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急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024-12-09

群体性急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精选11篇)

1.群体性急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一

2012年群体食物中毒/群体伤护理人员应急调配预案

一、人力调配数量

(一)病人来5人:在急诊科室内安排的模拟人员外、增加两名分诊护士(项海燕、贾丹)专科护士(何新茶、刘建双、陈小莲、卢爱芬)处理医嘱护士(魏秋蓉、傅艳)

(二)病人来10人: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加5名护士专科护士(许芳玲、黄凌云、赖锦碟、池海英、林云羽)1名处理医嘱护士(黄媚媚)。

(三)病人来15人:在前面的基础上再加5名专科护士(陈瑞利、万爱雪、徐蓉、叶丽珍、王建平)

(四)病人来20人:在前面的基础上再加5名护士(王爱玲、潘秀微、郭秀媚、潘丽洲、李孝珍)

二、各护士职责

(一)分诊护士职责:

1、接待病人,贴顺序号登记病人人数。

2、做好病人的资料登记及上报工作。

3、协助医生分诊和开通绿色通道。

4、对病人的去向进行追踪。

5、执行污物处理和上报制度。

6、新闻采访等进行初步处理。

(二)专科护士职责:

1、接到通知后到急诊向分诊护士报道、并在急诊大厅等候安排、领取分诊本。

2、病人到位时根据先后接待一个病人

3、对病人进行心理护理、询问病情。根据分诊单测量生命体征并填写完善。

4、将分诊单上交给分诊护士,由分诊医生安排到分诊的区域。

5、将自己的病人护送到相应的区域。

6、负责病人的配药、输液、吸氧、心电监护等,按医嘱严格执行,组成2人为一小组,严格执行双人核对制度。必要时一人留守,一人处理医嘱。

7、负责护理交班书写,护理交班连同病历需统一上交检查。

8、病人做检查时,需要步步跟到,并将处理后分流的病人送到相应的病区,做好交接记录。

9、病人转科或有其他安排时要向分诊护士交代好去向。

10、接待的护士要做好自己病人的宣教。病人要了解自己的一切治疗(检查团要追踪)

11、自己接待的病人的病历、最后要交由分诊护士处统一备查。

12、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和护士长联系。处理医嘱人员职责:

1、负责医生医嘱的核对、录入及转抄工作,协助一对一护士进行配药。

备注:

1、处理医嘱的笔类用品要自己准备。

2、急诊会在每个区域准备好输液、外科、治疗等用品。训练的时候大家尽量熟悉一下。欢迎提出合理化得建议。

区域的分布:

A区:急诊抢救室 B区:急诊监护室 C区:急诊留观室

D区:急诊病区走廊上。

E区:太平间 病人的分诊分级:(各颜色标签贴在病人的胸前.红色:濒危病人,是指病情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A区),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

橙色:危重病人,是指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红色,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接待病人前往监护室(B区)进行急救、按重症病人护理常规进行护理、按一级护理处理病人。

黄色: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安排接待病人如(C区)、按入院病人常规进行护理。按二级病人护理常规护理病人。

绿色或蓝色:非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没有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接待病人入(D区)、按一般护理常规护理病人。人员许可也可以入C区。

黑色:死亡病人:医生诊断后有床单遮盖病人通知老伯送病人入内。

2.群体性急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二

1 基本资料

1.1 基本情况

6名农民于2008年7月9日7:00~19:00在某化工企业干包装工作, 包装对象为二苯氨基甲烷。7月10日凌晨4:00陆续有5人发生腹痛、恶心、头晕、头痛等症状, 附近医院就诊, 怀疑“苯胺”中毒, 经输液治疗, 3人病情好转回家。另外2人病情较重, 来我中心就诊。根据2名患者的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查及职业史等情况, 经查阅相关资料和网上查询, 并结合工作经验, 职业病专家组诊断可能为二苯氨基甲烷中毒。立即启用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1.2 医疗救治

专业人员对2名患者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同时走访另外1名农民工。该农民也于7月10日上午10:00左右出现腹痛、恶心、胸闷、口唇发绀, 就近门诊输液治疗, 据接诊医生讲, 该患者当时体温39.4℃, 尿发黄。

