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2024-09-05

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精选13篇)

1.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一

中共定边县委、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委组织部: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完善干部离退休养老制度,指导涉老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人大法工委: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司法部门机构对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和实际问题。

县直工委:配合县直各单位落实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各单位党组织(支部)加强老年政治工作,抓好各老年社团机构的支部建设。

县老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落实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抓好老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体活动。

县发展改革局:做好老龄事业发展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衔接,参与老龄工作的宏观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统筹安排养老设施的基本建设和养老服务发展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和信教老年人的维权工作,研究解决全县少数民族和信教老年群众的生活、学习、娱乐、健康等服务方面的服务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中、小学德育教育增加尊老、敬老内容,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全县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才能和能力优势,开展有助于青少年成长的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落实老年福利事业和制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规划、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的建立;注重落实特殊老龄人口的优抚、救济工作。

县司法局:做好全县老年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按法定程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财政局:按全县老龄事业的发展和需求,加大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管理、监督各项老龄事业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国税局:根据有关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事业组织、老年福利产业、养老服务业等税 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老年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各类养老保险和老年医疗保险制定,保障全县老年人“老有所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实施《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22-1999),指导、监督在全县城市建设和小区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方便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在各交通运输客运行业设有老年人优先购票窗口和老年人专座,监督、实施县城内公交车对老年人优惠政策的执行落实。

县农业局:督促、检查全县各项惠民政策在农村老年人中的落实兑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规划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指导村委会加强老年人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局:全面负责落实老龄文化工作,指导、协调、促进全县老龄文艺、文化活动和老年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落实旅游文化景点的老年优待政策;监督、实施发展老年体育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全县老年人开展各类建身活动;组织、开展老龄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办老年专题节目和栏目,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的舆论氛围。

县公安局: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全县老年人的人身、财产、生命安全等合法 权益。

县卫生局:完善全县新农村合作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加强老年康复机构建设,完善城乡为老医疗服务网络。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医疗服务保健工作,确保全县“老有所医”落到实处。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老年人口的统计工作,分析老龄人口发展形势和特点,协助研究解决老龄问题的对策。

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宣传先进典型。

县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推动离退休职工社区化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离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贫困老职工的救助力度,努力促进离退休职工“六个老有”的实现。

县妇联:负责在全县妇女群众中进行敬老、养老的教育工作,依法维护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发挥各界老年妇女的积极作用,为老年妇女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县团委:在全县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爱老、助老的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县老龄办:督促、检查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涉老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社会各界关注、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依法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全县老龄工作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落实好省、市、县各项老年人优待规定,为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当好参谋助手。

2.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二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3]90号”文《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由全国电工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的《弱磁材料相对磁导率的测量方法》国家标准 (制定) 已批准立项, 计划编号为20132418-T-604。另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科[2014]114号) 《关于印发2014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本标委会申报的机械行业标准修订项目《铆钉型电触头技术条件》和《铆钉型电触头用线材技术条件》获立项, 项目编号分别为2014-0575T-JB和2014-0576T-JB。

有意参加以上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单位, 请与电工合金标委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谢永忠 (0773-5888296, 13978390235) 。

3.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职责 篇三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明确各乡镇办、开发区、林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中应负的责任,把领导干部抓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实绩,与其政绩考核、奖惩和职级升降直接挂钩的专门制度。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林场,下同和有关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市林业局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稳定,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抓好落实;组织指挥、督促指导森林防火的重大活动,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发生森林火灾后亲自到前线组织指挥扑救。

第五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警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必要时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人工降雨;

二市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防火资金,按要求将防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四市消防、武警、人武部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扑火,并做好重点军事设施的`火灾预防工作;

五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六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

七市民政局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妥善安置灾民;

八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救护工作;

九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广电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公益宣传报道;

十一市监察局负责对森林火灾负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扑火物资的紧急调用工作;

十三铁路、公路部门负责扑火运输车辆的调集和铁路、公路两侧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十四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信息的发布,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和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六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同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标准

第七条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稳定,高效精干。

第八条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明确其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保证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所需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一支30-5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加强管理,定期组织训练,储备充足的森林防火物资,确保扑救森林火灾需要。

第十一条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措施,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火情监测,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

对高火险等级的重点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乡、镇领导干部分片包干,森林防火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守。

发生森林火灾后,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责任

第十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留死角、盲区。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重点期,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

森林防火重点期应当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高火险天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及时落实禁火令。

第十五条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对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责任

第十六条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火情;发生边界火灾时,应当按规定向毗邻乡镇通报火情。

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火情。

第十七条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迅速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组织调动专业队伍和群众扑救。

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乡、镇分管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火灾在3小时内未被扑灭的事发地乡、镇行政主要领导必须赶赴现场组织扑救;火灾在6小时内未被扑灭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市直包保单位相关领导必须赶赴火灾现场,督促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第十八条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火场人员,明确责任,彻底消除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第十九条森林公安机关在接到火灾报告时,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调查、侦破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协助、支持森林警察开展调查。

第五章考核与检查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评比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依据年初工作部署和目标责任状的要求,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重点防火期定期召开检查督办会,第二十一条实行定期检查督办制度。

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发出情况通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年度考核时,第二十二条考核评比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对被考核乡镇、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抓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与实绩一并进行考核。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因疏于防范,工作失职,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或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因领导不重视,防火经费不落实,宣传不到位,应急扑火队未建立,护林员管理不到位等,致使防火机构、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等严重不适应森林防火需要的追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因野外用火管理不严,扑救火灾组织不力,防火扑火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追究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一年内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书面要求整改3次及以上的

2一年内受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的

3发生森林火灾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一个森林重点防火期内,同一防火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累计达3次及以上,每次受害森林面积达400亩及以上,且每次火灾持续时间达12小时以上的

5发生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800亩以上,且在24小时内未被扑灭的

6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1至2人重伤的

三发生森林火灾造成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的同时追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因工作懈怠,直接造成森林火灾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出现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的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防火指挥部相关成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根据违法违规事实和有关规定,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行政处分建议,将案件移交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乡、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年终安全生产考评范围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范畴。

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的

二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在当年森林防火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四

作职责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现进一步明确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委办、政府办:

1、传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协调有关会议、文件等工作;

2、牵头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年终目标考评;

3、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委组织部(村建办):

1、牵头制定“创建好班子”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机制;

2、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围绕“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3、增强广大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激发农村党员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努力成为科学发展、致富群众的模范,成为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模范,成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模范,成为艰苦创业、务实创新的模范;

