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2024-12-02

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共8篇)

1.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一

贵州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8日在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长赵克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从今年开始,我们步入了“十二五”发展新时期。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制定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请各位代表连同《政府工作报告》一并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克服百年不遇的雪凝灾害、国际金融危机和特大旱灾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我们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加快发展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初步预计,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以上,五年年均增长12%以上;财政总收入969.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53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4%和28.2%,年均增长21.6%和24%;固定资产投资3186.3亿元,比上年增长30%,年均增长2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年均增长19.2%;2010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363.9亿元和5747.5亿元,是2005年末的2.7倍和2.5倍。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我们立足资源、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财政投入支农资金371.6亿元,是“十五”的2.7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生产基本稳定,草地生态畜牧业加快发展,经济作物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能源工业成为第一支柱产业,原材料、烟酒、民族制药、特色食品、高新技术等产业不断壮大。旅游、金融、物流、信息等服务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我们坚持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着力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制约。贵阳至广州、长沙、昆明、成都、重庆快速铁路开工建设,对黔桂铁路进行了扩能改造,铁路通车里程1983公里,在建里程1216公里。镇宁至胜境关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贵广高速公路贵州段基本贯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507公里,在建里程2556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近15万公里,96.9%的乡镇和29.6%的建制村通油路或水泥路。荔波机场建成通航,贵阳龙洞堡机场和遵义机场改扩建工程启动实施。新增内河航运里程241公里。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滋黔”一期工程等进展顺利,地下水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农村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64亩,解决了10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达到40.5%。

——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我们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基本结束,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财税、价格、投融资、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改革深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文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效明显。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引进省外到位资金2914亿元,是“十五”的5.1倍。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5.6亿元,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72.4万人。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186元。城市低保全省月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31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27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城镇新增就业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省财政投入103.6亿元,完成60.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解决近14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180元和3400元左右,比上年实际增长7%和9%左右,年均分别增长8.3%。

——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省财政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投入达到252.3亿元,是“十五”的2.9倍。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两基”工作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检查,义务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55%和20%,职业教育在校生54.9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41万人。实施了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4.5%。推出了“多彩贵州”等文化精品,“荔波喀斯特”、“赤水丹霞”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贵州侗族大歌”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成绩喜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3‰。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连续五年实现“双降”。“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进展。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双拥优抚、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人防、气象、档案、参事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奋力克服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在这五年中,面对百年不遇的雪凝灾害,我们坚持把保民生、保电力、保交通作为首要任务,紧急动员各方力量,夺取了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面对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一揽子应对措施,在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的同时,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带动民间投资,增加即期需求,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对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我们在全力以赴保饮水、保春耕、保民生、保稳定的同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特别是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夺取了抗旱救灾的重大胜利。去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以后,全省上下高举发展的旗帜、团结的旗帜、奋斗的旗帜,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深化省情认识,完善发展思路,确定了“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明确了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旅游大省建设、教育事业发展、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建设、“三个建设年”活动等重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大力加强与国家各部门和中央企业等各方面的沟通合作,全省上下思想认识更加统一,发展愿望更加强烈,工作思路更加完善,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决心更加坚定。通过努力,“十一五”时期成为我省经济增长速度快、发展质量好、社会进步显著、城乡面貌变化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五年。这五年不仅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由此站到了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就一定有能力、有条件破解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十一五”时期的丰富实践,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重要启示:一是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贵州所有问题的关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条件、有效益,就要努力加快发展。二是必须坚持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我省实际结合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三是必须坚持用系统思维和统筹的办法开展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推动全局。四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胆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全方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五是必须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群策群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劳动、作出贡献的全省各族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驻黔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我省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发展方式粗放;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低,农业基础薄弱,农村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科技创新能力弱,教育事业发展滞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二五”时期既是我省可以紧紧抓住并且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期,更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国家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企业加速扩张,东部产业加快转移,有利于我们争取中央支持、借助外力加快发展;我省资源丰富,基础条件逐步改善,人均生产总值已达到1800美元,正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有利于我们激活内生动力,谋求更好更快发展。我们也要看到,“十二五”时期,各兄弟省、区、市特别是西部省份将呈现新一轮加快发展、竞相发展的逼人态势,我省面临既要“转”、又要“赶”的双重压力、双重任务,既要缩小在“好”的方面存在的差距,更要把“慢”这个主要矛盾解决好。我们已没有退路,只能“背水一战”。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压力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敢拼敢闯的勇气,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创先争优,使“十二五”时期成为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突破的时期,成为农业基础显著增强、工业实力快速提升、城镇发展加速推进的时期,成为城乡人民生活改善最为显著的时期。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统筹区域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000亿元,力争翻一番、突破10000亿元;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1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35%提高到45%;城镇化率由31%提高到4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4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三化”同步进程,以工业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加快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发展条件上实现重大突破。推进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民航机场等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连通内外、覆盖城乡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连接周边省会城市、全国主要经济区的快速铁路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客运、煤炭及原材料运输专线,新增铁路通车里程3000公里以上,铁路通车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加快实施“六横七纵八联”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4500公里,打通连接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通道。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提高公路通达深度和技术等级;加快重点城镇、重点工矿区、旅游目的地、支线机场、航运码头或港口与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联络线和公路运输枢纽、集散性道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推进民用机场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民用航空运输网络。积极引进一批航空企业到我省设立基地航空公司,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增加航班密度。加快乌江等水运通道和水库库区航运工程、农村渡口改造工程建设,提高航道等级和通航能力。按照现代水利的要求,加强水源建设,建成黔中水利枢纽和“滋黔”一期等工程,新建一批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体系,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农村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9亩、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解决1299.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加强信息、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缩小城乡信息差距。

