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08-15

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一

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根据《英德市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市决定统一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和城中村、建设工程、“三小”场所、城西工业区以及加油站为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和城中村、建设工程、“三小”场所、城西工业区以及加油站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要严格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和《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府办„2014‟10号),落实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等消防安全责任。

1.加强监管机制建设。要规范和细化重点单位的调整规程,6月1日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并实施分级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监管服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行业监管部门至少要对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开展1次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级列管的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5次消防监督检查,每月实施不少于1次服务指导(允许由1名消防监督员实施指导),并逐一建档。

2.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狠抓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教育,要就近利用本地消防培训机构设施资源,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原理和操作实地观摩培训班。6月30日前,要对所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员、派出所专兼职消防监督民警轮训一遍,加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方法的学习。各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服务指导,提升行业部门人员开展消防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要对所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全面落实登记,并在6月30日前组织至少1次集中培训。设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值班操作人员实现100%持证上岗。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依法自我管理、消防责任自负”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

道路。

2.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已建有市政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每隔50米设臵一个外臵式室内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老城区和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臵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臵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

3.实施“电改”,保障电气线路安全。要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臵,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4.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要规范老城区和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三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5.强化消防队站建设。要根据老城区和城中村的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小、灵、巧”的消

部门联动、依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全面排查摸底。要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采取“理顺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措施分类整治。在6月30日前,各地要摸清辖区内建设工程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2.抓好源头审批。对未取得消防审核或设计备案开工建设和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的公共聚集场所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止营业,责令限期整改。

3.集中整治隐患。要建立临时消防水源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在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仓库等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设臵明显的想法安全标示。施工现场应设有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要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办公场所和人员宿舍严禁设臵在施工建筑内,与施工作业区防火间距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严禁违规动用明火和使用电气焊,严格审批环节。

4.治理建筑用材。对临时用房建筑材料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依法对予以临时查封,提请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监等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完善管理机制。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

4.开展重点整治。要按照全省地方标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规程》要求,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缺乏消防设施器材,对违规住人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搬离迁出并拆除相关居住设施。对确实需要住人可实施技防改造的场所,要采取防火措施分割住人区域与其他区域,确保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要在“三小”场所推广应用简易消防设施,加强物防技防改造,提升防范水平。要积极发挥96119热线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规住人行为。9月10日前,各镇(街)要实现“三个100%”目标:100%建立本地“三小”场所档案台账,发现违规住人的“三小”场所100%完成人员搬离和整改,100%“三小”场所实现分级管理。

(五)城西工业区。

1.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情况。重点检查:园区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储存、经营规模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易爆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2.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

3.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臵运行情况;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维

消安委办公室负责相关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各项行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市消安委将适时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夏季消防检查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情况纳入消防工作考核。要建立专项治理跟踪问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进展较慢、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实施约谈督办;对推进力度不大、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长期治理。此次整治的内容均是影响我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街)要狠抓工作落地见效,坚持长期抓、抓长期,分期、分阶段逐步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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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站和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要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及时安排消防站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加快推进我市消防指挥中心、第二城市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我市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

2.加强市政消防供水建设。要确保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市政消火栓与给水管道、计量设施等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有条件的地区,道路两侧市政消火栓宜交错布臵。要在确保不欠“新账”的同时,抓紧摸排市政消火栓“欠账”,加大补建力度。对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要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对规划区内有可利用天然水源的,要修建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

(三)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

1.推进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镇(街)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充分利用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手机终端,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按照全省制定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要求,以信息化为牵引,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

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四)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

1.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2.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化工企业中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9月10日前,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全部实现接入联网。

3.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镇(街)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特别是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比较集中的浛洸镇以及今年清远市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大站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领导,抓住契机提升当地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要紧紧抓住城镇化深入发展和

2016年夏季消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和勤务保卫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总书记强军目标为总要求,紧紧围绕“练为战”指导思想,进一步打牢灭火救援基础,推进执勤训练改革,攻关特殊火灾扑救难题,建强专业救援队伍,规范执勤战斗秩序,提升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臵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臵能力。

(二)推进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参加支队组织的攻坚组队员和基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市消防部队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总队与支队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当前我省即将进入台风季节和雨水多发期,部队执勤训练任务比较繁重,各级要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四类场所实地熟悉、数字化预案修订、专业技术培训、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抗洪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逐级督导制度,明确奖惩机制,实时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

