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的协议书(精选15篇)
1.双方离婚的协议书 篇一
【精选】双方离婚协议书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双方离婚协议书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双方离婚协议书 篇1男方:xxx,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市xx办事处xx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女方:xxx,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源市xx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合,现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男女双方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儿,名xxx。离婚后,女儿xxx由女方抚养,随女方生活,由男方按以下方式向女方支付抚养费。(包括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费用、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其它所需费用)。
男方从xxxx年x月起,应于每月x日向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不低于500元/月(随物价上涨双方协商变动),或将抚养费存入账号为的银行卡内,期间所发生的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参照实际发生额,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每周可以前往女方住所探望孩子1次。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每周六或周日可以带孩子出去(周x下午x点前必须将孩子送回)。如男方不按照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应及时告知女方,否则女方有权拒绝其今后继续探望孩子。
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子女的探望:节假日若男方想探望孩子或带孩子去玩,应提前告知女方,并在约定时间内将孩子送回。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协商同意,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信用社贷款8万元、女方父母的借款4万元。其中女方父母的借款4万元,男方应在笔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双方离婚协议书 篇2男方:张三,身份证号:_______,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女方:李四,身份证号:_______,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男、女双方于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交往___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双方在_____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儿子(女儿)出生,取名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合等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张三自愿与女方李四离婚。
儿子(女儿)______由男(女)方______抚养,女(男)方____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儿子(女儿)____生活费_____元,直到儿子(女儿)_____能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男(女)方各自承担二分之一。
在不影响孩子的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女(男)方_____(指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____两次,探望当天晚上孩子可与探望方共同生活,男(女)方______(指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1、关于房产的约定:
(1)、位于______省 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号的房屋,系双方在婚(前)后共同购买,男方支付首付款____万元,女方支付首付款_____万元,双方共同向银行按揭贷款____万元,主贷人为_____,双方已经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____万元,尚欠银行本金及利息_____万元。经协商,双方确定房屋归男(女)方所有,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男(女)方(即得到产权的一方)承担,银行的本金及利息由男(女)方(即得到产权的一方)偿还。放弃产权的一方要协助得到产权一方办理提前还贷、涂销抵押、产权过户、产权登记等手续。
(2)、得到产权的一方自愿补偿放弃产权一方____万元,在签订协议当天补偿放弃产权的一方____万元,办理离婚登记当天支付_____万元,剩余款项在离婚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2、关于夫妻存款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存款为____万元,其中男方名下有_____万元存款,女方名下有____万元存款,双方各自分得_____万元。
3、关于夫妻车辆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汽车一辆,车牌号为______,现登记在_____名下,双方同意该车辆归XX方所有,取得车辆的一方补偿没有取得车辆的一方_____万元,该款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4、关于其他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个人首饰归各自所有。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夫妻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有隐瞒、欺骗,一经核实,自愿放弃该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
本协议双方均自愿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自愿赔偿对方XX万元。
以上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 女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双方离婚协议书 篇3陈XX,男,生于19XX年2月5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7弄3X号X01室。
王XX,女,生于19XX年1月14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X弄XX号XXX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根据上述规定,对双方离婚事宜具体协议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女儿陈XX由母亲王XX抚养,父亲陈XX每月承担抚养费XXX元至女儿18周岁为止,共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元),由男方于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给女方。
三、当事人双方与女儿共同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8XX号XXX室的住房,当事人双方认可扣除未还贷款后的价值(包括装潢价值)为人民币XX万元(X拾万元);双方离婚后,该房产权归女方及女儿共同所有;女方自愿补偿男方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该房的未还贷款由女方偿还,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共同承租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XX弄35号XXX室的公房,离婚后由男方独自承租使用。男方同意在女方及女儿放弃同住人的权利后,自愿补偿女方及女儿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元)。
五、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学习、工作用品归个人所有,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
六、当事人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共同债务。
七、当事人双方为女儿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从有利于女儿身心健康出发,男方可每二周探望女儿一次,具体时间为两周当中的星期六上午八时至下午七时;男方应于探望时限内及时将女儿送回。如临时探望,应征得女方同意;如男方的探望行为影响女儿的正常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八、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相抵后,女方应于双方离婚后一次性支付男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
九、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正式离婚后生效。
协议人:陈XX(签名)
王XX(签名)
20xx年1月×日
2.双方离婚的协议书 篇二
贾兵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被告, 将他告到江干区法院九堡法庭的是他的前妻李琳。
李琳要求贾兵兑现协议离婚中的书面承诺, 包括将车过户到她名下, 支付她余下的10万元生活费等。
贾兵挺郁闷, 当初的假离婚, 怎么就变成了如今的真离婚呢?
