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2025-02-07

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10篇)

1.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一

XXXX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结报告

XX:

按照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政策、产品宣传推介,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改进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政策,XXXX结合近半年来对小微企业贷款金融服务的情况,现将服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1.XXXX7月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大口径)365012万元,较年初增加54325万元,增幅17.49%,高于其各项贷款增幅2.11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1159户,较上年同期增加16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为100%,较上年同期无变化,实现“三个不低于”的目标;

2.XXXX截至2018年7月末,小微企业“两增”执行情况。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218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745万元;增速同比增长32.64%,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5.38%的17.6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的户数为1068户,户数高于去年同期76户,两增情况达标。小微企业“两控”执行情况。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21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6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9%,比上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其中控制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目标未达标。

二、采取的措施 1.合理设置内部考核激励

我联社不断改进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信贷业务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资源配置充足,专门成立了公司业务部及三农事业部,大力扶持县域小微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联社发展实际,制定了专门的绩效考核办法、授信尽职免责办法,激励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贷款的授信和投放力度。对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三农事业部客户经理实施单独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个人在工资和待遇方面给予提升。

2.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XXXX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工作: 一是优化办贷流程,实现“无缝对接”。对贷款即将到期、需要续贷的企业客户,采取积极措施给予支持,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企业提出续贷申请,在贷款到期归还前,经客户经理审核无误后及时召开贷审会审批,便于企业贷款归还后,能够及时将新贷款发放到位,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这样既打消了企业对信用社压贷、抽贷的顾虑,又减少了企业因归还贷款产生的融资负担,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是给予利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在贷款利率方面,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政策要求,我联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下调利率,最大限度让利企业。同时严格遵守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自觉接受客户监督。另外,XXXX实施的正常贷款利息优惠方案和贷款利率的相关规定,对优质客户、忠诚客户、业务贡献度较大的客户均可在正常利率的前提下,给予其一定幅度的利率优惠,真正为实体经济排忧解难。

三是积极落实银保监办发〔2018〕55号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对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施监测的通知》,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实现全省农信社“2018年三季度当季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当年一季度明显下降,四季度较三季度保持平稳态势”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后两个季度的到期换据贷款投放和本新增贷款计划目标,经测算,三季度预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55994万元,累计收益5263万元,利率9.4%。四季度预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56724万元,累计收益5332万元,利率9.4%。

四是在无还本续贷方面,目前省联社印发了《“xxxxx”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意见,本能够下发实行,开发“XXXX”主要是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合规经营但因受外部因素影响,资金暂时出现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具有帮扶性质的贷款产品。符合银监局无还本续贷要求,本是时候,预计可以进一步缩短客户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

五是加大帮扶力度,提高服务效率。对于能正常生产、产品有一定市场前景,但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我联社坚持“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持续支持其发展,不断为企业的经营输入新鲜血液。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贷审会召开时间,大力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确保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资金支持。在我联社的持续支持下,XX区辖内部分因资金链断裂停产的企业,陆续开始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是针对抵质押类贷款,抵押物价值充足的情况下,根据客户需求,抵押类贷款延长抵押期限,降低客户办贷时间成本。

七是涉及XX市、XX区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担保的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可优惠至8.7‰;对于在我区联社开户、办理贷款的客户,存款达到一定的比例,可享受相对应的利率优惠,最低可优惠5%,最高可优惠20%;每一每月按时结息的企业及其他个人贷款客户,第二年继续使用时,依据上每月结息清单按现行利率档次的5%进行优惠。第三年继续使用贷款时,依据前两每月结息清单按现行利率档次的10%进行优惠。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多数小微企业是以家庭经营为主,公司结构不健全,主要从事传统行业,经营产品技术含量低,抗风险能力较弱。在财务管理上,财务制度多不健全,重利润,轻报表,货款支付与回笼多数通过个人账户,很难通过报表及流水判断企业经营情况,信息不对称导致前期贷前调查难度增加。

2.小微企业抵质押物不足,融资成本较高。多数小微企业可用于抵押担保的有效资产较少,经营较好的企业可通过政府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但要向担保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较高的融资成本限制了贷款的发放。

(二)下步工作措施

1.大力发展惠普金融,加大市场调研力度,通过网点多,密度广,宣传大,信誉好的特点,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客户,并开立相关银行业务,避免信息不对称而影响信贷的投放。

2.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进一步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情况,对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大、占比高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容忍度等指标差异化考核,并明确容忍度的具体范围。对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只要办理部门人员勤勉尽职,不应搞终身追究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3.积极协调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积极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积极搭建银企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健全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处机制。

2018年8月29日

2.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二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建议

一、小微企业基本融资方式

(一)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指的是企业向有资金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借用资金, 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一次性偿还或者分期偿还的借款。目前, 我国许多小微企业的短期借款都是来源于银行的贷款, 银行把资金借给企业, 规定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但是小微企业向银行借款能否成功,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信用, 加上银行贷款的利率受到中央银行和经济情况的影响, 利率的高低会影响企业的总体收益, 这就使得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的时候需要多方面考虑, 不但要正确看到自己的实力, 正确评估自己抗风险的能力, 还要准确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

(二)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根据自己日常的商业信用程度, 与对方交易者约定还款时间的一种筹资方式。例如企业在购买原材料的时候, 为了让企业资金进行其他方面的经营活动, 可以与卖方协商在未来某时间支付货款, 如果在通货膨胀比较高的时期, 企业可以通过预收货款减少应收账款积压风险。此外, 商业信用还包括商业汇票。

(三)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出租合同, 在合同期限内, 承租人占有和使用所租赁的资产, 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一般来说, 企业所租赁的资产包括办公设备、机器和厂房等, 租赁可以使企业的筹资成本大大降低, 但是企业所租回来的资产在企业使用时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 企业可能会失去资产的所有权。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 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总量不足

根据市场调查,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没有企业贷款审批权限, 致使数额巨大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上存, 而在农村信用社之中, 每年都需要从人民银行进行再贷款以及向其他地区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如今, 我国银行存贷款呈现虚高状况, 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现象普遍, 企业能够得到的实际贷款量少。虽然, 近年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放宽信贷的举措, 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但是, 小微企业金融状况还是堪忧。

