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2025-02-01

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14篇)

1.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一

财务透明化管理

财务监管是公司制度化管理的根本.为提高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

理,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1)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

项目初始时财务人员应结合项目本身预算成本.且出入不可高于低于决算成本的百分之8.。项目初期运作到结束.财务人员都应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以降低成本。

2)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财务账目必须明确.字迹清晰无涂改.对于公司的出纳和收入必须做到事事入账.编制财务报表.预算公司正常运作下的月出纳.季度出纳.等

3)出纳

资金出纳必须明确.所以的出纳必须经过领导同意.签字盖章.资金出纳时财务人员必须要实收费用出纳事由条款单并考核完方可出纳.4)收入

收入资金必须明确账目信息.什么部门为公司带来多少收益.包括时间.房源等信息均必须登记在案.不准涂改

5)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

6)购置固定资产管理

购置固定资产需要对该产品做详细调查.如(价格.性价比等)不允许以公谋私不允许采购与出售商合作收取提成.一经发现开除并剔除股东.购置的产品价格以发票票据为实..采购人员应先向财务申报购置固定资产票据单并如实填写.财务出纳给采购人员采购人员采购完成后应把发票和退款等上缴财务.以方便财务及时做出纳

7)财务人员应每月对出纳和收入做出详细统筹,并向董事会详细讲解.做到财务收支透明化

8)出纳和财务应分为两人,即钱、帐分家.公司资金与收支账目应有俩人管理

2.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二

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是指上市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能够充分、及时、准确、清晰地被利益相关者所知晓,使利益相关者能够透过信息表面看到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质的程度。简单地说,利益相关者的这种信息知晓程度就是信息披露透明度。从狭义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透明度主要指其信息披露行为,包括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透明度的衡量尺度包括信息披露的广度、深度、速度和清晰度四个基本维度,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而广义的公司透明度,不仅包括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要求,还包括对信息流通渠道、中介机构、信息使用者的全面要求。这种广义的透明度通常是针对国家和市场水平的透明度而言的。

二、提高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的意义

1. 提高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可以降低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

在资本市场中,企业的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产生柠檬市场问题,这可能导致资本市场功能的失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措施之一,是通过订立一个管理者与投资人之间的最优契约,提供一种管理者完全披露私有信息的激励方式,以减轻错误估价问题。另一种思路是建立要求管理者完全披露私有信息的法律规范,还可以建立信息中介结构,如财务分析师、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他们可以提供公司更多的私有信息以降低管理者的信息优越性,从而使投资人能够监督契约的执行情况,评价管理者是否按照外部投资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活动。

2. 提高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可以降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现代公司的代理问题不仅体现在股

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上,还体现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上。控制性股东常常通过金字塔式股权结构、链式持股、参与公司管理等获得与其现金流索取权不相对称的控制权,并且证明当控制性股东掌握的控制权大幅超过其对公司的现金流索取权时,他们将有强烈的动机侵蚀公司利益,造成对小股东的“掠夺”。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代理冲突中,信息披露能够起到重要作用。信息披露可以对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产生抑制作用,通过提高透明度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督,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代理成本。

三、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透明度的有效途径

1. 努力实现财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契合

(1)加强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

预测性财务信息可以提供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投资者可以获得如下两方面的信息:第一,能够获得未来现金流量的机会,第二,关于这些机会的信息。在1978年,SEC放弃了禁止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立场,认为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可获取性和分析性信息的披露对正确评估上市公司的潜在盈利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对投资者决策也是不可或缺的。目前,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不但受到鼓励,而且还被认为“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并且符合公众利益”。

我国现行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可以分为前景性预测信息和盈利预测信息,其中,前景性预测又包括发展规划和发展趋势预测,2000年年底开始推行的业绩报告制度也属于前景性预测。发展规划是指上市公司已经制定的、有一定依据、比较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与安排;发展趋势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对其产品、服务或者业务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盈利预测是指在对一般经济条件、营业环境、市场情况、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条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正常的发展,本着谨慎的原则作出的财务预测。

(2)增强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

财务信息透明度追求财务信息可靠性与相关性的有机结合,其实就是强调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为了实现决策有用性,简洁性和重大性是关键。可理解性或简洁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从陈述方式到使用术语上都应当尽量做到浅显易懂,用语不要过于专业化,以免阻碍一般投资者的理解。因此,法定公开资料应以简明的形式,简洁明了的语言,易于为普通投资者理解的术语,向投资者平实地陈述信息,应当避免使用难解、冗长、技术性用语。这样才能达到可靠信息的相关披露,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3)强调重大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和投资者在得到投资判断所需要信息的同时,也力图避免证券市场充斥过多的噪音,使投资者陷于众多细小琐碎却无关紧要的信息之中。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就是遵循重大性原则。重大性原则使得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在经历了生成和披露阶段后进一步变为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重大性原则的遵循是实现可靠性与相关性的结合、提高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重要途径。

2. 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合理突破

会计准则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的意义在于:会计准则贯穿财务透明度实现的三个层次,它规范了财务信息生成和财务信息披露行为,并对财务信息透明度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准则的作用主要是用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实务,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

从财务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无论从技术处理还是质量要求上,都是有会计准则加以规范的。会计准则对财务信息生成和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可以为财务信息生成透明度奠定基础。新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会计准则在财务透明度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传统会计的局限性,导致会计准则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例如会计确认上的实现原则;会计计量上的历史成本原则;会计信息不完整;由于会计报告不能面向未来,不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其重要地位正在削弱(AICPA);现行报告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其及时性也相当不理想(AICPA);现行报告未能充分考虑不断出现的非常复杂的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AICPA)等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对财务透明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现行会计准则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无能为力。但是不能因为会计准则的局限而停止提高财务透明度的步伐,在高度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之上依据经济环境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准则进行合理突破是实现财务透明度的必然途径。

3.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鉴证、监督作用

由于直接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因而相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注册会计师掌握了更多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因而注册会计师是更好的外部评价者。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评价可以确保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透明度,成为保障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得以实现的防线。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没能充分履行自己的审计评价责任,审计质量不高,就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审计非但不能为财务信息提供鉴证,不能发挥增加财务信息价值的功能,反而还会误导投资者,危及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信心。可见,注册会计师审计评价质量直接决定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1)改进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机制

设立审计委员会是保持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制度基础。上市公司管理者聘任事务所将极大地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最终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应当终止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聘请注册会计师的做法,从根本上消除被审计人与委托人合二为一的现象。

(2)改革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制度

设立审计特种基金是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经济保障。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独立性,才能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而经济独立是独立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3)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分离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管理咨询业务分离是必然的趋势,政府应该吸取国外的教训,从现在开始有意识地引导事务所朝着相关的方向发展,审计业务开展好的事务所继续加强审计业务,并逐步剥离非审计业务;管理咨询业务强的事务所在继续加强咨询业务的同时,剥离审计业务,最终形成专门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门从事管理咨询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彻底实现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的分离,从根本上解决审计独立性的问题。

(4)加强对审计机构的监督

3.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三

关键词:创业板;财务信息;透明度;披露质量

中图分类号:D92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8-0192-02

财务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如何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与披露质量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研究项目。创业板具有其特殊性,因其上市公司多是成长性企业,其风险大大高于主板,因此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更应得到重视。经过了十余年的制度建设,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目前,创业板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已经有了提高,据统计2010年深交所创业板所有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创业板审计的“非标意见”明显少于主板、中小板以及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审计的“非标意见”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质量,“非标意见”的减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业绩预告不规范。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程度,缓解投资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错误投资。创业板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业绩预告制度提高了创业板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持续及时的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准确地判断股票的投资价值,作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笔者收集了10年12月前深市创业板发布了业绩预告及年报的25个有效样本,并将业绩预告与年报中业绩进行对比,发现有五家上市公司二者有差异,其中两家实际业绩低于业绩预测。有部分公司未能在一月底前及时刊登此类公告,或者遗漏披露,这都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误导。

图125个创业板样本公司中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有差异的百分比

(二)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经营背景等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尤为需要。创业板上市公司非经营信息的评价也是证券市场投资选择的重要环节,然而现行创业板年度报告体系往往局限于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说明,而没有考虑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的机会与风险以及企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需要。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包括信息的真实性、披露的充分性以及披露的及时性等几个方面。据统计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段粉饰会计信息的行为较多;另外有一些上市公司并不能及时发布非财务信息,据统计,补充更正非财务信息的情况较多,截至2010年12月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的补充更正公告,有30家企业的补充更正公告中包含了非财务信息。