第二,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在开发培育主导产业上实现重大突破。以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以重大技改项目为抓手,以名优品牌为引领,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增强电力、煤炭、烟酒、装备制造、民族医药等产业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切实提高建材、化工、冶金、林产品等产业的竞争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工业经济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实施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推进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工业产品从原材料粗加工向精深加工、配套加工转变,突出抓好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等重点产业的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幅,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加快工业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转变,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优化重组,对生产要素、上下游产品和营销网络等进行整合,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强企业。加强地质工作特别是矿产资源整装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到2015年,全省工业增加值比2010年增加1.5倍,产业结构显著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旅游大省建设,着力发展金融、信息、现代物流、工业设计、软件、服务外包、动漫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第三,加强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口素质上实现重大突破。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面实施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师生为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着力突破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整优化高等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加快幼儿园建设,重点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工程,到2015年全省三分之二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支持大村落和社区、居委会举办幼儿园。大力实施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基本解决农村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新建或改扩建90所高中阶段学校,到2014年以县为单位基本实现初中毕业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构建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旅游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完成花溪高校聚集区和贵州大学等省属高校新建或改扩建任务,调整高等教育布局。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民办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学校配备校医,为寄宿制学校配备管理人员。深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合作创新和科技发展环境建设,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保障、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五大工程,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集中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提高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第四,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实现重大突破。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坚持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的山区城镇化道路,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现黔中城市群重点突破,大力发展一批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络节点中小城市。突出自然、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努力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市和小城镇。大力增强城镇要素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着力抓好建设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强化产业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镇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管理水平,开创城乡统筹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新局面。

第五,实施扶贫脱贫攻坚工程,在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重大突破。把扶贫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向绝对贫困发起全面“总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集团化扶贫、项目化扶贫。以产业培育为重点,以扶贫项目为支撑,按照“整体规划、县为单元、整合资源、集中投入、综合开发”的原则,在抓好整村推进的同时,开展整乡整县推进,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进行脱贫攻坚。坚持分类指导,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主要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县加快脱贫步伐,采取“摘帽不摘政策”的办法,对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继续保留原有扶持政策,并给予奖励。加快山地农业扶贫开发,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通油路,2015年70%以上的建制村通油路,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建设。2014年完成统计在册的农村危房改造。2015年,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比2010年减少一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新增城镇就业135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人以上。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第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实现重大突破。坚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引领现代经济、现代产业和社会发展,把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完善清洁生产机制,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和江河水系污染治理,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实施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推进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草地湿地恢复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开展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合乡村规划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村庄整治,用三年左右时间使村庄面貌有较大改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产业园区和城镇新区规划建设尽可能向低山丘陵发展,尽量少占耕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三、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今年既是新一轮十年西部大开发的起步之年,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综合分析今年的形势,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多于不利因素。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把握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加速发展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互促进;我们要大力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和“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敢与强的比、敢向高的攀、敢同勇的争、敢跟快的赛,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切实做到好中求快、快中保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第二产业增长20%、第三产业增长1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7%;城镇化率达到3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围绕实现上述目标,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加速发展。牢固树立抓投资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投资总量的增长拉动加速发展,以投资增量的扩张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全面推进,国有投资、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一起扩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0亿元,其中,以政府为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00亿元、农村投资60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670亿元。一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增加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前期研究和规划设计,加快环境评价、土地预审等工作进度。建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和定期会商会办制度,依法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权益维护和动员引导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争取国家提高专项建设资金投入我省的比重,提高对我省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对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中央增加对我省的转移支付。三是着力推动民间投资。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破除投资壁垒,降低准入门槛,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特色经济发展,兴办各类规模化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园区。四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协调管理体制,深化政银合作、银企合作、银校合作。争取金融机构对我省信贷规模给予倾斜,力争全省贷款余额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组建贵州银行,引进一批金融机构,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诚信、担保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并购基金,助推大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和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开展项目融资。规范和完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稳妥发展政府投融资平台。

