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精选16篇)
1.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一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2011年5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与打击相结合、预防为主,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通过教育、管理、防范、打击、改造、建设等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平安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研究部署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四)检查、考核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决定或者建议奖惩;
(五)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事务。乡镇(街道)应有领导专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需要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内部的治安防范,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消除治安隐患。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应急体系,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报告、督办制度,完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法治意识。
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对村(居)民的法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
第十条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评估,建立对社会治安问题和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的制度,组织、协调排查工作,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和突出矛盾纠纷督促有关地区、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治理和调处。
第十一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调解形式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理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过程中应当加强行政调解。鼓励设立区域性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及时查办、审理案件,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校园及周边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加强安全制度建设,配备人员和必要的防范设施,维护校园及周边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加强对青少年的帮助和服务。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和完善治安防范措施,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房屋出租管理秩序。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在社会上服刑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其教育、改造和帮助,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人员的帮助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鼓励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的救助救治工作。
鼓励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的劝导和救助。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将社会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广运用科技防范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科技防控网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小区治安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控体系,预防和惩治涉及互联网的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接入单位、服务单位及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管理,依法查处制作、出版、销售、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淫秽、迷信等内容的读物、电子信息
和音像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传销、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应当依法维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排查调处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及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协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当及时制止。
公民应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加强自身和家庭的安全防范,保持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按照《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执行。
第三章工作保障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安排必要经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社会组织的相关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考核该地区、该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当地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权制。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具体办法由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或者有关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有关治安责任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未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稳定因素或者社会矛盾处置不力,发生打砸抢烧、冲击国家机关、阻断铁路公路交通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二)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特大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
(四)发生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作虚假报告的。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治安问题不及时受理,对申请人身、财产保护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1995年1月13 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同时废止。
2.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二
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解
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合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治理社会治安,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
二、综合治理的内容
1. 就组织领导来看,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综合治理的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在各级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部署,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办理常委和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务等。
2. 就治理的方法、手段、环节和措施来说,公安司法部门
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加强专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及时查处取缔“六害”活动,防止境外黑社会势力的侵入,严格各项治安管理,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扩大办案效果,加强劳改劳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消除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种违法犯罪的消极现象。同时,要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措施,抓好各个环节,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
3. 就综合治理的工作路线来说,要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的群众路线。
正如1991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所指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治保调解组织,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治安工作。
4. 就综合治理的目的来说,就是要通过治理,达到社会稳
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得到明显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争取社会风气的好转。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强化四个环节
一是打击。所谓打击,是指国家的执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法。罪子给予应有的惩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罅和减少犯罪活动,保障国家政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有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违法犯罪分子就人陷于孤立的境地,就会成为过街老鼠。
二是防范。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一个范畴,它具有特定意义,是指治安防范。所谓治安防范,顾名思义是指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因素的防范活动。是指国家、集体、单位、群众财体和人民群众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和行为进行主动防范的活动。通过这种防范活动,达到减少犯罪,消除丑恶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
防范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大环节之一,是治本的环节之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1)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的积极措施。
(2)防范是一项治本的措施。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不仅要治标,而且更重要的是治本,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教育环节应是最根本的治本措施,防范对于教育来说仍是一项治标的措施而不是治本的措施。但是,从大的方面来说,从宏观上看,防范是治本的措施之一。
三是管理。加强管理的重点是社会治安管理。
(1)加强户口管理。户口管理是户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的户口管理规定对住户和人口进行的管理活动。户口管理是管理的中心,人口的管理是户口管理的核心,对人的管理亦是治安管理的重点。加强了户口管理就能够有效地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国家建设。
(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主要是指:加强对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管理,如车站、码头、渡口、民用航空站等;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加强公共娱乐、体育、游览场所的管理,如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公园、餐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的管理;加强对商场、集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场所的管理。
(3)加强特业管理。特业管理主要指的是旅馆业、刻字印刷业等的管理。加强了对特业的管理,有利于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有利于特业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正当经营,有利于推进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危险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易杀人命易毒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是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这些物品往往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凶器、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这些危险物品本身也有社会的能量,管理不好,就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巨大危害。
四是建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是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综合治理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创造各种条件,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使综合治理经常化,首要一条就是要有正规化的各级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没有组织保证,就不可能达到经常化。要使综合治理制度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既科学又合科实际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使综合治理制度化的主一。要使综合治理科学化,就必须加强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应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使综合治理法律化,必须立法,把综合治理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人们去遵守去实施。组织、制度、法律建设三者对综合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律化的实行起促进作用,三者缺一不可。
摘要:针对当前一些矛盾纠纷及社会问题呈现新特点的形势,研究如何在新时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认为应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3.倾心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篇三
1987年8月1日,我代表共青团上海市委参加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向驻沪部队慰问活动后,就来到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报到,到2000年7月22日我被调任市人民政府担任副秘书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岗位上整整工作了13年。从工作的起步到走上规范、达到高峰,我参与了全过程,内心真舍不得离开倾注心血培育的“综治”事业。
在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的欢送座谈会上,时任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云耕出席会议,当时我动情了,眼含热泪,发言哽咽。一直教育、培养、指导我的市委老领导王力平同志,政治成熟,历炼丰富,知识渊博,擅长书法。他曾用草体将“造福于无形,消祸于未然,无智名,无勇功,天下阴受其赐”的条幅赠送给我,并告诫我,这是你所从事工作的内涵、意义所在。我一直铭记在心。
社会是舞台,治安是主题,综合是优势,治理是措施,平安是目标。能从事此项利国利民的工作,我感到荣幸、有意义,至今回想起一切的付出和奉献,一个字概括:值!