“离婚协议是假的”
贾兵和李琳都不年轻, 贾兵出生于1971年, 李琳小他6岁。两人2006年之前在四季青卖服装, 2007年9月25日登记结婚, 婚后没有孩子。
李琳10月20日没有亲自到庭, 而是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与贾兵的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贾兵坐在旁听席上, 父亲替他出庭。
两人离婚协议是2010年12月13日签字的, 与另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一起在民政局备案。
离婚协议大意如下:双方因性格不合, 感情破裂, 经充分协商, 自愿离婚。江干区左邻右舍公寓房产归男方所有, 其银行按揭由男方偿还。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现代悦动轿车归女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人民币30万元用于生活, 并于离婚之日后半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离婚协议是假的!”替儿子出庭的贾兵父亲说, 2010年11月李琳和贾兵看中了中海紫藤苑一套房产, 并于2010年11月26日预付5万元订金。2011年12月12日中海紫藤苑开盘, 两人成功买到房子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到办理按揭贷款时才发现李琳有两次购房记录, 属于限贷对象, 无法办理按揭。
“当时有人出主意说, 如果夫妻二人离婚, 李琳就不属于限贷对象了。”贾兵父亲说, 在敲定房子的第二天, 也就是2010年12月13日, 二人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这完全是为了规避限贷政策的假离婚。”
离婚后仍住在一起
贾兵父亲说, 李琳在起诉状中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 于情于理解释不通。因为离婚后双方还在一起生活, 包括过年走访亲友, 双方生日庆祝和踏青游玩等, 其间拍摄的许多生活照可以作证。
对于儿子儿媳由假离婚发展到真离婚的原因, 贾兵父亲分析说, 在办理假离婚之后, 贾兵觉得做服装生意太辛苦, 于是在杭州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但李琳一直不同意, 双方经常吵架, 最后李琳把家里的东西全搬走, 假离婚最后成了真离婚。
3.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三
当事人:×××,男,××年××月××日出生,×××××××地方人,身份证号:××××××××××××。
当事人:×××,女,××年××月××日出生,×××××××地方人,身份证号:×××××××××××。
上列当事人经自由恋爱结婚,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年××月××日生育儿子(女儿),取名×××。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关系不睦,感情受到伤害,现双方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办理协议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1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事项如下:
一、×××与×××自愿离婚,今后各自婚姻互不干涉。
二、儿子(女儿)×××抚养权归×××,抚养费由×××承担。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随时可以探望孩子。
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有财产的话具体列明),亦无共同债务清偿,今后若发现债权、债务,各自经手或立据的债权由各自受益,各自经手或立据的债务由各自清偿,双方互不干涉。以上事项内容系双方自愿达成,属真实意思表示,理应信守履行各无反悔。今后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婚姻纠纷为借口,节外生枝,若有意借故寻衅滋事和无理纠缠,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待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后本协议书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当事人: 当事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二: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文下载
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县××路×× 女方:×××,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县××路××
男女双方于20××年××月××日在××区/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的感情一直不和,现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基于不影响子女生活和学习的原则,双方本着相互体谅的态度,协助办理如下各项事宜。
第二条:婚后于20××年××月××日出生的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支付时间是每月十五日之前支付下个月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女方接受抚养费的账号为:××××××××××××。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第三条:男方每月有探视儿子/女儿一次的权利。女方应为男方的探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双方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位于××市××区/县××路××号××单元××号,共××平方,登记户主为×××的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万元,作为补偿。协议经登记生效后,女方应于30日内,向男方支付完毕;男方应在30日内,配合女方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
(二)婚后20××年××月××日所购××牌汽车,归男方所有,男方无须向女方支付补偿。
(三)婚后各自的户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互不补偿。
(四)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约定。以上所写为假设状况,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五)双方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归各自所有。
第五条: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如下:
(一)因购房向男方亲属所借款项,由男方负责偿还;因购房向女方亲属所借款项,由女方负责偿还。
(二)其他债务,以谁借谁还为原则,由各自承担。
第六条: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第七条: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履行上述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离婚登记机关留存一份。本协议,经登记生效后,双方即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要点提示:
离婚无外乎主要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子女抚养的问题;二是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协议书也是围绕子女如何抚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展开的。因此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明确的把握这两点就可以做到八九不离十。
如果实际情况没有子女,那么就之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如果连财产也没有,也无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协议书,甚至一句话就可以了。协议书本身就是双方对离婚事宜的处理,因此如何书写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无须过分拘泥于形式,只要能够做到上述格式的基本框架就可以了,具体内容,完全可以自己觉得如何写。
可以将离婚的两个主要问题,细化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子女抚养方面细化为:
有谁抚养;
2、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3、子女遇到重大支付或其他事故如何处理;
4、探望权的安排,如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次数、探望的方式等等。
二、财产分割方面细化为:
1、共同财产有哪些;
2、各类别财产如何分割;
3、一方取得财产,是否给对方补偿、如何补偿?