为了保证治疗的有效性, 专家组对3名患者进行定期疗效观察。同时收集有关二苯氨基甲烷中毒的治疗信息, 进一步证实了诊断和治疗的正确性。3名患者半月后痊愈。

1.3 现场调查

职业卫生专家组第一时间到达作业现场, 在获得该企业负责人配合后, 立刻开展调查。

该企业主要产品为4, 4-二氨基二苯甲烷, 1 800吨/年;该物质在空气中易氧化, 有毒, 对肝脏有毒害作用。生产工艺:以苯胺和甲醛为原料, 在盐酸中50~60℃下缩合、中和而得。

现场检查, 生产厂房内无排风、降温设施, 现场温度32~36℃, 包装工序系全部手工操作, 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仅有简易口罩及短手套。厂房内存有大量袋装二苯氨基甲烷成品, 且有部分成品敞开暴露。厂区内无淋浴设施。

现场调查, 该企业无职业病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项目投产前未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项目未经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竣工验收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生产工人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及职业健康检查。

1.4 事故原因

本次二苯氨基甲烷中毒主要是经皮肤吸收, 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该6名农民工人作业时未穿工作服, 口罩佩戴不足10min即取下, 手套袖较短, 仅遮住腕部, 无其他防护措施;当日气温较高 (33~37℃) , 车间无通风、降温设施, 工人大量出汗, 加速毒物的吸收;生产区内无淋浴设施, 工人皮肤上污染物不能及时清洗去。

2 处置建议

企业应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生产车间必须设置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排风、降温设施;为作业工人配备各种必须的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并在生产过程中监督其正确使用;厂区设置盥洗设施;定期进行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对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 讨论

3.1 重视应急救援工作

我中心领导非常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制订了一套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包括有详细的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方案。中心成立了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队, 队员均为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和具有现场处置经验的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平时注重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有效防范知识的学习, 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3.2成功的应急救援在于及时明确中毒的性质我中心专家组成员的素质较高, 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熟练掌握各种毒物的发生机制、临床表现、医疗救治、现场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为本次事件中毒性质及时准确地鉴别起了重要作用。3.3根据初步诊断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当初步诊断患者可能为二苯氨基甲烷职业性中毒时, 中心立即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依据现场调查和检测资料, 专家组提出处理建议, 使得该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得到及时改善, 预防类似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中心制定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在本次职业中毒事件快速、高效的处理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摘要:目的探讨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在职业卫生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方法使用应急处置预案对某企业二苯氨基甲烷中毒事故进行处理。结果及时控制了危害源, 救治了中毒人员。结论职业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在职业卫生事件快速、高效的处理中起重要作用。

3.群体性急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三

铁路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有效地处置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要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铁路各级党政组织积极参与处置,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超前发现,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密切协作;区分性质,讲究策略;积极疏导,依法处置;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尽快开通线路,恢复行车,减少损失,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群体性拦截列车、冲击铁路车站,群体性上访和冲击铁路机关等严重干扰阻挠铁路运输生产,扰乱铁路运输指挥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铁道部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决策。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厅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的成员由当次事件涉及的主管部门及相关支持部门负责人组成。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包括:部办公厅、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司、劳卫司、宣传部和其他相关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电话:010—51844150),主任由办公厅主任兼任。

2.2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铁路系统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终止本级预案;

(3)协调有关铁路局参加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4)负责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

(5)决定向国务院请示报告情况;

(6)有关紧急事项的决策。

2.3 各部门职责

2.3.1 运输局负责事件现场的行车指挥工作。

2.3.2 安监司具体负责因行车等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1

2.3.3 公安局负责组织铁路公安机关维护群体性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卫铁路行车指挥等重要部门和设备安全,获取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的情报信息,对扰乱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2.3.4 劳卫司负责因机构改革、劳资政策调整、人员分流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3.5 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发布等工作。

2.4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组织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现场保持联系。

(3)组织群体性事件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核群体性事件新闻发布内容。

(5)办理事件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负责处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铁路局(同级单位)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地方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1)根据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发生地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下达现场处置指令。

(2)按照发生地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求,指挥铁路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处置工作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指挥铁路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增援准备工作。

(4)指挥铁路有关部门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措施。

(5)负责现场铁路处置部门人员、物资的调用。

(6)全面掌握事态发展,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7)参加现场的善后处置工作。

(8)对铁路单位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预警预防

3.1 预警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与传报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评估和预测,制定预防和处置措施,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准确。

