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总结

2024-07-20

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总结(精选11篇)

1.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总结 篇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应用化学11-1班宿舍安

全与卫生检查制度

为了加大我班卫生检查的力度,响应学校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号召,增强全班同学安全卫生意识,提高我班安全卫生工作水平,为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我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全体同学在公寓内正常的休息和生活。

一、宿舍卫生制度

1.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制定值日表,坚持做到每日一扫,每月单周周日大扫除。

2.宿舍成员要服从宿舍长的安排,自觉整理个人内务并维护宿舍公共卫生。3.室内用具摆放标准:热水瓶、水杯、餐杯和书籍等摆放整齐;卫生洁具整齐洁净。

4.床面卫生和物品放置标准:床上用品整洁、干净。除被褥、床单、枕头和枕巾外,其他物品放于个人壁橱内,床面平整,棱角分明。

5.地面卫生和物品放置标准:地面洁净,无明显污迹;鞋子摆放整齐;不乱拉网线、电线。

5.墙壁门窗卫生要求:墙壁清洁,无蜘蛛网、无宠物、无乱划、乱贴、乱钉;门窗、玻璃、电话等擦拭干净,保证完整无损。

6.日常设备使用要求:禁止使用电炉、电褥、电熨斗、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等物品。

二、检查制度

卫生检查由生活委员和宿舍长共同负责,卫生评级分为:优、良、中、差,检查分为两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做好检查纪录。

三、宿舍卫生评级项目 1.床上用品整洁、干净 2.桌子、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墙上无乱贴乱画现象 3.地面干净,无污迹,无杂物 4.没有违章电器 5.无私拉电线

2.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总结 篇二

一、学生宿舍应视为学生的住宅, 私自入室搜查涉嫌侵害学生隐私权

搜查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 依法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搜查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 搜查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 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 搜查是一种刑事侦察行为, 有权行使搜查权的主体仅限于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机关的侦察人员, 而且搜查程序也有严格的规定。所以, 学校管理人员不是搜查的适格主体。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19条规定:“在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学校认为有必要搜查学生住处, 须报请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根据其语义, 搜查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 而非经公安部门同意后由学校单方执行或学校配合公安部门执行。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住宅权。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指供人居住的房屋。认定住宅的标准不是居住的人数多寡。学生宿舍虽有数人居住, 但不应以数人形成的公共空间抹杀私人空间合理性的存在。“从住宅与人身自由、私生活以及家庭之间的内在联系来看, 宪法第39条中所指的住宅, 不单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私人家屋, 还应当包括寄宿宿舍、旅馆等其他各种私生活在物理空间上展开的场所, 其成立也无须具备独立的建筑结构或持续性的使用等时空上的要件。”[2]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起居的固定场所, 具有私人性、非公开性和不可侵犯性等特征。学校向学生提供宿舍, 并且根据宿舍的条件收取一定的费用。学校拥有宿舍的所有权, 学生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 (尽管不一定有完整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 取得宿舍的居住权。从使用者的权利来看, 既然已经支付了一定的费用, 就应该享有应有的权利, 其中就包括隐私权。未告知或未经学生同意擅自进入学生宿舍搜查一般被认为是侵害其隐私权的行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知悉、侵扰、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保护隐私权的愿望往往容易在一个能阻隔他人视野、能充分自主的空间里实现, 因此住宅与隐私权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个人隐私权已获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和保护, 并被认为是人权的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可处拘留并处罚款的情形就包括: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所以,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法律许可, 不得随意侵入、搜查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 这是人身自由所衍生出的一种权利, 是排除外来的包括公共权力和他人的侵扰, 以确保个人事务的完整性以及个人的独处自由。

