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调度保障措施(精选7篇)
1.水资源调度保障措施 篇一
打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 若干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一)促进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1.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县要大力推进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创建,对符合相关条件经评选认定的就业扶贫示范车间,按相关规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按每人 500 元/月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示范奖补。吸纳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以银行提供的流水资料或申报主体发放工资的移动支付回执为凭证。
2.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贫困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本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 2/3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贫困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岗位,以及安置超龄贫困人员岗位除外),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男性 55 岁及以上、女性 45 岁及以上贫困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 5 年外,其余贫困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
4.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大力支持贫困人员转移就业,对跨区(县)、省(市)务工的贫困人员,每年给予一次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限乘坐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凭乘坐城际间往返交通工具票据,按票价据实补贴。
5.贫困人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人员在户籍所在县以外区域稳定就业 3 个月及以上的,按 500 元/人给予贫困人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6.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岗位补贴。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并按规定连续缴纳 1 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超龄贫困人员除外)的各类企业,按照 6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免费帮助贫困人员稳定就业 3 个月及以上的,按 500 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8.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市内市外户籍贫困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企业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贫困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促进贫困人员自主创业
9.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人员创业。对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可申请个人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无抵质押物、保证人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 2-3 年全额贴息。贫困人员开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及以上,并与其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 2 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0.开发免费创业工位。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不限年龄和学历,均可向创业所在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入驻免费创业工位,最多使用 3 个工位,最长使用一年,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和服务等参照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执行。
11.鼓励创业就业示范街(山村)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对符合规定条件并被评选认定的创业就业示范街(山村),每吸纳一名农村建卡贫困户等重点群体就业人员,按照每人300 元/月的标准给予创业就业示范街(山村)绩效奖励,同时按每人 500 元/月的标准给予创业主体绩效奖励。
(四)加强鲁渝劳务协作
12.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贫困人员在山东省稳定就业 3 个月及以上的,按照 800 元/人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每天 100 元/人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 30 天。
(五)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3.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我市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享受 800 元/人的一次性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离校 1 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一次性 500 元的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二、进一步加大技能扶贫工作力度
(一)深入推进技工院校技能脱贫行动
14.落实贫困技工院校学生学费减免等支持政策。选择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的 20 所优质技工院校,确定为技能扶贫重点技工院校,与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县人力社保、扶贫部门对接,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名单。技能扶贫重点技工院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选择专业,优先选送入读订单班、定向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二)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15.开展多层次就业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的,按照公布的培训职业(工种)成本,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开展特色职业(工种)培训的,按照公布的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标准给予补贴。对组织贫困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可按照“先垫后补”申请培训补贴。
16.实施分类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培训前 1 年内或培训后 1 年内取得营业执照),可按规定参加SYB 创业培训;对愿意从事网络创业的贫困人员,可按规定
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对已经成功创业的贫困人员,可按规定参加 IYB 创业提升培训。
17.发放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创业就业示范山村、创业就业示范街等主体吸纳贫困人员就业,以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在《培训目录》或全市特色职业(工种)范围内的,按照培训成本或公布的培训天数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在《培训目录》或特色职业(工种)范围外的,由区县参照特色职业(工种)办法,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按照每天100 元/人标准补贴,最多不超过 30 天。
18.发放参训交通食宿补贴。对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员,符合培训补贴的,按培训天数给予每天 100 元/人的交通食宿补贴。交通食宿补贴直补个人,每人一年限一次,并实行实名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社保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19.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代缴政策。按照社保脱贫攻坚应保尽保的要求,对截至上年底认定的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代缴,代缴对象按最低档次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对特困人员按照最低档次标准全额代缴,对其余代缴对象按
最低档次标准的 70%代缴;代缴对象自愿选择按其他档次标准参保的,仍按照最低档次标准的代缴金额进行代缴。
20.超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超龄人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超龄贫困人员”)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年满 60 周岁的超龄贫困人员从 2018 年 12 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8 年 12 月 1 日及以后年满 60 周岁的贫困人员,从其年满60 周岁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支付终身。
21.加大对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四个深度贫县的失业保险扶贫支持力度。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我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的 90%。对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60%。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含 12 个月)以上的”。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享受当年稳岗补贴政
策,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计算;相应贫困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含12 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四、进一步加大人才人事扶贫工作力度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2.给予贫困家庭子女招募优惠。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和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计划,每年招募 400 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扶贫等“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招募计划向贫困、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对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招募岗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岗位指标 1:2 的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不占招募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考生则按上述比例依次递补。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面试达到 60 分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3.按规定落实待遇。两年服务期间内,“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当地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由区县
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对新招募在岗服务满 6 个月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24.开辟服务期满就业绿色通道。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乡镇基层工作、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由贫困区县在余编内按程序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对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 1 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批后,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流动
25.推动贫困区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全覆盖。明确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设置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全科医生特岗各 1-2 个,用于聘用全科医生,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
26.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根据工作需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中技),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支
