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11篇)
1.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一
第10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
10.1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10.1.1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一是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状况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并对银行在现在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了解。
二是熟知与自身岗位相关的银行业务及管理有关的法规,并对金融监管体制和所从事业务涉及的监管规定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三是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10.1.2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禁止性、授权性、义务性或程序性规定。
10.1.3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安全。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是银行日常运营中面临的两种主要风险。
10.1.4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10.1.5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或价格与其所在的机构进行交易。
10.1.6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10.1.7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物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10.1.8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10.1.9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分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特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10.1.10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10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
10.1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10.1.1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一是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状况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并对银行在现在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了解。
二是熟知与自身岗位相关的银行业务及管理有关的法规,并对金融监管体制和所从事业务涉及的监管规定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三是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10.1.2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禁止性、授权性、义务性或程序性规定。
10.1.3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安全。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是银行日常运营中面临的两种主要风险。
10.1.4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10.1.5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或价格与其所在的机构进行交易。
10.1.6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10.1.7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物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10.1.8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10.1.9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分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特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10.1.10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10.2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
10.2.1 尊重同事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10.2.2 团结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10.2.3 互相监督
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10.3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
10.3.1 忠于职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10.3.2 争议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10.3.3 离职交接
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10.3.4 兼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10.3.5 爱护机构财产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10.3.6 费用报销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10.3.7 电子设备使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
(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
(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10.3.8 媒体采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10.3.9 举报违法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10.4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10.4.1 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10.4.2 交流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10.4.3 同业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10.4.4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物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物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10.5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10.5.1 接受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坦诚和诚实,与监管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10.5.2 配合现场检查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全面地提供资料信息,不得拒绝或无故推诿,不得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
10.5.3 配合非现场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级别报送非现场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10.5.4 禁止贿赂及不当便利
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向监管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人员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不当利益、便利或优惠。
2.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二
关键词:会计从业人员,内修素质,外树形象
