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开的贫困证明(精选4篇)
1.村委开的贫困证明 篇一
贫困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之子***,于2013年9月考入贵校学习。他家住贫困的山西省吕梁山区的一个小农村,家里六口人,姐弟三人,还有瘫痪在床多年的奶奶。家里收入主要靠父亲种地和偶尔外出打工来贴补家用。父亲辛苦工作,身体一直不好,不能干重活。母亲勤俭持家,但家里微薄的收入还是难以支撑。奶奶重病瘫痪在床15多年来,家里为了给她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使本来贫困的家庭更加摇摇欲坠,也因为如此家里欠下外债累累。他多年来上学的学费等全靠亲朋好友的帮助才得以维持,如今他考上贵校,贫困的家庭更加难以支持。属经济困难家庭,情况属实。希望得到贵校助学金帮助。特此证明
2.学校开的实习证明 篇二
xx同学于xx年考入学校。在班上立场坚定,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学校曾担任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和文艺部部长、纪检部部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等职。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在工作上该同学能做到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力求做到最好的态度。具有较强的学习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并善于与老师和同学合作,乐于助人。多次被评为“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优秀团干”,学习成绩优秀,每年都年获得“学院三好生”称号。特此证明 作为学校的教导主任,我愿意推荐该同学到贵单位工作实习,请接受。 谢谢!
学校盖章
3.公安局不给开的证明 篇三
时政新闻重庆晨报[微博]2015-08-24 05:40 “奇葩证明:18个证明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
而派出所平时出具的证明里,哪些证明最多呢?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即使是在周末,来派出所里开具证明、办事的市民仍不少。
在下午1点到2点的一个小时里,就来了两位请求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群众。值班民警在确认其身份信息等情况后,不到2分钟时间,就给他们出具了相关证明。
“这些都是忘了带身份证,而要在本地住宿的群众,大多是外地人。”民警介绍说,除了临时身份证明之外,平时派出所开具得最多的还有户籍证明等。
对于要求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这种奇葩证明,派出所民警也的确遇到过。“这主要是部分单位不人性化的‘奇葩要求’,所以市民也被迫来开具这些‘奇葩证明’。”
民警介绍,去年年底,家住渝中区上清寺的刘女士(化名)来到派出所请民警为她开具外婆的死亡证明。
“我们单位要我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才批准我的假„„”刘女士说,自己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平时单位管理较严,职工假期也不多。大约半个月前,刘女士的外婆过世了,因为家庭的原因,老人的后事一直拖了很久都没处理完。刘女士便想向单位请几天假,把剩余的事处理完,好安心工作。
谁知刘女士去单位请假时,单位竟要她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我外婆才过世不久,单位领导打个电话或是询问一下知情人,就能证实,可非要我开死亡证明„„”刘女士当时对民警解释说,可能是单位请假的职工较多,公司担心员工编造借口请假,才提出如此“要求”。
相关报道:
老人办业务被要求证明活着
中新网漳州8月10日电(林丽君 陈雅云)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记者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福建华安一名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向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百姓少走弯路。”详情>> 这些事在派出所无法证明
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
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4.单位开的单身证明 篇四
单位开的单身证明模板【一】
XXX,男(女),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系我单位正式员工。该同志一直单身,未出现恋爱或有伴侣情况。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开的单身证明模板【二】
XX单位全称:
兹证明XXX(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至年月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出证单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