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概念软文(共11篇)
1.融资融券概念软文 篇一
在融资买入时应注意:融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就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和亏损,投资者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
什么是融资融券业务?如何办理融资融券业务?
什么是融资融券业务指南
融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就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和亏损,投资者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
简介
普通投资者如何操作(案例)
融券卖出:
甲某可融券卖出的最大金额为100万元(50万元÷50%=1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10元/股,甲某以此价格发出融券交易委托,可融券卖出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100万元÷10元/股=1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甲某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10万股证券A以完成交收,所得资金100万元划入甲某信用资金账户,该笔资金被冻结,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至此甲某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券负债将以数量记载,负债金额以每日收盘价逐日计算。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10元/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150万元÷负债100万元=150%)。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11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10万元(10万股×11元/股=11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36%,已接近追加担保物的维持担保比例130%。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12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20万元(10万股×12元/股=12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25%,低于130%,此时甲某应该采取增加保证金、融券债务偿还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第四天证券A开盘价11.5元/股,甲某在开盘后以此价格使用买券还券方式了结债务,申报“买券还券”证券A数量10万股。买入证券时,先使用融券冻结资金100万元,再使用自有资金15万元。了结融券债务后,甲某的信用账户内资产为现金35万元。
融券卖出时应注意什么?
(1)融券卖出负债以市值计算,将随卖出证券价格而波动;
(2)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即可能引致较大风险。
融资买入:
投资者乙某信用账户中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乙某可融资的最大金额为200万元(100万元÷50%=2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5元/股,乙某以自有资金100万和融资200万共300万元以5元/股价格发出买入交易委托,可买入的最大数量为60万股(300万元÷5元/股=6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乙某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200万元以完成交收,所得股票A共60万股划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并在乙某信用证券账户中做明细记载。
至此乙某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5元/股,则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300万元÷负债200万元=150%)。
(1)买入证券A出现连续上涨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到5.4元/股,资产为324万元(60万股×5.4元/股=324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64%(投资者账户浮盈24万元)。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5.8元/股,资产为348万元(60万股×5.8元/股=348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74%(投资者账户浮盈48万)。
(2)买入证券A出现连续下跌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下跌,收盘价到4.5元/股,资产为270万元(60万股×4.5元/股=270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35%(投资者账户浮盈-30万元)。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下跌,收盘价到4.1元/股,资产为246万元(60万股×4.1元/股=246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3%(投资者浮盈-54万元),低于130%,此时乙某应该采取卖券还款、增加保证金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3)偿还融资债务
在第二种情况下,假定乙某第四天准备采取卖券还款方式全部偿还债务200万元,如果此时证券A价格为4.0元/股,乙某需以该价格委托卖出(或卖券还款)50万股证券A,上述委托成交后,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收回融资债务200万元,该笔融资买入即已结清。此时乙某信用证券账户尚余10万股证券A,市值为40万元。
在融资买入时应注意:融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就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和亏损,投资者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
2.融资融券“姿态”救市? 篇二
以“救市”姿态登场的融资融券试点并没有激起多大的涟漪,在短暂的兴奋之后,至10月18日,上证指数又续跌了360余点。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所谓的融资融券利好效应基本消失殆尽。
被寄予厚望的融资融券何以这般“不中用”?国际金融形势的突变固然难辞其咎,在金融风暴的袭击下,全球主要证券市场无一幸免大跌的命运。而中国有所不同的是,在大盘已经暴跌70%的基础上,“十一”长假以后又继续大跌,这不能不说明融资融券并没有很好地起到稳定大盘的作用。
更多的担心来自融券做空的功能,如果在目前的点位遭遇抛压,后果不堪设想。管理层似乎也深明其意,在“洞悉”了市场的担忧后,设计了一套“特有”的融券机制。但问题是,这样精心设计过的融资融券如果还不能发挥预期的功能,那又该怎样呢?眼下的救市只是杯水车薪,而融资融券对于证券市场长远的功效又将被束手束脚。现在,我们是否该反思一下如何恰当地利用救市工具。
救市的“鸡肋”
对融资融券的出台抱以很高期待,但在现实条件局限下,这一可能也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
尽管并没有刻意地申明,但融资融券推出一开始就被市场定义为“救市工具”。天相首席策略分析师仇彦英表示,当前情况下,推出融资融券可以看作维护市场稳定的举措。自9月以来,政府推出三大利好,而融资融券业务在当前国际背景下也被视为系列救市行动之一。
实际上,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融资融券只能是一个中性的救市工具。
融资融券中的“融资”功能曾被市场寄予厚望,但它的作用在现实条件下实难发挥。“目前开展融资融券只能使用券商的自有资金,但券商的可融资金并不多,所有券商的钱加在一起也不超过1000亿,而且券商也不会随便把这个钱融出去。从这一点来说,推出融资融券有积极意义,但意义并不大。”银河证券研究所所长腾泰向《英才》记者表示。
