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审批管理规定(精选13篇)
1.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
第一条 国(境)外来访邀请及审批
(一)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由国际交流处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送邀请函;
(二)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各单位(部门)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填写内部请示单,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出邀请函。
第二条 国(境)外来访接待
(一)接待应本着双方对等的原则,根据来访级别、性质、目的、要求及人员情况,制定接待方案,确定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及其他接待人员,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具体执行。
(二)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接待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根据需要,可提供工作餐。安排宴请,需将接待方案报送学校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费用从学校的外事经费中支出; 各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外事接待工作,费用由各接待单位和部门负担。
第三条 外事礼品管理
(一)外事礼品的采购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年度外事活动需要提交预算表,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并由专人统一进行登记管理。
(二)对外赠送礼品应本着节约、从简的原则。外事礼品应优先选购具有纪念、象征意义的、具有学校标志的礼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三) 外事礼品主要用于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和出访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 外事活动中,对外宾赠送我校的礼品,应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 外事活动注意事项
(一) 在外事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荣誉。
(二)参加外事接待人员应衣着整齐、得体,言谈举止大方。参加者应带好本校身份的名片,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第五条 外事活动宣传及材料归档
外事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部门或单位须在活动后及时撰写来访交流纪要,并将重要来访纪要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宣传,同时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试行,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
2.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二
一、坚定地思想政治素质
坚定的政治方向是做好外事工作的根本前提。高校外事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鲜明的政治立场, 思想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在相对开放和宽松的教育涉外工作环境中, 时刻头脑保持清醒, 坚决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提高政治敏锐感和洞察力, 在外事工作中不辱国格人格、不犯错误。
二、优秀的道德文化素质
由于外事工作的特殊性, 外事工作者经常处在中外不同文化的冲击之中, 也是外国友人认识中国文化和中国人的第一扇窗, 这就要求外事工作者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文化素质, 在不同文化的碰撞之中不会迷失自我, 同时还能够宣传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展现中华文明五千年的积淀。
在高校的外事工作之中, 外事干部要时刻维护学校的利益, 在尊重外国友人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同时, “求同存异”, 运用正确的方针政策灵活开展对外交往, 最终实现本校师生利益的最大化。这些都要求外事干部在工作中要廉洁自律、自尊自爱、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三、一专多能的业务能力
外事工作的基础是外语能力, 一名合格的外事工作干部至少要精通一门外语, 这也是进行外事工作的敲门砖。目前我国高校外事干部大多具有外语专业或相关专业知识背景, 在日常工作当中要不断磨练“听、说、读、写、译”五项技能, 能够准确的完成对外交流活动中的现场交替口译、往来书信函件的笔译工作。
要做好外事翻译工作, 除了优秀的外语功底作为基础, 还需要拥有广博的知识储备。在翻译工作当中, 任何一个好的翻译家都是一个杂家。在高校外事翻译工作当中, 这点显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国高校多数都在建设“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这个特点使得在学校的对外交往中所涉及的学科门类宽泛, 往来的人员学术背景复杂, 这就要求外事干部要做一名高等教育杂家, 对自己学校所涵盖的学科门类都要有一些基本的认识, 对所在学校的重点学科、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要有深入的了解, 这才能胜任高校外事翻译工作。
四、出色的个人综合能力
外事工作是一门繁琐的工作, 外事管理部门不单纯是一个行政部门, 而是集行政管理、服务、教学为一体的综合单位。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相融合相渗透的高校当中, 外事部门的职能越来越倾向于提供信息、参与决策、组织协调。
在具体涉外活动当中, 外事干部必须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在筹备大型涉外活动中, 外事部门常常要沟通教学、科研、保卫、后勤等多个部门, 在此过程当中外事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要受到极大的考验。而与外方的协调沟通过程, 由于存在文化的差异和各国具体政策的不同, 其沟通难度可想而知。在组织外宾参观浏览的时候, 如遇到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突发状况, 外事干部还要具备足够的应变能力、发挥主动性和灵活性以保证活动的顺畅进行。除此之外, 外事干部还需具备严密的计划性和程序性。正所谓“外事无小事”, 在涉外活动当中, 必须要有严密的活动计划及应急预案, 活动计划要严谨、周密, 要面面俱到, 落实到细微之处, 这样才能确保活动的万全。在外事工作的流程中, 还处处体现着程序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外事工作更是如此, 一切工作都必须在相关的外事规章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之下开展, 外事干部要对这些规章制度熟记于心, 并不折不扣的加以执行。
五、注重个人礼仪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繁荣文化的礼仪之邦。在对外交往之中, 外事干部应该通过自身的礼仪将中国的优良文化和悠久的历史积淀传达出来。在外事活动之中, 涉外礼仪是一门必修课, 体现了一个人、一个集体和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和道德风尚。外事工作者在工作当中要坚持平等待人、不骄不躁、态度真诚、行为适度的原则, 热情真诚的对待不同肤色、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外国客人, 尊重他们的不同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 了解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禁忌。在参加外事活动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弄清活动的着装要求, 提醒参加的中方人员准确的着装并携带中英文的名片;在参加宴会时提醒中方人员注意宴会礼仪, 例如不要大声讲话、刀叉要轻拿轻放、不要用自己的筷子给他人夹取食物、不要过度劝他人饮酒等礼仪细节。
六、结束语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国高等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向着更广更深的领域和层次发展, 高校外事工作有着独特的专业性、艺术性和纪律性, 做好该项工作必须有一支爱岗敬业的专业外事工作队伍, 而其中外事管理干部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这项事业的成败, 摸清外事管理干部所需的基本素质, 并有针对性的加以锻炼提高, 是提升这支队伍综合实力, 做好高校外事工作的重中之重。
摘要:我国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正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加大而凸显其重要性,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高校外事管理干部队伍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 本文就高校外事管理干部所需的基本素质入手, 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校外事,管理干部,基本素质
参考文献
[1]夏清文.谈高校外事工作者的职业素质要求.教育探索, 2009.