图2上市公司补充、更正非财务信息情况

(三)财务补充、更正公告利用不当。财务补充更正公告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作用是将公司定期报告的差错及时告知投资者,让投资者及时、准确地判断股票的投资价值,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决策。笔者统计了截至2010年12月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的补充更正公告,共有54家企业发布了补充更正公告,占所有创业板上市公司的45%,其中有2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包含了财务数据的更正及补充,占发布补充更正公告企业的44%。据统计,更改次数较多的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付账款、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及对子公司持股比例、股东总数、有限售条件股份及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日期等。总体来说,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补充更正公告不仅数量上比较多,而且从补充更正的实质内容看,部分公司的经营业绩在重述前后变动很大,暴露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仍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甚至不乏有一些公司蓄意利用补充更正公告操纵利润的不当行为。

图3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补充、更正公告情况

图4补充、更正次数较多项

(四)虚增本期利润。有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不顾职业道德,不当使用会计政策与手段,配合庄家炒作进行利润包装,少计费用和损失,不恰当地提前确认或制造收入和收益;二是利用销售调整增加本期利润。为了突击达到一定的利润总额,如扭亏或达到净资产收益率配股及格线,有的公司在报告前做一笔假销售,再于报告后退货,从而虚增本期利润;三是将费用扫在“待摊费用”科目,采用推迟费用入账时间的办法降低本期费用。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问题:1、创业板上市公司要在证券市场是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以此提高竞争力;另外上市公司如果在证券市场上被取消配股资格或者停牌,便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声誉受挫。基于以上二者的利益驱动,创业板上市公司便不惜在信息披露方面违规违法,比如修饰业绩、操纵利润并且隐匿企业的债务和不良资产等负面的信息,以此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2、公司内部治理还不完善,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管机制。比如一些上市公司缺乏应有的内部审计和管理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职能被削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的管理体制不顺等。这些问题都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缺乏与参与市场激烈竞争的实力,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不利影响。

(二)财务信息披露监管问题:1、证监会和深交所不能及时发现创业板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交易所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在持续披露阶段,在此阶段,证监会不会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材料直接接触,而是从新闻媒体上了解上市公司的各种情况,以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甚至有些企业在初次披露阶段的招股说明书种作假的不法行为都没有被及时发现。2、深交所的监管处罚力度欠缺,没有对违规者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早在深交所综合研究所关于《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实际效果研究》报告中就指出,不仅针对创业板,深交所对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尤其以内部批评为主的处罚方式,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成本。与未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相比,受处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机会没有差异。3、监管法规还不完善。据统计,我国目前对财务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主要是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但很少有上市公司由于财务造假而受到刑事制裁,并且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直接责任人的惩罚还是比较轻的。

(三)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注册会计师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人员,其基本职责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以保证经其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注册会计师是资本市场的守门员,是财务信息流入资本市场的最后一道门槛。但是,目前的注册会计师市场存在职业道德差的问题,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片面的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受到利益驱使,而丧失了职业操守和道德,不按照审计准则以及行为规范办事,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另外,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营复杂,注册会计师也难以对账项进行详细审计。

三、提升创业板信息透明度与披露质量的措施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身的完善:1、建立经理人约束机制,强化法制道德教育。应对建立完善的专业经理人市场并对其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包括其职业道德标准、处罚条例,在专业经理人市场内设立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职业经理人,并对职业经理人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法教育,让他们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的理念,增强对本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先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权利和责任。做好董事会的第一道监督防线,同时引入独立董事、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比例,发挥其监督作用。另外要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以有效摆脱经理层对财务信息的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二)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和法律、建立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要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体系,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会计规范体系是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是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前提,而法律法规是对违规违法信息披露的惩治。在以上二者基础上才能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规定,是从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强制性要求和约束。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里以法定方式披露有关信息,以此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信息,从而做出更加理性的投资决策。

(三)加大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笔者研究了纳斯达克的先进做法,认为纳斯达克之所以可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信息披露监管的力度足够强。加大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据统计,无论是在初次信息披露阶段还是在持续信息披露阶段,监管力度的不足都是导致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监管人员去执行它,再完善的监管规范体系也难以保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其质量。

因此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并且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是当务之急。借鉴纳斯达克的先进做法,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政府行为,需要交易所和政府相关部门要花大力气和本钱。一方面要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另一方面要增加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道德水平法律知识等综合素质。

(四)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目前,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强,不能够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形成威胁。笔者与纳斯达克市场进行了比较,发现纳斯达克拥有严格的公司持续上市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公司将被摘牌,而财务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对退出市场的影响很大,对上市公司形成了强大的威胁。因此应该在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之上,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如将违规行为向市场公布、对违规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增发或者配股方面的限制、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加强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等等。

(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1、应该促使注册会计师实现行业自律,而其必要条件是有一个完善的道德准则,并在发现个人违反道德准则时对之进行适当惩处。2、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是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自律的基础,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经常执业不当,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就会采取措施进行直接监管。3、政府机构发放执业证书只是监督和控制注册会计师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政府机构将受到责难,社会公众就会怀疑其存在的合理性。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金华.关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J].企业家天地.2010,2.

4.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分析 篇四

对象: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财务报表附注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1)企业的基本情况(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申明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7)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各大项中又具体分析了许多方面,如税项、资产、营业外收支、应收账款等。

这里我主要分析该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三个方面:

(1)投资分析

联化公司的投资主要包括:对参股公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是公司盈利的重要方式和公司的重要管理部分。如果不实行科学的管理,就很容易形成陈年呆账、坏账给企公司造成损失。所以,公司必须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列示公司的投资内容及方式等,以便投资者准确判断公司的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

在联化公司的报表附注中对投资进行了披露,总体来说该公司投资管理合理。

(2)借款分析。

通过财务报告附注可以清楚地看出借款的结构,联化公司的借款主要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

这种结构可以看出公司的经营状况,还可通过其他方面考虑公司的偿债和营运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关系到公司运营的好坏。

在联化公司的报表附注中对借款做出了详细的列示,各方面的借款还算合理,但并不乐观。

(3)关联方交易分析。

附注内容:关联方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5、其他关联交易: 无

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应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关联交易披露最重要的是定价政策和交易金额。关联方为了操纵利润,经常通过关联方来达到某种目标的目的。

5.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篇五

(一)公司业绩分析

从的年报来看,公司全年实现净利6.14亿元,每股收益高达1.43元,净资产收益率达41.98%,一跃成为上市公司中的明星,同行业中的矫矫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1.94%(达68.17亿元),其中手机(含小灵通)收入占总收入达87.5%(达5.96亿元),同比增长61%。而在,夏新电子的手机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6.66%(1.65亿元)。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手机产销规模的

增大,公司营业收入的毛利率也从20的17.55%提高到34%,每股收益也从年的-0.22元增长到20的1.43元。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净利润率与相比,虽然略有下降(主要为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调幅度较大),但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年公司技术开发费的计提从原来占总收入的3%提高到6%,在这种情况下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也远远高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说明夏新的成本和费用控制得较理想,表明夏新电子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相当顺利,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夏新手机的市场定位是中高端移动通讯产品,这也可以从2003年夏新手机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国产手机品牌中平均价格,平均毛利率也高达34%。高价格带来的高利润,必将引来国内甚至国外企业的竞争,而且中高端手机市场历来是国外品牌的传统领地,可以预见,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公司的利润将越来越低。

同时应注意到,公司的“应收票据”在2003年增加了386858万元,达942026万元,增幅达70%,高额的“应收票据”是否会变成令人头疼的“应收账款”值得重点关注。

总体看来,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均在好转,股东权益和总资产稳步上升,但是,公司的流动资产里面,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占总资产额的35%,存货周转率更是高达100天,如果存货不能及时消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存货的实际价值将被大打折扣。巨额库存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构成极大的压力。

(二)公司的未来表现――swot分析

s:强项,优势

(外部)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2003年评选为“中国市场产品质量用户满意第一品牌,是国内主要手机生产商之一,同行业排名第六,产品(手机)市场占有率达6%,小灵通产品同行业排名第三。2003年中国1243家上市公司竞争力排序夏新居第二。

(内部)有着优秀的营销队伍及良好营销策略,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加上具远见卓识的管理层,致力于发展国产手机的“次核心技术”,成功地实现了产业的转型,从家电生产企业一跃成为手机生产行业的矫矫者。

w:弱项,劣势

(外部)手机业竟争日趋激烈,行业毛利率日趋下降,公司走的是中高端产品路线,而该层次产品受国外知名品牌的冲越来越大,加之缺乏核心技术,新产品开发滞后,紧靠一款夏新a8手机打天下已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低端产品的定位不足,使得公司失去了中国广大的农村等低收入群体市场。国际市场方面因品牌的国际知名度不高,海外市场拓展困难。公司已确立的“3c”产品的战略布局,将面临产业整合的困难,在近期内难见成效,未来形势不容乐观。

