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责(共5篇)
1.船员职责 篇一
船长岗位职责 1.适任条件
1.1 经过适当的培训,完全熟悉公司sms,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1.2 持有相应船种、吨位、航区的适任证书,身体健康且满足《船员聘用管理程序》的要求。
2.责任和权力 2.1 船长是船舶的最高领导人,对船舶、货物和船员生命安全及防污染负有最高责任,是全船生
产业务、技术操作、行政管理和船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最高主管。2.2 船长有责任全面完整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方针,而且有责任和义务去教育和激励
船员理解和遵守该方针。确保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不断提高对货主的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在船上贯彻执行公司sms,向船员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2.3 船长必须以身作则,模范地履行船员守则中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与租家的指示,全面熟悉公司sms。熟悉货运条款及有关的航运法规,在处理业务中应认真负责、仔细核对,坚持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和租家的利益。2.4 应与大副、轮机长密切合作,带头和教育、督促船员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律、规章以及公
司的有关规定。对新上岗及转岗船员进行熟悉sms的培训和指导。2.5 在工作中应严格管理,并充分发挥船务会的作用,加强全体船员的团结,坚持原则,严格贯
彻执行船员守则。关心船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2.6 组织船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负责船员的技术业务鉴定,提出
船员的调动、提升、培训、奖惩等建议。2.7 向指定人员报告sms运行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监控船上sms的运行。每
年或离任前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复查,并向公司递交复查报告。2.8 保持船舶处于适航、适货、适工状态和安全开航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载重线干舷的规定,严
格贯彻执行船舶技术操作规则和各项安全制度。2.9 保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受控有效,妥善保管公司sms文件、船舶印章、现金以及技术资料,并注意证书的有效期限,及时申请检验、签证或更换。2.10 及时向全体船员传达公司指示、航次任务,并提出保证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2.11 按要求定期召开船务会、安全活动会,布置、检查、协调各部门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发生
的问题。根据季节、航区、气象特点,布置落实雾航、防台、防风、防冻等工作。2.12 督促各部门按公司要求做好设备检修保养及备件物料的申领保管工作,以及按sms规定填写
各类记录报表,汇总航次文档及时寄交公司。2.13 关心船员的生活和健康,注意食物保管,每周督促各部门检查一次员工的清洁卫生和公共卫 生,保持全船良好的卫生环境。2.14 在装卸货港应做到:
⑴在停靠码头、系浮筒或锚泊时,根据水文、气象、船舶纵倾、正浮、装卸货等情况,向值班驾驶员布置安全和防污染注意事项或措施,督促驾驶员遵守锚泊或靠泊中值班职
责和交接班规定。
⑵抵港前督促各部门做好装卸货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方面。⑶抵港后,应加强港航联系,掌握装卸进度,确定开航时间,按时电告公司。船长对货
物配载、船舶稳性、货物运输、货损货差负有责任。
⑷发生严重货损时,应立即电告公司并做好货损报告和有关文件,详细审阅有关文件,保
障公司利益。
⑸明火作业时,应向主管机关报备,并严格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⑹离船时,应将有关工作、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离船去向,布置给值班驾驶员,无论
何时不能与大副同时离船。2.15 开航前应做到:
⑴根据航次任务,拟定符合该航次海况的详细航行计划,定出安全经济的航线。在海图上
标注所有在航线附近的危险物,以策安全。
⑵检查二副是否将海图、航海资料改正到最新航行通告。⑶及时主持召开航前会议,检查、督促落实开航准备工作,布置安全、防污染措施,检查
航次所需燃油、淡水、伙食和物料是否备足。2.16 航行中有责: ⑴当船舶航行在狭窄水道、危险航道、雾区、冰区、近礁区以及进出港口、移泊、靠离码
头时,船长必须在驾驶台亲自指挥。在重要转向点,恶劣天气中转向,船长应到驾驶台亲自转向。
⑵掌握各种助航仪器误差及风流压差,适时修正航向。充分利用导航仪器,使船位保持在
计划航线上,确保航行安全。⑶按航次命令,向公司和租家发送船位报告,与有关方面保持联系。⑷每晚就寝前,应将当夜航行注意事项、航行命令等详细明确地记入《夜航命令簿》,督促
值班驾驶员阅读、签名和执行。
⑸每天均应注意气象变化,督促定时抄收气象预报。遇恶劣气候袭击,应提前备妥主机,尽早采取安全措施。
⑹督促驾驶员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航行规章。督促驾驶员认真履行航
行值班职责和巡回检查、交接班规定。
⑺每航次所使用过的海图上的作业标记要保持到航次结束。如果发生海事,则必须保存到
事故处理结束。
⑻引航员在船工作时,船长仍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故发现引航员操作不当,应及
时予以纠正。
2.17 应变和救助中有责:
⑴负责审核并签署各项应变部署表,并监督按规定张贴。⑵根据公司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标明,制定船上应急演习和训练计
划;根据《应急演习与训练须知》规定,组织船员举行各项应急演习以及应急训练和授课;检查每一个船员是否按《应变部署表》中的要求行动,并将演习情况记入《航海日志》。⑶当发生海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按规定做好《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在抵达第一个港口后24小时内,将该报告连同《航海日志》送交有关机关签认,并寄回公司。
⑷当船舶发生海事时,船长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领导全体船员尽快进行自救或
救助对方船员。如确实需要救助时,则按规定发出求救信号。行动时,始终应注意防止污染问题。
⑸当无法挽救而决定弃船时,应争取时间向公司请示后组织船员离船,船长应最后离船,离船时负责携带国旗、《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有关海图等重要文件离船。弃船后船长仍保持完全的职权。
⑹当接到他船或人的求救信号时,只要条件允许,应尽力救助并通知公司,事后书面报告
公司。救助船舶、货物时应先与难船船长签订合同。当本船遇难而由他船救助时,应办理“无效果,无报酬”的合同,并设法电告公司,尽量先取得公司的指示。
⑺船长负责应急通信。当船舶在航区或港口停泊发生特殊情况时,船长应立即电告公司,取得公司指示。
⑻为了避免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危险,船长有权对船舶和货物采取必要措施,并在请示公司
同意后宣布共同海损。2.18 修船时有责:
⑴应熟悉本船结构、车、舵、锚、航海仪器的性能,认真审核所开列的修理单,并及时报
送公司机务主管。
⑵领导并督促各部门做好修船准备工作。进厂前,督促各部门做好进厂准备工作和布置安
全和防污染措施,切实做好油舱及相关附件的清洗、通风、测爆工作。
⑶在修理过程中应进行监督修理工程质量,检查厂修和自修工程进度,督促有关人员做好
监修和各种测量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督促验收工作以保质保量。
⑷坞修时,应会同轮机长、大副详细检查船壳、船底塞、海底门、排水孔、螺旋桨、舵和
其他水下装置的状况。如发现与海损有关的损坏项目,应立即写好海事声明延伸报告,通知公司并寄送保险公司。
⑸修船期间要求船员与船厂密切配合,加强防火防爆,防止人身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2.19 接船时,根据买造船合同和接船程序,组织船员做好接船工作。按照有关规范和试航大纲
做好试车、试航,主要设备、技术证书、图书资料等验收工作。2.20 轮机长、驾驶员调动交班时,船长应负责监交。2.21 交接工作时,应填妥船长调动交接报告,并在《航海日志》签字后方可离船。3. 在需要时由大副代替。
大副岗位职责 1.适任条件 1.1 经过适当的培训,熟悉相关的sms文件,遵守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1.2 持有相应船种、吨位、航区的适任证书,身体健康且满足《船员聘用管理程序》的要求。
2.责任和权力 2.1 大副是甲板部负责人,在船长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行政管理、货运业务、甲板设备预防检
修工作,履行航行、停泊、装卸油值班职责,并组织领导甲板部船员贯彻执行公司sms和有关决定,努力完成船长交给的任务。在船长离船或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替代船长。大副对船长负责。
2.2 主持本部门安全活动日,领导甲板部船员学习公司颁发的指示文件、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
作规程,维护劳动纪律、遵守规章制度。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实施报告、分析调查和纠正措施。培训考核甲板部船员及实习生,提高船员素质和业务技能。2.3 组织安排甲板部的安全与防污染教育、业务培训、演练。督促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负责甲
板部人员的考勤、公休、值班等的安排。2.4 负责管理船员生活,分配船员卧室,保管舱室备用钥匙,领导伙食团和厨房工作;负责全船
清洁,环境卫生和医药管理工作。2.5 熟悉本船船体结构、甲板机械设备性能、正确操作方法,负责维护船体、货舱、阀门、舱面
建筑、装卸设备、索具、救生消防和应急操舵装置等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2.6 制订甲板部、月度预防检修计划,督促所属人员按计划完成船体,货舱、阀门、管系、锚、舵和应急设备等的检查养护;填写月度检修维护实绩报表报船长审核。2.7 装卸油时。布置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有关方面联系好商定泵速,索取油品化验单,安排测
定油位、油温、沉水,复核计量运算,签署和保管货油凭证。填写油类记录簿。换油种时根据租家要求组织清舱,联系验舱,检查管系阀门,确保适货。2.8 开航前检查船舶甲板部适航状态、人员以及淡水、伙食储备量,完成分管的航前准备工作,参加航前会议;检查装卸单证是否齐全;督促驾驶员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2.9 督促水手长每日两次测量各淡水舱、污水井、压载舱,每天检查其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
日志》。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负责申请添装淡水。2.10 航行中大副值0400-0800,1600-2000时的航行班,并在上午监管维修保养工作或本身职
责内的业务管理工作。在锚泊时值航行班,靠泊与装卸时值白天班。航行时值航行班,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航规,执行船位报告制度,填写《航海日志》。按《驾驶台规则》维持驾驶台秩序,遇有任何疑难立即报告船长。2.11 在大风浪来临前,大副应亲自带领水手长检查落实各项防风、防浪等措施,督促检查各水密
门窗的关闭情况和甲板排水孔道。2.12 船舶在进出港、靠离泊、移泊、抛起锚和掉头作业时,大副在船头工作、执行船长指示,并
及时将操作情况和周围情况报告船长。监控船员安全操作。2.13 应熟悉本船救生、消防、堵漏等设施,并督促驾驶员做好对其器材的养护工作。在船长领导
下定期进行救生、消防、应急操船等演习。当本船发生海损事故时,应按《船岸应急反应计划》规定,全力抢救。2.14 负责甲板部物料备件及劳保用品的申领、验收、保管、使用和报销工作,并按规定填报物料
清单。
2.15 应全面认真地检查船体结构,负责编制甲板部的、月度维修保养计划,送船长审批后执
行。负责拟订甲板部厂修、自修和扩大自修计划,编制修理单送船长审核后,报公司机务主管。
2.16 在修船期间应做好:
⑴做好进厂前准备工作,制定安全和防污染措施;特别要做好油舱、泵舱、管系、阀门的清洗、通风、测爆工作。严格执行防污染公约。
⑵进厂后,密切厂船协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领导自修工作,验收厂修工程,填写
《重要工程检验记录表》,审核和签署修船完工帐单,向厂方索取技术文件和资料妥善保管。主动配合船检部门搞好船舶检验发证工作。做好各种观察和测量记录,向公司反馈该厂的修船质量。
⑶进坞后检查确定轻载水线以下船体,出水孔、船底壁和舵等坞修工程;出坞前,验收
并确认上述工程已修复适航,向厂方索取测量记录资料妥善保管。
