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2025-03-13

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精选14篇)

1.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篇一

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1

xxx卫生局:

向你单位提交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材料(申请书及有关附件)。现郑重承诺,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印章)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2

栾城县卫生局:

向你单位提交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材料(申请书及有关附件)。现郑重承诺,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印章)

xx年xx月xx日

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3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本医疗机构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板悬挂在明显处。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历书写基本规定》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送缴。

九、诚信执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4

我(单位)医疗机构名称为xxx。

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 xxx。

执业地址为xxx。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加强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安全、有效。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人员注册证书、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本机构内显著位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医疗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

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医疗废物转运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业登记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医疗机构内存档。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5

为维护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日志等医学文书;

五、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九、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备案,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的场所和相关器械、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并详细做好处置记录。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年4月22日

医疗机构诚信承诺书6

尊敬的领导:

我本人作为磐石市*******的法人做出以下承诺,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严格遵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守法执业,不超范围执业,不雇佣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认真、详实、准确的填写各项记录,保障各项法律文书真实有效。请上级领导监督指导。

磐石市**门诊部

法人:***

20xx年11月12日

2.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篇二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自我发展和宏观调控中不断壮大, 经历了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总体上呈现稳定、快速发展的格局。当前房地产经纪服务已经步入新的调整与完善规范时期[1]。面对新常态的新态势, 房地产经纪服务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失信问题。问题如下:部分房地产经纪人员与机构失信, 如:炒卖序号, 代理不能转让的房产;不明示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 以各种理由收取溢价或通过合同约定溢价部分作为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发布虚假信息, 隐瞒真实情况欺骗客户或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挪用、侵占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2];利用客户大多缺乏专业知识的弱点, 制定有失公平公正的合同文本侵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或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以转嫁自身的风险, 怂恿或唆使消费者签订“阴阳合同”。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失信行为, 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造成了房地产经纪市场资源的浪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缺失, 一方面使得消费者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投诉居高不下, 这会造成房地产经纪行业信任危机, 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另一方面还增加了双方的交易成本, 这将不利于社会公共福利帕累托改进。尤其是在新常态的今天, 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 目前学术界研究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机制多侧重于定性分析, 缺乏博弈模型的数据分析。如法律相关条文的缺失, 监督、惩罚机制不足等[3]。文章应用博弈的思想和方法, 通过研究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诚信及失信的博弈模型, 为建立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机制提出了建议。

2 诚信缺失原因

2.1 理论原因分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的交易大多数是一次性交易, 此时是单个阶段的囚徒博弈, 自利的个体沉迷于机会主义,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无法形成信用与合作。假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博弈的次数是无限的, 虽然每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都有被对方欺诈的风险, 但是如果双方有一次失信行为, 双方将不会交易, 这时失信的一方将失去长期合作的收益。若双方交易的次数足够多, 双方未来收益就超过一次失信的机会收益。因此在第一次博弈交易中,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都会选择诚信 (尽管交易双方本性上是失信) , 只有双方在最后一次博弈中双方才会一次性地把自己的过去建立的声誉利用尽, 诚信合作才会停止[4,5,6]。

诚信的价值等价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对未来合作收益的预期, 而只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有多次的交易,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为了保持长期的交易合作关系, 才会努力建立并维护各自的形象与声誉。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诚信需要满足: (1) 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重长远利益; (2) 房地产经纪机构有和另外的消费者交易的概率; (3) 房地产经纪机构失信行为能被及时发现; (4) 房地产经纪机构失信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存在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房地产经纪机构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 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的交易大多又是一次性的。所以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失信行为有其经济学原因, 这得到的启示是: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诚信博弈的外部监督更为重要。

2.2 现实原因分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的缺失, 原因有很多。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市场准入低[7], 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尚不规范。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诚信建设, 从根本上说, 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 规范自身行为。除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身的自律外, 还需依靠外部的各种监督, 解决消费者“投诉”难, 房源信息更新慢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博弈模型及分析

3.1 基本假定。

文章基于博弈论的视角, 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需要外部有效的监督。博弈论的基本点是具有理性的个体经济人追求自身行为利益的最大化, 研究行为和利益最大化之间的均衡问题, 因此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会促进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房地产经纪市场诚信建设才会越来越完善。博弈论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把现实中的行为概况简化为博弈模型然后进行研究[8]。假设一:本模型只分析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失信行为, 不研究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的博弈均衡。假设二:若房地产经纪诚信经营, 能为消费者提供价值为20的服务, 他便可以从中可以获得价值为10的利润;若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诚信经营, 只提供消费者价值为15的服务, 他可以从中可以赚取价值为15的利润, 而消费者将得到价值为-10的服务。假设三:若房地产经纪机构有外部监督而且在监督有效, 此时房地产经纪以失信方式得到消费者15的利润, 将获得15的惩罚, 并且获得15的利润将返还给消费者, 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还要损失价值为15的服务费, 共损失的价值为30。

3.2 在没有约束机制条件下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模型

在表1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都有两种策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策略是诚信及失信;消费者的策略为购买及不购买, 双方策略组合构成四种战略。在这个博弈模型中, 先假设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诚信策略, 则消费者此时有购买和不购买两种策略, 获得的效益分别为10和0。很明显策略 (诚信, 购买) 对消费者来说是最优策略组合。若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失信策略, 这时消费者也有两种策略分别为购买和不购买, 此时获得的效益分别为-10和0。对消费者来说策略组 (失信, 不购买) 是最优策略组合。现在假设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 则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诚信和失信两种策略, 此时对应的效益分别为10和15,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来说失信取得的效益15远大于诚信获得的效益10, 这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来说 (失信, 购买) 为最优策略组合。若消费者选择不购买策略, 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应的策略也是诚信和失信, 此时诚信获得的效益为-20远小于失信获得-15的效益。这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来说 (失信, 不购买) 为最优策略。由于双方都是理性人, 所以,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 (失信, 不购买) 策略组合, 消费者也接受 (失信, 不购买) 策略组合。这时 (失信, 不购买) 策略组合具有相对稳定性。