(内部)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作为技术生产型企业专科以上学历仅占员工总人数16%;公司实施的股票激励制度仅限于公司的管理层及技术人员,激励机制不够全面;从股权结构上看,夏新电子有限公司持有56.38%非上市法人股,处绝以控股地位,成一股独大,极易造成过多的关联交易,如公司支付夏新电子有限公司高额的商标使用费,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易产生诚信危机;公司产能过剩,造成存货大量积压,存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公司进军并无任何优势的it业,投产笔记本电脑,投资决策者具太大的冒险性,对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利。

o:机会,机遇

(外部)展望未来,中国经济的平稳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手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环境,手机消费需求仍将旺盛。消费者对新功能和新设计的追求,仍将推动产品的更新和市场的增长。同时,数据业务与应用内容的丰富,将加速消费需求的更新。在这些有利因素的带动下。据预计,今后5年,中国手机市场将以7.7%的复合增长率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市场销售额将达到1200亿元。

(内部)公司曾是我国最知名的激光影碟机制造商,夏新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转型生产gsm手机后,确定了以3c(通讯、it、家电)融合为核心、相关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方向。公司先后推出了世界首台光盘录像机vdr,第一部国产grps手机等,自主开发的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一经推出好评如潮,极具竞争力。公司又投入巨资进军汽车产业,生产车载电视、车载电话等全套汽车电子产品,介入汽车电子这一新兴朝阳产业,将成为公司新的发展机遇。

t:威胁,竞争对手

(外部)目前手机市场的竟争越来越激烈,不断的价格战使得行业利润步入微利时代,国内竞争对手主要来自波导、tcl、康佳等生产企业。随着通信行业的进一步放开,国际品牌对行业的冲击更加严重,而国外主要生产的是中高端产品,对以中高端产品为主的夏新公司更是雪上加霜。

6.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六

现介绍几个境内外的造假案例,通过对其案例进行分析,来熟悉它们的造假手法,规避今后的投资风险。

一、琼民源

琼民源1993年4月30日上市,发行价格3.25元。从上市到1995年年底,琼民源是名副其实的垃圾股,199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0.03%,直到4月1日,该股收盘价格为2.08元。19中期后,琼民源进行了系列并购行为:

(1)年6月,法人股权变动,第二大股东易主北京富群;

(2)1996年9月,接管北京凯奇通讯,称迈入了“高科技通讯领域并跨入了国际化行列”(据1996年年度报告);

(3)与香港一公司合作共建友谊大厦,称“房地产开发区的丰硕成果,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今后持续获得利润奠定了丰硕成果”(据1996年年度报告);

(4)19接收凯奇海外上市公司。

经过一系列并购行为后,琼民源1996年中期每股收益达到0.227元,1996年年底每股收益达到0.867元,资本公积金6.57亿元,利润总额5.7亿元。由此,琼民源由垃圾股变为十分抢手的绩优股,股价由1996年4月的2.08元上升到年1月的26.18元。

这一现象立即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经查实,琼民源在1996年年报利润与资本公积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构资本公积6.57亿元。其中,虚构利润是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关联公司与他人签定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虚构资本公积也是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过国家批准立项等情况下,对4个投资项目进行资产评估而编造。

通过“琼民源”现象,对这样通过系列并购行为所带来的业绩应该谨慎对待,尤其通过关联交易带来的利润,我们应该慎之又慎。

二、st银广夏

st银广夏于1994年6月17日上市,造假暴光。通过透视银广夏的财务报表,希望能给广大投资者以启发。

通过公开披露的信息我们可以看到,该公司、业绩连续翻番、提升迅速。通过会计报表附注发现,其主要的利润来自于天津子公司。的利润有76%来自于天津广夏,而天津广夏的主要造假手段为: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等从而虚构经营利润7.45亿元。

我们通过如下常识性手段发现其利润异常情况:

7.事业单位财务透明的博弈分析 篇七

一、对模型的假设

为了简化运用模型分析, 首先我们必须对模型的建立提出以下假设条件。

假设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作为委托人的政府, 追求的是委托收益最大化——即政府职能的实现, 而作为代理人的事业单位, 追求的是代理收益最大化——即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可以通过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来作为实现目标的手段。

假设2:政府和事业单位都是理性经济人, 他们都有各自的利益最大化目标, 即存在相关的利益冲突。

假设3: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行为具有不确定性, 但事业单位具有经营方面的信息优势, 即政府无法观察到事业单位的行为, 也就不能获取完全的经营信息, 只能得到事业单位提供的经营信息, 但是政府可以决定是否对事业单位提供经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检查。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 我们假定模型的参与主体只有两个:政府和事业单位。政府的策略分别是:在绩效评价中采取监督策略;在绩效评价中采取不监督策略。事业单位的策略则分别是:在绩效评价中追求委托收益;在绩效评价中追求代理收益。

二、不考虑财务公开的政府与事业单位博弈模型

为了方便分析研究, 我们把对事业单位绩效完成情况的奖励和惩罚权力全部集中到政府手中。因此, 可以建立如表1所示的政府和事业单位混合策略矩阵。

在以上模型中, 我们用A1表示政府的监督成本, A2表示政府不进行监督而发生的损失, A3表示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却无法满足委托收益而接受的处罚, A4表示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而获得的个人收益, 因为政府独立实现完全监督的成本太高, 我们可以认为A4>A3。同时, 认定政府通过监督获得的收益可以分为以下两部分:一是挽回在不监督情况下出现的损失;二是事业单位因追求代理收益却无法满足委托收益而被股东处罚的损失。所以股东的收益应该等于A2+A3。

根据模型假设, 当该模型只进行一次静态博弈时, 政府策略选择为监督, 事业单位追求委托收益的收益是0, 追求代理收益的收益是A4-A3, 由于A4-A3>0, 所以事业单位会选择追求代理收益;当政府的策略改为不监督时, 事业单位追求委托收益的个人收益为0, 而追求代理收益的个人收益为A4, 显而易见, 事业单位会选择追求代理收益。所以在没有考虑财务公开的外部监督作用时, 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 无论政府采取什么策略, 事业单位的最佳策略都是追求代理收益, 从而与委托———代理的目标南辕北辙。

我们再对在事业单位策略选择条件下的政府收益进行分析, 会发现政府不存在最佳策略, 当事业单位追求委托收益时, 政府的最佳选择是不检查, 而当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时, 政府的最佳选择是监督。也就是说, 政府的最佳选择取决于事业单位采取的具体策略。而在事业单位占据信息优势的情况下, 政府想实现自己的最佳策略选择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在这个混合策略博弈中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纯战略纳什均衡。因此, 我们将引入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策略选择行为概率来求解在动态博弈中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我们用B1来表示政府监督的概率, B2表示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 我们首先可以得到政府的效用函数:

对上述效用函数求微分, 可以得到政府最优化的一阶条件是:

同样的, 我们可以列出事业单位的效用函数:

对以上的事业单位的效用函数求微分, 可以得到事业单位最优化的一阶条件是: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当政府以概率B1=A4/A3进行检查, 事业单位以概率B2=A1/ (2A2+A3) 追求代理收益时, 混合策略处于纳什均衡。对均衡结果进行相关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 通过以上的推导可以知道, 对于政府而言, 其监督的概率B1的值取决于A3和A4的大小。政府在进行绩效评价监督时, 必须要考虑到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所获取的个人收益以及被发现时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当政府进行检查的概率B1和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而不能满足委托收益时所受到的损失A3越大, 代理人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就会更低。但由于存在较大的个人收益A4,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去追求代理收益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所以反过来又迫使政府必须提高监督概率B1。所以对于政府而言, 要获得更高的收益, 一方面要加大检查监督提高概率B1, 尽量消除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发现的因追求个人收益而选择代理收益的经理人的惩罚力度A3, 还要加大事业单位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

第二,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其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B2由A1、A2、A3决定。当惩罚力度A3加大, 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B2就越小。同时, 当政府的监督成本A1越高, 不监督的损失A2越高, 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B2就越高。但是从理论上的分析而言, 当政府投入的监督成本越高, 监督的准确性就越高, 发现事业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给予惩罚的概率也就越高, 就相当于可以起到提高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获取个人收益的成本, 从而有效地抑制降低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B2。这就与博弈模型分析的结论产生了矛盾, 而我们再深入一下分析就会发现, 矛盾的出现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政府的监督大多数出于行政监督, 本身的监督投入就存在“委托——代理”矛盾, 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共存关系, 一方面让大部分的监督成本都构成无效监督, 另一方面也会让社会公众丧失信心。

三、考虑财务公开的政府与事业单位博弈模型

当我们将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化后, 相当于是引入了一个政府与事业单位以外的外部监督者,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相当于具有惩罚权。同时, 它还可以将事业单位的收益追求目标信息传达给政府, 从而使得政府可以对事业单位的低效追求目标进行惩罚, 减少事业单位以后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权力和机会。所以在以上的假设前提下我们可以得出表2所示的考虑财务公开的政府与事业单位混合策略博弈模型。