《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提高业务素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七条也明确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 严守工作纪律,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就足以表明, 会计从业人员与一般人员相比, 必须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优良的职业操守。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 也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会计从业人员, 应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切实通过不断地内修素质和外树形象, 以确保真正履行好会计的职责。
首先, 由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 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期望值要远远高于其他人, 会计从业人员除了要具备基本业务素质外, 还必须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以高尚的思想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处理好人际关系、公私关系, 能够正确对待名誉、金钱、地位和其他物质利益。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以主动热情的服务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 在平凡的岗位上, 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全心全意地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做到既踏踏实实、兢兢业业, 又勇于进取, 不断创新, 力求使自身价值在工作中达到最大化。
其次, 必须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等的基础上, 不断完善和丰富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特别是在当今知识快速更新的时代, 要想不落后, 就要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 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以改善和重组。对于本专业的各类知识要能够系统地掌握, 不管是知识理论体系、应用理论体系, 还是正在逐渐产生的新理论体系, 都应学习积累, 以不断补充、拓展知识面, 做到厚积而薄发。
再次, 必须通过反复历练以形成坚毅不拔的意志。意志是指人们决心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 从而达到预定目的的一种心理状态, 它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表现。对会计从业人员而言, 因为经常接触大量的现金, 能够不为其所动, 需要意志;面对上司企图非法挪用公款并因此许以利禄而从容镇定、不改初衷, 更需要意志。没有坚强意志的会计从业人员, 大多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 即使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能够视金钱为粪土, 但最终逃脱不掉权与名的陷阱, 以致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第四, 必须不断培养以增强自信心。自信心是指坚信自己有力量克服困难, 能够胜任工作的一种理智感。培养自信心, 就是学会从自己的内心找到一种支持的力量, 这种力量足以让人们面对种种打击而能善加控制。会计从业人员面对复杂的经济问题和财务核算, 往往缺乏自信, 工作畏首畏尾, 结果把本应做得很好的工作弄得一团糟, 以致上司不满, 同事埋怨, 自己也颜面扫地。因此通过培养以增强自信心, 对会计从业人员来说, 尤为必要。
第五, 必须涵养性情以健全品格。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 一个健全的品格就是一个良好的性格, 一个乐观的情绪, 一个优雅的风度。只要具有了健全的品格, 无论对人, 还是对事, 都将宽容大度、谦虚沉着, 分寸适度。拥有健全的品格, 就能妥善地控制自己的言行和心态, 真正做到“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
由于会计从业人员在机关单位、企业部门往往承担着管家理财的重任, 其形象如何, 事关重大, 甚至会影响到所在单位的信誉。因此, 作为一个优秀的会计从业人员, 除了必须从以上五个方面内修素质外, 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外树形象。
3.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三
本章概要
本章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论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银行从业人员而言,了解银行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理解银行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从事银行业务的一个基本条件。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促进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章对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论述,阐明了银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表现为“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即“集体主义原则”在银行职业道德中的具体体现。它贯穿于整个银行职业道德体系,并制约和影响着其一系列职业道德规范。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在“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下,表现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恪尽职守,专业胜任;客观公正,无私奉献”等具体的行为准则。
银行从业道德操守与银行从业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商业银行调控手段。
7.1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现为伦理经济,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银行从业人员也必须恪守其相对独特和具体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重塑银行的道德约束,不仅是银行业防范道德风险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员工职业素质、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要求。
如何建立道德约束?道德不是自然生成的,法律的完善也不必然产生道德,必须通过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即制度性约束,从而搭起法律与道德的桥梁。但管理的制度性约束并不必然升华为道德约束,只有有道德目标的管理、有道德教化的管理、有道德取向的管理才形成和固化为道德。
所以,我国的银行业必须明确道德建设的目标和内涵,在管理的制度化约束加强和细化的过程中,把道德目标和元素作为重要内容和取向,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独具特色的管理体系,要强化银行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明确职业操守,并在制度管理中子以规定、制约和强化。通过有道德要求的制度性约束,不断提升和固化道德约束,最终形成道德约束。只有有道德目标、道德教化的制度性约束,才是法律基础上提升和形成道德的基础。从而在概念上完成了法律、管理、道德的理论和实践框架。
7.1.1 银行职业道德的概念
银行职业道德是指在银行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银行职业特征的、调整银行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是银行从业人员在进行银行活动、处理银行业务关系时所形成的职业规律、职业观念和职业原则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银行职业道德建设是银行经济管理和银行工作的基本环节,是银行信息质量的根本保障,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也关系到各种银行行为的规范,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银行职业道德,既是银行从业人员在本行业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规范,也是银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银行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7.1.2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即“集体主义原则”在银行职业道德中表现为“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它贯穿于整个银行职业道德体系,始终制约和影响着其一系列职业道德规范。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既是严格的法治经济,又是严格的信用经济,它的确立和发展内在地需要讲究诚信的道德力量。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银行从业人员和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诚与信,是一对同等意义的范畴。《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诚实不欺,恪守信用。在我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信是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
