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考勤管理制度

2024-11-30

公司加班考勤管理制度(共10篇)(共10篇)

1.公司加班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考勤、加班、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登记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各部门设置本部门考勤簿,每天进行考勤登记,由公司每天进行检查。

2、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没有考勤,必须在特殊情况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补登考勤审批手续,如在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前未办理补登考勤手续,将作为缺勤处理。

3、每月月末将考勤簿交到人力资源科。

4、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1、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上班,30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50元。

2、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50元。

3、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5次,给予解决劳动关系。

4、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1)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2)未经批准撤离工作岗位。

5、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岗位工资并按旷工天数加罚200元/天,当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停发一年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取暖费)和各种奖金。连续旷工5天以上(含5天)和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者予以给予解决劳动关系。

三、加班及补休规定

1、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负责人预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科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2、员工参加公司业余时间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培训等,不计做加班。员工出差期间的节假日不计做加班,公司规定的员工周末值班不计做加班,员工工余时间自愿到公司工作不计做加班,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3、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加班后各部门负责人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以员工当月“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低于长春市最低工资者以长春市最低工资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以本人基本工资乘以300%所得,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以本人最基本工资乘以200%所得,日常加班工资以本人基本工资乘以150%所得。

四、各类假期规定

1、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1)因公负伤。2)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2、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2)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工作年限1年未满10年—5天 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工作年限满20年— 15天 3)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不作跨年累积。

3、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2天以上(含2天)的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2)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区级以医院诊断和病历,并须经人力资源科初审,总经理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4、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2)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5天。

5、婚假 1)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2)婚期假期为3天,晚婚者(男方年满25周年,女方年满23周年),另加12

天婚假。3)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4)婚假包含公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6、丧假 1)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3天以内(含3天)丧假。2)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7、产假 1)女员工在怀孕生育

期间可享受产假。2)正常产假计算方法: A、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B、晚育(女方满24周年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

天。3)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请假审批程序

1、所有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

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

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

后3 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2、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审核,申请获批准后登记、存档。

3、普通员工请假在1

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超过2天(含2天)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及副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

7天提出申请,并经主要领

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揟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六、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1、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2、员工请病假医疗期内按以下规定发放薪酬。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2年工龄以下的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病假工资,工龄2年以上4年以下的发70%,4年以上6年以下的发80%,6年以上8年以下的发90%,8年以上的100%,只发放基本工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规定。

40.7.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下的为6个月。

40.7.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0.7.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10天者,停发一年的各种福利(包括取暖费)和各种奖金。

4、探亲假按天数只发放基本工资。

七、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考勤、请假和加班管理规定 篇二

1、部门考勤是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填写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2、考勤员应如实填写部门月度考勤表,不应弄虚作假,各部(室)负责人应严格审核,不得袒护作弊。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每月扣发出勤奖和午餐补贴,因公致伤休病假的,不影响工资、奖金等分配

4、公司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均需履行请假手续

5、凡不能按时上班或上班时间临时外出者,要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口头请假或留言,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

6、部门负责人批准假期的时间权限为1天,超过1天,但不到3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含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7、公司领导请假,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请假单核准后,一律交由办公室汇总登记

8、经公司同意,职工本人申请自费参加学习的,所占用的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

9、凡参加工作满五年不足十年者,公休假为6天,工作满十年不足二十年者,公休假为10天,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公休假为14天。休假天数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10、职工休公休假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经分开休假的,须报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分两次休假

11、事假1-3天,不发事假期间午餐补助

12、事假4-14天,另不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其他奖金

1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另从第16天起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按20%发放

14、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天,另不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其他奖金,从第23天起不发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

15、连续或月累计病假15天(含)以下的,不发病假期间午餐补助

16、连续或月累计病假15天以上的,另不发当月绩效工资,此外,工龄35年以上发放岗位工资的100%,工龄30-34年发放90%,工龄20-29年发放80%,工龄10-19年发放65%,工龄9年以下发放50%

17、年累计病假45天(含)以上的,另不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其他奖金

18、连续或年累计病假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工伤医疗期间,按其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其薪酬,公司为其支付的工伤保险补贴与绩效工资奖金不重复享受

20、员工公休假,探亲假、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护理假期间不享受午餐补助,其他工资照常发放,员工哺乳假期间午餐补助,其他工资照常发放

