾帮助段振豪以网站制作名义串过现金,合同数额为5.85万元。2013年元旦前,段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段的作案手法,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多项规定中均严令禁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但这些作案手法在科研圈已不鲜见。

与中国课题组制相似的英国,项目经费拨款后,也是由所在学校管理,由校财务设立项目账户。“课题负责人不直接管钱,且对经费使用非常自律。”一名在英国高等研究机构服务的研究员说。

课题负责人将科研经费视为自家“小金库”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约有80%的科研经费需要通过竞争获取。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科研经费,自行制定内部政策,允许从课题经费中提成作为科研人员的奖励。

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商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宁分析,收入与课题数量挂钩,这是变相鼓励科研人员多申请课题,而不是根据自身能力和学科发展需要量力而行。

项目执行: 管理和财务脱节

涉及科研经费的犯罪案例与经费管理方式密切相关。中国课题经费不乏使用过程的财务监督,但未能起到效用。

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项目,程序十分严格:课题承担方每年度要填写财务决算报告,讲明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报送科技部后,才能获得下一年度继续拨款。项目还需做中期评估,由科技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会同财务部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在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还要协助课题承担单位向科技部提出课题财务验收申请。

问题主要发生于课题承担单位财务与科研两部门的脱节。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科技拨款体制的若干问题与对策研究》(下称《科技拨款研究》)分析,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为两个互不相干的独立部门,导致科研部门只重视争取项目,而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有效,不在其评估和职权范围内;财务部门又对科研管理规定不熟悉,只能判断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无法判断是否合理。

按理说,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拥有审核权、核算权和监督权。比如,在申报课题预算时,规定要求课题负责人会同财务部门制定预算,但实际操作中,“财务只是履行表格上的签字盖章,很难对课题经费有发言权”。《科技拨款研究》课题负责人汝鹏称,“清华财务部门管理已经很严格,即使支出经费买书,财务人员都要求看小票,检查是否与课题相关,但因专业偏差,财务很难监管到位。”

这就使一些经费执行人员有隙可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下称北航数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孟江涛案颇为典型。程序上,北航数学院的经费支出,需经大学、学院及项目负责人三层财务监督。然而,由于财务人员对课题经费使用没有行使权力,孟江涛得以通过伪造领导签字这一简单手法,多次作案。他伪造副校长、院长签字,虚开会议通知,虚构会议支出和办公用品等,多次挪用项目经费共计237万余元。

北航副校长郑志明在数学院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依据他的说法,在项目执行实施阶段,如招投标、采购、召开会议等,主要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人便是孟江涛。直到孟案发时,郑志明查了自己的课题经费,才发现原本100多万元的经费只剩下4000多元。而案情的最终败露,并非财务人员对项目使用的合理性质疑,而是北航数学院的一名行政秘书偶然发现,孟江涛经办的几笔经费报销单上,领导签名的笔迹与以往不同。

经费使用:侵占“潜规则”

课题经费使用通常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前者系课题研究过程中直接计入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和其他研究经费等。间接费用又称管理费,是因实施课题而发生又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

这在具体执行中为课题承担方制造了寻租空间。在所有案发的科研经费贪腐中,都存在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巧立名目,通过报销形式非法支取或占有科研经费的直接费用的现象。

课题组一般由研究人员、辅助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组成。依相关规定,由科技主管部门拨款的课题,劳务费应在项目申请书及项目任务书中有预算,且劳务费只能发放给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参与课题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

虚发劳务费是公开的“潜规则”。2012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发近亿元福利”的报道沸沸扬扬,中科院新闻办公室在接受媒体访问时也承认,根据审计署的审计,该院所属九个单位在部分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扩大人员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其中绝大部分用于职工工资,极少量用于科研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保费等。事后,中科院将科研经费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

科研人员对此亦有无奈情绪。汝鹏就表示,“该花的人工钱,项目经费无法列支。比如,一个项目请博士后就不能够列支劳务费用,研究员在项目上的劳动付出也没有回报。按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规定,只能够去请一些对项目意义不大的学生,这不利于项目的进行。”

