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2024-07-03

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精选14篇)

1.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一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被作为新能源的一部分。温家宝总理已经在去年哥本哈根会议上做出承诺,到中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15%。这是什么概念?现在我们中国能源在的总消耗去年是30亿吨标准煤,按照现在发展速度、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到20我们中国的能源需求至少恐怕是45亿吨以上。所以中国能源还是在一个快速增长的前提下来调整结构,在过去70%以上以煤为主的结构中逐步增加非化石能源的比重,难度极大。但展望来看,到年的中国的能源结构当中,非化石能源——核电、水能、在促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策引导相当重要,国家已经确定了发展战略和目标,但是配套政策的有效性远远没有跟上中央的政策决心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于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之后可再生能源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

首先是水能。中国的水电很有优势,是水电装机第一大国,三峡的全面建成,使中国有了世界最大、功能最齐全、综合性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我也看过很多国外的大型水电工程,但是远远无法和三峡工程相比。在三峡工程中,凝聚了中国很多技术、装备和创造。此外小水电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大体现在在1.9亿千瓦的水电装机容量当中,小水电占了接近1/3。水电开发在中国有一定的潜力,特别是西南地区。到2020年我们的水电需要提高到3.5亿千瓦,到那时候我们基本上能够开发除了像雅鲁藏布江之外的主要江河,大的水电站基本上都已经得到开发。

其次是风能。最近,国家气象局对全国的风能资源再次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评估、评测,我国50米、70米高度的风电资源是30多亿千瓦。不光陆上风电,我们海上的风电资源,包括潮汐电站、近海和深海地区的风力资源非常丰富。近几年我国风电装备的开发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在全国整机厂有80多家,前三大家集中度很高——华锐、金风和东方占了60%,竞争很激烈,很多后续的公司也将要上来。中国的风机从20开始连续四年翻番,到现在已拥有世界最大的2580万千瓦装机容量,今年超过3000万千瓦,我们将提前实现2020年的目标。

因为发展空间很大,所以在有了政策、法律,有了创新和制造业作为基础之后,这个产业得到了很大发展。目前设备的国产化程度比较高,前几年的国产化率只有30%,大部分技术都靠国外支持,这几年在引进消化和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从设备无故障率、效能等方面来看,和国外先进技术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这里有风力资源的问题,也有我们设备的性能、质量的问题。包括核心的控制系统、核心软件仍然在国外公司手中,我想中国的装备制造业一个很重要问题,就是我们的核心、神经系统是比较薄弱的环节。别的系统都可以转让给你,但是核心的控制系统不会轻易转让给你。

我们现在高铁用的核心系统、控制软件等仍然还是国外的东西。现在中国已经开始在海上建立实验风电厂,由于海上情况比较复杂,对风机的可靠性、无故障率要求更高了,不像陆上可以拿到其他地方去检修,海上各种情况都很难控制。另外,中国也在开发新的技术,比如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陆上三峡”如何更好的送到电网去,遇到很大的挑战,这包括一些技术问题还有政策上的问题。

在太阳能方面,在最简单的太阳能装备比如热水器方面,中国是最大的生产国,现在经过这些年发展,正在打算跟建筑做一体化的结合。如何使太阳能设备成为整个建筑的能源组成部分,而不是先盖房子再装热水器,现在朝着这个整体化的方向发展。

在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中国这几年发展很快,我们从年开始成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去年中国生产的太阳能光伏电池超过4000千瓦,占到全球产量40%。目前的问题是国内市场没有起来,所以我们的电池90%都是销往欧洲和北美,因为他们有很重的二氧化碳减排义务,必须完成这个指标。同时中国的产品物美价廉,价格比较低,质量可以达到它们的基本要求。应该说,中国太阳能光伏制造业在产品上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准,这经过了国际考验。但现存的一个问题是,核心装备都是进口的,可以在所有的光伏电站和光伏设备生产厂家看到,前端的清洗设备、中间的核心设备包括电机的生产,基本全都是来自欧美、日本甚至是韩国的设备。我们自己的设备有一些,但现在还没有过关,我想这就给高端制造业的新兴产业提出了新的任务,如何为未来太阳能工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装备。

新能源还应用于很多新的制造业领域,比如电动汽车。电动汽车是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看谁能占据核心地位。电池方面,中国经过多年开发,找到了一些较好的材料和运作方式,但目前还没有一家能够可靠、稳定的大批量提供汽车工业用电池。

汽车工业的特点是大批量,所以质量可靠性就很重要,这就取决于工艺和装备。现在我们很多电池生产都是手工作坊式的,很难保证电动汽车业的大规模使用。实际上,核心问题还是装备问题,我们的装备开发能力还比较弱。

所以,我想用以上这些例子来说明,作为我们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和未来替代能源的一个方向,需要形成一个大的新产业,来逐步取代目前占据主流的化石能源。但这种取代需要经过一个长时间的累积,在这段时间里就要培育和发展装备制造业。这给我们的装备制造业提出了一个新问题。为了实现这些任务,有很多措施需要完善。首先是政府政策的导向,包括对这样一个新兴产业在初期的必要扶持,比如价格的补贴。欧洲新产业之所以发展快,主要是在政策上确定了一个上网电价政策,有一个全网分摊带动了它的发展。我们的光伏发电到目前为止,国家依然没有确定上网定价标准,这样就不利于社会资本进入这个产业,很难形成一个大的力量来支持产业发展。

所以第一,我认为在促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策引导相当重要,国家已经确定了发展战略和目标,但是配套政策的有效性远远没有跟上中央的政策决心;第二,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要提升,人才要培养,这都是我们现在所缺失的;第三,要有一系列鼓励政策。特别是首台首套政策,没有这个政策,我们的国产设备很难有机会得到使用,因为现在从国外引进很方便。

我专门去日本做过调研,日本在支持国产化装备政策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长期给予经费的支持。但现在我们中国这个政策仍没有落实,如果“十二五”期间仍然如此,装备业的发展还要受到阻碍。相反则可以加快我们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会鼓励更多的厂商、投资商来投入到这个产业里面,光靠国家投那么点钱是不行的,要让企业看到利益和发展前景。

2.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二

欧盟。1995年,欧盟发表了《能源政策绿皮书》,以此为基础,1997年通过欧洲议会白皮书——《未来能源:可再生能源》,确定了欧盟在能源结构中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行动纲领,提出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从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在电力总装机容量中的比例也将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其中主要是生物质能发电和风力发电。各个成员国也出台了各自的发展目标。德国和英国承诺,到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将分别达到10%和20%。西班牙表示,2010年其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将超过29%。北欧部分国家提出了以风力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逐步替代核电的目标。

美国。美国能源部为逐步提高绿色电力的使用比例,制定了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的发展计划。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预计到2020年将占到全国发电装机总增量的15%左右,累计安装量达到3600万千瓦,继续保持美国在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和制造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专家估计,到202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电池将超过7000万千瓦,其中美国将占50%。

加拿大。计划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不计水电)特别是生物质能增长56%。预计到2010年,加拿大生物质能的利用将增长14%,纸浆及造纸工业达到能源自给,同时还将大量增加从废物中提取能源的项目。

澳大利亚。计划到201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增加2%,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加到255亿千瓦时,相当于全国发电量的12%。

日本。日本1993年开始实施“新阳光计划”,以加快太阳能光伏电池、燃料电池、氢能及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1997年,日本又宣布7万太阳能光伏屋顶计划,计划到2010年安装76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

3.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管窥望 篇三

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计划,明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达到促进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1973年美国制定了政府级阳光发电计划,1980年又正式将光伏发电列入公共电力规划,累计投资达8亿多美元。199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一项新的光伏发电计划,要求到2000年太阳能电池总产量达到1400MW。同年美国《能源政策法》明确要求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量要比1988年增加75%。丹麦提出2000年风力发电量要达到全国总电量的10%。奥地利生物质能开发量要占到全部一次能源需求量的20%。日本政府制定的《新日光计划》(1994—2030),要求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和常规能源的节能量要占能源供应总量的1O%,2030年分别达到34%。

巨大的投入

1973年以前,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只有少数国家政府资助光伏电池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基础研究。此后,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拨款急剧增加,1977~1985年累计达70亿美元;1993年为7.16亿美元,占能源研究开发拨款总额的7.5%(不计核聚变),其中美国2 26亿美元,日本1.88亿美元及德国1.13亿美元。1992年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继续保持增强势头,美国政府大幅度增加节能和洁净能源项目预算,1994年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拨款增至3. 47亿美元。欧盟制定的“研究与技术发展计划即RTD计划”,1994—1998年4年间,用于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总费用增加到580M ECU(欧洲货币单位)。