一、深感光荣和自豪
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极为重视。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1993年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01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每年以中办、国办名义批转的文件就更多了。
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遵照中央指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仅举一例。中央政法委主办的《长安》杂志记者到上海来采访,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上海市市长黄菊分别用两个半天的时间接受采访,全面阐述上海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路和举措,我至今难以忘怀。更使我引以为光荣和自豪的是,曾走进中南海,向总理面对面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995年2月20日下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听取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员会通知我参加座谈会并作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姜春云,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听取意见。
我一见到刚调中央不久、曾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邦国同志就说,中央政法委员会要我参加座谈会作发言,汇报上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委还不知道。邦国同志在上海工作时曾分管过政法工作。他亲切地说,“小柴,你大胆地讲,我在场。”我胆子一大就放开汇报了(事先规定我们的发言不能超过15分钟),李鹏总理听了一会我的汇报即说:“柴俊勇同志,你的发言可不受时间限制,多讲一些。”并对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张良基说:“你们认真听上海怎么干的。”
在发言中,我建议铁道部对春运期间火车票票价实行浮动。我说,我在安徽蚌埠火车站广场上疏解民工潮,听到阜阳地区农民有一个习惯,“三六九、往外走”,就是说青年农民外出打工是他们传统的做法,还听到说“少吃半个鸡,坐到真如西”。总理问,什么意思啊?我说,从安徽的蚌埠车站坐到上海的真如西站,火车票只要10块钱。上海的出租车起步价就是10块。总理笑了,他说,你讲得有道理,请铁道部抓紧研究。从1996年春运开始火车票调价就这样出台了,持续了13个年头,到2008年才取消。
发言中间,总理问,上海市委是谁分管政法工作?邦国同志说,是力平同志。座谈会结束时,邦国同志说,小柴汇报得不错,回去跟市委说,就说是我说的。我高兴极了,心中石头总算落地了。
总理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办法。
当年9月,国务院在福建厦门召开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时任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刘云耕同志代表上海作了交流发言。更让我惊喜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组成部分,走向了国际。
1997年年底,我接到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要我着正装接待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二书记、国务委员会第一副主席、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劳尔·卡斯特罗·鲁斯。他这次国务访问到上海,专题要了解这项工作情况。他问得很详细,先后用了三个小时。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在江苏常州市开办了全国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中心,聘我为兼职教授,我时常去上课。
二、充满挑战和创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勇于实践的务实精神,而且要有超前的具有战略思考的理论指导;不仅要有专门工作部门的积极努力,而且要有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不仅要继承和保持良好的传统,而且要不断地开拓创新。
十多年来,在市委分管领导同志的直接指导下,我们尽心尽责当好参谋和助手,在综治工作战线上不断耕耘,坚持从上海的实际出发,继承和发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统,并注重与时俱进,巩固群防群治队伍和夯实基层基础,总结和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工作思路。
在全国最早实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通常是“出大力、得大益”。因此,在公安机关专门成立社会治安防范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所、不同单位的情况,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在居民居住区创建安全小区,认真实施居民楼道灯光、新村围墙封闭、小区治安岗亭、住宅铁门窗栅、非机动车停放棚点、简易技术防范等“六小”工程,使地区治安防范能力逐步增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项措施落到基层,巩固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按照市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法实战单位为骨干,群防群治组织为依靠的基层基础建设。
针对市区、郊县、企事业单位和政法自身基层基础工作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基层政法组织若干意见》、《关于上海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并狠抓措施落实。
确保一方平安是地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政治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面广量大,必须由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挂帅出阵,真抓实干。上海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多数地区和单位实行层层签约制度,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绩与党政领导的政绩和所在地区、单位的评先创优挂钩。同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分解到67个成员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真正做到齐抓共管,有效发挥综合优势。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增配一位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做到基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大多数基层单位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基础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工作规范、措施有力、作用显著。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尤为重要。我们适时将上海工人纠察队、治安联防队有效整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组建上海市社区保安队。当时,社保队员19800多人,有30多万以离、退休人员为主体的护村、护楼队伍;有10多万在职的党员干部参加居住地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设立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激励人们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形成了全天候的治安防范网络。及时总结推广静安区“七一”、虹口区“海联”运输公司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经验,使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做好轻微违法青少年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得到了时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多次批示,要求全国予以推广,中央综治办、国家司法部在上海召开了专题会议。
为了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我们与上海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联手拍摄了电视连续剧《何须再回首》;组织上映北京电影制片厂一级导演肖锋导演的、由静安区“七一”运输公司职工陈建国主演的《好人合算》电影;与上海滑稽剧团合作,排演喜剧《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当好助手和纽带
我们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至今,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在此,不能不提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1991年,党中央作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定时,他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同志身边担任大秘书,并兼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1994年1月,他担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后,经常到上海来检查指导工作。他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倡导者、忠诚实践者、出色宣传者、高超组织者。我得到他很大的帮助。
我长期担任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实践使我体会到,综治办是各级综治委的办事机构,是协助党委政府和综治委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处于枢纽的位置,具有承上启下、联系左右、传递信息、辅助领导决策的功能作用。因此,必须履行职责,勤奋工作,求实高效,以自己出色的成效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加强综治办的自身建设,以下四个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心中要有全局。要善于根据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全局性大事,要善于剖析社会治安的动态和特征,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有方向性、指导性的建议,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领导决策一经作出,我们就要千方百计地组织协调,抓好落实。
二是摆正工作位置。综治办的主业应是具体承办需要党委政府出面部署和组织的事情;一个职能部门办不了,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事情;对社会治安有重大影响又较难以解决的事情;对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能长期起作用的事情。这些事可以说都是大事、难事,都是人家不想干的事。因而要采取上靠领导、下靠基层、左右求源、自我奋斗的工作方法。具体要在“五个更加”上下功夫:在把握治安态势,打防结合上更加主动;在解决社会治安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上更加有力;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上更加扎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方式上更加规范;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上更加显著。
三是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区、县、委、办综治办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共同问题,并到基层帮助发现总结先进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展开。对选派或增设的街道乡镇专职党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要格外加以关心,这是我们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采取举办培训班或讲座等方式,扩大他们的视野,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对凡是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事情,无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书面意见和提案,还是各系统、各部门提出的工作配合要求,我们都要热情地支持,尽心尽力地做好。
四是培育良好作风。各级综治办的人数一直不多,但大家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不计个人得失,忘我工作,新老同志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克服人员少、任务重、节奏快、难度高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搞好上海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出光和热。作为综治干部,尤其是办公室主任,要带头倡导和发扬五种精神,即热爱综治工作,忘我投入的敬业精神;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脚踏实地,注重实效的务实精神;知难而进,勇于开拓的攻关精神;周密严谨,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
作者系上海兰生集团副总裁
4.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
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违法犯罪。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专门机关工作与与从路线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一)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洁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二)严格治安行政管理,查禁各种违法行为;