⑷厂修期间,督促检查部门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动(看)火制度,妥善 安排驾驶员、水手留船值班。2.17 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类报表报船长送公司,负责保管本部门技术资料、图纸和修理、测量
记录。
2.18 交接工作时,应按规定交接,双方认为满意,经船长同意,并在《航海日志》上签字后方可
离船。3. 在需要时由其他驾驶员代替。篇二:《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 长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对于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得为紧急处分。1.3 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1.4 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1.4.1 船舶国籍证书; 1.4.2 船舶登记证书; 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 1.4.4 船舶吨位证书;
1.4.5 船舶丈量证书; 1.4.6 船级证书; 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 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 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 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 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
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 1.4.13 电台执照; 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 1.4.15 年税缴费收据; 1.4.16 规费缴交收据; 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 1.4.18 船钞; 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1.4.20 iopp 证书(外籍);nopp 证书(国籍)1.4.21 其它有关证书; 1.4.22 其它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于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1.5 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公证行(notary public)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1.6 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它有关事情,详细载于航海记事簿,作成海事报告(sea protest)或事实报告书(statement of fact)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行签证,并电告公司。1.6.1 因事变或不得已之情事而变更预定之港口、或中止航行而驶回。1.6.2 航行中本船遭遇海难或其它危险。1.6.3 救护遇难船舶或人命。1.6.4 船长对船员之管束行为。1.6.5 航行中船员或旅客之死亡、或其它事故。1.6.6 航行中发现货柜封条遭受破坏,或有异状之情况。1.7 船长应在本轮抵港前会同各主管举行一次查船工作,是否有违禁品、走私品或毒品,并应通知船员禁止走私或违法情事,且将通告内容及日期登记于航海日志上。1.8 出港前应责成各部门彻底查船以防偷渡。1.9 除奉准外,船长或其它船员不得将公司业务等资料,擅自向外界透露或发表。1.10 船上各部门之司多请领,均须船长签阅后陈报公司核准、安排在适当港口补给,不得私自请司多店配送。1.11 船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即请公司派人代理,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应由驾驶员中职务最高之一人代理执行职务。1.12 船长应彻底明了最近颁布之各种航行布告、航海资料、海事鉴定规则、避碰章程、公共卫生条例、各国海关、移民法规及本公司所订之有关章程。1.13 船长在接收船只时,应即详细了解该船之任务、性能、装载容量、设备、主机马力、速度、燃料及淡水载量、以及法定之航海设备、救生设备、灭火设备、航海仪器等特性,以便达成安全航行之任务,其船用金亦应移交清楚,如有亏空须负责赔偿。1.14 船长应严格督促所属依照规定作各项准备,以符合有关位之检查(美国海岸防卫队检查、港口国管制检查、巴拿马安全检查、船级检查、防止油污染检查等),避免延误船期或遭受罚款。
1.15 船长应尽力维护全船的良好风气及纪律,增进工作效率。1.16 应遵照本公司封条管理政策规定,负责船上自备封条使用、管理、申请,与每年之年底封条清点盘存与向cod-opd 通报。1.17 督促下属将公司所规定之报表按时尽速寄回公司。1.18 负责与伙委、大厨协调采购伙食及年节加菜筹备等事宜。1.19 每月清点库房并结算一次,并将帐目签署公布周知。1.20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2.航行中职责 2.1 船长应在船舶安全前题下,尽一切能力,保持公司所预定之船期,以配合运航管理本部运航部operation prospect 所安排之日期到港,如遇船期超前,船长应视主机之实际状况,以经济速航行,考量节省燃料,但其减速以不低于公司所通知之minimum output。2.2 除遵循国际海上避碰国际规则外,当气候转恶、能见度不良、或航经拥挤水域、海峡险要处、急流中;或沿岸航行时,应尽可能留在驾驶台上指挥航行,以策安全。2.3 船长及各驾驶员应切记,虽引水人员在船,亦不能卸除本身之责任。2.4 航行中,船长应于必要时签写夜航命令或驾驶台命令簿,指示当值驾驶员应注意事项。
2.5 每月至少举行求生灭火演习乙次,并记录于航海日志上。2.6 随时督促全船船员,熟练操作各项属具,并训练他们处理船上事物之能力,加以考核,以便为公司储备人才。2.7 随时检查船体各部之状况,并督促所属整理、保养,以确保船舶之完善、整洁、美观。
2.8 随时查阅航海记事簿及货物装卸日记,并予按时签署。2.9 在航行中每两天向公司发送中午船位电报。2.10 遵照sailing instruction 之指示向公司及代理行发送有关eta 电报。2.11 船长应随时了解船舶之稳定度,以便调整压舱水或其它影响稳定之因素,以确保船舶安全。2.12 当船舶租予租船者时,于收到charter party 后,应审慎研讨并了解各项条款,必要时提出更正建议。2.13 stowage plan 之拟定,务必依照loading manual、cargo securing manual;绝对避免货载造成之船体应力危及结构之安全及cargo damage、lashing gear damage;卸货时亦同。2.14 关于装卸之准备工作,于航行安全无碍且实际可行时,应督促于到达装卸港口前完成。
2.15 船舶在台风附近航行,每六小时应向公司报告船位一次,直到安全脱离为止。3.进出港及碇泊中职责
3.1 随时研读注意各港口规章、及其锚地、流水、港湾地形,以策安全。3.2 强迫领港区必须遵章雇用领港。领港在船时,船长仍须时刻注意航行安全。3.3 交代大副,按当地之海关及移民法规,准备各项进出口结关文件,以免延误。3.4 到港前,船长应督促所属完成装卸货之准备。3.5 船舶于港外下锚时,应嘱咐各驾驶员轮流值班,机舱需要保持机动,采取正确防盗措施,以策安全。
3.6 把握船期,随时与代理行或分公司保持连系,以确定进出港时间,通告全船同仁。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在船督率全体船员采取应变措施。3.8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船长交接
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4.1 船舶各种证书及船用航海书刊,必须移交并签字。4.2 船用金、膳食及烟酒移交应作成清册,一一点交。4.3 传上库存封条存量、封条号码,及其相关记录,应当面点交。点交报告应列入船长移交报告中。4.4 各支付款项,未经陈准皆不得列入移交清册,如为特殊开支不及陈请、或已陈请尚未核示,得列入暂付款,陈请相关部门核示,如未获核准,应由前任负责偿还。4.5 船长交接应在廿四小时内交接完毕。4.6 船长交接应将本船之特性、机器性能及所属各员之能力、所担负之工作等详细说明。4.7 船长交接应办理移交手续签证,并将移交报告正本陈报海员部(海员部将另行转会损保部)。4.8 船长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船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deck log book 签字。
轮 机 长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轮机长秉承公司规定及船长之命令,综理轮机部工作,督导所属各级轮机人员执行任务对全部轮机应负安全及技术上之责任。1.2 负责管理轮机部,机械、属具及油料、物料等。1.3 随时查核油料并适时申请添加,以策航行安全。1.4 监督轮机部所属各级人员之工作,并考核其品德、技术及勤惰。1.5 督率所属实施保养、修理工作,如不能自修,填具请修单回报公司安排修理,若须紧急修理则陈请船长电告公司安排。1.6 负责保管「机舱日志」、「机舱摘要日志」、「机舱设备属具备品清册」、「车钟簿」及「各种说明书及船图」等。
1.7 查核各种验收单、申请单与报表并负责办理有关轮机部之文件。1.8 卸任时应将机器说明书、船图、机舱设备属具备品清册、机舱日志、sqe 窗体、轮机部验船报告与记录等之存底,以及其它有关文件移交之,并将主副机、电机、锅炉等之性能详告继任者。
1.9 负责指导及训练轮机实习生。1.10 协助改进人员纪律、生活卫生环境、文康活动及设备。1.11 接收油料应亲自或或指派适当轮机员,当上油驳船执行丈量,并切确认该员胜任工作。
2.航行中职责 2.1 注意保持主副机之正常运转,依公司指示之到港日期,配合船长要求,调整主机运速,若有实际困难,须与船长协商。2.2 核签机舱中午报告并与甲板部交换,并记录于机舱日志。2.3 进出港口或过运河、行驶受限制航道、遇浓雾大浪、机械故障或其它意外等应于机舱指挥处理,并与驾驶台保持连系。2.4 经常巡视机舱,督导训练初任职之轮机部各级人员。2.5 船上举行灭火、求生演习、防油污染演习及设备检查时,督率所属予以密切配合。督导部属紧急设备、防油污染设备之操作、训练、保养。2.6 如调速设备失灵或主机打空车时,应密切注意主机运转情况,并予适当处理。2.7 每航次测主机马力,以马力图判断输出马力及机器运情况并回报公司,勿使主机过负荷运转。
3.停泊中职责 3.1 查询在港停泊时间,预先安排保养及修理项目以便及时完成。3.2 如有工厂人员上船小修或验船师上船验船时应全力协助。3.3 对修船工程、物料、油料等之签收应谨慎签核,并加盖船章。3.4 督促部属注意锅炉水位、汽压、点火及电机各种辅机之运转情形。3.5 在泊港期间,严禁所属泵出舱底水以免受罚。3.6 在泊港期间,司多间注意上锁并交代当值人员注意,以免发生偷窃或偷渡。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留船指挥轮机部人员工作。3.8 应密切注意开航时刻,配合机舱保养工作,以免延误船期。3.9 负责油料之补充,加油前妥善安排轮机人员部位及工作,并准备加油管路图、部署表等以符合当地港口之规定,于装油前核对驳油表、或丈量驳油量;加油时,注意勿使油料溢出甲板或船外,加油后核对所加油料之数量。3.10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进坞前后职责 4.1 指示大管轮制作请修单,并仔细审核后寄回公司。4.2 与公司联系以确定修船、验船所需之配合工作,是否需清洗双层底油舱,以便实施检验双层底舱舱底等项目。
4.3 与甲板部协调安排驳油,尽量使船前后左右吃水调整至符合船坞要求。4.4 检查与机舱关联之船壳外部一般状况,各进水、出口、阀及其过滤网、推进器、艏推进器、艉轴、锌板等。
4.5 进坞时,注意检查海底阀及水线下进出口阀,出坞时检查有无漏水。4.6 严防失火。5.轮机长交接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5.1 燃油、滑油存量; 5.2 公司规定与通告; 5.3 船图(轮机与电力部份); 5.4 轮机说明书;
5.5 轮机重要备品、配件清单; 5.6 保养工作计划及纪录; 5.7 轮机记事簿、辅机纪录簿、油料纪录簿等。5.8 轮机长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轮机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engine log book 签字。
大 副
1.一般职责 1.1 大副秉承船长之命令,除指挥甲板部之工作外,并负责全船行政专责,且为sso 及sho,对外,如船长不在时,可代表船长执行职务,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船长。1.2 填报sqe 所规定之各式窗体。1.3 新旧任大副上、下船时,应将lashing gear 交接清楚,各自负责。由于lashing gear 点交费时,下船之大副可事先点交不下船之二、三副(由船长指定之),俟新大副上船时再行点收,同时下船大副向公司报到时,应将lashing gear 移交清单(具船长之counter sign)陈交公司。新上船之大副则最迟须于一个月内将点收之清点寄回公司。1.4 配合船长,遵照公司所规定之自备封条管理政策规定与要求。1.5 负责督导舱面各部份,船体内外甲板机具及全部住舱之整洁、保养工作,一切物料务求其物尽其用,避免浪费,节省不必要之开支。1.6 负责指导及训练所属,达成每个人均能胜任工作,并严正考核所属船员之技术经验及品行。