3.浅析国企外事管理工作 篇三
关键词:国有企业;外事管理
0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深入,以及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国家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开始开辟新的市场,确立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并积极参与到全球的市场竞争当中去。由此,外事管理工作在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然而,国有企业跨国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给外事部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传统的外事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国有企业要想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提高外事管理工作水平,首先要更新工作观念,提高对外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要不断创新外事管理工作模式,提高外事管理服务水平,进而才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 国有企业外事管理工作的作用
国有企业外事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有助于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壮大企业实力。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产品的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其次,外事工作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外事工作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引进世界优秀企业的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经验和管理方式,并且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应用到自己的企业管理当中。先进的管理经验能够增强企业的运作效率,明确企业的今后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挖掘企业中每个员工的工作潜能,从而以优质的管理来提高企业效率。然后,外事部门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通过加强对外沟通,积极推动企业的对外交流工作,通过学习其他企业的先进组织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适应社会新的发展趋势。
2 国有企业外事管理工作现状及问题
2.1 法规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外事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还不够健全,也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外事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依据的法律文件几乎没有,只有有限的几条内部规章制度,而且相关文件和规定多涉密强、密级高,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难以在社会层面得到推广和贯彻执行。另外,即使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也是很多年以前的,已经不适用于当今时代的外事管理工作的内容。最终导致我国的外事管理部分领域仍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象,给企业外事工作的数顺利开展带来了障碍。
2.2 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外事工作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的迎来送往,也不为外事部门所独有,而是增加了很多丰富的内容。很多其他机构、大型企业等都通过自己的渠道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并设有专门的涉外部门和人员,从事外事工作。导致外事资源和力量相对松散,对外交往难以形成合力,给外事主管部门实行统筹协调和统一管理增加了难度。
2.3 国企对外事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部分企业领导放松对外事工作的统一领导,外事工作体制机制不到位,把外事部门并入其他部门后,没按要求保留外事部门的牌子,使对内对外工作名不正言不顺,甚至经常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从组织上弱化了外事工作的作用和地位。这主要是因为对外事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总是存在侥幸心理。
3 加强国企外事管理工作的几点对策
3.1 更新工作观念
国际市场瞬息万变, 作为企业的间接职能部门, 外事管理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 及时更新工作观念,以便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环境。首先,要以中央外交方针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中石化集团公司的外事文件为执行标准, 增强外事管理工作的战略意识,高度把握国际形势,积极开展外事工作,进而赢得国际市场。其次,发扬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不仅要做到自律,还要带动身边的人做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外事工作队伍,进而提高企业乃至国家的整体形象,最终实现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3.2 增强境外公共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新时期国有企业境外公共安全工作要严抓细管,在风险管控、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实现转变,开展境外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和境外传染病预防,进一步规范境外分包商管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境外公共安全实效。还要组织外事工作员工公共安全相关培训活动,强化境外公共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国有企业外事管理工作的安全开展。
3.3 构建外事管理信息化平台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信息化逐渐得到普及,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也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综合运用多种先进技术和资源,构建企业特有的外事管理信息化平台。在构建过程中要广泛搜集资料,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为构建企业外事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出建设性意见。企业一旦实现了外事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就能更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提供外事工作中的各项信息,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寻找发展空间提供有力的支撑,让企业经营者在了解外事工作的基础上合理的做出决策,加强对外事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合,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4 提高外事管理的服务水平
外事部门对外不仅代表中国石化这个企业,还代表中国的整体形象,因此外事工作人员必须有公共关系部门应有的职业规范和素养,注重增强外事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外事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并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知识,提升外事管理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邵晶晶.新形势下国企外事管理模式转变的若干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3(33):19-20.
4.外事工作管理规定(人力资源部) 篇四
为了贯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关于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外工作的管理,结合我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严格执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关于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底编报下一年出国任务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各单位派遣团组及出国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出国目的、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出国费用及来源等。严格限制一般性考察团组。
第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出国考察学习,根据考察学习的内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出国任务申请并填报《出国任务申请表一》(附件1),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出国(境)事宜。
第五条
参加出国考察人员,出国前要提交出国任务报告,回国后二十天内须写出出国考察总结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项目前期工作,如商务考察、技术谈判、项目调查等,由公司市场营销部提出出国任务申请并填报《出国任务申请表一》,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出国(境)事宜。
第七条
参加项目前期工作人员,回国后二十天内应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商务考察或工作总结报告。
第八条
项目后期工作,如设备安装、调试和现场技术服务等涉外工程服务需技术人员出国(境),包括再次因公出国(境),须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出国任务申请并填报《出国任务申请表二》(附件2),经公司市场营销部审核,主管公司长签署意见,报公司长批准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出国(境)事宜。
第九条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者,公司除费用不予报销外,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条
申请出国(境)任务,办理护照和签证要严格按照外交部和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规定,需提前留出二十个工作日的申办时间,否则不能保证离境时间。
第十一条
因公出国(境)人员到境外参加科技交流活动办理出境政审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其《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附件3),要求其在出国前签署《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附件4),回国后及时填写《对外科技交流人员回访表》(附件5)。
第十二条
因公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须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
第十三条
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后,二十日之内,应将《因公普通护照》原件及填写后的《对外科技交流人员回访表》等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出国人员在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如需再次出国,经审批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再次出国(境)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时填报《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和《因公普通护照收缴情况登记表》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严禁因公办理因私护照(组团方有特殊要求者除外),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第十六条
由我公司组团邀请项目协作单位或设备厂家随团出国人员,原则上一律由被邀请人员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及因公护照。如遇特殊情况,须由我公司代办因公护照,被邀请人员所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代办的原因、出国人员情况及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我公司方可办理。该类人员出国时,除进出海关外,其因公护照应始终存放在我公司带队人员处,待回国后,公司带队人员再将因公护照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出国任务申请表一
2.出国任务申请表二
