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钢筋供货合同

2025-01-31

钢材钢筋供货合同(共10篇)

1.钢材钢筋供货合同 篇一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及标的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工程所需的________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双方约定本次工程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与业主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型号、规格、质量一致,但窗帘上方的铝合金金属管,由薄管壁型号该为改为厚管壁型号。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3.1 结算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预付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整),待全部材料到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3.2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并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理。

3.3 在结算材料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4.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供应材料的检验报告、供应材料合格证及公司资质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五份,并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同时保证字迹清楚)。

4.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业主及甲方的要求。

4.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做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4具体的验收标准为:乙方必须按之前为 福建南隆

提供的材料质量和规格一致(用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外墙结构工程)。槽钢应为河南安阳钢铁厂生产;矩形钢应为天津智宇制管有限公司生产。(以上槽钢、矩形钢都要求经过热镀锌)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天向乙方提出购货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5.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发生。若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安全及伤亡事故,其全部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保证,本次工程报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漏,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7.1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由乙方负责

7.2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7.3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4 随件必备品、配件、工具:由乙方无偿提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此外,因上述原因致使甲方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或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9.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9.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钢筋供货合同 篇二

5.1 产品数量验收

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检尺进、检尺收的原则:

5.2.1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在3‰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出3‰时,双方或由第三方复磅处理,复磅费用由 方承担。

5.2.2检尺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检尺换算。如有数量误差,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或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

6、结算程序、方式

6.1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2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7.1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05%/天,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7.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7.3 违约金累计至合同总额的3%时,如违约方继续或再次发生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发生效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赔偿。

7.4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7.5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十五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交给甲方。

9、合同的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贰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补充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筋供货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开发 公司 项目建筑用钢材业务,根据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为: )要求,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协议:

一、三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的义务与责任:根据其目标工地的需求,按每10天一个计划周期,提出每批次订货钢材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等,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部向乙方提交书面订货计划单。

2、乙方的义务与责任: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交的书面订货计划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钢材。

3、丙方的义务与责任:协助甲方与乙方完成每批次货物的交接及相关具体结算。

二、合同执行:

(一)甲方必须:

(1)在签订每批次供货合同后,将包括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厂家、材质、入场时间(明确到每一天)等在内的计划单,加盖甲方单位业务章,通过传真书面提交乙方(甲方订货计划单应提前10天报乙方确认,详见订货清单及付款计划附件。)

(2)负责货物到达工地后的接货、复检、验货等环节,并向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收货单。

(3)甲乙双方按照工地收料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价格基础上一个月付款加价100元/吨,二个月付款加价180元/吨,三个月付款加价230元/吨。甲方在乙方送货前向乙方提交三个月期限内的银行转账支票。

(4)按实际支票到帐日期付清全款(或见后面第(三)条第(6)项)。

(二)乙方必须:

(1)按照甲方提交的书面订货计划单备货。

(2)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允许是复印件),但需加盖材质专用章或业务章。

(3)收到甲方全款后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或见后面第(三)条第(6)项)。

(4)遇有特殊规格或某一规格数量特别巨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供货事宜。

(三)丙方必须:

(1)根据甲方提交的书面订货,按照甲方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将甲方所需钢材送到甲方指定的工地。

(2)负责货物从工厂(或仓库)至工地的装货、发货、运输、进场等物流环节。

(3)协助甲乙双方安排货物的具体交付,包括在工地的点数、验货。

(4)协助甲乙双方每批次用钢的实际结算。

(5)承担货物从工厂(或仓库)至甲方工地的物流费用及卸货费用。

(6)在甲乙丙三方同意下,可在甲方支票到期日前,代甲方支付乙方全额货款。在此情况下乙方与丙方应根据每批次的用钢量补签合同,并由乙方向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甲方承认甲乙双方于年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为: )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甲方违约,则按该协议规定处罚。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供货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负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规定支付甲方滞纳金。

