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2024-10-25

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共8篇)

1.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篇一

津西综治委„2011‟8号

关于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

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是全区治安防控工作的基础,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有利于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推进“平安河西”建设,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

社区警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警防处于突出位置,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发挥警防在社区防范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适应新形势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期待。

(一)切实解决警力下沉问题

- 1 - 社区民警作为社区警务的主要力量,应当立足社区,把工作重心放在社区,把本辖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置于突出的位置来抓。根据社区的特点和类型明确社区警务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改革警务机制,统筹街面见警率和社区见警率,按照有关规定,社区民警每周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半。要给社区民警减负增压,减少社区警务以外的工作量,增加做好社区警务的压力,保证社区民警能真正沉到社区;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每个社区设立一个警务室,另设若干中心警务室,统一警务室外观标识,配齐内部设施,落实规章制度,发挥社区警务室的效能,把治保例会、重点人的教育、违青帮教以及简单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的调处等社区警务工作,尽可能放到警务室办理。社区民警不在时,要安排辅警或治保主任值班。

(二)严格履行社区民警职责

社区民警要按照公安部确定的“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五项职责任务和“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五种主要工作方式,完成好社区警务的各项工作任务。

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社区警务的基础和重心。民警要提高对辖区实有人口的熟悉率,社区民警对户情熟悉率要达到95%以上;要落实重点人口、监管对象、高危人群(包括

- 2 - 精神病人)等的管理措施,争取实现列管率达到100%、控制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对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力争实现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登记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要对在辖区居住的境外人员按要求建档管理,做到知姓名、知国籍、知居住事由、知证件有效期。

加强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掌握社情民意。要经常深入社区,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努力把握辖区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

努力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不断推进民防网建设。组织带领社区保安人员和义务巡逻队开展治安巡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定期向警务区群众通报辖区治安情况,提醒群众注意安防事项,增强群众防范的意识、相关知识和有针对性的防范能力。广泛动员、多种方式开展个人、家庭、邻里、单位、社区等各层次的安全防范活动。

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社区民警的重要工作之一。要经常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密依靠社区组织做好调处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充分利用警务室这一平台,畅通群众合理诉求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诉求,主动报告、及时化解。

- 3 -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需要出发,运用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工作方法,通过开展巡查、走访,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紧紧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热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咨询,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等方面有时限要求的,坚决按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也要做到不拖拉。要尽量减少因民警服务态度、执法不公、服务质量引起的群众投诉发生。社区民警要积极参加社区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和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对社区警务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

公安派出所每月要对社区民警工作绩效进行考评,以“情况熟悉率、辖区发案率、信息采集率、群众满意率” 作为主要评判标准,综合考察社区民警在社区的工作时间、可防性案件的控制、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暂住人口登记、群众安全感等情况,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开门评警,倾听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社区民警每半年在社区述职一次,社区各方面的代表对社区民警和社区警务工作做出评议,将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的评价作

- 4 - 为考评社区民警工作的重要依据。

把社区民警的工作实绩与评奖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调动社区民警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对扎根社区、热心社区警务工作且成绩突出的社区民警要给予褒奖;对不深入社区、不熟悉社区情况、群众经常见不到的社区民警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社区警务工作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的社区民警,要予以相应的组织或纪律处置。

定期对社区民警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民警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培养和树立社区民警的好典型。

二、规范和加强社区群防群治工作

群防群治是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主要形式,群防群治队伍是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力量,实现群防群治的局面,必须下力量整合资源,明确职责,落实制度。

(一)社区群防群治力量的构成

社区群防群治力量由两会、六支队伍构成。即社区治保会、社区调委会、楼栋长队伍、帮教队伍、义务治安巡逻队、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及保安队伍、公益保安队伍、其它治安防范队伍。

社区治保会。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义务巡逻队、辖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社区民警、辅警、平安志愿者组成。一般社区以5-7人、较大社区9-11人为宜。

- 5 - 社区调委会。由居委会成员、社区民警、社区法律工作者、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志愿者组成。

居民楼栋长。楼栋长是社区治安工作的骨干力量,在治安工作方面兼任安全员、信息员、调解员、治保员。高层住宅楼可设多名楼长。

帮教队伍。包括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小组、戒毒(康复)小组和重点青少年帮教小组。

义务治安巡逻队。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一支义务治安巡逻队,由社区治保会负责,成员由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和下岗失业或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人员组成。鼓励社区内中青年人和在职人员参加社区治安巡逻。每支队伍的员额应在社区居民的0.5%以上。

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及保安队伍。按照与社区业主签订的相关合同规定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公益保安队伍。主要协助社区民警担负治安防范的各项工作任务。

其它治安防范队伍。由社区清洁人员、修车摊点、早点摊点、报刊亭等担任报警点、瞭望哨等。

(二)社区群防群治组织和队伍的职责

有关制度均对各支群防群治队伍的职责作了规定,在此予以归纳和重申,作为今后群防群治队伍履行职责的依据。

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 6 -

1、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争创平安社区,争做文明市民。

2、组织社区群众和单位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

3、积极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助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种民事纠纷,维护邻里和谐。

4、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5、协助公安机关管理社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6、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及重点青少年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进行教育、监督、考察。

7、协助公安机关及时保护发案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控制或扭送公安机关。

8、了解危害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社会治安动态。反映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调解辖区内一般民事纠纷,轻微刑事纠纷和简易经济纠纷。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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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耐心疏导,做好回访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4、积极认真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社区纠纷动态,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5、主动接受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社区楼栋长治安防范工作职责:

1、积极对本楼栋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引导居民群众履行法定义务。

2、组织发动居民群众共同维护楼栋治安秩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和疏导,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家庭和睦及邻里团结。

3、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和治安隐患及时向社区及公安部门报告,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担任社情民意搜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治安信息员、党务居务监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

4、掌握本楼栋内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关注本楼栋居民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社情民意及动态等基本情况,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职责:

1、在社区治保会组织领导下进行治安巡逻,发现并制止社区内的盗窃、破坏公私财务、打架斗殴、赌博等扰乱社

- 8 - 会治安的行为。

2、检查并及时发现各类治安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3、协助民警做好社区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检查社区内安全防范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和运作情况。

5、在巡逻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法制、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社区物业保安组织的职责:

1、负责社区内的巡逻看护,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及时发现火灾等事故隐患并迅速消除。

2、值班人员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要进行询问,严格按规定登记,拒绝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

3、社区内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参与救援;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制止住宅区内各种违反治安等管理规范的行为,保护社区内各类公共设施的完好。

5、督导住宅区道路泊车和行车的管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并关好门窗。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社区矫正组、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职责依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 9 - 社区公益保安员职责:

1、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会同社区治保会进行治安巡逻,发现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2、在民警带领下,对重点地区、部位进行清理、检查、蹲控。

3、协助民警核查居民户口、身份证,开展人口信息采集与户口核对。

4、搜集各类情报信息、民情动态和破案线索。

5、协助民警做好对刑事案件的现场维护及疏导工作。

6、在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可疑事进行盘查,遇有重大紧急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向民警报告。

(三)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制度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应建立和坚持如下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通报社区治安情况,排查安全隐患,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社区治安巡逻制度。明确人员、时间、路线、循控重点和带班人,规定巡逻发现治安隐患和可疑情况时的处理办法。

3、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走访并登记,对暂住人员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管理,严禁承租人在出租房内赌博、卖淫、嫖娼、吸毒

- 10 - 贩毒等违法活动,发现后立即上报社区。发现租赁房屋用于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危险物品的,发现后立即上报社区。

4、突出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分析排查汇总矛盾纠纷情况,分析原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办法。

5、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机关、公安部门反映治安信息。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的同时,迅速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6、治安情况通报制度。对治安状况和重要治安防范信息及时在社区内发布,提示居民提高警惕,做好防范。

三、强化社区技防建设

技术防范是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及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的有力武器,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治安防范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多方筹措资金,在易发案区域和物业小区出入口等增设监控设施,提高技防设施的覆盖率;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要配齐技防设施,老旧居民区改造工程要增加技防投入,提高居民区治安防范的技术含量。充分发挥现有技防设施的作用,加强值守和信息传递;注重对技(物)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技(物)防设施的完好率;强化小区整体防范功能,通过楼宇对讲防盗系统,实现住户与保安的联网,建立小区联网报警中心,及时处置紧急情况,改善门卫管理;整合社区技防资源,对现有技防小区监控设施进行改造实现联网,使公安部

- 11 - 门实时掌握社区的治安状况;继续推进“技防入户”工程,向群众广泛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因地制宜的采取必要的技防措施,提高居民家庭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科学设定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标准

由于不同类型社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条件有很大的不同,因而治安防范工作的标准亦应有所差别。为增加社区治安防范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现将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标准分为三类:

(一)物业管理小区治安防范工作标准

1、社区综治工作组织、制度、人员落实,工作规范。

2、有群众义务治安巡逻队伍。有物业保安巡逻的物业管理小区可以不设义务治安巡逻队。

3、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时间达到规定时限,社区民警熟悉社区人口、社区防范和重点人员情况。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85%以上。

4、配置电子监控报警设备,小区出入口、治安防范重点部位、人群密集区域均安装有摄像探头,监控室有专人值守,实施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并有值班记录。

5、电子监控、楼宇对讲、消防设施等技防设施按规定加强维护,并保证能正常使用,设备设施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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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事项。

8、设立非机动车辆存车处、存车棚、地龙和机动车停车泊位,各类车辆停放有序、9、设有治安防范宣传电子显示屏或橱窗。

10、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

11、积极推进家庭“技防入户”工程。

12、建立治安状况公示制度,定期向群众通报治安状况。

13、小区内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服务管理规范,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8%以上,租赁房屋登记率达到100%。

14、社区内无违法犯罪窝点,无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15、年内社区常住人口违法犯罪率不超过0.1%。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社区内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全区社区发案率平均数。刑释解教不满五年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16、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上访。

17、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

18、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知晓率达75%。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的参与率达20%。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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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物业小区治安防范工作标准

1、社区综治工作组织、制度、人员落实,工作规范。

2、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时间达到规定时限,熟悉社区人口、社区防范和重点人员情况,带领志愿者进行治安巡逻。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85%以上。

3、小区实行半封闭管理,小区设1-2个大门,另设便民小门,主出入口设值班室,配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其余大门每天定时开启和关闭。

4、在小区出入口和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配备值班人员。

5、小区主出入口设减速带、栏杆,小区内设存车处、存车棚、地龙。发放小区机动车牌。

6、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

7、居民住户全部安装防盗门。

8、设有治安防范宣传橱窗。每月更新一次,每月通报社区治安情况。

9、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工作制度,物业管理部门各工种人员在小区内作业时按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对小区进行巡视。

