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公路管理处

2024-06-19

葫芦岛公路管理处(共9篇)

1.葫芦岛公路管理处 篇一

【全文】

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52号

现将《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都本伟

2013年10月29日

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区内的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公布的城乡规划,并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控告。

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

第四条 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五条 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市域内跨县、区的城乡规划,葫芦岛市城市规划,兴城市城市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七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镇的发展布局;

(二)功能分区;

(三)用地布局;

(四)综合交通体系;

(五)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六)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控制指标等,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第九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综合分析和总平面设计;

(二)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工程管线设置;

(三)公共服务设施;

(四)工程量、拆迁量和造价估算。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进行建筑设计应当结合所在区域的风貌特征,注重与周边建筑的协调,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第十条 市域内跨县、区的城乡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需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和审批:

(一)葫芦岛市总体规划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兴城市总体规划由兴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建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由建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审议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和审批:

(一)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建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建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乡规划由所在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五条 有关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交通、水利、电力、电信、邮政、气象、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消防、地名命名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六条 市、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编制需要,及时提供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第十七条 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的内容,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局域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城乡规划批准后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交通、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五年。第二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必须配建地下工程或者根据城乡地下空间规划需要预留连接通道以及附属设施出口的,应当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规模、位置和要求,与地面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办理规划审批。

第二十一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一)含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选址申请书;

(二)建设单位法人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建设项目需要批准、核准的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有关图件;

(五)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以及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或者相应材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六)国家安全、地震、气象、文物、军事管理等部门依法出具的意见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选址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

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选址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城乡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十日。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自核发选址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但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除外。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完成施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竣工测绘报告、竣工图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应当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场地。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核实证明;对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 未经规划条件核实或者虽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收到竣工验收资料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建设工程,设计部门不得对该项目工程进行设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不得施工、供水、供电。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三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规划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公示情况和公众意见;

(二)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益设施等基础设施和住房保障的规划实施情况;

(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绿化、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的规划实施情况;

(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实施情况;

(六)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的意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二年进行一次,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上报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依法组织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法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方可依法组织修改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总体规划修改后,需要修改的;

(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影响规划用地功能与布局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确需修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的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第三十八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四十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对城乡规划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已办理规划许可;

(二)城乡规划许可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控制情况;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五)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测系统,完善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建立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制度;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和配合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舆论监督。

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第四十七条 不能拆除的情形,是指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 违法收入按照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出售所得价款计算;出售所得价款明显低于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处罚机关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第五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未拆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葫芦岛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同时废止。

2.葫芦岛公路管理处 篇二

1 连山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

由于连山区为干旱缺水的山丘区, 建国以来,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坚持不懈地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先后兴建中型水库1座, 小Ⅰ型水库1座, 小Ⅱ型水库2座, 新建、改造塘、堰、坝小型水利工程300多座, 打机电井、小管井、沉井2万多眼。总蓄水量逾2 000万m3。几十年来, 这些小型水库工程在连山区防洪、灌溉、供水、环境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巨大效益,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 特别是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连山区绝大部分水利工程管理还是延续计划经济时代模式, 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运行已经不相适应, 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问题日益突出, 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2 连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历史遗留体制原因, 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本应由乡镇或村一级负责, 而目前连山区的小型水利工程大多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部分效益好的工程由乡、村一级承包给个人经营, 但承包者只注重个人收益, 没有履行工程管理、维修的责任[1], 镇、村一级的管理层也没有切实担负起管护责任, 由此造成工程老化、失修, 综合利用率低。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制约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良性发展的最大瓶颈。

2.2 工程划界不清

长期以来, 水利工程修建时大多是无偿占有土地, 所以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界限很难划分, 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2]。

2.3 专业管理人员缺乏

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权限在乡镇或村一级, 没有专职的水利专业管理人员, 村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 不了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造成工程超负荷或超标准运行, 大大降低了工程的使用寿命[3]。

2.4 管理设施落后

连山区共有3座小型水库, 这3座水库都没有大坝观测及雨、水情测报设施, 汛期只能依靠简易的水尺了解水库水位, 特别是石门水库, 无管理房、无通讯设备, 若发生险情, 运行调度和防汛抢险非常困难。

2.5 管理经费缺乏

小型水利工程大多属于公益性工程, 无偿为农村的农业生产提供灌溉用水服务, 不收取水费。政府部门没有工程维修养护方面投资, 大多数水利工程由于病险, 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目前, 连山小型水利工程大多处于有人建、无人管的状态, 农民还是一等、二靠、三要政府投入建设和改造。即使对一些病险工程进行了除险加固及新建了一些水利工程, 但由于没有专人管理和养护, 不久又会出现新的病情和险情, 造成反复投资、多次重修的恶性循环。因此, 进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确保工程效益长久发挥, 势在必行。

3 加强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措施

3.1 埋设桩界, 划定工程管理范围

根据管理工程的需要, 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可划定水利工程管理用地范围, 埋设界桩, 树立分界标志, 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好基础。

