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2024-11-17

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精选8篇)

1.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一

医院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此食品留样制度。

1、医院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伙食营养科

2.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二

1. 基本情况

闻喜县地处山西省南部运城市, 全县13个乡 (镇) , 40万人口, 地理位置优越, 交通便利, 经济较为发达, 肉类食品消费水平较高, 社会购买力较强。本县自产的畜禽产品不能满足需要, 每天都有从县境外调入的来自山东、河南、内蒙、辽宁、山西文水、山西永济等省市县生产的大批冷冻畜禽产品供应市场。全县共有储藏动物产品冷库20个, 从事冷冻动物产品的经营户150个, 每年约销售来自县境外的冷冻动物产品1 500余t, 平均日销售量约4 t。加强对调入动物产品的管理亦成为该县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确保肉食品安全会起到积极作用。从2000年开始该县加强对调入动物产品的管理, 强化了对冷冻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 堵塞了县境外调入冷冻动物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漏洞, 保护了消费者食肉安全, 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此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同时也逐步得到了各经营户的认可和支持,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 具体做法

(1) 建章立制, 加强宣传参照有关法律法规, 与县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加强管理的规定》, 明确了从事动物产品储藏和销售的单位及个人从县境外调入动物产品实行审批报检的具体要求, 以及对不进行审批报检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县畜牧局又印发了《闻喜县动物检疫员和动物防疫监督员管理办法》, 对检疫监督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县动物防疫监督所通过与各经营户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发放《经营户须知》, 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增强了经营户的自觉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严格审查, 主体合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动物产品经营活动必须达到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经营者应向县兽医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待对其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验收合格, 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准营业。

(3) 调前申报, 认真审批从县境外调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调运前必须到县动物防疫监督所申报, 填写“调入动物产品登记表”, 详细记录调入动物产品种类、数量、产地、调入时间等内容。县动物防疫监督所认真审批, 查明调运动物产品产地的疫情流行情况, 确认产地无疫情后方可前去调运。

(4) 建立档案, 台账管理为了清楚地掌握冷储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库存情况, 县动物防疫监督所定期对冷库库存动物产品进行清点, 加贴由山西省兽医卫生检验所监制且盖有本县检疫员印章的“动物产品专用检疫合格标志”, 建立详细的冷储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档案。经营单位和个人建立冷储动物产品购销台账, 详细记录动物产品调入时间、数量、批发 (销售) 等经营情况, 便于追溯管理。

(5) 规范检疫, 随报随检根据全县的经营情况, 各市场都明确专人负责检疫, 并向社会公布报检电话, 做到随报随检, 有报必检。县境外调入动物产品报检后, 检疫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查证验物, 对运载工具及有关器具进行卸后消毒, 回收随货携带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存入经营户档案, 以备日后查用。经查证验物合格的, 出具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 并对动物产品外包装加贴由山西省兽医卫生检验所监制且盖有本县检疫员印章的“动物产品专用检疫合格标志”后, 方可冷储、加工、销售。

(6) 加强管理, 严格执法对在查证验物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由货主在检疫人员监管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对于经营户申报检疫, 检疫人员未及时到场监督检查或不到场检疫的, 按县动物防疫监督所制定的《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未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 调入的动物产品不申报检疫, 以及销售的动物产品未按本县规定要求加贴“动物产品专用检疫合格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3. 问题及建议

(1) 法律法规不明确, 可操作性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元月1日起实施, 它是目前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的唯一法律依据, 但某些条款不明确, 难以为执法提供法律根据。 (1) 加强对调运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 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然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只对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检疫做了明确要求, 而对县境外异地调运动物产品实行审批报检制度无明确规定, 因而限制了此项工作的开展。随着动物产品调运的日益频繁, 由此传播疫情的机会越来越多。建议在以后《动物防疫法》修订时, 明确要求对异地调入动物产品实行审批报检制度, 确保冷储动物产品安全。 (2) 加强对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场所的监督管理, 是确保肉食品安全和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在我们的具体执法过程中, 常发现一些经营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不强或受经济利益驱动, 逃避检疫监督检查, 还有个别不法商贩甚至采购病害产品牟取暴利。因此, 对从事上述经营活动要严格审核审批, 依法设立行政许可。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二十条, 只对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取得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做了明确的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 次条款意义不大。因为很少有专门的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存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建议应依法设立行政许可, 明确规定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场所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冷冻动物产品检疫标志全国无统一的标准格式在具体工作中发现, 动物产品的检疫标志无统一的格式, 甚至有些企业擅自将检疫标志套印在动物产品的外包装箱上。建议农业部统一制定能加贴于冷冻产品包装上的“动物产品专用检疫合格标志”, 上面应加盖检疫员印章, 填写检疫时间及有效期。这样便于在流通中进行监督管理, 不允许生产企业擅自将检疫标志套印在产品外包装上。