10、建立由志愿者组成的义务治安巡逻队,每天分班次在本小区内进行巡视。

11、由社区治保会组织,每月对本社区进行一次例行安

- 14 - 全大检查。

12、整合社区资源,与相关单位协同开展平安创建。

13、社区内无违法犯罪窝点,无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14、年内社区常住人口违法犯罪率不超过0.1%。刑释解教不满五年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15、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上访。

16、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登记率达到100%。

17、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

18、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知晓率达75%。群众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的参与率10%。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在90%以上。

(三)开放式小区治安防范工作标准

1、社区综治工作组织、制度、人员落实,工作规范。

2、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时间达到规定时限,社区民警熟悉社区人口、社区防范和重点人员情况。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85%以上。

3、建立由居民志愿者组成的义务治安巡逻队,每天分班次在本小区内进行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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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社区治保会组织,每月对本社区进行一次例行安全大检查。

5、开展邻里守望活动,设报警点、瞭望哨。

6、整合社区资源,与相关单位协同开展平安创建。

7、设有安全防范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

8、有存车处、有存车棚、有地龙。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

10、社区路灯照明设施完好。

11、居民住户防盗门安装率达90%。

12、社区内无违法犯罪窝点,无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13、年内社区常住人口违法犯罪率不超过0.1%。刑释解教不满五年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14、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上访。

15、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登记率达到100%。

16、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

17、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知晓率达75%。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的参与率达10%。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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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安示范社区评定标准

1、连续两年保持平安社区称号。

2、工作有特色,形成较为系统的有示范作用的经验。

3、被评为“无邪教社区”和“青少年零犯罪社区”、“无毒社区”。

4、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知晓率达80%。群众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的参与率达20%。对治安工作满意度在90%以上。

附:表一 社区技(物)防项目统计表

表二 街道综治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河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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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篇二

一通过调研, 找出存在的问题

在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中, 大部分社区党组织都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而且硬件和软件建设都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党员队伍年龄老化, 素质不高

近年来, 越来越多离退休党员转入社区党组织,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 大批下岗职工党员也转入了社区, 社区党员数量迅速增加, 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现象日益凸显。

2.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比较薄弱, 队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社区党员中有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退伍军人、毕业生党员等, 他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 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给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难度加大, 他们中有的思想上还未从“单位人”转变过来, 不乐意融入社区党组织;有的存在个人情绪, 不愿意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有的忙于生计, 长时间不与党组织联系, 党员身份意识比较淡薄, 履行义务不够理想;有的从思想上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 党员归属感不强、思想淡化、党员先进性体现得不够明显, 队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3. 经济基础薄弱, 发展乏力

在经济欠发达的小城市, 发展社区服务、壮大社区经济方面起步晚、基础差、市场潜力小, 导致发展步伐慢、造血功能弱、发展空间窄等问题。我市27个社区中, 绝大部分社区都没有经济实体, 靠政府拨款能够勉强维持社区干部的基本工资和办公费用, 一部分社区还要通过拉赞助或争取辖区单位和企业老板的支持才能保障干部工资待遇和维持工作的正常运转, 有的社区甚至出现了因缺少经费而运转困难的情况。有时, 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都苦于经费无法保证和落实, 许多想法、思路都“落空”了, 久而久之, 影响了社区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威信。

4. 工作任务繁重, 压力较大

社区工作涉及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宣传文化、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方方面面, 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下, 社区干部不得不身兼数职, 疲于应付。社区干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上, 开展社区服务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足够保障。

5. 一些社区干部的“不适应”, 制约了党组织凝聚力的提高

一是班子综合能力与社区新任务不适应。社区党组织班子对党的理论、政策理解不深, 组织协调能力不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办法不多, 引导社区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不清。二是社区干部业务能力与工作新要求不适应。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够熟悉, 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对解决社区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紧迫感不强。三是党组织生活方式与党员新期盼不适应。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 内容不够丰富, 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党员的多种文化需求。

6. 社区无办公用房、无活动场所问题突出

在27个社区中, 有11个社区没有办公用房。在走访中看到, 蒙家桥社区的办公用房、工作室、会议室、调解室全部都在一间20多平方米的房间内, 工作环境非常拥挤, 且办公设备缺乏, 没有几张桌椅板凳。按照黔南州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应有文体活动场所、健身器材, 周边环境要有绿化带、健体娱乐设施, “一厅八室两栏一超市”等要求, 他们都不达标。

二针对问题, 寻求对策, 提出建议

1. 发展与培养并举, 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一是发展新党员是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要增强社区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 把社区青年有效组织起来, 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加强对他们的培养, 尤其是要注重从高学历的优秀青年中培养和发展新党员, 为社区党员队伍注入新生力量。二是制定相关激励措施, 鼓励在职党员参加继续教育, 并为党员参加提高学历学习提供经费支持, 着力提高党员文化素质。三是把社区干部纳入公务员培训队伍, 建立社区干部培训规划。每年在市委党校集中对社区书记 (主任) 轮训不少于2次, 每次不少于5天。

2. 引导与教育并重, 着力增强党员身份意识

要健全完善党组织定期联系党员工作制度, 加强与党员联系沟通, 及时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积极为下岗失业党员、军转退役士兵党员和大中专毕业未就业党员实现就业牵线搭桥;努力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为党员自主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 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让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促进党员身份意识的提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及时向党员传达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 号召广大党员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多作贡献。以庆祝国庆和党的生日为契机, 广泛宣传党为建立新中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以及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上富裕新生活所作出的卓著贡献, 增强党员自豪感, 引导他们永葆先进性。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月”等形式, 加强党员纪律教育, 提高党员纪律观念, 督促党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履行义务。