(二)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保证农产品供应安全。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杂交水稻和马铃薯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左右。健全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加强土地整治,实施农业良田工程。二是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引导和鼓励农民因地制宜调整种养结构,种植蔬菜1200万亩,新建茶园50万亩,新增干鲜果品种植面积70万亩。加快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新增种草面积80万亩,新增牛、羊存栏24万头和80万只,逐步实现从种粮养畜向种草养畜转变。发展特种养殖。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信息进村惠农工程”。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三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等项目,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和转移性收入。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以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当地资源开发,增加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促农增收十大措施”。四是大幅增加“三农”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增幅、比重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向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引导信贷等要素资源投向“三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覆盖地区。五是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继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覆盖耕地、林地等土地的承包经营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担保组织。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三)壮大工业经济规模,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继续推进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加快以茅台酒为龙头的优质白酒基地建设,支持以“老干妈”为代表的特色食品加工企业提升规模和档次,提高瓮福集团、开磷集团、盘江煤电集团等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力帆汽车、重型机械、通用飞机等项目的实施,推进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完成工业投资1500亿元,其中技术改造投资5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搞好煤电油运调度平衡,电力供应优先保证省内需求。二是围绕实现集群发展、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完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鼓励各地打破行政区划联合建设产业园区,选择一批产业园区与东部地区合作共建。促进产业链在产业园区内向两端延伸,构建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分工与协作相对完善的产业加工体系,提高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和单位土地面积投入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三是围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科技创新。在新材料、装备制造、中药现代化等领域凝练实施30个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研资源,推动共同攻关。四是围绕提高服务业总量、质量和素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黄果树国家公园、多彩贵州城等十大旅游工程,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推动旅游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加强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营销。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做强做大“多彩贵州”品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通过改革改组、整合资源,组建贵州广电、演艺、传媒等文化产业集团,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贵州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加强城镇规划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以黔中城市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具有贵州特色的城镇体系。加快形成以贵阳为中心的黔中城市群,积极推动贵阳、安顺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黔中城市群在要素配置、产业集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我省对外参与经济竞争合作、对内带动区域经济加速发展的核心区域。二是以城镇规划为龙头,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的新趋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加快编制各个层次的发展规划,完善城乡一体、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新一轮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编制黔中城市群总体规划,加快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三是以城市路网建设为引领,高标准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节约高效、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城市路网规划建设拉开城镇建设框架,拓展城镇发展空间,配套抓好通信、电力、供水、供气、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城镇公用设施覆盖面和保证率,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解决城市拥堵、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城市环境。四是以产业为支撑,不断增强城镇经济实力。把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与城镇化带动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地区特色,科学确定和发展城镇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配套产业。五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城镇化发展活力。探索集约节约的城镇用地模式,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引导和鼓励具有稳定收入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村转移人口优先在城市落户。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和督察制度,强化规划执法,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规划一经确定,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更改。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城市资本运营的有效途径。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力突破发展瓶颈。力争完成铁路投资400亿元,公路和水路投资520亿元,水利投资150亿元,电网和通信设施投资200亿元。加快在建快速铁路建设进度,建成六沾复线和黄织铁路,新增铁路通车里程110公里,在建里程1600公里。开工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建成贵阳至清镇等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94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000公里。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建成西南水运出海中线通道贵州段。制定和实施民用航空业发展规划,加大航班航线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工建设六盘水、毕节等机场。开工建设和建成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加快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和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重点的民生水利建设,完成275座病险水库治理,实施烟水配套工程11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0万亩、高标准农田42万亩。争取国家将我省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口粮田建设纳入规划。

(六)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招商引资。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研究制定重要资源开发利用和电源点建设规划,通过公开招标竞标选择开发主体。协议签订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和国有资产证券化改革,推进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互相参股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深化垄断行业、要素市场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环保收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三是全方位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在贵阳举办一次全国性的招商引资活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建立省直机关与地、县联合招商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率。加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抓好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落实。坚持招商与选商相结合,严禁引进落后产能和高污染项目。四是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理念,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开展投资软环境专项整治,营造“亲商、爱商、安商、敬商”的良好环境。落实并争取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取消不合理的投资准入前置条件和涉企收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省地县联网审批,实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和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对投资软环境的督察,及时曝光和严厉查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诚信贵州”。五是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拓东盟等市场,改善出口商品报关、服务和营运环境,支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特色农产品、旅游和民族工艺品等出口。做好“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推进“无水港”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并购、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七)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突出抓好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中心城市环境管理,控制重点污染源。推进火电、冶金、水泥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全面建成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工程;强化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营造林面积350万亩。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治。加大重点地区和重大地质灾害监测调查、预警预测和防治工作力度。

(八)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群众,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建或改扩建300余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幼儿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全面启动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工程,加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加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标准校建设力度;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正确处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两个统筹”,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慈善事业。认真执行“一法两规定”,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承办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健全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安全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消防工作。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村级调解经费及报酬纳入地方财政补贴。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双拥优抚、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人防等工作。支持国防、武装警察部队建设和法院、检察院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工作。

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抓好“十大民生工程”。一是扶贫脱贫攻坚工程。完成50个乡、500个村整乡、整村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万人,培训转移10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5万人。切实解决部分贫困人口季节性缺粮问题。分类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一类贫困乡脱贫“摘帽”期限。二是就业和创业工程。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万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三是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转移培训劳动力15万人以上,实施11所中职学校建设项目,中职招生20万人以上,培养输送15万名技能人才。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0万人;居民医保缴费参保人数达到283.5万人,各级财政对参保居民的补助不低于人均120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0万人、159万人、166万人。基本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失地农民和水库移民生活保障制度,将临时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资金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并同比有所提高。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或改造乡镇敬老院180所。五是“一危三棚”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建廉租住房6.95万套,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8156套,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8万套,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和农房搬迁工作。六是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工程。新增50个乡镇通油路、555个建制村通公路,新增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滋黔”一期工程剩余9个项目竣工并发挥效益。行政村电网完全改造率超过90%。新建农村通信光缆2.6万公里、移动通信基站3200个。七是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工程。力争完成100个村庄整治和8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点建设,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户。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成333个农民文化家园、3654个农家书屋、500个数字农家书屋。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维修改造项目25个。建成10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个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4个县级体育场馆“雪炭工程”。九是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工程。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实施14所县级医院改扩建工程和1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实现村卫生室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和医德医风建设,选派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900名对全省50个县的300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对7600名乡村医生进行三年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控。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20元。新建或改扩建500个村级计生服务室。十是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程。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煤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继续实现“双降”。分阶段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成3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个救助管理站。为791所县镇公办初中、1336所县镇以上公办小学、681所公办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9880人。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必要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四、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完成“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全省上下付出艰辛的努力,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们相信,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政府供职人员一定能够按照“团结、务实、勤奋、廉洁”的要求,以发展为上、民生为本、务实为先、律己为诫,自加压力、负重奋进、励精图治、发愤图强,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殷切期望!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改革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努力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要求,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推行行政问责、绩效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开展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时,严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综合执法,努力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强法律常识普及、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四)切实转变政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引导发展、推动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作出的工作部署、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愿望。深入开展“四帮四促”和“三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在加快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大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之风,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和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重托,奋斗铸就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