3.2 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

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有偿出让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使国家、集体所有经营转变为个人或法人所有和经营, 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新机制。一是对现有水利工程设施要明晰产权, 重新分配使用权。对小I、小Ⅱ型水库要坚持乡镇、村统一管理, 以承包租赁为主的方法;对其他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要以拍卖、承包、租赁开发为主, 逐级签订责任书。县级水利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要担负起监督和检查的职能。二是对新建工程, 要以明确产权, 放开建设权, 落实管理使用权为重点。只有建立这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长效机制, 才能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才能充分筹集水利发展资金, 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4]。

3.3 建立有偿灌溉制度

坚持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 将原来的无偿灌溉变为有偿灌溉。制订合理的水费收取标准, 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基金。

3.4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要运用市场机制, 探索完善农村水利投融资体制,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民营水利。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户办、联户办、股份合作的形式投资建设。

3.5 健全管理机构, 加大培训力度,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为了加强管理, 应该开展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逐步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全面提高水库管理队伍素质。

4 结语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 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面对恶劣的气候情况和自然条件, 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 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 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因此,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李文玲, 周广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0 (12) :80-81.

[2]李尽梅.干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探讨[J].水利科技与经济, 2010, 16 (6) :617-618.

[3]蒋伟.水利工程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J].化学工程与装备, 2010 (5) :216-217.

3.葫芦岛公路管理处 篇三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已被阅读 332 次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效,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学分管理制度。本周期内,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学分登记。

第二章 学分管理的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统一使用“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管理系统”将赋予各级培训单位和中小学校不同的管理权限。

第六条 各级培训单位和中小学校要设立继续教育专兼职管理教师岗位,负责本单位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学分登记工作。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由学校统一到管理学分档案的培训院校报名注册。负责学分档案管理的培训院校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

培训院校注册时应依据教师所在行政区划、学校等情况统一编排教师培训代码,该代码即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和学分档案的编码。

第八条 教师培训机构在教师报名后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档案包括《教师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其副本《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由教师个人保存)、考核考试原始材料材料等。《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九条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规划内的教师培训工作,在考核考试结束一周内,由继续教育专兼职管理教师将学分登记汇总后统一录入“管理系统”。

第三章 学分管理的范围与标准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十二五”期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360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分。全市中小学教师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培训学时,考试成绩合格,每1学时核定为1学分。

第十一条 在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学分管理工作由同级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继续教育考核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对县(市)区考核考试的验收,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具体的考核考试工作和学分档案的管理。各高中、局直学校和研训教师的考核考试与学分档案管理由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学校按《葫芦岛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组织的各类培训的学时、学分计入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凭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或证明核定相应的学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不予核定学分。

第四章 学分的审验与使用

第十四条 “十二五”期间,我市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年度审验制度。每年9—10月由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进行统一审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和聘任,应按规定填写《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复核,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培训主管部门审定。各高中、局直学校由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复核、审定。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学分是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选优的必备条件。

第十七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内容。凡有10%以上的教师未能完成规定学时、学分的学校,当年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各项先进单位(集体)评选,校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教师进修院校研训教师和计算机教师的学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本信息变动工作流程

附件2: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上报工作流程

4.葫芦岛银行考试内容 篇四

葫芦岛银行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的一家地方商业银行,前身是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2009年12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2010年3月1日举行了的更名庆典暨揭牌仪式。2010年12月29日,获批筹建沈阳分行,并于2011年5月16日挂牌营业,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转变。公司名称

葫芦岛银行

外文名称

Bank of Huludao Co., Ltd

总部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成立时间

2001年9月

经营范围

金融机构

公司性质

城市商业银行

银行概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7亿元,负债总额201.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9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8.4亿元;全年实现经营利润2.8亿元;不良贷款率0.94%,拨备覆盖率398.7%,贷款损失拨备充足率491.6%,流动性比例43.5%,均超过监管风险评级满分标准。

葫芦岛银行以“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城市居民”为市场

定位,确立“依法经营、强化管理、优化结构、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科学发展”24字方针和“人才、上市”两大战略,推动“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规模效益向质量效益转变、贷款投放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转变”,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区域化、特色化精品银行”。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现有1,049名在岗员工,设20个职能部室,41家营业网点,其中异地分行1家,一级支行18家,二级支行22家,并对市内11家二级支行实施了扁平化管理,网点覆盖了全市所有行政区划,是葫芦岛市规模最大、盈利最多的银行。[1]

《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一本通 》

一、2014年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大纲详细介绍与分析。

二、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历年真题试卷参考。

三、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葫芦岛银行相关知识)。

四、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重点时事政治)。

五、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讲义与习题。

六、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会计知识讲义与习题。

七、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视频课程与面试宝典。

八、2014葫芦岛银行考试全套在线高清教学视频课程及讲义。

九、2014年葫芦岛银行考试全真模拟题试卷(10套)。

十、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讲义与习题。

十一、葫芦岛银行招聘考试经济金融知识讲义与习题。

5.山东葫芦岛导游词 篇五

葫芦岛市地处辽宁省西南部,1989年建市,原名锦西市,是环渤海经济圈最年轻的城市。葫芦岛东邻锦州,西接山海关,南临辽东湾,与大连、营口、秦皇岛、青岛等市构成环渤海经济圈,扼关内外之咽喉,是中国东北的西大门,为山海关外第一市。

