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两纲评估报告(精选7篇)
1.妇联两纲评估报告 篇一
2010年是《XX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第十年。十年来,在市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认真贯彻实施《XX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XX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简称两纲),在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保
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就我局“两纲”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按照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障户口在农村的妇女享有与当地居住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同时,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这个重点,立足本职,服务灾后重建大局,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并优先考虑农村妇女,特别是家庭困难的农村妇女权益,强化农民负担管理,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拓展农广校平台,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培训
结合《XX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我局积极拓展农广校这一平台,在编写农民培训计划中将鼓励农村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2年以来,我局组织农民工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培训近46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妇女18万余人次,极大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为促进农村妇女就业,提高农村妇女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高度重视单位女职工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我局作为“两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全局工作开展过程中,切实保障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劳动条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并积极主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同时,积极鼓励妇女职工积极报考高一级的技术职称,共累计组织培训妇女职工达120人次以上。目前,全局共有妇女职工24人,其中高级职称的妇女2人,中级职称以上的妇女5人,初级职称的妇女12人。为改善妇女儿童生产、生活环境事业稳步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谋划措施促进“两纲”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妇女儿童事业,不仅关系着每一个妇女和儿童的生存发展,也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幸福,还关系着国家民族的兴衰和可持续发展。我局按照“两纲”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了《XX市农业局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
我局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安排女职工参与各类培训,使全局女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全局中层以上女干部共有4人,并且已成为推进全局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全局乃至全市的农业、农村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重视农村妇女各项工作
一是通过积极向省、德阳市及我市争取项目,不断拓展农村妇女培训平台,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和农业种植技能,促进农村妇女就业;二是在农村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过程中加强对农村妇女应享有权力的宣传工作,在宣传对象上做到“四个面向”,面向社会,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广大妇女儿童,面向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动员社会力量,整合资源,为两纲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农村妇女走出家门,积极参政议政,充分体现新时期妇女新风貌;三是重点关注农村妇女是否平等享受国家权力,包括农业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国家政策性
补贴是否到位,以及保障户口在农村的妇女享有与当地居住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积极经济分配权,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村妇女政治地位有待进一步增强。要给予农村妇女更多地参政议政机会,并积极鼓励农村妇女进一
步转变观念,从自身出发,加强各项技能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同时,要面向农村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完善就业硬环境和软环境。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主要是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适当对女性倾斜照顾。同时加强对妇女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扶持发展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对女性就业的服务引导工作,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二)农村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结合目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大背景,随着城区扩大及迁入人口的增加,要重点改造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增加绿化,完善配套设施,为妇女儿童的生活创造更加舒适的环境。
(三)需进一步增加维护社会稳定意识,重视妇女儿童权益,要针对目前社会比较尖锐的问题,如农村医疗保障、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政策执行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同时积极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实施《XX市农业局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十年里,对照“两纲”目标,大部分指标均已提前达标,但部分指标还有待提高,需要我们多方面支持全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状况标志着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我们要巩固和提高几年来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就,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XX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目标而努力。
2.两纲预评估工作安排 篇二
一、评估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
主要包括领导重视、规划制定、法规政策、工作机制、宣传培训、监测评估、经费投入等。
2、纲要(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根据本部门的目标任务,按照纲要(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中量化责任指标和非量化评估类指标的目标评估内容进行逐项评估。(妇女纲要、规划包括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大领域,儿童纲要、规划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四大领域,的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大领域,儿童纲要、规划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四大领域,对纲要(规划)中的主要指标、实施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二、主要工作要求
1、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全面 1 组织开展纲要(规划)终期监测自查预评估,形成自查预评评估报告2010年11月15日前,纸质、电子件同时报送县统计局和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年底前,县政府妇儿工委要对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进行纲要(规划)终期预评估督导检查,同时,接受市政府妇儿工委的终期预评估督导检查。督导结果作为本年度目标考核和终期评比表彰重要依据。
三、迎接国家终期评估检查工作
(一)档案整理归档
1.档案年限:2001年(含)—2010年(含)