二、学生的隐私权是相对的权利, 不能绝对禁止校方入室搜查

是不是绝对不允许学校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搜查呢回答是否定的。即使在美国这样标榜尊重人权、强调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 也有学校搜查制度的存在。1980年以前, 美国学校在行使学校搜查权时, 享有绝对的自由裁量空间, 只要出于管教和控制学生的需要, 学校就可以任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法院开始审视学校搜查权的合法性界限。1985年美国联邦法院在“新泽西诉T.L.O”一案的判决中, 首先肯定了学校搜查权不能逾越合理的范围, 否则就会触犯学生的隐私权, 但法院同时指出, 如果存在公共利益大于人权保护的情形, 隐私权就有退让的必要。美国的校园搜查制度强调, 搜查启动的标准、目的, 实施搜查的程序、强度、范围、界限等方面的合理性, 使搜查制度朝着法治化的方向进行改革, 但并不是简单否定校园搜查制度, 而是要求学校和教师实施搜查必须有必要性和合法性。[3]

美国的做法也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不能一概而论、绝对禁止学校管理人员对学生宿舍的搜查。借鉴美国学校的做法, 笔者认为, 基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和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在特定、紧急状态下按照特定的程序和方式, 应当允许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搜查。第一, 学生有违法违纪的重大嫌疑, 如不入室搜查将造成现实的危害和未来更大的危害。但是, 学校如启动搜查, 必须事先有特定的怀疑对象, 有对学生涉嫌违法违纪的合理怀疑, 学校的合理怀疑程度越高, 搜查就越有必要, 对学生隐私权干预的正当性就越高。第二, 紧急避险。如宿舍内发生火灾、发现盗贼、有恐怖袭击等, 出现迫在眉睫的紧急或危险状况, 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即时危险, 学校有关管理人员可不经学生允许而径直入室搜查或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以上两种情况是因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且情况急迫来不及请求司法机关介入, 但在行使此权力后, 应及时报请有关司法机关处理。否则, 就有违法和损害学生隐私权之嫌, 因此行使这种权力时需有严格要件来限制。

学生的隐私权应该受到保护, 但是, 正如任何人的权利都不是绝对的一样, 学生隐私权也有一定的界限或边线。第一, 公共利益的保护大于个人权利的保护。学校是学校正常秩序的维护者, 代表学校公共利益, 当学生的隐私涉及学校宿舍管理的公共利益时, 学校的管理权具有优先性, 学生的个人空间的隐私保护就不得不作一定程度的让步与牺牲。第二, 家庭住宅的保护与学生宿舍的保护有差别。学生宿舍毕竟不同于家庭住宅, 一个人在宿舍内的一举一动更易对他人造成影响, 个人权利的行使更易与他人的权利发生冲突, 因而宿舍住宅权与家庭的住宅权相比不得不受到更多的限制, 其隐私权的保护也不能不受到一些抑制和削减。第三, 学生享受隐私权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学生租用学校的宿舍, 学校与学生构成租赁关系。按照《合同法》第十三章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宿舍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宿舍, 因违反规定而给学校带来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法》第222条规定,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 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如因违规用电导致火灾, 造成学校和其他学生的财产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其他法律责任。另外, 如果学校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是为了搜查或检查, 而是了解学生情况、走访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应允许学校管理人员进入宿舍, 而不能以“风能进, 雨能进, 国王不能进”为由完全排他性的拒绝校方行使权力, 否则就是对权利的滥用和对受教育者身份的忘却。

三、学校可以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但行使检查权也需合理合法

法律虽没有赋予学校对学生宿舍的搜查权, 但并不意味对学生宿舍没有管理权。我国《教育法》第28条和《高等教育法》第41条明确规定: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这一管理权力自然包含对居于学校宿舍的学生的管理权。教育部2005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9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原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2004年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200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和公安部2009年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多次强调, 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

但是, 管理权力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并不必然昭示管理的方式方法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也不能以此推断学校可以用非法的手段达到合法的目的。在高校管理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时, 必须认真斟酌、谨慎从事。即使情况特殊校方人员需进入学生宿舍搜查时, 学生仍可主张自己的隐私权。有专家指出, 如果校方搜查学生的锁柜、桌子时, 最好的保护方法是, 不要允许任何搜查, 并清楚地、大声地说出来, 使在场证人可以听得清楚。但当学校管理人员执意要搜查时, 别坚持。如果学生不允许搜查, 有可能任何从其身上搜查到的东西将不能用于在法庭上或惩罚程序中作为对学生不利的证明。但如果学生允许了, 就可以作为证据了。[4]

