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2024-08-30

公司安全知识培训内容(精选6篇)

1.公司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篇一

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最主要的还是现在的事故太多了。而造成事故的原因都是由于交通安全知识的缺乏和自身不遵守交通安全法所造成的。

主要目的是让大家多了解、传达、和遵守交通安全知识。从而减少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1.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影响驾驶人观察,判断的准确性;减少驾驶人的反应时间;使驾驶人的空间认知能力减退;使驾驶人对空间距离的判断产生误差;使驾驶人对速度判断产生误差;使驾驶人容易疲劳等。车辆超速,一旦肇事,往往加大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因为超速在发生碰撞时,速度越快,撞击力越大,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就越高。超速等于死亡。

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的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极易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严重危害道路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酒精对驾驶员的操作能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酒精的状态下,驾驶员的操作反应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根据实验论证,当喝酒的驾驶员发现前方危险的情况后,当酒精浓度达到100毫克时,反应时间延迟了35%,到达150毫克延迟了50%,做出的错误反应增加了70.4%。对于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酿成惨重的悲剧。

3.疲劳驾驶

长时间驾驶机动车,长途行车前睡眠不好或患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时开车易引发疲劳,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实现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麻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焦虑,急躁等现象。

“十次车祸,九次快,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内故障,车辆保养不到位,随意违规,驾驶时不谨慎”等等是导致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

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行人的注意事项: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二、乘车安全知识资料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非机动行驶注意事项:

1.2.3.4.外行前:检查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齐全有效。骑车不要扶身并行,不可双手离把,更不可互相追逐。不准攀扶其他车辆,也不准牵引车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在划分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5.在没有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6.要集中精力,骑车不打手机,不带耳机听广播或听音乐。7.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的超过15公里小时。

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生活安全知识

一、学会报警

1.要熟记并正确使用各种求助与报警电话号码。

2.遇到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时,可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

3.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时,要根据所报警种要求,讲清楚所求助或报警的内容。

4.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学校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5.使用普通电话、投币电话、磁卡电话拨打110、119、120、122(均为免费服务号码)时,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使用手机报警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应的号码。

6.空气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禁止使用电话报警,防止引发爆炸或爆燃。

二、拨打110求助或报警

1.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时,可拨打110求助。

2.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3.正在发生或发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可拨打110报警。

三、拨打119报火警

1.自己所在场所及周边发生火灾时,要尽快拨打119报警。

2.发现草场、山林着火时,可拨打119报警。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楚什么材料着火、着火地点及火势大小。

4.报火警后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车,为消防车指引去火场的道路。

5.火势危及自己的生命时,要先逃离火场,再报警。

6.没有电话或消防队的地方,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四、拨打122交通事故台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2.发现所在或路过地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

3.拨打122报警时,要讲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准确地点、肇事车辆及伤害情况。

4.如肇事车辆逃逸,报警时要讲清楚车牌号码、车型、车的颜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围观,防止自己受到伤害。

6.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时,也可拨打110。

五、拨打120与999急救

1.自己、家人或他人发生疾病及各类伤害事故需要医疗救助时,可拨打120。

2.拨打120时,要讲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点及目前所处危急状况(如骨折、严重外伤、大量出血、呼吸困难等)。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2.公司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篇二

一、常规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在石油企业, 常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 领导重视带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领导安全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员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企业主要靠各级领导进行管理, 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的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的认识和对安全的重视与否。因此, 企业安全生产的好坏, 直接与各级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密切相关。企业员工是否重视安全, 关键看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如果企业领导能够从企业员工安全的角度出发, 处处尊重人、事事关心人。做到以人为本, 企业员工就会被潜移默化, 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 企业员工就会自觉遵章守纪, 走向“我要安全”。

其次,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的前提。安全教育的基础是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职业道德教育, 主要包括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集体荣誉感教育、责任感教育。通过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教育培训, 使企业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做到懂法、守法。通过道德教育, 使企业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自觉养成处处为他人着想。形成“人人讲安全, 事事讲安全, 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 升华到“我会安全”的高度。

