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标准

2024-09-06

绿化标准(共11篇)

1.绿化标准 篇一

在普遍绿化的基础上,做到树木、花草布置合理、四季有花、绿草如茵,结合开辟小花园或小游园,有适量的园林设施及小品,有活动场地,创造绿化、美化、整齐、清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

一、规划编制:有居住小区绿化规划和绿化设计。

二、绿化指标: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区居住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三、绿化程度:凡能绿化的地方都已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占可绿化面积的100%.四、绿地布局:绿地布局合理,坚持以绿为主的植物造景,乔、灌、花、草配置得当,花园或小游区内搭配花坛以及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如亭、廊、花架、桌椅等。

五、绿化施工:绿化工程应由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六、绿化养管:养管责任制明确,有专人管理,养管资金落实。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枝干钗,无死树及枯桩残留。

七、绿地计算:除按绿地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外,摆花按盆径28CM的4盆折一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阳台绿化不计入绿地总面积,只作为衡量小区绿化档次和水平的重要内容。

八、整形修剪:适树整形修剪,树形完整美观;绿篱无缺挡、修剪整齐;草地及时拔除杂草,修剪良好。及时检查防治病虫害。

九、环境质量:环境整洁卫生,绿地内无堆放杂物,无倾倒垃圾和污水。在绿地内无摆摊设点,无停放车辆,基本实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

十、绿化意识:经常性宣传绿化、美化环境的意义作用,提高群众绿化意识,培养爱树、养树、护草的自觉性。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完成法定植树任务。

十一、其他要求:防盗网、空调、烟道、遮阳板等设置整齐、规范、美观。

十二、本标准所称居住小区是指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住宅楼5座以上的小区。

本文转自:园林吧

2.绿化标准 篇二

市政园林绿化施工,可改善空气和环境质量,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加舒适。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中,容易受季节、区域等因素制约。它与普通园林绿化种植技术具有较大区别。施工单位要依据市政园林背景及绿化要求,对反季节种植技术进行合理选择的应用,提高植物成活率,保障园林绿化质量和效益。

2 反季节种植概述

反季节种植多用以冬季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中。冬季,天气寒冷,植物成活率低,施工和养护难度较大,对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园林绿化施工中,植物和选择和栽培,要注重植物生长所需各类条件的平衡性,为其共给充足的水分和营养物质,确保植物根部的水分吸收和所需营养物质总量能够适应叶面光合作用。而苗木移植中,也要考量季节、气候、天气等外部因素,并采取正确的方法,对植物根部进行保护,确保园林绿化植物的健康成长和发育,提高园林绿化质量,为植物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中反季节种植原则

3.1 注重树种特性

反季节种植与园林中植物的最佳生长时间相违背,需采用合理的方法加以处理。园林绿化施工中,施工单位要依据树种特性,对园林植物进行合理选择和栽植,使园林绿化施工中,植物保持较高的成活率。园林绿化施工反季节种植中,要避免选择银杏、苏铁等,对温度、气候、土壤条件要求比较高的植物,优先选用生命力旺盛和环境适应能力比较强的植物。

3.2 因地制宜

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中反季节种植既要注重树种特性,更要对区域因素进行考量,做到因地制宜。土壤是植物生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假定土壤无法与植物生长相适应,会导致提高植物死亡率。实际园林绿化施工中,施工单位要对绿化区域土壤特性进行实地检测和考察,得出土壤中的养分和微量元素含量等相关数据,并以此为基础,对植物种类进行合理选择,以在反季节种植过程中,提高植物成活率,保障整体种植质量[1]。

4 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中反季节种植分析

4.1 选择反季节种植苗木

反季节种植中,对种植苗木进行合理选择,既要确保园林的外部美观度,又要使苗木与气候、土壤、环境等相适应。反季节种植的植物特性与原本的植物种植条件差异很大,因此,要提高对苗木选择的关注度。注重植物选择类型,可对花、草、篱、灌、乔等进行合理运用和组合,优先选用植株茂盛、根系发达、品种优良的植物。具体园林绿化施工中,为了符合设计和建设标准,都会选用本土植物,以保障其成活率。选择外地植物时,要对它的生存环境进行考量,以免影响园林绿化效果。

4.2 明确苗木种植时间

反季节种植中,要对苗木的种植时间进行科学考量。树木的休眠期一般在12-2月和6-9月,此刻树木比较脆弱,不能进行树木移植绿化。而3-5月和10-11月是最佳绿化时间,移植过程中,要格外注意,避免损伤根系。根系一旦发生损伤,可对其进行修复,最佳修复时机是30-60d,为树木后期成长及新根、新芽发育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该时期进行苗木移植,树木因落叶,对水分的需求不是很大。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其进行合理修剪,可确保地面树干和地下根系的平衡性,使苗木移植过程中的成活率不断提高[2]。

4.3 种植前土壤处理

(1)确保土壤厚度与苗木特性适宜,对土壤的排水和透气性等进行检查,以符合苗木的生存需求。土壤中应具有充足的养分。

(2)依据具体规定及要求,苗木土球尺寸、栽植方法和地段等,对种植穴尺寸进行确定和设置。带土球栽植苗木的种植穴制定要超出土球直径40-50cm。

(3)部分地区,气候干燥,土壤干旱。反季节种植之前,需湿润种植穴中的土壤,使其具备充足的水分,以达到良好的种植效果。

4.4 反季节种植苗木运输和假植

反季节种植苗木运输过程中,装车之前,应用麻木或草包,将树枝或树干包裹好,并在苗木上喷水,在运输中为苗木提供充足的水分;装卸苗木时,要轻放轻吊,减少苗木破坏和损伤。带土球苗木起吊过程中,要采用网兜,严禁将其直接吊起;依照车辆行驶方向,进行苗木摆放,用布包裹裸根乔木。苗木假植在反季节种植中很重要。依据植物特性,对栽植方法进行合理选择。以核桃楸等落叶乔木为例,可选用木箱围苗法,在木箱中进行苗木栽植。针对部分大规模乔木,可采用大土坨麻包,将其打包,白天喷水两次。在假植苗木之间预留合适的距离,确保空气流通[3]。