公益广告不少于1500条(次)。

2.要进一步完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官方微博、微信建设运行和目标人群的发动注册工作。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各地要广泛发动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出租房业主关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将该项工作作为消防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9月20日之前,英德关注“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数不少于8万。

7月中旬,清远将参与到省消安委组织的中央、省、市三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暗访“曝光”行动中,对全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曝光。8月下旬,省政府组织市级主流媒体进行集中采访,重点报道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项工作的亮点及成效。

(二)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

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消防社会化活动,发挥各部门联合宣传作用,加强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的建设,全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1.教育、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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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建设完善社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向社会预约开放,为群众开展公益性社会消防培训,要实现村村都有“消防宣传栏”、镇镇都有“消防宣传站”、县县都有“消防主题公园”、市市都有“消防体验馆”的目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市消安委将推荐单位参加省级优秀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1.要强化固定阵地宣传,要规范消防站、消防博物馆、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推动各类学校建设打造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室,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备消防多媒体宣传终端。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2.要进一步推动消防站开放“微信约”工作,积极落实经费、人员和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假期和周末,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通过集中培训后对参观人员、群体进行讲解、解说。

3.要依托消防专职队、微型消防站建设,进一步拓宽消防宣传途径,走街串巷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认真部署。各镇(街)、各部门要树立消防宣传是火灾防控的“源头”工作和“第一道防线”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规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

2.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二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我市高层建筑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薄弱、居民用电、用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等问题,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和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全力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已建高层建筑。

三、治理内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 1 —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五)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违规敷设,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高层建筑老旧电气线路改造。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4.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四、治理阶段及重点措施

综合治理时间从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1.各级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

2.各级政府发布公告,宣传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方法手段。

3.各县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公安、综治、发改、民政、规划建设和住房、安监、电力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统筹推进。

8月25日前,各县区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10日)

开展高层建筑基本情况逐一摸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制图标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对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进行督促整改。

1.搭建整治工作基础信息平台(8月30日前完成)1.1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进行综合治理排查,明确摸排要求及说明,配合相关部— 4 —

门指导基层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系统,配合省公安消防总队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基础信息平台”,根据分配的账号及时核准录入信息,全面掌握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适时公布隐患情况和整治进度。

2.摸清高层建筑安全情况(9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谁摸排、谁负责、谁录入”原则,彻底摸清高层建筑行政审批、群租房、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消防管理以及燃气管线设备等基本情况,按照排查建筑类别,对应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查表》,并同步录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基础信息平台”。

2.1对高层建筑的摸排,由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县区组织业务骨干,逐栋查清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2.2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牵头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逐栋摸排,进行自查。对没有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高层建筑,由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汇总后,由各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人、定时、定量”完成摸排。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高层建筑排查情况,每周四填写上报《高层建筑排查情况统计表》,适时分类抄告行业部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摸排情况,建立本行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按轻重缓急,逐栋制定整改计划。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2月10日)

— 5 — 集中时间和精力,突出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设备、生命疏散通道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四个方面进行重点集中整治。此外,还应从强化监督执法、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7个方面提升整治效果。治理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1.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

1.1新建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公安消防部门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从严管控外保温材料,鼓励使用内保温材料,督促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绝不允许降低标准、弄虚作假。

1.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对于老旧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其加强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制定科学、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各县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达到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在外墙保温材料未达到防火性能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在建筑外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并确保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特别是针对外墙剥落、开裂的要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检测,同时督促高层建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按期进行整改。

2.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2.1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由当地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业主单位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

2.2在防止建筑火灾竖向蔓延方面,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堆放杂物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责令物业服务企业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并对杂物清理。

2.3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对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未设消防设施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牵头,规划建设和住房、消防、燃气、水电等部门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报请政府予以增设,满足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设有消防设施的,督促其严格落实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19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于2017年9月30日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对消防设施损坏的,应责令限期整改修复,确保完好有效,并做好应急联动。

2.4对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其建立可靠、快捷的联系机制,加强协同防控、协同处置能力。

3.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

各县区公安机关组织派出所督促辖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单位,发动广大业主对高层建筑疏散通道、管道竖井进行清理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确保其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针对疏散