4、一方转移、隐匿财产的法律后果;
5、对外债务的情况;
6、对外债务如何分担。篇三:自愿离婚协议书
自愿离婚协议书
男方:,年 月 日出生,民族: 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 月 日出生,民族: 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 市 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 月 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 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
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 月 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4.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四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结婚证号码: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在婚姻期间生有一子/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女方/男方抚养,男方/女方每个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_____元;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_____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财产的债权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无共同存款;
七、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八、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五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族,工作单位: ,现住址: 。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 (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 ,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 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 年 月 日购有 牌 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延伸问题:
一、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
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
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6.浅析网购买卖双方的博弈 篇六
本文以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以及重复博弈三个方向对网购买卖双方进行博弈论角度分析。
1 买卖双方的博弈论模型
1.1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1.1.1
网购是一个复杂的交易行为, 为了简化模型更好地分析事件, 提出静态博弈的假设条件:
(1) 考虑网购中只存在两个交易主体的形式, 即两个博弈方买方和卖方。很明显, 两个博弈主题均有两种策略:买方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 卖方选择诚信出售货真价实的商品或者抬高价格卖出商品。 (2) 假设交易过程中为了公平的交易, 设定博弈双方是同时作出决策的, 或者虽然买卖双方决策的时间不一定真正一致, 但在他们作出选择之前不允许知道对方博弈的策略, 在知道对方博弈策略之后则不能改变自己的选择, 从而博弈双方的选择仍可以看作是同时作出的。且作出决策的信息为博弈双方的共同信息。 (3) 假设网购双方均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 均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有完美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不会犯选择行为的错误。以其他博弈方 (即对方) 的出价为衡量标准作出决策。每次博弈都是独立的, 上一次交易的信息并不会传递或影响下一次交易。 (4) 存在第三方监督。如工商管理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对不诚信经营主体实施处罚, 即作为不诚信经营的成本。
1.1.2 模型建立及分析。
根据之前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纯策略下得出得益矩阵, 如表1。a, b, c, d均为大于0的正数, a为卖方守信时买方买入商品的得益, b为卖方守信的得益, c为卖方不守信时所得的额外收益, d为卖方不守信所需支付的风险成本 (包括法律法规的罚款、长期客户的减少以及良心上的谴责等) 。
买方有两种选择, 当选择不买时, 不论卖方是否诚实守信, 其得益均为0, 但卖方要为不诚信经营而付出可能被揭发后的单位d个风险成本, 此时即使没有卖出商品卖方仍要承担-d的收益。当买方选择买入商品时, 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卖方诚信经营, 此时买卖双方的得益分别为a和b;另一种情况是卖方不守信卖出残次品或者抬高价格卖出商品, 此时买方的得益收到损害, 比之前的a减少了c个单位的得益, 变成a-c, 而卖方通过抬高价格等手段获得了c-d个额外收益, 此时的收益为b+c-d。
理论上来讲, 如果不诚信经营带来的收益大于其风险成本时 (c-d>0) , 卖方的得益得到最大化, 得到纳什均衡 (a-c, b+c-d) , 但此时买方的利益收到损害。而实际上, 不论买家是否选择网购, 卖家抱着侥幸的心理都会选择不诚信经营这种策略以获取在不被揭发时的额外收益。此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网购时在实际情况下买方和卖方的博弈不存在纳什均衡。
1.2 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之前讨论的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是买卖双方同时进行选择的行为, 而现实中的许多决策活动往往是依次选择行为而不是同时选择行为, 而且后选择行为者能够看到先选择行为者的选择内容。依次选择与一次性同时选择有很大的差异, 因此这种决策问题构成的动态博弈比静态博弈更为贴近现实。
1.2.1 动态博弈的假设条件:
(1) 考虑网购中只存在两个交易主体的形式, 即两个博弈方买方和卖方。很明显两个博弈主题均有两种策略:买方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 卖方选择诚信出售货真价实的商品或者抬高价格卖出商品。 (2) 根据现实情况网购交易双方不是同时作出决策, 买方可以货比三家根据以往经验、其他店铺信息、卖家诚信度以及以往买家的评价等方面考量卖家是否诚信经营, 此时信息不同步, 博弈方的选择行为有了先后顺序。 (3) 同静态博弈一样, 本文研究的网购双方仍均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 均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有完美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不会犯选择行为的错误。以其他博弈方的出价为衡量标准作出决策。每次博弈都是独立的, 上一次交易的信息并不会传递或影响下一次交易。 (4) 存在第三方监督, 不诚信经营可能带来风险成本的处罚。
1.2.2 模型建立及分析。
如果卖方诚信经营, 则其收益为b不变。如果卖方实行欺骗经营行为, 则能够得到b+cd的收益。此时的交易利润为i (i>0) , 动态博弈阶段数为n。
卖方的长期收益现值为:P=b (1+i) /i (1)
卖方选择诚信经营的条件是:b+c-d芨P (2)
把 (1) 式带入 (2) 式并化简得:i (c-d) 芨b (3)
即, 卖家选择诚信经营策略的必要条件为:c-d芨b/i (4)
因此, b/i即是网购卖方选择欺骗策略的临界点。
在动态博弈模型中交易双方不仅受政策、诚信观念等因素的影响, 也会受到决策顺序的影响, 博弈双方会根据对方先作出的策略调整自己的策略以达到在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利益最大化的需求。这也就是动态博弈模型更为实际的运用, 研究买卖方之中的一个博弈方, 或者将各个阶段的行为割裂开来研究意义是不大的。
1.3 重复博弈
网购买家和卖家并不是一次性的交易, 由于信息网络公开性, 网店的信息是同时公布于所有买方的, 即使是同一家网店也会有大量不同的网购消费者点击浏览。在重复博弈模型下, 把同一网店的不同卖家统一设定为一个参与者以便于构建模型。
1.3.1 重复博弈的假设条件:
(1) 同一家网店可能存在大量的潜在顾客, 此时把这些潜在的顾客设定为同一买方, 作出一致的决策。 (2) 买家采取“冷酷策略”、“触发战略”, 即在重复博弈中, 如果卖家有一次的欺骗消费者行为, 则买方在决策中将会永远选择“不买”策略。
1.3.2 模型建立及分析。
根据表1可以得到网购卖方的期望收益, 当卖方一直选择诚信交易的期望收益大于其因一次不守信带来的收益时, 卖方将一直选择诚信交易的策略。
(1) 卖方选择不诚信经营的期望收益为:ED=b+c-d;
(2) 卖方选择一直诚信经营的期望收益:EC=b+b/ (1+r) +b/2 (1+r) +…=b (1+r) /r, (r为卖方的期望收益率) 。
当ED<EC, 即b+c-d<b (1+r) /r时, 卖方在不损害买方的利益的同时达到最大收益, 形成一个买卖双方的纳什均衡。卖方会一直选择诚信经营策略, 此时合作博弈就产生了, 博弈双方的最终策略即为买方选择购买商品, 卖方选择诚信经营的策略。这就是重复博弈产生的信用机制, 很好的解决了网购买卖主体之间的“囚徒困境”。
2 结束语
以上运用了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的模型对网购中买卖双方的决策进行了分析, 可以从博弈分析中找到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缓慢的方法, 当政府重视维护诚信, 有完善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 那么就一定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摘要:电子商务领域中存在着各种博弈, 网络零售商与普通零售商的博弈、买方和卖方的博弈、销售商之间的博弈等等。本文以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以及重复博弈三个方向对网购买卖双方进行博弈论角度的建模研究。
关键词:网购,诚信,动态博弈,重复博弈
参考文献
[1]克里斯汀·蒙特.博弈论与经济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1年7月.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7.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书优秀 篇七
男方:
女方:
住址: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及其他多种原因,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后 天内,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结案手续。
二、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两子一女。大子: ;二子: ;
女儿: 。三子女均年满18周岁,其中大儿子已结婚;二子尚在 大学读研究生;女儿在 大学,现在为大 学生。经双方协商并遵循儿、女们的意见,均表示愿意随女方生活。男方愿意从1月起,在二子、女儿在校学习期间,每月支付两人生活费用各人民币500元。
三、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婚后向“XX”购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XX一套,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签署后,本条款的房产归男方所有,由该房所产生的所有利益归男方个人所有,如今后遇房屋拆迁等事项,需女方配合的,女方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不得向男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婚后还购买了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XX,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签署后,本条款的房产归女方及三子女共同所有,由该房所产生的所有利益归女方及三子女共同所有,如今后遇房屋拆迁等事项,需男方配合的,男方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不得向女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男女双方共同确认,男方在广东省 有祖屋地一块,离婚后该地块归男方所有,因该地块所产生的.所有利益归男方所有,与女方无涉。