持艰苦边远地区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区县或周边区县户籍人员(或生源)实施招聘,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高校贫困毕业生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畅通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引才“绿色通道”,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学历)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人员,以及其他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继续实施基层紧缺实用人才招聘,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全科教师等定向培养计划。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从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
27.落实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高定工资政策和乡镇工作补贴。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对学校绩效工资内部考核分配的指导。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的各项规定,增核总量并定向发放全科医生津贴。鼓励农技人员服务农业,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取得的合法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以上政策,除之前有文件专门明确执行时间外,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反馈。
2.水资源调度保障措施 篇二
㈠水资源短缺已成为阿拉善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阿拉善盟是内蒙古自治区最为缺水的地区, 阿拉善盟常规水资源可供生产和生活水量仅为4.05亿立方米, 其中当地水资源可供水量为3.19亿立方米 (地表水可供水量2156万立方米, 地下水可供水量3.04亿立方米, 重复计算量为610万立方米) ;黄河客水取水指标6000万立方米;黑河入境水量, 根据“九二”分水方案确定的分水指标, 当莺落峡每年平均来水量为15.8亿立方米时, 正义峡下泄9.5亿立方米, 狼心山入境水量为5.34亿立方米, 其中只允许发展4万亩灌溉饲草料地, 按现状用水水平估算, 额济纳旗饲草灌溉定额为9300多立方米/公顷, 可供河道外生产的用水量约为2500万立方米左右, 其余50900万立方米均用于河道外胡杨林、天然草原植被生态需水和居延海补水。
阿拉善盟现状水平年 (2007年) 需水总量为2.98亿立方米, 在不考虑非常规水资源供水的情况下, 按现状用水结构、产业结构及其布局和用水水平, 到2015年、2020年, 需水总量分别将达到4.78亿立方米、6.16亿立方米, 生产、生活将分别缺水7287.54万立方米和21070.34万立方米;分别是常规水资源可供水量的1.18倍和1.52倍, 远远超出常规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如果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问题以及需水规模和可供水规模的区域不匹配问题, 水资源的供给保证程度将会成为更大的制约问题。
㈡节水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建设标准不高, 工程老化失修,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截至到现状水平年 (2007年) 阿拉善盟共有灌溉面积111.02万亩 (其中包括维持生态环境的天然草场和胡杨林灌溉面积60万亩) 。农牧业生产实际灌溉面积51.02万亩, 由于特定的气候、土壤等条件所限, 已有节水灌溉工程老化失修和配套差等原因, 采取渠道衬砌、管道灌溉、喷灌等工程, 现状年节水灌溉面积有27.26万亩, 节水灌溉面积率仅达53.43%, 灌溉水利用系数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井灌区在0.5左右, 渠灌区为0.43左右。农牧业灌溉用水效率低下, 水资源浪费严重。
阿拉善盟各中心城镇自来水管网由于年久失修, 更新改造力度不够, 漏损率居高不下。根据现状年各旗城镇自来水公司供水统计, 全盟总供水量698万立方米, 管网漏损量189.7万立方米, 平均漏损率为27.18%, 其中阿拉善左旗总供水量480万立方米, 管网漏损量155万立方米, 漏损率为32.29%, 阿拉善右旗总供水量98万立方米, 管网漏损量14.7万立方米, 漏损率为15.00%, 额济纳旗总供水量120万立方米, 管网漏损量20万立方米, 漏损率为16.67%。由此可见, 由于输配水管网漏损造成的水资源浪费极其严重。
㈢水资源配置不合理, 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不利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现状用水结构来看, 第一产业用水量23737.89万立方米, 工业用水量4149万立方米, 用水结构比为85.12∶14.88, 而现状年第一产业与工业的增加值的结构比为6.60∶93.40, 也就是说, 第一产业用85.12%的水资源换取的经济贡献率仅为6.60%。水资源配置极不合理, 未能充分体现水资源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的效益。
㈣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偏低, 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保护和优化配置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和福利性用水政策的残留影响, 阿拉善盟各旗水价虽经几次调整, 但长期不到位, 与全国同类缺水地区相比, 仍处于中下水平。自备水源井所收的水资源费远远低于自来水价格, 而从地下水开采现状看, 处于超采状态。自备井的难以封闭, 城镇自来水管网未覆盖用水单位是原因之一, 但水费的差价却是自备井存在和产生的诱因。水资源的稀缺性与水价格的低廉性, 加大了水资源保护和优化配置的难度。
二、水资源管理保障措施
㈠调整用水结构, 提高供水保证率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 根据有关文件和技术报告的精神, 引进市场经济, 配套黄灌区输配水工程, 进一步提高黄灌区节水工程建设标准, 积极开展水权转换工程建设, 大力调整用水结构, 使水资源向供水保证率要求高、经济效益产出高的行业配置, 使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新起点,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 节约优先”的原则,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企业相互联合、协作、上下游资源共享, 综合利用, 不断延伸产业链;要不断优化工业产业的内部结构, 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重复建设项目;在废污水处理和环境整治方面, 园区基地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回用系统, 基本实现清洁生产和“零”排放;在供水方面, 园区基地要建设统一、集中供水系统, 要充分考虑园区基地各用水户对水质的要求, 大力发展梯级供水和串联供水, 提高园区基地整体的水重复利用率, 大幅度减少对新鲜水的取用量, 努力降低水耗。
㈡依靠科技进步, 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 加大实施城镇综合生活节水器具和综合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 加快城镇供水水源工程的建设进程, 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 改革水价体制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强化用水计划和计量管理, 依法足额计收水费, 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的作用, 促进自觉节水。
㈢主动协调, 加强合作水资源管理的多个环节, 涉及不同部门, 事关不同群体的利益。在内部, 水资源管理贯穿于各项水利工作之中, 是水利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外部, 水资源管理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联系紧密。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学习相关部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强化相互间的沟通联系, 形成水资源配置、节约与保护的合力。
3.水资源调度保障措施 篇三
关键词:调度指挥;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建议
高铁调度是日常高铁运输组织的指挥中枢,在高铁列车运行过程中承担着日常运输组织及非正常应急处置等重要职责,是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鉴于高速铁路运营速度高、行车密度高、高科技应用程度高、安全要求高等特点,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调度指挥安全保障体系。
一、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铁路在意识形态上是以安全运输为主旋律。较多单位在具体安全管理形式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这种安全管理方式,把铁路上的所有干部都融入到安全管理人员中去。做到了安全运输的全方位管理。这样虽然也能在安全工作中起到一定的短期效果,但这种管理模式会产生另一种弊端:就是其中不少管理人员未从事过铁路运输方面的工作,缺乏运输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运输安全管理质量的提高。而且也使他们应该做的本职工作大受影响,造成铁路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相对滞后。
二、目前铁路安全工作的法规及规章制度
本世纪铁路进入了跨越式的发展后,随着铁路部门的多次改革调整和大量新建、改建的铁路设施陆续投入运营;一些原有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不适应现代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也不断地显露出来。尽管近几年一些铁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几经修改,也还是跟不上铁路的变化形势。甚至有些规章制度印刷好还没有完全发到每个职工的手上,就又要修改里面的条文。造成职工作业无所是从。
三、现今铁路安全技术设备状况
抓好铁路运输安全就是把防止铁路运输事故放在首位。而优良的铁路基础设施和先进的铁路运输技术装备就是预防铁路事故,确保现代铁路运输安全不可或缺的“硬件”。随着列车速度的提高,广泛采用保障铁路安全现代化信息技术产品,为我国铁路事故逐年大幅度的下降,保证运输安全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目前就上述设备的使用情况来看,设备的稳定性不高,故障时有发生。
四、铁路运输安全的外部环境
现在铁路年年提速,可是铁路沿线周边一些单位和居民安全意识颇为淡薄,有的单位或个人图方便在铁路线上非法私自设置道口、铺挖人行便道,还有在铁路防护围墙开小门,破坏铁栏网,随意进入铁路,违章在铁路上行走和放养牲畜,不按规定穿越轨道。有的机动车驾驶员不顾安全盲目抢越铁路道口,屡屡造成路外伤亡事故。每年铁路路外伤亡事故人数仅次于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每年也给铁路运输造成不少损失。
五、对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现状的思考
(一)深化铁路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
为改变我国现行铁路在安全监管上“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和安全管理迁就于运输生产经营的不合理现象,就应当理清行政执法和运输生产的关系,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公平正义地解决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改革
在铁路机构改革的设计中,要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要从整体的角度考虑,不能一拍脑袋,心血来潮就从眼前的局部利益搞出一个所谓的改革方案,可是当这种方案实施没多久就发现问题百出,又走回头路。在改革中要尽量避免运输安全管理中翻来覆去的不稳定因素。要建立科学高效和规范有序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也要做好应对改革中必然会出现的运输安全危机措施。
六、根据现场职工违章违纪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处理
1、加强现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用血的事故教例告诫每一位职工,事故的发生来自至违章作业,来自违反劳动纪律,要求职工做到领导在和领导不在一个样,自觉严格地按照标准作业。同时使用必要的现场监控设备和加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力度,以督促“两违”职工克服侥幸心理,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理论和现场实作考试,及时了解职工业务理论水平和作业中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组织学习培训,特别是在新的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就要抓紧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对于比较少遇到的非正常行车办法要定期组织有关职工进行学习,以确保在非正常情况出現时,职工能从容应对。
七、铁路要与地方部门的紧密合作,积极开展爱路护路活动
抓好铁路沿线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铁路外围的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的行为。铁路和道路相交应尽量设置成立体交叉,加强铁路行政执法,坚决撤除非法私建的道口和人行过道,对繁忙的铁路线两侧按规定设置栅栏进行全封闭,严禁行人或牲畜进入铁道,防止铁路机车车辆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和其他障碍物相撞的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八、结语
高铁调度是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现阶段,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高技术、高要求等特点对调度指挥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本文将在分析高速铁路调度指挥特点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调度集中指挥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强化管理措施,以此促进高速铁路调度指挥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军.单线重载线路能力计算利用与加强关键技术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3.