— 7 — 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责令其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能有效引导人员安全疏散;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责令恢复原有功能。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4.1公安消防部门将高层建筑全面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应依法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其中属于超高层建筑的要督促业主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4.2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每栋高层建筑以单元划分安装《高层建筑消防信息公示栏》;督促物业企业服务合同明确相应消防安全责任;对既有高层建筑实施局部施工的,督促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消防管理责任,将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独立防火分隔,指定专人监护。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8月25日前要组织全市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3其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5.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规划建设和住房、工商、质监、公安消防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供货、检测、施工等环节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以及违规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6.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推进居民楼院增设电瓶车充电桩。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此次综合治理开展燃气设备及管线集中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快“基于物联网的消防智能监测及联动系统”的推广建设,先行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24小时监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并按“智慧城市”建设整体部署尽快纳入管理。

7.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推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在本系统、本辖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辖区公安消防

— 9 — 队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8.强化灭火救援训练。

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完善多部门联合作战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形成作战合力。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对高层建筑尤其是老旧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状况的摸排检查进行“六熟悉”,完善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优化作战编成和力量调派方案;大力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登高举升、装备药剂供给、排烟送风、内攻搜救与避险等专项训练,持续强化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测试性训练,加快推进高层建筑专业队伍建设;深入研究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技战术措施,大力创新灭火新技术、新战法,着力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

9.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引导群众熟悉家庭火灾逃生路线、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

10.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主动公开排查整治的高层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 10 —

险警示牌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完善火灾隐患的举报查处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

11.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治理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高层建筑发生亡1人的火灾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调查;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报请市政府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31日)

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治治理工作情况将按期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有关情况,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并予以全面曝光。

(五)固化提升阶段(2018年1月至7月)

1.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紧盯不放,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2.各地及牵头部门认真总结,固化成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专题研究,报请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集中调度各方资源,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检查。各县区为该项治理工作直接责任主体,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

— 11 — 高思想站位,从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高度,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切实把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实。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此次综合治理将纳入各县、区政府2017消防工作考核和综治绩效考核内容。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各地也要成立领导小组,通过督导帮扶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3.东林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篇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武宁县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按教育办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丰进

副组长:徐辉汪和东

组员:余育炳徐春阳徐高伟各班主任

三、工作重点

通过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并整改学校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消防器材的维护、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彻底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设施缺乏、损坏、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

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

四、工作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时间为5月至6月,按动员部署、摸底排查、全面整治、验收总结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6日至5月8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排查(5月9日至5月16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全面整治(5月17日至6月1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6月1日前,整改完毕.(四)验收总结(6月2日至6月10日)。接受县教育局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东林学校

4.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加强地区安全工作,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以及棚户区的安全为重点,贯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

患,推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竭尽全力,确保冬季地区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火警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落市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深入地区个体及工商企业,以及居民社区,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逐步建立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按照上级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在全地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确保冬季安全。

(三)加强居民家庭和三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监督的单位和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办事处、居民社区切实的开展巡逻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积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落实重点部位的看护、火电源的管理等措施。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五)广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都要设立宣传板报广泛进行宣传。

三工作步骤

此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鼓动阶段,时间2008年4月12日至2008年4月20日

第二阶段自检检查阶段,时间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6月20日

5.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结 篇五

一、检查情况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饮服公司、****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市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结(共2篇)]篇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苏木皋小学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教育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宁教联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贯彻“安全

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结(共2篇)]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插座;增加灭火器数量。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实好整改的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我们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篇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结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05〕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05〕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05〕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饮服公司、****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05〕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

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结(共2篇)] 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6.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府、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高江阴工业集中区各单位企业的消防管理能力,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巩固历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为江阴工业集中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入区企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稳定发展。

三、组织机构

江阴工业集中区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郭勇副主任任组长,经济发展处林山处长、建设规划处王圣富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部抽调人员组成,统一组织和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大检查、大治理活动。

四、专项治理的范围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

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五、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 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

2.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关标示是否明显;对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是否采取了铅封、标识等限位错失;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

(5)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6)其他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3.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

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4. 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5.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6. 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泵,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福州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指定江阴工业集中区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的专项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江阴工业集中区建筑消防设施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合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深入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场所认真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跟踪火灾隐患整改。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建筑、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

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三)重点治理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

江阴工业集中区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要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的多产权单位、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运行或拆除的单位、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应当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却未设置的单位,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要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或涉及多产权、多使用人、整改责任主体不清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入区企事业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专项治理活动部署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入区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成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事,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积极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整治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入区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通过专项治理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扎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要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7.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七