2.档案内容:重点整理本部门、本系统与纲要(规划)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资料:
(1)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2)国务院及各部委的相关文件;(3)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4)领导讲话;
(5)部门相关文件、信息,重点工作、项目情况总结,调研报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6)相关责任指标的年度数据报表、每年报送的妇女儿童综合统计数据报表;
(7)终期评估报告等文字及图片电子资料等。3.归档格式
按分类、分级、分年、分领域原则,按档案常规格式,建立目录,按页建档。
4.完成时限
2010年8月底前,要完成2009年底前的档案整理归档(包括卷内目录整理,暂不装订);2011年3月底前,要完成2010年的档案整理归档;待国家终期评估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下发后,比照具体要求进行增补,编写目录装订成册。
(二)图文资料收集制作 1.内容形式
(1)表达形式:分为图片、图表、文字三种,以图片展示为主。每个单位负责提供相关照片6张,这个是要求9月底交的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单位交。要求大家必须在10月25日前交妇儿工委办(四大家办公楼826室)。
(2)各责任单位:根据本部门实施的内容收集制作图文资料。图文资料全册共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卷首语、领导寄语、综合篇、妇女篇、儿童篇、结束语。一是妇女篇部分按照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划分的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6个优先发展领域进行展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材料;妇女与教育领域;妇女与健康领域;妇女与法律领域材料;妇女与环境领域。二是儿童篇部分按照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划分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4个领域进行展示:
各领域由相关责任单位按照领域划分,紧扣指标实施,自行设计、制作2—3页的图文资料,并提供电子件。其中 3 图片侧重于推动纲要(规划)实施的项目、活动等,含照片电子版及领导批示、寄语、重要文件的扫描电子版等,每幅图片附150字内的简要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介绍、事件概况等)。指标统计、数据资料及图表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设计、制作,并提供电子件。
2.完成时限
2010年10月底前,以上相关责任单位要以可改动性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三)专题片资料收集制作 1.内容形式
专题片的主体形态为记录宣传片,展现的是2001—2010年纲要(规划)实施的各个方面,重点展示党委、政府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专题片拟分为五大部分,共10分钟。第一部分:部门(系统)概况;第二部分:展示党委、政府的重视;第三部分:展示成员单位与妇儿工委办公室通力合作,实施纲要(规划);第四部分:十年总体成效;第五部分:展望未来。
2.资料提供
各成员单位2010年9月底前负责提供图片、视频等资料,每段图片、视频附150字内的简要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介绍、事件概况等)。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负责协助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收集与妇女、儿童相关的视频资料。
3.完成时限
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负责制作,并于2010 4 年10月20日前送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四)PPT资料收集制作
PPT作为终期监测评估情况汇报的辅助展示,按照2011年纲要(规划)汇报稿框架,选取终期监测评估汇报材料的重点内容文字,配以图片、视屏、图表等直观显示形式,更好地强化并突出地县、部门(系统)纲要(规划)的成效及经验。
1.内容提纲(1)欢迎字幕;
(2)汇报单位、汇报人(文字);
(3)县、乡、镇、部门(系统)概况(文字、图片、视屏、示意图);
(4)县、乡、镇、部门(系统)实施纲要(规划)的主要成效及做法(文字、图片、视屏、图表);
(5)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文字);(6)建议意见(文字);
注:括号内为该段内容的主要表达方式。2.资料收集
文字以终期监测评估汇报材料为准。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本地县、本部门(系统)实施纲要(规划)的工作概况(含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的文字(字数在300字以内)及图片(含本地县、乡、镇、本部门及系统有关纲要、规划实施的重要文件的首页扫描件)和视屏资料电子件(涉及本地县、本部门及系统,负责制作的章节、版面的设计制作)。指标统计、5 数据资料及图表分析由县统计局提供电子件。
3.完成时限
3.2010年两纲自查报告 篇三
2010年实施“两纲”工作自查报告
县妇儿工委办:
我校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成员单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妇女儿童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我校妇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照本单位《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评估。自查认为,我校出色地完成了“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泉县高级中学目前,学校在岗教职工96人,学生629人,住校生359人。其中女职工58人、女学生337人,校卫生室1个。
二、实施“两纲”主要措施
自“两纲”颁布实施以来,我校始终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为全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每年校领导年终听取妇联关于妇女儿童的工作汇报;每年“三八”、“六一”节,我校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都亲切慰问妇女儿童,带头帮扶结对,主动关心帮助贫困、残疾妇女儿童的生活问题。校领导认真履行职能,狠抓落实,使妇女儿童发展与我校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发展。
(二)以课外活动为载体,开展“两纲”教育
以“两纲”为指导,积极发挥课外教育活动功能,根据社会环境和学校德育工作目标,精心构建贴近社会、贴近青少年、贴近生活的课外活动方案,落实“两纲”教育行动。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环境。
妇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过举办“两纲”宣传月、印发“两纲”宣传资料、开办宣传专栏、举办培训班、在校宣传栏宣传横幅标语、在“三八节”组织丰富多彩的妇女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两纲”的实施,为推动“两纲”如期实现提供了广泛的、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妇联的运作机制。
我校逐步建立和形成了一个“党支部重视、政教处统筹、妇联牵头、各办公室各司其职、全体教职工广泛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我校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各办公室贯彻落实,将该项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考评,逐年进行细化、分解,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校领导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力度,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为“两纲”
校领导班子虽配备有女干部,但是目前女干部的比例相对还是较低。
(二)宣传思想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前期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宣传工作,但是由于教学任务比较繁重,没有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三)工作机制还须进一步完善。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组要进一步监督该项工作各办公室贯彻落实情况,利用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五、应对措施
(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紧迫意识。
妇女是“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形势下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校要把提高妇女地位、增强儿童素质,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在经济等各个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任务和责任,切实提高对维权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检查督促,细化分解责任,依法开展维权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
4.我市实施两法两纲状况调研报告 篇四
一、实施“两法”、“两纲”的基本情况
