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精选10篇)
1.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
我市林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市林业情况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全市林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先后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44.71万亩,建设绿色长廊1000余公里,实施生态公益林87万余亩。林业的发展为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当前,和谐社会目标已经确立,新农村建设已逐步展开,林业如何按照“生态产业、绿色富民”的定位,为全市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带着这一问题,最近先后到五县区开展了一些调研。
一、明实情:全市林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森林资源现状。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7.3%。林业用地面积219万亩,按地类划分:有林地167万亩,疏林地1.8万亩,灌木林地4.2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7.7万亩,苗圃地0.5万亩,无林地27.8万亩(其中宜林地16.6万亩)。另外林网、四旁树木折算面积70万亩。按林种划分:用材林87.4万亩,防护林60.3万亩,经济林10.8万亩,薪炭林2.4万亩,特用林0.5万亩,竹林5.6万亩。
2、国有场圃与森林公园情况。全市现有国有林场10个,总经营面积16.3万亩,在职职工人数633人,离退休职工人数334人。全市现有国有苗圃4家,职工总数227人,总经营面积2400亩。全市现有森林公园5家,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家,省级森林公园1家,总经营面积10.3万亩,20xx年森林旅游收入537万元。
3、林业产值。全市20xx年林业产业总产值7.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5.2亿元,第二产业2.3亿元,第三产业0.1亿元。
从目前来看,我市林业存在的问题矛盾与可持续发展要求差距较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森林资源总量小。我市森林资源总量在全省属于中等位次,但总体上偏小,人均森林面积仅0.36亩。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国近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9个多百分点。在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需求不断增长的双重压力下,森林资源面临着保护与治理、开源与节流的双重矛盾。
二是林业经济效益差。我市的森林以中、幼林为主,缺乏集约化经营,经济效益低下,林业总产值占GDP不足3%。有些经营者采取自然放任的粗放经营方式,“靠天长树,自然成材”的做法较为普遍,林地的直接经济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国有场圃经济效益大都较低,有的非常困难。
三是林火管理难度大。全市林区人口众多,密度大,成分复杂,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普遍较弱,野外用火点多且分散,火源管理难度非常大。森林防火交通车辆、扑火工具老化,故障率高,装备水平难以适应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
四是林木流转不规范。林木流转过程存在着随意性,流转程序还不够成熟。林业经营机制不活,市场潜力得不到有效发挥,吸引社会资源能力弱,林业投融资渠道狭窄。此外,少数经营商在林木采伐与林地占用上未履行报批手续。
五是林业产业化进程较慢。林业内部的一二三产业不能协调发展,一产林木生产比重大,二、三产业林产品加工服务比重较小。产业基础薄弱,由于林产品加工企业多而散,小而全,没能形成特色产业或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少,牵动力小。林业科技含量低,我市木材及其它林产品以销售原材料为主,精深加工很少,产品转化能力弱,资源消耗量大,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明显。
六是林业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四难”:森林资产评估难。在林地、林权流转方面缺乏权威的森林资产评估和转让中介机构,使流转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相关信息传递难。实际工作中缺少为投资者了解和掌握林业政策、市场信息的平台。林业实用技术与投资者衔接难。林业开发者多以高投入、高产出为经营理念,传统的粗放式、经验式的技术服务已很难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合法权益维护难。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山绿了,眼红了”的现象,承包造林合同得不到充分落实,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求对策: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1、统筹三大效益,主攻两大体系建设。林业既是承担生产物质产品、文化产品、生态产品三大产品,又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大效益的重要部门。林业的两大属性、三大效益,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协调好,关键要建设好林业两大体系。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是林业建设的一鸟两翼,缺了哪一个,林业都飞不高、飞不远,都是残缺不全的林业,都是“小林业”。当前,一是从我市林业发展自然经济条件和现状出发,按照生态规律进行林业生产,建立一个多功能、高效益、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点线面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二是加强引导和宏观调控,优化森林资源配置和林业产业结构,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类型多样、资源节约、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2、把握三大抓手,拓展林业发展空间。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深化林业发展内涵。我市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15.8%,相当于耕地面积的一半,充分利用好山地和森林资源,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必须大力发展林业,必须加速村庄、“四旁”、丘陵岗地、隙地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必须加快林业迹地的更新造林步伐,建立造林、采伐、更新造林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到20xx年,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5%以上,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实现“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林业部门任重而道远。二是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提高林业建设成效。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一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项目编报制度和项目库的储备工作。二是加大跑省跑部的力度,争取更多的林业项目落户我市。三是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吸引社会和企业投资林业项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重点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公益林工程,绿色长廊工程及农田林网建设项目,速生丰产林建设项目等十个方面重点项目。三是以新型产业为抓手,延伸林业产业链条。一是要加强林工企业的`发展。按照“工业强市”的战略部署,重点建设以杨树、松类、栎类、竹类等为主的、周期短、高密度的工业原料林和速生丰产林。二是积极发展苗木花卉业。按照“东向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国有和私营苗圃为龙头,加大苗木花卉基地建设,争取5年内苗木花卉业产值翻一番。三是加快森林旅游观光业发展。呼应我市滨湖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组建森林旅游协会,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发展观光林业、休憩林业,构建森林旅游业发展平台。在全市现有5个森林公园的基础上,争取使一批林场成为新的森林公园。四是建立能源林基地。适应我国能源紧张的新形势,依托国风集团等企业,结合我市自然地理条件,逐步建立黄连木等树木的能源林基地。
3、推进三项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一是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深化国有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二是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林地、林木“三权”政策,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调动民营资本投入非公有制林业的积极性。加快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确保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三是推行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对公益林、商品林分别实行不同的采伐政策,管住一块,放活一块。放宽对商品林采伐的限制,实行采伐限额单列,打破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瓶颈。
4、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林业市场体系。一是森林资产评估机制。以县级以上林业部门为依托,建立专门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规定今后所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必须经森林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后方可进行。二是林权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规范、有序地流转。三是融投资机制。协调银行、财政等部门对非公有制林业融投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允许以山林权证抵押贷款,解决非公有制林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
5、构建三大网络,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一是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加强林业科技工作,充实林业技术力量,加强林业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加强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队伍建设。二是建立森林防火网络。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放松,逐步建立起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报告及时、信息畅通的森林防火网络。三是建立森林资源监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网络。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一支文明、严格、公正、高效的林业执法队伍,提高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水平。
2.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二
1 材料和方法
1.1 对象和抽样方法
在成都市19个区 (市) 县各随机选取一个街道/乡镇的1个居委会/村开展问卷调查, 其中武侯区被抽中作为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效果评估调查点未被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每个区 (市) 县随机调查50份, 全市共完成有效调查问卷950份。
1.2 调查方法和内容
以面对面调查的方式, 采用国家行动办2012年下发的调查问卷, 了解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的知晓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对主要健康生活方式内容的知晓, 对推荐的成人身体活动水平的知晓, 对油、盐推荐摄入量的知晓, 对健康腰围、BMI值的知晓, 对健康血压正常范围、高血压危险因素的知晓。
1.3 数据管理和分析
数据采用国家行动办提供的Epidata3.02数据库实施双录入, 采用SPSS16.0进行数据分析。采用率、构成比等指标对资料进行描述。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涉及范围为成都市19个区 (市) 县 (武侯区除外) , 调查总人数为950人, 男性472人, 占49.68%, 女性478人, 占50.32%。30~59岁的人口占调查对象总数61.47%。文化程度以大专及以上最多, 占调查对象的30.21%, 初中及以下占40.73%。 (表1)
2.2 健康生活方式相关内容知晓情况
2.2.1 主要健康生活方式内容的知晓情况
调查对象对主要健康生活方式7项内容的知晓率在76.74%~90.63%之间, 知晓率最高的是适量运动, 其次是平衡饮食、不吸烟、不酗酒、保持充足睡眠、保持心理平衡等。调查对象对7项健康生活方式内容均知晓为63.37%。 (表2)
2.2.2 成人身体活动水平的知晓情况
“行动”推荐的成人身体活动水平有“生活、出行加运动, 每天至少运动6 000步”和“每周至少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 调查对象对每天6 000步的知晓率为77.05%, 对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的知晓率为57.26%。2.2.3对油、盐推荐摄入量的知晓情况知道“健康成人每天食盐 (包括酱油和其他食物中的食盐量) 的推荐摄入量为6克”的调查对象占53.58%, 知道“健康成人每天烹调用油摄入量不能超过25克”的调查对象占31.05%。食盐摄入与疾病的关系的知晓情况见表3。
2.2.4 健康腰围、BMI值的知晓情况
193名调查对象知道男、女性健康腰围分别为85厘米和80厘米, 占20.32%, 其中知道男性健康腰围的占调查对象的26.42%, 知道女性健康腰围的占调查对象的30.74%。调查对象对成年人正常BMI值为18.5~23.9的知晓率为33.15%。
2.2.5 健康血压及高血压危险因素的知晓情况
68.32%的调查对象知道健康血压。在高血压危险因素中, 知晓率最高的是“肥胖”, 占80.32%, 其次是高盐饮食、遗传、饮酒、缺乏运动等, 精神紧张的知晓率较低, 占46.53%。 (表4)
3 结论
城乡居民对基本健康生活方式知识了解程度较高大多数的人能认识到健康生活方式内容包括适量运动、平衡饮食、不吸烟、不酗酒、保持充足睡眠、保持心理平衡等内容。能认识到健康生活方式能预防疾病, 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与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超重与肥胖等慢性病密切相关。对于成人身体运动水平, 有77.05%居民知道每天运动6 000步, 但对慢性病控制关键指标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核心信息掌握还很不足。知道“成人每天油的推荐摄入量为25克”的人群不足三分之一, 而知道“成人每天盐的推荐摄入量为6克”的人群尚可, 超过一半, 这可能与高血压患病率高, 相关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时间长、力度大、覆盖面广, 市民获取相关信息的频度及渠道较多有关, 但是, 在高血压的危险因素中精神紧张的知晓人群却不到一半;健康腰围和BMI正常值知晓的人群不到三分之一。
