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管理(共8篇)(共8篇)
1.施工劳务管理 篇一
宜宾xx有限责任公司
施 工 劳 务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实施日期:
施工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为维护企业形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宜宾市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民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恒旭置地自建工程项目
1.1 凡我公司自建项目(单项工程),必须要求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提供民工的花名册台帐。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要对台账仔细审阅工人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民工,确保每一位民工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都能反映在用工台帐中。
1.2 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各劳务班组负责人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部报到,项目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最后由项目部开具可以上岗的出入证,民工凭此出入证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对于特种作业工人,需持证上岗。
2、恒旭置地BT工程项目及开发工程项目
2.1 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总(分)包施工单位,项目公司(部)每月不定时将对各分包施工单位核查用工情况并对民工安全技术教育进行抽查,保证如实反映各施工单位劳务用工人数和安全意识情况,对未能满足国家法规及合同要求的,予以相应处罚。
2.2 各总(分)包施工承包企业需定期组织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学习,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加强各施工单位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个施工单位管理安全生产水平,我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需监督执行。
二、工资发放管理方法
1、恒旭置地自建工程项目
1.1 恒旭置地项目部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每月5日前,各劳务单位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项目部,项目部在10日内将民工工资核对,并及时了解民工工资是否如数发放到民工手中。
1.2 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1.3 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各项目部应设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牌,并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布告公示,同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独复印存档,与账务相吻合,严禁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恒旭置地BT工程项目及开发工程项目
2.1项目公司(部)应对各施工单位及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公司(部)应按月核实已完成的各施工单位工程量,拨付工程款,确保各总(分)包企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2.2 项目公司(部)确认各施工单位及分包企业上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签署同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意见,并如数返还各施工单位及分包企业上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3.1 各项目公司(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
资的项目公司(部),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3.2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劳务班组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拖欠民工工资的,恒旭置地有权利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施工企业(劳务班组)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3.3 项目公司(部)把民工工资发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该项目公司(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3.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公司(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该项目公司(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公司(部)负责人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恒旭置地自建工程项目
1.1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员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1.2 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单位队伍、各大小班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1.3 各劳务单位、班组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各班组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1.4 为妥善处理劳务单位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应委派一名劳资纠纷员(兼职),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情况,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
需将确定后的劳资纠纷员名单上报恒旭置地工程管理中心及行政中心。
1.5在劳务班组办理进度款及结算时,项目经理(负责人)需向劳资纠纷员咨询劳务班组工资发放情况后并由劳务班组签署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后方可签署。
2、恒旭置地BT工程项目及开发工程项目
2.1 项目公司(部)各总(分)包企业每月上报上月民工工资发放明细台账,并由项目公司(部)进行审核。项目经理部应委派一名劳资纠纷员(可兼职),监督民工工资兑现支付情况,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需将确定后的劳资纠纷员名单上报恒旭置地工程管理中心及行政中心。
2.2项目公司(部)各总(分)包企业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克扣或长期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对各施工总(分)包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进行清除出场处理并上报恒旭置地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列为黑名单。(列为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恒旭置地工程投标)
2.3在施工单位办理进度款及结算时,项目经理(负责人)需向劳资纠纷员咨询劳务班组工资发放情况后并由劳务班组签署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后方可签署。
四、处罚措施
1.1 凡到公司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该项目公司(部)负责人处于2000元罚款。
1.2 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到上级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的,根据调查属于我方责任的,对该项目公司(部)负责人处于5000元罚款。属于施工单位
(劳务班组)责任的,处罚施工单位劳务班组)10000元,多次发生的,除处罚外将该施工(单位劳务班组)列为我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并清除出场。
1.3 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该项目公司(部)负责人处于10000元以上的罚款。
附件1: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各项目公司(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1内容进行完善后执行。
2.施工劳务管理 篇二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扩大,受社会平均薪酬水平、劳动力供求关系、国家法律对于薪酬的制度规定、同行业企业的薪酬水平不断上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施工企业在劳务工管理上出现招工困难、流动性大、技能水平低、素质不稳定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
1. 规划用工,平衡资源
首先做好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即根据施工任务和施工进度计划,在充分考虑各种风险的情况下,预测每月人力资源需用量,绘制资源直方图,编制人力需求图表。由于在施工中人员的需求可能不是很连续或者不是很平衡,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提高。
通常我们根据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在保证进度质量的前提下,采用资源平衡的方法,平衡每月人力资源需用量。即通过削峰填谷,形成人员需求的平衡,尽量保证劳务工数目不出现太大的波动。
资源平衡的意义不仅在于保证施工队伍的相对稳定,还可以降低人员的闲置时间,从而降低施工的成本。
2. 经济措施,积极应对
但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施工的不确定性较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在实际施工中,经常会受到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市场的变化、投资方的因素等等各方面的影响,这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可能影响人力资源的需求。这时,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经济措施来积极应对:
(1)弹性工资
根据施工季节人力资源高峰、低谷时段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薪金一需求高峰时提高薪金,能够吸引劳动力,满足施工需要;需求低谷时降低薪金,冗余人员自动释放,降低工资成本压力。同时还能保证一定的劳动强度,避免劳务工由于劳动强度大幅降低,出现懒散、懈怠的风气。
(2)金钱奖励。
开展劳动竞赛是一个常用的手段,事实证明,金钱刺激在短期内是直接有效的,能够明显提高劳动效率。
3. 完善制度,吸引人才
降低薪金释放冗余人员的同时,如何避免核心劳务工流失?只有通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公正的制度,最大限度的凸显核心劳务工的价值,使其认识到自身的发展和待遇是与企业密切联系的,才能留住核心力量。
个人认为,劳务工管理首先应完善的三种制度是:考核培训制度、工资制度、晋升制度。首先进行培训,根据劳务工的取证情况、技能掌握,划分工资等级、档次,其次根据“德、勤、政、技、能”的综合考核评定劳务工表现,公平、科学、有效的实现工资制度。按照综合考核的结果,抽取一定比例的优秀劳务工作为核心进行培养。晋升不仅仅指职位的晋升,还包含职业技能的晋升,有时我们也将额外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种奖励。
通过考核培训制度,薪金与与劳动技能挂钩;通过工资制度,体现劳务工综合素质和个人价值,保证按劳分配;通过晋升制度,吸引劳务工努力向上、形成竞争、保证队伍的活力。
4、适当激励,保持活力
常用的激励方式有如下几种:
(1)表扬激励。管理者应充分运用表扬来表达对劳务工的信任,对其工作给予肯定和赞扬,劳务工就会产生成就感,进而提高忠诚度。
(2)工资激励。工资激励是对劳务工努力程度、劳动成果和组织绩效的评价。如果适当运用激励工资就可以极大地激发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把劳务工的贡献与组织的目标连载一起。
(3)荣誉激励。人人都具有自我肯定,争取荣誉的需要。对于一些工作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给予必要的精神奖励,是很好的激励方法。因为这可以体现人对尊重的需要。在荣誉激励中我们还应注重对集体的鼓励,以培养大家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4)晋升激励。企业要重视劳务工的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5.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施工企业的技术升级,要适应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劳务工就必须掌握更多、更先进的职业技能。因此职业培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重点加强以下两点工作:
(1)加强对职业资格培训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和技能人才成长的氛围和环境。
(2)扩大职业教育的形式。要根据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生产的需求,开展不同形式规模的培训班;使他们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掌握先进技术;举办多种多样的技术比赛活动,通过比赛认知劳务工技术水平的高低,用奖励机制鼓励劳务工学习技术的热情,用提高工资待遇、评比一二三等奖等形式鼓励劳务工,树立技术标兵和科技能手,让劳务工学有方法,做有榜样,形成一个良好的职业教育体制。
6. 沟通交流,凝心聚力
沟通是管理的基石。
PMBOK中如是说——“良好的沟通是一名优秀的项目经理所必须的技能。项目经理的工作有70%以上是沟通与协调,沟通是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这句话对普通管理人员来说,也同样适用。
在施工企业刚性管理模式下,恶劣的工作环境、枯燥而高劳动强度的工作和严厉的工作制度,会导致劳务工心中的压力无法释放。他们常常需要寻找有效的沟通方式,来阐述他们内心各自不同的想法,因此,企业既需要建立更多的沟通管道,积极聆听他们的想法和观点,还应给他们有关人际沟通能力的培训和咨询,让劳务工学会有效地交流情感以及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们在考虑如何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和设计文件以及业主的需求的同时,还要对人员进行深入了解,与他们多沟通。在技术上耐心指导,充分发挥他们的技能;倾听他们的需求,取得信任和协助,形成集体凝聚力,才能更好的实现施工安全、进度、质量、费用等各项指标。
参考文献
[1]林涛.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现象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10年12期
3.浅议施工劳务合同计价模式的优化 篇三
【关键词】 优化;劳务合同;计价模式;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大量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劳务工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施工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同时施工企业对劳务层的管理也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从当前现状看,各施工企业对劳务层的管理方法各不相同,管理效果各不相同。有必要探讨、形成一种优化的高效的管理模式。
劳务合同是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务层签订的具有较强法律效力的文件,计价是施工过程中以劳务合同为基础的工程款计算方式,计价模式的不同,体现着不同的管理方式,不同的管理方式则会产生不同的管理效果,二者之间有着互相促进,互相影响的作用。所以,为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有效约束,为了实现对项目施工的轻松管理及高效管理,尤其是为真正实现在投标书中对业主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同时也为了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有必要针对以往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从合同计价模式着手,合理分析优化,从而有效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