在表2中A5表示财务公开时, 政府所耗费的成本, 因为政府监督渠道的多元化和搭公众监督的便车, 我们可以认为A5<A1;A6表示的是财务公开后, 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却无法满足委托收益而遭受政府惩罚的损失。在财务公开后, 受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众监督后, 一方面, 降低了事业单位与政府某些内部人的合谋概率, 另一方面, 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会加大政府对事业单位投机行为的处罚力度, 所以我们认为A6>>A3。同时, 我们假设政府考虑财务公开的概率为B3, 而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为B4。我们可以得出政府的效用函数为:

对上述函数进行微分, 解得政府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

同样的, 我们可以得到事业单位的效用函数为:

对上述函数进行微分, 得事业单位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 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B4与A3、A5、A6有关,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事业单位会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 政府同时考虑财务公开。公开了财务信息的事业单位仍然强行追求代理收益与无法满足委托收益而受到的惩罚成反比, 事业单位承受惩罚的机会成本和精神压力越大, 他采取代理收益的概率就越小, 而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概率与政府考虑财务公开成本成正比, 似乎是与我们的结论出现矛盾。而这个矛盾的出现恰恰是因为政府的监督成本没有有效地公开透明化, 从而导致监督过程中的合谋等“机会主义”行为, 加大了监督成本而降低了监督效率造成的。

同时可以发现政府考虑财务公开时, 在惩罚收入A3和政府通过考虑财务公开对事业单位因追求代理收益却无法满足委托收益而遭受的惩罚A6不变的情况下, 事业单位追求代理收益的个人收益A4越大。也就是说, 政府被事业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损害越大时, 政府考虑财务公开的概率B3就越大。

四、结论

在适应和配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 事业单位由单一的“公益性”向市场化越来越强的“综合性”转变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而在这种趋势中, 本文的数学模型分析可以验证事业单位的财务公开化对缓解政府与事业单位的目标利益函数差异的巨大作用。它可以有效杜绝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可以促使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可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与发展, 在“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的推动下, 为了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必然趋势, 其财务透明正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文通过建立一个博弈模型来分析验证这种改革的必然性。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透明,外部监督,博弈

参考文献

[1]马国贤:服务型政府的预算框架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8 (11) .

[2]冯永梅、王泽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变革[J].注册会计师与审计, 2008 (9) .

8.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八

摘要:自上世纪开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动高公共性及效益性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并且认为提高财政透明度是改善财政管理的关键之一,而我国目前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远低于国际水准,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并不配套,因此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以规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进行研究,将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为研究重点及其衡量标准,分析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目前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我国特殊国情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政府财政透明度;政府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改革

1.政府财务报告定义及内涵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相关机构为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需求而编制的,以财务报表等形式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财务信息,以反映政府财务运营状况,解除政府受托责任的书面综合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是对报告组成单位范围进行界定的关键因素,即规定哪些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应当被汇总入政府财务报告中。政府财务报告主体又可以被分为报告主体和记账主体:IFAC对报告主体的定义为能够合理预期到有使用者存在的主体,而记账主体则根据“基金理论”可以被定义为各类“基金”并不直接与组织或单位相关。政府财务报告的会计基础:政府财务报告的会计基础决定了政府的收入与支出将在何时被确认,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如何及将生成什么样的财务信息。常见的会计确认基础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又被称为实收实付制,只考虑现金收支而不考虑其与商品和服务交易的发生时间。权责发生制又被称为应计制,在应当发生现金流动的当期进行确认而非实际发生现金流动的当期。

2.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不清晰

目前我国尚无任意一项法律规章对财务报告目标进行明确规定,对我国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及其获取财务信息的能力这方面研究缺乏。而没有明确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将失去具体的指向性,其披露信息自然会缺乏针对性和透明度。

2.2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界定过于笼统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主体通常为一级政府,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图却是各级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这一模式将政府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核算割裂开来,使得政府对资金划拨后流向失去控制,不利于现金流向的透明性。

2.3会计核算制度无法反映权责信息

目前我国实行的收付实现制虽然极强地简化了整个政府会计核算程序,但是在现在交易发生频率高的现在这种会计核算制度不能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与权责关系,负债及其利息完全不透明,成为政府的“隐性债务”,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对政府风险的评价。

2.4政府财务报告内容不完整,披露信息单一

尤其是在固定资产和投资及负债上,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使得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虚高,而国有资产和负债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数据能够表示出来,上海财经大学的调查也显示几乎没有省份能清晰列出其国有资产及负债。

3.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思路与对策

3.1合理界定政府财务报告主体

政府财务报告主体通常指政府部门、作为政府的一部分主体及整个政府。美国NCGA在《政府报告主体的界定》中对政府财务报告主体中给出的标准:财务上相互依存;管理授权;管理指派;业务活动的重大影响力和财务事项的受托责任[19]。而在我国,这一界定至今为止尚未达成共识,这也给实际操作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目前根据“三制一则”的相关规定,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是各级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这种结构使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整体性差,甚至形成了多个财务报告主体并存的情况。针对此情况,我国可以考虑学习美国“金字塔”模式建立分层的政府会计主体:政府整体主体——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主体——政府部门;基本主体——部门下属单位,基金主体。分层次的政府财务报告主体可以让整个体系更系统整合,也能够让各级信息获取者清晰直观地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

3.2制定政府财务报告分层目标

财务报告目标,或者被称为会计目标规定了财务报告主体进行会计活动及编制其报告时应该到达的效果或者结果。而目前国际上对政府财务报告目标通常定义为提供财务及相关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而鉴于我国国情可以将这一目标定为:反映政府和单位对受托资源的保管、使用和配置情况,并向使用者提供对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其中提到的使用者既包括内部使用者,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审计机关、主管部门、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和职工等,也包括外部使用者,即一般纳税人、缴费人、出资人和债务人及新闻媒体等。内外部不同的使用者对财务报告也有不同的需求,对此,政府财务报告应充分考虑这一问题,设立分层目标,包括:让使用者了解和评价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帮助使用者了解和评价政府的财务状况——帮助使用者了解和评价政府的成本和成就。有助于政府财务报告的针对性和解读层次,提高透明度。

3.3确立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

目前政府会计的改革的关注点在于政府会计核算制度由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对于政府的隐藏负债能有更直观的体现,有利于提高政府权益及负债的透明度。已经改革各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将权责发生制引入了政府会计核算中,因此引入权责发生制势在必行。但鉴于我国目前的政治及经济体制,学习英国模式的全盘改革并不适合,可以考虑效仿法国建立“双基础”运用模式,该会计制度也可以被称作“修正的全责发生制”,在这套制度下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各自独立运行,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同时,在改革过程中也将有可能将遇到很多问题,目前国际上已经发生过改革的国家改革时间多在十年以上,因此我国在制定改革过程的设计上需要主要步骤和节奏。

3.4丰富并规范政府财务报告内容

由于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相对于企业的特殊性,要求政府财务报告不仅需要财务上的信息,也会需要非财务的社会性的信息。我国目前实行的财务报告反映的是财政预算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对于信息的使用者来说信息量并不足以让人满意。在资产上,首先应当摸清固定资产家底,规范固定资产记录:在目前的首付实现制下,固定资产的记录与管理一直存在很大空白范围,尤其完全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及运营中消耗的成本,使得账面价值虚增。其次应当将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纳入财务报告中,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公有资产,政府作为受托人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责任,该委托代理责任的解除要求政府财务报告必须包含政府是如何有效管理和維护国有资产权益的相关内容。最后政府财务报告应当披露各项权益性资产,包括我国政府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其他国际组织中拥有的股权、对外投资或外国政府的国债,及上下级政府之间应补助、应上解的款项和应返还税收等;在负债方面,应通过引进权责发生制全面清算、记录并反映我国政府目前承担的负债情况,计提利息费用,分摊债务风险和坏账损失;在财务运营状况上,政府财务报告应该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政府运营的成本费用及相关社会保障费用,详尽反映资金流动情况及流动方向,并提供收时间支执行情况与预算之间的比较信息等等。给使用者提供更全面而完整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内容上的透明度。(作者单位:鞍山市财政局)

参考文献:

[1]刘杰,赵鸿.基于财政透明度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与政府会计职能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3,03:163.

[2]高银,刘晓琴.对政府财务报告探讨——基于财政透明度视角[J].商业会计,2012,21:89-91.

