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集合计划

2024-07-30

信托集合计划(精选10篇)

1.信托集合计划 篇一

“东莞信托·恒信-恒大中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1年第二季度资金管理报告

“东莞信托·恒信-恒大中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4月8日正式成立。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尽职管理信托财产,努力实现信托目的。现将本信托计划2011年第二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成立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东莞信托·恒信-恒大中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成立日期:2011年4月8日。(三)期限:18个月。

(四)信托计划规模上限:人民币1亿元。(五)信托计划成立日规模:人民币1亿元。

(六)委托人数量:共37个,其中自然人36个,机构客户1个。(七)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信托计划的了解,以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付给受托人,信托资金用于向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满足借款人位于中山市的“金时代花园首期”的开发建设需要,受托人收取贷款利息,以达到信托资金增值的目的。(八)收益分配方式:每自然季度末分配一次,首次分配时间为2011年第二季度末,收益以现金方式分配至受益人账户。(九)信托计划执行经理:袁金正、王庆东。(十)联系方式:0769-22366102(项目管理)

0769-22363888(客户专线)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基本情况(一)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专户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恒大中山)帐号:201002***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二)本月信托财产专户资金余额变动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专户余额为661.46元。(三)信托财产专户的保管 按照本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行业监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负责保管。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1年4月8日向借款人发放1笔共计一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二)信托资金回收情况

本季度收到贷款利息2,672,222.22元。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季度共支付受托人信托报酬10,758.58元,银行保管费20,273.97元,受益人收益1,902,298.67元。

四、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情况

(一)借款人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借款人经营正常,其开发的项目“金时代花园首期”各项施工建设均正常进行。目前该楼盘的均价在7200元/平方米左右,截止2011年6月19日,该项目住宅销售的套数为468套,销售均价为7234.64元/平方米,销售面积为55115.27平方米;商铺销售均价为22801元/平方米,销售面积为1454.37平方米。住宅和商铺销售总价约4.31亿元。(二)保证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具有房地产开发壹级资质,截至2011年5月末,公司本部资产总额约2,334,084万元,净资产约369,701万元。目前,保证人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保持较强担保能力。

六、其它事项说明

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受益人账户已作变更的,请尽快到我司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东莞信托·恒信-恒大中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1年第三季度资金管理报告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1年4月8日向借款人发放1笔共计一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二)信托资金回收情况

本季度收到贷款利息3,322,222.22元。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季度共支付受托人信托报酬933,293.97元,银行保管费25,205.48元,受益人收益2,363,139.73元。

2.信托集合计划 篇二

从制度上来说, 我国当前的金融背景为分业经营和监管, 在这种政策角度下, 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的最大优势是能够同时从事资本业务、货币业务和对于金融机构、商业投资市场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唯一机构。这种特性让信托的资金能够解决部分中小企业的需求。在信托这块基石上加上独特的风险隔离制度,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贷款就在信托制度、政府决策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中应运而生。

2010年国内信托开始飞快起步, 2013年末突破了10万亿。随着信托规模不断扩大, 信托的产品也不断丰富。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受限于其规模和其他因素, 融资渠道并不多, 单个中小企业融资尤其比较受限制, 而随着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当前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逐步支持, 2013年信托行业为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的资金支持超过了7700亿元, 合作展开了诸多项目, 支持了诸多领域, 而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中, 集合信托成为了其中一种较好的模式, 可见集合信托在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成功帮助。

本文通过介绍我国国内信托业的基本情况和集合信托的基本模式, 对“乾元”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贷款的基本情况如基本信息、资产构成、融资方、信托管理方等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介绍, 然后着力于其运作方式, 展现银行、信托公司、担保公司、政府、社会资本和风险资本之间的协调方式, 之后对整个案例的特性即“乾元”模式的比较优势做出点评, 最后, 在此基础上, 探讨这一模式由个例拓展至通用的可行性和可能面临的问题。

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介绍

(一) 我国企业融资背景

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的是国有商业银行, 其大部分信贷资源输入了国企和央企, 此背景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中小企业, 其融资难的境况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我国目前在试图逐步适度降低准备金率和银行存款利率让货币变得宽松, 但是由于逐渐增高的人力成本、人民币升值和外需增长放缓等诸多原因, 中小企业的融资并不乐观, 压在信贷额度管控等限制措施下面生存也并不轻松。信托的参与则是这些中小企业得以绕开压在身上的石头从而向上成长的一缕阳光。目前, 信托是主要的金融牌照里面极少能够横跨产业市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金融牌照。信托可以依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资产管理者的管理能力, 设计出更具灵活性的产品并且让产品发挥最大优势, 使得它可以为中小企业增添一些融资服务机会。

(二)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目前来说, 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主要是外源融资, 具体包括企业信贷融资 (银行贷款、票据贴现委托贷款) 、企业债券、股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借款 (民间借贷) 、财政资金注入、集合信托、私募股权融资、引入风险投资融资、国内和境外上市融资等诸多方式。而在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中, 企业信贷融资、企业债券、小公司贷款、融资租赁和集合信托融资金额比较多。

(三)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介绍

1.中小企业集合信托流程

一般而言,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主要是以信托为平台, 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各类社会资金, 针对一批中小企业以集合项目形式进行资金支持。其基本运作模式是根据政府产业扶持计划和倾向性政策确定企业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选择较为专业的顾问机构对由多家中小企业组合而成的“集合”进行资金需求机会, 形成项目贷款整体, 信托公司采用统一担保和命名, 分别承贷负债, 统一发行设计方式, 以形成贷款包的现金流情况再次进行分级。确定各个企业具体的风险承担和收益的分配方案, 同时, 确定不同贷款需求企业的具体额度, 然后, 向政府资金、银行、投资机构或者其他投资平台发行。

2.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特点

相比较其他的融资渠道而言, 中小企业融资有着许多的特点和优势:

(1) 企业信托集合计划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 包括风险投资资金、政策指向扶持资金和社会理财资金等。利用政府平台, 让其他合法资金流入企业, 产生更多的资金渠道来源, 这直接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困境。