[2]韩雪松.重载运输战略装车域运输组织优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4.煤矿调度室各项措施 篇四
目 录
1、制度督察工作制度..............................1
2、工作落实制度..................................3
3、自觉联系工作承诺制度..........................5
4、关于执行罚款的管理规定........................6
5、生产调度指挥制度..............................7
6、生产事故管理、分析制度........................9
7、巷道维修与回收管理制度.......................11
8、煤质管理办法.................................15
9、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8
制度督察工作制度
l、成立管理制度督察组,矿长、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系统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调度室、安全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和企业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督察组负责对全矿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3、督察组对全矿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科牵头。督察组成员部门要积极配合,准时参加,否则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4、各单位负责人是制度执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条款进行处罚,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力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5、各单位制定的日常、季度和考核的制度,不按规定检查通报,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6、会上领导安排的工作,生产方面由调度室和主管科室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安全方面由安全科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其他方面由综合办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安全科实施跟踪督察。凡督办落实不力,每次对督办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7、督察组每月对全矿罚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传罚款单或少传罚款单,对制度主管部门按通报罚款数额加倍进行处罚,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8、每季度由安全科对制度进行评估分析,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 给予适当奖励。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矿领导监督执行。
工作落实制度
1、矿所召开调度会、安全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各牵头部门要做好会议记录,并落实所安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次。
2、在会议上安排工作必须提出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否则,对安排工作的罚款20元/次。
3、对领导(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区队)必须严格认真落实。落实不到位,对相关部门(区队)负责人罚款20元/次。
4、由于责任单位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要通报处罚意见。否则,对通报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由领导平衡)。
5、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求有具体日期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没有明确具体日期的,以三天时间为完成任务的期限。接受任务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完成。否则,对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严重影响全矿安全生产的给予相关行政处分。
6、接受工作的单位,在落实过程中确实有实际困难和客观条件制约,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应提前向交办人汇报,经交办人认可后,可适当延期;没有汇报也没有完成,对单位负责人一次罚款50元。
7、接受工作的单位,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时,按《自觉联系工作承诺制庋》执行,需矿领导平衡解决,以矿领导、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他领导以时间安排先后为准),否则罚负责人20元。
8、在工作落实中,落实不力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推诿扯皮,又不能出据书面记录,对双方各罚款20元/次。经领导平衡后仍拒不接受,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给予相关行政处分。
9、各单位安排布臵的工作,要严格认真考核,做到有记录有落实。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次。
10、制度督查小组要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对工 作落实不力和没有记录,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1、以上所罚款项是参加会议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安全科和矿领导监督执行。自觉联系工作承诺制度
l、正常工作的进行主要依靠科与科、科与队、队与队之间的互相联系、配合去完成的日常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都应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争取圆满完成。凡没有联系而在会议上提出问题或已安排了的工作自己不了解情况又在会议上提出者,一次罚款 20元。
2、各单位需要其它部门协助做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与之取得联 系,说明情况,讲述原因,被联系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否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50元。
(1)因本单位没有积极主动与其它单位联系,造成工作没按时完 成或造成安全隐患。
(2)因被联系单位不积极配合,造成工作任务没按时完成。(3)双方都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工作任务没按时完成。(4)因特殊情况或自觉联系不通,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否则造 成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
3、如果联系人对被联系人作出的承诺不放心,可让对方在本人或本单位的记录薄上签字,否则发生争执时,视为没有联系。
4、联系工作一般要与被联系单位主要领导联系。
5、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职工福利或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矿领导同意,可以加倍处罚。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监督执行。关于执行罚款的管理规定
1、安全科负责“新丰煤矿罚款专用章”和《新丰煤矿罚款通知单》的统一编号管理,负责各部门罚款及罚款条子回收及汇总,以备核查。
2、执罚单位对违反矿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的处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条款执行。情况特殊或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可由执罚单位主管领导裁定。
3、执罚单位开出的罚款条,必须填写被罚单位或个人姓名、罚款事由、数额、日期等情况,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合格的罚款条对执罚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张。
4、执罚单位无论对单位或个人的罚款,必须在调度会或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后才有效,通报时必须有罚款条。领导临时安排的罚款3小时内送交安全科,否则每少交一次(张)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5、所有罚款条一式三份,执罚单位一份,被罚单位或个人一份,企业管理科一份,凡三份不对照者,每张罚款条对责任单位罚款20元。
6、每月6号前,各单位把上月罚款明细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汇 总,经主管矿长审定后交企业管理科执行,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安全科、企业管理科监督执行。
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1、全矿中层以上干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矿内所有管理人员电话。调度台电话85503133,凡该电话来电,一次关机或拒接罚款200元;未关机但不接电话,在20分钟内又不回拨,罚款200元;在20分钟内回拨者罚款100元。