**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涉及到十大领域,105项指标。经过近九年的努力,“两法”、“两纲”的贯彻实施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已有绝大多数指标接近或提前达到2010年我市规划目标要求。主要体现在:
1、两个规划实施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妇女儿童工作地位得到全面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两法”、“两纲”的实施,把全面实施”两法”、“两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同时把“两个规划”的主要指标纳入了市、县两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纳入了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纳入了统计年报制度。加强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基本做到了机构单设、编制单列、经费专拔,九个县市区都由副县(市、区)长担任妇儿工委主任,组建了“两个规划”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在实施中有措施、有方案,做到了不缺人、不缺岗,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二是积极协调,努力推进“两法”、“两纲”的贯彻实施。各成员单位能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了进一步贯彻。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主要监测指标绝大部分均已提前达标或接近达标。如:**县已有98.2%的指标已达标和接近达标;醴陵市已有92.7%的指标已达标和接近达标;天元区已有98.6%的指标达标和接近达标;**全市105个重点监测指标,有91个指标提前达标和接近达标,占86.7%;未达标的14个,占13.3%;从以上数据看,**市“两法”、“两纲”实施近九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新举措。一是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加大。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9个县市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妇女参政领域不断扩展,参政比例逐年上升,参政议政的水平也相应提高。炎陵县四大家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全县15个乡镇党政班子配备女干部18名,202个行政村选出女村官242名。荷塘区女科级领导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35%,比2002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石峰区、天元区人大代表比例分别达到37.3%和32.9%。
二是妇女就业机会大幅增加,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两个规划”中的主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积极为妇女创造就业机会,切实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三是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护。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大力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小学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学生毛入学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市小学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全部达到100%,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4%、三年巩固率99.6%,辍学率1.23%。四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逐步提高。各县市区大力开展了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目标的产科建设达标活动,不断加强对基层妇幼人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到目前为止,各县市区每个乡镇都配备了妇幼专干。加强了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妇幼卫生保健三级网络。全市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已明显下降并提前达到2010年目标。五是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各县市区加大了对农村改水改厕的力度,使农村改水、改厕率稳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生存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文化环境也不断优化,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府买单的免费婚检以及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六是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9个县市区都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维权合议庭制度、妇联干部陪审员制度等,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5.文化部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 篇五
按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根据《中国妇女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我部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促进妇女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
一、实施重点文化工程,扶持优秀舞台艺术,为青少年提供优秀文化产品 为了建立少儿歌曲创作推广的长效机制,使少儿歌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文化生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2005年,文化部联合财政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文联、北京市人民政府等7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在全国组织开展少儿歌曲创作推广工作。从创作和征集作品、建立和培训少儿歌曲创作队伍、广泛开展推广普及活动等几个方面入手,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青少年自创与自唱相结合的少儿歌曲创作普及长效机制,力争用5年时间推出一批健康向上、深受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歌曲,扭转不良儿歌充斥少儿音乐阵地这一局面,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青少年“人人有歌唱,人人唱好歌”的良好氛围,推动少儿文化艺术繁荣健康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实施5年来,文化部等7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根据《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了“全国少儿歌曲创作征集比赛”和“全国少儿歌曲电视演唱大赛”,共征集了7000余首新创少儿歌曲,从中精选出两批共30首优秀歌曲推荐给全国的少年儿童;在全国范围内先后组织了12期少儿歌曲基层创作队伍培训班,约有5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基层文化馆、站的音乐专干和部分中小学校音乐教师在少儿歌曲创作理论和实践等方面接受了专业提高培训;出版了一批优秀少儿歌曲的音乐CD,并在一定范围内免费发放;先后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举办了“希望之歌”优秀少儿歌曲演唱会和《新学堂歌》谷建芬古诗词歌曲演唱会。2009年5月23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充分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少儿歌曲创作发展的成绩和近年来“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的成果,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
联、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成功举办了“歌声伴着我成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优秀少儿歌曲音乐晚会。目前全国部分省市的中小学校,正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创少儿歌曲的推广普及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
儿童剧是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一种专业舞台艺术形式。文化部多年来积极扶持和鼓励儿童剧创作和演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儿童剧艺术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创作不断发展,艺术日臻成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儿童剧发展过程中,适时举办全国性的创作演出活动,已经成为推动儿童剧日益繁荣的有力措施。
