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二三事作文(共15篇)
1.朋友二三事作文 篇一
她有一头乌黑的秀发,明亮清澈的双眼,樱桃一般的嘴巴。笑起来还有一对浅浅是酒窝。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海颍。她长得不算高,所以我总是叫她“小不点”。
记得去年寒假的一天,我和她出去玩,就在将要过马路的时候,我和我的好朋友“小不点”看到了一位头发花白、驼着背、衣服破烂不堪的老奶奶,手里还拎了满满的一篮子菜。我们一看就知道她要过马路。在我内心还在犹豫帮不帮老奶奶的时候,“小不点”向我眨了眨眼,手指往老奶奶的方向指了指,并且和我点点头(这就表示让我和她一起上去帮助老奶奶)。我还没来得及回应她,她就走了过去。
“老奶奶,您好!请问你要过马路吗?就让我们帮您吧!”
“不用了,小朋友,我自己可以过去的,谢谢你们的好意。”
“没有事的啊,反正我俩又没事。不如就让我们帮您吧”。“小不点”说道。
还没等奶奶回应,“小不点”拎起篮子,和我招招手,我三步并两步的跑过去和她一起拎起了篮子。
我和她把菜篮子拎过马路,“小不点”又拉起我去搀扶老奶奶过马路。
“老奶奶,你看这里车流不断,多危险啊。就让我们帮您过马路吧!”“小不点笑着说。”
过完马路后,“小不点”和我又把奶奶送回了家。虽然天气寒冷,但我们感到了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件事让我感到既帮助了别人,又快乐了自己。
“小不点”不单是一位爱帮助别人的小姑娘,还是一位拾金不昧的小姑娘。
就在上个周末,我们一起逛书店,在书店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捡到了一个钱包。然后“小不点”主动把钱包交到了收银台,收银台的叔叔夸她拾金不昧。
“小不点”有一颗与众不同的心,是一颗“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的心。这样的朋友,你们是不是也喜欢呀!
【朋友二三事作文(13篇)】
2.《希腊神话》二三事 篇二
第一,关于著者。阿波罗多洛斯到底是什么年代的人,《希腊神话》又是什么时候的书,似乎一向有些疑问。译者1934年写《希腊神话二》引用俄来德《希腊晚世文学史》,认为从前福都思主教所说著者“生存于基督前百四十年顷”有误,而“从文体考察大抵可以认定是西历一世纪的作品”。十年后他为本书写引言,重复了这一看法。1958年又写一篇引言,改说成“公元前一世纪”。最后在《知堂回想录》中又回到俄来德的意见。我们只有另外找到更可靠的材料,才能断言何者正确,抑或得出与此不同的结论,此前只能保留原样。
第二,关于版本。1944年引言中提到原文“分为十九章”,但是现在出版的译本并非如此。1944年第10、11和12期《艺文杂志》曾连载《希腊神话》译文,据译者在附记中说一共只是第一章的一半,内容相当于现在所见译本第一卷一、二、三章全部和第四章第一节,注释中则提到“见下文第十九章”和“见本书卷三第八章,案即今译本第九章”。好像有两个本子,一是“本书”,一是“今译本”。“分为十九章”并连载了一部分的是“今译本”,而现在所见译本则相当于“本书”。周氏在《希腊神话二》和《知堂回想录》中都提到是根据勒布古典丛书本翻译的,但是为什么两个译本不一样,因为没有见到周氏据以翻译的任何底本,也只好存疑。
如此说来,所谓“讨论”也者,只是强调“保留原样”和“存疑”两点罢了。确实如此。这里要讲一点题外话:《希腊神话》乃是“苦雨斋译丛”之一种,开张这个译丛目的有二,一是周氏多数译作已经绝版,都是文学名著,现在分批把它们重印出来;一是其中大部分从前出版时或多或少经过删改,这回依照原稿一一恢复过来。“苦雨斋译丛”如果有特色,其中之一便是“保留原样”和“存疑”。《希腊神话》因为从来没有出版过,更要尽量保存本来面目,故而一概不予改动,甚至不作注明。前者无须解释,后者道理也很简单:两个地方说法不同,读者一看就知道,又何必大惊小怪,多此一举呢。如果另外拥有材料,那倒可以就此发表一点意见。但是目前除了译者告诉给我们的,并不额外知道什么,所以只能“不知为不知”。然而因此未曾乱改乱动原稿,对译者和读者都尊重,大概也说得上“是知也”了。
第三也是最后一个问题,关于本书的翻译经过。译者在1958年引言中说:“本书翻译凡有两次,第一次是1938年,第二次是1950年,这是第二遍的译本。”似乎确定无疑,不过《知堂回想录》里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虽然也提到“先后翻译过两次”,但是《北大的南迁》一章说:“……不记得从那年的几月里起头了,总之是已将原书本文译出,共有十万多字,在写注解以前,又译了哈里孙女士的《希腊神话论》,和佛雷则的十五六篇研究,一共也有十万字左右,回过头来再写注解,才写到第二卷的起头,这工作又发生了停顿,因为编译委员会要搬到香港去了。我那些译稿因此想已连同搬去,它的行踪也就不可得而知了。”《我的工作(三)》一章说:“我译了《伊索寓言》之后,再开始来重译《希腊神话》。那即是我在1937年的时候为文化基金编译委员会所译的,本文四卷已经译出,后来该会迁至香港,注译尚未译全,原稿也就不见了。”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如果译稿早已丢失,后来在《艺文杂志》发表的一部分从何而来,除非他重新翻译了。我曾提出周氏先后翻译三次,就是以《知堂回想录》所说为依据。当然这是推测,也就谈不上无可置疑。但是我不大信服另外一种推测,即原本有两份稿子,编译会带走的是正式稿,底稿留在译者手边,1944年发表的便是这个。因为据我所知,无论翻译还是写作,周氏向来都不打底稿的。何况《知堂回想录》中说得很清楚,“这回所以又是从头译起”,如果手边留有底稿,他何以要如此呢。