(三)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丙方应承担由于甲方或乙方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不能履约所造成的一定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五、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三方确认,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3.钢材钢筋供货合同 篇三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

担 保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自愿协商,双方就“宜阳教师新村.龙湾盛景”项目工程钢材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需方保证保证具有宜阳教师新村.龙湾盛景施工项目所需钢材的采购权,供方为需方提供施工项目五栋楼的所需全部钢材,在供方按合同有能力继续提供其他楼号钢材时,需方首先满足供方的供货权,双方再签订其他楼号供货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

1、供方向需方提供鞍钢或济钢生产的螺纹钢、线钢,按需方提供的料单规格、型号、数量并积极供货。

2、价格依据《我的钢铁》网当日郑州价格为准。(不含开票)

二、质量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所提供钢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送货随带出厂化验报告单(材质书)。

2、货到工地需方需取样化验后方可使用,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应在化验报告出来后三天内提出异议,需方若在化验报告出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所送钢材合格。若出现钢材规格型号与需方料单不一致的,供方应在需方提出异议五日内进行退货或更换,未在该期间退货或更换的,除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购其他钢材外,供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若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大楼质量的话,供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计算方式及验收标准

1、货物在送往工地验收后由需方出具收货凭据并在进货价格确定函上签字,出现数量、品种规格异议应及时通知供方协商解决,螺纹直条按理论检测验收,线材、盘螺按实际过磅验斤验收。

2、货到工地先化验后使用,确属钢材质量不合格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保证在三日内进行调换。若需方不化验使用的,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扩大损失由需方承担。

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钢材质量下降与供方无关。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

1、按需方料单计划供货,汽车运输、运费每吨地后所产生的一切卸货费用由需方承担。

2、交货地点为洛阳市宜阳县双语学校教师新村,需方指定收货人为:

手机:

五、结算方式

1、价格按《我的钢铁》网价(不含税价)。供货方在送货当日随车提供两份《出库单》及两份《进货价格确定函》,《出库单》以备需方点数,货到工地需方指定收货人开具收货凭证或在其中一份《出库单》上签字“货已收到,但未验收”并交供方人员;《进货价格确定函》(等同欠条)由需方指定人员签字、并注明货款未付,由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结算货款时以做凭证之一。

2、需方在结算货款时,必须把款打入供方所指定的银行卡或对公账户,指定银行卡为:对公账户为:

3、(1)货物送往工地后需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次付款为高层十层

时(或5个月),多层六层半时(或4个月),之日起7日内付清货款。第二次付款为每60天之日起7日内付清供货货款。结构封顶后,(2)垫资钢材量最多为吨,五栋楼总量为吨,达到数量后,再发货时,需方必须先付款后发货,否则供方可以不再为需方供货(续签五栋楼以外项目供货合同除外)。

(3)需方应付供方的钢材款,按照3.5%月利率向供方计付自每批钢材到

乙方工地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期间的利息。

(4)按上述付款日期到期未付货款,需方将支付违约金,除月利率

外,需方将按拖欠时间,追加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欠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每日的违约金,直至货款清算完为止。

(5)按上述规定违约金不按时结清,供方垫付资金未达到合同约定,供

方有权停止供货。

六、违约责任

1、供方所供钢材款项,需方应按合同规定积极组织付款,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需方自愿承担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

2、供方所供钢材,若连续出现次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货超过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向需方支付万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全部窝工、误工、返工等损失。

3、需方若自行采购,供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欠款及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而定,并以书面

形式制定补充合同。

九、本合同解除条件,双方货款结清合同自动解除。

供方 :需方 :担保方:

负责人:

电话 :

4.钢板供货合同 篇四

甲方:华通建安一公司六项目部 乙方:山西鑫铭宇工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需要普板(另附明细),乙方负责供货,价格如下:

8mm、10mm、16mm、20mm每吨均为5200元,按检尺记重不含税。

二、乙方从签订合同起七日内把货供完,并保质保量。

三、运费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已收定金伍仟元(5000)整,余下的供完货必须付清。