2.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二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高虎城回顾总结了2010年全国商务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及“十一五”期间商务财务和出口信用保险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 对商务发展做出的新贡献。他强调, 当前应继续做好国内外形势的调研分析。目前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具备加快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市场, 但转变发展方式面临新挑战, 国际经贸合作面临新形势, 国内经济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的任务仍很艰巨。

高虎城希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转变观念、开拓创新、齐心协力, 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 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发展质量, 着力扩大消费、扩大进口和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努力开创商务财务和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新局面。要增强大局意识, 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围绕我国经济建设和商务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加快推进转变商务发展方式;要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促进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 为商务工作提供最便利的服务, 坚持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要增强合作意识, 提高决策落实执行的能力, 抓好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抓好政策推进和执行机制建设,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增强创新意识, 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增强商务工作能力, 着力完善政策制度, 改进工作方法, 树立危机意识, 增强工作前瞻性。

商务部财务司司长孙际文做了商务财务工作报告, 他全面回顾了2010年的财务工作, 总结了2010年全国商务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从政策层面、资金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提出了2011年商务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中国信保王毅总经理全面总结了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工作, 并对2011年度信用保险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他强调一是重点支持机电、高新技术、纺织服装、轻工、医药、农产品等六大行业出口, 承保规模在2011年的总承保金额中达到85%。二是加大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

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等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三是支持企业继续巩固传统市场, 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推动市场多元化。四是支持在境外设厂加工生产的中资企业扩大海外销售, 帮助中资企业海外贸易公司防范贸易信用风险并获得当地融资便利, 扩大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五是加大支持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的力度, 研究扩大对旅游、工程服务、软件外包等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中国信保梁志东副总经理首先详细介绍了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外和国内的发展历程;然后重点阐述了金融危机以来, 世界经济面临衰退, 国际贸易严重萎缩的困境下, 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新趋势, 包括各国政府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新政策以及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近年来在客户、承包总金额方面的变动趋势;最后结合实例和具体险种讲述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促进对外贸易与投资、配合国家政策、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开拓国际市场、便利贸易融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3.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三

本刊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地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肥料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为备春耕生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吉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肥料打假与市场监管工作,以期进一步规范肥料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放心肥料产品市场覆盖率,进一步增强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为全省农业增产增收提供有利保障。

今年肥料市场监管工作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稻育苗床土调理剂及叶面肥等5类产品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各种生产、销售未登记肥料产品的行为。

因此在打假工作中,一要加强对肥料登记情况的监管。对生产销售未登记肥料产品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与登记内容不符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杜绝未登记的肥料产品在市场中流通。二要加强肥料标签标识的监管。以查处整治和规范标签为突破口,对养分含量标注不规范、夸大产品功效,商品名称与登记不符等标识要严厉查处,有效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三要加强对直销产品和流动商贩的监管。积极深入农户做好对农民购买产品的质量抽查工作,避免假劣肥料产品进入农业生产环境。四要加大对大案要案件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處力度。对肥料销售集散地和主要市场要严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五要加强对肥料广告的监管。要严格把好肥料广告的审查关,杜绝各种虚假的、夸大产品功效的和一些有误导性的广告宣传发布,进一步完善肥料广告的审查、批准与发布制度,制止各种非法肥料广告。

4.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四

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2011年01月17日 05:39:3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1月16日讯 吕祖善省长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浙江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多发频发的自然灾害,全省人民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战胜重重困难,奋力拼搏,富民强省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省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科学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为“十二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2010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27100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1.8%,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1800元。农业增加值持续增长,服务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均突破万亿元,服务业增速连续五年高于生产总值增幅,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23%和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突破万亿元,分别达到12488和10163亿元,年均增长13.3%和16.9%,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进出口总额达到2535亿美元,其中出口达到1805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18.7%和18.6%。

——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4895和2608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和1.4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000亿元,增长1.8倍,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2.6万元,比2005年提高5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由1.22%提高到1.8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72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20%,以年均增长7%的能源消耗支撑了年均11.8%的经济增长。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下降16.2%和20.9%,能源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居全国前列。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359元,年均实际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03元,年均实际增长8.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之一,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21094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倍。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增加到35.3和58.5平方米。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比2005年分别提高7和11个百分点。每千人执业医生数、床位数达到2.1人和3.4张,比2005年增长16.7%和17.7%,城乡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由75.8岁提高到76.9岁。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持稳定。

吕祖善指出,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

(一)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经济保持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及时提出并实施“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和一系列措施。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甬台温铁路、沪杭高铁、滩坑电站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运行。新建和改造高速铁路750公里,新增高速公路1517公里,新增6000千瓦以上电力装机2514万千瓦,新增沿海港口货物吞吐能力3.5亿吨。积极推动中心镇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改造建设农村住房72万户。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促进消费的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积极争取扩大信贷规模。

利用资源环境约束和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规划和启动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深入推动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农技推广体系,积极培育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努力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省财政“三农”投入累计3202亿元,年均增长24.8%。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举,编制实施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和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抓好42个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提升示范区建设,实施技术改造“双千工程”,重点培育146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制定实施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推动4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培育108家服务业重点企业,推动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争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已被国家列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来抓。制定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加大自主创新扶持力度。2010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21亿元,比2005年增长1.7倍,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830亿元,比2005年增长1.58倍。规划建设省科研创新基地,实施26个重大科技专项、2548个重点科技项目,“十一五”时期全省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23项,比“十五”时期增长1.3倍。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五年引进各类人才15.8万人。