4.5 绿化苗木定植

栽种苗木之后,定植作业尤为重要,直接关乎苗木的健康成长。定植中,要依据天气、土壤和苗木成长等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养护方案,以确定苗木生长中,阳光、温度、水分等充足,为苗木发育奠定良好的外部条件,并将种植辅助作业落实到位,使园林绿化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冬天苗木种植中,很容易受外部天气因素影响,要在园林绿化中,关注苗木的抗寒性和抗风性,可采用布片或麻绳进行包裹,提高反季节植物成活率。夏季园林绿化施工中,由于温度比较高,苗木中的水分蒸发快,很容易因水分不足,降低苗木成活率。种植过程中,可对苗木进行洒水处理或者建造阴凉遮棚。苗木定植结束之后,还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对苗木进行固定,采用支撑架对其进行处理,确保苗木直立生长。与此同时,也要按时浇水,为苗木提供充足的水分补给,对浇水量和浇水次数进行严格控制,满足苗木的生长特性。

4.6 养护管理

在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完成反季节苗木栽植工作之后,立刻对它进行浇水,将浇水频率控制在5d/次,使苗木中的水分全部被根茎吸收。浇水养护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周边土壤塌陷情况,避免露根。对苗木进行连续浇水3次之后,延长浇水时间,依据土壤干燥度,执行浇水养护工作,提高园林绿化施工质量[4]。

5 结语

综上所述,反季节种植主要是为了适应环境及绿化要求。其在园林绿化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施工单位要依据具体工程背景及区域因素,对反季节苗木进行合理选择,并对栽植过程进行严格控制,落实后期养护工作,提高苗木成活率,达到良好的反季节种植效果,确保市政园林绿化施工质量,提升园林整体美观度。

摘要:本文对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中的反季节种植原则和方法进行分析,达到良好的园林绿化效果。

关键词:市政园林,绿化施工,反季节种植

参考文献

[1]黄海.现在园林绿化施工中的反季节种植技术应用分析[J].四川水泥,2016,(03):304.

[2]魏春海.园林绿化施工中反季节种植技术的应用——以浙江湖州市星洲国际为例[J].中国园艺文摘,2016,(06):97-98.

[3]周赛.园林绿化施工中的反季节种植要点分析[J].中国林业产业,2016,(07):222.

3.绿化标准 篇三

【关键词】:道路绿化 植物配置 绿化形式

中图分类号:S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6-0167-01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主要考虑艺术效果和功能效果。

1.乔木的选择。乔木在街道绿化中,主要作为行道树,作用主要是夏季为行人遮荫、美化街景,因此选择品种时主要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1)株形整齐,观赏价值较高(或花型、叶型、果实奇特,或花色鲜艳,或花期长),最好叶秋季变色,冬季可观树形、赏枝干;(2)生命力强健,病虫害少,便于管理,管理费用低,花、果、枝叶无不良气味(3)树木发芽早、落叶晚,适合本地区正常生长,晚秋落叶期在短时间内树叶即能落光,便于集中清扫;(4)行道树树冠整齐,分枝点足够高,主枝伸张、角度与地面不小于30度,叶片紧密,有浓荫;(5)繁殖容易,移植后易于成活和恢复生长,适宜大树移植;(6)有一定耐污染、抗烟尘的能力;(7)树木寿命较长,生长速度不太缓慢。

2.灌木的选择。灌木多应用于分车带或人行道绿化带(车行道的边缘与建筑红线之间的绿化带),可遮挡视线、减弱噪声等,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枝叶丰满、株形完美,花期长,花多而显露,防止过多萌孽枝过长妨碍交通;(2)植株无刺或少刺,叶色有变,耐修剪,在一定年限内人工修剪可控制它的树形和高矮;(3)繁殖容易,易于管理,能耐灰尘和路面辐射。

3.地被植物的选择。目前,北方大多数城市主要选择冷季型草坪作为地被植物,根据气候、温度、湿度、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的草坪草种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多种低矮花灌木及宿根花卉均可作地被应用。

4.草本花卉的选择。草本花卉只在重点部位点缀,不宜多用。

道路绿化中行道树种植设计形式

(1)树带式。交通、人流不大的路段,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留出一条不加铺装的种植带,一般宽不小于1.5米,植一行大乔木和树篱,如宽度适宜,则可分别植两行或多行乔木与树篱;树下铺设草皮,留出铺装过道,以便人流或汽车停站。

(2)树池式。在交通量较大,行人多而人行道又窄的路段,设计正方形、长方形或圆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形成池式绿地。正方形以边长1.5米较合适,长方形长、宽分别以2米、1.5米为宜,圆形树池以直径不小于1.5米为好;行道树的栽植点位于几何形的中心,池边缘高出人行道8厘米--10厘米,避免行人践踏,如果树池略低于路面,应加与路面同高的池墙。