3.1.1 报送制度

(1)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信息采取逐级报送原则。

(2)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各单位、各部门应在3小时内报告铁道部。对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随时报告。

3.1.2 报送内容

(1)可能发生的时间、线路、地点。

(2)可能参与的人数和规模。

(3)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4)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1.3 报送形式

可通过电话初报,随后采用传真、计算机网络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相关音像资料。

3.2 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制定必要的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演练,随时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准备。

3.2.2 各单位要落实预警责任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交通、通讯等各种装备器材的准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2.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调动、使用公安民警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4.1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

群体性拦截列车、冲击铁路车站,群体性上访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人员一次参与人数在5000人及其以上,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骚乱;造成30人及其以上人员死亡或重伤100人及其以上;铁路行车指挥设备严重损坏,铁路六大干线(京哈、京沪、京广、陇海、京

九、浙赣线)中断行车8小时及以上;出现全国范围互动和连锁反应,严重危害社会和铁路稳定;国务院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4.2 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

群体性拦截列车、冲击铁路车站,群体性上访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人员一次或累计参加人数在2000-5000人之间,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明显;造成10-29人死亡或重伤50-99人;铁路行车指挥设备损坏,六大干线中断行车4小时及以上;出现跨省(区、市)的互动和连锁反应,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事态可能扩大;铁道部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4.3 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

群体性拦截列车、冲击铁路车站,群体性上访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人员一次或累计参加人数在500-2000人之间,参与 人员有对抗性特征;有人员死亡或重伤;六大干线中断行车2小时及以上;已引发跨地区的连锁反应;铁路局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4一般群体性事件(Ⅳ级)

群体性拦截列车、冲击铁路车站,群体性上访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人员一次或累计参加人数在100-500人之间,参与人员有过激行为;有人员受伤;六大干线中断行车2小时以下;铁路局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程序

5.1.1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发生后,首先应在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铁道部积极支持配合。同时,铁道部要及时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5.1.2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发生后,铁道部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指挥协调铁路系统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5.1.3 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发生后,铁路局(同级单位)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单位预案,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5.1.4一般群体性事件(Ⅳ级)发生后,铁路局(同级单位)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单位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5.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级铁路部门要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逐级上报事件情况。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讲明发生线路、地点、时间、人数及原因、被拦列车车次、人员伤亡数字、损失、过程等主要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迟报、瞒报。对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铁路干线因群体性拦截列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拦截专运、特运列车、国际列车等影响重大的事件,发生地车站可越级向铁道部报告。紧急处置

6.1 教育疏导

积极开展宣传和对话。铁路局、站段和铁路公安机关领导到达群体性突发事件现场后,要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向群众宣传《铁路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冲击铁路、冲击铁路机关、聚众拦截列车等条款内容,教育、动员群众尽快解散离开现场。进行宣传教育时应请群众所属单位领导出面,共同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要敦促当地政府和所属单位领导与群众对话。通过对话,注意发现群体性事件的策划组织者,了解事件的原因和目的,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铁路内部人员群体性拦截列车、上访、冲击铁路机关时,铁路局以及铁路相关单位领导要出面与群众对话,进行教育、劝阻。参加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铁路干部、职工和民警,必须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擅做主张,各行其是。

6.2 维持现场秩序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铁路公安机关要组织足够的警力配合地方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必要时应立即封闭现场,设置警戒线,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录音、录像、拍照、采访。要劝阻群众围观和参与,防止因治安混乱引发伤亡事故及打、砸、抢等犯罪活动。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铁路各级领导和公安民警,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办事,注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防止

由于处置失当,激化矛盾,授人以柄。列车被拦停后,列车工作人员要在列车尾部和前进方向设置防护,防止发生列车冲撞事故。铁路运输各专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线路设备和行车调度等要害部门的守护。机车乘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了望,保证行车安全。旅客列车乘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关闭列车门、窗,派人把守车门,防止拦车人员强行登乘列车。同时,旅客列车乘务人员要做好对车上旅客的宣传和安抚工作,防止旅客与拦车人员发生冲突。

6.3 打击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群体性事件的策划组织者和打砸抢违法犯罪活动。铁路公安机关要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组织人员在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采取访问和现场摄影、录像、录音等方法,收集各种证据。要依法严厉打击策划、组织、煽动群体性闹事的骨干分子;在群体性事件中殴打处置人员和群众的违法犯罪分子;乘机搞打、砸、抢等违法犯罪分子。对以上违法犯罪人员,地方、铁路公安机关要采取适当方式带离现场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带离现场条件的,要做好取证工作,以利事后处理。