1 当前劳务合同中多用的计价模式:总目标、总单价计价模式
一个总的平米单价,一个总的工程质量目标,一个总的工程进度目标,一个总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真正的结算单价必须到施工完成以后才能确定。
2 当前合同计价模式存在的不足
(1)过程中对总目标的实现未知,总目标的实现无法在施工过程中体现出来,施工队在过程中体会不到优质、高速、安全文明施工带来的益处,同时也很难及时体会到相反情况下带来的害处,这无形中减小了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视程度,不利于施工队主动性,积极性的调动。由于过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结果,对施工队产生的影响较小,导致管理人员在过程中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力度相应减小,落实力度也减小,导致事实上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降低。有些施工单位甚至会出现对施工队伍失控的严重现实,却无能为力,给单位从经济上、信誉上都带来损失。
(2)总目标的实现,更多的时候不一定是实际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现实的、一惯的反映,尤其是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有相当多的成分是突击出来的结果,即总目标是实现了(实际上说证书拿到了更为确切),但实际的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現状并不理想,这时候,还必须按总目标实现的条款对施工队进行结算。这样,就存在“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隐亏的问题。
3 优化后劳务合同计价模式:“过程目标,过程单价,单元计取,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计价模式”
3.1 总的指导思想
1) 由总的目标控制转为过程目标的控制,由最终确定结算单价改为过程确定结算单价;
2) 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划分标准区域,各标准区域都与单价挂钩,同时在计价中体现,在合同中要体现出“优质、优价,高速高价,文明施工文明价”的利益关系,并在施工过程结算中体现出来;
3) 合同条款为制度化现场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可加速现场施工的制度化管理;
4) 抓住工程质量是“干”出来的这一条主线,从合同条款中引起施工队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足够重视,时刻不得松懈。
3.2 合同计价模式
1) 缩小计价单元,以每一层或一个流水段计一次价为准。
2) 对每一检验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标准合理划分区域。
3) 在同时满足某一个区域时确定一个基准单价。
4) 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据检验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施工各自实际达到的标准区域确定单价增减额度。
5) 以基准单价及增减额度之和作为每一验收批的结算单价进行计价。
4 计价单元结算单价确定
4.1 工程质量分区
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新标准要求,分项工程质量分为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两部分,主控项目必须达到,一般项目必须有80%以上在标准范围以内,同时超出标准的项不得超过其标准限度的50%。与以往工程评优标准相结合,工程质量标准分为三个区:
1) 主控项目都满足要求,一般项目合格率在80%~90%为质量C区
2) 主控项目都满足要求,一般项目合格率在90%~95%为质量B区
3) 主控项目都满足要求,一般项目合格率在95%以上为质量A区
4.2 工程进度分区
工程进度以施工队自报,经项目部同意且共同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基准分为三个区:
1) 每一计价单元的实际工程进度比工程进度计划推迟1天以上为进度C区;
2) 每一计价单元的实际工程进度基本按工程进度计划完成为进度B区;
3) 每一计价单元的实际工程进度比工程进度计划提前1天以上为进度A区。
(说明:下一计价单元的施工进度不得在上一计价单元的实际进度上累加)。
4.3 安全文明施工分区
按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对应计价单元分区确定打分期限,以在计价单元施工期限内的安全文明日平均分分为三个区:
日平均分在80~90分为安全文明C区;
日平均分在90~95分为安全文明B区;
日平均分在95分以上为安全文明A区;
4.4 按分区确定单价
1) 计价单元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的检查结果都在质量B区,实际工程进度在进度B区,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工地检查结果在安全文明工地B区时,基准单价确定为G元。
2) 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如果计价单元各分项工程质量的检查结果中每有一项在质量A区,结算单价增加g1元,每有一项在质量C区,结算单价减少g2元,计价单元的实际工程进度在进度A区时,每提前一天增加g3元,计价单元的实际工程进度在进度C区时,每推迟一天减少g4元。计价单元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工地检查结果在安全文明A区时,结算单价增加g5元,在安全文明C区,结算单价减少g6元,3) 计价单元总的结算单价为:
① 进度A区、安全文明A区组合:G+ N1g1- N2g2+M1g3+g5
② 进度C区、安全文明A区组合:G+ N1g1- N2g2-M2g4+g5
③ 进度C区、安全文明C区组合:G+ N1g1- N2g2-M2g4-g6
说明:N1为计价单元内在质量A区分项工程项数,N2为计价单元内在质量C区分项工程项数;M1为计价单元内工期提前天数,M2为计价单元内工期推迟天数;g1、g2、g3、g4、g5、g6的取值在0.1~0.5元为宜。
5 优化后计价模式的优点
(1)在这种计价模式下,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可直接从优质、快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得到实惠,相反也可直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差、施工进度慢、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而从经济上受到损失。所以新的计价模式可以提高施工队持久的质量意识,进度意识及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利于工程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品牌工程的创建,有利于社会信誉的提高,也就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2)由于施工队伍本身质量意识,进度意识,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的提高,无形中就可减小项目部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难度,有利于实现轻松管理,高效管理,有利于施工管理成本的降低。
(3)在新计价模式下,每一计价单元的实际计价,基本是施工队实际施工情况的反映,也就不存在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隐亏的情况。
(4)新计价模式下,对施工队加强了约束,同时也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综合管理水平及项目整体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要细化,要求管理人员责权要细化,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每一天都有数据化的实质性的评定,避免了以往只有过程,没有记录,有评价但是很难有结果的管理性弊端,避免了个别管理人员只走过场,无实质性检查结果的虚浮工作作风。
(5)新计价模式下,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天的检查结果都将对施工队的总结算造成影响,能够充分体现其在现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
4.施工劳务管理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
劳务基地管理 第四章
分包商管理 第五章
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 第六章
现场劳务管理
第七章
劳务工人生活场所标准化管理 第八章
劳务工工资监督管理 第九章
局属劳务公司管理 第十章
劳务管理统计报表 第十一章
劳务管理检查考核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确保合法分包规范用工;积极储备优质劳务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求;提升管理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务管理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管理,以及分包企业劳务用工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
第五条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六条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七条
劳务用工是指:分包企业与员工个人通过合同形式形成劳动关系后,在此基础上与输入方建立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的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
建立局、公司、项目三级管理体系。局总部主要负责劳务资源管理、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管控;公司负责分包队伍的选择、组织和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分包履约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
第十条
局总部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局工程管理部为全局劳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置2-3名专职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局劳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
2、负责局属劳务基地的建立与维护;
3、负责局属劳务公司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局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建立与管理;
5、监督指导全局劳务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6、推广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7、建立劳务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和组织供需洽谈;
8、建立分包商客户服务管理体系;
9、组织劳务管理报表的统计和分析;
10、组织全局劳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11、组织分包商和劳务工人的考核评价;
12、负责劳务纠纷的调解与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明确主管部门,并配置2-3名专职管理人员,成立劳务管理部门的人员适当增加,公司生产管理领导分管劳务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局劳务管理各项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建设;
3、积极引进局属劳务基地的资源;
4、负责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建立与管理;
5、编制公司劳务需求计划;
6、组织开展公司劳务集中采购工作;
7、落实公司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8、组织分包商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9、组织公司劳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10、组织现场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培训;
11、组织公司劳务管理报表的统计和分析;
12、组织公司劳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13、组织公司分包商和劳务工人的考核和评价;
14、收集各项目驻地主要劳务市场价格和测算内部劳务价格;
15、协调劳务关系、处理劳务纠纷及其它相关工作;
16、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项目明确主管部门,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员且要求持证上岗,现场劳务工人在500人以上要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项目生产管理领导分管劳务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具体落实局劳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落实劳务工人工资保障金制度和用工承诺书制度;
3、负责编制劳务需求计划,参与组织分包队伍的选择和合同谈判;
4、组织分包队伍的进场验证;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推广使用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6、积极开展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7、严格履行施工分包合同,及时协调办理洽商变更手续;
8、负责劳务队伍的现场调配管理;
9、推行劳务工人生产生活场所的标准化建设;
10、负责现场劳务管理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11、监督分包企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协调分包队伍建立工会组织;
13、负责协调分包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14、收集并分析项目所在地劳务市场价格;
15、负责分包队伍的检查、考核、评价和优秀劳务工人的选拔考核;
16、负责分包队伍退场管理;
17、现场劳务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18、负责处理劳务纠纷、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
第三章
劳务基地管理
第十三条
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是指政府劳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当地建筑劳务实行统一组织、培训、输出、施工、协调、回归等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以建筑劳务企业为载体向总包单位成建制输出劳务,从事施工分包活动;或者向国内外工程项目定向输送经过培训的劳务工人,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
通过劳务供需双方协商,逐步建立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长期合作的新型劳务关系,形成企业与基地相互依托、相互选择、协调发展的劳务管理机制,发挥劳务基地在提供各类建筑劳务的主渠道作用。
第十五条
劳务基地实行集中管理。局负责劳务基地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劳务基地的选择和建立,劳务基地的考核评价。公司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需求,负责在局建立的劳务基地选择劳务队伍。
第十六条
选择劳务基地的基本条件
1、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建筑劳务资源丰富,劳务市场价位较低等。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当地有主管部门和健全的建筑劳务输出管理体系。
3、分包队伍资源丰富,且具有相应得劳务资质和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4、劳务人员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
5、当地有与劳务输出规模相适应的培训机构。
6、能积极配合劳务输入企业做好输出后的保障和回归安置工作。第十七条
建立劳务基地的程序
1、局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应单位和部门对输出地进行实地考察。
2、符合规定的标准后建立“试点劳务基地”并引进劳务。
3、局和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对引进的劳务进行跟踪考察,建立考察档案。
4、对“试点劳务基地”考察合格的劳务基地,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建立劳务基地关系,签订协议书(附件1:中建八局劳务基地合作协议书)。
第十八条
劳务基地管理主要工作