21、员工旷工半天至一天(含)的扣发当月50%岗位工资,不发午餐补助,扣当季50%绩效工资

22、连续或月累计旷工1天以上、3天(含)以内的,扣发当月岗位工资,不发午餐补助,扣当季50%绩效工资

23、连续或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含)的,扣当月岗位工资,不发午餐补助,扣发当年50%绩效工资

24、连续或月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扣发当月岗位工资,不发午餐补助,扣发当年所有绩效工资,奖金,福利

25、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6、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经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

27、对于因工作需要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报公司领导批准,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小时计发

28、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职工因公出差在外和公司组织的重要公务活动,原则上不算加班

3.仓储部考勤和加班暂行规定 篇三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仓储部门实行两种工作时间,操作文员为5天半制,其余人员为6天制。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0 - 12 :00

下午: 13 :30 - 17 :30 为工作时间

周六:上午: 8 :30 - 12 :00 为工作时间

(2)员工打卡规定:

a.每天上下班一定要打指纹,否则作迟到或旷工处理。

b.如因早上有急事要提前出去办理,或下午在外办事不能及时回公司打考勤者,一定要当日或次日写好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再交由财务经理审批,否则一律按缺勤半天处理;

c.如有忘记打考勤而事后想起者,可提交申请,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交由财务经理处审批。(每月限两次机会,第三次起按迟到1小时处理);

d.忘记打考勤者,公司每月给予两次机会,第三次起按迟到1小时处理。

(3)考勤办法:

a.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早上8点30分上班,下午5点30分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b.上班时间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公司每月给予两次机会,从第三次开始做处罚处理,迟到在 1小时以内的按请假1小时论(按总工资算),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日论.c.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d.员工请事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有紧急突发事件可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其事后补写《请假单》。

e.员工请假,两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

f.有受到迟到处罚的员工,公司必须每月发布通报批评。

g.迟到和请假者都会影响公司优秀员工的评定。

(4)员工请假工资的计算:

a上五天半制的员工请假工资按24天计算(例:某人基本工资1500元,请假一天,应扣工资为1500/24*1=62.5元),休息日不扣工资。

b上六天制的员工请假工资按26天计算(例:某人基本工资1500,请假一天,应扣工资为1500/26*1=57.7元),休息日不扣工资.c对于旷工员工处罚:旷工一天要扣除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次数达三次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罚。

(5)新来员工及辞职员工工资的核算:

a新来员工及辞职员工的工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如:某人10月14号开始来上班,基本工资1500元,则该员工当月工资为1500/31*18=871元)。

b 新来员工及辞职员工的工资发放时间和公司统一工资发放时间一致。

(二)仓管兼叉车人员和经理助理的加班制度:

(1)加班时间的核定:

1、周一至周六,晚上5点30起计。

2、周日为加班时间。

(2)加班补偿标准:

① 晚上5点30到当日午夜12时前,加班补贴5元/小时;不足1小时但超出30分钟的仍按1小时计算;

② 加班超过晚上12点的,以小时为单位,晚上12点后每延长加班1小时,允许次日上班延后1小时。不足1小时但超出半小时的,仍按1小时计算,施行补休,不另行现金补贴;

③ 周日加班补贴30元/次。

注:5点半到7点间,如无货物,允许仓管离岗用餐,在货物已经就位,或者涉及搬运工人且搬运工人已经就位的,严禁以脱岗方式让货物等到7点再开始作业,如出现类似情况并引起投诉,取消安全生产奖并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3)加班的规定:

①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只允许一名仓管兼叉车加班,以免影响仓库作业人员次日工作。

② 12点前完成加班,次日上班时间按正常考勤执行,不得以加班为由迟到或早退。③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加班不实行替班制度,每个仓库的加班任务由该仓库仓管负责执行,避免货物收发的管理因作业人员的不熟悉而产生混乱。

④ 加班的核定和统计工作由统计员和经理助理共同负责,每周一对上一周的加班情况进行清理核对后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仓管兼叉车人员周日轮值制度:

仓储部所有仓管都参与轮值,以仓储部规定的轮值表为准!

(5)仓储部经理和经理助理加班轮值:

详见轮值表!