1.7 交接时,应将所负责之文件、报表、属具、物料等详细点交。1.8 装卸货应力求小心谨慎、安全第一、减少损失,达到公司营运之最大收益。1.9 与轮机部协调有关工作及合作进行船上能自修之工程。1.10 负责协助增进全船船员生活纪律及卫生环境。1.11 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1.12 时钟之校对、气象图之抄录。篇三: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船长对外有权代表本船进行各项事物的联系,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协定。
2、出航前要制定好航行计划,主持召开出、返航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体船员正确执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船舶进出港口、船闸、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滩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法令,听从公司的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积极提出建议,督促并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保持和公司的正常通讯联系。
5、发生海事、工伤、轮机等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并即使召开安全会议,组织船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填写海事报告书,将海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所有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后离船。
6、负责对船舶的修理和保养项目的审定、检查和验收工作。
7、领导装卸货作业。船长调离时必须将船舶、仪器、设备性能、图纸等情况向接任船长作详细介绍并办理交接手续。
水手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大副、二副交代的工作。
2、在航行、锚泊。靠泊时轮流值班,从事操舵、系解缆、放碰垫、起抛锚等工作;必须认知、熟悉水手工作,参加甲板设备保养、船体保养、加水、补给、物资领取、清洁卫生等工作。
3、参加装卸货作业。
轮机长职责
1、轮机长是轮机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轮机和驾驶的联系与协作。
2、熟悉掌握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特点,努力提高机器的工作效力,节约能源,减少物料和机件的消耗。
3、领导、监督轮机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并检查轮机人员所负责的职责执行情况;帮助轮机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轮机人员进行思想、安全教育。
4、参加机舱值班;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或复杂水道航行时亲临机舱操作或指导;当主机、辅机和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遇有机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
5、必须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设备、机械、加强自修保养工作,做好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经常查看轮机日志,查看油料、备件等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6、负责会同轮机人员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负责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和贵重仪器表。
7、轮机长调离时,要向新任轮机长介绍本船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及其特点,将有关资料、图纸、备用机件、工具和油料移交清楚,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
8、参加装卸货作业。
9、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临机舱指挥、组织抢救。接到船长弃船命令,应携带轮机日志、重要仪器等最后离开机舱。
炊事员职责
1、在大副、二副领导下作好主副食品等补给工作,并及时将主副食品的消耗和储存情况报告大副或二副。
2、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增加饭菜花色品种,调剂好生活,节约粮食、燃料和淡水。
3、作好食品的清洁卫生和保管工作,不吃生冷和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4、保管好一切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作好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具要经常消毒。
5、作好炉灶烟囱其附近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篇四:船员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游船艇的管理,为正常营运和接待工作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及舒适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职责。
一、船员共同职责
1、全体船员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坚 守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全体船员必须爱护船舶、机器、仪器设
备等国家财产,节约油、水、电,减少物料消耗及对湖泊水质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全体船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全体船员必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5、全体船员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工作,做到岗位ab制。
二、船长(驾驶员)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2、督促全体船员认真履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船舶航行全过程操舵。做好操舵系统及相应的航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未接公司通知,船舶不得私自出航。出航前必须再次了解全船设备运行情况及当日天气情况,确定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下方可出航。
5、船舶出入码头、航行、中途停靠、移泊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
6、在船舶运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紧急处理,并视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
7、必须做好航行日志的记录工作。负责保管船舶的相关证书及证书的年检工作。
8、负责驾驶室的日常卫生工作,船舶每次返航后,及时组织船员(包括随船导游)做好船舶的清洁工作。
9、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组织船员对船舶整体做好保洁工作。
10、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三、轮机长(员)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机舱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机舱清洁卫生及防火工作。
3、做好机械、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工作中随时注意机械、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须及时报告船长。
5、随时掌握各种燃油、燃气、电瓶的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加油、换气和电瓶充电;掌握润滑油的更换时间,做到及时更换及电瓶水的及时添加,做到机械设备及卫生间的正常给水。
6、认真做好轮机日志的登记工作,负责保管船舶的所有技术资料。
7、负责船舶配置的维修工具及材料的保管并登记造册。
8、积极参与整体船舶的保洁工作,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四、水手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经常保养清刷船体、甲板和相关设备,及时晾晒和插接绳索,清理保养锚泊设备。
3、航行中听从船长(驾驶员)指挥,注意测量水深,注意水文气候变化,注意周围环境动态,并准确地向船长报告。
4、靠离码头时负责解缆系缆和抛锚、起锚,拖带时负责挂缆、解缆。
5、负责船舶上的消防、救生设备,保洁工具及其它财产保管,并做好登记。
6、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篇五: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船长对外有权代表本船进行各项事务的联系,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协定。2.出航前要制定好航行计划,主持召开出、返航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体船员正确执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船舶进出港口、船闸、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难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法令,听从公司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积极提出建议,督促并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保持与公司正常的通讯联系。5.发生海事、工伤、轮机等事故后应报告公司并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组织船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填写海事报告书,将海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所有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后离船。6.负责对船舶修理和保养项目的审定、检查和验收工作。7.领导装卸货作业。7.船长调离时必须将船舶、仪器、设备性能、图纸、等情况向接任船长作详细介绍并办理交接手续。
大副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做好生产、安全等工作。船长不在时,代行船长职责。2.在船长指导下制定计划航线,出航前应检查号笛、号灯、航行灯、舵机,核对车钟,使设备处于适用状态;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离靠码头时,负责船首指挥;夜间进出港、复杂海区和恶劣天气航行时参加了望;台风或大风时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防台守则;认真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3.负责保管船舶证书、证件,办理进出港口的签证和延期等手续;负责保管国旗、信号旗、遇难信号等器材,并熟悉正确使用;负责安排甲板人员航行、锚泊和靠泊时轮值及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安排船员进行日常船体保养。4.负责对消防、救生器材的技术管理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制定全船救生、消防等应急部署表,定期组织船员学习和熟练各种器材的正确使用,并定期进行演习训练;负责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5.在船长指导下制定甲板修理项目,参加修理验收工作。并负责船上成本核算和督促检查船上的卫生工作。6.大副调离时,必须将所管理的工作及物品详细向船长交代清楚,并与新任大副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船。
7.参加货物装卸作业,负责查勘载货水尺。8.完成船长交代的其他工作。
水手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大副、二副交代的工作。2.在航行、锚泊、靠泊时轮流值班,从事操舵、系解缆、放碰垫、起抛锚等工作;必须认知、熟悉水手工作,参加甲板设备保养、船体保养、加水、补给、物资领取、清洁卫生等工作。
3.参加装卸货作业。