【附记】此文写毕,看到《不列颠百科全书》有“阿波罗多罗斯”一条:“阿波罗多罗斯(雅典的)(活动时期公元前140)希腊著名学者,以所著《希腊编年史》闻名。曾从师于阿里斯塔科斯,约公元前146年离开亚历山大城前往帕加马,最后定居雅典。《希腊编年史》用希腊喜剧通用的抑扬格三音步诗体写成,纪事时期从特洛伊城陷落(公元前1184)至公元前144年,后又续至公元前119年。他的其他著作有:专题论文《诸神论》;一篇有关荷马诗作中船只名录的文章,斯特拉博在他的《舆地志》中曾加以引用;还有一些评论文章。一部概述希腊神话的书《神话全书》以他的名字传世,实际上并非出自他之手。”
如此说来,福都思讲的阿波罗多洛斯的年代原本不错,但是所著《诸神论》并非流传下来的这本《希腊神话》(原名Bioliotheke,周氏译为《书库》或《书藏》,即这里提到的《神话全书》);俄来德根据文体推测《希腊神话》的年代可能也有道理,然而他将此书作者和阿波罗多洛斯混为一谈了。所以周氏的两种说法都不无可议之处,没想到这是一部托名之作。虽然它的价值并不因此有所减损,即如译者所说:“这神话集的好处,叙述平易而颇详明,固然是其一。是希腊人自编,在现存书类中年代又算是较早的,这一点也颇重要,是其二。”
3.朋友的二三事作文 篇三
平静的他
一次,他考试没考好,我正犯愁如何安慰他,可他,一点没有害怕,也没有难过的样子,像往常一样,独自坐在花坛边,看着别人打球。他非常喜欢清净的环境,他讨厌声音超过40分贝,所以,他看了一会儿就要起身回到教室。我一直跟在他身后,我就过去问他:你没有考好试,怎么不难过呢?难道你?伤心也没有用。还没有等我说完,他就插上一句。只要自己尽力了,就接受这个结果,想想下个阶段怎么调整学习方法就行了,因此我就不会像别人那样伤心了。
他这一句话让我明白了他平静的原因:是啊,一次失败或失利并没有那么可怕,只要自己尽力了,只要我们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有责任心的他
放暑假他自己一个人去他在乡下的爷爷家玩,本是要在那里住上一周就回家的,可一天,爷爷挑水时候把脚崴了,于是他就主动担负起照顾爷爷的责任,每天给爷爷按摩,帮爷爷擦药,听爷爷要干啥,他马上就行动起来,爷爷动不了,他就成了爷爷的腿和脚了。
他呀不仅对爷爷是这样,对别人也是一样。记得上学的时候,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到学校,他要把班级的分担区都看一遍,哪里卫生不合格,他就主动打扫一下,开始我还不理解他的做法,笑话他多此一举,可是现在看来,他是一个勇于负责的人啊,这值得我学习啊。
4.朋友二三事作文800字 篇四
说到“小玺子”这个名字,有点古代皇子使唤太监时的叫法,不过虽然不是太监,但却是我唤朋友时经常说的。他就像太监引皇上大笑那样,时常引我捧腹大笑。正因如此,他身上的趣事也不少。跟他相处久了,你就会发现他有很浓的音乐天赋,因此又有一个外号,叫作:独体音响。
上补习班时,他情不自禁地唱起了歌。他在后排,并且声音也不算大,就使他沉浸在了那美好的,没有一丝痛苦的音乐世界里。而我已经听到了,就想让他专心学习,正好也想整一整他,我就悄声对老师说:“老师,杨玺泽在唱歌。”老师便不再讲课,还作手势让大家也静下来。我们就这样注视着他,并听了一场免费的演唱会。唱罢,他抬起头,看着我们,我们也注视着他,到此,一场尴尬的音乐会以笑声结束了。后来他还办过几次,可结果都大同小异,这使他在补习班上就再没开过演唱会。
他在班里的影响力也非同小可。每次数学课前,班里总会乱成一锅粥,而他总会在我们声音到达巅峰时,扯着嗓子喊:“安静!”虽然喊的次数多,但每次都那么有效,就像用毛线团儿安抚叫个不停的小猫那样,尽管他的方式并不温柔。
到了初中,大部分男同胞都爱打篮球。每个人的目的不同,有点打球是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并以此获得好感,有的是兴趣爱好,还有的时为了强身健体,而“小玺子”则是单纯地喜欢这项运动。他单纯到从一分球到三分球几乎没有不熟练的。他的运动方式也有特点,我们戏称为“小鸡啄米式”。不过正因这样,有一次我们打篮球时,他又使出了独门绝技,还接了两个跨下。可如此风骚的`招式,也没有逃过被球砸的命运,我投了一个2分球,可惜没进,却反弹到了他的头上,仿佛他的头已经准备好接球了,后来,在我们猛烈的投球方式下,“小玺子”一次又一次用自己宝贵的身体,接住了一颗又一颗来势汹汹的“炮弹”。最后,打完比赛,那“小玺子”就说:“这是打球?你们是来报复我的吧!我现在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我们一群人都笑开了花,他也发誓不再打球。这场比赛,就以他的誓言拉上了帷幕。
