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名词释义及计算方式(7篇)
1.二手房交易税费名词释义及计算方式 篇一
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标准
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基价的,按计税基价进行征收,成交价格高于计税基价的,按成交价格进行征收。考虑房屋的折旧因素,以计税基价为标准,每年可按2%扣减,最高不超过30%。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包括:
1、低于计税指导价
(1)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A、营业税和附加。若该房已经购买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和附加。普通住房:5.65%,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5.65%,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不足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非住宅用房:5.65%,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起止时间: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B、个人所得税。若该房购买年限已经超过了5年,如果卖房人在贵阳市还购置有其他住房,该房不属于其惟一的生活用房,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金额为:×2%。(如果未满5年并且卖方没有其他房产,此笔费用则不用缴纳)非住宅用房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征税。C:手续费:住宅收取标准为3元/平方米。
D:土地增值税:目前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买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A、契税。购房人是首次购买,该房为普通住房,若购买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收取,即×1%。反之,如果面积90—144平方米或购买人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契税按1.5%收取,即×1.5%。超过144平方米,契税按3%收取,即×3%。B、印花税:目前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C、登记费:80元。
D、手续费:住宅收取标准为3元/平方米。
2、高于计税指导价
(1)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A、营业税和附加。已经购买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和附加。营业税和附加。若该房已经购买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和附加。普通住房:5.65%,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5.65%,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不足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非住宅用房:5.65%,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起止时间: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B、个人所得税。若该房购买年限已经超过了5年,如果卖房人在贵阳市还购置有其他住房,该房不属于其惟一的生活用房,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金额为:×2%。(如果未满5年并且卖方没有其他房产,此笔费用则不用缴纳);非住宅用房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征税。C:手续费:住宅收取标准为3元/平方米。
D:土地增值税:目前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买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A、契税。购房人是首次购买,该房为普通住房,若购买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收取,即×1%。反之,如果面积90—144平方米或购买人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契税按1.5%收取,即×1.5%。超过144平方米,契税按3%收取,即×3%。B、印花税:目前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C、登记费:40元(经适房减半收取)D、手续费:住宅收取标准为3元/平方米。
2.2012年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政策 篇二
www.nlnw.net 2012年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政策
2012年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政策
一、什么是二手房? 答:二手房通常是指个人购买的新竣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自建住房及房改房,在办完产权后,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买卖的住房。它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
二、什么叫住房、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 答:个人购买用于居住的房屋叫住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叫非住房。住房包括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我省对普通住房规定以下标准:
江苏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行南京分行、物价局、地税局、江苏银监局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江苏省将单套建筑面积向上最大浮动了20%,将普通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定义为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江苏省向上浮动比例不超过20%)。
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
以上条件只要其中有一个不符合,就不是普通住房,超过此标准的即非普通住房。三、二手房交易涉及的契税
1、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
(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2)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个人及其他自然人;(3)港澳居民、华侨和台湾同胞;(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和外国公民。
3、契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哪些? 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的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4、契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凡1997年10月1日前发生房屋权属转移行为的契税税率为6%;199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契税税率为4%;个人于1999年8月1日以后购买自住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暂减为2%征收,其它房屋转移行为的税率为4%。
5、二手房交易涉及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新趋势房贷网
www.nlnw.net(1)、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2)、房屋赠与。即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房屋交换。即房屋所有者之司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6、个人继承不动产是否征收契税? 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3.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 篇三
房地产买卖税费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政策规定,个人转让房地产涉及的有关税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几种税费,包括:契税、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中介服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税等。
(1)契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税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税率为3%—5%,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国家在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
(3)营业税
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按成交价格征收5%的营业税。1999年,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最近,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营业税政策做出调整,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5)教育费附加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于1994年开始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土地增值税也有一些优惠政策。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 = 增值额×适用税率 增值额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扣除项目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指支付的地价款和交纳的有关税费。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
(1)(2)项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财务费用按(1)(2)项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⑤按(1)(2)项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增值额每次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30
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
5③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④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7)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收入两种:
① 企、事业单位的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以房产评估值(没有房产评估值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② 其他单位(免税单位或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
① 房产税应纳税额 = 房产评估值×70%×1.2% 或:房产原值×70%×1.2%② 房产税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
(8)手续费
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9)房屋产权登记费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8分,由登记人交纳。不按规定期限申请登记,又未获准缓期登记的,每逾期1个月,每建筑平方米加征罚金1角;已申请登记,但未按期办理手续的,亦按上述标准加征罚金。
权证工本费,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
(10)中介服务费
中介服务费是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费用。①评估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
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②代理收费。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 2.5% 501~2000万元 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0万元 1% 1001万元以上 0.5%.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③咨询费 书面咨询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FONT>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口头咨询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税收政策名词解释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本次交易中缴纳的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个人转让住房原值难以确定的;因不能提供完整的资料、档案及其他相关凭据等原因,使个人出售住房所得难以计算的;隐瞒、虚报房产成交价格或转让房产成交价格明显低于评估或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主管地税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并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方式采用定率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核定征收率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个人出售其他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代征部门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唯一住房证明,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什么是普通住房?