关于印发长泰县出租房等十类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2010〕31号

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许多较大亡人火灾事故。2010年1月23日凌晨,广东韶关市浈江区的精益招牌制作工艺部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月25日晚,吉林省汪清县红太阳练歌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月9日凌晨,广东省揭阳市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2月13日晚,安徽省芜湖市一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3月13日晚,广东省东莞市胜兴制衣公司一员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我省的火灾形势也比较严峻,2月2日凌晨,三明市梅列区一住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月25日凌晨,龙岩市连城县尚岛咖啡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为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全省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长泰县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日

长泰县出租房等“十类”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孙春兰、黄小晶等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漳州市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长泰县消防工作和社会防范火灾能力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十类”场所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长泰”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十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县“十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郑明福副县长任组长,公安、监察、安监、文体、工商、卫生、消防、教育、建设、规划、城管、房管、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林启荣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公安、监察、安监、文体、工商、卫生、消防、教育、房管等部门指定专人组成。各乡镇(场、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治理范围

“十类”场所:

1、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出租房;

2、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面积1000m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3、小医院(设有病房且面积1000m以下);

4、小商场(铺)(有人住宿且面积500m以下的商场、22

2超市、商铺);

5、小餐饮场所(面积500m2或者同时可容纳100人以下的营业性餐饮场所);

6、小旅馆(客房床位50个以下或者面积500m2以下);

7、小歌舞娱乐场所(面积200m2以下);

8、小网吧(电脑50台以下);

9、小美容洗浴场所(有人住宿且面积200m2以下;

10、小生产加工企业(设有员工宿舍且面积在1000m2以下)。

四、主要治理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情况;室内装修材料、电气线路设备存在的隐患;消防疏散系统的设置,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以及阳台、窗户违章设置铁栅栏等情况;违章使用明火,非法生产、经营、存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三合一”等现象。

五、治理时间、步骤和方法

治理活动时间:2010年5月4日至6月30日。

治理步骤和方法: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至5月7日)。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本辖区治理工作的落实,并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主动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8日至5月18日)。各乡镇(场、区)要按照治理工作标准,对属于本次治理范围的单位(场所)进行逐个清查,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附件1、2),按照“一个场所一份档案”的要求,建立各类场所治理档案,认真对照治理内容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户核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时自行整改。6月20日前,各乡

镇(场、区)应将本辖区内“十类”场所汇总形成治理台帐(附件3)报县消防大队备案。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5月19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场、区)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个复查,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县整治办。各乡镇(场、区)要根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单位(场所)类别,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对涉及多方面问题和原因、需要协调多部门的,提请县政府组织协调;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提请县政府决定关停或采取强化防范措施。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场所、逐项内容认真复查,督促整改;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取缔;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附件4)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各乡镇(场、区)应于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工作统计表(附件5)报县消防大队。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2010年6月25日前,县政府要对各乡镇(场、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职责分工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乡镇(场、区)及县直有关单位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验收。

各乡镇(场、区):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动员发动、排查登记、检查整改,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治理整改、跟踪落实工作,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材料,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并协助开展治理工作。各乡镇(场、区)综治办负责在当地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组织和协调专

项治理工作,适时收集汇总上报数据和工作情况,定期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村(居)委会:负责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配合各乡镇(场、区)做好所辖区域内场所的排查、整治,督促配合整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职能部门:教育局负责小学校治理工作;卫生局负责小医院、小餐饮场所治理工作;工商局负责小商场(铺)的治理工作和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场所依法查处;公安局负责小旅馆、小美容洗浴场所的治理工作;房管局负责出租房的治理工作;安监局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治理工作;文体局负责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治理工作。建设局、城管局负责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章简易搭盖的治理,坚决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类违章简易搭盖;国土局负责牵头对违规占地搭盖形成的“十类”场所的治理工作;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专项治理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负责制定疑难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监察局负责对组织不力、排查不到位、整改督促不到位的单位领导实施监察,对发生火灾导致较大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相关场所整治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单位要从建设“平安长泰”,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等“十类”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区)要严格进行落实源头控制,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造册登记,督促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

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明确工作分工,层层分解排查、跟踪、督促治理责任,确保落实到人。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到位的场所发生火灾的,监察局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县整治办明确的督促跟踪场所名单,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指定人员进行跟踪督促,协调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并及时汇总相关情况。

(三)广泛宣传,提高意识。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媒体宣传、发布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形成浓厚氛围,使专项治理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全社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十类”场所所有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认识,主动配合消防安全治理。

