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2025-01-20

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精选7篇)

1.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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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终检查存在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2011年12月15日,市卫生局对我院2011年工作作了全面的检查。在肯定了我院在当取得很大进步的同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并为我院今后的医疗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针对医疗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分析,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作出整改措施。

一、医疗质量管理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1. 病历书写欠规范:住院病历缺特殊用药告知书(如白蛋白、甲强龙),病历记录前 后有矛盾现象,手术病人无手术风险评估记录。

主要原因还是对病历书写规范掌握不够,对病历书写意义认识不足,专业理论不够扎实,用语不够准确,忽视病历书写要体现的临床思路,逻辑性不够。

2. 门诊处方抗生素不规范:主要有联合用药和配伍不规范,抗生素使用率较高,给药 方案、用药剂量欠规范。

主要原因:①医生的业务素质不高,对抗生素的半衰期、药理作用和配伍等不够熟悉。②没有充分发挥药房的职能,药房人员在配药审方时没有严格把关,对不规范的处方未及时反馈和指导。

(二)整改措施

1. 加强《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的学习,要组织全院医生进行学习。每周定期到临床 科室抽查4-6份环节病历,每月抽查5份出院病历,每半年对抽查的终末病历进行展评,定期针对病历书写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分析出现的原因和找到避免出现的方法。

2. 针对抗生素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具体措施有:①制定抗生素的应用管理制度,从而对 全院抗生素的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②加强对医师和药师专业知识责任心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③提高医师的用药水平,掌握抗生素适应症和不良反应,避免滥用抗生素。④严格把好处方质量关,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⑤严密监控,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对不合格的处方与绩效挂钩,达到处方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医疗安全

(一)存在问题

1. 缺乏全院性安全医疗教育。

2. 抢救车内过期药品未及时更换。

(二)整改措施

1.医院应不断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抢救车内抢救药品是保证抢救质量的重要保障,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针对抢救车内有过期药品的问题,今后应加强抢救药品的管理力度,做到每日由值班护士清点,每周由主管人员清点,每月由护士长清点,做到四定:定数量品种、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点安置,发现过期药品及时更换。

2.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来,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教训极为惨痛,为我区的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保证我区消防安全,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现将防火安全检查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自觉检查家中电器线路是否有破损处,线芯是否裸露,电器是否属超负荷使用。如发现电线老化、绝缘线破损应及时更换和加裹绝缘胶布,防止出现短路。

二、检查厨房内的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是否漏气,切忌漏气时操作。外出时要关好家里的燃气及燃气电门开关。

三、检查家中家用电器摆放位置是否合适。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尘、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以防放电打火引燃物品,窗帘布不能搭在电器设备上。

四、检查家中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如家中存放油漆或可燃物品要迅速清理干净。

五、不将杂物堆放在楼梯口、走廊等公共部位,不移动消防灭火箱,不遮挡门口的消火栓设备。如有请及时自觉进行处理。

3.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三

2011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积极适应征兵工作改革,坚持规范征兵、廉洁征兵、创新征兵、安全征兵,圆满完成了新兵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全省征兵工作健康发展,决定对金华市政府等28个先进单位和4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28个)

1、先进市政府:金华市、衢州市。

2、先进县(市、区)政府:杭州市西湖区、拱墅区,桐庐县,临安市;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市;温州市瓯海区,乐清市,永嘉县;德清县,安吉县;嘉兴市南湖区,嘉善县;绍兴市越城区,诸暨市;义乌市,永康市;常山县,开化县;嵊泗县;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三门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

二、先进个人(40个)

楼复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傅嘉宾杭州市萧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吉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虞汉敏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汪立兴富阳市人民武装部部长

沈留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邓富根宁海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姚继红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任科员

陈益民宁波大红鹰学院人民武装部干事

朱崇敏温州市鹿城区区长

胡志斌永嘉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熊涛平阳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赖少明泰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政治教导员

王刚温州市卫生局保健处副主任医师

罗玉寅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唐建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徐正中长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飙平湖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沈雪群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徐建平海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吴先朝嵊州市人民武装部部长