凡同时符合单套建筑面积140在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住房为普通住房。
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需要提交证件及税费标准
买卖流程
(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测绘收件窗口审办《房地产测绘证明》。
(2)、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权属登记收件窗口,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3)、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权属登记窗口收件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4)、交纳契税、领取房产证。
所需提交证件:
卖方: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评估报告
(4)、房地测绘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买方:
身份证及复印件
税费标准:
买方:
一)登记费: 80/套
二)契税: 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花税:5元
四)手续费:3元/平米
卖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年内再购房者,可申请退税。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
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五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1%(按上市成交价减去原购房成本价)
五)印花税:5元
六)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贷款所需费用:
贷款评估费:0.2%
抵押登记费:80元
抵押费:贷款额的0.14%
公证费:200元
4.二手房交易税费名词释义及计算方式 篇四
一、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税吗?
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税收国家,有市场的地方一般也会设置税收。根据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购买二手房是需要缴税的。但是所缴税的种类和额度有所不同。在实践中,买卖双方需要缴交的税种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中,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家缴纳,而买家需要缴纳契税等税种。
二、买二手房要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土地增值税。但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上市的公房,免受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公房入市行为,按公房出售价与应扣除项的差额计征土地增值税,税率按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征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征税额―收入成交价―(成本价+土地收益金+个人收入维护与更新成本+综合税额)
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纳税对象的税种。由产权所有人交纳,房地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地产代管人是纳税义务人。
3、契税。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均由承受人依法交纳契税。
4、手续费、交易管理费。当前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按套交纳。
5.组织工作有关名词释义 篇五
一、党建主题活动类
1、“三级联创”:2003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2、“旗帜工程”:2004年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施“旗帜工程”的意见》,以创建和树立“综合示范先进乡镇党委”、“综合示范先进村党组织”和“党员致富带头人”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
3、“商山深处党旗红”:2005年市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商山深处党旗红主题活动的意见》,主要内容是“党委树旗帜、支部树标杆、党员树形象”的“三树”活动。
4、“富民和谐”党建:2008年市委出台了《关于以“富民和谐”为主题深化“商山深处党旗红”党建活动的意见》,积极探索推行“支部+协会+党员示范户”的富民模式、“四级承诺一评议”的和谐模式和实施 “双联双建”活动的富民和谐模式,努力打造服务发展的新平台。
5、“三融入三提升”:2009年柞水县委出台了《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三融入三提升”党建主题活动的意见》,即:融入发展抓党建,提升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融入富民抓党建,提升执政为民能力;融入和谐抓党建,提升驾驭全局能力。
二、党建活动类
6、“无职党员设岗定责”:2006年省委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意见》,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7、“五送一建”:2007年省委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五送一建”送温暖建机制活动认真做好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的安排意见》,“五送一建”即:送精神、送政策、送技能、送医保、送关爱,建立关爱帮助长效机制。
8、“双培双带双示范”:2004年市委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双示范”工程,以“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创办党组织示范基地、党员科技示范户”为标准和要求,积极培养创业型党员。
9、“四级承诺一评议”:2007年市委在省委提出“党员承诺制”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四级承诺一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区)扶贫包村部门为包扶村办一件实事;每个乡镇党委为所辖村确定和培育一个主导产业项目;每个村党支部完成一项群众关心的公益性项目;每名有能力的农村党员帮助一户困难群众发展一个致富项目或办一件实事。
10、“双联双建”:2008年市委出台的《关于以“富民和谐”为主题深化“商山深处党旗红”党建活动的意见》中提出,在全市广泛开展以“部门联村、共建新农村,党员干部联农户、共建小康示范户”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双建”活动,帮助村级党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发展主导产业,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发展生产。