3. 输血与造血并施, 着力增加社区经济收入

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解决社区“无钱办事”问题。在将社区干部基本工资列入财政支出的基础上, 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工资定期调整制度, 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 让他们安心社区工作;市、区财政要将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同时要逐年增加社区办公经费, 保障社区党建和其他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按照“费随事转”原则, 探索建立专项工作经费拨付制度, 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

4. 减压与改革并举, 着力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精神, 切实减少各类考核评比项目, 减轻社区工作压力。学习借鉴深圳等地设立社区工作站的经验和做法, 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社区工作新模式, 以聘请专职人员从事社区内行政事务的方式, 分担社区工作任务, 让社区党组织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党建, 搞好社区服务工作。

5. 激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他们的待遇

根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建立完善党员激励和权利保障制度。调研中得知, 社区书记正职月收入为2036元、副职为1200元, 有600元是绩效工资待年末考评合格后发放, 委员就更低了, 每月只有1000元补贴, 没有社保。他们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报酬上, 可以适当考虑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待遇、工资待遇, 至少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该增加社保的就给予考虑, 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激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 解决办公用房问题

把办公用房问题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开发中, 社区建设需要同步进行, 政府应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的若干规定, 对社区建设做出权威性、政策性规定, 使社区建设规范化。

筹集方式有四种: (1) 立项, 采取向省、州争取项目资金; (2) 由市政府配套部分建设资金并协调国土、规划等单位部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帮助和最大优惠; (3) 开发商作为社会责任, 无偿资助部分资金, 开发商在实际运行中, 把无偿提供给社区办公用房捆绑为基础设施, 作为片区开发准入条件之一; (4) 社区居委会自筹部分资金, 通过出售现有办公室来解决, 力争两年内,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社区办公用房, 改善社区办公条件, 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7. 根据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分段管理, 坚持社区党员属地管理的原则, 有重点地教育和开展工作

现在社区党员中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为主要特征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其管理人员的急剧增加, 使社区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对象、范围、层次等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就要求社区党组织要扩大视野, 把社区党建的触角延伸到社区每一个角落, 并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如对离退休党员主要开展发扬党的光荣传统, 保持革命晚节和发挥余热的教育, 使他们离休离职不离党;对外来流动党员, 主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使他们在务工经商中发挥党员的应有作用;对下岗失业党员进行国家、地区的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学习, 使他们下岗失业不失党性原则;对流出党员, 通过四传递 (即“万村千乡”、QQ传递、书信传递、电话传递) 方式进行教育。

在开展工作时, 要根据社区离退休党员党龄长、受党培训教育时间长、工作年限长、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性强、有为党继续工作的愿望等特点, 发挥离退休党员的积极作用, 要坚持“用其所长, 避其所短”的原则, 根据他们的爱好和特长, 把他们安排到最适合发挥特长的工作岗位, 发挥其优势;把那些党性强、作风正、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员选拔到社区各组织的领导岗位上来, 使之能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建设, 在社区工作中“唱主角”、挑大梁;把那些德高望重、办事公道、有宣传鼓动能力的党员安排到法制教育、民事调解等岗位, 使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骨干作用;把那些身体好、家庭负担轻、有治保工作经验、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党员安排到社区联防、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后进青年帮教小组等岗位中去, 使他们在为稳定秩序、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中做出积极的努力;发挥离退休教师党员的作用, 使他们在老少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和社区业余文化教育等方面施展才能;依靠从事过建筑、园艺等工作的党员从事社区“三化” (净化、美化、绿化) 工作, 使他们在带领群众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中大显身手;聘请有管理经验、有技术专长的党员到社区服务行业中任职当“参谋”, 使他们在振兴社区经济中发挥威力。

另外, 还应该开展党内关怀, 推广广惠社区的“四必访一报告” (1) 工作制度, 使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显著增强、党员作用发挥更加突出, 党组织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作用更富有成效和活力。

注释

3.关于社区医生加强修养的几点思考 篇三

近年来,卫生部逐渐加大了对城市社区卫生改革的力度,提出“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工作模式。这一模式的正常运转,需要我们所有的医务人员要有维护大局的意识。要跳出各自的利益圈子,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引导居民正确就医。要向居民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和内容,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工作的知晓率,提高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率,通过“双向转诊”、“大病救助”、“常见病基本用药零差价”等措施,缓解居民在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减少居民有病乱投医带来的“看病贵”的现象。

在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过程中,作为社区医生,无论是知识结构还是服务理念均应有维护大局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我们的知识结构要从专科向全科整合,我们的服务范围要由单一向“六位一体”转变,我们的服务方式要由在医院坐诊等病人“看医生”向深入社区入户去“看病人”。这些变化,改变着我们原有的工作模式,调整着我们各自的工作内容,各自的利益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的改革是形势所需居民所盼,所以我们要加强维护大局的修养,养成服从组织和令行禁止的职业素养,做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开拓者。

做政府社区卫生工作的“守门人”

在社区卫生大量的工作任务中,社区医生首先面对“六位一体”工作如何开展,其次是“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工作模式的推进。政府在社区卫生有限的财政投入,需要通过社区医生的服务来体现。我们的国力有限,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支持的部门很多。如何使政府在社区卫生的财政投入很好地使用,真正让百姓感受到“大病救助”、“基本用药零差价”、“双向转诊”等工作带来的实惠,社区医生责无旁贷应该做社区卫生工作的“守门人”。