4、深入推广党员服务承诺制、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举措,为广大党员发挥作用、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宣

宣传新农村建设鲜活经验、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以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激励农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引导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4、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牵头有关部门制定新农村建设“文明乡风”评估考核方案,大力弘扬“五种文化”,着力培育一批文明示范村镇;

5、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宣讲团深入乡村巡回宣讲,每个村点每年2次以上;

6、组织开展农村历史文化底蕴发掘工作,形成乡村文化“一村一品”;

7、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1、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牵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与建设村点 “结对帮扶”活动,实现龙头企业进村点、连锁超市进村点、开发项目进村点、人才培训进村点的“四进”目标;

2、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港澳侨胞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当好新农村建设市场化运作的牵头人,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办实事、做好事;

3、发挥工商联作为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作用,组织和引导好全县统一战线成员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的“光彩事业”活动;

4、围绕乡风文明,开展统战工作“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加强统战知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宗教场所负责人培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维护社会稳定;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

9、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帮扶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县纪委(县监察局)

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村级班子的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

2、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发放和基层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执法监察工作;

3、负责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依法查处新农村建设中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4、加强农村土地征用、项目建设、学校收费的检查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人武部:

1、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充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2、充分发挥民兵在新农村建设科学致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骨干作用、在“乡村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卫士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击队作用;

3、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民兵志愿服务”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

4、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1、制定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治安、调解、信访等队伍网络,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构建新型警民关系,推行“警挂村、警挂户”活动,落实民警与农户结对帮扶措施,举办面向农村、农民的“警察开放日”活动,发放面向农民的警民联系卡,做好农村公安工作的勤务日志,建立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灾难的预警机制和救助机制。

5、加强农村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消防安全示范村建设。

6、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司法局:

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贴近基层、联系群众,不断探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新路子、新办法,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4、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5、积极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6、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发改委:

1、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列入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指标,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牵头制定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整合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在“项目立项”方面向新农村建设村点倾斜,做到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到哪里,部门

2、落实新农村建设省市县三级配套联动出资措施,会同县新村办和相关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直接统筹”和“衔接统筹”资金的下拨、管理和跟踪监督工作。

3、根据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负责将新农村建设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4、建立新农村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预算和管理,逐年提高各项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预算内资金、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的比重;

5、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 通过贴息补助等形式, 调动广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金融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重点增加对环保农业、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大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6、落实新农村建设资金多渠道筹集措施,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整合中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衔接统筹到新农村建设村点;

7、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农业局:

1、牵头制定“发展新产业”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村点做好“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工作机制;

2、结合村点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培育“优质水稻种植、高效经济作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特种水产生产”四大农业产业基地;

3、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以农业“品牌提升”为抓手,以村点“基地建设”为举措,狠抓新农村建设村点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无缝对接,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然生态和林业保护,特别是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做好创建“绿色生态示范村”工作;

4、做好林业(绿化)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村点庭院绿化、村旁绿化和村内主干道绿化提供技术支持,为村点发展庭院经济和生态旅游产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5、深入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创建一批“兴林富民”示范村,培育一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整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衔接统筹到新农村建设村点,指导村点实施“一大四小”工程;

7、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水利局:

1、牵头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加强村镇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村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2、制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完善农村提排灌体系和饮水设施,整体提高全县农村防洪、防旱、村镇供水、农田灌溉的能力,加强防汛预警体系建设;

3、整合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衔接统筹到新农村建设村点,指导村点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和改水工作;

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小流域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建设。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粮食局:

1、围绕“生产发展”目标,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

2、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粮食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产粮大村”、“产粮大户”;

14、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统计局:

1、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农民收入等专项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以客观真实的数据反映全县新农村建设成果;

2、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业绩统计和资信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综合排位制,每年评选出中小企业“十优”、农业产业化企业“十强”,为金融支农提供信贷参考依据;

3、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工商局:

1、以政策扶持为支撑,繁荣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民消费,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

2、从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着手,净化农资市场,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营造农民放心的经营消费环境,完善农村维权消费监督网络,开展12315维权进村点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民申办企业的登记手续,放宽涉农企业登记注册条件,鼓励支持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团体,赋予农民合法市场主体资格,帮助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4、实施“商标兴农”战略,深入农户和涉农企业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引导注册“农”字商标,自觉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开拓市场,帮助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协助做好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注册工作;

5、牵头制定农村经纪人培育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农民从事农副产品经纪活动,扶持一批特色产品的农村经纪人;

服务水平;

3、完善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完善农村困难家庭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4、完善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推广农村五保供养先进模式,实施农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5、制定全县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倡导移风易俗,推进农村殡葬改革;

6、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人口计生委:

1、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进农村“优生促进”工程,为农村育龄妇女提供高效安全的节育措施和生殖保健技术,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2、落实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村为主”,打造诚信计生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重点帮扶计生贫困户;

3、围绕“乡风文明”目标,深入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大力推进农民生育文化建设,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育观念;

4、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创业工作,落实农民工

52、协助、指导各乡镇集镇“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3、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加强新农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指导农民住房建设,牵头设计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住房建筑方案图,供农民建房选择;

4、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衔接统筹到新农村建设村点,指导村点实施危房改造工作,拆除“空心房”;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城乡规划局:

1、牵头编制全县村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小村并大村,做大中心村,引农进集镇,镇村相衔接等工作;

2、指导乡镇编制村镇整治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功能齐全、彰显个性”的原则,把集镇和周边村点、中心村一并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

3、牵头编制村镇联动整治建设规划,指导乡镇制定村镇联动工作方案,规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好区位优势、较强经济实力、较好基础设施、较大发展潜力、对周边地区具有一定辐射力的“中心镇”;

4、实施规划审查监督,加强对行政村、中心村、自然村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做好农民住房规划设计和农民建房选址把关工作;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

1、牵头编制全县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村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要求,落实土地审批跟踪

推进工作;

3、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移民扶贫户的住房建设,结合村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培育移民扶贫户的主导发展产业,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4、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文广影视局:

1、牵头编制全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积极争取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发展乡村文化事业,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2、协助乡镇抓好特色文化乡村建设,扶持乡村特色文艺队伍发展,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历史文化底蕴发掘,做好特色文化名乡(镇)、文化名村的申报、保护和宣传工作;

3、指导村点农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文化长廊、文化墙、文化活动室、农民剧团、农家书屋和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电话、电视、电脑“三合一”)建设,经常性开展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4、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

