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的通知(精选4篇)
1.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本科生申报
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级人才。根据《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教高[2003]91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1号)、《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学校及专业名单的通知》(豫学位[2010]11号)文件精神以及《河南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办法》,现将本学期施行学分制的在校2013级本科生申报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1.5月15日下午至19日上午,各学院根据《河南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申报的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开设学院。
2.5月19日下午至21日,开设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院对申报本院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将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汇总至《河南大学申报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登记表》,连同一份《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22日上午12:00之前报送教务处。
3.为方便学生缴纳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费,简化管理流程。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一次预交2000元学费,剩余学费至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毕业时按学分结算。本学期审批同意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请于5月22日下午18:
00前须在本人第一专业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预存2000元,逾期视为放弃。
4.教务处将申报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信息汇总后转至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从学生的缴费卡中收缴学费。
5.教务处在网上为已经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系统注册。
6.5月26日,系统注册过的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即可进行网上选课。说明:
1.我校目前对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的管理主要依据《河南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其中报名程序略有调整,以本通知为准。
2.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学位
[2010]1号)文件精神,双学位和辅修专业颁发标注有“辅修”字样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不再颁发相关辅修专业证书。
3.学生在复印《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时,背面必须复印《河南大学本科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一览表》。
附件:1.河南大学本科生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办法
2.河南大学开办双学位和辅修专业一览表
3.河南大学攻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申请表
4.河南大学本科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一览表
5.河南大学申报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4年5月15日
2.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的通知 篇二
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经学校研究,我校接收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来我校辅修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招收对象:湖北省普通高校2010、2011级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学生。
2、招收条件:经主修专业学校同意,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良好,学有余力,所申请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要有一定的跨度,具备一定的辅修专业的基础知识(如高等数学和英语)。
二、招收专业及所属学科门类
招收专业: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法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
以上专业录取人数达30人以上开设此专业。
三、报名材料、地点、时间及考核办法
报名材料:
1.证明材料。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并填写《跨校修读湖北大学双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
报名地点:湖北大学教务处信息管理办公室(综合楼三楼308室)。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
考核时间及办法:5月16-20日,由我校各承办学院组织考核,具体情况见《.2012年湖北大学跨校辅修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仅需提供报名申请表,5月7日前到知行学院教务处报名。5月9日知行学院教务处将同意申请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报本部教务处信息办。
四、教学安排
1.学位辅修的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总学分为50-60学分,修读年限为二年,全部课堂教学分四个学期安排(会计学修读年限为三年,仅招2011级学生)。
2.单独办班,双休日上课。
五、学籍、成绩管理及学位授予
经审查,符合条件参加学位辅修学习的学生,学籍由主修学校负责管理,其第二学位专业成绩由我校负责管理。学业结束,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且主修专业获学士学位,我校将授予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其《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学业成绩表》归入主修专业学校学生本人档案。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每学分150元标准收取,学费一次交清。
七、有关说明 双学位辅修是指所获第二学位专业与第一学位专业跨学科门类(学科门类: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等)。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辅修是指所获第二学位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的二个不同专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88661453
附件
1.2012年湖北大学跨校辅修招生信息一览表
3.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的通知 篇三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1】5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2]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山东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语考试报名条件:
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是我校主考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达到平均65分以上(含65分);
2、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英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
3、毕业答辩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4、本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在65分以上(含65分)(主干课程名称见附件一)或优秀毕业生;
5、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和无违规违纪现象的考生。
说明:
(1)根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英语
(二)课程调整为选考课的通知》(鲁教考自<2005>69号)的要求,不选考英语
(二)课程(用14学分顶替)的毕业生不能参加学位外语报名考试。
(2)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获得过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在正式刊物发表过论文;获得过厅局以上奖励;单位认可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单位证明)。
(3)优秀毕业生需本人填写《山东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
位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二),现场确认时提交《山东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和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在考生进行学位申请时,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考生的各科平均成绩、主干课程成绩、毕业答辩成绩不合条件者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学校不予授予学位。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任选一门外语报考,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外语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统一组织。
三、外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为 4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10。考生可于4月20日登录网站sdheems.ujn.edu.cn 查询考场及座位安排情况并于考试前一天到主考学校实地查看考场。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可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12日登录http://网站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
2、到学校现场采集考生照片及材料审核时间、地点:
考生于2012年3月13日至3月15日到学校进行现场采集电子照片,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山大南路29-1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培训楼四楼(中心校区进入西门后北侧)。
现场采集照片及材料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获得的编号)3月13日:1001——1500号;3月14日:1501——2100号;3月15日:2101号以后的考生
3、现场采集照片及材料审核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12月毕业的考生可持申请毕业的有效证明、凭证报名;一寸近期彩照一张;交纳报名费35元/人;照片由照相馆人员进行现场采集,费用由照相馆收取。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领证地点:山大南路29-1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南门西侧)山大鲁能科技大厦A座601室。
凭考生身份证领取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准考证。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代领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成绩查询及学位申请时间:
6月份考生可关注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2012年学士学位申请报名工作在外语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请考生届时查阅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的通知。请考生妥善保存外语考试准考证,以备申请学位时审查。
乘车路线:
现场确认地点(3月13-15日):A:从火车站乘坐11、118、K98路公交到山大路北段下车,沿山大路南行路东进入山东大学中心校区西门,路北为培训楼。
B:从汽车站乘坐112路公交到花园庄东路下车,沿山大路南行路东进入山东大学中心校区西门,路北为培训楼。
领取准考证地点(4月12-13日):A:从火车站乘坐11、118、K98路公交到山大路北段下车,沿山大路南行至山大南路左拐,即到山大鲁能科技大厦。
B:从汽车站乘坐112路公交到山大南路下车,沿山大路南行至山大南路左拐,即到山大鲁能科技大厦。
咨询电话:0531-88365568、88364477。
相关附件:各专业主干课程名称
相关附件:山东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相关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1】53号)
相关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2]1号)
相关附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学院
4.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的通知 篇四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管理、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
三、招生计划
2011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0名,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0名。
四、学制
学制三年,在职四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学术型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作品)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依据教育部规定人数执行。
六、报名
1、除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外,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摄像)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①考生须在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或修改信息)
②网上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
①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补办。
②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③现场确认要求:
A、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件;b、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原件;c、网上报名编号。
B、初试报考费:120元;
C、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D、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于2010年11月1日—19日(不含双休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港、澳、台考生报考费:120元人民币,外国籍考生报考费:500元人民币。不接受函报。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详情见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gjxy.caa.edu.cn
七、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初试日程安排》将于2011年1月10日—14日期间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时间:2011年1月15日—17日。
2、地点:我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见附表。
(四)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1、复试时间、地点与科目
(1)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地点:我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2、复试考务费:120元,同等学力者加试再交50元。
(五)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和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的考试科目、时间与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生相同。
八、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九、学费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非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等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理论研究方向为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台学生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理论研究方向为每生每年13000元),外国籍学生学费为每生每年38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十、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根据协议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由我院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1、招生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2、本院网址:;
3、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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