4.公司加班管理 篇四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因业务需要,延续公务处理或下班后处理急要公务,得申报加班。为使从业人员对加班之申请程序、加班时数、加班费及误餐费等计算标准有适用范围区分 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程序

各部门人员需加班时,原则上应于当天下午16:30前申请部门主管核准并经部门经理核决后,方可加班,并将核准之申请单送交公司商务登录;临时加班者,于次日补办加班申请单。除特殊原因逾期未送或未符合本办法各有关规定者不计加班费。

第三条 加班时数计算

(一)常上班日:加班原则从晚间18:30起算。(惟公务无法中断时,得依经核准

之时间起算。)

(二)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以实际工作时数计算,遇用餐时间应扣除。

(三)加班时数最小以半小时计,未满一小时以半小时计,未满半小时不计。

加班人员应刷卡,以备人事查核。

第四条 加班费计算

依劳动法计算——凡七职等(含)以下人员均适之。

(一)日延长工作时间者,按平日时薪支给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者,按平日时薪支给200%的工资报酬,或安排

同等时间之补休。

(三)法定休假日延长工作时间者,按平日时薪支给300%的工资报酬。

(三)出公差,遇节假日者,可补假,但不得报加班费。

第五条 误餐费计算

平日公出或加班超过用餐时间者(午间12:00~13:00,晚间18:00~19:00),得由公司提供晚餐或由主管核定给付误餐费,每餐以4元计算。

第六条 加班、误餐费发放

加班、误餐费每月统计一次,并入当月薪资中核发。

第七条 其他规定

(一)指定需加班人员,除特殊原因外,应尽力配合加班。

(二)各单位之加班状况,由直属主管负监督之责。必要时,人事单位得协助之。

(三)周六、日及法定假日原则上不加班,如商场人员必要时以调班轮休方式处理。

(四)各单位之加班状况,由人事单位于月初列表统计。

第八条 未经核准之加班单,不得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比照有关政府法令办理。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第十条

实施与修改

5.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新修订) 篇五

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各项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V1.0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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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考勤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一、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工程公司维保人员)。

二、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车间、部室考勤管理的执行情况。

3、负责员工信息登记、人像采集及每月最终考勤结果的核实工作。

4、负责审核各部门填报的《考勤表》,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经查证属于谎报的单位有退回和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

5、考勤机定期擦拭专人负责、定向擦拭,由综合办办公楼门卫每天进行一次。

(二)、设备管理部是考勤机的设备维修和保养部门,负责考勤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其他各车间、部室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考勤管理,其主要职责为:指定专人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设备部下放一定权限后,由考勤员按照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班次安排,人员设置情况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班次设置和临时班次的调整。负责检查各班组考勤情况,负责本单位每月出勤情况的汇总和缺勤情况的说明及上报工作,在次月2日下午16:00点前将本单位

《考勤表》、缺勤汇总说明交综合办公室,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考勤员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超过一天扣罚50元。。

三、考勤方式

(一)、员工考勤使用考勤机,考勤机为人像识别考勤。

(二)、考勤(人像识别)次数为全天两次,即上、下班各一次。

(三)、考勤机设置及人员分配 公司目前设置三台考勤机进行考勤,两台设置在一线办公楼一楼大厅,一台设置在二线中控室一楼。 所有员工按照“就近原则”分成两组进行第一次人像识别录入,人像资料录入完毕后,正式考勤开始后,分组人员在对应的指定地点进行考勤,特殊人员(指化验室、磅房、发电等在两条线均有工作或串班的人员)经申请批准后在两个地点均可考勤。

(四)、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要求

1、上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八点班:7:30---8:00; 四点班:15:30---16:00; 零点班:23:30---24:00 说明:乘坐公司通勤车人员,遇途中堵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2、下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16:30---16:50; 八点班:16:00---16:50;(也可按常日班规定时间进行) 四点班:0:00---0:30; 零点班:8:00---8:30。

3、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违反上述规定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有假条的按相应假处理,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提前离岗、在规定时间前30分钟内前考勤(人像识别)的按早退对待,早退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且无正当理由或书面说明的按旷工对待

4、特殊情况下,考勤时间相应顺延,但须上报书面说明。

四、考勤原则

考勤管理原则上实行车间、部室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的原则。车间、部室负责对员工的考勤,并将考勤记录及时反馈到综合办公室。