五、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规格交货,不得随意更改尺寸数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华通建安一公司六项目部

乙方:山西鑫铭宇工贸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明细清单

16mm:200*200

108块 mm:500*500

14块

670*375

6块

250*260

24块

510*260

12块 526*225

4块

515*150

4块

530*300

2块 mm:250*250

18块mm:100*85

618块

角钢:L100*10

1350

6个

L100*10

677

26个

405*570 600*160

200*150 150*100

2块 10块

5.栏杆供货安装合同 篇五

工程名称: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栏杆供货安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一期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二、合同工期

1、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生产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详附件做法)及现场实际情况且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产品供货计划书》(含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制作。

3、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进场,进场后40日历天完成承力框架结构安装,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4、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与其它工程等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在内。

5、施工进场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逾期3天仍未进场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三、合同价

1、综合单价价:深灰色铝合金夹胶玻璃栏杆¥315.00元/米,深灰色铝合金格栅栏杆¥275.00元/米,阳光窗不锈钢护窗栏杆¥110.00元/米。

2、综合包干单价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用、栏杆、扶手、预埋铁件的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种材料检测费、完工清理工作、成品保护、利润、管理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检测、验收)费用、工程保修、风险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除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原因外,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含税包干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提供材料样品、确认栏杆尺寸、栏杆的生产、运输及上下车、二次转运、现场入库及保管、安装、检测等。

4、所有栏杆数量均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并以发包人提供的尺寸为标准,由甲乙双方审核签字生效。

5、栏杆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照栏杆类型分类以米计算。

四、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为项目一期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栏杆工程要求,以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原则为依据,由承包人承担栏杆制作、运输、安装及保修期内的维修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防雷接地、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一次通过验收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验收依据按以下要求执行:

2、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如国家和地方验收标准及规范有抵触的,按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无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的,则按通用的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在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需要强制执行时,按新颁布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

3、其它与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包括有害物质排放和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均属本工程的验收依据。本工程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

4、本合同及附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发包人书面通知、施工界面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等均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5、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程质量由发包人认定。发包人结合视觉感观及随机点数检测进行评定。

7、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

8、工程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1~5237.5-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

化学成份》GB/T3190、《粉末静电喷涂铝合金建筑型材》 YS/T 407-199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DBJ50-123-2010、《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DBJ50-060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设计要求。

9、发包人作出的符合约定要求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下同]等,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承包人认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不合理,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工程总监提出建议,承包人按发包人工程总监审批意见执行,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执行,如违反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含购房业主的索赔等)。

11、承包人保证本工程(本合同中所指的本工程均包含承包人分包的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12、本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带路,承包人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应先做好样板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大规模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3、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承包人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

14、承包人听从发包人的现场安排,按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并服从现场发包人的要求,要求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水平,一次验收合格。达不到合同条件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返工,若承包人2次以上返工仍无法符合合同条件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付工程款,并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施工或寻求其他补救措施,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条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生产安装过程中,发包人可按每100m抽查3m比例随时要求打开进行材料破坏性检查,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并自行恢复,发包人不付费用,并有权知道其进货渠道,如承包人不配合,按违约处理,视情节轻重,每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次,如承包人所用材料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其所施工完验收合格部分按综合单价的65%结算,如施工完部分不结算,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不得有异义。

六、工程技术要求

1、消防楼梯栏杆采用金属栏杆,阳台、露台栏杆采用彩铝钢化夹胶玻璃栏杆。

2、护窗、楼梯、阳台、露台栏杆的设计应依据图纸以及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深化设计,该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招标方及设计认可。

3、护窗、楼梯、阳台、露台栏杆材料在加工制作前应进行送样、封样,现场以样品质量标准进行材料的验收工作。

4、承包人应依据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技术文件和现场栏杆预留尺寸确定加工尺寸,经现场总包、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进行加工后续工作。