轮机长职责 1.轮机长是轮机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轮机和驾驶的联系与协作。2.熟悉掌握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特点,努力提高机器的工作效力,节约能源,减少物料和机件的消耗。3.领导、监督轮机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并检查轮机人员所负责的职责执行情况;帮助轮机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轮机人员进行思想、安全教育。4.参加机舱值班;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或在复杂水道航行时亲临机舱操作或指导;当主机、辅机和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修理
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遇有机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5.必须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机械、设备加强自修保养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经常查看轮机日志,查看油料、备件等的使用和保养情况。6.负责会同轮机人员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负责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和贵重仪器仪表。7.轮机长调离时,要向新任轮机长介绍本船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及特点,将有关资料、图纸、备用机件、工具和油料移交清楚,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8.参加装卸货作业。9.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临机舱指挥、组织抢救。接到船长弃船命令,应携带轮机日志、重要仪器等最后离开机舱。大管轮职责 1.大管轮是轮机长的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做好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轮机长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轮机长职责。2.参加机舱值班,在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3.协助轮机长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主动协助轮机长对主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直接负责对付机、辅机、锚机和舵机的维修保养工作。4.负责做好领取及统计油料、物资、备件和工具的工作;有责帮助提高轮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并督促轮机员作好机舱清洁卫生和清洗过滤器等工作。5.参加装卸货作业。6.大管轮调离时,必须将所管理的工作及物品详细向轮机长交代清楚,并与新任大管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船。
二管轮职责 1.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作好轮机管理维修工作。大管轮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大管轮职责。2.参加机舱值班,在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3.直接负责对各种泵类、空压机、污水分离器、传令钟、汽笛、消防器材和各管路阀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大管轮做好付机、辅机、锚机和舵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做好出航前的领料、加油等补给工作。4.有责任检查督促轮机员作好机舱清洁卫生和清洗过滤器等工作,并在工作中和技术上给予指导和帮助。5.参加装卸货作业。
2.油船船员各岗位职责 篇二
1.船长是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贯彻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船舶各部门的工作。
2.评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复查,发现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体系的不足之处及时向公司报告,按公司要求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
3.执行船舶会议制度及航前会议制度、安全管理体系季报制度,并查签各项活动的记录。4.审批各部门年、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审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签各部门的报表,拟(或签)发电报。
5.负责管理船舶证书,及时提出检验申请。对船员的调动、升降、培训、奖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并组织开展船舶的在岗培训工作。
6.督促、落实各部门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保证船舶的适航和适货。
7.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严格执行航行值班制度,在港内航行、靠离泊位、抛锚、起锚时应亲自指挥,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以及通过冰区、礁区、浅、狭、险要航段和主要转向点应上驾驶台指导或指挥。
8.当被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必要时,应将航行指示、注意事项和其它有关布置明确写入夜航命令簿。在引航员引航时,应主动配合,但并不解除船长对航行安全的责任。当发现操作不当时,应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其引领工作,接替其指挥。
9.严格执行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以及船舶装卸等有关规定。10.在船舶出现紧急情况,履行总指挥职责,按公司有关程序和规定指挥全体船员进行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如决定弃船,指挥船员迅速撤离,最后离船。11.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严格按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演习。
12.船舶进厂修理,负责审核各部门修理计划,核定厂修工程和自修项目,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监修和自修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13.按规定进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遵守船员调动交接制度,与接任船长做好交接工作。
大副岗位职责:
1.大副是船长的助手,甲板部的负责人,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担任航行、停泊值 班、主管货物配(积)载、装卸等货运管理工作。
2.负责船舶防海盗、防暴力以及船舶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编制甲板部年度、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船舶各类水舱压载/排放的管理。
5.负责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及医药管理工作。
6.负责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用品的申领、验收和盘点工作。
7.审核三副编制的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船舶进行应变演习时负责现场指挥。
8.负责本部门船员的职责熟悉培训工作,根据本部门船员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提出奖惩、升降建议报船长。
9.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做好装卸货前的准备工作,合理配载。督促看舱人员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货损货差和偷窃等事故的发生。
10.装卸完毕,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处理货损、货差。11.督促本部门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
12.严格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航行中遇有疑难时及时报告船长。
13.进出港、靠离泊位、抛起锚和掉头时,应在船首了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作业。
14.负责甲板部的修船工作,编制厂修、自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修理中,密切厂船配合,掌握修理进度,监督和验收工程质量,领导本部门的自修工作。
15.参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向船长汇报本部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在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临时代理船长的职责。
16.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
二副岗位职责:
1.在大副领导下,负责管理和维护驾驶设备、航海仪器、航海图书资料及航线设计等工作,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2.负责管理、请领航海日志、海图、航海书表、资料、航行通告及各种记录簿等,及时登记,改正海图和其他航用资料并作好记录。
3.管理并负责各种航海仪器、气象仪表的正确使用和养护,排除一般故障,做好检修和误差记录,请领和保管备件。
4.负责管理、养护船上甚高频无线电话、声光信号设备及国旗、信号旗、号灯、号型,确保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5.经常检查、校对驾驶台与机舱相关联的各种仪器设备,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通知轮机部检修。
6.管理天文钟和船钟,按时校正、上弦或调换电池。7.负责管理驾驶台、海图室、备品库,经常保持整洁。
8.负责主管设备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料帐册的保管以及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并及时提出增添的建议。
9.按照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切实履行监装(卸)货的各项职 责,掌握装卸进度和质量,注意操作安全。
10.开航前,按照船长指示备妥所需海图及有关资料,设计航线并报船长审批;及时启动电罗经,试验各种电航仪器,确认良好。
11.进出港、靠离泊位、掉头时,应在船尾在船长指挥下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
12.航行中应严格遵守航行值班制度和有关规章,遇有任何疑难应及时报告船长。
13.修船前,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项目;进坞时检查装于船底的助航仪器附件,防止因敲锈、油漆造成损坏失灵;修船期间,做好所管项目的监修和验收工作,并参加自修。
14.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
三副(或驾助)岗位职责
1.在大副领导下,负责管理配备、检查、保养和维护船舶救生、消防、堵漏设备;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2.负责管理、养护救生艇、筏、救生圈、救生衣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好;按期更换艇内淡水、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处于有效可用状态;逢严寒季节应注意做好淡水箱及救生艇罗经的防冻工作。
3.负责救生衣的配置、编号及分配,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及火警报警设备,定期检查、养护、换剂,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管理并能熟练地操作大型固定灭火系统,保持管系、阀门的良好、有效、畅通,各分路阀的名牌、标志鲜明,惰性气体的称重记录完整。
6.管理和请领堵漏设备、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维护,保持良好有效状态。负责编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