5、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

5、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农村演出,支持边远山区乡镇文化服务网络建设;

6、做好新农村建设电视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好做法和先进

93、加强村点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疗网点建设,创建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50%以上的村点设立了卫生室;

4、积极争取上级卫生项目资金,整合改厕项目资金衔接统筹到新农村建设村点,指导村点实施改厕工程;

5、做好农村卫生防疫工作,宣传农村卫生防疫知识,加强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爱国卫生运动;

6、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科技局(县科协):

1、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建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农业科技企业,搭建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与农业企业、农户的科技合作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农村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技术下乡、技术研讨,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函大)工作,提高农民素质;

3、开展科普致富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培育科技示范户;

4、指导村点发展农业科技协会,发挥协会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供销社:

1、牵头编制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

2、牵头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做好农资储备供应,做好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加工、1

农业银行:

1、发挥农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支持发展新产业,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支持涉农经济新组织,以中小企业为依托支持反哺农业;

2、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原则,以农产品基地、品牌为重点,信贷资金向新农村建设村点农民倾斜,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农户倾斜,向 “一村一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倾斜,向有“能人”带动的农户倾斜,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民发展新产业;

3、制定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具体信贷政策, 建立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门网点机构, 重点支持效益好、资信高的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色资源企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着力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

4、以扶农惠农为核心,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业的优质个人客户(个体)的支持力度,深入推广以小额农户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为主的支农金融产品;

5、根据农村城镇化建设信贷政策,积极拓展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市场化运作、还款来源可靠的经营性市政工程项目、公用事业项目、环境工程项目、信息化项目、新能源项目和旅游项目、农村电网和城镇电网改造项目、“村村通”项目,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消费理财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6、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重点用于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农村(小城镇)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事业项目;

购、销售、流通于一体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化肥、农药、农机和种子经营等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3、围绕“乡风文明”目标,推进农村诚信工程建设,实施农村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工作,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带动了村风民俗的明显转变;

4、推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试点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供电公司:

1、负责全县农村电网规划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配合协助农村搞好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亮化工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2、牵头编制全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落实计划,指导各地制订规划方案,创建电气化乡镇、电气化村,不断改善农村用电环境,提高农村用电水平;

3、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要求,坚持“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创新服务方式,提高 “三农”服务意识,强化农村供用电管理,提高农村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4、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整合农村电网改造资金衔接统筹到新农村建设村点,帮助村点实施电网改造工程;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县气象局:

1、发挥气象在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中的前瞻性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安全气象、民生气象、资源气象 ”的理念,努力提升气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能力;

农村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提升邮政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在各新农村建设村点深入开展农资类、快速消费品类和公共服务三大连锁配送业务;

2、推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邮政农资电子配送信息服务系统,在条件较好的村点实行网点信息化管理,促进业务流程不断优化,推进邮政农资电子商务连锁配送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服务“三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3、增强邮政金融服务能力,提升邮政公共服务水平,发挥农村邮政网点优势,改善农村邮政储蓄、汇兑服务,拓展“绿卡”服务范围和农村“代收付”业务,满足农民的存款、汇款需求,方便外出务工农民;

4、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向农民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团县委:

1、大力推进“春晖行动”,动员全县团员青年示范带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物资、智力和项目支持;

2、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资助贫困生上学活动,帮助解决在学习、生活及心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解除农村进城务工青年的后顾之忧;

3、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农民信箱,推进生态环保,繁荣乡村文化,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动员农村青少年植绿护绿,清理脏乱差;

4、培训青壮劳动力农技知识和务工技能,为农村青年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途径;

5、做好新农村建设村点帮扶工作。

5.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五

2、乡广电文化室:根据乡厂(事)务公开联席会议工作部署,提出宣传重点和要求,加强全乡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宣传,并协调、指导乡级新闻单位抓好报道工作。

3、乡企办: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筛选、储备、申报工作,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招标监管,综合研究企事业单位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企事业改革和发展。

4、乡财政所:负责协调解决监管企业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积极稳妥、规范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培训中增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

5、乡司法所:负责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给予法律支持。

6、乡卫生院:负责协调解决乡属卫生系统在事务公开民主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检查和督促全乡卫生系统积极稳妥、规范推进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6.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六

1 企业重视初次信访办理的意义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新时期, 信访工作已经成为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工作中, 信访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而初次信访则是基础性工作中的重要基础。初次信访是指群众以书信、电话以及走访等形式第一次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提出相关的建议、意见或者是投诉和请求, 然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来依法进行调处的活动。

1.1初次信访是对群众心声意见进行反映的第一信号, 群众的初次信访能够把他们的所思所想以及困惑直接的反映出来, 只有当真正的把初次信访工作做好之后, 才能够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行更好的实践, 真正的把党和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不断的来对党的执政根基进行巩固, 让党的执政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让党的执政地位得到有效的巩固, 这样党的先进性就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持和发展。

1.2初次信访是对民生进行关注的第一时机, 对于群众的初次信访来说, 它能够很好的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以及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很好的反映出来。只有当初次信访工作做好之后, 对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够在第一时间去维护好、实现好以及发展好, 让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及主动性充分的调动出来。这样企业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

1.3初次信访是依法进行行政办事的第一关口, 很多群众在进行初次信访的时候提出来的意见、建议以及利益诉求, 很多都能够直接的反映出企业在政策的执行和决策方面的问题, 对企业的决策是否科学合理以及办事是否依法进行能够做到有效的检验。只有当初次信访工作做好之后, 才能够有效的对政策实行后进行评估, 从而在企业进行科学决策的时候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借鉴, 进而来进行及时的检查和反思, 让行政效能能够得到有效提高, 让企业的良好形象得到有效的提升。

1.4初次信访能够在第一时间对企业内部矛盾进行化解, 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过程中, 很多内部矛盾和群众利益都是通过信访工作表现出来的。如果在面对群众初次信访的时候没有及时的解决群众的问题, 群众就可能会重复的进行信访,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矛盾也可能会不断叠加, 在对群众问题进行解决的时候就会变得更加困难, 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消耗的人力、财务和物力也就会更多。只有当初次信访工作做好之后, 才能够把群众的问题和企业内部矛盾及时的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才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