国外的科研经费也有很大比例用于人工费支出,是依据市场定价的基础,付给课题组长以外的博士后等人员。比如,美国大学的教授,如果是9个月岗位,其申请的项目经费可以用来支付自己另外3个月的工资,必须以其现有工资为参照,而且必须在项目申请的预算里明确列出;如果是12个月的岗位,则教授不允许从科研经费中支取劳务费。

“在中国,课题组长们从科研经费中提成最多,这是不合国际惯例的。”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商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宁表示。

《科技拨款研究》以英国的草原及环境研究所为例,展示了这家研究所2003年-2005年的财报数据,显示三年中员工成本稳定保持在项目经费总支出成本的52%-54%之间。“这保障了英国科研人员的收入,使得他们不会因小钱而去贪污挪用科研资金”。一位英国研究人员表示。

中科院新闻办称,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科技资源配置制度的深化改革。近年来,国家部分科技计划已经允许在科研项目经费中按一定比例开支必要的人员经费。

审计:堵漏晚矣

一个科研课题结题时必须通过财务审计验收,事实上因审计而发现问题的案例多属意外。

中科院自动化所生物测评中心原主任助理何杰因国家审计署的专项审计而案发。案发之际正值其新婚,这个“被带走的新郎”令经办该案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二处副处长张小兵记忆犹新。他告诉《财经》记者:“当时审计署审计发现有一个公司总是收到科研经费,但没有产生产品,去工商局调取该单位法人照片,恰巧审计过程中有相关人员是搞人脸识别技术的,一眼就看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何杰本人,他用的是高中时候的照片。”

这完全是审计署的偶然发现。“何杰的案发属于延伸审计,而一般不进行延伸审计。”张小兵称。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6年,何杰以自动化所名义,与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公司签订两份虚假协议,并使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在自动化所报销71万元。该公司是其伪造“刘长利”虚假身份证明注册的。此外,何杰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7.2万元测试认证费。最终,何杰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以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项目为例,按照程序,结题时,专项经费1000万元或以下的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结题财务审计。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由科技部条财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广州一位大学教授告诉《财经》记者,“审计相当严格,我有九笔报账清单被要求查看,有研究生补贴、实验经费、交通、内部合作转账等。其中,内部合作转账一项,我的研究生在经办时第一次打错银行卡,于是又转了一次,对此审计提出疑问。按要求,全部审计完后,对有疑问的账目需要课题负责人当面解释说明。”

依据审计报告,课题主管部门再组织财务验收专家组,或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验收。验收结束后,课题承担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结余资金按原渠道上缴。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外部“事后”审计较为严格,但许多贪腐之举此前已经完成。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罗猛对《财经》记者分析,“绝大部分单位对权力运作的事后监督多,预防性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少。”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监察审计处工作人员薛凯麟的观点是,传统的“事后”监督应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立体式监督模式,由传统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子部门-经费使用人”的纵向审计,向“学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的横向审计转变。

此外,目前国内没有“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性相关的责任制度,缺乏对经费使用的有效监督手段”。薛凯麟说。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的一份通知中提出,将逐步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3.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篇三

(浙财教字[2002]20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利一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科技部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省则政核拨的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

第三条

省级科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以及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评估、公正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

省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逐步推行课题制管理。

第二章

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第六条

遵循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按照省市县合理分几政事企分开、公共科技的要求,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持方向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导技术的研究开发,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体系以及科技条件和环境建设等。

(一)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自发展的前瞻性问题而开展的、面向应用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以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为重点,以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为主要目标的重大高新技术研究项目。

(三)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攻关项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项目。

(四)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全省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科技奖励、科技合作、技术市场、专利等科技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项目。

(五)重大高新技术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全省科技系统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基础数据库等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项目。