7.按照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履行监装(卸)货的职责,掌握装卸进度和质量,注意操作安全。
8.航行中应严格遵守航行值班制度和有关规章,遇任何疑难时及时报告船长。
9.进出港、靠离泊位、掉头时,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按规定记录车钟,船舶主要动态、重要船位及其他有关情况。10.负责接送引航员上下船。
11.负责管理船员所有证书,并确保其有效性,如不在船应交值班驾驶员保管。12.航行中替代大副晚餐时值班。
13.修船前,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所管理项目的监修和验收工作并参加自修。
14.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15.负责办理进出港签证。
16.未配备三副的船舶,其航行、停泊值班职责由船长履行,其他职责由二副履行。
水手长岗位职责:
1.在大副领导下,负责管理、养护物料、物料间、救生消防和装卸用的移动照明设备,清洁船舶、甲板、船体、舱室设备、装卸属具、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和维护。2.安排水手日常工作,布置安全措施,检查进度确保质量,安排水手值班及了头班次,并督促认真执行。
3.组织水手进行船体、舱面建筑、设备、属具、帆缆的清洁、养护工作,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上高及舷外作业应布置安全措施并负责检查防护用具。
4.负责管养各种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工具,指挥放、吊艇(筏)操作;发生海损时,在船长、大副指挥下领导水手进行抢救、堵漏工作。
5.开航、抵港前后,领导水手做好装卸和开航(移泊)准备工作。
6.进出港、系泊、抛锚作业时,做好船首准备工作,并听从大副指挥,进行了望和带领水手工作。
7.大风浪和暴风雨来临之前,检查并做好甲板货物和活动物件的绑扎工作。
8.冬季来临或驶近严寒海面、港口前,检查和保证甲板管系、水箱等包扎、防冻的完好性;放净甲板辅机和水管的残水,防止冻裂;进行必要的锚机、甲板机械活车等准备工作。9.修船时,领导水手进行自修工作,检查验收厂修有关工程。
10.管养吊货属具、常用备品、备件;负责检查安全带、跳板绳绳梯等;负责油漆调配工作;管养船首尾绞缆机。
11.开工前应将需用的各种物料、工具、防护用品备妥,完工后,负责整理,清洁。12.定期清查物料、工具,提出物料、工具请领计划。13.雾航时轮值了头;担任停泊值班。
14.每日测量压载水舱、淡水舱一次,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并查明原因。按照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布置注入、打出、驳移压舱水和添装淡水。
15.定期检修各种门、窗、绞链、螺丝、把手并加油活络,保持良好使用及水密状态。
16.负责检查,清洁、润滑和操纵锚机。进出港前,试锚机,按大副指令备锚、抛锚、起锚、固锚、绞缆。
GMDSS操作员岗位职责:
1.GMDSS操作员在船长领导下,负责无线电通讯、导航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执行船长签发批准的通讯任务。
2.负责做好GMDSS通讯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3.负责保管电台文件、技术资料等。
4.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急情况时,应听从船长指挥完成通讯任务,不得擅离职守。弃船时携带通信日志、电台执照和重要文件资料,按船长命令离船。
5.负责编制主管的备件、工具、物料及仪表的请领、申购计划,经船长批准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6.负责电台用蓄电池、变流机和全船天线的日常检查、维修养护及蓄电池充放电工作,做好蓄电池室(箱)、变流机室和备件库的清洁工作。
7.负责通讯资料的保管和修改工作,负责主管设备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料帐册的保管以及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并及时提出增添的建议。
8.如有两名持证人员兼职,则由人事部在调令单中注明,并由船长安排具体职责。水手岗位职责:
1.在值班驾驶员、水手长领导下,担任操舵、值班、靠离码头系解缆、保养维修工作和看舱等工作。
2.负责驾驶台内外和船内分工范围内的清洁;航行中,按船长、值班驾驶员或引航员的口令正确及时执行舵令,并朗声复诵,当口令不一致时,执行船长的口令;发现空舵,舵效不灵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使用自动舵时,不排除操舵责任;值班时坚守岗位,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
3.按规定升降国旗、号旗,悬点号灯、号型和启闭甲板照明;开航前,校舵及检查航行灯。4.进出港、靠离泊前,按驾驶员布置升降号旗、号型、关点号灯;夜航时注意检查航行灯、号灯是否明亮。
5.靠离泊前后,装卸舷梯、跳板、安全网;引航员上下船时,收放调整软梯、绳索。
6.值舷梯班时,巡视船舶四周,给有关船、驳系解缆,负责舷梯、锚、靠把、出水孔、安全网、驳船等的安全正常。
7.锚泊时,检查锚链情况,悬点锚泊信号,遇雾敲钟,注意四周船舶动态及船岸信号,并守听甚高频无线电话,发现走锚或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8.正确操纵起锚机、绞缆机;负责手锤测深,修补号旗和帆布盖罩,收放救生艇(筏),参加消防、救生、堵漏以及上高和舷外作业等工作;参加开航或靠泊前(系离泊)的准备工作和系解缆工作。
9.努力学习业务和操舵技术,熟悉舵性,懂得海图、潮流、避碰规则等一般航海知识。
厨工岗位职责:
1.在大副的领导下负责伙食工作。
2.负责主、副食品的烹调、采购和储藏等工作。
3.做好厨房、餐具、餐厅、冷藏间及粮库等场所的日常清洁卫生和除害工作,搞好伙 食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负责厨房油炉、电炉等灶具的管理,用后及时关闭,做好防火工作。5.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防止污染港区水域。6.每月结算伙食帐目,报大副审核后公布。7.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态度。
8.遇应急事态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9.完成大副和水手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轮机长岗位职责:
1.轮机长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无线电通信导航和由甲板部使用的电子仪器除外)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在船长领导下全面主持轮机部的工作,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2.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轮机部工作计划。参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向船长报告本部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审核轮机部年、月度自修维护计划,交船长签署后上报公司机务部批准,并负责予以实施。指导大管轮在安排具体工作时注意提高科学性和计划性。
4.航行时每日审阅并签署轮机日志,检查轮机部其它各种日志记载的准确性和完善性,经常审阅各类安全管理记录。
5.负责控制燃润油和锅炉用淡水的储量,及时向船长提出添装量;负责、监督燃润油的添加、移驳工作;审核燃、润油消耗报告并上报公司机务部。
6.监督燃润料、物料、备件的合理使用;定期提取主、副机润滑油样交有关单位化验 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本部门船员做好物料、工具、备件等的请领、验收、保管、统计、领取、使用工作。
7.负责保管轮机部档案及技术资料,每年至少一次清点所有文件。
8.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按驾驶台发出的信号指挥机舱人员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坚守岗位,积极抢救;在接到船长弃船命令时,应尽一切可能对有关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亲自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等最后离开机舱。
9.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自查;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10.负责本部门船员的职责熟悉培训工作,根据本部门船员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提出奖惩、升降建议并报船长。
11.负责轮机部的修船工作,汇编厂修、自修计划,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密切厂船配合,掌握修理进度,监督和验收工程质量,领导本部门船员做好自修工作。12.每月填写轮机部技术运行月报表,并上报公司机务部。13.负责审核本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报船长批准后予以张贴。
大管轮岗位职责:
1.大管轮是轮机长的助手。在轮机长领导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根据机电合一原则,主管船舶推进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系统所属电机〈气〉设备)和养护分工明细表规定的各种设备,协助轮机长搞好技术管理和轮机部的日常工作;航行中轮机长因故不能工作时,代行轮机长职责。
2.负责保持主管各种安全设备、装置、和防护设施等经常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试验,开航前会同驾驶员、电工校试舵机;负责指导有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正确的管理和使用方法;做好机舱的防火、防爆、防冻和防污染工作。
3.按“船舶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周期”规定,拟定和实施所管设备及其系统的年、月度自修维护计划,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根据轮机部月度自修维护计划,分配轮机部日常工作,布置各项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本部门人员保持机舱环境清洁;凡抢修主机或主机吊缸检修,及主机经过较大的检修需要试验时,均应在场。
5.负责安排轮机部航行和停泊值班,并按值班制度执行;停泊期间每日审阅和记载轮机日志。
6.汇总编制轮机部备件、物料、工具等请领计划,送轮机长审核上报;指导有关人员做好验收、保管、清点和合理使用;负责润滑油的申领、验收和报销。7.保管所管设备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本人使用的技术资料等。
8.协助轮机长做好轮机部人员的管理和在岗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船员技术业务、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学习。
9.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除按照应变部署表规定的职责做好工作外,还应按轮机长的指示指挥轮机部人员做好应变抢救工作。
10.未配备三管轮(或轮助)的船舶,其航行班职责由轮机长负责,其他职责由二管轮负责。11.修船工作
1)进厂前,提出所管设备厂修工程项目及自修工程项目,汇总二、三管轮的修理项目,送轮机长审阅。
2)厂修时,协助轮机长组织好本部门的监修、自修、测量记录和验收工作,亲自主持主管设备的监修、测量、验收;并做好安全防护和机舱的保卫工作。3)负责拟制主管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轮机长审核。
二管轮岗位职责:
1.二管轮受轮机长领导并在大管轮安排下进行工作;执行值班制度;根据机电合一原则,主管发电原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系统所属电机〈气〉设备)和分工明细表规定的各种设备,同时负责其它轮机员系统设备所属的电机〈气〉设备以外的独立电机(气)设备。确保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按“船舶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周期”规定,拟定和实施所管设备的年、月度自修维护计划,并做好检查测量及维修记录。
3.停泊时除执行值班制度外,领导大管轮分派给他的人员进行检修工作。
4.接受和完成轮机长分配的其它工作,在大管轮指派下,协助其它轮机员进行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工作。
5.负责燃油测量、记录和统计,按时报告轮机长;负责加装或移驳燃油,安排好添装次序、速度,正确留取油样。负责填写燃润油消耗报告送轮机长审核上报。
6.开航前会同值班驾驶员、电工校试舵机,在海上航行时每天填写并与二副交换正午报告(无人机舱由值班轮机员负责)。
