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13篇)
1.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
附件2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产业化组织总数(表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结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一)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
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本表以不同联结方式按组织数量分别填写。表中所列产业化组织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 1
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为订单履约率)。
2、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指在产业化组织内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等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3、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产业化组织按照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一个产业化组织的利益联结方式可能同时有几种,在调查表中只填占主导地位的一种联结方式。
(二)按组织类型划分 主要有四种:
4、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以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带动基地和农民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的组织形式。主要表现形式是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基地加农户。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企业中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5、中介组织带动型。是指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农民专业协会)、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技术服务组织等带动农户,实行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化组织形式。“规模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6、专业市场带动型。是指以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主导产业,联结千家万户,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
7、其它类型。是指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的产业化形式。“农村经纪人”是指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村 2
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与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专业大户”是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专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并能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生产的大户。这2个指标不包括部分时间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而另一部分时间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员。
二、产业类型(表二)
用来反映产业化组织的产业及产品分布状况。主要有五类:
8、种植业。是指以种植业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在调查中可分为粮棉油、蔬菜、水果和其它四类。
9、畜牧业。是指以畜禽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在调查中分为肉类、奶类和其它。
10、水产业。是指以淡水或海水中各种养殖或捕捞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11、林特产业。是指以林特产品如花卉、中草药材、山野、竹制品等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12、其它。是指除上述各产业以外的产业化经营组织。以上各项指标分别按组织个数填写。
三、产业化组织规模(表三)用来反映产业化组织总体水平和规模。
13、固定资产总值。是指产业化组织截止年底内部各种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其中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在“龙头企业”中单列出来。
14、带动农户数。是指全年产业化龙头组织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和辐射作用,带动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其中通过订单形式带动农户数在“订单带动农户数”中单列出来。
15、生产基地数。是指直接为产业化龙头组织提供农副产品原料的种植业面积、畜禽饲养量或水产养殖面积等。
四、产业化组织效益(表四)
16、销售收入。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在全年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
17、净利润。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年实现净利润总额。
18、出口创汇。是指农业产业化组织年创汇总额。
19、上缴税金。是指农业产业化组织全年交纳的各项税款总额。20、交易额。是指全年进场交易的各类农产品成交额之和。
21、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是指在产业化龙头组织的带动下,农户从事产业化生产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这个指标不计算平均数。
五、对龙头企业扶持(表五)
22、银行贷款。是指全年各级银行或信用社对龙头企业的各种贷款总额。
23、财政扶持金额。是指全年各级财政资金用于龙头企业的扶持总额。包括无偿拨款资金(含贴息)、有偿使用资金(如周转金等)。
24、税收减免额。是指按照国家的优惠政策,农业产业化组织享受的税收减免额,但不包括出口退税额。其中减免的增值税、所得税分别填写。
六、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表六)
25、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的年从业人员数。
26、利用外资龙头企业数。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总数中利用外资的个数。
27、利用外资额度。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中外商投资的额度。
28、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数。是指由省上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之和。
七、补充指标—龙头企业情况(表七
1、表七2)
29、龙头企业数量 等于主表中指标“龙头企业带动型”数量。30、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龙头企业数量 企业研发中心泛指建在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企业任一种研发中心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31、质检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龙头企业数量 计量认证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32、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数量 企业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中任一种认证,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33、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农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数量 企业主营产品获得省级以上质检、工商、农业部门颁发的全国或省级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中任一种证书,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中国名牌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中国名牌农产品 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由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
34、获得“三品”认证的龙头企业数量 企业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中任一种认证,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有机食品 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绿色食品 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 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
35、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数量 指企业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个数,包括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和深加工产品。一个企业可能获得多个产品认证。
36、获得“三品”认证的基地规模 指报告期末企业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地总规模。
37、种植面积 以农作物、桑树、茶树、果树、林木等种植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占用的耕地、林地、园地面积。种植面积是露地、园地、温室、大棚等面积之和。单位为标准亩。(下同)
38、牲畜饲养量 以牛、马、驴、骡、猪、羊、兔等牲畜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养殖量。肉用畜按出栏量填写,种畜或乳用畜按存栏量填写。牛、马、驴、骡、猪、羊等牲畜单位为头、只、匹,兔单位为只。(下同)
39、禽类饲养量 以鸡、鸭、鹅、珍禽等禽类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类养殖量。肉用禽按出栏量填写,种禽或蛋用禽按存栏量填写。单位为只、羽。(下同)
畜禽出栏数 指报告期内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已屠宰或出售的全部畜禽数量。包括交售给国家、集市上出售以及自食的部分,但出售或食用的仔畜不包括在内。
畜禽存栏数 指报告期初、期末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全部畜禽存栏数量。
40、养殖水面面积 以水产养殖、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占用的水面面积。水产品养殖面积指人工投放鱼、虾、蟹、贝、藻等苗种并进行饲养管理的水面面积。单位为标准亩。(下同)
41、获得出口备案的基地规模 指报告期末企业所属基地中按照一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并获得商检部门备案的基地规模。
42、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值 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货币资金购买农产品原料的价值,只包括买价,不包括采购费用。
43、主要农产品原料从基地采购值 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货币资金直接从基地农户手中收购的主要农产品原料的价值,只包括买价,不包括采购费用。
44、企业当年对农产品原料基地投入总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培训、生产资料垫付及其他方面的投入总额。
45、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包括生产道路修建,隔离、防护设施(围墙)建设,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建设,房屋设施(棚舍)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46、农民培训投入 包括宣传材料、现场指导、专题讲座、岗前培训等各种培训投入。
47、生产资料垫付 包括免费提供或赊销种子(种苗)、肥料(饲料)、农药(兽药)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投入。
48、其他投入 指除17、18、19三项之外龙头企业通过其他形式对农产品原料基地的投入,包括疫病防治、质量监控、基地认证、配套服务、灾害补偿等投入。
49、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增收总额 指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户当年参加产业化经营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经营多增加的收入。包括按合同价特别是保护价收购比按市场价收购向农民多支付的差价金额,实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经营向农民返还或分配的利润 7
金额,采取土地租赁经营支付给农民的土地租金金额,吸收农民务工支付给农民的工资福利报酬金额及其他方式带动农民增收金额。
50、按合同价收购比按市场价收购向农民多支付的差价金额 指合同制龙头企业按合同价收购特别是在市场低迷情况下,按照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的农产品原料,与按照市场价收购相比多支付的差价总额。保护价是龙头企业为保护基地农户利益而规定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企业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
51、实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经营向农民返还或分配的利润金额 包括合作制龙头企业按照与基地农户约定的方式,向农户返还加工、流通环节利润的总额,以及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按照基地农户入股股金比例分配利润的总额。
合作制 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时,确定农产品收购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企业的返利方式,企业按合同规定价全部收购农产品,把农民提供的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后,将其中部分利润按农民提供原料的份额进行返还。包括按照原料交售量和交易额返还,也包括二次分配。
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 指农民以资金、土地、劳力、技术等入股,在龙头企业中拥有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和监督,企业经营利润按照股金比例进行分配。
52、采取土地租赁经营支付给农民的土地租金金额 指龙头企业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向农户支付的租金总额。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农业生产,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53、吸收农民务工支付给农民的工资福利报酬金额 指龙头企业雇佣农民在基地务工和企业务工,向农民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
54、其他方式带动农民增收金额 指除22、23、24、25四项之 8
外龙头企业通过其他形式带动基地农户增收的金额,包括带动农民从事农产品运销、贮藏等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八、填写调查统计数字时的要求
55、本表中以个为单位的,按组织数量填写;以户、元、万元、万美元、万亩等为单位的,按实际数量填写。填写保留整数。
56、本表所涉及数字为统计当期的年底数字。
57、本表全部采取现价填报。
2.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二
