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思考建议

2024-09-27

工会思考建议(精选8篇)

1.工会思考建议 篇一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工会组织的产生源于工业革命,工潮的产生,导致工会组织的诞生。

200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适应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大局,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新时期,我国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农民工问题凸显,困难职工的生活、医疗住房、子女读书等问题已备受关注。国有企业中,改革力度的加大,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呈现出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的格局,这些问题都给工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因此,如何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

(一)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履行不到位。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职工群众对基层工会的要求,也是基层工会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工会维权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切入途径,加之工会人力、财力等资源的制约,基层工会的维 护职能的不到履行,工会与职工的关系渐渐疏远,进而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工会代表职工的功能,职工遇到的困难也不再向工会寻求帮助。这都真实地反应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的履行是不到位与履行困难。

(二)参与职能的履行弱化。工会的参与职能,是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议政的一项社会职能。但从基层工会自身而言,目前在履行参与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着宏观参与力度不够,超前参与意识不强,工会干部减少,主动参与能力不足等问题。而没有参与就难以为职工提出问题,就不能解决职工所面临的困难。所以,保证参与职能的充分履行,是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意见、分析现状原因、作出决策建议必备的前提条件,但这种现实的矛盾却弱化工会的参与职能。

(三)职工队伍分化、对象复杂。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职工的成份相对简单,工会工作的开展也就相对的简单。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制度的逐步建立,职工队伍出现分化,不同利益的职工群体,表现出明显的差距。如在企业主要有经营管理者群体、科技人员、高级职员、职工群体和工者群体等。这些不同的职工群体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需求不同,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和希望也不尽相同。工会工作开展就因此变得更加复杂,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四)协调劳动关系的要求增高。近年来,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出现复杂、多变的趋势,所有者、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日渐增多,呈现出由个人劳动争议向群体性劳动争议转变,并且这种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规模越来越大。比如,针对企业实行减员增效、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等改革措施引发的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时有发生,而作为企业工会,就要求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协调这一系列的问题。但在实际当中,工会此时便感到束手无策,处于“不能不协调,又不知如何协调”的两难境地。出现工会现实能力与要求不符的现状。

(五)职工收入差距拉大,工会维权工作难度加大。随着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过去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已被彻底打破,这使得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处于低收入状态的职工群体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就会陷入困难或特困之中。在这样现实面前,工会无论从经济实力上,还是方法手段上,都没有力量解决职工就业、提高收入等根本问题。工会关心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具体利益,也只能是参与、协调和帮助,救助部分特困职工。维护的难度越来越大,经常出现“不能不维护,又不能多维护”的尴尬局面。

(六)工会组织受到冲击。在企业机构改革中,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仍存有“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的偏见,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虽然有《工会法》作保障,许多企业工会仍然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减的组织,工会干部几乎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一批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基层工会干部由于兼职过多,没有时间和精力思考研究工会工作,工会成为了党群工作部里的一块应付差事的“牌子”。由此可见,在某种意义上讲工会工作被削弱了。

二、对基层工会的思考与建议

(一)克服工会组织的行政化倾向。由于受计划经济和平稳市场经济的影响,工会主席一般由上级“安排”产生或由相关负责人兼任,以致从组织上把工会与行政合二为一。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不能为保障职工利益,从而脱离了群众,堵塞了反映职工意愿、要求的渠道,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必须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实现民主化,实现政、工分开,各司其职。这样,工会才能为群众谋利益,以职工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主要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基层工会组织的行政化倾向,使工会名副其实。

(二)敢于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法律规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所以,在争取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工会干部必须拿出勇气,勇敢地站出来代表职工向用人单位争取职工的合法利益,而不能 当抹稀泥的“和事佬”,更不能为了自己保“官”而对职工反映的情况不闻不问,甚至劝说职工不要“惹事生非”……。同时,工会干部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保护和发展职工利益时,应做到有理有节,让其为理所服,为情所动,力争在和谐的气氛中为群众争取到正当利益。

(三)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基层工会组织在突出维权职能外,也有教育好单位职工的职责和义务。工会干部必须努力建设一支积极向上、充满朝气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提高职工素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加强对职工的文化、技术和技能的教育与培训;可以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建功立业活动;还可以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职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树立职工身边的行业典型,让职工赶有目标、学有榜样,形成赶、比、超的浓厚氛围。

(四)要分析、明确工会工作对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已成共识,要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必须把工作对象搞清楚。一是要认真调查了解企业不同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来源、生活情况以及迫切需求,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 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必须把一线职工作为主要工作对象,把低收入职工、困难职工作为突出维护职能的重点。因为,这部分职工人数多,涉及面广,是企业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许多牺牲。只有把这部分职工的利益维护好,工会的基本职责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工会组织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找准位臵,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要建立、健全工会工作机制。企业工会针对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的客观实际,必须以建立完善各种工作机制来确保工会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重组改制、转轨变形的实际,我认为应建立民主管理机制、职工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宏观参与机制、调查研究机制、工会工作评判机制等。也只有有了完备的机制才能保障工会的只能落到实处。

(六)要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面对企业工会职能拓展,任务加重,难度加大的客观现实。工会干部要想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走在时代的前列,能预知职工群众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勇于开拓创新,能够探索新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要熟悉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最后,还要学会调查研 究,能将职工的问题从更深的层面反映出来,找出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工会思考建议 篇二

一、加强企业工会预算管理的意义

企业工会预算管理对企业强化内部竞争优势、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企业工会预算管理可以加强工会的财务管理效能,它可以将企业有限的资金资源最大化的控制企业的基层管理风险,减少企业财务收支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其次企业工会预算可以促进发挥组织职能,它推动企业开展提升职工文化素养、劳动技术更新,为员工办实事、解难事,为企业发挥各项职能奠定基础。最后工会预算与国家财政改革一致,我国《预算法》每年都在修订,财政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在数据环境下,国家提出以分享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工会预算管理的互联网建设也必然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势。总之,工会预算管理益于使用有限的资金资源保障企业的基层员工的忠诚度、规范企业收支行为、细化资金支出结构。

二、企业工会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互联网思维

借鉴和归纳以往的研究文献发现,鲜有关注工会预算管理的互联网建设,在仅有的几篇互联网工会预算管理文献中,均提出当下工会预算管理缺乏互联网思维。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互联网思维绝不是“台式电脑”的更新升级,而是互联网平台和互联网+预算管理的运用。目前企业过度注重市场,缺乏内部管理建设、数据分享与工会对预算管理的在线化监管行为。而且目前工会过分依赖财务数据,决策依据过于片面化,且数据更新速度慢,这对工会预算管理的决策效率势必有重大影响。目前互联网已经在渗透着各个领域,挑战着各个领域,催生着各种新生态,缺乏互联网和网络数据共享思维势必会影响工会的工作效率、预算准确性及基层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缺乏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企业工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现在在互联网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施“数据+内部监督”的管理模式,更有效的实现动态控制企业的预算效果,及时修正企业预算执行。但是目前工会的重要性可能被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甚至市场部门所掩盖,管理人员忽略了工会的重要性,预算重心始终离工会越来越远。科技创新更多的是聚焦于企业的产品部门,结构创新更多的是聚焦于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而忽略了工会预算管理的科技引进与效率提升,工会预算管理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并不能划入企业的重点建设范围。

(三)缺乏预算管理正确认识,预算编制不规范

目前企业着重关注市场,缺少对工会等内部职能部门的关注,员工也缺乏对预算管理的正确认识。根据以往文献和实际企业中的反映,企业领导和员工一致认为,工会的经费管理工作应该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只要合法合理即可,完全没有必要研究其管理效率问题,预算即是估算。而且财务部门每月的财务报告等工作完全掩盖了工会的预算管理工作,认为工会的预算管理与其它部门相比无足轻重。这样的预算管理认识势必会影响工会预算管理效率,长此以往可能会造成基层管理离职倾向严重,公平感知氛围淡薄。此外,工会预算管理编制不规范,这一方面可能因为财务部门并不重视,另一方面整个申报程序不规范,许多企业工会预算只是由财务部门进行简单编制、通报,没有经过严格审查,预算内容与实际相悖,预算执行过程过于形式化。