优惠的政策

政府从财政和金融方面采取刺激措施,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化,提高市场渗透率和经济竞争力重要政策手段。特别是在商业化初级阶段,由于新技术的价格承受力与政府推广目标之间存在差距,政府的支持往往是市场发育的关键因素。

税收优惠。对可再生能源设备投资和用户购买产品给予税额减免或税额扣减优惠。日本,韩国把征收石油进口税的部分收入用来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丹麦政府根据风力发电技术发展的阶段和获益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激励政策。德国对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实行投资补助,初期为投资额的30%,以后为24%,现在为17%。

政府补助。日本政府为太阳能热利用装置(热水器和被动太阳房)给予补助:如,民间团体电视宣传费,1994年度补助6995万日元:公共设施购置,安装费用补助50%,1 994年度补助金额为3 75亿日元。

低息贷款和信贷担保。日本政府对住宅安装太阳能系统给予低息贷款,自1994年10月起,贷款年利率为3.9%,偿还期分别为5年和10年;1994年此项优惠贷款总金额为87亿日元。美国能源部促进私人企业开发利用地热和生物质能,为地热利用项目提供5亿美元贷款担保,为生物质制取乙醇提供2.4亿美元贷款担保。

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属于资本密集技术,投资风险较大,需要政府支持。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对高风险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按创新技术项目对待。各国根据其税制采取不同的做法。在美国,风险投资基金促使风电场迅速发展;一些公司还建立了为期10年的住宅太阳能专用基金。

加速折旧。加拿大允许大多数可再生能源设备投资在3年内折旧完毕。美国规定风力发电设备可在5年完全折旧。德国允许私人购置的可再生能源设备的折旧期为10年。

开拓国际市场。可再生能源是迅速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发达国家为保持其优势技术的领先地位,一般选择一两项技术,从研究开发,产业化到出口,给予重点扶持。如德国和意大利的光伏技术,丹麦和荷兰的风电技术,加拿大的太阳能热利用,瑞典和奥地利生物质能技术,美国则对所有可再生能源技术加以支持。目前,美国可再生能源工业有数千家公司,年销售额超过50亿美元;为开拓其国际市场,成立了可再生能源贸易委员会,主席单位为能源部,成员有商务部,进出口银行,贸易援助署、海外援助署,海外投资署等。

其他措施

重视资源调查与评价。OECD国家政府对地热能,风能和太阳能等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数据库,为民间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和设计提供依据。美国对可再生能源的勘查程度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和风能资源与化石能源一样,分为总资源量、技术可开发储量和经济开采储量三个等级,对其的发展预测,规划,以及项目设计和评估是很重要的。

严格设备的规范和标准。几乎所有的OECD国家都制定了太阳能和风能设备,被动太阳房的效率和可靠性标准,规范和测试程序,这对保证用户对新产品的信任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检测和鉴定,发给制造许可证。日本通产省根据日本工业标准制定太阳能热水器标准,已实现标准化。

提供信息服务。在可再生能源设备商业化初期,其经济性能、技术可靠性和寿命方面产生的许多问题,往往是安装和使用不当以及缺乏维护造成的。所有OECD国家都在这方面作出很大努力,建立了广泛而可靠的信息系统,实施多种形式的培训计划。在加拿大,建立了12个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地区办公室,为用户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每月答复讯问2,2万次。

明确主管部门的职责。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管理和协调,许多国家和政府设有统一的专职机构,如美国能源部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局,印度的非常规能源部等,负责实施和指导扩大可再生能源局生产和利用计划,支持高风险长远研究开发活动,管理指令性援助计划。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负责太阳光发电,风力发电,燃料电池,新型电池蓄电系统,地热利用,煤炭气化和液化技术开发等。

4.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四

规划提出,到2015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为55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6%左右;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比2010年再翻一番;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可替代55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100万吨、二氧化硫10万吨,同时大幅削减氮氧化物和粉尘等颗粒物排放。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在民生领域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尽快出台《北京市太阳能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在部分新建民用住宅和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强制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争取2012年底在全市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目前财政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到2012年,市属公园和30%区属公园完成安装太阳能夜间景观路灯;到“十二五”末,在中小学建成具有太阳能热水、太阳能灯、小型并网光伏发电、太阳能科普教室等配套设施的阳光校园1000所。

5.认识可再生能源课件 篇五

1、通过实例了解有哪些不同形式的能量,知道人类利用能源的历程。

2、了解什么是能源,什么是一次能源,什么是二次能源。什么是不可再生能源,什么是可再生能源。

2学情分析

学生通过前面的学习,已经知道了什么是能量,从生活中初步感知了能源的存在及作用,在此基础上让学生学习《能源》这一课,学生容易掌握本课知识。

3重点难点

能源的分类

不可再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特点

4教学过程 4、1 第一学时     教学活动 活动1【导入】生产和生活中需要大量的能量,如生活中烧饭、取暖、照明等需要能量;金属的冶炼、机器的运转、汽车和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行驶也需要能量。那么各种形式的能量是由什么提供的呢?我们通过学这节课学习,大家就会知道。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生产和生活中需要大量的能量,如生活中烧饭、取暖、照明等需要能量;金属的冶炼、机器的运转、汽车和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行驶也需要能量。那么各种形式的能量是由什么提供的呢?我们通过学这节课学习,大家就会知道。

(二)新课教学

1、能源

教师演示:用手摇发电机发电,使小灯泡发光。

提问:在这个实验中都体现了哪些能量转化?这些能量的来源在那里。

分组讨论后总结汇报,教师点评

例:发电机发电  机械能—电能

发电机运转  内能--机械能

煤炭燃烧    化学能--内能

其最终来源于煤炭。煤炭就是我们常用的能源。

提问:我们常用的能源有那些?

将学生提出的各种能源写在黑板上。

太阳能、核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

2、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

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是千百万年前埋在地下的动植物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形成的,所以又称为化石能源。

生物质能(由生命物质提供的能量)

3、能源的分类

提问:结合生活和生产上的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讨论一下能源可以分为哪几类? 能源可以从那些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要求学生分组讨论,以达到相互启发的目的。

第二、指导学生阅读教材。

第三、找部分同学上讲台汇报分类情况。

第四、师生共同总结

●从能否从自然界直接获取能源分: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可以从自然界直接获取的能源,统称为一次能源。

一次能源包括:煤、石油、天然气、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以及核能等。

无法从自然界直接获取,必须经过一次能源的消耗才能得到的能源,称为二次能源。

二次能源包括:煤气、沼气、电能。

●从能源是否可在短期内补充的角度分: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

有些能源不可能在短期内从自然界得到补充,它们属于不可再生能源。

不可再生能源包括:化石能源、核能。

有些能源可以在自然界里源源不断地得到,它们属于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

(三)课堂练习:

1、太阳是人类的“能源之母”,下列地球上的.能源中来自于太阳的是(  )

A、地热能  B、煤、石油、天然气    C、潮汐能    D、核能

2、天然气、风能、煤炭中属于可再生资源的是____________;

3、新能源的开发来源于物理学的进步、风力发电站工作时,它是将     能转化为电能,该能源属于     (填“可”或“不可”)再生能源、

4、下列能源中,属于不可再生能源的是(   )

A、太阳能   B、风能    C、水能    D、石油

(四)课堂小结:

本节课的重点讲了能源的分类,要求同学们能将日常常见的能源用课本上的分类方法加以区分。

(五)布置作业

1、按照能否从自然界直接获取而分类,能源可分为        和       。在石油、地热、木材、天然气和电中,属于前者能源的是                   ,属于后者能源的是                    。

2、地球上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优点的能源是(      )

A、天然气     B、煤炭       C、石油       D、木柴

3、从能源是否可在短期内补充的角度可分为          和            。在水能、风能、石油、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中,属于前者能源的是                   ,属于后者能源的是                    。

4、太阳灶半小时内可将2L, 40℃的水温度升高到100℃,求:

(1)太阳灶半小时内从太阳光里吸收了多少热量?