2、全矿副总以上领导离矿2小时以上者必须向矿长请假。正副科长、队长离开2小时以上者必须向系统领导请假,离开超三天者必须向矿长请假,且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存放调度台。否则,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每天早上7:30分召开调度会,参加人员为正科长、正队长。正科长、队长因事不能参加调度会,必须安排副科长、副队长替会。无故旷会者,每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调度会迟到,每次罚款20元。
4、参加调度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本,做好记录,否则一次罚款50元。开会期间,手机必须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电话铃响一次罚款20元。
5、调度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缺一项对责任人罚款20元。调度会程序为:①调度员通报昨天井下生产情况;②安全科通报前天隐患整改情况;③带班科长通报昨天领导带班查出问题;④各科室按顺序安排、落实工作;⑤各区队通报需矿上协调的问题;⑥矿领导安排工作。
6、井下各队跟班队长每班要向调度室汇报三次,班前汇报当班 出勤、工作任务安排情况,班中汇报生产进度及存在问题,班后汇报遗留问题,少汇报一次对责任单位的队长罚款20元。
7、凡调度室当班安排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不汇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监督执行。生产事故管理、分析制度
l、在矿井正常生产期间,主副井检修时间每班必须保证1小时,其它设备检修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由调度室通知。
2、各队不得超过检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的,应事先向调度室或有关领导请示,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事故处罚。凡影响生产时间内含有多个检修时间的,计算罚款前只减去一个标准检修时间(如果两采一检修生产,正班不给检修时间,零点班保证6个小时检修时间)。
3、检修以外时间内设备停运,计事故时间,凡发生一次连续停30分钟或每班累计60分钟,罚款以100元或200元为起点,每超一分钟罚2元。特殊情况下,经矿领导同意可以加倍罚款。
4、当班出现事故,不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或有意隐瞒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并同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0元,超过1个小时的按事故罚款二倍执行。
5、生产区、生活区无计划停电,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影响时间延长一分钟加罚2元,如有领导检查及重大活动加倍罚款(属上级变电站引起的除外)。
6、凡发生工程、设备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单位,调度室要及时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不及时组织分析的,每次对调度室主任罚款50元。责任、原因明确的,不再分析。
7、被通知到的单位,必须按调度室要求的时间派人员准时参加,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负责人罚款50元。
8、确因设备、配件质量问题或属于劣质产品造成停电、停机事故,经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分析,对责任单位按分析结果罚款。
9、工作面出水煤属采煤队事故,下付巷水管理不好属采队事故,由此引起的皮带打滑,由责任队承担,调度室裁定。
10、超过300mm×300mm的大碴块或木料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或煤仓,否则对采煤队开设备工及当班负责人按30元/块罚款。
11、人为造成事故,如挤伤或崩伤电缆造成停电等,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承担事故责任,按第3条进行罚款,造成严重后果,分析处理。
12、凡因碴车影响造成煤场满不能生产(加油时间30分钟)或影响排矸,按第3条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造成井下停产的按第3条处罚外加2元/分执罚。
13、采煤队因本队责任而没有完成当天规定指标(组织计划)时,每欠一吨罚队3元,因外运或其它因素影响没完成计划的,可以不罚。采煤队因迎接安全大检查,停机按时间突击整顿工程而没有完成当天规定指标,班产可以下降(组织计划)。月底完成生产任务,欠产罚款可以酌情减免。
14、煤巷队和岩巷队当班、当日、当月所报进尺必须与实际进尺相符。月底验收进尺与该队所报进尺相符,煤巷队允许误差3m,岩巷队允许误差2m,每超报或欠报1m,对该队罚款100元。
1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值班领导、调度室监督执行。巷道维修与回收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1、巷修队负责主要进、回风巷及主要巷道的维护和扩修(主回风巷、进风巷轨道巷、皮带巷)。
2、掘进工作面正在施工的巷道(含没有交复使用的巷道和掘进面与主回风巷的联巷)由掘进系统负责扩修维护。
3、受动压影响范围较大的,由矿组织进行处理。
4、采煤工作面上下付巷由采煤队负责维护。
5、采区进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巷道风速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采取调风措施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扩修,断面必须满足风速要求。
6、巷道交接: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调度室和企管科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双方同意签字后,交使用单位。
二、技术管理
1、建立巷道扩修台帐,记录清楚,内容包括扩修巷道名称、支护形式、扩修长度、隐蔽工程、扩修时间、扩修位臵等,并标注在专用平面图上,隐蔽工程要有素描图,以备资料查询。扩修、回收作业完工后,主管技术员要及时编写竣工报告,交主管部门。
2、巷道失修率:小于设计断面70%的为失修巷道,小于设计巷道断面50%的为严重失修巷道。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3%。
3、巷道维修或回收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1)概况:巷道名称、用途、原支护形式、所处煤(岩)层位臵、围岩特性、坡度、失修程度、扩修范围、断面、通风瓦斯及周边矿压影响情况等。
(2)扩修巷道支护形式、支架规格和质量要求。
(3)扩修、回收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4)安全技术措施、其它要求。
(5)附施工地点示意图,并注明避灾路线。
(6)锚喷巷道,必须对锚杆方向、角度和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比例、材料规格质量提出要求。
4、架棚巷道不需要动原支架的维修,如落底、打帮、背顶、加固巷道、更换断梁折柱等,岩巷和砌碹巷道的复喷、打锚杆、处理活碴、加固巷道等,可执行常规措施。
5、对工程量较大的煤岩巷刷大断面,变更支护形式或扩修处于断层破碎带、老空、老巷等地区条件复杂时,必须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无措施施工处罚。
三、现场管理
(一)巷修作业地点管理
l、每月由通防科牵头,调度室、地测科、安全科等相关施工连队参加对全矿巷道失修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检查出问题按“五定”原则处理,一次不按时整改罚款100元。
2、巷道维修单位每周自查必须派人对所有维护巷道进行巡查维护,并有记录表可查,否则罚款100元/次,保证运输、行人和通风 安全,不巡查或巡查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3、对丢底煤的扩修巷道在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先清煤落巷,再进行巷道扩修。
4、扩修巷道时,每组至少三人操作,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
5、扩修前对老支架的加固长度不少于2m,扩修后新支架的联锁不小于5m。不按要求施工对施工队罚款200元。
6、施工时将巷道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对变形严重的支架,进行加固,漏帮漏顶闭严,确保退路畅通和正常通风,否则对施工队罚款 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扩修作业时,对管线进行有效防护,必须使用通风行人通道迎头扩修除外,以保证顶煤冒落时能够过人和不影响正常通风。
8、扩修倾斜巷道时存放的材料应设臵挡板,防止物料下滑,没有防护措施一次罚款100元。
9、支架拆除或架设未完工前,不准中止工作,否则,必须接顶封帮,不按要求一次罚款100元。
10、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锚喷巷道片帮严重需复喷的由施工队负责将风管接到施工地点,否则罚款200元。
11、通风设施地点巷道压力显著地段,由责任单位进行喷浆、壁后注浆等加固措施,否则罚款200元/次。
(二)回收作业地点管理
1、对断面较小的巷道,回收前必须先进行落底,保证可靠的施 工通道,不按要求一次罚款200元。
2、对回收点后支架加固长度不小于5m,否则每米罚100元。
3、一条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巷道内只能安排一个回收作业地点,不按要求一次罚款300元。
4、回收支架必须使用回柱绞车,严禁使用导链做为回收工具,不按要求一次罚款300元。
5、回收巷道过老巷由回收单位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否则罚款200元/次。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地测科、通防科、调度室、安全科监督执行。
煤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煤质管理,不断提高煤炭质量和经济效益,调动煤质管理积极性,牢固树立“提煤质就是提效益、保煤质就是保工资”的思想,推动煤质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新丰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1、各生产部门、区队的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作业区内不出现影响煤质的因素,确保全矿煤炭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
