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发放制度(精选15篇)
1.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一
劳务工资发放规定及流程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务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持续发展,切实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各子项目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由财务经理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财务部、办公室、成控部三个部门各派一名人员担任成员。
二、各子项目部负责人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确认,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三、各子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四、各子项目部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五、子项目部根据各节点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上交项目部履行审核流程。
六、审核完成后,财务部将工程款拨付至各子项目部,子项目部负责人须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确定支付日期及时支付各节点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七、发放民工工资时,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领取时必须签字按手印,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必须派出3人同时到场监督工资发放并现场收集好领取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影像资料等,财务和办公室分别留存。
八、各子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三账一册”制度,“三账”是指: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台账、考勤管理台账、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册”是指:劳务人员考勤记工册。
九、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得以遏制;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同时对恶意拖欠的子项目部要做出处罚。
2.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二
从今年开始, 南岸区清欠办对在建项目要求在每一个单月的5日前, 劳务企业要将经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的上月工资结算表, 报送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如实反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报送资料包括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凭据, 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用工单位及各班组长出具的无工资拖欠承诺书等, 一直到在建项目竣工验收。
南岸区清欠办负责人表示, 此举能较好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有利于从源头遏制工程款的拖欠。
3.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三
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是学校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物质激励手段之一,是激活教师群体活力、提升内部动力的有效源泉。绩效工资考核发放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对学校管理的负面影响、对教师带来的消极因素也不可回避。在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整个过程中,教师抱怨声、唠叨声不绝于耳,教师抱团组成小群体的现象时有发生,教师与校长、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变得紧张。为此,笔者作为一名农村小学教育工作者,带领学校工作团队通过调研、座谈、试行、完善等一系列过程,对绩效工资“加法”发放模式不断探索与实践,并趋于成熟。
一、绩效工资发多少:保底基数+绩效基数
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参考依据是教师在量化考核过程中的绩效得分,这一赋有竞争性、引导性的评价机制,旨在打破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传统分配模式,充分考虑并将教师工作量的多少、教学质量的优劣等工作中的核心因素与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挂钩,进而激发教师主动干工作、乐意做事业的内在动力。
基于这种基本理念,我们认为,可把教师每月绩效工资总额分为保底基数与绩效基数两部分,其中保底基数占月绩效工资额的70%,绩效基数占月绩效工资额的30%。只要教师能够遵照学校管理章程,保质保量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就可获得70%的保底绩效工资。“70%”作为诸多正向激励理论中的精准临界值,给予教师的只是“七成饱”,使他们始终处于饥饿状态,要想让自己吃饱、吃好,就必须在做好必要性工作的基础上拼尽全力,多下硬功夫,狠出苦功夫。月绩效工资额的30%,作为奖励性工资按照教师量化考核绩效积分发放,其发放周期视情况而定,可每季度发放一次,也可半年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计算办法是: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师量化考核绩效积分总和×教师个人量化考核绩效得分。“30%”的比例看起来不是很大,可其发放周期相对较长,奖励性绩效累计总额也不是小数,可足以在一定程度上激起教师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让流血、流汗工作的教师不再流泪,让伤神、伤身工作的教师不再伤心。
二、考核细则为哪般:基本指标+专项指标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是做好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绩效工资发放最让人头疼的一件事。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师个人能力有高低、年龄有大小、精力亦有差异,学校很难制定出让每位教师都满意的考核赋分办法。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们探索出了“基本指标+专项指标”的考核赋分模式,其中“基本指标”主要是指对每一位教师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专项指标”主要是由教师个人针对自身的工作或专业特长自主选择申报的考核项目。
一是“德”。即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基本考核内容,主要通过教师互评、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民主评议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给予教师道德修养、育人水平、教育情怀与追求等方面整体上的定性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突出教师间的互评赋分比例,基本计算办法是:教师考核最后得分=教师互评得分×80%+领导小组评议得分×20%。另外,为严格规范、纵深引领教师教书育人、师生交往等行为,可设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一票否决项,凡具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工作日中午饮酒、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行为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予赋分。