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是社区卫生工作“守门人”的基本素养。社区医生是社区卫生工作的首诊人,是“双向转诊”责任人。作为社区医生,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常温医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认真学习社区卫生改革的有关政策,用白求恩和华益慰的精神规范自己的行医过程。认真执行“急三慢七”、“合理诊断,合理用药”的有关规定。不开“人情方”,不浪费医疗用品。把政府对社区卫生的财政补贴用好,使政府放心,使百姓满意。

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热情周到的人性化服务,是社区医生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社区医生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这是每个社区医生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工作细节繁多,要做好这项工作,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温馨的服务能力,这样才能为社区的病人、家庭、居民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

做社区居民健康的监护人

在深化社区卫生改革的进程中,围绕着卫生工作重心“下沉”的变革,社区医生这一新型职业呼之欲出。社区医生要开展的是“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工作,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从事这一工作的社区医生,知识结构、服务能力均面臨着挑战。

鉴于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区医生的现状,社区医生能够做什么到应该做什么,还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加强医术内涵的修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是每个社区医生不可回避的问题。服务能力的体现得益于知识的积累和运用。社区医生的知识结构要由单一的临床医学向全科调整,不仅要熟悉内外妇儿常见病、还要熟悉运动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营养医学、老年医学、心理医学、健康教育及信息管理的技巧。通过参加培训和不断自学,拓宽知识面,从而加强医术内涵的修养。

社区医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社区卫生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全民奔小康”的实体工程。一个好的社区医生,应该熟悉本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很好地建立并使用健康档案,娴熟地运用综合的知识进行社区预防、诊断和干预,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慢病规范化的管理、孕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生命统计、传染病的管理等服务,给社区居民“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提供方便。不断加强社区医生医术内涵的修养,加速知识的更新,提高服务能力,做好社区居民健康的监护人。

做好团队带头人

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基层医院医生的现状,我国的社区医生和英、美等国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社区医生要承担“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工作,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由经过全科培训的医护人员和公卫人员共同组成社区卫生团队,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要求社区卫生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社区医生理应担起团队带头人的担子。

不断加强合作共事的修养,充分调动每位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是做好社区卫生团队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拘形式、只求效果;围绕主题、合作共事,目标明确、分工协作;依靠团队、统筹安排,依托社区、服务百姓。在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的过程中,有许多工作需要协调、探讨、落实,也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和困难。只要大家精诚团结,办法总比困难多。

4.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卢湾区委组织部《卢湾区关于加强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大队工作实际和区域情况,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区八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通过条块结合,使城管执法工作依托区域性大党建工作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构筑上下相通、左右联动的党建工作网络,形成整体合力,以党的资源整合引领和带动行政资源、社会资源等各类资源聚焦社区、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社区城管执法水平,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1、服务人民群众。通过开展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认真践行“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行业精神,努力把城管工作融入社区,第一时间了解居民需求,快速解决居民急难愁问题,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2、改进城管工作。通过开展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发挥居民群众在城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转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方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提高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3、构建和谐社区。通过开展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在社区(街道)党工委的统筹协调下,城管执法部门依托社区多方面资源整合的优势,围绕迎世博、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着力建立社区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化解社区管理中的各类矛盾,有效改善城管执法环境,促进社区稳定和谐。

三、步骤方法

(一)调研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8月~2008年10月)

1、学习领会精神。党委、各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关于加强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卢湾区关于加强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精神上掌握要领。

2、确定工作范围。根据市局以及卢湾区委组织部“服务群众、改进管理”的要求,在区城管大队党委、四个街道派驻分队党支部、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党员三个层面,全面开展党建联建试点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大队党委主动与四个社区(街道)党工委进行沟通,并深入社区、居民区,就党建联建试点工作平台、机制、工作方式等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党建联建试点工作初步方案,分别报市城管执法局、区委组织部。各试点支部按照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方案拟定本支部党建联建工作计划。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1月)

10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召开动员会,签订党建联建协议书。大队党委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与各社区(街道)党工委联系,商榷好党建联建各项工作衔接。各试点支部要充分认识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搭建三个工作平台 一是积极参与区社区党建联建联席会议。积极参与由组织部牵头召集的党建联建联席会议,并充分发挥大队在联席会议中的重要作用。区城管大队党委每半年一次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党建联建工作进展,主动与社区(街道)党工委沟通协调、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共同研究解决党建联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主动融入社区行政组织党组会议。各试点支部要在大队党委的牵线协调下,紧密联系、紧紧依托社区(街道)行政党组会议,针对需要街道牵头、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动提出建议方案,有效解决难点顽症,不断减少顽症存量。

三是逐步建立居民区党建联建工作平台。各试点支部要进一步深入社区、居委,定人、定点、定时开展“四走访”活动,不断规范和完善“联居”制度,深化“双结对”、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困难互帮的密切关系,形成有效的发现、反馈、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群众反响强烈、呼声较高的城市管理问题。

2、建立三个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顺畅的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大队党委要紧紧依靠社区,借助各类资源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建立意见箱、开通电子信箱等途径,营造平等、顺畅、开放的民意讲台,聚焦社区城管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改正方向,找准服务群众的着力点。试点支部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要深入社区、居委一次,倾听群众诉求,共同交流探讨,检查社区联系制度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试点支部联络员要定时打开意见箱、电子信箱,回复诉求问题,按上级要求深入社区发送宣传资料,收集舆情民意,并及时反馈分队。