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给葫芦岛市留下了大量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驰名海内外的水上长城──九门口长城、“第二北戴河”兴城和可与北京故宫、长城的考古价值相媲美的秦皇汉武东巡东征时的碣石宫遗址等游览区都在葫芦岛境内,以此为依托的沿海一线30余处景区、景点,形成了葫芦岛“悠久的名胜古迹、迷人的走廊风采”的特色。

6月-8月的葫芦岛给你最美的一片海。 葫芦岛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水适中。由于濒临辽东湾,海水为城市带来了湿润和煦、洁净清爽的空气,令这里的气候舒适宜人。此时出游葫芦岛最为适宜,此时不仅能够尽情享受大海的拥抱,还能伴着浪花入眠,尝尽鲜美的海产品。 葫芦岛的春季降水略少,温度偏低,间或有大风;夏季的葫芦岛最为迷人,阳光、大海和沙滩使这里成为了避暑休闲的绝佳场所;秋天短促,但水果十分丰富,而冬季温度下降,比较寒冷。

6.葫芦岛城镇预报评分系统 篇六

1 系统简介

本系统利用Microsoft Visual Studio2012作为开发平台, vb.net作为开发语言, SQLServer2005作为数据库, 实现了预报、实况数据入库, 自动完成预报质量评定。评定规则是辽宁省气象局下发的《辽宁省优秀值班预报员奖励办法》、《辽宁省气象部门中期短期天气预报质量检验办法 (试行) 》中的评分规则。系统包括3个功能模块:录入值班表、录入数据、质量评定。系统功能框图见图1。

2 主要实现功能

2.1 录入值班表模块

日常评分工作不仅要评定集体质量还要评定个人的质量, 本系统设置了录入值班表模块, 每日有早晚两次值班登记。登记时选择预报员姓名和时次即可存入数据库。 (图2)

2.2 录入数据模块

实况数据为各站点的实时要素资料, 文件格式为Z文件。实时Z文件有时会出现缺报或错误数据, 所以系统还把每月各站的A文件分解入库, 月末统计预报质量时可以进行对比检验, 防止评定错误。当Z文件数据和A文件数据不一致时, 表格中以红色背景标示, 可以直接在表格上修改, 单击保存即可将修改后的数据更新到数据库。预报数据读取每天早晚两次的城镇报文, 分解后存入数据库。在进行数据处理前可以检索数据文件是否完整, 如果文件缺失, 自动写入缺报日志文件, 可以提醒管理员补齐数据文件或人工输入缺失数据。数据处理结束后可以通过选择起止时间查询时段内的预报、实况数据, 并以表格形式显示。 (图3)

2.3 预报评定模块

按照评分规则系统自动评定降水、温度预报质量, 预报错误的数据以红色背景标示, 并且分别列出个人和集体的预报质量。系统可以查询任意时段的预报质量并且把预报、实况详细数据, 评定结果分别以EXCEL表格形式导出保存。 (图4)

3 小结

经过一段时间的对比分析, 评分系统运行稳定, 操作方便, 预报和实况资料均能快速检索, 评分结果可靠, 适合地市气象台和业务管理人员使用。该系统有较好的可扩充性, 仅需修改预报人员和预报台站资料即可适用于不同台站。

摘要:系统基于vb.net和NET开发平台, 结合SQL数据库技术, 实现了预报、实况数据入库, 自动完成预报质量评定。

关键词:城镇预报,评分系统,功能模块

参考文献

[1]张霞.短期预报评分系统.河南气象, 2001.

7.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四年,是经济社会形势复杂、矛盾凸显的四年,也是全市发展励精图治、稳中有为的四年。四年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和改革发展稳定的诸多困难,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预计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784亿元,增长9%,是2009年的1.8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4亿元,增长5.2%,是2009年的2倍;固定资产投资680亿元,增长25%,是2009年的2.7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亿元,增长13.5%,是2009年的1.9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00元,增长10%,是2009年的1.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0070元,增长12%,是2009年的1.8倍。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

1、工业经济持续向好,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50亿元,是2009年的1.5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0亿元,是2009年的1.5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2家,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8家,是2009年的1.2倍。锦西石化销售收入超300亿元,渤船重工销售收入超100亿元。

结构调整实现较快进展。2013年,数字技术、泵阀等6大产业集群企业超过1000家,是2009年的2倍。5个产业集群列入省重点,4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泳装产业跻身中国服装产业十大示范集群行列。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34亿元,是2009年的2.2倍。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45个,是2009年的2倍。四年来,并购海外企业13家,引进国际知名品牌17个,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43项。锦化研究院“大型客机窗用玻璃板材”填补了国内空白,渤船重工“AP1000核电管道”被评为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西门子工业透平SST-400型汽轮机实现首台国产化。

项目年活动成效明显。2013年,实施亿元以上项目255个,总投资2350亿元,分别是2009年的2.6倍和1.4倍。四年来,共实施亿元以上项目420个,总投资3600亿元。投资78亿元的绥电二期、投资6亿元的10万吨糠醇等187个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投资100亿元的葫芦岛铝业完成厂房基础建设,徐大堡核电、大唐热电、渤船重工海工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