(七)其他新启动的科技工作(活动),以及需应急安排的各类科技项目。

(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配套

第七条

按照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要求,省科研院所事业费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科研院所的研究发、科技条件建设、科技产业化和公共科技服务项目。

(一)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或工程技术为目标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

(二)科技信息网、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科技文献、科学仪器装备(生物、生化试剂)、实验动物、科技基础数据库、科技基础标准等科技创新条件、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运行的项目。

(三)科技信息服务、科技咨询、评估、中介、查新以及科普服务等公共科技服务项目。

(四)以产学研结合方式组织实施,且科研院所参股的产业化项目,科研院所的重大产业化项目。

第三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

省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管理费和项目(课题)研究费。

(一)计划管理费,批由科技行政部门管理科技计划及经费而支出的费用,包括组织项目(课题)遴选、项目评审、评估、招标、跟踪检查、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课题)研究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耗用的可以直接计人项目(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设计试验费、信息费、会议调研费及科技成果鉴定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直接费用不得低于项月(课题)总经费的95%,1、人员费,指为直接参加项目(课题)研究的人员支出的劳动费用。项目研究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其人员经费仍从原渠道列支,不得在资助的科技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科研院所可按事业费削减比例在项目(课题)经费中列支人员费。

2、设备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补助费。如从国外引进,则可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3、能源材料费,指项目(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燃料、水、电、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以及资料印刷费等。

4、设计试验费,指项目研究、攻关的样机设计制造、试验费等。

5、信息费,主要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人网费、通信费等。

6、会议调研费,指为项目研究而进行的相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费。

7、科技成果鉴定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遵循“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现行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类科技计划经费的开支重点和范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果。

(一)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经费(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信息费、专题学术活动费、少量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费及能源材料费。

(二)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经费及科研院所研究开发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开发和攻关的样机设计制造、试验费、少量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人员费等,其中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原遇上不能超过项目资助总经费的30%。

(二)科技产业化计划(含科研院所科技产业化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新产品试制及配套仪器、设备购置费,关键设备、工艺流程研制开发的补助费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专项科技贷款贴息。

(四)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经费

1、重点实验室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专用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费,对外开放服务测试费、能源材料消耗费等。

2、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对外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建设,包括仪器、设备、少量的基本建设补助经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能源材料消耗费、房屋设备租赁补助费及信息费等。

3、科研院所科技条件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仪器装备购置及一定的科技基建补助。

(五)科研院所公共科技服务专项,主要用于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公共科技服务的人员劳务费和承担政府委托的公共科技服务的专项经费补助。

第四章

省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第十条

省财政部门和省科技行政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一)省财政部门负责审批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审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计划管理经费预算,检杳、监督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批科技项目经费汇总决算。

(二)省科技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编制抽度省级

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审核、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计划管理经费预算,检查、监督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编制科技项目经费汇总决算。

第十一条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课题)责任人、课题依托单位的职责与权限:

(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申报项目研究经费预算的初审。

2、负责检查、监督所归口项目研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

(二)项目(课题)责任人

1、负责编制课题经费预算,全面反映课题不同渠道的资金来源和全部的费用支出。

2、负责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向归口部门报送经费使用情况。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课题依托单位的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课题研究经费决算。

(三)课题依托单位

1、会同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经费预算。

2、责课题研究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审核大型仪器设备费用的支出。

4,监督课题责任人在其权限内的各项支出。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会同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经费决算。

第十二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主要根据全省科技工作重点和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围绕省科技计划体系编制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等五大类计划的经费预算,明确各类计划的预算比例和支持重点,细化预算项目。

根据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体系编制利一研院所事业费专项预算。合理确定研究开发、科技条件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和科技产业化等四类计划项目的预算比例,逐年提高研究开发项目的经费比例。

第十三条

根据项目的重要性以及计划与项目的分类,明确经费资助强度。省财政科技经费的资助标准为:重大项目50-100万元(软科学项日10-15万元,自然科学基金25-50万元),重点项目20-50万元(软科学项目5-1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15-25万元),一般项目10-20万元(软科学项目2-5万元,自然科学基金3-10万元)。