行道树种植时,应充分考虑株距与定干高度。一般株行距要根据树冠大小决定,为了保证车辆在车行道上行驶时,车中人能够看到人行道上的行人和建筑,在人行道绿化带上种植树木,必须保持一定的株距,一般来说,株距不应小于树冠的2倍。

城市干道的植物配置

城市干道具有实现交通、组织街景、改善小气候的三大功能。城市干道分为一般城市干道、景观游憩型干道、防护型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类型。

(1)景观游憩型干道

景观游憩型干道的植物配置应兼顾其观赏和游憩功能,从人的需求出发,兼顾植物群落的自然性和系统性来设计可供游人参与游赏的道路,并在适当的部位设置游憩步道。

(2)防护型干道

主要起隔离防护主导功能的道路绿化要发挥其隔离有害有毒气体、噪音的功能,兼顾观赏功能。绿化设计选择具有耐污染、抗污染、滞尘、吸收噪音的植物,采用由乔木群落向小乔木群落、灌木群落、草坪过渡的形式,形成立体层次感,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和景观效果。

(3)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的绿化由中央隔离带绿化、边坡绿化和公共绿化组成。A、中央隔离带内一般不成行种植乔木,避免投影到车道上的树影干扰司机的视线。B、边坡绿化的主要目的是固土护坡、防止冲刷,其植物配置应尽量不破坏自然地形地貌和植被,选择根系发达、易于成活、便于管理、兼顾景观效果的树种。 C、公共绿化最容易成为人们视觉上的焦点,其绿化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大型的模纹图案,根据不同的线条造型种植成大气简洁的植物景观;另一种是自然景观模式,按乔、灌、草的种植形式种植,采用较高密度,发挥其生态和景观功能。

(4)园林绿地内道路

园林道路是绿地的骨架,具有发挥组织游览路线、连接景观区等重要功能。道路植物配置无论从植物品种的选择上还是搭配形式(包括色彩、层次高低、大小面积比例等)都要比城市道路配置更加丰富多样,更加自由生动。

园林道路分为主路、次路和小路。主路绿化常常代表绿地的形象和风格,植物配置应形成与其定位一致的气势和氛围。次路是园中各区内的主要道路,一般宽2~3米,常常蜿蜒曲折,植物配置也应以自然式为宜。沿路在视觉上应有疏有密,有高有低,有遮有敞。形式上有草坪、花丛、灌丛、树丛、孤植树等。小路则是供游人在宁静的休息区中漫步,一般宽仅1~1.5米,植物配置要相对低矮,以花灌木为主,并要能修剪,避免影响通行。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形式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断面布置形式是规划设计所用的主要模式,常用的城市道路绿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板二带式。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隔线上种植行道树。此法操作简单、用地经济、管理方便。但当车行道过宽时行道树的遮荫效果较差。

(2)二板三带式。在两条车行道中间绿化,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道树。这种形式适于宽阔道路,绿带数量较大、生态效益较显著,多用于高速公路和绕城道路绿化。

(3)三板四带式。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四条绿带。此法占地面积较大,但其绿化量大,夏季蔽荫效果好。

4.北京绿化养护标准 篇四

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c)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d)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5.1.1.7 灌木修剪

5.1.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5.1.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5.1.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5.1.1.7.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5.1.1.7.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5.1.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5.1.1.7.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5.1.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5.1.1.7.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c)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5.1.1.8 绿篱及色带修剪

5.1.1.8.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5.1.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5.1.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5.1.1.9 藤木修剪

5.1.1.9.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5.1.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5.1.1.9.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5.1.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5.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5.1.2 灌水、排涝

5.1.2.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5.1.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3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5.1.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5.1.2.5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5.1.2.6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5.1.2.7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5.1.3 中耕除草

5.1.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5.1.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1.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

5.1.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5.1.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5.1.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5.1.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1.4.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5.1.5 更新、调整和伐树

5.1.5.1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5.1.5.2 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5.1.5.2.1 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5.1.5.2.2 更新树种。

5.1.5.2.3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5.1.5.2.4 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5.1.5.3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5.1.6 病虫害防治

5.1.6.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5.1.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5.1.6.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5.1.6.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5.1.6.4.1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5.1.6.4.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5.1.6.4.3 化学防治

a)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

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b)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5.1.6.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5.1.7 防寒

5.1.7.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5.1.7.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5.1.7.2.1 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5.1.7.2.2 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5.1.7.2.3 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5.1.7.2.4 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5.2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2.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5.2.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5.2.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

5.2.4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5.2.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5.2.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5.2.7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5.2.8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5.2.9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5.2.10 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5.3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3.1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5.3.2 修剪

5.3.2.1 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5.3.2.2 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见表2:

5.3.2.3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a)野牛草:全年修剪不少于3次,自5月至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b)大羊胡子:基本上可以不修剪,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次~3次。c)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5.3.3 浇水

5.3.3.1 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5.3.3.2 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5.3.3.3 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5.3.4 施肥

5.3.4.1 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5.3.4.2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5.3.4.3 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5.3.5 除杂草、补植

5.3.5.1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5.3.5.2 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5.3.5.3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5.3.5.4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5.3.5.5 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5.3.6病虫害防治

5.3.6.1 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5.3.6.2 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

5.3.6.3 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其主要防治方法参考表3。

5.3.6.4 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5.4 园林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4.1 草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草坪和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5.4.2 木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5.5 竹类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5.1 本标准是以本市引种成功的早园竹、黄槽竹、箬竹等养护管理方法为主,其它品种可参照执行。