4 建议
4.1 广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站点、健康讲座、名人效应、报刊、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媒体扩大覆盖面, 提高行动的影响力, 使之家喻户晓[3]。
4.2 针对健康生活方式知识薄弱点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 针对本市居民的知识薄弱点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居民对慢性病控制关键指标及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掌握, 比如油、盐的推荐摄入量、健康体重及腰围等信息;在形式上要尽量采用直观、易于接受和掌握的方式, 推广使用油壶、盐勺、腰围尺等健康支持工具, 开展厨艺比赛等活动。
4.3 针对不同年龄、不同人群采取相应的宣教措施
青少年是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4], 针对青少年可以增设健康生活方式相关课堂, 不仅可以提高青少年的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及健康行为能力, 还能使之带动和影响父母亲人的健康行为;成年人获取信息和知识大多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 而退休老人由于时间宽松, 可以选择讲座、现场活动等形式进行宣教。
4.4 政府重视, 多部门协作, 形成健康的社会环境
健康教育通过信息的传播, 提高人群的知识与认知, 鼓励或劝说人们改变不良行为方式。同时, 健康教育必须辅以可行性的环境条件, 有更多的资源支持其采取健康行为, 才能落到实处[5]。健身绿道的建设, 开放广场、学校、体育中心等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创建慢病综合示范区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因此政府的重视, 多部门协作, 支持性环境的建设对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开展, 促进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报告[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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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春晓, 赵文华.全人群策略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的应用探讨[C].2011-2011年中国卫生政策研究论坛.249-251
[4]张艺玲, 余红, 危文坚, 等.厦门市初中生健康知识行为及学校健康教育现况[J].中国学校卫生2012, 4, 460-461.
3.关于我市文化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三
张景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县和辽北现代化小都市步伐。我于2005年8月在文化局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市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文化局领导的情况汇报,深入文化基层单位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文化建设基本情况
我市文化建设由宣传部指导,文化局主抓,文化局及各乡镇所属文化站21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1个,书店1个,电影院2个,文化室16个,从业人员230人;现有音像、书刊、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文化经营业户300家,从业人员1000多人。
随着开原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级领导对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文化的职能和作用越来越大,文化在社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了实现辽北现代化小都市“文化繁荣”建设目标,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为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市基层文化建设呈现出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态势。
1、以争创先进为动力,推动文化建设
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省、市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并且主动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卓有成效地开展省级乡镇“文化中心”、“文化先进村”创建工作,到目前,已建成省级“文化中心”2个,省级文化先进乡镇3个,省级文化先进村5个。此项工作成绩显著,排在铁岭市前列。在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工作实践中,全市掀起了城乡共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热潮。通过开展城乡共建活动,基层的文化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为广大群众休闲、娱乐、健身、开展文化活动等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农村文化工作上了一个台阶。
2、全市文化活动走向市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工作逐渐向社会化、市场化迈进。我市举办的一些大型演出活动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部实现商务动作,为我市文化活动提供了资金保证。全市民营文艺演出团体及音像、书刊、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网吧等个体文化经营户有了新的发展。各乡镇通过互相沟通,加大了改革力度,大胆创新,探索出一条把乡镇文化事业推向文化产业运作的新路子,并已取得较好效果。例如庆云镇文化中心通过产业化经营,年创收2.5万元,不仅解决了文化活动资金问题,减轻了乡镇政府的经费负担,而且促进了全镇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走出了一条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为解决全市农村文化站活动经费不足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经验。
3、以精品创作为重点,大力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
今年,我市已举办大型文化活动20多次,而且多次组织人员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大奖赛,分别在文化部、中央电视台、中央教育电视台、辽宁省及辽宁电视台举办的比赛中,获金奖9人次、银奖10人次、铜奖2人次,文化局获优秀组织奖。文化局创研室两部二人转作品获铁岭市参赛奖。随着《马大帅》
一、二部的热播,今年赵本山又在开原拍摄了《乡村爱情》电视剧及正在筹折《马大帅》第三部,这必将进一步增加开原的文化艺术品位,推动开原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更提高了开原的知名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查中看到我市文化建设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基层文化建设仍有不到位之处。一是发展不平衡,市区内与广大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差距在拉大,农村中东部地区与西部差距也在拉大。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5个省级文化先进村都集中在西部,东部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呈逐年下滑趋势。二是资金匮乏,农村文化场所被挤占、卖掉的现象十分普遍,文化站站长几乎全是兼职,农村文化阵地破坏严重,市内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培养人才工作也因资金、场地限制难以开展,目前开原的文艺人才已出现青黄不接、难以为继的局面,这与铁岭建设文化名城,开原建设小都市的要求很难适应。
2、基础设施仍有不健全之处。全国文化先进县对硬件设施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具备五个以上大型封闭文化娱乐场所,而我市却没有相应配套设施。此外,还有一些文化站舍因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已不能使用。文化设备短缺,陈旧落后,文化馆、站、室均缺少用于工作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备。有些乡、村图书室,至今还在书架上摆放着相当数量的80年代的中小学辅导教材及不符合当前形势的政治性图书和没有利用价值的图书,以充当图书册数。
3、文化市场监管仍有不到位之处。从目前调查的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是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是网吧吸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营业两个问题虽然经过多次集中专项整治,但仍然存在并且比较突出。在每天中午休息,晚上放学的高峰期内,全市70家网吧几乎个个爆满,每天上网的中小学生不少于1000人次。“未成年人养活网吧”已经成为业内心照不宣、家长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市内销售的音像制品、书籍盗版严重,有的产品盗版率高达50%以上。这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三是歌厅、茶社噪音扰民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市内投入资金装备了隔音板的歌厅、茶社不多,大部分都存在噪音超标问题,受到噪音影响的群众意见很大。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1、个别乡镇政府对基层文化建设重视不够;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检查时要,不检查时不要的现象。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基层文化工作不够,帮助文化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少,影响了文化事业的发展。
2、由于经济欠发达,市乡两级财政对文化投入的资金总量偏少,比例偏低,未能达到国家关于“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规定。必要的文化活动经费及人员开支难以保证。困扰、制约了文化事业的发展。
3、陈规陋习改变难。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穷不思变,富不思文”,思想守旧落后,对文化和科技不求学、不求用,仍然是走东家串西家,个别地方仍存在搞封建迷信或以打麻将为主要的娱乐形式。这种陈规陋习一时还难以转变,这给基层文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因素。
三、对加强我市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市党委、政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文化建设,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文化工作的发展方向,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文化事业的认识。党委、政府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继续提高对我市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加大领导力度,把我市文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我市文化建设不断上质量、上水平。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人兴建、管理、经营文化设施。国家与集体、个人相结合、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的格局、实行目标与实效相结合,不断提升我市文化建设水平。
2、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的投入,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在财政支出中确定对文化投入的具体比例,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建立以奖代拨的投资机制。鼓励创建文化先进县、先进乡镇、先进村、先进社区及建设乡镇文化中心、标准文化广场,保证有影响的重大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保证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保证专职文化工作干部开支,保证文化干部培训经费,加快我市文化设施建设步伐。
3、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强对网吧监管,争取上级文化部门支持,尽快落实终端统一控制接线时间,安装过滤软件等技术性措施,解决超时营业和黄色网页问题。加大巡查、抽检、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吸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违规经营行为。积极与工商、公安、电信、消防等部门沟通,加大联合整治力度,推进综合执法。
4、大力发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部署,组织开展好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活动。深入研究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大力推行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活动等。继续打好“赵本山艺术”品牌,依托艺术团等团体,引进和培养高素质文艺人才,活跃城乡文化市场,创作文艺精品,创出有开原特色的文艺品牌。
开原市政协
4.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四
为深入了解我市城乡绿化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城市绿化工作成效,8—10月份,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副主席谷燎原牵头,对我市城乡绿化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专题座谈等形式对我市城乡绿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市紧紧围绕xx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绿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通过1年绿化重点地段、2年基本完成建设目标,3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至达到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的要求,以扩绿增量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乡绿化。据我市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统计,20xx-20xx年(前冬去春),我市结合“治脏治乱,绿化美化”大行动开展城乡绿化,重点实施“一区、两端、三站、四口、五道、六山、七镇”工程,下达绿化任务15677亩,计划总投资7.5亿元。当年实际完成绿化面积12788亩,其中平原绿化6862亩,山体绿化5926亩。20xx-20xx年(去冬今春)继续推进城乡绿化,重点实施 “一区、一河、一带、三道”绿化工程,启动“一镇一公园”建设,下达绿化任务19726亩,计划总投资5.88亿元。目前已完成绿化面积23574亩,其中平原绿化13677亩,山体绿化9897亩。(详见表1)