(二) 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

2014年, 我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但是仍然无法切实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高的问题。首先, 我国农村资本积累相较于城市来说远远落后, 金融部门对于企业评级的要求还是过高, 大部分金融部门不仅要求企业达到AA以上资质, 还附加了企业开户两年以上的条件, 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极高, 不符合县域经济的实际情况。其次, 我国小微企业贷款利率2014年一年内普遍上浮了20%~30%, 加之小微企业没有与大银行的议价能力, 小微企业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不得不放弃金融机构, 转向民间借贷, 加剧了融资成本。最后, 小微企业融资主要来自银行, 股权融资的企业极少, 即使在门槛低的“新三板”中也很难实现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过窄。

(三) 金融部门审批环节复杂

小微企业由于资金实力不足, 对于资金的需求一般比较急迫, 有着额度小、次数多、时限短的特点, 而金融部门在进行借贷审批时需要繁琐的手续, 且由于金融机构内部原因, 很多审批都存在滞留现象, 审批通过的时间长, 与小微企业的需求形成矛盾, 很多贷款申请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 小微企业很容易失去发展机会, 发展状况堪忧。

(四) 激励机制问题

小微企业的激励机制问题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贷款零风险与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的矛盾。虽然, 零风险贷款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的结合很大程度上规范了金融行业的借贷, 但由于信贷工作人员以及领导的畏惧心理, 基层金融部门不敢对小微企业进行借贷, 严重影响了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在这样的机制之下, 县域金融借贷业务正在逐渐萎缩, 不仅削弱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势头, 也对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五) 小微企业资质问题

小微企业发展历时短, 在生产结构、资金规模、创新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上都存在着不足。此外, 由于大部分小微企业可提供担保不足, 且市场上经常出现废逃银行债务的事件, 基于贷款风险以及贷款效益的综合考虑, 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向小微企业提供借贷支持, 并且在如今责任追究机制的影响之下, 金融机构也宁可闲置银行资金, 也不愿意为新兴小微企业借贷。2014年以来, 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期限90%都是6~12个月, 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三、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对策研究

(一) 金融机构方面

首先, 金融机构应该对信贷规模以及信贷流向进行把控。针对小微企业, 金融机构一方面严格规范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使用, 另一方面也要将资金充分使用, 通过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此外, 金融机构还可以针对小微企业的资金缺口特征, 按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制定适度的贷款利率, 由于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小、次数多、时限短的特点, 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会增大。生命周期理论视角之下, 小微企业创业阶段的资金需求极大, 但金融机构一方面资金有限, 另一方面对于小微企业贷款有着严格规定, 需要长时间的复杂手续才能够实现办理, 常规性以及传统行业小微企业的资金获取难度高。因此, 金融机构可以从生命周期理论视角出发, 针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小微企业制定不同的信贷支持计划, 合理划分小微企业生命阶段的信贷比例。

其次, 金融机构还可以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设立专业的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 实现业务的专门化, 针对不同行业特征以及不同需求的企业制定相应的金融产品。例如, 针对固定资产抵押有限的小微企业, 传统信贷担保资源不足的情况, 金融机构可以不断强化创投、无形资产抵押等融资工具的建设。此外, 对于这类专业服务机构, 金融机构可以将其建设为独立部门, 实行独立核算、考核及运营管理, 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内部工作量, 将业务计划制定与日常金融业务区分开, 提高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

(二) 政府及监管部门方面

首先, 政府及监管部门应该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建设。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建设的过程中, 监管部门可以针对小微企业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 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资质进行审核, 将小微企业的情况纳入央行宏观经济金融监测分析体系中, 及时向金融机构作出风险提示, 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做出正确地信贷决定。另一方面, 在小微企业的担保中, 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小微企业担保平台, 避免金融机构争抢符合资质担保平台。或者引导社会资金, 组建大型融资担保公司, 从而分散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信用程度。此外, 为了分散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政府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合作、保险公司合作、创投公司合作等方式, 将贷款风险转移。

第二, 政府及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政策支持以及引导。这一过程中, 政府可以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通过宏观调控, 筛选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 促进优质企业的发展。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政府服务机构, 在税收、补贴上对小微企业进行支持。此外, 政府及监管部门一味放宽政策或者严加限制都是不可取行为, 在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问题时, 政府及监管机构应该掌握合适的度。

(三) 企业方面

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 要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小微企业就应该从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企业信用两方面入手。首先, 小微企业应该不断优化自身产业结构, 提高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实力, 从而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在强化自身实力的过程中, 小微企业还应该认识到, 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以及不同阶段的企业在进行融资选择时都有不同的特点, 因此, 小微企业应该针对自身实际情况, 选择融资方式。在企业信用方面, 小微企业首先要强化自身的制度建设, 规范自身财务制度, 定期接受检查, 接受政府监督, 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 实事求是的上报信用信息, 强化沟通, 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

参考文献

[1]张永丽, 丁森林.促进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J].北京农业, 2015 (03) .

[2]王荣荣, 车明诚.企业小额信贷市场绩效分析——以哈尔滨银行为例[J].中国商贸, 2014 (28) .

3.发展“草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篇三

作为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中国,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各国的经验,同时积极吸取10年10月以来印度发生的小贷危机的教训,结合我们本国的国情,多管齐系,帮助中小企业和农民克服融资瓶颈,推动持续有效的健康发展。

一、小企业金融发展总体的成效是显著的

中国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还是在持续改善的。金融服务供需失衡状况是有所缓解的。综合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10年底7.5万亿,比年初增加1.7万亿,增长速度为29%。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约9个百分点。 另外,小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到11年6月末,村镇银行已经达536家,11年9月末,小贷公司亿达3791家,到10年底,全国有109家商业银行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在提升。这个不细说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我们对于小金融的监管体系已经开始形成一些雏形,其标志就是我们中国所有的省市都已经成立了地方的金融办公室。

另外,小金融基础设施在进步,像全社会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支付体系的建设等等都在提高。

