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共10篇)(共10篇)
1.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一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背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诞生了第一个安乐死法案,安乐死作为一个法学问题被正式提出,从此以后成为学界热烈讨论的一个话题。本文根据国外和国内的安乐死的背景和对安乐死支持与否的民意调查,从我国的立法角度和立法背景等方面和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个体法等方面来认证我国实行安乐死的意义和可行性。并且提出一些关于安乐死的立法建议和实行措施。
(意义)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研究方法
安乐死的性质
由此可见安乐死行为的实施是需要第三方的致死行为,那么第三方行为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还是我国《刑法》中232条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呢?目前我国学者多数人认为应该定为故意杀人罪,其理由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相应法律规范,因而若从法律角度上看,其行为本身属于一种故意杀人行为,但鉴于这种行为的特殊性,又应另当别论。[4](P.687)
首先,从行为实施动机上看,第三人实施行动的初衷是为了使病人在医学无法救治时尽量免受病痛对身心的双重折磨,与故意杀人的初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主观意愿。其次,从行为实施依据上看,第三人的活动是应病人要求而实施的,并非行动者自身的要求,与故意杀人的依据不同,因此,实施安乐死的第三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应从多方面考察,而不应简单地从行为本身上进行认定。由此可见,安乐死的合法化即安乐死第三人行为成为合法的民事行为是可能的,但应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规范,建立一套严密的评定程序,使安乐死真正名符其实的“安乐”。再次,从行为实施的结果上看,第三人实施行动结束病人的生命,并未造成社会危害,与故意杀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相提并论,与刑法所要达到惩处犯罪,保障社会安全的目的不相符,因而从行为结果上亦不能体现刑法的宗旨。
安乐死的分类
安乐死的分类较多有主动、被动、积极、消极、直接、间接、自愿、非自愿等,通常意义下人们把安乐死粗略的划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类。
主动安乐死是指医务人员或其他人采取某种措施加速病人的死亡,如采用药物或其他办法主动结束痛苦的生命,这也称积极或直接安乐死。
被动安乐死是指中止维持病人生命的措施,任病人自行死亡,也称消极或间接安乐死。
一般所说的安乐死是一种狭义的提法即无痛致死术也就是主动安乐死。论文提纲(研究路径/论文(设计)框架)
只给你写出正文的一级题纲,分则你自己可编写。
一、安乐死的概念、起源、各国法律规定;
二、安乐死在各国的实施情况、法律对此引发纠纷的处理;
三、对安乐死立法及合法实施是社会必然发展趋势;(理由及你的观点)
四、结论(安乐死对社会发展的最终作用)论文写作计划(进度安排)
(这个你自己完全能做出来,再说我也没法安排你的时间:))主要参考文献
〔1〕楚东平《安乐死》 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2〕高铭暄.《新编中国刑法学》(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3〕陈兴良 《刑法的启蒙》 第1页 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4〕 高铭暄.《新编中国刑法学》(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5〕李连科著:《价值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2月版,第246页。〔6〕欧阳涛:“安乐死的现状与立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5期。〔7〕呼满红 张晖 《“安乐死”离我们有多远》载《民主与法制》2001年第11期.〔8〕祝世讷 梁中天 《安乐死论纲》载《医学与哲学》1998年第7期.〔9〕参见《刑法问题与争鸣》第2辑之专题三“安乐死的刑法意义”的附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10〕(英)尼古拉斯 余纪元 《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第一版.〔11〕黄茂荣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12〕(美)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3月第一版.〔13〕邱仁宗《生命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5月第1版.[摘要]“安乐死”一直是备受法学界、医学界、宗教界等关注的世界性问题。对于“安乐死”,有赞成和反对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各国的法律也对“安乐死”采取不同的态度,有的法律上允许“安乐死”,有的在法律上把安乐死当成是故意谋杀罪。本文主要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明“安乐死”在法律上不应该是一种犯罪,它对社会、个人具有积极的意义,以及“安乐死”的社会基础来分析“安乐死”具有可行性,同时也探索了“安乐死”的立法问题。[关键词]安乐死 可行性 法律
一、“安乐死”的定义 “安乐死”源于希腊的EUTHANASIA一词,原意为 “快乐死亡”或 “尊严死亡”。目前,我国的学者普遍认为,“安乐死”是指对身患绝症,生命垂危的人或无生命价值的人,经过积极治疗病情不见好转甚至恶化,患者痛苦不堪,根据患者及亲属的意愿和请求,在医务人员的帮助下使其无痛苦地、安然地死亡。它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安乐死”实施的对象应该是指那些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并且正处在极端痛苦之中的病人或者是无生命价值的人;(2)“安乐死”应该是在病人自愿请求的前提下进行。如在果明知病人不愿意,而强行对其实施的话就构成是故意杀人罪;(3)在这一行为中,执行“安乐死”的人,只能是经过正规的培训,取得合法资格的医护人员,且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4)实施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仁慈和尽可能无痛地让病人死去。目前学术界依照不同的标准将“安乐死”分成不同的种类: 1.根据终止生命的行为方式不同,分为积极的“安乐死”与消极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又称为主动“安乐死”或仁慈助死,指医务人员采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结束病人的生命。消极“安乐死”又称为被动“安乐死”或任其死亡,是指对那些身患绝症处于极端痛苦的病人停止、放弃救治,包括停止使用生命的辅助设施和药物,使病人自然地死于疾病。事实上,在医疗实践中,消极“安乐死”已相当普遍地实施了,法律对于消极“安乐死”也是默许的,现在颇有争议的是积极“安乐死”。2.根据被实施安乐死的病人是否明确表达愿望,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自愿“安乐死”指的是患者在意志清醒的时候,有过明确的表示,不愿意忍受疾病的折磨,而愿意实施“安乐死”。如通过立遗嘱。而非自愿“安乐死”针对的是那些无行为能力的病人,主要是指脑死亡、植物人和先天性疾病的婴儿实施“安乐死”。由于这几类人都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无法表达自已的意愿。因此,对于这类病人的安乐死问题,应该是由其监护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组织有关部门对患者进行审查,来决定是否对病人实行“安乐死”。