三、完善企业工会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营造互联网思维氛围

针对缺乏互联网思维的意见,本文认为营造互联网思维氛围是当下最合适的策略。目前互联网+时代逐渐过渡到智能机器+时代,数据环境、网络思维与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是目前企业工会及其他部门最需要的。关于互联网运用,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工会预算管理要实行在线化监管行为,财务部门与工会预算部门间应该通过网络共享的方式传递数据信息,搭建财务-预算双向互动的管理平台,这保证了工会预算不再是依靠单一化、静止化的财务报告等,而是运用更新的财务数据,而且可以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获得更多决策信息,这样通过在线数据形成数据库,使工会的预算管理更加准确。二是利用数据库实现动态数据信息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预算差异,要及时纠正,建立预算参数分析预算差异原因,并反馈至预算部门,这样的动态信息管理与循环可以帮助企业工会预算数据更加准确,创新财务机制建设。三是云网端建设,这里“云”是指工会要建立全面覆盖所需财务数据的数据云,“网”是指工会要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即时工具搭建预算管理网,利用OA平台等建立与财务部门间的沟通网络,进而通过“云”和“网”达到建设预算管理的“端”。

(二)创新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针对缺乏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本文认为创新机制,尤其是内部审计机制,是最有效的途径。创新内部审计机制,目前在一些国企,如信用社和石油企业,已经开始引进审计联动机制和内部审计的数据模式,试图打造“数据+审计”的监督模式。企业工会可以学习这样的监管机制,以内部审计的网络化减少工会预算管理执行风险。引进外部预算管理先进设备,实际上,这样的设备不仅仅是对工会的预算管理具有显著成效,对企业的所有部门预算均有作用。以经济审计为切入点,加大工会预算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服务职工,面向工会”的原则。此外,建立健全审计成果通报反馈机制,审计部门及时将审计结果向职能部门进行通报,讨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治理水平的策略,实现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群策群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和总结分析工作,积累经验,保障内部预算管理工作持续向前发展。

(三)树立预算管理正确认识,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针对缺乏预算管理正确认识,预算编制不规范的意见,建议在认识的正确性与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方面加大力度。首先,培训领导与员工学习《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要在企业内部宣传工会预算的重要性,甚至可以考虑将工会预算成果与财务部门的绩效相联系。其次,要抓好预算编制这一基础环节,将预算的收支全部纳入内部控制范围内,实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过程控制,细化预算编制的项目预算,结合历史数据、资金流量时间等指标进行编制,确保工会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预算方法上要结合零基预算与增量预算,在预算上报流程上要制度化,如果企业有相关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上报,例如经过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领导等流程核查,进而提高工会预算可行性与准确性。

四、结语

工会预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是一个重要但是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在我国企业员工工作倦怠程度日益增加背景下,如何更好的加强工会预算管理逐渐成为企业实际与理论研究的重点课题。有效的工会预算管理可以强化员工的忠诚度、提升基层管理人员的能力。本文基于对企业工会预算管理的重要性的阐释,着重对工会预算管理的意见及其建议做出了重点解释,尤其基于互联网思维与内部监督机制的角度。但是工会预算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需要涉及到财务等职能部门的优化,因此建议后续研究可以进一步进行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李云贞.浅析基层工会预算管理现存问题及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6(12)

[2]金谷.借助“互联网+”强化工会预算监管[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5,30(4):29-31

3.工会工作意见及建议 篇三

关键词: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工会系统

引言

当前在工会职工的工作过程中,针对如何化解工会之间的矛盾,起到调动工会工作积极性的效果,调解好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如何做好工会的思想组织工作,针对这些问题出现的一些工会名存实亡的说法,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发挥工会的职能。

一、工会设立的意义及工作职能

所谓工会是指基于一个组织共同的社会利益所组织出的社会团体。我国工会组织成立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调解职工与职工,职工与企业雇佣单位,职工与国家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我国针对对工会职能的有效实施和保护制定了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的职能是通过与雇主谈判的方式等确定职工的工资、工作的时间以及办公环境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针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工会组织已经不再仅仅是为维护职工利益、调解纠纷的组织的存在了,现在的工会组织已经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工作内涵:现代的工会组织成员通过对我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学习,从而实现对工会企业组织和社会单位、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党委建设单位等组织的一个下属职能部门。工会的这种职能方式的转变,从表面上来看是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职能权力,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却逐渐失去了最初设立的意义,在有效调解企业职工纠纷、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上起到的作用并不突出。针对这一社会现象,对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完善工会组织的工作。

(一)站在职工立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着工会的成立目的和意义上来看,最初成立工会就是为维护企业职工这一在雇佣与被雇佣中相对弱势的群体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而我国针对这一问题设立的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法》更是为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法律保障。因此,在新的时期,若想加强和完善工会的职能工作,首先就要在这一方面加以完善,本着以职工为本,依法维权的原则为调解职工之间的纠纷问题,职工的维权问题,作出法律保障。进一步贯彻维权思想,对企业职工提高维权意识上做出努力和准备工作,并且从工会自身出发,建立健全工会机制,包括职工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1]。

(二)学习新思想,增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从当前我国对工会成员的要求上来看,我国的工会组织成员需要具备先进的思想,能够在思想政治领域理解和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如何合理运用的这一思想实现对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工会组织成员工作内容的又一核心体现。首先要想实现对企业职工的思想培训教育工作最先要做的就是提升自身的思想教育综合素质[2]。站在新时代新形势的大环境下,工会职工要努力学习新知识,了解新的挑战内容和市场经济的社会走向,从而摸索出能够提升职工工作效益增强竞争力的新的思想理念[3]。再者要从工作的主动性上来提升自身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充实工作内容。工会职工在提升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能力后首要任务就是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为将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渗透到企业职工的工作理念当中,从提升职工工作的效能和稳定性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提升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领域工作作出努力[4]。

三、结论

总之,工会组织工作是一种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具有工作内容的长期性和工作实施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作为工会组织的成员需要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从努力提升自身思想政治领域、实际工作能力出发,真正为企业员工办实事儿,让企业员工得到思想政治领域的提高,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在具体的工作中,注重对自身职能的发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的权益为企业职工维权寻找途径,努力解决企业职工工作中的纠纷问题、侵权问题,以实现对企业员工维权意识的培训。真正站在职工的角度,做让企业职工舒心、放心的维权机关。另外,在工会组织的工作中,还要注意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为企业职工和企业建设的长期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领域的发展做好工作。

参考文献:

[1]曹海英,周世杰.工会工作要做就要创新求实——王建斌创新丰台工会工作新模式纪实[J].工会博览,2014(01).

[2]张秋惠,于桂兰.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问题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0(03).

[3]蔡翔,陈滢.《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绩效管理的六大挑战[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11).

4.工会思考建议 篇四

及对策建议思考

在新形势下,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的条件以及工会工作的配合,做好各级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从各个方面推动企业发展。本文将针对工会工作人员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怎样提升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概述,希望对相关人士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在企业日常发展过程中,要时刻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处理好人和事、人和人之间的重要关联,全面实现人员管理以及工作岗位之间的合作,充分激发企业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不断使员工提高其工作效率,争取做到人尽其用,完善企业管理相关制度。

一、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良好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企业和谐同样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创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健康发展。企业的工会组织是直接面对员工的,处于企业发展、协调员工的第一线,在提高企业经济发展与效率方面,工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维护企业安稳发展,需要工会人员积极参与与协调其关系,坚决维护员工合法利益,促进劳动双方互相尊重,平等进行合作,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谐、社会和谐。