5.5.2 间伐修剪

5.5.2.1 竹林的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10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则进行。使竹林立竹年龄组成为1度~2度竹占40%左右,3度~4度竹占45%以上,5度竹占15%左右。5.5.2.2 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5.5.2.3 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5.5.3 施肥 5.5.3.1 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以5:2:4为宜。最佳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月~9月。5.5.3.2 应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杂肥。5.5.4 浇水

5.5.4.1 应于每年春季出笋前(3月)浇足催笋水,5、6月浇足拔节水。雨季可视降雨情况浇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时可适当喷水。

5.5.5 管理

5.5.5.1 竹林每经过3年~5年,应深翻、断鞭,将4年生以上的老鞭及每年砍伐后的竹蔸挖出。5.5.5.2 过密竹林应于11月适当钩梢,未钩梢的密竹林,应于降雪后及时抖掉竹梢积雪。5.5.5.3 竹林应于每年初冬适量培土。5.5.6 病虫害防治

5.5.6.1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5.5.6.2 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5.5.6.3 应注意因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5.5.6.4 竹林主要病害防治

5.5.6.4.1 竹丛枝病:加强抚育管理,3月~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5.5.6.5.2 竹杆锈病: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5.5.6.5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5.6 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5.6.1 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及时清除“树挂”等白色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的杂物。5.6.2 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5.6.3 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5.6.4 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5.6.5 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5.7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5.7.1 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首都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5.7.2 使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5.7.2.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10%。5.7.2.2 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3g/cm3。5.7.2.3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5%~20%之间,以15%~17%为宜。5.7.2.4 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5:3:1左右。5.7.2.5 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15℃~29℃之间。

5.7.2.6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0.1% 5.7.2.7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5%。5.7.2.8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8000Lux。

5.7.3 必须处理好古树与周围其他植物之间的关系。

5.7.3.1 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树生长。5.7.3.2 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

5.7.3.3 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5.7.4 应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5.7.5 应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5.7.6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3m。

5.7.7 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树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气材料。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5.7.8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5.7.9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5.7.10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

5.7.11 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5.7.12 对高大树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

5.7.13 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一次浇透浇足。暂不使用再生水浇灌古树。

5.7.14 古树复壮要严格采用成功的方法,吸收和运用新的研究成果,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

5.7.15 古树复壮和移植工程必须是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方可承担。古树移植必须确保成活。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报请北京市园林局审查批准后,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

5.北京绿化苗木标准 篇五

4)净杆高:指棕榈科植物土球上到离地面最近的一片也基部杆的高度; 5)枝下高:指木本乔木土球上到第一个离地面分枝最低的高度; 6)自然高:指苗木土球到枝条自然伸展的大面高度; 7)土球径:指苗木从苗场起挖运输过来根部带土球的直径;

北京绿化苗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3.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3.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3.6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3.7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3.8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3.10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3.11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3.12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4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3.15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3.16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

4.1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l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4.1.3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北京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4.1.5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北京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2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2.1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A、附录B。4.2.1.1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轴的应有主干,主枝3个至5个,主枝分布均匀,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以干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4.2.1.2落叶大乔木慢长树干径5.0厘米以上,快长树干径7.0厘米以上;落叶小乔木干径3.0厘米以上;常绿乔木树高2.5米以上。

4.2.1.3行道树用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规定指标为:落叶乔木类干径不小于7.0厘米,主枝3个至5个,分枝点高不小于2.8米(特殊情况下可另行掌握);常绿乔木树高4.0米以上。

4.2.1.4高接乔木嫁接时间应在3年以上,接口平整、牢固。4.2.2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C。

4.2.2.1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主枝数、蓬径、苗龄、高度或主枝长、基径、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4.2.2.2丛生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技数不少于5个,主枝平均高度达到1.0米以上。4.2.2.3匍匐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应有3个以上主枝达到0.5米以上。4.2.2.4单干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2.0厘米以上,树高1.2米以上。

4.2.2.5绿篱(植篱)用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3年生以上。

4.2.3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D。

4.2.3.1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分枝数、主蔓直径、主蔓长度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4.2.3.2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3个,主蔓直径应在0.3厘米以上,主蔓长度应在1.0米以上。

4.2.4竹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E。

4.2.4.1竹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竹叶盘数、土坨大小和竹秆个数为规定指标。

4.2.4.2母竹为2年至5年生苗龄。

4.2.4.3散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1个至2个;小型竹苗具有竹秆5个以上。

4.2.4.4丛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5个以上。

5、检验方法

5.1测量苗木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1厘米。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厘米。5.2测量苗木干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苗木基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5.3测量乔木树高时不计徒长枝。

5.4测量灌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5.5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1.5。

5.6检验苗木苗龄和移植次数,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5.74.l.3条内容用感观检测。

6、检验规则

6.1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

6.2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要逐株进行检验。6.3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1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6.4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

6.5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成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0.5%。详见表1和表2。

6.6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出圃苗木合格与不合格。当检验工作有误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需进行复检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6.7涉及出圃苗木进出国境检验时,应事先与国家口岸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联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履行植物进出境检验手续。6.8苗木出圃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三份。其格式见表3。

7、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和假植 7.1标志

7.1.1苗木应带有标志牌

7.1.2标志牌上印注内容:苗木名称、拉丁学名、起苗日期、数量、植物检验证号和发苗单位。

7.1.3标志牌挂设苗木种类或包装件数为单位。7.2掘苗

7.2.1苗木的适宜掘苗时期,按不同树种的适宜移植物候期进行; 7.2.2起掘苗木时,当土壤过于干旱,应在起苗前3天至5天浇足水。7.2.3常绿苗木、落叶珍贵苗木、特大苗木和不易成活的苗木以及有其它特殊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带球起掘。