6.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会员名单 篇六

发布时间:2010-6-4 字号:大 中 小

一、顾问、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石定寰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理事长、国务院参事 证书编号

顾问 朱俊生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主任 殷志强 清华大学 教授

吴振一 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总裁 黄 鸣

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会长 高元坤 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轮值)徐新建 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夏志生 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靖平

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执行会长 罗振涛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 主任 韩建功 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有限公司 董事长 程翠英 北京天普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申文明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冯建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总经理 郭保安 沈阳百乐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黄永伟 江苏省华扬太阳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金杨林 江苏辉煌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赵 峰 江苏桑夏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范朝洪 江苏光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 吴道元

江苏元升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会长 王惠余 江苏日利达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 殷建平常州市太阳宝热水器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珠峰 群升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胡广良 广东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学真 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任社明 合肥美菱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潘保春 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永林 云南省玉溪市太标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长 霍志臣 中国节能协会太阳能专业委员会 负责人 贾铁鹰 全国太阳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

何 涛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副主任 张晓黎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总工程师秘书长 霍志臣(兼)中国节能协会太阳能专业委员会 负责人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021 022 023 024 025 026 027

二、常务理事单位

姓名 单位名称

赵瑞芳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 部长 陈雪松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副主任

王 飞 农业部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 站长 张熳红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推广中心 主任

薛培杰(中美合资)北京恩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修立 北京桑宝阳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严 明 北京英豪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房峰杰 北京天韵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孙培雨 北京雨昕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杨德山 北京九阳实业公司 总经理

陆 剑 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韩培学 中能索阳(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郑福河 北京北方阳光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黄孝华 北京博大光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邹怀松 北京创意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杨金良 北京北方赛尔太阳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钱秀燕 北京清华阳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张豫夫 润英聚合工业有限公司 主任

齐 心 奇信太阳能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建浩 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李成彬 河北光源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侯广荣 秦皇岛中荣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杜德利 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树义 唐山顶热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李业博 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大亮 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范维海 山东省泰安市富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褚福海 山东黄金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闵庆喜 山东光普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杨中兴 山东亿家能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窦新文 山东天丰太阳能制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献国 山东同兴金属板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郭洪才 山东牡丹阳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 伟 山东中科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田茂余 山东沐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献开 山东开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贵芹 临沂双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吴淑宽 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证书编号 028 029 030 031 032 033 034 035 036 037 038 039 040 041 042 043 044 045 046 047 048 049 050 051 052 053 054 055 056 057 058 059 060 061 062 063 064 065 宋 诏 封宝艺 孙天佑 张雪祥 潘翔思

殷永定 黄永年 贲道祥 袁宝兴 李平戴红兵 张荣厚 张同伟 赵二斤 Wilfridus M.Brouwer 朱庆国 沈志贤 盛林君 顾雪章 管金国 金林甫 郭 峰 俞海强 许国良 黄沈林 徐国红 沈益飞 邱培忠 何汝迎 王卫民 王通伟 任邦发 李松林 刘秀文 郑再兴 黄永定 李云程 黄永立 山东豪特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营口盼盼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沈阳市天佑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泗洪海利德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苏桑力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都市长虹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扬州市赛恩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苏双能太阳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锡市奇能焊接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苏力源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苏奥斯特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苏苏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贝德莱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常州而今太阳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 副总裁江苏光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海宁宝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高得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嘉兴市同济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蜜雪儿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比华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神太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海宁久久胶塑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海盐县六里太阳能集热管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无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海宁先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宝钢集团•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杭州金比得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台州弘日光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四川兴事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黄石东贝机电集团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湖北华扬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衡阳市真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江苏辛普森七彩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066 067 068 069 070

071 072 073 074 075 076 077 078 079 080

081 082 083 084 085 086 087 088 089 090 091 092 093 094 281 209 095 096 097 098 099 100 101

曾少光 黄兆羽 曾少荣 罗 宾 周 玲 朱培世 刘永政 张志文 邓阳春 樊增辉 张成松 李永泉 冯安泰

三、理事单位

姓名 高援朝 蔺金印 杨桂元 王玉刚 王凤玲 沈福鑫 徐 华 郑乐朋 夏朝凤 李 鹏 常绵增 程钰雄 程洪智 解玉磊 罗 鸣 李穆然 朱启发 王大成 李学刚 罗 宇 朱 宁 王献华 胡立国 广东红日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总经理 深圳市雄日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云南同乐集团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昆明新元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芜湖贝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滁州扬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芜湖双翼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安徽信盟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海宁市凯顿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德国安铝公司亚太地区 总代理

单位名称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项目协调组 工程师北京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秘书长 河北省太阳能协会 副会长 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 秘书长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秘书长 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 秘书长 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协会 秘书长 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会长 云南省太阳能协会 会长 《太阳能》编辑部 主编 《太阳能学报》编辑部 副主任 《中国太阳能产业资讯》编辑部 总编 太阳界文化发展中心 主任 中国太阳能产业联盟网 主任

北京天鸣阳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市蹊径科技公司 总经理

北京阳光世佳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京华派克聚合机械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总经理北京中科阳光太阳能工业公司 总经理 北京天宇赛乐太阳能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阳翼九天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春华日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同享阳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45 308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证书编号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罗垂纪 北京东山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法站 北京天源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葛 威 北京威铭盛世科贸中心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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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翠梅 郑州笑开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赵秀亮 开封福暖儿太阳能有限公司 总经理 陈继忠 内蒙古跃奇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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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七

据业内人士介绍, 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出台, 标志着“五能源”齐头并进, 迎来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黄金期。

在水电领域, 到2010年, 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9亿k W, 已建常规水电装机容量占全国水电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的31%。

在生物质能领域, 到2010年, 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k W;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 年利用量200万t, 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万t;农村户用沼气池达到4 000万户, 建成大型沼气工程6 300处, 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m3;农林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t。

在风电领域, 到2010年, 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 000万k W, 风电整机生产能力达到年产500万k W;小型风力发电机的使用量达到30万台, 总容量达到7.5万k W, 设备生产能力达到年产8 000台。国家重点建设30个10万k W以上的大型风电场和5个100万k W级风电基地。

在太阳能领域, 到2010年, 太阳能热水器累计安装量达到1.5亿m2,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k W, 进行兆瓦级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和万千瓦级太阳能热发电试验和试点工作。

8.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八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色证书;市场机制;外部性

一、引言

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能源战略类似, 中国的能源政策有一个明显的导向,就是化石燃料的替代能源开发。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例如风电、太阳能、水电、核能等。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但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相继出台的一些具体政策,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均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約。

德国、美国以及荷兰等可再生能源市场发达的国家,配额制是保证可再生能源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的一项基本政策。从目前国外成功的配额制实施情况来看,与配额比例相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在各地区(各电网)间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过程是通过绿色证书来实现的。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荷兰等可再生能源发达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本文首先分析绿色证书交易制度较之政府直接调控的优点,再通过建立一个二元主体模型分析绿色证书交易对资源优化配置和降低总量成本的作用。然后利用拉格朗日函数证明绿色证书交易可以提高费用分配的效果,使发电产业治污成本最小化。最后针对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激励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进步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出相应的政策,达到促进技术进步以及总量目标提高的效果。

二、文献综述

在国内已经实施的相关节能减排政策中,排污权交易制度与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有着很高的相似度,都是一种将配额指标市场化的手段,不同之处仅在于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抑制污染物的排放,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是为了促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因此,对于已实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借鉴有助于研究未实施的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唐受印(1990)率先在国内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胡平生、袁磊(1998)对排污权交易进行了反思,提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是使厂商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减少污染量,完全靠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调节并不能有效地达到减排的目的。其核心思想是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也要适当的进行政府的间接调控。张志耀、丁玉魏、张海明(2000)排污权交易制度对经济优化的作用,突出的是通过配额指标的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宋国君(2000)深入剖析了总量控制的含义和特点,分析了我国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的关系,通过对比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讨论了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步骤和意义。

在美洲和欧洲等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经实施了将近十年,通过了解分析外国的立法现状并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使我国在设计该制度时有规律可循,少走弯路,以便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配额制模式。姜南(2007)分析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欧洲各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提出了在设计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设计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即界定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和技术范围、总量目标制度以及绿色证书的立法建议三个问题。

由于绿色证书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仅在近几年有部分文献对绿色证书的交易制度做了一些概括的介绍。典型的如董力通(2006)对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建立做了一定的描述,重点在于绿色证书的概念,调控方式以及定价机制,而对于绿色证书究竟能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多少积极作用,并未进行详细的阐述。而本文则重点从绿色证书的积极作用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

三、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概述

1.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概念

提到绿色证书交易制度,首先要解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概念。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的基本含意是,在国家(或者地区)电力建设中,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达到一定比例。配额制对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调控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它使得可再生能源在电力市场中以最低的成本来开发电力。与其它激励措施相比,配额制更强调市场的作用。而市场的这种作用是通过绿色证书来实现的。