1、积极推行劳务基地化管理工作,设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2、根据全局生产任务的需要和内部管理能力,适度确定建筑劳务基地的数量,并制定劳务基地动态管理机制,适时新建和解除劳务基地,建立劳务基地劳务资源管理台帐。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对劳务基地劳务人员优先安排,优先使用。
4、巩固和发展与劳务基地和输出企业的合作关系,稳定合作队伍。
5、对劳务人员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协助搞好学习培训,及时结算劳务费支付,以及监督劳务工工资支付。
6、全面负责劳务基地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局分包商管理要求,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通报劳务基地管理部门。
7、建立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和劳务企业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和需求,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8、全局每年组织劳务基地合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表彰先进劳务基地,解除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合作质量不高的劳务基地协议。
第四章
分包商管理
第十九条
分包商的注册管理
需要注册的分包商,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评审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及相关资料报局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公司负责注册登记,报局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时更新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对象
1、所有在我局现场施工的分包商,公司都要组织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
2、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没有在我局施工的分包商,只需公司进行评价。
3、连续2年未在我局施工的分包商,要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删除,需要使用必须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纳入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频次
1、项目部每季度,对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季度考核,分包工程结束时对分包商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考核。
2、公司每半年,根据项目部考核结果,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评价记录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保存,作为全局集中评价的依据。
3、局每年组织一次分包商集中评价,对公司分包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4、平时增减合格分包商,公司按季度上报局总部,更新局合格分包商名录。第二十二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流程
1、考核评价采用项目部考核、公司评价、局总部审定的原则。
2、项目部根据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标准(见:附表1)开展考核,并填写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表(见:附表2)。
3、公司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并填写公司分包商评价记录表(见:附表3)和公司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见:附表4)。
4、根据公司上报的考核评价结果,局主管部门组织综合审定。
5、审定合格的分包商,进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见:附表5)。
6、审定为不合格的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辞退报告(见:附表6),辞退报告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编号,必要时附辞退原因的证明材料,并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删除。
6、考核评价的依据资料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保存。第二十三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内容
1、项目部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分包队伍“四化一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工程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建立工会、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商对劳务工人工资支付、与我局工程管理人员工作配合、遵纪守法等情况。
2、公司评价内容
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考核情况,重点评价分包商的资质资信、管理体系、施工能力、机械装备、劳务力量、管理力量、业绩资料、工人管理等。
3、局审定内容
根据公司上报的评价意见,审核分包商在全局各单位的施工业绩、信守履约、协调配合、管理水平、整体素质、负责人诚信等内容,综合考核审定。
第二十四条
合格分包商的分级管理 合格分包商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合格分包商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年均劳动力在2000人以上;(2)年施工分包产值在3000万以上;(3)与我局连续合作3年以上;(4)综合评价连续为“好”;
(5)连续2年获得中建八局优秀分包企业;(6)未发生过投诉、闹事等恶意事件;
(7)为我局施工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包商可以适当降低条件。
2、二级合格分包商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分包商年均劳动力在100人——2000人;(2)在年施工分包产值在100万——3000万;(3)与我局合作1年以上;(4)综合评价为“较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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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发生过恶意讨薪、上访、闹事等恶意事件。
3、三级合格分包商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分包商年均劳动力在100人以上(2)在年施工分包能力在100万以上;(3)综合评价为“较好”以上;
(4)未发生过恶意讨薪、上访、闹事等恶意事件。
4、不合格分包商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1)不能满足我局“四化一监督”管理要求;
(2)分包商年均劳动力和施工分包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求;
(3)因为分包商的管理不善、能力不足等原因给我方造成重大损失;(4)发生过恶意讨薪、上访、闹事等恶性事件;(5)综合评价为不合格。
5、合格分包商的维护
一级合格分包商应参与局、公司重点项目施工,加大合作力度,并对其进行重点维护管理;二级合格分包商次之,作为公司项目施工的主要力量;三级合格分包商应加强管控,作为公司项目施工补充力量;不合格分包商,应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除,警示各单位两年内不予合作,再合作需重新评价。
第二十五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分析
1、考核评价合格的分包商及时加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
2、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将被取消注册资格,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清除,并办理辞退手续。
3、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分包商和优秀劳务工人,报局综合审定,选择得分排名靠前的分包商在局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专业会上通报表彰。
第二十六条
分包商的客户满意度调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分包商满意度调查,填写分包方满意度调查表(见:附表7)。
2、分包商主要对我局公司和项目的分包招议标、分包合同、分包模式、施工组织、技术指导、施工协调、廉政建设、场地安排、分包结算、工程款支付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形成分包商满意度调查报告(见:附表8)。
3、公司对分包商满意度调查简要总结,并及时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4、公司每季度将“分包商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局,作为公司劳务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五章
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
第二十七条
分包队伍选择的权限划分
现场所有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进行招议标确定。施工分包招议标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1、分包队伍的选择权提升到法人层次。
子公司或者直营公司成立招议标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工作。公司劳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2、招议标工作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部积极配合,招标过程局总部监督管理。
3、零星的施工分包且工程量小于30万元的,公司可以委托项目部组织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和备案,报公司审核确定中标单位。
4、业主指定分包由业主组织招议标,项目部积极配合,报公司备案。第二十八条
招议标的计划管理
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组织进度安排制定“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见:附表9),报送公司劳务主管部门。
2、公司按汇总“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报局,局总部组织分包合作洽谈会,公司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作意向协议”(见:附件2)。
3、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将需分包的分项工程,在开工前20天向公司报送该分项“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见:附表10)。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从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产生;
2、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和相关部门,优先在局劳务基地选择或者对社会上其他分包商进行考察和评价,合格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后加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列入投标邀请人;
3、分包商提供相应资质资信资料、劳务工人花名册、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劳务工人劳动合同等资料;
4、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度;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性质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于七日内退还;
6、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违法行为。第三十条
招议标的程序
1、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接到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根据实际分析后报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审批。
2、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施工分包招议标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项目部积极参与。
3、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询价和调查。
4、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送标书;
6、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7、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使用局施工分包合同标准文本格式,项目所在地有标准文本的采用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本;
8、招议标过程,接受局总部的监督。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要求
1、局制定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见:附件3),各单位招议标时参照执行。
2、招标邀请书。提前10天通知竟标单位,告之竟标内容与具体时间。
3、招标须知。包括的内容有:工程概况、施工分包内容及形式、招标时间和地点、责任目标及评分标准、分包单价及包括的内容和范围、材料设备提供要求、周转材料回收率及完好率、现场行政管理、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奖罚范围及规定、其他事项、实现劳动力组织责任目标的方案和保证措施。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4、分包商资质资信。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务工许可证、劳务队伍班组长及特殊工种花名册证件及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5、商务报价和技术方案。编写建筑面积综合劳务报价表、分项劳务报价表、实物量报价表。施工组织措施及其他优惠条件承诺。
第三十二条
开标与评标
1、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相应的专家和领导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临时机构,随着该项施工分包招标结束而终止。
2、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制定“评标方案”(见附件4)。
主要内容应包含:资质资信、社会信誉、施工能力、经营业绩、商务报价、技术质量管理方案、工期管理方案、劳动力组织方案、物资设备组织方案、经济技术优化方案、保修服务等相关内容。
3、“评标小组”组织投标人答辩和商议,商议内容必须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
4、拟定投标人必须要求,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低价。
5、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写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存档,推荐中标人,报公司领导批准。
6、将招议标结果登入公司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见:附表11)。
7、开标评标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应尽职尽责,遵纪守法,严禁暗箱操作,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
第三十三条
奖罚管理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未进行招议标工作,私自引进分包队伍的;
2、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私下泄露标底,索贿受贿,致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3、因私照顾关系,限定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范围,规避招议标或进行虚假招议标的。
第六章