对于没有约束机制条件下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若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诚信行为, 绝不选择失信行为, 那么消费者就一定会采取购买这个策略, 这样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能够达到双赢, 社会效益也会达到最大。但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互不信任, 帕累托最优无法达到。因此在没有的监督情况下,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 交易双方必定是相互失信。此时会出现诚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得不到相应的信任, 而失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却到处横行的现象。这种逆向选择现象会阻碍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发展, 而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得不到推广, 又会导致消费者得不到满意的服务, 损害消费者利益。

3.3 在有监督的情况下,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的博弈模型

同表1类似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各有两种策略, 共同组成四种战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策略是诚信和失信, 消费者的策略是购买和不购买。假设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诚信策略, 消费者有两种策略, 分别为购买和不购买, 购买获得的效益是10, 不购买获得的效益是0, 显然对消费者来说选择购买策略优于不购买策略, 此时 (诚信, 购买) 为消费者的最优策略组合。若房地产经纪机选择失信, 这时消费者也有两种策略, 分别为购买和不购买。不购买获得的效益0远大于购买获得的效益-10。对消费者来说不购买最划算, 此时对应的策略 (失信, 不购买) 是消费者的最优策略组合。假设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 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诚信和失信两种策略, 诚信获得的效益10远大于失信获得的效益-30。所以此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会选择诚信策略,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来说, (诚信, 购买) 是最优策略组合。若消费者选择不购买策略, 房地产经纪选择诚信策略获得的效益为-20, 而房地产经纪机构选择失信策略获得的效益为-30, 很明显房地产经纪机构会选择诚信策略, 因为诚信获得的效益为-20远大于选择失信策略获得的效益为-30。这是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来说 (诚信, 不购买) 是最优策略组合。由于双方都是理性人, 所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消费者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接受 (诚信, 购买) 策略组合, 消费者也能接受 (诚信, 购买) 策略组合。在监督有效情况下 (诚信, 购买) 策略组合具有相对稳定性。

4 对策建议

缺乏诚信的代价是巨大的。然而, 房地产经纪市场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有关, 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 这就需要博弈参与主体房地产经纪机构、消费者、监督机构 (包括政府和协会) 共同努力。

从上文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两者在有无监督情况下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 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促进房地产经纪业的健康发展, 还需要从博弈双方内外二个方面来加强。

4.1 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因为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起到任何另外的第三方无法起到的作用[9]。此外, 经纪机构应积极建立对从业人员水平的评价机制, 规范行业准入制度[10]。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强化自我道德约束力, 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对于消费者来说,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4.2 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博弈的外部环境监督, 实现房地产经纪市场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 政府要完善房地产经纪法律体系, 这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的基础, 也是消费者能够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石。政府同时要加强诚信内容宣传, 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 倡导消费者文明消费[11]。

(2) 加强行业协会对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引导, 积极运用协会行业制度对诚信的监督。行业协会监管是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的较优模式。政府主管部门应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 推动房地产经纪监管向行业协会监管为主导的模式[12]。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与行业协会组织的监管职责。政府主管部门应将监管重点放在市场准入和资格审核方面, 而其他方面的监管职能应主要由行业协会承担。

(3) 政府应该加强执法和处罚力度, 这是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实现诚信经营的关键。对从业人员和机构实际执业过程中违反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的行为做出明确的惩罚, 情形严重的, 可以处以罚款, 直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4) 互联网时代, 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不言而喻, 政府、行业协会也该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发展监督职能。政府可以开通用于亲民问政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务微信号, 便于民政交流, 公众可以通过政府微信号向相关部门反应和举报违反标准规定的经纪机构或执业人员, 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政府威信可以了解市场不法行为以及时纠正和惩罚。这样一来通过“指尖的互动”便可以实现公民和政府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

(5) 政府应重视和协会一同建立投诉制度, 并推荐年诚信优秀经纪机构, 积极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6) 政府和协会应共同建立合同示范文本[13], 同时注意区域性差异对示范合同文本的特殊要求。

摘要:房地产经纪机构失信行为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造成了市场资源的浪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缺失的原因除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身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外部监督的失效。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消费者之间有无外部监督的情况下, 通过构造博弈模型, 得出如下结论: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是解决当前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问题的关键。

3.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篇三

【关键词】小学生 利益损失 诚信承诺 不诚信行为

【中图分类号】G62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5-0210-03

诚信是人类社会一贯倡导的道德原则,与诚信相对的一种典型表现就是不诚信行为。在发展心理学中,不诚信行为的研究也是比较早的课题。而目前对于不诚信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说谎行为的发生、发生率、说谎的技能水平以及说谎所涉及到的一些相关因素上,几乎无人从经济学角度研究青少年的诚信和说谎行为。

而奖励作为一种可以满足学生社会心理需要的外部诱因,可以唤起个体的外部动机,改变青少年的行为方式,那么当奖励变成利益损失时,不愿损失自己利益的心理是否也会改变青少年的行为。因此,本实验通过研究在利益损失的情境下小学生说谎和诚信行为的抉择,揭示诚信承诺条件下与无诚信承诺条件下不诚信行为的变化特征,考察小学生在诚信承诺的条件下的不诚信行为的变化,据此对小学生进行适当的诚信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文献综述