5.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及中纪委、外交部、财政部、监察部规定,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省外办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外事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外事工作实行厅党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体制
(一)厅党组统一领导厅机关和厅事业单位以及党组管理的系统干部外事工作。
(二)按照“三定”方案,科技外事处归口管理外事工作。
(三)厅各部门、各单位和系统党组管理干部要按照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加强分级管理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厅外事管理工作。
二、厅外事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一)围绕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中心工作,制定我厅外事工作计划。
(二)外事工作计划由厅党组研究决定。
(三)部、省有关学(协、联合)会等发给机关处室、厅事业单位、以及党组管理的系统干部出国任务通知,按有关规定不做安排。
(四)未纳入出国(境)计划,而确有必要派员执行部、省及厅的临时出国(境)任务,报主管厅长和分管外事工作厅领导同意,经厅长批准的可以安排。
三、出国(境)团组及出国(境)人员的管理
(一)出国(境)团组管理
1.切实加强对出国(境)团组及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管理。
2.出国(境)团组及其他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完成外事任务。
3.我厅出国(境)团组在国(境)外期间,实行团长负责制,团员要自觉服从团长的领导。团长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管理,遇有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向党组报告。
4.在国(境)外期间,出国(境)团组及单独参加部、省出国(境)人员,要切实保管好护照等重要证件,防止丢失。按护照管理办法,出国人员回国后,按规定时限将护照交外事部门统一保管。
(二)出国(境)人员管理
1.按照厅党组研究决定的出国(境)计划,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任务选派出国(境)人员。
2.厅党组管理的系统干部参加所在地政府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通过厅人事处报请经厅党组同意后,办理相关外事手续,可出国(境)执行任务。
3.厅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厅外事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出国(境)行前教育。
四、外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管理
(一)在外事活动中,厅外事工作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对外方针政策,严格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遇到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外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纪律,统一管理,不得各行其是,做到拒腐蚀,反渗透。
(二)要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携带工作文件与资料(含电子版)出国(境)。确因国际合作与项目工作洽谈需要携带的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程,经厅办公室按管理程序批准(备案)后,方可携带到国(境)外,境外期间必须严格保管不得遗失。
五、外事活动注意涉外礼仪
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在国外活动期间或国内接待外宾时,都要按照外事规定,做到文明礼貌,遵守涉外礼仪,自觉维护国家的威信和中国公民的人格。
六、公务出国(境)人员回国报告制度
6.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六
上海海洋大学
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
(试 行)
随着学校与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不断拓展和派出交流学习人数日益增加,为规范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仅适用于上海海洋大学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大学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经学校同意派出学习的在校注册本科学生,简称协议交流生。
(一)协议交流生的选拔推荐
1.选派对象涉及多个学院的交流项目,由教务处根据校外事处当年落实的协议学校交流生名额,以及校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推荐、选拔。具体派出工作由教务处、外事处(或国际交流学院)和学生处统一安排办理。
2.选派对象仅涉及本学院的交流项目,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选拔工作,并报教务处、外事处、学生处备案。具体派出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协议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会同外事处统一办理。
3.交流生的推荐、选拔过程应按照相应协议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学校(院)对当年各项目选派方案预先公告;学生按方案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学校(院)对确定派出名单进行公示。
4.学生须在学院、教务处、外事处(或国际交流学院)的指导下办理对外联系事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凡自行与对方学校联系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列入协议交流生计划。
(二)协议交流生的相关手续
1.报名选拔阶段,学生本人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学院审核。经过院、校两级选拔、审批、公示,确定推荐派出交流名单。
2.学生按照有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交学院,学院交由外事处与对方学校联系。
3.学生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后,由外事处(或个人)办理护照、申领签证(或入境)手续等。
4.学生离校前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署“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并按照协议书有关条款,通过学院和学生处办理休学手续。
5.学生经所在学院指导,明确本人在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目的和课业框架要求。6.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按协议规定返回并办理复学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其课业及学分进行认定,并交教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三)协议交流学生的教学及成绩管理
1.按照目前我校与国(境)外相关大学所签订的协议,本科生在基本学制内赴国(境)外高校学习,主要方式是课程学习,时间有一学期,或1至2年不等。学生在完成两校规定课程,修满(或认定)所需学分后,参照项目协议规定,获得上海海洋大学(或两校)的学士学位和毕业文凭。
2.派出学生截至出国(境)前,应按我校专业培养计划完成学期规定的课程和学分。3.学生在出国(境)外前,应仔细了解国(境)外大学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在所在学院或专业负责人(导师)的指导下,制定本人在国(境)外大学的修读计划,经有关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学业和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4.学生返回复学时,向所在学院递交国(境)外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由有关学院审核,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及学校协议,对学生所修学分进行转换或认定。学院将学分认定意见和对方学校的成绩单一并提交教务处复审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按休学(不在我校学期注册)处理。学生返回复学时,应按“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所列学费收缴规定进行缴费注册。
2.学生在国(境)学习期满必须按时返回,不得擅自改变学习期限,也不得擅自转到第三地学习或工作,逾期不归按违约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须在学习期满前两个月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外事处审批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所在学院应为学生指派指导老师,负责与其保持联系,关心和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生活和思想动态等。
4.学生到达国(境)外驻地两周内,应及时将住址、联系方式通知学院,以便保持联系。
5.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6.学生返回复学时,应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交流学习期间的总结和表现证明。
7.校际间合作协议内容与本规定存在冲突之处,以协议为准。出现上述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由相关学院与外事处、教务处和学生处协商解决。
7.软件配置管理表单审批系统设计 篇七
软件配置管理是项目软件研制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如果采用手工填写软件配置管理表单提交项目各级主管审批签字,不仅效率低下,而且通常会因表单种类多,数量大而造成管理困难,并容易出错。建立软件配置管理表单审批系统,就能够较好地解决此问题。
2系统需求分析
项目启动后,由项目管理员设置项目软件信息。项目组成员提交软件配置管理表单时,可自动关联该项目软件信息,同时系统设置了表单之间约束关系,避免出现逻辑关系错误。软件配置管理表单提交后,流转至各级主管审批,所有用户可随时查看审批进度和项目软件配置管理状态记录及报告。由此构建起软件配置管理表单审批系统,主要实现用户管理、设置项目软件信息、新建/修改/删除/查询表单、表单审批、生成软件配置状态记录和报告等功能。
3系统设计
3.1系统整体设计
本系统使用SQL Server 2008作为数据库管理工具,采用ASP.NET开发框架,开发环境为Visual Studio 2010。
3.2数据库设计
根据系统需求分析,数据库主要包含如下数据表:
(1)用户信息表:包括用户名、密码、权限、默认项目等;
(2)项目软件信息表:包括软件名称、产品代号、软件负责人、软件配置管理员、软件质量保证人员、系统工程组负责人、客户代表等;
(3)软件配置项信息表:包括软件名称、配置项名称、配置项标识,责任人等;
(4)入库申请单:包括入库申请单号、软件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期、入库配置项名称、入库配置项版本、配置审核结论等;
(5)出库申请单:包括出库申请单号、软件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期、出库配置项名称、出库配置项版本等;
(6)软件更改申请单:包括软件更改申请单号、软件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期、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域分析、变更配置项名称、变更配置项版本、更改人、验证方法、验证人、计划完成日期等;
(7)软件更改单:包括软件更改单号、软件名称、对应的软件更改申请单号、软件更改单提交人、提交日期、变更配置项名称、变更后配置项版本、变更部分更改前内容、变更部分更改后内容、验证结论、验证日期、配置审核结论等;
(8)基线建立和发布申请单:包括基线建立和发布申请单号、软件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期、基线标识、配置项名称、配置项版本、配置审核结论等;
(9)产品发布申请单:包括产品发布申请单号、软件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期、产品标识、对应基线标识、配置审核结论等。
3.3功能模块设计
3.3.1用户管理
设立三类用户权限:
(1)项目管理员:新建、修改、删除项目软件信息;
(2)表单提交人员(项目组成员):新建、修改、删除表单;
(3)表单审批人员:审批表单,根据审批级别不同细分为项目负责人、软件负责人、软件配置管理员、软件质量保证人员、系统工程组负责人、客户代表等。
所有用户对全部信息均有查询权限,并允许每个用户自定义其默认项目。
3.3.2新建/修改/删除/查询项目软件信息
项目管理员建立并维护项目软件信息,主要包括软件名称,产品代号,各利益相关方,软件配置项信息等。
3.3.3新建/修改/删除/查询表单
实现软件配置管理表单在线提交功能,这些表单主要有入库申请单、出库申请单、软件更改申请单、软件更改单、基线建立和发布申请单、产品发布申请单等。表单提交人员进行新建表单或修改、删除自己提交的表单。
为减少表单提交人员填写错误,对表单填写内容进行如下约束:
(1)必填项不能有遗漏或空缺;
(2)应符合表单数据格式要求;
(3)入库申请单中入库配置项应从该项目软件配置项中选择;
(4)软件更改申请单、出库申请单中配置项版本应从已入库版本中选择;
(5)软件更改单中变更配置项应从软件更改申请单中选择;
(6)软件更改申请单中所有需变更配置项均有对应的软件更改单更改完成后方可设置为“完成”;
(7)表单各级审批人员,默认为项目软件信息中相应人员,表单提交人可另行选择,但应选择同级别权限人员审批。
3.3.4表单审批
表单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3种形式:
(1)串行审批。前一人审批通过,后一人才能开始审批。本系统多数审批采用此种形式。
(2)需全部通过的并行审批。多个审批人员不分前后顺序,每个审批人员都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软件更改单审批流程中验证人对变更配置项的审批。
(3)只需一人通过的并行审批。多个审批人员不分前后顺序,只要其中一个审批通过,即可进入下一环节。如:各表单中的配置审核,软件负责人和软件配置管理员都可以进行配置审核。
若某级审批不通过,主要分为以下3种情况处理:
(1)退回至表单提交人,修改后重新进行各级审批。本系统多数审批采用此种形式。
(2)退回至表单提交人,修改后继续本级审批,前面已通过的审批不受影响。如:软件更改单审批流程中验证人对变更配置项的审批。
(3)退回至前面某级审批,用于对前面审批意见不同意时退回,由该级审批人重新填写审批意见。如:软件更改单审批流程中其他审批人对验证人审批结论不同意。
在本系统中,每张表单都能跟踪到各级审批状态和审批时间。
3.3.5生成软件配置状态记录和报告
本系统可自动生成软件配置状态记录和报告,供用户管理、统计和查询。
4结语
用软件配置管理表单审批系统替代手工填写软件配置管理表单,不仅可以确保软件配置管理表单之间数据一致性,而且能够大幅提高表单提交和审批效率,从而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软件研制人工成本,提升软件研制质量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8.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八
【摘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健康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通过我国公共卫生外事管理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公共卫生管理的工作属性出发,探索我国公共卫生管理策略,对于构建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新时期;公共卫生;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R18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517(2009)10-0165-01
在经济科学技术全球化和卫生管理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共卫生的外事工作凸显出特有的作用[1]。外事工作为公共卫生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运营模式、全新的技术和方法,使公共卫生事业的管理、科研的总体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从而在新时期为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当前我国公共卫生外事工作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何使外事工作服务于公共卫生建设主体,为公共卫生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特有的作用,明确公共卫生外事工作的属性,实施外事工作管理体制创新势在必行。
1我国公共卫生外事管理的时代背景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和交流日益频繁,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外交往不断扩大,省市级公共卫生系统对外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日益活跃。技术人员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技术合作、考察访问以及长期留学等学术活动日益增多,境外来访专家人数也逐年上升[2]。如何通过这些对外交往活动达到学习先进技术、培养科技人才、提高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缩短与世界先进卫生管理部门之间的差距是公共卫生外事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这对于我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在面临国际竞争,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情况下,加强外事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应予以高度重视。
2公共卫生外事管理工作的属性
2.1参与公共卫生目标管理的属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爱国卫生、精神卫生等多项内容在内的优质高效服务是公共卫生管理的主要目标。公共卫生的外事工作在引进科学的公共卫生管理理念、方法,引进尖端的科研思路及手段,为公共卫生的发展实现总体管理目标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2.2参与公共卫生人才战略管理的属性人才战略是新时期我国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部署,是制定和实施长远性战略规划的基础和保障。公共卫生外事部门在开辟育才渠道、有计划选送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者到国外深造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共卫生管理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为我国公共卫生人力资源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2.3参与公共卫生经济管理的属性新时期我国公共卫生的外事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以较少的投入换来了丰硕的显性效益和无以计量的巨大的隐性效益,从而实现我国公共卫生的外事经济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移。可见,外事管理工作对我国公共卫生的经营管理模式发挥着重要作用。
3我国公共卫生事件的外事管理策略
3.2 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公共卫生部门引智工作是国际医学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公共卫生科研水平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之一[3]。对于长短期专家的聘请和管理,聘请是关键,管理出效益。在对短期外国公共卫生外事管理专家的聘用中我们应注意衡量聘请的专家是否具有解决当前公共卫生不能解决的问题的能力,其专长是否与当前的科研和新项目攻关的方向相吻合。
3.2理清外事工作相关政策规划和工作目标按照公共卫生外事工作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为公共卫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总要求,深入科室进行调研,认真分析当前外事工作形势,把握外事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人点。瞄准世界公共卫生科技发展前沿,站在管理战略发展的高度谋划外事工作,把对外交流作为公共卫生科技发展、培养尖端人才、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来抓。为使选派出国人员能够学有所成、按期回归投身于公共卫生建设事业,做好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2.3.1稳定开展与国际公共卫生组织、机构的交流世界公共卫生管理事业形势发展突飞猛进,要想紧跟国际公共卫生管理发展前沿,推动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赢得市场,打赢战场,必须加强对外交流[4]。因此,公共卫生部门要把对外交流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经费投人、创造条件等方面要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3.4挖掘潜力和调动积极性为动力,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和途径公共卫生外事工作只有做到点多面广,才有可能在保障重点的基础上保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均衡发展,调动各科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新时期外事工作特点和我国公共卫生发展的现实需要,着眼于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拓宽对外交往渠道。
3.5以成果转化交流为平台,增强外事投入的效益回报当前我国公共卫生外派回归人员多为公共卫生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资料统计,近5年来,在我国卫生科研领域的国家科技进步、中华医学科技奖、申请发明专利等科研工作者中,53%的科研群体具有外事工作经历。这说明公共卫生外事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公共卫生科研水平竞争力的提高。另外,公共卫生部门应重视对外交往成果的转化,从而为其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刘佩云,刘去.重大突发事件专题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构想[J].天津档案, 2006,9.
9.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有效加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履行行政许可、批准、审批、审核、审验、同意、认定、登记等职能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XX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凡在中心内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按照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由中心负责确定、调整、协调和集中管理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
第六条
进驻中心的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各审批单位依法设立、取消、调整、变更的审批项目,应及时向中心申报;
(二)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不可无故退出进行单独审批;
(三)调整、变更审批项目,需经中心研究决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审批项目要以印发《项目服务告知单》等形式,实行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公开。
(一)办事程序,应包括审批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审批项目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
(三)承诺时限,应依据法律程序和项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
(四)收费标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详实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有幅度的一律执行下限。
第八条
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办理:
(一)审批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发证(照)、批复等环节,应在中心内办理;
(二)已纳入中心集中管理的审批项目,受理“窗口”的主管部门一律不准在其以外的任何地点另行受理;
(三)审批项目依法调整或变动办事程序手续的,应及时报中心备案。
第三章
行为管理
第九条
审批单位要以项目受理“窗口”为中心,围绕“窗口”工作制定严密的审批规程。
(一)每个审批项目的每道程序都要明确规定审批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操作规则;
(二)每个审批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明确规定接待、受理、承接、转办、督办、答复、回文等工序责任。
第十条
审批项目的受理“窗口”要以办事人为中心,为群众搞好审批服务。对纳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实行“四制”办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缩短时限、优质服务。
(一)对办事程序简单、条件要求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以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实行即时办理制。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审批程序的简化,有关部门要逐步增加进入中心的即办件数量,并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
(二)对办事程序复杂,受设施、场地等条件限制,以及需要研究、论证、咨询等,不能当场办结的复杂事项,实行前审后批承诺办理制。“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完成项目初审,“窗口”部门要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
(三)对涉及两个或多个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审批条件前置的相关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由首办部门“窗口”受理后,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审批环节的时限要做出明确承诺,由首办部门“窗口”回复申请人。随着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改革和中心的运行,逐步实行主办责任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一条龙”服务。