佳木斯市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主要有四种形式, 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截至2013年底, 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620个, 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169个, 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30个, 产加销一体化合作社195个, 150户以上的合作社31个。入社成员33015户, 辐射带动非成员54885户, 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57个、注册商标58个, 有无公害认证的合作社137个, 有绿色食品认证的合作社18个, 有机食品认证的合作社2个, 有产地认证的合作社10个, 实现农超对接的合作社9个, 向超市直销产品金额2858万元;家庭农场总数8422个, 其中5000-10000亩的35个, 较大的家庭农场主要在富锦、同江、汤原和郊区, 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58.4万亩, 其中流转土地面积119万亩, 流转方式多为转包, 基本连片种植, 家庭农场商品率一般在95%以上;全市现有专业大户3283个, 其中:种植业专业大户2970个, 经营土地面积138.8万亩, 养殖业专业大户313个, 其中:养牛专业户32个, 0.28万头, 养猪专业户116个, 17.3万头, 养羊专业户92个, 2.57万只, 养禽专业户73个, 38.7万只;全市农业企业121家, 实现销售收入135.6亿元, “农业企业+基地+农户”型牵动基地的面积达140万亩, 带动农户3.9万户, “企业+合作社+农户”型吸纳合作社87个, 带动农户0.8万户, “企业+农户”型签订单农户2.4万户, 订单面积93万亩。
二、佳木斯市培育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的重大举措
(一) 重视宣传
佳木斯市各级政府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 十分重视宣传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典型示范加强群众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 提高农民参与性。利用广播、电视, 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在三江农业信息网、三江农贸交易网、阳光村务工程网、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门户网和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开设了农民专业社网页, 宣传、推介佳木斯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典型, 借鉴外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功经验。
(二) 重视扶持和服务
佳木斯市先后制定了《佳木斯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融入型”党组织建设, 促进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富锦市财政锦兴投资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金融部门提供担保, 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政府层面的资金支持, 2013年初, 协调金融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1800多万元。在农业生产上, 富锦市政府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划, 按区域定人定位、定岗定责, 组织专业农技、农机人员全程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含量。桦南县给管继才家庭农场无偿提供水稻催芽车间用地、为农场争取烘干塔扶持项目500万元, 无偿给予生产物资价值4万多元。桦南县在畜牧业发展上给予专业大户的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猪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沼气建设补贴、奶牛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九项优惠政策。
(三) 重视引导和规范
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 积极鼓励引导当地农村能人、龙头企业等各方面力量领办创办农业经营主体。紧紧围绕佳木斯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市场、品牌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佳木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借鉴其它地市经验, 力争先规范后发展, 边规范边发展, 建立健全合作社的章程、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机制。各县 (市、区) 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 促进合作组织快速发展。桦南县出台了《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若干政策》和《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领办、创办合作组织的若干规定》。富锦市、桦南县出台了《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四) 重视组织领导
从2005年起, 佳木斯市政府就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为牵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 实行专项推进。成立了农民专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任正副组长, 组织、宣传、发改、农委、财政、工商、供销联社等为成员单位。各县 (市) 区也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 形成了“多主体参与、多部门扶持、多领域发展”的良好态势。
佳木斯市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 坚持“四个重视”, 有效缓解了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与农业市场化、现代化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 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实现了社会、企业、农户多方共赢。
三、佳木斯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资金缺乏
调研中发现, 各种形式的经营主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一是自身“造血”能力不强。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资金有限, 通过自身经营又无法积累稳定“财源”。二是财政扶持力度不够。省财政每年有15万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里很难匹配相应的资金, 由于资金少, 受益的合作社有限, 如富锦市仅有3家合作社享受到了政策。三是金融支持力度不够。金融机构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门槛过高, 各类主体缺少符合规定的抵押物, 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二) 运行不规范
1600多家合作社中, 运行比较规范的约占40%左右, 有5%合作社根本不开展工作。一是制度不健全。很多合作社尚未建立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纪录很不规范, 收入、成本、利润还是一本糊涂账, 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进行注册登记, 缺少相应的法规界定;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即使是相对来说制度比较健全的合作社, 制度和规章也常常是形同虚设, 如多数合作社并没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执行农民所得盈余分配, 没有进行盈余返还, 有的虽然进行了盈余返还, 但返还比例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产权界定不清晰, 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的资产没有明确界定, 资产没能量化到社员。
(三) 土地流转不顺畅
土地流转的难度大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虽然近年来土地流转形势有所好转, 但仍不乐观。一是受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思想仍然根深蒂固, 不能正确对待土地流转问题, 对土地流转心存戒备;二是资金缺乏。农民的小农意识浓厚, 在土地流转上更倾向于“一锤子买卖”, 但经营主体往往受资金所限, 一般采取“上打租”的形式, 制约了土地流转的程度;三是由于还存在着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 土地承包权属无法确定,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2013年土地流转面积377万亩, 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 但农民带地入社数量相对较少, 土地流转仍然不顺畅。
(四) 人才缺乏
人才缺乏是当前制约佳木斯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缺乏相应的财会等专业人才, 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在财务上是一本糊涂账, 规范管理更无从谈起。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人才及营销人才, 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程度、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
四、推进佳木斯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
大力推广动产抵押登记贷款,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 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和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平台,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加大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 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在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和外生动力。
(二) 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加强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引导, 一是从宏观上完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制度, 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法可依;二是从微观上积极引导和监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内部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内部运行机制, 不断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水平, 为加快发展铺平道路, 使其成为佳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和主战场, 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主体作用。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尽快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要求, 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 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管理, 切实做好农民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提供的财政补贴, 如农业补贴、设施补贴、资源利用补贴等, 新增部分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倾斜。各级财政应将专项扶持资金纳入预算, 并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逐年增加扶持额度, 保持财政扶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新型农业不再是过去单家单户、单打独斗式模式, 而是集机械化、规模化和集约化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 这种发展模式对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量更大也更加紧迫。人才的短缺已经严重制约了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所以, 应抓紧出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人才政策, 一是加快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等加入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并出台政策保证待遇, 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激励机制鼓励各类比较成熟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以各种可能的形式充实到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去,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与科研院所、农职院校等的合作广度和力度, 不断提高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科技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良性发展。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 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在对佳木斯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的基础上, 从其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入手, 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资金缺乏, 运行不规范, 土地流转不顺畅, 人才缺乏问题, 提出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 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促进佳木斯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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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三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与发展成效
(一)发展基本情况。
1.发展速度持续加快。截至2013年11月,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8.6万多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万个,比2013年初增加1.2万个,比2007年的1086个增长64倍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1.5万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02家。同一品种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1567户,畜牧养殖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大户1025户。
2.带动能力逐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显示出强劲活力。初步统计,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达348万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2772万亩。
3.合作形式日益多样。出现了“合作社+社员”、“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组织模式,以及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涉农服务更为专业,利益链接更为紧密。
4.生产经营及服务范围稳步拓宽。生产经营范围逐步向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生产经营发展,逐步向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治、测土、施肥等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烘干、统一储存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延伸,正在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运行机制不断规范。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内部管理制度,部分农民合作组织提留了公积金、公益金,并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社员的出资额进行了二次分配。
(二)成效初步显现。
