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2024-08-04

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精选10篇)

1.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一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靳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在京召开视讯会议,正式启动20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会议强调,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西部计划的重大战略意义,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家相关部委、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把西部计划摆到深化共青团改革的大局中思考谋划,严谨细致抓好西部计划项目执行方式的优化调整,不断提升西部计划工作管理实施的科学化水平,注重示范导向,注重全国一盘棋,注重精神弘扬,注重人本管理,更好地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创新创业创优。

据悉,年西部计划于4月25日至6月10日接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西部计划官方网站:xibu.youth.cn)。今年志愿者派遣规模基本与去年保持一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派遣1.83万人左右(含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35人)。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服务专项。继续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万人左右实施规模。

2.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通知

全体2010届毕业生: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正式启动,为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做好招募工作,根据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招募对象

本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志愿者工作内容

到西部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四、招募报名

1、报名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系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分团委公章后,5月27日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102)。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院团委汇总整理的学生《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2、选拔确定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

5月27日起,我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3)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湖北省项目办将组织初步入选的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校项目办将进行调换。

(4)公示

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向社会公布。

(6)审定确认

a.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注:被确定的推免生,应赴西部志愿服务,与学校签订协议,未正常完成西部志愿服务的,取消免试直升资格。

五、政策支持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11.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作为人事派遣的优先选拔对象。

12.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作为我校思想政治辅导员的优先选拔对象。

13.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学校负责为其保留学籍直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

14.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专科生,参加当年专升本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校负责为其保留学籍直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

15.凡报名并被录取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学校指派专人与其联系,关心和协助解决其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

3.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三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西部计划项目办工作通知,从2012年4月17日-5月25日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工作,根据往年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团总支做好宣传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若有新的变动,再具体通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网站: http://xibu.youth.cn/

2、预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21日前登录西部计划网站,用个人邮箱注册后,认真阅读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详细了解西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西部计划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由本人于5月21日前送交至育才路第二教学楼4楼团委办公室。交报名登记表时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所在系党总支开据的政审证明、加盖有教务办公室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一式两份、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如报名信息有误,请于5月21日前用本人注册邮箱和密码登陆西部计划网站进行修改,并重新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二、院内选拔方式

1、根据名额要求及报名情况,学院将组织筛选。

2、学院项目办审核结果将在网上公布,请报名同学及时登陆个人帐号查看结果

3、学院项目办审核后,会向相关部门上报我院推荐参加2012年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报名者须等待录取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同学系别、专业请填写全称

2、学院项目办公室设在育才路第二教学楼4楼团委办公室,咨询电话:22241393、也可直接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进行报名:http://west.youth.cn/password_save/login.jsp4、四川省志愿服务热线:028-86245113 8684511

院团委

4.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四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工作的通知

2013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以下简称“两个计划”)招募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江苏省《关于召开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视讯会议暨全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工作会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两个计划”报名、选拔标准、考核录取工作按同一标准执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6日至5月16日,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https://)和江苏志愿服务网

(http://)的“西部计划报名管理系统”、“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两个计划”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名,同一计划可选报一至两个服务岗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16日前交至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行政楼218)。

4、审核。学校项目办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负责及时对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考核录取

1、面试。面试分为学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中面试两部分。5月18日前,校项目办将在省级项目办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校项目办协调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书面备案。校项目办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5月31日前,省项目办组织集中面试,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6月10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3、公示。6月中旬前,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

4、录取。6月中旬,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省项目办。6月下旬,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宣传发动

校项目办将采用发放宣传手册、专题广播、制作横幅、海报、橱窗等方式,面向全体毕业生进行宣传。各分团委负责人要在认真学习

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基础上,取得毕业班辅导员的支持,采用不同形式向每位毕业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他们了解相关政策,自由选择,自主报名。

学生可到校项目办了解情况(行政楼218室,咨询电话58139132),也可以登录江苏省共青团网和江苏省志愿服务网站查询。

校项目办将于4月24日(周三)10:00—14:00在江浦校区、丁家桥校区和虹桥校区分别设点接受现场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项目办公室

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5.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五

训相关工作

一、报到时间: 7月24日、25日

二、报到地点:新疆农业大学(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2号),届时新疆项目办将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前广场设立接站点。

三、注意事项

1、志愿者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基本生活用品。

2、7月26日—30日,西部计划新疆项目办将组织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志愿者暂不需带太多物品及行李,待岗位确认后,再由家人或同学帮助托运。志愿者培训期间党、团关系暂不转出,待到达服务单位后,按照有关组织程序再进行转出。

6.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六

各院(系)团总支:

根据全国西部计划项目办《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校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二、报名时间月 15日 至 5月 10日

三、工作内容

招募选派我校应届毕业生,到海南、广西等地从事为期 1-3年的 支教、支医、支农、农村区域化、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等志愿服务等工作。