5.朋友二三事作文 篇五
群龙戏水
记忆最深的是在二年级上学期,当时每天放学都要偷偷去学校后面玩一会,那次是最高兴的一次,也是最悲惨的一次。
那天中午下了场大雨,学校楼后面坑坑洼洼的地上积满了水,看到这幅场景我便去玩水。到了那里,我踩起了水,霎时水花四溅,宛如群龙大闹天庭,一派热热闹闹的场景。玩了一会,裤子湿透了,便提心吊胆的去见来接我放学并在寒风里等了半天的妈妈,为此,我没少挨棍子,此后这样的事便少了。
酣捉鼠妇
还有一次,在二年级下学期,送我们放学的班主任走了,我又小心翼翼的回到学校,在学校的花园里捉起了虫子。那时同学之间流行捉鼠妇,又名“西瓜虫”,甚是好玩。来到了那里,翻开砖头,一只只肥胖的小球静静的躺在那里。啊,就是它们,我的最爱!直到六点半,家人才在花园找到我。爸爸大声的喊叫,我听到后手一抖,一大盒西瓜虫全部撒在了腿上。那一晚,我屁股又接触到了熟悉的棍子。
以后又陆陆续续发生了几件事,都是因为我贪玩的好奇心引起的。再以后我慢慢长大了,也明白了一些道理:不能让家人因为我的贪玩而担心我。这些童年趣事我却一直没有忘记,一直在我的脑海回荡,有苦也有乐。
6.“捡漏”二三事 篇六
曾有一次,我从钱币摊上以1元钱购得一枚水坑篆书“唐国通宝”(折十大钱),后来有人开价到一万二千元,可谓捡了一个大漏。
2000年秋天,一古玩商拿来一方砚台,他说先送给一藏家看后认为砚身无墨痕,断定为新货,不肯收,故才给我送来。这一方石砚长22厘米,宽14.2厘米,高3厘米,全身布满细密的纹路,叩之如振玉。砚堂宽阔,颇有气势,砚池中雕刻一瑞兽,匍匐于上,兽头微昂,回首眺望;双目暴凸,胸颈丰腴挺阔,兽口含缠枝莲,寓意为官要清廉;兽尾如卷云,形成一个美丽的心状圆圈。
龙尾石产于江西省婺源县与安徽省歙县交界处的龙尾山一带。龙尾砚始出于唐代开元年间,在宋哲宗在位时被列为贡品。真正的龙尾砚石色黝黑,微呈青碧,质地细腻,温润如玉,呵气成水,利于研磨。它还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点:即使使用多年,墨膏满面,洗涤一下立刻干净。
我用放大镜仔细查看,在瑞兽的缝隙间暗藏墨垢,砚的包浆自然厚实。我认为是一件老货,以较低的价位购藏。我想那位藏家如果知道龙尾石有“多年宿墨一濯而莹”这一个优点,此砚就不会落入我手中。
去年秋,一位朋友欲将所藏古钱币全部转让,托我寻找买主。我为他先后介绍了几位钱商。后来他再见到我时说:“绝大部分古币都卖完了,只剩下几枚。”我说:“那剩下的就给我看看吧。”次日,我在他家中看到了剩余的钱币:很常见的几枚康熙通宝、开元通宝、日本宽永通宝和一枚锈迹斑驳的小“钱”。未及细看,我就按略高于市价的标准付了钱。
回家后,我将钱币清洗干净,发现这枚“毛钱”竟是一枚元代的“泰定元宝”。我查了查《简明钱币辞典》:泰定元宝,铸造于泰定年间(公元1324年—1327年),属于供养钱,泰定元宝四字行书,直读,“宝”字简化,笔法草率,制作简陋,但传世极少。
据史料记载,元代统治者以杀掠起家,他们把这种罪恶行径看作上天所赐的福分。为了更好地统治被征服的民族,统治者利用宗教进行宣传,宴请番僧,兴建寺院,广作佛事,为统治者祈祷福佑。当时寺观为供佛之用铸造了一批钱币,也流通于市,后世称之为供养钱。我发现的这枚“泰定元宝”便属此类。但为何经过了几位商贩的挑选都没有发现呢?我想,这些商贩平时多轻视“垃圾钱”,更看不起“毛钱”,才使它成为漏网之鱼。这枚泰定元宝虽不是贵重藏品,但由于元代推行纸钞,铸钱不多,加之历经战乱,故存世的元代钱,特别是供养钱就更加稀少了。
可见,物之所得,往往在缘分,其玄奥处令人不可思议。我“捡漏”有三经:一是抓住机遇别放松,深入实践练内功;二是细看藏品寻找特征;三是多看真品心中有数,仿品、赝品要门儿清。
7.二三事作文 篇七
母爱.枣茶
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滴打在窗外,却阻挡不住冷风,我努力地将手指放在裤缝间来回摩擦,仍是无济于事,这时脚步声不急不慢地从远处传来,在我思索余悸,一杯枣茶放在了我的桌前,一双大手放在了我的双手旁,一下两下…手指的粗糙早已暴露了她的艰辛,我抬头望着她,皱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上了她的脸庞,可目光呢,仍是一如既往的信任,不多言语,丝丝温暖从指间传递出来,流淌入了我的心灵。我刚想开口,她却已然走远,将空间留于了我,我轻轻地抿了一口枣茶,一瞬间地,从身子到脚暖了起来!也许,这就是爱吧!没有华丽的装饰,有的只是淳朴与温暖!
母爱。信任
若说母亲的手是洋溢着暖意,那么母亲的眼睛就是充满了信任。
犹记毕业考那阵子,紧张无时不刻困扰着我,侵入我心房,我烦躁不安地翻着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这时您进来了,我却将气一股脑门地撒在您身上,别进来。我还要复习呢!只见你默不作声,慢慢的抚着我的肩膀,双目清晰地对上了我的双眼,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拥着经历沧桑的淡然,按耐不住的却是对我信任,眼睛里全是我,“我女儿是最棒的”您笑了起来,笃定地望着我,我却如同置身于春天,是那么的生机盎然,是那么的振奋人心。我的心忽地豁然开朗,是啊,我本来就很棒!