对一个人来说,“诚实守信”既是一种道德品质和道德信念,也是每个公民的道德责任,更是一种崇高的人格力量。对一个企业和团体来说,它是一种形象,一种品牌,一种信誉,一个使企业兴旺发达的基础。
“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要求,是提高人们的思想素质;改善社会风尚、保障经济秩序良性运行的支撑。“诚实守信”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所谓“诚实”,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不自欺欺人,表里如一。所谓“守信”,就是要“讲信用”、“守诺言”,也就是要“言而有信”、“诚实不欺”等。
“诚实守信”是人和人之间正常交往、社会生活能够稳定、经济秩序得以保持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从经济生活来看,“诚实守信”是经济秩序的基石,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和一种“无形的资产”;从政治道德来看,“诚实守信”是一种极其重要的“品性”,是“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体现,是一个从政者必须具有的“道德品性”和“政治素质”;从人际关系来看,“诚实守信”是人和人在社会交往中最根本的道德规范,也是一个人最主要的道德品质,人们在交往中,相互信任是相处的基础,其关键就在于“诚实守信”。
银行从业人员只有严格遵循银行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才能合情合理、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诚实信用”对银行职业道德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诚实信用”融人到职业道德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使银行的从业人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中培养诚实守信的观念,忠诚于自己从事的职业,信守自己的承诺。
1.“诚实信用”是银行职业道德的“立足点”
“职业道德”总的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而“诚实信用”是其中的“立足点”。在银行职业道德建设中,把“诚实信用”融人到职业道德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使银行的从业人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中培养诚实守信的观念,忠诚于自己从事的职业,信守自己的承诺。
2.“诚实信用”是建立银行经济秩序的基石 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竞争经济,又是一种契约经济。因此,如何保证契约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一方面,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市场的“秩序”;同时,我们还必须用道德的力量,以“诚信”的道德觉悟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不仅靠对违法者的惩处;更重要的,要使大多数参与竞争的人,能够成为竞争中的守法者,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如果没有道德教育,没有荣辱观念,没有羞耻之心,都信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价值观念,人们就会想方设法以各种手段获取利益,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无法进行。社会失去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石,失去了“诚实守信”为荣、“背信弃义”为耻的舆论氛围,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是根本无法建立起来的。“法治”和“刑罚”着重于惩罚那些已经违法犯罪的人;而道德教育和“德治”则着重于对违法犯罪前的教育和预防。
银行业市场发展中的消极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滋生,已经对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由于欺骗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和不断蔓延,已经出现了所谓“信用缺失”、“信用危机”的现象,成为银行业职业道德健康发展的一大“公害”。这种情况;是不可能仅仅靠“法治”来解决的,它还必须通过“诚实守信”教育和正确价值导向来引导和克服。
3.“诚实信用”是银行道德建设的重点
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道德核心、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并能把它付诸实践。道德教育不但要使人们懂得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更重要的是,要以诚挚,真实的态度,把道德要求化为自己的行动。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是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能否收到实际效果的决定环节。能够做到“诚实守信”,身体力行道德规范,银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就必然取得愈来愈大的进展;不能做到“诚实守信”,银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就会沦为空谈,人们的素质也就不可能得到提高。在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道德失范现象,归根到底,都是同失去了“诚实守信”有重要关系,而要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从加强“诚实守信”的建设人手。
7.1.3 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来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人必备的必修课。无论是作为银行的行长,还是一个普通的从业人员,都必须明确自己的职业角色,在职业活动中既要为自己负责,又要为事业负责。
防范道德风险重在加强道德规范,重在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修养。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首先,爱岗敬业是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每个银行从业人员都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以恭敬、虔诚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自觉地承担起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社会提供服务。这在日常工作中的体现主要是爱银行、爱同事、爱客户。一个人只有对服务对象有爱心、能善待,才能激发敬业和精业意识;只有对自己职业的精益求精,才能体现出人生价值。概括起来说,要做到爱岗敬业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勤奋工作、尽职尽责;要做到爱岗敬业还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在科技高速发展、知识不断创新的时代,在银行业这个有悠久历史而又快速发展的行业中,只有不断学习、充实和提高,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遵守法规,依法办事
银行从业人员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为准绳,遵守社会道德规范,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和道德操守准则。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从业人员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诱惑,稍有不慎,很容易跌进犯罪的深渊,给社会,单位和个人带来很大的损失。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法律法规体系越来越完善,要求每个银行从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保证金融业的安全高效运行。
3.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是银行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也是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银行从业人员不谋私利,一心为公,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银行工作天天要与钱打交道,如果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可能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还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银行从业人员必须以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敢于抵制、揭发各种损公肥私的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大胆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手提万贯,一尘不染”。
4.恪尽职守,专业胜任