2、调度室负责根据回采工作面生产地质条件和煤层煤质的变化,及时改变生产时间和采煤方式,组织协调好工作面间的合理配采,并协调好各掘进头出碴时间,确保煤炭质量的稳定。
3、以当月作业计划规定的煤质小于4500大卡为基础,每下降百分之一扣总产量的百分之一,遂次类推;生产原煤杂质过大时,销售科组织二次筛选,对筛选的矸石、杂物过磅,按称重的实际重量的1倍从当日产量中扣除;煤质信息和折扣矸石信息每天10点前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扣除。二次折产后的产量给区队,作为相关单位结算工资的依据。相关区队在计发本队副队长、班组长工资时,要列出专项煤质管理工资,根据全矿煤质指标完成情况,计发相应工资。
4、矿对采煤、运输、筛选等区队实行煤质指标与工资总额挂钩。根据当月商品煤发热量计划,每超、欠计划20千卡/千克相应增、减发工资1%。其中:采煤队增减不超过5%,运输筛选单位增减不超过2%。
5、各区队出现违反煤质管理措施的,除执行相应罚款外,即使当月全矿完成煤质指标,也不予上浮工资。
6、采煤队负责回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抓好顶、底板及老塘管理,为提高煤质创造条件,做到不片帮、不漏顶、不窜矸。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7、采面放煤时要实行多轮、间隔放煤,第二次见矸必须关门。如果放煤时碎矸在溜子上长度超过5米以上,每米罚款20元,并现场进行处理,影响生产时间由采煤队负责。两次以上(含两次)罚款加倍,并对跟班队长(班长)罚款100元。
8、回采工作面出现大面积打底、打顶时,调度室、采煤队要主动采取提、落巷或放松动炮等措施,并进行分采分运确保生产煤质量。如不采取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力,每班对采煤队罚款500元,调度室负责人、采煤队队长各罚款50元。
9、采煤队要严格控制300×300mm以上大块矸石进入主煤流系统。否则,对该队每块罚款5元,队长每块罚款2元。溜煤眼以下如出现300×300mm大块矸石,对所管区队每块罚款5元,队长每块罚款2元。由当班煤质检查员负责监督、落实。
10、扩修、掘进头(面)除全煤头(面)外,必须执行分装、分运措施。发现不执行相应措施的,每班对该队一次罚款500元,主管部门科长、队长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班长)罚款100元。发现两次,停头停面,并罚队1000元,队长在调度会上作检查。
11、对不具备分装、分运条件的岩巷掘进头,出碴时必须按班定时出渣,施工单位、业务部门要与调度室进行协调并制定方案,经矿长同意后,分时间段单独运输;无方案、不经同意或不严格执行方 案的,发现一次对主管科长、队长罚款200元,跟班队长(班长)罚款200元,队长在调度会上作检查;发现两次,罚款500元,队长在矿板报曝光。
12、巷道维修或建、拆风门时,矸石、杂物等必须单独运输,严禁上主煤流。发现一次对该队罚款500元,发现两次,罚队1000元,队长在调度会上作检查。
13、井下采、掘、运各环节要严格控制水上皮带,必须做到停机停水。巷道除尘、底板水、顶板淋水要避开主煤流,严禁水流入运输机。否则,每发现一处长5米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队长及当班组长罚款50元/次。
14、各地点清挖水沟、沉淀池、水仓的水煤必须采取控干措施,严禁直接上皮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对该队一次罚款500元,主管部门科长、队长各罚款50元。
15、机电科负责13mm和25mm螺旋筛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良好性;必须保证筛轴间隙不超距,每超距一处罚款100元,三处以上罚款加倍。
16、螺旋筛要严格控制矸中含煤率,矸中含煤率不得超过7%。每月组织抽查三次,超过规定,每超0.1%对机电科罚款100元。
17、机运队在各运输巷捡碴,每车扣采煤队3吨原煤产量,拨给机运队。
18、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由调度室、企管科和销售科监督执行。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二一煤层
(一)安全生产
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畅通,高度、宽度符合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否则,罚队100元/次。
2、工作面支架必须正规作业,舍邦移架前收柱腿不能超过两架,否则,罚当节人员10元/柱。
3、工作面严禁扒通场扒格移架不能超过两架,要及时认腿,超过两架以上每架罚当节人员30元,支柱工连带10元。
4、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否则,罚当班队长10元/棚。
5、工作面放煤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放煤后舍邦必须闭严,否则,罚责任人10元/棚。
6、工作面不得出现失效柱、坏柱及卸载柱,否则,罚三铁工或班长10元/根。
7、上、下付巷支护必须使用防倒绳或防倒链,否则,罚班长或跟班队长10元/柱。
8、工作面及上下付巷液压系统必须完好,发现漏液一处罚责任人10元/次。
9、工作面的液压管要统一吊挂顶梁上,不得落地,否则罚支柱工10元/次。
10、采区支架少托梁连接销子罚10元/根。队长落实人员少托梁 大穿销罚20元/根。队长落实人员少托梁安全销罚10元/根。队长落实人员所有销子缺AB销罚2元/根。队长落实人员以上每项超过5根,连带队长罚2元/根。
11、机尾机头缺点柱每次对溜子巷长、溜子司机各罚款20元。
12、放炮后不按措施要求提前安排职工进入的,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
13、放炮前不按要求松煤墙、活柱及二次注液的,对当节职工及验收员各罚10元。
14、特殊时期不按措施作业的对队罚100元/次,对跟班队长、验收员各罚20元/次。
(二)工程管理
1、工作面支架歪、旋、扭及支柱迎山不照不能连续超过三棚,否则对当节职工罚款20元;罚验收员10元/处。
2、工作面不得出现高低架(800毫米以上),否则罚验收员或当节职工每架10元,出现错架一处罚当节人员200元,班长验收员各50元。
3、托梁断开一次罚款200元,队长落实。连带队长50元/次。
4、工作面出现空帮空顶要及时采取措施,凡发现工作面有空邦空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罚跟班队长30元,验收员20元。
5、工作面每班要坚持拉线,按线移架站柱,直线性不好,罚验收员5元/米。
6、及时清理工作面舍帮浮煤,浮煤厚度不能超过0.2米,凡发现 浮煤厚度达0.2米,累计长度5米以上者,罚队20元/米,连带队长2元/米。
7、工作面施工顶部铺网必须连接,发现一处无连接罚当节人员20/处。
8、工作面注水工作眼距在5米——6米之间,眼深8米,注水必须达到降尘效果,否则罚注水工30元/处。
9、工作面及上下尾巷舍邦煤必须放净,凡发现舍邦煤放不净,罚当班跟班组长、队长各10元/棚。
10、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规定,罚验收员5元/根。
11、工作面及下付巷溜子必须保持平、直,否则罚区队修理工10元/次。
12、工作面及下付巷溜子严禁缺刮板、挡煤板或有坏刮板、螺丝,否则罚区队修理工 5元 /块/条。
13、工作面机尾距上巷上帮不大于4米,否则每次罚队长20元,罚队100元。
14、超前支护长度不够,罚班长10元/棚,高度不够,20米内每米罚10元。
(三)文明生产
1、电缆吊挂整齐,否则罚区队负责人2元/米,开关保护不上架罚10元/台次。
2、工作面及下付巷溜子要搭接合理,不得拉回头煤,搭接高度必须大于0.3米;另外工作面机头以上不低于0.5米,否则罚副队长、验收员各10元。
3、下付巷溜子长度超过30米必须掏底槽坑,否则罚掏底槽工5元/次,队无安排人员罚跟班班长20元、罚队长10元。
4、工作面下付巷严禁有碴块堆积,否则罚班长5元/块(直径大于300mm)。
5、上下付巷要及时清理浮煤杂物,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发现一处长3米污泥积水罚20元1次。
6、上下巷管线吊挂不直,每米罚电工或三铁工5元。
7、采区用单体柱不准倒放在地,必须升起舍邦侧,否则罚支柱工30元/柱。
8、上付巷料场要整洁,椽子、荆芭、备用柱等要分类码放整齐,并挂标志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次不挂牌、料场零乱的,罚相关责任人10元/项/次。
9、下付巷要留有0.7米宽的人行道,并保持畅通,否则每米罚替棚负责人10元。
10、工作面及两巷水沟保持畅通,发现水不归沟每次对队长罚款10元/次。造成冲巷道每次对队罚款100元。
11、上下巷单体柱手把及三用阀方向一致,两巷超前支护朝向外方,否则每根柱罚款2元。
12、打钻作业完毕风钻不吊挂一次对打眼工罚款10元。
13、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有杂物,罚队10元/件。
14、上、下付巷坑木必须回收,发现1根不回收罚50元/根。
15、替棚时必须对电缆、信号线、水沟进行保护,无采取保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四)处罚
工作面冒顶一次,影响生产1小时以下,对队罚款200元,影响1小时以上3个小时以下对队罚款300元,3个小时以上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发现煤墙露碴(顶煤超过1.5米处)罚队200元/次,同时罚跟班队长、验收员、班长各20元/次。若堵塞风流造成瓦斯超限按瓦斯斯超限事故处罚500元。
(五)其它
1、工作面结束前,上下巷替棚超前停采线3米,替棚后,上下帮工字钢或U型钢全部拔完,否则,每少一棚罚替棚班50元,工字钢或U型钢腿不及时拔罚10元/根。
2、凡调度室下发通知、工作指令、各队必须按时完成,超过期限而无信息反馈,拒不处理的罚队长30元/次,每推迟一天对队罚100元。
二、综采区
(一)工程管理
1、拉架时必须拉线施工,否则一节罚款50元。
2、拉架前先清理支架与运输机之间的浮矸浮煤,否则一节罚款50元。
3、拉架前先处理漏顶、片帮,否则一处罚款20元。
4、拉架时使用单体柱必须挂好防倒链,否则一根罚款10元。
5、拉架打柱时必须停止运输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拉架、调架供压时其他非操作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否则一次一人罚款20元。
7、拉架后不能出现漏顶、空顶、片邦,否则一处罚款20元。
8、拉架后支架高低误差,包括架间隙不能超过规程规定,否则一处罚款20元。
9、拉架后必须保证上下一条线,坡度一致,否则一架罚款10元。
10、拉架后.后掩护梁离后溜上面必须保证0.5米以上,否则一架罚款20元。