二是“能”。即教师基本专业技术能力考核,主要以教学常规工作落实、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为基本考核内容。其中,教学常规工作落实重在考核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学生辅导等,由学校教务部门牵头做好考核与指导。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可与学校组织的集中听评课活动同步进行,每学期集体听评课一般不少于2次,兼顾平时推门听课及学校领导巡课情况。
三是“勤”。即教师工作出勤情况的考核,此项工作相对复杂,具有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多种情形,学校可紧紧依托考核工具,做到非人为操作与人为汇总相结合,关键是考核要细心、不遗漏、扣分有理有据,让教师口服心也服。
四是“绩”。即教师教学质量与成绩的考核,是整个量化考核的重点和核心,分值所占比例应设定在考核总分的60%以上,用以引导教师明确工作职责和努力方向,真正促使他们将心思放在教学质量的提升上。学校要根据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区分出监测学科及非监测学科,对任教语文、数学、英语等监测学科的教师通过纸笔监测给予赋分考核,对任教音乐、体育、美术等非监测学科的教师,可通过对学生技能考查的形式给予赋分考核。
五是“专项考核”。这种考核实质上是把每位教师的个人特长作为考核因素的个性考核,是适合于每位教师的量身定做式考核。学校在设定分值比例和罗列相应考核项目的基础上,放手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参与考核项目,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可提交年度内发表的论文、课题研究等成果,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可提交在教学竞赛中取得的获奖证书,年龄偏大的教师若没有成果、获奖证书则可提交年度内的家访图片、记录等材料。这种针对性的专项考核,就是想让教师有形或无形的劳动都列入考核范围,让他们的辛苦与付出转化成看得见的考核结果,摸得着的奖励绩效。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专项考核引导教师将自身专业特长向纵深发展,持续发力并逐步做强、做大,逐步将之打造成自身的专业名片。
三、考核结果必求真:阶段考核+过程考核+制度保障
如果考核结果缺少应有的真实性、可信度,与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相关的工作都将成为徒劳,学校管理制度也会被教师视为一纸空文、门面摆设,学校管理团队的威信也将大打折扣,甚至是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与水平遭遇质疑,“会不会管理?”“懂不懂业务?”由此可见,考核结果准确无误、客观可信是减少绩效工资发放杂音、构建良好团队关系的决定性要素。我们采取定期阶段性考核与不定时的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双考核机制,让其互为犄角,用阶段性考核检验过程性考核的效果,用过程性考核来改善、解决阶段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阶段性考核一般是指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于学期中、期末时分两次进行的考核。这种考核主要是依据考核赋分标准,对考核细则中德、能、勤、绩、专项考核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赋分,为每一位教师计算出个人考核最后得分。这种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性主要来自于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学校可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推选出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棒、群众威信高的领导、教师入选考核小组,学校可与小组成员签订考核工作责任状,让其明确考核过程中的义务、职责及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并由考核小组个人处理考核赋分时产生的异议或问题,尽最大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如果仅仅依靠阶段性考核,则会产生教师临时抱佛脚、加班加点的工作弊端,对于平时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稳扎稳打的教师来说是一种不公平,教师难免会滋生怨气。
而过程性考核则可弥补这一不足,在考核细则中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更适宜采用过程性考核机制。在阶段性考核前后两个时段内,考核小组可采取抽查、随查的方式对教师备课、作业批改等进行考核,对教师常规性工作管理做到持续动态跟进,通过推门听常态课、窗外观课等不同途径,对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予以考核。另外,学校考核小组可通过随堂监测、单元监测等过程性手段,获得质量考核结果。过程性考核重在持之以恒,重在考核后第一时间反馈,反馈后第一时间整改。
为真正发挥这种考核机制的功效并获得真实的考核结果,同样离不开相应管理制度的支撑。在考核过程中,无论是有失公允、违规违纪的考核小组成员,还是试图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打招呼、跑路子而获得较高绩效得分的教师个人,只要胆敢触犯,就必须严肃问责。让每一位教师从内心认识到,学校制定的文件或制度不是做样子,不是吓唬人,而是要真正贯彻落实;让每一位教师从内心认识到,自己要想评先树优,要想获得较高的绩效工资待遇,除了过硬的考核成绩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出路。
四、考核细节要斟酌:细化标准+分层考核+公示与诉求
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与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相关的诸多细节往往会影响绩效工资发放的全盘。在对考核发放细则执行与操作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意料之外的问题会随之而来,这就需要学校考核小组针对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充分预设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与之相应的解决方案,对考核细则和标准要提交学校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酝酿、讨论、形成定稿,否则“欲速则不达”。
学校中的工作人员关系与类别相对复杂,如果放在一个圈子内考核,负面影响、矛盾冲突也会随之增加。分层考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也就是将学校内身份地位、工作内容相近的人员放在一起考核。一般情况下,学校考核可划分为学校领导、任教监测科目的教师、任教考查科目的教师、没有教学任务的教辅人员等几个层次。再就是,对考核赋分结果,学校绝不能掖着、藏着,一定要在校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允许教师在公示期内对自己的考核成绩提出质疑与诉求,由学校考核小组做出针对性回应与合理性解释。
绩效工资发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人为之伤透了心,有人为之磨破了嘴。我们只有制定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获得真实可靠、让人信服的考核数据,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也会彰显其价值
4.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四
2018-01-21 肖太寿 房地产纳税服务网 如何处理劳务公司挂靠的发票?