7.2.4带土球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基径的8倍至10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

7.2.5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基径的8倍至10倍,尽量保留护心土。

7.2.6苗木起掘后应立即修剪根系,同时适度修剪地上部分枝叶,根系断面达2.0厘米以上应进行药物处理。

7.2.7裸根苗木掘取后,应防止日晒,进行保湿处理。7.3包装

7.3.l裸根苗木起运前,应适度修剪枝叶、绑扎树冠,并用保湿材料覆盖和包装。

7.3.2带土球(土台)苗木,掘取后立即包装,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土台)规范、包装结实、不裂不散。

7.4运输

7.4.1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苗木曝晒、风干、雨淋和机械损伤。

7.4.2苗木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土台)及包装完好无损。

7.4.3苗木的体量过大或土球直径超过70厘米以上,应使用吊车等机械装卸。7.5假植

7.5.l苗木运到栽植地应及时进行定植,不能及时定植时,应进行临时性假植。

6.绿化养护收费标准: 篇六

1、承包养护(范围:病虫防治、修剪定型、水肥管理、草坪修剪、除杂草)

①5000平方米内 0.6元/平方米/月

②5000-10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月

③10000-2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月

④20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月

2、临时草坪修剪

①1000-5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次

②5000-1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次

7.道路绿化中的植物配置与绿化形式 篇七

城市干道具有实现交通、组织街景、改善小气候的三大功能, 并以丰富的景观效果、多样的绿地形式和多变的季相色彩影响着城市景观空间和景观视线。城市干道分为一般城市干道、景观游憩型干道、防护型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类型。各种类型城市干道的绿化设计都应该在遵循生态学原理的基础上, 根据美学特征和人的行为游憩学原理来进行植物配置, 体现各自的特色。植物配置应视地点的不同而有各自的特点。

(1) 景观游憩型干道的植物配置。景观游憩型干道的植物配置应兼顾其观赏和游憩功能, 从人的需求出发, 兼顾植物群落的自然性和系统性来设计可供游人参与游赏的道路。有“城市林阴道”之称的肇嘉浜路中间有宽21米的绿化带, 种植了大量的香樟、雪松、水杉、女贞等高大的乔木, 林下配置了各种灌木和花草, 同时绿地内设置了游憩步道, 其间点缀各种雕塑和园林小品, 发挥其观赏和休闲功能。

(2) 防护型干道的植物配置。道路与街道两侧的高层建筑形成了城市大气下垫面内的狭长低谷, 不利于汽车尾气的排放, 直接危害两侧的行人和建筑内的居民, 对人的危害相当严重。基于隔离防护主导功能的道路绿化主要发挥其隔离有害有毒气体、噪音的功能, 兼顾观赏功能。绿化设计选择具有耐污染、抗污染、滞尘、吸收噪音的植物, 如雪松、圆柏、桂花、珊瑚树、夹竹桃等, 采用由乔木群落向小乔木群落、灌木群落、草坪过渡的形式, 形成立体层次感, 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和景观效果。

(3) 高速公路的植物配置。良好的高速公路植物配置可以减轻驾驶员的疲劳, 丰富的植物景观也为旅客带来了轻松愉快的旅途。高速公路的绿化由中央隔离带绿化、边坡绿化和互通绿化组成。中央隔离带内一般不成行种植乔木, 避免投影到车道上的树影干扰司机的视线, 树冠太大的树种也不宜选用。隔离带内可种植修剪整齐、具有丰富视觉韵律感的大色块模纹绿带, 绿带中选择的植物品种不宜过多, 色彩搭配不宜过艳, 重复频率不宜太高, 节奏感也不宜太强烈, 一般可以根据分隔带宽度每隔30~70米距离重复一段, 色块灌木品种选用3~6种, 中间可以间植多种形态的开花或常绿植物使景观富于变化。

边坡绿化的主要目的是固土护坡、防止冲刷, 其植物配置应尽量不破坏自然地形地貌和植被, 选择根系发达、易于成活、便于管理、兼顾景观效果的树种。

互通绿化位于高速公路的交叉口, 最容易成为人们视觉上的焦点, 其绿化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大型的模纹图案, 花灌木根据不同的线条造型种植, 形成大气简洁的植物景观。另一种是苗圃景观模式, 人工植物群落按乔、灌、草的种植形式种植, 密度相对较高, 在发挥其生态和景观功能的同时, 还兼顾了经济功能, 为城市绿化发展所需的苗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 园林绿地内道路的植物配置。园林道路分为主路、次路和小路。主路绿化常常代表绿地的形象和风格, 植物配置应该引人入胜, 形成与其定位一致的气势和氛围。如在入口的主路上定距种植较大规格的高大乔木如悬铃木、香樟、杜英、榉树等, 其下种植杜鹃、红花木、龙柏等整形灌木, 节奏明快富有韵律, 形成壮美的主路景观。次路是园中各区内的主要道路, 一般宽2~3米;小路则是供游人在宁静的休息区中漫步, 一般宽仅1~1.5米。绿地的次干道常常蜿蜒曲折, 植物配置也应以自然式为宜。沿路在视觉上应有疏有密, 有高有低, 有遮有敞。形式上有草坪、花丛、灌丛、树丛、孤植树等, 游人沿路散步可经过大草坪, 也可在林下小憩或穿行在花丛中赏花。竹径通幽是中国传统园林中经常应用的造景手法, 竹生长迅速, 适应性强, 常绿, 清秀挺拔, 具有文化内涵, 至今仍可在现代绿地见到。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其中断面布置形式是规划设计所用的主要模式, 常用的城市道路绿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一板二带式。这是道路绿化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隔线上种植行道树。此法操作简单、用地经济、管理方便。但当车行道过宽时行道树的遮荫效果较差, 不利于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混合行驶时的交通管理。