此前,投资者在提升资产的流动性和配置效率,增加证券市场的活跃程度方面,对融资融券的出台抱以很高期待,但在现实条件局限下,这一可能也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
首先,对于最大的机构参与者基金而言,几乎没有参与的空间。“目前受基金契约和章程的限制,基金是否可以用融资融券去做投资,以后可能还有待规章的修改。”汤森路透投资业务中国区主管周良告诉《英才》记者。
而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基本上也是无缘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根据证监会2006年8月实施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对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不仅‘客户征信’很难予以确认,就连‘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一类的头衔也几乎是中小投资者的专有称谓,因此中小投资者基本上很难参与融资融券。”知名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分析认为,融资融券实际上与中小投资者没有什么关系。而就目前融资融券试点方案来看,客户准入门槛定在资产100万元以上。“这事实上已经将小散户排除在外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由此可见,融资融券对当前市场的积极意义相当有限。实际上,融资融券试点推出的同时,就一直摇摆在是利好还是利空的争议中,而当利于市场的一面被现实条件抑制以后,对于“融券”业务做空功能的担心便成了市场的负面效应。
对于融券的做空功能,市场较多的担忧是在目前下跌已经确立的趋势下,融券卖空会起到加剧震荡的作用。这种担心并非没有依据,此前就有私募表示,“对融券业务颇有兴趣”。有私募经理认为银行股正面临较大的下跌压力,降息直接削减其利润,而经济增长下滑亦将增加其坏账,如果能卖空,预期能有些许收益。
但市场的担忧实际上也只能停留在想象的层面,在实践中,想做空其实也很难。“券商不会把自己的股票拿给别人去卖,业务规则可以出,法律可以放开,可是没人会借给你证券。哪个券商肯借给你证券往下砸?”一位券商业内人士向《英才》记者透露,现阶段在操作层面,券商手中的证券并不多,融券的做空功能非常有限。
由此来看,现阶段作为救市工具推出的融资融券,在做空功能受到抑制,利好作用也实难发挥的前提下,只能沦为一块“鸡肋”。
被捆绑的工具
意图在融券本就没有做空威胁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保险栓”,然而市场并不“买账”。
尽管融券的做空尚缺乏市场条件,但看到大盘继续大幅下行后,“护盘心切”的管理层还是出手了。
近日,就在联网测试前夕的10月17日,有官方人士申明,“我国的‘融券交易’并不等于‘卖空交易’,即将推出的业务试点中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先借入股票再卖出,卖出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要有真实股票,不得先卖空,再借入。”为避免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出现市场操纵行为,监管部门设定了比较严格的监管规则,包括融券做空的报价必须要高于前一交易日价格,交易所会对融券做空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等。
显然,管理层的意图是在融券本就没有什么做空威胁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保险栓”。然而,市场并不“买账”。当日市场反应颇为平淡,大盘全天围绕1900点小幅震荡,收盘仅上涨了15点。
然而从长远来看,这些新设计对于融资融券特有功能的发挥不能不带来影响。
一般情况下,融资融券的功能在于,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和过低时,可以通过融资的买入和融券的卖出促使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而照上述的设计,融券的功能显然被抑制了。“融券一定是一种做空的机制,如果不能做到,那么融券的意义就不大了。但在目前的限制规定下,长远来看必定会削弱融券做空的功能。”金元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徐传豹向《英才》记者表示。
这样看来,现在的融资融券机制最终带给市场的是,短期内对市场积极意义并不大,基本不能起到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而长期的功能却被弱化,“如此这般救市显然只是一厢情愿,顾此失彼,不合逻辑。”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姿态”救市的隐患
“中国的救市实际上只是一种姿态救市,并没有拿出最根本的救市手段来。”
事实证明,融资融券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救市载体,但为何还被拿来推出?
“一方面可能与管理层对这一工具推出后的市场形势估计不足有关。很大一部分问题则出自管理层对救市的态度上。”一位市场人士向《英才》记者表示。
自美国金融海啸形势恶化,股灾向世界各国蔓延以来,各国纷纷出手救市。在大的背景下,中国管理层也出台了各项救市措施,但力度非常有限。
比如单边征收印花税利好。从历史看,每次调减印花税都未能扭转股市本来的趋势。即使今年4月印花税从3‰调减为1‰,也只能让股市维持9个交易日的反弹,然后继续回到漫漫“熊”途。
还有一并推出的汇金公司增持三大银行股份的利好,其实这也仅限于一个救市信号的范畴。实际上,汇金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大大低于市场预期。9月23日,汇金公司仅仅购买了三大行各200万股权,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实汇金的行为相当理性,增持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的操作意义。
3.融资融券推广 篇三
某某老师,您好!我是中信建投证券的杨仕梅,我今天主要是做一个回访,每天公司给您发的中信建投视点还有明星股票池您收到没有呢?每周六的股民学校您去听了没有,有什么想法和建议可以提出来给我们。所持有的股票怎么样?最近公司推出融资融券业务,我来为您简单的介绍,融资融券是由证券公司向您借出资金,您可以买入股票或者借给您证券您可以卖出,到期还钱或者还券,您只需要把您的手里的股票或者基金,债券等作为担保品。只要您在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一年以上,证券资产规模达到50万以上,你就可以参与此项业务了。至于您可以给证券公司借多少钱,借多大资产量的证券是按您的担保品算的,具体的细节您还想了解什么可以告诉我,由我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4.融资融券调查问卷 篇四
1.您目前的证券账户市值为多少?
A50~100万
B100~200万
C200~500万
D500万以上
2.在股票交易中,您的持股周期一般为:
A1个星期之内
B1个月之内
C1~6个月
D半年以上
3.您有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意愿吗?
A没什么兴趣
B有点兴趣,但还不是很了解,也没有去开户
C很想参与,但还没有去开户
D已经开户并进行交易了
4.如果有意愿,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上证指数2600点左右),您会更倾向于
融资还是融券?
A融资
B融券
C需视个股情况而定
5.融资融券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您如果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交易期限将会是
多长时间?
A当日完成交易
B1星期之内
C1个月之内
D1~6个月
6.您愿意把证券账户市值的作为保证金进行融资融券(法定保证金比例最
低为50%)?
A0~30%
B30%~50%
C50%~80%
D80%~100%
7.目前融资的年利率为7.86%,即银行基准年利率(半年4.86%)+浮动利率3%,您认为该利率水平
A偏高
B偏低
C属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8.目前融券年费率为7.86%-10.86%,即银行基准年利率(半年4.86%)+浮动
利率(3-6%),您认为浮动利率为较为合适?
A3%
B4%
C5%
D6%
9.如果您要保证每日都能获得融资授信额度,券商收取额度占用费,费率大概多少比较合适?
A2%,额度少于1千万元时
B2.5%,额度超过1千万元时
C3%,额度超过5千万元时
D其它_____
10.您如果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需求额度大约是多少?