1.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追求经济效益,能够克服分散经营状态下的兼业化弊病,集中精力专职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主动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尽可能地提高单位投入产出率。据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材料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集成应用各种农业科学技术及加强管理,每亩土地比分散经营农户提高单产10%以上。商水县天华种植合作社流转土地4000多亩,2013年小麦平均单产1030斤,比周边农户高200斤左右。
2.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通过批量购进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实行统一耕种、统一植保、统一管理、统一收获,节省农业生产成本。初步统计,生产资料批量购进使平均生产成本降低15%左右。如商水县天华种植合作社经营流转土地4000亩,托管土地6800亩,通过统一购置生产资料,每亩降低生产成本90元。
3.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和托管土地,能够使一家一户的分散田块变成大田,再通过平整治理,消除田埂,整合废弃沟渠塘,充分利用边角荒地,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信阳市在土地流转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开展了大规模土地整理,增加耕地9.4万亩。固始县广德农业高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5320亩,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320亩。商水县天华种植合作社对托管的6800亩土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80亩。
4.促进了农产品质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品牌,能够引进和改良品种,推行标准化生产,使用高效低毒或无毒农药和有机肥,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可追溯的放心农产品,另一方面实现更高的销售价格。罗山县460户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9.6万亩,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186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3家。
5.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土地,使大批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或进城务工,或在流转出的土地上从事种植业管理,增加了收入。据调查统计,一个4—5口人的农户,将土地流转后外出打工,每年除获得土地租金及惠农补贴收入6000元外,还可获得打工收入4万余元,比单纯从事农业生产年均增加收入3万多元。商城县河风桥乡农民彭单巨兄弟二人土地流转前每家每年纯收入1.3万元,2009年将其8亩承包地流转出去后外出务工,一年获得劳务收入6万元。
6.增加了农业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筹措资金兴建田间道路、整修水利工程、办电改水、购置农业机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及土地产出率。浚县东长村的种粮大户李彦飞流转土地1100亩,先后投入资金50万元购置节能喷灌设备3套,联合收割机1台,拖拉机4台,打深井4眼,种植小麦和经济作物年纯收益达50万元。
7.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开展产销对接,有效地解决了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据河南省农业厅调查,种粮大户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时,土地利用率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提高25%以上。商水县天华种植合作社2011年与省农科院等四大种子公司签订了优质小麦等繁育计划,仅此一项每亩增加收益100多元。罗山县蔬菜种植大户李正玉流转土地3500亩生产的蔬菜,在郑州超市供不应求,还直接销往北京、上海、成都等地。
8.强化了工业化城镇化人力资源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土地,使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为二三产业提供了大量劳动力,使我省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得以继续发挥,延续“人口红利”,推进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
二、当前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滞后。
1.思想观念有待转变。一方面,个别乡村干部思想保守,怕触及家庭联产承包制、侵犯农民权益,不愿推进土地流转。另一方面,有的县乡基层干部存在急躁情绪,急于发展规模化经营,甚至采取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侵犯农民权益,伤害农民感情,削弱了农民自愿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2.农民后顾之忧有待解除。主要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由于教育文化水平低和非农就业技能缺乏,大多数农民的非农就业收入不稳定,又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失业保险,年老后的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不少农民担心将土地流转后,生活、养老等长远生计问题得不到保障,因此存在“恋土情结”,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土地流转。
3.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有待提高。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的情况较为常见,甚至有些地方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存在口头协议现象。
4.支撑土地流转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够完备。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不敢有太多投入,制约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有些市县尽管出台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的政策,但是没有经必要的确认登记,缺乏充分有力的凭据,阻碍了政策效能的发挥。
5.土地流转平台不够健全。由于土地确权工作刚刚起步,土地流转平台尚未普遍建立,土地流转及监管机制不够完备,影响了土地流转进程。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必要的建设用地。目前,非本集体所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无法合法使用集体土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致使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晒场、烘干、仓储等环节缺少用地指标。
(二)融资瓶颈亟待打破。
1.涉农融资门槛过高。国家相关部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工具、贷款担保和抵(质)押方式等政策规定尚不够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完全达到金融机构的担保、授信标准,在融资方面普遍面临贷款困难、手续繁杂、隐性费用高等问题。
2.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责任有待加强。2013年我们开展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新试点,经过实地核查,拟对全省125家规模大、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贷款贴息补助,但是没有一家获得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
(三)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1.运行不规范。许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没有在主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经营者对本组织的运行宗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没有清晰的认识和考虑,管理者与会员之间的权责没有明确的界定。
2.组织松散。在组织管理上,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拟定了章程,成立了理事会等组织机构,但章程制定不规范,机构形同虚设。
3.财务管理不严格。多数农民合作社没有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内部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二次分配机制普遍没有建立。普通会员只是缴纳少量会费,投资入股的积极性不高,基本上享受不到股金分红。
4.专业人才匮乏。尤其是缺乏专业市场分析和经营管理人才,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四)财政支持政策有待健全。
1.支持政策有待系统化。现有的财税支持政策分散在不同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处于碎片化状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土地流转,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农业物资技术装备、引进优良品种、应用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参加农业保险、进行加工运销、建设仓储物流设施、技术和业务培训等各个方面,没有专门适用的财政支持政策。
2.个别涉农补助项目福利化。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存在与出台初衷目标背道而驰的问题,没有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这一方面使流出土地农民不用种粮即可获得各项补贴,而流入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却得不到补贴,既削弱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三、支持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流转。
1.开展土地确权。支持土地、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工作,从法律上使农民真正享有承包土地灵活的经营权,借以行使对土地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收益等权利。
2.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与监管平台。支持县乡政府及其农业部门在搞好土地流转宏观规划的基础上,搭建土地流转的服务与监管平台,为农户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提供全程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提供合同、法律、竞价、风险保障、仲裁调处等服务,畅通农村土地供求信息渠道,确保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规范运行。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包括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
(二)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财政支农项目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机制。一是对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优先将其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千亿斤粮食工程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等的支持范围。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参与实施那些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二是对养殖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优先将其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奶业工程资金、“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等的支持范围。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四
寿光市吉润兔业有限公司-恒益獭兔专业合作社位于寿光市南环路胡营西1800米,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注册资本500万,现有总资产1200余万元,存栏优质獭兔15万余只,年出栏商品兔30万只,自备饲料厂年产饲料35000吨。现有合作养殖会员养殖场55家、农户300余户。遍布周边县市区。公司是集中良种培育与推广、商品兔生产、饲料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獭兔养殖企业。按统一规划滚动发展的原则,带动周边县市养兔产业形成现代化的生态农业生产链,成为综合效益的领军企业。2009被评为市级“守信用重合同企业”,2010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养兔企业”和“全国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公司培育的獭兔品种优良,所产皮毛具有短、平、密、细、美、牢的特点,深得省内外广大客户的喜爱与赞誉。
现公司主营业务有:獭兔的饲养、繁育、销售、饲料加工、技术推广及经营!
公司有员工 65人,其中有大专以上员工9人,中专及职高员工40人,有规模化养殖的经验,有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技术转化吸收能力。主要管理人员有 5 人,其中本科3人,大专2人,年龄40岁及以上 15人,40岁以下50人。
6公司现有畜牧兽医专业本科生两名,动物营养硕士2名,各大饲料厂兼职博士5名,科研力量雄厚,现已研发:
獭兔专用饲料5种,兔浓缩饲料5种
一套规模化养殖管理方案
2009年公司牵头成立恒益獭兔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县市农户加入獭兔的合作养殖,免费的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支持,优先带动扶持一大批残疾户,低保困难户,吸收一批回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下岗再就业职工!
2010年,公司推出残疾养殖户扶持计划,为残疾家庭每户提供10万元扶助资金,帮助残疾家庭搞养殖建设,先后帮助多户残疾家庭搭建了养殖场!
2011年公司又提供扶助资金鼓励待业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在家创业,每户提供5-10万元帮扶资金!
现已发展有中等规模会员养殖场50余家,小型养殖户300余家,产生直接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吸收当地农民600余人作为养殖工人,可提供工资性收入2400万元。收购农户玉米及其他农产品饲料原料18000余吨,带动农户实现纯收入1300余万元。通过公司的带动,獭兔散户养殖得到最大程度的推广,把市场网络建到乡镇,进一步保障獭兔市场供应和带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查报告 篇五
一、XXX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迅速,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一是畜牧产业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托资源优势,以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为中心,培育现代畜牧业经营主体,大力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水平,努力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据统计,全镇年生猪存栏3.33万头,出栏4.5万头;牛存栏1.1万头,出栏3.7万头;羊存栏2.5万只,出栏2.1万只;家禽饲养量46万羽,肉类总产量4.5万吨,禽蛋产量490吨。
二是至全镇种植牡丹园2个,面积达到1500
亩,其中鲁家坝1000亩,双垭500亩。
三是全年种植烤烟4000亩,总产值864万元,实现产值100万元以上。
四是全年发展商品蔬菜7000亩,实现产值420万元;新发展魔芋基地3000亩,总产量1吨。
五是林果产业发展迅速,截止目前全镇已栽植核桃10000亩,狮头柑2000亩,荷包杏200亩,仙桃500亩,香水梨200亩。
六是油桐产业不断扩大,以明文油桐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带动全镇油桐产业迅速发展,目前全镇油桐面积达到12000亩。
(二)发挥园区引领,打造产业经济的升级版
截止目前,全镇发展现代农业园区6个,其中市级园区2个,县级园区2个,功能拓展提升园区2个。已注册锦屏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1个,目前正在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以园区为引领,多元农业开辟了企业化、产业化发展农业的新途径,带动农业产业蓬勃发展。