四、招募程序

1.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 15日至 5月 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院(系)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 11日前交至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

(4)审核。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2.推荐选拔志愿者

(1)选拔条件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 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 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面试选拔。5月 11日起,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笔试、面试,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面试合格后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6月 5日前,根据省项目办统一指定的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4)公示。6月中旬,校项目(校团委办公室)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5)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

(6)审定确认。6月下旬发放《确认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要加强该项目机构和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要唱响“到西部去”的时代强音,通过主题班会、海报宣传等形式以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感召和动员大学毕业生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

3.推荐选拔。各院(系)团总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招募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且自愿到西部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毕业生推荐选拔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搞好服务。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出台本院(系)政策,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

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0798— 8499235

联系人: 计镇华 ***(短号 644012)

附: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政策

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附:

2009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国家相关政策

2009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 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 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 65元,二类区 120元,三类区 215元,四类区 370元,五类区 640元,六类区 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志愿者服务期满 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 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志愿者服务期满 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志愿者服务期满 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 200元。

11.服务期为 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 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7.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七

1、开展的时间 4月上旬至5月上旬

2、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3、宣传重点

要注意宣传西部计划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实施理念,在引领广大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丰富阅历、建功立业

4、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

5、基本任务

(1)、在报名第一天,通过班级的QQ群、QQ邮箱向本校每一位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发送本校西部计划招募信息和公开信,并定期向报名者发送相关信息。

(2)、在校园网首页发布一个月的西部计划招募消息。

(3)、在学生餐厅视频电视中播出一个月的西部计划电视公益广告。

(4)、协调本校有关部门,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西部计划宣传海报。

(5)、校园广播站在西部计划报名期间,滚动播放志愿者招募公益广告。(可在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8.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八

各高校西部计划项目办: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地震灾区的实际需求,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决定,在西部计划原有实施规模和内容的基础上,开展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抗震救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招募志愿者到地震灾区开展为期1年的抗震救灾志愿服务,协助当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灾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实施范围和规模

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在原计划招募人数基础上增加招募1090名志愿者,其中我省将招募30人,全部派往四川。

四、招募对象

1.2008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在读研究生。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 1 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鉴于抗震救灾工作的特殊性,该专项行动志愿服务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服务单位对志愿者工作表现做出鉴定,鉴定合格者方可继续服务。

六、报名条件

(1)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灾区艰苦的工作环境。

(2)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4)灾区急需的心理学、建筑学、医学、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者优先考虑。

七、报名时间

6月6日开始报名,6月20日报名结束。

八、招募工作

1.网上报名。报名学生登录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和广东志愿者网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招募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2 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6月21日前交至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选拔。高校项目办根据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进行选拔。

6.体检。6月23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7.录取志愿者。6月25日前,招募高校根据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报全国项目办。

8.审定确认

(1)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9.报到培训。7月中旬,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所在服务省(市)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

九、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

2.交通补贴。志愿者的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3.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抗震救灾专项行动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共青团组织服务灾区实际需要,深入、持久、有效地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省(市)项目办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4 加强对高校项目办工作的指导,扎实、有效开展招募工作。

2.精心组织,择优选拔。各项目办要以对灾区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西部计划招募程序精心组织,优中选优,组建一支能够冲锋在前,素质全面,让群众满意的优秀志愿者队伍。要充分认识抗震救灾专项行动的艰巨性、紧迫性、专业性和长期性,选拔政治思想过硬,有奉献精神,尤其是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志愿者,到灾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真正为灾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省项目办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支持,加强与媒体合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报名方法,组织动员更多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到抗震救灾行动中来。

西部计划广东省项目办

9.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九

2012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2003年以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和地方项目办共选派了10万多名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

2012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招募及报名工作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广大同学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询)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三、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西部地区生源优先。对在疆服务的志愿者不设专项要求,待到达服务地后予以确认。对于新疆和兵团紧缺的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者优先。

四、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符合《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六、2012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4月17日至5月25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各高校项目办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我有机会去新疆地区参加志愿服务吗?

为贯彻落实中央援疆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书记处对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团十六届五中全会安排,2012年将稳步推进服务新疆专项,保持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招募选拔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赴新疆、兵团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今年,服务新疆专项面向全国招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赴新疆或兵团服务。

十、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十一、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岗位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招募省项目办将根据所辖各高校项目办的报名情况将对口服务省上报的服务岗位(岗位信息包括服务省、服务县、服务专项)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志愿者在报名期间,只需依次确定服务省、服务县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十二、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答: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十三、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四、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分两次发放。

十五、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且毕业于中央部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十六、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

十七、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十八、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沟通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因此,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十九、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新到岗服务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十、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既要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二十一、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需根据服务省项目办具体通知,原则上在7月23-31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二、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答: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志愿者补助发放农业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

二十三、服务期间,除了岗位要求的工作,作为志愿者还应该做些什么?