8.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八

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支队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今年6月20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积极行动,迅速打响了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攻坚战。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我区接到关于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方案后,大队迅速召开会议,成立了以杨峻岭为组长,刘艳波为副组长,大队全体监督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朝阳大队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又组织召开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将专项治理工作层层部署。

二、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有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治理期间,朝阳大队先后联合商务局、民政局组织成立督查组,由各局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多次联合分局派出所进行检查,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现场办公,督促整改了大量火灾隐患。利用1周的时间对列入治理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地毯式”的检查。按照统一标准整治和验收,对部分不合格单位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罚。

(二)加强宣传培训,专项治理社会氛围浓厚。专项治理期间,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并组织有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了2次灭火疏散演习。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区加大了培训力度。大队监督人员多次对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民警进行了培训。同时深入学校、市场等社会单位加大了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全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密集场所4个,培训人数近2000人。

(三)组织督查验收,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6月27日上午,朝阳大队召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治理工作总结会,杨峻岭大队长及马智春教导员对大队监督人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比验收。监督人员汇报了对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宣传发动情况。全区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

9.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九

10月份以来,__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地深入辖区各城市商业综合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动,重点排查防火分隔、管井封堵、消防设施联动等隐患问题。同时,对场所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排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如此复杂而又大体量的建筑,该如何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呢?

一、了解消防安全风险

人员聚集空间复杂疏散救助困难

大型城市综合体中人员成分复杂,且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大。据统计,一般大型城市综合体每天的人流量可达20万人次,营业高峰时每平方米可达5至6人,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恐慌拥挤,秩序混乱,极易出现拥堵和踩踏。

多类型火灾特性同一时间与空间显现

宾馆、商场、饭店、公寓、地下车库等作为单个对象时,有其特有的火灾特点,但当这些场所被相互连接在一个独立式综合建筑体内时,这些火灾的特点会在同一个空间内相互叠加和放大。

商品货物等可燃物质多,火灾荷载大,有毒烟雾及高温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为达到舒适豪华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综合体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增大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不但燃烧猛烈,蔓延迅速,还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

竖向管井多、横向通道多,火势蔓延迅速

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各种楼梯通道、玻璃幕墙缝隙等使得建筑竖向贯通。中庭等共享空间使各楼层间相互连通,把上下空间连为一个整体,成为高温有毒烟气流动的主要途径,助推了火势的快速发展与蔓延。

用火、用电设备多,火灾发生的几率高

大型城市综合体用电设备种类多、用电负荷大、电气线路复杂;锅炉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时违反操作规程等也易引发火灾。

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亚安全区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通知承租人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

负责对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同时负责管理承租人对局部建筑消防设施的`改造施工。

承租人职责:

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熟知承租区火灾的危险性,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严查私自搭建阁楼、物品库房等。

三、日常消防管控

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人员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常闭防火门上应标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场所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加强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火情隐患积极整改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负责整改隐患的承租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将火灾隐患场所停止使用。

五、相关单位要做到

1、开展消防安全自查

2、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3、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检查

5、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6、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7、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10.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尝市场(含集贸市场)。

治理的重点包括:(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尝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尝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尝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尝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各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掌握汇总全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市经贸委: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尝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市规划局:对商尝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将欠缺部分纳入规划,列出建设计划,并负责新建消火栓的定点、定位工作。

市建设局:对商尝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负责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整好用。

市安监局: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市工商局:调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尝市场(含集贸市场)数量,对未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人防办:指导、督促本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县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商尝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名),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7月10日前,各县区要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各商尝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商尝市场消防安全状况基础台帐。各县区要针对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认真开展调查,切实摸清商尝市场的基本情况,并逐一登记在案,建立商尝市场消防安全状况台帐。要做到“四清”:一是商场市场底数清。对辖区内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商尝市场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单位基本情况清。单位的建成投用时间,建审验收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及单位的规模、员工数量等情况要清楚;三是消防安全状况清。每个单位存在的突出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登记在案。公安消防部门对商尝市场的历次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的督改措施等情况也要逐一登记清楚;四是具体整改措施清。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调查摸底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营造浓厚专项治理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性,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凡未经培训的商尝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人员要全部培训一遍。(四)坚持联合执法,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各县区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部门要按照国家六部局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责任,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年底前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尝市场,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五)严格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县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治理成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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