现场劳务管理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是现场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分工负责劳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工程项目现场劳务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并制定现场劳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落实分包队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规范用工承诺书制度(见附件5)。
第三十六条
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以及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工工资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
编制“工程施工分包使用计划表”和“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参与组织本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商的选择及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参与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第三十八条
组织分包队伍进场验证
1、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逐一核对劳务工人的证件、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分包队伍花名册等资料,确保相符统一,复印件项目部备案。
2、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办理变更备案。
3、项目部应做好分包商登记表(见附表12)和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见附表13)。
第三十九条
现场设置劳务管理门禁系统
1、现场所有管理人管和工人都必需办理信息卡,及时录入每个劳务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籍贯、年龄、工种、岗位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进场时间等。
2、规范使用门禁系统,没有持门禁系统信息卡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门禁系统管理人员确保卡、人对应,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必须做好门禁系统与局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门禁系统数据实时上传。
4、项目部应保存门禁卡发放记录、劳务人员出勤记录(见附表14)、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等相关资料。
第四十条
组织现场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项目部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工人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安全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培训。
3、大力开展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取证培训,确保技术工人持证上岗。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公司汇总后组织师资力量,到现场开展培训和技能鉴定。
第四十一条
劳务队伍的现场调配管理
1、合理控制工程项目劳务队伍的使用数量,及时做好队伍协调工作,防止分包队伍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
2、需增加队伍时,应先办理原分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增选队伍进行分部发包,不得让分包队伍再次进行分包。
3、严格执行施工分包合同,及时协调办理洽商变更手续。
4、严格按照公司和局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按月填报工程款和劳务费的结算和支付情况报表。
5、随时了解分包工程的进展状况,发现并解决分包队伍出现的问题,对劳务管理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
劳务队伍安全环境管理
1、负责对分包队伍劳务工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分包单位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
2、监督分包企业安全专项经费的足额支出、监督劳务工人现场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督促分包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银行工资卡、岗前培训、健康体检等工作。
2、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现场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见附件6)。
3、负责协调分包队伍建立工会组织或建立联合工会组织工作。
4、积极开展“文化进工地”等活动。
5、负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第四十四条
分包队伍退场管理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协调分包队伍退场时资料、材料、设备、工具、帐务等交接和确认。按照分包队伍退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填写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见:附表16)。
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完场清的要求进行检查。
2、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分包队伍退还“借领的工具和剩余材料”,结算节超情况,签署意见后,转商务部门。
3、商务部门负责分包结算工作,及时按约定结清工程款和劳务费。
4、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区物品的回收工作。
5、劳务管理部门监督分包队伍付清工人工资。
6、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由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劳务工人劳动合同等备案材料。
7、分包队伍的作业班组、零散劳务人员中途退场,要填报劳务人员入(退)场登记表,及时报总包项目经理部备案,收回工作牌。
8、项目部组织对分包队伍退场后的考核评价。第四十五条
劳务工人生活区管理
1、做好生活区规划,制订门卫管理、员工宿舍管理、员工食堂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布,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2、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人意见和建议;对生活区进行统一管理,安排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给工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3、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主要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十六条
现场劳务管理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1、按季度组织对现场劳务队伍进行考核评价,分包队伍退场后也要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公司。
2、按季度统计并分析现场劳务队伍的劳动力来员、工种结构、人员数量、综合素质、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等。
3、按季度汇总并分析项目劳务管理情况。第四十七条
现场劳务管理资料的整理
1、做好劳务管理内业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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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劳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
3、保存各类劳务管理原始支付凭证及其他书面材料。第四十八条
项目劳务管理资料
1、现场劳务管理制度、项目劳务管理策划、劳务管理应急预案。
2、施工分包计划表、分包申请表。
3、分包招议标的资料、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资信资料。
4、分包队伍现场所有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岗位技能等级证。
5、分包队伍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表、规范用工承诺书。
6、合格分包商名录、分包商的考核评价记录、项目劳务管理月度检查记录。
7、项目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和管理数据。
8、分包工程款及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台帐。
9、劳务工人办理的“综合保险”、“健康体检”等台帐。
10、现场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11、“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内容、考勤、效果反馈等记录。
12、项目劳务队伍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第七章
劳务工人生活场所标准化管理
第四十九条
劳务工人的生活场所包括:宿舍、食堂、活动、浴室、厕所等临时设施。
第五十条
临时设施属于周转摊销式固定资产,由公司统一采购和调配。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应建立项目临时设施台帐,按季度报公司主管部门。第五十二条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临时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每月对临时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三条
劳务工人宿舍标准化管理
1、现场生活区应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临时设施墙体与作业区围挡及周边居民区间距原则上不小于5米,不得利用围档搭设,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临时宿舍、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要求。
2、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单层宿舍的墙体建议使用砖砌体,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屋面必须采用防火材料搭设。装配式活动房屋应为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应采用阻燃型彩钢夹心板,每栋双层宿舍搭设不宜超过6间,且两端均须设置楼梯。
3、宿舍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安装,照明灯具高度不得低于2.4米,严禁私搭乱接,夏季应配备防暑降温设施。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储藏室、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居住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和设施,宿舍内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
5、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建筑工人的单层床铺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双层床铺(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宜超过10人,窗户面积不应少于宿舍面积的1/8,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6、生活区应设置公共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并应提供文体活动场所。
7、施工作业区内不得设置小卖部、小吃部等设施。为方便职工确需设置小卖部的,小卖部必须设在生活区,并纳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后勤管理。小卖部的设置应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共同设计、共同施工。
8、严禁使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工棚。
9、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第五十四条
食堂标准化管理
1、食堂选址
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与污染源间距应不小于30米。食堂和宿舍区的间距应不小于6米,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2、布局和搭设规模
食堂墙体必须使用砖砌体,屋面必须采用防火材料搭设。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布局,其中原料储存间、熟食间应单独设立,柴火间应与厨房隔开。食堂应配置相应的餐厅,并配备必要的就餐用桌、椅。餐厅兼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必须配备相应的黑板、电视、DVD等教学设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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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第五十五条
浴室标准化管理
建筑工程面积为10000~50000平方米的工地,浴室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并设置不少于10个喷淋头;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浴室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并设置不少于16个喷淋头。浴室内应设有更衣分隔区域,冬季应有热水喷淋。
第五十六条
厕所标准化管理
1、生活区应设置男女分开的厕所,厕所内应设洗手盆和高水位冲洗装置,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2、厕所规模与宿舍住宿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厕所面积按每人0.25平方米计算,最小不低于20平方米。厕所内蹲位与人员比例不小于1:20,蹲位之间设置隔断,隔断高度不低于1.2米。
3、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设置临时厕所。
4、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第五十七条
会议室标准化管理
1、工地会议室的使用面积应与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得小于30平方米。
2、会议室背景墙面应设有企业标志、企业方针,其它墙面应设有项目部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体系图、工程进度表、工程总体目标、各项规章制度等。
3、会议室兼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且必须配备相应的黑板、电视、DVD等教学设备、器材。
第五十八条
防火器材配置标准化管理
1、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木库、配电间每25平方米配类型适宜的灭火器1只,且总数不得少于2只。
2、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10L灭火器2只,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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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厨房间每50平方米设2只灭火器,且总数不得少于4只。第五十九条
环境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施工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蝉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4、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第六十条
监督管理
1、劳务工人生活区临时设施的设置和搭拆方案,必须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
2、搭设完成审查验收通过后,公司和项目部要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维修保养,并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
3、局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的项目管理年终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八章