二是建立全方位的评议监督机制。大队党委要在向社会公布城管执法投诉电话、公开城管执法内容、工作流程和和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基础上,真心诚意地接受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区居民的评议。通过完善上级监督与内部监督制度,增强专业督察的实效性,形成上下结合、内外互补的全方位城管执法监督体系。试点支部每年可在社区(街道)、居委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群众等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大队党委将在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考核中,增加党建联建考评内容,并按照双重管理的要求,通过社区评价、群众评判、科学评定等途径,把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的评价权交给社区(街道)党工委、社区居民群众和服务管理对象,把考评结果作为试点分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励和引导分队更好地贴近群众开展工作。

3、聚焦三大管理顽症

一直以来,无证设摊、跨门营业、违章搭建是城管执法始终面临的三大管理顽症,其中无证设摊影响市容市貌最严重、涉及历史问题最复杂、处理难度最大、反复性最强。各试点支部应通过党建联建平台,依托社区(街道)资源,重点解决一批长期、固定、具有本地户口的无证设摊,达到解决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试点期间,各试点支部结合区域实际,通过联建平台,至少解决1~2个难点、热点问题,且无反复情况发生。

(三)总结反馈阶段(2009年2月~2009年3月)

2009年3月,大队党委组织召开“社区城管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总结推进会,各试点党支部要认真总结本支部开展党建联建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分析不足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开展党建联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供1~2个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要以书面形式报大队党委。

大队党委将在全面分析各党支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本大队“社区城管执法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总结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及市局组织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1、理念上要更新,思想上要重视。各相关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注重沟通,讲求效果,定责、定人、定时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大队各职能科室将成立党建联建试点工作综合指导小组,派专人全程跟踪,给予协调、适当指导、有效监督、提供诉求,协助各试点支部有序开展党建联建工作。

2、行动上要落实,内容上要做实。大队党委要在市局、区委组织部指导下,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各试点支部要把推进党建联建工作列入执法工作日程,广泛发动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切实深入社区、居委等各个层面有效开展工作。

5.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篇五

各街道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小区楼院、党小组建在居民楼组的三级社区党组织网络,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双覆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社区楼院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楼院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建设“建制规模适中、组织工作规范、活动形式多样、工作成效显著”的楼院党支部为目标,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推进和谐西岗建设奠定扎实组织基础。

二、楼院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3)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落实“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4)结合楼院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建言献策、创建文明楼院、平安楼院、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居民素质。

(5)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关心关爱党员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开展邻里互帮互助活动,在和谐社区、和谐楼院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7)广泛协调和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建设,联系和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8)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9)完成社区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楼院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1、完善楼院党支部设置。楼院党支部由居住在本社区的在册党员组成,其设置应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按照党员的数量和居住情况,以楼院内的一栋楼或几栋楼为单位,30-50名党员建立一个党支部;以一个或几个楼洞为单位,建立党小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党员的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建立特色党支部或特色党小组。

2、配强楼院党支部委员。要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楼院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5人,设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委员兼任党小组长。楼院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应选拔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热心社会活动,善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

3、加强楼院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各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组织楼院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积极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增强培训效果。社区党总支要建立楼院党支部书记每月例会制度,及时通报、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四、楼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楼院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定期召开楼院党支部(党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收集楼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党小组)能解决的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社区党总支汇报;对急需解决的问题,楼院党支部(党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议事、决策的水平。

2、学习培训制度。楼院党支部(党小组)要组织楼院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累计不少于六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3、“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不少于四次,学习贯彻有关文件或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总结本月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

4、党组织活动考勤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登记考勤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小组长或党支部请假。

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对党员流动的理由、时间、去向详细登记,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外出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党员要及时告知党支部,外出时间超出三个月的,党组织要向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6、谈心走访制度。定期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坚持做到“四必谈、四必访”,即党员思想不稳定必谈,不参加组织生活必谈,作用发挥不明显必谈,新转入党员必谈;党员有病必访,党员有困难必访,红白喜事必访,家庭纠纷必访。

7、公示反馈制度。各党支部积极采取措施,在党员集中的楼院广场、空地和楼前,采取建立“和谐板”、党员风采栏等形式,公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民情电话”,公开党员承诺、责任岗以及联系方式等,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反馈,以便更好地服务居民,接受居民的监督。

8、党员管理“四卡”制度。对在册党员建立“信息卡”;对流动党员建立“联系卡”;对在职党员建立“活动记录卡”;对困难党员建立“服务卡”,实现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强楼院党支部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各街道党工委要加大对楼院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落实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对区级投入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断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楼院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提供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党员服务机构的功能,使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党员服务站成为开展“楼院党建”工作的主阵地。各街道党工委要整合辖区资源,积极挖掘房源,通过单独建、联建等方式为楼院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便利条件。

3、开展创建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组织指导楼院党支部围绕社区党建、服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化绿化生活环境等,立足于服务群众,突出自身特色,深入开展“先锋楼院党支部”创建活动,通过创新工作模式,将楼院中的党员群众凝聚起来,切实提升社区党建的工作内涵,丰富党员群众生活。

4、完善考核机制。各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楼院党支部的工作目标要求,对各楼院党支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树立和推广“楼院党建”中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鼓励,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区委组织部在各街道每年考核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验收。

六、加强对楼院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要把楼院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社区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工作方案,作出专题部署,推动工作创新。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把握工作整体进度情况;社区党总支书记作为社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亲自部署、检查和落实。社区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楼院党支部、党员中开展工作。楼院党支部书记是楼院党支部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是楼院党建工作的带头人,要及时掌握楼院党员的基本信息、居民的需求信息,组织党员开展各项工作。