二、实施“安乐死”是犯罪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安乐死”做出认可的情况下,既使经死者同意而终止其生命的行为,同样也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几乎所有的“安乐死”案例均做了有罪的判决。但是把“安乐死”案例一律定为有罪判决,从理论和实践上是不合理的。根据我国理论界的说法,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成立的根本条件。笔者认为“安乐死”不是犯罪,是因为“安乐死”不具有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在一定条件下的安乐死对国家、社会、患者本人及其家属都是有益无害的,不具备社会危害性。首先,从人身危害性的角度分析,“初犯可能”和“再犯可能”的机率是极小的。因为首先要有一个身患绝症且痛苦不堪的病人存在,其次是要在病人的请求下,实施行为对象的特殊性大大制约了“再犯可能”和“初犯可能”;其次,从社会危害的角度来看,实施“安乐死”行为的客观结果是病人的死亡,是一种非自然原因而丧失生命。这样的结果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病人是希望离开这个痛苦的世界而得到解脱的。它从根本是不同于一般的杀人行为,行为人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则,在濒临死亡的病人请求下对病人实施了安乐死,不仅体现了人的自由意志而且还体现了人不但可以选择生的权利还可以选择死的自由,尊重尊严死的权利。因此,“安乐死”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另外,从犯罪的另一个特征刑法的当罚性看,刑罚的目的是一方面通过刑罚惩罚犯罪,改造犯罪。另一方面是威慑、警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向犯罪的道路,从而达到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的目的。而实施“安乐死”不具有社会的危害性,不会给社会民众产生危险的压力,此外安乐死的再犯可能性非常小。因此根据刑法的惩罚目的来看,“安乐死”行为不应该是犯罪。总之,从刑法理论和实践来看,“安乐死”无害于社会、不具备故意杀人罪人本质特征,不具备刑法惩罚的目的。因此,不能把“安乐死”当成故意杀人罪来论处。
三、实行“安乐死”的合理性及意义 目前法律对“安乐死”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通过调查分析,不难发现实行“安乐死”对于患者、家属甚至是国家来说,都有很大的意义。同时“安乐死”在我国具有很大的可行性。
(一)对病人来说,实施“安乐死”是他的权利。生与死都是自然现象,人不仅有生的权利,而且每个人都应该有“尊严死”的权利。对某身患绝症的病人,在其倍受病痛折磨、求生不得的情况下,明知治愈无望而采用人工的方法延续其生命让他忍受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这显然是极不人道的行为,也损害了患者生命的尊严。
(二)从病人的家属能及社会来说,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有利于减轻他们的负担。亲属对病人在道义上有照顾的义务,在法律上有赡养的义务。然而,在长期医治无效下,亲属、单位以及社会已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第一,在精神上继续要求他们长期负担义务,长期地看着自己的亲人整天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的煎熬,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作为一个病人的家属,他在精神上是否承受得了呢?发生在1971年,荷兰的鲍格太太“怜悯杀人”一案中,作为一个医生的鲍格太太正是忍受不了看到母亲受到病痛折磨的样子,在其母亲的请求下,帮助母亲死亡。从这我们可以看出鲍格太太是在精神上不忍看到母亲被折磨的情形下才让她母亲死亡。后来法院正是因为这一点而判其无罪。因此,对病人实施“安乐死”不仅是对病人肉体上的解脱而且也是病人家属精神上的解脱;第二,在经济上,对于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来说,医疗上的花费是非常昂贵的。据统计,我国现有5~7万的植物人患者,为了维持这些患者的医疗费用,头一年的花费是10~30万人民币,以后住院治疗的花费每年约6~9万,在家治疗和护理至少也每年需要1.5万。由此可见维持一个已经无生命价值意义的病人的医疗费用是如此的昂贵,给社会增加了一个很沉重的费用。而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支付一个绝症病人的费用,对他们来说更是一种灾难。因此,对于患者实施“安乐死”,从经济上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也在情感上减轻了病人的痛苦。
(三)从生命的价值上看,“安乐死”有助于节约吏多的医药资源,实现医药资源的合理分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各种医药资源还比较缺乏,病情危重无生存希望的病人长期占用医疗设备、医务人员,消耗大量医疗药品用以延续无希望的生命,显然是对有限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据统计,2001年我国每千人只有2.39张床位和1.69个医生,医疗设备和医疗费用均十分有限,如果允许对那些身患绝症、生不如死、无生存希望的病人实施“安乐死”,就可以为那些有望康复的病人提供更多的资源,从而更能体现人的生命价值以及医药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从医学技术的角度上,实行“安乐死”有利于人体的器官移植。目前各个国家都面临着人体器官来源稀少的困境。由于无器官来源,很多病人相继死亡。但对于那些身患绝症、生不如死、无生存希望的人来说,他们身体的某些器官是完好的。如果用来移植的话,不仅可以救活其他病人,同时还可以节约卫生资源,此外还有利于器官移植技术的进步。为了防止为器官移植而滥用安乐死,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安乐死”执行程序,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此外,实施“安乐死”在我国已经有了相当的社会基础。首先,从医生方面来说,“安乐死”并不违背医生“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的医德。因为不仅解除了病人的痛苦而且还节约了有限的医药资源。其次,实施“安乐死”已经有了相当的社会基础。经过网上调查:你是否赞成“安乐死”?共有671人参与投票,赞成的548张,占82%,否定的92张,占13%,无所谓的33张占5%。从这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多数人在心理上对“安乐死”是可以接受的。无可非议,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在我们看到“安乐死”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可能导致“安乐死”的滥用,人们推卸他所应该担负的责任,造成人情冷淡,甚至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以合法的方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比如,为了人身器官。但我们不能因为它有弊端就否认它,我们必须做的是,用法律的方式加以规范。
四、对“安乐死”进行立法。“安乐死”可能涉及到每个活着的人,因此“安乐死”的立法是一件事关社会和千家万户的大事。因此,在对“安乐死”进行立法以前,我们应该在整个社会中举行一次有关“安乐死”的讨论。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安乐死”有一个更好的认识,把“安乐死”和犯罪区分开来,从而为“安乐死”的立法执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在此基础上才对“安乐死”立法。一个合法的“安乐死”应该包括“安乐死”的条件规定,执行程序的规定,监督机构的规定等。
(一)在医疗技术的立法上,应该对“安乐死”的条件进行规定。1.安乐死的对象应该是那些身患绝症在当前的条件下已经是毫无救治的可能性并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痛苦的病人。2.除了具备第一个条件外,还应该是在患者的请求之下,如果病人已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应由其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该医生对病人执行安乐死的首要理由是为了结束病人的痛苦维护其生命的尊严。4.由于医生对患者实施了“安乐死”,才导致病人的死亡,这是构成“安乐死”的充分条件。5.这种死亡应该是一种快速的,无痛苦的死亡,同时也应该是一种符合人道主义,能够被人民接受而不是用枪杀、溢死或者砍死的方式进行。此外,一外合法的安乐死还包括执行者是经过严格培训的医护人员。那么,一个合法的“安乐死”应该经历哪些程序呢?