2、县域经济提速发展,民营经济活力增强。2013年,县域生产总值375亿元,是2009年的2.2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7亿元,是2009年的3.1倍。粮食产量连创4个丰收年,绥中连续6年被列为国家产粮油大县,兴城连续3年被列为国家产粮油大县,建昌被列为2013年国家产粮大县。水果、蔬菜、肉蛋奶产量分别是2009年的1.5倍、2倍和2.6倍。县城面积扩大到71平方公里,城镇化率51.2%,比2009年提高15个百分点。

现代农业长足发展。11个投资10亿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开工。实施节水滴灌面积62万亩,累计建设设施蔬菜140万亩,是2009年的2.8倍;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718个、工厂化渔业180万平方米,分别是2009年的2.3倍和1.8倍,绥中白梨列入省一县一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817家,是2009年的2.8倍。治理水土流失150万亩,完成农建骨干工程1550项,连续2年获省农建大禹杯,建昌县荣获全国农田基本建设先进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30处,提前2年完成“十二五”任务。

民营经济活力逐步释放。召开了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大会,成立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制定了系列扶持政策,设立了专项资金,搭建了融资保障平台,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34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4%,是2009年的1.6倍;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民营企业167家,是2009年的1.7倍。45家企业获得全省民营明星企业称号。

3、城区经济繁荣兴旺,服务业全面发展。2013年,城区生产总值381亿元,是2009年的2.4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9亿元,是2009年的1.5倍。完成连山和南票区划调整,下放经济管理权限65项,增强了城区经济活力。2013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321亿元,增长10.3%,是2009年的1.7倍。

“一主四辅”服务业集聚区加速形成。合富广场等50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大润发、沃尔玛、特易购、中旺百货开业。全市大型商业网点达到104个,玉皇商城、葫芦山庄跻身全省100家服务业领军企业,连山五金机电城、龙港文萃路购物街、龙港兴隆大家庭列入全省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龙港、连山、建昌商贸集聚区和万家数字技术产业基地、觉华岛旅游度假区成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银行机构达到20家,是2009年的2倍;各类金融机构达到82家,是2009年的2.5倍;成功发行2期共38亿元城投债券,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2013年,存款余额1200亿元,是2009年的1.7倍;贷款余额733亿元,是2009年的1.6倍。新增贷款95.3亿元,创历史新高。房地产业开发投资176亿元,增长30%,是2009年的4.3倍;商品房销售额135亿元,增长60%,是2009年的1.7倍,增长速度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

4、沿海经济带活力倍增,对外开放成果显著。2013年,园区七通一平面积115平方公里,是2009年的1.9倍;建成和在建项目313个,完成投资643亿元,是2009年的3.8倍;园区生产总值128亿元,是2009年的3.8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亿元,是2009年的5倍。园中园起步建设,引进工业地产项目21个,总投资407亿元。环球之星产业园一期基本建成,侨商新材料、青牛软件等7个产业园加快建设,东戴河·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成规划,成为首个中关村直接投资的全国区域合作项目。打渔山等5个园区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东戴河新区建设成为全省样板。

开放水平大幅提升。2013年,实际利用外资6.45亿美元,增长21.7%,是2009年的9.7倍;引进内资315亿元,增长26%,是2009年的3.4倍;外贸出口10.8亿美元,增长13.5%,是2009年的2.2倍。成功举办三届泳装文化博览会和泵阀产品博览会,中国葫芦岛·兴城国际沙滩·泳装文化博览会跻身2013中国十大最具发展潜力展会,船舶和泳装被评为省级出口基地。

5、文化旅游业纵深推进,新型支柱产业迅速兴起。科学开发海滨、温泉、乡村、古城、长城和岛屿文化旅游资源,形成了“五线一岛”文化旅游品牌。2013年接待游客2526万人次,增长25%,是2009年2.3倍;旅游收入271亿元,增长25%,是2009年的3.6倍。

旅游设施加快建设。总长17公里的东戴河、觉华岛、兴海、龙湾4条海滨观光木栈道建成使用,塔山阻击战纪念馆开馆。六股河漂流、灵山森林公园等17个乡村旅游项目投入运营,世界温泉部落、首山·丽汤等3个温泉旅游项目主体完工,小虹螺山、画廊谷等6个沟域旅游项目启动。4A级景区达到6个,旅行社达到83家,旅游宾馆酒店达到455家,新开业五星级酒店2家。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稳步推进。沙锅屯遗址、东大杖子战国古墓葬群等7处文化遗址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3处。姜女石遗址、兴城古城、圣水寺和明代长城列为国家“十二五”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兴城古城展示利用加快推进,建昌古生物化石在北京展出。兴城满族秧歌、建昌灯会等5个项目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创意产业高点起步。成功举办海上传奇·北方创意经济峰会和创意驱动城市发展论坛,葫芦烙画成为全国葫芦文化地理标志商标,千名鼓手合奏等3项活动创吉尼斯世界纪录。连山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我市被评为最美中国·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