9.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参考 篇九

一、企业财务数据

企业名称:锦州**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净额

30,329

28,179

产成品金额

11,064

14,866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330,970

269,021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138,616

132,882

资产总计

1,226,370

1,255,533

负债合计

98,589

140,980

股东权益

1,127,781

1,114,553

产品销售收入

145,764

211,175

产品销售成本

110,051

137,005

产品销售费用

5,851

9,557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43

1,246

管理费用

20,690

453,352

财务费用

-362

-5,913

利息支出

-650

-5,611

利润总额

71,378

1,760,906

应交增值税

8,402

16,045

本月出口额

1,354

625

本年度累计出口额

10,130

5,128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3,337

3,543

人均销售额

43.68

59.60

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年12月31日

月31日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8.04%

11.23%

流动资产比率

26.99%

21.43%

营运能力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0.44

0.78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81

7.49

盈利能力

资产利润率(%)

5.82%

14.03%

销售利润率(%)

48.97%

83.39%

成长能力

销售增长率(%)

-30.97%

利润增长率(%)

-59.47%

二、企业财务分析

一、企业销售收入及利润变化趋势

从上图可以看出。该企业受行业竞争增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05年的销售收入较03、04年有较大的下滑。05年收入仅为03、04年的57%和52%。且利润额下滑幅度较大,05年该企业利润额为71378万元,仅为03、的31%和35%。

企业利润下滑的较大原因在于行业整体成本的上升,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销售价格的下降,大大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企业在整体利润空间下降的同时,应严格控制好销售成本和费用,才能尽可以减少利润空间减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因受产业结构调整及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影响,**企业的企业盈利能力有较大下降。其中资本收益率较去年相比,下降近一半。

**公司通过对销售费用的.严格控制,在销售收入下降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利润下降幅度略小。

预计,受大环境影响,**企业未来的几个月里,仍将保持微利状态,销售收入和利润难有较大改观。

三、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企业的企业运营能力与去年相比,有一定下降。其中,流动资产周转率较去年略有下降,表明该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不够良好。闲散资金未能最大化地安排在生产及销售上,未能达到为企业创造更多利润的目的。

而应收帐款周转率大幅下降,表明企业应收帐款大幅增加为企业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也使整体企业运营大幅下降。

四、企业成长性分析

该企业的销售增长及利润增长情况均不乐观,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即增长率小于1。其中,销售收入仅为去年的0.79,而利润额仅为04年的0.53,下滑幅度巨大。

以上数据及图表表明,受整个行业的影响,企业的盈利成长状况较差,收入和利润均呈现下滑态势。

五、企业偿债能力变化分析

企业的负债率略有下滑,且负债比率仅为8%,大大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约60%)。债务风险较低。

05年企业的流动资产比率略有上升,即企业的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有所提高,而从企业销售额增长缓慢的情况来看,可分析出企业的流动资产并未最大化地投入到企业的运营中去,即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够理想。

总之,企业的偿债风险极低,但企业的资金运用效率也较差。

六、企业成本费用分析

企业8月份的销售成本比例与去年相比,下降约10%。这是企业在销售收入增幅缓慢的状况下,通过压缩销售费用,严控成本的方式,降低了成本的支出。

但近两个月,企业的管理费用去比去年同期有较大上升。表明近两个月,人员开销及企业运营方面的支出较大,该项目支出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销售成本降低所节省下来的资金。

七、企业经营状况综合分析

企业的几个主要盈利性指标: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销售增长率、利润增长率等指标较04年均有所下降。表明企业的整体盈利状况较04年有所下滑。

而企业的几个偿债方面的指标:资产负债率和流动资产比率却较04年有所改善,表明企业的偿债风险较小。

10.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分析1 篇十

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制度始自1993年5月证监会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随后1994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此后该准则于1996年和1998历经了两次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于2001年4月6日出台,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季度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建立。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该项准则的发布,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期财务报告准则》,所有上市公司从2002年1月1日起应将履行这一义务。我国传统上编制的会计月报、季报实际上也是一种中期财务报告,但从其编制的目的、依据的理论基础、确认计量的原则以及编制的方法等方面来看,都与真正意义上的中期财务报告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财务中期报告的相关理论、主要内容和编制中的特殊问题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在引述国内外主流观点的同时提出自己的看法,最终得出对我国中期财务报告理论和实务发展的建议。

一、中期报告的相关理论问题

(—)中期财务报告的目的及由此引发的理论问题

为什么要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其目的主要是什么?对此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认识认为,中报的目的与年报一样,是为了提供一个特定期间内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差别不过是缩短了期间,加快了报告的频率。在这种认识下,中期财务报告信息着眼于过去,着重如何真实反映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强调的是客观性、可靠性和反映经济现实。另外一种认识认为,中期财务报告的目的主要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帮助其预测企业内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中期财务报告信息应着眼于未来,着重如何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对企业的未来作出正确的分析,强调的是相关性和提供预测信息。不同的目的导致了不同的理论观点与方法。较具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独立观和一体观。

独立观是将每一中期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中期终了,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其会计估计、成本费用分配、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基本采用与编制报告相一致的原则和标准,不对有关费用进行均衡化。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我国香港中期财务报告依据的理论基础是独立观。IAS 34(国际会计准则34号)要求中期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倾向于独立观。这种观点是与上述对中期财务报告目的的第一种认识相联系的。以这种方法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优点是其所反映的企业业绩资料较具可靠性,不容易被操控;缺点是容易导致中期收入与费用的不合理配比,影响对企业业绩的正确评价和预测,误导投资决策和股价表现。

一体观是将每一中期视为会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会计估计、成本费用分配、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须考虑对全年经营成果所作判断的影响,经营费用需基于预测值进行估计并以适当的标准和方式分配给各个中期。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中期财务报告依据的理论基础是一体观。这种观点是与上述对中期财务报告目的的第二种认识相联系的。以这种方法编制中报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因划小会计期间而导致的内各期间收益的非正常波动,使收入与费用得到合理配比,提高中期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以及在预测、决策方面的有用性;缺点是这种对中期收益的平滑化,容易导致对收益的操纵,影响信息的可靠性。

我国中期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侧重“独立观”。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第3条规定:在判断项目的重要性程度时,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预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中采用与会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可见我国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侧重独立观。采用哪种方法编制中期报告很大程度上与其编制目的和所在环境有关。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不够发达,会计造假行为又层出不穷,独立观能有效地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因此,采用独立观在当前是符合我国实际的。

但通过对独立与一体观的分析可见,纯粹按独立观或一体观对中报进行编制都具有一定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较为合理的方法应是二者的融合。IASC代表的是独立观,它在IAS34第28段指出“企业应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与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的会计政策”,但紧接着,它又指出“企业报告的频率(年报、半年报或季报)不应影响年报结果的计量。实现这个目标,中期财务报告的计量应以年初至今为基础。”这就表明了一个中期是一个较大的财务的一部分。虽然确认中期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原则,应与年报原则一致,但年初至今计量可能涉及在本期财务的以前中期已报告过的金额的估计变更。可见,IAS34也是独立观与一体观两种观点相协调的结果。综观世界各国,也大多是两者的融合,只不过各有侧重。

既然中报的编制不应纯粹采用某一观点的做法,那么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对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以及对某些特殊项目的处理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为妥当。

(二)中期财务报告中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

1.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所谓确认是指“将符合要素定义并符合确认标准的项目计入资产负债或收益表的过程”。根据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6号概念公告,资产是将某一特定主体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负债是作为一个企业单位由于过去购销业务的结果,而承担在未来偿付给其他企业的资产或劳务,因而是经济效益的未来牺牲。这里所说的资产通常指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同时FASB在第5号概念公告又指出它们的确认应遵循四条确认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所以,根据独立观要求,编制中报与年报一样,资产、负债的确认也应该符合要素定义以及以上四条普遍适用的确认标准。对于资产,在中期报告日和企业的财务结束日应采用相同的未来经济利益测试,根据其性质,某些费用如果在财务结束时不具资产资格,在中报日也同样不具资产资格;类似的,中报日的一项负债必须代表该日的现有义务,正如其在年报日所代表的那样。

2.期中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按权责发生制要求,任何一个项目的确认,都应以权利与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志。对收入而言,其责任或义务是指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而权利就是收取酬金或已经取得报酬的权利。因为,在传统会计中,收入实现原则集中体现了收入确认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交易行为确实已经发生;二是获益程序已经完成或实质上确属完成。一般认为,中报收入的衡量也应采用与年报相同的实现原则,即坚持独立观。这主要是基于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来考虑的。

会计信息的最高特征是“决策有用性”,主要体现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两个方面。可靠性以真实地反映它意在反映的情况为基础,同时又通过核实向信息使用者保证它具有这种反映情况的质量,它包括反映真实性、可核性和中立性。收入实现原则有其合理的理论基础,以它为基础能保证收入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如果人为改变收入的原始形态,不按收入实现原则,而是区分不同性质的销售收入将其提前确认或推后确认,必然不符合反映真实性,而且对收入的预计或递延必然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不同的会计人员得出不同的结果,使可核性在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方面显得无能为力。同时,由于不按实现原则确认收入给企业以人为操纵、平滑收益的可能,而中立性原则要求对企业不得预先决定产生何种结果或行为加以操纵,显然这也破坏了中立性要求。可见不按实现原则确认中期收入从三个方面都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此外,由于不同期间的收入比较对财务报表分析意义重大,而将某期已实现的销售收入递延到下期,或将下期预计的销售收入提前于本期确认,这样产生的会计信息还会影响不同企业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期间的可比性。由于信息的不可比,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要与决策相关这一相关性的内在质量要求。