还有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对小微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在今年有一个突出的、重要的政策出台,就是工信部和统计局等四部委在11年7月联合出台了中国小企业划型的新的规范。在调整小企业标准的同时,首次确立了微型企业的概念,并且明确了微型企业的范畴和划型标准。它一直划到800多个细行业,我认为这是小金融的一个历史性的标志。这对我们进一步增加针对性,对小企业、个体户、农户这样一些微小经济体的金融支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统计基础。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是什么

我认为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在中国是中国金融体系结构失衡。尤其我们现在10年以来,由于08年危机之后,我们有一些拉动措施,10年以来,央行收紧银根,抑制通胀,同时今年又爆发了欧洲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债务危机以及其他的国际国内经济结构的因素,使得我们经济运行增加了一些困难,增长速度放低。这样为小企业的发展产生的一些新的困难。

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实际上主要难的是在小企业和微企业。我提出一个概念,我们的国家生产性经济体有六类:大企业、中企业、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农户。这六类,大中属于一类,他们能力比较强,声音也比较高,不容易为社会忽视。其中中企业曾经被忽视过,这十几年各方面的推动,在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旗帜下,我们基本上把中企业的融资状况改善了。但是我们在中小企业的旗帜下掩盖了小企业、微企业和个体户的融资困难。工信部前面提出了微企业的概念,为今后解决他们的问题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我们把后四类生产体可以综合概括为草根经济体。这就是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和农户。草根经济体融资难,它的症结我认为在于中国金融体系结构的失衡。简单说,就是我们为大企业服务的能力够了,多余,我们为草根经济体的服务能力十分弱,严重不足。我概括了一句话,我们中国现行以大中银行为主体,以大中型企业及有政府背景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大中城市为主要服务区域,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来运作的这样一个金融体系,它是不适应草根经济体系的小、散、弱、多、缺少抵质押物,几乎没有正规财务报表的特点,而他们的新陈代谢能力很强,呼呼的生,呼呼的死,我们的金融体系不适应这样一个特点。所以解决草根经济体融资难的根本出路,在于着眼长远,立足于制度建设,构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草根金融体系,通过这样一个草根金融体系的建设,来提高城乡金融服务能力,根本改善中国金融结构是失衡的局面。

三、建设中国特色的草根金融体系的建议

突出面临的问题就是机构问题、产品问题、监管问题,要遵循三分两化:金融机构分大小、金融产品分类型、金融监管分层次、金融队伍专业化、配套服务社会化这样一个基本理念。着重从五个方面:机构、产品、监管、政策、公共服务这五个方面来谋划构建我们中国草根金融体系,推动形成覆盖广泛、品种多样、服务便捷、高效稳定的中国特色的多层次金融市场。

(一)构建四个层次的机构体系。第一,建立数量众多的草根金融机构。中国金融机构总量是不足的,细分大金融机构有余,中金融机构稍有不足,少金融机构严重不足。我们应该按照大机构服务于大客户,中机构服务于中客户,小机构服务于小客户,微机构服务于微客户这样一个原则,重点建设以小微金融机构为主的草根金融体系。具体是引导大型国有和股份银行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他们有积极性。

第二,适当发展中型银行,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商业银行设立分支、跨域、兼营小微型金融业务。

第三,鼓励邮储银行、农信社要坚守基层,服务小微型金融的方向。

第四,要大力发展新型的小微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小金融机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使草根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发展。以此应该形成中国草根金融的十、百、千、万四个层次的体系。

什么叫十、百、千、万呢?就是国家和省级层面拥有十家大型金融机构。地市级层面拥有数百家中型金融机构。区县级层面拥有数千家金融机构。街道、社区、乡镇拥有上万家微型金融机构。这些基层的微型金融机构,应该以只存不贷的经营方式为主。必须是专业的队伍,独特的流程和考核激励机制,他们应当是深植基层,服务于草根,扁平发展,成为永远长不高的,充满活力的草根金融机构。

(二)创新多样的草根金融产品。第一,要创新完善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建议银监会加快组织编辑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汇编,总结梳理草根经济体融资需求和特点相配合的金融产品目录,帮助城乡基层金融从业者选择和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主推业务品种,包括如何积极利用三品三表,如何积极扩大各类又可以作为抵质押物品的担保,同时可以扩大推广个人和微企业的联保机制。发展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型、微型信用贷款。

另外,延伸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拓展小型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当前要改进完善中小版、创业版的证券市场,改进扩大全国性的新三板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创建大区性的第三板和第四板市场,力争在全国统一规定的859个细分行业里,每一个行业支持三到五个龙头企业上市。这样总数就可以有3000多家小型行业龙头企業上市,这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会是极大的刺激和推动,来扭转当前我们股票市场中中小板、创业板,实际主要是大企业里的小和中企业里的大,他们没有做几个真正的小,要扭转这个局面,扭转资本市场没有惠及小微企业的局面。同时,建议试点以省或者临近数省为单位的区域性股权流动市场,实现本地企业股权在有限的范围内挂牌交易。扩大发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逐步降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发展中小型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多样的农业农村保险。

(三)建设中央、地方两级草根金融监管体系。要按照分层次、多方式的理念建设中央、地方两级的金融监管。中国太大了,人太多了,农民两亿,你给每个人放贷,怎么监督它。上万家未来的小金融机构,现在只是小额贷款公司,08年才200家,三年3000多家,很快就会5000家,然后就会往1万走。我们中央银监会监管不了这样的细事,监管不了,非要做,就会出问题。谁做谁出问题就要下台,他就不太愿意做,要做就少少的做。怎么办?就是发动地方政府,我们有30多个省,数百个市,2000多个县,三级政府我们把它发动起来,他们有积极性,由他们再去监督、管理、控制那些基层的小机构。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所以应该倡导中国实行两级金融监管体制。

中央政府管大的、中的,這没有问题,小的、微的放给地方,但是小微的地方监管法规政策也由中央来出。那么地方制定一些操作性的细则。银监会主要负责全国性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行、跨地区的股份行的监管,省银监局负责本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区县街道、乡镇层次的微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等,可以由地方政府进行监管。他们是受托于国家监管部门,法律上是一个大法。这样地方监管实际工作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政府监管具体部门可以交给省金融办。应该逐渐推广北京市的模式,北京市是全国唯一的金融管理工作局,是正式的政府机构。我认为这是方向。我们名正言顺的,光明正大的,责任重大的让地方政府把小微金融的监管承担起来。先从不储蓄的概念开始,向小贷公司只存不贷,担保公司也不存款,从那儿开始,储蓄的逐渐再把它放进来。