五、考勤注意事项

1、综合办公室每月3日,核对上月各单位考勤,根据考勤机信息数据,结合日常手工考勤记录和各单位上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综合办公室主任、主管经理审阅后转绩效考核员处作为计发工资与餐补的凭证,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并将当日人员到岗情况在月初上报考勤表时一并上报综合办公室;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出具书面说明,每月各单位书面说明汇总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无书面说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其他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的: ①倒班人员发生调班、连班现象的; ②遇通勤车原因整车人晚于规定考勤时间的,由车间汇总人员名单。

5、检修人员等其他人员加班时,由车间书面汇总并记录到纸质考勤表中,不用加班过程中进行考勤。

六、其他要求

1、考勤表须由考勤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考勤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考勤员、班组长、部门领导分别处以100—500元的处罚。

2、考勤机为公司固定资产,公司已加装视频监控进行监督 防护,任何人员不得出于各种目的进行私自破坏和损坏,如发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休假、考勤及奖惩事宜具体参照公司《员工问责制度(试行)》、《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见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八、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7.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细则.....................................................3 第一节 考勤分类说明..........................................3 第三条 上班时间..............................................3 第四条 打卡制度..............................................3 第五条 迟到、早退............................................3 第六条 旷工..................................................4 第七条 加班调休..............................................4 第二节 各类假期规定..........................................4 第八条 事假..................................................4 第九条 病假..................................................5 第十条 项目假................................................5 第十一条 工伤假..............................................5 第十二条 婚假................................................6 第十三条 产假、陪产假........................................6 第十四条 丧假................................................6 第十五条 法定节假日..........................................6 第十六条 年休假..............................................7 第三节 考勤审批规定...........................................7 第十七条 请假手续审批规定....................................7 第三章 附则.....................................................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管理。

(二)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细则

第一节考勤分类说明

第三条 上班时间

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四条 打卡制度

(一)实行每天上下班两次钉钉打卡。

(二)具体打卡时间:

(三)上班时间8:00前十分钟内

(四)下班时间18:00后十分钟内

(五)节假日、早出或晚上加班的同事需在钉钉上补充签到(除了正常上下班卡以外的打卡)。

(六)一个月内,有3-5次忘打卡者扣款20元;6-8次忘打卡者扣款50元,9次以上忘打卡者扣款100元。

(七)如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的需向人事行政部说明情况,由人事行政部向当事人的直接上级核实。

(八)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也未能证明上班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出差)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告知行政人员,因个人私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条 迟到、早退

(一)上班在8:00后打卡,下班在18:00前打卡为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内,罚款20元/次;上班时间迟到、早退10-20分钟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30分钟-4个小时,按旷工半日论处;迟到、早退4小时-8小时,按旷工1天论处。

(三)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旷工5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第六条 旷工

(一)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在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情况下未到岗。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3.请假后未补全有关请假手续。4.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二)无故旷工者,公司将加倍予以经济处罚,旷工扣罚金额 =正常工作时间日薪×300%×旷工天数 第七条 加班调休

(一)加班是指在工作时间规定以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者上级领导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情况。

(二)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未完成本岗位工作,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延时工作时间不作为加班。

(三)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安排同等时间调休。

(四)因工作需要,工作日加班时间达8小时及以上可申请调休一天

(五)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日延时工作时间,纳入绩效考核,作为绩效考核及年底评优的依据。

(六)加班时间调休当年有效,过期不予保留。

(七)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第二节 各类假期规定

第八条 事假

(一)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直接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二)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理,提交请假申请。

(三)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

(五)请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15天,特殊情况请事假时间不得连续超过30天,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第九条 病假

(一)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者,可以请病假。

(二)休病假需提供三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证明单或诊断证明,经直接上级审批,行政人员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病假考勤,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病假时间为3个月-24个月,具体如下:

1.连续工龄10年以下:

① 在公司工作5年以下:3个月。② 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6个月。

2.连续工龄10年以上:

① 在公司工作5年以下:6个月。

② 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③ 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④ 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⑤ 在公司工作20年以上:24个月。

(五)休病假期间基本薪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发放。第十条 项目假

(一)项目经理每年享有15天项目假,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当年3月份开始,每2个月可休3天项目假。

(三)项目假当月不休可推迟,当年项目假须当年休完,过期不予保留。

(四)休项目假需2天提前申请,且在以不影响项目进度前提下。

(五)休项目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第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患职业病、因公负伤、因公致残,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伤材料、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历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经直接上级审核、行政人员复核、总经理批准可按工伤假考勤。