A50万以下
B50-100万
C100-500万
5.融资融券权限揭示书 篇五
营销人员权限揭示及确认书—融资融券业务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好地给您提供服务,我公司郑重向您提示以下事项,请您仔细阅读并在《客户确认》中予以确认:
一、我公司授予营销人员的代理权限为:
1、向客户介绍我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融资融券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融资融券业务的基础知识及征信、授信、开户等业务流程;
3、向客户介绍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由我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二、我公司禁止营销人员从事的行为:
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9、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10、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
11、违反其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区域佣金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降低佣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抢客户;
12、在执业过程中收取或接受客户任何款项;
13、损害我公司、客户合法权益、证券行业声誉,或者扰乱市场秩序、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三、如您在本公司交易期间需变更营销人员的,请您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到营业部重新进行信用账户经纪关系确认;如为您服务的营销人员发生身份等变化时,我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您,如在挂号信等送达15日内未收到您有异议的通知,我公司将认为您认可挂号信所传达的内容。
四、请您本人亲自带好相关证件到公司所属营业部签订本揭示书,任何人不得代理操作,同时提请您注意密码的保密和有关交易证件的保管,如因您的证件丢失或密码泄密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营销人员的信息公示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zg.sac.net.cn)或海通证券公司网站(http://)进行查询。
客户确认:
本人确认(先生/女士)为本人的融资融券业务的营销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该营销人员为□证券经纪人/□营销经理。该营销人员已向本人出示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号),本人清楚知晓营销人员仅能在法律法规规定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为本人提供服务。本人确认融资融券业务的合同条款、业务规则以及风险揭示等相关内容介绍以融资融券专岗的讲解为准,本人接受营销人员超越权限的服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自行承担。以上《揭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揭示书》为本人亲自填写。
客户签名:
身份证号:
信用资金台账号:
6.融资融券业务答疑新 篇六
(一)1、是否所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都可以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
答:不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通过交易所网站的融资融券信息栏目向市场公布可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名单,并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我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范围内确定我公司客户可融资标的和可融券标的的证券范围。客户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需要在我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否则我公司有权拒绝客户相关的融资融券委托。
2、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不可用于哪些业务?
答: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可用来参与新股申购、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赎回、LOF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预受要约和现金选择权申报,也不可用来办理LOF和债券跨市场转出、证券质押。
3、投资者需更换融资融券交易委托证券公司的,应如何办理? 答:应先通过原证券公司注销原信用证券账户,再与新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并重新开立信用证券账户。
4、、中信证券(浙江)能否开展融券业务?
答:目前,我公司仅提供融资业务,暂不提供融券业务。
5、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通过什么方式了结负债?
答: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现金还款的方式向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6、融资融券合约到期,是否一定要了结债务?
答: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合约到期,客户须偿还融资负债,并支付利息费用,到期未了解负债的,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有权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7、什么是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为多少? 答:交易所规定,融资融券实行保证金交易。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折算率进行折算。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每个标的证券的保证金比例不一致,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网站融资融券专栏查询各标的证券的保证金比例。
8、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答: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资产与负债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客户将面临平仓风险,客户应及时追加担保物,将维持担保比例保持在150%之上,否则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有权采取强制平仓。
9、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信用证券账户吗?为什么普通证券账户与信用证券账户的姓名应当保持一致?
答:根据监管规定,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投资者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提供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普通证券账户保持一致。
10、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可以开在不同的营业部吗?
答:投资者的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必须开在同一家券商,同一个营业部,且每个投资者只能开一套信用账户。
11、客户什么时间可进行担保品划转?
答:上海、深圳市场的担保品划转可在交易时间进行,其中上海市场集合竞价期间不接受担保品划转,深圳市场集合竞价期间接受担保品划转;划转的担保品于下一个交易日到账。
12、客户担保品划转当天是否可以卖出划转的担保品?
答:客户将担保品从普通账户划转至信用账户时,仍可抛售已发出划转指令的担保品;担保品卖出成交的,之前的划转指令失效。客户将担保品从信用账户划转至普通账户时,客户需要抛售已发出划转指令的担保品的,需撤销该担保品划转委托。划转委托撤单成功后,客户即可抛售相应的担保品。
13、客户通过网上交易进行“担保品划转”,例如将股票A 从普通账户转入信用账户,但是没有成功,是怎么回事? 答: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个原因:
(1)“股票A 不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只有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可以划转到信用账户,非担保证券(包括:ST 股票、部分亏损股票等)无法转入到信用账户内。
(2)客户在集合竞价期间进行上海市场的担保品划转。上海市场集合竞价期间不接受担保品划转,担保品划转委托为“废单”。(3)进行“担保品划转”的委托操作后,客户又在普通账户进行“卖出”股票A 的委托操作,且“卖出”股票A 全部成交或部分成交。担保品划转后又进行卖出的交易委托操作,如全部成交或部分成交,原“担保品划转”的委托失效。
14、在网上交易中“股票”目录下,进行“买入”股票B(非标的证券)的操作,账户内有可用资金,为什么系统提示“可用资金不足”呢?
答: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当时信用账户内的可用资金只能用来买入标的证券,而不能买入非标的证券造成的,信用账户内的可用资金,是否能够买入非标的证券,取决于账户内的“标的证券市值”与“融资负债”之间的大小比较,如下:
(1)如果“标的证券市值”大于“融资负债”,账户内可用资金的可以用来买入非标的证券;
(2)如果“标的证券市值”小于“融资负债”,账户内可用资金大于“融资负债”减去“标的证券市值”的那部分可用资金,可以用来买入非标的证券;如账户内 “融资负债”大于 “标的证券市值”,帐户内可用资金小于“融资负债”减去“标的证券市值”,此时,账户内的可用资金只能用来买入标的证券,或者用来偿还融资负债。(3)网上交易系统中,可用资金分为“可买担保品资金”和“可买标的证券资金”,客户可以根据查询结果确定可以买入证券的品种和数量。
15、信用账户内还有授信额度可以使用,为什么不能进行融资买入的操作?
答:融资买入除了受到授信额度的限制外,还要看信用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不能融资买入,很可能是由于信用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为零或负。导致可用保证金不足的原因包括:担保证券价格大幅下跌、证券交易所或我公司调低担保证券折算率等。如果客户再转入担保资产、或者了结部分融资融券合约,都会增加信用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
16、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为400%,为什么账户的可用资金不能转账取出?
答:信用账户内的资金是否能够取出,除了受维持担保比例300%的限制外,还要求“标的证券市值”大于“融资负债”。
17、客户通过“卖券还款”的委托操作来偿还融资负债,若没有选择“指定合约还款”的选项,且卖券还款成交,则了结合约的顺序是怎样的?
答:按照目前我公司的规定,如果客户没有选择“指定合约还款”模式,卖券还款成交后,将按照“系统自动顺序还款”,即根据合约到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笔了结,且按照“先偿还本金、再偿还利息”的顺序来了结每笔合约。
18、信用账户里面的现金或证券是否可以转出?