(三)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公民自 1 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依靠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六)教育、改造和挽救违法犯罪人员,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工作。
第六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纳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第 省、市(州、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县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办事机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配备必要的人员,办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贯彻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和部署;
(三)组织、指导、协调、检查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五)决定表彰、批评等有关事项,向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六)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京戏当接受所在地社会治安综 2 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治安组织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组织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措施,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三)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与本单位有关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调解处理本单位内部和与本单位有关的民间纠纷;
(五)参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组织的活动。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进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
(二)加强对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领导,组织村民、居民搞好治安防范,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
(三)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监督执行;
(四)及时向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所映社会治安情况和村民、居民对社会治安组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专门机关职责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应当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第十三条 公安、安全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加强侦查破案,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特别要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二)查禁、打击私种吸食制贩毒品、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特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各种优乱社会秩序的治安案件;
(三)加强治安管理,严格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严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以及旅店业、废旧金属收购等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治安管理;加强消防、交通管理,预防、减少火灾和交通事故;
(四)组织以公安干警、人民武装警察为骨干的多种力量参加治安巡逻,在适当地点设置治安岗亭,方便公民报案和扭送违法犯罪人员;组织指导单位内部保卫机构、群众治保组织、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等各类治安保卫力量,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网络;
(五)组织和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保外就医、假释的犯罪人员和保外就医的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做好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六)开展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调处各种治安纠纷,疏导缓解可能引发治安问题的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惩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分子,查处渎职等犯罪案件;
(二)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防范制度,及时处理公民来信来访和受理控告申诉,调解和疏导社会矛盾;
(三)做好对免诉人员的考核和帮教工作,定期回访考察。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与劳改部门其同做好减刑、假释工作;
(二)发挥公开审判活动的教育作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
(三)依法处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
(四)帮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各种民意纠纷的调解疏导工作。
第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普法教育规划,检查指导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调解人员,改进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加强对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格监管审批制度,提高改造工作质量;
(三)管理和指导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为公民和社会各方面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第四章 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承担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整体责任。
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主要负责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第十八条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加强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影剧院、歌舞厅、电子游艺厅、营业性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书 5 店、书报刊和交易音像制品销售点等场所的管理,严禁赌博和色情活动,严禁制作、播放、出版、出售反动、淫秽或者其他有害的读物和音像制品。
第十九条 铁路、交通、民航、邮电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的治安管理和邮件管理,严格检查违禁物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抢劫、盗窃运输物资、旅客财物和破坏交通运输设施、通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好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扶安置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及时调处行政区划争议,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门应当做好特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刑潢释放、解除劳动教育养人员就业;做好劳动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严格校纪,配合社会、家庭,组织、指导学生的校外活动,做好违法和轻微犯罪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卫生、医药部门应当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配合民政、公安部门做好对吸毒人员的监测、治疗和康复工作。
第二十五条 城建部门应当将公共场所、城镇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设施和公安、司法机关派出机构的办公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二十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对象的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政治思想教育、法 6 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第二十七条 驻本省的人民解放军和各级人民武装部门应当组织部队、民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二十八条 每个家庭都应当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履行对未成年的监护责任,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
每个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九条 公民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牺牲的,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家属予以抚恤;不够烈士条件的,比照有关因公牺牲的规定予以抚恤或照顾。
第三十条 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致伤致残的,其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中侵害人承担,侵害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害人无力承担的,由公民所在单位按工伤处理;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有关参战伤残民兵、民工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作出贡献的城镇待业人员,当地劳动部门应当优先推荐或介绍其就业。
第三十二条 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伤的,医疗单位必须及时抢救治疗,不得拒绝或延误。
第三十三条 省、市(州、地区)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
第三十四条 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对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公民采取措施,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的要及时查处,依 7 法严惩。
第三十五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社会群防群治组织所必须的经费,除当地财政拨款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城镇可收取治安联防费和看护费。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记功或授予荣誉称号:
(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
(二)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三)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成显著的;
(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成绩显著的;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社会效果显著的;
(六)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区域及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据情发出治安隐患通知书、书面通报、黄版警告、限期改正或建议取消本精神文明单位或综合性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危害或后果的,由县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犯罪情况严重或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对不安定因素或矛盾化解、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管理不善、防范不力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
(四)有重大治安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五)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 公安、司法机关对公民或组织的报案不依法及时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实施中具体应用问题由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解释。
第四十条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篇五
为做好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局按照XX综治办【2011】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平安创建”为主题,以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为重点,坚持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群防群治责任制,着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在全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局面,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现对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工作责任制,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议程,并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各位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个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范预防、监督工作机制,尤其在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在定