绿色证书是一种可交易的,能兑现为货币的凭证。绿色证书是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进行确认的一种指标,绿色证书代表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绿色证书交易系统是指专为绿色证书进行买卖而营造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绿色证书的持有者(多指可再生能源发电商)能够与承担指定配额义务的绿色证书需求者交易绿色证书。通俗的理解就是未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发电商通过购买绿色证书来作为弥补完成配额指标。

2.绿色证书的价值内涵

(1)对于整个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来说,绿色证书的价格包含了其高于非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差额。绿色证书的交易实现了这种成本差额在整个发电产业的均摊,使得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天生具有的成本劣势,转移给其他由于能源种类和技术条件优势而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厂,扮演了公平竞争的维护者。

(2)绿色证书的价格应反映由于替代非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环境正效应。绿色证书购买者(未完成目标配额的发电商)实质上比其他完成目标的发电企业更多的给社会带来了负外部性,也就是更多的污染了环境,提高了社会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因此,他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就是购买绿色证书。这就实现了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环境的污染,也使可再生能源的相对正外部性的优势得以发挥,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3)绿色证书作为政府激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工具,承担着一定的实现政策效果的使命。因此其价格的变动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绿色证书的价格不能过低,否则将导致绿色证书的需求者自愿接受购买任务,缺少技术革新以降低自身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动力,导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政策激励失效;而价格过高也将增大企业压力,同样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绿色证书交易的二元主体经济分析

假设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由两类企业A和B构成绿色证书二元市场,这里的二元A和B所代表的是可再生能源行业中的劣势企业和优势企业,如图,P1为绿色证书的价格。MCA和MCB分别代表两企业的可再生能源边际发电成本曲线,B企业相对发电成本较低,或效率较高,有明显的相对优势(这种优势有可能是由规模效应或技术水平带来的)

1.绿色证书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如图,在相同的配额额度的条件下,B企业达标的成本要更低,即MCA>MCB。在MCA曲线上,超过M点之后,发电的边际成本高于绿色证书的价格,因此,A企业倾向于以相当于Q1Q0KM面积的价钱购买B企业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Q0-Q1),而这一过程正是通过绿色证书的交易来完成的。同理,在MCB曲线上,N点之前,发电的成本低于绿色证书的价格,因此,B企业倾向于将额外的发电量转化为价格更高的绿色证书售出。

如果没有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而单纯靠配额制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企业的成本会大大扩大,例如传统的火力发电企业,或小规模的发电企业,有的存在技术上的局限,有的受到规模经济的制约,如果强制此类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得配额任务,可能会由于规模过小导致的规模不经济造成资源的利用不充分。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和绿色证书的互相转化,既鼓励了可再生能源优势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又使可再生能源劣势企业寻到一条成本更低的途径来完成配额任务,避免了由于强制配额导致规模过小而引起的资源利用不充分,优化了电力生产资源的配置。

2.绿色证书对降低总成本的作用

在未引入绿色证书而实施单纯的配额制时,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总成本为OLQ0+OKQ0。引入绿色证书后,成本变为OMQ1+ONQ2

(OLQ0+OKQ0)-(OMQ1+ONQ2)=MLQ0Q1-NDQ0Q2

綠色证书的供给为NKQ0Q2,需求为MKQ0Q1

当绿色证书交易市场为非均衡状态的时候,

(1)MKQ0Q10Q2,供过于求时,绿色证书的价格会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下降,使MKQ0Q1变大,NKQ0Q变小,直至价格达到均衡价格PO

(2)MKQ0Q1>NKQ0Q2,供不应求时,绿色证书的价格会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上升,使MKQ0Q1变小,NKQ0Q变大,直至价格达到均衡价格P0。

当绿色证书交易市场达到均衡状态的时候,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恰好达到国家规定配额目标,此时Q1+ Q2=2 Q0,绿色证书的供给等于需求,

即: MKQ0Q1=NKQ0Q2

显然, MDQ0Q1=NDQ0Q2

因此, MLQ0Q1-NDQ0Q2=LMD

LMD即为绿色证书市场均衡时所减少的发电总成本。由此可见,绿色证书会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达到使可再生能源发电总成本下降的效果。

五、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进一步推动

在配额制下,政府在现有配额完成的情况下提高配额指标,是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的标志。上图显示了配额指标提高后,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动态变动过程。

起初市场均衡价格为PO,绿色证书供求达到平衡,AQ1Q0F=FQ0Q2B。而P0过低使得绿色证书交易失去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激励作用。政府采取政策提高配额总量之后,单个企业的目标配额相应地由Q0增至Q’。

由于此时绿色证书需求量大于供给量,AQ1QE>EQQ2B,绿色证书价格有上涨趋势,由P0升至P。绿色证书交易市场再次达到均衡。而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厂商购买绿色证书不经济,因此厂商趋于提高技术,降低成本,以此来继续完成配额指标。

因此这项政策激励了单个厂商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当然P'的数值需要政府斟酌考虑,若其值过低,将仍然不能达到激励劣势企业降低成本,发展技术的目的;若其值过高,劣质企业没有喘息的时间和余地,生存压力过大,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云辉;《过度竞争:经济学分析与治理》[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2]《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07》[R].;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

[3]姜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D];2007

[4]董力通;《电力市场下我国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研究》[D]. 2006

[5]范丹;《我国创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交易探讨》[D]. 2007

[6]张学刚,李颖;《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分析》[D]; 2007

9.沼气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 篇九

中国农业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十分有限,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以消耗农业资源、牺牲农业环境为代价。农村沼气把能源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建设、农民增收链接起来,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生活文明。发展农村沼气,优化广大农村地区能源消费结构,是中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加优质能源供应、缓解国家能源压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前为我国沼气发展的试验和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较长时期,沼气建设起落较大,总体发展较慢。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进行了研究和试验。20世纪70年代由于农村能源供需矛盾突出,掀起了沼气建设高潮。20世纪90年代为技术突破和工艺完善阶段。经过多年的科研攻关和试验,中国沼气建设技术和工艺获得重大突破。

同时,中央和国务院历届领导对农村沼气的发展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强有力的支持。

2003-2007年,中央累计安排国债资金80亿元,在7.3万个村支持建设823万户沼气,引导带动了沼气发展。至2006年底,全国农村户用沼气总数已达到2200万户,已有8个省区户用沼气保有量超过100万户。

目前,持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正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国务院常务会议2008年11月确定将农村沼气作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措施之一。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其中明确表明将加快农村的沼气建设,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扩大秸秆固化气化试点示范。过去每年沼气中央财政要投入20亿元,2009年在这个水平上要进一步提高,以使每年能解决400万到600万农民家庭使用沼气。

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生产经营形式,已被社会所公认,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产业化是当代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抉择,农村沼气建设也自然在其中。根据农村沼气发展现状,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把沼气建设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加速沼气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沼气建设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

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沼气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章。首先介绍了沼气的定义、化学组成、理化性质、利用价值等,接着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农村基建与沼气的发展,然后具体介绍了国际国内生物质能行业和沼气行业的现状。随后,报告对沼气产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生产利用模式分析、沼气发电分析、技术与装置发展分析和项目投资分析,最后分析了沼气产业的未来前景和发展趋势。您若想对沼气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想投资沼气项目,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21世纪以来,在缓解能源、环境危机的双重压力下,可再生、低污染性的生物质能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而其中的沼气能,由于其分布广泛、建设成本低、综合效益显著、适合农村等特点,更是成为国家能源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优先发展重点。

中国的沼气建设起步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几十年的曲折发展,终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并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至2006年底,全国农村户用沼气总数已达到2200万户,已有8个省区户用沼气保有量超过100万户。沼气建设带来显著的综合效益,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卫生状况和农民生活条件,并改善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中国沼气资源丰富,市场需求巨大。预计到2010年,中国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将达到7.8亿吨,其中约4亿吨可作为农业生物质能的原料;预计到2015年中国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将达到9亿吨左右,其中约一半可作为农业生物质能的原料。预计到2010年和2015年,中国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的实物量将分别达到25亿吨和32.5亿吨,约可产出沼气1500亿立方米和1950亿立方米,分别相当于替代标准煤2.4亿吨和3.1亿吨。另外,中国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也潜藏着丰富的沼气资源。2020年,中国沼气开发量将达到270亿立方米,是2000年的4倍之多,年增长率为9.1%,大大超过化石燃料(煤、油气)的增长速度,相当于2122万吨标准煤量,也就是约3000万吨原煤的数量。总之,中国沼气的开发和利用大有可为。