6.4 强制措施

在对群体性闹事人员宣传、对话、劝阻无效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可以发出解散的命令。命令中要明确告之,群体性闹事行为违反的何种法律法规,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再次对闹事人员晓以利害,敦促他们尽快撤离。对拒不执行解散命令的人员,经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公安机关、武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驱散和强制带离闹事人员。

6.5 新闻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新闻发布工作由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归口管理,一般对外不进行报道,防止新闻炒作,影响社会稳定。

6.6 协调配合地方、铁路公安机关要建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铁路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后,铁路公安机关要立即通报事发地公安机关请求支援。地方公安机关接到通报后,要立即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铁路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地方公安机关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强制措施和做好善后工作。后期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平息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场,检查铁路设备状况,立即恢复通车和工作秩序;对群体性事件的策划组织者和打砸抢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理;核算经济损失,依法索赔;总结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完善预案。保障措施

8.1 人员保障

铁路局要制定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力量方案,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演练,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保证随时快速出动。

8.2 通信与信息保障

铁路局要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工作制度。要利用铁路已有的通信设备、信息渠道和先进技术,保证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语言、数据、图像等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指挥通讯的畅通。

8.3 后勤保障

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发生地的铁路局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被围困列车上旅客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附则

9.1 本预案是铁道部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铁路局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案要明确规定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紧急出动的要求和参加的人员,处置的原则和可能出现重大问题的对策以及对各级组织、各工作岗位的要求。

9.2 铁道部及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9.3 本预案由铁道部复审和修订。

9.4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铁路主管部门要对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群体性拦截列车、冲击铁路车站,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干扰阻挠铁路运输生产的事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报铁道部备案。

9.5 本预案由铁道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少白,联系电话:010—51876344。

9.6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附件1:关于严禁冲击铁路拦截列车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的通知(略)

附件2:关于严禁聚众阻塞和冲击铁路机关维护铁路机关办公秩序的通告(略)附件3:铁路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格式(略)

附件4:铁路突发事件预案启动格式(略)

附件5: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略)

附件6:铁道部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略)

4.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四

应急处理程序 :

1、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20 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5、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2)由学校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学校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政教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制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5.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五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一般以夏、秋两季最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往往病情重,发病人数多,不仅仅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死亡,同时在经济上也带来巨大损失。食物中毒经常发生在人员集中的单位,造成的影响很大。常因同时出现大批病人,易误诊为传染病流行,延误救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自救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救援急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医疗专家参加。

善后组:由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安质部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了解疫情,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疫情,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景;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现场指挥,并根据疫情发展情景,提出改善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疫情状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疫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负责中毒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转送工作。

E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医疗救护人员进入现场,作好必要的隔离工作。

F 保障组职责:

负责初期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G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中毒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H 调查组职责:

收集相关资料,查明中毒原因,评估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职责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同类事件重复发生的意见和提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采购食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4。1。2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4。1。3 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四季豆须煮熟后食用。

4。1。4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4。1。5 灭鼠药等剧毒物品禁止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

4。1。6 检测不贴合卫生要求的水不得饮用。

4。1。7 加强公共食堂的安全管理,防止犯罪分子投毒事件的发生。

4。2 预警行动

传染病暴发流行、夏秋季、汛期、节假日、项目大型团体活动等中毒易发期,经过项目网站、广告宣传窗、社区公告、传真电报等形式向全项目范围发布食物中毒预警;对由于加工不当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进入食堂,向食品加工人员提出正确的加工意见。

5。 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以最快的联系方式向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报告或直接向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同时拔打当地“120” 急救电话。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6。1。2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6。2 响应程序

项目部应急自救领导小组获取食物中毒报告后,迅速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报告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上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立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

6。3 处置措施

6。3。1 发现有人食物中毒,要及时送到医院就诊,不能自行乱服药,医治越早越好,切莫延误时光。

6。3。2 前往医院就诊的同时应了解发病前有共同饮食史的其他人员是否也出现类似症状,如有则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当地“120”急救中心报告,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6。3。3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就地收集封存,以备检验。