(四)对涉及重大问题,或职责不清、意见不一的联办件,或影响较大的行政投诉,以及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实行协调督办制。由中心组织协调有关“窗口”部门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向中心报告。
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受理“窗口”主管部门与上级部门联系,负责全程办理。
第十一条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审批事项,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不得非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不准搭车收取与该项审批无关的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行政审批收费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存入财政专用户,不得随意减免。
第四章
督察督办
第十四条
对审批单位、受理“窗口”及工作人员受理和办理审批项目的下列情况进行督查:
(一)各工作“窗口”执行审批项目分类管理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承诺事项遵守规定审批时限的运行情况;
(三)联办事项上下环节协调衔接的办理情况;
(四)退办事项是否满足充分必要条件的主客观原则情况;
(五)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应当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
对运行中的审批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督办:
(一)对临近规定时限的审批事项,提前3个工作日向受理“窗口”发出《催办预告》;
(二)对已到规定时限尚未办结的审批事项,向审批责任部门发出《催办通知》,并限定3日内办结;
(三)对未按催办时限办结的审批事项,向审批责任部门发出《催办警告》,限定5日内办结,并报县政府领导阅示;
(四)对催办警告限期内仍未办结的审批事项,移交县行政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行政审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投诉、查实下岗制度,情节严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严肃处理;
(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对审批部门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据《吉林省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制政府若干规定》,从重追究部门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七条
审批“窗口”、审批部门在履行审批职责中,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应追究纪律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项目;
(二)继续执行已经明令取消、暂缓的行政审批项目;
(三)擅自截留、滞留申报材料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
(四)无正当理由超越规定审批时限的;
(五)在中心以外另行受理集中管理的审批项目的;
(六)丢失申报材料,影响正常审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擅自提高审批收费标准的;
(八)借审批之机非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或搭车收费的;
(九)行政审批收费应收不收、随意减免,收取人情费、关系费的;
(十)工作态度差、服务质量低、多次受到申办单位或群众投诉的;
(十一)附加政务公开内容以外的条件,延误审批时限、影响正常审批的;
(十二)借受理、办理审批之机谋私、刁难勒卡当事人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10.审批权限规定 篇十
为加强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管理,严肃公司的财务秩序,明确各
(补
充)
项业务审批权限流程,达到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财务管理及业务审批权限
(一)财务管理
1、现金借款:是指个人为开展业务而领取的借款、领款,此项必须填写“借据”、“领据”。现金借款,采取“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即若上次领取的借款未及时报销结账,原则上不办理新的借款业务。一般出差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可个人先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后及时报账财务支付。确需财务借款的,业务费用在1万元(含)以内的,由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2、费用报销:是指交际费、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和车辆开支等费用的报销。此项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者“差旅费报销单”,属同一性质、同一时间的费用报销,严禁分单填写报销单。所有报销必须先冲销财务借款(即抽借条),剩余款额财务支付,冲销不完的(报账后仍欠公司财务的),由个人拿现金退还财务。
3、业务开支:是指除本条“费用报销”范围以外的各项日常性经营开支。此项必须填写“付款审批单”。财务部门应该在获得对方发票后,才能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款项,分期付款的情况,应分期向对方获取发票。合同约定有预付款项的,可按合同约定先付款后收发
票。为保证资金和人员安全,公司提倡使用银行结算方式进行业务支出,不鼓励大额现金的支出行为。
4、财务扣款:每月工资发放时,财务部主管及现金出纳先整理各项借款单据,所有个人业务借款、欠款必须在发工资时扣除财务欠款,业务报销时再另行支付。财务主管对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执行,有效的解决长期不报账行为。
(二)、财务业务审批程序
无论是财务业务,还是其他经营业务,均须按“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完成“签字组合”。
1、“审批程序”是指每一项业务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的审批程序为:经手人签字→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审核(所有经济类业务均需财务部审核)→分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按文件规定需经董事长审批的有关事项及重大业务报董事长审批。
2、“审批权限”是指公司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规定其不同的审批权限。具体的审批权限参见附表1。
3、“签字组合”是指每一项业务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对于没有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执行部门有权拒绝执行。
二、财务付款审批权限
1、董事长财务审批权限范畴:
凡是公司资产变更,如新设备的采购、旧设备的改造或报废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发放职工福利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出国及差旅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公关费用单笔(同一业务)在5000元以上的;厂房、办公楼或其它建筑进行新建或改建的;管理人员的薪酬
及考核兑现;外聘人员的薪酬;工会费(公司员工父母医院看望、丧葬慰问费用等);小餐厅费用;公司车辆维修费用;银行、工商、税务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及业务费用;财务手续费;所有向银行贷款、对外拆借款以及贷款利息;银行贷款的评估费、中介费、抵押费用等;公司对外的所有捐赠,产品销售让利、货款缩水、折扣及索赔款项;所有的个人因私借款,技术及管理人员外出培训学习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
2、总经理财务审批权限范畴:
凡是物料采购发票,包括单笔固定资产采购在5万元(含)以下的采购发票;预算内采购付款;按合同约定执行的预付款以及采购合同保证金;所有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差旅费、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职工福利费、单笔(同一业务)金额在5000元(含)及以下的公关费;正常发放的工资(管理人员及外聘人员的工资要经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审批);设备维修费、模具费、三包费、办公费、采购运费、招待费、通讯费、公司参展及宣传费;技术及管理人员外出培训学习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工伤应急治疗费审批权限:
本条为公司财务付款审批权限中的应急条例,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余所有人员均无付款审批权限。此条单列的员工工伤急救治疗费审批由董事长授权人力资源主管执行。
员工发生安全工伤事故,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医疗费由员工个人先垫付,待治疗结束,公司上报劳动局工伤保险处核销后,再报销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董事长、总经理出差,自动授权人力资源主管、分管总监联合会签,可为员工应急支付医疗费≤5000元。5000元以上,由分管总监向董事长汇报,以手机短信方式批准支付医疗费。
三、财务审批权限其他要求
1、以上业务的发生,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方可在财务部办理业务,否则不予办理。凡所有业务需要一次支付、一次报销的,不准分批次支付或分批次报销,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费用由业务负责人全额承担。
2、各部门必须严格在个人权限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当部门经理外出时,应由部门经理出具授权书,指定被授权人执行本制度,事先应将授权委托书交财务部备查。董事长、总经理、总监外出时,或通过书面传真批示,或通过手机短信授权财务部先行办理,待返回公司时予以补签。
3、公司业务交际费遵循从严管理的原则,应先向有审批权限的上级领导请示后再开支,为进一步明确费用开支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具体经办人在发票正面右下方签名。
4、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是财务部审核开支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及时向财务部提供经济合同备份,以便于财务部统筹资金和及时付款。财务部对经济合同中“付款条件”等主要条款应进行严格审核。
5、各部门主管应在日常费用的开支上严格把关,费用的发生额应与该部门业务拓展的业绩及速度成正比。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情况进行控制、考核。有审批权限的各级主管,应在其主管部门的预算费用定额内审批开支,超预算开支应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批准,按董事长书面签批的文件执行。
6、为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不能审批自己经手的开支,部门负责人经手的业务开支应由其主管的总监或总经理审批。
四、具体审批权限详见附表1。
五、原文件与本文件规定相抵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11.贷款审批权限管理不可“一刀切” 篇十一
随着粮改进程的加快,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农发行的粮油贷款营销、管理的政策环境和客户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农发行的贷款对象也由单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展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并存,贷款支持环节由单一的购销环节逐步延伸到整个粮油产业链。新增了流转粮食收购贷款、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短期贷款、加工企业粮食收购贷款(按会计科目名称,以下分别简称流转贷款、龙头贷款、加工贷款)等贷款种类。对于新增加的这部分商业性贷款业务,由于县(市)支行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必要的专业知识及能够承担这部分工作的人员,出于防范风险的目的,总行决定上收贷款审批权,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与龙头贷,JJl工贷款等商业性贷款相比,流转贷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贷款对象性质不同。以黑龙江省为例,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国有购销企业的转制尚未完成,不良资产尚未剥离,以这部分企业的经营情况,早已资不抵债,是根本不具备发放商业性贷款的条件的,但是出于服务“三农”的目的,仍然要对其发放流转贷款,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而其他的商业性贷款的贷款对象是各种所有制的,绝大部分是私人企业,贷款对象的性质不同,决定了贷款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差别。二是贷款方式不同。对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放流转贷款采用的贷款方式是风险准备金下的信用放款;对于新开户的其他所有制企业来说,多数是采用抵押担保贷款方式,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三是监管方式不同。对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放的流转贷款,仍沿用老的管理办法。事实证明,把多年管理政策性贷款总结出的做法,如随收购进度发放贷款、看住库存、见款销粮等,应用到流转贷款管理上行之有效。而对新开户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发放的贷款,就无法实施这个办法,因此只能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放贷。