本报告主要依据了国家统计局、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村沼气产业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中国可再生能源委员会、国内外相关报刊杂志的基础信息以及相关行业专业研究单位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资料,首先介绍了沼气的定义、化学组成、理化性质、制取条件和沼气池等,接着分析了国内外沼气行业的发展情况,然后具体介绍了广西、四川、山东、河南、内蒙古等地区沼气的发展状况。随后,报告对沼气产业做了生产利用模式分析、沼气发电分析、技术与装备发展分析、沼气发电设备重点企业的运营情况和沼气项目投资分析,最后分析了沼气产业的发展前景和对策。您若想对沼气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想投资沼气项目,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据估计,在英国,利用人和动物的各种有机废物,通过微生物厌氧消化所产生的甲烷,可以替代整个英国25%的煤气消耗量。近年来,中国沼气事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沼气池总数已达到1000多万个。在四川、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省市农村,有些地方除用沼气煮饭、点灯外,还办起了小型沼气发电站,利用沼气能源作动力进行脱粒、加工食料、饲料和制茶等,闯出了用“土”办法解决农村电力问题的新路子。专家们认为,21世纪沼气在农村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要能源之一,是因为它具有不可比拟的特点,特别是在中国的广大农村,这些特点就更为显著了。首先,沼气能源在中国农村分布广泛,潜力很大,凡是有生物的地方都有可能获得制取沼气的原料,所以沼气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再生能源。其次,可以就地取材,节省开支。沼气电站建在农村,发酵原料一般不必外求。兴办一个小型沼气动力站和发电站,设备和技术都比较简单,管理和维修也很方便,大多数农村都能办到。据调查对比,小型沼气电站每千瓦投资只要400元左右,仅为小型水力电站的1/2-1/3,比风力、潮汐和太阳能发电低得多。小型沼气电站的建设周期短,只要几个月时问就能投产使用,基本上不受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采用沼气与柴油混合燃烧,还可以节省17%的柴油。中国地广人多,生物能资源丰富。研究表明,在21世纪无论在农村还是城镇,都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就地利用粪便、秸秆、杂草、废渣、废料等生产的沼气来发电。

农村户用沼气池生产的沼气主要用来做生活燃料。修建一个容积为10立方米的沼气池,每天投入相当于4头猪的粪便发酵原料,它所产的沼气就能解决一家3―4口人点灯、做饭的燃料问题。沼气还可以用于农业生产中,如温室保温、烘烤农产品、储备粮食、水果保鲜等。沼气也可发电做农机动力,大、中型沼气工程生产的沼气可用来发电、烧锅炉、加工食品、采暖或供给城市居民使用。目前,中国沼气池的推广应用规模居世界首位,国家计划到2010年,要达到2600万口。由此,建池数量将占到全国适宜沼气发展农户的20%。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农委获悉,西安农村

8.5万沼气用户为节能减排作出大贡献:每年节煤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2万吨。今年,西安还将有9000农户使用沼气,为节能减排再立新功。

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将产生的效益是:

一是农村经济效益不断提升。根据农户建设沼气前后的燃料和耗电量对比测算,一口8㎡的沼气池年产沼气380㎡,替代烧柴3000公斤,每年可节省燃料和电费1000元左右;农田施用沼渣、沼液,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200公斤以上,节支400元,即沼气户每年节能增收在1400元以上。以蔬菜、茶叶等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推广“猪-沼—菜、猪—沼-茶、猪-沼-烟”等综合利用模式,实施立体经营,效益更为显著。

二是农村生态效益不断改善。人畜粪便是农村的主要污染源和瘟疫传染源,发展沼气,将人畜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使农民用上了现代清洁炊事用能,告别了烟熏火燎的生活习俗,提高了生活质量。沼渣、沼液作为优质有机肥料,提高土地有机质含量,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率明显下降,有效控制了农业源污染。同时减少了农民的生活用柴量,有效保护了林地,我县现有2万沼气户,相当于每年保护林地6000余亩。青了一片山,绿了一河水,富了一方民。

10.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春天 篇十

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的油、气和煤炭等资源显得更加短缺,而且存在结构不合理、短缺与浪费并存等诸多问题。这一状况已严重地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的方方面面。

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发,便会另有一番柳暗花明的景象。据统计,一年中仅太阳对地球提供的能量就是全世界所需能量的一万多倍。随着人类能源消费的剧增、矿物燃料的匮乏枯竭以及生态和环境的日趋恶化,这些数量巨大的可再生能源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登上历史的舞台。

红色警报 传统能源的环境危害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重化工业阶段,重工业单位产值能耗约为轻工业的4倍。城市化步伐加快也会使人均能源需求大幅增加,因为城镇人均能耗为农村的3.5倍。消费结构升级拉动能源需求增大,特别是私人汽车迅猛增加使未来石油需求大大超过先前的预计。因此,未来能源需求的大幅增长是不可避免的。如此巨大的需求,在煤炭供应、石油安全和环境等方面都会带来极其严重的问题。

我国历年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构成中,煤炭所占比例高达2/3以上。我国自1992年起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能源生产总量,到目前能源供应低于能源消费的趋势仍在延续。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煤炭需求将超过国内供应能力的极限。能源生产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能源供应的不足部分不得不依靠进口来平衡。这是我国成为能源特别是石油净进口国的根本原因。按照有关专家的预测,到本世纪20年代,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将达70%,使能源安全面临巨大的风险。

长期以来,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粗放型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使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煤炭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随着中国民用汽车拥有量的迅速上升,机动车消耗的燃料数量也大大增长,汽车尾气也已成为中国城市大气污染又一重要原因。我国使用化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可能在21世纪20年代初超过美国列居世界首位。展望未来,随着能源消费的进一步增长和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日趋提高,中国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潜力巨大 可再生能源开发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指的是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太阳能是各种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的基本能源,也是地球上开发利用潜力最大、人类可利用的最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按目前太阳的质量消耗速率计,可维持600亿年,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但如何合理利用太阳能,降低开发和转化的成本是面临的重要问题。

我国国土辽阔,光照充足,太阳能开发利用前景十分广阔。现有的主要利用途径和方式是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干燥器、太阳灶、太阳能电池等。一旦在光电转换技术方面有大的突破,就可能实现太阳能的大规模利用。此外,还可以更多地借助地球生态系统的功能来间接利用太阳能,如农产品的综合利用。

风力发电是利用风能的主要开发利用方式。中国的风能总储量列世界第三位,也有广阔的开发前景。风能是一种自然能源,由于风的方向及大小都变幻不定,因此其经济性和实用性由风车的安装地点、方向、风速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

对于核电站,人们有许多误解,其实核能发电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获取方式。核裂变,核燃料是铀、钚等元素;核聚变的燃料则是氘、氚等物质。有些物质,例如钍,本身并非核燃料,但经过核反应可以转化为核燃料。我们把核燃料和可以转化为核燃料的物质总称为核资源。

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民企投资小水电的政策。由于小水电站投资小、风险低、效益稳、运营成本比较低,在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我国掀起了一股投资建设小水电站的热潮,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全国性缺电严重,民企投资小水电如雨后春笋,悄然兴起。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和利用小水电资源的总方针是确定的。2005年,根据国务院和水利部的“十一五”规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我国将对民资投资小水电以及小水电发展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生物质能作为唯一可转化为液体燃料的可再生资源,正日益受到重视。由生物质转化而来的燃料比较干净,有利于环境保护,同时使用这类燃料也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实际上这也是很多发达国家开发生物质能的主要动力。生物质能是通过光合作用以生物形态储存的太阳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生物质包括林产品下脚料、薪柴、农作物秸秆及城市垃圾中的生物质废弃物等。我国生物质能资源也十分丰富。每年的秸杆等农业废弃物和柴薪资源量加上城市可燃烧垃圾等,资源总量可达6.5 亿吨标准煤以上,占目前我国一次性能源总产量的40%。虽然这些资源比较分散,但是依靠科学技术,可以使它们得到充分而高效的利用。

除了自然界直接提供的可再生能源之外,还可以通过人力制造可再生能源——氢,其前景非常诱人。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上,虽然氢是最丰富的元素,但自然氢的存在极少。因此必需将含氢物质加工后方能得到氢气。最丰富的含氢物质是水,其次就是各种矿物燃料(煤、石油、天然气)及各种生物质等。氢不但是一种优质燃料,还是石油、化工、化肥和冶金工业中的重要原料和物料。随着制氢技术的进步和贮氢手段的完善,氢能将在21 世纪的能源舞台上大展风采。科学家正在实验利用太阳能分解水来制氢,以氢为燃料的“燃料电池发动机”制造技术近年来也有重大突破,并日益成熟起来。有人认为,在未来经济中氢将成为主要能源,因而称为“氢经济”。

