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废气处理方案

2024-11-26

车间废气处理方案(共10篇)

1.车间废气处理方案 篇一

**车间地面裂缝处理方案

一、现状

该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地下通廊上部金刚砂地坪两侧77线、81线均于胀缝处出现不规则裂缝和高差,具体见照片:

71线裂缝,主要呈现不规则裂缝,局部边角砼碎裂,高差最大为1.6cm

81线裂缝,主要呈现两侧1cm左右高差,局部边角砼碎裂

二、原因分析:

主要是胀缝两侧结构不同及不均匀沉降造成:71线以西地坪结构为素土夯实+300mm道渣压实+250mm碎石级配压实+220mmC25混凝土(内配HRB335双层双向配∅12@150×150钢筋网片)+金刚砂耐磨面层,71线以东地坪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楼面+400mm道渣压实+100mmC25混凝土+金刚砂耐磨面层;81线两侧结构状况与71线类似,仅81线以东面层无金刚砂。加之地下通廊深度达-5.3m,其顶板作为71-89线地坪承载基层,胀缝两侧地坪不同承载基层和结构形式的不同,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直接原因。施工期间,我方曾书面提出,要求于71-89线100mm素砼中增设Φ8@100钢筋网片,但贵方从成本控制角度而言仍维持设计标准。据此,我方认为设计最初的欠考虑和施工阶段预防措施的不到位是造成该质量问题的主要、直接原因。

三、处理方案 1、81线展厅裂缝处理:

由于缝隙位于厂房与展厅之间,处理不当将再次产生不规则裂缝,且恰好位于不同功能区分界面处,采用嵌条处理合理,拟采用地坪水磨石米铜条进行嵌缝处理,既美观又能避免今后不规则裂缝。2、71线处理:

常规的处理方案是嵌缝封堵法:用切割机沿裂缝切割15mmX30mm的“V”型槽口,清理干净并干燥,在槽中嵌填塑性(如橡胶)或刚性(灌浆料或细石砼)修补材料。但结合该区域实际情况,我方认为采用嵌缝法并不合理,整改后1-2月反复碾压嵌缝处两侧仍将产生边角破损情况,案例见下图(**厂房地坪伸缩缝处不规则裂缝嵌缝处理):

故我方拟采取的方案为:不破坏现状,对表面进行打磨、清理,沿71线切直假缝,采用专用嵌缝填料嵌填,确保线条明显,再采用浅灰色环氧树脂浆料进行表面涂刷,涂层厚度0.5mm以上,涂刷成15cm宽规则长条,用以遮蔽不规则裂缝表面,同时环氧树脂浆料能渗入裂缝10mm-15mm,能有效对裂缝进行铆固。这样的处理方案较为保险并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不规则裂缝不美观问题,不影响今后使用。

2.工业废气处理的现实意义 篇二

自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后,综合国力已经被显著提高,特别是在科技发展方面,而且相应的工业化水平正处于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众所周知,工业化水平的提升是需要借助大量资源使用来进行完成的,尤其是对于矿物资源、煤炭资源等不可再生的利用,一旦处理措施不得当,这就会造成了大量废气被排出在天空中,形成更严重的污染情况,因此研究工业废气处理的相关技术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一、大气污染的来源及种类

大气污染主要为工厂废气、汽车尾气、农垦烧荒、森林失火、炊烟、尘土等。其中,工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对人类提供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大量的废气。火力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化工厂每年消耗的煤数以亿计,煤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物、粉尘等污染物难以估计。

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的减排

作为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主要排放源的工业企业,在十一五节能减排方案提出后,国家大力淘汰了大量的工艺落后和污染量大的小规模企业,从排放源减少了排放者的数量。而且十二五所提出来的减排工作除了将一些产能落后的工程淘汰以后,更是严格化了整个工业废气的排放标准,这对于企业来说就需要企业想方设法自我更新生产设备,完善环保系统运行机制。为了让企业加快减排措施,国家提供了政策及税收、贷款优惠等各方面的帮助,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废气污染的治理,并鼓励废气利用新技术的开发。并提出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其中包含了很多废气、余热综合利用技术。