答:可以转出,这里需要分为两种情况来说明:情况一,客户的信用账户中如果没有负债,那么账户中现金和证券可以自由转出;情况二,客户的信用账户中如果有融资负债或者融券负债,那么就要关注账户中维持担保比例的情况。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并且客户信用账户中“标的证券市值”大于“融资负债”时,客户可以提取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及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19、为什么我的交易流水里会有一些我没有提交的委托指令? 答:您在融券卖出时,可能由于行情的原因产生“零股”,即成交的股数不是100股的倍数;而在买券还券时,由于证券交易所规定买入委托必须是“整手委托”,即委托股数必须是100股的倍数。因此,买券还券成交后很可能会产生余股,即您多还了一些股票。这时,我公司会将多还的股票通过余券返还指令还给您,您在交易委托流水例会看到我公司提交的指令,请您不要将这些指令撤单。
20、客户在进行信用证券账户三方存管签约时,同一家银行同一张卡是否能同时签约普通存管和信用存管。
答:目前我公司开通信用三方存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中信银行,除中国银行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三方存管不能使用同一张银行卡外,其它银行可以使用同一张银行卡同时签约普通存管和信用存管。
7.融资融券制度有哪些 篇七
1、申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在营业部开立实名普通A股证券账户,账户规范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2)从事证券交易时间满半年。
(3)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超过50万元。
(4)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5)最近三年内未因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并处罚,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沪、深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进入证券市场的情形。
※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和证券类资产的条件限制。
2、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客户:身份证
(2)机构客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开户授信流程:
(1)递交申请:
●携带申请材料到营业部。
●由工作人员为您详细讲解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合同条款和业务规则。
●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征信信息。
●申请办理开户授信手续,仔细确认相关信息。
(2)公司电话回访,向您核实相关信息。
(3)根据您在我公司的证券资产和征信评估情况,公司下发授信额度。
(4)接到营业部通知后,到营业部现场办理第三方存管、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并及时前往银行办理开通手续。
二、资券管理
1、融资融券收费种类及计算公式:
(1)融资利息:是指客户应向公司支付的,按照客户实际使用资金的天数计算的利息。融资利息按自然日计算,逐日累积。每日融资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日融资利息=当日未偿还融资金额×融资利率/360
(2)融券费用:是指客户应向公司支付的,按照客户实际使用证券的天数计算的费用。融券费用按自然日计算,逐日累积。每日融券费用计算公式为:
每日融券费用=当日未偿还融券金额×融券费率/360
(3)客户未在融资融券期限内偿还债务的,须向公司支付逾期利息费用。逾期利息费用按自然日计算,逐日累积。每日逾期利息费用计算公式为:
每日逾期融资利息=当日逾期未偿还融资金额×逾期融资利率/360
每日逾期融券费用=当日逾期未偿还融券金额×逾期融券费率/360
2、利费的结转收取:
融资利息、融券费用、逾期融资利息、逾期融券费用等依据息费计算公式每日计算,在合约了结时或(及)定期结转收取。
3、利费率遇调整的处理:
融资利率、融券费率、逾期融资利率、逾期融券费率被调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自调整之日起适用新利(费)率,之前仍适用原利(费)率,不追溯调整。
4、利费公示:
融资利率、融券费率、逾期融资利率、逾期融券费率及其收费标准、息费结转方式发生调整时,均会在我公司营业场所和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目前我司融资基准利率:8.60%;融券基准利率10.60%。
5、融券权益
客户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的,客户应当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的约定,向我司支付与所融入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者资金。
三、保证金、担保物、特殊情况处理、权益处理(投票部分)
1、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2、担保物:投资者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3、标的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及证券公司确定的,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包括:符合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其他证券。证券公司可根据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和市场情况,确定和调整本公司标的证券名单。
4、特殊情况处理: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出现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公司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调整保证金比例与维持担保比例、调整标的证券范围的情况;
(2)出现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停牌,影响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况;
(3)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或涉及收购的情形;
(4)证券公司被取消或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权限,或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等情况,而影响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
(5)司法机关对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
(6)出现投资者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信用账户记载的权益发生被继承、财产细分或无偿转让等,或是投资者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时,其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向证券公司申请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终止合同的情况;
(7)双方无法通过市场交易,了结融券交易,清偿相应融券负债等特殊情况。
发生以上特殊情况时,将按照双方签订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5、投票权益处理:
(1)网络投票:投资者若有投票意愿,可向证券公司提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申请,并提交表决意见。证券公司汇总统计参与投票的所有投资者表决意见,根据投资者的意愿,分“同意”、“反对”、“弃权”于投票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表决。
(2)现场投票:投资者若有意愿自行前往现场参加投票,可向证券公司提出现场投票要求,并提交表决意见。证券公司会为投资者及时办理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可持此授权委托书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四、交易规则、强制平仓、债务清偿
1、交易规则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客户向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客户向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1)提交担保物
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会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客户可以提交的保证金包括现金和可冲抵保证金证券。
●现金:客户可通过银证转账的方式转入现金。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委托公司,由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出担保证券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担保证券需符合公司公告的可冲抵证券范围。
(2)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买入时,客户可在融资额度范围内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公司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而是代客户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融券卖出时,公司以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代客户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
(3)融资融券期限
根据交易所规则,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客户合约到期前,可向公司申请合约展期,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4)融资融券交易成本
除了证券交易的佣金、印花税等基本交易成本外,融资融券交易成本还包括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
(5)融资融券利息、费用计算
融资的利息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乘以实际发生融资金额、占用天数计算,融资利息在客户偿还融资时由公司一并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融券的费用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融券费用率乘以融券卖出成交金额、占用天数计算,融券费用在客户偿还融券时由公司一并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6)融券卖出价格控制
证券交易所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最新成交价(即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最新撮合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融券期间,客户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符合上述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7)融资融券负债偿还
●融资负债偿还:
卖券还款。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证券,以所得价款偿还融资款项和利息;
直接还款。客户在向信用资金账户存入与融资金额加应计利息等额的现金后,通过公司交易系统申报融资还款指令,偿还融资款项与利息。
●融券负债偿还
买券还券。通过申报“买券还券”指令,买进与融券证券同品种的证券后,在结算时偿还融券证券。客户买券还券的申报数量不得高于融券余量+100股(份)
直接还券。客户从普通证券账户向信用证券账户转入与融券同品种的证券或直接用信用证券账户买入与融券同品种的证券后,通过公司交易系统申报直接还券指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指令将有关证券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划转到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余券返回。因分笔成交、送配股等原因,导致客户融券合约出现零股,但买券还券必须以100的整数倍,因此产生的余券公司会于T+1后将多还的证券通过余券换转的方式返还给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
(8)提取担保物
由于客户以信用账户中的所有资产作为融资融券的担保,因此,当客户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出资金或从信用证券账户转出证券时,受到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限制,即只有账户中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部分的资产才能从信用账户中转出,且转出后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9)追加担保物
当客户账户T日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130%时,公司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包括偿还部分负债或追加保证金),客户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T+1日交易时间)追加担保物。客户追加担保物后,T+1日客户清算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警戒线(150%),否则面临强制平仓。