(3) 检疫人员年龄老化, 素质有待提高该县共有基层检疫人员35名, 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有2名, 50岁以下的16名, 都是兽医学徒出身, 没有上过正规学校, 很难适应目前检疫监督形势发展的要求。建议能借此次兽医体制改革之机, 吸收充实一些兽医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执法队伍中来。同时加强对现有检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从基本的理论知识及技术水平入手, 进行全面、系统、扎实的训练。鼓励在职人员不断学习和继续深造, 更新知识, 提高我县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

3.食品电烤炉产品质量欠佳 篇三

食品电烤炉产品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于1999年、2000年两次对食品电烤炉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分别为26.2%和65.2%。

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不规范。生产企业通过铭牌和使用说明书传达给用户的文字、符号信息是保证用户安全操作、正确使用产品的重要措施,此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该项不合格。有的产品未标明电源性质符号;有的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另外,很多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互相照抄套用,意思表达不明确,缺少标准规定的必备内容,不能指导用户正确操作和安全使用产品。

2、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器具在其正常工作的温度控制装置失效状态下通电运行,不能发生绝缘损坏电击伤人、非金属材料过热引发火灾等危险。这就要求器具在设计上要实现"双重保护",必须配置在温控器失效状态下防止器具过热的热断路器,未安装合格的过热保护装置的电烤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次抽查9种不合格产品中有7种产品是未安装热断路器。

3、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指标,在高温条件下,电气绝缘性能下降,如发生击穿或泄漏电流超标可能危及操作者或其他人员的安全,此次抽查中有6种产品该项不合格。有的产品电热丝绝缘存在质量缺陷,使烤炉在最高工作温度条件下,不能承受1000V的电气强度试验。

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准确,缺乏检测手段,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选用质量低劣元件,简化产品的结构和工艺,以节省材料和加工成本,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

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加强食品电烤炉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新国标的贯彻实施,帮助生产企业理解、掌握标准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整改,促使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从而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另外,建议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4.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篇四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200克,分别盛放 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5.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篇五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留样人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时间必须达48小时。

6.贵阳十四中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规范操作,确保师生员工就餐安全,有效处理突发性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对每个品种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

三、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

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食堂负责人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对应栏目内签字。

7.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七

2013年,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处于事业单位改革、检测机构向市场化转型和院发展的关键期。一年来, 刘金升同志与院领导班子一道, 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总局关于技术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 针对全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坚持改革发展的精神, 抢抓机遇、转型升级、提升能力、走市场化道路、凝神聚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促进研究院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积极探索未来发展之路, 坚定了发展方向和目标

去年, 质检院面临着事业单位改革、检测市场化、国家质检中心平台建设、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等困难, 按照总局的政策和改革发展的要求, 通过认真学习调研、结合全院发展实际, 进一步明确了走市场化道路的方向, 确定了要用2-3年的时间进行两条腿走路, 积极拓展检测技术服务市场、努力提升检测能力、市场经营能力、规模运作能力、与国际接轨能力, 努力实现专业化、市场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的目标。

积极探索提升检测、科技、标准、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认真制定相关措施, 使全院单一检测型机构向综合技术服务机构转变, 促进全院在发展的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通过学习有关政策、积极开展调研、参加相关会议和对内、对外交流活动, 不断加深对国务院、总局关于技术机构改革方向、目标的理解, 努力转变观念, 建立正确的发展理念, 找出自身差距, 统一认识、不断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性。

积极探索市场化、取得了新突破

质检院大胆尝试, 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建立3个市场化运营公司, 迈出了市场化道路的第一步。3个公司目前已完成注册, 总资本1.25亿元, 吸收社会资金6500万元。这3个公司检测技术服务发展方向不同, 是质检院突破现有机制体制障碍, 积极探索市场化经营之路和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

转变观念、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取得新成效

积极开展与检测机构业务合作, 探索建立检测联盟, 实现优势互补、实验室互认、共同发展。

一是转变观念。坚持以服务客户的理念, 成功承接了国家食药总局、天津食药局的2013年第三季度委托的全部风险和监督检验任务,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 全院统一思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加班加点、克服诸多困难, 保质保量按时在全国率先完成阶段检测任务, 啃下了硬骨头, 充分展示质检院能打、善打硬仗的能力及不畏困难、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为该院今后承接政府委托任务打下很好基础。

二是积极与政府、协会合作。有效发挥全院优势, 配合高新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取得较好效果, 不仅得到了有关管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感谢, 同时在质检院遇到困难时和国家中心建设方面都得到了政府的有力支持。