政策、做决策前,充分尊重民意、尊重科学、依法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我局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拟制了《20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维稳、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平常有检查、阶段有总结、事后有奖惩。在全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策群防、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局面。
二、重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我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局内全体会议上,号召大家积极参与综治办组织的“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综合治理工作氛围。极大的增强了局内全体同志对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使同志们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综合治理工作中。
同时局长还要求综合治理工作还做到了四结合:即综合治理工作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与“六五”普法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通过四结合以此提
高了领导干部执法意识,提高了机关全体同志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深化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抓好内部管理,切实提高机关内部治安防控能力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相关排查制度,人员请消假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等,用制度来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
2、加强要害部位和贵重物资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机制,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管理,确保各科室重要部位的安全。严格落实每月对局内各科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了车辆使用与管理、计算机使用与管理、涉密载体使用与管理等规定和值班、安全、保密等制度,加强了办公室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我局自年初以来,没有发生泄密、财物被盗、车辆肇事等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案件,没有发生火灾、交通及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
XXXX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篇六
无
(一)组织领导
根据综合治理工作需要,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梅育太同志任组长,潘学军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情况。
2、办公室抓具体工作,不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统筹考虑,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实支实报。
(三)工作及行为准则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带头遵纪守法,学雷锋树新风,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2、讲团结,讲风格,讲奉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不得闹无原则的意见分歧,不得随意对他人评头论足,少讲闲话,多做实事,工作上互相配合支持,同志间以诚相待,努力创造一个团结、民主、互助、实效的工作氛围。
3、认真执行党纪国法,自觉扫黄禁赌,反腐倡廉,洁身自好,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4、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严防盗窃或火灾事故发生。
5、强化保密意识,执行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讲的绝对不讲,不该问的绝对不问,妥善保存文件,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6、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正确分析国内国际形势。不信谣,不传谣,保证本人和家庭成员不介入、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正确处理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耐心解答疑难,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8、严格机关小车管理制度,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9、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本部门经费,严禁铺张,勤俭办事,做到现金无差错,无抓娜。
10、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邻里团结和睦,家庭成员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奖惩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部门和个人工作统一考评,实行奖惩。
1、凡年内模范执行本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考评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7.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七
基层央行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对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二是明确本行、本部门一把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本部门安全负全责;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下达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完善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办法,建立行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坚持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
二、要加强内控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基层央行根据部门业务工作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业务操作风险,修订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有效解决业务创新产生的制度缺失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发行基金、联行资金、国库资金、外汇资金、计算机及其网络、发行库守卫、库款押运、枪支弹药、保密机具、印章、文件资料、消防、车辆交通、储油供电、锅炉、电梯、办公楼、宿舍区、职工食堂等安全管理,坚持按章操作,保障安全生产。
三、要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
基层央行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内部和谐稳定的因素,则要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
一是各行要健全舆论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分析本行、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落实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领导责任制、矛盾纠纷调处目标责任制;
二是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既要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要充分发挥党、团、青、妇等组织和各业务部门在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向,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大金融舆情收集力度,强化金融运行指标监测,加快金融预警信息反馈,及时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
五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开展各项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规定,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大对重大金融案件及涉嫌洗钱案件的协查督办力度
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确保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基层央行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所赋予的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加强与当地政法、公安及银监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和服从当地政法、综治部门和上级行综治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侵害银行安全金融案件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一要加大对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协查、督办工作力度,通过对大额可疑资金进行监测、建立征信机制,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甄别、控制、冻结恐怖组织资金的国内、国际流动,防止金融系统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
二要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完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制定符合辖内实际的自然灾害、发行库守卫、发行基金调拨和供应、反恐怖、机关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三要结合本行实际,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有效地杜绝内案、减少外案的发生。四要充分发挥综治成员行部门的作用,落实好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对组织、履职、协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的严肃性。
五、加强综治宣传和调研工作
基层央行各支行要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金融平安,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综治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综治意识。
一要坚持普及综治知识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黑板报等大众传播媒介在综合治理宣传中的作用,重点加大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公布的《企业事业行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文件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综治和安防意识;
二要对全行员工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全行员工的知法、守法、用法知识。坚持案件防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张旗鼓地宣传案件防范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典型案件,组织职工进行了大讨论,使干部员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世界观。积极开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活动,组织员工走出去,开展“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以人为镜,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金融安全。
六、总结
基层央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每一个支行都应该认真、细心、谨慎的对待和处理。做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问题,已成为基层央行健康、平稳、有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笔者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五大建设性对策,鉴于笔者知识水平和能力的有限性,本文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得到学习和完善。
摘要:伴随着金融经济事件的不断发生, 基层央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成为银行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拦路虎。本文笔者主要是围绕如何开展基层央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基层央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
参考文献
[1]王波.浅议在基层人行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J].时代金融 (下旬) , 2011 (9) :215-216.
[2]徐志勇.浅析保卫队伍现状、存在的心理状况以及解决措施[J].金融经济 (理论版) , 2011 (6) :122-124.