2、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当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等,公司按融资融券合同约定处分投资者担保物,偿还其所负公司全部或部分负债的行为。
客户到期未偿还融资金额或融券数量的,公司按合同约定对客户信用账户内的担保物进行强制平仓处理,直至全部偿还融资融券债务。融资平仓指公司卖出客户信用账户的担保物证券,偿还客户所欠公司融资负债;融券平仓指公司买入客户信用账户的融券证券,偿还客户所欠公司的融券负债。融券平仓中,客户信用账户金额不足以买入等量融券证券的,公司可卖出客户担保物后买入融券证券。
强制平仓主要发生于以下情形:
(1)当日(T日)投资者信用账户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130%,公司于T+1日前(含T+1日)发出补仓通知,若投资者未能在T+1日内使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150%(含)以上,公司于T+2日起执行强制平仓。
(2)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投资者未能足额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公司于到期日次一交易日起执行强制平仓。
(3)投资者出现可能严重影响其履约及偿债能力,或者融资融券合同终止(投资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公司实施强制平仓。
(4)法院等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对投资者信用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时,公司执行强制平仓,优先实现因向投资者融资融券所生债权。
(5)其他情形。
3、债务清偿
公司通过强制平仓所得资金(融资平仓)或证券(融券平仓)用于归还投资者所欠公司的债务。如果强制平仓所得资金或证券仍不足偿付债务,公司将限制投资者普通账户资产的转出,同时向投资者继续追索债权。
五、通知与送达
1、您提供的联络方式应当真实、可靠,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公司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及约定的送达时间:
(1)电话通知:通话之时起视为已送达;电话拨出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以拨出电话时间视为已送达。
(2)短信通知、传真通知、电子邮件通知:自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发出之时起视为已送达。
(3)自行签领、邮寄书面通知:自您至营业部自行签领书面通知时,或公司书面通知信函发出后24小时起,视为已送达。
8.国泰君安融资融券开户流程 篇八
1、选定好有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进行开户
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2010年3月,国泰君安证券作为首批试点融资融券的券商之一,多年来在融资融券业务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愿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与拟开户证券公司确定是否符合投资资质,国泰君安证券融资融券客户资质要求为:
账户资金要求:10万元;
开立资金账户时间:满六个月;
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
3、带齐相关证件: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普通证券账户沪、深市股东卡前来营业部办理;
机构投资者: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民证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 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4、投资者需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
对融资融券合同的如下内容,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和了解:
(一)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
(二)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三)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四)投资者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五)担保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等。
5、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关联信用三方存管。
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名称应当一致;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9.融资融券答案1(93分) 篇九
考试时间: 120分钟 计 时:
一、判断题(每题1分,答错不扣分)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成立后就可以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 1 ]
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剩余时间:
A.对 B.错
[ 2 ]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是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的账户。
A.对 B.错
[ 3 ]
客户要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以由客户本人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申请,也可以请他人代理。
A.对 B.错
[ 4 ]
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A.对 B.错
[ 5 ]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A.对 B.错
[ 6 ]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A.对 B.错
[ 7 ]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A.对 B.错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一经确定,则不能调整。[ 8 ]
A.对 B.错
[ 9 ]
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A.对 B.错
[ 10 ]
担保证券涉及要约收购情形时,客户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A.对 B.错
[ 11 ]
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
A.对 B.错
[ 12 ]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A.对 B.错
[ 13 ] 客 户申请变更融资融券额度的,可直接由证券营业部人员办理。
A.对 B.错
[ 14 ]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得用于从事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A.对 B.错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15 ]
A.对 B.错
[ 16 ]
客户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客户违约,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导致证券公司损失的可能性。
A.对 B.错
[ 17 ]
客户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A.对 B.错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18 ]
A.对 B.错
如果出现合同约定的需要强制平仓情形,公司应按照约定立即处分其[ 19 ] 担保物,处分所得首先用于清偿客户所欠债务,不足偿付时,公司保留对客户的追索权。()
A.对 B.错
融资利息、融券费用每日计算,每日从客户信用账户扣收。[ 20 ]
A.对 B.错
一、单选题(每题1分,答错不扣分)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为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明细账户。[ 1 ]
A 一级.B 二级.C 三级.D 初始.下列哪个条件不是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基本条件.[ 2 ]
A 客户在公司证券资产达50万或50万以上.B 非交易所重点监控对象.C 开户时间达18个月或18个月以上.D 最近一年盈利.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可以融券卖出()。[ 3 ] A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证券.B 沪深300指数股票.C 证券公司公布的标的证券.D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该做的工作包括 [ 4 ]
A 签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B 提交资信证明材料及担保资产.C 签订《融资融券合同》.D 其他三项都包括.[ 5 ] 融资融券的资产监控以()为监控对象,并实时计算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
A 信用证券账户.B 信用资金账户.C 担保物.D 信用账户内的总资产.[ 6 ] 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首日日终低于()130%时(T日),融资融券部向客户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书》,如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在发出通知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连续低于追保到位线()150%,则融资融券部将于T+3日开市后,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
A 130%,150%.B 130%,130%.C 150%,150%.D 100%,130%.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 7 ]
A 收盘价.B 最新成交价.C 前一日平均收盘价.D 净值.[ 8 ] 客户为上市公司()的,不得通过其信用账户转入、买入、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的证券。
A 董事.B 监事.C 高级管理人员.D 以上三项均是.[ 9 ] 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是()。
A 融资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B 融资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C 融资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证券市价)*100%.D 融资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收盘价)*100%.[ 10 ]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A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买入价格+利息及费用)*100%
B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100%
C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账户内证券市值)/(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利息及费用)*100%
D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100%
以下关于证券公司的账户体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11 ]
A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B 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C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D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万元现金和200万元市[ 12 ]
值的A证券,假设A证券的折算率是65%,账户内无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余额为()万元。
A 300.B 265.C 230.D 460.[ 13 ]
A 80.B 100.C 125.D 225.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的余额。[ 14 ]
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A 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
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B 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加上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 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该投资者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为80%,则该投资者最多可融资买入()万元市值的证券。