第三, 加强安全技术培训, 提高企业员工的业务水平是安全生产的基础。随着石油生产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高新安全技术装备的大量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从事高危行业和使用高科技安全技术装备的企业员工, 更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 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和经验。从许多发生事故的统计资料分析, 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企业员工自身保护意识差, 安全生产技能不熟练,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 真正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事故的甚少。

第四, 加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根本保障。作为石油行业公司级的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工作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制定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制度和措施, 建立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并监管督导基层人员履行职责, 真正保证管理到位、制度和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到位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扩展

在安全发展新理念的指导下,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视野必须更加宽阔, 教育培训的内容将更加丰富, 也将更加新颖。除一般的安全概论和安全技术内容外, 当前, 以下内容应当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1) 安全法制。包括《安全生产法》和煤炭、建筑、交通、消防、水利、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法规, 以及刑法、民法中的有关内容。企业管理者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劳动者必须依法作业, 并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公众要依法监督政府和企业, 并履行社会义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应根据不同的对象, 多层次、多种形式地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培训。

(2) 安全文化。对于石油企业, 应当开展安全文化方面的教育培训, 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的安全文化工作者。在企业的车间班组持久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文化要与企业文化相结合, 使职工喜闻乐见。

安全文化涉及文化学、传播学等知识和方法, 可以发挥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 应当成为管理者和安全工作者培训的重要内容。

(3) 危机处理。危机处理是公共关系活动中日益引起重视的管理思想和生存策略, 特别是在。全球化加剧的今天, 企业或组织一个小小的意外或者事故就会被扩大到全国、甚至更大的范围内, 产生掩耳不及迅雷的恶化后果。对于公共突发事件,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政府危机处理机制正在日渐法制化。实践中的主要步骤为:危机的确认、危机的衡量、危机的决策、危机处理的实施、处理结果的考核。因此企业或组织更应该建立起完备的危机紧急处理系统, 并懂得如何运用新的技术全方位地有效传播和控制信息, 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有关危机处理的理论和方法应当列入安全培训计划。

(4) 心理干预。在发生灾难性突发事件时。心理危机干预可起到缓解痛苦、调节情绪、塑造社会认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人际系统等作用。有效的危机干预就是帮助人们获得生理、心理上的安全感, 缓解乃至稳定由危机引发的强烈的恐惧、震惊或悲伤的情绪, 恢复心理的平衡状态, 对自己近期的生活有所调整, 并学习到应对危机有效的策略与健康的行为, 增进心理健康。如果能及时对整个受灾群体和高危人群进行心理社会干预, 就能减轻灾后的不良心理应激反应, 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促进灾害事件后的适应和心理康复。现代意义的心理社会危机干预, 主要体现在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的结合, 就是要以人为本, 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尊重, 使他们能正视痛苦, 找到新的生活目标。心理干预一定要专业, 目前, 我国还缺乏大批从事心理干预的专业工作者。安全培训教育既包括心理干预的专业培训, 也包括对安全灾难幸存者和亲属的心理干预。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的更新

(1) 对安全工作者的培训。从实际出发, 培训方法应更加灵活, 脱产与不脱产结合, 课堂讲授与网络教学结合, 系统培训与继续教育结合, 增加案例教学、模拟教学比重。考核方法应注重实际能力的考核。

(2) 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一线员工的培训, 特别是农民工的岗前培训, 做到持证上岗。防止形式主义, 走过场。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 培训要通俗实用, 易懂易记, 反复培训。

3.公司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篇三

培训班上,该行聘请的县消防队人员就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日常常识,灭火器的使用,发生事故人员逃生方法等进行了讲解培训,培训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灭火器实际操作演练,提高了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熟练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文/鱼勇)

加强棉花收购加工质量管理 提高公检合格率

本刊讯:目前,棉花收购已值高峰期,但部分收购加工企业收购、加工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国储备棉花公检合格率偏低,影响了国储棉交储,必须引起棉花企业高度重视。