三、工业废气处理技术的发展概况

随着我国社会各个方面都已经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经济水平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以及工业化水平的提升方面都显示出了一定的成就。而且无论是在工业生产还是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会排出一定量的废气,生活废气相对来说污染小或者没有污染,而工业废气一旦没有经过严格的处理被排放出来就一定是具有极强危害性的,这些气体资源在经过使用之后往往会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而且通过生物降解的技术很难将这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分解,这种没有被完全处理好毒素的废气没有经过严格的控制就会被排到外界的环境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这时候就必须要重视工业废气处理技术在大气环境净化中的关键性。而且在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生态化发展原则下,所有的工业废气都必须要经过适当的处理,当其内部物质达标以后才能够进行统一的排放处理。就我国现阶段的工业废气处理技术而言,传统的、常见的废气处理技术常常是利用投入换取的方式,物理吸收法和化学吸收法等方法的应用已经广泛被大众所理解和接受。但是这些方式对于工业废气的处理结果不完全,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非常显著,而且还会构成“投入—污染—更大的投入—更大污染”的恶性循环,对于环境和人体自身的危害都非常显著。因此,必须要加强工业废气处理技术的改革创新,要求工业废气处理技术发展的方向应该是: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提高空气质量;有利于减少污染;有利于简化操作。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现阶段逐渐凸显出来的热破坏法、生物处理法、冷凝法、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等成为了重要的研究对象[3]。

四、工业废气处理的现实意义

在“舍”与“得”之间,政府必须要坚定“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工作理念,在进行“蓝天保卫战”相关方针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更要切实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职责,将对空气的治理放在更重要位置。相应的治理工业废气污染工作实际上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一件事,但是只要精准施策,响应指南,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2019年5月20日,有云南昆明网友通过微博反映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存在污染,并配发了一张企业排放废气的照片,表示该工业园区的废气排放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和环境。记者在后续的走访中得知,该区域就是晋宁工业园区,它本属于云南省重点工业园区,是昆明市发展工业的重点区域,而且基地内的工业化企业非常多,并且大多数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形式都是工业废气。该地区的地质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处于一个山洼的地区,之前是很多村庄的聚居地,现在有少数的农户还没有搬迁,而且距离这个工业园区也十分近,阴雨天气和夜晚,由于受气压影响,大气污染物扩散较慢,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十分严重。尽管晋宁工业园区已经被点名批评并且处于整改的过程中,但实际上存在问题的企业非常多,对于整个市域范围而言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3.用生物法技术处理废气的探讨 篇三

用生物法技术处理废气的探讨

摘要:介绍了废气生物处理技术的几种主要工艺和几种新型处理技术的研究进展,并对未来研究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作 者:杨慎文 袁健 马兆丽 张华俊 YANG Shen-wen YUAN Jian MA Zhao-li ZHANG Hua-jun 作者单位:鱼台县环保局,山东,鱼台,272300期 刊:环境科学导刊 Journal:ENVIRONMENTAL SCIENCE SURVEY年,卷(期):,29(z1)分类号:X701关键词:废气 生物处理 进展

4.废气治理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解决大气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生态环境支持和保障。

二、整治目标

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完成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及禁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8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场地道路100%硬化、物料土方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物料运输100%密闭、冲洗平台100%设置、出入车辆100%清洗、裸露地面100%绿化)、“四个不开工”(未硬化出入口路面不得开工,未设置冲洗平台、未配置冲洗设施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未设置门禁、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不得开工)和“四个不出门”(车辆装载过量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车轮带泥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有效改善;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水平,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明显降低;全面取缔建成区露天烧烤,严格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要求,餐饮油烟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开展机动车排气整治,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机动车排气影响大幅降低。力争全市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PM均浓度不高于78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3微克/立方米。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即确保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92.8微克/立方米,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