为了避免刺激宿舍管理相对方, 减少法律纠纷, 笔者建议将“搜查”改为“检查”。按《现代汉语词典》, “检查”的解释是:为了发现问题而用心查看。“搜查”的解释是:搜索检查 (犯罪嫌疑人或违禁的东西) [5]。从词义上看, “搜查”包含“检查”, 搜查的对象主要是看不见的人或物, 重点在“搜索”的动作;检查的对象主要是看得见的人或物, 仅限于视觉“看”的层面。“检查”显然没有“搜查”的幅度和强度, 更容易被管理对象所接受, 而且, 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也为部门规章所允许和要求。教育部、公安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要求,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学校二级单位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中, 也要求各高校在宿舍管理方面要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需特别强调的是, 将“搜查”改为“检查”, 不仅是语言表达上的, 更多的应体现在具体行动中。校方不能因有宿舍检查权就有恃无恐、肆意妄为, 同样必须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 在维护校园秩序与尊重学生权利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尤其应注意做到“六有”:

第一, 有事先告知。应事先向学生说明检查的理由和依据, 有制度安排让学生知晓例行检查的时间、次数、内容。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直是老大难问题, 学校应明确大功率电器的定义。如电吹风、电热毯是否属于大功率电器, 都应认真论证, 明确告知。

第二, 有正当理由。进入学生宿舍检查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不能无任何理由就展开检查。根据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结合宿舍管理工作实际, 笔者认为, 如学生在宿舍没有做到下列之一的, 学校就有理由进入宿舍检查, 并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制止: (1) 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休息; (2) 不得在宿舍内从事有伤风化或有违法律的活动; (3) 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设备; (4) 不得私拉网线、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 (5) 不得擅自处分自己对宿舍的租赁使用权, 如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或未经学校允许留宿校外人员。

第三, 有相互监督。进入学生宿舍检查, 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检查女生宿舍还应有女性管理人员或请女生陪同;一般应有该宿舍学生在场, 敲门并经学生许可才能进入学生宿舍检查。第四, 有适度界限。在实施检查时强度应当适当, 不得超过合理范围。如检查学生使用违禁电器时, 应请学生本人打开物品存放的箱包、储物柜等, 如学生不愿意配合, 除非有重大的、特殊的怀疑, 不宜由检查人员随意翻动学生的物品。

第五, 有合理方法。有的高校在检查中发现违规电器后, 往往采取没收的办法。但是, 没收财物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将行政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收入、物品或其他非法占有的财物收归国家所有的处罚方式,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学校管理人员显然没有没收他人财物或财产的权力。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规电器, 比较恰当的方法是, 将其暂扣, 代为妥善保管, 同时出具物品清单并做好登记, 以备学生日后取回。违规使用电器的学生的名单能否公布可以公布, 但公布的广度、程度应有必要的限度, 应确定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的原则。[6]否则, 就容易造成对学生隐私权的侵害。

第六, 有权利救济。要让学生能真正的享有和行使权利, 就必须有在权利被侵犯之后能得到救济的机制。《教育法》第42条规定学生的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据此, 如果在宿舍检查中对学生做出影响学生权益的行为时, 应该允许当事学生的陈述、申辩, 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事项要让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学校对学生行使这些权利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 应当及时核实, 合理的要予以采纳。

四、结语: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需要协调以达致平衡

学校基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需要对学生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控制, 而学生可以主张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在宿舍管理的实际工作中, 管理权与学生的权利难免发生冲突。如何通过协调使冲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第一, 确定界限。寻找权利及权力行使的边界,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 否则就是滥用权利或权力。第二, 价值权衡。对管理权和学生的权利进行价值分析与比较,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重要性强的权利效力优于重要性弱的权利。第三, 权利救济。在强大的学校公权力面前, 学生权利往往处于弱势, 而“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权利的时代”[7], 有权利必有救济, 所以有必要赋予学生更多的权利救济途径。

摘要:一般而言, 学校管理人员没有搜查学生宿舍的权力。学生宿舍应视为学生住宅, 随意进入学生宿舍将侵害学生的隐私权, 但在情况特殊时可以进入学生宿舍搜查。学校虽无对学生宿舍的搜查权, 但有对学生宿舍的检查权。行使检查权不能恣意妄为, 必须在程序、方式、方法上具有合法性。学校管理权应与学生的权利予以协调以达致平衡。

关键词:学生宿舍,隐私权,管理权,搜查

参考文献

[1]万金店.高校搜查权的限制[J].煤炭高等教育, 2011 (06) :36.

