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11篇)
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基本查清抽检结果
已向社会公布
目前,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情况基本查清,抽检结果已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网站公布,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汇总公布。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严肃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全面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及时控制问题产品。卫生、商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铬超标产品召回工作。经过1个多月的工作,目前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情况基本查清。对5月1日后新上市的4374批次胶囊剂药品实行铬限量批批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对4月30日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责令生产企业逐批次自检,企业自检的批次已达9万批左右,发现铬超标的已主动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全国生产胶囊剂药品的1993家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覆盖到全部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截至5月24日,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共抽验胶囊剂药品11561批次,铬含量在规定标准之内的合格产品10892批次,占94.2%,铬含量超标的不合格产品669批次,占5.8%。存在铬超标药品问题的生产企业254家,占全部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12.7%。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对抽样检验发现铬超标的药品立即组织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同时,对生产这些药品的企业其他批次胶囊剂药品实行批批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立即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
国家药典标准规定铬含量的限量值为百万分之二,目的是严格禁止使用皮革制造药用胶囊。这次查处的胶囊剂药品铬超标问题,主要原因是胶囊生产企业违法购买和使用由皮革生产的明胶制造药用胶囊,并出售给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同时,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使用不合格辅料生产劣药。对于上述行为,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地尽快查清问题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各地已立案调查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236家,停产整顿42家,查封生产线84条;吊销药用胶囊生产许可证7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13家。在案件查处中还发现,有的企业未经许可非法生产销售药用明胶和胶囊,有关部门已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惩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刻总结教训,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2012年05月25日 发布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二
《规范》共九章六十六条,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为做好全面实施《规范》工作,结合《规范》的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将加快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规范》实施打好基础,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保证水平。
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联合督查我县学校食品安全
1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现场督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司副司长陈谞带领检查组一行对我县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督查。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副县长李忠莉,县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等陪同检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了解,本次督查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主要内容为学校食堂自查整改和风险防范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情况。
(数据字幕)据悉,自2011年春季以来我县开展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00户次,未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2户、采购食用油未索证索票14户、未建立废弃油脂管理制度有25户,采购蔬菜未建立台帐有48户、其他违法行为4户,责令限期整改41户、立案查处1户。
李忠莉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向督察组通报了我县近期的食品安全形势,对着力抓好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了食品进口关、检查关、登记关、出口关、留样关,规范业主的经营行为、经营方式,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陈谞在督查工作过程中说明了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并且指出,要大力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提高监管水平,真正确保广大师生的就餐安全。最后他对我县的食
品安全工作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需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与希望。
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对我县学校连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巩固和深化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遵义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4.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计划 篇四
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组织开展**活动
将贯彻落实**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学习培训、务虚研讨等形式,组织好党的**学习贯彻工作。推进监管文化建设。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将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责任目标考核,重点抓好区市、镇办两级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企业和基层。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突出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大力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等,进一步构筑药品安全六道防线。基本药物监管,服务医改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完成国家和省市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全面执行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继续做好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现场检查、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
五、推进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药品审评注册质量管理规范。完善生物制品批签发制度,推进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六、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监管
加大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严格认证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规范要求在各企业、各环节得到落实。抓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贯彻,提高药品许可准入标准,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强药用辅料监管。
七、加强药品安全检测与评价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体系,加强药品风险管理,切实提高上市药品质量水平。
八、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基础建设
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完善审评审批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导意见。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落实临床试验较高风险医疗器械目录和临床试验审批工作程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
九、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依法推进风险监测,深入开展风险排查。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高风险餐饮食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十、深入推进区市和基层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稳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市)、示范镇(办)和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强本固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区市和基层监管工作落实。
十一、加强稽查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打假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好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十二、加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市、区市两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城市运行保障体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好啤酒节、海洋节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健全预警体系。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探索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推动工作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大力推行风险管理、网格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电子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立体化监管格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畅通信访和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31电话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各个环节的电子监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充实技术队伍力量。