1.不诚信行为的研究

Nina Mazar(2008)从Thomas Hobbes等人的标准经济学模型出发探讨了人类为什么会表现出诚信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他们认为人类之所以会做出不诚信行为或诚信行为取决于他们对中心利益,环境,奖惩等相关条件的权衡,而这种权衡最终会使人类得到最大的利益。而从心理学角度看,除了经济利益外另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内部回报。

儿童道德发展水平,虽然揭示了儿童的认知发展能力,但很少能够预测在日常生活或者实验情境中儿童的道德行为。王红梅(1998)的研究中指出,小学生不诚信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逃避心理,逢迎心理和虚荣心导致的。陈孟流(1998)指出,学生说谎的现象十分普遍,其心理原因主要有:自我保护,打击报复,追求虚荣,反抗叛逆,嬉戏模仿,满足兴趣。以上两个学者都指出虚荣心会导致儿童做出不诚信行为,这说明儿童的不诚信行为多能为其赢得更多的利益,而这种利益越能吸引儿童则越能引导儿童做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

2. 有关利益和诚信承诺的研究

王丽(2007)等人指出儿童的保证可以减少说谎行为的出现。Nina Mazar(2008)曾做过这样的一个实验,让被试在五分钟内完成由二十个数学矩阵组成的测试卷,每个矩阵中有十二个数字,要求被试在五分钟之内尽可能快的找出每个矩阵中相加等于十的两个数字,他们在被试间设置了两个实验因素,一部分被试每完成一道题会获得50美分的奖励,而另一部分被试每完成一道题会获得2美元的奖励;每一部分被试又被分成三个实验组(控制组,无诚信承诺组和诚信承诺组)。控制组中被试无法作弊,而在无诚信承诺组中被试却有足够的作弊空间,诚信承诺组中,被试在完成数学矩阵之前会先签一个诚信声明,其他程序与无诚信承诺组相同。他们的结果显示承诺启动能抑制不诚信行为。Nina Mazar等人的实验被试为大学生,那么对于小学青少年来说诚信承诺也会抑制不诚信行为吗,诚信承诺对不诚信行为的影响对于不同年级的小学青少年来说是一样的吗?

因此,我们选取了小学六年级和小学五年级青少年为被试来检验,在利益损失的情况下,无诚信承诺和诚信承诺对青少年不诚信行为的影响。

3.本研究的意义

(1)研究问题

从以前的研究中我们发现,研究者多关注的是被试是否会为了奖励而做出不诚信行为。但却几乎没有研究考虑到避免损失也会使个体选择做出不诚信行为。Nina Mazar(2008)等人的研究是关于大学生被试在诚信承诺(签承诺书)的条件下被试不诚信行为的变化情况。本实验在Nina Mazar(2008)等人的实验研究基础上,把避免损失作为诱导被试做出不诚信行为的条件,检验诚信承诺是否能遏制不诚信行为,并将研究对象扩展到小学生。重点探讨诚信承诺能否预防小学生的不诚信行为。

(2) 研究意义

本研究通过研究青少年在面对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对诚信和不诚信行为抉择的变化来揭示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的道德行为,这种以利益损失作为诱导青少年做出不诚信行为的条件也为青少年道德行为的方式的进一步研究做了补充。

青少年是人生发展迅速、可塑性高的阶段,通过本研究的结果,让家长和社会关注青少年诚信行为的培养和塑造,同时使各级教育者对青少年道德行为的形成有一个比较现实的认知,不仅要注意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和意识,更要重视创设不同的情境来塑造青少年良好的道德行为。为学校更好的开展德育工作、诚信教育提供启示和理论指导。

4. 研究假设

本研究的假设如下:

(1)在损失利益情况下被试会做出不诚信行为以此来维护自己已有的利益。

(2)在损失利益情况下,诚信承诺对不诚信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即有诚信承诺的被试做出的不诚信行显著低于无诚信承诺被试。

二、实验

1.实验目的

对Nina Mazar的实验在奖励部分做了变动,考察在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其实验结果是否能在小学六年级被试群体中重复。本研究是在Nina Mazar 的研究基础上,考察小学生在利益损失的情况下被试诚信承诺与不诚信行为的关系。

2. 研究方法

(1) 被试

随机选取98名在读小学生,其中46名为六年级学生(男26人,女20人;平均年龄为13.61岁,标准差为0.61),52名为读小学五年级学生(男24人,女28人;平均年龄为12.50岁,标准差为0.50),六年级学生控制组16人,无诚信承诺组15人,诚信承诺组15人。五年级学生控制组20人,无诚信承诺组17人,诚信承诺组15人。所有被试年龄范围为12—15岁,平均年龄为13.02岁,标准差为0.79。被试包含男50人,女48人。

3.实验设计

本实验采用单因素被试间设计,自变量为组别,分为三个水平:控制组、无诚信承诺组(未签承诺书组)、诚信承诺组(签承诺书组);因变量为报告解决数阵正确个数,要求被试独自完成一份由二十个数学矩阵组成的数学卷子,然后报告其做对个数。

4.实验材料

本实验的实验材料是由二十个数学矩阵组成,每个矩阵中有十二个数字,要求被试在五分钟之内尽可能快的找出每个矩阵中相加等于十的两个数字。下面是实验材料的一个实例:

5.实验程序

控制组:发放实验材料,读指导语,并让被试了解实验程序,告诉被试这是一个数学测试题,他们要在5分钟内从提供的数字矩阵中找出两个相加等于十的数字,做的越多越好。实验结束被试将材料直接交给主试,主试核对答案,并根据答错的题数扣掉相应的糖果。