据10月中下旬有关资料显示,收购加工质量高的棉花企业国储棉公检合格率高达98.4%,而收购加工质量较低的棉花企业公检合格率只有85.5%,两者相差12.9个百分点。棉花公检不合格,将直接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目前,棉花企业按照中国棉花协会的指导价格入市收购农民的棉花,就湖北荆门而言,每斤籽棉价格在4.3元左右,如果加工的皮棉公检不合格,按照目前皮棉市场价格每吨19000元计算,企业皮棉吨亏1400元。一个年收购加工皮棉10万担(5000吨)的企业,如果公检合格率只有85%,那他就有750吨的棉花交不了储,就会形成亏损105万元左右。加强棉花收购加工质量管理,提高公检合格率,必须引起棉花企业的高度重视。一是严格收购质量管理。棉花企业要根据棉花等级实行按等级收购、按等级分仓存放,不得混级收购、混级堆放,以免影响棉花加工质量,从源头上把好收购质量关。二是严格加工质量管理。在加工前要组织人员分拈“三丝”,以及霉烂变质的瓣子棉;在加工中要按中储棉发布的棉花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与管理,对低品质棉花不得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掺杂使假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生产出符合棉花公检质量标准的棉花。三是及时销售不合格棉花。棉花企业要将加工好的皮棉及时进行公检,对不合格的棉花要尽快进行销售变现,规避棉花经营风险。

(文/郑喆)

山东省泗水联社:“道德讲堂”传递正能量

本刊讯: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全员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泗水联社把“道德讲堂”作为思想教育的主战场,积极行动,学标树典,传递正能量,推动了各项业务的稳步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为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作用,全面推进“四德工程”建设,该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的“道德讲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职责,精心谋划,通过学习模范人物和典型事例,学习传统美德,传播好人好事。

规范操作程序。该社按照“道德讲堂”“六个一”流程要求,通过集体学唱道德歌、学习“四德”工程建设精神、参加道德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认清实施“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动员会议精神上来。在形式上,领导讲、模范讲、员工讲并举,讲座传授、互动演讲、知识竞赛、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使员工喜闻乐见,提升正能量和凝聚力。

搞好结合文章。该社把“道德讲堂”与党风、行风建设同步推进,并通过LED显示屏、专业培训、网站宣传、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实现活动的制度化、正常化和规范化,推进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主题,突出“礼仪、诚信、和睦、友善”4个核心,传播凡人善举,引发道德自觉,倡导修身律己,把讲堂建成员工自我净化、自我提升道德修养的有效平台,以道德的力量助推各项工作发展。截止9月末,该社各项存款31.7亿元,比年初增加4.4亿元:各项贷款18.7亿元,较年初实际增加2.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5387万元,各项业务创历史最好水平。由于工作成效显著,连续八年在全县垂直部门综合评议考核中居金融系统首位。

(文/李超 张勇)

河南省上蔡联社开展专项打击金融犯罪活动

本刊讯:为挽回国家信贷资金损失,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净化金融生态环境,10月21日,上蔡联社与上蔡县公安局在联社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打击金融犯罪联席会议,明确了在第四季度联合开展专项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一是高度重视,树立信心。专项打击金融犯罪目前已列入县公安局绩效考评,县公安局决定以联社为重点,打击上蔡县域内的金融犯罪。二是搞好配合,提供依据。各信用社、联社机关各部门全力配合好打击金融犯罪专项工作,抓住此次良机,及时将涉案线索、信息上报县经侦大队。三是重点打击,形成合力。各信用社和县公安经侦大队紧密配合,利用有限的时间重点打击有经济实力、手续齐全的赖债户以及扰乱金融秩序的典型,真正起到打击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同时对存在“三种”贷款的内部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进行逐人谈话。最终形成合力,通过打击金融犯罪,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文/张新开)

4.安全生产活动月知识培训内容 篇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什么时候起执行?答 :2002年11月1日。

2、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答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

‹1›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什么是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答: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在全厂范围内配备相应的防护和救护用品有什么?

救生衣、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高压验电器、救生包、事故应急照明设备、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仪器、井下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具等安全用具。

5、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分几种形式?