(四)加强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要秉承动税优于补贴,风险优于事前的贴息。尽量减少低效的财政贴息,增加公平平等、高效的减税和经营后期损失的分担机制,国家给分一点。适度放开小微贷业务的呆坏账,将现行主要按机构按照属性区别优惠政策调整为按照业务给予优惠,给农民放款,现在财政部有一个划时代的优惠政策,给农民放款5万元以下,这样的机构,它设定的是农村金融机构,县以下,这样的机构免营业税,减所得税。以此为例,首先表扬财政部,赞赏财政部,能够把国家的政策细到一个农民的贷款,非常地正确,非常好。但是此类政策在实行一段以后,不要按机构走,它是个机构,它给农民放款,他还给不是农民的放款,它不是一个专业的给农民放款的机构,但是他也愿意给一部分农民放点款,谁放给谁优惠,你给农民放款,只要5万元以下有优惠。

现在适用于农信社、村镇银行有一个3%营业税的政策,常规有一些是5%,小额贷款公司没有,为什么?说它不是金融机构,不要基于形式,它在做金融业务,而且这种地方更好,吸储吸多了,遇到坏着,打着包袱跑了,他只贷不存,放的钱是他自己的钱,所以这种优惠应该一样接受。

刚才说的5万以下的逐步给其他的,但是我赞成有一个试行阶段,慢慢放开。普遍的对这些支持小微经济体、草根经济体的逐渐在帐上都把它分开,给大的、给中的、给小的,统计上分开,政策上分别实施。不要笼而统之的给一个机构,这不可以,看他干什么事。

货币信贷政策方面,我建议要放宽草根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现在民间有资金,我们有一些资金都亢奋,上股市,看着不好了就出来,然后让房子,不好了又出来,然后上黄金,上古董,不知道往哪儿去。引导他们去投资小金融,让他们有合理的利率。对于不良贷款率容忍度要提高,利率要实行差别利率,要鼓励对小金融长期的实行适度的保底,这不叫封建社会的高利贷,供需双方互利共盈,都是老百姓,都是公民。要实行差别化的信贷规模控制,我们还是要继续控制一下信贷总规模,但是总规模增长幅度不要高,但是给小金融、小企业农民的贷款可以高,总规模8%,给小企业、小金融的贷款可以20%。

(五)公共服务。一个小机构很小,它根本没有能力编软件,它办不了服务,别人给它办。招人、培训、产品开发、信用评级、支付结算、审计会计等,都可以通过公共服务来为他们服务。

(六)加强领导和指导。第一,加强国家对草根金融建设的领导、推动,建议在中小经济体和中小金融体两个领域,即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加强跨部门的协调,建议将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功能明确扩大到农村,不要拘泥于工信部,你是管中小企业,包括城乡,把它明确的扩大到农村。成立国务院促进小微金融机构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城乡的小微金融,办公室建议设在人民银行。第二,继续改善基层经济和金融的统一工作。在新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上,建议统计局能够做好12年初的2011年微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这样我们对中小微型四类企业就可以做更好的分析了。建议尽快建立草根金融批发供资体系。众多小草根金融,特别是只贷不存的机构,以及可以存也可以贷,当然他们基层融资能力比较弱,建立国家和省两级批发供资机构,开发银行就可以做。其他的农发行等等,一个省可以搞一个,把社会多余的资金拿过来批发给小金融机构。这样可以改善小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同时现在对小额贷款公司,什么1:0.5的融资系数,我建议可以分类,表现好的,能力很强的,安全系数很高的,可以放到1:3、1:5,弱的就继续1:0.5。

4.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四

根据要求,现将我农商银行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微企业贷款及减负基本情况

至,我农商银行授信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万元,上半年累计投放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万元,其中:实行利率优惠共万元,上半年向小微企业减负金额约万元。

小微企业贷款减负情况。我行未向小微企业收取咨询费及财务顾问费,小微企业贷款减负主要为利息方面减负,我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投向为农林牧渔、担保方式采取抵质押的给予利率降低,上半年实行利率降低共户、万元,至日小微企业利息减负约万元,一年减负约万元。年下半年小微企业利息减负预计元,其中:上半年发放的户小微企业在下半年年可减负约万元,预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元,预计减负万元。

二、下半年政策措施

(一)继续保持小微企业年初制定的利率水平。我农商银行已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为减少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年初我行已调整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对担保方式保证、涉及农业领域的小微企业贷款短期贷款利率由年初的调整至,现利率区间为“,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年初的调整至,现利率区间为“”,均低于年年初利率水平;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多为保证担保,对提供抵、质押物担保的,我行实行短期贷款利率区间“”,中长期贷款实行贷款利率区间”。我行因资金融资成本较高,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年初已适度进行下调,下半年将继续维持该水平。

(二)明确目标,做好分工

1.信贷与风险管理部主要做好支小工作目标计划,测算资金运作成本,合理定价,逐步降低支小利率,减轻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做好支小贷款投放时机和投放规模,满足企业需求,及时做好贷款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做到精准投放。

2、客户部、各放贷支行主要负责对辖内小微企业走访摸排收集有效信贷需求,将相关政策及时传导沟通,积极与企业对接将合作意向转化为合作成果,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对小微企业整体服务宣传方案,制作展板、海报、传单、电子广告屏等宣传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流程,利率措施等惠小政策。

5.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五

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今年以来,我市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资金供给紧张等不利形势,使许多小微企业举步维艰,遭遇严峻的生存困难。

作为地方小法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触角遍及千村万家,业务覆盖城乡,一直以来秉承“支农支小”的服务理念,坚定不移地坚持“立足当地、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服务三农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

特别是今年以来,杭州农信系统针对小微企业出现的经营困难,积极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至10月末,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24亿元,占新增贷款比高达66%。