7.提出所管设备的备件、专用物料、工具的请领计划送大管轮汇总,并负责验收、盘点。8.保管所管设备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资料等。不设电工的船舶还应负责轮机部电
机(气)设备备件、工具、物料的保管和养护工作。9.修船工作
1)进厂前,拟定所管设备的厂修工程项目和自修工程项目,送大管轮汇总。2)厂修期间,除完成自修工程项目外,按大管轮的安排,认真对厂修工程项目进行监修、验收;完成轮机长和大管轮指派的其它工作。
3)负责拟制主管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轮机长审核。
三管轮(或轮助)岗位职责:
1.三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执行值班制度;根据机电合一原则,主管甲板
机械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系统所属电机〈气〉设备)和养护分工明细表规定的各种设备,确保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按“船舶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周期”规定,拟定和实施所管设备的年、月度自修维护计划做好检查测量及维修记录,定期送轮机长审阅。
3.开航前会同值班驾驶员、电工校试舵机,停泊时除执行值班制度外,领导大管轮分派给他的人员进行检修工作。
4.负责机舱污油及污水的处理。在排污过程中,严格遵守防污公约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污措施。
5.负责救生艇发动机、应急消防泵和其它本职所管各种应急、安全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效用试验,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6.提出所管设备的备件、专用物料、工具等请领计划送大管轮汇总,并负责验收、盘点。保管所管设备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资料等。7.修船工作
1)进厂前,拟定所管设备的厂修工程项目和自修工程项目,送大管轮汇总。2)厂修期间,除完成自修工程项目外,按大管轮的安排,认真对厂修工程项目进行监修、验收;完成轮机长和大管轮指派的其它工作。3)负责拟制主管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轮机长审核。
机工岗位职责:
1.参加轮值时,在值班轮机员领导下,遵守值班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开航前各项准备工作,管理主、副机及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保持机舱清洁;执行值班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2.按驾驶员书面通知,正确注、排转换压载水,记录起止时间,凭牌开关甲板水、气、电。3.不参加轮值时,在大管轮安排下,参加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工属具的清洁工作。4.执行大管轮和其他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5.熟悉机、炉舱应变设备、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操作方法。
机工岗位职责:
1.参加轮值时,在值班轮机员领导下,遵守值班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开航前各项准备工作,管理主、副机及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保持机舱清洁;执行值班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2.按驾驶员书面通知,正确注、排转换压载水,记录起止时间,凭牌开关甲板水、气、电。3.不参加轮值时,在大管轮安排下,参加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工属具的清洁工作。4.执行大管轮和其他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5.熟悉机、炉舱应变设备、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操作方法。
机工岗位职责:
1.参加轮值时,在值班轮机员领导下,遵守值班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开航前各项准备工作,管理主、副机及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保持机舱清洁;执行值班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2.按驾驶员书面通知,正确注、排转换压载水,记录起止时间,凭牌开关甲板水、气、电。3.不参加轮值时,在大管轮安排下,参加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工属具的清洁工作。4.执行大管轮和其他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3.普通船员与高级船员课程设置 篇三
普通船员主要课程设置、培养目标 : 值班水手、值班机工、主要课程设置 :
(1)值班水手 :
理论课 :水手英语、水手业务与值班、水手工艺
实操课 :绳结、撇缆、操舵、插钢丝、船舶日常保养、上高舷外作业、应急设备和程序、船舶信号
专业训练 : 基本安全训练、艇筏培训
(2)值班机工 :
理论课 : 机工英语、机工业务与值班、金工工艺
实操课 : 电焊/气焊、车工/钳工、拆装/维修
专业训练 : 基本安全训练、艇筏培训。
高级船员主要课程设置、培养目标 :
(1)航海技术:主要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STCW78/95)、掌握现代航海理论的实践技能,胜任船舶营运管理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航海技术人才。
(2)轮机工程:主要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STCW78/95)、能胜任现代船舶的管理技术要求、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2、主要课程设置 :
(1)航海技术:
理论课: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
评估课: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货物积载与系固、海图作业、航线设计、船舶定位、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测罗经差
专业训练:基本安全训练、精通艇筏、雷达两证、精通急救、高级消防、GMDSS
(2)轮机工程:
理论课:轮机基础、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轮机英语、船舶电气、船舶管理、轮机维护与修理
评估课:英语听力与会话、动力设备拆装、动力设备操作、船舶电站操作、船舶电工工艺和电气测试、金工工艺
4.普通船员协议 篇四
普通海员培养及就业安置协议书
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培训职务: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关于安排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
甲方受乙方委托联系国家海事机构指定院校培训,乙方在校期间服从并努力完成各项培 1
训课程、培训时间为120天。
1、正式上船工作后合同期为3年。甲方负责期间工作安排。
2、乙方在学校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要刻苦学习,不得赌博、泡网吧、逃课、旷课、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拉帮结派、参加宗教活动、犯法等。若有此类事发生或被学校开除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退任何费用。
3、乙方在学校培训期间,未按学校规定住宿,自行在外住宿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4、乙方报名注册入学后不可退学,自行弃学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
二、证书办理
1、乙方培训期满,经专业培训、评估、考试合格,由交通部、海事局、培训学校签发
《培训证明》、《值班适任考试合格证明》、《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代办出《海员服务薄》、《海员证》并安排登船实习。
2、实习期满,甲方可帮乙方到海事局代办《适任证书》。
三、实习
证件办理齐全后,在乙方全部费用交齐情况下,甲方根据船舶的航行情况以及学员的自身素质陆续安排乙方上船实习(航区为:中国沿海、港澳、近洋、远洋),实习期一般为6个月左右。
1、乙方要上船实习前,甲方会提前2~7天通知乙方做好上船准备,若因乙方自身原因
造成无法按时上船或不愿上船等,影响甲方安排耽误船期,责任由乙方自负。
2、实习期间无基本工资,劳务费由船东统一发放。
3、乙方在实习、工作期间必须服从船舶在航行期间的法律法规,如在船期间出现走私、贩毒、偷渡等一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所造成的合同终止、驱逐下船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
四、工作
1、乙方在实习完毕、换出正本《适任证书》后,甲方受乙方委托,甲方会安排乙方上
船工作,期限为:一个合同期(6—10个月)。若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甲方将退还全额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人员调配。
3、乙方的联系方式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公司,否则因为公司通知不到乙方上船所造
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人身意外伤害险由船东根据每个航次交纳,社会保险由船员自行缴纳。
5、甲方保证乙方在每次上船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如果乙方无故自行下船,公司不承
担任何责任。
五、费用
1、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包括:
1、培训费
2、教材费
3、考试、评估费
4、培训期
间的住宿、卧具、服装费
5、国家海事局收取的办证费
6、上船实习的实习费
7、证件换理费
8、上船工作的安置费
9、管理费等费用支出。)培训期间餐饮费、体检费用由乙方自理,若因乙方不能及时缴费,耽误影响乙方到校培训、办证、工作安排,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确保本人无传染性疾病、遗传病及精神病史,体检
合格;无犯罪记录,政审合格;持有初中以上学历真实毕业证。
七、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签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5.船员相关知识 篇五
职业特点
驾驶海船,漂洋过海,海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他受到国际公约的保护。其职业特点与其它职业具有共性,但更有许多不同点。驾驶与管理船舶需有专业知识,这决定了海员职业的技术性;中国海员
驾驶与管理船舶的过程中每个海员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互不替代,这决定了海员职业的独立性;
驾驶与管理船舶是个系统工作,需要海员协同工作,这决定海员职业的团队性; 海员远离陆地,以船为家,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驾驶船舶,在各种海况的大海上长期航行,这决定了海员职业的艰苦性、风险性。
这些特点,确定了海员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娴熟的专业技能,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海员职业对从业人员具有相当高的职业素养要求。
海员职务
船舶上有多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与要求也就不同,要有适任的海员来完成岗位工作。
海员职业按职务层次划分,分为高级海员和普通海员二类。海员包括:海事、渔政、海监、科考船员、商船船员、引航员统称为海员。
高级海员从事船舶驾驶、管理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培养周期长,成本高,待遇高;普通海员从事一般技术性工作,培养周期短,见效快。
按专业性质划分,分航海技术专业(又称船舶驾驶)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又称船舶轮机)二个专业职务。航海技术专业负责船舶航行和甲板机械的维修保养,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从事船舶主机等机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航海技术(船舶驾驶)专业海员职业可分:船长、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另外电报员己撤销。“船长”是船上的最高指挥者,全面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和营运,在英美等国,船长不属于船员,而单独作为一种职业。船长在我国也是一个职称,“船长”是中级职称,“高级船长”是高级职称。如今在我国有很多非船员的职业也多由或者必须由具有船长资质的人来担任,比如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或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的海务部、船务部负责人以及指定人员等。