C 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及相关利息.D 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客户信用账户有市值100万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A,融资买入50万元的标的证券B,A和B的折算率均为60%,不考虑相关利息费用,此时维持担保比例[ 15 ]
为()。
A 140%.B 200%.C 201%.D 300%.[ 16 ] 客户需要融资100万元,计划融资买入折算率为70%的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为80%,客户应提交的保证金为()。
A 70万元.B 80万元.C 120万元.D 150万元.营业部负责融资融券客户的初步征信,其主要职责为? [ 17 ]
A 负责对客户进行征信调查.B 负责对未通过审批的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进行解释及沟通工作.C 负责持续跟踪客户的资信变化.D 以上都是.营业部具体负责客户的征信调查工作,征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8 ]
A 客户基本情况, 客户财产与收入状况..B 客户证券投资经验, 客户风险偏好..C 客户信用记录.D 以上都是.营业部融资融券推荐人对客户提交的征信证明材料的()进行审查? [ 19 ]
A 真实性, 规范性.B 有效性.C 完整性.D 以上都是.融资融券部每年对以下融资融券交易客户的信用等级情况进行重检 [ 20 ]
A 客户信用账户累计亏损达到50%以上的.B 客户财务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C 其他公司认为需进行信用等级重检的情形.D 以上都是.二、多选题(每题3分,答错不扣分)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须在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包括:()[ 1 ]
A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B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C 融资专用资金账户.D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2 ]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规定,下列属于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职责的是:
A 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和业务流程.B 选择可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分支机构.C 确定对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D 确定融资融券的期限和利率(费率).[ 3 ]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账户包括:
A 融券专用证券账户.B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C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D 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在以下选项中,()属于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的交易指令。[ 4 ]
A 直接还券.B 融券卖出.C 直接还款.D 卖券还款.[ 5 ] 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一般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经交易所认可的()。
A 股票.B 债券.C 证券投资基金.D 其他证券.[ 6 ] 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A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B ETF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C 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8%.D 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投资者开立信用证券帐户的程序有()。[ 7 ]
A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开户申请.B 证券公司办理客户征信.C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D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开立信用证券帐户.投资者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开户前,证券公司需履行以下哪些告知义务()[ 8 ]
A营业部业务推荐人以全面了解客户为目的,向客户发放融资融券业务手册,.并详细介绍融资融券产品细节及揭示业务风险
B向客户提示投资规模放大、对市场走势判断错误、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等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风险
C 指定专人讲解融资融券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合同条款.D告知客户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带来法律诉讼风险,提示客户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
下列可作为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的有: [ 9 ]
A 客户现金.B 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C 客户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D 客户融资融利息费用.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0 ]
A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B 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C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D近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为有效控制担保证券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 [ 11 ]
A 对客户信用账户设置警戒线.B 对客户信用账户设置平仓线.C 制定完善的逐日盯市制度.D 制定完善的强制平仓制度.[ 12 ] 融资融券业务中,所称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包括()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A 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B 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C 配售股份的认购.D 请求分配投资收益.融资融券交易具有()基本功能。[ 13 ]
A 价格发现功能.B 市场稳定功能.C 增强流动性功能.D 风险管理功能.[ 14 ] 客户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公司须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与所融出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者现金。包括()
A 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B 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持有人配售证券.C 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持有人无偿派发证券.D 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融资融券交易包括()。[ 15 ]
A 融资交易申报.B 融券交易申报.C 担保品交易申报.D平仓申报.营业部具体负责客户的征信调查工作,征信调查的内容包括()几个方面。[ 16 ]
A 客户基本情况.B 个人客户财产与收入状况(机构客户是财务状况).C 客户证券投资经验.D 客户风险偏好.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7 ]
A 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融出.B 投资者加上本次融资余额的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C 融资买入品种属于标的证券.D 执行该笔交易投资者所需保证金不超过其当时帐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教育的目的包括:()[ 18 ]
A 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和风险.B 使投资者熟悉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法规.C 增强客户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D 帮助投资者理解融资融券业务流程.[ 19 ] 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证券营业部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和决定,具体负责:()A 客户征信.B 签约、开户.C 确定对具体客户的授信额度.D 逐日盯市与平仓处理.当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 20 ]
10.开通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 篇十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再将100万元现金普通买入该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60万元,亏损6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二、强制平仓风险
11.融资融券基本知识 篇十一
一、基本常识
1、融资融券交易
是指客户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遍证券交易的区别
可以借入资金或证券:客户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实现下跌中赚取收益。普通证券交易客户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证券价格下跌时客户不能获利。
需要提供担保物: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除委托买卖的关系外,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需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普通证券交易,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
交易证券范围受限:只能买卖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普通证券交易,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交易期限受限:受到融资融券合约期限(目前最长为6个月)和融资融券合同期限(目前最长为2年)的限制。普通证券交易,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无限期持有。
盈亏放大:由于存在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客户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幅度可能会被放大;当亏损较大时除了亏掉所有本金之外,甚至还要偿还额外负债。普通证券交易,客户的投资收益或亏损不可能超过本金。
3、融资融券的费用
交易费用: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主要为„交易佣金‟和„印花税‟等; 利息费用:主要为„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等;
其他费用:包括„融资融券额度费‟等,目前免收此类费用。
4、信用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交易专用的证券账户,客户在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普通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划转。
5、信用资金账户
融资融券交易专用的资金账户可以实现与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6、融券卖出委托价格的规定
融券卖出委托价格不得低于该股票的最近成交价,否则证券交易所作为无效委托处理。
二、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1、标的证券
是指可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
标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融资融券委托将被拒绝。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范围。
2、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可以划转到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在信用证券账户中进行普通买卖的证券,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范围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其折算率。
三、保证金、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保证金比例
1、保证金