三、时间安排

(一)污染源排查阶段

20xx年6月26日前,完成污染源“三排查、两抽查”,即: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国控空气质量评价站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施工工地(含房屋建筑、市政、地铁、水利、园林绿化、拆除等工地)、燃煤锅炉、餐饮企业、烧烤摊点、工业企业、渣土运输车辆、城市道路、机动车辆等大气污染源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区域污染源台账;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完成本行业污染源排查,建立行业污染源台账;市城投有限公司、市市政控股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有限公司完成本单位污染源排查,建立单位污染源台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结合明察暗访情况,对上述台账进行抽查;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对数据异常点周边污染源台账进行抽查。

(二)全面整治阶段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将监管责任和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社区)、部门以及网格长、网格员,及时更新污染源台账,确保各类污染纳入监管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

1.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各城区严格按照《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设定的许可条件对施工工地外运土方行为进行审批,将冲洗平台设置、道路硬化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减少源头污染。20xx年9月底前,出台《南昌市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20xx年底前,在重点区域运行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定位终端安装率达100%,实现车辆上线监管。20xx年底前,将建筑垃圾全密闭范围扩大至九龙湖片区。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2.城市道路保洁考核方面。加大湿式扫道车辆的购置力度,逐步淘汰干式扫道车,增加护栏清洗车辆,及时清除护栏灰沙,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率,提升环卫作业质量水平,20xx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底前,完善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的考核方案,将全市道路以区为单位,随机抽取各个街办若干条道路,在每条道路上随机抽取一个横截面,开展“以克论净”考核,通过对道路浮尘的量化考核,督促道路积尘减少,达到深度保洁。20xx年6月底前,完成环卫作业车辆禁行时间调整,适当放宽环卫作业车辆禁行时间限制。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

3.建筑工地管理方面。20xx年7月底前,出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明确安装对象及技术要求,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和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20xx年9月底前,在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4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推行安装,20xx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全面安装。通过日间查看、夜间录像回放和违规画面抓拍对施工现场进行远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建委

4.黄标车、燃煤锅炉淘汰奖补方面。20xx年6月底前,制定黄标车淘汰奖补政策,对提前报废黄标车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以奖补促淘汰;20xx年6月底前,出台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政策,调动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淘汰改造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5.餐饮项目准入管理方面。企业设立或增加餐饮经营项目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双告知”推送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环保、食药监等相关审批部门。环保、食药监等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双告知”推送平台认领企业或通过南昌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警示平台查询,根据职责严格做好项目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二)整治重点

1.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

(1)开展污染源达标排放治理。加强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和烟气旁路设置情况排查,督促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处理;督促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20xx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中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锅炉排气监管,对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锅炉烟气超标排放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督促工业货场、料场、渣场等露天堆场设置防风抑尘墙,加装覆盖、自动喷淋洒水设施,控制物料堆放、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过程扬尘污染。

(2)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督促新昌电厂2#机组开展脱硫塔喷淋层和除雾器升级、低氮燃烧器改造、脱硝催化剂再生和加层升级以及静电除尘升级等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xx年底前,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行业中排放量分别在全省居前十重点企业全面完成年度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其余各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整治工作;启动服装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开启式干洗机的淘汰或改造更新;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督促设施正常运行。

(4)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工程。

(5)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2.各类扬尘污染整治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强化源头管控,重点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具体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实地查看施工围挡、冲洗平台、泥浆沉淀池、主要道路硬化等设施是否建设,对未落实有关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加强日常巡查,对施工场地内车辆冲洗平台是否使用;平整场地、挖填土方洗刨、风钻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裸露土方、闲置土地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场地是否设置封闭性围栏或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落实有关要求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水利、园林工程未办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工备案表)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对施工工地不按规定设置围挡或围挡不符合要求,对车辆未冲洗干净出场上路的,工地出入口及周边路面存在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及余土撒落现象的一律责令停工。

牵头单位:市建委(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地铁等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市园林局(负责园林工程)、市城管委(负责围挡及工地周边道路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城投有限公司、市市政控股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有限公司