(2) 二板三带式。在分隔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中间绿化, 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道树。这种形式适于宽阔道路, 绿带数量较大、生态效益较显著, 多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绿化。

(3) 三板四带式。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块, 中间为机动车道, 两侧为非机动车道, 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四条绿带。此法虽然占地面积较大, 但其绿化量大, 夏季蔽荫效果好, 组织交通方便, 安全可靠, 解决了各种车辆混合互相干扰的矛盾。

(4) 四板五带式。利用三条分隔带将车道分为四条而规划为五条绿化带, 以便各种车辆上行、下行互不干扰, 利于限定车速和交通安全;如果道路面积不宜布置五带, 则可用栏杆分隔, 以节约用地。

(5) 其他形式。按道路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特点, 因地制宜地设置绿带, 如山坡、水道的绿化设计。

8.绿化标准 篇八

关键词 居住小区;绿化施工;植物选择;原则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居民对居住区的要求已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居室,对居室外部的环境和人文气息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购房时也开始考虑到周围的园林绿化质量和小区的绿化率,因此建造一个充满自然人文气息的绿化景观式小区是设计前期不可缺少的考虑因素[1]。居住区绿地系统作为城市之中与居民最为接近的绿化小气候,对于调节居住区环境、缓和交通和人流压力、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等各方面都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居住区绿化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室外休闲、交流、放松、娱乐的场所[2]。在新社会新住宅理念的带动下,提高居民小区的景观质量是十分重要的。

1 居住小区绿化施工原则

不同的居住区对于绿化率要求不尽相同,例如改造的旧居住区绿地率必须大于或者等于 0.25,相对于新的居住区则不能小于 0.30,购房者在采购房屋时也越来越关注居住区的绿化率是否达标。对于居住区的公共绿地,应当根据居住区的具体环境和要求来设计规划,例如公园、景观小品、组团绿地诸如此类,设计师进行景观规划设计时应当根据该地域的人文氛

围和文化基调因地制宜,并有效结合地块原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进行设计,力争设计出最为自然、亲切而又有凝聚力的公共景观区[3]。居住区绿化应当对植物的选择和种植进行重点考虑。当地的特色植被景观配合一些具有适应性和观赏性的外地植物,在某方面来说可以增加植物的多样性,形成居住区的独特景观,在植物搭配上,应当科学搭配、合理种植。例如,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乔木和灌木、草本植物和藤本植物等都需要搭配种植。迎合居民心理需求来进行相关设计规划,创造出一个闲适而又充满亲和力的交流休闲空间,设计师在景观设计时不应忽略公共景观所带来的凝聚效应,注意休憩区和观赏区、交流区相结合,设计出拥有点、線、面等多样构成元素的艺术性景观。

2 居住小区绿化植物选择原则

居住区绿化植物的选择应当慎重,一方面应迎合小区居民的心理需求,尽量选择居民喜好的植物进行种植和搭配, 在心理上就会让居民对小区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比如,如果居民组成大多是年轻夫妇或者单身白领,就应考虑园林风格的现代化和西化,适当种植整齐有序的植被和灌木,若是老年人较多,则可以中式园林的种植模式,形成一种“曲径通幽”的含蓄之感,从园林性格上深入人心。另外,也应考虑当地的民俗风情,比如有的地方认为槐树不吉,则应当尽量避免种植槐树,最大化尊重地域文化和人文需要。

小区景观树中,必须选用无毒安全的乔木或者灌木,在居住区内保证美观、遮阳等,也要保证居民的身心健康,类似樟树、松树、枫树、玫瑰、栀子、牡丹等均可种植,但夹竹桃、曼陀罗、风信子、相思豆等有毒的物种就极可能对居民造成伤害,在选择植物过程中,必须慎重,因为居住区各种年龄层次的人都有,不能保证每个居民都能与某类植物完全隔离开来。另外,花期较长或者四季常绿的植物也是较佳的选择,如迎春、桂花、海棠、樱花等,同时也应考虑植物品种所具有的观赏价值,例如春末的樱花、夏初的栀子、深秋的枫叶等,都可以营造出与小区建筑设计风格相呼应的自然园林景观。

乔木是园林绿化中的主要组成元素之一,一般较高大,如银杏、柳树、杨树、水杉等植物,均属于乔木科。乔木由于其高大的景观特质和高质量的生态效益而被广泛采纳。在乔木种类的选择上,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搭配比例不应相差太多,落叶乔木由于其特殊的古典与写意之美而被应用于中式园林中,常绿乔木的优势在于四季常青而能塑造出一种较为稳定的绿色生态圈。设计师应当根据居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搭配,小区内不应只有落叶乔木而忽视了常绿乔木,反过来道理也是一样的,两者搭配种植往往能营造出特殊的景观氛围,加强小区的景观竞争力,从而提高居住区的居住水平。

3 结语

总体来说,居住区的景观设计及施工是以完善居住区内部的生态系统、维护城市生态平衡为出发点,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4]。良好的居住环境 ,也可以为开发商带来更多的商机,为居民提供更加愉悦的心灵体验,因此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中,景观设计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另一方面,优美的景观环境也是城市环境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提升城市质量和水准有重要作用,也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一个与自然对话的机会,使居民更自然地融入环境体系之中,避免完全脱离于自然,也避免了各类城市病的产生[5]。

4 参考文献

[1] 郭国勋.上街亚星盛世广场住宅小区规划的探索[C]//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10 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郑州:河南省土木业建筑学会,2010.