企业工会建立情况如何、工作开展得怎样、工作作用发挥的成果等是检验工会人员工作做得是否到位,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表现之一。近几年来,工会在组织员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员工全面素质、依法维护员工权益等方面都进行海量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化,组织以及经营方式等也同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工会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思路、集中员工力量以及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方式,扎实安稳加以推进,把企业工会班组真正建设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员工权益等统一起来的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经常行走于员工的生活、工作之间。做好企业的工会工作,则需要组建一支由体素质较高的高层所带领的工会班组,使这支工会班组成为领导以及员工身边最得力的助手、协调各关系的行家、体贴服务员工的楷模。要加强企业工会干部尤其是工会主席的训练,帮助提高班组进行工会业务熟练度,不断提升法律法规素养以及政治水平。形成积极分子、兼职、全职结合的企业工会员工班组,牢固建立员工观念以及服务他人的意识,积极发扬“妈妈心、婆婆嘴、挺不住的两条腿”的职业精神。坚持把“围绕员工,服务员工”作为工会人员工作的出发点以及最后的落脚点,使工会班组存在的价值得以充分的体现于企业,为共同为建設企业和谐做出巨大贡献。

二、如何开展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一)做好企业宣传,提高思想觉悟

电力企业在全面员工提高员工思想觉悟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相应的评测,为了保障测评结果的有效性以及针对性,要明确评测工作的目的与意义,配合提高思想觉悟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相应测评人员还应该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例如:电视、网站、广播、等宣传与介绍思想觉悟测评的方案、过程,并且保证这样的做法令测评者与受评者之间都可以接受,从而大幅度提高测评效率。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在实际测评中,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明确各管理人员定性与定量的管理目标,从而实现测评工作规范、科学化和制度化的建设。

想要提高员工思想觉悟,光完善管理系统是不够的,从物质上来看,给予员工金钱是最直接的方式,包括员工的工资、绩效、奖金等,要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给予资金奖励。领导人员可设置严格的考核,坚决按照劳动分配的原则进行奖金鼓励,从而使员工提高其工作质量。在提高员工思想觉悟时,合理的采用工作方法与相应措施,合理科学的对员工进行指导,以最高限度的来提升员工思想觉悟,坚决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发现员工有违规情况,便要对其员工进行适当地惩罚对策,比如出现迟到、早退、未经请示私自外出等情况,其管理人员便要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口头批评来解决问题,或者警告员工此错误不得再犯,由于有的员工在面对自己犯错后不会接受口头批评或者警告,这时管理人员便可以根据企业相关规定对此员工实行相应的惩罚,来帮助员工成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如有做得好的地方可以进行奖励,从而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的动力。

(二)以人为本,共同建立发展愿景

从实际出发,深入员工的生活,通过谈话、交流、调研等方式了解员工生活环境以及方式,通过不断地交流谈话了解员工内心深处最需要的是什么,或者员工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本着上级服务下级的原则,积极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如果情况允许还能完善员工日常生活的设施,丰富员工文化生活,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想员工所想,急员工所急。

共同愿景分为不同层次,由大到小可分为企业愿景、组织愿景以及个人愿景,个人愿景范围最小,但是确实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因为个人愿景可以决定其他部分愿景未来的走向,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来看,个人愿景就是部分,而企业愿景以及组织愿景是整体,整体起到全方面走向作用,而部分则可以决定整体发展方向,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想要发展得更好,效益更多就必须要以内部员工个人愿景为中心,将每位员工个人愿景收集起来,从而进行完整科学的总结与缝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员工的工作的积极性才会提高,而员工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将会更多。

如果想要更大的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光设立目标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将员工的工作量以及相对应的报酬相挂钩,如果企业设立的目标完成得不错,效率高,那么给予员工的报酬奖金就高,企业愿景与个人愿景的契合度越高,员工日后工作的方向就会越正确,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工作中每一分努力都会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样的情况下便不会产生浪费力气以及资源的情况,员工与团队之间的合作能力也会大幅度增加,因为只有员工与团队之间互相合作才可以将工作完成得更完美,从而得到的报酬将会随着工作进度而提高。

(三)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学习

政治学习虽然经常挂在员工的嘴边,但付出行动的却比较少。现代大多数企业已全面进入市场,新的思维、政策、事务不停出现,对部分员工的价值观产生影响,复杂的经济现象以及各种变化,使员工产生不一样的认知。要重点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十七大精神等学习,这都是各大企业学习政治的“龙头文件”,同时也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保障。学会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立场、分析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驾驭市场能力,加强自身建设。

想更好地学习政治工作,首先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文件的学习,坚定对马列毛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绝对信仰。深入进行党基本路线、思想信念等学习教育的培训,增强员工的时代意识,将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作为长期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真心实意地去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理解员工才可以充分获得员工对企业的信赖,才可以使政治工作不断增加新引力以及传播力。准确地掌握员工思想觉悟动态,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新的教育形式,将员工的想法从传统的思维中解救出来,使员工意识到时代的发展是必然的,同时还要结合不同时期对不同员工心态、心理素质、情绪等来解决问题,对于不同的问题与对象,要采取不一样的工作方式,找清楚员工出现问题的最佳切入点进行突破,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增强员工整治工作的主动性以及针对性。

大力开展员工线下活动,积极参与到新时代精神与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中,使员工陶冶情操、提高政治思想、提升道德素养,并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爱国、守法、知礼、诚信”等相关活动或者讲座中,可以大幅度对员工全面素质进行提升。

(四)注重实效,加强政治工作说服力

言行统一是进行整治工作较为传统的方式,企业政治工作者,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员工以及组织实现党的纲领、路线去努力奋斗。但是口说无凭,领导班组必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员工做到的领导也必须做到,不让员工做的事情,首先自己不可做。如古人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有部分企业领导在工作大会报告中教育员工、冠冕堂皇、振振有词。但是在实际生活的做法中却是与开会所说的内容恰恰相反,想要加强我党政治工作的说服力,一定要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党的政治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清正廉洁进行工作,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在工作、为人处世中做到表里如一,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

(五)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思想教育

伴随新时代技术的发展,各种领域都在互联网中进行教育培训,而政治思想教育同样可以在互联网中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目前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已指出加強网络的建设,现在的互联网已经成为大部分人们学习、工作、获取信息不可或缺的工具以及发表言论的渠道之一。

思想建设是党建的根本。在新的形势下,秉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探究新问题、掌握新特点、总结新经验,以此来不断加强与改进企业员工思想教育工作。随着互联网大面积普及,各单位可利用网上自愿创建新形式的教育培训,利用手机、电视、电脑等信息载体,可利用网上党校、论坛、微信、QQ微博等形式。进行线上学习、讨论,从而提高党课的感染力以及新引力。

利用互联网进行员工思想政治培训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利用网上海量资源对思想培训内容进行在线观看或者进行下载。二是随时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培训学习,实现互动教学。在结合当前组织对员工党课教育的要求,可以寻找专业人员简历专门的网站或者质量较高的课件,利用网络播放,员工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点开相应的课件进行学习。

三、结语

5.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更好地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主力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根本方针。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各级党委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性,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努力推动我省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引导全省各级工会自觉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3、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基本要求。把握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原则、方针政策和根本任务,实现党对工会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保障工会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制定、干部选配、宣传舆论和关系协调等工作,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工会从自身性质和特点出发,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会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组织职工当好福建发展主力军。各级工会要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广泛实施为“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努力把广大职工动员和组织到经济建设主战场上来。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大力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为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引导职工推进我省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引导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着力抓好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深入开展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努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完善职工培养深造、考核晋级、提职提薪等激励政策,为职工勤奋学习、岗位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服务和帮助职工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各级工会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充分发挥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作用。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困难和疾苦,通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介绍、技能培训、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和金秋助学服务,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

4、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重点,推动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矛盾中要进一步发挥优势、积极作为,促进职工队伍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社会关系。

三、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领导体制

1、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就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县以上(含县)党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工作目标,做到党建与工建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建带工建,做到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

2、完善政府联系工会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会民主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和完善工会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听取工会意见;坚持和完善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协商解决劳动关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与工会共同参加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

3、拓宽工会宏观参与渠道。各级党委要支持工会建立向同级人大、政协通报情况的制度。人大研究、论证有关职工利益和涉及工会工作的地方法规草案应注意听取和吸收工会的意见,有计划地建立比较完善的职工权益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为工会依法维权创造良好条件。重视发挥工会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中的作用,为工会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提供更加有效的平台。各级人大、政府开展的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政协开展的专项视察活动,应邀请同级工会参加。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工会代表的比例,使之与我省不断壮大的工人阶级队伍相适应。工会要依法做好人大代表中职工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工会界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