8.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八
关键词:异地项目部综合治理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责任制工作着力点
企业是构成社会的基础细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徐州矿务集团是有着130多年的长青企业,但是,随着下属各煤矿服务年限的延长,煤炭资源逐步萎缩、枯竭,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制定了“转移发展、西移发展”的战略决策,相继成立了贵州、淮南、新疆、陕甘等异地项目部,逐步实现了转移发展的战略目标,但在异地项目部开疆辟土的过程中,要看清当前国有企业治安稳定仍然面临错综复杂国内环境,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一方面是职工来源背景复杂,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另一方面是地域和文化差异的影响;第三是本部职工和驻地村邻风俗习惯不同带来的矛盾,制约着异地项目部的创业发展,因此治安安定队伍稳定是异地发展的前提条件,本文试对异地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和谐稳定工作做粗浅的探讨。
1 异地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异地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在企业转型发展和创业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异地项目部和谐稳定,是加快集团公司转移发展的保证。抓好异地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建立良好的稳定环境,能够有力打击和防范各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转移发展顺利进行。
1.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异地项目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精神文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培养“四有”职工队伍,进而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教育人,通过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养成高尚的道德品质,净化企业风气,这正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1.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异地项目部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项目部职工离开家乡远离亲人来到异地工作,陌生的工作环境和思乡情结,需要和谐温馨的环境。因此,项目部政通人和正是关键所在,只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整顿治安环境,维护生产秩序,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安全,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为职工提供一个稳定的生产环境,才能实现党群和干群关系的密切。
1.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依法治企的重要措施。发展异地项目部的主要目的是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的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依法管理、规范职工行为、减少职工违法犯罪、维护生产和工作秩序。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依法治企的重要措施。
2 异地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异地项目部要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的原则,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项目部和谐稳定,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
2.1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项目部各单位党政主管结合本身业务,认真抓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工作失误对企业治安造成消极影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治安防范工作,减少、控制和杜绝违法犯罪及治安案件发生。
2.2 齐抓共管原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在本部党政的领导下,根据异地项目部特点,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要集中精力积极主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政工团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主管职责,全身贯注、真抓实干,共同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整体运作协同作战的局面。
2.3 群防群治原则。异地项目部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异地项目部的特点,职能部门组织成立保卫队,同时指导基层单位成立治保会、调解小组等群众性组织,发动全体职工保护好企业的财产,调解职工之间的纠纷,疏导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改善企业的治安环境。
2.4 “一票否决权”原则。异地项目部坚持“一票否决权”原则,要把各基层单位、部门的治安状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进行综合评定,把综合治理效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与主要领导政治荣誉、升迁晋级挂钩评定,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坚决予以否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3 异地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着力点
异地项目部面临复杂的内部员工和全新的外部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繁重,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把握好维护治安安定和队伍稳定着力点,为企业转移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3.1 完善责任制,在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功夫。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健全异地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相关制度,着力解决项目部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工作,组织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振奋精神,陶冶情操,激发斗志,形成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3.2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预防和化解矛盾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努力解决好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区别不同的情况,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坚决杜绝和摒弃对群众麻木不仁、不负责任和简单粗暴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考核,使各类矛盾与纠纷在单位、在异地项目部内部解决,预防和遏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恶性时间发生。
3.3 “打防结合“方针,在推进治安防控体系上下功夫。为了维护异地项目部的和谐稳定,积极联系驻地的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工业物资和多发性案件活动,重点打击团伙盗窃犯罪,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活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加强人防、落实物防和发展技防”上下功夫,切实加强“三防”建设,加强治安隐患排查,完善电视监控系统,建设红外线报警系统。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掌握违法犯罪的规律,适时进行严厉打击,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减少和遏制各类案件发生。
3.4 加强法制教育,在推进综合治理法制化建设上下功夫。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在综合治理基础建设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维护基层平安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职工形势任务教育,开展反盗窃、反赌博、反打架和反涉毒等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异地项目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 明确职责,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异地项目部的和谐稳定,是创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转移发展的先决条件,必须贯彻落实“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必须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异地项目部党政一把手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之间、基层单位负责人、班组长之间,班组长和员工之间,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责任状签订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在责任状中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详细分解和项目部实际相符的具体目标,要把刑事案件发案率、治安案件发案率、职工违法犯罪率、后进职工转化率、普法教育参学率、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等,通过签订责任状,把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实行一票否决权制,把综治工作的责任与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和职工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实施目标管理,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把竞争机制引入其中,通过检查评比、奖优罚劣,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异地创业项目部必须时时关注外部内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学习先进的做法,不断探索新技能,逐步提高应变能力,要利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行政的手段,凝聚干部职工的精神力量,消除社会治安存在的各种矛盾,创造有利于异地项目部安全发展与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人大会常委会《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篇九
携手共建平安和谐……
我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 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与市委政法委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综治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平安和谐杨柳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构建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杨柳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抓资源整合,强化部门责任