银行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银行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生活中提出了许多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银行也面临着许多全新的课题,理论和知识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因此,银行从业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能,精通现代科学技术,以适应银行工作发展的需要。
5.客观公正,无私奉献
要讲究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水平和质量的服务,不能因国籍、信仰、性别、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等差异歧视客户。银行业务就是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只有服务得好,才能体现出银行的价值,只要做到了自己信任自己,诚实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以严谨守信的态度来善待客户,就不愁业务不发展,就不怕激烈的市场竞争。无私奉献是一个人的道德观,价值观在行为中的体现。
7.2 建立银行职业道德的途径
加强银行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既要完善制度,改进方式方法,更要有创新的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机制
一是建立宣传、组织、监察、工会等相互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切实解决职工道德建设不主动、不经常和不打总体战的“三不”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二是纳入各级部门的总体规划,纳入职工的培训汁划。三是坚持“贯穿”工作原则,在入党、提干、评先和晋级等重要环节,与搞好职工道德建设相结合,要通过“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职工道德建设,确保常态机制的形成。
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取得整体效果,必须有科学的管理机制作为保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规定和特殊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使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职位、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二是要相应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建立监督机制,使职业道德教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抓制度的落实工作。有了严格的制度,必须严格执行,照章办事,切实纠正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要坚决处理。要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工作中处理要严、监督要严,从而维护各项制度的严肃性。
2.建立责任机制
要做到“三个明确一个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各级部门要对职工道德建设负起领导责任,纳入工作日程,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明确责任职责,各级工会在职工道德建设中负有牵头责任,要强化组织协调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部门责任,对宣传、组织、监察、人事等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搞好目标定位和任务分解,使他们知道干什么和怎么干。落实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抓职工道德建设责任,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对疏于教育管理而导致单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要建立激励机制
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有创新、实际效果好的部门要给予奖励。建立激励机制,既要搞精神鼓励,也要有物质奖励。各级部门在抓职工道德建设方面要舍得投入,确保必要的建设工作经费开支,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职工道德建设奖励基金,用于对职工道德建设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
4.要加强领导机制建设
干部要带头遵守职业道德。领导的职业道德水平是影响行业整体作风的决定因素,同时领导干部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也是讲道德与讲政治一致性的内在要求。从实践上看,政治上的坚定性与道德上的纯洁性是不可分的,道德品质是构成政治素质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就内在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素质。
总之,银行职业道德决定着整个银行队伍形象,关系着银行事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只有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使银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地得到提高。
7.3 银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是一个人的行为准则,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但发挥作用的功能层次有所不同,法律法规是基础,是最低层次的底线,是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和规范的最基本守则,是人们行为约束的根本性规范,具有较强的强制力。
银行职业道德则是建立在法律之上的行为约束,具有软约束。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行为规范在两套规范体系的共同作用下实现,二者缺一不可,互相补充,不可替代。
银行职业道德虽然不能通过直接的、对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主体自由意志进行强制侵犯和规制,但银行职业道德却在维护法律、提升法律空间、补充法律约束,强化法律规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法律涉及面更宽泛、更持久、更真实、更有力。在市场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银行职业道德建设更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力量,道德风险的防范更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防范风险的重点之一。
7.3.1 银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联系
银行从业道德操守与银行从业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商业银行调控手段,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联系具体表现在:
1.银行从业法律是银行从业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
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入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而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7.3.2 银行从业操守与法律、法规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
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在某些条件下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7.4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
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
第四条 [诚实信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第十条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 [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 [风险提示]
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授信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助执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 [礼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
(二)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
(三)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娱乐及便利]
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
(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