答:服务期间,服务地相关部门可以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另外,在服务期间,可以做一些宣扬志愿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的工作,做好志愿精神的传播员和宣讲员。

二十四、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符合党员标准的,可由服务地党组织经过相关程序,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加入党组织。团员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团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按期交纳团费。

二十五、在西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答:全国项目办会给每一位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将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二十六、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答:服务证书由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和报到时统一下发。全国项目办委托服务县项目办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作出鉴定,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

研究生支教团已于2010年并入西部计划,其服务鉴定发放仍按原程序执行,即服务鉴定由全国项目办盖章后统一寄回高校项目办,最终由高校项目办下发给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二十七、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根据国办发[2009]3号文,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二十八、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才能享受到考研加分的政策?

答: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教育部将在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前,公布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名单。参加考试的志愿者,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第一时间与所报考高校研招办联系,落实加分情况。

二十九、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答:考虑到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帮助。

附件二: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

一、专项设臵

专项设臵主要围绕党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愿等,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特点。2012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稳步推进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两个专项。

基础教育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农业科技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医疗卫生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藏、新疆、兵团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二、服务年限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参加西部计划到基层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参加相关公务员定向考录等相关优惠政策。各地要根据公务员考试需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新规定,在保持“服务期1到3年”选择空间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的志愿者选择两年以上服务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毕业于中央部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三、服务地确定

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在外省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可回原籍所在省参与服务。另外,今年服务新疆专项面向全国招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赴新疆或兵团服务。

四、招募选拔方式

各地可按照惯例,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有条件的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受援县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也可依据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或到达服务地后进行岗位对接。

志愿者报名期间,在服务岗位的选择上,只需依次确定服务省、服务县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服务省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服务新疆专项接收非对口招募省的高校毕业生报名,都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跨省回原籍和非对口招募省参加服务新疆专项的志愿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1、跨省回原籍服务的志愿者和非对口招募省参加服务新疆专项的志愿者在被高校审核合格后,须通过电话及时联系原籍所在省级项目办或新疆项目办,确定是否接收。

2、志愿者原籍所在省级项目办和新疆、兵团项目办负责定期汇总外省回原籍服务的志愿者信息,第一时间通报志愿者就读高校所在的省级项目办,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一是通过审核、面试、体检、录取等过程选拔志愿者;二是回原籍服务的志愿者同样享受就读高校所在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相关政策;三是及时准确的进行岗位对接操作。

3、体检由志愿者高校所在省级项目办负责,体检费用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2号)由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志愿者所在高校招募省项目办。

4、志愿者在被录取、收到确认通知书后,须及时与原籍所在服务省项目办或新疆、兵团项目办联系。

5、服务省项目办在确认接收外省回本省服务的志愿者后,须与入选志愿者建立联系,做好报到、培训等工作。

五、经费保障

1、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从2012年8月起,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分两次发放。

同时,根据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相关待遇规定范围。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达到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六、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四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和统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推动西部计划养老保险工作。

七、评估考核

全国项目办今年将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评估考核办法》开展西部计划高校项目办、服务县项目办年度考核。

八、地方项目

10.二○一○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篇十

招募工作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招募质量,明确招募工作责任,推进西部计划招募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国西部计划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全国项目办与各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本《招募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加强招募工作组织管理。确定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以下简称“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集中招募志愿者。充分发挥招募省、招募高校的作用,提高招募质量。完成2006年招募工作任务。

二、工作责任

(一)全国项目办责任

1.部署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制定招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国招募工作。

2.组织西部计划全国招募宣传工作。

3.确定各招募省招募指标。

4.制定全国示范高校标准(暂行)、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和体检标准。

5.与各招募省签订《招募工作责任书》,确保完成招募任务。

6.完善招募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各地网上招募工作。

7.委托招募省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8.委托招募省向入选志愿者发放《报到通知书》。

9.评估考核各省招募工作。审批认定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

10.考核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向考核合格的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统一颁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牌匾。

(二)招募省项目办责任

1.制定本省招募计划,确保本省西部计划志愿者本科招募比例不少于85%。

2.组织开展本省招募宣传动员工作。

3.通过高校自主申报、省项目办确认的方式,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全国示范高校标准,结合本省情况,确定本省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和符合条件参与招募的其他高校。

4.确定各招募高校的招募指标,指导、协调本省招募高校开展招募工作。

5.集中培训本省招募高校项目办工作人员。

6.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组织开展志愿者选拔、体检和面试工作。

7.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8.按照全国项目办要求,发放本省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到通知书》。

9.建立本省大学生志愿者人才库,增强西部计划志愿者人

才储备。

10.按照全国项目办分配的指标,完成志愿者招募任务。

11.按照全国示范高校申报程序,审查并向全国项目办推荐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

12.检查指导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落实相关责任。

各省级项目办要认真履行本协议书职责。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评估考核各项项目办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招募工作责任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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