[2]许崇德.宪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172.

[3]吴亮.美国校园搜查制度的法治化改革[J].现代教育管理, 2010 (12) :104-105.

[4]李晓燕.学生权利和义务问题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289.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G].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5:665.1298.

[6]刘稳丰.高校纪律处分决定:公开还是不公开[J].高教探索.2011 (06) :40.

3.宿舍卫生检查总结 篇三

20xx年3月- 20xx年6月

二、活动地点

学院学生宿舍

三、活动类别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四、活动叙述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提前将活动通知和评分细则下发给各个班级,再由各个班级的负责人下发到各个宿舍。

2、制定活动海报,并在我院学生所在宿舍楼的宣传栏上进行公布。

(二)检查落实阶段

1、所有成员一共分为四个小组(男生两组,女生两组),每小组三名成员,各小组负责一定区域的宿舍卫生检查。

2、各小组成员在每双周周二中午12:20~

13:00对我院学生寝室卫生进行检查并打分(评分标准见附录)。

3、各小组组长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取该小组3名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分,并进行分数排名,确定优秀寝室和不及格寝室,将统计结果上交给负责人。

(三)打分细则

1、各小组成员对所检查的每一个宿舍进行卫生打分,卫生检查完后每小组组长统计所在小组的分数,并取该小组3名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上交给负责人。

2、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的分数统计,根据每次检查所得分数的平均值,确定本学期“卫生优秀寝室”和本学期“卫生不合格寝室”。

(四)奖惩制度

1、在检查完卫生的第三天对优秀寝室进行通报表扬,对不及格寝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对不及格寝室的整顿。

2、对本学期获得“卫生优秀寝室”的寝室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对本学期获得“卫生不合格寝室”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该寝室成员在年度成绩综合测评上得到相应的扣分。

3、在本学期内,凡有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不得参与本学期“卫生优秀寝室”评比。

五、组织人员

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全体成员及学院10级、11级的全体学生

组织者:生活部的副主席在工作前期召开全体生活委员动员大会,将这次活动的目的及情况向生活委员传达,并强调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及持久性,希望大家能够坚持到底,将这次活动举办成功。在会上,大家确立了活动时间在双周周二12:20~13:00.这个时间段既不影响同学们的休息,同时也把工作顺利做好。这次活动的后期工作就是安排相关人员将评比结果统计出来,并粘贴在学生公寓的公告栏中,对优秀宿舍表扬,对不及格宿舍批评,督促不及格的宿舍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六、活动效果

这次活动的顺利举行主要是组织者积极引导同学们及同学们对这次活动的热情,活动才能够顺利举行。在活动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大部分宿舍的生活环境有明显的改善,有了一个温馨、舒适、卫生、文明的、适合身心健康的宿舍环境。

七、活动经验

1、本次卫生检查活动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为营造我院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的卫生习惯,加强我院对学生卫生督促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出了突出贡献。

2、本次卫生检查也是对我生活部工作成果的一次检验,为我部以后工作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

3、本次卫生检查也使得我们部各成员之间有了更多的交流,为以后的共同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八、活动教训

1、礼貌问题仍需注意,在检查过程中仍有个别检查人员进寝室时仍没做到或做好礼貌用语,只是报了检查部门,这在以后的工作中尤为需要注意(在本部门开会时重点提出并解决)。