(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客户投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
(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
(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
(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现在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
第四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
第二十七条 [尊重同事]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 [团结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 [互相监督] 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
第三十条 [忠于职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离职交接]
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 [兼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 [爱护机构财产]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费用报销]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设备使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
(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
(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媒体采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举报违法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第六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第三十九条 [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 [交流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 [同业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第七章 银行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第四十三条 [接受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坦诚和诚实,与监管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 [配合现场检查]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全面地提供资料信息,不得拒绝或无故推诿,不得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五条 [配合非现场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级别报送非现场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十六条 [禁止贿赂及不当便利]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向监管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人员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不当利益、便利或优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惩戒措施]
对违反本职业操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同业。
第四十八条 [解释机构]
本职业操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生效日期]
4.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四
——东风街道党工委书记时维良
同志们: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三治三提”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巩固“三治二提”专项活动成果,更好地打造商丘标志、树立商丘形象,规范公务人员从业行为,构建常态化机关作风建设机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公务人员职业操守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持续深入推进“三治三提”专项活动。
一、开展公务人员职业操守讨论的目的意义
公务人员职业操守是公务人员在履职活动中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既是公务人员对社会所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又是最基本的履职行为要求。在各级公务人员中开展职业操守讨论,目的是促进全体公务人员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奉 献精神,加强廉洁白律,全面打造商丘速度、商丘标准、商丘品牌、商丘创造、商丘质量、商丘环境“六大标志”,树立商丘发展、开放、和谐“三种形象”,加快商丘发展。通过讨论使广大公务人员自觉做到:自己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把自己融入商丘发展的大局中,都必须遵从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行业规范,都必须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
“三治三提”专项活动已进入整改提高阶段。其后,将转入建章立制阶段。这两个阶段是考量专项活动成败的关键。当前,通过组织全体公务人员开展职业操守讨论,对于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对于教育引导公务人员澄清是非观念、培养高尚情操、修正从业追求,对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切实保障专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等方面
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打造商丘标志,树立商丘形象,深化专项活动,提升整改效果的必要措施,又是从根本上转变机关作风,构建公务人员思想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既是人人参与“三治三提”专项活动的再次广泛发动,又是再次烘托活动氛 围,触及思想灵魂的集中行动。既是现实的需要,又是促进我市构筑中原经济区建设东部战略支撑,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选择。
二、开展公务人员职业操守讨论的主要内容
开展职业操守讨论,要与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打造商丘“六大标志”和树立商丘“三种形象”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每位公务人员自己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选择不同的题目,确定不同的内容开展讨论。为坚持正确导向,确保讨论深入广泛,取得实效,现提出以下几点参考内容:
(一)遵纪守法。围绕坚持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党纪、政纪和规章等问题展开讨论。对照检查个人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坚持在履行职责、处理公务中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模范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每位公务人员都要把坚持原则作为履职最基本的道德修养,敢于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做人的原则,坚持做事的原则,旗帜鲜明地讲原则、讲党性、树正气。
(三)团结和谐。每位公务人员自觉养成宽容大度,包容厚德,忍让谦和的情怀。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在共建和谐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爱岗敬业。通过讨论,提升认识,铭记我党根本宗旨。做人,诚实守信;做事,不干则已,干则必成;工作,逢先必争、遇冠必夺。要干一行,爱一行。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五)便民高效。工作中做到反应快,行动早,见效好,只
争朝夕,雷厉风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把思想统一到“便民”上来,把着力点集中到“高效”上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切实 做到为民便民。