(三)常规农业发展走上正轨
一是受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体系逐步理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我镇农业科技单位以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服务农业产业发展,推动了我镇农业科技创新,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是通过新品种试验示范、良种推广面积逐年扩大。经过多
年的摸索研究,以及各项试验示范项目的完成,良种推广面积逐年扩大,各项科技措施得以常规化实施。
三是农民培训体系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通过高产示范区建设高产培训、测土配方项目科学施肥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实施,农民培训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农业素质不断提高。
二、XXX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XXX的农业化发展当中,老的单一农户零散种植方式已然不合时宜,每一个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种植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土地,而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就是土地的高度集中,首当其冲的土地流转问题也成为阻碍城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对此问题特别表现在以下几点:
1、推进农业产业化氛围不浓。作为投资主体的农民在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市场意识、竞争创新意识不强,对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风险意识,对发展产业认识不到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
2、龙头企业带动增收的.能力不强。当前我镇龙头企业大都处于发展的初期,规模小、装备差,科技含量不低,缺乏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产业链短,产品加工深度不够、研发能力低,新开发品少、包装差、质量档次不高,加工转化和增值不高。
3、群众意识淡薄,对土地流转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是农民,没有土地我们还能做什么。
4、农田水利及道路条件等基础设施较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
5、少数干部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会主动的提前预见的看待和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6、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它的带动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的规模进程和效益,吸引的外来资本和社会投入不多,规模效益低,带动能力不强,带动面窄,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当有限。
7、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缺乏资金投入,严重制约了各项产业的发展,规模小、见效低。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应措施及发展规划
1、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不仅仅是成立组织、开协调会议,而是要突出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整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决好产业化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依托农村经营管理建立流转服务,为农业流转土地提供流转信息、法律政策咨询、价格评估、指导合同签订、
协调利益关系和调处流转纠纷等服务。
2、采取切实措施,培育发展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原动力。用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发展,其核心是要有一批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本着“高水平、大规模、专业化、外向型”的思路,按照“以大型龙头企业为主,以中小型龙头企业为辅,多元启动,群体发展”的原则,加快龙头建设步伐。
3、吸引有雄厚资金的民营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为农业产业化增添新活力。通过兴办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转化率。壮大龙头企业的规模与实力,做强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
4、切实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工作
6.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六
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调查数据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通过我对廊坊市新型农业园区的调查我发现。其经营者大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积极参与技术培训,拥有一定的非农工作经历。与此同时,他们在融资、土地获得、服务体系、政策效率、后继人才等方面仍面临困难和挑战。加快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建立农业经营者的退出与进入机制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是现阶段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
一般而言,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这种多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区性或行业性的服务组织等。
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同的是,农户(家庭农场)仍然是中
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但是,随着中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加快,中国农户群体开始逐渐分化,农业经营者分化为传统农户、专业种植与养殖户、经营与服务性农户、半工半农型农户和非农农户五种主要类型。其中,专业种植与养殖户,被称为专业大户,是指以农业某一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为主,初步实现规模经营的农户。有学者认为,与大规模的机械化农场相比劳动和资本双重密集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更加符合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是在现有城市化及土地流转水平下解决农
业隐性失业、收入低下、产业升级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的出路所在。
通过我对廊坊市新型农业园区的调查,我发现。尽管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和分配机制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具有适度的经营规模和带动效应,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较充足的资金来源市场导向性强注重品牌建设。结合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本文给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分析:
(一)经营规模较大,呈现辐射带动效应
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改变了农业经营者的土地经营规模结构。如果说农业专业大户是以其土地经营规模大为主要标志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的是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它们通过组织模式与利益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社员小规模生产基础上的合作社经营规模化,这将是中国小农基础上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的重要方向。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数平均约为130位,最多的合作社达到了1157位,社员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为18.6亩,而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规模的中位数水平是850亩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社服务规模的中位数水平是1420亩。
就农业企业而言,90.9%的被调查农业企业拥有生产基地基地规模的中位数水平为516亩。农业企业通过“公司十农户”或“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等联结方式,不仅稳定了原料供应而且带动了周边农户。调查数据反映,农业企业带动农户数的平均水平为2044户,中位数水平为1000户,带动农户最多的农业企业带动了11000户农户,创造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盈利能力较强,资金来源呈现多元
调查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比一般传统农户明显要强。以农业专业大户为例,2011年人均农业净收益的平均水平就已达到4.4万元,而同期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9258元。此外,得益于制度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十分可观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净收益平均为273.9万元,农业企业为149.7万元。较强的盈利能力不仅有利于农业经营者收入的增加,而且增强了其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在被调查的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分别有77.6%和55.4%的样本其农业投入资金主要是靠自有资金,相对而言由于农业企业经营规模大,并且大多涉及农产品产后加工环节
资金需求量更大,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投入的样本比例就较低只有14%。
(三)市场导向明显,销售渠道各有千秋
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商品率的提高,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并且参与市场竞争。数据分析表明,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78.69%的产品是针对市场需求生产的,这一比例在被调查的农业企业中提高到了84.32%。在产品销售渠道方面,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有千秋但相互间的差异也比较明显。
(四)重视品牌建设,产品认证比例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拥有自己的农产品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了61.8%。其中,拥有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的合作社比例超过了35%。农业企业拥有各级产品品牌的比例更高,其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比例高达65.9%。相对而言由于品牌建设需要较大投入,农业专业大户往往以加入合作社或参与订单农业的方式分享品牌效应。但是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不少发展瓶颈与难题。
一、资金土地约束农业服务体系滞后;
二、支农政策脱节政策落实效率不高;
三、后继人才缺乏退出进入机制缺失。
总结:现阶段,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是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
7.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七
一、2012年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工作回顾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2年7月16日至8月20日县政府组织的工作组验收:全县36个乡镇大春共完成农业科技示范片95个、27 580亩, 占目标任务23 930亩的115.3%。其中:茶叶为4 500亩、粮油菜15 050亩、食用菌600亩、水果核桃3 200亩、中药材1 730亩、银杏1 800亩、油橄榄700亩。
2.成效
(1) 粮油单产大幅度提高全县示范区油菜亩产达到了230kg, 比传统种植亩增产60kg, 增幅35.3%;马铃薯亩产达到了2 400kg, 比传统种植亩增产400kg, 增幅20%;玉米亩产达466.7kg, 比传统种植亩增产100kg, 增幅27.3%;水稻单产达550kg, 比传统种植亩增产50kg, 增幅10%。
(2) 农产品质量得到提升示范片粮、油、菜产品均达到绿色食品标准, 食用菌、茶叶、中药材、水产品、油橄榄达到有机食品标准。全县共认证有机生产基地30 641亩, 建成有机示范基地6个, 认证有机产品4大类。经过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抽检, 我县90个农产品样本全部合格。
(3) 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1) 食用菌袋料香菇6 000万袋, 产量达到6 000t, 产值3.6亿元, 同比增加20%;完成黑木耳1 000万棒, 产量达到500t, 产值0.4亿元, 同比增加1倍;种植竹荪5 000亩, 产量达到250t, 产值0.5亿元, 同比增加20%;种植灵芝500亩, 产量550t, 产值0.33亿元。
(2) 茶叶面积达到15万亩, 产量达2 300t, 产值2.3亿元, 同比增长10% (其中春茶产量同比增长29%, 达到700t, 产值9 800万元) 。
(3) 中药材面积25万亩, 投产面积8万亩, 蕴藏量达2万吨以上。主要有天麻20万窖、杜仲13.5万亩、黄柏3万亩、厚朴2万亩、柴胡3万亩, 产量1.4万吨, 产值0.984亿元, 。
(4) 油橄榄面积8万亩, 实施核桃高接换优2 000余亩, 开展高接换优1000亩, 产量500t, 产值500万元, 同比增长56.3%。
(5) 水产养殖生态水产养殖面积7.7万亩, 其中大湖网箱养殖3 900箱、围栏养殖8 000亩、池塘养殖300亩, 完成水产品产量2.05万吨, 同比增长12.6%, 水产品总产值达到1.2757亿元, 同比增长4.6%。
(6) 畜牧生猪出栏23.47万头, 畜牧产值预计可达3.274亿元, 同比增长4.8%。
(7) 其他新栽银杏大苗20万株, 累计栽植银杏大苗81万株;新建山桐子基地1.5万亩。
3.措施与方法