无诚信承诺组:指导语及程序与控制组相同。实验之前承诺给每个被试二十颗糖作为实验奖励,随后告之被试,如果答错一道题或是少答一道题就会从这二十颗糖中扣掉一颗。在被试完成实验材料后,告知被试不用把问卷交回主试,并向被试呈现正确答案,由被试直接报告答对题目的数量,主试记录其报告数量,并根据扣掉相应数量的糖果后所得糖果给被试。在该组中由于主试没有回收材料,给被试提供了作弊的机会。

诚信承诺组(签承诺书组):发放问卷之前,发给被试每人一份承诺书,让他们大声阅读承诺书上的内容并在横线处写上自己的名字。接着的实验程序与无诚信承诺组一样。我们最后考察在未签承诺书和签承诺书这两种实验处理下不诚信行为出现的水平上是否存在差异。

三、结果与分析

预分析显示性别在各个实验组中均无显著差异,后续将不考虑性别这一变量。3(组别:控制组、无诚信承诺组、诚信承诺组)×2(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的多因素方差分析显示:组别的主效应显著(F(2,97)=7.41, p<0.001, 偏η2=0.139),年级的主效应显著(F(1,97)=6.79, p<0.05, 偏η2=0.069),组别和年级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2,97)=0.42, p=0.658, 偏η2=0.009)。事后比较(LSD)显示:无诚信承诺组所报告的矩阵解决数目显著高于控制组和诚信承诺组(ps<0.01),但是诚信承诺组与控制组之间无显著差异(p=0.202)。该结果说明在面临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小学生会做出不诚信行为,但是在有诚信承诺的情况下,不诚信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另外,五年级所报告的解决题目数显著低于六年级(p<0.05)。

分别对五年级和六年级个实验组进行ANOVA分析显示:六年级不同组别在报告个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F(2,43)=4.64,p<0.05,无诚信承诺组报告解决问题个数(M=15.20,SE=2.27)要显著高于控制组(M=11.63,SD=5.21,p<0.01)和诚信承诺组(M=11.87,SD=2.42,p<0.05), 控制组报告个数与诚信承诺组报告个数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五年级不同组别中只有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解决数目(M=12.80,SD=1.13)显著高于控制组(M=8.65,SD=4.34,p<0.01),其他各组之间均无显著差异(p>0.05)。

四、讨论

本研究表明,年级的主效应显著,这说明不同年级的被试在报告个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这种现象的形成可能是由年龄及被试的道德发展水平不同所造成的。不同年龄的青少年对不诚信行为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儿童在认知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认知结果,这些相对稳定的认知结构决定儿童行为的一般特征(林崇德,2005)。也就是说,五年级儿童和六年级儿童很可能处于不同的两个认知阶段,所以导致了他们在相同的情境下做出的不诚信行为具有显著的差异。而其中,五年被试报告的矩阵个数显著低于六年级被试报个的矩阵个数,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六年被试的数学水平高于五年级被试,也有可能是由于六年级青少年有更强烈的维护利益的意愿,导致他们为了维护更多的利益而做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解决个数显著高于控制组和诚信承诺组,但诚信承诺组与控制组间却没有显著差异,这说明在面临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小学生会做出不诚信行为,但是在有诚信承诺的情况下,不诚信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这一结果支持了实验假设,并且与Nina Mazar(2008)等人的实验结果相吻合,这说明小学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道德观念,这也支持了王丽(2007)等人指出的儿童的保证可以减少说谎行为的出现这一观点。也说明小学生对自己的保证具有了一定的责任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道德观念。

在六年级被试中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个数显著大于控制组,这说明在没有诚信承诺的情况下,被试为了维护利益倾向于做出不诚信行为;无诚信承诺组报告个数要显著大于诚信承诺组报告的个数,这说明诚信承诺能抑制不诚信行为。这一实验结果与Nina Mazar 等人的研究结果相符。这一实验结果支持了实验假设,同时也说明六年级儿童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道德观念。

但在五年级被试中,只有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个数显著高于控制组,而其他各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为年龄成熟的差异,六年级青少年和五年级青少年,在年龄和成熟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认知水平和道德观念的理解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导致了诚信承诺不能抑制五年级被试的不诚信行为。

五、 结论

本研究通过两个实验得到以下结论:

1.在损失利益的情况下被试会倾向于做出不诚信行为,以此来维护自己已有的利益;

2..六年级报告矩阵的个数显著高于五年级,且年级对矩阵的报告个数有显著的影响。

3.在六年级被试中,无承信承诺与承信承诺的条件下,被试在无承信承诺的条件下,被试表现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

4.在五年级被试中,无承信承诺与承信承诺的条件下表现出的不诚信行为没有显著差异。在六年级被试中承信承诺对不诚信行为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参考文献:

[1]Nina Mazar, On Amir&Dan Ariely. (2008)The dishonesty of honest people: A theory of self concept maintena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JMR).

[2]Nina Mazar, On Amir&Dan Ariely. (2008)Mostly honest: A theory of self concept maintena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JMR).

[3]王红梅. (1998).小学生不诚实行为的心理探究. 河北教育.

[4]陈孟流.(1998).学生说谎的心理分析及其对策.湖南教育.

[5]傅根跃,王丽(2007).儿童说谎行为的研究述评.浙江师范大学学报.