劳务工工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劳务人工费,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作业人工费用。
第六十二条
劳务工工资,是指建筑劳务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六十三条
劳务人工费的支付管理
1、总分包合作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分包合同应约定支付劳务人工费的时间、结算方式及保证按期支付的措施,确保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务人工费和劳务工人工资的支付。
2、支付劳务人工费时,只能向分包企业法人支付,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
3、劳务人工费的支付程序:
(1)由发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条款编制劳务人工费支付计划。(2)由发包单位按照已完工程节点,预结、预付劳务人工费。
(3)工程完工后双方及时办理结算,由发包单位编制结算劳务人工费支付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4)如出现因业主方的问题而拖延劳务人工费结算的情况,发包单位应与分包企业协商一致后调整支付计划。
4、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前解除分包合同的,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结算人工费,约定劳务人工费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并严格按约定条款履行。
5、支付工程款时,应把劳务人工费列为第一支付顺序。劳务人工费支付时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拨付。
6、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将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六十四条
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管理
1、分包队伍应将工资发给劳务工本人,严禁使用和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分包队伍应制订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劳务工。
3、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内容支付工资,分包队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劳务工工资。
4、工资结算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务工人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按季或结算工资,结算后足额支付。结算期不得超过次年1月20日。
5、分包队伍支付劳务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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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包队伍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务工工资。
7、分包队伍在进场前,必须按中标总价的2%缴纳劳务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总额不得低于实际使用工人按当地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总和;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工资保障金主要用于解决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问题。
8、因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与总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分包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按国家规定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劳务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劳务人工费为限。
第六十五条
成立“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机构
1、局总部、公司、项目部分级负责劳务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2、局成立“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
3、各公司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工会组织参加的“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的组织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局工程部备案。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当地政府及局有关劳务工工资的政策规定。(2)组织实施施工分包管理和劳务工资管理的各项规定。
(3)接待上访劳务工,指导、跟踪、妥善处理上访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反馈汇报。
(4)对所属单位用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各单位劳务工工资拖欠情况。
(5)建立劳务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对劳务工群体上访事件按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做出果断处理。
4、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小组”,负责本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施工分包管理和劳务工资管理的各项规定。
(2)按月对分包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劳务工工资拖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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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处理项目出现的劳务纠纷,并及时向公司上报处理结果。(4)建立劳务纠纷情况台帐,对屡次发生不良记录的劳务企业提出警告和处理意见。
第六十六条
劳务工人工资给付情况的统计分析
1、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每月编制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见:附表17),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要求工人代表、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三方签字后,报总包项目部和公司财务资金部备查,并作为支付劳务人工费的依据,同时分包方在发放工资时,项目部必须有人参加并监督。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在工人生活区要公示三天以上。
2、分包队伍每季度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用工人数及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8),项目部审核后,报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汇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每季度对所有分包队伍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并将统计数据报局工程管理部。局每年对劳务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通报。
4、分包队伍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克扣劳务工工资的,记入考核档案,并通报全局。因拖欠克扣工资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除,不再使用。
第六十七条
劳务工人工资管理的应急预案
1、发生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资纠纷,先在项目部、公司、局三级协调处理,形成诉讼和仲裁的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处理。
2、项目部一旦发生劳务工资纠纷,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必要时向局报告。
3、各级管理部门在接待劳务工来访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诿、拖延和矛盾上交。
4、发生劳务工上访,公司应立即派主管领导亲自处理,当天将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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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劳务工工资纠纷时,如项目部、公司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应立即向局报告,按照管理程序申报,经批准动用局应急预备金。
6、公司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按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及时掌握情况,对拖欠工资问题较多和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7、对拖欠数额较大一时难以全部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和分包队伍沟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还款协议,并共同做好劳务工人的思想工作。
8、各单位要保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报送各种资料,通报有关情况,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预防各种纠纷的发生。
第九章
局属劳务公司管理
第六十八条
局属劳务公司储备并培育部分自有的优质劳务资源,实现优化企业劳务结构、平抑劳务价格、降低分包成本、满足用工需求、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六十九条
局属劳务公司委托相应的子公司或者直营公司管理,按照局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局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局属劳务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十条
局属劳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劳务作业施工资质,实施市场化经营和独立核算,在满足局内部劳务作业分包用工需求后,也可承接局外部劳务分包作业工程。
第七十一条
原则上不再新组建局属劳务公司,需要组建劳务公司的单位在局属“江津中建劳务”和“广州综健劳务”下设立分公司。
第七十二条
局属劳务公司的主要职能:
1、以投标的方式,承担局建筑施工劳务作业分包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劳务作业管理工作;
3、组装社会劳动力资源,为主业储备优质劳动力,保障施工生产需要;
4、安置主业富余人员及企业改制分流人员;
5、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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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搞好劳务工人的培训,提高劳务队伍素质;
7、平抑内部劳务价格,抑制劳务价格无序增长;
8、积极参与局重要项目的抢工和赶工,发挥“突击队”的作用。第七十三条
劳务公司的体系建设
1、劳务公司要制定一套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
2、劳务公司的组织结构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机构设置和管理。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和工代会制度,也可以视实际需要改为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
3、劳务公司机关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施工生产的需要。根据生产规模设置若干项目经理和劳务队长岗位。
4、公司配备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由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出资方委派财务负责人和监事,加强内控,规范管理。
5、按照企业属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建立党、团、工会组织和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七十四条
劳务公司劳动力组装
劳务公司劳动力主要由局自有职工、聘用职工和劳务工三部分组成,采取多元化,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
1、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指局分流或调遣到劳务公司的原自有职工。
2、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指从社会上或者中专学校招聘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一年。
3、签订借工协议的劳务用工。由劳务公司与劳务输出组织签订集体劳务用工协议。
4、分项分包劳务作业队组,这些人员要与当地劳务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后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或与劳务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务工人合同协议期满,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办理续签或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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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劳务用工按照与劳务输出单位协商结果支付管理费。
第十章
劳务管理统计报表
第七十五条
劳务管理统计报表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建设、劳务资源现状、劳务需求,劳务队伍的合作表现、劳动力来源、用工数量、工资支付、管理需求,局属劳务基地合作等情况按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向各级决策层提供劳务管理基本信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第七十六条
统计机构的设置、职责及权限
1、局工程管理部为全局施工分包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一级报表单位的编制部门。负责统计制度的制定;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汇总、上报局属各单位统计报表;对全局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
2、子公司和直营公司为二级报表单位,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为劳务管理统计报表的管理机构,设置专人负责,贯彻执行局有关统计报表工作的规章制度、下级单位统计工作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实施统计调查和汇总上报,建立统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
3、子公司和直营公司下属的各级单位、项目部为基层报表单位,统计人员根据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各类基础数据、编制上报各类基层业务报表。
4、各级统计人员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享有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第七十七条
劳务报表管理
1、劳务管理统计报表包括:季度报表、年报表、统计调查综合表及其它报表。在有特殊报表要求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无特殊要求时,按局工程管理部最近一次报表工作安排的规定执行。
2、劳务管理统计包含各类业务报表的统计、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主要有以下季度报表:
附表5:专业合和劳务格分包商名录 附表19:劳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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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劳务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 附表21:目前现场使用的专业分包商名录 附表22:目前现场使用的劳务分包商名录 附表23: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
附表24:劳务基地分包队伍使用情况统计表
3、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保存原始记录,作到数据记录全面规范、真实可靠。
4、报表数据必须来源于本部门的原始记录,有关部门(单位)的业务报表经有关部门签章确认的数据,计算处理符合统计规律和报表要求。
5、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统计报表中的数据要真实准确,不重复,不遗漏,各栏目及相关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正确,签章完备。
6、各类统计报表上报时,均要编制报表说明,对于数据在采集、处理过程中有可能影响报表信息的事项做出解释,特别是对于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与规定不符时,要加以详细的说明,以使数据在统计分析时具有可比性。
7、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要及时,季度报表要在本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出(第四季度报表以年报表代替),年报要在结束后10日内报出,临时性及其它统计报表的报送按具体规定报送。
8、统计资料应分类存档,妥善保管,统计人员变动时,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工作移交,签署移交手续,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9、各单位劳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单位内部其它部门的工作协调,保证各种统计数据在部门之间的相互一致。
10、对拒报统计报表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报送不及时的统计人员给与警告,屡次报送不及时的调离统计工作岗位。
第十一章
劳务管理检查考核
第七十八条
检查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各级劳务管理的工作者。第七十九条
主要检查考核内容:
1、施工分包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农民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项目农民工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项目劳务管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岗位职责,劳务管理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职工花名册,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入场教育培训记录,综合保险缴纳情况,确保相符统一。
3、分包商资信管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阜施工许可证等,分包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分包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4、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签署的及时性,分包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满足分包内容和合同额等要求,分包合同内是否有农民工工资保障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
5、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工程施工分包使用计划表,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项目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招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资料。
6、合格分包商管理:公司合格分包商的子名录、局合格分包商名录,分包商考核评价情况,分包商在局ERP系统注册资料,局属劳务基地队伍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劳务管理:现场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方案,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检查记录,现场劳务纠纷处理记录台帐,现场劳务管理门禁系统,ERP系统和劳务管理软件的使用,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报表。
8、生活区劳务管理:宿舍和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操作人员的健康证和上岗证,食堂炊具、餐具等卫生健康状况,生活区冷热水供应保障,生活区专职保洁人员配备,生活区盥洗设施配备,生活区整体规划,宿舍人均面积不低于3m2,宿舍实名制管理。
9、分包商对项目的考核评价:施工组织、技术指导、廉政建设、分包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内容。
第八十条
检查考核体系
考核实施分级管理。局负责子公司、直营公司的考核。子公司、直营公司负责对其下属单位进行考核。
第八十一条
考核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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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为不定期考核和考核。不定期考核权重为40%;考核权重为60%,由考核部门做出综合评价。
第八十二条
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并确定相应的分值,按照(附表25:项目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附表26:公司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考核标准进行评价打分。
第八十三条
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划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得分95 分以上为优;85-94 分为良;75-84 分为合格;74 分-60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十四条
奖励办法
对综合考评为优秀的单位,由局通报表彰;得分前三名的单位按照局同业务竞赛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同时对综合考评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建议所在单位调整管理人员。
第八十五条
劳务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1、局劳务管理先进单位评选
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填好《劳务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并于12月15日前报局工程管理部。
(1)评选范围:局属各子公司、直营公司;
(2)评选组织:局工程管理部根据全年的检查考核结果,组织劳务管理先进单位的初评工作,报请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奖励标准:对评为劳务管理的先进单位,局年初工作会通报表彰;
(4)奖励名额:按照考核结果每年评选3-5家劳务管理先进单位;
2、局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
(1)评选范围:局属各单位从事劳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2)评选组织:局属各单位在12月15日前,推荐1名劳务管理先进个人,填好《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并附劳务管理先进事迹材料报局工程管理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由局工程管理部组织评选;
(3)评选标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局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文件政策;积极组织劳务集中采购和施工分包招议标工作;积极推行劳务基地化管理,积极引进劳务基地队伍;较好的完成量化目标;施工分包队伍考核及时准确;报表报送、市场价位收集及时准确;积极推广局劳务管理软件和ERP系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措施有力;积极推广劳务管理门禁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等级培训。
(4)奖励办法:按照考核结果全局每年评选出的局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由局年初劳务工作会通报表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局属各单位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八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局工程管理部。
第八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下文件作废: 1.中建八局劳务基地管理办法(局法字〔2004〕76号)2.中建八局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局工字〔2004〕233号)3.中建八局劳务作业分包管理办法(局工字〔2004〕234号)4.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办法(局工字〔2004〕235号)5.中建八局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局工字〔2005〕39号)6.中建八局施工分包统计制度(局工字〔2004〕316号)
7.中建八局关于规范劳务公司管理的指导意见(局工字〔2005〕206号)8.中建八局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办法(局工字〔2005〕243号)
9.中建八局施工分包管理业务系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局工字〔2005〕202号)10.中建八局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导则(局工字〔2007〕157号)11.中建八局劳务用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局建字〔2007〕413号)12.中建八局劳务公司用工管理办法(局建字〔2007〕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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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建筑劳务基地合作协议书 附件2:施工分包合作意向书 附件3: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文件
附件4—1: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评标计分标准 附件4—2: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评标评委计分表 附件4—3: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评标得分统计表 附件4—4:中建八局施工分包项目招标开标程序 附件4—5:中建八局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附件4—6:施工分包工程招标投标表格及填写说明 附件4—7:拟选投标人名单 附件4—8:专业分包投标书 附件4—9:劳务分包投标书 附件4—10:开标会议签到表 附件4—11:评标报告 附件4—11:中标通知书
附件5: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6: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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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 1: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标准表 附表 2: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表 附表 3:公司分包商评价记录表 附表 4:公司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 附表 5:劳务:专业合格分包商名录 附件 6:分包商辞退报告 附表 7:分包方满意度调查表 附表 8:分包方满意度调查报告 附表 9: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 附表 10: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 附表 11:公司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 附表 12:分包商登记表 附表 13: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 附表 14:劳务工人出勤记录
附表 15:项目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 附表 16: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 附表 17: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
附表 18:劳务用工人数及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 附表 19:劳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附表 20:劳务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 附表 21:目前现场使用的专业分包商名录 附表 22:目前现场使用的劳务分包商名录 附表 23: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
附表 24:劳务基地分包队伍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表 25:项目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 附表 26:公司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篇五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 程 概 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第二部分 工 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按甲方安排工期执行
2.乙方应按暂定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五天前,向甲代表提出书面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3.甲方代表因故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书面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书面要求停止施工,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甲方代表批准签字后,继续施工。
4.甲方代表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6.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代表应当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施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罚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部分 质 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 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各项交底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如经甲方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认真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非乙方原因导致返工,由甲方承担有关费用。
4.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经乙方自检达到合同要求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应做好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因成品保护不利而造成的损失,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人为破坏或施工相互配合中成品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6.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合同要求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部分 材 料 供 应