(二)实行“安乐死”的程序。一个完整的“安乐死”的程序应该包括请求、审查、批准、实行四个阶段。1.申请。首先申请者除了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安乐死”对象的条件外,还应该是智力和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对于那些无行为能力或未满18周岁的人,其亲属可以根据其意志或现实情况提出申请。申请者在有市一级医疗单位和有一定职称的主治医生证明的基础上,以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审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书后,为了减轻患者的痛苦,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一个委员会(由具有一定职称的医生、伦理和法律专家组成)对这份申请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应包括专业审查和司法审查。3.批准。人民法院在接到专业审查与司法审查的报到以后,应认真地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再次征求患者的意见后,对申请安乐死的行为做出批复,并指定由谁来执行且指派法医到现场进行监督。4.执行。医疗单位在接到法院的载决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实施安乐死的一切事宜做好准备。在执行完毕后,所有相关人员应在有关材料上签名,并将有关材料转到法院存档保密。由法院出具证明给病人家属。为了防止“安乐死”被某些人滥用,除了加强在法律上的审查外,应允许民间成立非官方的“安乐死”审查委员会,对所进行的或未进行的“安乐死”进行审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综上所述,“安乐死”是关系到人们生与死的问题,是一把双刃剑。但只要我们正确使用,用法律加以引导、规范和监督,就有益于病人、家属及社会,“安乐死”是可行的。
2.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二
1 健康档案的定义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 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 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 是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当在县 (市、区) 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做好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2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背景
2.1 社会背景
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其中高度重视人民健康, 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的内容, 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宗旨。在这种科学理念的支配下,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需求应运而生, 它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 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 更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居民健康档案同时也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新医改方案对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是历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对某一领域提出具体详细的目标及要求。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化将对卫生行业发展、国家经济腾飞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 健康档案的产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满足强化国家经济发展, 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
2.2 直接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曾经提出口号“千万不要死于无知”, 要变无知为知之, 最好的办法就是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主观意识来讲,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越来越认识到健康是人生的第一大财富, 把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作为对自己努力工作的一种报答。更有甚者, 把健康体检作为一种礼物馈赠, 彻底改变了只有生病才想起去医院的传统观念。通过健康体验, 可以及时了解身体所处的状态, 及时找出隐藏在身体内的隐患, 同时也可以警示改善不良生活习惯, 形成系统化的自我保健档案。从客观方面来讲, 健康档案对医生节约诊治时间、对医院制定健康计划、对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制定卫生政策都能产生一定影响。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健康档案的产生和长远发展。
3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产生的长远影响
3.1 对全科医生的影响
第一、系统完整的健康档案可为全科医生提供患者全面的基础资料, 是全科医生全面了解患者人体及其家庭问题, 做出正确临床决策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个人、家庭和社区健康档案, 能够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社区家庭问题和卫生资源。第二、传统的门诊病历杂乱无章, 而全科医疗病历记录是连续而规范的。全科医疗健康档案记录的内容和形式可克服以往门诊病历过于简单、不规范、医疗及法律效力差等缺点, 成为基层全科医疗服务领域内重要的医疗法律文书。第三、完整、系统的健康档案记录是医生本身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资料。第四、健康档案记录为解决健康问题提供资料。通过对社区居民疾病谱、死因谱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全面了解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 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卫生服务规划;利用社区内外一切可利用的卫生资源, 提供系统性、协调性和连续性的卫生服务, 解决社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第五、健康档案是评价全科医生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的重要工具之一。
3.2 对居民个人的影响
第一、方便居民就医。健康档案内含居民的基本健康信息, 可使全科医师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减少相关诊疗时间, 及时确诊。第二、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及趋势, 提供有益的指导, 提供相关服务。第三、享受基础卫生服务, 如:小儿注射疫苗;六十岁以上老人, 每年免费查体两次等, 均有完整记录和系统分析。可使居民个人更多地了解自身的身体信息。第四、个别医疗机构为鼓励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提出相关优惠政策。如有的给予五免服务:免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普通门诊诊查费;免肌内注射费;免住院诊查费;免住院二级护理费。第五、看病实行转诊制度。看病必须经由基层社区转诊介绍等, 使居民切实感受到健康档案带来的好处, 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自身健康档案的自觉性。
3.3 居民健康档案为逐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奠定良好基础
2010年, 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的两项重点工作是拟定今后5~10年医疗信息化发展规划, 推行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也就是说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是今后10年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而重点之一是建立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 并根据需要不断加强居民健康档案标准和规范研究, 开发制定统一的、适应各方面需求的居民健康档案标准和规范。这就要求我们从现在起建立标准、规范、健全的居民健康档案, 并为实现电子档案打下良好基础, 真正实现为每一个公民建立从出生到临终关怀的健康数据档案, 全部记录在案并且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 以提高我国卫生领域信息化进程。
3.4 居民健康档案对国家的长远影响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建立电子档案奠定良好基础, 电子档案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提供保证, 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已成为各国首脑所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 甚至成为强化经济发展、扩大内需、推进行业发展, 增强综合国力的又一竞争焦点。归结到底, 居民健康档案成为推进我国卫生行业发展、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后劲的又一重大变革。所以, 我们要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作为近几年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从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方面都要给予政策倾斜, 确保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既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在实处, 又能推进卫生行业更进一步发展, 进而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
总之,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 特别是在国家医改方案出台后, 卫生部及时下发了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 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首次提出目标和要求, 这是国家在新形势下对人的健康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和要求, 尽早建立健全本辖区内的居民健康档案, 达到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
[2]《卫生部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
3.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三