截至今年8月份,全市森林覆盖达53.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1.36%,分别比20xx年提高2.2个百分点、6.6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5平方米,比20xx年提高4.73平方米,城乡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效益低。据我市财政部门统计,今年1-8月份,我市已支付绿化资金3.034亿元,其中农口支出约9568万元,经济建设口支出约20772万元(包括重点工程12273万元)。虽然财政资金投入不少,但使用成效与群众期望还存在差距,有群众甚至认为“钱都用刀背上,没用刀口上,浪费太大”、“真正用到绿化上的钱少”。导致群众产生这种认识的具体原因很多,除受工程建设中诸多“潜规则、暗道理”影响、个别建设单位“毁绿建绿、人为浪费”外,绿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严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表现有:一是项目申报不规范。如按照我市“一镇一公园”的建设要求,城镇公园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亩,落地要求在建成区范围内,土地不允许租用农地,但具体实施过程中有镇(街)申报的城镇公园项目存在面积不足、落地在辖区农村、租用农地建设等不规范现象,而相关审核部门有时对此也难以严格审核、把关到位。二是资金审拨不规范。如根据我市《关于切实加强城乡绿化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城乡绿化奖励资金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四次拨付,但我市绿化量大面广、工程验收人员不足,绿化工程验收往往是“走形式、走过场”,出现绿化资金未能有效参照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科学合理拨付,甚至出现对个别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减少工程量、改变树种、谎报株数的工程也按原合同按时足量拨付等不规范现象。工业滤布三是资金补助标准与办法不科学。如一些由镇(街)自行负责设计、实施的绿化项目,设计费标准各不相同,从工程造价的0.12%—3%不等,难有依据可言;按照我市《关于切实加强城乡绿化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绿化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为总额的80%,后续两年的抚育管护验收合格后再各付10%,但一些绿化施工单位因拿到的“80%”已经“赚钱”,或因两年养护支出远超“20%”,对管护工作不重视、不上心,甚至弃之不顾。另外,资金使用事后无监管、责任难追究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我市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绿化工程精品少。通过这两年的城乡绿化工程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都有明显提高,但绿化质量不好、品质不高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有:绿化品质不高,有亮点、算精品、出形象的工程不多,如绿化效果整体感不强、“一镇一公园”项目特色不浓、国道沿线及城镇核心路段绿化面积狭小、难见片林,栽植矮小灌木多、大型乔木点缀少,粗放型种树多,园林式美化少;市区、镇(街)建城区等一些重点地段及人口居住集中、人流量大的区域绿量不够、美化不足;苗木成活率不高,如在调研座谈会上,多数人认为我市绿化苗木成活率乐观估计在40%左右。究其原因,比较集中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全市城乡绿化缺乏统一规划、有效统筹,特别是一些单位部门在推进城乡绿化中重任务、强责任,有时下达的任务不切实际、结构不尽合理,没有科学、综合考虑我市城乡区别、各地绿化现状、当地群众需求、城市未来发展等因素。二是一些镇(街)为抓进度、赶任务,对绿化项目整体统筹性考虑不够,缺乏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三是一些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轻质量,不能按绿化施工相关规范组织实施。四是一些建设和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缺乏,绿化设计水平不高、施工监管力度不足、专业指导不够,如市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仅5个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柳市、白象、虹桥这些大镇绿化管理人员仅1人,镇(街)绿化管理人员普遍缺乏林业、园林工作经验。五是受我市建设环境差的影响,绿化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买标、卖标和挂靠、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情况也比较严重,一些镇(街)为缩短时间、赶进度,对招投标程序进行简化或将项目分解,把工程预算金额控制在200万元以下,使项目能由镇(街)负责实施,这导致大量绿化项目由当地社会势力承包或由本地施工队挂靠中标,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
3.租地绿化困难多。我市背水靠山,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说,工业用地已十分紧张,城乡绿化需租用农民的土地时,更显困难重重。调研发现,除固有的人多地少,用地紧张的因素外,导致我市绿化租地难的主要原因还有:一是我市群众对城乡绿化的参与度不够、认同感不高,部分群众误认为城乡绿化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应付行为,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种重视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存在政府“热”,群众“冷”的局面。二是我市基本农田比例较高,一些新建的绿化林带甚至公园项目往往涉及到基本农田,导致村民认为政府在“毁田种树”,对此反响强烈,一些村集体班子也认为占用农田绿化与基本农田保护有矛盾,不理解、不支持,给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带来了不小难度。三是相对于农户对土地价值的心理期望值,我市目前租地费用补偿标准偏低、方法不尽合理,导致农民认为自身利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转而不愿租地,甚至出现“政府前脚种树、农民后脚拔树”的极端做法。如有农户反映,我市城乡绿化租地补偿标准为每年500—800元/亩(按地域不同),现行社会承包价一般为每年750斤稻谷/亩,如按我市20xx年每100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02元、107元、128元)计算,转包收入将可能高于绿化租地补偿;如果考虑今后稻谷价格上涨因素,按一次性付清租地费的做法,更使农户认为自己损失将会更大。
4.后续管理跟不上。从这两年绿化管护来看,重种植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后续管理跟不上,路边的树木枯死、葛藤缠枝、风吹树倒、杂草丛生、人为破坏等现象比较多。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管理多头、职责不明确,如我市市区内绿地176公顷,其中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管理的65.8公顷,其他绿地分别由中心区、乐成街道、城南街道、城东街道、交通运输局以及各小区物业负责管理,滤布出现交叉管理、职责不清,存在管理死角。二是一些镇(街)和部门为完成建设任务,存在只重数量、只求进度,不重管理、养护的现象,在绿化项目建成后,对项目的后期养护与管理无从考虑。三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事后监督和责任追究,一些承包给园林公司、造林队的工程对后续的`管护工作不重视、不养护,绿化效果差,也无人追究。四是养护管理的技术和人员队伍缺乏,据了解我市尚无园林质监单位,真正有资质的绿化企业也仅2家,其他所谓绿化园林企业都为挂靠,这些企业基本不具备养护能力,甚至连起码的机具和设备都没有,面对全市不断扩大的绿化面积,后期管护更是无从谈起。五是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如有部门反映,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的排污及供水工程施工对道路绿化就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破坏。
三、几点建议
1.规范程序、创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要加强政府资金使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绿化资金的预算审核、审拨程序,明确资金补助标准与办法,严格执行绿化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效益;健全完善绿化建设资金支付与绿化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验收及绩效评价机制,有效杜绝损失浪费问题的发生;强化对城乡绿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力度,对有规不循,有禁不止,擅自改变设计、规避招标等造成绿化资金损失和浪费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要鼓励民间工商资金参与城乡绿化。学习我省绿化先进县市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植树,吸引工商资本参与绿化。如按照“投资有受益、运作市场化”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租地、企业出资种管”的模式,由政府租地,规定具体绿化要求,无偿交苗木企业或绿化公司种管,激励民间工商资本积极参与城乡绿化,实现双赢;采用企业出资冠名、企业自行绿化、家庭出资认养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公益事业,节约政府资金投入等等。
2.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一是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谋划工作,科学合理、整体有序推进城乡绿化,不仅要注重任务分解,也要注重整体规划与统筹指导,不仅要注重指标,更要注重内涵,不但追求绿量、更要提升品质,做到量质并进。如在建成区人口密集地及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园林街道、园林社区建设,林荫道路、林荫停车场建设;增补宽度允许的人行道的行道树,使之成林成排;加大建成区及城郊公园建设力度,并多种片林、适当点缀大型乔木和塑造园林景观小品,让群众切身感觉绿量变化、享受绿化精品。同时,对两年来的城乡绿化工程组织“回头看 ”,查找问题、整改完善,进一步巩固城乡绿化成果。二是根据我市的地理和气候环境特点,科学指导树种选择、树种配置,在注意植物的生态习性和适地适树的基础上,应该注重追求绿化的观赏性、丰富性和特色性,如在一些成林成片绿化中适当种植适宜乐清气候的果树,使之成为城市的一大新景观;在农村及平原地带,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选好树种,以满足农民套种其他农作物的要求。三是有规划、有力度地培养本地苗木公司和绿化企业,帮助提高我市城乡绿化的设计水平和施工能力,做好城乡绿化文章,重视造景、布景,努力建设布局错落有致、植物搭配多样的城市绿化环境,在绿化中突显乐清的江南水乡特色和个性美。
3.贴近群众、顺应民意,激发社会绿化活力。一是城乡绿化要尊重群众意愿,如哪里需要种树、适合种什么树,多听听群众意见;多在群众有所盼有所需的地方绿化,少在绿量大、人口稀的地方“锦上添花”、“见缝插针”;多做老百姓能享受、可感觉的地段绿化,少做老百姓不配合、有怨言的绿化等等。二是租地绿化要尽可能兼顾群众利益,如在租地补偿给付方式上将“一次性付清”改为“逐年估价补偿”,在补偿标准上将直接现金交付改为以一定量谷物计算,并按照当年当地谷物价格动态计算金额,按逐年或分期补偿等。三是城乡绿化要为农村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新途径,如通过政策扶持、产业规划,多种经济林木,多鼓励采用本土苗木等方式,促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让农民从城乡绿化中获利得益。四是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和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城乡绿化,打击毁绿毁林行为,使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5.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五
发布日期:2012-10-1
1信息来源:市人大
按照市委关于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活动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专班对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农(居)民土危房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梳理了2004年以来规划城区个人建房的政策及出路,以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分析了当前土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并就进一步做好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农(居)民土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现就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危房现状。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农(居)民土危房调查范围涉及三个城区办事处、9个城区村委会、6个社区。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议、入户走访、填写调查表、征求意见等形式,基本摸清了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农(居)民土危房现状。一是按行政区划划分:目前,我市规划城区范围内农(居)民土危房总数318 户,其中玉阳办事处辖区252户、玉泉办事处辖区23户、坝陵办事处辖区43户。经调研组会同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现场踏勘、认真筛查,规划城区范围内比较严重的农(居)民土危房共有 95 户,其中玉阳办事处辖区 73 户、玉泉办事处辖区 9 户、坝陵办事处辖区 13 户。二是按建筑面积划分:在60㎡以下的有 7 户,60㎡-90㎡的有 43户,90—120㎡的有 13户,120㎡以上的有 32户。三是按建设形式划分:在集体土地上自建的84户,在国有土地上自建的3 户,属于房改房的 1 户,其它建设形式的7 户。四是按现有居住人员划分:无人2户,1人有9户,2人有 18户,3人有22户,4人及以上的有 44户。
(二)政策及安置出路。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改变城市规划区内个人住房建设的无序状况,规范城市规划区内个人住房建设,自2004年底开始,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资源合理利用的综合调控作用,研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规范城市规划区内住房建设的同时,对个人住房建设予以一定的限制,并为范围内限建的农(居)民,包括属于土危房改造在内的住户给予了一些针对性的安置出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04年—2010年9月执行的政策及出路。
