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记录(精选7篇)
1.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记录 篇一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篇二
为加强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电站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电站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全天24小时在岗。一天当中设备正常发电时段,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应在岗工作,电网解列后,电站应安排专人接听调度电话、监视后台,如有紧急情况汇报值班领导;
2、值班表应上墙公布,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的手机应24小时开机,有事可随时联系;
3、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溜岗。值班期间不得饮酒、玩手机、打瞌睡、聊天、打牌和处理私事,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换班。加强夜间巡逻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保卫工作。电站领导应做好对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
4、值班人员接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或事故报告时,应按相关规定,立即上报电站领导,认真记录,根据领导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5、值班领导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值班制度的电站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考核,以及待岗学习等处分;
6、值班期间凡出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故,值班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7、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开电站,必须向领导讲清自己的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值班领导因故暂时离开电站,应向上级公司请假,指定专人替班,履行值班领导的责任和义务;
8、当日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否则按脱岗处理;
9、值班人员实行交接班,签到考核制度,负责填写当日值班记录;
10、值班领导应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操作、检修活动做好监督职责;
11、值班领导应定期组织或参加电站有关会议。
2018年1月1日
3.1、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 篇三
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学校值班人员都必须佩戴胸牌、持械上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学校领导要分工负责,亲自到岗,并认真组织安排和落实行政人员、班主任和相关教师值班管理,有秩序地引导学生进出校门,确保校门口学生出入安全,以及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情况。要认真落实校园内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值班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强学校大门口、教学楼、操场安全巡逻工作。要密切注意学校周边“高危”人群的动向,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防控。对安全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形成专班负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新城镇中心小学(幼儿园)
4.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记录 篇四
管 理 规 定
为进一步发挥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及值班的作用,提高下井跟班、带班及值班的质量和效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下井数规定
集团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机关有关处室及各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干部深入井下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1、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3次/月,安全生产系统领导6次/月,其他领导3次/月;安全生产系统副总工程师6次/月,其他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3次/月。
2、安监局副局长及生产管理部、机电处、通防处、地测处正职10次/月,副职10次/月;建设发展部、设备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正职5次/月,副职6次/月。
3、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总公司党委书记、矿长10次/月,分管生产、安全、机电领导和副总工程师15次/月,总工程师12次/月,其他领导、副总工程师6次/月。
4、领导干部必须完成规定的下井数,因外出、身体不适等原因未能完成的,要写出书面申请,一个月内由集团公司分管 领导签字,超过一个月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部备案,酌情予以减免。
二、领导干部带班规定
1、严禁带班空班。各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下井带班人员计划,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在井下带班。
2、明确带班重点。到揭煤、防突、巷道贯通、切眼刷大、交叉点施工、过断层、过老空、安装、放顶、收作等重点采掘头面以及排放瓦斯、特殊车辆运输等施工现场带班作业,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3、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带班期间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直至隐患和问题消除;发现突水征兆、瓦斯动力显现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且现场无法解决时,要会同当班负责人立即作出撤人、停产等紧急处置,并同时汇报矿调度所。
4、做好交接班工作。带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安全信息卡,对本班未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向矿接班带班人员和总值班交接清楚,并继续跟踪落实,直至问题整改结束。