3.期中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同样根据权责发生制要求,当“费用”的效用真正发挥后,其权利也就形成了,就应正式地记作费用,并与已实现的收入相比较,以便合理地确定收益。这就是费用配比原则所规定内容。传统会计所应用的费用配比原则包括以下三项确认规定:(1)联系因果关系确认费用;

(2)系统地和合理地分配费用;

(3)发生时立即确认费用。中报也应该同年报一样遵循费用配比原则,即也应体现独立观的要求。根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二十八号意见书(APB28)规定,期中期间的成本费用可按性质分为两大类:(1)所谓与收入相关的成本,即那些与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如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对于这部分费用应联系因果关系收入确认的当期加以确认;(2)在其他成本费用中,对于当期发生,受益期涉及多个会计期间与收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成本,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其分配到各受益期间;(3)在其他成本费用中,对于当期发生并不受益于未来期间的成本或受益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则应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中期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中期财务报告的组成

IAS34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基本组成作了规定,即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简化资产负债表、简化利润表、反映权益变动或与业主的资本交易和给业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权益变动以外的权益变动的简明报表、简化现金流量表以及选择的说明性附注。从所了解的几个主要国家(例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的情况来看,各国中期财务报告的组成大同小异,一般均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张基本报表和有关辅助资料,例如报表附注或其他有关说明。我国证监会1998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指出,中期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中期会计报表须经审计的公司应当编制现金流量表。鉴于现金流量信息是会计信息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可以及时反映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与流出信息,有助于投资者预测公司未来支付能力。在“现金为王”理念受到普遍重视的今天,即使不需审计的上市公司也应提供中期现金流量表,这可以看作是对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报表使用者负责与承担的意思表示。

在实务中上市公司编制中期报告所投入的关注和努力较之报告的编制少得多。诸如实地盘点存货、重新估计坏账损失等年报编制应有的会计程序,出于成本与效益原则的考虑,通常予以省略;在附注内容上,公司往往会尽可能选择较低的披露水准或简要的格式予以敷衍。某些公司选择中期夸大业绩、年终再行调整的手段,或配合二级市场炒作,或推迟困境显现,共赖以倚持的无非是信息不对称原理和中期财务报告的二元观。冰山定律告诉我们,被揭示的中报财务信息之“问题公司”只是“水面”以下部分的十分之一。

上市公司在提供比较中期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期间为:本中期期末与上年末;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为:年初至今与上年可比期间)的同时,应在会计报表中披露如下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会计差错的变更;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合并范围的变化;季节性、周期性收入的说明;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等。会计报表附注项目应包括: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存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

(二)完整与简化

中期财务报告是应同年报一样完整,还是可以简化呢?看法上见仁见智,各国规定也不尽相同。IAS34将中期财务报告的最基本内容界定为包括简化的财务报表和选择的说明性附注,主要是考虑了及时和成本效益原则,也可避免重复以前已报告过的信息。但该准则同时表明决不禁止或阻拦企业提供完整报表。所了解的多数国家采用的是简化报表,例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等。我国证监会于1994年发布的和1996年修改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可以是简化的报表,也可以是完整的报表。但证监会在1998年对上述文件再次进行修订时,将简化报表的选择取消了,规定公司应编制、披露、报送完整的中期会计报表。变化的原因可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监管部门认为简化报表的有用性不如完整报表,不利于投资者的分析和投资决策。

(三)中期财务报告编报的频率及列报的期间

关于多长时间编报一次中期财务报告,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各国规定不尽一致。IAS34对以何种频率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未作强制规定,认为这应由各国政府、证券监管机构或会计准则制定部门作出规定。但该准则提出,鼓励股票公开交易的企业至少提供截至财务前年末的中期财务报告。就所研究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尚未发现有要求按月编报的。

中期财务报告通常要求提供前期可比资料。IAS34要求列报的期间为,资产负债表:本中期末和上年末;利润表:本中期、本年初至今和上年可比期间;现金流量表:本年初至今和上年可比期间;权益变动表:本年初至今和上年可比期间。有些国家要求得比这少些,有些国家则比这要求得更多些,例如有些国家还要求提供上年可比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但总的来看大同小异。

(四)中期报告内容的其他方面

上财务报告除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还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上财务报告包括了合并财务报表,但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应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只需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但上比较财务报表仍应当包括合并财务报表,上可比中期没有子公司的除外。

财务报表项目在报告中期作了调整或者修订的,上比较财务报表项目有关金额应当按照本中期财务报表的要求重新分类,并在附注中说明重新分类的原因及其内容,无法重新分类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能重新分类的原因。

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披露自上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对于理解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项,也应当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在同一会计内,以前中期财务报告中报告的某项估计金额在最后一个中期发生了重大变更、企业又不单独编制该中期财务报告的,应当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中披露该项估计变更的内容、原因及其影响金额。

三、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应注意的特殊问题

(一)关于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披露各中期会计报表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诚然,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只是比较而言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重要性原则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判断重要性程度时,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预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因为有些对于预计的财务数据显得不重要的信息对于中期财务报表来说可能是重要的。换言之,该信息对于理解会计报表而言并不十分相关,但是对于理解中期会计报表而言是相关的,企业应当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披露这些信息。例如,企业中期中发生的有关会计政策变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动、投资损失、罚款支出、关联交易、承诺事项等,有的在全年看来,与预计的全年有关数据相比较,还达不到重要性水平,但在中期看来,与中期的有关数据相比,已经达到重要性水平,那么此时就应当如实予以披露。也就是说,在中期财务报告中,重要性水平的对比基础,应当以中期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中期的营业收入总额、中期的净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的数据作为比较基础。

(二)关于会计估计

基于中期财务报告的编报时间一般比财务报告短,有关编报要求相对于财务报告也有所放宽,对外披露的时限比财务报告短(以上市公司为例,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是一个月,半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是两个月,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是四个月),再加之企业和社会公众存在财务结算的行为习惯,所以,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财务报告的会计计量相对于财务报告而言,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例如,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期末的存货盘点、往来款项的对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中期所得税的计列、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的抵消等,一般都不可能像会计决算那样全面详细、严格规范、计算准确,而是在更多的程度上依赖企业会计人员的估计,以便按照及时性的原则披露中期会计信息。

(三)关于会计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通常情况下,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有关的费用往往是在一个会计的各个中期内均匀发生的,各中期之间发生的费用不会有较大差异。但是,那些诸如员工培训费、会计报表审计费等,则往往集中在会计的个别中期内。对于这些会计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企业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予以预提或者待摊。也就是说,企业不应当为了使各中期间收益的平滑化而将这些费用在会计的各个中期之间进行分摊。这样处理的理论依据同样也是中期财务报告的“独立观”而非“一体观”。做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可以提高中期财务报告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企业在中期通过对不均匀发生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而人为调节企业经营业绩的情况。

(四)关于企业在中期财务报告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提供母公司会计报表的要求

中期财务报告准则对企业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是否应当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和(或)母公司会计报表作了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上财务报告中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其中期会计报表也应当按照合并基础编报,即企业在中期财务报告中也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且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方法和合并会计报表的格式与内容等应当与上合并会计报表相一致。如果在本会计有新的会计准则或者有关法规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等作了新的规范和要求,则企业应当按照新的准则或者法规的规定编制中期合并会计报表。

2.如果企业在中期发生了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情况,则应当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1)在上一会计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报告中期不再符合合并范围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中期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就不必将该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如果企业在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纳入上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子公司,而且在报告中期又没有新增子公司,那么企业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就无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尽管如此,企业根据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提供的上比较会计报表仍然应当同时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除非在上可比中期末,企业没有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即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是在上可比中期末之后新增的),因而在上可比中期的财务报告中并没有编制有关合并会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没有可比中期的合并会计报表可以提供。

例2 ABC公司有一家A子公司,在20x0年年末拥有该子公司60%的股权,且拥有控制权,所以,ABC公司在20x0年年末将A公司报表并入到了其合并会计报表中。20X1年1月15日,ABC公司将A公司35%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了另外一家公司,通过此次股权转让,ABC公司仅拥有A公司25%的股权,而且失去了对该公司的控制权,所以,A公司不再符合ABC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要求,ABC公司在编制20X1中期财务报告时,就不应当再将A公司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如果ABC公司只有这一家子公司,那么公司20x0年财务报告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在20x1各中期财务报告中只需要编制ABC公司(母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即可,无需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公司在上编制了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本(包括各中期)却不必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中期内新增符合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要求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中期末就需要将该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中。