宣七一绍兴市国动委综合办专职副主任

毕伟明绍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包胜强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韦良平兰溪市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新忠东阳市白云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刘宏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吴正兵龙游县龙洲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张同义衢州市中医院调研员

甘远兵岱山县衢山镇人大副主席

王树根嵊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任科员

刘东生台州军分区司令部军务动员科科长

谢增国天台县公安局副局长

韦元进玉环县人民武装部后勤科科长

金崇高临海市中医院主任医师

胡乐农丽水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

尤晓剑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政治委员

徐雷杰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桢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蒋伟锋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参谋

4.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四

2011-12-12 上午 12:20:38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数:39

粤建科函〔2011〕8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275号),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我厅组织七个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图纸和现场看等方式,对各市执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02个项目,其中设计图纸检查了108个项目,施工现场检查了94个项目。设计图纸检查结果评价为“好”的有21个,“中”的有74个,“差”的有13个;施工现场检查结果评价为“好”的有18个,“中”的有64个,“差”的有12个。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有6个(详见附表1),占全部检查项目的2.97%。检查情况表明,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各地不断加强了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大部分市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了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了新建建筑节能的把关,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推广应用,有计划地开展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了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建筑节法制和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

全省大部分地级市能认真执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建筑节能法规。如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并将《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纳入了2012年市政府立法项目,计划从绿色数据中心、绿色新区建设、工业建筑节能、能耗指标全过程控制等十个创新点开展建筑节能立法工作;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市政府令第68号)等相关规章不断健全建筑节能法制建设;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佛山市建设局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实施办法》等文件扎实推进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湛江市出台的《湛江市民用建筑节能办法》从建筑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管理,并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轨道,切实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大多数地区能按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建筑节能政策和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工作,做到了计划与中长远规划相结合,近期工作与远期工作想结合,规划与实际相结合,将建筑节能的各项措施和目标纳入了城市规划中实施,不少地市还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其他专项规划,如深圳市的《深圳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建设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珠海市的《珠海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责任目标实施方案》和《横琴生态岛绿色社区建设规划》;中山市的《中山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08-2012)》;东莞市的《东莞市太阳能利用实施方案(2011-2020年)》等,这些规划的出台有效指导了各项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二)新建建筑节能准入把关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省各市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建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审查和备案。大部分市施工现场都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和质监站基本上能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相关文件、标准及相关强制性条文,节能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全省各地加大了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力度,能按照《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的要求,不断增加了检查频率和检查项目。如广州市不仅在自查中抽查了40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36个项目的施工落实情况,还在日常组织的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对建筑节能方面的内容也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深圳市三个季度以来,抽查了207个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对187个项目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均达到100%;珠海市配合“质量月”活动对全市在建116个项目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共发出停工通知书1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4份,整改通知书25份,并对发出停工和局部停工通知的项目按规定进行上网扣分通报。其他市都对本市的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了认真的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经统计,目前全省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了97.5%,达到了我省2011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的要求。

(三)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深入

结合今年颁布出台《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良好契机,全省各市加大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论坛、宣传小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切实提高了社会各阶层的建筑节能意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建筑节能水平。如东莞市组织市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及规划建设办(局)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及房地产等有关企业负责人等460多人参加了东莞市《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会,并形成以市住建局牵头、各职能主管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良好局面;佛山市组织了建筑管理部门、设计、施工、审图及房地产企业等单位共280多人对《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了宣贯,并邀请了省建科院专家对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中山市制作了《建筑节能知识》、《节能降耗小常识》和《广东省建筑节能条例》小册子向群众派发,加深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并在科技下乡活动中开展建筑节能现场咨询、有奖竞答。各市还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参观学习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建筑节能培训活动,如东莞市今年举办了绿色建筑设计与申报星级认证、合同能源管理培训暨公共商业建筑节能、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技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6次技术培训和现场会,培训人数超过400人;阳江市组织了建筑节能研讨班,对建筑节能技术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肇庆市组织120多人举办了《肇庆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示范工程现场会》等。通过深入广泛地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设绿色建筑和节能示范工程工作稳步开展