十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按时优质完成。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应急工作。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十七、认真办理“网络在线问政”和“三民”活动市民意见建议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处室和指定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认真研究吸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列入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食品药品监管局社会服务承诺 篇五
今年我局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我局服务水平,维护我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县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特做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照《药品管理法》以及食品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维护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可靠,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药品监督执法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工作人员处于工作状态必须挂牌上岗,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倡导工作文明用语,办理有关事项必须认真答疑解惑,同时积极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首问责任制,确保来人办事,随时接待,努力做到来我局办事的单位或个人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大力倡导快速高效的工作模式,坚持限时办结制,凡遇重特大事故案件确保2小时内迅速处理,一般信访件和投诉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
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八条禁令”: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严禁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向食品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禁泄露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申报资料、技术数据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严
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
六、积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设立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箱,开通行风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严厉查处破坏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时准确地向管理相对人和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切实保护管理相对人和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信守保密制度。
6.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六
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两个安全”为方向,本着监督好、服务好、支持好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思路,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抓好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团结务实打基础,严格监管创一流,扎扎实实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确保我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切实加强综合监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机构调整、职能移交前,继续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在往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区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继续发挥区食品安全“牵头”、“抓手”作用。对全区9个乡(街道办)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了XX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组织召开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办法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
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学习培训《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对新法的理解和把握,结合新法的施行,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抓手”作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好转。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控动物疫病专项行动。1-10月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236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四是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区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现行监管举措、存在问题等情况,为下一步创新监管思路、举措,完善监管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区共有餐饮单位1851户,从业人员7126人;全区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五是解决部分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经费。
在XX年全区9个乡(街道办)均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及聘请58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发挥协管站的作用,让信息员掌握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更好地履行职责,今年9月中旬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解决了4个街道办共23名信息员每人每年600元的工作经费。六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为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XX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加强痕迹材料的收集整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选树亮点,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成效,切实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七是深入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示范点建设工作。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农村宴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逐步实现农村自办宴席由无序自由状态到有效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农村自办宴席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农村自办宴席的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将束河、西安街道办事处确定为自办宴席监管示范点,抓好典型示范和推广。截止目前,全区自办宴席申报备案443户。八是应急管理工作持续规范。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统一制作并下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流程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发布预警公告3期,有效预防了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今年1—10月,全区未发生九是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乡(街道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协同政府办信息督查科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依据省、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精神,制定××区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效果。到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十是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施方案》及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成员单位继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古食安委〔XX〕3号)文件精神,对各人民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考核评定,落实专项经费3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二)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药械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立局之本,把抓好药械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械市场秩序。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储存条件、进货验收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店堂内药品广告宣传情况;对出租、出借柜台出售药品、暗中批发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收集和记录各零售药店的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各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意识。二是药械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严格执行gsp规范,认真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对3家首次认证企业进行认证检查,对2家变更事项企业进行专项认证。积极做好新一轮gsp认证政策宣传工作,对涉及新一轮认证的63家药品经营企业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水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结合“新农合”政策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农村药品专柜建设。XX年农家店建设药品专柜指标为15个,除街道办不再设置外,在全区5个乡再增设11个农村药品专柜。截止10月底,共设立农村药品专柜60个,新建17个旅游景区医用氧专柜。强化药械广告监测,建立违法药械广告黑名单制度。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与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节假日药械市场、狂犬病疫苗、人血白蛋白、特殊药品、医疗器械、旅游景区中药材等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7人次,查处各类药械案件59起,结案21起,处罚没款47029.75元。四是强化网络效能,加强药械监管。