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部分 劳保基金及税金
1.劳保基金由甲方按规定向所在地行业统筹机构缴纳,乙方不再向甲方计取。
2.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部分 对劳务队的管理
1.乙方应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附带上岗证,由甲方留存复印件。
3.乙方应自行办理与自身相关的社会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第八部分 劳动力安排
1.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数量及技术构成,随时接受甲方的核查和监督。
2.如发生劳动力不足或暂离现象,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有关支出。
第九部分 奖 罚 条 款
1.材料领用以甲方工长开具的限额领料卡为依据,乙方应注意节约材料,如有浪费,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
2.乙方对甲方材料包装品的回收,甲方以回收品价值的进行奖励。
第十部分 工程结算与价款支付
1.工程结算:
①、②、③、④、2.价款支付方式:每月支付进度款的80%,完工验收合格后除保修金外,一次付清。
3.保修金比例:工程结算额5%,一年后付清。
第十一部分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生效。
2.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1)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发生。
(2)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改进措施。
(3)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责令不予改正,私自修补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安全规章生产,整改后不能达到要求的。
第十二部分,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做出最终裁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劳务施工合同 篇六
发包人: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及的规章制度,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确保工程质量、有效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的前提下,遵循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合同签订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
五、承包方式:所有片石砌护工程的人工费
六、乙方承包范围:
1、机械操作、片石、混凝土浇筑、洒水、勾缝、伸缩缝灌沥青、土方平整。
2、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的装缷、清理、整理堆放及卫生清理,倒运材料全部完工。
3、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各种临建、道路维护及搭、拆、装缷机维护等工作。
4、报技术质量、保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
5、现场施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不另行增加费用,质量防护及维护直到工程交工后经甲方同意后竣工,工程才可进行决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
乙方所承包的工期为2014年2014年承包范围内的片石砌护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其他按甲方进度计划全部完工。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工期控制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如期交付使用。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及权利
1、为乙方提供临时住宿条件。
2、提供乙方施工现场电、水等。负责机械一次性调试运转,工地所有的电线、电缆、三级电箱由甲方负责,必须国家认定合格产品方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拆机维护,操作等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办理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相关手续,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 业人员持证上网率100%,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以下的童工,不得带家属及 子女、社会闲散人员到施工工地或居住。甲方不提供居住设施。如违反、发 生伤亡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2、认真执行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杜绝死亡,避免重伤。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若违章操作或其他原因发生的 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合同签订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劳动力安 排情况表格,与甲方签订《技术质量保证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人 员管理责任书》,如不签由乙方自负,乙方施工范围质量终身负责制,竣工 后施工质量免费保修两年。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质量、安全检查人员 的监督。
5、施工前,乙方应自行办理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劳务人 员共名册)和缴纳务工手续、治安赞助暂住手续及其他费用,如不办理,责 任乙方自负,由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按月发放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对拖欠、克扣工资所引发的一 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7、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及通知书和技术交底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 《施工技术质量及相关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
方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挥。
8、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级项目部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条例规定,避免发生安全、火灾事 故。如发生事故等一切由乙方自负。
9、提倡文明施工,工作完后场地清理,必须做到成品保护,如损坏、丢失甲方财产由乙方赔偿。
10、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乙方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 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1、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及设备和工具,承担甲方提供机械及设备和工具的维 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及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引 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料领(借)用手续,工作完后退回甲方,否则在工程款中扣除。
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合同要求时,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及时组织新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并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50%进行结算,如竣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自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返工,造成的材料及机械及机械浪费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赌博、酗酒,男女混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领小孩必须清出场外,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人员在施工现 场发生打架每次处罚乙方5000元。由乙方承担发生后果及医疗等费用并承 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一切自负。(费用罚款在工程款 中甲方扣除)。
14、如乙方违约,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如果乙方在验收时质量、按时完成 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砌筑如任何一项违约及质量不可格,甲方在单价中 将扣除3%的工费单价。
15、乙方所用甲方的机械设备,现场运输车辆必须注意保养、维护及安全
检查工作,对恶意损坏、野蛮操作处以损坏部件10倍的价值罚款,发生事故一 切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办法
1、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工,按月单价乘以工程量结算。项目结算内容:
1、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平整、边坡防护、混凝土的浇筑、片石砌护、细石 混凝土勾缝、沥青灌缝,所有回填土找平养护工作、现场的清理及卫生、洒水、完工后拆除及清理工作。工程单价按每方110元整计算。
二、付款方式
以上按当月完成品合格工程进度的75%分期付款,完工后付到80%,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剩余工程款。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 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造成整体质量后果的,处以乙方20%的罚款,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
2、对达不到规定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必须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且该分部分分项工程部予以结算。对影响施工进度返工,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500-5000)元/天处罚,并承担甲方一切费用。
3、乙方每延误工期一天,按每天总价的1%处罚。
第六条保证措施
乙方向甲方履约保证由乙方公司担保及劳务人员工资担保。
第七条安全生产
一、乙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及自治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国家安全、消防条例施工管理。
2、严格按国家施工程序和操作,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制度及进出场人员申报备安资料。
6、乙方对本项目施工工程,所发生的一切伤亡及重大事故及施工现场内外的一切安全事故等概由乙方全部自负,关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与甲方无关,同是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乙方不得借此耽误工期或无故停工,造成后果概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八条文明施工
一、乙方工作:
l、现场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级银川市标准。
2、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文明施工、I一完场地清、保护成品,现场内不允许乱扔材料,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施工现场综合检查中发现乙方不按规定和违章行为者,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1000元的罚款,如业主及监理检查发现罚款费用乙方负经济责任。
第九条组织领导
一、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制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派、技术及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有效证件。劳务人员进场时。每人交一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刚人员花名册两份。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一程技术实力及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务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四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位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并索赔。
第十条甲方权利
通过实践证明,乙方不具备该工程分包劳务能力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款项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资质证明及手续。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款项结算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当地人民法院机构仲裁。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费川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该认真详细阅读施_丁图纸,报价表中包括施工准备、劳务、管理、保险、利润及合同的所有风险及冬季施工切费用、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6、乙方所填写的合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一份,承包人两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7.施工劳务管理 篇七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队伍,对策方法,架子队管理
自从施工企业实行项目管理以来, 大部分工程都是以劳务分包的行式分包给劳务队伍, 进行协作施工。而施工企业只建立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这样虽然有利于企业管理资源和员工的合理调配, 但是如何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使用有效地劳务队伍管理方法, 成为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1 劳务队伍的选择以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劳务队伍的现状及选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1 劳务队伍现状:
目前建筑市场上, 劳务队伍自身的水平参差不齐, 资质挂靠的“皮包”队伍比比皆是, 鱼目混珠的情况严重。另外劳务队伍本身组织机构比较松散, 管理人员知识水平低, 基本上是凭经验管理和施工。工程技术人员缺乏, 绝大部分队伍根本就没有配置。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 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 文化水平低, 无技术或技术水平一般, 而且人员流动性大, 不利于技能培训。
1.1.2 劳务队伍选择存在的问题:
(1) 长期合作队伍, 虽有一定的信誉, 互相了解、便于管理, 但其队伍“皮包”性质严重, 造成在施工中, 施工企业的各部门为其免费“打工”的事情时有发生。 (2) 工程劳务分包, 招投标程序走过场、直接内定, “关系户”现象严重, 导致高价分包, 不但不利于日常施工管理, 而且增加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 (3) 对新的、未合作过的劳务队伍, 由于考察不够、了解不足, 导致有实力的队伍与施工工程擦肩而过。