“珠心算”是在珠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眼、手、脑等多种感官并用的一项智力活动。让儿童接受珠心算教学能有效的提高他们整体素质,不仅可以培养他们具有高超的计算技能,而且可以使他们的思维更加敏捷。随着珠算部分内容重新进入《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2013年12月珠算正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推进“珠心算”教学,特别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充分发挥“珠心算”的启智功能,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新课程背景下“珠心算”教学的特色和意义
1、新的课标和教材有要求。2001年新课程实施以来,《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淡化计算教学,删去珠算的教学内容,学生计算的能力明显下降。2011年重新修订课程标准,专家们呼吁重视计算教学,增加珠算的内容。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中也涉及珠算的内容,珠心算的教学又得到了人们的重视。
2、什么是“珠心算”?“珠心算”就是借助“珠像”进行心算,即“在头脑里打算盘”。 “珠心算”的认知模型是一个通过巧妙的策略选择和一定的练习来构建一个高效数学运算认知结构的过程。在“珠心算”教学中,算盘对学生心算技能形成所起的作用,是由其本身所具有的既感性直观又理性抽象的特点所决定的。
二、主要想法及做法
1、聚焦“珠心算”课堂教学。“珠心算”对发展学生智力具有显著的优势,但过去简单、机械的重复训练,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现在,红花岗区主要研究“珠心算”教学与新课程教材相结合的教学实践,让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既学到数学课本上的知识,又学到“珠心算”的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这样的教学不靠拼时间、拼体力来出成绩,而是探索和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但能够提高珠心算教学效益,还能提高小学数学教学质量。在一节课中,根据需要既安排课本知识的教学,又安排珠心算训练。在传授数学知识时,不时渗入珠心算训练,在珠心算训练过程中,渗透数学知识。这样避免了单一的教学模式给学生带来枯燥无味而产生的疲劳,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2、处理好“珠心算教学和培养竞赛选手的关系。我区在抓好数学课堂教学的同时,注意处理好新课程教学与“珠心算”教学的关系,处理好“珠心算”普及和选手培养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和选手培养两不误。我们提倡珠心算教学面向多数学生,低门坎、重方法、稳推进。降低了珠心算教学等级鉴定达标的难度,一个班只要60%的学生能达到珠算普通八级,普通八级中只要20%达到普通五级即达标。实践中积极鼓励学生鉴定过级,不能过级的学生让其感受到,学习珠心算后,综合能力明显优于没有学习过珠心算的学生。同时,也培养少数有特殊爱好、家长支持的选手,参加各级珠心算技能比赛。这样分类培养,因材施教,让不同的学生得到不同的发展,整体上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树立了人人争学珠心算的良好风尚。
3、重视“珠心算”校本课程的开发。“珠心算”教学要推广,要普及,应该编写一套符合“珠心算”教学规律和当地学生认知规律的课本,过去我们使用浙江省“三算”协会编著的《珠心算》课本。 但各地有各地的不同,本地应有自己的特色,我区着力于将珠心算教材与现行使用的小学数学统编教材有机结合,开发地方珠心算教材或校本教材,让珠心算教学成为本地区教学的一个特色。目前,我区已经编出了二本“珠心算”校本教材,并计划在校本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地方课程。
三、取得的成绩
1、学业成绩。统计显示,近三年来,所有珠心算班的学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均高于本校同级平均成绩,大部分班级是全年级第一名。
2、珠心算班与普通班对比测试成绩。我们对全区四年级(或五年级)34个“珠心算”班与普通班进行了对比测试,题目综合性较强。数据显示,珠心算班成绩明显优于普通班。通过鉴定,我们还了解到,珠心算班学生在智力发展、语言、体育、科技、音乐、美术等方面的能力都比其它班强。
3、“珠心算”师资培训。红花岗区(或遵义市)每两年举行一次“珠心算”教师培训,由本地经验丰富的“珠心算”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担任主讲,每次培训约40学时,内容涉及珠心算基本理论、加减法基础、乘除法基础、如何训练选手等,目前全市范围内共培训400多人次,使珠心算教学方法得到了推广。
4、“珠心算”班毕业生跟踪调查。我区部分学校对毕业的“珠心算”班学生进行了跟踪调查,有的班级已跟踪到了高中、大学。跟踪调查的信息表明,“珠心算”班学生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后劲和潜力,在中考、高考中成绩领先。朝阳小学2011届(5) 班(“珠心算”班)学生,成绩突出,升入示范性高中的学生达到68%。文化小学2009届(1) 班(“珠心算”班)学生,几乎全部学生考入大学,考入重点大学的有20多人。这充分说明了“珠心算”班学生学习的后劲和潜力是巨大的,“珠心算”对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5、“珠心算”教学促进了教师和学校的发展。“珠心算”教师由于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多于其他教师,普遍显示出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教研经验丰富的特征。几年来,20多名“珠心算”教师在优质课赛课、论文评选、教育科研等方面获得全国、省、市级等级奖,其中有两位老师分别获得了全国优质课赛课一等奖和二等奖。
通过几年的“珠心算”教学实践,我们体会到把算盘作为教具、学具、玩具使用,帮助了学生理解新知;“珠心算”融入到小学数学教材中,激发了学生对计算算理和算法的理解;熟练掌握珠心算,能更好地促进学生运算能力的提高。珠心算在开发学生的多种能力的同时,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得到了逐步养成。从实验数据和大量的教学案例可以得出,在新课程背景下,在不增加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的前提下,“珠心算”教学与新课程教材结合对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特别是运算能力,具有积极的显著的意义,是毋容置疑的。
参考文献:
[1] 肖 川:《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2] 陈高木:《珠心算教学与研究》
4.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四
【内容提要】日本政府当前正在大力推行以国立大学为龙头的高等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改革,包括三大举措:(1)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2)国立大学的法人化;(3)21世纪COE(世界一流水平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和研究中心)计划。这些改革将对日本高等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乃至整个社会产生划时代的深远影响。
【摘要题】比较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研究
【英文摘要】Thestructuralreform&n
当前日本高等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改革,这场改革涉及到许多方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大学结构改革”。根据文部科学省的最新解释[1],所谓“大学结构改革”可概括为以下三项改革举措:(1)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2)国立大学的法人化;(3)21世纪COE(世界一流水平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和研究中心)计划。本文首先分别介绍日本“大学结构改革”这三大举措的最新进展,然后对其背景及意义做一初步分析。
一、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
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是此次日本“大学结构改革”的突破口,目的首先在于解决原来在一所大学的框架内改革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增强大学的.实力和活力。
10月,4所2组大学正式完成合并工作:原山梨大学与原山梨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山梨大学,原筑波大学与原图书馆情报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筑波大学。原山梨大学与原山梨医科大学原本实力相当,各有所长,因此基本上是“对等合并”,最后是保留“山梨大学”校名,但新大学的校长由原山梨医科大学校长来当。而被筑波大学合并的图书馆情报大学虽然是日本唯一的图书馆情报学科的专门大学,但相对筑波大学来说实力较弱,最后可以说是“吸收合并”[2]。
这2组大学的合并,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都有先前某些合作的基础。二是经过各自校内比较充分的酝酿。原山梨大学等是从1月、原筑波大学等是从6月开始正式探讨合并事宜,各校都分别组织教职员进行了广泛研讨。三是都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由各校的评议会或教授会作出决策,接着由合并双方校长签订合并协议等重要文件,然后由双方成员组成合并协议会,决定新大学的校名、理念、目标、主要机构等,向政府提出合并预算;再由文部科学省有关机构进行审查,日本内阁作出决定并拟定有关法律草案提请国会审议通过,批准成立新大学,文部科学省修改相关法令;最后由双方成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建校筹备委员会,选举新大学的校长,由校长决定副校长及各学部长等人选,通过《大学章程》和《大学院章程》,举行合并庆典。四是“自由恋爱”。在合并过程中虽然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无疑首先是合并各方的“自由恋爱”,它们酝酿合并都早在文部科学省6月提出“大学(国立大学)结构改革方针”之前。
这2组大学的合并成功,揭开了日本自1949年按照美国大学模式建立所谓“新制大学”以来大学重组合并的序幕。目前,日本从南到北都在酝酿大学的合并重组。10月,日本的第四所“旧帝大”――九州大学将吸收合并九州艺术工科大学,同时另外18所国立大学也将合并,组建成9所新的大学。它们分别是:神户大学吸收合并神户商船大学,东京商船大学与东京水产大学、福井大学和福井医科大学、岛根大学和岛根医科大学、香川大学与香川医科大学、高知大学与高知医科大学、佐贺大学与佐贺医科大学、大分大学与大分医科大学、宫崎大学和宫崎医科大学合并。这第二批将要合并的大学绝大多数涉及到医科类大学。从目前的情况看,日本政府最想推动而又最难推动的是师范类大学与综合性大学内相关学部的合并,正所谓“(学科)同类合并难,异类合并易”。大阪大学等11组26所国立大学目前也正在商讨合并事宜。根据文部科学省20初发表的一份报告,全国三分之二的国立大学将和近邻的大学重组合并。这种重组合并的范围可能将超越县域,例如原来分设在两个县的群马大学和qí@①玉大学已确定于10月合并,将成为在校生规模仅次于东京大学的第二大国立大学;滋贺大学、滋贺医科大学、京都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大学和京都工艺纤维大学这4所分处2个县、府的大学也已签订合并协议。不同层次规格的高等教育(w
5.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五
英语听说教学法的理论背景及现实意义探研
英语“听说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一定的社会需要.本文追溯了英语“听说教学法”产生的理论背景和基本特征,阐述了“听说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及其不足,分析了其现实意义,并在英语听说教学法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做出预测.