第十四条

省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审核、审批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单位在巾报项目时,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进行立项审核和经费预算合理性审核。

(三)省科技行政部门汇总项目(课题)经费预算,重大专项经费的预算商财政部门共同确定,省科技行政部门经综合平衡后,编制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

(四)省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财力可能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预算法及有关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审核、批复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

(五)省则政部门和省科技行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经费文件。

第十五条

对重大项目、重点项月以及实施期限超过两年的项目,确定结转项目经费,纳入下一科技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我省急需确定的项目(课题),可以简化经费预算评审程序,但经费预算的确定须报省财政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

科技项目经费应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的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省级其他单位的项目经费由省科技行政部门拨付,需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经费按省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程序办理。今后,科技项目经费将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

第五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由于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可以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但须按原程序上报审批。

第十九条

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必须按本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使用,项目(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必须执行科技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经费预算

第二十条

项目(课题)责任人对承担的项目(课题)、课题依托单位对所依托的课题要单独列账、核算,项目(课题)结束后,应当进行财务决算。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课题)验收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和财务决算,项目(课题)责任人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及固定资产验收清单,重大项目验收时应当有财务专家参加。

第二十二条

项目(课题)因故终止,项目(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剩余经费归还原渠道。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完成后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科技项目合同约定办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四条

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计划与预算相统一、计划预算与项目实施管理、内部审计二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每年抽查部分重大、重点项目,对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检查或评估结果相应调整预算。

第二十六条

课题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个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要对所依托课题的一切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

建立科技项目经费追踪问效制度。省财政部门和省科技行政部门对项目(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对重大科技项日(课题)可实行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考评结果及审计结论将作为以后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科技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和本部门所归口管理的省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保证科技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

项目(课题)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课题)经费等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课题)责任人和项目(课题)依托单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课题、取消项目(课题)资助资格等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口起实施,《浙江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行(1999)161号、浙科计发(1999)384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4.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篇四

第五条 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 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审批、使用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接受学校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纵向项目经费按项目来源单位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在保证按合同(协议)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35%的科研劳务费(有明文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向校外合作单位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科研项目批复、转拨科研项目合同和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除经费划拨单位有明文规定外,管理费按实际到校经费的5%提取(学校立项资助的科研经费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为:学校提取10%,用于补充学校科研基金;科研管理部门提取业务费4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科研项目申报、检查评审、结题验收、成果申报鉴定、宣传、赞助、扶贫等支出;有关管理部门提取事业基金50%,主要用于接待费、对外支付的劳务费、咨询费以及管理人员值班加班、奖励等支出。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结题和结余经费的管理:

(一)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根据项目经费明细账编制项目决算表,到财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

(二)对已结题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按科技部国科发字[2005]462号文件、重庆市科委渝科委发[2006]1号文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财教[]30号文件、教育部社科[2006]2号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结余经费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额度,超额部分将按原渠道上缴。对结题不结账的横向项目经费结余,由财务部门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将其经费余额划转学校并注销其项目。

第十二条 科研成果转化经费的分配:

(一)技术转让的科研经费,按项目单独管理,其经费在扣除中介费后,分配按表1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二)如果学校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进行转化,或技术效益分红,其经费分配按表2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三)以股份分配方式进行的成果转化收益,项目组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学校与科研人员各自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转化成果产业化的有效实施。

(四)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费:以“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0.5~5万元/项的标准收取使用方费用。

第十三条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5.国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篇五

一、国家的科技拨款制度

世界各国科技拨款制度同国家的科技体制、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密切相关,没有统一的、最优的模式。但从总体看,多数国家政府科研经费实行预算拨款制度。在制定科研预算之前,首先制定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由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各司局、科研院所按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门的政策制定相应的科研项目和预算。一旦预算得到批准,就要严格执行。