温家宝总理来浙视察后,杭州农信围绕温总理在浙视察期间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战略部署,在全系统迅速采取“六大举措”,以实际行动帮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振信心。在10月至11月期间,该系统全力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月”活动,组织1000多名干部和信贷人员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状况、民间借贷等情况,帮助企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科学测算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合理制定贷款投放计划,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同时,通过创新金融服务等有效手段,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突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重点,下半年全系统新增贷款的50%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新增贷款重点投向科技型、成长型、税源型等小微企业,真正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对信誉良好、有市场但出现临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切实做到不抽贷、不压贷,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强小微企业服务产品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推广现有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加大力度推广信用贷款、自助担保贷、联户担保贷款、仓储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10余款小微企业融资产品。

优惠贷款利率。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优惠贷款利率,禁止不合理的贷款利率上浮,禁止变相附加费用,禁止添加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加大考核力度。该系统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对非主观因素导致的贷款损失给予一定范围的免责,在薪酬考核中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的倾斜,充分激发信贷人员做小、做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加强民间融资信息和社会风险事件的收集,排摸小微企业参与民间融资情况。建立完善重大信贷风险处置预案。

杭州联合银行

腾笼换鸟盘活贷款

为小微企业挤出规模

作为一家定位在“做小、做散”的地方性银行,杭州联合银行一直以来坚持“立足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积极探索中小企业的金融专业服务新路径。据统计,该行小企业贷款占公司类贷款的比重为75.96%,今年新增37.01亿元,占今年投放单位贷款额度的85.30%。为贯彻落实好温总理讲话精神,杭州联合银行立即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月”活动,立即着手排查辖内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摸清情况,并实行名单式管理,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对符合我行扶持政策的小企业提供资金倾斜,目前已有6家企业得到杭州联合银行的资金支持,涉及贷款金额3085万元。对排查出发现的临时性困难的贷款小企业不轻易抽贷,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同时,该行产品研发团队也结合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研发推出了小微企业信用

贷款,为那些无法提供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据悉,该行小企业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授信需求在15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并采用“一次授信、循环发放、周转使用”方式,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方便小微企业办贷和周转使用,减轻这类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杭州联合银行重新调整了信贷支持序列,将满足辖内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合理需求排到了第一位,优先保障辖内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了给小微企业挪出更多信贷额度,杭州联合银行正在进行一项“腾鸟换笼”计划,对现有客户进行一次分类排队,对非政策导向或该行目标客户的大型企业实行压缩或退出,腾出规模支持小微企业。在这家银行,通过“腾笼换鸟”行动,预计可置换额度40000万元用于500万元以下小企业新增投放。

余杭农村合作银行

绿色通道快速援助小微企业

杭州妮蓉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各类女性服装的企业,前几年大量的订单来自美国、西班牙等大型品牌公司。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外需求大量萎缩,企业经营陷入了低谷。为寻求出路,该公司打算进军网络市场,成立自己的网络研发、营销团队,可资金匮乏成为了转型道路上的拦路虎。余杭农村合作银行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与妮蓉服饰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次上门走访和分析讨论,余杭合作银行决定为企业提供250万元信贷支持。凭借着这场“及时雨”,妮蓉服饰迅速投入生产,以网络营销为突破口,在淘宝商城成立自己的专卖店,并创立自主品牌,从而转危为安。

像妮蓉服饰这样得到余杭合作银行援手的小微企业还有很多。为了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余杭合作银行积极创新举措,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月”等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帮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余杭合作银行着重调整信贷结构,压缩中型企业及其他贷款,近期腾出信贷规模1亿元,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对基本面较好、信誉好、产品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继续扩大支持范围。到10月末,今年该行已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51亿元,比年初增加24亿多元,增速达18.94%。

此外,余杭合作银行今年还多次组织小微企业召开现场交流会,主动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对信誉良好、有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开通小额短期贷款授信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确保资金到位,争取最佳“救援时间”。同时,多次组织小微企业负责人召开银企座谈会、听取专家讲座,摸清小微企业生存状况,及时合理提供信贷支持,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走出经营困境。

临安农村信用联社

担保+联保助力小微企业

临安市文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不饱和聚酯腻子为一体的制造类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20余人。今年,该企业出现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临安农信联社得知后,积极落实客户经理上门调查,了解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该企业进行了授信,在原授信4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授信200万元,先后给予了总共600万元的资金支持,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预计今年该企业销售收入可达2000万元,比去年多300万元以上。截至10月末,临安农信联社

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近千家,余额近30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26家、76976万元。

近年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临安农信联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针对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该联社加强了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并协助3家封闭式担保公司增资扩容,在与封闭式担保公司合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开放式担保公司的合作。目前与该联社合作的担保公司扩大到了7家。至10月末,该联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中的小微企业户数和金额比年初分别增加63家、8896万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也“水涨船高”。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该联社及时完善了小企业联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将小企业联保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从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将小企业信用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至10月末,该联社小企业联保贷款达到了17130万元、小企业信用贷款达到了400万元,分别比年初增加4383万元和188万元。

建德农村信用联社

扶持绿色低碳型小微企业

浙江严州府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以农产品开发、加工配送为主的农业企业。目前,该公司已建有原料生产基地2000亩,在经营中坚持走“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联结农户500余户,与当地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走上共同致富道路。建德农信联社在实地调查后,通过授信等方式为该企业解决了资金难题。

建德农信联社一直以来坚持以“做小、做散、支农、支小”为重点,统筹安排信贷资金,全力支持微小企业发展。在信贷投放上,重点投向科技型、成长型、税源型等小微企业,扶持了浙江严州府食品、杭州伊曼纽尔科技、杭州大库湾农产品、晨鹰软件科技等一批绿色、低碳、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

针对当下微小企业融资难现状,建德联社积极开展微小企业进行调查,创新微小企业信贷产品。

该联社及时制定出台了“信用贷”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解决企业购买原(辅)材料和短期营运周转资金问题;以金融服务创新模式的金融仓储形式为媒介,积极与浙江涌金仓储股份公司探索合作方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构建小微企业贷款的快速通道,提供优质“一站式”服务,积极解决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

截至2011年10月末,建德农信联社共向全市576家小微企业投放贷款18.78亿元,年内新增4.45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74%,投放额度和新增额均居地方金融机构前列,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萧山农村合作银行

专业化经营支持小微企业

今年以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9.52%

截至10月末,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和余额分别比年初增加716户和35.47亿元,其中贷款增长上升了19.52%。至年末,还将投放贷款10亿元,为更多的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困局。