6。3。4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收集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以备检验。食物贮存场所及炊具、餐具、容器等不要清洗,要等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完毕后,再对中毒现场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防止中毒事故的再次发生。

6。3。5 在外就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不要与餐饮单位私下解决,要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以免延误调查时机,给确定事件性质及原因带来困难。

6。3。6 救援人员到达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后,要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开展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小人员和财产损失。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7。2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保障组,保障组对需求计划再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

6.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篇六

二〇一二年五月

目录

1总则.................................................4

1.1 目的...........................................4 1.2 工作原则......................................4 1.3 编制依据......................................4 1.4 适用范围......................................4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5 2.2 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5 3预警和预防机制.......................................6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6 3.2 预警支持系统..................................6 3.3 预警级别......................................6 4 应急响应............................................7

4.1 分级响应程序..................................7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7 4.3 组织领导......................................8 4.4 处置原则......................................8 4.5 紧急处置......................................9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11 5 后期处理...........................................11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11 6 保障措施...........................................12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12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13 7 附 则............................................13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13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13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从维护行业大局稳定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地点、规模以及事态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讲究策略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果断,迅速平息,维护整体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稳定、人员安全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制订本分预案。

1.2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全市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以事件的发生单位为主体,快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全面整合应急资源,积极进行应急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行业改革、组织结构调整、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清理整顿、专卖管理等工作中引发的规模较大、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社会群体性上访事件。1.4.1 系统内、外20人以上聚众冲击局办公区、生活区,系统外10人以上围攻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2 系统内1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局部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3 系统内5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4 其他可能造成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局成立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组 长:分管纪检的副局长 副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2.2 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①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发布的区域性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

② 编制本单位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分预案。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指挥小组的设置和分预案的制订。③ 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④ 收集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并迅速做出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同时采取应急行动。

⑤ 制订应急响应对策,调动本单位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⑥ 在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成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分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稳定办)负责本地区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信息工作。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排查分析,并以报告形式报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办公室(稳定办)和当地党委、政府;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及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进行重点排查分析,及时收集可能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出预警。

3.2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单位,应及时报局应急指挥小组,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局应急指挥小组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3 预警级别

按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6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指挥小组按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① Ⅳ级响应。系统内、外30人以上聚众冲击市局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② Ⅲ级响应。系统内8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地市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③ Ⅱ级响应。系统内5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省会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④ Ⅰ级响应。系统内3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局应急指挥分部接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信息后,应迅速启动 本单位的分预案。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应急指挥小组除对预警信息做出详细记录外,还应对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到达的时间,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建议等做出详细记录。

4.3 组织领导

为做好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局局长、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信访和稳定工作的分领导担任,成员由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3.1 各单位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进行分工,成立专业组,明确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造成事件进一步扩大。

① 信息组。任务是对现场及企图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寻衅滋事等重点人及时取证。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② 劝返组。任务是摸清聚会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劝返本单位聚会人员离场。由各单位政工处负责。

③ 保障组。任务是现场车辆、饮食供应,做好饮水、就餐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④ 联络协调组。任务是对上对下的联络沟通和各组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4.4 处置原则

①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局防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认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②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小组指挥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的制度。

③ 依法处置,及时反应。要把握政策,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区别情况、性质和策略,进行妥善处置。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危害行业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4.5 紧急处置

4.5.1 Ⅳ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局稳定办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向稳定办主任报告;稳定办主任负责向局指挥小组报告,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研究处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② 局稳定办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稳定事件参与人员情绪,必要时,请辖区治安管理部门来人帮助维持秩序。对长时间滞留机关、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有过激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报请市局和公安机关帮助解决。

③ 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稳定办成员要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做好事件参与人的接待工作,对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归口解释答复,做好劝返和稳定工作。必要时,请局领导出面接待。

④ 事件有进一步扩大苗头的,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劝阻,严防事态扩大。必要时,要向市局报告。

⑤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将有关人员带回;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 或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并向局领导报告结果。

4.5.2 Ⅲ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一旦发生Ⅲ级事件,事件参与人所在单位要立即向直属分局(城区分公司)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②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要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③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④ 事件结束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按时向市局(分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3 Ⅱ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Ⅱ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把事态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Ⅱ级事件,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局稳定办要立即向市局报告,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