2009年3月15日至29日,文化部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在广州市举行。本届展演的参演剧目题材广泛,有描绘校园生活、贴近当下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的青春校园剧;有取材古典名著与传说、蕴含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神话剧;有充满童真童趣、展示丰富多彩想象力的童话剧;还有反映革命斗争、体现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的革命历史剧。这些剧目颂扬了勇敢、善良、诚实、友爱等美好品格,展示了少年儿童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和细腻生动的情感世界。参加本次展演的团队中,既有专业的儿童剧团,也有相当数量的话剧院团和地方戏曲院团。无论是展演前还是展演结束后,这些儿童剧创作演出团队都积极深入校园演出,以为广大少年儿童观众服务为己任。在广大儿童剧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探索、努力奋斗下,儿童剧艺术在时代浪潮中,正在焕发勃勃生机。
目前,全国文化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入。通过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解放艺术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以精美的艺术作品塑造未成年人美好的精神世界,既是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也是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扩大开放,完善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为青少年服务的社会功能
为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青少年服务的功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于
2004年3月19日印发了《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5月1日起,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要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对持有相关证件的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也要实行门票减免或优惠。被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随着该《通知》的印发,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获得了政策上的保障,它们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和文化科学教育的功能作用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2004年7月16日,文化部牵头成立了全国公益性文化设施专项工作小组,并于10月13日与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文办发
[2004]33号)。该《意见》要求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博物馆(院)、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于2005年1月1日前,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该《意见》还对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以及加大政府投入、争取社会赞助、积极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各部门的责任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008年1月23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2008年,中央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各省级综合博物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各级宣传和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列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2009年,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暂不能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实行低票价政策,继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实行免费或优惠参观,吸
引公众走进博物馆和纪念馆。
免费开放的措施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这一措施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公共文化资源的服务功能,开辟了青少年的第二课堂,使更多的青少年走进、了解、使用公共文化设施,极大地增加了公共文化设施对公众的吸引力。对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文化生活,享受文化权益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各界对免费开放工作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6.妇联两纲评估报告 篇六
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实施是人口计生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国家人口计生委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为目标,把妇女儿童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2006年,我国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3.6%,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07年,人口出生率为1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7‰。生殖健康基本知识普及率在农村达70%以上,在城市达85%以上。
近年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倡导,保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多年来,国家人口计生委认真履行对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的承诺,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提高妇女地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进展。妇女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下降到1.8左右,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以及家庭地位显著提高。
人口计生系统在推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保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宣传服务活动,大力宣传社会性别平等理念,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信息知识,开展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科普教育。积极倡导“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号召男性尊重、支持妻子在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方面的自主权利和选择。
二、坚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利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开展计划生育与促进生殖健康相结,利用遍及城乡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坚持为广大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防治、遗传咨询、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新法接生及婴幼儿保健等多种优质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切实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免费技术服务项目,每年为约1.2亿人次的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安全适宜的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供免费妇科检查和价格低廉的治疗服务。利用流动服务车,开展各种服务、咨询、义诊活动,为育龄妇女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育龄妇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有效降低了妇女病的发生率。