六、上述房产、地块分配后,各自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各自所有,任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对自己物业的处置,也不得
干涉对方对物业的使用。
七、男女双方共同确认,老家同乡徐有权尚欠男方人民币叁万伍任元(¥35000元),离婚后该债权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得擅自向徐有权追讨。
八、男女双方同意,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名下各自的生活用品、具名的银行、股票、基金归各自所有,双方就此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从此无债务纠纷,离婚后双方不得就财产问题再向对方提出异议。
九、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发生任何共同债务;如果一方隐瞒其他债务,又未与另一方说明的,不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概由债务人本人负责。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均与另一方无关。
十、鉴于男方多年来对家庭尽心尽力,对三子女供书教学、日常照顾,本无亏欠。女方应当在离婚后,正确引导子女对男方的情感,在男方年老之时,让子女尽孝回报男方。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男方、女方及白云区人民法院各保留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作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9月 日签署于广州市
离婚协议书优秀范文2:
立协议人:×××,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 号码:××××××××××××。
×××与×××于一九××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 ××××××××××,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 一、×××××××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所有,×××搬 出。
二、×××、×××的婚生子女×××归×××抚养,×××每月给 ×××生活、教育费 500 元,直至×××18 周岁。
三、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所有。
8.双方离婚协议书范本简洁版 篇八
女方: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因双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现有一子,无固定房屋,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孩子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支付生活费____________元,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_____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男、女双方各执______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__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________
9.浅析债务重组对重组双方的利弊 篇九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准则相关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有以下特点:
一是将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享有的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二是重新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中,以公允价值计量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
二、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利弊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之利
1. 增长收益,提高业绩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可能获得两种收益。新准则规定对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与实际偿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或股份公允价值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务的入账价值间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对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有些债务重组中,债务很可能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债务人将获得巨额收益。新准则施行以来,债务重组为许多ST、*ST公司带来巨额税前利润,使这些连续亏损的公司在短期内扭亏为盈。
2. 减少负债,减轻债务负担
债务问题常常是很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可通过支付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出让非现金资产、将债权转为股权等方式偿还债务。这些方式都使得债务人在没有承受过重的负担下清偿了债务,从而减少了企业负债,减轻了未来的偿债负担。
3. 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或不易变现的资产
债务重组还使得债务人在还债的同时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或者使得不易变现的资产变现。在债务重组中,经双方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这意味着用存货偿债可以增加存货的流动性,用固定资产偿债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用无形资产偿债可以使得不易变现的资产变现。
(二)债务重组对债权人之弊
1. 增加现金流量负担
一方面如前面所探讨,债务重组会给债务人带来可观的债务重组收益,显著增长企业税前利润,但是这些收益并不能实际增加债务人经营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增长的所得税支出却会实际减少债务人现金流量。所以债务重组虽然使债务人账面负担得以缓和,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债务人的税收负担,甚至很可能导致债务人现金流状况更加恶劣。
2. 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财务困境
债务重组收益,只是债务人的一种偶然利得,只能作为“营业外收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债务人未来的发展并不能从债务重组中得到保证。债务重组只是让债务人在财务困境中有短暂的喘息机会,并不能从根本上拯救企业。
3. 降低信用水平,增加信用危机
清偿债务是债务人的现实义务,如期偿还债务是企业信用的重要衡量标准。债务重组却使得债务人可以因财务困难等原因免偿部分债务。无论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债务重组,都会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负面效应。债务人信用水平的降低对以后融资产生极不利影响。
三、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利弊
(一)债务重组对债权人之利
1. 保证最大限度收回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
如果债权人不愿进行债务重组,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相关处理过程也将持续很长时间,债权人收回债权可能会更加费时费力,结果也可能难以保证如数收回。债务重组能够保证债权人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
2. 减少资金占用量,加速资金周转
对债权人来讲,债务人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债务,这笔资金便形成了呆账。呆账过多将间接导致债权人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周转速度变慢。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可以收回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有效的非货币性资产,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因债权人拖欠货款而带来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激活呆账也提高了债权人资金的周转速度,增强了企业的经营能力。
(二)债务重组对债权人之弊
1. 产生债务重组损失,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根据新准则相关规定,债权人应就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或股份公允价值或修改条件后重组债务的入账价值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在债务人获得巨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同时也意味着债权人发生了巨额的债务重组损失。多情况下债权人作出让步大都会牺牲本企业的经济利益。
2. 加大财务风险
债权人通过债务重组,可能将债权转换成股权,通过债务人后期分配利润的方式收回欠债;也可能采用修改偿债期限的方式,将即期债权转为远期债权,则债权人只能在几年后才能收回欠债。以上两种债务重组方式,债权人能否按期如数收回相关债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债务人盈利能力的改变,而对于陷入财务困境的债权人来讲这一改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债权人的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加。
3. 导致资产虚列,影响资产质量
新准则重新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这要求在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重组方式下,债权人必须以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股权的公允价值、修改条件后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入账。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并不成熟,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值得商榷。债务人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可能是滞销产品,其公允价值很可能被高估;而股市波动,股价变幻,股权的公允价值也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修改条件后的重组债权能否按期如数收回不确定。所以债权人通过以上债务重组方式所获得的资产,其价值存在虚列的可能性,其质量也没有保证。
摘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债务问题成为现代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为解决企业财务困境, 向企业提供再次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债务重组应运而生。本文就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相关规定探讨实施债务重组对债务人债权人的利弊。
关键词:债务重组,债务人,债权人,利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2]李道俊, 企业债务重组的思考[J].财会通讯, 2008 (12) :122.