2、虽然宣传工作做的很充分但仍有部分寝室忘记当天的卫生检查且对检查人员工作不配合,这在以后的工作要重点解决(通过与相关寝室谈话交流等方法改变这种情况)。

3、检查效率仍然有些低,在以后工作中要尽量提高,力争不过多影响同学们的休息。

九、经费结算

《费用清单》

信控学院学生会

4.我院学生宿舍卫生与安全检查报告 篇四

为切实做好人文学院学生宿舍安全与住宿管理工作,规范住宿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住宿环境,4月20日我对宿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我看到了许多干净整洁、装饰美观、有创新意识的宿舍,且没有发现同学们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象,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需要同学们进一步改进:

1、部分学生将手机留在宿舍充电,将插线板随意摆放在被褥上,用电安全意识较薄弱;

2、宿舍内存在电源线、网线等缠绕过乱的现象,影响宿舍整体的整洁度;

3、个别宿舍将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安全意识较弱;

4、部分学生离开宿舍,窗户紧闭,通风不畅,空气污浊,需要及时改正,保证通风舒适的宿舍环境;

5、部分宿舍物品摆放混乱,卫生状况较差。

针对我院学生宿舍出现的问题,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学生宿舍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检查和监管力度。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各项学习、工作和活动中对学生提出安全卫生方面的具体要求,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将学院的有关规定传达到每位同学。学生会和各班级通过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宣传。

第二、将学生宿舍列为整改重点,进行定期督查。检查包括各班级自查、学生会定期检查和学院突击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贵重物品

是否保管妥当;是否经常保持寝室的通风开窗、卫生清洁,有无摆放杂物等。

第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做到寝室卫生和评奖评优挂钩,表彰优秀宿舍并通报批评脏乱差宿舍。发现寝室内有人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一律没收,并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2013

5.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总结 篇五

2014年春季研究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结果通报 2014年5月15日至16日,心理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干部会同宿舍管理员集中对全校研究生宿舍进行了卫生及安全大检查,共评出两个校级优秀宿舍、七个院级优秀宿舍及一个较差宿舍(见附件1)。

希望优秀宿舍继续保持,争创文明先锋;较差宿舍及时整改宿舍卫生环境;另外,同学们注意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希望全体研究生同学共为营造干净、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而努力。

心理学院2014年5月17日

6.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篇六

一、地面(10分)

a)地面干净,无水渍、痰渍、污物(5分);

b)地面无纸屑、果皮、无烟头、无酒瓶、无垃圾袋(5分);

二、桌椅(10分)

a)桌子、凳子、柜子干净,无灰尘、污物、烟头、酒瓶等(5分); b)桌面与桌斗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5分)。

三、墙壁(10分)

a)墙壁干净清洁,无乱贴乱画乱钉现象,墙角无蜘蛛网等污物(5分); b)电灯及其开关、空调、暖气片干净清洁,无灰尘(5分)。

四、阳台与门窗(15分)

a)阳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5分);

b)窗台无灰尘,无乱放现象(5分);

c)宿舍门与窗户干净清洁,无污物(5分)。

六、床铺(10分)

a)被子叠放整齐有序,床单干净平展(5分);

b)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有序(5分)。

七、气味(15分)

a)室内无烟味(5分);

b)室内无酒味(5分);

c)室内无脚臭味等刺鼻性气味(5分);

八、卫生工具(5分)

a)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5分)。

九、房间及用电(15分)

A)房间整体美观,无私拉乱绳子现象(5分);

b)房间内无乱扯乱挂、私拉电线、违章用电等现象(5分);

十、值日生要求(5分)

a)值日生积极配合自律委检查(5分)。

备注:1.宿舍卫生检查标准统一张贴在宿舍门后中间等身高处,如没有,则扣5分。如没有宿舍卫生值日表,则扣10分。

2.例行检查,如遇宿舍无人、锁门或值日生不配合等,本次检查该宿舍记为零分。

7.宿舍卫生检查策划 篇七

检查策划书

3月份

2016.3.12

西京学院 璞玉社区学生分会

一.活动宗旨:

为创造平安、整洁、温馨的住宿环境,促进寝室之间的情感交流,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璞玉社区学生会将实行寝室卫生检查,希望能起到监督作用。寝室是我们的家,家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学习的气氛。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寝室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希望可以依靠我们所有同学的努力营造出美好的大学校园居住环境。