11、拉架后不能出现倒架、咬架现象,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12、上下付巷替棚,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护,否则一次罚款50元。
13、上、下付巷超前支护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且单体柱必须挂防倒链,否则少一米罚20元,缺防倒链一根罚10元。
14、上下付巷超前支护,必须保证直度,并挂牌管理否则一处不直罚10元,一根无挂牌罚10元。
15、按要求回收上下付巷老坑木,一根不回收罚50元。
16、如出现冒顶罚责任人每人200元。
(二)机电运输
1、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否则一次罚款50元。
2、严禁带电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设备启动时,必须听信号开停,私自开机一次罚款50元。
4、开机前必须检查设备,如无检查,机修造成影响一次罚款100 元。
5、运输设备上,严禁运送物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6、变电所值班人员,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次罚款50元。
7、运输机上发现刮板上缺少一个螺帽罚款5元,一个螺帽松动罚2元,缺一个刮板罚10元,人为行为造成断 链、拉坏设备一次罚开机人100元。
8、停送高压电设备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否则一次罚款50元。
9、乳化泵启动后随时观察水箱水量及乳化液配比,如造成影响一次罚款50元。
10、如运输设备上有300mm×300mm矸石或其它物料应及时停机捡出,否则一次罚款20元。
11、设备不准带病运行,否则一次罚款50元。
12、各种线路吊挂平直,如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一处电缆破损罚款50元。
13、采煤工作面、运输机电缆按要求吊挂、存放,如人为损坏造成影响,一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三)放炮管理
1、爆炸物品按标准运送、存放,否则一次罚款50元。
2、装药、连线、放炮时必须停止运输设备,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3、放炮前必须用皮带将支架重要部位护盖到位,否则一次罚款50元。
4、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安全地点,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放炮时必须通知变电所关闭采区电源及乳化泵,如不执行一次罚款100元。
6、装药时必须按要求装药、连线、检查瓦斯等,否则一次罚款20元。
7、放炮后先检查支护情况及是否有残炮存在,如有按要求处理,否则一次罚相关人员各50元。
(四)两巷文明卫生及材料管理
1、保证两巷文明卫生,如发现一处卫生不到位罚款20元。巷道卫生超过10米无打扫,一处罚款50-100元。
2、采煤工作面架间及运输机舍帮侧,卫生不到位一架罚款5元。
3、巷道内发现一处污泥积水罚款20元,超过10米以上每处罚款50元。
4、设备两侧及运输设备下浮煤、浮矸长度超过5米一处罚款20元,一处超过10米以上罚款50元。
5、各种材料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如发现一处材料无码放罚款20元,一处材料无挂牌罚款20元。工作面所有材料严禁乱扔乱放,否则一处罚款10元。
6、各种五金、电器设备、材料,必须上件存放,如发现一种不上件罚款20元。
7、保证巷道水沟畅通,如发现一处水沟淤泥无清挖罚款20元,超过10米以上每处罚款50元。
8、运输设备上严禁拉水,否则一次罚款50元。
9、下付巷水源用水槽或水管装好,必须保证畅通,如水漫运输设备上一次罚责任人50元。
(五)安全管理
1、放炮时必须安排专人把关,并悬挂警戒线、警戒牌,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2、放炮时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否则一次罚款50元。
4、拉架后必须将闭锁打到零位、并将手把锁好,否则一架罚款10元。
5、及时检查各种液压管路,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如强行使用,每处罚款20元。
6、采煤工作面每隔10米安装一道挡矸闭子,如少安装一道或不能正常使用一处罚款50元。
7、如采面出现直径超过500MM矸石必须现场处理,否则每块罚款20元。
8、清理后溜时,必须打好护身篦子及保证退路畅通,否则每处罚款50元。
9、处理断链时必须用单体柱供压接链,严禁使用刮板机点击接链,否则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0、采面使用单体柱供压、调架、接链时,非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到5米以外,否则一人次罚款20元。
11、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悬挂停电牌,打上闭锁及安排专人看管,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12、开设备人员,必须一人一机,严禁多台同时操作,否则一次罚款50元。
13、处理冒顶、倒架、断链及重要工作时,跟班队长必须现场指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14、采面打眼时,必须待运输机停止运行后方可工作,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5、刮板机运行时,刮板机上面严禁行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三、一5煤层
(一)安全生产
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畅通,高度、宽度符合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否则罚队100元/次。
2、工作面支架必须完善,严禁提前摘老塘柱,否则罚当节人员10元/柱。
3、工作面严禁扒通场或不按规程要求及时站一梁一柱,否则对当节职工罚10元/棚,并对验收员罚款5元。
4、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否则罚当班队长5元/棚。
5、工作面不得出现失效柱、坏柱及卸载柱、倒放支柱,否则罚三铁工或班长10元/根。
6、工作面必须使用防倒绳或防倒链,否则罚跟班队长10元/根,不按要求使用罚验收员5元/根。
7、推溜子摘柱超过30棚,否则罚跟班队长30元/次。
8、工作面及上付巷液压系统必须完好,发现漏液一处罚责任人5元/次。
9、工作面的液压枪管要统一吊挂在单体柱手把上,或卡在三用阀上,不得落地,否则罚支柱工10元/处。
10、机尾缺点柱每次对溜子巷长、溜子司机、跟班队长各罚款20元。
11、放炮后不按措施要求提前安排职工进入的,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
12、放炮前不按要求松煤墙、活柱及二次注液的,对当节职工及验收员各罚10元。
13、特殊时期不按措施作业的对队罚200元/次,对跟班队长、验收员各罚20元/次。
(二)工程管理
1、工作面支架歪、旋、扭及支柱迎山不照不能连续超过三棚,否则对当节职工罚款10元,罚验收员5元/处。
2、工作面不得出现大棚距(600毫米以上),否则罚验收员5元/处,罚掘工5元/处。
3、工作面出现空邦空顶要及时采取措施,凡发现工作面有空邦空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罚跟班队长30元,验收员20元。
4、工作面每班要坚持拉线,按线拔梁站柱,直线性不符合要求,罚验收员1元/米。
5、及时清理工作面舍邦浮煤,浮煤厚度不能超过0.2米,凡发现浮煤厚度达0.2米,累计长度5米以上者,罚当班队长10元/米。
6、支柱初撑力不够罚验收员5元/根。
7、工作面有坏梁、弯梁或变形严重的铰接梁,罚三铁工或班长10元/根。
8、工作面及下付巷溜子必须保持平、直,否则罚区队修理工10元/次。
9、工作面及下付巷溜子严禁缺刮板、挡煤板或有夸刮板、螺丝,否则罚区队修理工 5元 /块/条。
10、工作面机尾距上巷口不大于8米,否则每次罚队长20元,罚队100元。
11、单体柱没有卡在梁槽内,罚验收员及作业人员各5元/根。
12、超前支护长度不够,罚班长20元/棚,高度不够,罚20元/棚。
(三)文明生产
1、电缆吊挂整齐,否则罚区队负责人2元/米,开关保护不上架罚10元/台次。
2、工作面及下付巷溜子要搭接合理,不得捎回头煤,搭接高度必须大于0.3米;另外工作面机头以上不低于0.5米,否则罚副队长、验收员各10元。
3、下付巷溜子长度超过30米必须掏底槽坑,否则罚掏底槽工5 元/次,队无安排人员罚跟班班长20元、罚队长10元。
4、工作面下付巷严禁有碴块堆积,否则罚班长5元/块(直径大于300mm)。
5、上下付巷要及时清理浮煤杂物,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
6、上付巷料场要整洁,椽子、荆芭、备用柱等要分类码放整齐,并挂标志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次不挂牌、料场零乱的,罚相关责任人20元/项/次。
7、下付巷要留有0.7米宽长不低于5米的人行道,并保持畅通,否则每米罚队长50元。
8、工作面及两巷水沟保持畅通,发现水不归沟每次对队罚款10元/米。造成冲巷道每次对队罚款100元。
9、工作面及上下巷单体柱手把及三用阀方向一致,要求单体柱手把与三用阀柱液端方向一致,煤墙侧朝向老塘,中排及老塘侧朝向煤墙,两巷超前支护朝向外方,否则每根柱罚款2元。
10、打钻作业完毕风钻不吊挂一次对打眼工罚款10元。
11、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有杂物,罚队10元/件。
12、替棚时必须对电缆、信号线、水沟进行保护,无采取保护措旋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四)处罚
工作面冒顶一次,影响生产1小时以下,对队罚款200元;影响1小时以上3个小时以下,对队罚款300元;3个小时以上,对队罚5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发现煤墙露碴(顶煤超过1.5米处)
罚队200元/次,同时罚跟班队长、验收员、班长各20元/次。若堵塞风流造成瓦斯超限按瓦斯斯超限事故处罚。
(五)其它
1、工作面结束前,上下巷替棚超前停采线3米,替棚后,上下帮工字钢或U型钢全部拔完,否则,每少一棚罚替棚班50元,工字钢或U型钢腿不及时拔罚10元/根。
5.水资源调度保障措施 篇五
TT&C测控资源调度是一个涉及卫星、测控站以及调度准则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优化问题.针对这一优化问题,根据测控调度的一般原则和优化准则,建立了相应的优化模型,并给出了基于遗传算法求解该问题的.方法和步骤;最后,通过两个示例分析,演示验证了该方法对于解决一般测控调度问题的有效性.