(一)建立健全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选齐配强综治组织,提供坚强有力的队伍保障。在充分用好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四支综治维稳工作“领头雁”的同时,我乡着力组建村级综治人才队伍,打破“资历、经历、势力”束缚,注重从复员退伍军人、务工返乡青年、下岗返乡人员中选拔具备开展基层综治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的人,考察聘用为村专职治保调解员、治安联防队员,保证维稳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组织机制建设。工作中做到 “四有四落实”:有组织领导、落实专班负责;有阵地、落实专人办公;有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有责任、落实部门协作配合。健全“五个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工作运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和部门、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落实“六项制度”:首问首接负责制度、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限时结报制度、结案回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倒查责任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基本形成了 “乡警务室”、“治安中心户”、“十户联防”、“季节性巡逻”相结合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我乡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因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村、部门和单位,及时严肃查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目前,通过完善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抓法制宣传,强化依法治理
我乡利用广播、会议、置法律咨询台、散发法律知识手册1200余份、举办法制讲座和专题讲座16次、法制报告会4次,大张旗鼓地开展综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农民依法办事能力大大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我们针对青少年、乡村干部、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出台专门意见具体指导。把“法律六进”融入大服务工作中,以法制讲座、解答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直接受教育8000余人,培养法律明白人2569人,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工作向纵深发展。6月份,我们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团委等部门在农贸市场举行法制现场咨询,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2360份,解答群众疑问560人次。
三、抓矛盾排查,强化社会稳定
(一)健全和完善预警机制。以村、组、户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治安队伍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乡坚持一月一排查、村坚持每周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五个一”的要求,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采取领导包办或督办等形式,限时解决,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
芽状态。今年,我乡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1件,与去年(290件)同期相比增加了91件,已调解378件,正调解3件,调解成功363件,调解成功率96%,复杂纠纷20余起,重大纠纷7起,全乡无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而民转刑案件发生,无因乡村两级调解不当而引发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当事人不服协议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
四、抓网络建设,强化防控体系
建立完善乡街面治安防范体系、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体系;同时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按照防范严密、控制有力、全面设防的要求,建设以派出所为龙头,点、线、面结合,全时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思路,根据治安实际和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部署工作,调配警力,全面推行“网络化巡逻”和弹性工作制、错时制、夜勤制、治安承包责任制等勤务模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对社会面全方位的控制,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案(事)件的发生,着力提高动态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五、抓平安整治,强化社会和谐
(一)继续深化平安乡镇、安全文明单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门栋、平安大院、平安交通、平安矿区、平安社区”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八平安”建设活动,在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明社区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平安杨柳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平安杨柳建设宣传力度。各村、各单位大力宣传《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做到村村有标语,社区、单位有宣传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悬挂固定横幅13处,设立大型固定宣传牌3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使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群众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参与率、知晓率明显提高,均达到90%以上。
(三)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配齐乡一中和12所完小的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中小学宣传阵地的作用,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对孤儿、辍学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等进行摸底排查,逐人建档立卡,落实帮助教育责任人,加强监护、救助、教育和管理。
(四)加大企业及周边环境治理,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严格落实驻企民警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警企联勤、服务承诺、治安包保等一包到底的治安保护工作机制,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一个好的治安环境。
(五)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乡公路里程长,过往车辆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乡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治理,开展驾驶员培训教育,规范车辆停靠秩序,加大整治违章行为的力度,执法队全天上路值勤,严厉查处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依法打击飞车、三无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我乡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 篇十
一、领导重视,制度落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深入发动群众,大造声势,深入人心。首先,我园领导班子进行专题学习讨论,武装思想,吃透精神,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并制定出了钟祥市机关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门卫工作职责及各种应急预案等,为我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以园长殷星明同志为组长的六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并与教育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纳入了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然后层层召开会议,促使各项制度落实。
一是班主任会,学习讨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了班级安全责任制度,加强了班级治安责任意识;
二是召开厨房工作人员会。在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出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三是召开全体教职工会,学习讨论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修订了“防火”、“防盗”、“安全用电”、“财物保管”等制度,对门卫工作制度也进行了重新修订,加强了门卫工作的责任警觉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各项制度都进行了量化,并与每个教职工签了综合治理责任书。将其职责奖金挂钩,奖赔一月一兑现,由于和项制度过硬,幼儿园杜绝了“六害”现象发生,没有发生过任何刑事案件。
二、全园动手,措施落实
为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一是针对教学班上的幼儿安全问题,要求班上教师每天要从家长手里接过幼儿;教学时,将各个幼儿放在教师视线内;晚上放学教师把每个幼儿交到家长手里,避免冒领幼儿的案件发生,由于措施具体、得力,幼儿园未出现过幼儿失落现象,使家长们感到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放心,工作起来安心。
二是在财物管理上,我们加强门卫管理,防止火患、盗患及各类隐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门卫管理,实行了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凡外来人员进入园内,必须说明进入理由,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且保证门卫二十四小时不断班,有效堵截了外来人员流窜犯罪。
二是重视“四防”,从每一个细节入手,查找隐患。在防火上,我们保证保养完好,使用方便,严格管理火种、火源。在防盗方面,我园重要科室都加装了防盗锁,对保管室、财会室和门店、楼院的围墙、门窗、墙壁都进行了加固或安装防盗门、防盗锁并安装了监控设备。对所有高档物品,我们采取了投保和在物品上作暗记等方法,避免学校财产遭受损失。在防电、防火上,我们投入了一大笔资金,对所有用电器装上了“触电保护装置”,并且更换掉了所有的老化电线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器,更换所有管道,增添干粉灭火剂20只,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另外,我们坚持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和每晚都安排二人以上值班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十一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针对当前一些矛盾纠纷及社会问题呈现新特点的形式,研究如何在新时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合作,依靠广大人们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治理社会治安,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
一、综合治理的内容
(1)就组织领导来看,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综合治理的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2)就治理的方法、手段、环节和措施来说,公安司法部门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加强专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刑事犯罪分子,及时查处取缔“六害”活动防止境外黑社会势力的侵入,严格各项治安管理,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扩大办案效果,加强劳改劳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消除国家和社会各种违法犯罪的消极现象。同时要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措施抓好各个环节,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
(3)就综合治理的工作路线来说,要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的群众路线。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居民委员会、农村委员会以及其治保调解组织,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治安工作。