(2) 集合资金使用灵活性较高, 费用成本较低。

(3) 从风险控制上说, 集合信托产品对风险的控制相对完善, 运作方式也比较成熟, 资金的可靠性较强。

三、“乾元”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分析

(一) “乾元”中小企业集合信托概况

“乾元”中小企业信托贷款是建设银行安徽分行为帮助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推出的集合信托型理财产品, 为通过民间财力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主要投资于安徽省巢湖市内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21家中小企业, 向其发放信托贷款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同时让参与的投资者获取收益, 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

(二) “乾元”模式的特性分析

1.基本运作方式

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以其理财产品和建信信托的2009年第1期中小企业贷款资金信托资金向“乾元集合信托”认购, 即“乾元皖2009年第1期中小企业贷款资金信托贷款”。建设银行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手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将资金投放于信托计划参与的借款人,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信托管理。此次认购中, 国有企业不少于发行资金数量10%, 并作为次级收益类产品投资人。

2.相较于银行贷款的比较优势

(1) 利用巢湖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优势, 主观信用风险更低

(2) 加强信托与企业关系往来, 减少信息不对称

(3) 借力建设银行的渠道优势, 资金更易募集

(4) 政府背景保障, 解决担保难题

四、“乾元”模式的进一步可推广性分析

中小企业由于势单力薄, 在资本市场融资时单打独斗难以得到金融资金支持。而如果将中小企业一起打包, 形成规模优势, 以集合信托方式融资则提高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资金的能力。总体来看, “集合信托”对企业的要求比银行贷款有所降低, 而且能提高融资规模、延长期限 (期限可达3年) 。相对于银行贷款, 信托贷款能帮助企业部分解决获得贷款困难的问题, 而集合信托又拓展了信托平台带给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渠道, 在当前制度背景下是值得推而广之的。

(一) 推广的可行性

1.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获得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了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融资方式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性。此外, 地方政府也有所行动, 如广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为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应从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入手。政策上的支持为中小企业信托的推广铺平并拓宽了道路。

2.大型商业银行助力中小企业集合信托

由于有大型商业银行参与, 在集合信托中提供运营提供支持。集合信托计划在给商业银行创造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也协助银行积累客户资源。银行也可以满足自身的金融战略布局, 像本案例中的建设银行可以通过旗下的建信信托结合自身银行渠道优势, 为综合金融的蓝图添砖加瓦。可以预见, 大型商业银行这只主导经济的“大手”将会推着中小企业信托稳步向前。

3.资本市场的系统性支持增加中小企业实践的动力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的模式之中引入了银行、PE、VC、信托、担保、咨询公司等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在博取超额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为中小企业提供系统性服务和支持, 有利于中小企业更快的学习如何利用资本市场系统促进自身发展。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的出现, 既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机构投资者, 得到了被“机构投资者选中”的光环, 又能获得提升自身软实力的机会, 中小企业自然有更大的意愿去实践集合信托这一融资方式。

4.手续简便, 可成批操作

由于实行了“贷款包”统一担保、命名、发行, 又分别负债的发行方式, 审批程序更加简洁, 可以成批集体操作, 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二) 推广的约束

1.筹资规模约束

通过银行网点发行和柜台交易, 总共只有一个亿的筹资规模。除了利用集合信托融资的中小企业外, 一些大中型企业似乎也有意参与其中, 直接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2.高门槛的约束

除了必须要符合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以外, 参与集合信托的中小企业还必须符合产业选择、发展潜力等标准, 从而形成了比较高的门槛。

3.资金需求期限约束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贷款计划主要用于短期的解决方案, 即中小型企业两年或三年的资金短缺问题。

基于上面的讨论, 我们可以看出,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虽然是以信托为大平台, 但其核心实际上是通过政府引导, 吸收社会中的闲职资金有效参与。资金是由当地政府资金、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和由银行发行的部分理财产品等筹集到的社会投资构成。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让银行信贷退出第一线, 在政府的引导下, 会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 填补中小企业的融资空缺。这种独特的机制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有着明显的优势, 有了这种打包集合、取长补短的机制,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在当前大背景下, 将会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手段的一个合适选择, 将其推而广之是可行的甚至是势在必行的。

摘要: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贷款是指几个小型或者中型企业聚集在一起, 作为一个整体, 通过信托公司统一计划解决募集资金和资金分配的问题。集合信托贷款具有资金来源广泛的特点, 总体而言, 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务融资具有规范和成熟的运营机制, 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而有效的融资。本文主要分析集合信托, 并以乾元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为例, 展现资金融通过程中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及其调控方式, 研究这种模式如何以信托为大平台, 结合其他资源共同打造一个跨政府、金融机构、社会、企业的资金网络。作为目前为数不多的实操案例之一, “乾元”模式对集合信托的推广和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改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融资模式

参考文献

[1]陈涵.中小企业信托融资模式问题研究_以广东省为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1 (08) .

[2]邓旭升.我国集合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的影响[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2 (02) .

[3]郭美文, 曹昱.广东省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可行性研究[J].企业与银行, 2010 (02) .

[4]黄莉莉.集合信托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J].中国中小企业, 2013 (07) .

[5]郝立新.助推中小企业成长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N].安徽经济报, 2009-01-09.

[6]金立新.中小企业信托产品, 看得见的蓝海[N].金融时报, 2009-11-16.

[7]廖海波.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的创新与优势[J].会计之友, 2011 (09) .

[8]廖海波.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融资工具:集合信托债权基金[J].财会月刊, 2011-06.