美国:国立科研机构每年要提交预算,由主管部门,如国防部、能源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分别综合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报总统预算办公室,经总统同意后,交国会审议和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国:政府科研经费的管理主要由科研部负责。科研部接收和登记所有民用科研经费预算的申请,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与国家预算在由总理主持、各部部长参加的国务会议上讨论和修改,经参议院讨论通过,然后在国民议会每年11月举行的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作为政府的一项行政法令,由各部门落实执行。

比利时:通常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制订下一年的科研预算,大致程序为:由政府各部根据“科研预算必须符合政府的大政方针,符合本部门发展重点”的原则,草拟本部门的预算计划,交内阁会议讨论,然后由财政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众议院讨论通过。

奥地利:联邦政府科学部是国家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研究所、大学和科研基金会的拨款。每年3月就开始准备第二年的预算草案,接受各研究所、大学和基金会的申请,并和这些单位的代表进行协商,9月份向财政部提出下的预算草案,11月财政部将政府预算草案报国会批准。在执行预算时是分月拨款,科学部、财政部和科研单位的代表每月都要举行一次协商会,对下一个月的预算拨款进行调整。

日本:预算采取拨款制度,每年分4次,即每3个月拨一次款给研究所。科技厅是日本制定科技政策的宏观管理部门,但对各省厅的科技预算不直接管理,由各省厅根据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大政方针自主制定本省厅的科技预算报大藏省审定。

俄罗斯:政府采用预算拨款制度,联邦议会根据前一年全国整体经费情况确定第二年的科技经费预算比例。俄科学院各研究所按照其所需经费,于前一年秋季向研究所所在学部提出第二年经费预算申请报告。科学院主席团根据政府经费拨款总额核定各学部的经费申请并通过院财经局按比例切块下拨。各研究所必须按其预算草案各科目严格执行下拨经费,基本上没有使用下拨经费的自主权和机动权。

以上可以看出,上述国家科研经费预算拨款制度的共同点为:一是采用政府和议会两级预算审批制度;二是科技资助计划、预算分配渠道及管理按大行业划分,实行部门代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预算。

二、国立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科研经费的分类和构成。各国政府科研经费通常可分为事业费和项目费两大类。事业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大型仪器和公共服务设备的购置和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机构运行经费和少量的间接成本(主要是管理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直接成本(流动人员的工资和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等)。前者主要是预算拨款,后者则是通过竞争获得。

日本:科研经费包括“一般会计”项下的文教及科学振兴费和“特别会计”项中的科学技术经费以及总理大臣科学技术特殊经费两部分。

德国: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投入分为按单位拨款和按项目资助两种。前者由议会用核定编制的办法确定人员工资额、运行费、仪器设备费和基建费等。后者由政府委托给项目负责单位,研究机构和企业均可按项目招标要求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譬如德国的分子医学中心,政府拨款占总经费的83%。

法国: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拨款和资助,政府根据每个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情况决定拨款比例,通常占机构总经费的80%左右。此外,科研机构还可以通过承担国家的大型科研计划、与企业签订研究开发合同获得科研经费。应用研究机构除政府拨款外,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商贸活动,收取设计费、鉴定费和试验费等,用于支付部分人员的工资或提高全体员工的待遇。

俄罗斯:科学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和项目合同经费,从政府预算得到的科技事业费拨款占其经费总额的55%(只能维持工资和一些公共支出),通过项目竞争得到的基金、重大项目经费及其它收入占45%。

波兰:科学院的经费来源中,国家预算拨款和政府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占总经费的65%。国家拨款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事业费(水、电、暖气、办公费)和图书资料等费用。研究经费主要靠向国家申请科研项目,这部分经费的多少,完全取决于科研实力,不同单位相差十分悬殊。

捷克:科学院除继续保留为数不多的国家预算拨款外,用于科研的大部分经费需要向国家科学基金会申请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整体而言,来自政府预算的拨款占捷克科学院总经费的55%,各类基金项目经费占20%,其它经费来源占25%。