[3]贾梅英, 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负面效应[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 (01) :82-83.
10.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被撕了怎么办 篇十
男方:,年 月 日出生,民族:,工作单位:,现住址:。女方:,年 月 日出生,民族:,工作单位:,现住址:。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因夫妻感情不和致使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今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的抚养:
1、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取名:,离婚后女儿由男方直接抚养,直到女儿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女儿抚养费的问题:由企业经营者抚养(现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
三、夫妻财产分割
1、房产:a、夫妻婚后购买,座落在 登记在女方名下(大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房屋归属女方所有(包括房内装修及附属设施)。
b、夫妻双方婚后于 年在 购买土地0.87亩,登记在男方名下。于 年在该地皮上自建楼房一套(无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由男方维护管理使用,随
时来居住,待男方在有生之年过后,该房屋由 继承。此期间任何单方不得将该房屋以任何理由买卖出租和转让。
c、夫妻婚后,于 年在,购买土地0.87亩,登记在男方名下。于 年在该地皮上自建办公楼一套(无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办公房归属男方所有(包括房内装修及附属设施)。
2、机动车辆:a、年购买汽车一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归属女方所有。
b、年购买 牌汽车一辆,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归属男方所有。c、年购买 汽车一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归属女方所有。
四、企业(公司):离婚后公司股份的清理变更,双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企业收入:现经营中的收入按照纯利润的50%分配给女方(限2013年),以后女方为公司提供的项目按照纯利润的30%提成。
六、存款和客户欠款:公司账户存款及其他收入、客户欠款全部归属女方所有。
七、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债务方自行承担(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八、双方各自名下的私人财产(如:首饰、收藏品、文玩件等)
归属各自所有。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有财产,在上述已作出明细。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若单方隐瞒、欺骗、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可有权追究财产的法律责任。
十、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若发生遗留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做到互不影响各自的平静生活。如遇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任何一方有权提出通过法律解决。
十一、其他:双方协议离婚后,为了女儿的成长、公司的发展,双方应友好相处,共同合做生意,互相帮助。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 月 日篇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女方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 女方:cccc身份证号码:ccccc 住址:cccc 男方:ccc 身份证号码:ccc 住址:ccc
一、因男方情感出轨、又既未对女方尽过责任,又没尽过养家的义务,男方迫不及待的由2012下半年对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因考虑孩子即将面临高考,承诺男方孩子高考完后离婚。男方ccc与女方cc1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字第113号。现因男方情感上出轨、因男方工作岗位提高后瞧不起女方、因女方不能满足男方性欲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一)双方婚生子女方单位稳定,收入稳定特给男方,但是由于男方从未对孩子付出感情,特由女方抚养,_男_方每月_10_日前向__女_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月_3500_元人民币,另外读书相关资料费、医疗费、四季着装费、及其他不可控费用计每月1500直至 _结婚成家结束。如物价上涨厉害男方应每年20%递增 上述费用。
(二)子女 大学毕业之后的再教育费、医疗费、找工作等其它各项需支出的费用由男方承担,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三)如果子女 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男方承担90%,女方承担10%。(四)如果子女 将来结婚生子男方应承担所有费用。(五)非监护方探视子女 具体方式为:探视自由。
三、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如下:位于 房屋一套、家中家用电器若干、福特轿车一辆、股票若干及男方存折:。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家中家用电器若干及男方存折: 归双方婚生子女王烯所有,福特轿车一辆、股票若干因男方过错,归女方所有。经协议 选择谁,此人就享有在此房屋的居住权。
四、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五、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即合法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百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子女监护方阻止非监护方探视或不提供探视机会的,非监护方有权取得监护权,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金额为监护方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愿离婚协议书当事人:
女方: 年 月 日
男方:年 月 日篇三: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一些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一些情况下却不能,以下是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11.院士合作的双方协议书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院士工作站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 甲方聘请
院士(教授)及研究团队,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聘期为_____年,聘期届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第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办公、科研条件及经费保障,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科研人员的研发经费与奖励资金,并积极协助乙方开展科研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负责承担以下工作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制定发展战略及方针。