(二)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伤、病愈后复发,直接上级审核、行政人员复核、总经理批准,确认为工伤或职业病愈后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三)工伤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工伤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十二条 婚假

(一)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

(二)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三)婚假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直接上级、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四)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五)休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第十三条 产假、陪产假

(一)工作满一年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一般产假为90天(包含产前15天),剖腹产的产假为105天(包含产前15天)。已婚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本条例所指“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但必须提供正规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二)男员工陪产假为7天。

(三)产假及陪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休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第十四条 丧假

(一)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3天(含路程),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请丧假1天。

(二)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第十五条 法定节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于平常工作日按等比例补假(项目经理除外)

(三)法定假节日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第十六条 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的年休假天数。每年在年初统一配给年休假天数。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①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②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③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④

(四)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由员工在可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休假时间。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五)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前后休年休假的员工必须事先经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应事先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不得因员工请假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六)公司配给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年度内安排休完的,可跨一个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则不再继续累计。

(七)年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三节 考勤审批规定

第十七条 请假手续审批规定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提交请假申请,获得上级同意方可休假。

(二)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需请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获得直接上级同意,并在上班后2天内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对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四)3天以内的假期须获得直接上级签字同意,3天以上的事假需总经理签字同意,完成审 7

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五)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不论假期长短,均须总经理批准。

(六)员工请假,若提前回公司上班,需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捏造请假原因的员工,经查证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或予旷工论处。其主管领导未切实考察或知情故纵准假者,与捏造者同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废止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生效。

XX公司

2018

8.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个月4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 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⑶ 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 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

◎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

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⑷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9.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九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及管理办法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为1:30

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公司需要周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放假事宜由行政办另行通知。

2、公司除总经理外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不得使用密码打卡(以防

代打现象)。如遇机器故障无法打卡及时通报行政部。

3、公司行政办公室每月把考核情况报告总经理,由其报至总公司,总公

司据此奖罚情况核发工资。

4、超过规定上下班时间的10分钟,按迟到、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

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或累计旷工1天扣发100%全勤奖。

5、所有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

批准后方能外出。特殊情况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次日前尽早补填外出登记表,经负责人和行政主管签字给予补办。不办理手续者,或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即扣除全勤奖。

6、员工每月累计5天旷工者,扣除半月工资,无故旷工累计7天以上者,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7、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病假管理方法

1、事,病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填写事、病假申请表经部门主

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事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和行政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2、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续请病假一天或以上者必须提供

当日就医的证明。无证明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3、事假扣发:员工标准50元/天,主管标准80元/天。病假扣发:30元/

4、请假1天由直属核准、2-5天需加行政部核准,5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核

准。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6、所谓的全勤奖就是出满勤,请了假就意味着缺勤了,缺勤肯定不能享

受全勤奖。

生效日期:2014年6月15日

xxxx有限公司 行政部

10.公司加班管理规定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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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加班工资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

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可安排加班:

1.遇正常工作时间外(晚上或节假日)有活动的。

2.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

3.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

二、加班费标准

1.工作日、休息日加班均按10元/班/人执行。

2.国家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上岗的,根据工作情况由中心统一计发加班费。

三、加班时间核算标准

1.加班时间原则上按4小时/班(不累计合并)计算,晚间及周末加班时间按活动场次计算,每场(≥3小时≤4小时)均按1个班次核算。

2.午间、晚间加班人员(≥2小时≤3小时)如享受误餐补助,则不再计加班费。

3.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下的,不计发加班费,但可由部门经理记录,冲抵当月临时(小于2小时的)的病事假。

4.如遇晚上接待活动在岗超过22时以后,且次日早无活动外,加班人员次日早可9时到岗。

四、加班时间换休说明

1.各部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无法安排补休者,方可按本规定申请报领加班费。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照层级管理权限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签发换休单,换休单可抵病、事假。

3.晚上和周末加班的,以主管领导签发的换休单注明时间为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经理负责合理安排调休,原则上不发加班费。如果确因工作任务密集无法调休的,按本规定计发加班费,原则上按月结清。如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累计。

五、加班费报领统一使用公司印制的加班费报领单填报,部室负责人签批,每月26日交由办公室审核计发。

六、各部室对加班费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经查实虚报者,扣发部室负责人当月考绩分10分/例。

七、本规定自发文次月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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