(二)严格规定各类经费的使用范围。各国政府对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均有严格规定,对项目经费管理也有严格规定和一套完整的程序,通行的做法如下:

1.科研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实施步骤和各项预算的详细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执行合同。

2.项目经费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汇到承担项目的课题组,由负责人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凭负责人签字支出。项目负责人单位不得从项目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但项目费的利息收入可由负责人单位支配。

3.项目经费严格按申请项目时的计划使用。其主要开支为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开支,约占总开支的80%。项目主要由临时聘用人员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其中有一部分为正在做博士论文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和在编人员不得从项目费中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有的国家规定,若项目经费数额较大,资金往来的发生量也较大时,负责人单位财务人员的工资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支付。

4.项目费通常根据进展分2-3次拨放到项目负责人单位。

5.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但最重要的是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结果对项目负责人的后续项目有影响。如果项目结果不符合指标要求,其负责人今后就很难申请到项目,如果项目执行得好,则今后申请项目就会更加容易。

(三)按预算计划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各国都要求科研机构严格执行预算,原则上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每一项开支(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事先批准和审核。日本政府规定,预算的20%可以机动使用,但决算表应报告国会,如与预算相差太远,将受到国会的批评。德国联邦政府从1999年起对研究机构实行拨款包干使用、每年按5%增加经费投入的做法。研究所可将不超过经费预算总额10%的结余转入下一继续使用,也可在本提前使用不超过下一经费总额的10%。

6.关于申请科研补助经费的报告 篇六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宁枣研发[2013]1号

关于申请科研补助经费的报告

林业局:

自2011年2月23日成立灵武市林业科研所,2012年3月9日重组灵武长枣研究所,并与宁夏红枣工程技术中心合署办公、共同开展工作以来,在没有专项经费和公务用车的情况下,我所先后参与完成多项科研课题,取得了4项科研成果(2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2项银川市科技成果),正在进行的课题2项;举办培训班6场次,培训农民400多人次;为我市涉及灵武长枣产业的3家自治区龙头企业创建的宁夏灵武临河特色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基地、宁夏灵武长枣产加销一体化科技示范园区等3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

1个自治区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上门服务60多场次,下乡帮助枣农现场解决灵武长枣生产中的疑难问题40多项,接待枣农各类咨询100多件,组织参加区内外林业学术交流会、学术论坛多次。至今已累计支出试验材料费、交通运输费、试验雇工费等各项费用30多万元。按照局党委成立和重组机构精神和要求,已协调相关企业支付部分资金,还有5万多元垫付资金无法开支,恳请林业局给于补助。

妥否,请批示。

宁夏红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灵武市林业科研所

灵武长枣研究所

7.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篇七

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以由单一的.教学中心,转为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科研经费日益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然而,随着科研经费在高校资金比重中的不断增加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漏洞的矛盾却日益显现.因此,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中日益突出的问题,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刻不容缓.

作 者:盛捷 Shengjie  作者单位: 刊 名:管理观察 英文刊名:MANAGEMENT OBSERVER 年,卷(期): “”(7) 分类号:G64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财务管理  

8.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篇八

一、设备购臵、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

1、购臵设备或材料清单;

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

购臵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如购臵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

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 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臵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臵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臵”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臵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臵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臵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

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会议费的测算,主要依据参会人数、会期和会议地点(四环路以内或以外)以及饭店星级(三星级以上或以下),按照相应限额标准进行测算。还有会议间接费用,如会议资料费(资料印刷费用,不包括会议发放的笔、本、文件袋等用品),包括数量、单价(要按要求原则编预算);专家教授进行培训的劳务费,按照下面讲的专家咨询费的要求编报;专用设备租赁费,要附询价记录。

另外,20人以下的小型会议,我们建议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有 条件的)进行。如有特殊原因(如会期较长需驻会等),请另附说明。