针对监管任务重,点多面广的监管实际,除常规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外,注重突出常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要求辖区内的所有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将各自联系方式上报我局,我局通过网络邮箱向各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及时提供最新药械质量信息、通知通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违法药械广告等信息,督促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快速反应、及时自查,有效降低假劣药械造成的社会危害。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信息发送短信平台,将药品经营负责人的电话记录在案,遇有紧急事项、通知及相关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立即发送,节约时间及成本,充分利用了短信平台,加强了监管效率。201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计划【二】
20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全局,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市场监管的瓶颈和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保障和服务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为建设幸福惠阳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环境。
一、严格行政许可,把好准入关
严格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批关,防止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同时严格履行许可时限承诺服务,确保行政许可业务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
二、加强日常监督,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监管计划,确定检查时间、对象、步骤、检查重点和检查标准,并结合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测评等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食品药品市场主体从证照到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象综合性检查。同时坚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管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全方位构建监管防线。
三、实行部门联动,深化系列专项整治
继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采取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各项专项整治,与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互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完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联办机制,依法从严从重查办“四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信用建设,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信用等级管理,健全食品药品信用档案,加快推进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和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提质升级,倡导自律诚信经营。
五、关注民生实事,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继续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抓紧推进9家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在惠阳城区中心区范围内主要食用农产品、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
六、加大宣传引导,强化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以“六五”普法工作及创全国先进区为契机,加大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志愿服务队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
七、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针对普遍存在专业知识薄弱,执法经验欠缺等问题,立足于打造学习型和专家型监管执法队伍的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食品、药械、保化产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实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现场执法程序、方法技巧、检验检测技能等专项培训和业务考核,提升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技术支撑队伍能力素质。
201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计划【三】
为坚决规范和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进一步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县安委会的协调指导下,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查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安全事故的警示和教育。(二)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政府领导、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规范生产领域中原辅材料购进检验、工艺标准执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流通领域“走票”、“挂靠”、购销假药、特殊药品流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继续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加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敏感时期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三)加强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全县饮食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继续抓好对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讲并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6月“安全生产宣传周”和9月“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理性用药,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四)加强配合,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理机制,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三、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底前)。
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10月)。
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重点品种,加强监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
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突破、有进展、见实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发展。(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认真总结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升监管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2月下旬汇总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业务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业务股室(队、所)要在局党组的协调指导下,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地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狠抓工作落实。7.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七
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安排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国家局、省局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谋划推进监管工作,坚持执法为民、科学监管、创先争优,坚持“三个率先”,深化“两项整顿”,抓好“三个创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坚实基础,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区市、镇办两级安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到企业和基层。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格局。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队伍建设。统筹做好五类产品监管工作。深化农村和基层食品药品“三网”建设,各区市抓好镇、街道办事处监管机构落实和人员、装备配备,进一步提升监管和保障能力,实现“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的层级覆盖。
二、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三)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现场核查,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推行良好操作规范,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全面落实餐饮企业社会责任。实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备案制度。
(四)深化餐饮服务安全整顿。深入开展餐饮市场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整顿规范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集中配送餐单位和城乡基层“小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强高风险餐饮食品监督抽验。推动区市政府突出抓好农村和基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顿。