3.信托集合计划 篇三

产品名称:中融信托·诺亚·港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目标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

合同份数:不超过50份(自然人)、机构不限

退出机制:5年封闭,3年累计收益率低于15%可赎回

资金要求:100万元起,超出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人民币)

加入费:1.5%

费率:管理费:2%

银行托管费:0.2%

投资顾问费:正收益的20%

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机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股票。

不得投资于ST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进行证券回购融资交易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20%

投资策略:坚定的长期和相对的集中的投资

企业的价值——投资杰出企业,分享经济成长的硕果

优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优势强于一般上市公司;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强者的优势会被时间放大器放大,弱者的差距也会被时间放大器放大。长期投资的基石注定要建立在杰出的企业之上。投资优质上市公司,跟随实体经济中的强者:长期投资制胜的法宝。

中国崛起的价值——投资东方,做多中国

改革开放30年来高速成长的中国经济并没有放慢她的脚步。我们正面临质的飞跃,我们的学习曲线正在加速上扬。我们的现代化目标将在今后2。年得到极大的实现。对拥有巨大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的中国经济的信心是本款产品立足的根本点。

时间的价值——长期投资,尽享复利的威力

不受股价短期波动的影响,专注于长期趋势的资本回报。用长期确定性化解短期的不确定性;以较低的长期投资风险化解较高的短期投资风险;通过长期稳定获利取代短期投资收益波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复合增长,尽享时间的价值、复利的威力。

资产配置——加入一个长期获利的稳定器

本产品为5年期的长期投资产品,致力于为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加入一个长期获利的稳定器。

基金经理介绍:

但斌——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中国著名私募基金经理,中国关注长期价值投资的第一人,将价值投资思想与中国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最坚定的实践者,畅销书《时间的玫瑰》一书作者。

1992年开始证券、期货研究与投资生涯,长期致力于股票、期货等金融市场的基础研究,对投资哲学有一定思考,对投资组合的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技术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应用有一定实践,擅长把握结构性机遇及上市公司内在价值投资。

近年业绩表现(附业绩比较表)

在2003、2004、2005年的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下跌的三年中,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都取得出色的回报率,最近三年投资总回报超过300%。且每年回报都在35%以上。

产品特点:

5年完全封闭,投资绩效5年后一次提取。

5年封闭期:产品针对资产管理人的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趋势,致力于为投资人提供专注于长期投资回报的投资工具。

投资绩效5年后一次提取:资产管理人与投資人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共同面对长期价值投资历程中的挑战,共同分享长期价值投资的硕果。

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介绍

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港湾)是将价值投资思想与中国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最坚定的实践者之一,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信托集合计划 篇四

信托规模: 2.5亿

信托期限: 24个月

年化收益: 100万-300万 9.5% 300万及以上 10%

付息方式: 按付息

信托目的: 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加入信托,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以信托资金向重庆鸿业实业提供贷款,用于重庆市黔江正阳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及投资现金类产品,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资金用途: 用于正阳物流园项目的建设

受托人: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管人: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咨询热线:4008-654-888

渠道三方合作:010-51299388

利益分配: 本信托计划成立起满12个信托月度之日、部分信托单位终止日以及本信托计划终止日为信托利益计算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鸿业集团以其合法持有的位于黔江区城东办事处下坝路地块、联合镇下坝路(原县丝绸厂)地块、联合镇下坝路(原县丝绸厂)地块及区正阳街道办事处朝阳居委地块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四块合计总面积393,311.66平方米,评估价值为8.41亿元,抵押率仅为29.73%。连带责任担保: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江城投”)为鸿业集团到期兑付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项目背景:正阳物流园黔江正阳物流基地于2003年7月16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3]1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江区等10个区县设立特色工业园区和拓展区的批复》)批准建设,是将于近期作为前期创业园的拓展区实施建设的物流园区。鉴于重庆市作为中心城市在区域性物流组织中的作用和发展规律,以及黔江区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即将面临的发展形势,黔江区发展现代物流的基本定位为:区域级综合性物流基地,辐射渝东南、武陵山区,为该地区的进出货物的集散和厂商采购和分销提供物流平台。

5.信托集合计划 篇五

吉信*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

前言:

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林山庄食品)创立于2007年4月,厂区位于河北省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李林出资63.33%,侯会斌出资36.67%。公司法人:李林。公司主营方便粉丝、方便米线、方便面、杂粮面等快速消费食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场销售量节节攀升,成为国内食品市场上的强势名牌。经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依林山庄”品牌价值达10亿元,“依林山庄”商标权无形资产达1.2亿元,2010年获“中国知名品牌”荣誉称号。2010年全国面制品大会评为增长最快的企业之一。公司是中央电视台合作伙伴,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吉林信托”)作为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结合业务特点与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调查研究与充分准备,拟发行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受让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溢价回购股权收益权。

一、产品要素

信托类型:集合信托计划。

受托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规模:8000万元。募集满6000万元本信托计划即可宣告成立。产品期限:18个月。

委托人预期收益:9.5%—10.5%/年。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预期收益率9.5%/年;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预期收益率10.5%/年;

委托人预期收益分配周期:每满6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一次,18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剩余利息。

担保/信用增级措施:

√河北国控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李林、侯会斌将其持有的依林山庄食品股权质押给吉林信托; √依林山庄食品的实际控制人李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信托管理:本信托计划在银行设立信托专户,做到分别记账、分别管理,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受益权转让: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按约定将信托受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手续费应当为转让价款的0.1%,一次性支付。

二、投资项目要素

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林山庄食品)创立于2007年4月,注册地为,注册资本:3000万元。李林出资63.33%,侯会斌出资36.67%。公司法人:李林。公司主营方便粉丝、方便米线、方便面、杂粮面等快速消费食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前身为“河北燕丰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1月25日,经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河北燕丰食品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30944万元,负债总计9746万元,资产负债率31.50%。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6852万元,利润总额3048万元,净利润2848万元。预计2011年销售收入5亿元,净利润6000万元。

三、产品特色

收益稳定

发挥吉林信托专业理财和资金运用的丰富经验,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委托人预计年化收益率为9.5%—10.5%。安全稳健

吉林信托对信托资金实行独立帐户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专业理财

吉林信托将充分发挥多年来在投资领域的专业理财经验、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的原则,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风险可控

本产品采用风险可控的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股权质押+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

四、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产业政策、监管政策调整、投资限制等对本信托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宏观经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通货膨胀水平等变化,对本信托产生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市场的行情变动、货币市场产品价格变动等对本信托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投资风险:由于投资期间可能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发生剧烈变化或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恶化等原因,导致信托资金无法按照预先设定的退出方式退出,需要担保公司支付信托资金本金及收益,如果担保公司不能按时支付信托资金本金和收益,吉林信托将处臵质押的股权并要求依林山庄食品实际控制人以个人财产偿还。