今年以来,议价能力弱的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财务成本提高的困境。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坚持“放水养鱼”的原则,修订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信贷资金价格,也不采取搭售理财产品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方式,对诚实守信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还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尽力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为了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该行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贷款专业化经营。在总部,该行重点运作好小企业贷款推广中心,既抓好全行的小微企业贷款经营管理,又直接经营萧山国际创业中心等该行机构空白区域的小微企业贷款;在支行,加强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目前已经建设起一支40多人的专职队伍,重点营销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并且出台有别于其他客户经理的业务营销优先政策和绩效考核政策。在破解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瓶颈方面,该行灵活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多种担保方式的组合,如仅在宁围镇二桥村就已组织近15家小微企业成立4个联保小组,投放“小企业联保贷款”1.95亿元,今年以来该村没有一家规范经营的企业因为资金短缺而影响正常生产;并与全区29家会员制担保公司合作,发放会员制担保贷款16亿元。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不到一年时间先后推出自主循环、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融资、提货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适用贷款产品,还开办了第三方存货监管业务。富阳农村合作银行

一个月逾80%的信贷投向小微企业

一个月的信贷投放总量中,逾80%投向了小微企业。为缓解微小企业融资难,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在全省金融同业屡有创举——首家成立微贷中心,试点首发丰收创业卡。

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在做好“三农”服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至10月末,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3.20亿元,占贷款总体投放68.68%,比年初增加13.29亿元,增长19.01%。其中10月份投放小企业贷款达到6亿元,占该月企业贷款投放总量的82.94%。为缓解微小企业融资难,今年10月10日,该行成立了以发放“纯信用、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为主的微小贷款中心,微小贷款的门槛很低,专门针对辖区内有信贷需求但苦于无抵押的小企业、小公司、小摊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字辈”目标客户群发放信用贷款。与此同时,该行还推出为富阳市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设计的经营类信用贷款“富1贷”、为工薪阶层设计的消费类信用贷款“富2贷”和为三农设计的信用贷款“富3贷”三款创新产品。微小企业申贷最高可贷信用贷款100万元。

10月11日,该行“丰收创业卡”正式首发。“丰收创业卡”是“丰收小额贷款卡”的升级版,主要面向优质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中高端个人客户。持卡人在获得授信后,可以通过网点柜面、网上银行和自助设备等办理借款、还款等业务,授信额度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桐庐农村合作银行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支农支小”是桐庐农村合作银行一以贯之的市场定位。至10月末,该行今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4亿多元,同比多增8215万元,小企业贷款新增占比55.7%,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贷款增速。

近期,该行深入分析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科学测算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多措并举,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放松。规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操作不受授信会议、贷款审批会议时间的限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承诺办贷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优惠执行贷款利率,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执行在定价测算基础上下浮10%;加大向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力度,放宽贷款期限;积极探索推进小微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大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及推广力度,年内进一步推广小企业“银政通”技改贷款、仓储质押贷款,修订小企业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等。同时,该行及时修订完善信用贷款管理办法,与县劳动部门合作推出了“合家富”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产品,努力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据悉,该产品主要是支持个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以及大学生创业,最高额度可提高为10万元。

淳安农村信用联社

创新产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在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淳安农信联社及时调整信贷投向,对四季度的有限信贷指标进行有效规划,信贷资金优先安排支持小微企业,确保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经过调整,该联社的新增贷款将重点投向科技型、成长型、税源型等小微企业,真正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结构调整,退出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行业贷款。对信誉良好、有市场但出现临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切实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给予必要的资金周转,以实际行动帮助其增强信心、走出困境。

同时,该联社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在推出“共成长”小企业信用贷款的基础上,确保年内完成3家以上小企业信用贷款。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为契机,加大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商标称号的优质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解决小企业因担保难而面临融资困难。根据新制订的小企业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做好小企业贷款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小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利率定价,主动让利于企业。据统计,今年以来,该联社累计向181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8847万元,余额83579万元,比年初增加13160万元,增幅为18.69%,让利金额达907万元,有效支持了小微企业的稳健发展。

6.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六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我行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年底,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万元共计***户,贷款余额占比**.**%,户数占比**.**%。我行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我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长期以来,我行坚决执行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强化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对小微企业进行利率优惠;高效审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方案,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考核,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人员的培训等;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备人力资源等。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单列信贷计划,优化信贷结构

围绕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我行每年初都要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执行过程中不挤占、不挪用,并且工作过程中,注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其他信贷计划向小微企业倾斜,****年,我行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万元。

三、加强机构建设,扩大网点覆盖面

向县域及乡镇设立网点,延长了我行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半径。在国有银行撤点减人的情况下,我行大力向县域及农村增设营业网点。我行成立两年多来,在全市四县一区均已设立营业网点,目前埇桥区的蕲县镇支行已经在这****年正式营业,同时埇桥区朱仙庄镇支行、符离镇支行和泗县草沟镇支行已完成装修正在验收阶段,在泗县黄圩镇,灵璧县冯庙镇,萧县杨楼镇,砀山县李庄镇正在洽谈物色网点地址。县域及乡镇营业网点的设立,极大地延长了我行支持小微企业的半径。让县域广大小微企业在接受银行服务上多了一份选择。

四、落实尽职免责,调动工作积极性

根据监管部门工作要求,我行明确授信部门和授信工作人员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相应的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在授信出现风险时,将免除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合规责任。

五、改进考核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我行不断改进小微企业业务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资源配置充足。在本行内部明确了小微企业业务的牵头部门,制定绩效考核机制,对小微企业业务的考核实行倾斜,落实有关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其他贷款目标*个百分点的容忍度。

六、加大金融创新,提升服务能力

科技支持小微企业,让小微企业享受现代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接入了“安徽农金”这一高科技银行金融平台,我行发行的银行卡是银联识别卡,一卡在手走遍全球;我行为小微企业安装的网银可

以通过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与国内各银行相互转 账汇款;我行为小微企业安装的POS机业务通过银联标识,随时刷卡、即时到账;短信通业务,账户余额变动即刻通知;转账电话,把银行搬到家。小微企业所需要的现代金融服务,我行目前都能够提供。