4.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篇四

本人承诺,作为(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将诚信守法、恪尽职守、审慎高效地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严格履行以下承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分支机构对外开展各项活动,对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性承担第一责任,抵制和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的任何形式的侵害。

二、确保分支机构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不存在虚假和重大遗漏。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证券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单位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分支机构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客户管理和客户服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在客户开户时,对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不违规为客户开立账户,不违反规定设置障碍限制客户转销户。认真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分支机构所属公司的股东、关联人,不得向其融资、融券。严格落实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客户回访、客户投诉处理以及客户资料管理制度。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精神,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 高服务水平,及时处理客户投诉,避免问题积聚和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内部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着力强化营销人员管理、教育和培训,将营销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营销人员不得采取提供低于成本的佣金标准、赠送高价值礼品、返还现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不得向客户承诺收益;不得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方式招揽客户;不得怂恿客户或假冒客户名义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恶意投诉。

(三)建立健全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全力保障分支机构规范和稳定运行。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如本人在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期间,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本人自愿主动配合、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调查、处理和处罚。

签名:

5.诚信承诺书 篇五

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从事社会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我作为一名低保政策的受益者,政府为我办低保,我做诚信低保人。为此,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我自愿履行如下承诺:

1.按时提供季审、半年审、年审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保障待遇。

2.按时参加居(村)委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如一个月内2次无故不按时参加,自愿按最低工资标准(1160)计算收入;一个月内4次不能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保障待遇。

3.如实向主管部门反映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增减及就业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给予的停发低保金处理,退回冒领的低保金,并在一年内不再重新申请低保待遇。

4.对低保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准饲养的宠物,坚决不养,如违反规定,视为自动放弃保障待遇。

5.要转变择业观念,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努力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不坐等政府救济。

6.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无特殊理由,2次不服从就业部门安排的就业岗位或2次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自愿接受取消低保待遇的处罚。

7.坚决不从事小煤窑私挖乱采非法经营活动,坚决不将自己闲置房屋出租给

私挖乱采人员居住,一经查实,自愿接受停发低保金处理。

以上承诺我要认真遵守、严格履行,如有违反,甘愿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承诺人:社保所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八

协议书

甲方:街道民政科

乙方:(城市低保对象)

为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家庭成员数量,家庭成员及收入等情况,并按甲方的要求出

具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

2、乙方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家庭成员及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如实向甲

方申报。如不如实申报者,将取消低保待遇,并予以处罚。

3、乙方每半年需要重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如不申请的低保对象,视为自动放弃被保

障资格,同时在被保障期间接受甲方定期和随时审核。低保人员所在单位半年需出具一次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经调查,单位出具不实证明的,取消被保障资格,同时对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4、乙方在劳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含下岗及失业人员等),每季

度向甲方提供一次就业情况,如不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被保障资格。

5、乙方应参加甲方授权单位组织的每月不少于40小时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无特

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被保障资格。

6、乙方应按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被保障资格。

7、乙方在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后应主动交回保障金和帮困卡领取证。

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乙方行动不便的(社会孤老、无亲友的重残人员),甲方应按时将最低生活保障金送到乙方家中。

9、乙方如无特殊理由,经就业部门安排乙方二次不就业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被保障

资格。

10、甲方应尽力帮助乙方享受到其他相关帮困待遇。11、12、13、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6.诚信承诺书 篇六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申请人志愿加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申请人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布,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申请人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申请人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申请人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交易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3年内不参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申请人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项目时,未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的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不作为本申请人在交易过程中的有效依据;

三、本申请人在参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洁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本申请人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

本申请人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

7.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篇七

关键词:诚信文化,近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

1 导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充分暴露出一些金融企业在金融创新、经营管理中采取了种种不诚信行为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最终损失却由普通民众、社会来承担,凸显了金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牢固树立和坚持诚信金融文化的必要性,表明了金融创新应扎根于诚信金融文化的重要性。

诚信文化发轫于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延伸发展,成为影响主体行为、构建社会秩序的重要道德范畴,对中国经济、社会行为与制度演进有深远影响。金融业作为经济的核心,以货币、信用为根本,立足于诚信社会的根基,与诚信文化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和需求性。诚信金融文化融合传统诚信文化与金融实践的特性,于明清金融革命中衍生发展成形,并反过来指导金融实践特别是以晋商票号为代表的微观金融主体行为,催生了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金融制度创新,形成金融实践提炼总结金融文化,金融文化影响指导金融实践的传导闭环。金融制度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核心内涵之一,文化因素对金融制度创新是显著的。

本文首先梳理了诚信文化的起源、与儒家思想的关系,探讨了诚信文化与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继而指出了诚信金融文化的内涵要素。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了近代金融机构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三方面重要制度创新,即金融机构内的股份制与公司治理机制创新、客户信用为先的信贷制度创新、金融机构间的信约公履制度创新。最后,指出了诚信金融文化对当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三方面启示。

2 诚信金融文化的核心内涵

2.1 儒家思想与诚信文化

“诚信”一词最早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盟誓,盟誓是人类进行自我约束的最初形态。人类早期的“信”观念建立在人对神的信赖基础之上,来源于对神或天的恭敬虔诚态度。如《尚书·太甲下》“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此时的诚信指虔诚,对神要诚实、守信。后来向人际关系转化,同时指向对人的态度。春秋时期,儒家思想将“信”作为五常之一,与仁、义、礼、智共同成为约束人的重要道德范畴。

在儒家思想中,诚信是道德规范、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是安身立命之根本。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车輗,小车无车軏,其何以行之哉”(1),曾子在《论语·学而》中也提出“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2)讲的都是诚信的原则,《孟子·离娄上》提出“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中庸》更是将诚信本体化:“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即认为“诚”是天的属性,“人之道”是对“诚”的追求。周敦颐也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3)宋代理学使诚信文化进一步成熟化。朱熹提出一个由内至外,由小至大的为道之序:格物、至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意是重要内容。诚信文化一脉传承。