2、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要加大“楼院党建”工作的推进力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和党小组,选好配强楼院党支部委员。加强对楼院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提高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建研究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楼院党支部建设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积极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楼院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6.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篇六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不少社区居民委员会还存在着组织不健全、工作关系不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设施薄弱、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等问题,影响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二)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变成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合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紧密联系各地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载体,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努力使全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居民群众

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社区居民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内外关系更加协调,全社会尊重、关心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关键时期。要着力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实壮大社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社区保障机制,为实现到2020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各项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四)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六)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健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

(七)加快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管辖范围,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

(八)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调整充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设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九)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为更好地完成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社区服务站(或称社区工作站、社会工作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社区居民委员会有足够能力承担应尽职责的社区,可以不另设专业服务机构。

四、努力壮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

(十)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至9人,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其配备比例、招聘办法及专业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市(地)级人民政府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负责人可以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也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程序兼任。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研究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十一)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规划,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每年至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接受培训一次。要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增强他们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念,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一心为民的精神,努力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支持他们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十二)关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积极把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培养发展成为党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加大从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五、积极完善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

(十三)坚持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推广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引导党员参与民主实践,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民主健康发展。

(十四)坚持和发展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

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由居民推选产生的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地要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居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政治权利。

(十五)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十六)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把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按照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服务设施效益最优化的要求,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管理,方便居民群众使用。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

六、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

(十七)加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地方政府应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使用,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定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设施的供暖、水电、煤气、电信等费用应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

(十八)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鼓励建立覆盖区(县、市)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区、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驻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逐步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内部管理电子化,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七、逐步理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相关组织的工作关系

(十九)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切实领导和指导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以“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钱有场所、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为重点,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社区党建与和谐社区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要求,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注意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

(二十一)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

(二十二)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要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有关部门在评先表优时要主动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驻区单位的意见。

八、大力加强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十三)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要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逐步清理和整合在社区设立的各种工作机构,规范政府部门面向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展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压缩针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类会议、台账和材料报表。加快街道办事处法制建设步伐,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制定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十四)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区(县、市)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市、区(县、市)领导干部和街道(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系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市、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抓总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搞好协调服务。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十六)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集。街道办事处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定期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其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保障能力。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问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十七)提高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水平。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总结和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经验和规律。要把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

7.新形势下加强社区管理工作的思考 篇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加强社区管理的重要保证

火车跑的快, 全靠车头带。新形势下要搞好社区建设, 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社区组织的强弱。领导班子是社区党员队伍的战斗堡垒, 它直接关系到管理队伍的素质, 关系着党在社区居民中的形象和社区的稳定。因此, 建设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队伍是加强社区管理的关键。一是要选派政治坚强, 懂管理, 有奉献精神的干部作为班子的领路人。要把执行政策的带头人、带领社区居民走共同致富、共同发展的好干部和推动社区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领路人选拔为班子的一把手。作为社区党委 (支部) 书记, 必须懂管理、会管理, 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情操, 甘于吃亏, 勇于奉献, 作风踏实, 求真务实, 爱岗敬业;要经常深入居民、深入群众、深入实际, 了解掌握社区居民的冷暖疾苦, 要时时处处为社区居民着想,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社区党的领导班子, 是社区的领导核心, 是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 领导班子战斗力增强了, 才能更好地发挥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 才能带领社区共同富裕、奔向小康。首先要选拔配备好领导班子成员。要把那些具有改革开放头脑、市场经济意识、真抓实干精神的各种能人充实到领导班子队伍中去。其次要加强学习, 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国家的法律法令, 要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 要用十八大精神统领我们的思想。第三要注重团结协作和民主管理。要正确处理好党委、居委会及居委会主任之间的关系, 党委要领导而不包办, 支持而不干预、监督而不越位。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党委工作, 要服从党委的领导。在重大问题上, 要集体研究讨论, 要求同存异。在有分歧的意见上, 要有对事不对人, 要有宽广的胸怀, 只有这样, 才能团结一致, 齐心协力搞好社区的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居委会建设。要积极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 保障社区居委会各项经费。要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专职人员的培训, 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 还要积极发挥街道各类社区服务中心作用。各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搞好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二、以人为本完善机制是加强社区管理的基本要求

社区建设的基本立足点, 就是要服务于人民, 造福于人民, 这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新形势下社区管理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要把为居民群众服务作为社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构建“安全文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 要用优质的服务换来社区群众的满意。要把以困难群体为重点对象, 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妇女儿童、贫困者、下岗失业人员等给予更多的关怀。一是要大力支持社区经济发展。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要切实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 及时把党的政策送到社区居民的心坎上。要加大财政对社区工作的投入力度。对社区建设项目需用的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二是积极改善社区民生。要努力改善社区的道路、办公用房、办公设施、通讯、电脑软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要不断改善社区的生态和人居环境;要把服务居民, 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 提高他的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解决好影响他们生活的各类问题。要加强建设家政、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设施, 积极开发养老托幼, 物流快递、家庭教育、维护修理等便民服务网络。三是要积极推进社区社会事业发展。要在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加大投入。要把普及和巩固社区九年义务教育作为重点,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特困家庭的学生的有关优惠措施;要加快推进社区医疗制度改革, 即要构建服务保障体系, 关注弱势群体,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社区存在许多无业人员、老人、儿童及残疾人员, 他们的生活质量代表着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 关爱他们既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 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作为社区管理部门, 关爱他们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 要关注这一群体, 从生活、工作等各方面关注他们, 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三、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是加强社区管理的发展思路