闭了眼,依然清晰的回忆是母亲的眼睛和双手,那眼睛,如同窗外那婉转的月华,轻轻柔柔地打在我身上,为我指引前行的方向,那手呢?像是清水,为我洗去内心所有的困恼与疑惑,洗刷我的心灵,褪去我的疲劳。
8.二三事作文 篇八
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一些重要人物,她自从我从娘胎生下,就确定关系――母亲。
母亲的那些事:(三最)
其一:最抠的人。
在家中,由于哥哥的学业,父亲的工作,母亲便是与我腻在一起最长的了,久而久之,我也发现她“抠”的这个问题。
谁没个病啊?她去医院最长的时间,是因为她吃了一个过期的蛋糕,而那时的母亲报有着侥幸心态的、冒这风险的(已经知道这蛋糕过期了),当她看着一大盘面包放在冰箱,于心不忍,便误入了“歧途”,那天风追雨、雨逐风。
每每起床,我总是问照顾我的阿姨:“妈妈会来了吗?”阿姨摇摇头便去做她的事了,我也会了房间做题,希望告诉运转的脑子能制止我想哭的情绪。回来后,我紧紧拥抱最想见的人。
后来,我明白了分离的短暂而能给人带来的忧伤。
其二:最照顾我的人。
从起床的那一刻起,便有个东西不分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反复的在我耳边说着同一句话,可能这就是一位“老母”的日常
每每我下楼准备坐顺风车时,她也会紧随其后,目送我离开,我也会与她说声再见,可那天不同,“我先上去了!”母亲对着正在与人交谈的我说道,我也没做思考,便点头回应,直到交谈结束后,我才发现身旁少了个身影,虽然旁边都是拼车的伙伴,但那时的我只感觉孤单寂寞,内心渐渐空虚,好像周围少了东西,一个重要的东西。上了车,习惯的说了声再见,声音好像只有我一人听见,“早点回来!”这声音我在熟悉不过,原来她一直在这里,虽然不在我旁边,但一直在那里,那一刻我才恍然,也便明白什么是“我会化作风雨陪伴你”,没有注意有一位一直照顾着我的人在“桥上”看“风景”,就那样看着我。
后来,我明白了默默的去做,不怕没有发现的那一天。
其三:最爱我的人。
我曾做过一次手术――阑尾炎手术,但还没有上手术台时就提前注入了麻药,可这使人有两感觉,简单说就是,前段舒服,后段难受,看着手术用的照光灯慢慢向我靠近,我也昏昏的睡着了。
醒来后,便看着我的母亲警觉的扣住我的手,使之不能动弹,“没事,没事,别去抓伤口。”刚醒来,我不想说话,只是挣扎、挣扎,妄想挣开那紧扣住我的双手,可就是不行,那时,我就像一条鱼,渴望回到大海的鱼,我成功了,可也只是一瞬间,她又将我的手扣住,不知为何,慢慢眼角含泪,母亲凝望着我,心里钝钝的,也明白我的感受,热泪盈眶眼泪顺着眼颊滴下,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留着泪的`脸,放弃了挣扎,睡着了。
后来,我明白身边存在着惊天地、泣鬼神的恩与爱。
9.三毛二三事 篇九
在我们家里,“三毛”并不存在。
爸爸妈妈和大姐从她一小就称呼她为“妹妹”;两个弟弟喊她“小姐姐”;在侄辈的心中,她是一个稀奇古怪但是很好玩的“小姑”。
“三毛”这个名字从民国六十三年开始在《联合报》上出现,那些甚至连“三毛”的家人都没经历过的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让我们的“妹妹”“小姐姐”“小姑”顿时成了大家的“三毛”。
但即使在她被广大读者接受后的20世纪70年代,家里仍然没有“三毛”这个称呼,大家一切如常,仍然唤她“妹妹”“小姐姐”。尽管父母亲打心眼儿里以这个女儿为荣,但家人在外从来不会主动表示“三毛”是我的谁。
记忆中,母亲偶尔会在书店一边翻阅女儿的书,一边以读者的身份问店家:“三毛的书好不好卖啊?”每当答案是肯定的,她总会开心地抿嘴而笑,再私下买上两三本三毛的书,一面自我陶醉,一面给女儿捧场。
父亲也有过此类逸事,有一次,他独自偷偷搭乘火车,南下听女儿在高雄文化中心的演讲。令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到达会场时,那里早已爆满。于是,他就和数千人一起坐在馆外,透过扩音器聆听女儿的声音。演讲结束后,他带着不容觉察的激动和喜悦,默默地坐火车返回台北。
女儿出名后,父亲常做一件事,就是帮女儿整理信件。当时小姐姐在文坛上似乎相当火热,各地读者雪片般飞来的信件,每月均有数百封。一开始,三毛总是一一亲自阅读,但到后来读者来信实在太多,对健康状况欠佳的三毛来说,成了极大的负担。可对于这些热情洋溢的读者来信,如果不回,则辜负了读者们的支持和赞誉;若一一回信,简直不可能实现。
于是,父亲就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余,每天花三四个小时帮小姐姐拆信、阅读、整理、分类、贴标签,再写上备注,标明哪些是要回的、哪些是收藏的。10多年来,父亲对这项额外的工作甘之若饴,用自己微薄而坚韧的力量,传达着对女儿的爱护。
而这十几大箱读者的厚爱与信中藏着的喜怒悲欢,已在小姐姐葬礼中全部火化,让她一同带走了。
“三毛”是她身上的光环,但在我们看来,那些传奇而轰动的名声对她而言似乎都无所谓。她的内在一直是陈平,一个诚实做自己、总是带着点儿童趣的灵魂。
她走过很多地方,积累了丰富的经历,但也因为这些生命中的经历、辛苦和离合,她的灵魂非常漂泊。
对三毛的好朋友、三毛的读者,和身为三毛家人的我们来说,每个人都以各自的视角,看到了、理解了、感受了某一个侧面的三毛,但又没有人能真正看透她的全部。因此,时至今日,我们各自保有对她不同的记忆,用各自的方式想念着她。
这些记忆或许看似琐碎,但对我们来说,是家人间最平凡也最珍贵的回忆。如今,三毛离开我们已经整整20年了。身为家人的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这些记忆,来慰藉每个人这20年来不曾间断的怀念。
从小就与众不同
“小姐姐”在我们家是一个说故事的高手。20多年了,关于她,我们家人总有一个鲜明的印象:吃完晚饭后,全家人齐坐客厅,小姐姐把头发往上一扎,双腿盘坐,手上拿一大罐面霜,一边涂脸按摩,一边“开讲”她游走各地的事。
这些在一般人说来平凡无奇的经历,从她口中讲出来则变得精彩绝伦,常把我们唬得一愣一愣的。所以,小姐姐总说自己是“说故事的人”,而不是作家。
其实三毛从小就显现出了她与众不同的特点,譬如有一次,她向母亲讨了点儿钱,去买了一支当时非常贵的马头牌花生口味的冰棒,然后领着姐姐到离家不远的一个防空洞里,严肃而谨慎地把冰棒放到铁质的香烟罐里,说:“这里凉凉的,冰棒不会化。到了明年夏天,我们就还有冰棒可以吃!”