劳务公司一般指具有劳务派遣资格的公司,为其他企业招聘和进行人员劳务管理。用工单位通过劳务公司招聘临时性或者长期性员工,但一般不招聘永久性员工。员工和用工单位无劳务关系,只和派遣公司有劳务关系;员工只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中国的情况,一般用工单位不会和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一般要求不能超过十年。采取劳务挂靠方式招聘员工的公司一般不愿意承担用工风险。企业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则采取通过劳务公司挂靠(派遣方式)来处理一些用工问题。
营改增后,许多没有设立劳务公司的建筑企业为了实现人工费用的增值税抵扣问题,往往通过挂靠劳务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不少税收风险,规避策略论述如下。
一、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的税收法律风险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犯罪行为。
(一)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有操作流程介绍 第一步:建筑公司与挂靠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步:建筑公司将劳务费用通过对公账户转入劳务公司账户,劳务公司扣除税点费用后,将剩下的劳务款从公司账户提出给建筑公司的老板本人银行卡;
第三步:劳务公司向建筑公司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步:建筑公司对项目部的民工在银行开立工资卡,建筑公司老板每月通过自己的本人银行卡将民工工资汇入民工工资卡;第五步:劳务公司虚列民工工资单做成本。
(二)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法律风险分析
1.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条件
在税收征管实践中,进项税抵扣必须满足“四流或三流”合一的条件。即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和物流(劳务流)。这四流中的合同流和物流(劳务流)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假合同流或假物流。也就是说,一项销售行为或劳务行为同时满足,销售方(劳务提供方)、专用发票的开具方、款项的收款方是同一民事主体,或者是,满足“劳务流(物流)、资金流和票流”等“三流一致”或满足“合同流、劳务流(物流)、资金流和票流”等“四流一致”(因为物流或劳务流中隐含了合同流)的采购行为(劳务行为)的条件,进项税额就进行抵扣。
2.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的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的规定,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是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39号)的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基于以上税收政策的规定,挂靠的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流)、收到了建筑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劳务款(资金流)、挂靠的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流)和挂靠的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结算劳务款(劳务流),虽然符合“四流合一”,但是劳务公司没有参与民工管理,与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列的民工工资表中的民工不是项目部实际进行施工的民工本人,而是虚列的民工人数和民工名单。因此,挂靠的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开具的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质上与挂靠的劳务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不符。也就是说,挂靠的劳务公司没有提供劳务服务而代项目部的包工头或班组负责人开具劳务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建筑企业进行抵扣。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二、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的税收法律风险规避策略
(一)建筑公司必须与挂靠的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下两点事项:
1.明确注明建筑企业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
2.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约定:注明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中写明两点:
(1)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元。(2)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的名称。
(二)建筑公司要以挂靠劳务公司的名义和每位民工签劳务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给建筑企业存档备查,一份给挂靠劳务公司存档备查,一份给民工本人留存。
(三)挂靠的劳务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解决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必须在劳动合同注明以下两个条款:1.在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中,注明工资必须是含社会保险的工资。
2.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社会保险事宜条款,该条款注明以下内容:
(1)××民工自愿放弃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回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
(2)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履行承担××民工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每月将社会保险费用和工资按时足额打入民工本人的工资卡。
(3)××民工如果回其户口所在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则将有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交回公司保管备查,如果民工没有回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则今后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一切责任由民工本人负责。
(四)建筑企业加强民工工资管理,具体的管理技巧如下: 1.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加强民工的进场、出场管理,编制民工考勤记录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给施工企业存档,一份给劳务公司存档。
2.建筑企业财务部必须给每一位民工在当地银行开办银行工资卡并将工资卡发放到民工手中。3.劳资专管员必须收集每一位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民工本人务必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4.施工企业财务部每个月要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或工作表,要求民工在工资清单上签字并按手印,一式两份,一份给施工企业留底备查,一份给劳务公司做成本核算。
5.公司薪酬制度(工资发放) 篇五
1、市场主管:岗位薪酬+业务提成,业务提成的计算:每年征集 新项目的数量以 30 个为准,项目期(4 月-6 月为一期,8 月-10 月为 二期)征集的项目数(以签订合同数为准)不少于 9 个,其他月份不 少于 2 个,每超出标准一个提成 200 元。
2、业务主管:岗位工资+奖金,奖金计算方法为申报项目数为 3 个/人/月,(修改申报的 3 个项目按一个计算)超出标准一个奖 200 元,以此类推;另征集(以签合同为准)项目一个奖 200 元。
3、公司人员兼职库管、出纳及市场主管,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 加上 200-300 元工资。
4、年终奖金的发放: 由总经理依据公司情况及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进行奖金的制定。
6.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
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7.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与发放探索 篇七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的原则
绩效工资作为事业单位除了对员工基本工资的保障和发放之外, 根据员工的努力程度和贡献情况来分配薪酬, 所以在发放绩效工资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应的发放规则和原则, 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障事业单位的公平与公正, 保障每一位员工得到相应公平的权利。
(一) 坚持按劳分配, 效率较高并且公平公正的原则
事业单位对于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 首先要秉承的原则就是按劳分配。因为绩效工资本身就是除去基本工资以外, 根据员工对工作的贡献程度和努力程度来进行发放的, 所以就一定要严格的遵守这个原则, 本着按劳分配, 多劳多得。对于那些贡献比较多, 对待工作比较努力认真的员工, 一定要给予足够的薪酬支持。同样对于一些工作效率比较高, 对待工作不拖沓,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内积极完成工作、尽早完成工作的员工在进行绩效工资考评的时候也应该注意, 适当地给予绩效工资鼓励。
(二) 对于坚持在一线的, 并且工作强度比较大, 对身体带有一定损害, 甚至是风险大、负荷重的工作人员也应该适当地进行考评倾斜
在事业单位当中, 总有那么一些坚守在第一线的工作者, 这些人有着很强的工作负荷和工作强度, 或者就是从事一些对身体有损害的工作, 再或者会参与一些风险比较大的工作, 这些人都是坚守在一线的劳动工作者。相比较其他的人来说, 他们付出了更多, 因此我们在对他们进行绩效工资考评和发放的时候也应该充分的重视到对他们的倾斜, 尽可能地考虑到这类员工对工作的努力和付出, 所以在绩效工资发放的时候也应该对他们略有偏重。