作 者:吴斌 李元新 黄永宣 WU Bin LI Yuan-xin HUANG Yong-xuan 作者单位:吴斌,WU Bin(西安交通大学,西安,710049;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94)
李元新,LI Yuan-xin(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94)
黄永宣,HUANG Yong-xuan(西安交通大学,西安,710049)
6.强化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 篇六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刘景伟 岳海涛
(滨州市海河管理局,256616)
摘要:为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011年1月1日《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采取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一步,也是贯彻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领域,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在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了实质性的步伐,对加快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关键词: 水资源 管理 持续 发展
一、用水总量的界定是根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办法》第三条对用水总量进行了明确界定,“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区域外调入水量的总和”,也可以称之为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总量。对用水总量的明确界定从根本上对需水进行了约束,言外之意,凡是在超出可用水总量范围以外的需水是禁止的。《办法》第八条对用水总量的界定用两个指标进行了细化:“用水总量控制实行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用水控制指标相结合的制度。用水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指标”。用水总量的定义及其量化指标的界定,从根本上实现了水资源管理的两个转变,一是由过去的定性管理转变为定量管理,管理的内容更加具体化,管理的手段更具操作性;二是由传统的以需定供转变为以供定需,第四条中明确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供定需的原则”。可以说,用水总量的界定,是严格 “三条红线”的根本,是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是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
二、用水总量的管理控制是基础
众所周知,用水控制管理的主体和客体归根结底都是从事水事活动的自然人或组织、团体,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地区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长远利益、短期效益等矛盾和冲突决定了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办法》能否真正落实,用水总量的管理控制是重要的基础。
《办法》中用很多条文对用水总量的控制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的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同时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用水总量控制相关的工作。这一规定,充分树立了水资源管理控制性指标的权威性、基础性和重要性,为控制管理奠定了基础。《办法》对控制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作了明确指导性的规定。通过对水量分配方案的报批和核准,在源头上对用水量作了控制;通过对超用水量、用水效率低下或水污染严重超标的惩处以及对节水的奖励,彰显了《办法》对水资源管理的人性化;通过对水文、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求,说明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也是重要的基础工程;对违反本办法的惩罚规定,为《办法》施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办法》中对用水总量的控制管理原则、规定、方法要求,充分说明,在用水总量确定的前提下,对水量的控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办法》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是关键 《办法》出台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和国水法》,背景是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水资源供应的紧缺产生的矛盾冲突要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尽管《办法》已经颁布实施,但是全面的贯彻落实确实任重道远,尤其是《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亟待提高。各级政府根据本区域的社会、自然、经济发展状况尽快出台针对《办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特别是地表水、地下水和区域外调入水开发利用量的具体监测办法、水文水资源监测网站建设、水量水质监测设施建设都很急切。现在我们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制度也有很多套,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迁,有些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必须进行健全、更新、完善。特别是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设、深化水价改革、强化水行政执法建设、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监督等制度方面的建设一样应当提到重要的位置,只有配套制度和设施完善了、健全了才能确保《办法》的实施。
四、改革和创新理念是支撑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都充满了改革和创新的理念。首先,《办法》第五条规定 “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评价体系,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和提高。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将水利改革发展问题列入了十二五规划,充分显示了政府对水利建设的重视,也是社会前进发展的重大变革。其次,《办法》明确: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允许区域之间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交易。这是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制度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首次运用,也是对水权制度在用水总量控制中的明确应用。第三,《办法》明确: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供定需的原则。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以需定供的传统观念,引导需水方改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从而引导各地发展节水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同时《办法》突出了维护生态,统筹兼顾的理念,把保护水生态环境与开发利用水资源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促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在满足生活用水需要,协调生态环境用水,合理规划经济社会用水,确定工业、城市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方面,对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了充分应用和阐释。这些改革和创新的理念,无不为《办法》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五、团结协作,形成社会合力是保障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办法》的施行则是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主体,关系到社会的上上下下,牵扯到各单位、个人利益的方方面面,稍有不慎,就会使《办法》的实施流于形式,形成空壳。如果将《办法》规定逐一落到实处,必须要社会各行各业、各单位职能部门、社会公民个人等团结协作,形成共识。首先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明确《办法》的及时性,把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植入工作思想深处,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和广度,时时处处把节水和用水效能统一在在工作、生活中,达到贯彻落实《办法》的目标。其次,《办法》之外各项配套制度和设施建设也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协作,形成合力,特别是发展改革、环保、财政、城乡建设等部门更要戮力同心,把握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才能为《办法》的施行提供保障。
结语:《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它是山东省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将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产业结构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还需要一段历程,但是《办法》的出台施行足以证明我省在水利改革发展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我们期待《办法》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史俊;文俊;;节水型社会及其评价指标的应用[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06年05期
[2]黄继文;张保祥;党永良;刁希全;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A];山东省水资源生态调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3]2007年刘树森;李春雨;曹树民;;水权管理与水法在节水中的体现[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6年03期 [4]何余;我国城市节水法律制度运行问题研究[D];河海大学;2006年
作者简介:
姓名:
1、刘景伟,男,大学学历,滨州市海河管理局,工程师,一直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7.水资源调度保障措施 篇七