4、发挥工会党组在工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地方总工会党组要进一步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培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党委交给的`任务,在领导工会工作中切实发挥核心作用。大力推动工会组织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和活动方式创新,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四、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机制

1、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各企业必须依法建立以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制定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依法应当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改革改制方案、职工裁减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等,应当依法办理;未经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不得实施。国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严格依照公司法执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可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首选候选人,由工会提出,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各企业、事业和机关要推行厂务(校务等)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构建职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保证合同履约兑现。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协商要约制度,形成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劳动、税务等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支持工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着力提高开展工资协商的能力。支持工会建立和完善企业、行业和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3、完善劳动法律法规的群众监督机制。支持工会建立健全劳动法律群众监督组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上级工会可以派员深入企业,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情况进行监督,就企业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特别是执行用工标准、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会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企业下达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企业要重视并切实整改;不予整改的,工会可提请劳动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建立人民法院与工会联系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组成职工维权合议庭,依法调解和审判劳动纠纷案件。

4、完善工会帮扶工作体系。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工会运作、社会支持的“大帮扶”格局,努力提高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实际成效。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帮扶中心特别是农民工集中区域的困难职工帮扶站建设,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帮扶网络。工会旨在帮助困难职工开展的就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享受政府相应的补贴。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受惠率。支持工会做好职工信访工作,建立职工法律服务机构,更有效地为职工提供帮助。

五、大力推进工会组织建设

1、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各级党委要把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形成党建带动工建的工作机制。支持工会创新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在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大力促进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建设,着力提高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中要同步做好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工作,不得随意撤销工会机构或将工会机构合并到其它部门。落实《工会法》关于所属职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工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的规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专职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专职副主席享受同级中层正职待遇。切实保证企业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工会干部在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2、加强县级工会和“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工会全面实施县级工会建设五年规划,帮助解决县级工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实际工作出发,统筹考虑县级工会工作人员编制情况,切实加强工会工作力量。保持县级工会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梯次结构,不能将其他部门因年老体弱退下来的干部安排到县工会任职。县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校要列入城市建设统一规划。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乡镇(街道)工会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各工业园区(开发区)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落实相应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主席由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副职担任或兼任,副主席享受同级中层正职待遇。村工会主席享受财政的相关职务补贴。

3、加强产业工会和事业、机关单位工会建设。各级政府产业主管部门要支持产业工会建设,特别要重视县级以下行业建立工会(联合会),形成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顺畅的产业工会组织体系。推动建立政府产业主管部门与产业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产业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工会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方力量,提高产业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各级事业和机关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听取本单位工会工作汇报,支持工会组织职工对本单位内部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工会内部财务管理,确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各高等院校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专职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机关单位工会主席享受机关中层正职待遇,副主席享受机关中层副职待遇。

六、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1、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各市、县(区)总工会主席一般应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设在地方总工会的由多个行业组成的产业工会的主席(主任)可享受同级地方总工会副职待遇。在工会换届和调整工会领导班子时,党委组织部门应当认真执行上级工会协管的有关规定,做到事先与上级工会沟通协调、共同考察,再作出相应决定。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内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为工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要支持工会参照社会工作者管理模式在全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工会工作者,建立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逐步完善职业工会工作者培养、考核、使用、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具有鲜明特点的工会干部管理体制。

2、进一步保障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各级政府、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应依据《工会法》,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支持工会进一步发展劳动福利事业,工会的文化宫、职工校、疗休养院、帮扶中心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工会所属的职工文体、教育等场所和设施,不得随意拆迁、兼并、拍卖。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确需占用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应按照《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征得省以上总工会同意,并确保迁建所需土地和资金补偿。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要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各级政府对财政核拨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单列预算和统一划拨。

6.工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六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止工会资产的流失,促进工会廉政建设。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工会审计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在工会审计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工会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有些单位的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地位缺乏应有的认识,将工会经审工作视为一种形式,不抓经审工作,使经审工作处于工会工作的弱势地位。具体表现在“两无”:一无人员。基层工会经审组织是有的,但有的单位却没有懂审计、财会的专业人员搞经审工作,使得经审组织机构成为“空架子“;二无活动。有些单位经审会形同虚设,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使得工会经审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效性不强。在工作实践中,对升迁、换岗、退休等离任的工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常常安排在离任后进行,当审计人员接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当事者已经有的升迁,有的更换了岗位,有的已经退休,在这个时候审计结果尚未出来,组织人事部门已经作出了决定,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收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给追究带来了困难。这样的离任审计只能是一种事后监督,达不到应有的审计效果和目的。

审计的内容、方法比较单一

工会审计的项目内容较多,有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广泛、方法多样。对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既包括工会财务收支的审计,又包括财经法纪审计和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以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审计。其审计方法既要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方法,又要采用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在审计实施阶段还应召开职工、干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而目前在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施过程中,一般限于离任后的财务收支审计,并沿用单纯的就账查账的模式,只重视账面情况审计,轻视原因分析,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重视工会离任审计工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为避免离任审计形成“马后炮”,失去离任审计应有的目的,必须加强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不审计不得离任,切实发挥工会经审的监督作用。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审计部门和人事、纪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职能互补作用,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严格审计程序,共同完成对工会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遵循两大原则,把握处理尺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要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对于法规明晰的存在问题,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处理,切不可以放弃原则,更不能“以审谋私”。二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法规未予明确的,要本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法治精神,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

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人员的素质。要大力加强对经审人员的思想政治、政策水平、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经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审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奋发向上、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经审队伍,保证工会经审工作的全面完成。

临安: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现状与建议

近年来,我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总体比较薄弱,与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

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经审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难度和风险加大。如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经审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积极引导基层工会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只有通过审查、监督工作,才能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依法、有序管理,从而推动工会全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经审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做好经审工作,离不开各级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关键。因此,要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将经审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三)加强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好、配齐经审干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工会特约审计人员队伍,吸收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经审队伍中来,是解决当前审计任务重、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薄弱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审干部队伍,是提高经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

(四)加大经费审查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总、省总、市总关于经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制度》,加大对本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预决算审查力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有效。

(五)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我们要积极探索,制定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经审小组作用,开展互查互审,交叉检查,从而推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基层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杜仁伟同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总工会十一届二次经审会全体会议上,市总工会副主席、经审会主任杜仁伟同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监督,更好地服务工会全局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海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与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相适应的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新路子。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支持工会经审会切实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自觉增强接受经审监督的意识。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把经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加强经济监督的宏观环境和工会加强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进行审视和把握,有效地实施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经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经审工作质量,努力促进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保障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的实务审计,努力提高审查审计质量。

要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审计。要在普遍开展各项审查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对经费管理、使用和经济活动中突出问题的审查审计。各级工会经审组织除切实搞好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审查审计外,还要加强工会经费的计拨审计、工会直管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对下审计、对基建工程审计、对专项基金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查监督力度,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和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要关注国资改革、国企改革、改制中工会经费划拨和资产管理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大经审力度,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工会经费依法拨缴。要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从具体的审查审计事项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运作机制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审查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制约机制。

要在提高经审会组建率的基础上,着重抓好经审会工作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审批制度,使经审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在区县局(产业)工会中有条件的要设置经审办、配备专兼职工会经审干部,使经审工作有机构和人员的保证;要加强经审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健全工会经审制度和检查监督机制,做到工会经济活动拓展到哪里,就把经审监督延伸到哪里;哪里存在影响工会资产安全的隐患,就把审查审计的重点放到哪里。要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继续实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面审查监督,做到对违纪违规问题能及时查清,如实揭露,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工会资产重大损失和经济案件的发生。要增强风险意识,抓好审计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各项审计规范,强化审计质量检查考核,探索实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努力将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和审查情况通报,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努力构筑起科学规范的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工会经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审查审计质量。因此,要加强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使经审干部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工会的财务制度、审计专业知识,培养一批能熟练运用审计及相关知识与技能的经审骨干队伍。要重视经审工作的理论研究,提高经审干部的理论水平,要研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风险防范的新 机制。要提升经审工作水平,提倡经审手段的技术创新,要借鉴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工会经审会委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使经审会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经审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加强工作考核和信息交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更好地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关于2006工会审计及经审工作调查的情况通报