2 企业在初次信访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初次信访办理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要想有效的将企业内部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就需要从思想方面高度重视初次信访工作, 在实际上要认真的进行处理。从目前的信访实际工作来看, 重复信访占据的比重非常大, 信访的积案比较多, 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在思想上没有真正的认识初次信访工作, 在进行初次信访办理的时候力度不够。具体的表现就是:首先很多企业对重复信访比较重视, 对初次信访却比较轻视。一般情况下, 群众在进行初次信访的时候和重复信访相比较情绪要更加平静些, 矛盾也很平和, 但是对很多企业来讲他们在实际的信访处理中对重复信访比较重视, 而对初次信访的办理却比较轻视, 这样就可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助涨了社会中的不良现象。其次是因为现在很多企业在信访处理组织机构方面人手比较紧张, 而实际的工作量却比较大, 所以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企业比较重视交办信访事物的处理, 而忽视了转办的信访事物处理, 从而在对初次信访进行处理的时候效率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再次是因为受到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掌握能力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影响, 同时信访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和心态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很多企业在对信访进行处理的时候如果选择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复就会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这样就可能会造成处理初次信访的效果不好, 而导致重复信访的情况出现。最后是现在很多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对信访工作都开始变得非常重视, 但是当企业发生内部矛盾或者利益问题的时候, 首先想到的就是信访而不是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解决, 这样小问题也就可能会变成大问题。

3 加强初次信访办理的措施

企业在办理信访工作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在解决群众的问题, 更多的是和企业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能够更加及时和全面的去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企业群众在信访的时候, 不仅表示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去解决, 同时还表示了企业群众对企业还是充分的相信, 相信企业能够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而要有效提高企业信访工作质量, 非常有必要重视和加强初次信访办理。

3.1 相关的制度要认真的落实。

对企业群众的初次信访应该要进行统一的受理, 在此基础上应该要加强监督、抓实办理, 落实相关的制度。在对监督进行加强的时候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中应该要全面, 让时效性能够得到有效增强, 对相关的规范要进行明确和统一的认识, 让相关政策能够得到不断的完善。第二要进行专项的监督, 让监督管理更有针对性。最后需要进行集中的监督, 让监督的指导性得到有效的提高。在抓实办理的方面应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对于初次信访办理的相关原则应该要明确, 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应该要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依法进行;其次对初次信访办理的相关程序要进行有效规范;最后对初次信访办理的相关标准要进行有效的细化。

3.2 相关的责任要进行有效落实。

首先需要对企业领导的责任进行强化, 在进行指导和协调的时候相关的责任应该要明确, 这样对于初次信访办理的责任问题就能够很好的解决。其次还需要对首办责任以及责任部门的责任进行强化。

3.3 对相关的考核工作进行有效落实。

对于企业的信访工作, 是一项比较系统的工程, 如果要想真正的做好初次信访工作, 就需要对考核工作进行强化。首先需要对办结率进行强化, 在对信访工作进行考核的时候初次信访工作的办结率是基础的考核指标。其次还需要对答复率、解决率、满意率以及重复率进行考核, 只有当各项考核指标都达到相关标准后, 初次信访办理的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

4 结束语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 信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 当企业内部出现矛盾以及利益问题的时候, 只有把这些矛盾和问题在萌芽状态解决掉, 才能够让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需要对初次信访办理加强重视, 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信访工作的质量。

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开始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对每一个企业来说要稳定的发展将会是一个长期、艰难的任务。而对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冲突进行协调, 对内部矛盾进行化解的时候信访工作的作用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对初次信访来说, 能够很好的把内部矛盾和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 所以重视初次信访办理是提高企业信访工作质量的关键。

关键词:初次信访,企业,信访工作,提高,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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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七

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文秘部落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未保委提供决策依据;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宣传单位及相关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组织报道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揭露、批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现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社会教育环境。市人大内司工委:负责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市政协社会法制委: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宣传、认真实施“两法一例”。采取多种方式对学校领导、思政课教师以及其他教职工进行“两法一例”知识培训。指导全市中小学配备好法制副校长。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入学率,降低辍学率,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侵占和破坏学校设施设备。团市委:按照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宣传“两法一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增强法制观念。推动和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视市级财力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市人事局:参与表彰奖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工商局: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协同有关部门从严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市国税局、地税局: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贯彻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介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从严把握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审批。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督促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做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的收养安置工作。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无依无靠未成年流浪乞讨者和有家不能归的未成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工作。加强与残联的工作配合,做好盲、聋、哑、智力障碍等残疾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并为其接受教育和医疗康复创造条件。市卫生局:做好未成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严格少儿食品等公共卫生的监管,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素质。市公安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分管分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积极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市检察院:加大打击危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依法对青少年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执行逮捕和起诉条件,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坚持教育、挽救、感化为主的原则。依法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司法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侦查、审判、关押、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延伸帮教工作,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与学校、家长的联系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逐步建立和完善少年法庭或少年合议庭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当量刑,寓教于审。依法审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两法一例”以及其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中心,做好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并指定专门律师事务所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做好未成年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市政府法制局:对行政机关实施“两法一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行政争议案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市文化局: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广泛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教育、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和鼓励文艺单位、作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督促各级公共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影

8.基层单位信访工作总结 篇八

2011年,是公司“十二五”规划开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跨越发展的崭新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实业公司一系列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金明,实现跨越发展”为目标,以解决职工群众信访突出问题为核心,畅通信访渠道,树立“信访无小事”理念,强化领导、真抓实干、源头治理,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任务。

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一例上访事件,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各类内部矛盾,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公司跨越发展、稳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结合今年上半年工作实际,现将公司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为突出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高度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把信访纳入公司重要工作议程。上半年,公司召开规模不等的信访稳定工作会议10余次,对公司信访工作进行阶段性部署、阶段性落实、阶段性总结考核,形成了一套“有机制、有落实、有考核、有整改”的闭环管理,促进了公司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了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

(一)加强人员培训。公司十分重视信访人员的学习培训,购买了有关学习资料,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加强信访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信访职业道德、信访工作主要任务、作用、信访办理知识等。通过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公司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投诉电话:5368085,接到电话投诉后,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接听电话用语礼貌、文明、规范。

(三)成立领导小组。公司领导班子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及时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各单位、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公司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我们把领导班子所有成员都安排了信访接待日,在实行接待日制度的同时还坚持信访工作随到随接待的特别制度,要求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遇到信访事件随时汇报。

二、落实责任制度,加强信访工作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责任,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公司非常重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在信访工作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