第二年夏天,姐妹俩真的手牵手回到防空洞里,把已经发黄锈掉的铁罐挖出来,打开一看——哇!只有黄黄浊浊的一汪水。这是她从小表现出的可爱的一面,而这份童真,在她48年的生命中,从来不曾消逝。
另外,当时我们重庆的大院子里有个秋千,是她们姐妹俩喜欢去玩耍的地方。但因为院子里有一些坟墓,所以每当玩儿到天黑,姐姐便拉着妹妹想回家。三毛从小胆子便大得很,总是在秋千上荡啊跳啊,不到姐姐再三催促是不肯走的。
除了善良、有怜悯心、爱读书,小姐姐同时又具有勇敢、无畏和反抗心。她从小就很有想法,在我们4个姐弟中,她是最特立独行的那个孩子。现在回想起来,她从初二就开始休学,尽管那时年纪还小,但我们各自对人生态度的不同之处,已经不自觉地显现出来了。
一切凭感觉
熟悉三毛的读者或许记得,她曾在沙漠里用棺材板做沙发。有时候想想,这个能用棺材板和轮胎把家里布置得美轮美奂的女人是我的姐姐、陈家的女儿,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回到台湾后她与爸妈同住,一间不到16平方米大的房间,除了书桌、书架和床之外,一切布置都非常简单。但在她自购的小公寓里可就不一样了,这个位于顶楼不大的蜗居,屋里所见几乎全部是竹木制品——木制墙面、木桌、木鸟笼(里面装着戴嘉年华面具的小丑)、竹藤沙发……
对于我们3个姐弟还有我们的孩子来说,三毛的家是个很特别的地方,完全散发着她个人独特的美感。
除了家居布置,小姐姐手也非常巧,很会照顾身边的人,跟荷西在一起时,她把他养得白白胖胖,让他天天想着吃“雨”(粉丝)。但对她自己来说,“吃东西”是非常无所谓且不重要的事,尤其在她专注写作的时候。她在台北的家里有冰箱,但常常是空的。
她工作起来可以没日没夜不吃饭不睡觉,所以我们家人经常会买些牛奶、面包、香肠、牛肉干和泡面放在她的冰箱里。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看她,一打开冰箱,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有一根已经咬过几口的生香肠。我们都大惊失色地问:“这是你咬的吗?”她说:“是啊!肚子饿了嘛!”
另外,她也不在意金钱。尽管小姐姐的文章经常在杂志报纸上发表,但稿费这部分收入她一律不管,全部交给母亲打理。她常说:“我需要的不多。”事实也是如此,她最常穿的是一条牛仔工装吊带裤,喜欢穿塑胶鞋和球鞋,高跟鞋是很少上脚的。
不为人知的“能力”
在家里,父母亲基本上是不喝酒的,即使应酬,也只是沾沾嘴唇而已。但这个二女儿不知是否得了祖父或外祖父的遗传,她可以独自喝一整瓶白兰地或威士忌而不会醉倒。但她并不常喝,除非找到能一起畅聊的朋友。
至于烟,小姐姐倒是抽得很凶,每次去老家巷口的家庭式洗头店,她总是一边说故事给老板娘和其他客人听,一边一根根地抽着烟。这样一个小时下来,可以抽上10来根,写作的时候亦是如此。
她抽烟点火时总是用火柴而不用打火机,为的是划着火柴时那股“很好闻,有硫磺的味道”,同时火柴燃烧时“有火焰,有烟会散开,感觉很棒!”对她来说,火柴是记忆的一部分,会帮她增加灵感。
三毛记忆力很好,而这份记忆力或许在语言上也对她助益颇深。在我们家,父母亲彼此间说的是宁波话与上海话,到台湾后,小姐姐日常说的是国语,但和二老讲话时则换回这两种语言。
出生在四川的她除了四川话颇为流利,后来又和与她很亲近的保洁阿姨学了纯正的台湾话,完全不带一点儿外省口音。她在到台湾的日商公司短暂帮忙的日子里粗通了日文,并在出国后把西班牙文、英文、德文也统统收到了自己大脑的百宝箱中。
中文和西班牙文是她这9种语言中最精通的两种,每当父亲有欧美的客户或友人来台时,三毛总会帮父亲做翻译,让席间宾主尽欢。
充满爱的小姐姐
小姐姐一辈子流浪的过程中,或许都在寻找一份心里的平安和笃定,好不容易有了荷西,他却又中途撒手离去。
除了荷西,小姐姐也很爱她的朋友们。三毛对朋友从来不设定界限——无论男女、国籍、社会地位、有学问没学问、知名不知名,一旦她当你是朋友,她就拿出真心来对你。她笨笨的、不会说奉承人的话,但对人绝对真诚,而且对弱小的人特别关心。她有很多很多的好朋友,而这些朋友也给三毛的生命带来了或大或小的影响。
不过她似乎习惯四处流浪,她说:“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于是有了《橄榄树》。当这首脍炙人口的歌不断被翻唱之际,身为家人的我们除了为她骄傲,也为她心疼。
她流浪的远方不是一个我们能触及的地方,但也因为是家人,我们比旁人更能看到她的快乐、伤痛和辛苦。
另外一首最能代表她年轻的心的歌曲则是《7点钟》,由三毛作词,李宗盛作曲,描述年轻时约会的心情。词里写道:“铃声响的时候,自己的声音那么急迫,是我是我是我……是我是我是我……”这就是我的小姐姐,心里溢满爱的小姐姐。
不再漂泊
对很多读者来说,“三毛”,这个像吉普赛人的女子变魔术般来到人间,写下一篇篇故事,然后又像变魔术一样离开。20年了,三毛仍在你们的记忆中吗?