11、“双创双争”:市委组织部提出,在远程教育工作中,开展“创建先进教学服务平台、创建示范终端站点,争当优秀管理员、争做学用标兵”的“双创双争”活动。
12、“五比五看两争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县创新了“比学习看能力素质、比服务看惠民实效、比创新看特色亮点、比业绩看科学发展、比形象看群众评价,争当模范班子、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载体。
三、党建制度类
13、农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中央提出,在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中,要建立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达到“定岗位职责,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退岗有保障”的要求。
14、社区党建“三有一化”:中央提出,社区党组织建设要达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的标准,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区域化发展。
15、“一册两聚四会”制度:该制度源自我县“四会两聚日”制度,经市委提炼总结后全市推广。即:村干部填写工作记实手册,每月分别确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和村民议事日,村级重大事务由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事项和办理结果、办理过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6、“两书一卡一册”:在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中,我县创新“两书一卡一册”管理办法,在全市得到推广。即:《村级党组织目标责任书》、《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农民收入明白卡》、《县直部门帮扶工作手册》。
17、升级晋档“六大机制”:我县在全市首家建立联村帮扶、典型示范、村级管理、统计监测、工作记实、责任考核六大机制,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
18、“一宽三提”:2010年,县委提出了“放宽离任村干部补助条件、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提高现任村干部工资报酬、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一宽三提”举措,保障“一定三有”制度的落实,得到市委领导专题批示,《商洛组工》以专刊形式在全市宣传交流。
19、“五比三评”制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县在机关党员中创新开展比学习、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比形象的“五比”活动,通过领导测评、干部测评、群众测评的“三评”办法,对党员进行季考核、年总评,确定格次。
四、干部管理类
20、“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机制:2008年,省委提出“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21、干部监督四项制度:201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统一简称为“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22、“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中央提出,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民主评议。
6.二手房交易税费名词释义及计算方式 篇六
应出具相关鉴定说明文书。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消费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汽车行业管理已成为了税务部门管理的重点,其中包括了日趋活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新政,使得二手车交易的税收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除车主是自然人以外的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均需缴纳增值税。新政实施一年以来,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状况如何呢?当前的税收政策是否可以有效促进二手车交易的规范发展呢?为此,笔者对当前二手车交易的现状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一、当前二手车交易渠道及开票情况
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二手车的定义,以及二手车交易的渠道。交易渠道具体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纪企业、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下面笔者就分别来谈一下这四个渠道目前的具体情况。
1、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具体是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开具发票,还有为通过二手车经纪企业买卖的二手车开具发票。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按照新增值税条例,对在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出售旧机动车的,由纳税人自行开具普通发票,按规定[一般纳税人按17%或者4%减半,小规模纳税人按2%]申报纳税,凭发票在二手车市场换开二手车发票;对一般纳税人出售属于抵扣进项税金范围的旧机动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发票联换开二手车发票,抵扣联交购买方申报抵扣。对不需要在国税机关登记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旧机动车的,直接在交易市场开票,并委托市场代征增值税。对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旧机动车的,直接在交易市场开票,不征收增值税。
2、二手车经纪企业。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在整个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增值税由汽车卖家承担。经纪公司只收取佣金,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营业税征收5%,一辆价值10万元的二手车,经纪公司一般收取的佣金为200元左右,这样经纪公司的税收成本为10元。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不进行车辆的翻修和改装,经纪公司可以凭借其在税收成本上的优势,吸引更多消费者将车辆委托给经纪公司做买卖代理,充当“业务代办”角色为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流程,全程涉及的一道增值税由卖家承担。通过经纪企业买卖的二手车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发票。当卖家为增值税纳税人时,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当卖家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时,在二手车市场代开发票缴纳税款,然后凭发票在二手车市场换开二手车交易发票。个人交易不涉及征税。