诚信有两重含义:一是主观的行为态度,即现在所说的诚。含义是为人诚实守信。反之为无诚信。此时,诚是诚实,信是守信,也是诚实。二是客观的人际关系体系,即现在所说的信。含义是人们相互信任。反之称为这个社会缺乏诚信。此时,诚是诚实,信是信任。诚是因,信是果,也是目标。

诚信文化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诚信成为人们立身立业不可缺少的环节。人是社会性动物,基本存在方式是群。结成群的前提就是合作、相互信任。人的本性中如果没有诚信元素,将无从立足于大自然。而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交往的频度、深度、广度大大扩展,决定了社会交往对诚信文化的高依赖度,否则,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很难承受。

2.2 诚信文化与金融体系的适应性

金融体系作为货币与信用的综合,服务于商业活动,更是与诚信文化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和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内容。

第一,信用体系的根本在于诚信。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和“贷”的关系。信用实际上是以偿还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是与商品经济和货币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借贷行为之所以发生,借方之所以能借得到贷方的一笔钱或一批货物,大部分是因为对方对你的信任,因此,“信”是信用建立的本源,人与人之间、群体、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根本在于诚信。

第二,货币的一般等价物和财富储藏属性决定了金融体系对诚信文化的天然需求。货币不同一般商品,具有一般等价物属性,具有交换任意商品的功能属性,在便利交易的同时也决定了自身的高流动性。而且,货币具有财富储藏属性,是财富分配、调剂、跨时空转移的介质,比一般商品更具社会影响。因此,金融作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行为,对诚信的依赖度远超一般信用行为。当个体间的金融行为扩散至整个社会群体,形成金融体系时,其对整个社会的诚信文化有天然需求。

第三,金融体系的风险约束严重依赖于诚信文化。金融体系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款方在期限到期时能否如期全额归还本金和利息,这就要求借款人切实具有诚信。此外,金融体系的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单个个体的非诚信行为可能影响传染其他个体,继而诱发大范围的信用违约。因此,金融体系的风险约束特别是信用风险的管理严重依赖于金融主体遵循诚信文化。

2.3 诚信金融文化的核心内涵

金融文化,是与金融业相关的人的行为,是主导着金融活动过程中的金融精神,反映为金融理念、金融习惯、金融行为。金融文化源于金融实践,随着金融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没有金融实践,产生不了金融文化。中国金融文化的真正起步是明末清初以后,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而逐步产生的,其主要内容即是诚信、以义制利、和谐、谨慎、创新等。

诚信金融文化是指金融机构、金融业在金融活动中始终秉承诚信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这种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成为金融机构、金融体系的核心根基,在行为和实践中充分体现。

诚信金融文化的核心内涵包括以下四部分。

第一,诚信是金融活动的根本准则和前提要求。金融机构在对内经营管理、对外竞争合作、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始终把诚信视为根本和前提,视信用为生命,只有在不违背诚信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追求其他,比如利。近代金融机构始终把诚信作为首要根本,清末,优秀晋商的代表乔家大院的乔致庸就对信义与利润作过次序排队:那就是“首重信,次讲义,第三才是利”。在金融活动开展过程中,诚信准则一以贯之。

第二,诚信是金融服务及产品的核心内涵。在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过程中,诚信既应是对创新行为的规范要求,更应是金融新服务、新产品的核心要素。近代,票号在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中绝不敢有丝毫欺诈,汇兑、贷款、代理等业务始终从客户的利益出发,力求最大满足客户需求,以“诚”感动客户,赢得信任。

第三,诚信是对金融主体的本质要求。诚信金融文化要求金融主体真诚待人,信义为重。近代,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坚持诚信无欺,礼貌待客,诚实守信者可成为“相与”,世代友好;山西票号还要求入店徒弟们必须牢记:“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博嫉恨,喜辛苦,戒奢华。”[1]首要是重信义。清代“平遥票号创设于道光初年……,能以久存发达者,实因抱信义勤俭之宗旨”。[2]连近代著名思想家梁启超也给予“晋商笃守信用”的礼赞。

第四,诚信是金融制度机制创新的重要出发点。金融制度机制创新始于诚信,在制度设计要素上充分将诚信文化融入,将其作为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近代金融机构在股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客户服务机制、同业合作机制等方面基于诚信进行了特色化设计。

3 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近代金融机构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理论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所谓“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所谓“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又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近代,金融体系中政府力量相对薄弱,政府行为较少,市场主体力量相对强,近代金融制度创新更多是以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以票号为代表的近代金融机构基于诚信金融文化在股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客户服务机制、同业合作机制等方面开展的多种制度创新。

3.1 股份制与公司治理机制创新

3.1.1 股份制创新

在明末清初,中国已有一些商业企业和金融机构,采取了股份制进行了资本筹集,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经营权授权给其聘用的大掌柜掌控。这种股份制与西方的股份制比较有很大的不同,其基本内容主要是银股与身股结合。人身股机制,即从大掌柜(总经理)到业务骨干,根据能力大小、所在岗位、业绩贡献等确定某掌柜或某伙计股份若干,企业业务骨干的劳动作为资本而“顶股”,叫“人身股”,与货币资本股一起参与分配。人身股与货币资本股享有索取企业利润的同等权利,一起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职工只要工作勤奋,没有过失,成绩优秀就可以顶股。一经认可,就将其名字录入“万金账”即股份账,参与分红,从而使得大掌柜以至分号掌柜、大小管事、伙计、学徒无不竭尽全力为票号卖命。