当前的作业优化调度算法通常针对产品的生产流程、运输车辆的调度过程以及服务作业的调度[3],与保障站点维修作业的调度有类似的地方,都是为了使生产或服务的效率最高,而保障站点维修作业调度也有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各维修作业的对维修资源需求不同;即使是对同一种故障件的维修作业,随着故障模式不同,其维修流程会发生变化,且所需的维修时间也不同;各个下级站点提出的维修作业对应的装备系统型号各异,且优先级不一样等。因此,对保障站点维修作业调度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同的约束因素,使作业的调度能取得尽可能好的效果。
1 装备保障站点维修工作调度问题概述
1.1 保障站点维修任务分析
各国现行的装备保障体系通常采用多级保障体制,例如对于海军的某些装备系统,采用基层级、中继级、基地级相结合的三级保障体系;而空军的某些装备则采用二级保障体系[4,5]。现以二级保障模式为例对一个保障站点的维修任务进行分析:一个基地级保障站点通常有多个下属的基层级保障站点,各个基层级站点部署了数量不一、型号各异的装备系统,在某个装备系统出现了故障时,通过故障分析后,得出本次故障的修理级别,如果在本站点(基层级)无法维修,则将故障件后送至所属的上级保障站点(基地级)进行维修。在多个下级站点提出了各种型号系统各种部件的维修需求后,在有限的维修资源下,基地级站点需要决定维修作业的先后次序问题。对维修作业进行调度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现有的维修资源,在整体上提高对所有下属站点的保障效率,从而提高所有装备系统的平均可用度。
1.2 保障站点维修工作调度方法
保障站点的维修工作调度主要考虑到故障件的预计维修时间,维修任务优先级和站点的可用维修资源。维修资源包括通用维修设备和设施、用于拆卸和修理的工具、故障件中子部件的替换备件和维修人员等,维修人员又可以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
在维修资源足够的情况下,保障站点对于所有送来的故障件都立即分配所需的维修资源,对故障件进行拆卸和维修,可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所有故障件同步进行修复。然而实际中保障站点的维修资源是有限的,当需要修复的数目超过了其维修能力时,一部分故障件不可避免地要等待维修资源。怎样决定哪个故障件立即进行修复而另外的故障件继续等待,是维修工作调度要完成的任务,这实际上也是如何分配维修资源的问题[6]。
如果不采用专门设计的调度算法,通常采用先进先出或后进先出法,将所有故障件按事先规定的顺序加入维修队列,这种方法容易造成维修资源的浪费,并且一些急需用件可能长时间得不到维修;为此,有方法将故障件加上维修优先级的属性,在故障发生后,装备所在站点给急需的部件加上优先维修的标识,这种方式对于提高保障效率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多个下级站点送来许多高优先级的待修件时,上级站点仍然面临优化调度的问题。
针对上述不足,本文设计了处理故障件维修优化调度的算法,根据故障件的修复时间、可用维修资源、下级站点各装备系统故障状况以及所有装备系统的整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动态决定等待队列中的故障件的维修次序。
为了便于区分上下级站点,将部署和使用装备系统的下级站点简称为场站,而负责对故障件进行维修的上级站点简称为基地。对于三级保障体系而言,基层级对应于场站;中继级是对基层级负责修复的基地,从更高层次来看,又可将多个中继级看成是场站,而基地级负责完成多个中继级站点的故障件修复。
2 装备保障站点维修工作动态调度算法
2.1 维修工作动态调度模型
不同的保障站点可能具有不同的功能,例如有的站点只负责提供备件,而不负责维修;有的则只负责维修不提供备件;还有的既能提供备件又能对故障件进行维修。然而只要是有维修任务的站点,都可能涉及到维修工作的调度问题。
记场站的个数为L,这L个场站共部署了M种不同类型的装备系统,各场站分别部署L1、L2…LL个系统;装备系统发生故障后,经过故障定位、拆卸后运送至基地进行维修的部件种类共有N种。不同的装备系统之间可以共用某种部件,各个场站可以部署不同的装备系统,也可以多个场站部署同一种装备系统。
在序号为l的场站在装备系统发生故障后,经过故障定位,场站需要将序号为n n=,1,2,…,N,的故障件后送至基地,在发送故障件之前,该场站先对隶属于本场站的所有装备系统进行状况统计,本场站所有的装备系统总数为Ll,能正常执行任务的系统数目记为LlWork,则失效的系统数目为:
2.1.1 故障件维修优先级影响因素建模
故障件维修优先级由场站和基地共同确定。场站推荐的维修优先级要反映该场站对该部件的需求,将其定义为:
有时一个场站需要维持一定数量(记为LlLimit)的可用系统才能执行某种任务,当该场站的可用系统数目低于LlLimit时,其故障件的维修优先级将乘以比例因子μμ,>1,,使得其故障件能较快得到修复:
场站在将该故障件后送至基地时,故障件的属性可以用一个向量表示:
FailedItem n,,p,l,
式中,n是故障件的序号,p是场站给出的优先级,l是送出该故障件的场站的序号。
负责维修的基地在收到故障件之后,对其进行维修性分析,计算修复该件所需要的维修资源并估计修复时间。为了简便起见,现只针对一种维修资源进行讨论,在要对多种维修资源进行建模时可以扩充。记修复该件需要的资源数目为r,而修复需要时间为t,注意即使是同一种故障件,由于故障程度和故障模式不同,所需的r和t也不一样,一般地,认为所需维修资源属于一组参数条件下的泊松分布,而维修时间t符合一定参数条件下的正态分布,其均值即为平均修复时间<MTTR<:
式中,T0=MTTR是对应部件的故障件平均修复时间,σ2为方差;
因此一个等待维修的故障件信息在基地表示为:FailedItem n,<p,l,t,r<。多个故障件信息的序号值n可能一样,所有等待维修的故障件表示成一个向量队列:
基地对该等待队列按故障件的序号进行排序,并记队列中序号n为的故障件总数为Dn,而队列中的故障件总数目记为DT,Dn反映了所有站点对这种类型部件的需求,因此是调度算法的一个重要参考信息;此外,基地对等待队列中所有故障件的修复时间进行遍历,找出最长的修复时间记为tmax,最短的修复时间记为tmin;需要的维修资源最大值为rmax,最小值为rmin,而基地的可用维修资源总数为R,故障件开始维修需要占用资源,而修复完成后释放维修资源,因此R是不断变化的。
(1)维修时间对维修优先级的影响
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最多的可用件,修复所需的时间t越长,则故障件的修复优先级越低:
pt越大,优先级越高。由于tmax和tmin是随队列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因此一个故障件的pt 0<<pt<1<也在动态地变化。对于一个不可修件,可以定义其修复时间为一个较大的值,对应的pt值则非常小,从而该件将得不到修复,当累积的该件较多时,基地考虑为该件安排再订购活动。
(2)所需维修资源对维修优先级的影响
修复所需的资源r越多,则故障件的修复优先级越低:
pr越大,优先级越高。一个故障件的pr同样是不断变化的。
(3)积压的故障件数目对维修优先级的影响
如果某种类型的故障件所需的修复时间较长,或所要求的维修资源较多,则会导致其修复优先级较低,从而会积压较多的该类型故障件。现根据某类部件的积压数目Dn设立调整用的优先级pd:
pd越大,优先级越高。
(4)场站装备状况对维修优先级的影响
负责维修的基地难以获知各个场站装备的实时状况,因此,场站在将故障件送往基地时,就附带指定了场站推荐的维修优先级p。
至此,影响维修优先级的4个因素都已经在对应的参数中表示出来。一个故障件的维修优先级Φ由其对应的4个参数的加权和确定:
式中k=1,2,…,是故障件在队列中的序号;α为加权系数:如果各个场站必须保持不低于某数量<LlLimit<的可用系统时,α取较大的值;如果要让所有场站可用系统的数目最大,则α取较小的值。Φk最大值对应的故障件最先被修理。
2.1.2 同类故障件挑选规则
按照上述方法,可以在等待队列中找出当前最需要修理的部件类型与对应的需求单位。但是队列中可能存在更容易修理(修复时间短且需要较少的维修资源)的同类型部件:
此时将k1与k2项的p,l值互换,然后开始修复k2项代表的故障件。例如场站1急需修复3号部件,而场站2也有需求且送来的3号故障件更容易修复,则将场站2送来的故障件修复后,送回给场站1,下次修复的3号部件再送回场站2。
同类故障件挑选规则使得最先修复的部件同时也是该类型中最容易修复的部件(如果存在),那些被一再推迟修复的部件总是最不重要的和最难修复的,在达到一定数量时可以通过再订购处理。
2.2 维修工作动态调度算法流程
在故障件到达、故障件修复完毕或故障件开始维修等事件发生后,就要开始挑选下一个进行维修的故障件。但是由于维修资源的限制,经过优先级比较选择出的故障件不一定能够得到立即维修,可能还需要等待维修资源的释放。等待维修资源的部件在有新的故障件到达后,要重新进行比较。算法流程如图1。
3 装备保障系统模型与实例分析
3.1 多级装备保障仿真系统
根据装备保障体系运行的过程与特点,以ExtendSim为平台,建立了任务驱动的多层级多等级装备保障仿真系统[1],并在仿真系统中负责维修的站点加入维修调度算法,算法以ModL语言实现。仿真系统中可修复故障件的产生和处理过程如图2。
3.2 保障方案想定
现考查由6个场站和一个基地构成的保障系统,每个场站部署并使用8台同一类型的装备系统,每台装备由10个子系统构成。当某场站可用的系统数量在6台以上时,该场站才能执行某种任务,即LlLimit=6。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所有的可用装备都可能发生故障,各个子系统发生故障的频率由各自的可靠性参数决定。当一台系统发生2个以上的子系统故障后,该系统将变为不可用。发生故障后由所在场站拆卸下对应的子系统并送往基地维修,所需的维修资源设为专业技术人员。基地共有45名技术人员,且分为3班,实行8小时轮班制,因此任意时刻有15名技术人员值班。比例因子σ=2,α=1.5。
仿真系统对一年的任务时间进行过程仿真,通过该时间段内资源利用率、各场站执行任务时间、各场站可用系统数目、总的系统可用率变化等指标来评估保障系统的保障效率。运行中产生的数据由ExtendSim输入Excel中进行分析。
3.3 不同调度策略下的保障效率分析
(1)在不考虑维修优先级的情况下,基地采用先进先出(FIFO)方式控制故障件的维修次序。通过1 000次仿真后,得出的资源利用率为78.09%,所有场站累积执行任务1 662.5天,所有场站的可用系统总数平均为39.05,对应的系统平均可用率为81.35%。
(2)采用资源适配法。基地对所有等待修复的故障件按到达的时间排序,然后检查可用资源,并从等待队列中选择第一个故障件,若维修资源足够,则该件进入修复;否则,查看维修资源是否够修复第二个故障件,若足够,则将第二个故障件进行修复,而第一个继续等待。依此类推,直至剩余的维修资源不够任一个故障件进行修复。
采用资源适配法控制故障件的维修次序,通过1 000次仿真后,得出的资源利用率为81.42%,所有场站累积执行任务1 867.3天,所有场站的可用系统总数平均为41.55,系统的平均可用率为86.56%。
(3)采用动态优化调度方法。按照前述的维修工作动态调度算法对等待的故障件进行优化调度,通过1 000次仿真后,得出的资源利用率为85.32%,所有场站累积执行任务2 106.6天,所有场站的可用系统总数平均为44.89,系统的平均可用率为93.53%。
图3显示了多次仿真运行中三种方法下各场站累计执行任务天数的变化。在FIFO法下,如果先到的部件没有得到维修,则后续故障件根本没有机会维修,从而各场站可执行任务的时间较少,从而累积执行任务时间较少;在资源适配法下较FIFO法有所提高;而在动态优化调度方法下,累积执行任务时间最长,且波动的幅度最小。图4(a)显示了3种方法下资源利用率的变化,动态优化调度方法使得资源的利用率最高;而图4(b)显示了平均可用系统数目的变化,动态优化调度方法使得平均可用系统数目较前两种方法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所有场站累积执行任务时间的变化情况如表1。
4 结论
为任务繁忙的保障站点设计维修工作动态调度算法,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保障站点的各种维修资源,提高故障件平均维修速度,降低故障件的平均等待时间,装备系统总的可用度因此得到了提高;并且由于兼顾了各个下级站点的总体状况,使得各站点的可用装备系统都能维持在一定的水平,增加了各站点能执行任务的时间。
维修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以及各站点平均可用系统数目的增加,都可以为实际的保障工作带来较好的效益。论文设计的算法能根据实际的装备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扩展,例如增加维修资源的种类,改变装备使用场站的数量和增加其他限制等,因而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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