“大副”、“二副”、“三副”分别负责船舶驾驶工作、甲板部日常工作、货物装卸工作、救生及消防工作。
“值班水手” 在值班驾驶员、水手长的领导下,履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轮机工程专业海员职业可分: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铜匠,修理工,值班机工。
“轮机长”是船舶的技术总管,负责保证船舶的所有机械设备、主机系统的正常运作。
“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负责船舶机舱人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负责主机、辅机操作与运行、机舱设备的保养和保管、船上其它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电机员”电机员主管船上所有电器设备 主要职责是电路板维修与电设备保养 国内南北线的大船偶尔配备电机员 一般情况下中小型船由二管轮或大管兼替 电机员主要值白天班 晚上待命 如有电路损坏必须听从船长或老轨的指令前去抢修.“铜匠,修理工,值班机工” 在大管轮和机工长的领导下,履行轮机值班职责,参加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考虑到船舶航行时海员工作的特点,一般工作时间被划分为四小时一班,即:04:00—08:00、08:00—12:00、12:00—16:00、16:00—20:00、20:00—24:00、24:00—04:00,由当值驾驶员、轮机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分别按时轮流工作。
职业知识
不同岗位的海员工作,需有不同内容、层次的专业知识来支撑。
航海技术类职业应掌握:航海学、船舶货运、远洋运输业务、海洋气象、船舶通信、航海仪器、水手工艺、航运法规等理论与实践的主要课程知识。轮机工程类职业应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轮机工程材料、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控制、轮机维护与修理、轮机自动化等知识。
近几年来,应用于船舶的新技术、新设备层出不穷,航运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不断更新,以及船舶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需要海员必须具有更高的学科知识,如管理科学、计算机科学、网络知识等。
职业素质
对以上专业知识的掌握,仅说明从业人员驾驶与管理船舶具备了必要的条件。但驾驶船舶、运输人员与货物是个复杂的工作,需要海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惟有如此,作为海员的条件才能充分。对海员综合素质的要求,目的是为了能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保证旅客及货物快捷、经济地运达。
海员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海员需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一般包括: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出色的应变能力、团结协作和团队精神、合适的人际交往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古有名言:行车走船三分险。海难事故难以避免,可是,抛开暴风雨、台风、海啸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人们发现在海难背后还隐藏着更深的人为因素。据统计,在海难事故和污染损害事故中,约有80%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触礁、失火、爆炸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高达90%,碰撞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更达到95%。人为因素对船舶安全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从泰坦尼克号、多纳·帕斯号到我国的“大舜”号以及2006年2月发生的红海沉船事故,都有海员综合素质不高的因素。造成海难事故的人为因素往往是:不适当的时机出航、船舶不适航情况下出海、客与货超载或装载不当、船员安全与事故意识不强、不正确的船舶操纵、处置火灾以及其他事故应急方案的不当等。
体面工作
2006年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ILO第94届大会中通过了《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该公约对海员的工作环境条件、医疗、福利、社会保障、工资、休假、起居条件等做出了规定,保障海员能够体面工作。我国与世界上其它国家一样,为海员体面工作提供了许多保障。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为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保护水域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绝大多数的海船都能满足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员的工资待遇也远高过陆上其他工种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船上系统
远洋货轮一般都在万吨以上,全船人员一般定员19—24人。除船长、政委外,高级船员8人,普通船员10人,厨师2人。船员组织系统分为甲板部、轮机部。每个部门内部都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甲板部
主要负责船舶航海、船体保养和船舶营运中的货物积载、装卸设备、航行中的货物照管;主管驾驶设备包括导航仪器、信号设备、航海图书资料和通讯设备;负责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舱、锚、系缆和装卸设备的一般保养;负责货舱系统和舱外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用和处理。
轮机部
主要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全船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事务部
主要负责全船人员的伙食,生活服务和财务工作。
人员职责
管理级
⑴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⑵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⑶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⑷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操作级
⑴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⑵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⑶二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4)”电机员"电机员主管船上所有电器设备 主要职责是电路板维修与电设备保养
(5)三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6)事务员[管事]:具体负责全船的生活服务工作;办理进出港有关手续和有关客运工作。客船外的船舶经常由三副顶职.支持级
⑴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⑵木匠: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⑶一水: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⑷二水: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⑸机工: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⑹服务员(大台):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⑺厨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心理卫生
一、职业特殊性
由于航海远离家乡,在天水一色的大海上飘曳几个月以至近几年,自然环境变化多端,危机四伏,所以海员的心理负荷极重。
海员的活动范围狭窄,一年有80%以上的时间在这小天地里度过。虽然值班制度规定轮流休息,但不可能有大的环境变化,而且值班交替循环不已、作息时间不
一、生活节律无常。每航行两天,时差为一小时多,昼夜节律不断变化、季节不断迁移、海员生物节律变更频繁,因则引起焦虑、厌倦和种种疾病。
航行中船舶的噪声昼夜不停。1980年国际海洋协商组织制定的标准规定为:机舱内连续操作时噪声远远超过90分贝,间歇操作时不超过110分贝,但实际情况往往超过这一规定。舱内噪声远远超过纺织、锻压车间。船上生活区与昼夜不停的主机、发电机和副机紧靠,它们产生的噪声和振动,持续作用于海员,使其并无片刻安宁。由于噪音持续作用,引起听力下降和精神疲劳。低频噪声还能减低海员对单调工作的适应能力。
船体的振动和摇晃,使海员经常处于颠簸和震荡之中,轻者出现前庭-植物性神经综合征,重者则出现复视、意识模糊。
空气污染、酷热、光照不足等都会加重海员心理负荷,使工作效率下降,视力疲劳、精神倦怠及其它不良反应。淡水缺乏、没有新鲜蔬菜、睡眠不安和不足等等生活条件不佳也会影响海员情绪和健康。
二、职能和角色
工作地点、社交场所和个人区域,在船上不能分开,而且是一成不变的。海员在船上几乎没有角色调适机会。以高级海员为例,在船上整个期间和所有场合,他都是海员的领导人。在等级制度中,人们按照他的地位,期待他的角色行为,使他不能摆脱这樊笼。没有角色转换的变化是不利于心理健康的。固定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刻板的作息时间表、不变的生活环境和舱位、天天见面的伙伴关系等等形成了一种压力。
三、事故与应激反应
海洋事故率相当高,1978年世界船只损失473艘,是近年来最高的一年。发生事故,一方面有海员心理因素、工作状态的原由,反过来又威胁航海安全,形成一种对海员的心理压力。
1980年我国一艘一万二千吨级杂货船,先后与日本和南朝鲜货船相撞,对方船沉,我方受伤。事故发生后一天之内,发病率明显增多。当晚全船49人均失眠、1人心脏供血不足、2人血压增高、10人心动过速、心律不齐、16人胃痛、8人腹泻。在事故后出现心身障碍,虽然表现不同,但说明应激状态强烈影响海员的心身健康。
1979年到1981年间全世界在海上沉没、着火、爆炸、相撞、触礁和原因不明失踪的船只平均每天一艘。据荷兰海洋研究院和英国海岸警卫队的研究指出:约有四分之三的事故是人为失误所造成,由于种种原因形成心理障碍是肇事之源。
四、主要的心身障碍
单调的工作、单一的男性社群、单调的环境造成海员的性压抑、厌倦、疲劳、不安全感;他们情绪不稳,易激惹、攻击、争吵殴斗、冷漠、固执、退缩、迟钝、种种心理困扰,引发不良行为和疾病。
由于性压抑和对家庭的怀念,加之某些画片和境头的性诱惑,使一些海员手淫成习。有的由于手淫导致休假期夫妻生活中出现性功能障碍而影响家庭和睦,有的染上性病。
酗酒是海员堕落的表现。酒精破坏大脑功能,视觉、共济能力和运动功能都受损害,因酗酒而发生事故占相当比例。洒瘾者虽然酒后中出现心满意足的欣快感,但责任感丧失,无视自身健康,对他人、家庭情感淡漠,毫不关心,只见酒亲。停止饮酒就变得颓丧、嫉妒,易激懑、粗野。酒精中毒引起人格改变通常与不适应航海工作有关。
海员中抑郁症常见。主要症状是情绪低落、消沉沮丧、自觉脑子迟钝、思路闭塞和丧失了工作以力;动作迟缓、活动减少,常有类似心肌梗塞病人一样的感觉和焦虑、气短、恶心、呕吐、无力。严重的有自杀意向,且计划周密、行动隐蔽。海员中“不明原因”的跳海,多为病态行为。躁狂症和反应性精神病也时有发生,症状性精神病多表现为谵妄状态。
在海员中的心身疾病以溃疡病、心血管病和肿瘤较多见。消化系统疾病占海员发病率的15.7%~30%,比陆上居民发病率高。心血管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高于陆上同年龄组的居民。特别是船长、高级船员和驾驶员发病率高,这和他们责任负荷高于一般海员有关。
五、影响海员心身健康最主要的因素
1.长期航海带来的冷漠、消极和无聊感,这种情绪状态十分有害。
2.人际关系难处。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固定的角色,特别是多种国籍海员之间的言语障碍和文化差异因素。
3.环境的不安全感和多种有害因素。
4.作为终身职业的海员,自觉无力改变处境,适应困难。证书要求
报考船员适任证书的五要
一、要专业学历和培训
1.申报乙类和丙类水手及GMDSS限用操作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应具有主管机关规定的专业培训时间,进行专业培训或航海类学校的相关专业学历。2.申报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三管轮和GMDSS通用操作员必须适具有两年以上的航海类职业教育或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申报无线航区船舶大副、船长、轮机长、大管轮、及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子员的船员,必须具有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要海上资历