(1) 党政重视、组织保障一是党政主抓。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向此德要求“全域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上升为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发展的十条意见》, 对农业科技示范提出了专门要求。成立“青川县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研究部署农业科技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两次主持召开会议, 专门研究农业科技示范工作, 并作出指示和部署, 要求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36个乡镇建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 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的科技示范推广领导小组, 各相关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 明确了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 做到任务目标层层分解, 责任到人, 落实到村、到户、到产业和田间地块, 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的组织保障, 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政推动农业科技示范的新机制。二是目标管理。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大春粮油生产的意见》, 明确了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目标和任务, 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2012年, 全县共规划创建农业科技示范片23 930亩。其中:茶叶4 450亩、粮油菜12 197亩、食用菌400亩、水果核桃3 233亩、中药材2 050亩、银杏园套作1 100亩、油橄榄500亩;开展农业新技术培训60 000人次。要求技术干部在科技示范片建设中要认真抓好“三深入” (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和“三落实” (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服务) , 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三是科技培训。实施新型骨干农民培训工程, 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农民教育培训, 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核心农民和农民企业家;加强农技队伍建设, 制定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规划, 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 分级分类实施年度培训计划, 选送基层农技骨干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修深造, 提高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开展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培训, 继续实施浙江长效智力帮扶项目, 重点对全县乡镇村社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基层人员开展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知识培训, 进一步提高其理论和管理水平。青川县将培养职业农民4 000人、农业农村服务从业人员7 000人、创业农民500人, 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 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人次。四是分片包干。县农业局开展了“领导包片、科技干部包乡”活动, 实行局长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包片责任制, 局班子分管领导分片负责, 具有技术职称的36名科技干部负责36个乡镇科技示范片的技术指导和科技推广工作。五是督查督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的督查力度, 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实行了月通报、季督查、半年检查制度。县政府成立了检查组, 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将检查组成员分成4个小组, 对全县科技示范片建设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对建设进展缓慢, 未按标准建设的乡镇,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六是逗硬考核。县政府制定了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考核办法和《农业科技示范片检查综合评分表》、《农业科技示范片验收综合评分表》, 将示范片建设内容细分为4个大项、8个小项、22项评分标准, 按百分制细化进行管理, 按照建设进度进行评分。将农业科技示范绩效纳入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逗硬奖惩。专门就科技示范工作, 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进行单项目标奖励。
(2) 稳定投入, 资金保障全县从2011~2013年, 每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 000万元, 给每个乡镇直接安排20万元, 集中用于科技示范片建设。全县已整合涉农资金1.2亿元, 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3) 创新机制效果保障一是党政、支部、协会共建。三锅、骑马乡、七佛等地把党支部建在产业上。孔溪乡实行党员干部示范种植大棚蔬菜, 并联系大棚, 帮带、培训菜农, 成立了大棚蔬菜专业合作社党支部, 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职责, 对蔬菜种植户挂牌进行技术指导, 形成了“专家+党员+农技人员+示范户+专业协会”五方带动模式。二是产、学、研结合。积极与中茶所、四川省农科院等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 围绕粮油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 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机制。在黄坪乡建设“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百万亩示范片”, 该乡充分利用震后板房拆出土地进行复耕, 建成了200亩玉米高产示范片, 主推了“马铃薯套作玉米、玉米膜侧集雨节水栽培、增密增肥等高产栽培新技术”;推广了“生物导弹和性诱剂防治玉米螟”、“毒饵站灭鼠”等绿色防控技术;选用了川单青贮一号、神株7号、种都100等玉米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 新品种的增产率达到40%以上, 玉米的品质和产量显著提高。三是基地管理。在孔溪乡科技示范片, 为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基地规模化建设, 突出主导产业发展, 专门制定了《大棚蔬菜生产基地管理制度》, 对示范片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和技术培训、农产品安全生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现了科技示范片农户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表彰激励。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青川县2012年度单项目标考核办法》, 把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任务纳入目标考核, 对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 年终进行奖励。孔溪乡党委、政府, 为鼓励大棚蔬菜示范片种植户, 建立了奖励机制, 对达到绿色农产品质量标准, 且亩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起到良好带动示范的农户, 政府以奖代补每亩300元。年末由乡、村、社和菜农代表评选10户种菜明星和10户种菜能手, 由乡政府每户奖励500元。五是全程服务。孔溪乡在大棚蔬菜科技示范片开展了“党员帮扶户、示范户帮扶户、技术员帮扶户”三结合帮扶活动, 对示范户一对一进行技术指导。每个蔬菜大棚前都挂有一个“生态蔬菜发展党员带帮户”标示牌, 上面标有技术指导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技术职称等信息, 现场对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 还可通过网络和电话, 24小时为示范户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县农业局编印了《农作物栽培技术手册》、《大棚蔬菜栽培实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实用技术手册》共3.1万册, 发布病虫预测预报12期、病虫防控电视预报6期, 及时为种植户提供技术服务。
4.存在的问题
(1) 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组织实施不力、示范效果差认为示范片建设仅是部门和农技员的事, 任务安排下达就算了事。
(2) 部分乡镇农业科技人员缺编、缺员、不专 (专业人员) 、他用 (专业人员抓非农技工作) 问题制约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据调查:蒿溪乡缺编;有编缺员的乡镇有孔溪、木鱼、桥楼 (借调) , 有编有员不专的乡镇有乐安寺、茶坝、大坝、红光;木鱼、大坝、孔溪乡镇原有专业农技员分别调到骑马、瓦砾从事广播、计生等非农技工作;部分乡镇统一安排农技员驻村, 无法集中精力抓农技;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县与乡镇两级沟通不顺、信息不畅、配合乏力现象较为突出。
(3) 示范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示范片重点不突出, 多、杂、散;个别示范片投入少, 虽有规模, 但质量不高, 示范带动不强;个别乡镇宣传培训不够, 影响示范片的效果发挥。
二、2013年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示范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深化认识, 增强农业科技示范片建设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 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 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开展科技示范是推进生态农业、特色产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 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 进一步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落实领导带头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制度。
3.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围绕生态农业、特色产业把单项适用科技集成组装配套, 提高其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尽快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解决部分乡镇农业科技人员缺编、缺员、不专、他用问题。
5. 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坚持将示范任务纳入各级考核。
6. 提早规划和部署提高示范建设标准和质量, 多出亮点。
7. 进一步抓好技术培训强化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 搞好服务。
8.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八
1 明确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实质和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业增长方式和经济方式根本转变的有效形式,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產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
2 农场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经验不足,效果不甚理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1)对农业产业化的认知度不高。(2)农业技术服务重形式、轻实效。(3)农业产业化核心环节仍未突破,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产业链短。(4)具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但龙头企业的有效带动能力不强。(5)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力度不够。(6)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不完善。(7)农产品销售市场开拓不足,市场信息掌握不够全面及时。(8)基地规模优势明显,但缺乏有效整合,市场竞争力不强。
3 解决农场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工作。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从淖毛湖农场的实际资源条件出发,把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支柱产业的形成和龙头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和科学响应兵团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分散,盲目发展。要突出重点,在哈密瓜产业、产品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点开发,形成规模优势。
3.2 培育龙头企业,实行民营化操作,构建“公司农户”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联基地和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加快农场产业经营必须树立“工业立场”的指导思想,工业化程度越高,农场产业化程度越高。但兴办工业或做大企业,应当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进行培育和构建,积极采取转让国有资产权益,吸收法人投资,内部职工持股,引进场外资金等方式,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场办中小企业,尽力做到国有资本退出,实行民营化操作,必要时,可打破区域界限,吸引外地同行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或以名牌为核心进行联合,产生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形成“公司+农户”的共同体,另一方面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场外、省外客商来场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3.3 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点是调整产业结构。 农业产业化真正的战略性调整应是纵向调整,是一产、二产、三产结构的协调调整,要以工业化的思路谋划农业,跳出农业研究农业,努力实现农产品的加工化,用现代化的工业手段改造和装备农业,实现规模化、规程化、工业化的种植和养殖,实现企业化的生产经营管理;依据产业关联原则,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在农场地区发展相关非农产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引导农户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上,开辟广阔的非农就业渠道。大力推进一体化的分工和就业,分步取消传统的身份管理体制,改变分工的“二元分割体制”,让农场剩余劳动力有更多更好参与市场分工及实现多渠道就业的机会。要组织对劳动力的知识培训,使农户的文化素质能够满足农场现代化和各种服务业的需要。
3.4 要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跨场、跨垦区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团场+协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支持职工,尤其是场营销大户和经纪人成立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不断开拓农产品远销渠道。
9.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九
为了摸清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加快民营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县委办、政研室《关于开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石委办〔2004〕30号)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对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效近几年,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我县个体、私营等民营农业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得到了较快发展。据调查,我县在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工作中,共引进扶持发展了重庆益民菌业有限公司、重庆芋富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石柱薯业制品厂、三益红辣椒食品制造厂、黄水福吉利莼菜加工厂、石柱县红源绿色食品加工厂、黄水万盛绿色食品厂、石柱县联发农产品有限公司、石家莼菜厂、东田药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个体、私营种植业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以下简称民营农业企业),另外还有一定数量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个体工商业户,它们主要集中在香菇、莼菜、甘薯、黄连等特色优势产业上。这些民营农业企业多数为企业带动型,主要通过合同契约方式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即“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到目前为止,我县通过民营农业企业带动的农户约有2万户,这对发展我县特色种植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
1、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引导和扶持民营农业经济发展,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促进农业生产向区域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从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同时,通过民营农业企业带动农户生产,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并能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业附加值,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如重庆益民菌业有限公司成功引进我县后,菌农每年每户可增收5000元以上,增收效果显著。