5、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的技术做法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能够指导现场的施工;现场的安装以及临界的处理应严格依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6、承包人进场后的所有现场施工工艺都应以图纸以及经过审批后的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杜绝没有依据性的、随意性的施工。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现行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要求进行采购或制作,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对材料质量负责。

八、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取得竣工验收证明、移交委托管理人并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承包人必须明确维保负责人、联系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

3、双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设备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贰年。

4、维保期内如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等情况,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进行修复或有意推委、拖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九、调价方法

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发包人另行委托造成工程费用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1、本合同附件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计费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项目的,则参考最相近项目的计费

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项目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付款方式

1、工程款分批支付。

2、工程范围内拦杆安装按月进度支付70%。资料齐全,专项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10%;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结算,次月支付结算总造价15%。

3、工程范围内栏杆的结算总造价的5%做为质量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28天内付清(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4、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相应税票,竣工结算完成开具结算金额全部税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十一、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委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2、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各楼栋栏杆的规格。

3、在保证承包人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面、材料堆场。

4、发包人协调主体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水、电源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独立计费,以消耗水量及水路损耗按自来水公司水价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每期工程款中扣回(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所需电费、附加费用及现场变电损耗均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每期工程款中扣回。

5、协调主体单位配合内容:(1)提供合格施工工作面;(2)提供水电源各一个点;(3)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4)提供场地,便于搭设临时仓库(工人宿舍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红线外自行解决);

(5)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包装物、废料、凿洞开槽产生的渣土由承包人自行收集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外运;

(6)负责提供栏杆专业工程安装所需的塞隐蔽缝、固定等所需的水泥、砂;负责用水泥、砂、碎砖等进行接头塞缝(不包括打胶及非水泥砂等的塞缝)。

十二、承包方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指派 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现场事宜。

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有义务提供材料样品、型号和图片资料。与发包人共同确认尺寸及样式。

3、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承诺安装后产品表面良好。

4、承包人有义务确保所供产品、安装和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5、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服从发包人、监理方及土建总包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负责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在移交物业前的清洁和成品保护、保管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7、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对发包人及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承包人责任为协助完成产品的消防报验资料并确保防火门产品和工程通过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

9、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六份合格竣工资料及一式两份竣工结算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书面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初步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发包人自承包人补充完善后28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承包人逾期补充完善的,以发包人的审核意见为准。

十三、转让、分包、贴牌生产的禁止

1、在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前提下,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消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2、承包人不得有将货物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四、知识产权

1、如因承包人供应的栏杆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2、按有关规定承包方供应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壹天,承包人须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延期三日仍未能竣工的,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合作。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调换材质、以次充好,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须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包人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违约责任处理,直至通过验收,并且由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十六、廉洁条款

1、严禁发包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请吃、请喝、收受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承包方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发包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行为严重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事后主动积极向对方陈述事实,或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工作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李先生

对所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十七、其它

1、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友好协商解决,争

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包人付予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承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发包人收取该部分款项30%的违约金。

3、承包人须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毕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过期提出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此签证权益。

4、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对部分工程提前安装、以作为销售使用,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完成该部分工程。

5、发包人只负责提供距施工现场近距离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场地,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发包人不予补偿费用。

6、承包人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采取安全及防火保障措施,保证物件堆放整齐与道路畅通。并对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及时报告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

7、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委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天内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发包人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离开期间,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紧急情况下召集上述人员处理有关事宜时,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超过半小时的,承包人承担每次每缺一人1000元的违约金。

8、发包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项目经理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每超出一天,中标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1000元递增;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力指令中标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中标人必须服从并执行。

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3、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6.鲜花供货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此合同定约(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以下简称为乙方)。根据双方业务需求,甲方将依据此合同的内容向乙方提供鲜花原料,成品及相应的服务。

合同条款:

一、甲方必须提供优质鲜花。优质鲜花的概念太为宽泛,建议改为符合乙方经营要求的鲜花。

二、甲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运送花予乙方。(约定时间以叫货单、预订单等为准)

三、甲方有义务提供应急鲜花予乙方,鲜花品种及数量将根据本地市场的情况而定。应急时间为上海市区范围内2小时候内。

四、甲方派四名专职插花人员在酒店工作,甲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在其场地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是乙方的故意或疏忽行为造成的。

五、甲方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价格允诺提供给酒店客人相应的订花服务,并提供相应图片资料予以参考。

六、甲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插花器材(注:合同终止,所有插花器材甲方收回)。

七、固定插花部分,依据酒店预算来确定各规格及相应价格,详见附件。

八、乙方应提供工作房一间,有水流、空调、冰柜、内线电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干扰酒店的结构、间隔、排污系统、防火系统、空间系统、卫生设备和甲方其他的公共设施的设备。

九、乙方应保管、清点及回收好甲方提供的器皿。如乙方人为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

十、乙方所有的定单应隔天预定,重大活动应提前三天至一个星期与甲方沟通。

十一、乙方应提供甲方插花员工工作午餐。

十二、付款方式为月结帐,乙方收到甲方发票后60日以内付款。

十三、双方任意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相应的协议所承担的职责的,该协议

自动终止,并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五、鉴于与酒店的长期合作关系,在每月核定的客房部鲜花总报价上,我们将再给予进一步的2000元减免优惠。

十六、合同从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

甲方:乙方:

7.长期供货合同 篇七

甲方(买方)[单位]:或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住所: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规格:

柴油:规格:

2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

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 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

输损耗

8.4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8.柴油供货合同 篇八

甲方:福州骏杰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约,甲、乙双方必需遵照执行。

一、供货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0#柴油,供货价为6700 元。双方协商后,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供货期间如遇价格变动(发改委统一价格变动),按发改委的调整而增减。

二、供货方式:1、2、3、4、5、6、7、8、在甲方的货物到达之前,乙方有权重新修定货物的数量; 甲方必须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验收货物的各种规定,按实际过甲方供货必须准时、保质、保量; 甲方所送物品,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后,以实际收货数量签定协议前,甲乙双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磅重量验收; 开收货单,甲方不得由异议; 证等复印件;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第一批货款叁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在第二批进油验收合格后,乙方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货款。合同期满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预留款。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收据或发票作为收款收据。

四、操作流程:

1、甲方提供货物若出现短斤缺两,规格不符、品质不合格、甲方必须无条件接收乙方退货,并在乙方规定时间内给予补足货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3、4、甲方送货不准时或未经乙方同意停止供货,乙方有权终止乙方收货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恶意诽谤甲方,甲方有义务乙方付款不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支付1‰的滞纳合作关系或从其他渠道进货,并没收甲方合同履约金。举报乙方收货人员的不良行为; 金,以作补偿。

五、合约终止、变更:

1、甲、乙双方任一方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违约。

2、经双方协商而中途解除协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按时与甲方核对货款,按时支付,不得恶意欠款;

3、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双方同意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同等效应。

七、本协议期限暂定叁个月,自 2008年4 月6 日起至2008 年7 月日止。若双方合作满意,可延续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9.酒水供货合同1 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 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供产品为。甲方必须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甲方承诺假一罚十,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范围内的合法经济责任。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以约定价格的方式与乙方真诚合作;(具体约定价格详见附表)2、甲方提供乙方进场费;

3、乙方保证每年保底销量万元,乙方每销售10万元,甲方将以返点或返酒的形式给予乙方奖励;

3、甲方所供酒品遵循市场价格,如出现厂家价格调整应提前10 天通知乙方,并提出书面通知,经乙方签字认可后执行新价格。

三、结款方式:三十天为一个结账期,甲乙双方约定在每月 20 日前对清帐款,次月 1 日为结算货款日,即乙方转账至甲方指定开户行不得无故拖延。如乙方拖欠货款则甲方有权停止货物供应并结清货款。