三、基层科区跟班、带班规定
1、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公司井下生产及辅助单位科区管技干部要严格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实行下井跟班、带班作业。
2、井下生产、辅助单位要保证每一班次都有科区管技人员跟班、带班(不包括实习期未满的技术人员)。
3、跟班、带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与工人同上同下。到达工作地点,要会同班队长排查工作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安全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确认情况及当班作业人数等汇报矿调度所,矿调度所下达开工指令后方可开工。班中要进行安全巡视,班后组织做好班评估。
4、安全隐患当班不能完成整改的,跟班、带班干部负责移交给下一班,并向矿调度所汇报。
5、跟班、带班期间发现突水征兆、瓦斯动力显现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且现场无法解决时,要立即作出撤人、停产等紧急处置。
四、地面单位带班规定
1、地面单位(包括矿井地面车间)各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现场带班作业,加强现场管理和班中巡查。
2、重大检修、吊装作业、高空作业、防火等重点工作,必须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五、双休及节假日规定
双休及节假日期间,矿党、政正职必须有1人在矿。安全生产系统分管领导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分别保证有1人在周六、周日下井,井下生产、辅助科区正职必须有1人在周六、周日下井,安监、调度、技术、地测、机电等安全生产职能科室必须有1名副职以上人员在周六、周日下井、跟班、带班,确保现场安全管理不失控。
六、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接听值班电话。
2、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集团公司“禁酒令”,不得外出或 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下井人数及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值班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调度部门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基层科区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所,矿调度所20分钟内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
5、认真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组织召开追查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情况、遗留问题等必须交接清楚。
七、考核办法
1、集团公司副处以上、矿副总以上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时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矿安全生产职能科室下井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4小时,但现场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时,必须要盯住不放、并现场交接班;生产、辅助单位跟班、带班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否则不予下井考核。
2、实行下井跟班、带班汇报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下井一律采用井下电话汇报,矿副总以上领导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其他人员向矿调度所汇报。下井带班、跟班汇报不少于3次,主要汇报检查作业地点、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等。
3、集团公司、矿副总以上领导下井情况以集团公司安监局、调度室统计为准,每天进行统计,每季度由组织部公布一次。
4、集团公司副处以上领导未完成规定下井数的,按规定扣发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励;矿副总以上领导未完成规定下井数的,不予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个人不得参与任何先进评比。
5、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的,空一个班次罚单位1万元。带班人员排查隐患不力,造成工伤及其它非人身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值班人员班中饮酒者,按集团公司“禁酒令”有关规定执行。
7、值班人员班中离岗未向调度部门汇报且联系不上的,跟班、带班人员未进行班前安全确认、班中安全巡视、班后安全评估的,未经调度同意擅自开工或调度员违反规定让单位开工的,按“三违”进行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安监部门跟班、带班人员要加强对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引发事故或瞒报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9、生产(基建)矿井、工程建设总公司科区管技干部下井数、跟班、带班制度及地面单位(包括矿井地面车间)带班制度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5.带班值班制度 篇五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值班时间:00:00--24:00 夏季:白班:10:00至20:30 夜班:20:30至次日10:00 冬季:白班:10:00至20:00 夜班:20:00至次日10:00
三、值班形式:
采用白班夜班轮流值班,按时交接班。白班、夜班提前10分钟交接班,接班人员到岗后、当次值班人员方可离岗(可通过学校工作群或者直接打电话提醒接班人员)。
四、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人员表分配进行值班(因公事办公室调班、因私事办公室不做调班。值班老师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调换,要出差的老师必须提前自行安排调换,不得空岗);不得随意脱岗、睡岗;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穿防刺服、戴头盔、手持大头棒或者盾牌等防恐工具;值班人员不准玩手机、打牌、喝酒、吃零食等。
五、值班职责:
带班人员检查本班人员是否到岗,安排专人看监控、安排专人做好各类登记本、安排专人随手关好防撞门和铁网玻璃门、安排专人巡逻并将巡逻情况报告给带班人员(加强校内校外巡逻)。
备注:白班巡逻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逻不得少于7次。带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值班室及周边卫生卫生(床铺整洁、地清扫干净、桌椅摆放整齐、衣帽叠放整齐)不得乱扔烟头、垃圾。