[2] 向明.宋继红 .住宅小区的生态环境初探 [C]//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10 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郑州:河南省土木业建筑学会,2010.

[3] 米捷,张玉书 ,周根亮,等.住宅小区绿化设计[J].中国花卉园艺 ,2004(24):41.

9.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篇九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工程局: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对《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 [2007]27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十月九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三、三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四、三级资质以下

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

五、相关注释

(一)省级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二)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

(三)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 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 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一律不算作综合性工程。

(四)园林景观人行桥梁:桥梁设计以游客通行和园林景观效果为主,设计负载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并只限应急车辆通行的单跨桥梁。

(五)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

(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七)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则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

3、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

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 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结业 证书专业认定。

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申请程序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事项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 办理电话 办理时间 受理方式 办理程序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 政务大厅 84236676、84236530

周一至周五9: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受理或书面申请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施工企业资质初审程序

一、申 请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三)、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企业经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六)、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七)、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八)、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

凭证;

(九)、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

(十)、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

(十一)、企业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证明,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凭证。

二、受 理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厅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受理决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出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办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及时移交审核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核

岗位责任人:城镇绿化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一)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对需要现场核实的,组织现场核查;

(二)对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初审意见,并与申请

材料报送复审人员;

(三)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并与申请材料报送复审人员。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复审

岗位责任人:城镇绿化处复审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一)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意见并与申请材料报送审定人员;

(二)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将复审、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审定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审定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审定人员(主管局长)岗位职责: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一)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退审核人员;

(二)不同意复审意见的,与复审人员交换意见,签署审定意见并退回审核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上报

岗位责任人:城镇绿化处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标准将申报材料和审定意见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七、告知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结果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下(含二级)施工 企业资质核准程序

一、申 请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三)、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企业经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六)、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七)、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八)、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九)、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

(十)、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

细)、财务决算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

二、受 理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厅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受理决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出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办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及时移交审核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核

岗位责任人:城镇绿化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一)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对需要现场核实的,组织现场核查;

(二)对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初审意见,并与申请材料报送复审人员;

(三)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并与申请材料报送复审人员。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四、复审

岗位责任人:城镇绿化处复审人员

岗位职责: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一)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意见并与申请材料报送审定人员;

(二)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将复审、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审定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核准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核准人员(主管局长)岗位职责:按照核准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核准。

(一)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核准意见,退审核人员,制发许可证;

(二)不同意复审意见的,与复审人员交换意见,签署核准意见并退回审核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核发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厅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按标准留存归档文件。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送达工作。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办理依据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2、《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

3、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号)、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10.园林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绿化工 篇十

第三章 绿化工技术标准

第一节 初级工 第3.1.1条 初级工应知

1.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养护的意义及一般园林绿化管理技术的操作规程、规范。

2.能区分乔木与灌木、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树木的主要形态特征。能识别当地常见的园林绿化植物。

3.当地一般常见的病虫害和常用农药的安全使用与保管,常见肥料的保管和使用方法。第3.1.2条 初级工应会

1.能正确操作和维修保养一般常用的园林绿化工具。

2.基本能按操作规程完成一般园林绿化植物的掘取、包扎、吊装、运输和栽植等各项工作。

3.在中、高级技工指导下,能完成修剪、病虫害防治和肥水管理等工作。

第二节 中级工 第3.2.1条 中级工应知

1.具有植物形态解剖的一般分类的基础知识。掌握当地常见园林植物的种名及特性。

2.熟悉一般的绿化施工图纸。了解园林植物配置的一般原则,并能掌握估算工料的方法和艺术造型的要求。

3.当地常见园林绿化植物的生理习性及生长规律。熟悉移植大树的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4.植物保护的基本知识和当地常见病虫害的发生时期、危害部位及防治方法(包括生物防治)。目前常用农药的性能及配制方法(包括生

物制剂)。

5.当地土壤的性质和改良方法及肥料的性能、使用方法。

6.常用园林机具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规范。第3.2.2条 中级工应会

1.估算工料,合理地配置园林植物,并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大树的安全移植、养护管理及在复杂情况下的修剪和伐除工作。

3.能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对乔灌木和绿篱进行合理的修剪、整形。

4.能对当地常见病虫害和杂草采取防治措施。能排除常用机具的一般故障。

5.能提出当地土壤改良的实施方案。第三节 高级工

第3.3.1条 高级工应知

1.看懂复杂的绿化栽植和地形,地貌的改造施工图纸。

2.各类绿地树木花卉等园林植物布置的基本原理。

3.植物生理的基本知识,并能了解当地生态环境与植物的关系。

4.生长刺激素的性能与配制使用方法。

5.国内外的绿化先进技术信息。第3.3.2条 高级工应会

1.能承担各类绿地复杂的或大型的绿化施工和园林植物配置及养护管理的技术指导,并能因地制宜地进行局部现场施工的放样等工作。

2.能熟练地掌握常用观赏植物的整形、修剪和艺术造型。

3.能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应用国内外的绿化先进技术。

4.具有一门以上的绿化技术专长,并能解决绿化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11.绿化标准 篇十一