1、2004年-2010年9月执行的政策。在此期间,我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主要依据《当阳市城区农居民建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当阳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当政发[2004]46号)以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规划城区范围的非农户口居民住宅,只能维修,不准拆建、改建、扩建。二是规划城区范围不在规划保留居民点内的农村村民旧宅,只能维修,不准拆建、改建、扩建。规划城区保留居民点内的农村村民,拆旧建新进一步加以限制。三是规划城区范围属于农村村民的建房户,统一到规划城区外的规划居民点内建设。
2、2004年—2010年9月执行的安置出路。有两条:一是因规划限建的非农户口(居民)住宅,由房产和国土部门分别评估后,按评估价给予补偿,土地由政府收储,以入住安置房或进入市场方式进行安置,家庭困难户可进入廉租房安置。二是不在规划保留居民点内的农村村民旧宅,宅基地由村负责调整置换,迁至城区外规划居民点内建设或以入住农民公寓进行安置。
第二个阶段:2010年9月之后执行的政策及出路。
1、2010年9月之后执行的政策。2010年9月3日,市委常委会第21次常务会议
定“在规划城区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和拆旧建新”。根据会议纪要精神,2011年6月,市政府发布实施了当政发[2011]4号《当阳市规划城区个人自建住宅规划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一是规划城区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规划居民点外,不再批准农(居)民个人自建住宅。严禁以建生产辅助性用房的名义进行住宅建设。二是规划城区范围内个人住宅原则上只允许维修,且维修只限于房屋屋顶、墙面等非承重件。
2、2010年9月之后执行的安置出路:农(居)民的房屋既不能新建,又无法维修的,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购买市政府投资兴建的安置房进行安置;二是购买村集体投资兴建的农民公寓进行安置;三是到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居民点自建住宅进行安置;四是符合条件的进廉租房安置;五是货币补偿后进入市场购买商品房安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隐患比较严重。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农(居)民土危房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据调查,这些危房户从建造年代来看:建于90年以后的只有 10 户,占总户数的10.5%,建于50--90年代的有80户,占总户数的84.2%,建于50年代以前的有 5 户,占总户数的5.3%。从房屋结构类型上看:土房55户,占总户数的57.9%,砖房26户,占总户数的27.4%,砖混房14户,占总户数的14.7%。这些房屋因修建年代久远,结构质量极差,部分已出现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倾斜等现象,若遇暴雨大风天气,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执行政策比较困难。规划城区个人建房进一步限建之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出了“五条出路”,但在具体的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如第一、二条,政策规定可以购买市政府投资兴建的安置房或村集体投资兴建的农民公寓进行安置,但是一方面,大部分危房户家庭都十分困难,经济条件较差,按现有补偿标准根本无力购买农民公寓、安置房,另一方面,目前我市安置房建设才刚刚启动,有的村还没有建设农民公寓,如长坂村、雄风村和关陵庙村。第三条,政策规定可以到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居民点自建住宅进行安置,但是有些村规划城区外已无地可供(无城区外规划居民点),如北门村、长坂村;有的村虽然规划城区外有居民点,但还未启动,如东群村、关陵庙村,不能实施安置。对于符合政策到规划城区外建房的村民,在土地置换时又涉及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问题,安置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第四条,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廉租房进行安置,据调查,在这些土危房户中有低保户11户,均因种种原因无法入住。如太子桥社区危房户刘勇,全家5口人,爱人患有心脏病,是低保户,但因现有房屋居住面积过大,人均超过12平方米,不符合入住廉租房的条件;东门楼社区危房户张弥,危房已部分倒塌,现与其姐姐租房居住,张弥本人是低保户,但因患有精神病,发病时有暴力倾向,俗称“武疯子”,申请不到廉租房。第五条,政策规定可以对危房户进行货币补偿后进入市场购买商品房安置,但目前对农(居)民危房的评估收储并没有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而且对于集体性质的土地,村集体收储后既不能建设又不能进入市场,所以没有收储积极性。据调查,自2004年以来全市没有收储一宗土地。
三是少数个案确无出路。据调查,有少数危房户不符合“五条出路”的条件,如产权不清的房屋(不是本村村民或是非农业户购买的)。如娘娘庙社区居民朱祖新,过去属关公文化园农业队,是非农业户口,在雄风村有房有山有田,现在房子成为危房,既无条件自建,也无资格购买农民公寓,没有安置出路。
四是建管矛盾日益突出。大多数土危房户出于自建造价低、方便生产生活、以望获得拆迁补偿等即得利益的考虑,不愿意接受市政府所给予的安置出路,而是要求在原址重建,或是以维修的名义违建,给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调查组在调查中了解到,规划范围内多次提出建房申请的有71户,占总户数的74.7%,按政策都没有被许可。土危房户时有上访,每年达100多人次,目前矛盾比较尖锐的有2户;部分土危房户甚至直接违
建,目前已发现正在违建的有4户,导致土危房户与主管部门的矛盾日益加深,影响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城区土危房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一旦出现倒房或造成人员伤亡,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并有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健康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原则,完善政策。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委、市政府自2004年以来所作出的相关政策符合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的要求和发展方向,这一政策要继续得到坚持。特别是要进一步宣传市政府发布实施的当政发[2011]4号《当阳市规划城区个人自建住宅规划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个人建房户和危房改造户按照政策所给予的出路进行安置,促进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完善巩固成果,解决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成立专班,研究方案。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规划城区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成员单位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城区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组成,统筹协调规划城区土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土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当政发[2011]4号《当阳市规划城区个人自建住宅规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负其责,合力做好城区土危房改造工作。
(三)部门会商,推动落实。由市政府牵头,指导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研究出台农(居)民危房土地评估收储及村民宅基地置换政策,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收储。市土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可建立个案“会商会诊”制度,本着务实的态度,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对确实没有安置出路的土危房可以特批在原址上拆旧建新或到规划居民点建设。
6.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六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对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意义深远。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农民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已经成为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桥梁纽带。最近,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引导不参与、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原则,以及“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提高”的思路,积极探索出了一条多主体参与、多元化投入、多层次合作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路子,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截止2015年,全市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5885家,股金总额65.4亿元,入社成员16万余人,带动农户2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0%。其中,5A级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5家,4A级示范社12家,3A级示范社50家,2A级示范社162家,1A级合作社345家。农民合 作社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2011年,我市农民合作社仅有3341家,但到了2015年很快便发展到5885家,增长了76.1%,平均每年增长15.2%。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7家,增长了23.7%;省级示范社144家,增长了77.8%,市级示范社557家,增长了83.7%,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在全省均独占鳌头。
二是覆盖范围广。农民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服务等农业生产各个行业。从产业分布上看,种植业3294家,占56%;畜牧养殖业1181家,占20.1%;林业201家,占3.4%;水产业201家,占3.4%;农机等服务业823家,占14%;其他185家,占3.1%。
三是品牌意识强。全市合作社已注册商标的297家,已通过无公害认证的282家、绿色认证的83家、有机食品认证的49家。特别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定已分别达到767万亩、65万亩和3万亩,寒富苹果、金海花生、法库牛肉等已经成为了区域知名品牌。
四是带动作用好。农民合作社逐渐成为承载涉农项目的主体,涌现出了康平花生种植、新民花卉种植、法 库蛋鸡养殖等行业领域的领跑者,引领作用日渐凸显,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如2015年农民合作社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27元,高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个百分点。
五是扶持力度大。全市财政每年列支900万元专项资金,对2A—5A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给予10—20万元不同数额的扶持。同时,针对贷款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合作社,按照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的规定,在2014年与2015年分别拨付了210万元和251万元贴息扶持资金。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尽管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作用不断增强,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
1.发展质量不高。农民合作社联合起来闯市场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我市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但从全市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情况看,质量却普遍不高。一方面,3A级以上合作社占比较低。具有一定规模的3A级以上合作社只有67家,仅占1.1%,大部分合作社规模 还比较小,牵动和引领作用十分有限。另一方面,“空壳”合作社占比较大。据测算,注册前后没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的“空壳”合作社占比为30%。这些合作社重成立、轻运行,有的办社目的不正确,组建初衷仅仅是为了得到扶持资金,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社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甚至一些合作社仅有一块牌子、一个章子、一个桌子,没有经营、没有收入、没有分配,既影响合作社资源整合,又阻碍合作社发展壮大。
2.合作层次较低。一是服务范围窄。大多数农民合作社服务范围仅限于本乡镇,相当一部分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几户、几十户,跨乡镇发展的合作社非常少。二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市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就合作社而言,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经营的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3.内部管理偏弱。调查发现,多数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全市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建 账的合作社占30%,有的没有专门财会人员,有的没有财务核算,有的在票据使用、资金监管、物资收发、产品销售、项目建设、成员账户等方面还不够规范。二是民主监督不到位。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有的合作社“一股独大”,少数人说了算,有的合作社财务收支、社务公开、经营决策、盈余返还等方面遮遮掩掩,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与管理、加强合作的积极性。三是档案管理不落实。农民合作社已购置必要的档案管理设施并收集整理档案的仅占25%,不少农民合作社在档案管理上没有抓实落实,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财务账、合同等重要档案资料处于凌乱无序状态。
三、对策建议