在我们家里,“三毛”不存在,但是20年前的那天,父母亲和大姐口中的“妹妹”,我和我哥哥的“小姐姐”,走了……
我们很想念她。
尽管,我们不敢说真的完全理解她,毕竟谁又能真的理解谁?但是我们确定,她非常爱我们,我们也非常爱她,今生能够成为一家人,足矣。
对于她的骤然离世,父亲有一段话,他说:“生命的结束,是一种必然,早一点儿晚一点儿而已,至于结束的方式就不那么重要了。对于妹妹的离开,我们做父母亲的固然极度悲伤、痛心、難过、不舍,但是她的离开是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我们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妹妹丰富的一生高低起伏,遭遇大风大浪,表面是风光的,心里却是悲苦的。幸亏有家人和朋友的关怀,不然可能更早就走了。她曾经把爱散发给许多朋友,也得到过很多回报,我们让她好好地平静地安息吧。”
10.二三事作文 篇十
你看,那令人恐慌的一千米长跑,现如今仍然是心有余悸。曾经的魔鬼似的训练,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模拟体育考试,站在起跑线上。“跑!”老师一声令下,我们疯了一般的往前跑。哎,果然我体育锻炼还是不行啊,不到两圈,两腿就像灌了铅一样,呼吸不匀速导致了我身体很不舒服,速度已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同学都纷纷超过了我,真是技不如人啊,我又要当垫底的喽。正当这时,我的朋友扭头看了我一眼,竟放慢了速度,与我并列跑起来,说:“加油哦,深呼吸!”我替他担心:“你管我干嘛?快往前跑啊!这次是要记成绩的!”他却大手一挥:“多大的事!这次不是大考,我不担心”他就这么陪着我,一路上加油鼓劲,陪我冲过了终点线。为了我,他就连成绩也不顾,心里有点小感动。
你听,“喂,能不能把这张卷子帮我复印一下?”同学拿着一张卷子找到我,因为家里有复印机,所以一些同学就把我家当成了免费复印店,找我复印卷子。“好吧。”我答应道。拿着卷子回到家,刚想要复印,发现了非常崩溃的一件事:复印机坏了。这怎么办?已经答应了同学,怎么能空手而归?我捣鼓了复印机半天,复印机也只是发出了一声哀鸣,就不动了。哎!答应同学的任务,完不成喽。想着同学那失落的神情,心里很不是滋味。突然,我做了一个决定。我拿起钱,带着卷子跑出家门,走进了复印店。终于印出了想要的卷子。我的一天零花钱花的一干二净,但一想到朋友的神情,这代价,值!
11.二三事初一作文 篇十一
9月14日
好天气
今天是我进入初中最开心的一天。我们班获得了“军训第一”。看着墙上的证书,我不禁回忆起那段艰苦快乐的军训生活。
我记得那天,太阳像火一样,它的热量毫无保留地散发出来。我们站在热土上,站在军事阵地上。“昂起头,直视前方,双手放在裤腿两侧!”教官又训话了。我们的教官很严格。因为他很胖,我们同学私下都叫他“希特勒胖子”。但是当他教我们比父母更认真的时候,那一次,他教我们急行军,他先给我们示范。只见他握拳,夹臂,凝视前方,迈了一大步。“同学们注意,第一步是右脚!121,121,121 。 “学生们被一丝不苟的教练感动了,把每一个动作都记在心里。
教官,虽然你已经回到部队离开了我们,但是我们还是要感谢你,教官。感谢您的严格要求和同学们的辛勤工作,我们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绩!
1月7日
阴天
快期末考试了,同学们都在努力争取好成绩,好年景!在课堂上,我们积极回答问题,经常因为一道数学题而面红耳赤,直到得到正确答案才放弃。在麻烦的英语课上,学生们强化了十二分精神,把老师每次强调的重点和语法都记在了书上。大家都在家里熬夜,大家都在付钱。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的,同学们取得了全年第二高的成绩,还拿了鼓鼓的红包!
同学们,让我们以全新的姿态迎接多彩的初中生活。让我们在这片蓝天下自由飞翔,展示我们的青春活力!
12.高中二三事 篇十二
没多久,在一起打人事件中,刘强就在全校出了名。
那是一天傍晚,我们寝室一帮人正在吃饭聊天。突然,刘强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对于他这种出场方式我们早已习以为常,只是小心地把自己的饭碗护住,以免殃及池鱼。刘强重重地把他的碗往桌上一放,激动地嚷嚷着,有点语无伦次。
“我跟你们说,那小子,我让他让开他还不让,等到打饭的时候,我把他的碗推到一边,他居然还敢推回来,对这种人还客气什么,我一把就把他推到队伍外面,碗差点没给他扔出去!”他擦了擦嘴唇,继续唾沫横飞,“那小子,才到我鼻梁高,居然还能跟我横!被我推出去了,还敢找茬,你们知道他骂我什么吗?”
“骂你什么?”我配合地问道,满足他不吐不快的欲望。
“敢居然跟我说,你想找死啊?我说,有种你再说一遍,他竟真的敢说第二遍!这跟他还废什么话,我立马给了他一拳头,谁知那么不经打,倒在地上就起不来了。”他讲完了事情始末,我们也总算弄明白了。
猪大肠(我们寝室一哥们的外号)咽下口中的蔬菜,问道:“不会出什么事吧?”