(二)为甲方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
(三)为甲方培养科技人才,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技术领域和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的授权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时间: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12.双方离婚的协议书 篇十二
1 职业球员与俱乐部利益关系协调机制的内涵
在一个社会系统的变化中, 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组织、制度和发挥其功能的作用方式等被称为利益协调机制。一般来说, 我国职业足球劳资对抗行为的目标具有明确性, 但其劳资对抗行为的规范具有模糊性。在具体的情境中, 可能会突破之前的行为规范。在一些具体事例中, 球员以一种暴力程度较低甚至是零暴力的罢训、怠工作为对抗的方式, 没有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这种情景下, 部分球员采取了以罢赛、退役为威胁的抗拒行为, 这对劳资双方都是不小的损失, 同时也是对我国本来脆弱的足球事业的一种损害。
1.1 职业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的界定机制
分析我国职业足球频繁发生的劳资纠纷, 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球员、俱乐部双方的利益界定的失误导致他们利益表达的失败。没有有效的利益界定, 包括劳资双方利益的表达机制在内的问题就无从谈起。在我国职业足球联赛运作进程中, 部分利益表达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身的利益界定出了问题。利益界定出现了偏差甚至是严重的错误, 这就使得接下来的利益表达缺乏支持系统。
球员、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界定机制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类型, 即利益的自我界定机制和利益的外部界定机制。球员、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的自我界定是球员或俱乐部利益的一种自我认同, 即认为哪些利益是球员或俱乐部应该得到的, 哪些利益是可能得到的, 哪些利益是得不到的或者得到的可能性很小;球员、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的外部界定, 包括职业足球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球员工会、传媒等群体和组织, 以自己掌握的权力和资源, 对那些利益自我界定不明晰的球员、俱乐部的利益进行引导和再界定。
从具体操作角度看建立球员、俱乐部利益关系的界定机制, 一是应从制度上明确利益归属, 为球员与俱乐部利益关系的界定提供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比如:关于球员肖像权方面的保护法规, 伤病、退役后的生活保障制度等。二是职业足球管理部门应重视保护球员、俱乐部权利, 完善职业体育管理与服务职能, 发展行业自律协会、球员工会等社会体育组织。三是大众传媒要做好球员、俱乐部利益关系的引导, 做好舆论监督, 对侵犯球员、俱乐部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相应的舆论监督。
1.2 职业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利益关系的整合机制
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利益关系的整合机制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制度性解决利益冲突的机制, 二是通过传统、习俗、外部力量尤其是权威人物的介入等非制度性解决利益冲突的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 传统的社会结构正在逐步解体, 但传统、习俗、权威人物依然在社会的利益整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俗、传统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过程, 在处理球员、俱乐部利益冲突的过程中, 会夹杂着道德、宗派因素, 不是简单的世俗因素。权威人物掌握着话语权, 这种话语权对协调球员、俱乐部利益冲突有着重要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
1.3 职业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的表达与博弈
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表达是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博弈与利益整合的前提性条件, 同时也是公正合理地协调劳资双方利益关系的前提。宏观层面上, 可以通过建立和发展球员工会与投资人联席会议制度、职业足球管理机构三方协商机制和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等途径, 形成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表达维护的有效渠道和工作载体。根据新形势下源头参与工作的需要, 应积极协助相关职业足球管理机构制定表达球员、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的法规性文件;在微观层面上, 应坚持和完善球员工会制度, 大力推进职业球员劳动合同制度和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及俱乐部与球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通过以上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努力, 形成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双方利益表达维护的参与机制、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和社会援助保障机制。
2 职业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的运作模式
在球员与俱乐部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中, 首要的是球员、俱乐部利益界定机制, 有了利益界定机制以后, 才有利益表达机制与利益博弈机制。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 可以先有球员、俱乐部利益表达, 再有利益博弈, 也可以二者同时进行。球员与俱乐部利益的博弈实质上也是一种利益表达, 球员、俱乐部利益表达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利益博弈。在球员、俱乐部利益表达受阻或者利益博弈结束后, 需要制度性、非制度性或者二者相结合的利益整合机制来协调已经再次分割的利益关系, 完成最后的球员、俱乐部利益分割与处理。
3 职业球员与俱乐部劳资利益关系的协调方式
3.1 经济手段协调
经济手段协调是球员、俱乐部之间劳资利益协调的基本手段。应健全与我国国情及职业足球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制度, 用制度协调利益关系, 促进我国职业足球事业的发展。制度和体制从宏观上规定了各方面利益分配的基本比例, 使职业足球相关利益体系保持大体上合理与稳定的格局;此外, 还可以运用经济法规、政策、管理手段和方法处理和调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
3.2 职业体育管理手段协调
管理协调机制是利用相关管理机构的职能、制度以及各种行政或非行政的管理手段进行协调。职业足球管理职能实际就是政府的体育管理机构的职能, 大约经历“弱—强—弱—次强—弱”这样的发展趋势。在我国,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体育管理部门职能尤其是职业足球管理机构的职能已经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事无巨细, 无所不管。从长期看, “大社会, 小政府”应该是发展的总趋势。这就要求职业体育管理部门从私权领域退出来, 把公权领域中应该做好而没有做好的事情努力做好。如完善赛制、协调地方体育管理部门、办好职业球员教育、球员退役保障、赛场管理治安等, 以此来调节职业足球相关各方利益关系。