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巨大的地热库,地热能在世界很多地区广泛应用。老的技术现在依然富有生命力,新技术业已成熟,并且在不断地完善。在能源的开发和技术转让方面,未来的发展潜力相当大。地热能是天生就储存在地下的,不受天气状况的影响,既可作为基本负荷能使用,也可根据需要提供使用。

海洋能通常指蕴藏于海洋中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水温差能、海水盐差能等。海洋能蕴藏丰富、分布广、清洁无污染,但能量密度低,地域性强,因而开发困难并有一定的局限。开发利用的方式主要是发电,其中潮汐发电和小型波浪发电技术已经实用化。

绿色通道 可再生能源利用

国内太阳能热利用方面,主要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被动式太阳房和太阳能干燥器。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国太阳能热利用在这四个领域的技术已基本过关,科技成果不同程度地转入小批量生产,有了一定数量推广应用的覆盖面,在缓解当地常规能源短缺、减轻生态和环境恶化等方面收到了实效。

到2003 年底,全国共有40多家风力发电场,只占全国风力资源总储量的很小部分,开发潜力非常大。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很低,宝贵的风力资源白白浪费,非常可惜。因此应当加紧开发利用。目前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等牧区草原和沿海无电网地区有一定数量的风电场运行,解决了渔、牧民看电视和照明问题。

氢能这种极具前景的新能源技术开发尚处于实验室试验研究阶段。浙江大学研制成功一辆燃用氢与汽油混合燃料的汽车,经测试结果,可节省汽油达44%。氢能具有清洁、无污染、效率高、重量轻、储存及输送方便以及使用多样化等诸多优点,赢得人们的青睐。氢能的用途很多,诸如航空器燃料,氢能飞机,氢能汽车、氢能发电、氢能空调、氢能冰箱等,随着科技的进步,氢能利用技术必有突破性的进展,氢能将成为未来能源供应主流之一。

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西藏的地热开发利用,羊八井地热电站为拉萨电网供电的50%,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地热电站。另外,我国潮汐能的利用也位于世界领先水平。我国在上世纪50至70年代兴建完成50座潮汐发电厂,成为世界上建造潮汐发电厂最多的国家。

在生质能发电应用方面,主要为垃圾焚化发电。我国积极推动四位一体及能源环境工程等生质能利用,所谓一体就是一种利用太阳能和生质能发展农村经济的模式,亦即在温室的一端建地下沼气池,池上建猪舍、厕所,沼气用于点灯及家庭燃料,剩余残渣则供作农作物肥料,如此可有效解决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问题,又能供应家庭能源,提高农村生活水准,值得广泛推广。

近20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有很大发展,已经成为现实能源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目前各类可再生能源,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人民生活的能源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

21世纪将是可再生能源逐渐发展成为能源供应主体的世纪。可再生能源必将成为世界各国竞相开发的一个重要领域。可再生能源属于清洁能源,是未来能源系统的希望。世界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验已经证明,这是一个具有无限发展前景的、代表人类未来能源的一个领域。

然而,这些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传统矿物能源相比存在着成本高、能量流不稳定、某些组件的使用寿命较短等问题,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政策为广大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使用者产生的环境和技术双重外部性给以补贴,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和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增加能源技术企业的实际经验,扩大市场,从而有能力改进能源技术,降低成本、稳定能量流、增加使用寿命,最终实现提高我国能源技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占领国际新能源市场,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

随着环境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和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可程度日益加深,加之相关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和平崛起事业的,必将是绿色的可再生能源。

11.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十一

一、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技术革新缓慢, 开发规模不大

以生物质能源利用为例, 仅有一小部分秸秆、薪柴不以直接燃烧为主, 尚有一些乡村试点应用生物质汽化、炭化技术。粪便资源多数径直用作肥料, 只有很少一部分开发成了沼气。太阳能利用虽已市场化, 但市场开发利用的强度和广度都十分有限。地热能技术只在部分地区试点应用。

二、可再生能源尚未形成技术开发体系与服务网络

农村能源工作从业人数少, 专业科技队伍奇缺, 在农村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并不容易。优质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因为技术难以消化所以实施起来较困难;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没有形成气候。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很不集中, 如果不就地开发、就地使用, 没有技术服务, 物资器材供应不齐全, 功能强大、覆盖面广的专业服务网络不建立, 可再生能源就不会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还未做到有法可依, 也缺乏配套的保障激励机制

农村能源机构所执行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还属于宏观指导性质, 可操作性不强, 也缺少相应的法律、规章、条例的强制和约束作用。主管部门没有奖惩和监督的根据与抓手, 其发展只能更多地取决于各方面的觉悟和认识以及不确定性的决策, 造成了行动的盲目性和易变性, 因而发展缓慢。

为了克服上述困难, 让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发展的事业再上新台阶, 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并出台有效的经济激励制度

政府在物质、经济上对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工作进行扶持。财政划拨资金、金融系统提供低息贷款给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农户, 是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事业走上快车道的重要政策手段。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农村推广的初期, 由于农民现阶段的支付能力相对较弱, 新技术的价格相对较高, 与农民的承受力还有一定差距, 而且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回报期一般较长, 农民容易放弃。所以政府部门要完成推广目标, 必须采取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以调动农民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事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技术保障和服务体系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涉及面广, 专业性强, 技术含量高, 任务量大, 是为农民谋福祉、办实事的系统工程。要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必须加大市、县、乡可再生能源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力度, 形成一个比较高效和规范的管理体系。由于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零散, 不便于大规模集中开发, 所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户的上门服务, 发现资源就地建设、就地开发、就地使用。

覆盖面广、功能齐全的服务网络是支撑项目实施的关键要素, 要广泛建立众多的乡镇农村能源服务站, 完善其功能, 健全其职能。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的施工, 物质、器材和产品的就地供应, 产品工程的安装和维护等工作都要由服务站负责, 对民间技术队伍的指导和管理也应列入其职能之中。

三、筹集专项发展基金

12.论可再生能源法的强制性规则 篇十二

1.缺乏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与义务本位的理念支持,强制性规则主要表现为以促进、倡导为名的宣示性规范。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例,立法确立的政府义务(如资源调查、规划、产业指导、基金支持)均是原则性内容,需要相关部门(如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出台具体配套文件。而后者受其认知能力、权责配置、利益预期等要件影响,回应或快或慢,内容或精或陋。显然,立法实施效果受制于政府效率和行政协调成本。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法》有过分迁就市场与私益之嫌,即过多强化政府的鼓励责任而降低社会成员的责任,譬如将住户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的自由选择权优位于其社会责任的承担,这种安排与我国当前民众能源意识低下的现实不相符合,也有悖于立法初衷。 [24] [24]

2.缺乏在逻辑、目标与效力上相互统一的法律体系。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社会治理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改革开放以来,规则体系构建呈现“政策指方向、法律定框架、规章出细则”以及“中央讲原则、地方讲创新”的特点,中央政府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实际上控制着大量规则拟定权。这样,规则位阶越低,执行力越强,但合法性程度越弱。如此往复,形成行政机关牵制立法机关、地方牵制中央的局面。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也是如此。

目前,除《可再生能源法》外,还有下列复杂繁多的可再生能源立法:一是专门规范可再生能源的国家规划、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协定等,这些规则构成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的主体,它们彼此间的统合程度直接影响《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效果;二是交叉规范可再生能源的立法,包括能源立法(如电力法、节能法)、能源资源立法(如水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环保立法以及循环经济类立法。可再生能源要纳入这些立法,必须处理好政策组合问题,譬如生物质燃料生产政策与农业增收、土地利用政策的组合,水电站建设政策与水资源分配、移民、动植物资源保护政策的组合;三是政府提供财税、物价、贸易、教育等支持性配套立法,这直接涉及政府增加预算的义务,也是当前可再生能源市场推广中企业呼声最多的要求;四是强化私权意识的立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企业法以及限制公权力的部分行政法,这些立法都存在公私混合的调整区域,通常需要依托政策与司法审判来均衡其利益关系。基于这些错综复杂的立法,我国目前尚不能将《可再生能源法》设定的各项义务与相关立法有机对接。