由于客观上存在这些差别,可以将其理解为准政策性贷款,同时也使有条件地下放县(市)支行部分流转贷款审批权具有可行性。以黑龙江分行营业部为例,2003、2004粮食年度,营业部共发放了30多亿元的流转贷款,截止2005年10月末,仅有1亿多贷款余额,没有出现不良,通过发放这些贷款,营业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期间,该行始终在县(市)支行保留一定的贷款审批权,事实证明效果还是很好的。当然下放这部分贷款审批权是有条件的,不能像以前发放纯粹的政策性贷款那样“一视同仁”,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的企业。如在新的粮食年度来临时,对以前发放的流转贷款快要到期时,仍未实现销售的企业不予发放新贷款,在审计认定后出现新的挤占挪用情况的企业不发放新贷款,对涉及法律诉讼尚未处理完毕的企业不发放新贷款等等。而对于其他政策性贷款,如地方储备贷款,在当地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企业存人一定比例风险准备金的前提下,也可以对县(市)支行授予一定的审批权限。同时,由于二级分行从事贷款调查及审查的人员较少,尤其是在粮棉大省,按照“原则上坚持哪级行审批,由哪级行客户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交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黑龙江省行营业部对流转贷款的调查及审查工作,在人力上明显不足。
12.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篇十二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 由于设计漏项或新增工程变更, 经常会出现合同清单中没有的缺项单价。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52.1条中虽然对此部分工程的作价有相应的规定, 但其定价方法和过程都比较笼统, 可操作性不强。同时, 缺项单价确定并非市场竞争的结果, 因此又是最容易引发腐败的一个环节。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缺项单价的定价, 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一问题, 笔者在南宁至友谊关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 有一定的经验。
二、南宁至友谊关公路的特点
南宁至友谊关公路 (以下简称“南友公路”) 是国家“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衡阳至昆明公路的支线, 是我国通往越南乃至东南亚地区最便捷的陆路通道, 其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意义。主线长179.913公里, 连接线长47.476公里, 工程概算37.14亿元, 其中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5亿美元, 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联合融资贷款0.5亿美元。
由于使用外资项目, 南友公路按亚行的要求采用了最低价中标的定标方式。但各投标人利用规则, 在投标过程中大量使用不平衡报价法, 使部分的清单细目报价大大偏离成本, 报价总体水平偏低, 仅为业主估价的63.5%。由于外资项目各项审批手续非常繁杂, 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 历经3年多的时间, 沿线社会背景和地表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另外, 由于南友公路处于广西典型岩溶和宁明盆地典型膨胀土地区, 地质情况相当复杂, 由于设计周期短、设计深度不足, 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工程变更。而2004、2005年钢材、水泥、柴油等建材大幅涨价, 也增加了大量工程投资。
正因为以上一些原因, 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的缺项或新增工程项目, 由于原合同清单中无相应的报价, 必须重新协商确定。为保证定价过程中不出现腐败问题, 同时又不损害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利益, 南友公路建设办和总监办及上级管理单位拟定了缺项单价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三、定价原则
缺项单价的定价必须坚持以合同为基础, 结合现场和市场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
双方签认的合同及《技术规范》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绕开合同谈单价。合同中已明确有实际工作内容相同、性质不发生变化的合同单价必须执行原合同单价;在《技术规范》中已明确包含在相关报价中的工作内容一律不得重新定价, 不论该项目报价是否合理。但有部分是由于业主或监理的要求新增或变更的, 不属于合同条款范围内的工程;承包人在投标时无法预见的风险, 业主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给予重新定价, 但定价规则也必须建立在严格遵守合同的基础上。
四、审核新增、缺项单价的思路
(一) 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分析项目是否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
例如:某合同段认为弃土场的压实修整在图纸有标明, 实际也发生了, 但合同清单中没有, 应属缺项项目, 要求增加该支付细目。经监理审核认为弃土场的水土保持属承包人责任, 已包含在环境保护和相关挖方费用中, 故不予审批新增单价。
(二) 合同中是否有类似项目报价
如仅是砼或砂浆标号不同, 则在原合同清单相关章节已有的砼或砂浆标号单价基础上, 增减水泥用量的费用计算价差。例如:涵洞砼墙身由15号砼变更为20号砼, 审批时就根据施工定额中水泥用量的差价再加上原合同清单中15号砼的单价。又如盖板涵的基础合同中没有15号砼的报价, 但其施工内容和小桥基础差别不大, 审批中就可以直接采用原合同中小桥15号砼基础的单价。
(三) 采用定额分析
如果实际施工中出现的新增项目的确没有包含在合同中, 同时也没有类似项目的, 就应按预算定额来估算。首先根据《概 (预) 算编制办法》审核承包人的预算编制是否有误, 然后以经审核的承包人预算单价乘以中标系数作为审批单价。中标系数是指承包人的中标价占招标时业主的估算价 (或对比预算) 的百分比。但目前预算定额的人工、材料基价已相当陈旧, 而现在的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很大, 以及很多新的施工技术的推广应用, 很多时候按照预算定额计算出的单价与实际成本差别很大, 业主和承包人比较难以接受。
(四) 现场定价分析
新增项目双方无法接受时, 则采用现场核查施工定额的方式。即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方在现场对新增项目进行试验施工, 现场记录单位工程量中的工料机消耗, 然后按市场单价换算出该项的施工单价。这种方法拟定的单价业主和承包人都是比较容易接受的。比如南友公路在协商钢护栏立柱钻孔施工单价时就采用此办法。但这种方法只能用于施工周期比较短、各种耗材价格都比较清晰的工程中。
(五) 协商谈判
对于部分施工周期长、工程数量大的新增变更项目, 在双方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建议单价无法接受时, 则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谈判。谈判过程中三方将自己报价的根据进行陈述, 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南友公路采用这种方法成功地解决了回填碎石土、挂网客土喷播、锚固喷射砼防护等几项重大变更项目的定价问题, 取得较好效果。
五、定价审批流程
为保证定价过程中不出现腐败问题, 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 使整个流程完全公开化, 同时必须明确各环节的职责, 以免出现“踢皮球”现象。为此制定了以下流程:
(一) 承包人上报材料
1. 要求进行缺项单价审批的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图纸、市场价格、发票等) 。
2. 要求审批的缺项单价包括的计量范围及计量方法。
3. 按预算定额编制的预算单价分析。
(二) 驻地办组织专工会审
主要审核承包人所报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并根据《技术规范》和经验提出针对性意见。
(三) 总监办组织各部门会审
1. 计量室:
主要审核工、料、机套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成本组成的合理性, 各项费率套用是否正确, 并提出建议审批价格。
2. 监理处:
对新增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并对由此产生的成本增加或减少提出意见。
3. 合约部:
对新增项目计量单位和计价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预估价是否合理提出意见。
4. 总监:
综合考虑, 从合同和工程技术角度审核新增项目单价是否合理。
5. 业主:
综合考虑投资控制, 决定是否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建议审批单价。
(四)
张榜公示7天, 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与承包人协商是否接受此定价。
(五) 向承包人发出工作指令, 确认变更意向, 指令中须明确审批单价包括的计量范围及施工技术要求。
缺项单价的审批执行严格的时限规定, 属核实、复核的工作每个部门应在5天内完成, 属审核并提出意见的工作每个部门应在7天内完成, 属审批的工作应在14天内完成, 整个审批过程一般不超过45天。在实际操作中, 一般都能在28天以内完成全部审批工作。
六、一些问题的思考
通过采取以上一些办法和措施, 南友公路在缺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审批的过程中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定价要求, 较好地控制了工程投资, 同时也让诚实信用的承包人在资金方面保持正常运作。但是, 在这个过程中, 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是值得探讨和思索的。
首先, 绝对低标中标不适合目前我国国情。南友公路是外资项目, 按亚行要求采用绝对低标中标的评标方式。为了防止恶意低价抢标, 业主采用了提高履约担保金额、交纳现金担保等手段。但各承包商为了抢占市场还是相互恶意低价抢标, 同时大量采用不平衡报价, 某个标段的借土填方 (90%压实度) 项目报价仅0.2元/m3, 15#砼基础为20元/m3, 大大低于成本价。在实际施工中这样的单价不可能完成任务, 承包人就想出种种借口希望调整单价或转包, 不然就消极怠工、拖延工期甚至鼓动民工上访, 给现场监理带来极大的困难。虽然监理工程师可以动用一些强硬手段 (如通报批评、约见法人、强制分割等) 迫使承包人就范, 但无论怎样都会使工程无法顺利开展, 工期不能保证, 投资也难以控制, 南友公路在这方面得到很多教训。从实践来看, 绝对低标中标目前的确还不适合国内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 建议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还是应该采用相对低标的评标方式。同时在招标文件中应对不平衡报价采取一定的限制手段。
其次, 要减少缺项 (新增) 单价的产生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强设计深度。在南友公路施工图设计中, 由于设计周期过短, 对沿线的路系、水系以及不良地质情况的调查不够深入, 在实际施工中产生大量的变更, 特别是膨胀土边坡的处理过程中采用了多种新工艺。这些变更项目原合同中均无相应报价, 不得不通过议价的方式来确定单价。虽然通过以上一些办法控制住了新增单价不至于虚高, 但从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方面还是给管理者带来了很多麻烦。
第三, 应认真执行《合同通用条款》中第70.1条的有关规定, 对生产周期较长的项目进行材料价差调整。现在很多项目业主为减少管理上的麻烦和投资风险, 在制定《合同专用条款》中取消了《合同通用条款》中第70.1条关于材料价差调整的有关规定, 将物价波动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但是, 物价特别是基本建筑材料 (柴油、钢材、水泥等) 的价格波动是国家甚至是全球大的经济环境造成的, 不管承包人多么有经验都无法控制或准确预见, 而由此造成的成本变化却是相当巨大。如南友公路2002年招标时柴油价格仅2.45/升, 但到2005年施工高潮时已涨到4块多而且还供不应求, 承包人实在是无力承受如此巨大的成本开支。所幸南友公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允许材料价差调整并明确了调整办法, 使承包人心态都比较稳定, 施工高潮期间干劲十足, 让南友公路能够顺利实现提前通车的目标。虽然业主的成本有所增加, 但总体投资还是控制在批复概算之内, 可以说此举还是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
七、结语
在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 很多承包人会采用不平衡报价、低价抢标等手段进行恶意竞争。由此导致缺项 (新增) 单价的确定成为项目管理中很难避免而且很难处理的问题, 应当引起管理者足够的重视并加以研究, 制定出相应的制度。本文只是笔者在管理中一些不太成熟的经验和看法, 希望能与广大专家、读者一齐研究探讨。
摘要:文章结合南宁至友谊关公路建设管理过程中, 针对工程缺项细目的单价审定这一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作一些研究。总结在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并对由此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希望能对今后在项目管理中类似问题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工程项目,缺项单价,审批,南友公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
[2]林春.浅谈公路工程变更后的估价问题[J].科技创新导报, 2008, (27) .