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目前,现金、上市债券、封闭式基金、LOF基金和大部分股票均可以作为保证金;*ST股票、部分亏损股票等暂时不能作为保证金。
2、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客户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一般由交易所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交易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规定不同的折算率。
例如:如果某客户信用账户内有100万元现金和100万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客户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170万元(100万元现金×100%+100万元市值×70%)。
3、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是指客户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可融金额)的比例,即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可融金额×100%,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证券交易所现行规定,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0.5,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规定基础上,可自行确定相关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通常,根据保证金比例计算可融金额,可融金额=保证金/保证金比例
*提示:“可融金额”不超过客户获得的“授信额度上限”,“授信额度上限”由证券公司根据客户账户内的资产价值和客户信用评级审批授予。
下面,以融资保证金比例,说明可融资金额的计算方式(“可融券金额”与“可融资金额”的计算方式相同):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为0.6的证券B,则理论上证券B的“可融资金额”=100万元÷0.6=166.7万元
*提示:如“授信额度上限”为200万元,则证券B的“可融资金额”为166.7万元;如“授信额度上限”为100万元,则此时证券B的“可融资金额”为100万元。
4、保证金可用余额
通俗的讲,就是账户内“还有多少保证金可以使用”。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经折算后的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动盈亏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中,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浮亏部分全额抵减保证金。
下面用实例说明不同情况下,保证金可用余额的计算方式(利息、费用忽略不计): 例如:客户以自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准备进行融资买入股票A,股票A的折算率为70%,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6,不同情况下,账户内“保证金可用余额”的变化如下:
(1)没有融资交易前,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2)融资买人股票A,数量1万股,价格20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1万股×20元×0.6=88万元;(3)如股票A价格由20元上涨至25元,产生浮盈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1万股×20元×0.6+1万股×(25元—20元)×70%=91.5万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增加值=91.5万元—88万元=3.5万元;(4)如股票A价格由20元下跌至15元,产生浮亏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1万股×20元×0.6—1万股×(20元—15元)×100%=83万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减少值=88万元—83万元=5万元。
由上可见,当融资买入的股票出现上涨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会增加;当融资买入的股票出现下跌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会减少。
同样,当融券卖出的股票出现上涨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会减少;当融券卖出的股票出现下跌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会增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例如:客户以自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准备进行融券卖出股票A,股票A的折算率为70%,融券保证金比例为0.6,不同情况下,账户内“保证金可用余额”的变化如下:
(1)没有融券交易前,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2)融券卖出股票A,数量1万股,价格20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1万股×20元×0.6=88万元(3)如股票A价格由20元上涨至25元,产生浮亏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1万股×25元×0.6—1万股×(25元—20元)×100%=80万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减少值=88万元—80万元=8万元;(4)如股票A价格由20元下跌至15元,产生浮盈
保证金可用余额=100万元—1万股×15元×0.6+1万股×(20元—15元)×70%=94.5万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增加值=94.5万元—88万元=6.5万元。
综合以上实例,相同股票、相同数量的“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股票价格发生相同变化,保证金可用余额会相应增加或减少;但无论是浮盈或浮亏,“融券卖出”促使保证金可用余额增加或减少值,都会大于“融资买入”促使保证金可用余额增加或减少值;可见,“融券卖出”的股票价格发生变化,对保证金可用余额影响相对较大。
*提示: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零或负时,即使账户内“授信额度上限”仍有可用额度,因为没有保证金可用,仍无法进行继续融资或融券,即可融资或融券金额为零。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可用余额。
四、维持担保比例
1、维持担保比例
是指客户信用账户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即信用账户资产与负债之比,计算公式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市值+利息及费用总和)×100%,其中:融券卖出市值=融券卖出数量×市价
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现金10万元,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1万股,价格10元;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0.5万股,价格20元(假设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符合规定的要求,利息、费用忽略不计)。
则此时信用账户内现金=10万元+0.5万×20元(融券卖出股票所得资金)=20万元 融资买入金额=1万×10元=10万元
维持担保比例=(20万 +1万×10)÷(10万+0.5万×20元)=150%;(1)维持担保比例降低的情况: A、当股票A价格不变,股票B上涨到25元
维持担保比例=(20万 +1万×10)÷(10万+0.5万×25)=133%; B、当股票A下跌到8元,股票B上涨到25元
维持担保比例=(20万 +1万×8)÷(10万+0.5万×25)=124%;(2)维持担保比例升高的情况:
A、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价格不变
维持担保比例=(20万 +1万×15)÷(10万+0.5万×20)=175%; B、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下跌到15元
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15)÷(10万+0.5万×15)=200%;
C、当股票A、股票B价格均不变,用现金偿还8万元融资(或买券还券市值8万元)后 维持担保比例=(20万-8万+1万×10)÷(10万+0.5万×20-8万)=183%。
由以上实例可见,融资买入股票和融券卖出股票的价格发生变化,会使维持担保比例出现降低或升高的情况;通过偿还融资或融券债务,可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
2、平仓线、警戒线
平仓线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约定为130%;警戒线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安全界限,约定为150%。
证券公司可以对平仓线、警戒线的标准进行调整;
维持担保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客户需要追加保证金或偿还部分融资或融券债务。关于平仓线、警戒线、强制平仓的说明,参见“第四部分通知、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
3、可提取保证金的维持担保比例
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提取现金、划转证券。提取现金、划转证券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提取现金是指将现金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划转证券是指将证券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
五、偿还融资融券负债
1、偿还融资的方法
(1)卖券还款:以卖出证券所得款偿还(2)直接还款:以现金偿还。
2、偿还融券的方法
(1)直接还券:以相同的证券偿还;(2)买券还券:以买进相同的证券偿还。
3、其他
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出现终止交易、暂停交易、长期停牌或等情形时,按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偿还所融证券。
六、特殊事项的处理
1、证券公司对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通过公告、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客户;调整后证券公司将重新计算客户的担保物价值,当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客户应当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
2、证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与警戒线、平仓线标准,调整后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3、证券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标的证券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通知客户。当有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时,客户应在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提前偿还该证券所产生的债务。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了结相关债务的,证券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4、对因长期停牌等原因无法取得市场价格的证券,证券公司将参考基金估值方式计算证券的公允价值,并重新计算客户的维持担保比例。
5、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该笔融资融券债务的期限顺延至交易恢复日,在债务顺延期间仍然计算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客户也可以协商采取现金方式偿还所欠债务。
6、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上市,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前的,客户应在终止上市公告后可进行交易的两个交易日内提前偿还负债。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偿还负债,公司有权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7、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被合并为其他发行人证券,按终止上市条款安排,客户应在合并公告后可进行交易的两个交易日内提前偿还负债。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偿还负债,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8、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被要约收购并终止上市的,按终止上市条款安排,客户应在要约收购公告后可进行交易的两个交易日内提前偿还负债。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偿还负债,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9、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被继承、财产析分或无偿转让等特殊情况下,客户或相关权益人应按公司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偿还债务。
七、权益处理
【以下例子为假设,仅为说明相关事项】
1、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发生送股、分红、配股时,应该怎样处理?