2、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当前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通过民营农业企业的带动和发展,企业与农户签订农产品生产购销合同(即“订单农业”),通过合同把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起来,从而解决了广大弱小农户不熟悉市场,产品卖难等问题。同时,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3、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创建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品牌就是效益,就是竞争优势,就是先进生产力。民营农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品牌经营作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争创名品,打造特色品牌,以名优特产品占领市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效益。如我县“林野”牌香菇、“三益”牌辣椒、“福吉利”牌、“绿晶莼”牌、“连湖”牌莼菜等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创立和发展,扩大了我县农产品信誉,提高了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庆益民菌业有限公司、东田药业公司等民营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联结起来,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从而加快了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高了农业整体效益,实现了发展民营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
二、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
1、民营农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能力较弱,农业产业化经营才刚刚起步。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种植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到目前为止,全县涉及种植业的民营企业仅有10多家,并且这些组织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组织形式单一,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多数民营农业企业只有几十万元的资金实力,年销售农产品几十吨,几百吨,年销售收入几十万元,几百万元。这些民营农业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加工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目前,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始阶段,才刚刚起步。
2、民营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不稳固。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发展民营农业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民营农业企业与农户实现“双赢”的基础。目前,我县民营农业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方式主要是合同形式(其中不少是口头合同,有的口头合同也没有),靠的是合同双方诚实守信,一旦市场出现波动,双方很容易不按合同办事。如农产品走俏时农户不把产品卖给龙头企业,或农产品市场行情不好时,龙头企业又很容易把风险转嫁给农户等。
3、民营农业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有限。目前,我县民营农业企业主要是为农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而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服务的较少。全县通过民营农业企业带动的农户约有2万户,不到农户总数的五分之一。除少数民营农业企业对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作用较大外,不少民营农业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还比较有限。
4、民营农业企业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各级为发展民营经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目前落实的不够理想。一些干部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视不够,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时常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和困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加快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针对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实际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建议加快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为:紧紧围绕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中心,以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民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为基础,以科技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为动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为此,建议近期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大力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民营农业企业,力争在5年左右发展2~3家在重庆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实力的民营农业企业,使我县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效益和加工增值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农业生产和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按照比较优势形成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初具规模;利益联结机制趋于完善,农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我县农产品竞争力中的作用得到体现。
(二)加快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为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特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民营农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县民营经济整体水平不高,特别是民营农业经济发展更是落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民营农业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政策宣传,积极提供各种有效服务,努力推动我县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农业经济的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全县农业的整体效益和水平。
2、培育优势产业,努力为民营农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一个好的产业可以引来一批好的龙头企业,一个好的龙头企业可以带动一方农民致富。因此,我县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香菇、莼菜、辣椒、魔芋、黄连等特色农业,建好各种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名牌优势产业,积极为民营农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3、引进、扶持和壮大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努力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联动相关产业,延长产业链等功能,其经济实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牵动力的大小强弱,直接决定着民营农业经济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国内不少成功实例证明,实力超强的龙头企业对促进一方经济发展,带动一方农民致富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县成功引进香菇、莼菜产业,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引导扶持和壮大龙头企业是发展民营经济的核心。
4、制定优惠政策,努力促进民营农业经济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和引导。建议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要制定和完善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等,促进我县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努力为把我县早日建成三峡库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作出贡献。
10.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各项政策,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以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我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取得明显的成效。表现为我县龙头企业数量增加、龙头企业规模增大、带动农户总量增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止调研时,我县拥有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1家,县级龙头企业28家。上半年,省市级龙头企业总产值为10.36亿元,企业总净利税为8500万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7家,比去年增加8家,产值11.02亿元,增长40.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成为农民致富的“引路人”。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不难发现,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偏小。我县至今没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产值均在3000―5000万元左右,有些养殖业年产值虽超亿元,但通过实地调查,远远达不到亿元企业规模;二是融资困难,企业产业链不长。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困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因大部分企业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企业土地和房产不能去银行抵押,无法足额贷款;三是农产品品牌混乱,造成无序竞争现象。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我县绿茶品牌就有十几个,又如酱制品,品牌也有4家。而这些企业各自为阵,相互恶性竞争,从而影响了品牌发展。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工委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是要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重点培育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把财政支农资金和各类涉农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开发项目,实行捆绑使用,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自身活力,尽快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二是围绕我县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特色产业,大胆地引进外资,吸引外资参与我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管理经念和模式,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三是要培育一批规模大、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化集群,逐步形成茶叶、蚕桑、养殖业、粮食、宣纸书画纸、木竹加工等为主的主导产业集群。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化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二是对已制订出台的扶持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照政策,在抓好具体落实的同时,制订和完善扶持政策,并参照工业企业标准,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比例,鼓励并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三是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整顿涉农企业收费,全面清理、取消涉农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2、积极为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切实解决涉农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三是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真正从政策扶持、组织机构、规划等方面着力落实农业产业化园区建设。
11.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风险分析 篇十一
关键词:产业化经营 风险分析 盈亏平衡分析 敏感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5)02-0070-03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施大规模农业综合开发,在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改革,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综合开发具有措施多样性、效益综合性、目的多元性的特点,它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和部门项目。其中,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以及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1产业化经营项目风险概述
项目风险是指由于投资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其实际投资和预期结果或预期收益发生偏离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如果控制不好,就会由潜在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损失。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风险包括4个方面。
1)自然资源风险。农业生产是自然生产与社会生产的统一,对土地、水源、气候等自然资源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对于种植业而言,虫害等自然灾害会对作物的生长及产量造成重大影响:养殖业亦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极端天气一方面易造成饲料等短缺,另一方面也对饲养动物的发育不利:加工业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原材料价格的风险所致。
2)市场风险。农产品生产具有周期性与季节性,有些鲜活农产品不易储藏或储藏困难,应及时销售。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市场风险构成因素包括宏观的经济环境变化风险、项目对宏观经济环境的依赖程度、所处行业的稳定性、现有的竞争对手如何等。
3)管理风险。项目管理风险是指在项日运作管理中,由于管理者能力不足、企业凝聚力差等原冈而导致的损失。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企业家的能力和经验、管理团队层的整体素质、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员工的素质等。