作 者:尹瑞雪 作者单位: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抚顺113006 刊 名: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5) 分类号:G424.1 关键词:英语听说教学法 教学理论 背景 预测6.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六
2.古田会议,1929年,福建古田。用无产阶级思想进行军队和和党的建设,强调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古田会议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3.遵义会议,1935年,贵州遵义。中共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在极端危急的关头,挽救了红军,挽救了党,挽救了中国革命。
4.瓦窑堡会议,1935年,陕北瓦窑堡。从理论和政策上解决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问题。5.中共六届七中全会,1944年-1945年,长达11个月,我党历史上最长的会议。通过了一项在党的历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要决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了在全党确立毛泽东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正式宣布:“党在奋斗的过程中产生了自己的领袖毛泽东,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毛泽东思想。”
6.中共七大,1945年,延安杨家岭。毛泽东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朱德作《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周恩来作《论统一战线》的报告。毛泽东致题为《愚公移山》的闭幕词。中共七大中刘少奇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的第一次概括。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
7.中共七届二中全会,1949年,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着重地讨论了在现在形势下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城市的问题。必须把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党的中心任务。毛泽东估计了新形势,提出了警告“糖衣炮弹”的袭击,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务必继续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8.中共七届三中全会,1950年,北京。这是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召开的第一次中央全会。毛泽东的发言——《不要四面出击》。在同资产阶级的关系方面,毛泽东提出了“有所不同,一视同仁”的方针。
9.中共八大——(第一次会议)1956年,北京。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思想。
10.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北京。全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它的核心是实事求是。
党的政治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组织路线:党的组织路线是党关于组织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准则,它是由党的政治路线决定并为政治路线服务的。我们党的组织路线主要有三个方面组成:第一,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买行高度的集中,加强组织纪律,健全党的生活,保持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一致以及组织上的巩固和统一。第二,正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选拔、使用干部,把最恰当的人选派遣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建设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使每个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和带头作用。第三,教育全 党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
11.十一届六中全会:1981年,北京。全会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建国32年来的功过是非,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注意:《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关于“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即是根据《决议》及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界定的。)
12.中共十二大,1982年,北京。邓小平在这次大会开幕式上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崭新命题。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根据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13.十二届三中全会,1984年,北京。《决议》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4.十二届六中全会,1986年,北京。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是新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15.中共十三大,1987年,北京。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下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16.中共十四大,1992年,北京。报告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17.十四届四中全会,1994年,北京。《决定》指出,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新的伟大的工程。18.十四届五中全会,1995年,北京。《建议》提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19.中共十五大,1997年,北京。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20.中共十六大,2002年,北京。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并实现了我们党承前启后,完成整体性新老交替的任务。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21.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北京。《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22.十六届四中全会,2004年,北京。《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3.十六届五中全会,2005年,北京。《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4.十六届六中全会,2006年,北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项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7.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七
一、关于合并财务报表修订的背景及现实意义
( 一) 修订的背景回顾与梳理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 将母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一并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 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报表。19 世纪末美国钢铁公司从开业伊始就采用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外公布,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 合并财务报表已经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1992 年我国实施的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和编制方法提出了非常简单的一般性要求, 成为了我国首部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规范文件, 随后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与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规定, 合并财务报表在我国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2006 年财政部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下文统称为旧准则) 使得合并财务报表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法均基本与国际趋同, 之后财政部又陆续发布了五项解释公告, 对实务工作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一些较为特殊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 2014 年财政部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修订稿) 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 下文统称为新准则) 。
( 二) 修订的现实意义
由于我国会计实践较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异, 特别是合并财务报表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应用层面都有一定的不足, 加之我国特殊的国情, 使得合并财务报表在应用中一直存在着较多的争议, 新修订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借鉴了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 同时充分考虑了我国特殊的国情与经济发展水平, 为下一步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等效迈出了又一重要的脚步。
( 三) 新修订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旧准则存在的差异的主要说明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内容与原准则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控制” 的定义和评估控制的考虑因素
新合并报表准则和原准则都将 “控制” 作为确定合并范围的基础, 但新准则对 “控制”进行了重新定义: “控制, 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其中, 权力、可变回报以及权力和可变回报之间的关系作为控制的三要素, 也是评估投资者对被投资者是否能够控制的主要考虑因素。
控制定义的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对被投资者是否控制的判断发生改变, 有可能之前按照原准则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者,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可以纳入合并范围, 反之亦然。因此, 在开始执行新合并报表准则时应当对被投资方进行重新评估, 同时新准则要求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做追溯调整。尤其是对并非依据多数股权和多数表决权而形成的控制, 如 “事实控制”、基于托管等协议的控制、对结构化主体 ( 前称 “特殊目的主体”) 和非营利性组织的控制权问题等, 受新旧准则差异的影响可能较大。对这些情况, 更需要对照新准则的规定, 对是否存在控制权的问题进行重新评价, 以恰当确定新准则下的合并报表范围。
2. 对投资性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原准则和新合并报表准则都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新准则同时增加了豁免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 则只应将那些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 ( 如有) 纳入合并范围, 其他子公司不应予以合并, 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变化对属于投资性主体的公司来说, 影响重大。
但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 则应当将通过投资性主体间接控制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范围, 尽管投资性主体本身可能没有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 吸纳解释公告、 年报通知、 司便函的相关规定
新准则将散见于解释公告、年报通知、司便函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 完善了准则体系, 同时对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之间可能存在的 “视角差异” 的调整问题设置专章予以规范, 表明监管机构对 “视角差异调整”的重视程度的提升。
新合并报表准则下的合并报表编制仍然遵循实体理论, 在编制合并报表的程序和具体技术方法方面, 与目前的准则规定和实务操作相比并无实质性差异。
二、合并财务报表基本理论