五、推介/认购安排

推介期:2011年7 月 日起30日;受托人有权根据预推介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推介期。认购规则:

认购信托份额的金额在(100万元,300万元)之间的投资者(自然人)人数不超过50人,金额优先;

认购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自然人)及机构人数不限,时间优先;

超过部分按5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不设最高限额。认购手续:

认购期内委托人的证明文件包括:

自然人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用于信托利益分配的银行存折(卡)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被授权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机构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认购流程:合格的委托人在信托计划认购期内缴纳认购资金,并与吉林信信托签订《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

六、联络方式

资产经营中心(北京):

网络媒体:吉林信托官网http://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500号吉信大厦1112房间 邮政编码:130041

七、附件列表 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1、依林山庄食品介绍

2、河北国控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介绍

3、吉林信托介绍

4、法律意见书

附件1:依林山庄食品介绍

依林山庄食品介绍

(一)基本概况

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林山庄食品)创立于2007年4月,厂区位于河北省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李林出资63.33%,侯会斌出资36.67%。公司法人:李林。公司主营方便粉丝、方便米线、方便面、杂粮面等快速消费食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场销售量节节攀升,成为国内食品市场上的强势名牌。经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依林山庄”品牌价值达10亿元,“依林山庄”商标权无形资 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产达1.2亿元,《应用木聚糖醇酶生产一元弹面工艺技术》和《七彩蔬菜粉丝生产工艺系列》等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投资价值达7000万元。2010年获“中国知名品牌”荣誉称号。2010年全国面制品大会评为增长最快的企业之一。公司是中央电视台合作伙伴,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

2007年4月公司在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厂。首先以代加工为主,大量生产方便粉丝,为配套厂家提供产品(包括白家、光友、光华、湘芙蓉等知名企业),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推广“依林山庄”牌方便食品,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发现国内方便面企业虽多,但做品牌做长线的企业较少,而市场网络及产品占有率能够迅速扩张,并最终对公司品牌建设起到巨大的支持和推动作用。鉴于此,公司迅速调整经营战略,及时推出了油炸方便面系列产品,并迅速建立销售网络。目前已经成功开发了包括“三味”、“麦享天下”、“一品天下”、“顶顶香”、“脆妞妞”等十五个系列等近80个品种,并在原来方便粉丝的基础上,新增了“清真系列铁路专用粉丝”、“火锅系列专用粉丝”、“紫薯粉丝“以及各类蔬菜粉丝等诸多有着较高营养价值及附加值的健康方便食品,迅速占领了以公司为中心,方圆800公里以内的市场网络,为公司下一步品牌的建设及高端、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脆妞妞干吃面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强制,已成为包括华丰在内的国内知名方便面厂家竞品,泡食面独有的耐泡和净道特性,成为周边厂家争先模仿对象。公司的蔬菜粉丝技术,凭借营养、健康的卖点,一上市就赢得广大消费者好评。公司计划开发的杂粮方便食品,从消费者对产品健康、美味的需求为出发点,市场前景看好,正开发的香浓巧克力、香烤玉米等香脆面,是公司在香脆面上从方便面到休闲食品转变的代表产品,有着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始终把经销商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是面向方圆800公里以内市场的总经销商,所有县级及以上的区域均设有总经销商,并实行独家经销制,保护经销商的投入有所回报,公司目前共有总经销商300余名,销售网点300多个,覆盖人口达到1亿人之多。公司在未来仍将300公里内市场作为核心市场,将800公里内市场作为重点市场。公司将加大对核心市场的开发力度,到2011年4月将300公里内客户数量由现在的150名增加到250名,将300公里-800公里内客户数量由现在的150名增加到250名。公司的客户总数量将达到500名。到2012年客户总数量将达到800名以上。随着公司对重点客户支持力度的增加,公司重点客户数量正在快速增长,到2011年3月公司重点客户数量将由现在的20名增加到50名。到2012年重点客户数量将增加到100名以上。

(二)历史沿革及股东变化情况

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前身为“河北燕丰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1月25日,为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竞争力,经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河 5 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北燕丰食品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李林出资63.33%,侯会斌出资36.67%。

(三)公司架构图

总裁下设总经理,总经理下设采购部、研究部、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营销部等六个部门,每部设部门经理,下面是员工,各部有相应职责。公司总经理对下属各部门直接进行管理,公司组织结构属直线职能制。

(四)公司高管情况

董事长、公司法人李林

李林,男,1971年生人,大专学历,1995-2006年任河北飞龙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裁涂长玉

涂长玉,男,研究生学历。1983年-1987年北方工业大学管理学部企业管理教研室教师;1987年-1996年,河北高等商业专科学校教务处长;1986年-至今,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市场营销教研室教师;1993年-1995年任泰国正大集团总裁助理,筹建“正大福瑞达药业”;1996年-2001年任河北华龙(今麦郎)集团总裁助理,2001年-2003年任河南品正食品公司总经理;2003年-2006年任河北三太子食品集团公司总裁;2009年-至今任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总裁。

总经理侯会斌

侯会斌,男,1969年生人,本科学历。1993年-2003年任河北埃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2006年河北聚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附件2:河北国控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介绍

河北省国控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是河北省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现股东包括河北省国资委和河北国控、河北钢铁、河北建投、冀中能源、开滦集团和港口集团等河北省属六家特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3.5亿元人民币。

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企业贷款担保、信用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项目投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对企业投资、债权投资、受托资产有偿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等。公司下设担保一部、担保二部、廊坊、秦皇岛、唐山三个分公司及五个办事处,业务覆盖河北全省十一个设区市。2011 年,在河北省政府的支持下,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增至33.5亿元,并按照“一体两翼,多业并举”的发展思路,创新公司盈利模式和管控机制,向大型投融资控股集团迈进,即以担保和再担保为主体,以融资租赁和创投基金为两翼,业务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典当、投资、臵业等领域,逐步把公司打造为面向中小企业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

