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选4篇)
1.某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一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总公司、分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停用以及作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用印的定义 用印分为法律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两类,法律性文件是指公司签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
1、各级各类商务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产品确认单等;
2、课题申请书,结题报告;
3、汇报材料;
4、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合同章/财务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2.3法人章 刻有公司负责人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4其它专用章 因工作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或部门内部使用的印章,包括。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公司领导签批。
3.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与废止
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经办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总经办主任签字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
其它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全资/合资分公司增加印章须报公司总经办备案。
3.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经办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3丢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总经办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经办、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确认后,总经办根据实际情况并同时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分公司印章发生此类情形,应在办理重新刻制之前向总经办请示,完成后向总经办汇报。
3.4废止 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在印章废止后的2日内将印章交总经办处理。除特别需要,由总经办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三年期满在征得原使用部门的意见后再行处理。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总经办进行登记。总经办应对每个印章印模原件建立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5.印章的管理使用细则 5.1 印章管理
公司印章由总经办独立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执行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及全资/合资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资/合资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并负直接责任。总经理人名章的用印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由总公司财务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5.2 用印申请类别(公章、合同章)
用印分类说明
类型 子类
解释说明
各部门原有的业务开展与合作续签的合同协议用印可以直接申请合同用印;合同用印
业务投标 财务用章 公章用人力用章
国家课题项目申报用章 员工个人证明 用章)
介绍信、文件借阅用印 发文类用印
市场预期及项目合作收入进行预估和可行性分析。各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投标时所需公章用印申请。
财务部门对相关函、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证明等公章用印的申请。申请。
科技发展部对关于国家课题项目相关报告、资料使用公章用印的申请。品牌推广宣传方面需公章用印的申请。涉及员工个人事宜相关证明公章用印的申请。
各部门涉及到类似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公章用印的。填写纸质用印申请单 填写发文文件会签单
业务合作,新项目开展,需在用印申请的备注中进行合作内容简要说明,并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证明、收入证明、社保补缴、介绍信等人力相关公章用印类 品牌宣传用章
印 其他(包括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
5.3用印申请流程(公章、合同章)
类型 子类 业务投标 财务用章 人力用章 国家课题项目申报用章
公章类用印
员工个人证明 其他(包括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用章)介绍信、文件借阅用印 发文类用印 品牌宣传用章
所属审批流
申请人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规则
审批人
总监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总监——>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 部门经理 总经办主任
金额<100,000 100,000<=金额
总监——>总经办主任
部门经理
总监——>财务经理——>法务——>分管副总 经理 合同用印
总监——>财务经理——>法务——>分管副总——>财务总监——>
5.4 用印使用登记
《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见附件3)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表格项目,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5 用印使用要求
印章使用要慎重、安全、准确;不按规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使用印章;对不让看内容的信件、材料或空白信函、表格,拒绝用印;用印登记内容和用印项目必须一致。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6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总经办进行管理。5.7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利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所有使用情况必须在用印前登记记录。
5.8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在公司总经办内,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特殊情况需填写《印章借出申请表》由部门总监签字后申请方可借走。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外借部门承担。
5.9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领导书面批准,总经办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程序:
每枚印章使用前,需经办人在OA系统中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提交《用印申请单》。在提交申请时,如此用印需要通报决支撑,请在申请时直接关联通报决,并上传用印文件。申请完毕后需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本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执《用印申请单》,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在用印时,需在系统中打印出审核通过的《用印申请单》(有通报决支撑的需打印通报决)以及与系统中附件一致的用印文件,交至用印人员处用印。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需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用印申请单》归档保存。
7.使用范围及权限:见附表 8.罚则
8.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10.附件
总经理:
2014年7 月18日
2.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制度 篇二
公司印章指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人名章及发票专用章,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及人名章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发票专用章由公司财务出纳负责管理并按照相应的管理流程审核用印,未经董事长或监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或监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证件申办及年审:由综合部根据需要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
一、印章管理与使用:
1、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董事长或监事长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2、所有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资料用印时,必须由申请用印部门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用印。合同、协议及意向书用印备案留存时,必须留存一份原件。用印应遵循“一事一批”的原则,同一事项不重复审批。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3、印章禁止带出企业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董事长或监事长批准,由相关人员2人以上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4、印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或监事长以上领导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5、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或监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6、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7、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印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二、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人名章使用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2)董事长或监事长批准签字;董事长或监事长不能及时签字的由其电话或短信进行授权批准; 3)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4)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三、证件管理与使用