一是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为强化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全面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狠抓落实,确保了信访工作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把信访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年初,我们针对当前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办法》、《信访稳定工作抵押考核办法》和《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使公司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有规可依,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工作可操作性,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党政领导下访制度。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是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党政领导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是化解内部矛盾、维护公司稳定,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的实际需要。今年以来,公司坚持“三统一”接待制度,统一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公司信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每月安排三名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公司信访办接待信访人员。此外,公司继续实行随机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对领导接待日以外的集访和重要疑难个访由分管工作范围的领导随机或预约接访。对影响公司稳定的重要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片、领导包案责任制,包片包案领导亲自调查处理,限期解决,因解决问题不力发生职工群众上访的,要追究包片包案领导的相应责任。三是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问题的排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防范,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真正做到各种信访苗头和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在 “两节”、全国“两会”、集团公司四届四次职代会期间,加强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公司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是完善信访督查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督查机制,形成了公司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信访办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室共同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促进信访问题的尽快解决。年初,选派3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信访督查员,负责信访督查工作,确保了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夯实基础,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努力控减越级上访

解决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稳定的根本。维护好、实现好职工群众利益,是公司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保障。公司以开展“转、提、争、促”活动为契机,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满腔热情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妥善解决内部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公司的稳定。一是固本强基,强化基层信访工作。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公司认真贯彻中央固本强基精神,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就地解决信访问题,重视初信初访,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公司下属5个单位分别设立了信访联络点,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统一安排部署信访工作,确保了问题解决的及时性。

二是关心职工生活,及时化解内部矛盾。我们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调查摸底,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答疑解惑、疏导引导工作,关心职工、爱护职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职代会征集职工代表提案36条。春节期间,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老党员、老干部共22人,发放慰问金16200元。为141名独生子女发放独生子女费共计45800元。举办了题为“给力金明 给力2011”的大型春节联欢活动,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三八”妇女节期间,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做贡献,岗位建功展风采”主题活动,提升女职工素质,彰显女职工风采。3月24日积极组织公司206名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通过节日慰问及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职工感受到公司大集体的关怀与温暖,积极投身公司跨越发展的行列,不和谐因素越来越少。

针对济宁化机厂划转到公司之后内部矛盾重重的实际,我们组织骨干力量,对化机厂职工情况和长期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从以人为本、搭建平台、构建和谐企业的大局出发,先从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入手,低调接管、细心访谈、挖掘内力、顺应民意,迅速解决了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了多年来积攒下来的矛盾。经过一年多的深入整治,职工群众情绪已趋于稳定,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在公司实施技术比武活动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透明化”操作,在职工群众中篇二: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的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局党委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禹州市粮食系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我局全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

信访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的首要工作。随着粮食企业的不断深化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局党委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抓。根据分管职能划分信访工作责任范围,落实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信访事件,做到包调查、包协调、包处理的责任制。同时,把信访工作列入全局主要工作目标内容。认真坚持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安排领导开展下访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轨道,通过不懈努力,我局信访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指导、有考核的进行。确保了粮食系统信访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畅通来信来访渠道

根据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包案领导小组》以局长韩宏伟为组长,副局长贾书建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绍勇以及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信访领导小组。凡是群众合理的要求,我们都及时进行调查协调解决,违背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谅解,避免矛盾激化而造成越级上访,有效地防止了小事变大、大事变难、难事变烦的现象。

三、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造成历史遗留问题而引发职工上访较多,信访维稳面临沉重的压力,原中心粮站、范坡粮所、张得粮所、火龙粮所等单位曾成为我系统的信访重点户,严重困扰着我局的正常工作。对此,我们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依靠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支持,采取有力措施,使矛盾纠纷得到了较好的化解,重信重访逐步有所减少。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今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局领导定期到深入到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全年共走访企业20余次,即密切了与企业职工的关系,又有效地防止了上访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分别围绕职工退休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采取主动约访,适时监控等措施,对重点人、重点问题和重大节日及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重点摸排、梳理,及时召开会议,做出值班安排,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避免引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的苗头和隐患,使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到位,没有一起赴省、进京、到市的信访案件发生。

二是坚持思想教育先行,稳控措施落实,有效治理重信重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认真落实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领导办案、督查督办等活动的开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的职工和群众,对来访人员提出的简单问题当场给予解答,复杂问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四、及时办理,化解群众疑难问题

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力求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来信来访较去年相比大幅度下降,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6件,其中集体到市政府访1次,共接待来访人员16人,妥善处理了信访纠纷15起,案件办结率达100%。

一是着力解决对缠访人员的遗留问题。对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访人员、重信重访重点人员都落实了长期的稳控责任。随时掌握信访重点人员动向,并深入这些人员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火龙粮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我局反映要求病退问题的请求,局领导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安排专案小组进行调查了解处理,我们认为***同志本身有病不能劳动,家庭情况极为困难,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根据***同志的实际困难情况,首先筹措资金给予帮扶,然后我们经过与有关部门协商,使其问题得到解决。使得久访不休的案件得以息诉罢访。二是对弯曲事实,无理诉求的案件,我们也不会听之任之,毫无原则的处理问题。原中心粮站***,反映其1995年在单位打小工时受伤,没有得到任何赔赏。我们在此问题上也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调查答复本人多次,反复做出解释说明,但该同志还是不依不饶,反复缠访、闹访,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诉求。我们严格按照事实情况,驳回其请求事项,绝不因为他的无理取闹而失去处理案件的原则。三是对诉求合理、事实清楚的案件,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着力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统筹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张得粮管所,企业改制后,有6人,要求解决生活费问题。我局了解情况后,责成张得粮所积极合理解决,避免了集体重访及越级上访。

一年来,我们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要求,还相差很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抓认识,增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思想上有认识、落实上有措施。二是抓重点,突出群体来信来访问题。坚持信访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查研究、专题协调,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群体来信来访问题。三是抓监督,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继续认真抓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篇三:企业信访工作总结

xx年以来,得森公司信访工作在林管局信访处、公司党委、公司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企业社会稳定为目的,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公司全体信访工作者在信访量大幅上升、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增大的情况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做出了积极贡献。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xx年,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和繁重的维护稳定任务,我公司进一步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一年来,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专门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信访工作。公司次召开信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次下发信访工作文件,布置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今年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多次接待上访群众,解答有关问题。尤其是在解决几起重大信访问题时,公司领导亲自指挥,亲自调度,亲自参加上访问题处理,有效遏制了群众越级重复集体上访的势头。公司其他领导对信访工作也都十分重视,按照工作分工,认真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主动参与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近两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年来,我公司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初同各单位签定的《经营责任目标书》中,把信访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在信访工作中麻木不仁、推诿扯皮、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狠抓落实,确保信访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基信访信息网络