全省各市逐渐重视发展绿色建筑和建设节能示范工程,并通过组织参观、现场观摩、技术研讨等多种方式,使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得到了更好地推广。如广州市积极组织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截至2011年,全市“双百”示范项目总数已达到14个,广东全球通大厦、金山谷花园二期会所等8个项目相继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为推广建筑节能技术示范工作开了个好头。深圳市目前约有80个绿色建筑项目,其中包括了深圳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万科中心等一大批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的绿色建筑项目。深圳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两个项目还荣获2011年全国绿色建筑创新一等奖;珠海市积极组织“珠海市尖峰河风香堤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项目申报住建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将“珠海市前山改造(商品房区)地源热泵及毛细管空调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作为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中山市批准了李中旗李卓恒厂房研发楼工程为建筑墙体节能示范工程和明阳集团屋顶305kwp光伏并网发电系统为示范项目,并召开了建筑节能施工现场观摩会,积极带动示范效应。另外,广州市还联合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召开了“可持续城市发展及绿色建筑交流会”,组织绿色建筑科研、建设、管理等部门的人员与昆士兰州政府部门及其相关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为引进国外最新绿色建筑的理念与技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打下了基础。各地通过大量的建筑节能工程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

(五)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扎实推进

全省各市加大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推广应用力度,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市都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应用规划等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向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多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的财政补贴。目前,深圳市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达到了累计达到1000万平方米、广州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了219万平方米、珠海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了26.2万平方米、佛山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16.9万平方米、湛江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15.3万平方米。中山市完成了 “中山市中心城区绿色照明”专项规划,与广东省科技厅共建“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计划三年内投资2亿元,完成50000盏LED大功率白光路灯的新装或改造工程,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不断加强LED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逐步展开

各市也不断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展开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如深圳市获得了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城市称号,“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77个,涉及建筑面积达622万平方米,并完成了29个大运会场馆的绿色节能改造;中山市完成了对大信商业城等8个公建项目进行了节能改造,其中,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节能改造获评2010年中国节能服务业优秀示范项目;河源市重点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等工程近6万平方米进行了节能项目的改造;阳江市近年来共完成21个节能改造项目,涉建筑面积7.215万平方米。其他市的节能改造工作也逐步展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逐步被社会接受,政府激励措施相继推进,为我省“十二五”既有建筑的改造工作开了好头。

(七)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逐步推开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189号)的工作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基本都能按要求开展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惠州开展了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个地市均已圆满完成建设部下达的任务指标。截止10月底,全省21个地级市共完成了2378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电耗指标均值为68.1kWh/(m2.年);写字楼建筑的电耗指标均值为91.1kWh/(m2.年);商场建筑电耗指标均值为181.8kWh/(m2.年),综合商务建筑的电耗指标均值为120.7kWh/(m2.年);医疗建筑的电耗指标均值为155.0kWh/(m2.年)。全省有20个城市向社会公示了建筑能效,其中珠海、韶关、河源、惠州、江门、肇庆等6个城市在当地报刊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公示,其余各市在当地政府或住建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在能耗统计的基础上,各地还积极开展了能源审计试点工作,目前已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有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个城市。截至10月底,广州市正在开展能源审计的建筑有30栋;佛山市完成了12栋建筑的能源审计,正在开展的有3栋;珠海完成了10栋,正在开展的有5栋;东莞完成了15栋;中山完成了10栋;惠州完成了15栋,江门市完成了5栋,肇庆市完成了10栋。通过能源审计对高能耗建筑的用能情况进行了科学诊断,找出高能耗的原因,分析技能的潜力和空间,为下一步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通过能耗统计、审计,基本摸清了我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现状,为今后制定我省能耗定额指标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八)巩固“禁实”成果,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地均能把墙材革新工作作为建筑节能的重点内容之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规范新墙材专项基金的管理,加大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送检和抽检制度,加大宣传和培训等多种手段推进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据统计,2011年新墙材应用量达到了130亿标准砖,新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4%,节约能源约80.06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0.95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6851吨。全省各市严格按规定加强了全省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管理,并积极推进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工作。如阳江市组织召开了“阳江市建筑节能与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示范工程现场会”;江门市制定《江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产品目录》;深圳市还率先在全国开展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颁布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确立了包括强制使用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产品、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住宅一次性装修、建筑余土交换利用及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等多项创新制度。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努力下,我省第一、二、三批城市名单中的城市除信宜市、乐昌市外,基本实现了 “禁实”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建筑节能的管理力量依然比较薄弱。全省部分城市未设立建筑节能专门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基本是机关科室和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兼职,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不少市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不健全,目标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影响了建筑节能规划的实施。