(2)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对拆除工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实施过程、建筑垃圾整理、清运过程及各个阶段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防尘降尘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实施处罚。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房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3)混凝土搅拌场(站)扬尘污染整治。对混凝土搅拌场(站)路面是否硬化,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场地是否设置封闭性围栏或覆盖,是否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和泥浆沉淀池;是否存在敞开运输混凝土、砂浆,运输混凝土车辆是否未冲洗干净出场上路,场区出入口及周边路面是否有撒落建筑物料、混凝土的现象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实施处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4)砂石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对砂石堆场砂石堆放是否整洁,砂石装卸是否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出入口及周边路面是否进行不定期清扫保洁、洒水防尘,装运砂石的车辆是否进行封闭处理,堆场周边是否配备高于砂石堆的围挡或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执行有关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市采砂办、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公用控股公司

(5)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对城区消纳场渣土堆、已收储未供应土地、拆除工地等裸露土地扬尘污染进行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清运,裸露土地临时绿化或覆盖治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负责管辖范围内消纳场渣土堆整治、拆除工地整治)、市国土局(负责已收储未供应土地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6)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整治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承运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未按照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敞开运输、超载冒尖运输砂石、渣土、砂浆等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沿途撒落,车辆带泥行驶;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洒水、未覆盖、周边道路积土未清除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实施处罚。大力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20xx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建有一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规范消纳,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运输场的管理要参照施工工地扬尘的管理,确保无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3.锅炉排气污染整治

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禁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八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锅炉的淘汰改造,未完成改造的必须停产整改,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剩余锅炉淘汰改造。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4.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

(1)淘汰黄标车。对本市注册黄标车不得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予以强制报废,确保在年底淘汰全市的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2)严格机动车限行执法。继续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限行政策,加大黄标车闯环保限行区域执法力度,对违规闯环保限行区域车辆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环保局

(3)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在用车排放检验监管,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未经环保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及检验合格标志。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4)实施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着手利用遥感监测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对抽测不合格的`,依照环保部、公安部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5.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严格露天烧烤执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的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对违反有关要求的严格按照《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理。规范餐饮油烟排放,20xx年6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完成现有餐饮店的全面普查;20xx年9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完成现有餐饮店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或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南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以及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综管办、市建委、市园林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交管局、市采砂办主要领导,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主任,市城投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精神,指导、督促、调度大气污染治理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机动车排气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扬尘与餐饮油烟整治、锅炉排气整治四个专项整治小组,专项整治小组组长分别由市政府副市长涂建生、凌卫、宋铀、杨文斌兼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整治工作的调度、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交需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方案相关工作考核;及时通报本方案有关工作实施情况;组建南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微信群,实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预报大气环境质量,通知启动和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警;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环保“一岗双责”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担负起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主体责任,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施工单位要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8个“100%”、“四个不开工”和“四个不出门”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要求及调度、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等内容,并将有关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三令”制、“美丽南昌?幸福家园”考核等范畴。

(三)督查调度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每周要对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一次督查调度,督查调度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市直部门至少每半月要对本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开展一次督查调度,督查调度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责任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实施销号管理,明察暗访情况纳入“啄木鸟”重点关注内容;市政府分管领导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并视情况增加调度频次,对空气质量和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原因、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整治措施的落实,督促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落实整改要求。

(四)严格考核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三项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排名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三令”制考核内容。每年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年度考核采取定量打分方式(详见附件2)。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考核达标的,由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对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考核未达标的,由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未达标且排名最后1名的,取消该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五)严肃问责

对各地、各单位污染源排查严重失实,污染源整治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和弄虚作假的;20xx年6月底前未完成裸露土地整治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未完成的,全年整治任务未有效落实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严重的,实施“一事三查”,即:查牵头单位,查所在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查业主(施工)单位。

从6月份开始,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连续两个月同比不降反升的县区、开发区(新区),由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提交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对上半年空气质量下滑最严重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县区(开发区、新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的,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广泛宣传

5.车间废气处理方案 篇五

矿化垃圾生物反应床处理NOX废气的研究

矿化垃圾(稳定化垃圾)是一种良好的生物介质,可作为生物反应床的`填料处理NOX废气.实验室研究表明,稳定化垃圾反应床可有效地处理NOX气体,其硝化能力(以N计)可达0.83 g/(kg・d)(干重).NOX去除率受停留时间的影响显著,NOX去除率随着停留时间的缩短而降低.当空床停留时间为1.5 min时,NOX气体的平均去除率为76.7%;空床停留时间为15 min时,NOX气体的平均去除率为91.0%.在NOX进气负荷低于110 mmol/(m3・h)时,NOX消除能力随进气负荷的增加而线性增加.当进气流量一定时,NOX去除能力随着进气NOX浓度的增加而线性增加.