七、规范服务收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与国有商业银行、其它股份制银行相比,我们的收费项目少、费率低,****年我行中间业务收入仅**.**万元,占总体收入比例约*.*%左右,****年我行中间业务收入仅**.**万元,占总体收入比例约 *.**%左右,与他行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同时我行多数存款产品在基准利率上一浮到顶,上浮**%,同时不开设保险、基金、贵金属、理财等高风险产品,让客户真正存款、放心存款;银行卡(折)免收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网银汇款、短信通知等免费,贷款除了利息,没有公证费、保险费等,对一些开展土地复垦的“三农客户”和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对具有专利证书等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相对于其他企业优惠**%以上。两年多来,我们减费让利于小微企业至少****多万元。

八、严守风险底线,抓好风险防控

我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坚持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大方向,坚守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底线,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密切防范“两高一剩”产业,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测,防范借款企业挪用贷款用途,加强对联保贷款风险监控,做好不良贷款风险处置预案,切实维护债权。

虽然我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如何确保实现“三个不低于”

继续坚持“三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但是“三个不低于”的指标设置没有考虑现实性,我行刚成立之初,“三个不低于”的指标都非常高,基本上都是***%,如何在以后的发展仍然坚持“三个不低于”是个难点。

二、如何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对于各不相同的小微企业来说,他们的融资需求是十分多样化的,并非只是简单的“拿钱来”就可以一言以蔽之。因此,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就必须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小微企业本身资源不够丰裕,信用比较单薄,而且在市场的惊涛骇浪中生存,其经营业绩与大型企业相比,带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金融业让他们提供的担保条件应该多样化,比如房地产、物资、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财产,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各种方式。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借还贷的时间长度和节点、利率的设计等,都可以由双方自由地

协商确定。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但小微企业恰恰缺少各类抵押与担保条件,如何更加丰富地为小微企业解决贷款中的抵押担保是个问题。

三、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难题

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对信誉好的优质客户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同时对客户只收取利息费用,不收取其他任何的咨询费或承诺费,不强制客户购买任何基金、保险、贵金属、理财产品等。对企业多次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避免企业重复评估、抵押,为企业节约评估费等各类费用。对于融资性担保贷款,要求保证金一律由担保公司承担,避免担保公司转嫁到企业,加重企业的负担。通过多管齐下,大大节约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我们银行也是企业,也要实现效益,一切让利于小微企业,银行的利益谁来保证?小微企业既小且微,实力小,银行可赚取的利润与效益就微弱,如何实现小微企业的利益与银行的效益相统一,是个难题。

总之,我们还要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真正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

7.省农信社支持小微企业680亿元 篇七

如今6年过去了, 镇沅松香厂每年在急需周转资金时都会得到信用社大力支持。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0次, 金额近2亿元, 为该厂改进生产设备、购进原材料、扩大再生产、经营模式转型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使其发展成聚酒店业、水电业、木材加工与经济林木种植为一体, 充满强劲生命力的私营企业, 为近两百多个下岗分流人员提供了再就业机会, 成为镇沅县的纳税大户。

镇沅松香厂仅是农信社扶持的小微企业受益者之一。多年来, 全省农信联社采取多种信贷措施, 使众多因“缺钱”而在困境中徘徊的小微企业走出困境, 度过了“严寒酷暑”期。截至5月底, 全省农信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686.16亿元, 比年初净增62.1亿元, 支持小微企业8303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居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成为小微企业成长的坚强金融后盾。

全省农信社从全局和战略高度, 充分认识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事关就业、民生、稳定大局, 对于促就业、扩内需、稳增长、保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省联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先后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修订下发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小企业贷款的规范性、行业投向指导性文件。

8.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研究 篇八

关键词:金融;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产业

一、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的命题

由于文化产业轻资产、规模小的特点,文化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根据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微文化企业可以定义为从业100人以下的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

近年来,我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小微文化企业在经营、技术、融资、人才等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

其中融资难是小微文化企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之一。这是由于虽然文化产业的支柱地位初步确立,产业呈现集聚发展、辐射带动特点,但由于文化产业业态的特殊性,往往呈现企业规模小、产品创新性与风险并存、资产价值难以评估等现象,使得在中小企业普遍融资难的背景下,文化企业投融资难的问题更为突出。无论从间接融资还是从直接融资看,小微文化企业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远远不够,融资难仍是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之一。

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下发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阐述了金融服务业对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提出了“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要求。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指出,“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指出,“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由此看出,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成为大势所趋。

二、我国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很多。从间接融资看,金融机构普遍难以把握小微文化企业的经济价值和综合收益,缺乏针对小微文化企业版权、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的金融产品,缺少对小微文化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条件的差异化处理。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小微文化企业轻资产、无形化、知识化的特点,担保物、抵押物较少,此外,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二是银行业服务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项目评估、产权界定、融资担保、登记备案、权益转让的体系很不健全;三是银行认可的抵押或担保物可能与相关规定冲突,如出版许可证,如文物艺术品,这也加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

从小微文化企业直接融资看,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大多企业不具备直接融资条件;二是小微文化企业大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三是小微文化企业对政府优惠政策的依赖可能影响经营活力以及持续盈利能力。

这些问题在小微文化企业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以自有资金积累为主,外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数量有限,已成为企业发展壮大和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融资难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金融机构不了解文化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特点,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即使是相对成熟的信贷市场,也只有17%的企业贷款成功,另外83%的企业贷款没有成功;第二,不少企业的核心产品或资产以非物质形态为主,由于当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有关制度和服务不尽完善,企业的核心产品或资产的价值难以评估,市场前景难以确定,导致股权、债权等融资渠道不畅通,不少担保公司也缺乏有效激励,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地担保服务。第三,不少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缺少有形的抵押物,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第四,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不少企业的融资需求都在1000万以上,相比较而言在同等审批程序、同等资质的要求下,融资规模并不小,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则较低,这也降低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动力,也阻碍了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意愿。