3.分头监管体制削弱了强制性规则的效力。可再生能源是新技术对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产物,是一种改变社会动力来源的新产业、产品和服务。它本身尚未触动政府管理的基本构架,但是对政府系统内部的权力配置产生影响,导致权力的细化、让渡与整合。在权力变迁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对接机制,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等现象难以避免。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监管体制呈现能源管理与资源管理相分离、重经济性管理轻社会性管理、城乡二元分管等问题。 [25] [25]这些问题直接反映为前述规则体系的不协调、不统一与不配合,因此,在规则制定(决策)环节加强政府权力配合是改进立法实施效果的关键。

结论与建议

综上,可再生能源是人类在面临资源、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困境时,利用技术创新改进动力供应与消费模式的探索。在法治社会中,这种探索必须依托彰显社会责任与公众义务的立法,并且需要与之匹配的社会心理与运行机制。这些条件都需要通过具体化的强制性规则清晰、准确、完整地表现出来,成为指导政府与社会具体行动的标准。我国是可再生能源立法起步较晚的发展中国家,普遍落后的能源意识与变化中的政府职能影响着规则的落实,可再生能源的立法目标注定需要一个曲折的过程才能逐步实现。从当前发展趋势看,我们可以尝试在下列方面改进强制性规则的实施环境,逐步接近立法预设的目标。

1.通过党的政策、法律或者国务院法规明确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产业中的优先地位,从政治、法律和社会舆论上引导全社会予以充分的关注,其现实意义将超越现行由部门规章细化规则的效果。国务院办公厅12月下发全国范围的“限塑令”就是一个可以仿效的事例。 [26] [26]这种高层次的立法与政策可以迅速调动全社会资源,统一认识,快速落实。

2.中央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编写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路线图及其规划体系 [27] [27],统一可再生能源立法的政策依据,防止政出多门。编制路线图可以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立法及其实施等工作有机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可以建立工作协调会,通过沟通协作来消除分歧、赢得共识,这是我国府际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另外,政府决策需要吸收公众与非政府组织参与,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这同时也是一种提高公众能源意识的教育方式。

3.加强可再生能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总与体系化工作,逐步提高规划、部门规章与技术标准的法律效力。按照行政法学流行的观点,规划与技术标准等属于典型的“软法”,不具有显著的强制力 [28] [28],这种看法直接影响立法与执法者的工作思路。如前所言,《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义务与责任是概括抽象的,更加具体的内容需要呈现在规划、技术标准以及部门规章里。为加强“软法”的约束力,《可再生能源法》可以采用附录或者规范援引方式,将“软法”纳入立法体系,使量化控制的技术性规范直接成为执法依据,这种做法在欧美立法中非常普遍。我国在税收立法中采取附录方式确定税目与税率的做法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推行也是一种创新,其本质是法律规范的技术延展,效力隶属于立法本身。

13.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 篇十三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gxw 更新日期:2012年01月19日 浏览次数: 9

3关于做好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工信委(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工信局,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集团):

为构建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建设有竞争能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07〕25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州(市)、县财政局、工信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和省属企业(集团)应对项目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上报工作,要加强对项目的实地调研,严格核实项目的各项条件,选择重点项目汇总上报,并对所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项目申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紧扣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符合《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潜力大、前景好的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能以及太阳能、风能等非化石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项目申报信息化管理,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纸质申报与网络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申报企业原则上须纳入财政部门布置的企业财务决算和快报编报,如之前没有纳入的,须在申报当月及时纳入编报范围管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营业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和本省的行业发展方向;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

(四)项目经济或社会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巨大;

(五)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六)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研发条件;

(七)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数额

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额分配如下:

(一)昆明市申报项目不超过5项;

(二)其余15个州(市)申报项目各不超过3项;

(三)3个财政省直管县(市)申报项目各不超过1项;

(四)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集团)每单位申报项目各不超过1项。

四、申报材料

各州(市)、县财政局、工信局,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集团)作为项目的审核、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审核、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应分别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一)审核、推荐单位

1、州(市)、县财政、工信部门,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集团)出具的项目申请文件;

2、《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审核、推荐单位盖章。

(二)项目申报单位

1、《承诺书》;

2、《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属于产业化项目的,需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备案许可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用地批文;

5、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6、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财务报告;

7、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核实情况表》

以及利息支付证明;

8、申请无偿资助的,需提供自有资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9、项目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独装订),加盖申报单位和审核、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及附件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10、根据财政、工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财政、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组织、审查、筛选和上报工作。应当对该项扶持政策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项目,全面了解和掌握潜在项目情况,按规定审核并择优报送上级财政、工信部门;

2、州(市)财政、工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申报项目的审核、筛选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逐项审核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按申报限额确定项目,出具推荐意见,汇总上报;

3、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集团)及3个财政省直管县(市)直接向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委申报。

(二)申报时限

2012年项目申报实现纸质申报和网络并行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报送全部项目和全部材料,省财政厅、省工信委不直接受理企业(省属除外)申报的项目;

2、本《通知》附件中涉及的电子文档可登录云南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3、网络申报,申报企业需登录以下网址,进行用户注册后,实施网络申报:

六、2011执行项目情况检查和报告

2011获得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州(市)、县财政、工信部门,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企业或单位,应尽快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重点考核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纸质和电子方式同时上报)。逾期不报的州市,将不予安排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人:苏俊良钟 怡

电话:0871-3627682

电子邮箱:ynczqy2k@126.com

省工信委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杨翔飞杨矗杉

电话:0871-3513569 3513156

电子邮箱:yangxf135@163.com

久其软件公司(网报系统)联系人:冯 帅

电话:***

附件:附件打包下载

1、《承诺书》

2、《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

3、《云南省2012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4、《银行贷款核实情况表》

14.可再生能源与山西电力可持续发展 篇十四

能源安全与环境保护是全球化问题,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战略选择。针对可再生能源产品成本偏高,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制订了法律法规和行动计划,通过立法的强制性手段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中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常规能源供不应求,可再生能源将承担补充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的重任[1]。

《京都协议》旨在限制缔约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二。中国在“十一五”期间明确提出,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关键。

山西是中国煤电大省,是全国能耗最高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山西省电力工业的能耗和污染问题,是制约着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山西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

现阶段,如何开发利用可再生新能源,节能降耗,已成为山西省政府和山西电力部门所必需面对的问题。本文将就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山西电力可持续发展这一关系展开讨论。

1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2,3,4,5]

1.1 中国基础能源存储结构和消费结构现状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在中国能源资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总量96%,油气等资源仅4%左右。

中国的能源资源结构决定了中国能源供应结构以煤为主。中国煤炭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0%~75%左右,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其中一半以上用于发电,大约78%的电力装机是以煤为燃料的火电机组。而发电量的84%来自煤电。电力对煤炭的依存度很高,矛盾也比较突出。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参加“2008年中国能源环境高峰论坛”指出:过去5年,国内煤炭、电力和石油的增速明显超过世界平均增长速度;电力装机速度处于高位;石油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世界平均增速。

煤炭的大量开采,破坏了生态环境,污染了水资源。中国石油消耗多而储备相对贫乏,对外依存度高,今后可能还会更高一些。国际石油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影响中国能源安全。中国能源供应对煤炭的依赖过大(尤其是电力),潜伏着重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石化资源的消费,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压力也日益加大。中国现有能源储备结构和实际需求、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方面都存在矛盾。

中国能源发展的战略需求是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替代煤炭的新能源。由于煤炭主要用于供热和发电。因此,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供热和发电技术,寻求合理的方式调节煤在基础能源结构和电源结构中的比例,是改善中国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20多位院士一致认为,到2010年煤炭在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将占到60%左右;到2050年,煤炭所占比例不会低于50%。可以看到,虽然中国煤炭的主导地位在未来也是难以改变的,但是煤炭在一次能源中份额会有所下降,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则会提高,逐步形成多元化、优质化的能源结构,以保障能源供给。同时,发电燃料多样性可以缓解电力危机。

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2],详细介绍了中国能源发展现状、能源发展战略和目标、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供给能力、促进能源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深化能源体制改革,以及加强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等政策措施。中国科学院发布《应对挑战——构建可持续能源体系》研究报告,提出了2050年中国能源发展的战略目标,大力开发非水力可再生能源,力争使其占一次能源总量的25%左右。

1.2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现状

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是21世纪世界经济展望中最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技术领域之一。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潮汐能、水能等。中国各种可再生能源均有保障条件和利用价值,其开发利用程度主要取决于技术和经济因素。其中,太阳能资源最丰富。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理事长石定寰说,太阳能利用将是中国能源变革最可行的解决方案。