6、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葫兴一体化的格局初步形成。青山水库基本完工并蓄水试运行,猴山水库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并顺利开工,困扰多年的城市缺水问题即将得到根本解决。建兴高速完成工程总量的74%,东戴河新区动车站完工,绥中港建设完成投资20亿元。CBD一场五馆全部竣工,城市道路、广场、管网设施条件大大改善。新建和改扩建公路893条,公路总里程达到6774公里,“四横五纵”交通路网基本形成,连续2年获省文明公路市称号。

城乡环境整治逐步深入。实施交通整治三大战役,依法取缔营运三轮车和小中巴,完成公汽公司重组,建立了大公交体系。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消除“摸黑路”35条,荣获全省绿叶杯和城市“四化”竞赛双连胜。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造林绿化375万亩,是2009年的2.3倍。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辽西绿色生态长廊工程建设完工。森林覆盖率35.4%,比2009年提高5.8个百分点,荣获省绿化造林先进市三连冠。虹螺山、白狼山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潭大峡谷成为省级地质公园,白狼山成为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成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33个。凌河生态治理工程竣工,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达标。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50天以上,兴城被评为全国空气质量最好小城。

7、民生质量不断改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四年来,累计支出民生资金306亿元,占全市财政预算支出的62.2%,市政府向群众承诺的35件实事全部兑现。实名制就业2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我市就业工作经验被国家人社部总结推广。新农保参保率93.7%;新农合参合率96%,补偿比例最高达80%。3次提高低保标准,15.4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扎实推进扶贫开发,41.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施22项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新建廉租住房1.2万套、经济适用房2480套,8849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动工;全国最大的单体棚户区改造项目打渔山南票新城全面完工,6.3万居民即将喜迁新居。社会福利机构增加到27所,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1倍。老城区基本实现24小时供水,消除了供暖集中连片低温区。

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免除城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新增城乡幼儿园120所。北京语言大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落户东戴河;锦西工业学校被确定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渤海船院新校园完工,被评为国家骨干高职院。建成省级文化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58个,文化体育场馆全面投入使用,农家书屋覆盖全市行政村,形成了读书节、文化大讲堂等品牌群众文化。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改革,83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行网上采购药品,基层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100%。盛京医院落户东戴河。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6.63‰和1.66‰以内,荣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成功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蹦床赛事,兴城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县称号。

国防动员、军民共建、民兵预备役等工作成绩显著,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人防工作荣获全国先进单位称号。国土资源、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新闻出版、外事侨务、国家安全、海关海事、监察、对台、物价、统计、质监、供销等工作不断加强,档案、气象、电力、慈善和红十字会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8、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社会和谐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重要工作会议。认真办理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联系。四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8件、政协委员提案1892件,办复率、见面沟通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8%,落实和基本落实率64.6%。积极推行政务公开,41家单位251项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公开。开展了软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六五普法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稳步实施,审计监督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强化矛盾纠纷调处,积案化解率达86.2%。平安葫芦岛稳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蝉联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两连冠和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七连冠,荣获全国平安铁路示范市和见义勇为优秀市三连冠。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民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连续6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连续4年荣获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边学边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深入人心,公民道德建设“五个一工程”卓有成效,形成了良好社会风尚,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历届班子和老领导、老同志打下良好基础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第四届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领导、老同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中省直单位,向驻葫部队、武警官兵和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的奋斗历程令人难忘,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势头催人奋进。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较小,整体经济实力有待提升;新兴产业发展不快,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繁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迫在眉睫;城镇化水平不高,资源和环境压力加大;部分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不强,干事创业的氛围还不浓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创新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四年的目标和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为我市未来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站在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实现新跨越,开创新局面。

今后四年政府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工业强市、项目支撑、沿海开放、民生保障四大战略,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繁荣各项事业,增进人民福祉,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沿海经济强市。

今后四年的预期发展目标是:到2017年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20%。

按照上述目标要求,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加快发展的活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拓展开放领域,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园区和港口为龙头,招商引资与域外投资相结合,打造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加快港口建设,实现港城互动、园城互动、产城互动,构建横贯沿海、联结腹地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以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为牵引,建设新型产业基地,打造5个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5个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持续优化产业格局。

——统筹区域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产业集聚,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县城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主城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58%,形成南票、连山、龙港、兴城四位一体的沿海带状大城市格局。将建昌建设成特色产业基地和秀美山城,将东戴河打造成国际化现代生态科技滨城。

——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葫芦岛。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依法保护环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39%,让生态环境更适宜人居。

——改善和保障民生,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突出就业创业富民,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积极应对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基本建成,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更趋均等化,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2014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确定的改革创新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加快发展仍是解决我市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不畏艰险,勇于创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8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沿海开发开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坚持以工业地产为核心,以北京产业转移、建设“京津冀经济走廊”为契机,实行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实施工业地产园项目21个,面积20平方公里,力争10个产业园竣工,100家企业落户,东戴河·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全面启动。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引进内资增长20%。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外贸出口增长13.7%。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园区七通一平,年内达到130平方公里。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柳条沟、绥中两大港区建设。柳条沟港石化码头试运行,4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建成使用,疏港铁路开工建设;绥中港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建成使用,疏港铁路、疏港公路加快建设;启动临港工业园、物流园建设。加强园区创业大厦、企业孵化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和生态保护设施建设。强化园区科技支撑,推进校企合作,促进各大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引导科研机构进入园区发展,形成港区一体、港城互动的发展格局。