1、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关证件原件,须登记借用,并在借用登记表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董事长或监事长同意后,到综合部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2、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公司相关证件,按上款履行手续后,由综合部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公司公印章。
3、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证件遗失,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当事人或部门承担和赔偿。
四、责任与义务:
1、印章管理人员对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未经权限领导签批同意,坚决不予用印。对违反规定擅自使用、私刻、丢失公司印章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必要时公司将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公处罚或移送相关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人员为公司涉密人员,其应该保守因职务行为所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财务、客户信息等,违反该保密义务泄漏公司信息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3、公司员工若发现印章被伪造的情况,应及时向董事长或监事长报告。
3.公司印章管理标准 篇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总部印章的刻制、印章的启用(更换)、作废、印章的保管、印章的使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印章
本标准所提及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人名章、部门名章以及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
公司公章
是指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包括公司法定名称章(简称公司名章)、公司董事会印章和公司党委印章。
人名章
是指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部门名章
是指冠以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公司业务专用章
是指用于公司对外开展各类具体业务时使用的印章,业务专用章只用于该章所标示的具体业务。
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技术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
职责
公司领导
负责对重要用章事宜的审批。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总部各部门的印章启用(更换)、刻制、作废管理。
负责公司公章(包括公司名章、公司董事会印章和公司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的相关业务工作)的使用管理。
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机关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对公司总部、各单位各类印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
纪委监察部
负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名章的使用管理。
工会
负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财务资产部
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业务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资金管理各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总部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名章的使用管理。
所属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管理活动的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所依据的流程
本标准所依据的包括:
Q/ND 21501 06-LC 01-2016 公司公章使用审批流程(附录图A.1);
Q/ND 21501 06-LC 02-2016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附录图A.2);
Q/ND 21501 06-LC 03-2016 印章启用(更换)作废流程(附录图A.3)。
印章刻制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需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到指定单位刻制。公司各部门名章需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因业务需要、机构变动、印章磨损等原因需要刻制印章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刻制审批单》(附录表B.1),经使用部门领导同意签字,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刻制。
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
印章的启用(更换)、作废
印章启用、作废时,需由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下发启用、作废通知,明确启用日期、主送单位、启用印模,更换印章的.需同时附作废印模,业务专用章启用、作废通知需抄送业务相关单位并告知本单位业务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在印章启用、作废通知发布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作废的印章交由综合管理部封存。综合管理部对交回的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五日内交回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对交回的部门名章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人名章按其干部任免规定时间启用、废止。
印章保管
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必须按相应管理职责设专人保管印章。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必要时须配备保险箱等硬件设施。
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使用后和下班前查看是否已将印章妥善存放。
印章保管人如因请假、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需指定其他人员代管印章,印章保管人与代管人交接工作时应说明注意事项,并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附录表B.2)。
印章保管人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必须将印章管理工作全部交接,并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附录表B.2)。
印章不得转借,一般不得带离保管场所,如需带出应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注明外出使用,同时由印章携带人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4)。印章携带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办理完毕后应立即返回。
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丢失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立即公告印章作废,同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业务相关单位,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印章刻制手续。其他印章丢失时,应立即公告印章作废,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印章刻制手续。
印章使用
印章使用总体原则
贯彻“一口对外”的原则,凡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的事宜,必须使用公司公章或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应严格把关用印事宜,遵循使用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方可用章。对用印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用印。
内蒙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名章的管理和使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
公司公章的使用
公司名章
公司发文加盖公司名章。
凡需加盖公司名章的材料,需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经主办部门(单位)、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送公司领导审批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凡在介绍信上加盖印章时,需经介绍信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后,方可在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一般不得在介绍信、便函、材料证明等空白纸页上加盖印章。如需加盖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上特别注明加盖原因,并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请示公司领导后方可用印。