(三)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是事业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和发放的最基本原则, 这也是保障单位内部人员人心稳定的基础。我们在进行绩效工资发放的时候, 无论是针对谁, 都必须要做到公开, 对于每个人的绩效工资都应该实行公开的政策, 这样工资的透明度就应运而生, 因此也就不会存在人们之间的胡乱猜忌, 进而影响事业单位内部的稳定和经济的安全。
(四) 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
阶段性的考核是对员工平时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的积累。考核的连续性要求对历次积累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所以对员工的考核应该每年都进行, 做出年度评定, 逐年连续进行和开展。
(五) 注重实际效益的原则
注重实际效益的原则实际上就是要求在对员工做出考核结论和决定升降奖励的时候, 应该以他工作的实际效益为根本和依据, 坚持注重实际效益的原则, 要把考核的着眼点放在实际的贡献上, 要注重研究和处理考绩与其他方面尤其是考德方面的关系。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主要功能
对于事业单位员工的绩效工资管理和发放, 我们一定要进行科学的考核, 制定出严格的考核标准, 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也有利于对于绩效工资的管理。
(一) 管理功能
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管理功能主要就体现在考什么、怎么考以及考核结果对于实际的绩效工资发放的影响和运用。一般而言, 我们所说的影响和应用主要就是对晋升、奖惩以及人力资源相关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二) 激励功能
绩效工资的管理和考核, 要求我们奖励优秀的员工, 惩罚有恶劣工作状况的员工, 所以很多时候有利于改善和调整工作人员的行为, 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使单位员工更加积极主动去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 学习功能
绩效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管理实际上对于员工来说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他可以让员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单位发展的目标, 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不断地进行自我的完善和自身行为的约束, 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整体素养, 为事业单位整体的工作效益而不断地付出和努力。
(四) 导向作用
绩效工资的管理标准是对员工行为的一种期望, 当然也是单位员工努力的方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如这次绩效工资考核的标准让全体员工都可以清楚的看到, 那么每个人都有了奋斗的目标, 也可以向着更好的方向努力和发展, 不断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激发工作的斗志, 进而不断地向着为单位发展的目标而努力。
(五) 监控功能
员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和管理, 对于单位而言, 就是考察任务在数量、质量以及效率等方面的整体完成情况。而对于每一位员工而言, 则是上级对下属工作状况的一种客观的评价, 表现在薪酬方面就是绩效工资。所以通过对绩效工资的有效管理, 获得反馈的信息, 就可以根据这个制定出相应的人事信息和决策, 对员工的整体职位和工作状况进行调整和改变。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与发放策略
(一) 加强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协调
在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协调时, 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绩效评价机制。事业单位应组织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明确分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坚持高效、民主、公正的原则, 将绩效工资与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率有效结合在一起, 从而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二)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中,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事业单位的员工绩效考核具有重要意义。因此, 在制定员工绩效工资考核时, 应充分考虑激励、环境及能力等因素,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评价标准, 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使员工在工作中坚守自己的岗位职能。
(三)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
当前, 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工资绩效考核机制存在只注重员工工作结果, 考核标准缺乏公正性的现象。因此在制定绩效考核机制中, 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将责任、权利与利益有效结合在一起, 并将其与员工的自身发展挂钩, 细化内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能和工作职责, 以保证考核机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结语
对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管理和发放, 一方面是对为单位做出贡献的员工的肯定和嘉奖, 让获得嘉奖的员工可以更加努力的工作, 为单位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还激励那些在工作努力程度上比较欠缺的员工不断地努力, 通过薪酬激励的方法来对员工进行鼓励。而另一方面也是激发其他员工不断地向着这个目标前进和努力, 对单位自身也有着很重要的积极影响, 可以使单位自身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为单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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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文智.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与绩效工资分配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 2009.
8.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八
在深圳市钧多立老板“跑路”整整一年之后,深圳又一家亿元级LED显示屏企业关门停产!羊城晚报记者昨日获悉,主营LED显示屏深圳市浩博光电有限公司因拖欠巨额供应商货款和员工工资及提成而关门。这是继去年钧多立、博伦特光电、今年愿景光电之后深圳关门停产的又一家亿元级LED企业。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刚刚离开浩博光电的一位业务员郜英男。据其介绍,浩博光电拖欠供应款项在2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同时拖欠员工工资和业务提成250万元左右。近期,浩博员工曾多次聚集向董事长赵辉讨薪,但至今浩博业务员的工资与提成尚未发放,赵辉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昨日,郜英男向羊城晚报记者确认,由于公司无法支付上述款项,目前已停工。郜英男称:“可以说已经倒闭了。”
浩博光电主营LED显示屏,同时也兼营LED照明业务,去年营业额在2亿左右,而今年定下的销售目标则是5亿。据了解,上半年刚刚被评为“深圳市知名品牌”。郜英男称:“浩博倒闭不是因为销售不好,而是因为内部管理混乱和决策失误。”据其介绍,即使在今年的市场环境下,浩博的销售依旧不错。但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对供应商欠款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浩博今年砸下1000万元转向LED照明,但基本上“石沉大海”,“一个项目也没有拿到”。同时,浩博在其他项目上也浪费了大量的资金,未收到预期效果。终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员工工资发放困难。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在去年钧多立倒闭之时,浩博光电总经理龙洋曾接受记者采访称公司整体营收仍处于上升状态,对未来表示乐观。未曾料想,仅仅一年之后,倒闭命运便降临浩博头顶。高工LED产业研究所所长张小飞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LED行业上游产能过剩,芯片商为了出货不惜拉长账期,而LED显示屏行业本身竞争异常激烈,毛利率低,加上浩博的盲目投资,最终导致了其资金链断裂。他认为,相对LED照明来讲,较为成熟的LED显示屏行业将率先开启洗牌浪潮。
9.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篇九
为切实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老大难”问题,维护建筑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余姚市劳社保局会同城建部门制定了建筑施工工地劳动用工五项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由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使用统一规范格式;合同期限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为期限;合同中必须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工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劳动纪律及相关事宜;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具真实姓名,具有法人主体的用人单位盖章方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职工花名册制度。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花名册包括工程用工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进工地时间、离开工地时间、合同起止时间等。花名册根据工地人员的进出,随进随建,各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由项目部保存,保存时间至竣工后6个月。