农民合作社是破解“三农”难题的重要载体。当前,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是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突出瓶颈,亟待发展农民合作社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一定要结合实际,从抓典型示范、抓政策扶持、抓服务指导、抓人才培养等方面着手,推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抓典型示范,增强合作社引领能力。典型示 范社的引领作用是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农业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合作社法》和相关政策,通过举办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疑难问题,使《合作社法》扎根农村,深入人心,让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分享发展成果。二是强化规范建社。严格落实《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民主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明确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构建“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联办、联心和联利。三是突出典型引领。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特别是新近涌现的联合社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强4A、5A级示范社和联合社的创建,坚决清退“空壳”合作社,取缔脱离《合作社法》要求的各级示范社,积极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第二,抓政策扶持,增强合作社发展能力。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离不开政策的强有力扶持。坚持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涉农项目的承载主体,加强沟通,统筹协调,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各 级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农民合作社须重点考量、优先安排。二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政府应将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合作社扶持资金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合作社加强基地、仓储运输、加工包装、销售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优化金融支农功能。完善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评定范围,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期限,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和销售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四是加强软环境建设。落实支持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合作社非农建设用地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探索设立发展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积极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对接创造条件。
第三,抓服务指导,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构建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就必须筑牢农民合作和联合的组织载体,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一是强化组织功能。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生 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做到统一组织经营、统一采购供应、统一标准生产、统一储运服务、统一产品营销、统一产品认证和统一技术培训,有效降低分散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二是强化服务功能。加强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培训平台建设,优化科技、信息、法律、财务、行政等服务意识,鼓励推进“农超、农批”对接,支持建立直销店或连锁店,逐步推广“农社”对接产销模式。三是强化带动功能。引导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培育一批规模大、有特色、品质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着力扩大“建一个组织、兴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7.我市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七
一、我市教育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我市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
基础教育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政策,全市XX年全面完成“两基”攻坚目标,“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11个县、区(市)通过省“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实现了“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使人、财、事三权集中,教育管理重心上移,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教育管理。“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农村初中“寄宿制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使得全市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大部分村级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实现了“农村最美的建筑是学校”。通过招考教师和实施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考计划,为师资相对短缺县、区(市)补充教师,进一步充实了我市师资力量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教师素质得到极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XX年底,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3% ,在校生辍学率为0.22%,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均达到国检要求。
民办教育有所发展。各级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规范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民办教育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职业教育稳步推进。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26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高等专科学校1所,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学校2022所,教学点(班)2552个,已基本形成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术院校组成并相互沟通、多层次学历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体系。由于党政重视,统筹有力,整合资源,涌现了如遵义职业技术学校、道真自治县职教中心等职业教育欣欣向荣的典型。
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见附表)3375所,在校学生1479639人,专任教师62777人,其中高中(含职高)师生比1:21;初级中学师生比1:19;小学师生比1:24。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2468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基础教育
1.教育经费欠账过大,投入仍显不足。目前,全市“两基”攻坚负债达7亿多元,绝大部分县、区(市)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如遵义县现欠债1.32亿元,今年还贷800万元;红花岗区现欠债4000万元,今年还贷1152万元。多数县由于财力自给率低,财政在保运转、保工资等方面压力大,教育经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偿还教育负债。部分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教育经费未按规定足额拨付。
2.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均衡发展存在差距。
一是城乡学生增长比例失调,学校布局凸现不合理。由于我市中小学建设按XX年的布局调整规划实施,近几年,随着农村地区“普九”目标实现、新生人口逐年减少、外出务工人员举家外出等,大量农民工涌向城镇,农村学校生源大幅度减少,城镇生源剧增,出现了农村教育资源闲置和城镇进城务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学校布局平衡被打破,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二是城镇扩容规划与教育资源配置不同步。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我市大多数城镇规划大幅度扩充,人口剧增,住宅楼林立,而教育资源基本上是原来的布局和规模,城镇学校不堪重负,“大班额”现象突出,出现了学生食宿难、学校管理难、安全保障难等,两城区和部分县城尤为突出,学校布局及办学条件亟待解决;
三是城乡优质师资比例失调,优秀教师大量涌入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老百姓选择优质资源的愿望强烈,农村学校生源流失严重,由于学校教师是按固定生师比配置,农村学校教师包班现象普遍,教师结构极不合理,教师工作量超负荷,城乡学校教师数量和质量差距大,农村教育质量令人担忧。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市教育队伍师德师风虽然有较大转变,但教师数量不足,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等方面不合理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个别地方比较严重,如红花岗区按教育发展需要尚差中小学教师2393人;桐梓县差小学教师700余人;务川县差中小学教师600余人,其中大部分初中缺英语、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部分县由于地处山区、河谷地带,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分布着很大部分按省布局规划要求撤并而实际上又不能撤的教学点,现有的教师编制和实有数量均无法满足需要,再加之教学点条件艰苦,一般都是聘请代课教师任教,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二) 民办教育
1. 办学经费紧张,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我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及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长期以来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紧张,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民办学校办学资金主要来源于举办者(投资者)的集资或贷款,多数民办学校后续投入不足。多数举办者利用银行贷款或民间借贷建设校舍,在土地征用和建设过程中前期投入较大,在运转中则面临着运转经费和还本利息的巨大压力,收取的学杂费要承担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购置、学校运转、教职工工资福利等多项经费支出,导致民办学校经费极为紧张,严重制约民办教育的发展。
同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规划上未把民办教育列入规划范围,加之民办学校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无力及时改善办学条件,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相对滞后于公办学校,缺乏竞争力。据统计,我市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没有自己的校舍和办公地点,一些硬件设施都是租用的,基础设施较为简陋,两城区及部分县较为突出,如:红花岗区已审批的26所民办学校中,按照学校建设规范自建校舍或租用较规范校舍的学校不到10所,多数是租用民房和仓库办学,安全隐患大。
2.师资队伍缺乏稳定。《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了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拥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举办者对所聘教职员工没有履行《劳动合同法》,致使在民办学校从教的教师在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加之近年来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的提升,导致民办学校教师在待遇上与公办学校教师存在明显差距。同时,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学历、职称结构等配置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大,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
3.“两免一补”政策给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加了办学压力。“两免一补”政策规定:只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而我市民办学校多数承担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使得民办教育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现行的政策规定:对公办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免费入学,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纷纷要求回到公办学校就读,一方面,给本已超负荷的公办学校带来压力,公办学校教育资源难以承受,造成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民办教育生源的大大减少,给依赖收费运转的民办学校带来了巨大的办学压力,办学形势不容乐观。
(三) 职业教育
1.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市)未足额安排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XX-XX年县、区(市)投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累计为435万元,个别县到XX年仍然没有安排中职专项经费,绝大多数中职学校没有生均经费,加之中职学校学生多数来自农村,贫困生占90%以上,中职学校基本上都是降低收费标准,大量负债使正在发展中的中等职业教育不堪重负。
二是各县、区(市)30%城市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严重不足。XX年各县、区(市)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仅175万元,占城市教育费附加总额的2.1%。XX年全市仅有湄潭、绥阳等县按30%的城市教育费附加预算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由于资金投入的问题,导致多数职业院校规模严重不足,教学资源短缺,校舍破旧设备老化,现有的职业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已不能适应中职学校扩招和在校生规模增长的需要。部分职校甚至没有实训基地,办学缺乏吸引力。一些发展势头良好的`学校,由于无法扩大基础建设规模,使扩招需求受到严重制约。