(4)就综合治理的目的来说,就是要通过治理,达到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得到明显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争取社会风气的好转。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强化四个环节
1.打击
所谓打击,是指国家的执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减少犯罪活动,保障国家政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财产安全。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无法犯罪分子就会陷于孤立的境地,就会成为过街老鼠。
2.防范
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范畴,它具有特定意义,是指治安防范。所谓治安防范。顾名思义是指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因素的防范活动,是指国家、集体、单位、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对危害和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和行为进行主动防范的活动。通过这种防范活动,达到减少犯罪,消除丑恶现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防范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大环节之一,是治本的环节之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照重要地位。
3.管理
加强管理的重点是社会治安管理。
(1)加强户口管理。户口管理是户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户口管理规定对住户和人口进行管理活动。户口管理是管理的中心,人口的管理是户口管理的核心,对人的管理亦是治安管理的重点。
(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公共场所管理主要是指: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加强公共娱乐、体育、游览场所的管理,如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体育馆、公园、餐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的管理;加强对商场、集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场所管理。
(3)加强特业管理。特业管理主要指的是旅馆业、刻字印刷业等的管理。
(4)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对易燃易爆易毒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是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这些物品往往是犯罪分子的凶器、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这些危险物品本身也有社会的能量。管理不好,就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巨大危害。
4.建设
12.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篇十二
一、细化巡逻体制探求和完善巡逻勤务布局
治安巡逻队巡逻体制是由静态治安管理向动态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转变, 也是社区治安巡逻勤务模式的主要标志。
其特点表现在:一是一级处警, 垂直指挥;二是各辖区分队以巡段为责任区履行巡察职责;三是根据不同时段、不同方位做到点、线、面“三结合”、“两到位”。将大部分的警力摆在街面道路上巡逻, 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减少犯罪率, 这是巡逻工作追求的主要效果。同时集中一部分警力机动灵活地进行便衣巡逻伏击, 接到重大警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能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也是治安巡逻管理上水平的标志之一。
二、精细治安巡逻, 分片分区防控, 统一协作调配
1、实行24小时无间断巡逻。
由于流动人员增加, 各个季节各种事件多发, 尤其是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偷盗案件, 抢劫事件时有发生, 社会秩序相对混乱, 根据治安情况, 巡逻队分别对保安、巡逻队员制定了精细的巡逻时间、巡逻路线, 实行保安、巡逻队员分时间段、分区域巡逻, 达到24小时无间断巡逻, 从而增加巡逻力度, 提高巡逻质量, 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达到居民小区及主要街道打防结合和基地片社会治安“点线面”的控制。
2、改进巡逻路线, 延长巡逻时间, 从根本上提高巡逻质量。
在每个小区制定最为有效的治安巡逻防控路线, 每个小区设置有效的治安巡逻巡更点, 根据小区情况划分出治安混乱、案件高发路段, 增加治安巡逻次数, 由原来每次每区片巡逻30分钟更改为45—60分钟来细化巡逻。巡逻形式由摩托车、自行车巡逻更改为自行车、步行巡逻, 紧急情况摩托车配合应急等。
3、开展专项巡逻活动。
加大对社区、居民区巡逻力度, 尤其是在特殊时段如中午、夜间等加密巡逻次数。为了社区的政治、生活稳定, 队干部夜间跟班巡逻, 加强夜间巡逻力度, 强化巡逻队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适时扩展巡逻区域, 机动布控与固定布点相结合, 消除时间死角和视线死角, 采取点、线、面“三结合”的巡逻方法, 即以门卫为点, 以巡逻为线, 以整个队的协调、统一指挥带动辖区的全面工作, 构建有条不紊的运行整体, 宏观调控辖区治安状况。通过以上措施方法, 实现巡逻防控工作勤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提高巡逻防控密度, 有效强化社会面治安控制。确保特殊阶段社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4、强化群防群治。
一是建立以社区、小区警务室、综治员为主体的治安情报信息员队伍, 利用他们人缘、地缘、亲缘等优势, 及时了解掌握治安情况, 化解矛盾纠纷, 控制事态恶化。二是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善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思想文化的等多种手段, 实行综合治理。三是要进一步整合结合社区、小区综治资源, 充分发挥社区保安、小区警务室、治安巡逻队、治保员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 积极探索建立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 党员干部义务巡逻队和居民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等活动。
三、开展蹲点行动, 加强重点防范
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防范措施严密, 健全治安防范机制。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加大对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和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监管力度。加大“三防”建设投入力度, 重点要害部位“三防”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和完善社区、单位的治安防控体系, 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四、实行人防、物防相结合, 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案发率
社区治安巡逻充分利用监控这一有利设备, 扩大技防覆盖面。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居民了解各个小区、街道案件多发地带, 及时调整摄像头的位置, 对案件频发区域进行实时监控。整合资源, 减少浪费。及时改变巡逻队员的巡逻路线、蹲点地点, 使队员们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巡逻、蹲点, 增强防范意识, 提高警觉性, 从而降低案发率。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篇十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实行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确保一方平安。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公司内部治安工作的特点,为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和治安形势,保证企业内部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维护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共创“平安企业”而努力。
二、方针:
“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三、目标:
1、确保本单位治安形势的稳定。违法犯罪率不得超过本部门人数的 0.8‰,发案率不得超过1‰,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和刑事犯罪,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要有下降比率。
2、加强普法教育的宣传力度。组织集体学习,或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等知识,职工接受普法教育率达95%以上。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各类矛盾,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
5、无上访、罢工和聚众闹事等。
6、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保养维护完好率100%。
7、查改各种治安、消防等隐患,整改率100%。
8、列管青年改好率达95%以上。
9、完成武装部组织的集结、军事训练和其它活动,人、物到达率100%。
四、措施:
1、建立健全综治管理机构,按综治要求300人以上的单位成立保卫科,100-300人以内的设专职保卫人员,50-100人的单位社兼职保卫人员,各单位设立综治办,成立治保组
1织、义务消防队等组织,责任明确,并发挥作用。
2、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每月召开会议,研究综治工作,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综治工作总结。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等,并认真落实。
5、重点要害部位(财会室、档案室、计算机信息室、重要车间、库房)要加强防范,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泄密、防诈骗和其它治安问题,不发生可防性事件。
6、按规定要求坚持节假日、敏感期等时期的值班制度,不脱岗不误事。
7、义务消防队、消防重点岗位要求100%的员工懂得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年内至少1-2次的消防技能演练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8、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自然灾害事故及时报警上报,保护好现场,有利于消防和公安机关及其它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
9、掌握有关信息(有代表性的、职工反响、干群关系等问题),妥善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一般问题和矛盾纠纷,并做好稳定和调解工作,不推卸责任,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出现上访、罢工或聚众闹事等行为。
10、加强各单位的治安防范教育工作,单位职工违法犯罪率和发案率控制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11、成立帮教领导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无重新犯罪。
12、做好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3、加强对本单位的临时工管理。新入公司的临时工,做到严格审查把关、登记备案存档(对有违法违纪、犯罪前科的决不能录用)。
14、积极配合公司武装部(指本埠企业)的各项工作,做到人员保障、物资保障和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等。
五、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单位。
六、管理方式:
1、集团公司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单位再分解与部门、项目部逐级签订相关的责任书。
2、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综治领导小组、帮教领导小组、调解组织、保卫组织、治保组织、义务消防队等组织的人员名单报集团公司综治办(综合管理部),省外的单位采用特快专递或电传等的方式上报。
3、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湖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省外的可根据本地区工作办法)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每月进行一次综治工作的检查,并将自查、自纠问题隐患及结果于本月30日前书面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省外单位可延迟到次月5日前。各单位要如实上报材料,一旦发现有谎报、瞒报等问题,当月的综治工作不得分,延迟不报不得分。