附件3:吉林信托介绍

吉林信托介绍

吉林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吉林省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唯一一家信托公司,也是吉林省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效益最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09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59,660万元(含1,815万美元),所有者权益19.39亿元,总资产23.07亿元,2009年全年发行资金信托计划规模达320亿元,2010年发行资金信托计划规模达540亿元。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公司现有天治基金和天富期货两家子公司,参股东北证券、吉林亚泰、吉电股份、辽源得亨4家上市公司以及吉林银行、长春农商行和九台农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

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中,遵循“面向市场、规模适度、资本充足、风险最小、效益最大、回报最高”的宗旨和“恪尽职守、诚信为本、客户至尊”的经营理念,以“一流的信誉、一流的水平、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管理”,铸就诚信,珍视所托,专业服务。吉林信托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一流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信托机构,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力求在政府层面理财、企业资产管理、个人财富保值增值等各方面达到业内最优,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值得信赖的高质量的信托理财和财富管理服务。

依林山庄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

附件

4、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6.信托集合计划 篇六

释义

本计划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明确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委托人:指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XX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指委托人指定的在本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本信托:指根据本计划书与相应的信托合同设立的XX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信托财产: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以及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取得的财产。

信托资金:指根据本信托计划书书和信托合同,委托人设立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成立日本信托计划项目计划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净收益:指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取得的收益,在扣除信托费用、应缴纳的税费及对第三人的负债后的剩余部分。

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取得信托净收益的权利。

借款人:指XX公司。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资金信托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一、信托计划名称

XX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目的通过本信托计划的实施,由山西财苑信托投资公司将多个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发挥规模经营优势,主要向XX公司发放贷款,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三、信托计划规模

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四、信托计划的推介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一年(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2月30日)。推介期内,委托人与XX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并交付信托资金。

五、信托计划期限

本信托计划期限二年(2009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加入本信托计划的条件

1、委托人资格

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资金合法性要求

委托人保证委托给重庆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财产。

3、资金要求

加入信托计划资金应当是人民币,单笔资金金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七、信托计划的成立

1亿元的信托资金募集完成,信托即告成立。信托成立日最迟为推介期。

八、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把本信托计划资金主要以贷款方式发放给XX公司。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XX公司是国家级示范院校,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

(二)贷款主要事项

1、贷款用途

XX公司将把此笔贷款资金用于扩建现代化的新校区。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二年,自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日始。

3、贷款利息 :

贷款年利率为5.56%,利息分支付。

4、贷款本金偿还 :

贷款本金在贷款期限届满之前返还。

九、信托收益及其分配

(一)信托收益的构成: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收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信托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

2、提前收回的贷款和贷款利息收入在信托收益分配前进行稳健型投资所得收益。

(二)信托净收益的归属和分配

7.大新华物流贷款集合资金信托等 篇七

借款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总部设于上海浦东新区的投资控股型物流集团公司,2009年注册资本金增至2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仓储等。股东包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大新华物流现拥有运输船舶44艘,其中集装箱船17艘,运力1.6万TEU;散杂货船27艘,载重约190万吨。大新华物流以其持有的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做质押担保。为进一步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由海航集团出具还款承诺函,同意对此笔贷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即,若大新华物流未能按期还款,则海航集团保证无条件代其向受托人付清全部所欠款项。截止2009年12月末,天津信托到期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信托资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期支付给受益人,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已兑付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共计128个,其中实际收益超过预计收益的产品44个。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伙伴工程”项目启动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国内首个拥有小企业信贷业务专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创了小企业信贷专业化经营的先河。小企业信贷中心按“准子银行、准法人”模式构建,是将营销推动、产品研发、贷款审批、风险管控、中后台支持保障融于一体的自成体系的离行式机构。中心成立于2008年6月18日,总部设在苏州,旨在为广大小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快速、灵活、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目前招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开发并推出了五大系列、30多种产品,涵盖了小企业从创业到成长阶段的各种融资需求,为小企业融资实实在在地提供了诸多专业的金融服务。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成立一年以来,已经在苏州、上海、杭州、南京、宁波、东莞等全国发达城市建立了七大区域总部,共20家分中心,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长三角主要经济区域,并开始辐射珠三角。截至目前,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80亿元,贷款余额近70亿元,支持企业超过1300家。

2010年3月2日,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与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工商联合作的“伙伴工程”项目启动暨小企业信贷中心北京区域总部成立,目前北京活跃着近25.2万家的中小企业,占首都企业总数的99.7%。以中关村为例,它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高科技园区,2009年经国务院批复在中关村建设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集中了相当一批数量的科技创新企业。除此以外,北京市还拥有着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而这些心怀远大梦想的小企业,却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因此,招商银行率先在环渤海地区成立小企业信贷中心北京区域总部,并与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工商联等共同建立小企业“伙伴工程”,为小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

中融信托三安光电股权收益权信托

三安光电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价格100万元人民币起,信托期限12个月;信托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预期年收益率:7.4%;投资范围: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00万股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生效后,受托人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资金购买海南椰岛持有的200万股三安光电股权(代码600703)之收益权,具体受让股数以实际信托资金募集金额对应25元/股计算的结果为准。海南椰岛在信托期限内,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回购该合同项下三安光电股票之股权收益权。为确保海南椰岛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义务,海南椰岛与受托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海南椰岛将其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200万股质押给受托人,并负责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信托期限内,标的股票配股等所形成的派生股票,应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及强制执行公证。且在信托存续期内,若T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导致被质押股票以收盘价计算的每股价格低于受让价格的180%时,中融信托将于当日向海南椰岛管理层发出预警,提醒其注意质押股票的市值风险。若当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导致被质押股票以收盘价计算的每股价格低于受让价格的150%时,海南椰岛保证在第二个交易日按《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追加相应保证金或追加相应价值的质押股票,至质押价值达到受让价格的150%。如果海南椰岛不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保证金或追加相应质押股票,当T+N日被质押股票以收盘价计算的每股价格低于受让价格的130%时,则从T+2+N日起,受托人有权要求其提前履行回购义务或者依照《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置质押标的实现质权。