刘强说:“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们说,这种人就是欠揍,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让他吸取点教训,以后才不敢胡作非为!居然敢插队,我最恨就是这种人了。”
刘强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都笑了,每当刘强对别人的什么行为不满时,就会说:我最恨就是这种人了。
然而刘强这一拳,不仅打出了爽快,还打出了祸事——被打者胸骨骨折,双方父母很快就被叫到了学校。
后来刘强他爸赔了那边医药费,学校并没有将事情公开处理,估计是怕事情闹大对学校声誉影响不好吧。可刘强一拳把人家胸骨打骨折的事情已传得沸沸扬扬,全校皆知。后来也不知哪个好事者给刘强起了个外号叫“校霸”,渐渐地叫的人多了,我们大家伙也就跟着叫了。这外号就跟了他三年,直到高中毕业。
“校霸”刘强其实并不是真的校霸,为人很温和,又爱帮助人,很善良,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更好。
没多久,我们迎来了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校霸歌喉不错,在我们的鼓动下,他报名参加了。本来我们怂恿校霸报名,只是随便闹着玩罢了,令我们意外的是,校霸却一路过关斩将,杀入了最后的总决赛。
总决赛当晚,校霸抽到第八个上场,运气不错。像前面一样,每次当自己班的选手出场时,本班同学都会成为观众席上喊得最响的一片,我们班也不例外。校霸一出来,我们班同学们就扯开了嗓子喊啊叫啊。“刘强,加油,你是最棒的!”“刘强,拿第一名!”“刘强,天籁之音啊!”“刘强,我爱你!爱你爱你爱死你!”班上的先生小姐们纷纷不顾形象,只希望自己的声音能变大变大再变大,让校霸听到,让全场人听到。
校霸的一首《精忠报国》是那么充满阳刚之气,歌声雄厚有力、激昂、澎湃,有如大海的辽阔,又似沙场征战的战士。唱到一半时,一个女孩子捧了一束花跑上舞台,献给了校霸。
校霸下场后,我们纷纷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说:“唱得真好,真够Man的!”刘强摸着后脑勺嘿嘿地傻笑。最终,校霸拿了第四名,尽管没有进入前三,不过我们都觉得校霸已经很了不起了。
只是自从那次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之后,校霸仿佛悄悄地发生了某些变化,粗枝大叶的他,有时候居然会像李清照似地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树叶和天空,眼神没有焦点,过了老半天,叹一口悠长的气,然后回过头来,继续看书。
终于,校霸忍不住对我吐露了他的心事。校霸问我:“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时候,有个女孩子,跑上去给我鲜花?”我答道:“哪有什么女孩子给你鲜花啊,臭美。”校霸顿时急了,说:“怎么没有!就在我唱到快高潮的时候,有个女孩子,瘦瘦的,大概到我下巴那么高,上去给我鲜花来着,怎么没有?”我想了想,似乎还真有这么一回事,取笑道:“好像是有吧。你提这个干什么?十大歌手大赛都过了这么久了,你还恋恋不忘啊。”校霸说:“不是什么歌手不歌手,主要就是,唉,给我鲜花的那个女生……”校霸抬起头,看着天空,又像在教室的时候一样叹了口气。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校霸的春天来了啊。
校霸说:“唉,哥们,这事,你可得帮我啊。”我说:“你这可不好办,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人家到你下巴那么高,难道还让全校女生排着队给你一个个挑不成?”校霸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说:“那天献花的时候,她穿的是件袖口有蕾丝的白衣服。”可我明白,找到那蕾丝袖女生,就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
或许是校霸的深情感动了上天,后来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
那是一个明媚的中午,当时我和另一位男同学正走在从食堂回宿舍的路上,就在我不经意抬手的刹那,我看到了——蕾丝袖口。
前面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孩子,袖口有蕾丝!我打量了一下,她的身高,似乎和校霸所说的“到他下巴”差不多,于是我连忙催我身边的哥们说:“快,你快跑回去叫校霸过来,就跟他说快到食堂这边来,我找到献花女了!”哥们应了一声,往宿舍跑去。
校霸,你可得快点啊,万一人家回了女生宿舍,你就又只能干相思了。
没过多久,远处出现了校霸奔来的身影。他个子高,腿长步子大,一会儿就到了离蕾丝女孩不远的地方,我向校霸远远地招手,指了指前面的那个蕾丝女孩,校霸顺着我的手指往她一看,脚步停了下来。
校霸似乎愣住了。我心想,不至于吧,這么勾魂?
谁知随后更加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出现了,那蕾丝女孩看到校霸正看着她,居然笑着跟校霸摆摆手说了声“hello”,天呐,难道校霸有这么大的魅力?
蕾丝女孩走过去以后,我忙跑到校霸身边问道:“唉,她跟你打招呼呢,还不快去问人家哪个班的!”校霸哭丧着脸说:“你知道她是谁吗?”我问:“谁啊?”校霸说:“她是我们班的杨乐乐啊,文艺委员啊!”
从此以后,校霸再也没有在教室看着窗外哀叹了,而是一到下课的时候有事没事就往杨乐乐那边跑。
然而,却出现了意外。
元旦放假的那一天,在校霸百般请求下,我和他来到女生宿舍大门口不远处的榕树下。按照计划,只要一发现杨乐乐,就立刻发出警报,然后由校霸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上前去不由分说地将杨乐乐小姐的行李提到自己的手里,并送杨乐乐小姐至公车站。
左等右等,终于看到杨乐乐出来了。我一拍校霸的背,说:“剩下就看你的了!”校霸激动地点点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起身上前,刚跨出两步,只见一个帅小伙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杨乐乐身前,笑吟吟地接过她的行李,杨乐乐看着身前的帅小伙,也笑了笑,肩并肩走了出去。
校霸踏出的腳步停在了半空,我叹了口气,上前拍着校霸的肩膀说:“兄弟,算了,回去吧。”校霸默默地转身过来,一言不发地跟我回了宿舍。
元旦放假回来后,校霸整个人仿佛蔫了一样,失去了生机,没有了活力,每天晚上熄灯后,常常能听到校霸一阵阵的叹息声。
而杨乐乐倒像没事一样,反而因为校霸不再去找她了而在课间去找了几次校霸,跟他说话聊天。每次校霸都是冷冷地看杨乐乐一眼,然后眼神就瞄向别处,一副不爱搭理的样子。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正准备睡觉,手机振动了,我拿起来一看,是杨乐乐的短信:“你知道刘强最近怎么了吗?好像心情总是那么低落,对人也爱理不理的。”
我心想,杨乐乐,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呢。我回复道:“难道你不知道他喜欢你吗?”
短信发过去以后,过了好久,杨乐乐才回复了我两个字——知道。
我回复她说:既然你知道,那你为什么有男朋友了,却不告诉他,弄得校霸因为你而寝食难安?
杨乐乐回复说:天,我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
我也有点火了,杨乐乐你居然还想瞒着我,我回复说:还说没有,元旦放假那天他来接你,我和校霸看得清清楚楚。
杨乐乐回道:就因为这个,刘强才心情不好?天呐,那是我表哥啊!
我愣住了,意外,太意外了,这什么跟什么啊!我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把手机递给隔壁床铺的校霸,他接过去躲进被窝里看短信去了。过了几分钟,突然从校霸的蚊帐里传出异常响亮的一声:“我靠!”然后我的手机被校霸丢了过来。我心里乐呵呵地想,校霸啊校霸,今晚你总算可以不用再唉声叹气了吧。
第二天,校霸又回复了往常的德性,一下课就笑呵呵地去找杨乐乐说话。反瞧杨乐乐,嘟着嘴也不正眼看校霸,嘿嘿,她正在生校霸的气呢!
看着他们你来我往,我猜啊,他们俩,有戏!