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作为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制定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积极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和“811”环境保护行动目标,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3.7%,比2005年提高18.1个百分点。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

(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发展的协调性明显提高

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率先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编制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推动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建设,着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和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和中心村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新增690万人,全省等级公路通村率和客运班车通村率分别达到99.5%和91.6%,乡镇连锁超市、行政村放心店实现全覆盖,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扶持,省财政累计转移支付1135亿元,年均增长28.6%。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快高山远山、重点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群众下山脱贫步伐,累计搬迁10.78万户、37.2万人。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衢州、丽水和舟山三市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按照“念上书、念好书”的要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改革发展。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积极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加强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对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类专业本省学生实行免交学费。按照“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要求,全面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达到人均20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和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开展“种文化”和“送文化”活动。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美术馆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开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我省运动员在奥运会等国际国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完善保障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交通、公共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累计达7595亿元,年均增长21.1%,连续五年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

把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来抓。全面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加强对企业的解困、扶持和服务。采取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较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强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和银企对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众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据对全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的统计监测调查,2007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2010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220元,收入大幅度增加。

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动社会保险扩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制定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省578万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已按月领取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70元。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医疗救助制度,所有县(市、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85元以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5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七年实现“三下降”。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四)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发展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增强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抓好国家发改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工作,在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开展改革试点。大力推动国家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文化体制改革等试点省建设,积极争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列为国家试点。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最低出让限价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差别电价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率先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引导支持商业银行完善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设立13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21家村镇银行,成立42家农村合作银行,新增上市公司139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24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医疗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在72个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新增国家级开发区9个,宁波梅山岛成为保税港区。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五年实际利用外资503亿美元,已有90家世界五百强企业落户浙江。全面加强与央企等国内优势企业合作,累计引进省外项目4987个、到位资金2250亿元。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发资源、收购品牌、拓展市场。全面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交流,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完成四川青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扎实开展新一轮援疆援藏工作。继续扩大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

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制度。制定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强行政立法和执法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年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事项518项。建立健全财政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吕祖善指出,刚刚过去的2010年,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巩固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实现,为民办实事的十方面任务全面完成。

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本报杭州1月16日讯吕祖善省长指出,“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今后五年浙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升幅、城市化率年均升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升幅和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均高于“十一五”实绩。

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左右。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海洋经济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增长点。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新型城市化战略深入实施,都市区和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城、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欠发达地区跟上全省发展步伐,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生态省建设深入推进,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阶段性目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土地、水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循环经济形成规模,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创业创新环境实现新突破。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各类开发区(园区)优化发展,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再添新活力,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创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

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新突破。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5%和9%,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公众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创新型省份,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改革攻坚步伐,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安排

本报杭州1月16日讯吕祖善省长指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国内外发展环境更为复杂的一年,也是继续巩固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

综合分析发展环境和自身条件,建议201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1.9%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82%。以内。根据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提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等年度目标。

吕祖善指出,做好2011年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大力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力度,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投资结构优化和消费增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稳定市场物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转变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用水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推动金融创新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扩大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和重要资源、原材料进口。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健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加强政府立法和行政执法,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改善民生上。

5.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五

按照《吉林省国税系统2011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为便于操作和执行,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第一条

全省国税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是指省局对各市(州)国家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考核,简称“各市(州)局”。各市(州)局要将对县(区)局的考核办法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省局备案。

第二条

考核指标覆盖被考核单位所属基层单位。

第三条

各项工作指标所属为2011,即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考核原则

第四条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的原则。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计划、协调、汇总、分析、督促、总结、通报等工作。考核办设立若干考核执行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负责考核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坚持指标客观、便于操作的原则。考核内容突出省局全年税收重点工作,制定积极务实的考核目标。通过日常考核、日常发现、实地检查等方法,直观、客观、简捷得出考核结论,减少自由裁量。

第六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考核指标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的办法,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在共享机制下实行“阳光操作”。

三、考核实施

第七条

日常案头考核的实施由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附件1),考核办设立的考核执行组负责汇总、监督、把关。考核执行组分为政务综合考核执行组、政策综合考核执行组、征收管理考核执行组、纪检政风考核执行组、软件系统信息考核执行组,分别由人事处、法规处、征管处、监察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处室人员参加,负责日常考核汇总工作。实地考核人员由考核办公室对各考核执行组成员随机组合而成。

第八条

考核执行组每月结束后10日内将有扣分内容的考核情况综合审定后填制《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考核办公室。考核执行组每季度结束15日内将有扣分内容的相关考核报表报考核办公室。12月31日前上报第四季度以及年终一次性考核指标结果。

第九条

加分项目由各地在12月25日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料原件,填制《考核加分项目审批表》(附件3),报考核办公室初核,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批,计算加分,计入考核结果。

“通报表彰”是指以国税发字、国税党字、国税党纪发、国税办字等以总局的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进行的表彰,以司局的名义下发的文件不予计算。“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工作经验介绍的”是指在总局全局性会议上作单行书面发言,在司局召开的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的不予计算。

“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通报表彰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工作经验介绍的”加分条件和依据参照上款。

以前的工作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在2011考核时计算加分。本的工作,在以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在荣誉取得的年份计算加分。第十条

综合考试范围包括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重要文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公文处理、税收基本常识、省局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改错题、简答题、辨析题或作文等,考卷为综合卷。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定在第三季度。