三是缺乏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配套经济激励政策,影响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推广应用等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四是节能设计水平有待提高,施工阶段节能措施有待加强。不少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水平不高,普遍存在为满足节能设计而盲目使用高性能材料的情况,导致实际施工中难以落实变更修改较多;不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未盖公章和注册章;有些设计变更后,未对施工方案进行相应修改;一些项目不按图施工,部分工程未及时组织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缺少施工及验收记录。

五是建筑节能产品和材料的检测工作严重滞后,大部分市既没有相关检测设备,也缺乏相应的检测技术,检测工作难以开展。

六是“禁实”需巩固加强,被国家列入限时“禁实”名单的城市中,虽只剩信宜市、乐昌市未完成“禁实”任务,其他已完成的城市仍存在一些死灰复燃的现象,影响了“禁实”的实际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2年是我省推进“十二五”建筑节工作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开展低炭示范省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重要时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建筑节能的法制和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建筑节能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结合《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快完善确保法规实施的各项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建筑节能的配套政策和激励与扶持政策体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筑节能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科学编制和落实好“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所取得的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落实好“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要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明确建筑节能目标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确保将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积极探讨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的财税补贴、价格优惠等激励政策,积极培育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提高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建筑节能人才的稳健成长。

(六)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要加大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强化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情况的检查,切实防止施工图审查与实际施工两套图纸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材料的质量检测和把关,加大对违法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

附:1.2011年广东省能检查已发执法建议书受检工程汇总表;

2.201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一览表;

3.2011年建筑节能检查各市情况汇总表。

5.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五

毕业生各班级、各辅导员: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和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警备区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圆满完成我院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在校学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高中(含职高、中专、技能)院校2011应届(往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女兵征集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前,女兵征集工作已开始在网上报名。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青年须为2011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2岁,高职高专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7岁至20岁。

(二)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制定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执行。在校大学生入伍政审主要由院校及院校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负责。

(三)体格条件

按照2003年国防部新修订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2011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驻香港、澳门部队的兵员和特种政治条件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和时间

在校大学生生可直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

报名时间:截止于10月28日。

报名地点:就业指导中心或各自辅导员老师处。联 系 人:张立老师 89814015

涉外学院学生工作部 涉外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6.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六

为提高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新的一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积极推进公司“管理•改革”年各项活动,不断规范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及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安排,公司开展了2013年春节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于3月11日—3月18日,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对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等四个区域公司的9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检查,累计检查工程建筑面积 166万平方米,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7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9份,明确要求项目部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由区域公司组织复查。

本次检查重点内容为:各区域公司复工前检查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和动态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消防安全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二、好的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做得较好的方面为: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通过今年初学习徐总工作报告中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对今年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公司全员安全培训、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区域公司经理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所抽查的区域公司经理都亲自到工地一起检查,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基本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从而使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了保

证。

2、及早部署,行动迅速。今年各区域公司复工安全检查和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围绕公司2013年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及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扎实部署,督促所属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认真开展了区域/公司层面的复工前安全检查活动。

3、注重成效,认真落实。各项目部均开展了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留有记录。大部分项目部现场办公区、会议室布置得较美观、亮丽,注重品牌建设,充分展示企业形象。

三、存在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长期不在现场;对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现象较严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个别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周检制度搞应付;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按方案施工/搭设;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务实、搞形式,导致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应知应会,安全技能较低,不安全行为依然存在。

2、高处作业、三宝四口防护方面:部分施工现场仍多处存在安全通道口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安全网张设不及时、跟不上主体施工进度,高层施工安全网不阻燃,架子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框架结构楼层临边防护不严密(只设两根防护栏杆),楼梯防护随意拆除,脚手架内立杆与主体间未按规定作隔离防护,电梯井口防护较简易未采用定型防护门,电梯井内每三层作一硬质隔离防护(不合理,需加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室内预留洞口防护不及时、不规范,钢结构高处焊接作业未设警戒区且无专人监护。