3.对于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而言,如果企业在上财务报告中除了提供合并会计报表之外,还提供了母公司会计报表,那么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除了应当提供合并会计报表之外,还应当提供母公司会计报表。鉴于我国目前规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在提供合并会计报表的同时,必须提供母公司会计报表,企业没有选择性,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同时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

(五)中期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有哪些具体要求

1.中期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基本要求

(1)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提供比上财务报告更新的信息,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企业在其中期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重点披露自上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即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提供相对于上财务报告而言更新的事项或者交易信息,无需重复披露在上财务报告中已经披露过的、相对并不重要的信息。因为企业中期财务报告使用者一般都可以获得上财务报告信息,所以在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过程中,重点披露比上财务报告更新的信息更为有用。

(2)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中期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一项重要原则,同样地,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也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那些会影响中期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并且又未在中期财务报告的其他部分披露的重要信息,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3)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应当以会计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

由于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报告使用者提供自上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所发生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因此,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而不应当仅仅只披露本中期所发生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例如,某企业需要编制季度财务报告,该企业在20x0年3月5日对外进行重大投资,设立一家子公司。对于这一事项,企业不仅应当在20X0第1季度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在20X0第2季度财务报告和第3季度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也应当予以披露。

(4)中期会计报表附注还应当披露对于本中期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

中期财务报告准则在规定企业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同时,又规定,“对于理解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也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即对于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言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也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例6 ABC公司在20x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即年初至第2季度末)累计实现净利润2500万元,其中,第2季度实现净利润80万元,公司在第2季度转回前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万元,第2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万元。尽管该转回的坏账准备仅仅占ABC公司1—6月份净利润总额的4%(100/2500),可能并不重要,但是该项转回金额占到第2季度净利润的125%(100/80),占到第2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2.5%,对于理解第2季度(4-6月份)经营成果和第2季度末财务状况来讲,属于重要事项,所以,ABC公司应当在第2季度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事项。当然在实务工作中,企业还应当综合考虑资产规模、经营特征等因素,以对重要性作出较为合理的判断。

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上述每项内容时,都应当按照前述“提供比上财务报告更新的信息”、“重要性原则”、“以会计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和“应当披露对于本中期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等基本要求进行。

(六)中报编制时某些会计政策的执行问题

许多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主要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对于编制中期会计报告如何执行这些会计政策并无明确规定,因而这其中的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为例,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定义为自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那么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问题,如果存在,应作如何披露。对此问题,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内的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无明确规定,从对中期财务信息质量要求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一样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它的定义应为,自中期资产负债表日至中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并且也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对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所不同的是调整事项涉及损益调整的,可以不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而是直接记入发生当期损益。对于非调整事项,也应比照资产负债表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只不过中期日后所涉及的非调整事项可能明显少于财务报告的日后事项。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应尽量与编制财务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如出现差异,应以能更好地保证中期财务信息质量为原则进行相应选择。

四、对我国企业中期财务报告理论和实务发展的建议

(一)重视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减少虚假财务信息

从以前公布的中期财务报告来看,某些中期报告信息质量不容乐观,有些公司在编制中随意性大,存在不计或少计准备、费用,掩盖或忽略重要信息的情况,使投资者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为此,建议加大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力度,特别重视对上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和上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应交负责其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方能对外披露,这样做,可缩短会计师对年报的审计时间、改善会计师事务所一年中工作量严重失衡的状况。

(二)适当简化中期报告形式

证监会在1998年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再次进行修订时,将简化报表的选择取消了,规定公司应编制、披露、报送完整的中期会计报表。变化的原因可能是监管部门认为简化报表不利于投资者的分析和投资决策。但据了解,多数国家采用的是简化报表。笔者认为,我国中期报告形式也应适当简化,以缩短编制时间,保证中期财务报告信息的及时性。中期财务报告的重点应放在对中期收益数据的揭示上,重大事件可采用临时公告的形式

(三)重视分部、分类明细信息的提供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为多元化经营,而各个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风险和报酬存在很大差别,分类明细信息在某种程度上比综合信息具有更准确的盈利预测能力,财务报表使用者迫切需要分部信息以评判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为了克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报在分部信息披露中的薄弱环节,应注重向投资者提供分类明确的信息。

(四)中报应提供合并会计报表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在上财务报告中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中期也应按照合并基础编报。有人提出:中报时间紧,实务操作难度大,主张只披露母公司会计报表。笔者认为,在企业兼并、合并等日趋复杂的今天,仍应编制合并报表。而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可通过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来解决。

五、结 论

11.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十一

近年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换, 我国非营利组织总体上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 2012年全国共有49.2万个非营利组织, 比2011年增加了3万个, 非营利组织不仅在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 而且承担着广泛的社会责任, 非营利组织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 非营利组织也并非社会大众心中的“一片净土”, 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 以及儿慈会的“小数点”事件的曝光以及“公益腐败”问题的连续发生, 动摇了社会大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 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降低, 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不完全统计, 2012年中国慈善公益的社会捐赠总量约为700亿元。与2011年度的捐赠总量845亿元相比, 下降17%左右, 非营利组织陷入了信任危机之中, 呈现出公信力下降的趋势。导致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的重要原因是财务不透明, 在财务不透明的运作环境中, 一些非营利组织运营不规范、财务操作混乱, 直至做出严重的败德行为, 降低了非营利组织的公众信任度, 从而影响非营利组织的长远健康发展。

公信力是非营利组织的生命线, 而提升财务透明度又成为了非营利组织构建公信力的奠基石。提高财务透明度, 有助于为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服务创造出一种良好的社会公众认可和信赖心理。为非营利组织吸引社会各方捐赠或资助, 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 从而很好地开展活动, 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用自身的“透明”撑起公众的“信任”, 成为了社会各界以及非营利组织自身关注的焦点。在探讨如何加强自身财务“透明”之前, 我们先要充分了解、剖析非营利组织财务不透明的原因。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不透明的原因分析

财务信息透明不仅可以提升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也更利于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但是在我国仍然有部分非营利组织财务存在“灰色”地带, 社会大众无从了解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去向和用途, 在不透明的“黑匣子”里, 滋生腐败, 损害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形象, 降低社会公信力。只有找出导致非营利组织财务不透明的原因, 才能对症下药, 从而更好地解决非营利组织财务不透明的问题。分析得出以下三方面原因:

1. 非营利组织对财务信息披露重视程度不够。

财务信息披露更多的是体现一个组织的自律性, 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起步较晚, 由于自身对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财务信息披露对建立提升公信力的认识不足, 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进步和发展。另外, 非营利组织的非盈利性、公益性的特征决定了其会计实务简单、财务组织体系单一, 导致组织淡薄、甚至忽视财务透明度标准的设计, 也有的非营利组织虽然重视各项财务透明度标准的制定, 但却忽略了对财务透明度执行效果的检查监督, 最终使得财务透明度标准流于形式。

2. 财务披露方式单一。

财务透明度要求保证公众对财务信息的可获得性。透明度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地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问题, 更是一个涉及技术层面的问题。目前, 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的披露形式过于单一, 在传统的以纸张为载体的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环境下, 根据持续性披露原则公布的财务信息仍然难以获取。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信息基本处于封闭状态, 大量的财务数据、财务报告和分析以内部文件形式出现而没有公开发布, 降低了财务透明度。

3. 财务人员专业力量薄弱。

根据非营利组织调查资料显示, 全国44.8%的非营利组织中全职工作人员少于3个, 大部分情况是机构负责人加项目官员, 能有一个兼职的财务人员已是很好的状况。由于不以盈利为目的, 目前非营利组织没有钱聘用高端人才, 甚至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 有些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人员较少, 会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 很难专心会计工作, 不但业务不精, 法律意识不强;还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 导致财务管理水平低。

三、增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的几点建议

1. 牢记使命, 重视财务信息披露。

非营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 以使命为先, 担负着人类启迪心智、净化灵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任。一旦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责任和道德缺失不仅会影响非营利组织功能的正常发挥, 相反还会加剧人们道德的沦丧。因此, 非营利组织高管以及整个组织成员都应该牢记组织使命, 意识到财务信息披露对组织自身以及社会的重要意义, 通过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信息, 提升财务透明度, 以便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提高社会公众公信力。

2. 加强技术投入, 建立技术支撑的财务信息披露。

当今社会高度发达的计算机技术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的提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非营利组织在保持传统的书面报告为载体的披露方式下, 应建立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的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从源头开始, 使原始票据及时上传, 使收入支出的每一个环节均可做到公开透明、有据可查。通过财务专业技术可以弥补非营利组织财务专业人才的不足, 避免出现人为错误, 避免类似于“小数点”事件的再次发生, 使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真正做到:“公开有质量, 透明无水分”, 并接受来自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 从而提升财务透明度。