深化园区体制改革。加快园区管理、用人和分配等制度改革,让园区行使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创新综合服务模式,实现商务信息化、贸易便利化。

2、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完善市领导帮扶重点企业责任制。建立重点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制度,支持重点企业适销对路产品满负荷生产,帮助停产企业逐步恢复生产,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

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积极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企业产品结构升级换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55个,总投资2678亿元,积极打造数字技术、聚氨酯、装备制造、泵阀和泳装等工业产业集群。投资410亿元的徐大堡核电站一期、投资33亿元的大唐热电、投资5亿元的高桥风电等42个项目开工建设。投资100亿元的葫芦岛铝业、投资60亿元的渤船重工海洋工程、投资50亿元的中油天宝石油钢管制造、投资1.2亿欧元的梅迪亚斯普游艇制造等113个项目加速建设。投资10亿元的铜铝复合材料、投资5亿元的泰山石膏等55个项目投产达效。投资100亿元的康乃尔80万吨MDI、投资100亿元的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投资40亿元的水利部新华泵阀园等55个项目加快推进。

积极推进创新驱动。支持渤船重工发展海洋工程、核电设备产业,推进锦西石化汽柴油质量升级。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专利申请量增长10%,专利产业化率达到50%,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市场准入,降低经营成本,加快科技型、成长型、外向型企业发展。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实行普惠制创业辅导,健全融资担保机制,完善专项资金引导,形成全民创业热潮。

3、壮大县区经济实力。县区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超过全市2个百分点以上,努力推动县区经济成为全市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完善3个县城功能规划,扩大城镇化空间。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打造沙后所、虹螺岘等10个明星城镇。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确保丰产丰收。实施新建和改建设施蔬菜、节水滴灌、粮油高产示范区、现代海洋牧场4个“20万亩工程”,建设兴城花生、绥中贝类2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兴城馨予副食品、建昌绿宝露饮料等5个10亿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能力,培育家庭农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快城区经济发展。重点在CBD和兴城邴家湾一带,建设“十里银湾”集聚带,打造“金岸龙湾”旗帜型服务业集聚区的核心区。实施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40个,推进龙湾大街、五里河两岸和兴城海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投资40亿元的隆东国际城市综合体、投资40亿元的龙港兴隆大家庭和飞天广场人防工程等23个项目开工建设,投资10亿元的银象宁远城、投资8.6亿元的大红门物流商贸城等15个项目竣工营业。加快南票新区开发,促进转型发展。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和商品房销售额实现15%以上的增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普惠金融,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市服务业发展实现“两高一点”目标。

4、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整合旅游资源,优化旅游开发,提高旅游效益,积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年旅游总收入实现338亿元,增长20%。

全面优化文化旅游品牌。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启动国家海洋公园、龙湾海滨旅游码头、葫芦岛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快景点景区建设,建设徐大堡、老大杖子等4个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启动兴城古城更名宁远城,推进与北京中广集团的合作开发,打造明清特色古城。姜女石遗址公园、华谊兄弟影视基地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首山·丽汤等4个项目竣工营业。加快觉华岛整体开发,培育“海岛人家”旅游基地。提高长城、古城等文化旅游品牌美誉度,争创全国海洋旅游示范县、示范岛和示范景区。

全面推进创意产业成长。引进演艺联盟,培育文化企业。规划连山古玩一条街等创意文化街,开工建设北方艺术家村等15个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比基尼国际博览中心开工建设,比基尼广场投入使用。举办第4届泳博会、泵博会和首届觉华岛菩提文化博览会,打造文化创意品牌。

5、加快美丽葫芦岛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建兴高速国庆节竣工通车,实现全域通高速。改造县级以上公路8条、260公里,提升公路网通行能力。建设新老城区快速干道、龙绣街南延等6条街路,提高主城区通畅水平。推进猴山水库建设,青山水库竣工输水,供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和青山水源净配水工程开工建设,启动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公共保障水平。

优化生态宜居环境。持续开展“我们的城乡·我们的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照环境优美标准,打造5个明星街道、10个美丽城镇示范点。提高环境舒适指数,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130亩,农村造林绿化41万亩,完成12.8万亩干鲜果经济林产业带建设,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实施青山工程,矿山生态治理1325亩,超坡地还林2.4万亩。实施碧水工程,扩建兴城、建昌和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推进凌河、六股河、烟台河、连山河等流域治理,全面提升水质。实施蓝天工程,推进固定污染源、废气、扬尘油烟等10项治理,推进城区拆小并大供热工程,做好大气污染监测预警,综合治理PM2.5,让葫芦岛海碧天蓝、山清水秀。

6、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提升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实施人才兴市战略,改革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和录用机制,营造凝心聚人、人尽其才的浓厚氛围。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农民科技培训5万人次。完善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名制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扩大社保覆盖面,促进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发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稳中有升。