1.2 劳务队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1 施工企业在劳务队伍的选择过程中, 未按管理制度和招投标程序办事, 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科学, 没有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 “皮包”队伍、“关系户”队伍、滥竽充数现象严重。
1.2.2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 未签合同即入场施工, 导致“先干、后算”现象严重, 直接后果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
1.2.3 劳务分包合同双方权责不明确、可操作性差, 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纠纷不断, 同时, 由于劳务队伍自身的原因, 管理水平差、技术水平低是普遍现象,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安全、质量隐患,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以包代管”现象, 无论是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 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1.2.4 由于施工企业自身实力和业主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影响, 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劳务队伍作业人员工资和劳务队伍假借国家“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的名义鼓动作业人员聚众滋事、恶意讨薪的事情时有发生。
1.2.5 缺乏长远合作目光, 对有实力的新劳务队伍不能善加管理和利用, 不能实现双赢的目标, 导致合作的最终失败, 形成“一锤子”买卖。
2 针对劳务队伍选择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和方法
2.1 劳务队伍的选择首先, 劳务队伍选择时, 施工企
业应该区分工程项目性质, 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多个不同的工序, 根据不同工序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分包的招投标。
其次, 施工企业选择劳务队伍的重要指标是考虑其施工能力高低、信誉好坏、注册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施工人员的技能配置结构等。在确定劳务队伍之前, 对相关队伍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 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如不谨慎对待将会留下无穷后患。在考察时, 对其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 近期已完成项目的业绩、与甲方合同, 施工人员的素质、数量, 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配合态度, 以及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和技术水平、经济实力, 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否为“挂靠”等均要列为重要考评内容, 淘汰“皮包”队伍。同时, 将普遍存在的“开工容易、完工清算难”的现象, 也做为劳务队伍考察的标准。
最后, 劳务队伍的选择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 杜绝“关系户”队伍现象的发生。
2.2 劳务队伍的管理
2.2.1 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劳务管理办法, 在劳务队伍的选择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决执行招投标制度, 对劳务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严格审核, 杜绝“皮包”、“关系户”队伍, 滥竽充数现象的发生。
2.2.2 完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必须做到:先签合同后施工, 杜绝“先干、后算”现象的发生。无论选择多好的劳务队伍, 在其进场施工前都需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只有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才能约束双方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以避免进场后产生劳务纠纷。有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签订规范、条款清晰、内容全面, 同时还须附有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工期、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价款、工程价款计量及支付、安全质量管理、职工培训及健康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双方权利及义务、环境保护管理、完工验收及结算管理、违约和争议处理、合同终止及解除的情形等, 每个条款缺一不可, 且要内容详细、表达准确、合法有效。同时, 企业必须督促劳务队伍与聘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将其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保存。劳务用工合同须内容详细、合法有效, 体现国家对劳务人员权利的保障, 并明确工资标准和结算方法, 以及相关福利待遇标准。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后, 劳务队伍对其聘用的劳动者必须登记造册, 建立档案, 及时报施工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备案。
2.2.3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对劳务队伍中, 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的监控一定要到位, 要求劳务队伍必须建立作业人员工资专户或办理工资卡, 每月劳务队伍将结算的作业人员工资单上报施工企业备案, 施工企业按上报工资总额直接拨付到工资专户或工资卡, 并保存银行出具的相关票据, 坚决杜绝拖欠作业人员工资的事件发生。
2.2.4 提高施工企业员工的自身素质, 加强专业培训, 增强管理水平, 加强责任心, 对企业、对自身的岗位负责, 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劳务队伍管理的过程控制。
2.2.5 建立信誉档案, 施工企业对每个劳务队伍采取季度、年度及所施工的工程业绩进行考核, 不合格者坚决清退, 同时建立信誉档案, 做为审定优秀与合格劳务队伍的依据, 并方便各项目经理部调阅, 在选择和评标时参考。建议考核内容如下:个人道德、工序安排、工人技术含量、对技术交底和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自有机械设备、内部质量、外部感官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人工资发放及自购料付款情况、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质期内修补情况、保质期外修补情况。每次评分时劳务队伍所在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无记名评分, 并综合汇总后上报 (平均分制) 。
3 对架子队管理模式的认识
为解决现阶段劳务队伍选择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从企业实际需要出发, 提出了架子队管理模式。架子队是一种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和劳务用工管理模式, 是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管理与监控人员, 以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队。这种新的管理模式, 在运行过程中, 也存在着其自身的优缺点:
3.1 优点
采用架子队设置这样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 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减少劳务用工纠纷, 有利于提高外部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 为工程建设积累人才;有利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 确保劳务用工的规范化。
3.2 缺点或不足之处
3.2.1 剔除所谓的“大包工头”后, 没有完备的劳务人员招聘渠道, 如果通过劳务输出公司招聘劳务人员, 其管理费较高, 同时, 所招聘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施工作业内容了解不够, 加之流动性较大, 导致施工企业教育培训支出成本较大。
3.2.2 通过“小带班”引进劳务人员, 并入架子队管理, 最终有可能导致“小带班”成长为“大包工头”。
3.2.3 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 再加上“窝工”、“待工”情况的时有发生, 将不可避免的导致劳资纠纷。
3.3 几点建议
3.3.1 作为过渡阶段, 成立施工企业自己的劳务输出公司, 专门进行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调配输出管理。
3.3.2 加强本企业正式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逐步降低架子队管理模式中的劳务输出人员占有比例, 并最终取代。
3.3.3 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待遇, 鼓励职工班组制工程分项承包, 增强责任心和进取心。
8.高校劳务费支出管理探讨 篇八
关键词:高等学校 劳务费支出 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083-02
高校业务活动的增多,其教学、科研、行政等项目中发生的劳务费支出量也呈现大幅度的上升。但劳务费的支出却存在着费用发生不真实、缺少统一支付标准、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探讨加强劳务费支出的管理很有必要。
一、高校劳务费支出概述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事业单位,由于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劳务费的核算有其特定的列支范围,主要指高校事业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和科研事业支出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研事业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等劳务性质的支出,具体核算的范围包括:讲课酬金(讲座)、论文答辩费、监考费、评审费、服务性项目支出的临时用工费、助研津贴、科研课题完成奖、专家咨询费和科研协作劳务费等。
二、高校劳务费支出的现状
1.劳务费支出增长速度过快。劳务费支出作为高校成本费用中的一个项目,随着高校规模的日益增大和业务事项的日趋复杂,劳务费的在近年也出现了明显的增长(如表1所示),绝对数额越来越大,且劳务费的增长速度大幅超过学校总支出的增长速度。
另外,该高校2012年因会计科目核算口径的调整,当年科研劳务费支出比实际数偏小,原因是:科研课题提取的15%的特支费约169.48万元计入了管理费中列支。2012年1—3月份劳务费实际支出已达1115.34万元,全年按四个季度测算预计支出将达4461.36万元,增长比率将达37.55%。按照凭证的数量计算,1—3月份凭证约占全年凭证的1/5,因此全年的劳务费支出增长比率可能会比预计数还要大。
2.劳务费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高校的会计大多采用项目核算的方式,根据高校劳务费发生的实际情况,笔者将劳务费大致分配在教学业务、行政后勤、研究生业务等如下七个类别中。以2012年一季度的支出数为例,各大类中劳务费支出所占比例详见表2。
各大类中的劳务费支出比例相差很大,用于教学和科研的劳务费支出所占比例最高,用于研究生业务和奖福基金类的则明显偏低。因上年度的国库结余资金尚未下达,该高校的优势学科项目尚未发生劳务费支出,但根据2011年优势学科发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计105.24万元,可见,用于科研类的劳务费支出还将出现较大数额的增长。
3.劳务费支出缺少统一标准。从劳务费支出的情况看,各种劳务支出标准差别很大,有些带有随意性。如:助研津贴有100元/月,标准高的有2000元/月,甚至更高;加班费标准从20元/天到300、500元/天不等。对于纵向科研项目的劳务费,根据科研经费类别的不同,理应有不同的劳务费开支规定,很多科研项目经费在劳务费列支时就明确规定劳务费只能向直接参与项目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研究生、博士后等发放,而且不得超过经费的一定比例。但在实际过程中,很多具有工资收入的教辅人员却直接领取劳务费,也没有按照之前上报的经费预算的要求,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讲座酬金、专家咨询费的支出标准则更加繁多。
4.劳务费支出存在应交个人所得税的风险。按照税法规定,支付劳务费时支付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后按20%征收,4000元以上的劳务所得扣除20%的费用后按20%的税率征收。很多高校在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劳务费支出存在不真实的可能。严格意义上来说,劳务费的报销需要有劳务费的发票,有些人员利用劳务费发票掩盖不合理的支出,或乱用、滥用劳务费发票随意支取劳务费。没有劳务费发票的,有的直接凭借一张劳务费领款条冲抵发票去高校财务部门报销劳务费用。随着高校研究生的扩招,有的导师门下所带的学生较多,在发放学生助研津贴时,有的学生会模仿导师笔迹代签导师姓名,款项是直接打到某个学生的账户上,款项是否真实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不得而知。
三、加强劳务费支出管理的建议
1.做好高校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工作。费用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耗费和损失,成本则是指对象化的费用。高校在其教学、科研、日常行政管理等活动中会发生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等多种费用。高校虽不是纯粹追求经济利益的企业实体,但在高校资金日益紧张的前提下,也要做好成本费用的控制工作。对于本文所探讨的劳务费支出,高校要明确校内各部门的分工,建立从用工部门使用劳务的申请、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劳务用工申请、用工部门验收劳务成果、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劳务费支出的严密、完整的流程体系。
2.完善劳务费支出的文件规定。从学校层面出台劳务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劳务费支出范围,统一劳务费的支出标准。对于外国专家在国内高校进行的合作研发、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所支付的劳务报酬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标准相一致。
3.注重科研活动的劳务费支出管理。鉴于劳务费支出在科研项目中所占比较高,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支出,应与科研任务具有相关性,不得将无关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以劳务费列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劳务费票据进行财务报销,不得使用假发票;必须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报销劳务费支出,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科研经费。科研人员要严格劳务支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支出,必须由本人签收或发至本人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由他人以任何理由代签。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承担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要严格控制审批劳务费的支出,确需支出的要符合国家、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
4.把好高校财务部门的审核关。在报销劳务费时,要尽可能使用劳务费发票予以报销,减少单纯的领款条的使用。另外,财务人员要加强对领款条上的内容(劳务项目、标准、金额、领款人签字等)的审核力度,对于标准较高、金额较大的支出由财务处分管领导加批并备案,力求做到支出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标准合规。
5.规范劳务费的支付程序。鉴于劳务费的支出范畴和明细较多,高校在支付劳务费时,除部分讲座费、专家咨询费等难以通过银行打卡转账方式实现的以外,其余均应逐步实行将款项直接打到各个领款人账户的做法,并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献:
1.张艳.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教育成本控制.商场现代化,2011(6)
2.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财务处 江苏镇江 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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