盖章材料必须与审批表上登记内容一一对应,并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用印。已加盖公司名章需替换的材料,需附情况说明,必要时重新履行印章使用审批流程,并将原加盖印章的材料交回后,方可用印。
凡公司总部职工个人因私出境、出国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名章的,需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公司厂局级领导人员和总部部门及挂靠单位处(科)级管理人员(含四、五级职员和相应退二线人员)由公司组织部、干部管理部登记备案用章事宜,公司总部、挂靠单位处(科)级以下职工因私出国(境)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用章事宜,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办理授权委托相关业务需加盖公司名章的,需在公司法律事务信息系统中履行授权委托审批流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加盖。
除对外投资、担保类合同经法律事务室审批后可加盖公司名章外,其他合同不得加盖公司名章。
公司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发文、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履行所出资企业章程中规定的股东职权相关文书,需经董事长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
公司党委印章
公司党委发文加盖公司党委印章。
凡需加盖公司党委印章的材料,需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经主办部门、业务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如遇法定代表人外出等特殊情况,可经法定代表人对相关工作事项进行口头授权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登记备案后加盖。
涉及工程备案等业务需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需由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填写《XX工程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表单》(附录表B.5)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加盖印章。
公司财务资产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承兑汇票背书以及公司收付款业务等的使用。由财务资产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公司人力资源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以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以及该账户下的收付款业务等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公司综合管理部机关财务处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部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以及公司收付款等业务的使用。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各法定代表人名章管理和使用部门需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印模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公司业务专用章
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由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建立逐级审批流程,涉及一般业务事项需加盖印章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涉及公司重大业务事项需加盖印章的,需逐级审核,经公司分管、主要领导审批后用印。
凡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各类对外协议、合同,应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在履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相应审批流程后加盖。
部门名章
部门名章仅适用于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本部门与其他业务相关部门、系统各单位工作联系等事宜。
部门名章一般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协议、合同,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承诺和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对外回复、答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事宜。
部门名章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需根据本标准制定本部门印章管理标准。
电子印章的使用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流程与其对应的实物印章一致。
印章使用考核
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所规定事项,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按照业绩考核细则考核各部门、单位执行情况。
检查与评价
电力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本标准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系统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评价。
评价项目与指标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责任部门
评价部门
1
严格程序、规范用印情况
差错次数
印信保管人
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2
用印登记和用印台账使用情况
台账完整率
印信保管人
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3
印章废止、启用情况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
综合管理部
和相关部门
分管领导
报告和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报告和记录
序号
名称
填写部门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刻制审批单
相关部门(单位)、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2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登记审批表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相关部门(单位)、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5
XX工程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表单
相关部门(单位)
综合管理部
长期
4.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篇四
一﹑公司印章
1﹑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标志,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印章使用必须合法﹑可靠﹑严肃,维护公司的权益。2﹑公司印章由公司法人代表委托财务部专人保管。
3﹑公司的章程﹑合同﹑协议﹑所有涉及公司财产产权﹑财产抵押﹑担保﹑贷款﹑借款﹑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其它证明材料等,未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核签字,不得盖章。4﹑使用印章,应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并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
为方便工作,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印章保管人审核一般性事务用章。
5﹑印章保管人须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确认无误后,在《用印登记簿》上登记,然后用章。每次用印都必须登记。(在几份相同的文件资料上多次用印,只登记一次)。
6﹑未经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公司印章不得带出公司。7﹑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便笺﹑空白纸上盖章。
8﹑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有多页的,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9﹑《用印申请表》﹑《用印登记簿》须妥善保管。二﹑部门印章
1﹑部门印章是部门行为的标志。使用范围为:报送公司的申请和报告﹑与其它部门的工作联系、本部门的内部文件。2﹑部门印章不得对外使用,严禁在合同﹑协议﹑借款﹑担保、证明材料等方面使用。
3﹑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使用。三﹑专用印章
1、专用印章是代表公司行使某项职权的标志,使用人必须根据相关要求,高度负责地用好专用印章。
2、《证明书专用章》:在质量证明书上使用。开具质量证明书后,经主管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盖章,证明书专用章由主管总工程师保管使用。《质量证明书专用章》不得在其它方面使用。
3、《出门专用章》:在销售的产品和带出品﹑委外修理品出门证上使用。销售的产品﹑带出品,财务部在审核相关合同﹑协议﹑付款情况并确认无误后,在出门证上盖章。委外修理品,财务部在审核委外修理申请手续无误后,在出门证上盖章。《出门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使用。《出门专用章》不得在其它方面使用。
4、出门证上无加盖出门专用章的一律不许放行。(在公司施工的外单位设备﹑工具﹑材料出门按现有规定执行)
四、责任
1、印章如有遗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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