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以及不安全因素整改。

6、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物流公司安全知识培训 篇五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

据统计近4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当天的气象条件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约有16%与气象条件有关,仅次于疲劳和瞌睡。炎热的天气里,事故发生率要比凉爽天气时高出50%——80%。高温天气使人容易烦躁,在车厢这个封闭的环境内,人一旦烦躁,就会导致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若遇到危险情况就很难避让。同时,夏季昼长夜短,且气温高,许多驾驶员休息不够充分,导致精力不充沛,行车中易疲劳、瞌睡,出现反应迟钝,从而导致交通事故。

据交通安全专家对交通事故发生时辰的研究,发现驾驶员开车时至少有3个“危险时段”值得警惕。

午间时分——上午11时至下午1时,经过上午的劳累,人的大脑已经疲劳,反应灵敏度减弱。部分驾驶员每天只吃早、晚两顿饭,中午腹中空空,手脚疲软,极易出现意外。而午餐后人体内大量血液作用于胃肠等消化器官,脑部供血相对减少,因此会出现短暂的困倦感和注意力分散。

黄昏时分——据不完全统计,下午5时至7时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1/4,因此尤须小心。经过一天的劳顿后,会出现眼干、喉燥、头晕目眩、耳鸣、出虚汗、打呵欠等一系列疲倦症状。

午夜时分——午夜1时至凌晨3时,此时称为“休眠状态”,这段时间人的生理节律处于大脑反应迟钝、血压降低、手足血管神经僵硬麻痹的状态,由于极度疲劳,心脏功能不好的人还容易诱发心脏骤停、心肌梗塞和脑血栓等,这些都是潜伏着交通事故的危机。

高温天气使人容易烦躁,在车厢这个封闭的环境内,人一旦烦躁,就会导致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若遇到危险情况就很难避让。同时,夏季昼长夜短,且气温高,许多驾驶员休息不够充分,导致精力不充沛,行车中易疲劳、瞌睡,出现反应迟钝,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在炎热的夏季,行车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酒之祸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实验论证,当喝酒的驾驶员发现前方危险情况后,当酒精度达到100毫克时,反应时间延迟了35%,达到150毫克时延迟了50%,做出的错误反应增加了70.4%。对于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酿成惨重的悲剧。

二、超速行驶

有关专家对大量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后发现,与车速有关的交通事故大约占到交通事故总数的80%。所以才有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些都是现实中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超速行驶影响驾驶人观察、判断的准确性;减少了驾驶人的反应和时间;使驾驶人的空间认知能力减退;使驾驶人对空间距离的判断产生误差;使驾驶人对速度判断产生误差;使驾驶人容易疲劳等。车辆超速,一旦肇事,往往还要加大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因为超速在发生碰撞时,速度越快,撞击力越大,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就越高。

三、疲劳驾驶

长时间驾驶机动车、长途新车前睡眠不好等都容易引起驾驶员的疲劳感。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痛、动作

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继续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当驾驶员感到疲劳时就应及时驶离道路,停到安全地带休息,适时的减轻疲劳程度,恢复清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就应该停车休息不低于20分钟。

五、安全带

安全带作为汽车发生碰撞过程中保护驾乘人员的基本防护装置。它的作用就是在车辆发生碰撞货使用紧急制动,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绷紧佩戴时松弛的安全带,将乘员牢牢地拴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碰撞时,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六、遵守信号,文明礼让

驾驶车辆夏季长时间压线或占用其他车道行驶,会严重扰乱有序的交通流,车辆制动频繁,直接影响道路畅通。行驶中侵占对方车辆行驶路线,使会车横向距离变小,容易发生刮碰事故。在单向行车道长时间压线或占道行驶,会阻碍同方向车辆正常行驶,使后方车辆无法正常超越,造成道路拥堵。烈日下交通堵塞会更多地影响驾驶人的情绪,增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七、正确使用空调

