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精选10篇)
1.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 篇一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资 料 名 称 :木垒县哈族中学住校安全责任书
一级指标名称 :A5管 理 与 质 量三级指标名称 :C41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单位 名 称 :木 垒 县 哈 族 中 学填 表 时间 :2011年9月昌吉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资料册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昌吉州木垒县资料册
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资 料 名 称学校领导听课,教师上课,评课记录,优秀教案集论文集一级指标名称A5管理与质量三级指标名称C48 课堂教学改革单 位 名 称木垒县哈族中学填 表 时 间2009年9月
2.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 篇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和评估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和《广西“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加快我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步伐,到2007年实现全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实行的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初等教育包括小学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教育、初级中等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
第三条 评估验收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统称县)为单位。在县自评合格,市级政府核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其九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
第四条 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标准及评估验收项目:
1.入学率: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99%以上,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95%左右,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60%左右(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2.辍学率:初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左右,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左右。
3.完成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8%左右,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5%以上。
4.文盲率:15周岁人口的文盲率控制在1%左右。
第五条 师资配备及水平标准、评估项目:
1.小学、初中教职工配备。各县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核定下达的编制数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且按编制数配备教职工,特别要重视专任教师的配备。教职工与学生比,县城小学1:21,农村小学1:23,县城初中1:16,农村初中1:18。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确需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不超过9%。
2.小学、初中教师都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合格率:小学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中,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和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教师达到95%以上;初中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中,具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和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教师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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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1990年起补充的小学教师和从1993年起补充的初中教师的学历均须符合要求。
5.小学、初中校长经岗位培训,分别取得县级和市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
6.中小学专任教师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第六条 办学条件标准及评估项目:
1.小学布局合理,既有利于儿童就近入学,又注重规模效益。在城镇,适龄少年就近进初中学习;在农村,原则上每个乡(镇)设一所初中。
2.小学、初中具有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课桌椅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小学基本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暂行标准》要求,生均校舍面积4.18平方米;初中基本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必备办法条件暂行标准》要求,生均校舍面积5.59平方米。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不在危房上课、食宿、工作、活动,没有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除外)。
3.小学的教学仪器设备、仪器室建设配套,参照教育部2000年印发的《小学数学自然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村完小基本达到第三种配备方案(学生分8组进行实验),乡(镇)中心小学、县城小学基本达到第二种配备方案(学生分12组进行实验)。初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室建设配套,参照教育部2000年印发的《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乡(镇)初中基本达到第三种配备方案(学生分8组进行实验),县城初中基本达到第二种配备方案(学生分13组进行实验)。
4.电化教育设备,小学、初中分别按原国家教委1992年颁发的《小学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和《中学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教电〔1992〕1号),村完小按三类标准基本配备,乡(镇)中心小学达到三类标准,县城小学达到二类标准;乡(镇)、县城初中达到二类标准,其中县城初中和部分农村初中应有计算机教室和一定数量的计算机。
5.县城小学有固定的劳动教育基地,农村小学平均每班有0.5亩基地。县城初中有固定的劳动教育基地,乡(镇)初中平均每班有1亩基地,劳动技术课教学器材达到原国家教委1992年颁发的《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三类标准。
6.小学、初中图书馆(室)建设,参照教育部2003年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农村小学生均5册以上,县城小学生均15册;乡(镇)初中生均10册以上,县城初中生均20册以上。