3. 加快培养高素质财务管理人才。

加快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步伐, 提高财务透明性, 就要大力培养专门的财务管理人才, 优化人才结构, 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从战略目标和长远眼光出发, 通过多种形式, 广开纳贤渠道, 坚持高起点和高标准地引进和选拔一批熟悉财务管理知识, 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市场经济规律的高素质财会人员。另外通过建立非营利组织财务知识培训系统, 针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人员、管理层、项目执行人员分别开展系列化培训, 快速培养出一批能够适应非营利组织的专业财务人员队伍。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下, 非营利组织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益性服务、关注社会分歧、体贴个体需要、提高社会福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非营利组织中存在着财务不透明的现象, 导致社会公信力下降, 已经成为制约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 提高非营利组织的财务透明度对于提升社会公信力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阐述了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与公信力的关系, 并对导致财务不透明的原因进行分析, 最终给出了增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公信力

参考文献

[1] .张彪, 向晶晶.构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提升机制的基本思路[J].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8 (7)

[2] .向晶晶.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提升机制研究[D].湖南大学, 2008 (11)

12.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 篇十二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是指公司管理层为了自身和集团利益,采用伪造、编造、掩饰等手法歪曲反映 企业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 会计 信息的行为。尽管我国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目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之风愈演愈烈。为了能有的放矢地预防与治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确保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 发展 ,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及预防与治理进行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舞弊;预防;治理

13.公司财务比率分析 篇十三

(一)变现能力分析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二)营运能力分析

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次)存货周转天数=平均存货*360/营业成本(天)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次)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应收账款*360/营业收入(天)

3.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次)

4.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次)

(三)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3. 有形资产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4. 已获利息倍数=税息前利润/利息费用(倍)

(四)盈利能力分析

1. 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2.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3.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五)投资收益分析

1. 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倍)

2. 股利支付率=每股股利/每股收益*100%

3. 每股净资产=年末净资产/发行在外的年末普通股股数

4. 市净率=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倍)

(六)现金流量分析

1. 流动性分析

(1)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的债务

(2)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

(3)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现金净流量/债务总额

2. 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1)营业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营业收入

(2)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经营现金净流量/普通股股数

(3)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净流量/资产总额

3. 财务弹性分析

(1)现金满足投资比率=近5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近5年资本支出、存货增加、现金

股利之和

(2)现金股利保障倍数=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每股现金股利

4. 收益质量分析

(1)营运指数=经营现金净流量/经营所得现金

=经营净收益+非付现费用

14.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分析 篇十四

为了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将有限的资源流入更具实力的企业,充足的信息透明度至关重要。最早提出了会计信息透明度理念的学者是李维特,他仅指出了这一概念的特征和重要性,但观点非常不完善。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澎教授(2001)曾指出,“透明度是指利益相关者通过财务报告能够获得关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信息的程度。狭义的透明度概念是说信息的全面披露;但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披露的全面性,还包括一些其他的特征,如及时性、真实可靠性等。透明的信息应该是按照规定披露所有相关的信息,不应有选择性地披露,也不应有任何的伪造虚假,所呈递的信息应能全面、清晰明确地表达出企业实际发生的所有交易事项的本质,并能对各种潜在或真实存在的风险做出提示。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关于透明度的理念还未达成一致共识,但可以确定的是,它既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又包括高质量的信息特征。本文将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涵义界定为,上市公司对外界公布的盈余信息能够真实体现内部盈余状况的程度,透明的信息应该能够真实、完整、清晰明确地反映上市公司在该期间的全部交易事项和财务状况,并且进行了充分、及时地披露。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一)关于国家制度环境的研究

已有研究实证证实了国家的宏观制度背景会影响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市场行为的制度,会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活动,法律的完善可增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会促进企业规范的披露信息(La Porta等,2000)。除了法律制度因素,国家整体的文化水平也会作用于企业的信息透明度(Hope,2003)。Bushman(2004)从公司报告、私人信息收集与交流、信息传播能力这三个维度将各国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归结为两类综合指标:财务透明度和治理透明度,结论表明各国的财务透明度与其政治经济环境相关,而治理透明度更多地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制度。

(二)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企业的所有权集中度会显著负向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状况,这一点已被许多学者证实(Mitchell,1995)。董事会是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越高,其内部监督治理能力就越强,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概率就会很低(Beasley,1996),但是独董的这种作用会受到家族企业性质的制约(Chen和Jaggi,2000)。

也有不少学者从企业管理人动机的角度进行相关研究。企业经理人会选择恰当的时机发布好消息,以此确保自己职位的稳固(Warner and Watts,1988)。Kothari等(2009)揭示了管理者操纵信息披露行为的存在,他们通过研究市场发布利好利空消息后投资者的反应差别,发现那些任职于财务困境企业的管理者们通常有动机推迟坏消息的发布,他们更擅长用企业将来发生的好消息去隐藏坏消息。

(三)关于公司特征的研究

最早对信息透明度的研究也是始于企业的财务特征,Singhvi等(1971)研究表明企业的利润率会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选择;通常,企业规模、负债比率、净资产收益率都会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状况(Chow and Wong-Boren,1987)。

到目前为止,已有文献多是围绕着制度环境、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特征等视角对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然而企业的管理层也会对信息透明度产生很大的影响。也有一些学者从企业管理层角度去探究透明度的影响因素,揭示了企业与市场间的信息不对称为管理者操纵信息带来便利(Watts and Zimmerman,1985)。Healy等(2001)发现在生成和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管理层考虑到控制权争夺、薪酬激励和法律诉讼等因素,会有会计选择行为。同时,Astami等(2006)发现出于对攫取控制权私利的考虑,经理人会通过会计选择和盈余管理以操纵公司的真实业绩信息,损害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Berger等(2007)研究表明管理者为了避免外部投资者发现他们之间的代理成本,往往会隐匿相关信息,特别是那些利润较低部门的信息。

三、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有许多关于透明度的规范性研究,多是从其内涵、度量方法以及重要意义等方面展开(左志明,2002;蒋顺才,2004等)。近几年来,研究者们对有关透明度方面的探讨转向了实证角度。回顾已有文献,发现直接研究信息透明度的较少,大部分文章都是围绕与信息透明度有关的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方面,且这些研究都主要集中于公司治理视角。

刘立国、杜莹(2003)研究了因报告有问题被责罚的25家上市公司,发现独董比例、董事会规模、内部人控制度与报表造假的概率呈正比,而流通股比例与其呈反比。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可以影响其对信息披露政策的选择,独董比例、流通股比例以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对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作用就越强,但是经理人两职合一情况的存在会降低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信息的概率(崔学刚,2004)。

不少学者研究信息质量影响因素时发现,管理层权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子。黎文靖、卢锐(2007)从管理层权力理论出发,表明在不区分股权集中度的情况下,管理层权力不利于上市公司信息的稳健性。在充分考虑股权集中度后,由于低股权集中的上市公司对管理层权力的制衡作用较小,管理层权力的这种不利影响会更加明显。王雁(2013)具体细分了四种管理层权力特征变量,结果表明所有权权力和专家权力对信息质量有促进作用,而结构性权力和声望权力有抑制作用。

我国学者还探究了管理层权力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质量二者间的关系。从内部治理角度出发,两职兼任放大了总经理的权力,会损害董事会的质量,这难免会影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崔学刚,2004)。还有学者划分了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权力,将能否促进企业绩效作为衡量标准,将管理层权力区分为“正负”两种。结果显示管理层权力会显著负向影响信息质量,这种负向影响程度与管理层权力是否受到限制有关(徐良果等,2012)。

四、评述与展望

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查看和归纳,相关文献评述与展望如下:

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单纯地对其某一构成部分(信息披露方式或者信息质量)的研究很不全面。已有的上述研究大部分都是从信息披露或信息质量的某一个视角去探讨有关上市公司信息的透明度问题,并未涉及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它并不足以完整地阐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整体状况。

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影响因素的验证中,已有文献多是围绕内部公司治理和企业财务特征等方面展开论证,缺乏基于实际背景下的管理层权力方面的探究,而这是在上市公司内部层面上影响信息透明度的关键因素。

立足于外部监督机制视角,通过对比国内外的已有文献,可以发现我国有关外部监督机制对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治理作用未受到重视,且已有研究忽略了将外部监督机制与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相结合,以此共同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

参考文献

[1]Bushman R.M.,P iotroski J.D.and S mith A.J.,W hat Determines Corporate Trans Parency?[J].Joumal of Accounting Researeh,2004(5):217-250

[2]Healy,P.M.,Pale Pu,K.G,Informationa asymmetry,corporate disclosure and the capital markets:A review of the empirical disclosure literature,[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1(31):405-440

[3]崔学刚.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J].会计研究,2004(8):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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