(五)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规范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质量受权人试点,严格落实良好生产规范。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整顿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全面执行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监督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严格按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加强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做好国家基本药物供货样品备案和管理。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本药物用药管理。加强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七)加强药械研制环节监管。认真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推进药品再注册。监督实施新版《中国药典》,推进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加强药品批准文号监管。严格医疗机构制剂监管,推进和规范制剂再注册。严格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健全专家评审公示制度。
(八)加强药械生产环节监管。全面贯彻执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新版GMP。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率达到100%。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抓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加强源头治理,加强高风险企业监管,强化重点目录产品监管,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
工作。
(九)加强药械流通环节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落实经营企业认证管理。加强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强化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完善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药品购销管理。依托电子监管平台,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量化考评。加大互联网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
(十)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深化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活动,重点加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治疗性大容量化学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使用监管,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体系建设。保障药品使用质量安全。
(十一)加强药品安全整顿。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力度,全面开展六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抓好基本药物、非药品冒充药品、滥用抗菌药物等重点整治,进一步筑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医疗器械、进出口监管六道安全防线。
(十二)加强和完善抽验工作。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抽验机制,重点单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健全突发事件抽查检验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全面完成国家局、省局下达的抽验计划。
(十三)加大案件查处和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完善稽查打假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广告监测,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四、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促进食品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快食品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措施。引导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转变发展经营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青岛食品药品品牌优势。鼓励支持品牌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加强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五)加强行政审批大厅服务中心建设,为食品药品重点企业发展提供直通车服务。加强对企业在基本药物招标投标、新药开发、技术引进、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现代物流试点工作。积极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品牌。推动我市海洋生物制药、食品药品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五、完善应急管理,加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市、区市两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十七)实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城市运行保障体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好啤酒节、海洋节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筹备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八)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健全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推动工作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十九)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十)加强检验检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抓好国家口岸药检所改建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和技术监督能力。
(二十一)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118工程,逐
步建立覆盖各个环节的电子监管平台,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高风险产品生产流通的实时监控。
(二十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区市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实,推进创建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
(二十三)推进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十二五”规划。围绕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要项目和保障措施。(二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协调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十五)深化创先争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落实责任。深化“寻标、对标、达标、夺标”活动,高点定位谋发展,开拓创新争一流,推进监管工作科学发展。(二十六)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审批大厅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效能监察,推进审批“依法、规范、透明”运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十七)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对审批认证、执法稽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全程公开,自觉接受内部外部监督。启用“12331”投诉举报热线,利用“三民”活动、“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等平台,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建议,改进监管工作。
(二十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驾驭全局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加强一线监管力量,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二十九)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加强处室建设,完善岗位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打造机关品牌和党建品牌,创建文明单位。
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八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 吕诺)医院制剂、境外生物制品不能捐赠;捐赠假劣药品将依法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1日介绍了我国对捐赠药品的管理办法。
据颜江瑛介绍,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药品,未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未经国外政府批准上市的境外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临床试用、试生产的药品,经药监部门批准临床试用或临床验证的医疗器械,医院制剂,境外生产的生物制品,以及按原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都不得捐赠。
颜江瑛说,若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有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药监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罚上限从重从快查处。
根据我国对捐赠药品的管理规定,捐赠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受赠人应为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其各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受赠人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和分发记录,并指导、监督使用单位使用。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销售。