在今年,我公司完善了各级信访工作机构,为了解决信访干部人员不足问题,专门成立了信访法制事务室,为开拓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在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信访组织机构和信访信息网络,配备了专(兼)职信访信息员。从而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信息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接待来访群众,级级有人办理来访反映的问题。为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努力形成敬业奉献的新格局,我公司对所有信访专(兼)职干部和信息员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信访知识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信访工作网络,配齐专(兼)职的信访干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将信访信息员配备到队段级单位。使信访信息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对可能发生的集体访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如今年5月29日,我们突然发现在我镇街道上有三处张贴声明,召集退休职工集体上访。针对这起突发事件,我门马上启动工作预案,由分管信访的包国庆副书记亲自坐阵指挥,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了解情况、摸清核心人员,信访办安排退休人员原单位党政领导分头做说服解释工作,并派人到退休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讲解上访程序及集体越级上访的不良影响。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退休职工终于在6月3日主动将声明撕掉,并选派代表在6月6日将“声明”主动撕掉,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一起越级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整章建制,促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公司党委、公司十分重视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把信访工作目标落到实处,xx年,我们针对当前信访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和完善了《》制度,使我公司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有规可依,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工作可操作性,提高了工作水平。

(四)、突出重点、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集体访与重复访的处理力度xx年,我们把始终遏制集体访与重复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预防,提前介入,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牢固树立“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思想。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学会运用教育的办法、经济的办法、行政的办法、法制的办法,切实转变作风,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下访,变行政治访为依法治访,变单一治访为综合治访,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水平。各级领导都能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中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加大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

二、分析形势,抓住薄弱环节,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应当说,我公司信访工作大局是稳定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大量信访隐患依然存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大,有些问题和矛盾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群众信访活动持续呈高发态势。

因职工群众新方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遇到不理解的政策、措施或者认为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都会上访。并且还存在着“不找不闹不会解决问题的”错误认识。所以在少数人员的挑唆下,动辄就会出现集体上访。

二、大集体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虽然目前大集体职工养老统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但是在此项工作尚未完全结束、职工群众未看到结果之前,仍有可能引发上访。但针对此问题绝对不会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三、一次性安置人员。

因大多数一次新安置人员本身并无一技之长,外出务工无特别竞争力,加之本地区就业门路单一,无力承担更大的就业压力。而这些人员安置金至今已所剩无几,故此部分人员必然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面对新形势下群众信访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和相对滞后的地方。表现在一些同志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一些干部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信访活动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一些部门对信访案件督办督查不力;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公司的信访工作。

三、xx年信访工作的安排 根据当前 的信访形势和任务,按照信访处的总体要求,xx年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领导整体重视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定期听取信访情况汇报,部署、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开展,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抓信访工作的责任,巩固各部门和各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党政领导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二)、认真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在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上迈出新步伐

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观念,正确对待群众的信访活动,把群众信访作为重要的社情民意资源,积极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要贴近群众,心系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危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要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积极探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的新路子。

9.浅析信访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工作 篇九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信访,整合

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信访工作作为群众联系党和国家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也是维护及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对信访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 是稳固我党执政基础, 保持我党先进性的重要保证, 同时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很大的意义。而将思想政治工作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 能够较好的化解各种矛盾和冲出,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通过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在信访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思想政治工作在信访工作的作用

首先,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宣传作用。通过对一些思想认识的宣传, 能够让上访者了解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 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并依此为基础, 按照法律法规如实地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在现实工作中, 我们所遇到的上访者往往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 文化素质的高低也有所差异, 他们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和理解也千差万别。尤其是近年来, 尽管不少群众对于国家大事是非常关心的, 但因为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 可能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这就要求信访部门加强思想政欧诺工作的宣传, 可以通过报刊、电视等加强对上访者依法上访的宣传, 让群众端正思想认识, 将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断提高。

其次,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教育作用。信访工作人员应该具有较强的耐心, 多对上访者进行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 强化他们的理论政策知识, 可以通过讲道理和摆事实的方法告诉群众相关的政策法规, 让上访者在思想认识上得到提高。譬如在遇到群众前来要求解决问题的时候, 应该教育他们要顾全大局, 一方面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 另一方面也应该从思想上与群众拉近距离, 消除他们的不满情绪和思想顾虑。

最后,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约束和激励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虽然不是万能的, 但是有些时候它也可以作为一种约束和激励的手段。譬如一方面为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工作中在遇到一意孤行, 不听劝解的个别上访者时, 应该采取批评教育, 并且对违法乱纪严重者应该给予必要的处罚和约束。另一方面, 我们应该给予上访者启发和激励, 让他们振奋精神, 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让他们明白党和国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都是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让他们转变自己的思想意识, 规范言行。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信访工作的整合

(一)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 强化群众的大局意识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群众的重要理论思想, 应该号召广大群众在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提高工作实践的能力;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远大的理想, 树立自信心, 坚定战胜困难的决心。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及和谐发展进行有机的结合, 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统筹兼顾, 整体推进, 在又好又快发展中, 保持稳定, 促进和谐。

(二) 加强形势任务教育, 强化企业员工发展意识

使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认识上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是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职工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 人民群众的思想比较活跃, 造成了比较多的信访问题, 例如群众们有的对社会发展比较乐观, 但是期望值过高;有的对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过于敏感, 一叶遮目, 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足够的信心;有的对现行政策法规没有全面透彻的理解, 等等。所以在做信访工作的时候, 我们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的发展现状传达给人民群众, 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坚定他们社会稳定和谐的信心, 让他们看到光明的发展前景。

(三) 加强法律政策教育, 强化人民群众的法纪意识

建设法制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级领导要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确保决策遵循客观规律同时充分体现民心民意, 尽可能地减少上访。还应该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强化维权意识, 依法维权, 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且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 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一方面, 我们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 把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我们要在坚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 努力实现、发展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另一方面, 群众利益不是小事, 作为领导, 我们应该把群众的事看做自身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在信访工作中领导应该亲历亲为, 率先垂范, 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同时还应该多去群众中走访慰问, 主动了解民情民意, 及时发现问题, 化解矛盾, 有的放矢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参考文献

[1]曹卫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思考[J].理论探索, 2009, (2)

[2]吉平云提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效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0, (4)

[3]宋娟试论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08, (5)

10.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十

按照莲都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特作如下分工:

区委组织部: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制定计划,加强指导,抓好落实,使女干部的参政比例达到或超过《莲都区妇女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