4)财务风险。农业项目投资实施周期长,很多项目的资金投入期会因受季节和气候等方面的影响而有所间断,对自然资源的预测及调控能力比较有限,因此项目效益往往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
2项目风险分析方法
产业化经营项目风险分析的依据是项目单位编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的论证、项目财务报表估算,进行财务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风险分析。目前有2种风险分析方法: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2.1盈亏平衡分析
盈亏平衡分析是在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研究项目产品生产成本、产销量与盈利平衡关系的方法。它主要分析项目投产后收人和支出平衡时所必须达到的最低生产水平和销售水平,是一种静态分析方法。盈亏平衡点越低,项目盈利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不确定性因素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承受能力就越强。
盈亏平衡分析的基本方法是建立成本与产量、营业收入与产量之间的函数关系,通过对这2个函数进行分析,找出盈亏平衡点。
根据年产量的盈亏点公式:
BEPo=F/P-V-T(1)
得出盈亏平衡点的生产能力利用率:
BEPr=F/(P-V-T)XQX100%(2)
式中:P为单位售价;Q为产销量;F为固定成本总额;V为单位变动成本;T为单位产品销售税金。
从而得出经营安全率:
BEPs=1-BEPy(3)
平衡点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一般不应大于75.OO%;生产经营安全率一般不应小于25.00%。
盈亏平衡分析的优点是简便、直观,缺点在于它是一种静态分析法,即没有考虑资本的时间价值。
2.2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是通过研究项目主要不确定性因素发生变化时,项目经济效果发生的相应变化,找出其敏感因素,确定其敏感程度,以便对不确定性因素实施控制,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
敏感性分析的步骤为:1)选定需要分析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产品产量、产品售价、经营成本、主要资源价格、固定资产投资等;2)确定进行敏感性分析的经济评价指标,如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划等;3)计算因不确定因素变动引起的评价指标的变动值;4)计算敏感度系数,并对敏感性因素进行排序。
敏感度系数的汁算公式为:
β=?A/AF(4)
式中:β为评价指标A对于不确定因素F的敏感度系数;AA为不确定因素F发生AF变化率时,评价指标A的相应变化率;AF为不确定因素F的变化率,%。
敏感性分析有助于确定在决策过程中及各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与控制的因素,其缺点是难以确定多个敏感因素同时对分析指标的影响程度。
3实证分析
3.1项目简介
本文选取的项目为辽宁省C市3000万株苦参育苗及200hm2苦参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新建项目,该项目为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试点项目,总投资为1800.00万元,建设期为1.0a。
3.2财务分析
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年产苦参苗3000万株,年产苦参3000t,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710.00万元,其固定成本309.10万元,变动成本691.58万元,利润总额714.00万元。该项目免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净利润714.00万元,投资利润率39.67%,财务内部收益率47.40%,税后财务净现值3477.74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3.2a,财务上可行。该项目可带动种植户200余户,户均增收2000元,增加就业人数50人。
nlc202309040109
3.3风险分析
3.3.1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点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为:
BEPY=F/(P-V-T)XQx100%=27.89%(5)
经营安全率为:
BEPs=l-BEPy.=72.11%(6)
该项目固定成本所占比重较小,平衡点的生产能力利用率远小于75.00%.经营安全率大于25.OO%当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27.89%时,项曰可保本:高于27.890/0时,项目可获得盈利。项目盈利可能性较大,对不确定因素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承受力较强。但对项目进行估算时,假设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及销售收入在达产期每年数据相同,未考虑种植条件变化、价格变化、需求变化等引起的风险。
3.3.2敏感性分析1)该项目在财务评价基础上,选取不确定因素为销售收入A、经营成本B和建设投资C;2)确定敏感性分析的评价指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财务净现值(FNPV)及投资回收期(Pt);3)该项目以敏感性因素在+5%和±10%范围波动进行敏感性分析;4)计算敏感度系数β。敏感性分析结果见表1,敏感度系数分析结果见表2。
由表1和表2可知,各因素的变化都不同程度地影响项目的财务指标。其中,各评价指标对销售收入的反应最为敏感,财务净现值对销售收入的敏感度系数最高、为3.97%,财务内部收益率敏感度系数为3.01%,投资回收期敏感度系数为1.29%。
销售收入是影响项目收益的最大因素,销售收入的较小增长能给项目带来较大收益,销售收入的降低造成项目收益较大幅度减少。项目营运期应及时关注产品市场需求,关注竞争者和替代品相关信息,运用营销策略保证销售收入实现,防范市场风险及财务风险。
经营成本的变动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影响居中,敏感度系数较低,说明该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经营成本的变动对项目效益影响相对较小,项目估算时间较长,影响成本变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项目组应及时制定预案应对通货膨胀、自然灾害等导致的成本问题:同时提高项目组组织管理水平,提高员工素质和效率,节约运营成本。
项目建设投资1478.00万元,建设期1.0a,建设投资变动对项目效益影响程度最小,如财务净现值敏感度系数为0.38%,建设期短,风险容易控制并可采取合理措施规避。
总体来说,该项目以±5%和+10%为波动范围,各因素波动在合理范围内,未出现内部收益率低于0或高于100%及财务净现值为负值的情况,敏感度系数较低,项目面临不确定情况时能及时进行风险应对,承受风险能力较强。
4项目投资的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为使项目投资取得更好的效益,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完善的产业化服务体系。政府应通过科技政策与法律、法规,规范、引导企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行为,以防其陷入误区;发布、传播科技信息,减少企业进行产业化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与信息风险。
2)建立项目风险检测预警机制。项目领导小组应提高环境辨识意识,及时关注政策变动及市场变化,结合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项目实施人员风险意识。
3)购买农业保险。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强,水源、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变化可能造成项目损失严重,因此项目可通过购买农业保险进行风险转移。
4)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管理者应进行科学决策,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员工的组织管理能力培养,对项目涉及的农户进行生产培训,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5)注意协调项目企业与当地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实行可研报告中承诺的分红制度,当地政府负责监督,使项目与合作社结成联系紧密、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以达到双赢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黄海军.谈农业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方法[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3(6):29.
[2]孔荣,李艳玲,涉农企业投资风险的计量与分析[J].财经论丛,2006(5):64-68.
[3]马咏梅.农业项目投资决策的财务与风险分析[J].安徽科技,2006(7):28-30.
[4]唐炎钊.国外风险投资综合评估理论与方法概述[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8):129-131.
RiskAnalysisofAgriculturalIndustrializationManagementProject
LIPei,BAIDonghui
Abstract:Thearticleexpoundstheriskexistinginagriculturalindustrializationmanagementproject,introducestwomethodsofprojectriskanalysisbreakeverianalysisandsensitivityanalysis,reachesprojectrisktoleranceandsensitivityfactorhyanalyzingpracticalexample,andgivessuggestionsforobtainingbetterbenefits.
Keywords:industrializationmanagement;riskanalysis;break-evenanalysis;sensitivitvanalysis
12.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化研究 篇十二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战略
1 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组织形式及特征
我国幅员辽阔, 各地情况千差万别,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对市场进行细分, 依据不同产业、不同地域和不同经营方式的情况, 走各具特色的路子。具体来讲, 应该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 由一大批农户组成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要有足量的农户并能生产足量的农产品, 以保证龙头企业加工和销售的能力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 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的龙头载体。
龙头载体必须有对基地农产品较强的收购、加工、销售能力, 以确保绝大部分的农产品能够通过龙头企业推向市场。
(3) 建立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
要通过利益协调机制, 使生产环节得以分享其后续环节 (加工、运销) 的利润, 从而弥补农户因其自身经营规模过小造成的利润损失。这种联系是农户和龙头企业正常交易的重要保障, 也是保护双方利益的必要条件。
(4) 基地农户应达到一定的组织化程度。
这种组织是使千家万户的生产意志能统一在市场与龙头企业生产的需要上, 克服一家一户的局限性, 并彼此协调, 以确保产业链和产业化的正常运作。
(5) 要有较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有较为统一的生产方向, 可将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联合起来, 集约经营以减少成本。如市场调查、虫害疫情监测, 贮藏运输等, 客观上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检验, 农业产业化经营越来越显示出其制度优势, 日益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途径。怎样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弄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
2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
(1) 从产业组织理论分析, 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的过程, 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是柔性经营综合体。
中国农业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切实解决小农经济组织方式与国际国内大市场的尖锐矛盾。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 实行了联产承包制的中国农民寻找到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这就是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在其经营主体上, 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 也不是一个企业集团, 更不是农户简单协作, 其存在和发展的机理也不是简单的“企业内非市场安排”, 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是以龙头组织为核心的多元经济复合体。龙头组织利用农业产业链和比较利益机制, 集聚了一大批农户, 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化经营主体, 我们称之为“柔性经营综合体”。这种产业组织形式既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又保护和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 这种制度安排大大优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 符合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律。
(2) 从经营方式理论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的纵向一体化。所谓农业的纵向一体化, 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 两个或两个以上前后不同阶段的经营主体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理论上通常把纵向一体化细分为完全的垂直一体化和不完全的垂直一体化。完全的垂直一体化, 指将农业的产加销或供产销各个环节纳入同一农业企业;不完全的垂直一体化, 指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把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环节的诸多小企业, 特别是农户结合在一起, 共同整合和延长产业链。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 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是指“不完全的垂直一体化”。即使在发达国家, 不完全的垂直一体化也是十分重要的经营方式。例如, 法国和荷兰实行粮食产业一体化经营, 奶类产业一体化经营, 酒类产业一体化经营, 蔬菜水果产业一体化经营, 花卉产业一体化经营等, 在这些一体化的农业经营体系中, 有相当数量采取龙头企业加家庭农牧场的不完全垂直一体化形式。
(3) 从分工理论考察,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专业化不断发展的过程。农业产业化是一个不断从较低层次上升到较高层次的动态过程, 这一过程集中表现为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的合理提高。
农业生产专业化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农业经营主体 (包括农业企业和农户) 专业化, 各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摆脱“小而全”的生产结构, 转向为市场专门或主要生产某种 (或某类) 农产品。现在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涌现的各类专业户、专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农场等就是这种类型。二是农艺过程专业化, 即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中不同工艺阶段由若干具有优势的专门经营主体分别完成。三是农业生产区域化, 即根据比较利益原则, 各地重点生产具有优势的农牧产品。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产业带”等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区域化的表现形式。应当指出, 农业专业化的演进过程必然伴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从这个意义上讲, 农业产业化过程也是农业集约化过程。
参考文献
[1]丁毓良.生态农业产业化模式及效益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2007.
[2]李颖明.国内外农业可持续发展评价理论、方法与应用[J].林业经济, 2006.