作 者:张华 赵由才 Zhang Hua Zhao Youcai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92刊 名:环境污染与防治 ISTIC PKU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CONTROL年,卷(期):200527(4)分类号:X7关键词:稳定化垃圾 矿化垃圾 氮氧化物 生物过滤

6.车间废气处理方案 篇六

塑料造粒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根据塑料的种类废气有白色,有黑色,有味道或者无味道的。这几年国内环保抓的非常牢,塑料加工行业中尤其是废旧塑料再生回收加工,各类废旧塑料经回收分选,粉碎清洗后,送入塑料造粒机进行高温熔化和过滤挤出,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废烟废气排放,成为二次环境污染的一大源头。全国各地很多塑料造粒厂因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过多的废气,导致很多不合格的塑料造粒机厂倒闭或者停业整顿。所以做塑料造粒机行业需先考虑废气的处理。以下是目前比较合理的改善废气排放的方案。

一、厂房建设。

塑料造粒机生产过程中难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在规划厂房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后期废气的排放问题,厂房的建设适合建设在当地风向的下风处,最大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对居民区的污染。

二、企业选址。

塑料造粒机企业的地址最好选择在工业园区,首先工业区是政府规划的地方,企业进驻方便,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特别是一些政策上的扶持;其次工业园区的企业基本都是高排放的企业,政府会有一定的排放要求,只要企业在环保要求内经营,政府不会过于干涉。

三、废气处理设备。

7.车间废气处理方案 篇七

生物法处理高浓度H2S废气的现场试验

生物法处理废气的现场中试研究可为工业放大装置的设计和运行提供依据.采用规模为18 m3/h的中试装置现场处理某制药厂污水站含H2S浓度238.2~891.5 mg/m3的废气,研究对比了生物滤床(BF)和生物滴滤床(BTF)2种工艺对废气中H2S的去除效果和运行情况.试验表明,当气体空床停留时间(EBRT)为28 s时,在上述浓度范围内,BF和BTF均可几乎完全去除废气中的H2S,且运行稳定;BF的去除率随进口浓度的增加而减小,当EBRT为15 s,进口浓度从243.6 mg/m3增加到584.1 mg/m3时,去除率从95.2%下降到86.3%;BTF的去除率受进口浓度变化的影响较小,当EBRT为9 s时,在试验的浓度范围内,去除率达95%以上;BF和BTF的.最大去除负荷分别为138 g/(m3・h)和205 g/(m3・h).床内生物膜中的菌落分析表明,BTF和BF填料表面的微生物都以细菌为主,但前者微生物生长密度高于后者.因此,综合考虑去除性能和运行控制等因素,工业放大装置宜采用BTF工艺.

作 者:褚淑t 陈建孟 沙昊雷 姜理英 CHU Shu-yi CHEN Jian-meng SHA Hao-lei JIANG Li-ying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杭州,310032 刊 名:环境科学  ISTIC PKU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年,卷(期): 27(3) 分类号:X701 关键词:H2S   生物滤床   生物滴滤床   大气污染控制  

8.热处理车间应急预案 篇八

为了保障热处理车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有条不紊的进行人员疏散、安全防护、通讯联系畅通并组织人员救援,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结构

领导小组:组长:朱连光(***); 副组长:李建设(***)成员:张林强(***);何庆军(***);李春玲(***)

二、报警与接警处置程序:

发现火警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在场人员及时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指挥人员负责各自工作内容,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1、报警时沉着、镇定;