目前, 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所有权理论, 表 1 将三种主要合并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比较。详见表 1。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以实体理论为主要理论指导, 同时结合了母公司理论的部分内容, 未来我国会计准则必然将完全过渡至实体理论。
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解析
根据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除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 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外, 其余均应当将被控制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先将母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过入工作底稿, 并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为按权益法计量并调整过入工作底稿的相关数据, 同时预留抵销分录区域, 根据母子公司发生的影响合并财务报表的事项进行调整后, 加总形成合并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母公司应将被控制主体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部分互相抵销, 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应当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 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对于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抵销, 故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实收资本 ( 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库存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资产减值损失
未分配利润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 同时抵销相应的减值准备, 故以母子公司互相持有因销售材料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为例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付账款
坏账准备
贷: 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其他债权债务, 参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抵销。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销售商品 ( 或提供劳务, 下同) 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同时抵销相应的减值准备与折旧、摊销等项目, 故以母公司向子公司溢价出售管理用固定资产为例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营业收入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 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成本
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其他形式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的应当抵销。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而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与其纳税主体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时确认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及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 合并利润表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存货、固定资产以及其他资产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同时应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进行抵销, 合并抵销分录参照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将互相持有金融工具确认的损益抵销, 故以母公司持有子公司发行的债券并产生利息为例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投资收益
应付债券
贷: 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持有至到期投资
需要说明的是,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故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期初
贷: 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未分配利润———年末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如果对合并利润表产生影响的应当抵销。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过程中, 应当将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 “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拟将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流量”、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以及与之对应收到的现金”、 “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可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编制。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以母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 根据前述抵销分录抵销后的结果进行调整后编制。
另外企业在非首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应当将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年初数产生影响的金额按上述方法进行调整。
四、结论
新准则对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企业, 可以通过整套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内部控制情况与执行情况、发展潜力、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情况、已经履行和未履行责任义务情况, 从而可以更加合理地评估企业的价值, 获得更多投资机会。
摘要:2014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稿) , 对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进行了修订。本文通过对新修订会计准则与原准则进行对比, 结合新会计准则说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同时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建立补充财务报表体系, 形成企业集团完成的信息披露系统。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基本理论,编制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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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8.古田会议的意义及背景 篇八
【摘要】文章运用批评语言学中相关方法,结合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中语言三大元功能的相关理论,着重分析所选语料中情态及转换的使用情况,以探究语篇中意识形态意义的隐藏方式。
【关键词】批评语言学 情态 转换
批评语言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人们的语言意识,提高人们对语言运用的鉴赏和批评能力。(辛斌,2005:54)批评语言学以分析语篇中的“分类”、“情态”、“转换”和“及物性”为主要对象,通过考察语篇中语言使用的结构特点并结合对语篇生成、传播和接受的生活语境和社会历史背景的考察,以探究隐藏在语篇背后的立场、权力关系及意识形态意义。本文则主要选取了 “情态”及“转换”两个方面,针对美国助理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于美国华盛顿当地时间2015年7月21日在第五届年度南海会议上的讲话进行批评性语篇分析,以考察其语篇中意识形态意义的隐藏方式。
一、情态
福勒认为,情态能表现作者或言说者的“评价”或“态度”(Fowler,1991:85)。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认为在语篇分析之中,情态是实现人际元功能的主要手段。而语篇的人际功能又用以表达作者或言说者的身份、地位、动机以及其对经验或事物的态度及推断。因而表达人际功能的情态系统与人的观点、态度等直接相连,是展示意识形态的一条捷径。本文将着重从情态系统中的语气、时态及直接引语三方面对语料展开批评性分析。
1.语气。语言学理论证实,表达动词特定形态的“语气”和“情态意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如:陈述语气表示陈述事实;虚拟语气表示假设;祈使语气表示命令等。而我们知道人们不仅可以用词汇和关系过程来隐藏“事实”,还可以通过使用陈述句来暗含所陈述事情的可靠性及真实性。正如丹尼尔·拉塞尔在其讲述美国在亚洲地区所做贡献时通篇使用陈述语气,语气坚定,句子短小精悍而有力,以此突显其所陈述内容的客观性、公正性,从而于无形之中有效地增加了其所讲内容的真实性及说服力,更加有利于听众心悦诚服地接受。
2.时态。时间在英语里除了表达时间概念外还用于表达人际功能。例如,在英语时态中,人们常选择过去时来表达委婉、礼貌或虚拟等。而对语篇进行批评话语分析时,应尤其注意语篇中一般现在时的使用。因为一般现在时在许多情况下并没有被用来表示时间,而是被用于表示始终存在的状况、连续性或习惯性的行为或过程以及普遍性真理等。纵观整个语篇,丹尼尔·拉塞尔在其讲话中,使用最多的是现在完成时,但也不乏一般现在时的使用。例如:
(a)This is the rebalance.
(b)There are many types of investment the world, and Asia, needs in order to grow…
(c)The U.S. makes balanced investments in all of these areas.
(d)The TPP embraces a future that reaches beyond trade and investment to include high standard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r labor rights.
(e)But unfortunately, the situ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es not fit this cooperative pattern.
(f)Now, the U.S. is not a claimant.
(g)As Ive said here at CSIS, these maritime and territorial disputes are not intrinsically a US-China issue. The issue is between China and its neighbors and – ultimately – its an issue of what kind of power China will become.
(h)Regrettably, I dont know anyone in the region who believes that a negotiated settlement between China and other claimants is attainable in the current atmosphere.
以上例(a)到(b)出现在丹尼尔·拉塞尔对美国在亚洲地区所做突出贡献的介绍之中,在这里丹尼尔·拉塞尔并没有用一般现在时来表达时间概念,而是用以表示客观事实和普遍真理。从而使听众相信,美国在此地区长久以来的突出贡献及成就是毋庸置疑客观而真实的,也突显了美国在此地区的突出贡献由来已久并将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而出现在丹尼尔·拉塞尔介绍中国在这一地区不合作态度中的例(e)到(h)则被其用以暗含中国在此地区的不合作态度也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以及中国南海问题一直以来也将继续成为一个让人棘手、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而于无形之中暗含了其认为中国在此地区的不合作态度严重地影响了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繁荣稳定及其在此问题上强烈反对中国的立场及意识形态。
3.直接引语。直接引语由于其一般出自权威人士、当事人或知情人士之口,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可有效地增强话语内容的权威性。而引语内容通常也包含了原作者或说话者的立场及意识形态,因而常常被人们借以引用来表达自己对此立场及意识形态的认可,从而以此来传递自己对同一类似事件的立场及意识形态。
丹尼尔·拉塞尔在其讲话中共使用了两次直接引语:
(a)The Chairmans statement at the ASEAN leaders summit in April was unusually blunt, speaking of “serious concerns” about “land reclamation being undertake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which has eroded trust and confidence and may undermine peac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b)In the famous words of Rich Armitages Dictum Number 1, “when you find yourself in a hole – stop digging.”