三:考勤制度。要求对工程中使用等各类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使用统一考勤表。考勤可采用分项、班组专业队或项目部统一考勤等方式。考勤表以月为单位,于次月5日前交由项目部统一留存。
四:工资发放和公示制度。规定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在每月5日前上墙公示上月工程应付各类人员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将各类人员工资在建筑施工单位派员监督下由项目部直接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工资,并在工资发放单上签名。工资发放单由项目部保存,需要代领的必须办理委托证明。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在一个月内结清工资。无论工程是否完工,每年春节前工资应全部结清和支付。各建筑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工资发放公示牌,每月定时公示工资发放单,以便劳动者查对。
10.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十
一、目的
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依据《鄂尔多斯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把民工工资的管理和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本部门实施、监管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劳动用工管理
施工单位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临时居住证办理情况台账,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专门派人负责民工办理临时居住证事宜,杜绝有劣迹或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能如实反映在台账内,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所招用农民工如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及日期;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建立劳动用工“一册三账一证一牌”制度(其中:一册为考勤记工册;一牌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三账为工资、考勤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证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加强对农民工考勤记工册的登记、审核、确认和管理工作。
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以醒目方式设立农民工劳
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示牌的格式及内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主要包括企业应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四、农民工上岗管理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统一采购摄像考勤机和考勤卡。
2、考勤卡按工种根据花名册收集的民工资料进行登记发放,做到一人一卡,杜绝了代考、漏考现象。
3、职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进行刷卡摄像,各班组及项目部根据考勤机内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上报施工单位工资专管员处。
4、每月月底必须将民工考勤情况公布于工资栏处,以便于民工进行核对。
5、对于考勤机内无记录或未刷卡的均视作未上班。
6、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民工工资专管员,每月将考勤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
7、设立考勤监控系统,在每台考勤机前架设一台监控摄像头,收集和存储、监控考勤情况。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注:工程款优先发放给农民工)
1.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2.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级别各县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1)建设单位可按施工单位提供的经民工本人签字、压手印的民工工资单支付到民工个人账户;
(2)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不得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4.农民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具备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
5.工程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按规定将工程发包、分包给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并应对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应按月核实已完成的分包工程量,拨付分包工程款,确保分包企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6.建筑施工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就延期支付工资原因、期限及延期支付解决办法等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并报劳动保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1.凡在本市进行新建、改建(含装饰装修工程)、扩建工程的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指定设立,指定的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账户。
建筑施工单位开立专用账户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三)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所承建工程(含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七)单位开立账户申请;
(八)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户后,由银行机构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上签署确认意见,建筑施工单位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登记。
建筑施工单位应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
(二)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
(三)工程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四)工程合同价款在1亿元以上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预存;
(五)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追加部分按本办法上一
条规定比例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筑施工单位存入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责令建筑施工单位限期补缴。
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企业
按规定比例提取并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建筑施工单位支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项目竣工前,由建筑施工单位在农民工居住地或施工现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5日,5日内无农民工欠薪投诉的,建筑施工单位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工程竣工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认建筑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签署同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意见,银行机构方可向建筑施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
建筑施工单位申请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施工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报告;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申报表》;
(五)工程竣工五方验收认证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竣工备案报告;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七)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付:
(一)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核查当事人双方确认的;
(二)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逃匿或死亡,造成拖欠的;
(三)建筑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拖欠的;
(四)工程分包企业未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的;