(1)送股或转增股时,根据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比例,在除权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内股票的数量;现金分红时,根据现金分红的比例,在除息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数额。
例:客户信用账户内有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万股,分配方案为“10股送2股转增8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税后)”,除权除息日后,则处理如下:
“中国人寿”股票数量合计为:1万股+1万股×(0.2+0.8)=2万股; 资金数额增加:1万股×0.5元=5000元。
(2)当进行配股、增发、配售新股、配发权证、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除权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内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客户可以在有效期内行使优先认购权。
例:客户信用账户内有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万股,分配方案为“10股配3股,配股价每股15元”,则处理如下:
信用账户在除权日后,会增加“中国人寿A1配”(代码701628)的优先配股权数量=1万股×0.3=3000股,即在配股有效期内以15元的价格购买3000股“中国人寿A1配”的优先权利。
2、融券卖出股票,这时该股票派发现金红利、派发红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派发权证及进行配股,原股东有先认购权或优先权,处理方式有哪些?
两种处理方式:
(1)提前了结融券合约,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归还融券股票;(2)未提前了结合约。因融券卖出的股票有权益发生,客户要对融出证券的证券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偿,原则上„股票红利‟采取„股票补偿‟的方式,其他权益采取“现金补偿”的方式。
3、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该股票现金分红,应如何补偿?
红利到帐日,客户要根据融券卖出股票实际应得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现金红利,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信用资金账户中现金余额不足的,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
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万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发布分配方案“10股派现金红利5元(税后)”,现金红利到帐日为1月8日;假定当前证券公司融资利率为9.1%,信用资金账户剩余现金2000元,则补偿如下:
红利到帐日1月8日,证券公司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内扣除剩余现金2000元,不足部分为3000元(1万股×0.5元—2000元);
3000元的欠款将按9.1%的年利率每日在信用资金账户内计息,每日计息额为3000×9.1%÷360=0.76元,直至归还欠款和应计利息。
4、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该股票派发红股和转增股本,应如何补偿? 除权除息日后,客户对证券公司实际融券数量增加,增加值为融出证券实际应得红股数量。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万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发布分配方案“10股送2股转增8股”,除权除息日为1月8日,则补偿如下:
除权除息日1月8日,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中国人寿”融券负债由1万股变为2万股(融出证券实际应得红股=1万股×(0.2+0.8)=1万股),即融券到期前,需要归还的“中国人寿”融券由1万股变为2万股。
5、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增发新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应如何补偿?
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高于发行认购价格时,补偿金额按照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与发行认购价格之差乘以应配售的证券数量计算,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不足的,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即:
补偿金额=(新股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发行认购价格)×应配售证券数量
“增发新股”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万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发布增发新股方案“拟向社会公开增发10亿股(不超过10亿股),增发价格25元,向老股东优先配售,配售的比例为1:0.5”;增发新股上市日期为1月8日,增发新股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为27元,则补偿如下:
证券公司在增发新股上市日1月8日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扣除补偿金额; 应配售证券数量=1万股×0.5=5000股; 补偿金额=(27—25)×5000股=1万元。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后,老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可参照„增发新股‟例。
6、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派发权证,原股东有优先权,应如何补偿? 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乘以应配售权证数量计算,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不足的,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即:
补偿金额=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应派发权证数量
例:客户融券卖出某A公司股票1万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发布方案“A公司拟向流通股东派发认股权证,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2份认股权证”,权证上市日期为1月8日,当日成交均价2.8元,则补偿如下:
证券公司在权证上市日1月8日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扣除补偿金额; 应派发权证数量=1万股×0.2=2000股; 补偿金额=2.8×2000=5600元;
7、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配股,原股东有配股权,应如何补偿? 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配股除权日,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不足的,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配股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
配股补偿金额= 融券数量×(基准价格-配股除权价格)其中:基准价格是指配股登记日的收盘价格;
配股除权价格:取理论配股除权价格与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两者之间孰低。理论配股除权价格=(基准价格+配股比例×配股价)/(1+配股比例)公司在配股除权日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现金余额不足的,所欠部分按照融资利率计收利息。
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万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发布配股方案“拟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每股15元”;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月8日,当日股票收盘价为27元,配股除权日为1月9日,成交均价为25元,则补偿如下:
理论配股除权价格=(27+0.3×15)÷(1+0.3)=24.23元
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25元高于理论配股除权价格24.23元,配股除权价格取理论配股除权价格。
配股补偿金额=1万股×(27—24.23)=2.77万元
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为24元,则低于理论配股除权价格24.23元,配股除权价格取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24元,则补偿如下:
配股补偿金额=1万股×(27—24)=3万元
八、融资融券规模相关控制指标
本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下述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如您的相关融资融券交易与以上融资融券规模控制指标发生冲突,您继续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将会受到限制。
1、全体客户融资买入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流通市值的一定比例;
2、全体客户融券卖出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流通市值的一定比例;
3、全体客户提交担保物中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一定比例;
4、对单一客户融资授信规模不超过本公司融资总授信额度的一定比例;
5、对单一客户融券授信规模不超过本公司融券总授信额度的一定比例;
6、单一客户融资规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本的一定比例;
7、单一客户融券规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本的一定比例;
8、单一客户融资买入股票市值不得超过本公司融资规模上限的一定比例;
9、单一客户融券卖出股票市值不得超过本公司融券规模上限的一定比例;
10、单一客户融资买入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流通市值的一定比例;
11、单一客户融券卖出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流通市值的一定比例;
12、单一客户提交担保物中单只股票的市值占该股票流通市值的比例不超的一定比例;
13、单一客户有未到期的融资融券负债且信用账户内资产总市值达到或超过一定金额时,如其维持担保比例低于一定数值,所持有的单一证券的价值不得高于信用账户内资产总市值的一定比例;
14、单一客户通过融资买入和其他方式与其关联人共同持有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一定比例等。
九、证券交易所规定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1)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2)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3)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4)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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