直接引语(a)中,丹尼尔·拉塞尔藉由东盟领导人峰会主席的话来突出“南海争端已影响到国家之间的相互信任及信心,并有可能会逐渐破坏该地区的和平、安全及稳定”,并以此向听众强化其在此问题上的认识及立场的正确性,引导听众来接受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及意识形态。而(b)中,丹尼尔·拉塞尔则直接引用了阿米蒂奇的名言,名义上是劝慰所有相关国家创造沟通空间;停止建设新的设施;停止对现有设施进行军事化改造。而实事上,丹尼尔·拉塞尔在其讲话中只提到中国在进行新的设施建设及军事化改造,并没有提及其它国家有此行为。由此可知,丹尼尔·拉塞尔在此只是借此引用向听众传达中国应该停止新设施的建设及进行军事化改造这一信息,并以此影响操控听众,取得听众对其观点的支持与接受。
二、转换
源自生成转换语法的“转换”一词在批评语言学中所表达的含义有所不同。在批评语言学中两种语法结构之间的变化关系必须从话语的性质、语境和目的等方面加以理解。(Fowler,1991:90-91)
名物化和被动化是人们利用转换来传递意识形态意义的常用手法。名物化是指言说者选择利用名词短语来表达某个通常用动词结构或句子表达的意思。“名物化将过程和活动转化为状态和物体,将具体事物变为抽象事物。”(Fairclough,1992:182)英语语篇中被动化和名物化具有相似的功能,通过有效地削弱所陈述内容的动作感,隐瞒动作的发出者,删除时态和情态、模糊听众对因果关系的考虑,从而达到突出所讲内容的非人际化和权威化的目的。
通览全文,丹尼尔·拉塞尔在介绍中国与相关国家南海领土争端问题时使用的“the occupation of land features”“land reclamation”和“reclamation work”等名物化转换形式,通过把动作的短暂历史状态表达为永久性的自然状态,借以隐含中国南海争端的根深蒂固,难以解决,更暗含着中国在此争端中的不良作为由来已久,也并无悔改之意。
继而,丹尼尔·拉塞尔在例举了该地区由特别法庭和平解决领土争端问题的两个成功案例后,用了两个连续否定被动句“Now, it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Tribunal is not being asked – and is not authorized to rule – on the question of sovereignty over disputed land features.”不仅将中国与相关国家无意于采取特别法庭和平解决争端问题的短暂行为客观现实化及永久化,更暗含了中国在此问题上的立场难以改变以及美国和特别法庭等相关国际机构的无奈和束手无策。至此,丹尼尔·拉塞尔藉由名物化和被动化来隐含其南海问题上反对中国的立场及意识形态可见一斑。
三、总结
分析可见,通过对语篇中情态及转换形式的巧妙运用,语言使用者确实可在其语篇中大量隐藏其个人立场及意识形态意义。因而,读者在将来阅读中,应运用批评语言学的相关方法,仔细考察语篇中各种手段所隐含的意识形态意义,以期提高批评性阅读能力。
参考文献:
[1]辛斌.批评语言学:理论与应用[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Fowler,R.Literature as social discourse:the practice of linguistic criticism[M].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1.—Language in the News:Discourse and Ideology in the Press[M].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91.
[3]Fairclough,N.Discourse and Social Change[M].Cambridge:Polity Press,1992.
[4]Fowler,R.et.al.(eds.) Linguistic Criticism[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
[5]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2004.
[6]Simpson,P.Language,Ideology and Point of View[J].London/New York:Routledge,1993.
9.万隆会议的时代意义 篇九
万隆会议的时代意义
摘要:1955 年4 月18-24 日,由29个国家参加的在印尼名城万隆召开的第一次完全由亚非国家发起和举办同时没有西方殖民国家参加的亚非万隆会议取得了重大胜利,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是亚非国家新的历史起点和划时代的创举。万隆会议是亚非国家第一次摆脱新老殖民主义的控制,讨论和解决自己重大问题的会议。会议倡导的万隆精神和通过的“亚非会议十项原则”十分重要的,至今仍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在当今世界形势下,万隆会议更显示出极富生命力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万隆会议;时代意义
一、时代背景
二战结束后,世界上出现了民族独立解放的高潮,长期处于西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控制下的广大亚非国家,先后通过革命、战争、起义和抗争等不同的方式,冲破了帝国主义的封锁、垄断和控制的世界体系,走上了建立新兴的民族国家的道路。独立后,这些具有共同的命运、面临共同任务的国家,为了解决共同的问题,需要相互交流经验,相互探讨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道路,彼此产生一种共识,这就是要加强亚非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之间的团结和互助。
万隆会议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召开的。由印度、印尼、巴基斯坦、缅甸和斯里兰卡(旧称锡兰)五国发起的、有29个亚非国家参加的万隆会议,讨论了当时的国际形势和对亚非国家有共同利害关系的问题,发表了会议公报,向国际社会响亮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它证明,尽管发展中国家总体实力不如西方发达国家,但团结起来的亚非国家,团结起来的发展中国家,是可以成为国际社会中一支强大的力量的,可以冲破历来由大国、西方国家主宰国际事务的局面,开辟发展中国家建立有利于自己发展的国际环境的新形式。
二、会议内容
会议使大家聚集一堂, 彼此增进了解, 讨论和解决亚非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 是十分难得的。很清楚, 会议虽历经周折,但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是在中国的积极倡导下,与会国平等相待, 相互尊重, 互相了解, 求同存异, 努力合作的结果。其成果集中体现在《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中, 公报分为“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其他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等7个部分。它表明了与会国就共同面临的一些有着重大利害关系的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了决议。公报内容所体现的是努力促进亚非国家友好合作,反帝、反殖,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为保卫世界和平而共同斗争的精神(后来被称为“万隆精神”)。
在“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中, 更应该指出的是, 在处理各国间关系问题上, 提出了著名的和平相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它又被简称为“亚非会议十项原则”,原载于最后公报的第七部分“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这些原则的制定,不仅对于与会亚非国家, 而且对于世界其他国家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友好合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时代意义
当代世界政治与国际关系
万隆会议的召开是亚非国家开创了独立自主地讨论和解决自己重大问题的先例。会议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它推进了第三世界的形成,从而改变了世界政治格局;推动着以非洲和亚洲为主的世界民族独立运动走上胜利的道路,使资本主义世界殖民体系彻底瓦解;促进新独立国家发展民族经济,联合自强争取经济独立,开展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
万隆会议精神是发展中国家试图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西方主宰国际社会命运的精神。亚非会议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由亚非国家发起和召开的会议,是第一次没有西方国家、没有当时主要世界大国参加的会议。会议的参加国除日本外,都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因此也可以说是第一次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会议。
对于中国而言,万隆会议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万隆会议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争取外交利益的重要舞台。万隆会议对消除当时一些亚洲国家对中国的威胁论的影响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当一些国家在发言中公开对中国的“威胁”提出质疑和非难时,周恩来总理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摆事实,讲道理,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灵活地表达了中国的和平外交的立场,在周边国家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万隆会议也是中国扩大外交成果,与更多的亚非国家交朋友的一次重大尝试。