各直属工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根据省、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要求,按照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年初工作目标,市总经审办派出审计组,对市总本级及各直属工会实施审计32项;为了解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工作和贯彻落实《牡丹江市直属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情况,市总经审办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工会经审组织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实施工会内部审计情况和经审工作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实施工会内部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工会内部审计工作是根据市总经审会年初审计工作计划,依据《牡丹江市工会内部审计办法》(牡工审字[2005]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在组织实施工会内部审计工作过程中,市总经审办为每个被审计单位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依据被审单位承诺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实施就地审计,交换审计意见,编写审计报告,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反馈,下达审计意见书。在2006,市总经审办派出审计组,对市总工会财务部及事业单位等5个单位、海林市等5个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等18个直属工会2005的经费收支、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另外,受市总工会组织部和房产局工会委托,对热电有限公司工会等四单位原主席进行了离任审计。与各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223条;形成审计报告共32份,提出121项审计问题和124条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意见书共32份,提出审计意见84条,对各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与使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特点

通过审计我们发现,各被审计单位在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第一,在经费收缴方面,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会经费的划拨、收缴和上解工作;第二,在经费管理方面,能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建立账簿,使用规范的工会会计科目,财务报销、凭证处理符合手续,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第三,在经费使用方面,本着为职工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原则,在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同时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做到略有节余。第四,在遵守财经法规方面,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支出比较真实、合理、合法。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被审计工会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一是部分基层工会行政不划拨工会经费、不上解工会经费;二是部分工会上解工会经费不及时、不足额;三是部分工会存在截留工会经费现象;四是部分工会干部以怕给行政增加负担、干扰行政的正常工作等理由,在工会经费的划拨与收缴上不积极主动,不敢理直气壮。

2、存在工会经费被挤占、挪用现象。由于发生金额较小等多种原因,多数单位存在着用工会经费支付应由行政承担的费用现象,如劳模活动有关费用、职代会有关费用、困难职工补助费用等,个别严重的单位行政挤占工会经费已经达到基层工会可自主支配经费的40%。另外,挪用工会经费也时有发生。

3、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因为可使用经费较少,部分工会没有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财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各项补助、奖励的发放标准和范围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审计疑点和风 险;三是部分工会参照执行行政或上级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级实际有些不符,也不健全;四是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不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的现象。

4、账簿及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由于经费金额较小、会计业务较少,由行政财务人员或非财会人员兼任工会会计和出纳等原因,部分工会的账薄设置比较混乱,或没有明细账,或没有总账,或没有固定资产账,使用的会计科目也不附合工会会计科目设置规定,业务处理不符合工会会计制度要求。

5、工会预算管理执行不好。部分工会或没有预算,或预算不合理,或预算执行不好,工会经费使用的随意性较大。

6、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由于固定资产权属不清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不建固定资产账,或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不及时,或总账和明细账登记不符,或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

7、还存在个别单位行政领导直接或间接把握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制度执行不好;工会的财务人员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熟悉,会计业务不熟练;财务报销不符合手续、违反现金使用规定、报销的票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等现象。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在审计中发现的不足与问题,审计组通过三种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在交换意见时;二是通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审计报告;三是通过审计意见书。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努力做到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拨、收缴和上解。

2、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账簿,设置规范的工会会计科目,履行正确的财务报销手续,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坚持好“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制度。

3、坚持预决算制度,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和使用有限的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经审工作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工会经审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好工会经审监督作用,促进工会及时足额收缴经费,坚持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确保经费的安全运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是当前摆在工会经审组织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为了解全市工会经审组织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情况,推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市总经审办通过四种方式对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一是在对下实施审计的同时,就当前经审工作存在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工会干部进行座谈;二是在经审干部培训班上,向参加培训的40名工会经审干部发放并回收《工会经审干部调查问卷》,从17个方面对经审工会进行调查;三是根据《关于对直属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牡工办发[2006]38号)精神,反馈回来18份《牡丹江市直属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表》,从36个方面对这些单位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四是通过2006工会统计数字,对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二、工会经审工作主要特点

调查结果显示,各级工会对工会经审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会经审工作的成效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一是市总87个直属工会100%建立经审组织,有委员3—7名,一般由工会、财务、审计、纪检等人员兼任,其中财务人员占85%。有60.92%经审组织建立了经审监督的工作制度。另外,全市还有301个基层工会(2006年工会统计数据)建立了经审组织,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在工会委员会中设一名经审委员。二是各级工会多次组织经审人员参加省、市会计培训班、内部审计培训班;三是有53%直属工会经审会能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议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对本级工会企事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特别是海林市总工会与海林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的通知》(海工审联发[2006]1号),对海林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工会经审工作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另外,2006全市有271个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06年工会统计)开展了本级经费预、决算审查。

三、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对工会经审工作不重视,对经审工作的领导不够得力。一是不建立工会经审组织。全市有83.76%的基层工会(2006年工会统计)没有建立工会经费审查组织,主要集中在基层工会;二是部分基层工会领导和工会干部认为工会各项活动所涉及的金额不大,审计与否即无关紧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甚至认为有无经审组织都关系不大;三是近70%工会经审会的人员配备不利于开展工作。工会经审会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或不懂财务知识,或不熟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或对工会经审工作业务不精,或缺乏责任感。

2、工会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经审组织形同虚设或缺乏工作主动性,不能发挥经审组织“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一是近75%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处于可抓可不抓的现状;二是部分基层工会(特别是新建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不被行政所重视,工会经费不到位,或由行政部门代管,本级经审会自然就没有工作可干;三是经审会委员缺位,工作调动不能及时替补,长期形成空缺,无人干经审工作。

3、审计队伍需要大力加强。绝大多数工会经审组织没有专职审计人员,审计机构的成员也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人员兼任,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工会审计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级工会领导应提高对经审工作的认识,积极营造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环境。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本着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全总制定的《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合理配备经审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经审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一要制定符合本级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工会内部审计操作程序和审计文书格式。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评比经审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和评比。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抓先进,树典型,以点带面,以典型引路,推动经审工作深入发展。四是要建立、健全指导机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经审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只有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财务知识精通、经审业务熟练的经审干部队伍,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的需要。各级工会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从而提高经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县级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现状与建议

成都市工会经审会在市工会领导下,在全总、省总经审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市各级经审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坚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工作审查监督体制,积极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审查审计力度,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为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工会经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还相对薄弱,与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

有些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会的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致使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从而使经审作用受到到严重影响。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区(市)县工会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大多数县级工会除一位副主席兼任经审会主任外,没有配备专职经审人员,一般由工会内其他部门的人员兼职从事具体的经审工作。由于副主席分管工作较多,兼职人员时间、精力有限,同级工会经审委员又来自外不同的单位,很难共同研究工作或开展审计。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经审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难度和风险加大。如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经审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积极引导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只有通过审查、监督工作,才能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依法、有序管理,从而推动工会全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经审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做好经审工作,离不开各级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关键。因此,要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将经审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县级工会要按照《工会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经审专用经费,将工会经审会工作和活动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为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好、配齐经审干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工会特约审计人员队伍,吸收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经审干部队伍中来,是解决当前审计任务重、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薄弱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审干部队伍,是提高经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

(四)加大经费审查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总、省总、市总关于经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制度》,加大对本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预决算审查力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有效。

(五)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用《区(市)县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来规范各区(市)县工会的经审工作。通过考核评比来促进区(市)县工会各项经审工作进一步提高。

二是积极探索,制定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经审小组作用,开展互查互审,交叉检查,从而推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基层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工会经审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在勤俭节约和保证需要的原则下,依靠群众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节约支出;

3、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帐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

4、主动向经费审查主任委员或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并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情况;

5、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6、协同生活保障委员会搞好互助储金会的财务工作;

8、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如果对本单位领导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执行本单位领导人决定的同时,向上级工会反映。

浅议工会经审监督职能

[导读]工会经审制度是工会内部的自我监督约束制度,通过履行审查、监督、评价职能,促进工会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工会良性发展