中国电源结构以煤为主体。电力将发展迅速,预计2030世界电力需求将翻一番,而其在能源总消耗中所占的比例,也将从2000年的18%提高到22%。在节能方面,电力工业占关键地位。通过可再生能源改善电源结构,提供高效清洁的二次能源,控制环境污染,实现高效清洁发电和安全供应,不仅可以缓解能源矛盾,更是全球电力技术长期发展的方向。

目前,被大规模采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形式中,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是发展最快的,也是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重点。2005年,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设备投资在400×108美元左右,2006年增至约550×108美元,2007年增为710×108美元(如果加上对太阳能电池生产与研发的投资,总额将突破1 000×108美元)。据联合国环境计划署与各国研究者组成的国际团体《21世纪可再生能源网络》公布的报告显示, 2007年德国的发电设备投资额位居各国之首,为140×108美元。中国2007年发电设备投资额为129×108美元,为世界第二,美国居第三,为100×108美元。各国投资最多的是风力发电站建设,占总体的47%,太阳能发电投资为30%。

风力发电是产业化发展最快的清洁能源技术。中国风能资源丰富。初步探明结果,中国陆地上可开发的风能资源即达2.53×108 kW,加上近海的风能资源,全国可开发风能资源估计在10×108 kW以上;而中国水能资源可开发量仅为3.9×108 kW。国外专家评论,中国单靠风力发电就能将电力生产翻一番。

近几年,风电增长一直保持在30%以上,尽管目前,在中国风电电价还比煤电价格高,但是,风电产业已经形成显著的经济效益。如果风机实现国产化,风电电价还会下降10%~15%,将更具竞争力。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100多个风电场,分布在22个省(市、自治区)。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称,中国将力争用10年时间在甘肃、内蒙古、河北、江苏等地形成几个上千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打造“风电三峡工程”。

欧洲风能协会和绿色和平组织签署了《风力12:关于2020年风电达到世界电力总量12%的蓝图》,预计到2020年,风电在全球的装机可以达到2002年世界风电装机容量的38.4倍,年发电量3×108 kW·h,相当于世界电力需求的12%。中国的风力发电装机将达到1×108 kW,占全球风电总量的14%。

作为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开发前景广阔。太阳能主要有两大产业,太阳能热利用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其中光伏发电是最重要的用途。中国光伏发电市场启动较晚,2006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80 MW,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但是,随着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国的光伏发电市场前景广阔。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80 MW,2050年将达到10 GW。未来15年,中国太阳能装机容量的复合增长率将高达25%以上,太阳能发电投资总额为950×108元。专家认为,虽然太阳能目前在整个能源产业中所占比例仍然很小,但其成长性却远远高于其他能源。

为了促进替代能源的发展,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对太阳能发电产业给予扶持。

1995年中国政府颁布了首部《电力法》,明确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明确将太阳能发电列为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措施出台,将对一系列产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将能源作为第一个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优先主题。财政部有关人士指出,中国将综合运用税收、收费基金、补贴、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促进节能降耗,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央财政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2007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通报》指出,2007年电力企业节能取得明显成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风电为例,2007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31×104 kW,风电装机容量在中国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从2005年的0.25%提高到2007年的0.8%。

由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已经成为中国优化能源结构、电源结构,节能降耗的重要举措。

2 山西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与山西电力发展思考

2.1 山西省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然性和紧迫性

山西是中国最大的产煤省,煤炭产量占全国的1/4以上,焦炭产量占全国的40%、出口占世界贸易量近50%。煤炭的开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水资源和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和破坏。

山西省是电力大省,电力行业是山西用煤的最大行业。山西火力发电的比重高于全国火力发电行业70%至80%的比例。缺水、缺煤和严重的环境污染,致使山西火电的发展陷入了困境。

《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明:2005年,山西省SO2、烟尘排放量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一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整体处于高污染水平,自然生态系统十分脆弱。《2005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的数据显示,山西省可持续发展总能力排在全国第二十五位,环境支持系统排在第三十位,生存支持系统排在第30位,发展支持系统排在第二十六位,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不足。

山西省电力工业的能耗和污染问题,是制约着山西省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山西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现阶段,如何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节能降耗,已成为山西省政府和山西电力部门所必需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2.2 山西电力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引起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以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山西电源、电网建设的关键时期。《山西省电力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2020年发展展望》指明,山西省电源主要以火电为主,水电只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3.4%,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均为空白。要开发水力资源,发展小水电;利用煤层气资源,发展煤层气发电;在北部风力资源条件好的地区,积极推进风力发电;在农作物秸秆较丰富的中南部地区,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加快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度。

2008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利用上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

根据《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0年,全省风力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00×104 kW。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沼气等生物质能,加快推进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到2010年,煤层气年利用总量达到50×108 m3,替代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山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未来15年,是山西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和谐山西的重要时期。持续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和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已经成为能源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推进能源结构多元化,开发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不断提高煤炭、电力技术水平的同时,大力发展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及其应用研究。

《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指出,山西省煤矿的平均开采年限比服务年限缩短20%~50%,后备资源匮乏,太原等11个重点城市无一达到国家水环境功能标准。全省已经全面拉开了循环经济建设的序幕。鼓励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沼气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煤层气富集地区,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等先进发电技术,提高电力在能源利用中的比例。积极发展部分行业的电力替代能源,以太阳能、生物质能和风能等再生能源为改善能源结构的主要方式,增加清洁能源的供给比例。

《山西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行动纲要》指明,要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替代能源战略。在山区和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风电;大力推进生物质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均指出,要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源,鼓励发展城市垃圾发电或热力利用。鼓励农村推广生物质能的应用,推广应用沼气和秸杆气化发电等生物质能技术,到“十一五”期末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600 MW。

2.3 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现状

根据气象评价和专家的实地测评,山西省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非常丰富,另外,山西省电网分布密集,接入电网条件较好,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较大优势和产业化前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力大。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将陆续开工建设20个左右风电场项目,总装机规模达到100×104 kW。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19个风力发电场,总装机容量230×104 kW,年发电46×108 kW·h,发电量相当盂目前太原18个火电厂年发电量的1/3,同时可减少煤耗300 t/a。

2008年8月14日,平鲁败虎堡和佑玉小五台风电场首批机组正式投运,标志着山西省能源产业向多元化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由此开创山西省电力工业利用绿色可再生能源的新纪元,是山西省能源发展史上的重要突破。

平鲁风电项目和右玉风电项目总装机7.5×104 kW,总投资约7.5×108元,由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属于并网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将发出的电力送入华北电网),是山西省“十一五”重点工程,是中国优先发展的项目类型。全部投产后,可提供1.34×108 kW·h/a的环保电能。相对于火力发电,按同等发电量计算,可节约4.08×104 t/a标准煤,减少向大气排放粉尘493 t,CO2 8.7×104 t,SO2 390 t、氮氧化物1 640 t,具有显著的节能、环保和经济、社会效益。

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可再生能源成本的不断下降,我们还可以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目前,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拟在2009年启动山西右玉20 MW太阳能风光互补并网发电示范项目,建成之后,将是全国最大并网型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十一五”是中国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大规模利用的起步阶段,能否抓住机遇,迅速形成可再生能源市场和产业非常重要。到“十一五”末期,水电、风电、太阳能以及现代技术的生物质能利用等将达到2.7×108 t标准煤,满足10%的能源需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山西省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形式成为我们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

3 结论和展望

煤炭的过度开采破坏了环境和水资源,同时也无法解决火电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为满足电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积极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行。逐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山西省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电力发展的长远目标,是山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实现山西省确定的未来5年全省“四大攻坚”任务,达到节能减排效应,完成山西省能耗每年下降25%的目标的重要保障 。2009年是山西省“十一五”规划的关键的一年,充满了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开拓新思路,不断探索积累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的新经验,为把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做实、做好而努力奋斗。为山西电力的可持续发展探索新思路,为山西省的节能减排工作探索新渠道,为完成山西省“十一五”规划作贡献。

摘要:叙述了中国能源结构的现状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形势;分析了山西省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山西省电力的可行性。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电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研究丛书(综合卷)[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2007年12月http://www.gov.cn/zwgk/2007-12/26/conte-nt-844159.htm.

[3]江泽民.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8,42(3):345-359.

[4]倪维斗.中国的能源现状与战略对策[J].山西能源与节能,2008(2):1-5.

[5]吴达才.紧迫而必要的议题——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J].山西能源与节能,2008(3):4-9.

[6]王斯成.中国光伏发电的现状和展望.2005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清华大学: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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