2.办学理念落后,办学模式单一,专业教师匮乏,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不能适应市场需要。
一是部分职校办学理念跟不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在专业设置、师资配备、学生就业指导等方面较为落后,自身发展主动性及创新能力不强。
二是在办学模式上,部分学校没有充分考虑职业教育的特殊功能,未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积极发展,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在专业设置上,与地方实际和市场需求结合不够,培养的学生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四是专业课教师不足,“双师型”教师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职业教育教学发展的一个瓶颈。XX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150名专任教师,生师比高达28:1,其中“双师型”教师只有215人,比例仅占专业课教师的22.7%,与国家及省级标准存在很大差距。
五是由于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不适合中职教育特点,中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3.政府对职业教育统筹不够,职业教育资源分散、效益不高。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由于体制的原因,全市职教资源配置不合理,条块分割,布局较为分散,且各地为了各自利益,在招生、管理、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等问题上难以协调互补,办学效益难以达到最大化。
三、建议
(一)继续抓好基础教育。
1.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教育正常运转。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为主,非义务教育由国家、社会、个人多元化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对于“两基”欠帐等遗留问题,按照“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依法处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进行解决。同时,按照“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分级负责,调整结构,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确保转移支付不少于50%用于教育,且要做到“一保四到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如:乡镇要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大教育投入;村(居)根据自愿、量力、需要的原则,积极开展集资办学;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闲置校产必须由教育、国资部门采取竞价方式有偿出让,变现资金全部用于教育。
2. 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城乡均衡发展。进一步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教育经费投入应逐渐向农村倾斜,保证教育整体平衡,避免出现新的两极分化;保证必备的基本教学条件,将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各级政府投入的重点。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寄宿制工程建设和捐引资建校的力度,逐步消除新增破旧房。制定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适当增加对两城区教育的投入,支持两城区尽快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城区中小学,以缓解目前入学困难的矛盾。市政府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房产项目开发中,规划并留足教育用地,严格执行配套教育建设费征收制度,保证教育发展需要。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进一步核定教师编制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在做好教师招考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采取教师特岗等方式予以补充解决,新增教师应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二)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据统计,去年民办教育解决了我市67922人的义务教育问题,分担了我市“普九”就学压力。事实证明,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必要补充,是我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在当前我市公办教育资源相对有限,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公办学校“大班额”现象突出的情况下,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尤为重要。
1.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划、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民办学校,合理布局,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
2.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政策,对民办学校在精神上给予鼓励,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和师资上给与扶持,人格上给予尊重。加强对民办学校经费监管,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将其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障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在学生招生、收费发证以及管理方面加强引导,并切实解决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
3.强化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纳入全市教育系统统一管理。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教师人才档案,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招考录用、职称评定、业务培训、社会保障、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实行同等管理和规范,解除民办学校教师后顾之忧。
4.加大扶持力度,促民办教育发展。对民办教育经费适当给予财政资助,政府应依法逐年增加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的专项投入,可考虑按全国生均经费予以补助,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办法,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贷款发展问题。鼓励民办学校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质量求生存、求效益、求发展。
(三)重点突出职业教育。
国家教育“xx”发展思路明确提出:“普及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春天。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职高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推动以初中为重点的不同阶段教育分流,开展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基本形成适应市场需要,与劳动就业机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已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教育发展的一个重点。
1.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力度,积极整合教育资源。
一是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充分发挥全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整合利用各种资源。
二是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基础能力建设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三是对县、区(市)职业教育发展,市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按照“一套班子、多块牌子、集中管理、分点办学”的模式,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如汇川区、道真县的多校合一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教育主办,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
四是将全市职业教育校点布局统筹考虑,按照“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重点中突出重点”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教育建设规划,并抓好落实。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督促各县(区、市)政府认真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法定比例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
二是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高中高等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
三是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投入职教经费的更多份额。
五是坚持“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办学”的思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六是对各类培训经费统一规划,捆绑使用,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加大投入,改善教学、实验、实训等条件,为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条件。
3.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中职教教师评审机制。职业教育对教师的需求有特殊性,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1:1或1:2配备,而“双师型”教师在当前更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市、县两级在解决公办职校专业教师编制问题上给予政策倾斜,可采取控制总编额,由学校面向社会、行业及企业针对市场需求,服务就业需要,灵活自主聘用专业课教师。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师资培养和培训形式,加大对职教中心现有教师向“双师型”教师发展的培训力度,完善教师实践制度,保证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力争到“xx”末,实现“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0%以上,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占50%以上,其他职业院校占30%以上”目标。
8.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八
——2009年10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
按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于9月下旬,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与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实地走访了部分棚户区和改造现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2008年统计,我市共有城市棚户区30处、房屋面积129.9万平方米,居住人口9154户共28822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其列为全市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改造力度逐年加大,明确提出了:“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即到2010年全部完成全市30处棚户区改造任务,拆除房屋面积129.9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改造棚户区16处,拆除房屋面积76.5万平方米,占改造总量的58%。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安臵房38.25万平方米,安臵棚户区被拆迁居民4400户、12300人,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08年我市被评为全省棚户区改造先进市。
二、主要问题
(一)进度问题。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完的要求,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应于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从目前的情况看,剩余部分改造难度相对较大,尤其是萨尔图区,由于资金到位较晚及用地等问题,今年计划要改造的铁东、三环大修厂、西下洼棚户区还处于拆迁准备阶段,按照拆迁程序和建设周期,完成确权、评估、搬迁、补偿、安臵等工作还需要一定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工作难度较大。
(二)城乡统筹问题。红岗区萨大路沿线的兴隆河、金山堡、先锋、杏树岗等村屯由于油田打井占地,人均耕地不足1亩,加之前期占地补偿不到位,农民生活没有出路。这些区域前期被列入泥草房改造范围,但其分布在城市规划圈内,将来必定按照城市模式发展,现在按照农村泥草房改造形式进行并不适合,按照棚户区进行改造更为合理。
(三)政策问题。一是土地政策问题。萨尔图区和红岗区都位于油田主产区,大部分土地为油田生产用地,争取建设用地难度较大,用地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改造工作的难点。二是土地出让金返还问题。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棚户区改造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国家和省的部分外,全部返还所在区,但调查中,部分区反映土地出让金返还较慢。三是社会保障政策问题。棚户区居住的都是弱势群体,生活收入微薄,没有医疗、养老等保障;部分城中村农民失去土地,没有生活出路,政府有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保障政策,搬迁上楼后
需缴纳物业、采暖等费用,生活成本增加,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四是政策兑现问题。部分已改造区域的群众反映前期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如按照低保水平报销采暖费等没有及时兑现。