颜江瑛说,捐赠境内生产的药品,必须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生产、获得批准文号并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所捐赠的药品由捐赠人所在地省级药检所负责检验,药品生产企业捐赠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应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捐赠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捐赠人应出具产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捐赠境外生产的药品,应属我国药品标准收载或我国已批准注册的品种,以及国际上通用药典收载、在生产国合法生产并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由受赠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受赠药品的清单,并附药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经核准后由指定的口岸药检所进行检验;捐赠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应是已获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已经国外政府批准上市质量合格的产品。未获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但已经国外政府批准上市的,受赠人应提交产品质量承诺或产品合格证明、捐赠人和受赠人双方质量责任等资料。
9.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九
1、开展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一要抓好药品生产工艺核查。继续加大药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要重点对大容量注射液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等高风险企业开展生产工艺核查和风险评估,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变工艺和处方的研究和申报行为,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二要开展药品原料清查整顿,要科学分析当前在药品原料监管方面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化工产品当作药品原料使用的违规行为,严格监管药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购进渠道,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专项检查,确保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料的质量关。三要开展兴奋剂市场整顿。要按照“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采取拉网式、明察暗访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素等兴奋剂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采取全面细致的排查,加大对没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违规销售和有资质不按规定渠道进行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处罚力度。
2、积极开展对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加强药品广告发布监测工作。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重点打击专家、患者、公众人物作功效证明等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3、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
一是建立责任明晰的专项整治组织架构。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把药品专项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专项整治的深入持续开展。二是建立运转顺畅的专项整治运行机制。要充分发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全社会的力量,做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紧密衔接、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确保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两不误。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法。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集中力量、重点解决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要勇于创新、敢于创新,要边整治边总结,要善于把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1][2]下一页
总结推广,努力实现药品安全的长治久安。4、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利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历史机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推动当地政府所在行政区域内没有做假药的工厂,没有卖假药的商店,确保我们能够对药厂、药店和医院、诊所依法进行无障碍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对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明确企业负第一责任就是法定代表人负第一责任,追究企业的责任首先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要坚持权力和监管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消除监管盲区,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
5、巩固提高两建设水平。
要在坚持市场竞争机制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村药品直配、代购、连锁经营配送等模式,支持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因地制宜、多渠道、多模式发展,保证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长久生命力。
6、探索构建城市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探索对城市社区基本用药试行定点生产统一配送,推动社区医院药房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城市社区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和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进社区,不断丰富活动方式和内容,提高社区安全合理用药水平。鼓励药学协会、执业药师协会等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城市社区开展药学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保障社区药品安全的新办法、新思路。
7、完善落实日常监管制度。
深入推进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探索建立质量受权人权益保障办法、考核评价办法和失职渎职处理办法,确保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全面推广。根据《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派驻监督员的管理。全面推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和产品的市场退出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制定科学、客观、操作性强的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办法,加大激励和惩罚力度,对于严重失信企业,要采取更加严厉措施;同时,要深入开展“重质量、讲诚信”活动,推出一批“重质量、讲诚信”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篇十
一、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
将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成为依法行政好、行业风气正、行政效能高的文明行业。要达到言行举止规范,服务态度热情,精神状态饱满,待人文明礼貌,工作秩序良好。具体要做到以下各条: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注重班子建设,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坚持“两手抓”,增强创建意识,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地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活动落实、经费落实。
2、依法行政效果明显。正确行使药品监管权和食品监督权,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坚持秉公执法,认真履行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重视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实现制度化、经常化。围绕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有计划、有制度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学理论、学业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全体干部职工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拼搏,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和责任制,确保创建文明行业措施到位,形成一把手亲自过问、局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格局。做到点与面、阶段性与长期性、突击性与经常性工作的有机结合。在时间、内容、范围、形式和领导分工上,合理计划,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严格的考核、评比、监督和奖惩制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5、整体形象全面提升。要全面提升单位整体形象,形成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行业精神,具体注意以下几项:
说文明话。平时不说脏话,粗话,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或来访、来电时,热情礼貌,规范用语,说文明话要做到单位、社会、家庭一个样。
办文明事。敬业爱岗,文明办公,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公平。
兴文明风。热爱祖国,热爱事业,同心同德,遵纪守法,家和邻睦,热心公益,立足本职,顾全大局,联系群众,艰苦奋斗,谦虚谨慎,廉洁自律。
做文明人。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对人、对事、对情、对法、对单位、对家庭、对社会乃至行车、走路等一切言行举止都必须体现文明形象。
二、以上是我局在文明创建方面确定的几项工作目标,下面就廉政文化建设谈谈自己的建议。
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发展新型廉政文化是建设良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文化要通过廉政活动载体的创新,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震撼力和创造力,既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帮助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为害,常怀律已之心,促进食品药品监管行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我认为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可以借鉴如下六种形式:
(一)读廉政书。学习是受教育的最基本方式,廉政文化建设中也不例外。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阅读廉政书报、杂志以及网络资料,重点学习廉政法律法规政策及新近发生的正、反面典型事例。
(二)看廉政片。坚持寓教于乐,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廉政专题片、话剧、小品等舞台演出,参观廉政文化书画展览,收看廉政题材影视文艺作品等。