省局系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考试前3天根据各市(州)局机关实有人员按10%的比例随机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由市(州)局从中按机关实有人员7%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计算实际参考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考试人员的确定,采取省局随机抽取3人,该局从中确定2人参加考试的办法。干部男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2010年参加省局目标管理抽考的人员,工人岗位人员可以免于参加抽考。被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参加考试的,成绩为零分。

考试由省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配合完成考试任务。

第十一条

实地考核由省局系统考核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培训、汇总考核情况、协调确定考核结论、通报考核结果。实地考核具体组织实施由考核执行组承担。考核执行组按照考核方案的规定收集、计算、汇总考核情况,不与被考核单位交换考核意见,统一向系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和扣分建议。争议问题交由相关处室征求意见,相关处室提出不予扣分意见时,必须提供书面文件规定和政策依据,考核结论最终由系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出现责任事故中的“车辆肇事”是指所属单位车辆发生交通肇事,经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占50%(含50%)以上的事故。安全管理出现责任事故中的“单位被盗、火灾水灾等”是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事故。安全管理出现责任事故中的“发票丢失”是指发票库房被盗或发票在干部手中丢失的事故。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是指上级指示精神不能认真贯彻,上级党组部署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决策失误对税收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干部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越级访、聚众访、重复访”是指基层单位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等造成越级访、聚众访、重复访。

“上访”是指采用走访的形式,本人到省局、总局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信访活动,不包括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的信访活动。

“越级访”是指上访人所提出的诉求市(州)局应予解决而未解决,导致上访人到省局、总局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上访的情形。

“聚众访”是指有组织的集体(10人或10人以上)到省局、总局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并要求解决;人数在5人以上,不足10人的,但在反映问题过程中出现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或在省局、总局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周围或内部长时间停留或僵持的情形。“重复访”是指信访人采用走访的形式针对同一问题在受理机关或部门已有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仍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达两次以上的行为。

“内各类上访次数累计超过6次的”是指各地干部全年到省局、总局机关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各种形式上访累计超过6次的。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建设考核指标在实地考核中完成。具体操作办法:召开干部大会,实际参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评人数的80%以上;在大会上发放测评票后回到办公室填票,30分钟内到指定地点投入票箱;在投票箱处由专人依据《会议签到簿》登记确认投票人员、人数情况;由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测评票,经复核无误后填制测评票统计表并交考核组负责人审查,考核组负责人、计票人、监票人必须在统计表上签字;收回的测评票中如果同一项目中“好”和“差”同时打“√”的为作废票,部分项目下出现空白栏的为有效票,空白栏按“0”票计算。

第十四条

干部以前违纪、违法,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结并给予处分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后审结并判处刑罚的,在2011考核时计算扣分(以前考核已扣分的,不再重复扣分)。本干部违纪、违法,在以后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结并给予处分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后审结并判处刑罚的,已在本扣分在处分或判处刑罚的年份不再扣分。

第十五条

对于同一事项获得多个荣誉的,只加一次分,加最高分值。对于同一事项违反多个条款的,本着“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只扣一次分,扣最高分值。

第十六条

6.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六

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努力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先后制定涉及金融期货、外商投资、劳动争议、旅游纠纷等领域的20个司法解释和43个指导性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借款合同、企业破产、公司清算、项目转让等纠纷案件。制定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各级法院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担保等金融纠纷案件578919件,同比上升11.63%;审结合同类案件3239740件,同比上升2.71%;审结企业兼并、改制、破产、强制清算、股份转让等案件14694件,同比上升56.90%;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案件12018件,同比上升2.83%。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的保护,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制定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境外作品著作权纠纷和网吧著作权纠纷等案件审判指导意见,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件,同比上升32.96%。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和外事工作。依法审理外商投资、贸易等纠纷案件,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20258件,同比上升0.83%。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加强外事工作,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树立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

二、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各级法院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79641件,判处罪犯1006420人,同比分别上升1.68%和0.98%。依法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伤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审结上述案件265397件,判处罪犯370452人,同比分别下降0.70%和1.24%。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信息犯罪,依法打击假发票、假币、商业贿赂、证券期货犯罪。

——加强诉讼调解,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依照法律可以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各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29%,同比上升3.31个百分点。注重规范调解工作,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依法保护群众诉权,提高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水平。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共受理行政案件135679件,审结129806件,同比分别上升6.77%和7.70%。集中开展行政申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再审纠错等工作,妥善处理了一批行政申诉案件。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推进国家赔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等案件。各级法院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428340件,同比上升3.45%;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79340件,同比上升22.71%。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涉“三农”案件238913件,同比上升3.02%。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全国有693个新建审判法庭和600多个人民法庭完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

费9656.47万元,同比增加41.51%。

——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派出12个合议庭和案件复查组,帮助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法院清理信访积案。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各级法院全年接待

信访1066687人次,同比减少21.43%。

——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会同1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初步构建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508242件,同比上升2.54%;执行标的到位率73.82%,同比上升8.22个百分点。

四、继续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全面改版政务网站,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确立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全国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判案件912177件,同比上升44.33%。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管理监督。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严格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证据。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加强再审工作,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46214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729件,占生效裁判的0.17%。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参与政法编制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和司法考试改革,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启动人民法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修订法庭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导意见。

五、牢牢抓住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对3622名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轮训。举办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千人培训班。对3万多名执行人员和近2千名国家赔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高级人民法院轮训法庭庭长8899人,同时加强对法官的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培养,开展东、西部法院之间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实行上下级法院之间干部挂职锻炼制度。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19060个集体、4729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344个集体、48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努力促进司法廉洁。先后派出8个巡查组,对部分地方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全国有26个高级人民法院、246个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共对1803个下级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普遍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各级法院共任命廉政监察员30623名。开展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违规使用司法强制措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全国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83人,同比下降1.51%。其中,受到政纪处分的540人,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7.52%。