嫁有才的嫁有房的

我有一个远房小辈亲戚喊我四姨妈,28岁的城市女孩儿,家境不错,家里有三套房子,其中一套是商品房。她是一个挺温婉的女孩儿,模样端庄,才干平常。这几年她总是忙着相亲。前一阵子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电信部门的小伙子,28,硕士,工作两年了,家是河北农村的,眼下无房。两个人相处了一阵,女孩儿说这个男孩子生活态度不积极,整天愁眉苦脸的,说房价如何贵,说将来哪年哪月才能把父母接来,说单位怎么黑暗,说同事怎么谄媚往上爬……女孩儿说,我要嫁人绝对不用娘家出房子。如此,这个农村硕士——凤凰男,被淘汰了。又有个28岁男孩儿条件尚可,家里有两套老公产房,可是他妈妈听了女孩儿情况说,怎么耗到这么大呢,我们还是找年轻点儿的吧!女孩儿听了男孩儿的情况,觉得无可无不可——两套老公产房听着可不是啥好条件——嘻嘻,介绍人没把那婆婆原话转达,反正男方不同意见面。后来又介绍了一个男孩,人很平常,在金融系统工作,其父亲也在金融系统,家中有几套房子,其中有两套是商品房。现在这女孩儿跟男孩儿走得可勤啦。看这男孩子,我们都觉得不如那个凤凰男有才干。女孩儿说,凤凰男是有点儿才干,要不是有才干怎么毫无背景进了好单位呢!但是,在这个单位他怎么发展可难说了。他整天觉得自己有点儿能耐,

也跟领导不亲近,谁用他啊?要是真有能耐就自己出去创业,并且创业成功才叫有才干。就算是在好单位混几年,勉强买了一商品房,还不是把农村的父母马上接来——我不能拦着人家孝敬父母,但是我是嫁人不是赈灾,我结婚是要进步,不是让我跟我娘家一起退步。再说,就算是他大发达了,我也不是什么国色天香,到时候说不定人家还搞小三呢!尤其农村人,有点儿出息了,好么,翻身解放的,还不知道怎么做呢!现在这个男孩子。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宠爱,爱屋及乌,对我差不了,将来对孩子更是错不了。他父母我父母再加我们俩,两代人贡献物质精神文明,我们的孩子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向更高层次进发……

我晕啊!现在的孩子们头脑咋那么清楚,目光咋那么敏锐,让我觉得自己空活了这多年!

天保·金海岸引领滨海地产高品位

精神与物质兼顾,生命才能从容;繁华扑朔迷离,便利无所不至。有这么一座新城,生态环境、往来交通、配套设施处处堪称完善,可仍不满足于此,而是痴心追求更高的品位和档次,认定那才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原质——这城,便是藏锋于滨海新区心脏之所的天保·金海岸。

作为滨海地产高品位的引领者,金海岸近日又将有优质良品推出。

继年前惊艳一时的金海岸“幸福居”B08高性价比几幢点式和板式高层被疯抢一空后,4月初金海岸B08地块的另2栋18层板式高层也将趁势开盘。这是当之无愧的“幸福居”珍藏版,居室面积为舒展大气的70-140平米,户型为1-3室,南北通透,明媚宜人。小区内环境幽雅别致,处处洋溢着浓郁的园林气息。不难想象届时滨海新区又会掀起新一轮的竞购热潮。

今年下半年,让许多购房者期待良久的天保·金海岸B05地块也将摘去诱人的面纱一展丰姿。关于该地块,这里先透露一组令人心旷神怡的数字:总面积12万平米,共12栋楼,其中10栋“身高”11层,2栋“身高”18层,容积率1.75,户型为120-220平米的3室或跃层,均南北通透,停车位比例为1:1——也就是说户户皆有停车位。整个住宅群呈优雅的半弧形。对这一组帅气写意的数字密码,您会产生怎样的联想呢。小区内的景观将让人流连忘返,徜徉其中,天天受日月风花眷顾,眼睛永享绿的盛宴。

天保·金海岸还将倾情推出高端商业地产项目——轻轨商业。该商业与津滨轻轨是真正的零距离亲密接触,轻轨泰达学院站就在门前!不远处有津滨高速,周边还有6条公交线路与之阡陌相通。被如此完美的交通体系所环绕,这样的商业在整个滨海新区怕再难找出第二家。更难能可贵的是,它们是独栋单体式商业,是特意定做的一幢幢优雅别致的独立商业别墅。统共18个商铺,也就是18幢别墅,几乎零公摊,出房率都在95%以上。集特色购物、主题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业态于一体,面积在470多平方米-1800多平方米之间,个个堪称大手笔。天保的销售策略是只卖不租,而且绝不零敲碎打把每幢别墅分割销售,尽管那样的回报率可能会更高。这么做,只是为了保障整个项目的高档品位。金海岸的创作者在争取开发利润的同时,从没忘记商业建筑对城市形象和街道空间的贡献。想起某位诗人的感触:能够引发人们尊敬的,不是财富,而是人性的成熟。

宜居靓宅,高端商业,它们都是天保·金海岸的璀璨明珠。天保·金海岸,这座“现代而富于活力,宜人而亲和适居”的188万平方米的滨海新城,必将成就一幅恢宏大气的高品质的生活画卷。如今这画卷已展开三分之一,已吸引两千多户入住品赏。那些捷足先登者会向你细细描述这迷人画卷的正统典范,文雅从容,庄重大方。在这个用绿色、用闲逸、用阳光编织起来的新城里,他们对高效、低耗、无废、无污染等等低碳绿色环保概念有深深切切的感悟,他们对生活的便捷流露出难以遮掩的自豪——傲居在开发区与保税区的交界处,横跨滨海新区最富贵也最具浪漫气息的第三大街生活轴和滨海百米绿化带景观轴,在1公里范围内,分布着多所医院、学校、现代化运动场所、现代化图书馆、大型超市及购物中心。城内配套设施应有尽有,足不出城就可享受到生活、教育、购物、休闲娱乐等“一条龙”的高品质服务……“真正的品质,是物超所值的”——隐居普罗旺斯山区的真正的富翁彼得·梅尔这样说。金海岸的住户无疑拥有高人一筹的决断力和鉴赏力。