二.活动主题:平安 整洁 文明 和谐

三.活动部门:璞玉社区学生分会生活部 四.活动人员:璞玉社区全体学生 五.活动时间:2016.3.17(周四)

六.活动地点:璞玉社区所属各个学生宿舍 七.活动前期准备

1、收集、整理我社区所属宿舍编号并制作表格

2、制作评分表格 八.活动内容

主要针对全校宿舍的卫生,整洁,安全进行监督、评比,通过评优评差的方式予以提醒,旨在使大家在宿舍健康、快乐的生活。

九.活动评比

(一)评定标准及内容:卫生评分项目共5项,每项20分,总分100分。

1、床铺及爬梯:全部床位被子叠放整齐,统一被口朝门。床单平整,有蚊帐的须将蚊帐挂起,床上无杂物,爬梯整洁。(20分)

每有一床被子未叠扣2分 每有一蚊帐未挂起扣1分 每有一床上有杂物扣2分

2分。

2、地面及阳台:地面干净,无污渍水渍,无物品乱堆乱放,垃圾桶内无垃圾,阳台整洁。(20分)

地面不干净,有污渍水渍扣3分 地上有乱堆放物品扣3分

地面有垃圾扣分,垃圾桶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一扣3分 阳台不整洁扣3分

3、洗漱间及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卫生间无物品乱堆乱放,洗漱台整洁,镜面干净,口杯、牙膏牙刷、肥皂摆放整齐,关好水龙头。(20分)

地面不干净,有污渍,扣2分。卫生间有乱推放物品,扣2分。

洗漱台不整洁,洗漱用具乱堆乱放,扣2分。镜面不干净,扣1分。水龙头未关紧,扣3分。水龙头未关,扣5分。

4、走廊地面、窗台:地面干净,窗台干净,室内墙角及天花板干净。(20分)地面不干净,扣3分。窗台不干净,扣2分。

室内墙角及天花板不干净,扣2分。

5、整体安全:寝室整体干净整洁,寝室设施完好,门窗灯扇、玻璃干净,空气清新,无大功率不安全电器及管制刀具。(20分)

寝室整体感觉脏乱,扣5分。

门窗灯扇、玻璃不干净扣3分。有难闻气味扣2分。

有大功率不安全电器及管制刀具,扣5分。

(二)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①检查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夹带个人感情。②检查分组时尽量避免自己所熟悉的寝室。③进入寝室必须礼貌敲门,并表明身份。

④如有寝室拒绝检查,应妥善处理,详细登记专业、班级、寝室号以及寝室成员。⑤检查时必须佩戴工作证,无工作证不得擅自进入寝室检查。

(三)结果评定

1、卫生检查结果评定

评定分为四个标准:优等宿舍,良等宿舍,差等宿舍,特差宿舍四种。

宿舍卫生满分为100分,优秀:90以上(含90),良好:70—90(含70),差60—70(含60),特差:60一下。

2、惩奖办法

奖:评出10个文明宿舍给予表彰。

惩:差等以及特差寝室,以书面形式写1000字检查,其中特差寝室在此基础上打扫一月本班卫生,作为警示。

璞玉社区学生分会

生活部

8.大学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篇八

1、柜子未锁,0.5分/个

2、桌面有物(桌面乱),桌面有明显可见的垃圾(平时检查时只看不摸,基本上只要擦一遍即可,周二检查时要求没有灰尘),1分/个;桌、凳摆放不整齐,3分/个

3、两床下鞋乱,3分/床

4、地面垃圾(地面不净,阳台地面不净,认真扫一遍拖一遍即可),地面稍脏,1分;地面脏乱,4分。垃圾未倒,3分/项 ;

5、被子未叠,10分/床;被差、被错位、被反1分/床(指不用心叠或者不按规定摆放的,对于用心叠但确实没达到豆腐块,但是在进步不后退的,不扣分,有卷被嫌疑不可);卷被2分/床