4、集团公司对本埠所属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治工作有关的内容检查,或对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抽查,将结果列入考核。
5、集团公司对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打分结果不及格的单位为治安混乱单位。
6、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及自然灾害事故情况。
7、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综治情况的考核;负责向上级主管和集团公司领导报告本公司综治情况,负责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对下属各单位指导、咨询、解释有关综治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
8、每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应将综治年终工作总结书面报送集团综合管理部(省外单位可用快件或电传等方式),总结的内容按考核细则所列内容要全面认真。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综治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精细管理,看好自己的门,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综合管理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考评打分排名次,年终将按名次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绩效考评。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篇十四
各位领导:
今天,市综治委检查组莅临我区对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此,我谨代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区20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
一、经开区基本情况
********规划面积***平方公里。经开区成立以来,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一班人与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经开区建设成为****未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新龙头”的目标,克难奋进,开拓创新,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使经开区基础设施初步配套,招商引资取得突破,项目建设初显成效,产业集群初露端倪。
一是基础设施拉开骨架。截止目前,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28亿元,29.8平方公里的园区基本实现了道路循环、绿化成景、水电保障、商住及时跟进,在一张白纸上绘就的颇具规模的工业新城初具雏形。
二是招商引资渐入佳境。共引进企业111家,协议投资305亿元。今年新签订项目22个(中小企业除外),总投资93.6亿元。进区洽谈、投资的客商越来越多,经开区正成为****投资热点。
三是投产企业日渐增多。投产企业已达45家。今年1-9月,实现工业产值67.57亿元,同比增长487%,项目建设初
显成效。
四是产业发展已具雏形。经开区以大项目为龙头,狠抓产业集群建设,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已初见端倪:一是以******等为主,约有近20家企业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二是以******等为主体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三是以****等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四是以****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孵化器产业集群。
五是争取2011年实现“5个100”的目标。2011年初,经开区确定了“5个100”的工作目标,即新引进项目100个,开工建设100家企业,投产项目100个,新建厂房100万平方米,完成工业产值100亿元,力争把经开区打造成“工业经济最佳投资地”。从目前的统计数据分析,到年底,可望实现5个100”的目标。
二、综治工作基本情况
2011,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有关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大稳定工作格局,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完善各项保障机制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观念,重视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摆上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经开区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大调解”工作体系领导小组、综治办、调解中心等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确保有组织地开展工作。二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经开区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领导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管委会主任***与经开区各局(办)分别签订了《经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综治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完善工作研究和落实制度。坚持定期召开综治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分析阶段性社会安定稳定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部署相关工作,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工作齐抓共管抓落实。
二、认真排查,积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立足实际抓维稳常规工作,切实解决热难点问题。一是以工业园征地建设引发的矛盾为重点,突出抓好各行各业群众矛盾化解调处。要求**镇、**办事处实行半月一排查一调处,一月一上报,一季一检查制度。二是抓环境整治,做好拆迁还建工作。以解决农民拆迁的思想顾虑、解决好被拆迁农民的生活
保障为突破口,引导群众把心思用在支持全区建设发展上来,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三是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目前辖区内生产企业和施工项目已达90家,外来人员10000多人。我们非常重视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党工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经开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的管理,做到流入时间清、居住地点清、从事行业清、基本情况清、有关证件清。
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经开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服务大局谋划综治工作,多为企业办好事、实事,密切干群关系,打造平安园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1、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墙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搞好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开展文明守法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有关社会管理、综治文件,倡导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营造建设“平安园区”的良好氛围。
2、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坚持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强调事前防范,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信访防范能力。全面落实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制度,开展“一周一访”工作,建立了管委会领导轮流值日、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的信访接待制度;管委会领导带队下基层调研了解情况,主动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使土地征用、拆迁、违法建设等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经开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将借市综治委检查和指导的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找缺补差,制定措施,逐项抓落实。再鼓干劲,再加措施,开创经开区管委会综治工作新局面。
**********
15.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篇十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政教处、年级组、总务处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
二.加强内部管理,整治校园内治安秩序。
1.加强师生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防能力。
2.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在校内无正当居住理由的人员坚决清理出学校,对校外人员进出校由门卫进行登记,管理。
3.校内进行封闭式管理,校门采取早晚加锁封闭,不允许各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内。对学生宿舍加固上锁严防小偷小摸。
三.协同县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
1、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
2、清理校园周边,影响校容环境的各种违章建筑。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 篇十六
对照年初与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本单位2007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重视真抓实干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1次综治工作,同时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认真对照落实,健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按时上报了工作总结。
二、以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每年都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配合通泉镇政府认真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办公室人员采取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机关领导亲自代班,确保办公区域安全。
三、治安防范效果明显
本单位未发生任何刑事、盗窃、抢劫和抢夺案件,没有发生过任何火灾和交通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全 1 体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坚决抵制“法轮功”和“门徒会”等邪教组织。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时上报了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认真订购普法学习考试材料,做到人手一册,认真开展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五、业务工作
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质按时完成通泉综治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7我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推荐阅读:
合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专题06-10
合肥市供电局09-11
合肥市施工环境保护06-12
合肥市高新区规划08-01
合肥市信息化大赛08-31
合肥市业主委员会章程08-05
合肥市城乡居保政策11-14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07-15
合肥市残疾人优惠照顾暂行规定11-15
合肥市农委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