8.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篇八

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受托人--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信托合同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在签署本业务有关信托文件前,委托人和受益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谨慎作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委托人和受益人签署了本申明书表明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了解本信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申明人即受托人: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申明书表示已详阅本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

委托人:(自然人)

签:(法人)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  负责人签:  日期:年

日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托人  名称: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益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本信托: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1.3

__________项目: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项目。

1.4

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1.6

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7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三条 信托类型

本信托类型为确定用途的集合资金贷款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是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5.1

本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5.2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5.3

委托人在招商银行开立下述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受托人分配信托收益与返还信托财产的账户。自然人开立储蓄账户或“一卡通”账户,法人开立对公账户。该账户在本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完成之前不得取消。

开户行:  开户人:  账

号:

5.4

委托人须将信托资金划拨至受托人指定的下述信托账户,信托资金到账后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

开户行:  开户人:

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部  账

号:

5.5

信托资金在委托人交付资金之日起至信托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由受托人在信托成立之日起一年后的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时支付。

第六条 信托成立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元的信托资金募集完成,信托即告成立。信托成立日最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二年,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8.1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目的,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对该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8.2

鉴于本信托的集合性质,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运用管理。

8.3

本信托项下的财产可以按照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8.4

管理运用方式:

本信托财产用于向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项目发放贷款。

8.4.1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受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为准。

8.4.2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每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调整。目前,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49%。

8.4.3

贷款本金偿还

贷款本金按受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于贷款到期日一次偿还。

8.4.4

贷款利息支付

贷款期限内,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每季度第_____个月的第_____日支付贷款利息。

8.4.5

贷款担保

贷款由__________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

8.4.6

贷款特别条款

如果受托人发现借款人与借款项目可能发生影响信托资金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受托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8.4.7

贷款利息收入在信托收益分配前的运作原则

受托人将在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存放银行、同业拆放、国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获取贷款利息再投资的稳定收益。

第九条 信托费用

9.1 信托费用的种类

9.1.1

信托报酬;

9.1.2

银行手续费、服务费、证券交易手续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9.1.3

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9.1.4

信息披露费用;

9.1.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9.2 信托报酬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9.2.1

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9.2.2

受托人每年按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的____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报酬,信托终止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

9.2.3

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9.2.3.1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_%以下(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x_____%;

9.2.3.2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_%(不包括本数)至_____%(包括本数)之间,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

_____%;  9.2.3.3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_%(不包括本数)以上,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100%+_____%]。

9.3 不列入信托费用的项目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合同导致的费用支出或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信托事务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信托费用。

9.4 本信托及本信托当事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十条 信托收益

10.1

信托收益的构成10.1.1

信托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

10.1.2

贷款利息收入在信托收益分配前进行稳健型投资所得收益。

10.2 信托净收益

10.2.1

信托净收益为信托收益扣除信托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信托收益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

10.3 信托净收益分配

10.3.1

信托净收益每年分配一次。本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成立后每满一年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信托终止时,信托净收益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至受益人账户。

第十一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1

委托人的权利

11.1.1.1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11.1.1.2

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资金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11.1.1.3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予以赔偿。

11.1.1.4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1.1.1.5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委托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1.1.6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委托人有权选任新受托人。

11.1.2

委托人的义务

11.1.2.1

委托人必须将本合同项下的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划拨至受托人的账户,以便于受托人管理运用该笔资金。

11.1.2.2

委托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信托报酬和其他费用。

11.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2.1

受托人的权利

11.2.1.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受托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2.1.2

受托人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收取适当的报酬。

11.2.1.3

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税款和有关费用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1.2.2

受托人的义务

11.2.2.1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11.2.2.2

受托人除按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11.2.2.3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11.2.2.4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11.2.2.5

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11.2.2.6

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11.2.2.7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收益的义务。

11.2.2.8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1.2.2.9

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

11.3 受益人的权利

11.3.1

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权,也有权放弃信托收益权。

11.3.2

受益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11.3.3

受益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资金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11.3.4

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受托人的不当处分行为,要求受托人予以损害赔偿。

11.3.5

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1.3.6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资金强制执行时,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3.7

受益人有权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十二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12.1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12.2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12.3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信托转让

13.1

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13.2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3.3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13.4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四条 信托终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应当终止。

14.1 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4.2 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14.3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4.4 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14.5 信托期限届满;

14.6 信托被解除;

14.7 信托被撤销;

14.8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第十五条 信托清算

15.1 自信托终止之日起成立清算小组。

15.2 信托清算小组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计算和分配,编制信托清算报告。信托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5.3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15.4 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5.5 清算费用:指清算小组在进行信托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组从该信托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归属与分配

16.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16.2 信托财产以现金方式在信托终止时进行分配。

16.3 信托清算后的全部信托财产扣除清算费用后,按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占集合信托财产的比例进行分配。

16.4 信托期限届满后第二十个工作日为信托财产分配日。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17.1 本信托的信息披露以下列方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17.1.1

受托人办公场所存放备查;

17.1.2

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______上公告;

17.1.3

来函索取时寄送。

17.2 受托人应当在信托成立起每满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信托资金管理的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受托人违约

18.1.1

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18.1.2

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1.3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8.2 委托人违约

18.2.1

委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受托人有权对信托财产实行优先受偿。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通知

20.1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联系地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20.2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0.3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20.4

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21.1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21.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21.1.2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1.2

整体合同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1.3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委托人签署(自然人签;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

21.5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21.6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持壹份,受托人持贰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自然人)

签:(法人)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  负责人签:

受托人:  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9.信托集合计划 篇九

尊敬的孙市长,尊敬的王行长,尊敬的安总,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企业家:

大家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对我县经济发展给予关心支持的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企业家介绍一下邹平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发行情况。