之所以能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人身股”的产权制度创新,与诚信文化紧密相关。大掌柜对股东诚信,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赢得股东对大掌柜的充分信任和股权激励。股东与大掌柜之间订有契约,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论投资者东家,还是受聘者大掌柜,双方均恪守信用,充分体现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的重要内容。

3.1.2 公司治理机制创新

公司治理机制方面,东家对大掌柜授以经营管理的全权,号中的财务、人事、经营等权力全部交给大掌柜,史料记载,东家“将资本交付管事(即大掌柜)一人,而管事于营业上一切事项,如何办理,财东均不闻问,既不予定方针于事前,又不施其监督于事后,此项营业实为东方之特异之点。”[3]之所以能做到对经营者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与财东秉承传统诚信文化、视“诚信”为人立身之本的理念密切相关。从根本上讲,正是基于诚信金融文化和社会理念,才使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功能。

3.2 客户信用为先的信贷制度创新

以票号为代表的近代金融机构,为客户发放贷款时,重人信用大于重物信用。票号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其次是保证放款,很少抵押放款。票号重信用、轻抵押的信贷制度,表示其重视客户的信用,而不看重抵押品的多寡,真正把客户的诚信情况作为考察客户贷款归还可能性的根本性要素,这是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在明清时期,大商家以信誉为生命,而且资力雄厚,再加之无合适抵押物,以信用作为贷款核心考察要素的信贷制度创新既是真正从客户角度出发,也是深刻把握了诚信文化内涵的。

3.3 金融机构间的信约公履制度创新

近代,金融机构间严格执行的信约公履制度,也是基于诚信金融文化的重要制度创新。明清时期,中国北方金融机构间实行镖局、标期、标利制度,商号之间商品赊销的货款清偿和货币借贷的归还期限,一般按标期确定,到期必偿。标期是商业行会规定的按照镖局押运商品和现银由甲地到乙地的时间计算的期限作为债务清偿期。标期分年标、季标和骡标(即月标)。从西口(杀虎口)、东口(张家口)到山西金融中心太谷县是季标。太谷县一县一标,称为太谷标,周围各县为太汾标(太原府和汾阳府两府),太谷标在前,周围各县在后,标期一到,一切债务必须立即清偿:第一天是银两债券债务清偿,第二天是铜钱债券债务清偿,第三天是银行间“订卯”———即银行间债券债务清偿。不能清偿者叫“顶标”。凡顶标者,即为没有信用商家,以后无人与之往来,即行破产。这种制度,成为山西商人不易之规,这就是晋商的信约公履制度。[4]

信约公履制度的根本是社会诚信,金融机构基于诚信的金融文化和行业自律,自动履行债权债务清算,严格遵守清算期限,按照社会通行的粮标、骡标、季标和年标约期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可见,诚信是商品交易的基础,诚信文化是金融机构生存、金融制度创新的前提。

4 对当代金融机构的启示

4.1 诚信是金融机构制度创新的根本准则

现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金融制度创新时应始终将诚信作为根本准则,在金融制度创新的目的上,明确以信义约束利,突出诚信的重要性;在金融制度创新的流程环节上,突出诚信金融文化的嵌入;在金融制度创新的激励约束上,匹配诚信文化的专项支持,从而促进金融机构制度创新能真正以诚信为规范,以诚信为内核。

4.2 诚信是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创新的核心源泉

微观层面,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创新应着力以诚信金融文化为出发点,在制度机制设计时融入诚信要素,使诚信内化为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推动力,使得金融制度创新具有鲜明的诚信文化烙印。例如,可尝试在商业银行信贷制度创新中更加强调信用要素识别判断的重要性,而相对弱化对抵质押要素的考察,使得信贷真正回归本源———基于信用的贷款。再如,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方面,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委托代理可尝试引入诚信成本,即在经营层高管薪酬中单列设置诚信专项保证金或股权激励,进行延期支付,董事会不干涉日常经营,只定期听取经营层汇报,董事会下审计部门不定期开展针对经营层汇报的稽核审计工作,如发现诚信违规情况,诚信专项保证金惩罚机制生效,高管薪酬加倍扣减。通过类似基于诚信金融文化要素的制度创新,促进诚信文化在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4.3 诚信是金融机构对外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宏观层面,金融体系内制度创新如金融合作机制、支付清算机制、行业自律机制、金融监管制度创新应在诚信体系的构建、诚信金融文化的培育等方面寻找着力点和突破口,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增强诚信文化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约束力,在此过程中,政府可以创造诚信环境,积极引导,充分发挥金融制度内生变迁的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孔祥毅.金融贸易史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2]卫聚贤.山西票号史[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3]山西票庄盛衰之调查[J].中外经济周刊,1925(7):119.

[4]孔祥毅.镖局、标期、标利与中国北方社会信用[M]//孔祥毅.晋商与金融史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8.