在纪念万隆会议召开50周年活动中,胡锦涛指出,“万隆会议是亚非民族解放运动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是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从那时起,亚非发展中国家作为一支独立的新兴力量,更加有力地登上了国际舞台。万隆会议所确立的处理国家关系的十项原则,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了重要基础。会议所倡导的团结、友谊、合作的万隆精神,成为半个世纪以来激励广大发展中国家为实现民族振兴和推动人类进步而不懈奋斗的强大动力,有力地推动了亚非国家的联合自强,促进了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需要继续发扬万隆精神,并坚持以下三条:首先是坚持独立与主权,并结合自己的国情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其次是联合自强,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积极奋斗,反对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第三是在发展中国家相互间的关系中,排除狭隘民族主义的干扰,以大局为重,通过协商、对话以和平方式解决各种争端,实现友好的合作。
今天的亚非国家之间,虽然也存在一些矛盾,但总体上具有比当年更好的关系,例如,当年中国与印度这两个亚非会议的主要参与国,后来发生了边界冲突,这对后来的亚非会议的召开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今天,中国和印度正在重新携手并进。所以,今天对亚非国家的团结合作而言,有一个更好的国际环境。
当然,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在美国成为惟一超级大国的情况下,国际形势也比当年更加复杂,所面临的问题也比当年更加多层化多样化,亚非会议精神也有一部分内容被时代的发展和变化所超越,这也需要亚非国家用更宽阔的视野来观察国际问题。
参考文献
10.雇前背景调查的意义 篇十
籍于八方锦程人力十多年提供专业招聘解决方案的经验和总结,我们发现,“花团锦簇的南郭先生”正以惊人的速度递增,且正深刻危及诚实正直、脚踏实地的求职者以及心怀战略、欲展宏图的企业。例如,在职位竞争上,一份毫无花巧、诚信可靠的简历往往败于犹如策划大师设计过的“高端”简历,甚至有的时候,诚信的求职者连一个面试的机会都不可得;又如,在企业当中,一个简历优秀且对面试应答如流、游刃有余的新进员工,却迟迟未能进入工作状态,或其表现与企业要求截然不同,甚至有些给企业造成了成本、技术、声誉乃至客户等方面的损失。企业需要发展,更需要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背景调查为企业剔除“南郭先生”,引进真正可以启动企业高效快速发展的人才;为求职者还原公平与公正。
背景调查,通过电话寻访、网络查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候选人的教育及工作背景、能力进行调查核实:
一、对候选人的简历去伪存真,还原公平、公正的求职氛围;
二、为企业招聘提供专业、客观、有效地信息依据,提高企业招聘效率,降
低企业招聘成本;
三、为企业规避如胜任力、职业操守、法律等的风险,减少企业因雇用失误而造成的名誉及财产等的损失;
四、为企业甄选具备职业操守、进取勤奋、能力出众的人才,全面启动企业的高速发展;
五、全面优化企业HR事务工作,提升HR部门专业性;
六、营造诚信、安全职场氛围,让求职与招聘和谐发展。
horse1211(2010-5-13 21:37:33)
对LZ所述,深有同感,有相当多的求职者在简历上造假,且不乏中高层之士。令俺们防不胜防,背景调查,相当有必要。
聘话题之四——如何对应聘者做背景调查
为了提高招聘效率,降低企业用人风险,背景调查是招聘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然而由于它的可选择性与出现问题的概率性,大部分的企业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个环节的必要性,没有受到企业的重视。因此,在招聘过来的人员中一旦在入职后发现问题,轻者在试用期即发现问题,未转正后就办理离职,重者则在转为正式员工后让企业方面被动,甚至带来更大的风险。通过背景调查,会更清楚应聘者的以前真实信息,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避免让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蒙混过关。在我本人以前的工作中,就通过背景调查发现了相当多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会使你对一个人的印象与做调查之前的印象大相径庭,相距甚远。如我们曾经遇到一个人,他自称是某某大学毕业,但是经过我们对其学历进行验证,却查到拿到的是结业证书而不是毕业证书,再比如,一个人自称在某某大企业集团做过某某职位,经过工作背景调查以后,我们发现他在某某大集团里面根本不是正式编制员工,而是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而到企业打短工,当你知道这些情况以后,你会对是否聘用该名员工产生与原来截然不同的意见。
背景调查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开展:身份背景调查、学历背景调查、工作背景调查,其中最有价值和最有难度的是工作背景调查。
身份背景调查可以通过收取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个人信息证件来进行,一般的方式是通知应聘人员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关于身份证的信息,目前网上有很多验证身份证号的软件和网站,但只能查询身份证号是否有效以及身份证首次登记的地址(一般精确到区)等信息。学历背景调查目前有多种途径,审核毕业证原件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但是目前假证泛滥,且伪造技术越来越高,因此在审核毕业证原件的同时还要辅以其他验证方式。第一个方式就是到①教育部学历验证中心的网站上去验证,该服务为收费服务,非常适合企业招聘用,在此网站查询的结果比较权威,除军校学历及自考学历外,数据库中一般都包含各个层次的学历数据。第二种方式就是打电话到②所在院校的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确认,该种方式不用花费任何费用,但费时费力。对于职位比较重要的应聘人员,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我本人的实际工作中也曾经采用过这种方式进行学历验证,一般学校里的老师对这方面的事情也比较配合,态度十分不错。
工作背景调查是背景调查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但也是价值最大的一块骨头。除非你在应聘人员原所在单位有比较熟悉的亲戚或朋友,否则你都要亲自与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应聘人员的原直接主管进行了解情况。然而,应聘人员原来所在的公司基本上与你们的公司是竞争对手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的人一般不会配合你的工作。这样就需要你在进行工作背景调查时要采取一定的技巧,以便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1、调查方式尽量采用电话调查而不用传真。了解应聘人员的以前信息,对于原工作单位来说,是向他们了解已经离职人员的信息,这已经是麻烦对方的一件事了,在这种情况下再让对方填写员工信息并且还要在纸质传真上盖章,我想没有哪个企业愿意这么配合。最好的方法就是打电话过去,态度比较亲切一点,以聊天的形式打探消息。在聊天的过程中,根据对方的态度灵活掌握进度。
2、选择合理的联系时间。在工作时间内,对方一般都很忙,但是通常情况下,下午四点钟左右的时候会稍微好一点。在这个时间打过去,得到配合的概率会大一些。否则,如果在其他时间打,没人会搭理你。
3、调查的内容要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千万不要开门见山地问一些对方不便透露的问题,如应聘人员原来的工资待遇等等。这样的话,不但得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而且会把对方惹烦,其他的问题也不会配
合回答了。要灵活掌握问问题的顺序,一般是把最简单、无关痛痒的问题放在最前面问,再一点一点地深入,一旦发现对方态度不好,马上停止调查,感谢对方的配合,迅速结束通话。
4、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这样的工作中,难免会碰到钉子,遭到拒绝,但是千万不要灰心。第一次不行可以换个时间再打过去,两次不行三次,三次不行四次,等到一定程度了,对方也会受不了屡遭骚扰,心想还是早点告诉他算了,这样你的目的就达到了。还有,如果人事部门的人不配合,就找应聘人员的原直接主管,如果主管不配合,就找原来的同事,总之,就找到一个愿意配合你工作的人就行了。上述一切工作的前提是你的态度要足够的亲切、足够的诚恳、足够的善意。
总之,做背景调查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然而当你真的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了,你会从中发现很多不一样的情况,而你也会因为这些发现得到很大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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