③ 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将事件参与人员带回。④ 事件参与人员返回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及时向市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4 Ⅰ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Ⅰ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把有关人员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Ⅰ级事件,局稳定办要立即报告市局,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处理。

③ 市局启动行业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案后,要按照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理。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

4.6.1 发现事件参与人携带爆炸等各种危险品时,应立即报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和处理。

4.6.2 发现事件参与人有过激行为,如打横幅,喊口号,散发传单,围堵办公、生产要地,堵塞交通,破坏、损毁公物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阻止。紧急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出警协助维持秩序。

4.6.3发现事件参与人出现绝食、疾病突发等意外情况时,拨打“120”通知医疗部门,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后期处理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

5.1.1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各单位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1.2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后果 评估。事件的调查与后果评估工作由相应部门完成,各级监察、稳定办要积极参与。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现状; ②发生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 ③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 ④事件的详细经过与参与人数; ⑤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性质;

⑥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⑦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⑧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⑨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1.3 对因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要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1.4 凡因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停产、停工、财产损失的,要尽快做好恢复和弥补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局和各单位要坚持不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分析和上报各类不稳定信息。

6.1.2局机关、各单位要坚持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在节假日安排领导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1.3为确保局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的传输和有效12 的实施指挥,依托有线通信系统、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及其备份线路和市局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1.4 局本级的信息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相关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

6.2.1 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保证事件处置的顺利进行,专项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局此项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6.2.2 加强各种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事件发生后车辆的有效调用。局本级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在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单位要为应急反应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住宿、衣食、医药、物资、经费保障。附 则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

本预案中所指指挥分部为市局应急指挥分部,指挥小组为局应急指挥小组。

7.食物中毒、中暑应急预案 篇七

大厂油库工程

(食物中毒、中暑)

编制: 审核:

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9月18日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1 第二章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主要动火作业人员...................2 第三章 项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2 第四章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流程...................................4 第五章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的应急措施...............................5 第六章 事故报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6 第七章 应急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6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概述

1.1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中油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施工单位: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工作位置:河北省大厂县夏垫镇大厂油库施工现场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及现场存在的易燃易爆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应急预案立足于以下三个部分

(1)公司有关部门安全事故的救援;

(2)工程项目部身的自援自救力量及建设方现场的救援力量;

(3)立足于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5)现场工程范围、工程特点(6)公司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1.4 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哈尔滨天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提供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第二章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主要动火作业人员

为了保证预防事故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特成立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指 挥:项目经理 赵刚 副指挥:安全总监 王宝华

技术负责人 刘振华

成 员:通信组 刘振国

消防组 马彦丰 抢险组 牟新国 后勤组 董善义

第三章 项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指挥(项目经理)的职能及职责

(1)项目经理是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小组第一责任人,负责事故的救援指挥工作;

哈尔滨天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可能发生的原因等有关的信息;

(3)所有施工现场的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4)现场事故评估,复查和评估事故事故的可能的发展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

(5)协调和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6)控制紧急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工避免事故进一步恶化;(7)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各外部门的联系;

(8)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事故现场付指挥(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的职能及职责

(1)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是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小组第一执行人,负责事故的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配合现场指挥进行抢险工作;

(3)估计现场事故的规模和发展事态,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4)落实现场抢险措施,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监督实施。

3.抢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1)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哈尔滨天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3)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4)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4.消防组的职能和职责

(1)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业余及专业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后勤组的职能及职责

(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2)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3)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4)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5)及时提供全体参加抢险人员的伙食问题。6.通讯组的职能及职责

(1)发生火情后,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负责人、现场的消防人员,并打报警电话“119”。详细说明火灾地点、火情大小、及燃烧介质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到必要的路口接应;

(2)及时与上级单位,汇报事故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流程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阶段应立即报警。项目经理或相关的负责人员立刻启动预案组织有关人员按事先确定的应急方案进行自救;简单处理伤者后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抢

哈尔滨天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救。

2、疏通事发现场的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4、紧急事故处理后,项目经理应写出事故的报告上报上级机关并召集相关的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5、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章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的应急措施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严格执行油库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食物中毒

(1)加强对工地食堂卫生的监督力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专项培训;严把原料采购关,做好食物保管,保持食物新鲜,防止炊具交叉感染。

(2)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到医院进行救治。

(3)工地发现集体性(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疑似食物中毒情况发生后,应立即封闭工地食堂各加工间,待卫生部门取证后方可进行消毒处理。