(三)听廉政课。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检察等职能部门的联防联系制度。邀请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有关人员给干部职工上反腐倡廉课,以案说法,加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听巡回事迹报告和形势报告、讲座。
(四)写廉政文。读可以入脑,看可以入眼,听可以入耳,而写则可以入心入肺。写廉政文发于肺腑,可以检验教育入脑、入心的程度。号召干部职工写廉政心得、廉政随感、廉政日记,编写廉政短信、廉政对联,编辑廉政专刊、廉政板报等,既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又检验了廉政建设的教育程度。
(五)游廉政景。百闻不如一见,触景可以生情。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景点,或者古代清官故居、事迹展览、红色旅游景点等爱国主义教育景区,让干部职工身临其境,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六)演廉政戏。组织系统内部的反腐倡廉演讲比赛,专场文艺演出,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文艺创作、演出,既可以锤炼干部职工的文艺创作演出水平,又可以活跃队伍,还可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可谓一举三得。
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教育可以让受教育者在欢快愉悦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感染熏陶,使受教育者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道德准则和思维模式渐渐得以净化、教化和升华。
三、下面就党建工作谈几点建议
党建工作第一点: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根本,着力抓好理论武装工作。
(一)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指示精神,把学习党章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知识结合起来,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三)抓好党务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党务干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党建工作第二点:以贯彻实施《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
(三)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党建工作第四点:大力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在局机关广泛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是在局机关抓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结合《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开展机关文明礼仪教育,多方位促进党员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按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的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好学上进的模范、勤政廉洁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团结协作的模范、勤俭节约的模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机关干部喜闻乐见的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活动,探索适合机关特点的工会发展之路。增强服务本领、拓展服务渠道,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四、关于机关作风建设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戒骄戒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入找准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推动药监工作新发展。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局机关建立每月两课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识。要根据药监工作特点,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考试、考核,公布成绩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基层服务。
要牢记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经济发展为己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首问接待追踪落实和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上级机关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要在7天内反馈办理结果,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局挂设意见箱,面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三)切实精减会议,树立良好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格,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借开会、参观、陪客、接待、庆典等机会,接受、私分、索取礼物。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一律用工作餐,不得接受宴请;切实减少应酬,接待宾客要做到精减人员,节省时间,不重复宴请;不准借参观、学习、等名义进行公费旅游,不组织或参与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培训等活动。
(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提倡“五湖四海”,反对拉帮结派,搞庸俗关系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传播小道消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上级的工作部署一经实施,必须坚决执行,不品头论足;同志之间不准搬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
(六)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部门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机关工作员要认真学习政策,熟悉政策,研究政策,掌握政策,善于把贯彻上级精神与本部门、本处室的实际结合起来,把执行部门和行业性的政策文件与服从服务于地方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拟订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规划落实。成立药监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事宜。将创建目标进行分解,实行部门负责制,健全党政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例会工作机制。完善创建活动制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特色。
(二)争强创建意识。突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培育“四有”为目的,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深化“三德、三观”和诚信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把学法、守法、知法、用法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功能,加强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人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弘扬正气、自觉维护安定的良好局面。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四)加强环境建设。根据“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的要求,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对办公区指定专人负责清洁,实行责任区包干制,做到整洁、整齐。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服务环境,开展绿化、美化活动。
(五)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股室、做文明药监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认真纠正“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克服办事过程和服务中存在的“话难听、脸难看”的现象,突出为民、利民、便民主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以节假日和重大庆祝日为主线,开展庆“七一”、“五一”、“五四”系列等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1.食品药品监管局法治建设经验材料 篇十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注重抓好、抓牢各项基础性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建局以来,我们坚持“两抓一调动”的工作方法:即一手抓宣传,用宣传提
升广度;一手抓培训,用培训强化深度;同时注重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药监机构
和医药企业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使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取得了良好
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
2000年到2001年,组织市局机关和市药品稽查总队的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了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2002年,省以
下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会同市法制办举办了40个分局科以上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培训班,同时,由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全系统科以下药监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培训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明确执法责任。
近四年来,我们先后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
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执法责任制
度,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
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若干规
定》等制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制度》等制度,以进一
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不简单停留在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审查上,而是由市局派员到被申请单位
查阅案卷,询问有关执法人员;二是通过通知申请人到市局或由市局工作人员到
申请人所在地的方式,与申请人当面沟通情况;三是在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正
式制作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寄送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前,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人拟作出行政复议的有关情况,并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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