13.贷款审批和发放管理 篇十三
第一节 贷款报审材料 短期贷款即为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即为固定资产贷款。
一、短期贷款报审材料
1、短期贷款报审材料的内容
(1)借款申请文件
借款申请文件包括:上报单位关于贷款报批的请示;流动资金贷款评审概要表;流动资金贷款评审报告;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借款授权书。
(2)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
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包括: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初次借款的借款人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若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验资报告等);借款人近三年的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贷款证;借款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3)贷款担保文件
贷款担保文件包括:银行与经银行认可的、有经济实力的法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或上述法人出具的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保证人的营业执照;保证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采用抵(质)押担保,则需由抵(质)押人提供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或已正式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如保证人或抵(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或抵(质)押合同(草本)。
(4)借款用途证明文件
借款用途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进出口商务合同。如为出口打包贷款,应出具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由国际结算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条款无疑义的材料、进口商与开证行的资信证明或说明。如为票据贴现,应出具经承兑的汇票、行内有关部门对票证真伪(包括核定密押)进行鉴定的材料、承兑人资信证明或说明文件。如借款用途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应出具其进出口许可证和应取得的其他批件。
(5)贷款审批人及贷款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短期贷款报审材料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临时性贷款
临时性贷款具有调剂、短期融资的特点,报审材料中应注意说明:贷款金额与企业合理的临时资金需求的关系;借款人生产经营的一个循环过程与贷款期限的衔接,一般而言,临时贷款的期限不应超过6个月;还贷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及贷款用途的正当、合理性等问题。此外,如借款用途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应出具其进出口许可证和应取得的其他批件。
(2)周转性贷款
周转性贷款是银行对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性占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要所发放的贷款。它具有短期周转、长期使用的特点,故在贷款报审材料中应注意说明:借款人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人在未来时期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此外还应考虑银行的资金情况和银行的利益。
(3)出口打包贷款
出口打包贷款是出口商当地的银行凭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商品为抵押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贷款。该类贷款报审材中应报送: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由国际结算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条款无疑义的材料、进口商与开证行的资信证明或说明等材料。
(4)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应出具经承兑的汇票、行内有关部门对票证真伪(包括,核定密押)进行鉴定的材料、承兑人资信证明或说明文件。
二、中长期贷款报审材料
1.中长期贷款报审材料的内容
(1)借款申请文件
借款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上报单位关于贷款报批的请示;贷款评审概要表(附件);贷款评估报告和评审报告(原件);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写明借款人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币别、期限、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用款和还款计划等);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和借款授权书。
(2)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
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包括: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初次借款的借款人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若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验资报告等);借款人近三年的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贷款证;借款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3)项目立项文件
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贷款的规模已经落实的证明文件;转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及境外借款担保还需提供国家计划部门关于外债规模和筹资方式的批文;政府贷款项目列入双方政府(中方窗口现为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商定的项目清单的证明文件。
(4)项目配套文件
项目配套文件包括: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文件;资本金已经到位或能按期到位的证明文件;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承诺文件;其他配套条件落实的证明文件:原辅料供货协议或来源证明(若为国家重点分配物资,提供分配计划)、土地征用落实证明、水电气落实证明、运输条件落实证明、环保批复文件、出口工贸协议、返销协议及其他材料;政府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的证明文件。
(5)贷款担保文件
贷款担保文件包括:银行与经银行认可的、有经济实力的法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或上述法人出具的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保证人的营业执照;保证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采用抵(质)押担保,则需由抵(质)押人提供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或已正式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如保证人或抵(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6)开户及保险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户或相应存款户的承诺函;借款人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保险手续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银行的承诺函。
(7)其他有关商务合同
贷款审批人及贷款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中长期贷款报审材料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中长期贷款的报审材料较短期贷款复杂一些,下面列举较特殊的贷款类别作简要介绍。
(1)对外劳务承包工程贷款
对外劳务承包工程贷款的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工期的长短确定,可以是短期贷款,也可以是一年以上的中期贷款。承包工程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应包括:借款人具备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证明文件;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外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或项目中标通知书。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自筹及其他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文件。②承包工程项目情况。③承包工程所在国概况。④国外业主概况。⑤风险分析。
(2)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包括:①项目规划投资许可、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完成各项立项手续的证明文件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②已经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终止时间;③提供相应的贷款项目开发方案或可行性报告;④贷款项目的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有效地满足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⑤自有资金应占项目预算投资的30%以上,并能够在使用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3)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卖方信贷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包括:①出口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②借款人具有机电产品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③出口企业与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④出口合同(或草本)和进口方银行保函/信用证的审查文件;⑤信用证、保函项下的权益是否已转让给银行或借款人是否承诺在信用证、保函项下获得的全部收益优先还贷;⑥国内保险公司是否承诺办理出口信用险;借款人是否同意出口信用险项下全部赔付款优先用于还贷;⑦借款企业与供货部门签订的购销合同审查情况;⑧进口国、进口商及进口方银行概况。
(4)进口买方信贷与混合贷款
进口买方信贷与混合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补充;
①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签订的信贷协议;②商务合同。
(5)福费廷
福费廷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方银行应出口商的请求,向出口商无追索权地买下经进口商承兑的汇票(或由其签发的本票),使出口商得以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使用福费廷一般应补充如下报审资料:①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时,应事先征得银行同意,出口商与出口方银行(承购银行)签订包买票据协定,报审材料应附此协定;②提供经承购银行认可的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或远期本票;③提供经承购银行认可的担保银行的保函。就一般而言,进口方银行应为远期汇票或远期本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有保付和保函两种方式。
(6)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说明:①银团的组成方式;②牵头行的管理情况;③借款人向牵头行出具的委托书及内容;④贷款条件,包括贷款的货币选择、贷款的利率和费用、贷款的期限与偿还方式等;⑤贷款协议草本等贷款文件。
(7)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银行对大型、特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发放的贷款。该类贷款中,银行直接对项目公司提供贷款,项目公司对偿还贷款承担直接责任,项目发起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投入项目公司的股本及其承担的担保义务。因此,当项目失败或项目的收益不足以清偿贷款时,项目发起人不承担从其所有的其他资产和收益中偿还全部项目贷款的义务,即项目发起人的债务责任是有限的。项目融资的报审材料中,应注重以下内容:
①项目建设成败与经营效益分析,且应有项目完工和经营收益稳定性的担保文件。②应对项目产品的买主或项目设施用户的资信状况充分了解。
③项目的风险分析。包括项目完工风险、项目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一些风险,例如资源开发项目的资源风险。
④风险规避措施。
⑤控制项目的财务收支。贷款行可要求项目公司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和代保管账户等,以保证专款专用和投产后的收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第二节 贷款审查及审批
一、贷款审查
信贷业务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的直接用途。
核实信贷调查人员提供的有关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有无遗漏,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贷款通则》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是否属于贷款支持的范围。
2.借款人的借款资格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银行的贷款对象可以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银行为了保证其贷款的安全性,还必须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作必要的规定。在贷款审查过程中,对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方面的审查内容主要有:借款人的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经营状况、经济效益情况、有否挤占信贷资金、还本付息能力、企业法人是否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是否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是否超过净资产总额的50%(国务院批准的除外)、资产负债率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中长期贷款的,企业法人的股本及自筹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固定资产贷款还必须审查项目的立项手续是否齐全,项目是否经过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等。
3.借款人的信用承受能力主要内容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统一授信(或公开授信)情况、已占用的风险限额情况、是否存在超风险限额发放贷款。此外,审查时还应特别注意借款人的应摊未摊、盘亏损失、潜在亏损等方面的问题。
4.借款人的发展前景、主要产品结构、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的工作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5.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偿债能力。
6.贷款保证人的情况。对贷款保证人的审查内容应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查保证人的资格及其担保能力。审查保证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避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主体充当保证人;审查保证人的资信情况,核实其信用等级,一般而言,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不宜接受为保证人;审查保证人的净资产和担保债务情况,确定其是否有与所设定的贷款保证相适应的担保能力。其次,审查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保证合同的要素是否齐全,保证方式是否恰当。最后,审查保证担保的范围和保证的时限,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否覆盖了贷款的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的时限是否为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后的一定时期。
7.审查贷款抵(质)押物的情况。主要内容有:抵(质)押物的合法性、抵(质)押物的所有权属、抵(质)押物的价值、抵(质)押物的登记、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条款审查、抵(质)押物的保管和抵(质)押物的处理等。
8.根据贷款方式、借款人信用等级、借款人的风险限额等确定是否可以贷款,以及贷款结构和附加条件等。
二、贷款审批
贷款银行在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审查后,应对审查合格的信贷项目提交审批人员审批。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因此,银行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贷款审批是决策过程的方案设计和方案选择阶段。方案设计就是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长短等。议案选择就是对上述供选择的若干可能做出抉择。贷款的调查人员负责调查评估,贷款的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贷款的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这样一种审、贷、查三分离的制度,就是审贷分离制度。
分级审批制度是指银行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的制度。
审批人员根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银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将通知有关人员。如有权要求和申请复议人员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复议的,可按有关规定由合规性审查人员受理复议申请或要求,并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提交审批人员进行复议。审批权限内审批结论为同意的,将审批结论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审批结论为续议的,通知有关人员办理续议事项。审批结论为同意的但超过审批权限的,应组织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报上级行审批。
第三节 贷款发放管理
一、贷款的发放
贷款经批准后,业务人员应当严格遵照批复意见,着手落实贷款批复条件,在落实贷款批复中提出的问题和各项附加条件后,即可签署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即告确立,借贷双方均应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贷款发放管理的重要性
在满足借款合同用款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或借款人没有违约,银行必须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贷款,这种做法主要基于以下三种原因:
首先,借款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即成为民事法律事实,借贷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即被确立,银行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发放贷款,就构成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其次,影响借款人的利益。
最后,影响贷款的正常收回。
2.贷款发放的条件
(1)先决条件
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先决条件,通常在借款合同内加以规定。银行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逐条核对是否已完全齐备或生效,以确保贷款发放前符合所有授信批准的要求,落实全部用款前提条件。贷款实务操作中,先决条件文
件会因贷款而异,以下列举的先决条件文件基本涵盖了所有贷款种类,银行应针对贷款的实际要求,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对照审查,分析是否齐备或有效。
首次放款的先决条件文件包括以下几类:
其中,贷款类文件包括:①借贷双方已正式签署的借款合同;②银行之间已正式签署的贷款协议(多用于银团贷款)。
公司类文件包括:①现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成立批复;②公司章程;③全体董事的名单及全体董事的签字样本;④就同意签署并履行相关协议而出具的董事会决议(包括保证人);⑤就授权有关人士签署相关协议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人士的签字样本(包括保证人);⑥其他必要文件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
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包括:①已正式签署的合营合同;②已正式签署的建设合同或建造合同;③已正式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④已正式签署的商标和商业名称许可合同;⑤已正式签署的培训和实施支持合同;⑥已正式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⑦其他必要文件合同。
担保类文件包括:①已正式签署的抵(质)押协议;②已正式签署的保证协议;③保险权益转让相关协议或文件;④其他必要性文件。
在审查担保类文件时,公司业务人员应特别注意抵(质)押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如向有关部门登记生效)。对于抵押协议虽正式签署但生效滞后的贷款项目,应在抵押正式生效前,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规避贷款风险。
与登记、批准、备案、印花税有关的文件包括:①借款人所属国家主管部门就担保文件出具的同意借款人提供该担保的文件;②海关部门就同意抵押协议项下进口设备抵押出具的批复文件;③房地产登记部门就抵押协议项下房地产抵押颁发的“房地产权利及其他权利证明”;④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抵押协议项下机器设备抵押颁发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⑤车辆管理所就抵押协议项下车辆抵押颁发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⑥已缴纳印花税的缴付凭证;⑦贷款备案证明。
其他类文件包括:①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开工批复;②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③贷款项目(概)预算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④有关对建设项目的投保证明;⑤股东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持函;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注册资本占用情况证明;⑦法律意见书;⑧财务报表;⑨其他一切必要的批文、许可或授权、委托、费用函件等。
除首次放款外,以后的每次放款无须重复提交许多证明文件和批准文件等,通常只需提交以下文件:.①提款申请书;②借款凭证;③工程检验师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和成本未超支的证明;④贷款用途证明文件;⑤其他贷款协议规定的文件。
(2)担保手续的完善
在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前,银行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落实担保条件,完善担保合同和其他担保文件及有关法律手续。具体操作因贷款的担保方式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别。
①对于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可以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的,必须先完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如抵(质)押物无明确的登记部门,则必须先将抵(质)押物的有关产权文件及其办理转让所需的有关文件正本交由银行保管,并且将抵(质)押合同在当地的公证部门进行公证;特别注意抵押合同的生效前提条件。如遇特殊项目,无法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生效滞后的,应采取必要的方式规避由此造成的贷款风险。
②对于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作担保的,须在收妥银行认可的不可撤销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正本后,才能允许借款人提款。
【外事审批管理规定】推荐阅读:
外事自查报告10-06
外事礼仪论文02-02
外事工作流程11-06
外事接待欢迎词06-14
外事工作汇报材料07-08
个人工作计划外事10-18
外事工作礼仪知识12-04
外事接待翻译礼仪介绍12-05
口译外事礼仪接待用词总结08-26
外事办公室工作亮点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