(四)企业安置问题。棚户区拆迁范围内,包含很多困难企业,特别是萨尔图区,棚户区内有企业56家,多数为停产、半停产的困难企业,在过去的生产经营及体制改革等过程中一直存在很多争议。此次拆迁改造过程中,在利益分配上各方矛盾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如何进行利益分配成为拆迁工作中的难点。如不能妥善进行,将可能引起群体上访等不稳定事件。
(五)几个具体问题。
1、宏伟村改造问题。宏伟二屯现有常住人口1540人,471户,炼化公司在1992年和1995年两次共征用宏伟村1894.02亩土地,使宏伟二屯与炼化公司厂区最近处仅一路之隔,最远处相距约一公里,按照国家《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中规定:炼油企业主要化工装臵(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至少应在700米以上。整个宏伟二屯几乎都处于污染区内,不论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角度考虑,都急需彻底改造,将居民搬迁出污染区域。
2、部分老企业筒子楼改造问题。市建二公司现有筒子楼7栋,住户323户,9148平方米。部分楼房有上水没下水,每到入冬后楼前污冰如山,夏季蚊虫孽生、臭气熏天,还不如棚户区的居住条件。楼内电路过去按办公室用电负荷设计铺设,改为居住后乱接出部分线路,电路超负荷运行,安全隐患极大。
3、红岗区棚户区改造问题。红岗现有8处城市棚户区,集中在红岗、八百晌、解放三个地区,前期未列入棚户区统计范围,多数坐落在油田产区或隶属于铁路部门,改造难度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进度。要按照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从群众的基本需求出发,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棚户区改造速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力争使这一惠民工程按期完成。
(二)城乡统筹。在搞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城中村等棚户区的改造工作。要按照“城化分开”的原则制定规划设计,逐步将污染区内的居民迁出。建议将兴隆河、金山堡、先锋、杏树岗等村屯按照棚户区进行改造,在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同时,妥善安臵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安臵新区的规划设计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既要与村情民情相适应,又要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相一致。在集中安臵的同时,在有条件的区域适当考虑分散安臵,避免大量贫困人口集中居住形成新的贫民区。
(三)兑现政策。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土地和资金
投入等问题上加大与大企业的协调力度。在政策方面给予各区政府全力支持,及时兑现已制定的相关政策,并对各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9.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九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012年9月)
按照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要求,市政协人资环委成立调研组,在张忠孝副主席的带领下,近期对我市美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美好乡村建设全面启动,开局良好
今年5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后,各县(市)区积极行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美好乡村建设指挥部,制订规划,全面启动。据统计,目前已初步编制了94个镇(乡)总体规划,完成了1049个行政村、2262个村庄布点规划。建设了865个新型农村集中居住区,打造了17个示范镇和171个示范村,涌现出全椒县河东新村,来安县小李庄、林桥村和天长市铜北村等一批样板村。
截止目前,全市建立标准化镇卫生院94个、文化综合站97个,村卫生服务室1094个、农家书屋1106个。推动土地流转超百万亩,扶持2000多个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建设了舜耕生态农业园等一批休闲观光基地和200多家“农家乐”旅游点。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各级干部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热情很高,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开局良好。广大农民也在美好乡村的建设中提高了生活质量。但同时我们也感受到,现有成果还远不能满足目前农村、农民、农业发展的需求。当前乡镇、村支柱产业贫乏、基础设施薄弱和社会事业滞后等问题仍是制约美好乡村建设快速发展的瓶颈。我市美好乡村建设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粗糙且衔接不够。由于我市近期编制的一些支持美好乡村的建设规划缺少深入调研的基础,地方特色不够明显,而且与前期各县区出台的《乡镇村庄布点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久性居民点详细规划》缺少衔接和统筹。如目前我市农村现存的3万多个居民点,在近期、中期、远期规划中应该保留多少,减少多少,哪些可以作为永久性居住点,哪些可以作为过渡点和废弃点均没有提及。在村庄整治建设中也存在一套设计方案多地使用的情况,没有突出 “一村一景”与“一村一品”,与当地的生态环境不够协调。还有不少地方虽然建了新房但普遍存在路面不硬、污水乱排、垃圾乱倒、电线乱拉、管道乱铺等现状。许多新建村庄“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不见新貌”,没有“山水相连、绿树掩映小院”的农家气息。
(二)缺少产业支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产业是美好乡村建设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光靠财政投入不可能建成美好乡村。而我市目前除个别镇村有较为特色产业外,绝大多数乡村没有支柱产业。不少乡村还有历史债务。再加上一些乡村区位缺少优势,土地、山林资源不能很好利用,短期内改变面貌十分困难。
(三)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跟不上。我市虽然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但普遍存在路面窄、路况差、覆盖不全的问题。农村卫生状况堪忧,尤其是垃圾的处理,目前许多大的乡镇都没有垃圾转运站,一些河道、池塘变成了垃圾池。农民饮水及污水处理的问题也日趋突出。
(四)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不力。我市农村蕴涵着丰富的文化资源,但由于前期的无序开发,使得一些古村落、古建筑没能得到有效保护,一些文化遗产在村庄整治和迁建中消失,为数不多的人文典故、地域风情、民间习俗等文化遗产频临失传。一些森林人家、农家乐和部分养殖业项目布局不合理,开发不规范,已引发对山林原生态景观的破坏,危及饮用水上游水系生态环境。同时一些新建的集中居民点,文化、体育设施不配套,美好乡村因缺少文化元素而显得不够美好。
三、对我市美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要立足长远,统筹发展。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资料显示:美国用了100年,日本用了60年,台湾用了40年,韩国用了30年。我市农村量大面广,美好乡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建设中要科学规划,合理调配,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一要坚持规划引领。首先要对现有规划进一步完善,使美好乡村规划与“十二五”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其它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城乡统筹发展。同时要突出规划的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在操作中要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切实做到不规划不设计,不规划不施工。二要以分类推进为原则。首先要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将村庄空间整合与行政撤并相结合,确定中心村、一般村的数量与功能定位。形成城边乡村向城市靠拢,镇边乡村向集镇靠拢,偏远乡村向中心村靠拢的格局。三要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就目前我市农村的现状来看,美好乡村建设既要全面推进又要培育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吸附能力带动面上的整体推进。现在各县都有一两个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村,但总体数量偏少,应当在调研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靠近公路主干道或城镇附近的乡村,加以指导,扩大试点范围。
(二)要以发展产业为支撑。
美好乡村建设需要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既能为美好乡村建设积累资金,又能培育农民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现有示范村形成的历史无不证明这一点。一要因地制宜,理清发展思路。我市有丰富的基本农田和山林、水面,又是长三角的腹地,这是我们发展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绿色食品产业的独特优势,因此要借美好乡村建设之东风,引领农民根据乡村的环境特点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壮大乡村经济。二要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农业人口将逐步减少,这为土地流转和规模农业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创新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运作,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吸引外来资金,将资源变为资产。这样既能解决农民向社区集中的问题,又能解决农业要素向规模化集中的问题。三要整合利用好各级财政的涉农资金,将美好乡村建设与村庄整治、农业开发、水利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集中财力,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三)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
美好乡村建设首先要做到村容整洁,环境卫生,交通便捷。因此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从道路交通、垃圾处理以及居民饮用水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逐步深入。多年来,我们对城市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对农村的基础设施投入过少。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要先急后缓,先解决突出问题,再逐步解决其它问题。当前农村的垃圾收集、转运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应予优先考虑。
(四)文化建设要同行。
美好乡村不仅仅是物质的,也是文化和精神的。在美好乡村建设中,一要注意保护原有的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古文物,尽可能多的保存民俗和地域风情,加大对传统技艺的开发和利用。二要因地制宜,突出建设特色。如丘陵岗地的乡村在建筑风格上应有别于圩区水乡的建筑风格。要坚持“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镇多景”,各具特点,绝不能千村一面。三要在乡镇和新的集中居住区增建文化体育设施,为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体育生活和精神文明提供硬件支撑。同时要适时调整卫生、教育的布局,方便农民就医和子女上学。
(五)环境保护要重视。
现在的“农家乐”遍地开花,缺少规划的约束。有的建在饮用水源地附近,污水直接排到河里。有的为追求幽静效果,不惜毁林建房。建议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要对“农家乐”进行规划管理,不可乱建。此外,对于规模养殖业也应事先进行严格的环评,慎重选址,避免污染水源和周边环境。滁州西部的丘陵山区是滁城的生态屏障,是沙河水库与黄栗树水库的源头,应当坚持保护性开发。没有青山绿水,美好乡村就名不符实。
(六)人才队伍要跟上。
美好乡村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变革。在这场变革中,人才队伍的状况决定着美好乡村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10.我市老年生活健康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十
市自主创新课题调研组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以科技创新为特色的区域品牌,是增创加快发展后发优势的重要途径。马鞍山是一座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新型工业城市。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大力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积极促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自主创新体系逐步完善
(一)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十五”以来,全市共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00多个,国家、省、市三级财政投资达2.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0亿多元,其中实施国家863计划项目共6项。全市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76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95个。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77亿元,增幅达35.8%,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一是自主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十五”以来,全市共有72项科技成果获省级科学技术奖,150项获市级科学技术奖。由马钢股份公司牵头完成的“热轧H型钢产品开发与应用技术研究”等两项成果,获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十五”以来,全市专利申请量达1300多件,授权550多件,均居全省前列;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840多项,技术交易额达3.1亿元。二是科技产业化取得较大成效。积极推进国家863新材料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初步形成磁性材料产业集群。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初具规模,拥有企业近10家,销售收入近10亿元。三是形成一批优势产品。“马钢牌”H型钢、火车车轮和“海狮牌”毛巾三个产品跻身中国名牌行列,10个产品成为国家免检产品,35个产品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培育发展19件省著名商标。