[5]孔祥毅.金融票号史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6]孔祥毅.晋商与金融史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7]陈其田.山西票号考略[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8.检测机构诚信承诺书 篇八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组织开展了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两年多来,各地涌现出一批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典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求,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首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确定的106家示范机构,既包括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又包括专业性行业性较强、具有服务特色的中小机构;既有开展职业介绍、档案管理等传统业务的事业单位,又有在服务外包、网络招聘、管理咨询等新型业态方面发展较好的服务企业,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建设的整体状况。

通报指出,确立这批示范机构,对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引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总结和典型宣传工作,使诚实守信成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自觉追求。同时,要不断健全诚信管理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9.诚信承诺书 篇九

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辽宁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并积极做到“四不两创”,具体承诺如下:

“四不”:

1、不转包、挂靠;

2、不拖欠工程款、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

3、不开工未履行招投标手续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

4、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履责。“两创”:

1、创标准化工地;

2、创最佳业绩。

承诺人(公章)(法人签字):

10.诚信承诺书 篇十

施工作业项目:_____________

作业项目简单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工 作 业 日 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计完工日期:_____________

兹收到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以下文件制度:

1.《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管理指引》

2.《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守则》

3.《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奖励及惩处管理规定》

且已读懂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上述对于承包商管理文件,并已有充足的机会提出关于上述对于承包商管理文件内容的问题。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示将遵守此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要求,并在本公司参加施工作业员工及分包商范围内传播、宣传其中的各项要求,以确保人员施工时之安全。

同时,我公司将遵守未被列入上述对于承包商管理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沈阳市地方的各项的法律、法规。 责任细则:

1、我公司的人员(如有分包商已包括在内)如违反顶津公司安全规定及相关法令要求,经劝导却未能积极

配合改善,顶津公司可随时终止承包工程,或禁止我公司人员继续施工作业,我公司并应负责赔偿顶津公司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损失。

2、我公司的人员若于施工作业地点肇事,造成发生职业灾害或其他任何意外事故,我公司愿负一切责任,

并负责赔偿因而衍生之一切损失。

3、我公司的人员在施工和服务过程中,因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故意或因疏忽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

失,由我公司完全承担。

4、我公司积极配合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的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如我公司的人员在施工和服

务过程中发生违规,我公司遵循贵公司的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承包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章(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 本承诺书经签署后,将永久有效。当管理内容有变更时,于下次承接顶津公司工程时,顶津公司将告知重新签署。

2. 经签署后之承包商遵守环境健康安全承诺书,正本由顶津公司留存,复印件由承包商留存。

承包商公司名称或负责人变更时,于下次承接工程时,重新签署。

11.诚信承诺书 篇十一

大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承诺

一、宣传教育

1、认真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2、指导乡、村开展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二、政策落实

1、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2、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规章制度;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率达100%;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兑现率达100%;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全部免费治疗;

6、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部分计划生育独女户家庭特殊困难的实施救助。

三、优质服务

(一)行政免费服务项目

1、免费办理《再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有关表格、资料、宣传品等。

(二)技术免费服务项目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流产、引产术;

3、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

4、孕情、环情监测;

5、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所开展的教育、培训和随访服务;

6、避孕药具发放;

7、农村已婚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增补叶酸;

8、育龄夫妻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工作效率

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不能超过法定工作时限。

1、《再生育证》一般在30日内办结,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符合条件的自签定之日起30日内办结。

2、政策咨询当场解答,信访举报要结果的处理时限为1个月;立案调查的信访事项办理时限3个月。

3、符合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条件的审批时限为1个月。

4、保证“诚信链”在自己的“链结”上高效运行。

五、维权监督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和诚信计生德高望重中立裁判组及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不认真践诺的县、乡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批评、质询、举报和曝光。

维权举报电话:

大名县计划生育局:

大名计生阳光热线:

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12.诚信投标承诺书 篇十二

(中心入市时提交)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化县投标活动;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14年 3 月15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同投标文件提交)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化县2009廉租住房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13.诚信廉政承诺书 篇十三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志愿加入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宣城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宣城市招投标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14.诚信承诺书 篇十四

本人郑重承诺:

1、求职时向(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

2、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期间已知晓甲方劳动、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

3、对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内容已完全了解,并愿意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4、知晓违反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责任,一旦违约,愿意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5、本人进入甲方之前对任何社会第三人,均未承担有关商业秘密的任何保密、不使用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使用的任何知识,与其他第三人无关,并且不会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6、知晓产生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若一旦发生争议愿意服从并严格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确定的义务。

承诺人(乙方):

年月日

给新签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员工的一封信

尊敬的员工:

您好!

首先,欢迎您来新世纪实业集团旗下的各公司工作。为了您能顺利地签好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我们善意地提醒您:

一、您有权利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集团依法制定的《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二、您有权要求工作人员如实向您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有权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并有义务如实向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三、您有权利要求工作人员为您逐条解释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直到您完全理解为止。

四、当您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前有任何困难时,在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中有任何问题时,您有权利向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咨询。

五、您有权利要求公司履行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同时,您也有义务严格履行您已签字认可的该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六、当您在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时与公司发生任何劳动争议,您有权利按程序向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申请调解,您也有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当您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您有权利请求集团(公司)提供法律帮助。

八、您有权利要求保管该自己持有的一份已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原件。

此致

敬礼

公司现任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负责人:电话

集团现任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负责人:姚燕娟电话:65340064

××××公司

年月日

回执

我已得到与本文件同版本的《给新签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员工的一封信》我能理解信的内容。

收信人:

年月日

给新签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员工的一封信

尊敬的员工:

您好!

首先,欢迎您来新世纪实业集团旗下的各公司工作。为了您能顺利地签好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我们善意地提醒您:

一、您有权利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集团依法制定的《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二、您有权要求工作人员如实向您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有权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并有义务如实向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三、您有权利要求工作人员为您逐条解释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直到您完全理解为止。

四、当您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前有任何困难时,在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中有任何问题时,您有权利向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咨询。

五、您有权利要求公司履行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同时,您也有义务严格履行您已签字认可的该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六、当您在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时与公司发生任何劳动争议,您有权利按程序向集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申请调解,您也有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当您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您有权利请求集团(公司)提供法律帮助。

八、您有权利要求保管该自己持有的一份已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原件。

此致

敬礼

公司现任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负责人:电话

集团现任劳动争议调解经办机构负责人:姚燕娟电话:65340064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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