【关键词】

经费

监督

规范化

工会经审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对于规范工会财务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经济实力,保障工会资产运作安全,推动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健全和规范工会经审监督活动,有效发挥工会内部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工会工作大局,是工会改革和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时代赋予广大工会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不断探讨和研究。

正确理解工会经审的概念、职责和任务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实践中,经审会按照程序由全体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是实施工会经审监督的主要载体。经审组织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工会不断改善管理,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充分认识工会经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工会经审制度是工会内部的自我监督约束制度,通过履行审查、监督、评价职能,促进工会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工会良性发展。

(一)工会经审监督促进工会组织自我完善。工会经审作为工会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履行监督、评价、鉴证等职能,维护财经法纪,保障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促进工会组织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经费收、管、用水平,增强经费保障能力,保证工会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二)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工作在维护工会职工权益、贯彻工会民主性原则、服务工会工作大局、监督工会财务工作、促进工会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工会系统的一道重要防线,发挥着系统内部的自净功能,是其他任何一种审计监督不能与之相比的。

(三)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情况。工会组织要义不容辞地履行职责,为职工说话,维护职工权益,同时还要保障经费以满足工会事业的正常发展。这种时期,工会经审要肩负起客观、公正评价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水平的重任,需要工会经审对工会财务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激励和监督,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审、帮、促作用。

发挥工会经审作用的有效途径

在新的形势下,经审工作的重点应向着眼于保障职工利益与工会功能运转的经费收缴、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等方面转变。

(一)坚持重点,搞好经费收支预、决算审计。经费收支预决算审计工作是工会经审的基础工作,是发挥经审监督作用的前提,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从经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到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预决算审计贯穿了经审工作全过程。同时,通过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实现本级工会工作目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注重突破,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加大对本级工会涉及的较大金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审计力度,诸如本级工会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专项资金以及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摸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工会正确决策,依法治会提供服务。

(三)积极探索,着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经审会有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会领导干部和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通过对工会负责人离任审计,重点考核负责人任期内各项预算执行情况、工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明确负责人任职期内经济责任和业绩,将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用和奖惩干部的依据。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明确经济责任、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参与,当好工会领导层的参谋。工会经审不仅仅是对违纪违规问题实施监督,还要参与工会理财、聚财的决策行为。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就监督论监督,应当将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各项制度规定,又要考虑工会实际,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主动联系,深入调研,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从政策、制度上为决策提供服务,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和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经审监督效能。

以“五个到位”进一步发挥经审工作作用

(一)思想认识统一到位。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工会领导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做好工会经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经审干部应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克服 “怕得罪领导不敢审” 的畏难情绪,把好关,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经审组织把关到位。

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范围不断加大,经审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如果没有健全的经审组织,就无法完成经审工作的各项任务。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工会经审组织在同级工会中有着纪检监察、经济警察双重地位的认识,为开展经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工会要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工会内部监督机制,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纳经审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工会经审组织如遇换届或经审干部人事变动时,一定要及时选配得力人员充实经审干部队伍,坚持做到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组建、同时选举、同时报批。使工会经审组织逐步健全起来,真正行使法律和会员群众赋予的权力。

(三)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工会经审工作制度是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的有效手段,能促进工会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审计工作需要严谨细致的作风,更需要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来保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用制度来明确经审监督应该干什么,用规范的程序去指导经审干部怎样干,使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经审人员配备到位。

要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按照全总提出的“经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经审干部队伍。加强经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自觉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准则,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抓好经审干部专业技能和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更新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全面提高经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

(五)工作经费保证到位。

为经审工作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要按规定以工会经费解缴比例提取经审工作专用经费,确保经审会办公室经费列入本级工会机关预算之中,使工会经审工作不因经费不足的原因而耽误。

赵金代同志在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希望你们适应新形势、采取新举措,积极探索新时期经审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努力开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完善工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依法治会、维护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法律地位,促进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加强工会资产管理,保障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途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深化经审工作,努力构建体制科学、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体系,使经审监督成为贯彻和维护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加强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当前,经费收缴难是老问题,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使用上也存在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问题,如果不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在经费收、管、用上出了问题,不仅与中央加强经济监督力度的要求不相符,职工也不答应。因此,各级工会必须充分认识经审工作在新时期工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自我监督和民主监督意识,从工会自身的长远建设和战略高度出发,把经费审查工作切实纳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组织,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支持经审组织依法行使职权,独立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组织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经审制度建设、审查审计工作、经审工作经费落实、经审人员待遇上为经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工会经审干部要认真学习审计、财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树立对经审工作的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使经审组织真正起到为工运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市总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直属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规章制度、业务建设等不同层面提出了经审工作“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和“做到什么程度”。这两个《标准》的出台,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市总考核各级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希望各级工会对照《标准》找差距,认真研究新时期经审工作遇到的新问题,针对经审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发展

工会经审组织要把经审工作放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定位和把握,要找准服务全局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经审组织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事关工会经费使用方向、事关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重大问题上,放到对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查监督上,为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保驾护航。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产业结构和产权结构的调整,新旧体制交叉、转轨,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显现。如工会经费和资产的流失问题,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问题,国有产权理顺特别是国资国企改制中对工会资产的管理和影响问题,工会资产自身管理的规 范和运行的质量问题等等。这一切都迫切需要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加强审计监督、完善资产管理、实现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强化自身监督,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在深化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其他审计项目,特别是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协助同级工会财务部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今年下半年,市总工会和市审计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各级工会促收经费99.3万元,其中,市总经审会审计促收经费34.2万元。这就是工会经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集中体现。希望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继续坚持做法,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待工会经审部门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各级工会领导要从大局着眼,以发展的眼光正确对待前进中的问题,对于严重违法乱纪的,绝不姑息迁就;对因工作经验不足,在探索中出现失误的,要帮助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对于在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只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我们就予以支持。

三、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一流经审干部队伍

经审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流经审干部队伍。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在不同层面开展经审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对经审主任的培训重点放在领导艺术、思路谋划和沟通协调关系上;对专职经审干部的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其查找问题的业务技能上;对经审委员和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其对经审工作的全面把握和驾驭局面的能力上。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经审工作台账展评、优秀审计项评比等方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第三,开展选树经审工作先进典型活动,及时总结下级经审组织在工作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学习、借鉴各地好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第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倾听基层工会经审干部的意见和呼声,研究改进工作的思路、方法和途径,不断推动全市经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也希望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开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经审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级经审组织和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职工和工运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工会经审工作的发展方向,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为经审工作的推进和工会全局工作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视工会经费审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是工会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它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发挥着“未雨绸缪”的作用。如果说工会经费收缴是基础,管理是手段,使用是目的,那么经审就是全过程的监控。由于工会经审监督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群众性,因此,它不受其它因素的干扰和制约,在整个工会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经费的拨缴、管理、使用不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现象随时有权提出纠正。宁夏彭阳县审计局和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2008年部分基层工会组织计提管理和使用的工会经费进行了审计。从审查结果看,有部分单位对经费的提提拨缴、管理使用出现随意性,以致在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中发现其“打擦边球”现象较为严重,为此,笔者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提高工会经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地认识 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组织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作用日益增强,客观现实要求工会必须加强经审工作,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经审工作放到工会维护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工会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去把握。要切实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经费上落实、权力上尊重,保证经审工作在工运事业的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工会法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同时增加了“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确立了经费独立、国家监督的工会经费管理和监督体制。但实践中有一种看法,认为工会组织自身有经费监督机构,不需要外部审计来监督工会经费,把工会经费独立原则与外部审计监督对立起来。因此,只有依法接受国家监督,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才能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既要服从和服务于工会全局工作,又要为工会全局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保障。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思考工会经审工作,把经审工作落实到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工会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同级经费收支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对同级工会经费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工会经审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工会经审组织都要对同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务审计,要抓住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及有关财务收支办法、规范和执行的合法性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审计、敢于揭露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工作方法,处理好审、帮、促的关系。不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研究解决的新方法、新措施,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在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的作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基层工会健全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干部,督促基层工会建立独立财务账户,依法收缴和独立管理经费,积极开展经审活动,完善经审制度,促进工会系统的廉政建设。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工会经费审计质量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主要是内部审计,必须努力加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组成,工会经费审查不属于国家审计和独立法人审计,只能属于内部审计。虽然相对于下一级工会组织上级工会有上审下的任务,但它属工会组织内部审计范畴。工会法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与职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主要由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经审办来承担。工会经费自己管理,自己审查监督,是根据工会组织及其经费收管用的特点,总结历史经验形成的。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是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审、帮、促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审是手段,帮是目的。工会法明确了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主体、列支渠道等,同时,也规定了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工会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经费,强化内外部审计是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必然保证。如何把有限的工会经费做到“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基层工会经费审计的目的。强化经费审查监督,是适应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对于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和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三、加强经审干部培训 提高经审干部素质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7.工会思考建议 篇七

关键词:工会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

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之一, 是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途径。每年, 各企业的工会组织都会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一些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但活动往往收效不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工会组织应该如何有效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呢?