发展是硬道理。社区建设的根本就是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当前我国面临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激烈的市场竞争给社区管理工作也带来许多新问题、新理念和新的挑战。因此, 我们要积极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要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不断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的社区管理工作干出活力, 才能使我们找到工作的亮点。一是要树立艰苦奋斗, 开拓进取的创业的精神。各个社区都有各自的困难和问题, 要主动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摒弃那种向上级伸手, 靠下面摊派的依赖思想, 要主动出击, 积极应对市场挑战, 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突出重围, 走出困境, 努力实现社区居民的共同富裕和社区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二是以市场为导向, 不断开创新时期社区工作的新局面。要积极研究市场动向, 主动引进便于社区发展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定期向居民介绍市场行情, 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形成了社区建设市场化, 积极推进社区整体建设。三是要培育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提升社区群众的生活品位。要结合社区特点, 开展经常性的各类健身活动、演唱会、诗歌朗颂会、舞蹈等活动, 激发他们生活的热情, 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同时要利用纳凉晚会、社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凝聚力。四是要加强社区文明建设。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纲领, 加大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建立《文明居民评比制度》、《文明家庭评比制度》、《不文明行为监督制度》、《社区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等制度。要树典型, 倡新风, 及时表彰和奖励文明先进单位和个人, 在社区形成人人讲文明, 个个懂礼貌的良好风气。

摘要: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民间自治组织, 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的群众性基础组织。加强社区建设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 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社区管理, 是我们当前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就如何加强社区建设, 全面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进行了一些探讨。

8.如何加强社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篇八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9.376

“儿童优先,母亲安全”逐渐形成新的道德观念和维护人类健康发展的行动准则社区卫生服务是实现预防保健功能的重要依托,妇幼保健又是社区预防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積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以后,发展社区妇幼保健服务,搞好社区妇幼保健服务是我国目或将来的卫生工作重点。社区卫生服务已成我国城市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而妇女儿童问题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2008~2011年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拓宽妇幼保健服务领域,增设了婚前健康教育、产前保健、产后产妇及新生儿访视、儿童计划免疫和儿童体检,加强产褥期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提高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积极开展了健康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基于以上情况,我社区积极开展了以下业务。

明确社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重点

妇女儿童是一脆弱的群体,他们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人口质量、社会进步和国家繁荣。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满足他们的健康需求是母婴保健工作方针的充分体现。据此,确定社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重点必须立足基层和群体,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生活质量作为社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内涵。将开展新婚保健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优生优育的重要一环;开展产褥期及围产期保健,重点抓好产后访视;开展7岁以下儿童的系统保健,利用多形式进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指导,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①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健康档案:将所辖社区内新婚及育龄妇女、儿童单独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围婚期、孕期、产前健康备忘录,有选择地记录一些与健康有关的情况,将来可成为医生判断胎儿和母亲健康状况的依据。②开展健康教育:开办健康教育学校,开办新婚学校。通过录像、宣传栏、咨询和讲座等形式对准备结婚男女进行婚姻保健知识教育;建立孕妇学校,通过录像、讲座、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进行孕期、产期、产后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由妇产科、儿科医生进行孕妇、产妇、新生儿访视避免产褥期及新生儿期疾病的发生。要对辖区服务对象不断进行追踪观察,在全面掌握本社区妇幼健康状况的情况下,进行病谱分析。通过分析、调查,进而探索疾病发生的相关因素,并针对性地做妇幼保健指导。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健康教育,从而提高社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③开展围产期保健:产前保健的重点是做好产前访视从早孕建卡到分娩共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举办各种知识讲座,宣传产妇保健等系列保健知识。产后访视重点是促进母乳喂养和避孕措施的实施。产后访视是孕期和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服务的延续[1]。安排妇产科、儿科医生深入社区家庭进行产后访视,在访视中了解产妇生殖器官等躯体恢复情况,了解并指导新生儿脐部护理及新生儿脐带脱落的情况等,及时发现产褥期及新生儿期出现的问题,发现问题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访视医生在产后7天、14天、28天做3次诊视指导。每一产妇上门访问3次,巩固产妇在医院获得的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保证母乳喂养工作的连续性。在访问的同时做好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工作,从而预防了产后妊娠,降低了人工流产的发生率,母乳喂养率逐年提高。2008年产后访视89例,访视率达到79%,母乳喂养率达到85%;2009年产后访视105例,访视率达到96%,母乳喂养率达到93%;社区儿童保健医生,在儿童健康档案中,从新生儿访视开始,有体检、预防接种的详细记录。儿童家长随时都能从医生那儿了解自己孩子在不同年龄段的健康情况与保健知识,健康教育采取互动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

保健和临床相结合:在抓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同时,努力实现保健与临床相互促进,以临床做妇幼保健的后盾。增加相应的设备仪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标准,设置有预防保健科。内设计划免疫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还设有心理咨询室、健康教育室。主要设备有体重秤、软尺、婴儿磅秤、B超、X线机、红外线乳腺透视仪、微波治疗仪、妇科检查床等。

讨论

本社区通过积极开展与妇幼保健有关的医疗服务、健康教育等项目,效果显著。以上实践证明,妇幼卫生服务模式的转变和提高,产后访视率逐年提高。与此同时,还需积极开展产前保健、妇女病普查、围绝经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目前妇女儿童家庭访视已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肯定,医务人员的工作得到了充分的信任,因此应该继续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巩固广大居民保健意识,扩大影响力度,使社区妇幼保健工作能够更好更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怀琳.产后访视工作在社区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J].兰州科技情报,2000,4(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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