3、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收购、销售二手车的活动,与经纪企业只充当中介不同,经销企业涉及到车辆处置权的转移,从而也经常伴随发生车辆的翻修和改装。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按照目前执行的政策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管其销售的车辆在购销过程中是否有赢利,只要销售就要向国家交纳全额交易2%的增值税,同时收取售车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发票。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汽车卖家是增值税纳税人,在将汽车过户卖给二手车经销公司时需要自行缴纳增值税,二手车经销公司再将该车过户卖给下家时,又需要缴纳增值税,全过程涉及两道增值税,而且按照《二手车交易规范》中的规定,经销公司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的质量担保,而经纪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如果按新规范实施的话,虽然二手车经销公司还可以通过从事二手车的维修服务来赚取利润,但因税负及成本较高,大多数二手车经销公司均有名无实,“名”为经销企业,“实”为经纪公司。如大多4S店在设立时候都有设立附属二手车公司,并且从事车辆置换业务,置换的汽车并未过户到公司名下,这些二手车公司直接充当经纪人的角色,将
汽车在买家和卖家间转手,逃避中间环节的一道增值税,使得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买卖的二手车从应当历经两道增值税变为历经一道增值税。
7.重庆二手车交易现状及发展 篇七
摘要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日益壮大了我国的汽车市场。属于汽车市场范畴的二手车市场,同样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就目前的汽车产业来说,二手车交易市场一方面影响着整个汽车产业,另一方面它又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与此同时,二手车市场对政府制定和调整汽车产业政策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的二手车现状分析,即主要的二手车市场的特点,二手车的经营模式,二手车的鉴定方法,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政府对二手车市场提出的政策法规,对重庆二手车交易的发展进行简要的分析及对重庆未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展望。关键词:二手车交易 二手车市场 经营模式 鉴定方法 一、二手车交易的概念及二手车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
1.1 二手车交易
二手车交易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的交易及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挂车和摩托车。
二手车交易是针对准备换车的群体把卖车和买车两个环节集合在一起的交易形式。二手车交易的类型根据交易双方行为和参与陈谷的差异分为二手车的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和拍卖。
二手车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二手车评估前期工作、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二手车价格评估和二手车交易实务。
1.2二手车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新车销售2460万辆,二手车则为930万辆,新车约为二手车的2.6倍。中国二手车市场并不是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相对于国外,二手车的交易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目前旧车市场的规模还不能和新车市场相比,但以最近几年二手车的发展来判断,很有可能在未来汽车市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当二手车交易已经完全像新车交易一样,被纳入到规范的品牌化管理轨道中的时候,其规范透明的交易模式无疑会极大促进消费者投入二手车交易的热情。针对目前二手车市场的存在的问题,科学准确地对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二手车交易经验,对于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有效扩大需求,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都有着极其长远的意义。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主要模式及相关政策 2.1 二手车市场的经营模式和交易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程度。国外的二手车企业在其相关行业组织的引导下,已经形成了品牌专卖、大 型超市、连锁经营、旧车专营、旧车拍卖等并存的多元化经营模式,其交易模式有直接销售、代销、租赁(实物和融资)、拍卖、置换等多样化形式,为消费者营造 了良好的二手车购置环境。到2015年为止,我国的二手车也已经形成了大型潮湿、连锁经营、旧车专营等多种经营模式。而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在传统的市场模式下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经营模式——电商。
2.1.1二手车车市场
二手车市场是机动车商品二次流动的场所,二手车市场,有小的店面也有大的店面,二手车车型较多,从低端到高端车型都可以买到。但是二手车车行里鱼龙混杂,去二手车市场交易需要消费者有一定的鉴别能力,既要懂车又会还价,很可能用很少的钱买到物超所值的好车;相反,如果看走眼,则会损失不小,麻烦不断。但是近几年,出现了一些大型的二手车车行,他们推出了众多品质服务保证,建议消费者最好选择规模大、正规的旧车市场购车,因为大卖场为了后续经营,在提供保修、售后服务上比较有保障。2.1.2拍卖
来源绝对合法、底价低是拍卖车的优点,但是购买拍卖车也是最没保障的方式。首先,整个购买过程无法试车。拍卖时只能看到车辆静态的样子,即使懂车的人也无法更详细地了解车况,至于拍到后能否开得动全凭运气;其次,车子未经过修理,当时回收是什么车况,拍卖时就是什么车况,完全没有经过整修,买回去后,如果问题很多,就要花费许多休整费用。同时,如果自己对车辆价格心里没底的话,拍卖容易造成几个人同时抢车而出现脱离市场价的高价。2.1.3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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