三是拓宽检测服务领域, 加入全国节水灌溉产业联盟。

四是组建相关检测及技术服务机构, 满足发展需要。成立方圆认证集团天津分公司, 开展体系认证工作, 开局良好;成立诚信体系研究中心和诚信体系建设技术指导委员会, 发展势头良好;成立院产品质量鉴定中心, 进一步增强我院质量权威形象;组建轮胎橡胶检测中心, 拓展新的检测领域;合作组建中质传媒中心, 加强宣传工作, 进军传媒市场;进一步发挥质量检验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将围绕全院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能够有效发挥质检院综合技术服务优势, 打组合拳, 对提升全院影响力和为企业提供综合技术服务起到综合促进作用。

加强检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加快检测业务发展并取得一定实效

1.与沧州、唐山市质检所开展交流合作, 建立渤海检测联盟。

2.与SGS在运动健身、消费品、 (二恶英) 环境检测等方面签订合作协议, 做到了优势互补。

3.与天津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汽车零部件检测合作。

4.与静海局质检所加强检测合作, 建立了静海检测服务办公室。

5.与南京市质检院开展合作交流, 签订检测联盟。

6.与重庆安监局就合作建立安全产品检测机构达成初步协议, 实现了跨域区检测合作。

7.与国家认可委认可技术研究所加强了合作, 并授权质检院成立环渤海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站。

积极探索院科技体制创新工作, 以科技创新项目助推单位发展、提升单位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探索, 加强产学研结合

1.在科委牵头下该院加入了康复技术与产品研发创新团队。

2.与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体育大学和天津职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在培训、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放进行合作交流。

3.与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签署合作协议。

4.获得人劳部批准资格, 成立了博士后工作站。

5.建设各类科研创新平台。院成立了食品、健康、电源能源和发展战略研究所等科研技术服务机构, 在建立以政府需求、产业需求、企业需求、民生需求、院内需求, 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创新体制, 建立若干科研项目组等措施、有效发挥单位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积极性的政策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完成国家质检中心基地建设工作

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基地建设工作, 落实国家部分资金并自筹资金完成了国家质检中心基地建设一期工程。按照国家质检中心建设项目总体要求, 去年进行了D座实验楼的装修工程。至年底完成了食品实验室、科研综合实验室、业务接待大厅和化工实验室的装修工程。完善了实验室条件, 提升了检测综合实力。

全院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提升

去年, 质检院通过了国家和市局组织的实验室能力检查、认证和国家金银饰品监督检验中心的监督评审, 获得好评, 被评为天津市一类实验室。至今已获得4800个项目和参数的检验资格。国家运动健身产品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正在按计划积极准备。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方面, 全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政要求, 通过开展群众实践教育活动, 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取得发展目标的同时, 在思想上、反腐能力、廉政建设等方面都有了新提高。

一是加强学习, 不断提高防腐倡廉能力。二是认真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四风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通过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勤政廉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2014年研究院重点工作

1.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加强全院资源优势整合, 不断提升质检院综合能力。

2.以院搬迁工作为契机, 加强院内部门和业务整合工作, 提高业务服务能力和效率。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 完善符合院事业发展要求的人才招聘、培养、待遇、晋职、职称评定、选拔与考核制度。

4.进一步加强整合全院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 提升综合能力和实力。

5.加快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发展。

6.调整和整合部门职能, 适应发展需要。

7.加强业务和市场拓展工作, 进一步增强市场化运作能力。

8.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有机食品发展优势问题

一、有机食品简介

有机食品这一名词是从英文 Organic Food 直译过来的,在其他语言中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有机食品是一类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

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和我们所说的绿色食品也不完全等同。事实上,有机食品对大气、水土等生产地的要求更严格。农民需要为庄稼除草而不能直接喷洒除草剂;为了防止害虫的侵袭,还得盖上植物做的防护网;有机食品生产区和常规农田之间还要有隔离带等等。而绿色食品的生产则没有这些规定,而且对化学物质,如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也只是限制使用,并没有完全禁止。总之,有机食品比绿色食品要求更严、档次更高,生产难度更大,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采用相应的替代技术。有机食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原料须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标准;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纪录档案;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

二、我国发展有机食品出口的原因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在《WTO/SPS》 和《WTO/TBT》协议中,赋予了技术水平高的发达国家实施绿色壁垒的权利。如TBT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者,针对发展中国农产品出口成本未计入环境保护成本,极力主张把农产品进口和环境保护联系起来。在国际化标准组织中利用其主导地位,不断提高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国际标准,为其实行绿色壁垒寻找合法依据。许多国家通过提高食品的安全卫生标准,设置非关税贸易壁垒,来控制食品进口。2006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更严峻挑战:如我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日本政府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将于2006年6月起正式实施了《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五万个暂定标准,大幅度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我国农产品的第二大出口市场——欧盟,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新法规,该法规更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不仅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标准,而且从食品生产的初始阶段和每一个环节也要符合标准。这意味着我国对欧盟的农产品出口将面临着更大压力。大力发展有机农产品,是增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2.国际化消费趋势的影响