三、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2003年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关爱女孩万里行、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十大新闻人物评选、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知识竞赛等大型宣传活动,引起热烈反响,关爱女孩行动的群众参与度越来越高。在报刊、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公益性宣传专栏,提高全社会对女孩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关注度。二是不断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地位。积极推动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成长、妇女发展和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采取多种形式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家庭提供帮扶救助。三是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加大“两非”查处力度,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加强孕前优生指导,做好孕期随访和保健工作,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积极倡导住院分娩,开展产后随访,提高母婴健康水平,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禁止“两非”行为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强化查处“两非”工作的法律依据。依法严肃查处溺杀、遗弃女婴和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经过不懈努力,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
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数据显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趋缓,部分地区略有下降。
四、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
2009年7月11日是第二十个世界人口日,面对经济危机给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联合国人口基金把今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确定为“应对经济危机——投资于妇女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当今,妇女既是经济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家庭的重要支柱,承担着维系家庭、养育子女、照顾老人等重要职责。投资于妇女,就是投资于整个家庭,就是投资于全社会的发展。正如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主任欧贝德所言,“鉴于经济和社会的投资高回报,没有比投资于妇女和女童健康权力更明智的选择了”。
我委积极响应联合国人口基金的倡导,结合实际,把中国地区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主题确定为“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并于今年7月10日在北京市顺义区,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开展全国争当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活动。旨在通过这一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号召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计划生育家庭,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妇女特别是贫困母亲勤劳致富,创业发展。
五、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促进妇女经济社会地位提高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支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等活动,积极参与“春蕾计划”、“妇女发展”等项目,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提高妇女脱贫致富的能力和经济社会地位。生育关怀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的理念,通过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开展“五关怀”活动,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育龄妇女解决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幸福工程通过小额贷款和农业扶助项目帮助农村贫困母亲勤劳致富,以唤起社会各界对贫困母亲的关注和支
7.团中央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 篇七
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部署,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配合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有关情况如下。
一、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
1、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围绕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召开和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载人航天等重大事件以及“六一”、“七一”、“十一”等纪念日、节庆日,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心向党”等活动,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运用红领巾小社团、少年团校、中学生业余党校等载体,通过举行入队仪式、入团仪式、16岁居民身份证颁发仪式、18岁成人宣誓仪式和“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
2、组织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开展“养成道德好习惯”、“雏鹰争章”、“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培养爱心,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开展“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少年军校”、“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等活动,提高少年儿童健康素质。
3、提供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开展共青团“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办好《中国少年报》、《中国少年儿童》、《我们爱科学》、《儿童文学》、《知心姐姐》杂志等报刊,出版一大批图书,为少年儿童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加强中国少年先锋队网、中少在线等网络阵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
二、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1、努力满足少年儿童的成长需求。针对安全自护、心理调适、消除网瘾、预防艾滋病等问题,开展“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心理阳光工程”、“为了明天——青春自护远离网瘾行动”、“青春红丝带”行动等活动,组建专业志愿者队伍,加强少年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和维护合法权益实际帮助。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2004年以来新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118所。
2、重点服务少年儿童特殊群体。深入推进希望工程,开展“圆梦行动”,过去5年共募集资金14.4亿元,援建希望小学4900所,资助贫困学生10万多名。开展“手拉手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组建“留守小队”和志愿辅导员队伍。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组建“12355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赴灾区,培训当地志愿者、教师及青少年工作者8000多人,面向17000多名灾区青少年学生和群众开展了心理知识宣讲。全国少工委为西部农村和地震灾区学校建立“手拉手红领巾书屋”525个。
三、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1、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团中央与司法部等部门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在行动——200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了网上普法大赛、普法志愿者进社区等16项活动。
2、积极做好社区教育和管理工作。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原人事部等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首批13个城市(城区)进行试点,积累了专业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验。普及建立全国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工作。
3、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基础。促进加强立法与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性配套法规。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将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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