【摘 要】园林绿化工程要保持整体美观,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必须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控,对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除此以外,还要注重园林绿化中树木的管理和花卉的养护,了解和掌握不同植被的不同生长习性,保证成活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绿化树木花卉管理;艺术性和科学性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首先立足于他提供产品的质量,园林工程公司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稳步发展,必须保证提供给客户的产品质量优良,造价和工期以及相关工艺合理,这要求对现场施工实施有效管理,因为直接影响到企业产品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同时为了确保整体美观,还要注重绿化植被的管理。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为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能够达成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质量监控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树立企业信誉度,因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

1.1施工现场的主要工作

(1)前期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理念,与客户沟通,到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交底并与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各项条件指数和施工工艺要求编制施工预算,了解市场材料质量、价格情况,采购材料之前搭建暂设房屋、库房,并与施工中涉及到的各有关单位沟通配合,办齐相关手续。

(2)开始施工:交底工作以后 ,工作人员有序施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监督施工质量,对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要有严格的控制,并要保证施工安全。

(3)养护管理:加强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是质量的保证。养护管理是为了确定苗木的成活率和生长状态,促进整个工程良性发展。要做好技术交底,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制定养护计划,定期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4)完工验收:完工验收是工程的最后环节,全面考察工程质量,验收中要尤其注意的是某些工序的中间验收,因为有的工序属隐蔽性质,在工程竣工后无法验收,如换土、施肥等。验收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2工作人员的重要性

园林绿化员工是绿化的创造者,要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创造优秀的企业文化使员工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自身利益,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创收提供有力保障。

1.3控制绿化材料的质量

园林绿化施工中,动用了一定的土方、构配件、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并投入了一定数量的苗木和支架等工程材料,这些材料是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基础,如果工程材料不能符合标准,质量不过关,那么绿化工程也不可能质量过关,因此对于前期材料的准备绝不能马虎,一定要严把质量关,从订货到入库到使用,均应进行全面控制,层层把关,每个施工方案要进行合理论证,这也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质量问题是重中之重,因此,前期各种材料的采购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能出现质量问题,要做好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对每一个施工环节检查,对产品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1.4对于施工成本的控制管理

园林绿化施工过程管理第一要务是保证工程质量,第二项重要任务就是成本控制,降低工程造价。对施工工程中各项资源的消耗要有预估,在使用过程中适当监督、调节和指导,必要时要进行严格限制,力求成本最低质量最高。成本控制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量入为出”,减少质量过剩支出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健全材料质量验收制度,降低返工的机率,加强索赔管理,合理运用有关的法规和合同条件,及时索赔,弥补损失。

1.5对施工工序的控制

当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都由若干项工程组组成,每一个工程组又都是通过若干道工序来完成的,所以说,工程质量产生于每道工序中,每道工序的质量铺奠成整个工程的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的重点就落在工序质量的管理控制上:每道工序的完成都必须经过监督和检查,杜绝违规操作,增强质量观,某一道工序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在进行质量评定时,要客观公正,坚持原则,避免失误,对工程验收时不可降低标准。施工过程中,完备准确地做好施工记录,对于施工工艺要有整体的了解,严格按要求施工,保证工序正确,质量规范;同时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使资料完整,以备查询。

1.6施工安全的控制

园林绿化施工坚持八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负责;所有施工安全目标的必要配置必须落实;配备的技术资源要一步到位,保障消除安全隐患,使施工顺利进行。

1.7掌控苗木的科学栽植时间

衡量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一个最显而易见的方法就是看苗木的成活率。绿化工程投入的是苗木材料,它有自己的生长周期和存活条件,受季节、温度、水、地质条件、后期养护的影响,要了解不同苗木的生长习性和最佳栽植时间,将苗木的栽植控制在最适宜的时间,能极大的提高苗木的成活率,有效提高工程质量,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2.园林绿化树木花卉管理

园林绿化中多种植物合理搭配,再经过后期修剪,可以产生立体动感,美不胜收。

2.1园林绿化中的树木管理

园林绿化中的树木是乔木、灌木。乔木根深叶茂,树形高大,栽种时开一个正方形的0.8m~1.0m的大穴,填肥高于平地30厘米再栽种。施肥以复合肥为主,栽种后三年内,每年的春夏秋需要施肥一次,每次复合肥用量1kg~2kg,根据树型大小可适当减量。生长三年以上的乔木在原则上可以不用再施肥了。灌木以浅种植为主,丛生根系浅,施复合肥。园林绿化树木的水分养护,重点在幼树时期,乔木根系发达,一般不存在缺水问题,灌木根系浅,要注意水分养护。林木经过修剪和艺术设计,可以产生不同的景观效果,要使之有型有款,错落有致。乔木属高大树种,要在初栽时设立固定栓护杆,避免树干弯曲,不规则的分枝可以锯掉;灌木的树形主要是通过工人的不断修剪而实现的,圆形、扇形、抽象图案等。树木的枯枝落叶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防止虫害滋生。

2.2园林绿化中的花卉管理

生活中因为有了美丽多彩的花卉而变得丰富有趣味,鲜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花卉种植也是不可或缺的项目。花卉种类繁多,色彩各异,分为草本、木本和藤本几类,有的一生只开放一次,有的一年开一次,种类不同的花,花期不同,生长存活要求不同,适应性也不同。搭配合理可以实现一年四季鲜花次第开放,观赏性和经济效益都会大大地提高,管理是关键。地载的花有美人蕉、桃、梅、桂花、金银花、黄花草、杏花等,对土壤的要求是通透性好,肥沃疏松,前期要保证肥水充分,花前控肥控水,开花后补肥可延长花期。每月松土除草一次,打杀虫药一次。生长中要注意及时把干枯的枝叶剪掉。

3.结语

上一篇:表达相思的句子下一篇:城建监察大队2011年工作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