带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负责各项讯息畅通,如有上级来访、遇重大突发事件等须及时报告书记或办公室。
带值班人员及时填写各类值班登记表。带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检查自己当天值班各类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并及时处理,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当天值班人员是否填写完毕。
备注:填写的登记表;
白班:
1、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备勤交接登记本,2、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3、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值班巡逻检查登记表,4、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白天值班人员分工登记表;夜班: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备勤交接登记本,2、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3、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值班巡逻检查登记表,4、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夜班人员分配表)白班夜班各四类。
六、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考核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考核方式:
带班、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不能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扣分2分。
带班、值班人员随意脱岗、睡岗扣2分;
带班人员未检查本班人员是否全员到岗,未安排专人看监控、未安排专人做好各类登记本、未安排专人随手关好防撞门和铁网玻璃门、未安排专人巡逻扣带班人员1分。若带班老师安排了,但值班人员不履行一次扣责任人3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严格按照值班人员表分配进行值班的(因公事办公室调班、因私事办公室不做调班。值班老师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调换,要出差的老师必须提前自行安排调换,不得空岗)扣2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穿防刺服、戴头盔、手持大头棒或者盾牌等防恐工具等扣1分;
带班、值班人员玩手机、打牌、喝酒、吃零食等扣1分。带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负责各项讯息畅通,如有上级来访、遇重大突发事件等未及时报告书记或办公室扣带班、值班老师各2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及时填写各类值班登记表。扣带班、值班老师各1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负责当天值班室及周边卫生卫生。如床铺不整洁、地清扫不干净、桌椅摆放不整齐、衣帽叠放不整齐、地上有烟头、垃圾、值班室桌子桌框不整洁扣所有值班人员1分。
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敷衍了事、一闪而过,在岗时间5分钟以内的按缺岗处理。当天缺岗三次(包涵三次)以上者按旷岗处理,次日值班一次,若百般狡辩罚值班一周。
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三、考核兑现:
每周公布,每月兑现。(校领导、办公室、督导组进行考核)
6.医院维稳带班值班制度 篇六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带班,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轮班制,夜间值班每班补休一天,由院办公室向行政人事发放补休单作为考勤依据。
二、领导带班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医务等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和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室人员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7.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篇七
1、带班领导要以身作则,负责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和检查教师的仪表,处理好当天学校的事务性工作,并要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督促和检查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登记情况,外来人员找领导办事经收发人员与领导电话联系允许后再让进楼。
2、每天在7:00前到校,中午不许离校,交接班时间必须在收发室办公,监督检查值班教师和收发人员的交接班工作。早晨督促接班人员对楼内外进行安检,中午派交接班每班各1人进行检查,晚间在更夫检查完后,方可让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的同志方可下班,否则出现后果,带班领导负全责。
3、中午督促检查收发室工作人员看好大门以及任何课后班学生没有班主任假条不许出校门、非课后班学生不许提前放进校园,否则出现后果由收发室管理人员和带班领导负责。
4、放晚学,要在17:30课后班学生合班后方可下班,督促班主任在下班后把课后班学生带到课后班教室。同时检查课后班教师到岗情况。下班10分钟后,准时进行清楼,对班级留有学生的要如实地进行记录,班级留学生每人扣班主任10元,带班结束后报到财会室,学校检查发现如果不检查或不记录,要对带班领导进行罚款50元。
5、每天处理完分管工作后,带班领导应在收发室办公,负责监督并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倒垃圾,寒暑假及节假日要求带班领导全天在岗。
6、负责劝阻校内无关人员在收发室逗留,绝不允许在收发室说闲话影响收发员工作。
7、带班期间除参加上级召开会议外,不许参加任何校外活动,违者校内出现任何后果,均由当天带班领导负责。
8、每周一间操升旗时负责检查教师出席情况,有公事不能参加升旗者在间操前必须和带班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次在一评三考中扣除总分的5分,并上报刘书记做记载。
9、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各教研室的卫生和办公秩序,公布在行事板上,每周至少查岗一次,结果记录在带班领导记录本上,具体工作由刘书记进行组织。
10、对教师当天出勤情况做到一口清,要求请假教师在7:15前,12:45前向带班领导请假,超过时间不准假,有课教师带班领导不准假(病假除外);在7:30和13:00前将请假的任课教师名单报给教导处,教师请假必须及时记在带班记录本上,检查违者1次罚带班领导30元。
11值班记录本上,在学校检查发现没记录者,对带班领导处以20元罚款。
12、负责通知当天的值班、值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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