四、配送方式:乙方订货需提前 12 小时以传真或电话告知甲方,12 小时内送达乙方指定地点确保及时供应,(如遇厂家临时断货和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出现乙方临时紧急要货,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时到货,避免影响乙方销售。如甲方人员下班确无法配送 即顺延至次日送达。

五、货品验收:

1、乙方指定专人对甲方货物进行验收。

2、甲方货物经乙方确认验收后,乙方收货人 在收货单签名交甲方送货人。

3、货品经乙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的不准退货,如乙方在销售中有滞销货品,需在包装完好无污染,且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在90日内的,甲方可协助乙方调换酒水。

六、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满双方协商续签下年合同。合同期内如因乙方经营问题影响到与甲方合作的,乙方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货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10.木门供货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到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调,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并由乙方负责安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货物说明

1、采购货物说明(包括货物品型号、材质、颜色、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其他信息,具体见附件一)。

2、技术指标与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一般标准,如有特殊设计要求,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货物包装:乙方所供出厂产品应有合格证及包装(出厂包装标准:EPE包装膜)。

二、合同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本合同总金额系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费用等,具体见附件二)。

2、合同金额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按照分批供货,分段付款的方式。

2.1 签定合同三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合人民币 元。2.2第一批货到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合人民币 元,余款安装完毕后 日之内付清。

三、供货及安装工期:

1、根据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表,乙方提交进场安装计划并报监理及甲方批准。

2、乙方按照批准的进场安装计划进行供货及安装。

3、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货物运至交付地点并安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成品保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项目验收时,双方确认货物的数量、外观、颜色、型号与约定不符的,应由乙方在15 日内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确保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安装完毕。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现场堆放场地,并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货物自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存放后,风险转移至甲方,因甲方保管不善或意外原因导致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甲方因施工需要增加货物数量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追加货物数量,追加部分货物的价格及产生费用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乙方或由乙方自行安排专业安装公司负责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实木复合门进行安装,由甲方工程质量部门予以验收并书面确认。

4、乙方负责开锁孔及合叶孔(五金含锁具、合页、闭门器、门吸、插销等均由甲方提供),合叶孔要求门与框分别打孔,以达到工程要求效果。(甲方应该提供的零件应载明,名称,数量,型号等技术细节)

5、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平面设计图纸及安装位置图。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相应的合格安装工作面和必需的安装条件,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及相应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设计和确认工作,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接受监理、发包方及装饰单位的管理,并积极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工作。

7、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或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合

同要求的规格、颜色、数量、质量的产品。

9、乙方需要向甲方、监理及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作为备案之用。

五、售后服务和保修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解决。

六、保密条款:

1、乙方负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图纸和资料保密的义务,除不能使第三方从实体上获得图纸和技术资料外,亦不能通过其它途径传播图纸和技术资料内容。乙方如以任何方式将上述图纸和资料用于其它用途或使第三方获得上述图纸和资料,均构成对甲方的侵权,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和费用,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甲方负有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报价、合同、图纸和资料保密的义务,除不能使第三方从实体上获得报价、合同、图纸和技术等资料内容外,亦不能通过其它途径传播上述资料内容。甲方如以任何方式将上述资料内容用于其它用途或使第三方获得上述资料内容,均构成对乙方的侵权,甲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和费用,乙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七、其它条款:

1、本合同项下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乙双方均应向对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留档。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 件:

一、采购货物说明

附件一

采购货物说明

货物清单附后(共 页),货物总计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暂定款)。按实际发生结算。

备注

1、本合同价款包括门及门套的制作、安装、运输费、装卸搬运费等。

2、运输方式:汽运。

3、本合同货物数量为暂估量,实际货物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4、室内实木复合门及其他门均以现场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需方(签字): 供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甲方应付款项:

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及甲方原因引起的维修、更换费用

乙方承担费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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