3.3 职业体育法律法规协调
法律法规协调与管理协调极为密切。任何国家的职业体育不可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作为职业足球管理的一个部分而存在。职业足球相关法律法规实质上是职业足球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的工具。职业足球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本的规范不仅可以作为管理手段, 而且可以超越管理的范围, 协调职业足球在各方的利益关系。职业足球相关法律法规协调以权利和义务为特征, 通过明确规定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义务来协调利益关系, 维持职业联赛秩序, 止纷纠争。同时职业足球相关法律法规还通过监督我国体育公共事务的实施, 如:各级国家队的建设及赛事、青少年足球培养体系建设和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等长远性发展的基础工作等, 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
3.4 职业体育道德协调
早期的职业体育法律法规实际上是对传统职业体育道德习俗的直接肯定与认可。但是职业体育道德仍然具有其独特的功能与作用。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广泛, 二是软弱。软弱指职业体育道德对球员与俱乐部双方利益的协调主要是通过习惯、习俗、传统、教育、舆论等来实现的。通过善恶、真假、美丑、诚信与虚伪、公正与偏激、正与邪等道德观念引导相关各方的言行, 以此协调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利益关系, 不具有强制性。而广泛则是指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会有道德, 职业体育道德对球员与俱乐部双方利益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发挥作用, 职业体育道德在某些方面与职业体育法律法规还有所交叉。
结束语
球员与俱乐部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基于一个出发点, 那就是维护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球员与俱乐部利益关系协调机制的目标就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整个联赛劳资双方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需要在这里特别指出的是, 球员与俱乐部利益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必然会损害一部分利益主体的利益, 会不会引起所谓的“转型的阵痛”, 需要什么样的基础来作支撑系统, 这都是值得进一步挖掘和探讨的。
参考文献
[1]刘毅.劳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07 (4) :45-98.
[2]赵定东, 杨政.阶层骤变与俄罗斯利益关系协调机制的失灵[J].辽东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4) :5-87.
13.双方协议书 篇十三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 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双方自愿申请离婚协议书 篇十四
男方: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出生日期:_____
女方______与男方______因婚后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自愿离婚。经双方充分考虑、协商,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因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双方无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____,取名____,离婚后____直接抚养生活,由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元,在每月1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无共同的房产和存款;由女方婚前购买用于婚内共同生活的生活用品以及家用电器。女方因考虑到男方经济困难,愿将这些共同生活财产属于女方部分全部无偿赠送给男方。并且,因男方提出向女方索要______元人民币的经济支助的要求,女方也承诺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生效后的当日一次性给付男方。男方收到女方______元人民币支助后,应一并向女方出具收条,收条由女方保管为证。
2、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险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中已作出完全、明确的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再无其他任何共同财产。
四、共同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签字):_____女方(签字):_____
15.双方离婚的协议书 篇十五
关键词:污染物排放,博弈分析,三方博弈,集体困境
1 问题提出与背景
近年来,中国GDP的平均增长速度高达两位数,中国的发展尚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为此已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其中,1/3的土地属于酸雨覆盖区,1/3的城市空气受到污染,城市垃圾有4/5没有按照环保方式处理,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占了5个,空气污染成为困扰中国城市的主要问题[1]。污染物排放的治理问题一直困扰理论界与实践界,设计合理的排放与治理制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者、受害者以及政府三方均具有“个体理性”,并在治理环境污染中采取了“个人理性”行为,但是各方个体的理性均以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决策目标,这种局部的个人理性结果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一集体“不理性”的博弈均衡结果[2]。本研究针对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建立了政府、污染企业和受害者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用以探讨与分析环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政府部门的激励机制与环保执法机制的设计,有效消除污染企业在治污过程中的欺骗行为,切实在制度上营造保护环境的机制, 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现阶段的污染物排放治理模型