(五)其他情形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工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一)建筑施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建筑施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建筑施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四)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建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其他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建筑施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引发拖欠工资或承包人卷资逃匿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单位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连带责任。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属于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建筑施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建筑施工单位按照拖欠工资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筑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工资、考勤、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参照同类企业同类岗位工种工资标准责令建筑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建筑施工企业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建筑施工单位未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造成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所掌握的企业
11.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十一
一、应当增强绩效工资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部分地区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反映看,这项新兴的学校管理方式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由于绩效工资管理方式没有全面合理地体现教师劳动特点,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就是在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做到公正、规范、公开、透明,表现在考核方案的制定没有充分听取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或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更重要的是,考核过程缺乏透明度,结果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人将绩效工资戏称为官效工资。
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以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促进作用,需要增强绩效工资考核实施过程中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包括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甚至组织开展各个层面教师代表参加的论证评议活动,也要积极学习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先进经验或科学做法;要尽可能考虑到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既要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调节作用,又能够充分发挥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高度的创造自觉性,避免教师在“一放即活”和“一管即死”之间左右摇摆;要注意增强绩效工资管理的透明度,因为透明才能够在广大教师中产生回应,回应及时得到反馈处理也更趋于合理,也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工资的管理效用,因此,应当及时修改完善绩效工资考核中的不足之处。
二、应当兼顾出勤率和工作量
2016年是笔者所在县市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第二年(必须予以说明的是,2015年绩效工资完全是依据教职工的出勤率来分发的,教职工凡是全年出满勤的,或是全年请假不超过一个月的均按照出满全勤对待,则发放足额绩效工资,即人均9600元),尽管各个学校具体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则完全相同,就是方案中明文规定,“事假累计每天扣50元”。理由是,按照教师一学年的有效上班时间大概200天除以人均9600元的绩效工资总额,这样每天的绩效工资平均约为50元。这样的规定显然忽视了教师的劳动特点,仅仅考虑到教师在校时间,而许多时候教师的工作时间早已超出了一般意义的上班时间。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请假一天,这一天所担负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由他人代理完成?在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教师在请假时,往往是将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任务调整完成。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这种以出勤率作为决定绩效工资发放重要筹码的考核管理方式,往往忽视了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在绩效工资管理中的比重,容易导致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的现象,还极有可能因此而滋生腐败导致学校人员分工安排上的不合理,从而背离了绩效工资管理的初衷。
因此,与过分强调出勤率相比,绩效工资的考核更应当看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学校应当在绩效考核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进行核算。另外,要使工作量成为教师绩效考核发放的重要依据,还需要学校在安排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时做到慎重认真,既考虑到教师个人的业务专长,又要兼顾教师之间工作量的均衡协调,尽量避免因分工不同而导致绩效考核发放的先天性差距。
三、要兼顾工作效果的基础性、特殊性与过程性
首先,对于教职工工作效果的评判应以基础性工作效果为主。所谓基础性工作效果,是指教职工对于自己所分担的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时,应加大基础性工作效果在绩效工资中的权重,即教职工对于学校所分担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胜任并按时完成,那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不低于八成。理由是,基础性工作是面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又与每一位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量相对应,是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部分。
其次,要适当兼顾特殊性工作效果。所谓特殊性工作效果,是指针对个别学科或是个别教职工设立的活动、竞赛等项目,教职工参与这类活动获得的奖励、成绩等。在绩效工资考核中,既要考虑到参加活动教职工们的劳动付出,又要考虑到这类奖励存在天生的局限,不可赋予这种奖励过高的分数,以避免这类获奖拉大绩效工资差距。否则,过分看重各类竞赛活动的奖励或成绩,就会削弱广大教职工对于自己所分担的基础性工作的力度,出现本末倒置的怪象。比如说,对于一位体育教师来说,组织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比赛,无论是与体育课程的教学,还是体育课所面对的学生数量来说,都仅仅是其工作效果的一小部分,如果过分看重比赛,无疑也就使绝大多数学生体育技能的形成与运动兴趣的培养大打折扣。
最后,注重工作效果并不等于仅仅注重最终的工作结果或工作成绩,而忽略了工作过程的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个好的工作过程必然带来一个好的工作效果,这种好的工作过程还能够给人以启发,但一个好的工作效果则未必拥有一个好的工作过程。如,现在要求学生参与的许多制作活动,都是家长或是班主任代替完成的,这样,结果虽然较为完美,但对学生的成长发展不利。这也是不能过分看重最终结果的重要原因。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事实,就是人们对于结果的追求甚于过程的重视,这也是素质教育乃至课程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在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面同样如此,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四、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宜粗线条大轮廓
在2015年12月教育部举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报告发布会上,明确提出,“改革绩效工资政策,大幅度提升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笔者以为这一规定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开展的促进作用有待商榷。理由是教育工作是一项极具个性化的创造性劳动,绩效考核难以显示教师教育工作的全部,更难以显示教师之间的劳动差异。如果加大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势必会增加过多的管理成本,造成学校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恰恰相反,过多过细的考核条目,往往会成为束缚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绊脚石,抹杀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另外,教师所从事的工作的社会公益性以及教师这个群体特点,都决定了他们对于绩效工资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是对自我劳动付出的外在肯定,也是维护自尊的重要途径,即便缩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比例,也并不能够降低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特别是积极向上的进取态度。
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学校考核教师的业务学习依据是学习笔记———从笔记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考评,数量上是看教师书写学习笔记的页数,而质量则看学习笔记的书写认真程度,原因很简单,这样的考评易于操作也容易区分,但实际上,教师的业务学习效果与撰写笔记的数量和认真程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更有甚者,还会规定学习笔记的内容,这样的业务学习又怎么能够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呢?