7.小学音乐、美术教学器材,参照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农村小学达到三类标准,县城小学达到二类标准。初中音乐、美术教学器材,参照《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乡(镇)初中达到三类标准,县城初中达到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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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参照教育部2002年印发的《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1号),县城小学达到城镇小学必配类标准,有各种器材和设备38种;农村小学基本达到乡村小学必配类标准,有各种器材和设备36种。有条件的学校可按选配类要求选配。初中体育器材设施,参照教育部2002年印发的《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1号),县城初中达到城镇中学必配类标准,有各种器材和设备38种;农村初中基本达到乡村中学必配类标准,有各种器材和设备37种。有条件的学校可按选配类要求选配。
9.小学、初中卫生室建设,按原国家教委1990年印发的《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目录》(教体〔1990〕013号),村完小、乡(镇)小学参照Ⅲ档配备标准酌情配备,乡(镇)初中、县城小学基本达到Ⅲ档配备标准,县城初中基本达到Ⅱ档配备标准。
第七条 教育经费的指标要求
1.县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各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专项转移支付)的65%用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每年财政新增的教育事业费(以2002年为基准),每年新增数扣除增人增资外,全部用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每年财政新增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的30%用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3.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教育部门商财政部门提出经费使用方案,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完善,账目清楚,无挪用、克扣、侵占、贪污义务教育经费的现象。学校按规定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无擅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乱收费现象。教师应享受的各项待遇落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应按编按时足额发放,没有拖欠事业费(含职工工资及各种补贴)现象。
第八条 教育质量的指标要求
1.把德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小学、初中要达到教育部1998年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要求,校风正,校纪严,学生遵守行为规范(以操行评定为依据)的合格率达到99%以上,在校生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
2.小学、初中能按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开足课程,保证课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小学、初中取消留级制度。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率达到90%左右。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体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第九条 学校管理的要求
1.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管理,学校领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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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教学秩序正常。
2.学校及周围环境安静,没有噪音干扰,没有污染源,校门前和两侧没有堆放垃圾或杂物。
3.校园内美化、绿化、净化,教室、宿舍整洁有序,厨房饭堂卫生,厕所清洁。
第十条 个别县如在2007年前达到第四条各项标准要求,并做到班班有教室,校校无危房、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教师有住房、有教具及必备资料,而办学条件暂时达不到第六条各项标准要求,可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要求。但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在一至二年内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乡(镇)和县城学校根据县规定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期限,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确认达到普及要求的,可于每年8月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县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授权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评估,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的乡(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其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乡(镇),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乡(镇)”称号,发给奖牌,并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的县,由县人民政府自评合格后,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向该县公示5天,经市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合格后,于每年8月底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抄报自治区教育厅。
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对申请评估验收的县进行评估。凡全面达到各项指标要求的,向该市、县公示5天,然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其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称号,发给奖牌,予以奖励,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国家教育部审批。
第十四条 凡负责对下级进行评估验收的单位,应组织“普九”评估验收团,评估验收团下设若干个组,具体负责评估工作。评估验收工作归口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管理。
第十五条 评估验收工作步骤
1.培训人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任务,掌握标准,熟悉评估方法,做好分工。
2.检查评估。听取受检单位汇报,分组深入基层逐项评估,写出评估意见,填写有关表格。
3.总结评定。各组集中汇报,对受检单位是否达到普及标准作出评定,写出评估验收报告,向受检单位反馈。
第十六条 评估验收可采取审计教育经费,听受检单位汇报,查阅有关基建、财务、师资、教学等资料,查看办学条件(校园、校舍、教学设备)和校风、校貌,访问师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召开座谈会,评估验收团评议等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评估验收一个县所需时间,应不少于5天,所需经费由受检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乡(镇)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必须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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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如发现弄虚作假和在验收后连续两年或在国家教育部抽查时未能达到各项指标要求的,即由授予单位撤消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乡(镇)”或“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称号。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十九条 本标准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义务教育标准和评估验收办法》的说明
一、第二条