发展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事业。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一乡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新增1所省级特色高中。整合中职教育资源,渤海船院新校园投入使用。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县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76家社区书屋,推进社区书屋全覆盖。设立文化产业扶持资金,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丰富群众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今年,将为人民群众办好10件实事:一是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建设保障性住房800户,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200户,完成2235户农村危房改造。二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左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三是发展养老事业,启动50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建设,对80至89岁低收入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高龄津贴。四是为3.8万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津补贴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五是全面为农村贫困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全面实施农村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六是投资1000万元,对全市280万亩粮食作物病虫害实施统防统治。七是投资1000万元,实施全市粮食作物农业保险全覆盖。八是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6.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九是实施“天眼”工程,新建治安视频监控平台20个、治安监控摄像头5000个,增强群众安全感。十是实施农村亮化工程,为全市行政村安装2万盏路灯。

7、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诚恳听取和采纳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法治城市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双拥共建活动,支持部队建设,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创新社会管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社区职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全市公安基础建设,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应急管控体系,提高处置公共安全危机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8、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深化改革。按照省政府部署,推进22项改革任务。重点推进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降低债务风险;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和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城镇化动力;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和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扩大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职,规范行政决策,完善行政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实现软环境建设制度化,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坚持高效务实。健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树立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作风,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事不过夜。推行目标责任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绩效管理,促进责任落实。

坚持情系群众。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决策因民而定,发展为民而为,多为基层群众雪中送炭,多为惠民工程锦上添花。

坚持廉洁奉公。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重大资金和项目的监察监管,坚决落实办公用房、用车等系列制度,公开“三公”经费,树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风清明的良好形象。

8.葫芦岛街道2011年工作总结短 篇八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街道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为民服务,推进各项事业新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街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辖区呈现出经济发展、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转变观念、服务企业,确保各项经济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摸排登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扩大招商引资的范围,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二是继续做好辖区的协税护税工作,确保税源不外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努力帮助辖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但想方设法留得住企业,还要帮助这些企业发展得好。

二、情系百姓,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重点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关注弱势群体,解决燃眉之急。辖区内2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在街道的协调帮助下送去专业医院接受治疗,减轻了家庭负担。汛期为低保户马凤宝维修房屋,做防水,保障其人身安全。二是利

用重大节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三八节,我们走访辖区内的贫困母亲,为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改善其生活条件;七一建党90周年之际,我街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为辖区的贫困儿童奉献爱心,捐资助学,同时回访了参与我街“共享蓝天 共筑和谐”活动的驻街企业,送去牌匾,以表感谢,增进友谊。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撰写提案,修建临红路,方便百姓出行。四是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严格把关,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发放对象和标准,取缔不符合条件的。五是积极开创就业岗位,实现充分就业。这次社区换届中,街道领导积极为辖区符合条件的居民争取到3个委员名额,为他们提供了优越的工作岗位。

三、平安创建,社会秩序安定和谐

1、维稳工作常抓不懈。以创建平安街道为载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办理2500余个暂住证,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2、信访工作做实做细。我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把问题“发现在苗头,解决在源头”,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成功化解了柳条沟居民4次拦截疏港路、亮房子居民要求修建排水沟等群体事件,在辖区形成“凡事找街道,上访先访街道”的良好局面,百姓的合理诉求一一得到解决,全年街道无一例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宣传到位、管理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着力提高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强力整治,城市卫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街大力开展以“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为主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改善我辖区脏、乱、差的现状。一是健全组织,制定整治方案,有序地开展整治活动。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并印制1000余份《致居民的一封信》大力宣传,让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民心。三是街道社区干部、派出所官兵、街道清扫员,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齐心协力,投入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一是彻底清除绿化区域内的105处小菜园;二是拆除违章建筑78处;三是清除临红路居民区内的杂草、碎石、垃圾,清理出绿化面积10000多平;四是修筑临红路,铺设板油路面10000平方米;五是铺设临红路两侧约850延长米、8000平方米的步道方砖,填平补齐破损墙体;六是修补临红路两侧护栏200延长米;七是接通临红路两侧的24盏路灯;八是第一期、第二期栽植绿地绿化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共种植花卉45283株,绿篱300延长米,蒙古草3975平方米;九是协调驻军圈院墙100延长米;十是重建灌站市场,现已规范经营,上述项目共投资440万元。

五、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出一流干部队伍。结合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街道党委和社区支部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机制,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加强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了决策力和执行力,形成了一个作风硬朗的领导集体。在今年的护林防火、防汛防台风工作中,我街领导干部迅速反应,日夜坚守,保障百姓和生命和财产安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组织基础。我们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机制,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自学制度。同时围绕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党员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为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开展了让辖区派出所优秀干警、企业优秀干部任社区副主任、团委副书记一职的工作模式,凝聚各方智慧,互相协作,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和服务管理水平,做到了工作在基层,服务到人民,温暖进人心。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贯彻执行能力。我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了信访举报规章制度;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建立了政风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邀请区检察院同志为我们播放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深入持久的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一是和抵御风险能力。