就是说,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只是部分地反映出教师创造性劳动与劳动所得之间的关系,这既是由教师劳动的特点决定的,也是由考核工作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因此,对于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不仅应当尽可能缩小,还应当对教师工资绩效的考核与发放实行粗线条大轮廓,以减小该项工作对于广大教师造成的消极影响。
五、要兼顾师德水平和工作效果
教师的师德水平往往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承认教师师德表现应当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那些有背师德行为的现象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绩效工资考核中的师德内容往往与具体可感的工作效果混为一谈。
我们不难发现,在教师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上,那些工作效果较好的教师,他们的师德水平往往也较高;相反,那些工作效果差强人意的教师,往往是师德水平也稍为逊色。可事实上未必尽然,除了那些具有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极端个别现象外,我们难以对教师的师德水平进行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判。
之所以出现上述这种以偏概全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师德属于内隐的,对于那些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内敛含蓄的教师来说,他们往往淡泊名利不善于表现自我,却又常常能给学生以深远的影响。
12.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篇十二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三、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四、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六、工资支付 民工工资保证体系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 劳有所得, 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为工程施工 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 工资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建立有效遏 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 规避企业所承担的劳资风 险,将损失降低至最小化。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机构, 专人专职负责劳资发 放事宜。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二管理职责
1、项目部设臵劳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工作。
2、项目部劳资管理办公室: ① 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② 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③ 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三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资管理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一、入职: 对新进场民工采取 “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小班组长 带领新增民工在 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 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 后到劳资管理处登记入职;再由劳资管理人员协同财务处为工人办理 银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 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可见样表:《民工入职备案表》 《温馨告示》
二、清点
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劳资管理人员配 合,完成施工现场作业面的人工考勤记录。
可见样表:《每日工人出勤登记表》
三、结算
由劳资管理人员组织各劳务施工班组对其手下工人的工资支付情 况作出详细说明, 并由劳资管理人员统计出工程款发放时段内, 现场 工人出勤率,模拟出所需要的人工工资费用,并上报项目经理。可见样表:《每月工人出勤率汇总表》 《民工工资领取确认表》
四、工资发放
对人工工资费用及各施工班组的工程款计量进行核实及比对,如 无异常情况,则转交财务部对工人工资进行发放。
可见样表:《各班组人工工资模拟数情况》
五、回访
工程工资发放后,劳资管理人员有权利及义务对各班组或各工人 所领工程款进行查询和问责, 确保所有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 上。
(四相关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配备的电脑、照相 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使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部和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影像资 料并保存。
3、协作队伍必须配备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管 理工作。
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纳入协作队伍考核及项目部评先争 优工作。
三、关于以上工作流程中存在的工作难点及具体操作方式:
一、入职 : 由于行业特点,工程项目作业工人流动性大,周期不稳定,工资 发放情况无规律性等,在对每个班组进行入职时,多出现散工、零工 等情况。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我认为大致可分为这三类:常驻工人、散工、零工。
常驻工人:这类工人长期驻扎施工项目,属于施工班组所带领的 施工队伍人员。(类似于钢筋工班人员、木工班人员。
散工:由于赶工期或其他情况,突然增加的施工人员。(类似于点 工。
零工:由于一些特殊工作, 需要特殊人员进行施工时的施工人员。(类似于电渣压力焊、防水等特殊工种人员。
对于以上各不同情况的施工人员,在进行入职工作时,也需要对 其进行特有的方式。
首先,对待常驻工人,劳资管理人员必须收集其身份证等个人信 息,并按正常情况予以入职。再者,对待散工,劳资管理人员需由各 班组配合, 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特殊登记, 并在每日工人出勤率上进行 说明,且与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卡管理上需对采用不同方式,(主要表 现为:是否需要办理工资卡, 如不需办理, 则对其办好相关委托手续, 如办理, 则需要求其在工程款发放时, 必须亲自到项目部办理相关手 续。最后,对待零工,由于此类工人,流动性大,且工资按实时发 放, 劳资管理人员只能以监督的形式, 来管理其与承包班组之间的劳 资情况。所以个人建议是, 不予以入职,承包班组需配合劳资管理人 员对其的工资发放留下证明材料。
二、清点
每日清点完毕工人出勤率后,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 并做好登记电子台账。
三、结算
由于农村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或当地通讯不发达等,大部分工 人都会委托一名代理人对其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代理, 劳资管理员需办 理相关委托手续, 并负责办好每位入职在册工人对每月的工资发放的
按手印,签字等委托手续。此手续有几点工作必须做好:
1、代理人 的个人信息完备。
2、承包班组的承包人,对这部分工人所需零工资 的数额进行书面确认。
3、每位工人均需亲自办理委托手续(如人员 无法到达现场,可通过电话录音、照片传送等方式证明。
四、工资发放
由于发放形式的不同,劳资管理人员将进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如 是现金发放,劳资管理人员需全程陪同,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如是 银行卡转账及其他方式, 劳资管理人员需与财务部一同做好发放记录 明细情况等,并永久保存。
四、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1、农村劳动者供求矛盾太大、缺乏组织,谈判力量弱,使用人 单位容易降低农村劳动者的待遇标准;