4、中暑

哈尔滨天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在高温作业条件下,为工人配制防暑降温饮料。(2)发生中暑情况下,立即将中暑员工移至阴凉处,采取简单救治措施。

(3)一旦发生中暑,应立即到医院进行救治。

第六章 事故报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的质安部和技安部及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

1、公司的质安部和技安部有关人员的电话: 王万波:*** 邱新通:***,李树森:*** 马世政:*** 关海波:***

2、现场项目部: 赵刚: *** 刘振华: *** 王宝华:*** 社会上的救援机构电话: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第七章 应急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哈尔滨天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手机、简单的医护用品等。

8.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八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院,由卫生院医生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后勤处)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后勤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食堂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上级及卫生局,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3

学校是人群集中的地方,也是食物中毒的易感场所,因此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具体职责

1、总指挥:校长

2、副指挥:副组长

3、报告:分管校长及向区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

4、负责救治:卫生老师、总务主任及有关人员

5、保护现场:总务处、食堂工作人员

6、解释工作:学生处

7、协助调查:校长、学生处、总务处及其有关人员

8、调动人员:学生处、团委、总务处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预防工作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晨检及体温自测工作

3、坚持正规渠道进货,做好货源检验工作

4、做好验收、验发检查登记工作

5、做好台帐记录

6、做好食品留样、登记工作

7、做好消毒工作

8、做好生熟分开工作

9、做好冰箱的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及清洁工作

10、食堂人员如发现“五病”,立即调离岗位

11、与街道警署联系共同管理,制止校园周边的小摊贩向学生出售食品

(二)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网络,卫生教师、班主任、校长、等领导立即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使病人能及时得到抢救治疗。

2、立即向区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中毒发生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报告中毒人数和发生时间、死亡人数

(2)患者的主要症状和落实抢救情况

(3)患者的涉及范围

(4)目前正在处理的主要工作

3、向家属告诉患者的病情和治疗的一般情况

4、密切注意新病例发生,并及时落实抢救治疗措施

5、在未查明中毒食品前,对剩余食品、留样食品、原料、半成品的处理在做到:

(1)不出售

(2)不继续加工使用

(3)不继续食用

(4)不销毁

(5)原样保存

6、在卫生执法人员到达前,不对食堂进行特殊的清扫,不对餐具进行消毒处理

7、如实向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中毒事件情况,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根据中毒发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正确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9、在查明病因后,对中毒场所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消毒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储存食物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如:餐具、用具、抹布采用煮沸的方法,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用75%酒精擦试用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2)对化学性食物中毒、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品进行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4

㈠预防措施

1、把好食堂、小卖店食品原料进货关。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使用原料时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好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柜内保存24小时。

5、严把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关,食堂、小卖店人员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的病患者及时调换工作。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或小卖店的生产活动,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县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2、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3、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

4、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由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归属。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照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5

为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控预案,以便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一、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系统

(一)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坚持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防控与处理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华晶学校校长)

副组长:(华晶学校副校长)

(华晶学校副校长)

(华晶学校副校长)

(政务主任)

(后勤主任)

成员:食堂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

2、成立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1)督察组:

(2)联络组:

(3)教育宣传组:年级组长及各班班主任

(4)食品卫生组:食堂、超市负责人

(5)保卫组:

(6)救治组:

3、各工作组职责:

督察组:负责督察、协调各工作组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联络组:负责与学校领导、各工作组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协查。

教育宣传组:负责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和在校师生的稳定工作。

食品卫生组:负责协查中毒原因及相关食品、水等。

保卫组:负责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维持、勘察和控制现场秩序;审核进货渠道;调配车辆。

救治组:负责对发病人员应急对证救治,护送病人转院,留有病人吐泻物备查。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一)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学校值班室和医务室报告。

联系电话:

(二)学校值班人员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三)校医务室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积极采取应急救治措施。

经初步诊断属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后,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一)校医务室组织力量对发病人员进行救治。

主要进行应急对症处理,发病人员需转上级医院时,校医务室人员应全程护送,做好记录。

(二)校值班室(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四、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一)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办公室、保卫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

(二)校保卫部门和学生处应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对不能排除饮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后勤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查。

五、善后处理

办公室、学生处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和在校学生、教职工的稳定工作,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总结报告