(六)廉洁从业。破除金钱至上,贪图名利,损公肥私,化公为私,铺张浪费等腐朽思想行为,特别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文明礼貌。纠正不文明现象,摒弃粗暴、野蛮从业行为。推动文明服务上台阶,上水平,打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八)务实创新。围绕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商丘创造,勇于创新,进行讨论。树立公务人员务实创新,不甘后进的形象,展示机关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三、开展公务人员职业操守讨论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开展公务人员职业操守讨论,与“三治三提” 专项活动同时推进。2011年11月15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组织学习。主要学习省九次党代会文件和市四次党代会文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行业道德规范、行业从业要求等等。通过学习,提高对开展职业操守讨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开展讨论的理论指导,奠定思想基础。学习可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专题讨论。结合单位及不同岗位公务人员特点的个性专题,采取座谈、研讨、宣讲、报告会、交流会、辩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讨论。
(三)转化成果。一是个人职业操守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向同事、上下级和服务对象等层面征求意见;二是本单位组成评议小组对每个人的职业操守进行评议,评议不合格的重新制订;三是对单位全体人员的书面职业操守编印成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四)升华共识。在个人制订职业操守的基础上,街道“三治
三提”活动办公室组织社会群众、党员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研讨和论证,制定《东风街道公务人员职业操守》,并向社会公布。
四、开展职业操守讨论的几点要求
(一)端正认识。职业操守讨论重在过程。要切实注重职业操守讨论的过程,把讨论的过程作为开展教育的过程,升华认识的过程,形成共识的过程,引导广大公务人员把职业操守上升为文化层次。
(二)精心组织。作为深化“三治三提”专项活动的具体抓手,作为查摆问题、整改提高的有力措施,作为建设机关文化、加强队伍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切实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制订个人职业操守,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讨论模式,确保讨论收到实效。
(三)联系实际。职业操守讨论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思想实际和行业、岗位特点,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拓宽讨论的内容和形式,丰富讨论载体,使公务人员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收获。
5.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五
——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心得体会为了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我行广泛组织学习《融通银行员工职业操守》,这对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树立融通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我的学习体会是:
一、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诚信是社交中最起码的素质要求,是个人品行的基本涵养。诚实守信是一个员工所具有的品行,是一个纯洁灵魂的情感挥洒。我们应当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做到对工作、对事业的高度忠诚。诚诚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一切从细节抓起,一切从小事做起。工作中事无大小,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无论在任何岗位,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怀着热情、带着情感去做,而且要竭尽全力、尽职尽责地做好。
二、依法合规遵章守纪
依法合规、遵章守纪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引导我们坚持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筑牢制度纪律防线,提高遵章守纪能力,增强规章制度对行为的约束力。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从思想和道德上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三、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是我们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所以作为银行一员不准泄露或者公开的我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新产品研发、财务、信息技术、业务决策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客户商业秘密、信息、和隐私的妥善和
严格保护既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避免客户损失、维护银行声誉的必然要求。
四、专业胜任勤勉尽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这是从业的基本前提。银行业务随着社会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化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我们技术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而且更要有一个勤勉谨慎的良好工作态度。在业务操作中,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勉谨慎,仔细认真,避免差错,做一名称职的银行业技术人员。同时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金融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培育良好团队精神
加强培养融通银行内部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提高员工对客观环境的适应能力,培育良好的团队精神。只有优秀的团队,工作激情才会高涨。融洽的人际关系,更有利于员工创造性的发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融通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学习《职业操守》,使我深刻认识到,不论在何种条件下都要恪守自己职业操守。它源于责任心,源于对社会、对他人及对自己的高度负责意识。戴尔〃卡耐基曾说过:“你的职业生涯,不仅仅是获得好的工作、地位和待遇,更重要的是勤奋、忠诚、敬业;当你把自己的目标和公司的利益融为一体,把敬业作为你的最高奋斗目标时,你的职业生涯也就获得了成功!”所以,我们融通银行员工一定要自觉以《职业操守》严格的约束自己,遵守操守条令、规范职业行为。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使自己成为建立健康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的一份子,维护融通银行良好信誉,为融通银行的快速健康发展添砖加瓦,努力做一位合格的融通人。
6.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六
一、自尊自强、敬业爱岗
所谓自尊自强是指导游人员应当具有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
所谓敬业爱岗,对导游人员来说,敬业,就是敬重从事的旅游服务业;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是从事导游职业的人都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二、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热情友好,宾客至上是旅游工作最显著的一个职业特征,也是旅游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不卑不亢,光明磊落
不卑不亢就是导游人员要正确对待自己和自己的职业。我们导游人员的工作虽然是服务性工作,但是高尚的,我们的人格、地位与旅游者是平等的,切不可表现出自卑情绪,以至于低三下四,盲目崇洋;另一方面,切不可妄自尊大、贬低别人。当对方的言行有损于我们的国格时,导游人员应理直气壮,坚持有理、有礼、有节的原则,维护祖国的尊严。
光明磊落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待旅游者要一视同仁,不因其国籍不同、地位不同、贫富不同、肤色各异等而厚此薄彼;二是
不搞小动作,行事要落落大方,要给旅游者以“信任感”。
真诚公道、信誉第一
真诚公道、信誉第一是正确处理旅游业与旅游者之间实际利益关系的一项行为准则。
五、意志坚定、沉着冷静 导游人员在旅游者面前应时时处处表现出充分的自信心和抗干扰能力,坚定
不移地维护旅行社的信誉和旅游者的正当权益,坚决要求相关服务方面不折不扣地按事先达成的合同或合作协议提供各项服务。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导游人员应沉着、冷静地分析问题,果断、坚定地采取适当措施处理问题,使事件的影响或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既是行政和法律的要求,又是道德规范的要求。
导游人员应自觉遵守下列禁止性规定:
1、严禁嫖娼、赌博、吸毒;也不得索要、接受反动、黄色书刊画报及音像制品。
2、不得套汇、炒汇;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海外游客兑换、索取外汇。
3、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游客的物品;不偷盗游客的财物。