六、做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完善社区办公条件 一是认真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人民公仆。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街道从5月初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换届选举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健康有序地顺利进行,圆满地完成了这次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随后,在街道党委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经过半年的考验,新一届委员会得到领导的信任,百姓的认可。二是街道党委结合我街社区建设的实际,加大了对社区工作的管理力度。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进我街社区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整体工作水平,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社区全面工作。街道为社区配备了相机和打印机,完善办公条件。为西山社区新建活动室,供党员和居民使用,丰富业务文化生活,委海滩楼社区购置了社区办公房,改善了办公条件。

七、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我们结合辖区居民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了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和谐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重要时期,街道组织了一系列活动:6月22日举行的党团知识竞赛,增进了党员、团员对党团知识的了解,提高了党团干部从事党团工作的业务水平;6月24日举行的辖区各单位、各行各业及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警民齐聚党旗下 携手同心谋发展”大型文艺汇演,唱响了人们心中对党的礼赞,抒发了全民共唱美好生活、共建和谐社会的心声。此外西山社区的老年秧歌队代表街道参加全区健康舞比赛,获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

街道工作,琐事中,关乎社稷民生;平凡中,奠定成功基石。201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把葫芦岛街道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2011年葫芦岛街道工作总结

中共葫芦岛街道委员会 葫芦岛街道办事处

9.葫芦岛公路管理处 篇九

项目面积:2101平方米

设计时间:2012年10月

完成时间:2014年

设计助理:燕群

设计工程总负责:刘方圆

设计公司:大连纬图建筑设计装饰有限公司

所属业主:辽宁创滕集团

“食屋”项目前身作为餐厅功能对外营业, 其建筑样式为典型七八十年代复古建筑风格,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相对优越, 视野开阔, 窗外直面无边海景。该项目业主委托的主要期许是对建筑外观重新进行修整和提炼, 建筑应结合新的功能要求, 对周边环境有所回应, 做到室内外形成统一的气质, 让建筑更好地融入到环境中。

设计者首先从建筑内外动线着手展开设计, 坚信设计是为了让人更好地使用产品本身, 所以对建筑内外的动线梳理便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原本直冲大马路的入口大台阶将被清除并且设置在建筑的西侧, 拾级而上, 两侧对称分布的石狮为入口增添了不少趣味和仪式感。在户外阳台动线的增建过程中设计者尽量避开场地现有的植物景观, 正因如此, 建筑平面轮廓的形态多了一份“自然而然”的场地归属感。经重新改造后以灰白色系为主的建筑外观, 以及建筑体量的梯形趋势展开, 使得建筑与周边景观融为一体, 相得益彰。

“食屋”定位为私人会所, 供主人和亲友在此聚会, 并不考虑对外商业用途。所以无需刻意让室内装饰迎合众人口味, 这也为设计者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来进行“过程式”的创作和自我情绪彻底的释放。当然, 基于设计者足够扎实的实践功力, 一切却似乎尽在掌控之中。

稻草, 一种极为日常和朴素的植物, 它单个形态并不强势反而显得些许瘦弱, 但当它形成一片并不断复制阵列分布时, 在整体上便会呈现出一种非均衡的力量感。这种状态好比日常劳作, 过程看似重复和无趣, 日积月累, 某种具体经验和智慧由此孕生。设计工作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对比于最终项目呈现出的具体形式而言, 设计者更注重设计的过程性以及籍由过程所滋生的形式之间逻辑性的生成, 往往设计的乐趣就在于此。设计者尝试把“稻草”具备的基本精神置换成一种空间构筑语言融入到“食屋”整个空间的叙事中去, 进而出现了入口前厅的“稻草”装置, 以及在每个空间节点的墙身和天花上延续的不规则木条肌理。设计师希望基于这样的装置节点设计及同种形式三维式地铺开, 再加上设计者的现场即兴创作成分, 使得空间创作的边界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延伸, 多了些艺术创作的未知性和探索性。

当空间被“稻草”所形成的灰色调的背景完成后, 其它灵动的空间节点便是靠一些质感丰富的物件摆设来担当角色, 进一步烘托空间气氛。例如窗台一组晨练中的“和尚”雕塑群, 在侧窗一缕光线的作用下, 原本形态模糊的头部呈现出的表情格外出彩和丰富。抛开理性创作因素不说, 设计者更愿意相信这种景象是一种巧合, 巧合在于:此时, 此地, 而后此景。

设计者认为, 设计之前, 必须观念在先, 观念是看似零碎的若干想法, 在人的意识逻辑的编织下, 它们建立起某种内在的关联性, 彼此合作, 共同发力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状态。中国传统观念中人们对于“手艺”的信仰和推崇甚为显著。“手艺”并不意味着带有“匠气”味或是指向因循守旧的某类技术层面。实际上, 它宣扬一种精神, 那就是对日常的, 垂手可得的物品的价值的探索和挖掘过程, 最终让它们产生一种新的结构关系。设计者试图触及这种状态, 在“食屋”空间中的具体体现便是极具差异性的物件与空间的共融:与木色反差较大的玻璃工艺灯, 路边捡来的枯枝和食用后的贝壳等物件经现场再创作形成的立体浮雕墙, 包括桌上的白色碟子和透明高脚杯, 市场上淘来的小葫芦等等空间里的一切物件呈现出一种透气的整体感。很显然, 重要的不是单个物件本身, 而是深植于设计者脑中并且不断深化的“空间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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