床沿不齐扣0.5分;床上有物扣2分(毛绒玩具除外);

6、充电器未拔(不包括网线路由器,充电应选在有人在宿舍的时候),4分/个

7、三角架不净(没有蜘蛛网以及明显污迹即可,检查只看不摸,无明显灰尘)三脚架不净扣1分/个;

8、门上框不净(每周擦一遍,无明显灰尘)0.5分;窗槽不净(整体整洁,有细微颗粒可以原谅,但要每周至少擦一遍),0.5分/个;书架摆放必须整齐,若有杂乱每个扣1分;

9、室内挂物一处2分(包括阳台栏杆挂物);

10、窗台乱,扣1分;卫生间有异味1分,脏3分;

11、宿舍整体脏乱,扣30分

注:平时抽查的时候桌子上可以摆放物品,整齐即可;对被子的要求标准相应降低一点;(鞋摆在靠床一侧,凳子摆在靠桌一侧不扣分,摆放整齐优秀,这是男生宿舍要求)。

奖励措施:对于被子叠的好的,加分3分/床,抽查时宿舍卫生符合大检查的标准的,加5分/宿舍,大检查时达到标准的,加3分/宿舍。

违禁:

1、烟头2分/个,烟盒5分/个,烟15分/盒,打火机5分/个

2、酒(包括酒瓶)5分/瓶

3、管制刀具(大于10cm)5分/把

4、大功率电器(吹风机、暖手宝等等)15分/个

5、扑克牌5分/副

经管系劳卫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9.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方案 篇九

为贯彻落实我校“迎评估,促学风工作实施方案” 的要求,做好我校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洁保洁工作,以整齐、整洁、优美、干净的宿舍内务环境迎接“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口号:迎评促建齐动手,共创宿舍新面貌。

二、要求:院系党政领导重视、辅导员和班导师亲自落实(班导师是本班学风建设和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责任人)、全体住宿生人人积极参与。

三、时间:2008年4月-6月

四、地点:1-33幢学生宿舍、江门楼、留学生楼、研究生楼

五、具体方案:

1、每周二的下午为宿舍内务卫生大行动日,由各院系组织实施;研究生由研究生学生会组织实施。

2、卫生大行动日的次日,各院系的文明校园督导队要组织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表彰先进,对未按要求做的宿舍落实整改。

3、学生处宿管科组织宿舍管理员和校律委会学生对全体宿舍明查暗访,对未达标的宿舍全校通报(通报院系、班号、宿舍号及宿舍成员名单),限期整改。

4、凡每学期被通报两次以上(含两次)为最差宿舍的,该宿舍全体成员取消被通报学的评先评优资格和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班集体也取消被通报学的评先评优资格。

学生处

2008年4月1日

附、宿舍内务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外地面、走廊、卫生间干净整洁,门口周围墙壁无脚印(1分)

2、天花板、光管、墙壁、门窗干净明亮,无蜘蛛网和灰尘(1分)

3、阳台干净清洁、无杂物堆放,宿舍无乱拉乱搭的现象(1分)

4、蚊帐靠墙放下,被子叠好统一摆放在枕头底下,床上其它用品整齐有序地靠床尾墙边的一侧摆放(1分)

5、书籍、书柜物品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1分)

6、鞋子摆放整齐、不乱丢乱弃(1分)

7、卫生间无尿碱异味、卫生间及冲凉房物品摆放有序(1分)

8、桌椅、电脑物品摆放整齐(1分)

9、室内、室外无堆放垃圾(1分)

10、宿舍整体布置美观大方,晾挂衣服、衣抹整齐有序(1分)

二、加分标准:

1、有名人名言或画像加1分

2、有手工艺制品加1分

3、其它任何点缀宿舍文化氛围的物品加1分

10.国教宿舍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增强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宿舍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改变我院学生宿舍状况,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卫生的宿舍环境,为方便检查工作的开展,为我院卫生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而特制订本制度。现将卫生要求及检查奖惩要求拟定如下:

一、卫生检查时间、宿舍数量及人员安排

1.检查时间:周一到周五不定时抽查2.宿舍范围: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学生宿舍