近年来,邹平县始终把工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第一推动力,强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千方百计增投入、上规模、扩总量,狠下功夫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培育壮大了一批优势项目、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420家,其中利税过千万的68家,过亿元的12家,销售收入过100亿的5家,纳税过亿元的6家。在4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95%以上的比重,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在繁荣地方经济、增加社会就业、推动产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十分有限,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极不相称,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瓶颈。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实行日益紧缩的货币政策,多次提高贷款利率,缩小信贷投放规模,对资金保障本来就不乐观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中小企业的资金安全面临着严峻考验。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近年来,县中小企业局在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福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与建银兴邦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我县首支3年期4.2亿元的集合票据发行所有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将于近期正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这一金融产品使各投资主体可以依据自身的利益取向、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获取相应的收益,更有利于化解中小企业单位融资所面临的成本高、风险大、损失难抵偿的难题,而且较易复制,操作简单,融资快,是更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创新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渠道。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筹划成立的我省首支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远图一号”,由山东省再担保集团公司提供担保,通过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统一发行信托计划,共有3家中小企业参与发起,分别是邹平三利纺织有限公司、邹平福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山东新安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我县经营业绩突出的中小企业。此支信托的成立,共为3家中小企业募集资金6000万元,其中每家企业募集2000万元,期限1年,已于6月中旬到位,很好地充实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近年来,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再担保集团公司对邹平的经济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为我县企业投放贷款额度已高达17亿元,今年计划在我县再发行5亿元的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山东省再担保集团公司对我县首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发行提供了担保支持。(特别是我的两位老朋友孔行长和任部长)对此,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衷心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的中小企业发展,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县中小企业局将倾全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支持!

最后祝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山东再担保集团公司和全县广大企业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企业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10.信托集合计划 篇十

长久以来,由于中小企业的抵押品不足。同时各大银行繁琐的审批程序与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不相符等原因,中小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金融危机的爆发,凸显出中小企业成为其中受冲击最大的群体。

当前,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加大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并积极推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尤其是在中小企业相对密集的浙江,江苏等地。

2008年9月19日,全国首只小企业信托债“西湖区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在杭州西湖启动。这种全新的债权融资方式的本质是信托贷款。其基本运作模式是由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所发行的信托产品由政府财政资金(或专项引导基金)、社会资金等共同认购,所募集的信托资金投向经过信托顾问筛选,能体现政府扶持意愿,且符合特定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的优质小企业。

这种企业集合债的方式,以资产组合理论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个企业发行债券时的系统风险和预期损失率,有利于债券信用级别的提升,提高了市场的接受程度,因此,降低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难度。

在该基金的首期产品“平湖秋月”中,担保费用只需1%左右,远低于银行借贷中3.5%~5%的费用。其实,自首只中小企业集合债“07深中小债”成功推出以来,各省市均在积极尝试推行。今年的第一支“大连中小债”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与此同时,中新力合对首期的债务进行了全额担保,如到期出现违约,由中新力合全额代偿。这也解决了集合债发行中最重要的担保问题。

“平湖秋月”基金首批设定企业为20家,户均获得贷款额度为250万元。对于入选企业的评选标准,设定了6道门槛企业注册地在西湖区,并在西湖区纳税;成立两年以上,经营稳定,并且上一会计年度有盈余;资产负债率低于85%;上年度销售额大于等于300万元:企业实际控制人在杭州有房产,并有两年以上从业经验;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平湖秋月”基金所投资的企业2008年第四季度的报告数据显示,获得投资的企业经营稳定、持续发展,销售额增长了30%,负债率基本持平。其中超过80%的企业认为没有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这说明了“集合信托债权基金”这种全新的债权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

与普通的融资方式相比,债权基金不仅可以改变目前小企业难以获得1年期以上长期贷款的困境,也能降低企业资金周转风险。通过这种小企业集合信托债的形式,可以放大政府扶持资金,也意味着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可以从中受益。

今年初,沈阳市政府积极筹备并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采取“同一冠名、同一担保、分别负债、捆绑发行”的方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方式分两种,一是通过国家审批,为企业发行3~5年中长期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全称为“沈阳市装备制造业中小型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总额5亿元,此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对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还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二是发行1~2年短期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全称为“沈阳装备制造加工企业集合信托债”),由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信托产品由政府财政资金(专项引导基金)、社会资金共同认购。债券首期规模3000万元,期限2年期,债券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收益5.4%)的收益。

在企业集合债中加入信托的这种形式,不仅可以弥补一般企业集合债发行中对于信用评级的疑虑,同时也可以减少企业融资时对于担保物的依赖。尤其是当企业缺乏标的物担保时,企业可以借助于信托公司所积累的良好信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可见,这一全新模式改变了最初的银行、担保、企业的形态,加入风投,政府财政和信托公司后最终达成六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最近,“西湖区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的三期产品“三潭印月”即将推出,这一升级版的集合性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由政府、担保,信托、银行、风投机构联袂力推。将分为“保稳定,保发展、保繁荣”3种产品,3个价格,规模共计1.4亿元。将更大范围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无独有偶,阿里巴巴与建行联合推出的“网络联贷联保”近期再次受到关注。由于其“无抵押,低利息,速度快”等特点,自推出就受到了浙江等地中小企业的追捧。在此产品推出的2年时间内,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已有针对性的累计发放贷款4亿元,发展客户115家。申请成功的各企业能够得到1年期最多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这无疑给身处困境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曙光。

通过这两个成功的金融创新,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点。

一个信誉有保障的中间人。政府引导或者由大公司牵头,无形之中提高了资金的安全性和企业运作的规范性,可以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时事半功倍。

小企业抱团取暖。无论是集合债中的“捆绑式”发债,还是“联保联贷”中的联合体模式,相较于单个企业,多家企业联合的方式似乎更能被市场所接受。特别是对于比较集中的地方性中小企业,联合体的形式也更加有利于彼此间自发的监督管理,一定程度上也是互相的一种担保。

确保资金的安全。在集合信托债权基金中,中新力合公司对5000万元债务全额担保。联贷联保中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都确保了贷出人资金的100%收回。如果能够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便解决了资金的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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