2、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治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 成本,更愿意招用农民工, 却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保护 条件, 特别是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
3、承包班组在与农民工劳务对接时,会出现拖压、拒付等情况, 有项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全程干预, 将规避此类风险, 保障工人工资。
五、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在农村收入增幅不变或不大的情况下,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 动力增大,供给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面对缩小的需求,一
部分人会与企业达成默契, 逃避行政监管, 形成打黑工。但这样一来, 他们的合法利益就往往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 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等 现象, 他们就需要到劳动监察等部门寻求保护和帮助。脱离了原单位 后,一部分人还会在城镇游荡,加入城市失业队伍,等待下一个就业 机会,增加了城市社会的不稳定。如今国家法制管理逐
步完善,但很 多规程并不符合目前现有情况, 一味偏袒保护民工的同时, 是对用人 企业的正当利益损害, 为保护企业自身, 该规程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措 施很有必要。
六、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体系中常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根据本人工作经验, 在保证以上措施的工作中, 会出现如下等情 况,各情况各项目的处理方法不同,在此文中仅为冰山一角,不得已 偏概全,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一首先,入职:在所有人员按正常流程入职后,常驻工人需 强制办理银行卡, 并强制将卡打入工人账号中, 而工资发放中只需造 出工资表即可。(如无特殊理由, 常驻工人不允许出现代领工资情况。如有部分工人工资由班组长代付或垫付, 需班组长出具该工人的 领条,或真实影像资料,证明自己先于项目部将工人工资代付出去, 该类资料作为工程款结算附件生效。(此主要针对零工或散工。(二 工人出勤考核:由各小班组长, 将每日出勤情况已短信形式, 发入施工员及劳资管理员, 以便施工员和劳资管理员备查, 如有出入 或发现虚假,可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的金额,个人建议作为施工员或 劳资管理员的工资奖励。(如:当每日上工出勤人数信息发至施工员
后,施工员可凭此信息于该日任何时间段内对现场人数情况进行核 实,如有出入,现场开据处罚通知交予班组,该通知一式两份,累计 至工程款发放时,班组与施工员核对校准,处罚金额公开。
(三结算:对于某些特殊性质工种,主要针对的是流动性大, 或人员不固定的工种,(如:砼浇筑工人,电渣压力焊工人 ,有可能 出现总承包人领工程款后, 将工资付给小承包班组, 而小承包班组并 未如实将钱付于工人, 最后工人投诉无果, 还是会将风险转嫁到项目 部上,为规避此类风险。个人建议在结算此部分工人工资时,项目部 另行处理,处理建议有如下两条进行参照:
一、对该部分工种的需求,项目部特别设立专项款,或由专职人 员管理,此类工人的日工资结算或工资记录,每日现场结清。具体操 作方法为:对该部分工人的工作成绩做到每日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 依据工程量,计算出每位工人的日薪结算。
二、对该部分工人的用工班组,需压制总承包人的工程款,保证 进度完成,或安全时限过后,即没有工人反映劳务纠纷情况后,才将 此部分押金返还。
(以上做法, 只是个人理想化建议, 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可操作 性?还待有商榷。。。
以下为,本人工作中遇见一例案例,供给大家分享。
案例情况:甲为桩基施工总承包人, 乙为桩基施工小承包班组长, 丙为桩基施工工人,由于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纠纷,导致相互 对自己的劳务利益产生分歧, 使得丙工人无法正常领取到自己的劳务
工资,经项目部协调后,甲乙合伙欺瞒项目部,将工程款冒领,最终 仍然未发给丙工人,事后,丙由于自己是工人群体,维权意识不强, 受骗后找到项目部要求索赔, 项目部不予理睬, 最终有国家机关干涉, 才无奈承担该笔损失。
13.工资发放方案 篇十三
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及规范公司工资发放制度,特制订此标准。
一、公司专业性岗位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有项目提成;试用期期间如有专业综合技能突出、工作态度积极获得领导认可者可提前转正。
二、成为尧烨正式员工的第一年,底薪为2500元/月,有项目提成;在尧烨的第二年,底薪为2800—3000元/月,有项目提成;在尧烨的第三年,底薪为3500—3800元/月,有项目提成。
三、如果你伴随尧烨长期发展,有突出贡献,且在尧烨得到一定锻炼,能够带领本部门完成一整个项目,那么你的底薪将在4000—4500之间,还有整个项目的提成。
工资发放形式:
1、打卡(一张卡):可交五险,打卡工资超3500即扣个人所得税;
14.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篇十四
叫河中心小学
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如下:
一、从师德师风、常规教学和考勤和教学成绩四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排出名次。
二、师德师风占20%分,有渎职行为造成学校或个人重大损失或重大影
响的扣2分,有体罚或变形体罚学生的扣2分。
三、考勤占20%分,主要依据考勤记录,满勤的按100分计算,然后乘
以20%,请假、旷课、迟到按有关规定扣分。100分减去扣的分数再乘以20%就是自己所得的分。
四、常规教学占30%,常规教学从两方面进行考核,一是依据平时和期
末作业、教案检查情况,按小组进行排队,根据检查的情况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2分,然后乘以15%。二是依据我校的教改教研制度,对每个教师的公开课、研讨课和磨课情况进行打分,按语数两组进行,第一名为100分,每低一个名次少2分,以此类推。最后都乘以15%进行计算。
五、教学成绩占30%。根据7月份考试成绩,第一名为100分,每降低
一个名次减2分,以此类推,然后都乘以30%.六、四方面共100分,把四项合起来排出名次,每人每月拿出绩效工资
中的50元,按名次以此类推,每个名次之间相差每月5元。最高和最低相差102元。
叫河中心小学
15.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的签订
所有入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由劳务公司、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盖章的“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合同书”,合同文本统一,留存工程项目部备查。
二、实名登记制度和用工档案
劳务作业人员进退场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形成“项目部劳务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上留有个人亲笔签名,以备发放工资时核对签字。建立“劳务作业人员用工档案”,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劳务用工合同书、用工档案三者须对应一致。
三、工程量确认验收及上报
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队伍对每个作业人员的工程量进行及时的验收确认,对当时做出的奖罚必须经个人核实确认,对出现中途退场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由工人个人签字确认退场前发生的工程量。以上两项均须报项目部备案,避免因工程量多少形成误解和纠纷,并以此为基础汇总成本月由发承包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当月上报分包结算资料。每月27日前,项目部根据劳务队伍上报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形成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上报公司财务处,该资料须加盖分包方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劳务队伍负责人、工人个人签字认可。
四、工资发放
农民工的工资要发放到个人手中,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存放项目部备查。并且在工资发放时必须提供以下依据到公司财务处方可发放,缺一不可,分别是:
①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②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
③农民工花名册(须有个人签字)
④审批后的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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