3.人员安排:全体学生工作队伍管理人员带队,院学生会相关部门及各年级学生干部

二、卫生检查内容

1.制度建设:宿舍门要贴有宿舍人员详细值日表2.床铺:被子要叠放整齐,床铺干净整洁;

3.门窗:干净,无涂抹乱画乱贴的现象,且没有明显的污点;4.地面:干净,没有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5.桌椅书架: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协调;6.阳台:物品摆放整齐,无塑料瓶、酒瓶

三、宿舍卫生评分细则(百分制)

1.制度建设即值日表(5分)

门后贴有值日表即给5分,没有得0分

2.床铺(20分)

被褥叠放整齐有序,干净(20分)

被褥有1个未叠,其他均叠且摆放整齐(15分)

被褥有2个未叠,其他均叠且摆放整齐(10分)

被褥有3个及其以上未叠(0分)

被褥全叠了但摆放混乱的酌情给分

3.门窗阳台(20分)

门窗干净,无涂抹乱画乱贴,没有明显污点;阳台杂物摆放整齐。

4.地面(15分)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乱拉电线、网线情况(15分)

5.桌椅书架(25分)

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协调(25分)

6.墙壁(15分)

无乱写乱画现象、无不健康粘贴物、粘贴物不影响宿舍美观和谐,以上三项各占5分。

四、不合格宿舍判定标准

1.宿舍有玻璃酒瓶,视为违纪;

2.有人抽烟或者发现有地上有烟头,视为违纪;

3.宿舍有大功率用电器,无论使用否,都视为违纪;

4.在检查卫生过程中,故意拒绝检查的宿舍,视为不合格宿舍;

5.宿舍卫生脏乱差,视为不合格宿舍。

五、检查结果上报及处理

1.宿舍检查完上报学工办,每周最迟周五下午上报。

2.违纪宿舍,卫生不合格宿舍,故意拒绝检查的宿舍,都将在学院网页上通报,同时将通报结果张贴于国教学生各宿舍楼下。

六、处罚制度

1.出现一次违纪情况,取消本学宿舍全体成员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2.连续出现两次拒检情况,取消宿舍全体成员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3.连续出现三次卫生不合格情况,取消宿舍全体成员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七、奖励制度

1.每学期评选一次学院优秀宿舍,评选结果主要根据学院突击检查结果及学校检查结果。

2.在每学期的宿舍卫生检查中连续5次获得优秀的宿舍,可于学期末参加学院优秀宿舍的评选,最终获得院优秀宿舍的全体学生将被评为院“文明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得院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加3分素质积分。

八、注意事项

1.无论宿舍卫生情况如何,宿舍发现有烟头、酒瓶大功率用电器一律视为违纪;

2.对于混合宿舍的奖励及处罚,将参照本条例进行。

3.每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宿舍为不合格宿舍;优秀宿舍得分须在80分以上,学院优秀宿舍的总数量评定将根据比率而定。

11.宿舍卫生及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总结 篇十一

我院一直非常重视宿舍卫生及消防安全的工作,为了提高同学宿舍的整洁度,提高同学对消防安全的意识,所以我院展开了关于卫生方面的介绍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

通过向同学讲解消防知识,推广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鼓励个人采取行动,提高警惕。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总结。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学校的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由于同学们可能对大功率没什么概念,所以宿舍里会出现一些大功率,校园内部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此次讲座,会加强同学们现有的防范意识程度,让同学们了解具体的大功率用器。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平常抓紧,不为防患留空隙。涉及大功率,除了定期的提醒之外,还要经常组织大功率检查,这是不可忽视的,发现大功率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没收。

四、宿舍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场所,宿舍的卫生环境直接影响着大家的学习生活。为了保证我院女生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宿舍环境,为了督促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女生部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及评分。宿舍的量化成绩也将作为评选“星级宿舍”、“文明宿舍”的依据。

通过这次讲座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同学的宿舍卫生及消防安全意识,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我们一定加以总结以便明确以后更好的工作。

XXXX学院

女生部、宿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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