一、找准位置、选准路径是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关键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旨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降低成本, 增加利润收入的有效举措, 我国在1950年就颁发了《关于奖励有关生产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30多年来,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企业法》的出台, 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不仅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且具有法律保证。工会作为企业合理化建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能否开展好这项活动, 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键在于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特点, 找准位置、选准路径。具体来说, 就是在活动中注意做到两个结合:

1. 活动必须注意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

企业的生产主要包括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两方面, 不同的企业在这两方面的工作重点是不同的, 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主题也是不同的。如, 施工企业应着重在提高工程进度、提升工程质量等方面开展活动;发电企业则要围绕如何降低煤耗、提高热能利用率、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等方面开展活动;供电企业则要把如何确保供电、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等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为培训中心和学校, 开展活动就要从如何为职工、为学生做好服务, 提高培训教学工作质量等方面着手。如果不注意联系各自实际, 活动就会事倍功半, 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 在开展活动中, 组织者还应注重引导职工在自己最熟悉、最了解、最擅长的工作实践中去发现和挖掘存在的问题, 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更大潜力地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

2. 活动必须注意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合理化建议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概念, 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 是推进技术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有效举措, 其实质是通过活动, 调动职工的主人翁精神, 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 为企业发展群策群力。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企业独特性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 这种文化一旦得到全体职工的认可, 并与企业管理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发生联系后, 就会产生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 从而激发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这一点来说, 二者有着本质的联系。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只有让职工在浓郁的企业文化中得到熏陶, 才能更有效地激发职工投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热情。

二、适应形势, 创新思路是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根本

1. 做好宣传工作

工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为广泛宣传征集合理化建议提供了有效途径。 (1) 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集团网、会议等形式, 深入做好开展合理化建议的宣传动员工作, 让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调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 要宣传合理化建议的定义和范畴, 让职工明白什么是合理化建议, 知道合理化建议不仅仅是指出问题和不足, 还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3) 要让职工清楚了解合理化建议提交的渠道和程序, 避免职工想参与但不知道怎么办的困惑。

2. 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1) 在工会组织中设立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 随时接收职工的合理化建议, 并进行认真分析, 筛选分类, 及时传递到行政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评估;对决定采纳的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及时组织实施, 使职工的好建议能以最快的速度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开通多种提建议的渠道, 如, 邮件、局域网、建议箱等, 方便职工提交, 同时设立有效的反馈渠道, 便于职工及时了解自己所提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 增强自豪感和满意度, 更好地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3. 建立激励机制

合理化建议工作成效, 取决于职工参与的情况, 要激励全员参与, 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常见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1) 组织各方面技术专家对每年征集到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奖, 对有价值的优秀合理化建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并进行公开表彰; (2) 对其他参与这项活动的职工, 即使所提建议并不合理、没有新意, 也要安排相关部门在相应范围内及时给予回复, 使他们得到精神上的鼓励; (3) 对职工参与合理化活动的情况进行备案和存档, 通过活动发现职工的潜力和特长, 从而为以后的职工培训提供相关依据。

工会组织是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会员分布在单位内各层次, 具有广泛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 积极做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以合理化建议活动为载体, 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金点子”激发出来, 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献计献策, 使职工在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的展现。

参考文献

8.工会思考建议 篇八

吴律师:

一家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我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一个月内迟到5次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前,我由于家中房屋装修,需要购买材料等曾有6次迟到。近日,公司据此作出了将我解聘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了工会。工会出于同情,以事出有因、处理过重为由,建议公司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可公司却我行我素,执意拒绝留我,并再次书面告知工会。我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本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责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近日也被驳回。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读者:张艳兰

张艳兰读者:

的确,公司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劳动者要想获得赔偿金,必须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本案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违法: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你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一个月内迟到5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你却在一个月内6次迟到,且理由只是由于家中房屋装修,需要购买材料等,即并非具有正当理由,从而决定了公司的行为当属合法有效。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从中可以看出,“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的程序,并不等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工会审批,否则便属于无效,便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用人单位认为正确的,应当予以采纳;认为不能成立,则可以拒绝。正因为工会之所以不同意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只是基于你不同意和出于对你的同情,而认为事出有因、处理过重,并不是由于该决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且公司已经再次告知工会,也就意味着这并不能影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吴律师

下属部门擅自招聘单位能否拒绝支付工资

吴律师:

三个月前,一家公司的销售部在网上发布招聘启事称:受公司委托,招聘业务员10名,月工资为底薪1500元+提成。我们应聘并被录用后,至今没有领取到分文工资。面对我们索要工资的请求,销售部负责人以该部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可供支配的自主资金为由,让我们去找公司。而公司认为,招聘业务员是销售部为完成内部考评任务所擅自进行,并未向公司报告,也没有得到公司的批准,公司既未与我们达成口头协议,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彼此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自然没有向我们发放工资的义务。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朱梅芳等10人

朱梅芳等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其必须向你们支付工资。

一方面,你们与销售部的约定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分别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即虽然销售部的招聘没有得到公司批准,其以公司的名义发布启事乃至实施招聘,属于超越职权,事后也一直没有得到公司的明确认可,其行为的确构成无权代理,但这并不等于你们与销售部的约定便对公司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销售部的一系列行为属于经营活动之一,只要你们有理由相信销售部的行为代表公司,公司便照样难辞其咎。而从本案情形看,你们构成“有理由相信”:销售部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启事,公司应当知道却没有否决;在你们从事工作的三个月时间里,公司明知你们的存在却没有提出异议;你们不知道也无法真正了解到销售部系无权代理,之所以应聘并开展工作,只是根据外部表象认为其确实代表公司,即具有主观上的善意。另一方面,你们与公司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正因为你们与公司均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且你们已经执行公司对销售部所规定的规章制度,从事的销售工作属于公司整个经营的一部分,决定了公司不能借口没有与你们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而推卸责任。

吴律师

老人参与争抢免费礼品受伤商家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吴律师:

三个月前,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吸引顾客,促进楼盘销售,策划并举行了“千把遮阳伞,全城免费送”活动。71岁的我路过现场时,情不自禁地加入了争相领取遮阳伞的行列。可由于现场人多拥挤、场面混乱不堪,不到10分钟,我便被挤倒踩伤,并导致左骨股骨粗隆间骨折,共计住院治疗21天,花费医疗费用27000余元。近日,我曾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但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却不顾自身安全主动参与争抢,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只能自食其果。同时,我的伤情系他人所致,与公司没有直接关联,故即使需要赔偿,也只能找将我挤倒踩伤的人索要。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姚志英

姚志英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即其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你也必须自负主要损失。

一方面,公司难辞其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也分别指出:“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中明确表明,只要相关管理人、组织者、经营者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必须对他人(包括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参与而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公司事先应当预见现场可能会出现混乱局面,活动过程中也已经看到拥挤不堪,却既没有安排活动顺序,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甚至没有对参加的人员做出年龄限制,明显是对隐患听之任之,即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你所受到的伤害恰恰与此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你应当承担主要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也指出:“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正因为你已年逾古稀,明知现场混乱,却没有考虑自身状况,没有注意自身安全,一味盲目参与等,是造成自身损害的主要原因,决定了必须减轻公司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情形,对你的损失,应当由公司承担30%、你自负70%为宜。

吴律师

他人用伪造借记卡连续取款银行已用短信提示也应当担责

吴律师:

我持有一张银行借记卡。半个月前,我下午下班后,发现遗忘在家中的手机上,有银行发出的借记卡当日支出、消费的短信提示:10时33分21秒至17时02分09秒,通过ATM方式取款5次,转账2次,合计154000元;通过POS方式消费3次,合计123689元;余款仅剩1.33元。我当即到附近的ATM机上核查,发现密码也被篡改。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系他人用克隆的借记卡在外地所为。事后,我曾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但银行认为,他人第一次取款20000元时,其就已向我发出手机短信,我没有及时发现异样并挂失,只能对此后扩大损失自行担责,即其只能对第一次被取走的20000元承担相应责任。请问:银行的观点对吗?