13.老师二三事作文 篇十三
随着一声“雷姐”来了,全班迅速进入读书状态,前一秒的聊天、说话、玩游戏,后一秒顿时鸦雀无声,跟着课代表的指挥,我们开始了课前阅读,雷老师进来看到这个状况脸上露出了很是欣慰的表情,一个单元读完后,老师喊了一声“停”,全班又安静了下来,仿佛连一只苍蝇都不敢飞一般。老师开心的说:“鉴于上次你们考得还不错,我特地带了一些我爱吃的零食,大家以抽签形式领取噢!”好呀!同学们笑翻了天,“嗯,我说完了吗?”一声严厉的声音传了出来,同学们又遵规守矩的闭上了嘴巴,“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来,不要着急,都有”。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这还得感谢我们的“雷姐”啊!
一节作文课上,通过语文老师的介绍,我又重新认识了雷老师,记着那次我们组织去看电影《夺冠》,那场电影震撼到了我的心灵,让我充分了解了中国精神。后来才知道这活动是雷老师一手策划的,从个个细节老师都规划的有理有绪,听到这个同学们都非常感动,老师怕我们挨饿,还特意叮嘱家委会给我们带一些吃的,想想这,原来雷姐这么爱我们,这件事使我对雷姐的了解又更深了。
雷老师还是一个对英语有自己独特见解的人,就如周末老师会安排一些英文歌让我们来唱《你笑起来真好看》。刚开始学我只是匆匆看了几眼,没想到老师还挺重视的,星期一英语课老师就带大家唱了起来,老师唱一句,带大家唱一句:Iwanttotravelafar,Iwanttoseetheseagull……老师唱的真好听,真是多才多艺啊!真的很佩服我的英语老师。
14.二三事作文 篇十四
记得在我两三岁时,他为我和妈妈做了顿丰盛的晚餐,有红烧肉、糖醋排骨,那次晚餐我很快乐。
那一天,爸爸在厨房做饭时,我小跑着扑进了他的怀里,他的怀抱真的很温暖,让我红了眼眶。怕我被油烟呛到,他想把我放下,但我不肯,他只好换个姿势把我背在背上。他专心地做饭,我就专心地看着,看着看着,我的口水就流到了他的肩膀上。他无奈地扭头看着我,轻轻地捏了一下我的鼻子,眼神很宠溺、很温柔。他做好了饭菜,把我放下来。我趁他不注意,偷吃了一块红烧肉,嗯,肥瘦适中,一口咬下去,浓香的肉汁飞溅,成色也很好。可惜,如今已经过去好多年了,我再也吃不到爸爸亲手给我们做的饭菜了。
记得爸爸还在我身边时,我活得像一个公主,每天早上都是在父母的宠溺中醒来。
记得那次我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恍惚中看到了一个身影飞奔过来,抱着我去医院。途中我听见了一个深沉而温柔的声音,焦急中带着无限关切。在医院病床上醒来时,我看到爸妈关心的目光,很幸福。这时,爸爸走过来,紧紧地抱着我,却又减轻了力道。我知道他是怕弄疼了我。在他眼中,我就是一件珍宝。
她们说,我三岁那年,爸爸离开我们娘儿俩走了。他走之后我生了场病,我醒之前的事大多都不记得了。但是,那次的晚餐,我始终记得很清楚,我会时常在梦中想起,在梦中再一次感受着父爱。
小时候,每当看着同学们放学后被他们的父亲接走,我会问她们:“我的爸爸呢?”现在,我不会了。在没有爸爸的生活中,我改掉了娇里娇气的毛病,变得坚强了。我学会了以笑容掩盖伤口,学会把心事装在心里,学会了让伤心事随风吹散。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写下了这篇作文,但我知道我的心情并不轻松。父爱,如大海般深沉而宽广。父爱曾是一把大伞,总在有雨的.天空里为我们撑着。爸爸,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离开我们,但我希望你以后能生活得幸福、快乐。
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娇气的公主是怎样变得坚强;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看似坚强的女孩,其实有多么脆弱;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和妈妈曾被你伤害得有多么深……
15.童年二三事 篇十五
在我干过的所有傻事里,我记忆最深的就是误把妈妈的口红当画笔,最后得来一顿骂的事。在我五、六岁时,有一天妈妈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闲着没事干,就突发奇想要画画。我拿起妈妈放在梳妆台上的一支“油画棒”,在纸上随便画了几笔。哎呀,这支红色的“油画棒” 画起来感觉特别软,而且它怎么还会掉沫沫呀?我带着疑问在纸上东一笔西一笔地画,谁知这“油画棒”掉的沫沫越来越多,还没画几张呢,这支“油画棒”已经没了。真是奇怪,这支“油画棒”也太不禁用了吧。我想着想着,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手里拿着一个画有精美图案的盒子说:“乖女儿,来,看妈妈给你买了一盒新的油画棒,赶紧拿去画画吧!”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拿起一支油画棒画了几下,喃喃自语道:“到底是新的油画棒啊,比那支会掉沫沫的好画多了。”听了我的话,妈妈立刻警觉起来,“什么会掉沫沫的红笔?你哪里拿的?”我随手往梳妆台上一指,妈妈立刻变得像一头暴怒的狮子,她气得怒发冲冠,朝我大发狮吼功:“那是我的口红,你竟然把她当画笔画完了,你到底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我被妈妈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吓呆了,站那里一动也不敢动。看我这幅样子,妈妈烦躁地挥了挥手说:“算了算了,这次就不跟你计较了,下次记得别乱拿妈妈东西啊。”在妈妈的特赦下,我连忙溜之大吉,继续画画去了。
看了我生活中干的傻事,下面来看看我在旅游中发生的囧事吧。我正在厦门鼓浪屿柔软舒适的沙滩上兴致勃勃地挖沙子,在我挖了差不多30厘米深度时,我问妈妈:“妈妈,如果我一直挖,那我是不是能挖到海底呀?”妈妈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那我就把这种沉默当做了“是”。于是我挖地更加努力了,就在我挖得大汗淋漓的时候,妈妈突然说:“傻孩子,你这是要挖到猴年马月啊?”这时我才知道,我说的都是天方夜谭。
我小时候无论是说的话还是做的事,都傻得可爱。这是多么美好的回忆,我一定要好好珍藏童年时候的这段记忆,让它成为永恒。
指导老师:周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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