区委宣传部:在新闻媒介举办性别意识轮训班,宣传、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的性别意识。

区发改局:参与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发展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妇女儿童教育活动场所,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区经贸局:贯彻落实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有关法规、政策,保障女性在就业、劳动报酬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加强对女职工生产环境和劳动防护督察,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加强妇女儿童用品在生产和开发过程中的督查,确保产品优质、安全。

区教育局: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高标准实施素质教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控制适龄儿童辍学;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管理;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巩固扫盲成果,杜绝新文盲的产生;指导开展德育教育和家庭教育;保障妇女儿童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区人口和计生局:保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宣传活动,普及有关计划生育、晚婚晚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工程,保护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维护母婴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

区卫生局: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妇女儿童健康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妇幼卫生保健发展计划和技术标准,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管理,依法监督母婴保健各项技术实施,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改善妇幼保健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普及妇幼保健、疾病预防以及生殖健康等卫生科学知识;降低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健康的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教育和帮助妇女儿童远离毒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加强对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女性罪犯和劳教人员及未成年罪犯和被教养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区检察院:运用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区财政局:积极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确保妇儿工委必要的专项经费;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区人劳社保局:促进女性人才的成长和合理配置,确保在录用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保障女性在招生、招工、就业培训、劳动报酬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落实,禁止使用童工;组织下岗女职工开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扩大妇女就业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区民政局: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配合做好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收容、安置工作;加强对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和生活救济工作;做好无人抚养的孤儿和弃婴的收养、康复、教育工作,以及城市中属于“三无”对象(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妇女的收养工作。

区文广新局:指导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培养妇女儿童艺术人才,运用文化形式宣传妇女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业绩和贡献,展示当代女性风貌。发挥广播影视的优势,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和任务,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思想道德、知识素养等方面的引导,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影视作品,满足妇女儿童精神文化需求。

区工商分局: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教育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消费权益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莲都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提供有关妇女 儿童方面的统计数字,完成监测评估报告,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区质监分局: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协助查处危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妇女儿童活动设施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受理质量申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区科技局: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妇女儿童科普活动,开展有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关心和保障女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区农业局(农办):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妇女兴办和参加生态农业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等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区林业局:支持和鼓励妇女兴办和参加“三八绿色工程”等各种生态建设活动,加大林业绿化力度,不断提高我区绿化覆盖率,为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区建设分局:统一规划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妇女、儿童的教育与活动设施用地,并负责做好用地和建设的规划管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区环保分局: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环保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各种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有益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区文联:宣传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颂扬女性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挖掘有关妇女儿童的题材,创作健康的文学作品;为妇女事业发展、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科协:组织开展妇女儿童的科技教育、科普宣传活动,参与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的培训,推动妇女的科技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女科技工作者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区残联: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和推动保护残疾妇女和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促进和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教育和发展水平。

区总工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督促检查有关女职工权益的政策法规的落实;加强对女职工教育、培训,促进女职工素质的提高。

团区委: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团结带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加强对女青年及青年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我区的全面贯彻、落实工作,依法维护少年儿童、未成年人及女青年的合法权益。

11.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十一

县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法规;组织和指导驻军(警)部队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教教育及拥政爱民教育,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检查部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国家经济建设,进行抢险救灾、支援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和协调驻军(警)部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民国防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争创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活动;协调处理军民之间的重大矛盾和纠纷;会同军队及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活动。

县委组织部:积极支持部队、预备役部队的改革和建设;参与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政策;做好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及家属安置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拥军优属安置职工作。

县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和监督宣传、文化、新闻、广播影视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宣传双拥典型和优属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和培养以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倡导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优待、照顾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好本部门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国防、军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军队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部门优先保障部队战备、训练中重要物资和商品的供应;做好本单位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教育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开展教育拥军活动,积极支持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帮助解决人才建设方面遇到的矛盾核问题;开展军民共建文明学校活动;帮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指导学生军训活动,制定和落实现役军人子女在择校入读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公安局:依法维护军队设施安全;依法查处和惩治侵害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专业、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落户工作;指导征集新兵政治审查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做好部队重要军事行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驻军部队重要军事行动和重大活动的交通管制;组织查处妨碍和破坏国防队员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做好本单位的优抚安置工作。

县民政局: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宣传,督促拥军优属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好优抚对象思想教育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制定落实扶持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的政策措施,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做好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本单位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及优抚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对优抚安置各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为顺利开展双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好本单位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军地有关部门研制制定军队转业干部、随从家属的安置和就业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随从家属的安置和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做好随军家属和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未就业的随从家属提供求职优先服务;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接待和管理工作;指导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优抚对象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服务;做好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险工作;做好本单位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将军队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事业发展战备和发展规划,支持部队活跃军营文化;帮助队伍培养文艺骨干,搞好文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文艺团体到基层部队进行慰问演出;组织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将国防教育活动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广播影视部门的工作计划;运用广播、电视系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队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宣传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指示、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宣传各地双拥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做好本单位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部队依法搞好军事设施建设;支持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协调免征配套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协调指导现役军队和军人职工经济用房建设;协助解决优抚对象和城镇为随军家属的住房困难;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房产矛盾和纠纷;在城乡规划中充分考虑国防利益和军事需求;做好本单位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交通局:在公路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做好国防公路的修建工作;同时对交通部门管养的路段,做好养护工作,保障军队军事运输畅通;开展军民共建运输活动;对执行紧急任务的部队和军人,凭部队团以上单位介绍信,提供交通便利;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乘车给予优待;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驻军(警)部队搞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帮助官兵提高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研究制定和指导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的服务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拥军安置工作。

县国税局: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和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地税局: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和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为安置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工商局:扶持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的生产经营企业;支持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为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谋职业、自主就业提供优惠服务;引导私营企业开展拥军优抚活动;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开展拥政爱民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检查部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群众纪律情况;组织和指导部队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援建重点工程,进行抢险救灾、扶贫帮困,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组织部队参加警民联防,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安全警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教育部队加强行政管理,严格警容风纪,树立良好形象。

县总工会:将拥军优抚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宣传拥军优抚先进单位和个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军转干干部、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县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宣扬军地团员青年爱民拥军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表彰先进单位;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12.如何做好国土信访工作的思考 篇十二

信访工作关系到上访人员的切身利益, 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就信访工作本身而言, 它是一项繁杂而具体的工作, 由于各种原因, 上访时有发生, 并且出现了一些“越级访”、“缠访”等不良苗头, 面对新形势下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如何做好国土信访工作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1“越级访”、“缠访户”上访的原因