4、不能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5、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准因游客不给小费而拒绝提供服务。
6、不得收受向游客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财物。
7、不得营私舞弊、假公济私。
廉洁奉公就是不贪、不占、不损公肥私、不化公为私、一心为公、秉公办事;
就是处处为国家和集体利益着想,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旅游业的声誉。
七、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旅游服务是关联性强的综合性服务,虽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环节,然而靠
导游人员单方面难以完成旅游计划,必须与许多部门、单位、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生矛盾和冲突,导游人员应以大局为重;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在一些非原则性问题上导游人员要委曲求全,尽量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力争各方的谅解和合作,这样才能确保旅游服务的质量。
八、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导游工作是一项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高度结合的工作,工作纷繁,量大面广,流动性强,体力消耗大,而且工作对象复杂,诱惑性大。因此,导游人员必须是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否则很难胜任工作。身心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平衡、头脑冷静和思想健康四个方面。
总之,一名合格的导游人员应精干、老练、沉着、果断、坚定,应时时处处显示出有能力领导旅游团,而且工作积极、耐心,会关心人、体谅人,富于幽默感,导游技能高超。
九、文明礼貌、仪容端庄
礼貌待客是导游员的职业内功。“不学礼,无以立”,礼貌待客是对导游员文化知识和技术能力的要求,更是对导游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导游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要求导游一定要注意穿着得体,离开了得体的穿着就谈不上导游员的文明礼貌。我国的导游员还没有统一的着装,然而每一个导游员都要认真把握自己的着装问题,把着装看成是关乎“德诚于中,礼行于外”的大事情。
十、耐心细致、优质服务
耐心细致是衡量服务人员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的一项重要标准。导游人员待客要虚心、耐心,关心要细致入微,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真情”。
7.坚守检察官的职业操守 篇七
前不久,看完了绿笙写的小说《真相转述者》,颇有感悟。该小说是以发生在一名基层检察院法医工作者身上的真人真事为题材编写的,以生动的案例形象的表现出了刘光第这一鲜明的人物特征。一个与“亡灵交谈,让死者说话”、善变真伪的“当代宋慈”法医形象跃然纸上。
法医,古时候称做这一职业的人为“仵作”。新华字典里面对法医的解释是司法机关中运用医学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的专门人员。刘光第,既是一名法医,更是一名检察官。读完《真相转述者》这一小说,我从中学到的是一种对法律公正的坚持,一种淡泊的情怀,一种对生命的敬畏,更是一种渗透在检察队伍中的职业道德情操的表现。
忠诚之道
“忠诚”,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这是现代检察官职业道德素质的本质要求。从《真相转述者》中,我们看到了刘光第对忠诚之道的诠释。本着对法医职业的喜爱,刘光第毅然地辞职了县医院的工作考取了章城市检察院的法医。从此开始了他的检察官生涯。他始终热爱他的检察官法医事业,他本着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坚守忠诚之道,遇事不怕事,迎难而上,敢于挑战权威。还处于见习期的刘光第,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推翻了原公安机关一位资深法医做的鉴定结论。一石激起千层浪,刘光第被公安机关的资深法医实名举报了,最后省检察院调查证实刘光第的鉴定是正确的。刘光第忠于事实,不畏权威不畏舆论压力,是对忠诚之道的诠释。让同样刚进检察院的我,看到了一种力量和坚持,要忠诚履职,坚定信念,做一名法律的忠诚执行者。
公正之道
“公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公正即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刘光第做为一名法医检察官,既要履行法医的职责,也要履行检察官的职责。法医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因其特有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一些案件当事人对病理、伤情常识和标准知之甚少,所以当遇上“一根筋”的当事人的时候,为解开他们心中疑惑,刘光第还得不厌其烦的做出专业解释。刘光第“无情”地拒绝老上访户,坚持自己法医学上的鉴定意见,不屈服于严来财死缠烂打及无理取闹而更改鉴定意见。但最后老上访户在临终前还是给刘光第寄去了他的歉意。整整10年的时间,刘光第的坚持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公正法律的信念,没有什么所谓的屈服,只有坚持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坚守法律职业底线,那才是我们每一个检察官应有的职业道德。
清廉之道
清廉,即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清廉,不仅仅是为官者从政所必备的道德操守,更是检察官执法所应具备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法律的忠诚执行者的检察官,可以没有荣誉,可以没人喝彩,但切不可不清廉。当有当事人敲锣打鼓地给“刘光第模范工作室”送锦旗的时候,刘光第就会选择避而不见。那是一种低调做事,默默奉献,不在于追求群众的崇拜跟追捧。《真相转述者》中描述到“知道哪怕是送一根香蕉表示感谢,这位检察官也不会收”。于是,才会有一些当事人用送锦旗的方式对刘法医表达感激之情。人生道路多诱惑,我们每个人大抵都面对尘世间种种欲望的诱惑,检察官也概莫例外。由于职业的特点,检察官更多的是遇到情、权、利的诱惑。从小说主人公刘光第的身上,我们学到了在执法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好法与情、权、利的关系,不以情换法,不以权滥法,不以钱卖法,必须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严明之道
严明,即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从破获全国首例以“阿托品”药物伪装心脏病,从而达到保外就医目的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刘光第科学严谨充满智慧的法医鉴定,更看到了作为一名检察官,他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敢于同任何亵渎乃至践踏法律的邪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新时期,中国检察队伍需要越来越多集忠诚、公正、廉洁、严明于一身的检察官。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有新的气象、新的面貌,中国检察事业也才会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
那些每一个感动到、震撼到我们的生动案例,都让我们可以深深地感受到刘光第的坚持是离不开他的亲人和朋友们。从一个青涩的年轻法医成长为一个全国模范检察官,最离不开的还是家人的支持与鼓励。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一个贤内助,让刘光第能无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此刻,正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时期,刘光第的先进事迹正是加强检察职业良知建设及 “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一面亮丽旗帜。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干警,我会时刻检查对照自己,坚守法律职业的底线,时刻牢记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八字箴言“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用智慧和汗水展检徽风采,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每一次的挑战,做一名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担当的人民检察官。
8.公司员工职业操守 篇八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职业行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一条忠于职守,诚实信用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部门政策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恪守诚实信用,以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入本职工作。
第二条专业胜任,业务精良
公司员工应该熟悉经济、金融、法律的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积极主动参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刻苦专研,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条勤勉尽职,恪守秘密