六、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梳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共99项,逐一整改落实。妥善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96件。最高人民法院走访、接待和以其他形式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882人次。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30件,以座谈、走访、接待、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与全国政协委员沟通、听取意见309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749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56件,改判1928件,发回重审721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4044件。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40名特邀咨询员和60名特约监督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与全国律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最高人民法院民意信箱收到的5685件网民留言,认真梳理分类,参照改进工作。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工作。

一要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司法解释,强化监督指导,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二是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处理涉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和“十二五”投资项目的案件,为维护金融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审理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既要促进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又要运用企业重组等制度,帮助符合产业调整要求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恢复生机,为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依法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支持和保护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本投入和流转行为,严格审查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规范投资行为提供司法保障。五是依法审理各类环境保护纠纷案件,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六是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

(八)》,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正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更加有效地发挥调解和判决的作用,创新和完善司法调解机制,妥善审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进一步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公正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以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广巡回审判方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着力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问题。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案件责任查究,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依靠制度优势,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四要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实现司法公开和完善监督制约为重点,依法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抓好已出台司法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是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建立科学完备的审判管理体系,以制度保公正。以构建审判监督纠错新机制为重点,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

五要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司法巡查、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制度,以更大的力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7.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根据《尘肺病报告卡》(卫统33-1表)和《职业病报告卡》(卫统33-2表)要求,每年诊断病例应于下年1月10日前报告,实行半年报。考虑到国家级业务人员在次年年初对前一年度的报告数据进行审核、统计分析时,会将次年报告的记录变量“报告日期”调整至当年12月31日,因此以“报告日期”在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为查询条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中,查询全部《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并导出。

1.2 数据处理

1.2.1 报告卡生成日期

即真实的报告日期。由于2个报告卡的“报告日期”是可修改的,根据2个报告卡中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无法修改的变量“报告卡编号”,分别提取报告卡生成年、月、日,共生成3个新数据项。导入SPSS。按上述3个数据项生成“报告卡生成日期”。

1.2.2 更新日期

即病例最后一次确诊时间。在《尘肺病报告卡》选择“Ⅰ期诊断日期”“Ⅱ期诊断日期”“Ⅲ期诊断日期”“死亡日期” 中的最大值,生成新变量“更新日期”。在《职业病报告卡》选择“诊断日期”、 “死亡病例”中的最大值,生成“更新日期”。剔除更新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后的记录。

1.3 数据分析

1.3.1 及时率

及时的判定以统计局报告卡要求为准,即确诊或死亡后15 d内上报至监测系统为及时。

《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均用“更新日期”计算确诊日期。《尘肺病报告卡》中报告类别为“新病例”的记录,及《职业病报告卡》的全部记录,报告时间以“报告卡生成日期”为准。《尘肺病报告卡》报告类别为“晋期病例”或“死亡病例”的,由于该记录沿用作为“新病例”报告时生成的报告卡编号,因此报告日期以报告卡数据项“报告日期”为准。

及时率=及时报告的病例数/全部上报病例数×100%

1.3.2 统计年度

由于国家对《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实行半年报制度[2],每年统计的数据均为当年报告病例数,而非当年诊断病例数,因此统计报告病例的诊断或死亡年度与统计年度是否对应。从“更新日期”中提取年份作为最后一次诊断或死亡年度,从“报告日期”中提取年份作为统计年度。

1.3.3 报告时间间隔

因职业病确诊病例的报告流程为诊断组填写纸质报告卡,交职业病报告人员在线填报,有诊断组填写报告卡和网报人员填报2个环节。用“更新日期”“填卡日期”和“生成日期”计算:①从诊断组确诊至网络报告的时间间隔,②从诊断组确诊至填写纸质报告卡的时间间隔,③从填写纸质报告卡至网络报告的时间间隔。分析各阶段时间间隔的分布情况,以找出用时最长的环节。

因均为偏态分布,故采用百分位数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共查询到2010年尘肺病报告卡记录25 956条,职业病报告卡记录3 428条;2011年尘肺病报告卡记录29 189条,职业病报告卡记录3 478条。

2.2 及时性

《尘肺病报告卡》2010年报告及时率为63.97%,2011年为57.79%。按报告类别进行分析,发现死亡病例报告及时率为19.85%,低于新病例(61.44%)及晋期病例(64.37%)。不同报告类别的记录及时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注:()内数字为百分数(%)。

《职业病报告卡》2010年报告及时率为70.27%,2011年为62.77%。不同报告类别的记录及时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注:()内数字为百分比(%)。

2.3 病例报告情况

在报告病例中,共有56 272条记录(91.42%)是在统计年度当年确诊的, 2010年统计分析的病例中,共有1 661条记录(5.65%)为往年诊断当年补报的病例,2011年有3 361条记录(11.51%)为往年诊断当年补报的病例。见表3。

注:()内数字为百分比(%)。

2.4 间隔日期

从确诊到填写纸质报告卡的时间间隔的中位数和均数均长于从填写纸质报告卡至网络报告的时间间隔。见表4。

3 讨论

①虽然2011年报告及时率较2010年有所回落,但及时性较2008年报告数据有明显提高[7]。2011年多个省份开展了职业病病例的漏报调查,2011年补报的往年病例多于2010年,从侧面反映出漏报调查取得了较好效果,督促了诊断机构对往年未报病例的补报工作。