1.申报乙类丙类机工水手适任证书者考试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需6个月的海上实习资历(航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均可)。
2.申请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12个月(新的文件:沿海航区以上均可)。3.申请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4.申请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丙实际担任其职务18个月。
5.申请扩大航区考试、评估者、应持有与申请航区较低一级,但相同船舶的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6个月资历。
6.申请提高吨位和功率考试,评估者、应持有与申请吨位较低一级吨位和功率,但相同航区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12个月。
7.同时申请扩大航区和提供吨位、功率的应持有与所申请航区和吨位、功率较低一级相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18个月。
三、要专业培训
1.报乙类、丙类、水手、机工的必须要经过正式培训单位6个月的专业培训,其中必须经过海员“基本安全”和“精通艇伐”专业培训。2.报考客船服务员或船舶厨工、电工均需要经过为期10天左右的海员“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客船服务员还需要进行“客船专业培训”。
3.报考特殊船舶的船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油轮、化学品、液化气船)除还需进行“特殊专业”培训。
四、要海上实习
1.乙类丙类水手、机工的船员,获得“考试合格证”后要进行6个月的海上实习(远洋、沿海均可)。
2.获得各类三副、三管轮得考试合格证的船员,需到船上实习担任水手和机工12个月后,方能换取适任证书。
3.一般货船或客船船员,在获得“特殊专业”培训后需要特殊船上(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实习三个月方能换取特殊船舶适任证书。
五、要安全记录
无论队那类船员,凡在海上工作中出现失误或有责任事故的,海事主管部门确认后,按表现和事故情况,确定能否申报各类适任证书。报考适任证书的五不能
一、机工水手不能直接报考驾驶员和轮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已获得水手、机工适任证书的船员要报考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具有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2年航海类相关的专业职业教育。
二、持有丁类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和轮机员报考丙类证书有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主管机关的文件要求,凡丁类适任证书持有者,报考丙类适任证书者必须具有航海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两年航海类专业职业教育。(於1998年8月31日前获得丁类适任证者不受学历限制)。
三、持有内河和渔船适任证书的驾驶员、轮机员报考丙类适任证书的驾驶员、轮机员有说法(於1998年8月31前获得内河和渔船适任证者暂不受学历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有关文件内河和渔船的驾驶员、轮机员必经具有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二年相关的航海专业职业教育才能考报相应的丙类适任证书。
四、不经过特殊培训,实习不能上特殊种类船舶 无论持有那类适任证书,要上特殊种类船舶任职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合格后需进行定期实习,方能在特殊船舶上任职。一般需要实习3个月。五、五年内不足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更换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要求,持有适任证书者五年内必须具有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海上服务资历且安全记录良好,方能更换新证。
知识问答
报考普通海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报考普通海员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1)男性,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航海事业。(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3)身高1.65以上,无色盲、无色弱,、水手裸眼视力不低于0.8,机工裸眼视力不低于0.5;无口吃、无平足,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符合海员体检标准。具体见《招生简章》。
培训时间多长?培训地点在何地
答:普通海员的培训时间一般为4个月。专业培训必须在国家海事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具体培训地点由船员公司与培训机构联系。
3、普通海员经过培训是否都能取得各种证书?淘汰率多大?
答:经过考试合格的一般都能取得各种证书。成绩不合格者有多次补考机会,从以往招收的普通海员看,淘汰率不超过1%。
4、普通海员的实习时间多长?实习费用和待遇如何? 答:实习时间6个月。实习费用和待遇签协议时面谈。水手培训设置哪些课程
答:水手业务、水手工艺(绳结、撇缆、高空作业、插钢丝等)、水手英语。机工培训设置哪些课程
答:基本安全、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轮机管理、机工值班(主要项目:柴油机、辅机拆装及主辅机运行管理)、机工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金工工艺(车床、钳工、焊工)。水手的职责是什么 答:值班水手,即甲板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主要从事:(1)航行和靠离泊时的舵手,兼协助了望;(2)靠离泊时的带解缆;(3)懂得各种船用信号灯和信号旗的使用 ;(4)甲板部日常维修和保养的具体操作 ;(5)起卸船吊和开关舱作业 ;(6)引水梯和舷梯的安全收放;(7)懂得各种绳结的编制使用及钢丝的插接。机工的职责是什么
答:值班机工,即轮机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主要从事:(1)协助轮机员对主机、辅机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2)协助轮机员对舵机、锚机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3)懂得机舱、甲板各种压载水泵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维修 ;(4)了解各种液压原理和机械制动原理 ;(5)了解轮机概论和电器概论 ;(6)了解焊接技术和要领。
高级船员
1、报考高级海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学历上要求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文化,其他条件同普通海员。
2、高级海员的培训时间多长?培训地点在何地?
答:培训时间2至3年,取得国家承认的航海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培训地点大连、上海、天津等海事大学或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3、高级海员经过培训是否都能取得各种证书?淘汰率多大?
答: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入学后只要完成培训内容,一般都能取得各种证书,从注册当天开始三年内所有培训科目还未全部通过者其他通过科目也予以作废,也就是说报名注册起三年内没考合格所有的科目即取消资格。条文规定为相同科目的补考时间不少于60天,但实际约一个季度一补考,1年约能赶上4次补考。按照以往的大概参数,100人的注册报名,顺利通过所有考试取得相应适任证书的约为30人左右,也就是约三分之一的通过率。
4、高级海员的实习时间多长?实习费用或待遇如何? 答:实习一年。实习费用或待遇签协议时面谈。
5、驾驶专业高级海员(三副)培训的课程有哪些?
答:航海学、航行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
6、轮机专业高级海员(三管轮)培训的课程有哪些?
答:热工基础、制图基础与机械制图、轮机机械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英语、轮机维护与修理、电工学、船舶电气设备、轮机自动化、船舶管理等。
7、高级海员的晋升程序如何?
答:高级海员毕业后实习一年晋升三副(三管),任三副(三管)职务满18个月晋升二副(二管),任二副(二管)满12个月经过海事局考试合格可晋升大副(大管),任大副(大管)满18个月晋升船长(轮机长)。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高级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公约《STCW78/95国际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海员适任标准要求,具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基本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爱岗精神,具有一定的军事理论知识与团队合作意识,掌握现代航海理论和技能、具备驾驶和管理现代化远洋或沿海航区大型船舶或内河船舶能力,且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大型船舶驾驶和营运管理人才。主要课程
公共基础课、航海学、海洋气象与海洋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货运、航海仪器、船舶操纵、船舶安全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船用雷达与ARPA、GMDSS通讯设备、航海英语等。就业方向
主要从事远洋、近洋及沿海船舶驾驶工作及港口引航,亦可从事航运管理、货运代理等相关职业。就业前景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学海员的人越来越多,基本已经饱和,想去找船实习也得费一番功夫。
培训中心 负责船员培训开班计划拟定和报批、报备工作。负责培训学员录取工作。
负责拟定船员培训学员管理的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船员培训学员考勤、奖惩等日常管理。负责船员培训学员档案建立与管理。
负责船员培训学员和学历学生考试报名材料的收集、审核和报送。负责提出培训的需求,参与聘任和考核工作。负责船员培训教学实施计划的编制。负责船员培训教材购置计划的编制。负责船员培训教材的利用和管理。
负责培训学员和学历学生报名、证书申办等事宜与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联系。负责船员培训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负责协助海事管理机构组织考试和评估。负责办理和发放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改。
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人员的岗位培训。负责质量方针在本部门贯彻和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潍坊华天船员服务中心 薪资
远洋(美元)
近洋(美元)
中国沿海(人民币)
散货船
集装箱 油轮
散货船
集装箱
油轮
丙一散货
丙二散货 船长 7100 7400 8500 6800 7000 8000 江证42000 江证38000
大副 6700 7000 7400 6400 6500 7200 江证36000 江证33000
二副 3200 3300 3700 3100 3200 3500 江证20000 江证19000
三副 2200 2300 2600 1700 2000 2300 7000 8000 新证三副
市场参考 4500 5000
轮机长 6900 7200 8200 6600 6800 7200 29000 27000
大管轮 6700 7000 7200 6400 6500 6500 28000 25000
二管轮 3200 3300 3700 3000 3100 3500 13000 12000
三管轮 2000 2000 2400 1800 2000 2300 6000 7000 新证三管
市场参考 4500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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