13.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十三
山阳县农业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扶持、自主发展,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的发展思路,坚持把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发展县域经济、实施农民增收八大工程相结合,初步形成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开发、产业大户带动的良好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有效促进了我县农民增收步伐。
一、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成就及特点
1、成就。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县域工业化及农民增收,不断加大畜、果、药、茶、特色农产品包装推介,吸引山阳在外老板返乡和有实力的客商创建农产品加工及营销企业,重点在畜牧养殖、核桃板栗、茶叶、中药材等优势产业方面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目前我县农产品加工、开发、营销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39个,其中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34个、专业合作社82个、专业协会22个,其中从事种植业开发的产业组织48个、畜牧66个、林特产业19个,其他14个,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2亿元,带动农户7.8万户。其中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生产线达到48条,从业人数达到 3495人,年生产加工能力达到4.3万吨,年销售收入达到5.2亿元。目前全县已有8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其中市级7家,省级1家,从业人数达到1966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6.6亿元,年带动农户7.5万户,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4.28亿元,年销售收入过500万元企业8家,其中陕西必康制药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过亿元,龙头带动能力不断增强。目前还有一家市级龙头 企业正在申报之中。
2、特点。一是订单模式。如金川封幸、三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药业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形式建立订单药源基地;二是示范基地综合带动模式。如户垣晨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立起以蔬菜开发为主体的农业综合开发基地1260亩,发展莲池养鱼500亩、“冬暖式”大棚蔬菜60亩,设施蔬菜700亩,为特色产业开发树立了样板,同时公司采取“反租农民土地或鼓励农民以地入股”方式,充分让利于群众,每亩每年租金800—1000元,超过群众种粮亩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通过土地流转将分散各户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既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规模用地问题,又拓宽了农民增收空间,目前这一产业开发可实现群众地租收入112万元,就地常年安臵劳动力150人,实现就业收入150万元,向外转移劳动力8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万元。每年共可实现收入1100万元,使所涉及农户人均净增收3600元。计划投资700多万元的漫川镇前店子村生态观光农业园区正在筹建之中;三是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如龙山药材有限公司出资48.65万元与城关镇陈湾村农民组建了“山阳县龙乡药材专业合作社”,以批发价供应农业生产资料,保护价收购中药材产品,开展技术培训,在城关冯家湾、色河赵塬、花栗沟、板岩罗川等地建立生地、丹参、连翘、二花药源基地5000亩,人工饲养鼯鼠6000只,收购中药材3153吨,价值2824万元,带动农民8000户,户均增收1770元;四是企业扶持带动模式。如天元隆公司采取保护价收购,每亩补贴2000元,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村建立魔芋初加工厂等优惠政策,在全县建立了2个千亩魔芋镇、5个百亩以上魔芋村,目前已落实订单魔芋基地2290亩,促进了魔芋特色产业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创新开发模式,培育有效市场主体。一是积极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大户,引导特色产业开发。全县在抓好14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基础上,重点对核桃、九眼莲、设施蔬菜、畜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发展户进行资金等各方面的优惠与扶持。在设施蔬菜建设上,县财政拿出100万元,按照中棚每亩3000、大棚5000、温室3万的标准,对2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户予以补贴,有效促进了设施蔬菜规模化发展。在畜牧产业发展上,县财政对一次性出栏100头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存栏100头以上种猪大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使全县设施蔬菜、养殖、核桃、茶叶、九眼莲等特色产业发大户达到1万余户,促进了产业基地规模化发展步伐。二是培育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抓点示范、信贷扶持、免收工本费和增值税等有效措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同时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实行分类管理,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生产指导、技术推广、产品加工包装、品牌开发、产品销售中的作用,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已达到82家,发展数量位居全市第二,合作社从业人数累计达到 4756人,带动农户1.8万户,年销售收入达到 3142万元。三是积极发展农民营销队伍,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全县农民营销队伍发展到2000人,通过培育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有效促进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步伐。目前全县中药材保留29万亩,茶叶发展到2.13万亩,畜牧养殖小区达到30个,养殖专业村达到41个,全县猪、牛、羊、禽发展到245万头(只),其中规模养殖占全县畜禽养殖总量的40%以上;以九眼莲、魔芋、设施蔬菜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基地面积达到36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发展到4000亩,九眼莲1.2万亩,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2、加快特色产业市场开发步伐,打造优势特色品牌促进开发。一是狠抓农产品开发包装步伐,积极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目前全县龙头企业及合作组织注册的各类农产品商标达到12个,农产品市场开发步伐不断加快。二是扩大优势农产品展示宣传,采取制作宣传牌、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展示交易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农产品展示宣传,扩大山阳农产品营销;龙山公司引进日本先进生产技术,年生产加工中药饮片500余种、1200吨,与省内外10余家医药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100多家业务经营单位建立了购销联系,产品营销网络遍及全国主要医药市场;秦丰养鸡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丰阳”牌鸡蛋已入西安市;“庙枫延”牌茶叶、“山里人家”牌手工粉条已畅销省内外;金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丰菇源”香菇在西安建立了销售中心。三是强化品牌整合,提升品牌形象。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我们按照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规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营销管理 “四个统一”的原则,加快核桃、茶叶、九眼莲三大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力度,实现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销售品牌化,全县形成山阳核桃、竺仙牌天竺翠峰茶叶,山阳九眼莲三大优势品牌,有效提升了山阳农产品品牌形象。
3、健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龙头企业发展基础。一是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方案。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山阳县促进农民增收八大工程规划(2009—2012年)》、《2009年农民增收工程实施方案》,《山阳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9-2012年)》、《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划、方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产业化建设思路、工作目标及重点,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针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流转方式、流转程序及服务管理做了明确规定,结合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及设施蔬菜建设,重点在漫川前店子、户垣桃园村、十里刘家村等7个村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户签订标准化土地流转合同1532份,集中流转土地770亩,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3614亩,为农业规模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特色产业升级。充分整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民创业技能”等培训项目,聘请农业、林业、畜牧多名专家携带电教设备、宣传资料先后多次深入100余个一村一品示范推进村开展产业培训50场次,累计培训农民5万余人,推广双膜莲菜8000亩,有效提高了产业科技含量。大力推广和引用新品种、新技术。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作用,不断提高产业信息、科技服务能力。
4、加强组织领导,为龙头企业发展及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县上坚持实行农业产业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协调,全县上下形成了高位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强化政策扶持。积极落实国家支持龙头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联合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0余万元,联系金融部门发放龙头企业贷款2.7亿元,落实各类税收减免7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及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整 合涉农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争取中省产业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用活政府配套资金、捆绑整合涉农资金、带动农民自筹资金、多方筹措社会资金的多元化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新路子,不断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2009年县财政累计投入570万元(农民增收专项资金200万元,核桃产业专项资金200万元,设施蔬菜专项资金100万元,一村一品专项资金50万元,科技特派员项目到村帮扶资金20万元),整合农林水牧等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为农业产业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强化农业产业化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把将农业产业化发展指标纳入各乡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季度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对农业产业化建设进行督查通报,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我县投资环境相对滞后,人才和资金缺乏,难以吸引外地资金投入本地特色产业开发。
二是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总量较小,现有加工包装的农产品数量占农产品年产量比重较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较弱。
三是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县内农产品市场网点分散、辐射不全、经营不专、联系不紧、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备,信息渠道不畅,龙头企业发展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四是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足,目前我县各类农产品品牌虽已达到14个,但市场占有率较低,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需进一步提升。
五是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农民收入普遍不高,投入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十分有限,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市 场融资难度大,造成产品种类单一,竞争力下降。
四、对策与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基地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开发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发展规模,重点抓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认真抓好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指导,不断加快龙头企业认证,全年至少完成一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认证,不断提高龙头带动能力。
二是不断创新开发模式,壮大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继续围绕农民增收八大工程规划及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要求,强力推进“强村大户”模式,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积极参与特色产业开发,突出抓好六大产业(即一抓核桃,二抓劳务,三抓畜牧,四抓药业,五抓茶叶,六抓特色农产品),形成六大产业分别有一名主要领导包抓,有一批产业强村支撑,有一批市场主体带动的产业发展格局,为农民增收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三是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不断拓宽农产品市场渠道。扎实做好农产品宣传和产品推介,切实加强农产品门店的营销指导,做大经营规模,做优产品销售,做精产品包装,搞好农超对接,重点做好设施蔬菜的产销衔接,带动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生产大户参与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推介交易与展示,不断提高我县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是强力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不断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 力。积极引导相关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购销大户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包装,加快商标注册步伐,全年至少新完成一个农产品商标注册任务,继续抓好核桃、茶叶、九眼莲品牌整合工作,做到注册一个商标,打造一个品牌,拉动一个产业,不断提高山阳“一村一品”市场竞争力。力争到2012年,全县龙头企业增加到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增加到150个,农民营销专业村发展到10个,农民营销队伍发展到2000人,农民人均产业化经营收入不断增加,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所占比重大幅提高。
五是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议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龙头企业发展环境。第一,建议将市级龙头企业纳入财政贴息范围,每年对经营情况比较好的市级龙头企业安排至少10万的贴息贷款额度,切实解决龙头企业融资困难。第二,实行龙头企业信用等级量化考核制度,对龙头企业实行综合量化考核,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能力强,带动农户致富快的龙头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并将考核等级与信用等级进行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贷款的信用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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