公司员工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公司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行业商业信誉。要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公司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泄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四条公平竞争,合作共赢
公司员工之间应该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合作共赢,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业务处理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机构和同业人员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机构的同业人员的谣言。
第五条真诚待客,不谋私利
公司员工要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不得向客户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不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承诺或保证,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不接受客户贿赂。
第六条积极配合,接受监管
9.银行职业操守学习心得 篇九
通过学习,我认为认真执行《员工职业操守》是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的需要。
在新形势下,广泛开展职业操守教育活动很有必要,只有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建设,提高员工思想教育,才能激发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使员工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自觉遵纪守法,才能确保农信改革顺利进行。
信合事业的发展需要一支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队伍,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如果我们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工作态度好,服务态度好,始终坚持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信法合规,亲属回避,优质服务,我们就会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同时,也树立了信合新形象,各项工作就会顺利进行。
经过学习,能够使员工意识到自己对客户,对本职工作负有职业责任,明确自己的职业行为底线和界限,明确自己可以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觉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业,争做一名合格的信合员工。
常言到:“良言一名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搞好优质文明服务,塑造良好的信合形象,是她一贯追求的工作目标。有这样一则报道,让人感触很深。某地有一位老人为竞换2角钱的破币,连跑了6家储蓄所竟遭拒绝,最后在某一不起眼的角落里得到了热情满意的服务,他当时拿出1.5万元现金存入该所。由此,我从中受到了启发:这就是“客户就是上帝”的诠释,这就是对该所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的最高奖赏。于是这则报道就成为我今后工作的警示录,决心尽心竭力,甘做“客户就是上帝”的“仆人”和“卫士”。在日常工作中,她始终按照金融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一言主行,把服务真正做到客户的心坎上。
信誉是千金难卖的,它是靠我们营业人员用自己真诚、贴心的服务去建树的。当前,随着信用社网络系统的不断发展,通存通兑、跨市地业务量大幅增加,这种非有偿性服务业务被有些人错误的理解为“无效劳动”,相反,对于这种业务她都乐此不疲,以此来宣传我们信用社在结算方面快捷、方便、畅通有服务。出纳工作是个单一的工作,往往越是单一工作,越是难以做好工作。一个人如果常在单一重复的工作境况中会变得懈怠,那将会消沉一世。她在票币清点、电子化处理水平、工作技巧上还不是很尽成熟、美满,就是因为自己尽量避免错差的发生而对于这一工作的小心防范所致。
10.坚守职业操守 弘扬医德医风 篇十
弘扬医德医风
——两学一做演讲稿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坚守职业操守,弘扬医德医风。古人云: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医无德者,不堪为医。当前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提出的四讲四有,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讲道德、有品行。
“大医必大儒”。一位优秀的医生必然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从西方的先哲希波克拉底到东方的药圣孙思邈,从国际战士白求恩到现代医生的楷模林巧稚,无一不是如此。崇尚道德是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核心。秉承职业道德,就是要把救治人的生命看作最崇高的职责,把病人利益放于首位;秉承职业道德,就是要保持有效的医患沟通,不仅提供最佳的医疗技术,还给予良好的人文关系;秉承职业道德,就是要在医疗卫生工作分工越来越细、协同配合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具备高度的团队精神,努力用我们的真心、诚心、热心换取病人的放心、舒心和开心。
11.论导游人员的职业操守 篇十一
活动中,我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习宣传活动做到了“四到位”。
一是组织到位。我行党委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
记、行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部署。会议指出,要把本次活动与全省“严格履职、防控案件、打击违规操作行为风暴”活动、全市“深入开展员工职业道德自律与合规行为习惯养成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深活动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让广大员工养成自觉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知情举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习惯,提升全行内控管理水平,从而实现“无重大差错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无案件”的“三无”活动目标。
二是职责到位。我行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方案》,责成本次活动具体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纪检监察与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与风险管理部承办,各行处、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实行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并进一步明确了规定动作、完成时限、目标效果等内容。
三是措施到位。学习宣传方面采取“五学两宣”方式。“五学”是:专题学,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机关部门经理对《指引》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围绕《指引》谈感受、讲体会;自主学,各行处、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学习,务求有安排、有记录、有心得;联合学,市分行领导组成员部门深入基层单位,共同讨论、互相交流,使学习重点明确,成效突出;督促学,针对部分单位进度缓慢的情况,市分行企业文化部派专人到基层单位进行督导,确保学习进度;讨论学,召开职代会和员工代表大会,结合省分行颁布“16条禁止性规定”及我行相关行为规范制度,组织职工和员工代表讨论学习,并进行逐条评议。“两宣”是:将《指引》内容统一制作宣传版面,在所有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向客户进行公布;在城区范围行处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进行了滚动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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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06-25
第7章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10-06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课程练习题07-07
导游人员的职责教案08-07
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10-09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试题08-18
论财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07-02
浅谈如何提高导游人员素质09-18
春季外语导游人员工作计划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