因此,按照现有金融市场环境,小微文化企业的基础条件难以满足金融信贷审核的要求,国内金融机构也由于特殊的体制机制,制约着向中小文化企业贷款的意向。

三、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十分注重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尤其是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美国政府成立了融资保证和资金支持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文化企业只要符合中小企业的资格规定,便可向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贷款融资保证。日本分别由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承办知识产权的融资、保证业务,前者主要是政策性的“日本开发银行”和“北海道东北开发金库”及民间金融机构,后者主要是知识产权保证机构,如产业基盘整备基金,此外信用保证协会也可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人。韩国专门设立了韩国技术信用保证基金(KOTEC),主要业务包括技术信用保证、技术价值评价、经营指导和管理支持、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梳理国外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政府应积极鼓励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政府扶持模式和完全的市场机制各有其特点,采取何种模式,需要由国家所处的金融、市场、文化和产业发展阶段而定。亚洲国家如韩国主要由政府大力扶植高科技产业的模式。美国采取市场化做法,政府扮演引导者角色。第二,政府应重视无形资产的评价这一中间环节。美日韩三国在发展融资和融资机制过程中,均已建立了无形资产评价产业。第三,政府可以直接设立信用保证基金支持企业融资,如韩国的技术信用保证基金、日本的产业基盘整备基金、台湾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等。第四,政策催生产业的各种扶持手段在产业发展的初期成长仍是不可或缺的,韩国即是一成功案例。

参考国际国内经验,我国应将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相结合,使“体系化”和“项目化”并举,着力建立起政府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合作支持、文化企业主动参与、功能平台高效运转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服务机制,满足小微文化企业各阶段、多层次的发展资金需求。

第一,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直接融资体系。通过“政府鼓励、行业推动、企业主导、投资机构参与”模式,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或者主板上市。完善信用评级制度,探索放松发债企业规模限制,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借由私募债、企业债券、中票等方式筹资。建立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基金,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贷款贴息、信贷担保、技术创新补贴等服务。建立专门服务于小微文化企业的信托投资公司,帮助小微文化企业的重大项目探索资产证券化。支持小微文化企业以版权、著作权等在文交所进行权交易。

第二,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开发适合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及贷款模式。对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产业集团,通过实施快速审批机制对其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优惠。对无形资产占比较大的文化企业和项目,通过对企业信用、未来成长性等非财务因素考察,有效划分文化企业信用等级。对有市场前景的小微文化企业投资项目,适当扩大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产品使用范围。

第三,发挥政策资金对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的引导作用。完善现有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式,引导文化企业转变观念,争取外部融资。加大贷款贴息的比重,在项目评审中加大“获得外部投融资”所占的权重,探索投贷联动和以“投”代“奖”等模式。此外,还可以通过财政注资建立小微文化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文化金融服务机构的直接扶持力度,建立面向文化企业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等。

第四,健全基础性制度和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规范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的管理办法,建立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

参考文献:

[1]余晓弘.美国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机制与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8,(12).

[2]程剑鸣,孙晓岭.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马忠.中小企业融资探讨[J].铜陵学院学报,2008,(02).

作者单位:

9.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九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13.08.08 【实施日期】2013.08.0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金融

【文号】国办发(2013)87号

【题注】2013年8月8日国办发(2013)87号公布并施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全年货币信贷总量的前提下,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细化“两个不低于”的考核措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等指标,定期考核,按月通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合理分解任务,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并由主要负责人推动层层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是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动员更多营业网点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增强服务功能;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是破解小微企业缺信息、缺信用导致融资难的关键举措。积极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注重用好人才、技术等“软信息”,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建立健全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体系,由地方人民政府参股和控股部分担保公司,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政府主导的再担保公司,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推进联合增信,加强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合作互助。充分挖掘保险工具的增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是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进一步做深、做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银监会牵头)

五、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适时出台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具体规定,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不合理收费,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必然要求。继续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收费定价行为,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合理降低费率。继续治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开展对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金融机构要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予以政策倾斜,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支持政策更好地聚焦小微企业。充分发挥支持性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在简化程序、扩大金融机构自主核销权等方面,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给予支持。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科技型小微企业标准,完善对各类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用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相应调整绩效考核机制。继续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推进完善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将保险服务纳入小微企业产业引导政策,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

推进金融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是促进小微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务、预警提示风险、完善抵质押登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减少对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帮助维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强信用意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真正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银监会要牵头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从2014年开始,各省级人民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将本地区或本领域上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成效、问题、下一步打算及政策建议,于每年1月底前专题报告国务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和建议,由银监会汇总后报国务院。

10.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报告 篇十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

——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负责人就《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丁小溪)2017年8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监会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融资担保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资金融通,特别是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较快,同时也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审慎甚至引发风险、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意愿有待增强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作用,同时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既是实践需要,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

问:条例如何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 答: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政策扶持必不可少。

条例立足我国国情,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

中公教育

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增强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服务;被纳入政府推动建立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费率。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上述政策扶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形成良好社会预期,对于增强融资担保行业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问: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门槛”是什么? 答: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具有金融属性,需要严格监管。首先就是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要有一定的“门槛”,这是强化源头治理的需要。为此,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管部门批准。除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外,融资担保公司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等。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同,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高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此外,对于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例还规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经营融资担保业务3年以上且最近2个会计连续盈利、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条件。

问:条例对融资担保公司市场退出有什么要求? 答:为了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条例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市场退出的要求,包括:融资担保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对未到期融资担保责任的承接作出明确安排;融资担保公司的清算过程应当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融资担保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交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并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问:融资担保公司主要应遵循哪些经营规则?

中公教育

答:完善的经营规则是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核心,也是条例的主要着力点。这方面的主要规定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规范以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同一被担保人、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并须依法报告和披露;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相应的准备金;自有资金运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定;禁止融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以及受托投资等活动。

问: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体制是什么样的? 答: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体制分为两个层面。其中,日常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按照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中央层面主要负责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等,具体通过联席会议机制来实施。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问:条例如何强化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答:为强化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并与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融资担保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融资担保公司重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中公教育

二是规定了具体监管措施,包括: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发现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形成重大风险的,可以责令其暂停部分业务、限制其自有资金运用的规模和方式、责令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

三是规定了融资担保公司应当遵守的监管要求,包括按照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报告跨省域开展业务的情况;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

此外,为严格责任追究,条例还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以及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要求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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