当前我国政府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主要通过罚款方式和责令整改等方式实现,以下简单模拟分析企业排污与环保部门监管的博弈过程。假设企业利润为π,治污(或责令整改) 成本为C,居民由于受污染影响而损失的利益为h,企业生产带来的社会效益为v,政府若发现企业排污对其处罚为C1,企业排污居民诉讼所得补偿为C2,但居民自身的诉讼成本为C3,政府监督成本为s,排污造成的社会损失为l。则政府与企业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 所示,其中前者为企业的收益,后者为政府的收益。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企业选择不排污情形下,政府环保部门采取不监督是最经济的,但是在企业采取排污情形下,政府环保部门是否采取监督措施取决于C1–s是否大于0,即对排污企业的罚金是否要高于政府监督成本。现阶段由于政府环保监管行为受到当地政府主管领导的政绩工程影响,环保监督与执法成本高,而目前对违法企业的处理基本上过轻,现行的个别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法律只要求超标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即可。同时,我国现行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排污费标准偏低、行政处罚力度不够,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对污染行为规定的应缴费用过低[3]。博弈分析中C1值过低,监督成本s较高,这样的制度设计客观上纵容了企业排放污染物,未能有效促进企业在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工艺等方面进行投资。
3 污染治理中的受害者集体索赔困境
一般情形下,污染方为企业法人,而污染受害者主要是一个特定的受害者群体,每个污染受害者单独向排污企业索赔的成本要大于其受污染的损失,因而受害者的个体失去了单独向排污企业索赔的动机,但这进一步激励了排污企业的污染行为。这种集体索赔困境可以用排污企业与受害者个体间的一个静态“索赔—治污”博弈模型加以表述。
为了不失一般性,可假定企业利润为π,政府对排污企业的处罚为C1,索赔成功得益为C2,索赔成功的概率为p(0≤p≤1),受害者的诉讼成本为C3,受害者的个体损失为h,治理污染成本为C,其中C>>h,C>C1(在中国当前背景下,行政处罚远小于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本)。在这里,单个受害者进行诉讼能够获胜的概率p非常低,且所能获得赔偿额低,即p*C2-C3>0的概率不大。但是,如果受害者提出索赔要求,环保部门将介入调查,如果企业不进行污染防治将处以罚款,如果提前进行防治则不追究。由此得出如下“个体索赔—治污”矩阵博弈模型:
显然,由于p*C2-C3>0的概率不大和C>C1,博弈矩阵的唯一均衡点是(-h,π) ,由此对应的均衡策略是(不索赔,不治理污染),虽然在实际情况中这一博弈是一个包含政府、企业和受害者的三阶段动态博弈,但其均衡结果与方向并不会变。根据重复博弈理论可知,在有限重复博弈中均衡结果也不会改变,即污染者永远采用“不治理”策略,而个体受害者永远采取“不索赔”策略是双方的理性选择,这是博弈的“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 )[4],因而博弈双方均没有改变自己策略的经济动机。
但是如果把所有的受害者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则“索赔—治污”的博弈结果就将发生质的变化,在集体谈判与诉讼时,诉讼成功的可能性p更大,这样也会给政府和企业施加更大压力,引起更多社会舆论关注,在这种良性环境下p的取值接近1。但是,多人联合诉讼中,各个人之间的协调成本需要考虑,假设这个成本依赖于n的大小,假设协调成本为n*(n-1)/2(n个人之间可能存在的两两连接关系条数)。这一博弈结果可用以下“集体索赔—治污”矩阵博弈模型表示(假定受害者为n人,为了说明问题一般取n大于10):
以上博弈虽然是用矩阵博弈的形式表示的,但实际上这是一个三阶段的动态博弈,首先由污染者选择是否污染,然后由受害者选择是否索赔,最后由污染者进行赔付。这里假定np*C2-C3-h- n*(n-1)/2>0,C>>h,C< C1+ np*C2,用动态的博弈理论可以得出这个博弈的均衡解是(治理污染,不治理污染就索赔) ,也就是说“索赔—治污”整体博弈的一般均衡结果是污染者治理排放物污染,而受害者使用“不治理污染就索赔”策略保障其权益。
这种是一个理想的结果,但是就如何协调众多受害者的达成一致行动,尤其是当受害者无法确认或受害者无法沟通时,集体行动的协调与沟通成本非常高,加上个人的效用函数不同,对待污染问题的态度很难统一,因此,处理集体困境的关键是需要政府出面为受害者协调[2]。
4 政府、企业与受害者三方博弈模型
在前面双方博弈模型中考虑的利益相关方不全,博弈结果和博弈参与方所采取的行动可能会在三方博弈情境下有所不同,并且博弈收益受到先前阶段博弈结果的影响。本部分考虑企业是否排放污染、政府是否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以及企业发生排污行为后,政府是否给予受害人司法和行政支持、受害人是否采取诉讼,这里主要考虑n个受害人集体行动的情况。
假设企业利润为π,治污(责令整改) 成本为C,居民受污染影响的利益损失为h,居民诉讼所得补偿为C2,索赔成功的概率为p(0≤p≤1),当政府对企业的排污行为比较关注时候,倾向于给予受害人相应的司法和行政帮助,此时的诉讼成功率可增大到1,并且各个受害者之间容易达成一致,协调成本可忽略不计。政府对排污企业的处罚为C1,受害者诉讼成本为C3,政府监督成本为s,企业生产带来的社会效益为v,排污造成的社会损失为l,且政府对排污企业的处罚C1大于政府的监督成本s。
从图1可以看出,当企业不排污时,不需要考虑;当企业排污时候,这是要考虑政府环保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行为是否到位、是否对受害者给予行政和司法援助,这样会影响受害者的诉讼积极性和受害者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并且政府不支持时,此时各个受害人之间的协调成本仍然存在(成本为n*(n-1)/2)。可以看出,只要政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排污企业就存在被查处的可能性,这时候的责令整改成本为C,并且罚金为C1,这时企业没有排污的积极性;如果政府不监督情况下,但是只要受害者集体提起诉讼,一旦诉讼成功,排污企业不但会被法院责令整改(成本为C),并且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为np*C2),此时排污企业也没有排污的积极性;只有在政府不监管,并且受害者联合的维权意识不强,或者对诉讼成功概率不乐观时,企业的排污行为受到了宽容,因为企业此时排污所得的收益大于不排污(π>π- C),排污损失转嫁到受害人身上。
5 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博弈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四个方面的结论和启示:
1)治理污染问题应该首先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的惩罚力度,即提高C1值,将污染企业的负外部成本内部化处理,增加企业排污费用,达到在制度上抑制污染企业的排放动机。
2)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诉讼补偿C2,以此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促进环保执法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并且,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予受害者必要的行政和司法援助,降低受害者的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成功可能性。
3)发挥社区、司法援助机构的作用,降低公众维权的协调成本和风险[5],消除受害人提起环保诉讼的忧虑,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程序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4)对积极处理环境污染物的企业给予税收和资金等方面支持,鼓励企业在生产环保设施、“三废”循环处理系统等环保项目投资,降低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降低企业治理污染和维护治污设备的费用C,最终达到污染企业自觉治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粟凤娟,郭成苇.利用博弈模型分析环境的污染与治理[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5,25(4):63-64.
[2]尚宇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经济博弈分析[J].理论探索,2005(6):93-95.
[3]王绪龙,张红.环境治理供给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理论学刊,2008(3):55-58.
[4]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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