夏日开车防止“空调病”要注意几个方面:当车内开着空调时,最好不要在车内抽烟。行驶时遇到交通堵塞,不要为提高空调效能而使发动机以较高转速运转,这样做,对发动机和空调压缩机的使用寿命都不好。停在烈日中车内温度很高的车不要马上使用空调,你可以先把所有车窗都打开,让热气排出去,等车厢内温度下降后,再关闭车窗,开启空调。同时,不要把温度调得太低,温度调得过低,会影响身体健康。一般车厢内外温差在10度以内为宜。

八、仪表台上不宜放杂物

盛夏热浪滚滚,有些司机有抽烟解乏的习惯,点燃香烟后,便把气体打火机顺手放在仪表台上。其实,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其盛装液态气体的塑料容器,在40度以上时,气体会受热膨胀,塑料壳体会因受热而发生爆炸。虽然气体打火机的爆炸威力不大,一旦引起火灾,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在炎热的夏季,司机不宜使用气体打火机,再说,行车时抽烟也是不允许的。

饮料等物品放在仪表盘上,当转弯、加速、制动等操作时,当这些物品移动时,人有时出于一种本能反应,眼睛会去注视移动的物体,手会不由自主的想去把他稳到,在这种情况下就极易发生意外,要知道车辆在高速的行驶,稍有不慎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注意饮料瓶罐、茶杯的放置,避免滚到制动踏板下。

九、防错觉

夏季行车,驾驶员容易疲劳、困倦,再加上受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距离、速度、弯度、颜色、光线等方面的错觉,导致错误操作而造成险情。因此,出车前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并且驾驶员不宜戴颜色过深的墨镜。据研究,墨镜的暗色能延迟眼睛把影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这种视觉延迟又造成速度感觉失真,使戴墨镜的司机作出错误判断,当遇到紧急状况时,反应不及时,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当汽车以80公里的时速前进时,过深的墨镜会把司机对情况的反应延长100毫秒,结果增加了2.2米的急刹车距离。

END

6.公司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篇六

尊敬的各位学员,各位安全管理人员大家好: 今天是公司安环部自组建以来第一次由安环部给大家做安全知识的相关培训,以后这项工作要纳入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希望大家每人准备一本培训日志本,把今后的每一讲的重点知识都认真的记下来,我们的培训将来要进行考核,不及格的学员或管理人员,公司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不及格的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希望大家有一个认真学习的态度,并学以致用。把学到的安全知识,发挥到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为我公司的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下面我们开始讲第一讲,《最新修订的安全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这节课时主要掌握两个要点:

1、掌握新近制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与标准;

2、理解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2010年7月19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制定出台是党和国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通知》共9部分、32条,涵盖了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指导精神,体现了:“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

(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与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有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事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事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5)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与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督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7)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布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8)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9)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下限提取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11)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责任人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规定如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2)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部分新修订的各种规定的要求

一、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新修订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于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1)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3)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单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5)非煤矿矿山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期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1、严格遵守有关生产法律法规的;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3、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4、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6)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茶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生产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1、变更单位名称的;

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3、变更单位地址的;

4、变更经济类型的;

5、变更许可范围的。

(7)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8)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15日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后5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9)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卖卖、出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许可证后被依法予以撤销的,该企业3年内不是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话 ②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④ 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五、《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已经于010年10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自2010年11月15日起施行。

该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下:

(1)本规定所称的矿山企业,是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企业及其所属各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和新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矿井。本规定所称的矿山企业领导,是指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2)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企业领导未按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报告。

(4)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矿山企业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矿山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应当明确每个工作班次带班下井的领导名单,下井及升井的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和内容。

(6)矿山企业应当每月对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带班夏津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对按照规定带班下井并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与奖励;对未按规定带班下井、冒顶替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矿山企业领导下井时应履行下列职责:

1、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8)矿山企业领导应当认真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9)矿山企业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把下井及升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以存档备查。

(10)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下井领导的指挥和管理。

矿山企业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并确认带班下井领导无故升井的,经向班组长或者队长说明后有权提前升井。

(11)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指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12)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13)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对矿山企业给予警告,处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规定的矿山企业领导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并处罚金一万元。

(14)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并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的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的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的8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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