公司火警电话:8390;社会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10;

2、各级火警电话接通后,报告燃烧物质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例如:周围有无易燃易爆部位或有无大量的可燃物质等。

3、报告部门名称、方位及报警人的姓名、联络方式。

4、报警完毕后迅速到路口为消防部门或消防、急救车辆引路。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按现场指挥进行应急疏散。

1、被围人员无法与灭火指挥人员联系时,由在现场的工段长、班组长组织报警、灭火、疏散。

2、厂房区域安全通道指示灯应保持常明状态。

3、如遇火势不猛,厂房通道未被火、烟封闭时,可用被水浸湿的衣物、被褥、长毛巾等披在身上,快速穿过通道,撤到安全地带。

4、如果易燃物质(油漆、稀料等)起火爆炸,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应沿通道快速撤离,也可翻越窗户做紧急逃生,落地时双膝弯曲,双脚着地。

四、组织灭火或采取急救措施

热处理面积约6000平方米,钢结构建筑,车间外有丙烷库、甲醇库、液化气库,车间内有连续线、多用炉使用液化气。

1、对于初起且小的明火,可利用周围消防箱内灭火器将明火扑灭,如果是电器类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行灭火。如果火势猛烈,可能发生爆炸燃烧并迅速蔓延,威胁相邻建筑、车间和人员的安全,这时应按上列的应急疏散程序(1-3)进行报警、灭火、疏散。

3、火灾扑灭后,继续检查其余部位、管道有无复燃或泄漏点,消灭残火,防止复燃。

五、安全救护

对于被烧伤或其他伤害的人员,及时通知医院派出救护人员及救护车赶赴现场,积极开展伤员救护工作。六。、现场秩序

9.车间员工工伤及结果处理建议报告 篇九

一、***工伤事件及治疗经过陈述

*年*月*日,车间员工***在车间从事工作时,不慎被断裂刀片割伤,当时车间管理人员便立即安排将他送往**医院就医。

*年*月*日部门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补办了该员工的工伤申报手续,并立即派人陪同该员工到**医院进行陪护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经该院医生建议休养。

二、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

在该员工医疗过程中,相关部门积极办妥了工伤认定手续,在确定最终诊断结果后,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工伤管理相关规定》及《**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为该员工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经**市劳动局工伤科评定:该员工伤残等级为*级。

三、建议处理方案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建议解决方案如下:

一、支付员工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

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司应支付该员工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即*****元。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我司应支付员工工伤待遇:

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赔偿标准》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司应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即***元。

三、支付员工工伤期间护理费:**元×**天=****元。

以上为我司依法应支付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元。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市保险经办机构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该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为**个月和**个月的本人工资,即***个月×***=***元。但因我司为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的基数为**元,并非**元,因此员工实际只能从市保险经办机构获得**个月×**=**元。员工未能获得的保险待遇计***元系由我司原因所致,因此该员工及其代理律师要求我司补足该部分金额。我部认为,若因不补足该部分金额而引起诉讼,我司最终仍需支付该部分金额。

综上,我司应支付该员工工伤赔偿金***+***=***元。

呈请公司批示!

10.用生物填料塔处理三甲胺废气 篇十

为解决废气中有机胺类物质的恶臭污染问题,采用自制生物填料塔处理三甲胺废气,考察了生物填料塔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对三甲胺废气的.净化效果.实验结果表明,在进气中三甲胺质量浓度为80.00mg/m3、气体流量为0.3m3/h(停留时间不小于30s)、循环液喷淋密度为0.5m3/(m2・h)的条件下,三甲胺去除率达99.9%,净化后气体能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生物填料塔对三甲胺的总去除量与容积负荷呈直线关系,相关系数达0.994 9, 表明三甲胺废气的生物净化效果显著.

作 者:胡芳 魏在山 叶蔚君 Hu Fang Wei Zaishan Ye Weijun 作者单位:胡芳,叶蔚君,Hu Fang,Ye Weijun(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广州,510275;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广东,广州,510320)

魏在山,Wei Zaishan(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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