9.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九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组长:朱吉焕,副组长:许志芬,成员:谢凌枫、单利波、杨爱雪及全体班主任。

二、建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三、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预防食物中毒。

四、前期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保存24小时。

五、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室。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六、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的食物中毒源,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消毒。

七、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篇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在我校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管理目标

1、普及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严把每个环节质量关,将食物中毒事故的因素控制到零。

3、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指挥,副校长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随时待命;政教处负责与年级组长及班主任的及时沟通,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总务主任负责指挥食堂工作人员保护中毒现场,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及善后处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

二、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供应、食用可疑食物。

2、班主任帮助或指导中毒者采用指压咽部等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

3、班主任尽快将病人转送附近医院救治。

4、校长及时向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

(1)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

(2)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的中毒表现;

(3)可能引起的中毒食物等。

5、总务主任负责指挥相关工作人员保护好中毒现场,封存剩余食物,未经卫生防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理。收集可疑中毒的食物及病人吐泻物等,以便尽快查明中毒原因和尽快抢救病人,防止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6、总务主任和安全工作人员以及校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食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

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7、总务主任负责指挥相关人员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等善后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20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煮沸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三、经常性防范措施

1、严把食堂质量关:把好食品卫生监管及食品卫生关,严格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做到进货要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相对固定,采购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采购保质期内的定性包装食品生产标签标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就及产品配料等内容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健康检查。

2、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业的保健医生监督检查,领导带头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我校食品卫生工作扎扎实实,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西城中心学校

2015年1月2日篇三: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马家堰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 长:校长——欧阳润池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校长——张国龙

组 员: 总务处主任——尹为民

教务处主任——胡昭

政教主任——马海龙

食堂管理员及各班主任、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一)应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分队:

1、现场处置小队。由总务处主任和安全副校长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于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部部门。

2、医疗救援小队,教务处主任负责,组织医务室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3、思想工作小队。由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参加,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有出现死亡病例时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总务处,经确认后,立即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请医生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的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政教处,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用“催吐法”协助中毒学生吐出有毒物。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组长

(三)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政教处主任组织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政教办公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处主任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校长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主管安全副校长主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教务处主任组织医生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总务处主任负责(转载于: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食堂管理人员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食堂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8、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9、政教处、团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10、安全副校长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总务处主任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13、安全副校长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设立专值电话:57292279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长牵头,总务处、医生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十

一、组织领导:

江苏省江靖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校的预防、救治、控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成员: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工作职责: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治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对传染病、食物中毒防治的宣传、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增强抗病能力。

2、及时发现、报告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3、及时与教育局、卫生防疫站沟通,谨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扩散、蔓延。

三、对策措施:

传染病、食物中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各部门、班级要未雨绸缪,明确职责,动作协调,严格把关,谨防传染病在我校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形成网络:

校长为学校应急处理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控制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预防的控制网络,分管校长及各处(科)室对各自分管的口子负责,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白天:x;晚上:x。

(二)宣传培训:

根据教育局、卫生局关于“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治的会议精神,向广大教职工传达有关文件,使大家充分认识到食物中毒和流行病防治的重要性,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利用校广播电视台召开“传染病”防治的广播会,医务室向每位学生分发宣传材料,讲解“传染病”的特征和预防知识,增加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到:只要注意个人卫生,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不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传染病”是可防、可治、可控的,消除学生的恐慌心理。

总务处召开食堂从业人员会议,向工作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防治知识,确保向学生供应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严格防范:

1、集中整治校园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做好消毒防范工作;把好进货渠道,规范食品的制作和存放。

2、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服,不到学校周边无证摊贩点购买食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增强抵抗能力。

3、做好有关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传染或食物中毒,迅速对病人隔离和封锁事故现场,并务必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

四、应急处理方案:

(一)对传染病患者的应急处理方案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2、立即送医院救治。

3、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4、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①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

②停课。

③临时租用房屋、交通工具。

④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二)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可疑食物,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2、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

3、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卫生监督部门查找中毒原因,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对食堂进行彻底消毒,防止中毒事故连续发生。

11.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篇十一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县旅游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县旅游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局相关责任领导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应急办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五、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县旅游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县旅游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责任人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旅游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代萍(县旅游局长)

副组长:熊健(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县旅游局相关股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二)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县旅游局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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