②职业病报告数据可作为职业病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与其他信息整合后,为确定应重点控制的职业病和地区、行业、工种、人群等决策提供依据[8]。2010—2011年,仅有不足65%的新病例在15 d内报告,如利用职业病报告信息进行预警监测,仍需提高报告及时性。通过对从诊断组确诊至填写纸质报告卡的时间间隔、再至网络报告的时间间隔的分析,对报告及时性影响较大的为确诊至填写纸质报告卡环节。至2011年,有75%以上的记录为填写纸质报告卡3 d内报告。应对负责职业病诊断、填写纸质报告卡的人员进行宣传,以加强其及时报告的意识,提高报告及时性。

③《尘肺病报告卡》死亡病例的报告数量少,且及时性明显低于新病例和晋期病例。主要是因为职业病报告为被动监测,直报系统尚无追踪功能,对死亡病例的信息收集一直是工作中的难点。如尘肺病患者在职业病诊断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或其他地点死亡,职业病报告系统无法收集到患者信息,仅当报告机构或诊断机构获悉该病例死亡时,才能将死亡信息报上。

参考文献

[1]陈曙旸,王鸿飞.职业卫生与职业病报告统计的历程[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4,22(4):295-297.

[2]Wang H,Li T.Current situations and challenge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hina[J].Ind Health,2012,50:73-79.

[3]WHO.Framework and standards for country health information systems[M/OL].Switzerland:WHO Press,2008[2012-11-10].http://www.who.int/healthmetrics/documents/hmn_framework200803.pdf.

[4]WHO.Making surveillance work:Rapid assessment of surveillance forvaccine-preventable diseases[M/OL].Switzerland:WHO Press,2001[2012-11-10].http://www.who.int/vaccines-documents/DocsP-DF01/www577.pdf.

[5]王丽萍,郭岩,郭青,等.2006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网络报告信息质量评价[J].疾病监测,2007,22(6):412-414.

[6]王希江,曾光.传染病监测系统评价[J].地方病通报,2005,20(4):97-99.

[7]林琳,陈曙旸,赵文华,等.中国职业病网络直报系统数据2006—2008年及时性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0,26(11):1457.

8.2011全国两会: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 篇八

一、获得资助总体情况

2008~2009年资助情况

2008~2009年是国家出版基金自2007年设立后的第一次评审。此次共确定192家出版单位的227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47912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36家41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9431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8.8%、18.1%和19.7%。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等5家出版社分别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

2010年资助情况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出版机构有未结资助项目时,一般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为此,很多具备承担国家出版基金资助能力的出版单位,由于尚未完成第一批资助项目,不能申报新的资助项目,因而,2010年确定资助的项目相对减少:全国共有95家出版单位95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21978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12家12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3504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2.6%、12.6%和15.9%。同比分别比第一批减少了24家出版单位、29个项目、5927万元资助金额。

2011年资助情况

国家出版基金规划办2011年确定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时,对于大社、名社和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项目,采取鼓励的政策,有的出版社最多获得了三项资助,最终确定出151家出版单位184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20685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31家40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3189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0.5%、21.7%和15.4%。同比的变化情况是:获得资助的单位比第二批增加了19家,资助项目增加了28个,资助金额减少了315万元。其中复旦大学出版社和四川大学出版社分别有3个项目获得资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和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等5家出版社分别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

二、获得资助的情况分析

从三批获得资助的出版社总体情况看,第二批即2010年主要由于之前承担的资助项目尚未结项,不能申请新项目,造成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比例比第一批有所下降。第三批即2011年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获得资助的单位和项目比例比第一、二批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说明我们有更多的出版单位在逐渐提高对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重大意义的认识,申报项目的质量较高;但获得资助的金额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之前一些大社名社申请的大部头项目尚未完成,今年主要资助一些具有现实出版意义的小部头出版项目,一两年内即可完成,因此,资助金额相对减少。

连续三批均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出版社有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等3家出版社;总计获得三项以上资助的出版社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三批获得4项资助、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批各获得3项资助、复旦大学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两批获得4项资助、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两批获得3项资助、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一批获得3项资助,以上7家出版社三批共获得24项资助,占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三批获得93项资助的25.8%;另外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语文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湘潭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和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18家出版社各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共有53家高校出版社先后获得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占104家高校出版社总数的51%;4家部署出版社中,有2家获得资助,占50%。

三、教育部主管在京出版社对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部社科司负责对教育部主管在京出版单位国家出版基金申请、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年度检查、结项验收等方面的管理。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检查表和结项申请书的通知》要求,社科司对教育部主管在京10家出版社2008~2009年和2010年获得资助尚未结项的12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从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总体进展顺利,运行良好。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出版社十分重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成立了相应的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运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资助项目的实施。各出版社组织强有力的编委会,对资助项目的组稿、编写、定稿、审稿等环节严把内容质量关,力争将资助项目做成真正的精品,体现国家水准。多数出版社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本社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资助经费核算纳入到本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

但在检查中发现国家基金出版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作者出国、忙于其他科研工作等,导致组稿时间延长、实施难度加大,使得资助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二是部分资助项目筹划时间短,前期论证不是很充分,内容变化较大,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三是有的出版社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的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将专家审稿会等相关会议费、差旅费纳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经费列支,不符合《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经费应当专项用于资助项目出版物的编辑、稿酬、版权费、校对、排印装、复制、原辅材料及资料购置等直接成本费用支出”。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也要求有关出版社进一步提高对按期、高质量完成国家基金出版资助项目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如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列出时间、任务进度表,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到确实按照《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承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为今后承担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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