读者:郦晓琴

郦晓琴读者:

银行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面,银行短信提示并不能引发客户及时挂失的法定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银行开通短信提醒义务,正是为了向客户履行账户变动通知义务,保障客户知情权。该内容虽然在客观上有助于客户发现银行卡是否被盗刷,但由于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客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决定了这一目的不可能导出客户在收到短信时必须即刻止损的责任。退一步说,即使银行在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合同中,附加了收到提示短信后不立即挂失,损失应由客户自担的条款,也因为属于加大客户责任、免除己方主要责任的格式条款,其是否有效也要根据该条款是否经过明确说明和提示来进行判定。如果银行没有明确说明或提示,依然不能就扩大的损失免责。同时,按照一般的生活经验推断,不会有人在发现借记卡被盗刷后,无动于衷、置之不理,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一些客户由于诸多原因,没有及时查看到手机短信,你将手机遗忘在家中,便是其中之一。如果苛求客户必须无条件的承担注意义务,无疑等同于要求客户务必随时随地关注手机短信,导致手机短信提示服务成为引起客户心理不安、生活不便的因素乃至累赘,明显具有不正当性。另一方面,银行难辞其咎。银行对借记卡信息具有绝对保密的义务,且必须保证借记卡的使用安全,可本案所涉借记卡竟然能被克隆、盗刷,表明银行未能尽到主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当然,鉴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即鉴于你对密码保管不善,是导致借记卡被盗刷的原因之一,也应分担20%左右的损失。

吴律师

未成年人能带刀防身吗

吴律师:

有些同学常把弹簧刀等刀具带到学校来,他们说是为了防身自卫,因为常有不良青年到学校门口骚扰滋事,但也有一些同学是因为受影视剧的影响,赶时髦扮酷。最近,学习开展了杜绝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可一些带刀的同学却和老师玩起了捉迷藏。那么,携带刀具是否违法,会受到何种处罚?读者:史航

史航读者:

将弹簧刀带到校园肯定是不对的,属于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实施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对未经许可携带管制刀具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人实施携带管制刀具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就应受到治安处罚;对不满14周岁的人虽然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在众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不少就是因为随身携带管制刀具,遇到矛盾或纠纷时动辄捅刀子,以致被判刑入狱,不仅给他人造成痛苦,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教训深刻。所以,同学们还是不要以“自卫”为由携带管制刀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至于自卫问题,可以向学校或公安机关反映受骚扰的情况,相信学校和公安机关会采取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的。

吴律师

孩子捐赠爱心无价但行为无效

吴律师:

前不久,我儿子所在学校举办向贫困山区儿童献爱心捐助活动。我儿子在未征求家里大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家里一台价值5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偷偷拿到学校,然后捐了出去。我得知此事后,找到学校办公室主任李某,要求拿回被捐的笔记本电脑。李某对我儿子向贫困山区儿童捐赠电脑的事实不予否认,但他认为此次活动是公益性捐赠,该捐赠行为已经完成,不可以撤销,故不同意我拿回被捐赠的电脑。请问:我儿子现年才11周岁,他的捐赠行为是否有效?

读者:叶梅

叶梅读者:

你儿子出于好心将家里的笔记本电脑捐赠给贫困山区儿童,其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他的这种捐赠行为如果得不到你的追认,那么将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完全可以拿回你儿子捐出去的电脑。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根据该条规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只能从事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超出该范围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如何判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根据该解释规定,实践中,法院主要根据行为与本人生活的关联度、行为人对行为的理解度、能否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以及社会经济环境、交易数额的多少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承上所述,结合你反映的情况,首先,你儿子现年才11周岁,在法律上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该捐赠行为与你儿子的生活并不具有关联性;再次,对于一个只有11周岁的孩子来说,5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应属大额财产,明显超出了他的智力范围。综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你儿子捐赠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因此你儿子捐赠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必须经过你追认,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虽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但这是建立在赠与行为有效的前提下,你儿子的捐赠行为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当然就不存在撤销问题。

吴律师

夫妻离婚切莫忽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

吴律师:

我和向某是1998年结婚的,现有一个女儿。日前,我们的婚姻生活宣告结束,但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严重分歧。

其中有处房屋是2007年因市政工程建设,政府部门与我们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产权调换合同得来的。当时的政策是按拆迁户人口数进行安置,我们因此获得了现在这套房产。我建议,将这套房产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折合成现金后,女儿也应当分得一份,却遭到向某的强烈反对。他认为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由我们两个人分割,是不能分给女儿的。

请问:我女儿是否可以与我们共同分割这套房屋的财产权?

读者:尹倩

尹倩读者:

我们先来纠正向某的一个观点,现在的这套房屋应当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家庭生活中,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常常处于交织形态,正常情况下没有人去区分。但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区别的。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包括夫妻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财产两类。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或者虽然没有共同创造但是该家庭成员有意愿将该财产作为家庭共有的,家庭共有财产归属于整个家庭,供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用,其功能是保障家庭的稳定和家庭成员的生存与发展。狭义的家庭共有财产专指夫妻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一般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在许多人眼里,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肯定是对半分割,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其他家庭成员也是拥有分割权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离婚后夫妻可以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但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说,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拆迁是按照原有住房面积来安置房屋,则一般不改变安置前后房屋的共有性质,但如果是按照注册人口来安置,同一户籍的其他成员就有自己的份额,这个房产就属于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离婚时双方既要保护好自身权益,但也不能忽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从尹女士在咨询中所介绍的情况来看,这套房屋是因市政工程建设占地拆迁,而按照拆迁户人口数进行安置的。按照这一实际情况,这套房屋并非尹女士与向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广义的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他们家庭重要成员的女儿是拥有这套房屋的财产分割权的。

吴律师

网店以格式合同言明“发生诉讼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效

吴律师:

一家网店在其系统中设置,凡消费者购物都必须先注册账户,注册账户时会显示《服务协议》,消费者只有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才能进入。《服务协议》中写明“所有消费者与本网店因购物引发的诉讼,均由网店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但并未作出任何醒目提示。三个月前,我看中一件商品后,因为《服务协议》条款太多而没有细看,加之如不同意也无法注册账户,便点击了同意。谁知,所购商品质量太差,虽经三次调换仍未能让我如意,我只好决定通过诉讼解决。可由于我距离网店住所地相距数千里,如果为了1900元损失而前往诉讼无疑得不偿失。请问:在已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我能否向我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读者:符丽萍

符丽萍读者:

协议所涉管辖内容无效,你可以向你地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也指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鉴于本案所涉管辖内容,是网店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也就意味着其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网店的目的是否在于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网店是否“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而网店的行为恰恰与之相违:一方面,消费者通过网站购物,一般都是针对价格不高的商品,尤其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往往与网店相距甚远,网店之所以让消费者在发生纠纷之后,前往其住所地的法院诉讼,无疑是为了将额外的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等转嫁给消费者,减少自身的麻烦和责任,甚至是为了以此阻止诸如你一类考虑得不偿失的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这里所说的“合理方式”,是指以明确且显而易见的方式提醒,使消费者可以正常获悉与其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而网店在条款很多的情况下却没有作出任何提示,甚至消费者只有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才能进入,不仅明显违反职责,甚至是对消费者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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