(二)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全国、全省科技大会以后,企业科技创新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我市共有41个项目被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总投资6.95亿元。马钢集团等4家企业成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中冶华天等16家企业为首批市创新型试点企业。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特点:一是民营企业主动参与自主创新。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其中,泰尔重工走产学研结合之路,产品正由常规产品向大型、超重载型升级转化,2007年实现产值1.95亿元。开元公司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开发生产塞隆(Sialon)复合材料,现成为马鞍山市国家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和建设基地的陶瓷和耐火材料的领头羊。华骐公司、菲利特公司、惊天液压锤公司等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二是涌现一批国家级自主创新企业。马钢公司成功开发了填补国内空白的生产电工钢等多项工艺技术,攻克了薄板生产等一系列技术难题,研制了建筑抗震耐火H型钢、高速车轮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星马汽车集团引进、消化和吸收日本三菱技术,先后开发出60多个重卡新产品,成功申报8项国家专利,在自主创新上取得了多方面成果和突破,被科技部列为重点支持的全国汽车业3家拥有自主创新品牌企业和全国60家最具成长性企业。马钢和菱公司走科技兴企之路,在做强包装产业的同时,加快向汽车零部件行业拓展,持续对先进技术进行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申报专利22项,取得专利证书11项。三是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矿院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我国矿业领域第一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也是全国唯一的循环经济方面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科技创新的氛围与环境不断优化。围绕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我市先后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整合我市科技资源,推进科技产业化工作若干意见》、《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马鞍山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马鞍山市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开展自主创新。出台了《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我市财政性科技投入大幅增加,市应用技术研发资金从“九五”末不足1000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4122万元(2008年为4980万元),投入强度居省内领先水平;县、区政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财政科技投入也都基本达到1.1%的要求。积极改善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服务工作。“十五”期间,争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3个,工业国债项目1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高技术产业化及“三高”项目21个,获得支持资金近8亿元。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认定体系,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2007年组织开展了15家企业的首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四)科技创新的载体建设步伐加快。一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明显。科创中心一期15000平方米的1#综合孵化楼于2002年底投入使用,后续工程中2#孵化楼和环保科技园已于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新材料孵化园、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配套服务楼等其他后续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为加大对入驻企业的支持力度,2006年又设立了400万元孵化资金。在孵化成效上,自投入运行以来,累计接纳入孵企业139家,毕业企业36家,目前在孵企业达83家。入孵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12亿元,上交税金1340万元,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成果95项,申请专利技术89项。2006年12月,科创中心被国家科技部批准认定为国家级创业中心;2007年6月,又被批准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服务机构,成为全国55家获得该资质的孵化器之一,依托该资质为入孵企业争取到3个创新基金项目。二是马鞍山国家863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主体园区,“新型环保设备产业化项目”、“齿科正畸用氧化锆陶瓷托槽项目”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由深圳茂文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著名大企业深业(集团)合作投资建设的茂文科技工业园、由宁波大同轴承有限公司投资2.8亿元建设恒创科技工业园等项目也正在加紧施工。慈湖、当涂两个新材料基地分园区建设良好,分别引进14家和9家新材料、电子信息类企业入驻,规模和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三是省级民营科技园区加快建设。现已完成园区规划修改完善、园区建设领导机构等,促进园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一期已入驻44家,其中15家企业建成投产。
二、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虽然全市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699人,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但主要集中在钢铁生产、工程设计等领域,我市亟需的信息技术、新能源、机电一体化等方面人才还比较短缺。
二是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机制尚不健全。我市尚未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机制和风险投资基金,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不足,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企业对科研成果的承接力还不够强,存在一些科研成果外流的问题。
三是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少,为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能力亟待提高。
四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尽管我市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个别产业在国际上也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但总体来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较弱,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率和工业增加值率都还比较低,产品附加值也很低。
三、进一步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努力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观念决定行动,没有群众的创新观念,没有全社会的创新氛围,建设创新型城市就很难得到落实。要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追求创新的良好氛围,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广泛宣传创
新创业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创新的勇气、创造的锐气、创业的志气。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尊重群众的创新愿望、支持群众的创新活动,使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应用。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普及,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二,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人才是自主创新的源泉。一是加快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选拔“产业创新团队”和“前沿技术创新团队”等创新团队的领军人才,培育 “青年科技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在国内有关学科、行业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以及在省内有关学科、行业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对企业创新人才的培育,各类人才计划重点向企业倾斜。二是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设立留学人才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自行开发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项目,对归国留学人员创业进行重点创业资助以及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建设;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支持海外华侨华人、留学人员和国内优秀人才回乡创业。三是支持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资源,免费培训农村科技实用人才。
第三,切实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持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保障体系,确保对自主创新投入的稳定增长。一是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其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经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技术难题招标以及产学研联合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项目。建立新产品专项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新产品。建立软件、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引导发展经费,重点支持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出口和外包等,支持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大税收、金融、保险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中关于激励自主创新的所得税税前抵扣、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项目、创业投资的紧密合作,加大对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保险公司发展科技型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四是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投向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科技型企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和基金,积极引进境外风险资本,拓宽创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
第四,积极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企业和科研机构在自主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优先支持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是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对企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以及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给予必要的奖励。三是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企业制定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制定的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四是支持企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各类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研发、申请以及实施转化。对企业重大发明专利和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技术实施人给予奖励。加强对涉外专利(国际专利)的资助,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五是深化产学研合作。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对落户本地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给予一定金额的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产学研联盟,可申请启动补助资金,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给予必要资金的补助。六是加大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建立财政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定期评定自主创新产品并公布产品目录。对企业自主开发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的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地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
第五,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技术服务、技术产权交易、融资、人才服务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科技资源的共享机制,畅通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的对接渠道。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建成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的联合技术公关,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各种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集成创新,实现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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