随着国外消费者日益关注个人全面可持续发展,关注蔬菜农药残毒和化肥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人们开始拒绝滥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抗氧化剂、人工合成色素的食品,甚至对转基因食品也敬而远之。有机食品已成为发达国家的消费主流,他们的有机食品基本靠进口,有机食品正成为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的调查结果表明,过去六年中,年均销量增长20%,2000年销售额达到近30亿美元。德国农业部计划10年后,德国市场上的有机食品比例将从目前的2.5%提高到20%。

3.提高我国农业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

美国目前用有机方法培育出来的水果和蔬菜,也只占到总产量的2%,而价格比一般食品高出近一倍。因不使用化学物品,有机农產品单产为常规种植单产的60%~80%,但其销售价格却比常规农产品高出数倍。但国际市场看好有机食品,即使有高反倾销税率和进口数量的限制,也能得到发达国家居民的喜爱。因此,发展有机食品的出口,农民可从较高的农产品价格和较低的投入两方面获得收益。这样,既可以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又可缓解中国人口增长与资源短缺的矛盾。从趋势看,有机食品正成为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我国近几年的年出口增长率都在30%以上。

三、我国发展有机食品出口的现状和优势

1.不容乐观的现状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现仅停留在无公害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的生产和加工上,离国际上通行的有机食品标准相差很远。另外,我国出口农产品因缺乏全面的有机食品认证标志,造成发达国家对中国食品的信任度降低,从而丧失了一部分优势。不过近年来,由于观念的逐渐转变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目前,我国已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有几十万亩,颁证产品主要有谷物、豆类、蔬菜、饮品、中草药等类别的近100个品种,其中大部分销往日本、美国、加拿大及欧洲市场。当然,这些出口的数量在世界有机食品的贸易份额中所占比例很小。

2.不可忽略的优势

从各方面条件看,我国具备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和出口有机食品的潜在优势。首先,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以传统的农业栽培方法为主,我国农民对此十分熟悉,易接受和理解并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其次,虽然我国一些地区的化肥和农药用量相当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受污染程度仍较低,因此便于转化其方式并且转化成本也较低。此外,我国仍有不少地方,特别是山区、边远和贫困地区的农民很少或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大面积的无污染的生态环境,特别是具有悠久的有机农业耕作技术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基础。那些地区的农作物,只要对其生产和管理方法进行认证,事实上就是有机产品;再次,我国地域广大、南北气候差异较大,具有开发多种有机产品的潜力,一些欧洲国家不适宜种植或缺少的产品均可在我国进行开发生产,如中药材、野生浆果和非木材的林业产品等。

四、我国发展有机食品出口应注意的问题

1.从农产品的源头有效遏制污染源

在法规上对农药、兽药、渔药做出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从保护农田的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安全出发,积极采取农业防治措施,做好病虫预测预报,引导农户科学防治虫害,并严格控制农药和科学合理施用化肥。

2.以抓农业标准化为主攻方向,加强标准化生产和示范

重点是建立国家、产业、出口基地、加工企业和菜农四级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引进现代检测设备和技术,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出口检测中心;产业组织建立农产品出口质量追溯体系,以及时查找问题;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ISO14002环境质量管理,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可以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创新机制,强化导向,带动全国种植业、畜牧业、饲料工业、渔业、农垦、农机等各行业,加快推进,并使各产业、各环节在标准化进程中实现有机衔接,将农业标准化水平推上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与进口国的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通过合作或国外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到我国开展认证业务,使我国的有机食品认证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3.研究推广新技术,优化有机食品的品种

要在国内外有机食品的技术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解决有机农业生产的技术难点,推广现有成熟技术,完善有机食品的科研开发、咨询和推广服务体系。推广新技术、新产品、高效无残留农药和综合防治技术。在有机农产品的品种上,应积极选择抗病性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而农产品的选择,应选择基础好、容易转换成有机食品和有市场潜力的产品(如弥猴桃、山芋、茶叶等),发展精深加工,开发系列产品(如有机大豆——酱油、豆奶粉、黄豆芽、豆腐,有机茶饮,新鲜果汁等)。

4.改变经营模式

应改变农产品出口中散兵游击式的经营方式。大力推行集团式的大规模、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建立外向型的有机农产品出口基地,在生产、加工、出口等环节上统一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发挥集团经营的优势,统一出口价格,争创知名品牌。

参考文献:

[1]周建明:我国应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出口,[N].国际商报.2006,2,4

[2]www.greenfood.hl.cn

[3]www.fm77.com

[4]张萍:我国蔬菜可持续出口战略研究,[J].农村经济.2006,(3)

[5]德银:我国农产品出口障碍与有机农业发展, [J].农业经济. 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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