1.1 客观原因

“越级访”、“缠纺户”上访的问题大多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 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的, 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 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是造成群众信访和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1.2 主观原因

少数工作人员对群众的所提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 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以致“小事拖大, 大事拖炸”, 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

2 如何做好国土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2.1 加强学习, 掌握政策, 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信访工作接触的上访人员比较多, 情况比较复杂, 涉及的行业和政策法规比较多, 因此, 要做好一名信访工作人员首先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 尽快进入角色。经常会有一些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 对征地补偿问题有异议, 因而集体到省政府、北京越级上访, 针对这样的案件, 应就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好细致的政策解答。从国家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标准制定的过程和代表们进行讲解做好政策宣传, 最终使上访人能够接受, 矛盾得已化解。

2.2 研究政策, 抓住心理, 是化解矛盾的最好办法

正确对待来访群众, 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时刻牢记党的宗旨, 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 针对来访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 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意工作, 努力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 急群众所急, 帮群众所需, 解群众所难, 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那么在信访接待的实际工作中, 即要分析上访人的诉求也要了解上访人的心理想法, 真正抓住主要矛盾及时化解。在接待中要让上访人员看出我们的真心和无私的爱, 首先信访人员要在上访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 边听取他们反应的问题, 边进行“诊断”, 做到既有耐心, 又不厌其烦;根据不同上访人员的心理想出接待的对策, 做到及时“治疗”, 对各类上访人员的情况要采取不同的方式, 对“哭闹型”的, 一杯热水, 一张笑脸, 充当“亲友团”;对“漫骂型”的, 要忍受, 充当“出气筒”;对“别有用心型”的据理力争, 维护党和政府的尊严, 要有势气。

2.3 加大调处力度, 少转办多承办, 是化解上访的最佳途径

接待上访时, 简单的将各县、区的上访案件开一个转办单就了事, 不深入了解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不仅不会使上访人的矛盾得到化解, 反而会使上访人对各级政府的矛盾加大, 造成了大量人员越级上访, 给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对此的想法是, 信访部门要事先按照每个信访工作人员的专长分工负责, 从由原来的层层转办变为对口直接沟通处理, 减少了环节, 提高了效率, 让上访人也少走弯路。并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办理, 对于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在政策上掌握不准的及时和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科室共同研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进行解答。加大调处力度, 成立信访调处室。

2.4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政治责任感

做信访工作代表党和政府与群众发生的信访关系, 是通过自身的工作, 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 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坚持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各种新情况、亲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要求我们注重语言修养, 文明行事;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5 做好信访必须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

信访工作政策性比较强, 要求我们熟练掌握工作业务的同时, 还必须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对策, 应付复杂多变的信访情况, 及时、主动、灵活地掌握和处理信访问题的主动权。工作中既要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者, 引导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 又要及时捕捉信访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 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对群众信访提出的问题, 做出有理有据的答复, 让信访群众满意。

2.6 做信访工作必须树立群众观念

在工作中, 要有细心、耐心和同情心, 对待信访群众要满腔热情, 让上访群众正当合理的要求得到满足, 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地处理, 力争件件有着落, 件件有回音, 而绝不能掉以轻心, 敷衍塞责, 这是做信访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 如何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 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土资源方面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 对于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服务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 更好地保障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结合实际, 针对如何做好国土信访工作进行了探讨。

13.信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篇十三

XX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和《通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市驻通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助力全县脱贫攻坚,现将《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和《通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对照文件精神,抓好各项工作。

XX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 日

队、县消防大队、县商务局、县水管所、县城投办、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文化产业办、县疾控中心、县文化馆、县劳务办、县供电公司、县书画院、县体育中心、县科技中心、县美术馆、县邮政局、县盐务局、县电信局XX个乡镇和XXX个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XXXX,联系指导XXXX和政协办、县信访办、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市政园林局、县法制办、县价格局、县林果中心、县公路段、县运管分局、县乡公路局、县外援办、县园区办、县新华书店、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农行、县工行、县人行、县甘行、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中医院、县人保公司、县人寿公司、县烟草公司XX个乡镇和XX个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进行视察、检查做好服务工作;收集、归纳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意见和建议。

县政府办: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政府成员单位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落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文件,做好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县政协办:组织县政协委员协商讨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县政协委员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文明办(未成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工作;具体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文秘、会务等工作;完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人武部:积极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参加双拥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组织开展军民

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开展适合统一战线特点的活动为载体,动员和引导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

政法委(综治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的打防控体制,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农工部(扶贫办):为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做好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将扶贫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农村建设。

机关工委: 牵头抓好各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发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组织开展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党员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县城中的作用。

县编办:稳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队伍建设。老干局: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活动。

党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研究,做好社会调研;办好县委下达的培训班,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列入必讲内容。

作。

财政局:制定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财经政策,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的落实;按照《甘肃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做好相应项目的预算工作。

人社局: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审计局:做好各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确保文明创建工程。工信局:负责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创评文明企业活动。

住建局:负责制定城镇、乡村、道路、绿化的具体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合理规划县城净化、美化、亮化工作。制定措施,抓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交通局:做好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交通,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推进基层窗口规范化建设;负责出租车、公交、客运汽车等电子屏公益广告发布工作。

统计局: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数据采集统计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数据支撑。

民政局: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加强救助站、福利院、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

活动,树立卫生行业严格执法、文明行医、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传染病控制与预防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医风医德建设;扎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指导全县卫生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倡导和组织适龄公民无偿献血。

文广局: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打击各种非法制品的传播和非法经营活动;加强网吧管理,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管理和使用好现有的文化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文化下乡、进社区和文化扶贫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类文化单位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国土局:与城建等部门配合,做好小城镇规划工作,进一步做好美化、净化工程;做好建筑用地认证工作,科学规划建筑布局。

水务局:加强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水更清工程”实施,组织创建节约型社会示范活动,推进节约用水,造福人民。

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环保局: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

组织开展好规范化服务、社会承诺活动。

县国税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全县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规范化服务、社会承诺活动。

地震局:建立健全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全县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育中心: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并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抓好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培育体育人才。

科技中心: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促进全县科技进步;加强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建立全县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广电中心(电视台):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亮点工作和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旅游局:制定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做好县内旅游风景区文明创建计划;做好星级宾馆文明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全县旅游线路推介宣传和旅游资源挖掘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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