3、施工用电方面:总配电箱保护零线未作重复接地,配电系统未形

成三相五线制;电箱及线路未按规定每周检查,漏电保护器失灵不及时更换;分包单位现场用电设备不配备专用开关箱,分配电箱回路不足时有“一闸多用”现象,临时线路随地乱拖,PE保护线不到位,现场使用自制移动式铁质支架碘钨灯。

4、模板支架方面:模板支撑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部分工程扫地杆、纵横联系杆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架设;部分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未设置竖向、水平剪刀撑,大梁下方横杆与立杆不按方案设置双扣件抗滑;部分模板支撑立杆垂直度差、扫地杆或纵横联系杆不贯通,模板拆除时有乱放现象。

5、脚手架方面: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达不到标准要求,架体内垃圾不及时清理或过多堆材料致使架体局部超载,采光井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悬挑脚手架底层防护未用木板作封闭防护,脚手板无固定措施,个别接料平台搭设简易、无方案与计算书,电梯井内脚手架大多没有“连墙”(与墙抵紧)措施,无方案无计算书,6、大型施工机械方面(塔吊、施工升降机)

塔式起重机:随机技术档案不齐全,塔吊基础未经设计验算,塔吊安装平面位置不合理造成附墙无法按说明书要求设置,标准节连接用高强螺栓使用次数超过规范要求,部分塔吊未使用基础节(加强节),部分塔吊附着装置非原厂家制作,现场吊索、吊具普遍不符合规范要求,司索信号工违章指挥和塔吊司机违章操作现象较多,塔吊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不规范,部分塔吊高强度超期使用,部分司机室内未安装空调。

施工升降机:防坠落保护器安装后未按规定(每隔三个月)作坠落试验,配对重的升降机断绳保险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极限开关未正确安装致使其失效,高层接料平台(楼层)未做到分段悬挑设置,个别施工升降机上下行程限位失灵。

7、中小施工机具方面:钢筋机械无防雨措施,钢筋调直机未设防护区,砼搅拌机无挂钩保险、料斗三侧无防护,钢筋机械侧面封板损坏,电锯传动部位无防护,电锯不设置安全挡板,电焊机一二次侧无防护、接头不用线鼻子。

8、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方面:安全警示标志缺少,少数工地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不高,工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扬尘污染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工地材料堆放混乱,未做到工完料尽场清;不少工地宿舍内脏、乱、差现象及烧煮现象还依然存在,极个别工地彩钢板房未使用阻燃材料。

四、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组织了检查讲评,开具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对在本次检查中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较到位、查出问题较少的宜兴东氿一号楼项目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总部大楼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五、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为继续加强安全防范,全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各项目部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改。各项目部要针对总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抓好隐患的整治工作。

2、区域/专业公司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各区域/专业公司要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回头看”行动,对临边洞口防护、施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消防安全等进行重点复查,确保安全。

3、在本次检查中,检查组人员就如何进行安全检查作了示范和指导,希各区域/专业公司施工、安全人员准确掌握规范、标准要求,在定期安全

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指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把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与整改,真正做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于未抽查的区域/专业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将本次通报中列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认真排查。

5、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司文件《二○一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一三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方案》要求,围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起重机械、临边洞口防护、高层消防安全和彩钢板房防火”等安全控制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7.关于2011年冬季安全检查通报及整改措施的通知 篇七

2011-10-14 14:50

各部门、各单位:

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和西安市雁塔区征兵办的相关规定,现将2011年在校大学生冬季应征入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2、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和2012年应届高职毕业生优先征集。

二、征集年龄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年龄标准:男性专科生18—23岁,本科生放宽到24岁,身高1.62米以上;女性17—2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高1.60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男女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合格的男女大学生。

三、征集办法

对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按照现行在校生征集政策,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

四、征集时间 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五、学校武装部冬季征兵办公室地点:行政楼125办公室,咨询电话:8816607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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