需特别注意的是,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所报预算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三、差旅费:

1、差旅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7‟932号《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2、外出考察调研活动内容;

3、外出参加国内外会议或展览会的目的或必要性(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材料);在编报预算时尚未取得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材料的,需另附说明,或附往年召开的例会通知等依据资料。

说明文字要针对具体内容,简明扼要。

4、差旅费预算测算过程,需写明拟出差的目的地,出差人数、天数、预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票价(附相关询价记录<可将网页下载打印>)等,会议注册费用需提供具体的依据(以前的会议通知等)。

出差目的地和预乘坐的交通工具要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要求“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较急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目前,评审中按1500公里(相当于北京-上海的直线距离)掌握距离限度,即超过1500公里即可乘坐飞机,反之,则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确定交通工具后,还要根据出差人员的级别,确定乘坐等级,之后将飞机票或火车票的票价询价记录(相关网页下载打印)作为预算支撑材料上报。住宿费已规定了住宿标准和开支标准上限(分别是600、300、150元/人/天三档),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补助市 内交通、通讯等支出)都按出差实际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分别是50元和30元。编制预算时,要按规定标准进行仔细测算(一般标准为230元/人/天,150+50+30)。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

需提供项目测试化验加工意向书或报价单。

内容应包括:外协合作内容、方式或方案、付费标准及方式等。属于政府或行业部门有规定收费标准的某些测试项目,需将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附后。以人作为测试对象时,参考上临时工月工资标准/天数。注意预算金额不要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五、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印刷费需提供政府采购报价,或参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提供详细的所印资料页数、版面规格、装订及印刷要求、印刷数量等内容;以实用、节俭为原则,以单色、简装为标准。如有特别需求:对印刷工艺有特别要求或用于对外宣传等,需提供说明材料。著作出版费:应提供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及出版著作名称、数量及费用。

2、论文版面费,需说明出版论文的篇数及该论文计划将在国内或国外刊物上发表;

3、购买或查阅纸质、电子类文献资料,需提供购买文献资料的数量、均价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或提供查阅资料费用相关依据;

购买纸质资料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在编报预算时,将要购买的图书进行归类,说明每一类图书的购臵数量和金额。查阅电子类资料,要附测算的依据(需提供报价)。

4、专利申请费,需提供申报的专利项目名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相关预算测算过程。具体参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文[2006]3101号《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劳务费: 劳务费预算明细,说明支付劳务费的理由以及提供劳务的人数和工作天数。

七、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预算明细,说明聘用专家的职称及工作内容、形式和聘期等。

聘请京外专家来京进行培训或咨询,相关预算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有关“交通费和住宿费”的标准执行。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参照高级职称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会期超过2天的,第3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职称300-400元/人天、其他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参照高级职称60-100元/人次、其他40-80元/人次的标准。

9.教育科研经费使用制度 篇九

为了满足教师开展教育课题研究活动对于经费的基本要求,学校专门设置课题研究补助经费。为了使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真正落实到位妥善使用,特制定教育科研经费使用制度:

一、建立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教科研经费使用由领导小组决定批准。学校要做到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加以监督。

二、在搞科研的同时也要控制投入。要通过设计和组织,尽量降低科研所需的费用、时间和精力,要努力提高教育科研的效益。

三、凡上级要求参加科研学习、骨干教育培训、经验交流、调研等学校全力以赴支持。

四、经费用途:

1、资料费:报刊、档案、文献稿件的抄录、誉印、复印、翻拍、购买最必要的图书费用。

2、国内调研差旅费:国内调研等活动开支。

3、聘请专家、学者讲课费。

4、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费用。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

上一篇:元宵节闹龙灯作文下一篇:关工委2011年工作总结2012要点

付费复制
学术范例网10年专业运营,值得您的信赖

限时特价:7.99元/篇

原价:20元
微信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联系客服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扫一扫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
支付成功
已获得文章复制权限
确定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