1.在现阶段,九年义务教育即为“六·三”学制的教育。
2.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可等同于普通初中教育。
二、第四条 小学、初中教育普及程度的标准
1.入学率
学年初适龄人口在校学生数
(1)小学入学率=----------×100% 学年初适龄人口总数
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
初中阶段入学率=×100%(此项为毛入学率)初中阶段适龄人口数
(2)义务教育对象,包括适龄的正常儿童(少年)和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正常儿童(少年)指生理、心理正常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生理、心理正常而肢体残疾的儿童(少年)。
(3)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按六年制计算为7至12周岁。初中适龄少年起止年龄,按“
六、三”学制的计算为13至15周岁。执行六周岁或八周岁入学的地方,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起止年龄依次递减或递增一周岁。
(4)入学率按正常儿童(少年)、盲儿童(少年)、聋哑儿童(少年)、弱智儿童(少年)分项统计,分别达到第四条第1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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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年初适龄人口在校学生数指学年初在小学上学和在高一级学校上学的以及已毕业、结业的适龄儿童总数。
(6)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指学年初初中在校生(含适龄生、超龄生及不足龄生)和在高一级学校上学的以及已毕业、结业的适龄少年总数。
(7)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办免学或缓学手续的,可从适龄人口总数中减去,不作计算。但不能把能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都当作丧失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2.辍学率
上学年初到下学年初辍学学生总数
(1)小学(初中)辍学率=-----------------× 100% 上学年初在校学生总数
(2)辍学学生指中途不再上学而离校的学生,包括退学(办手续及不办手续),流失、休学后到期不复学的学生,不包括毕业、结业、转学、死亡以及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未到复学期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如开除应作违法论,学校应让其复学。
3.完成率
(1)15(17)周岁人口初等(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
15(17)周岁人口中小学(初中)学业完成人数
=----×100% 15(17)周岁人口总数
(2)学业完成人数指该年龄人口小学(初中)毕业人数、结业、读满规定年限未取得毕业结业证人数以及经过非正规教育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或年限的人数之和。
4.文盲率
15周岁人口中文盲数
(1)15周岁人口文盲率=--× 100% 15周岁人口数
(2)脱盲标准:识1500个汉字,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记简单的帐目,能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三、第五条 师资配备及水平标准
学历合格教师人数
1.教师合格率=-------------------------×100% 专任教师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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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不合格但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教师亦算学历合格教师。
四、第七条 教育经费的指标要求
1.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情况,一般以评估验收时近三年的数字进行比较。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一般检查评估验收时近三年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3.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用品费、五金电器费、教学用品费、电化教学费、实验用品费、体育用品费、保健卫生费、音乐美术器材费、图书经费、劳动教育费、房屋维修费、设备购置费、差旅邮电费等。
4.教师应享受的各项待遇包括:工资增加10%、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民族教育生活补助、任教满30年(女25年)退休领全额工资和政策规定干部应享受的其他待遇等。没有拖欠教职工工资及各项补贴,指教职工能按月领到全额工资及各项补贴。
五、第八条 教育质量的指标要求
1.德育
(1)学生遵守行为规范,以操行评定为依据。如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合格以上为合格。如果按甲、乙、丙、丁评定,丙以上为合格。
(2)在校生犯罪,指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学生触犯刑律,受型事处罚,包括进入监狱和少管所的学生,不包括进入工读学校的学生。
(3)除犯罪进入监狱和少管所的学生外,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学籍,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学生有违反社会治安及校规校纪行为,应加强教育工作,使其改正。
2.村完小以上小学、初中均要按教学计划开足课程,保证课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小学教学点、复式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课程,但必须保证完成语文、数学两科教学任务。
实际毕业人数
3.毕业率=-×100% 学年初毕业年级学生数
六、受检单位应准备的材料
1.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准备好下列材料:
(1)自查报告(含各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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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来的教育年报表及招生文件、招生计划;
(3)近三年来的教育经费报表及审计机关的审计资料;
(4)2000年人口普查人口学业基本数据及近三年来的人口资料;
(5)宣布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告或文件;
(6)有关的其他材料。
2.学校应准备好下列材料:
(1)学校服务范围内近三年来适龄儿童、少年名册及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文盲率材料;
(2)学校基本情况材料(含教职工、学生、校舍、设备、经费数据材料);
(3)在校各年级学生入学时交回的义务教育学生卡片,没有卡片的2001年及以前入学的年级,可备名册);
(4)在校各年级学生入学时交回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其存根;
(5)在校各年级学生变动情况登记材料(含转入、转出、辍学、休学、死亡等登记材料);
(6)在职教职工名册,教师学历证书、专业合格证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7)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材料;
(8)近三年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及学生德、智、体成绩统计材料;
(9)其他有关材料。
七、评估验收方法
1.普及程度
(1)入学率。从三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查阅县或乡(镇)人口学业基本情况数据中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在校生及已毕业、结业、肄业学生数,计算入学率;二是重点抽查若干所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在校生及已毕业、结业、肄业学生数,计算入学率;三是查阅近三年来小学招生文件中招生计划及年报表中的招生人数、学龄人口,计算入学率。
(2)辍学率,从三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查阅县或乡(镇)上学年初入学时的人数,现有人数,计算辍学率;二是重点抽查若干所学校近三年来在校学生变动情况,计算辍学率;三是对若干所学校若干个毕业班进行点名(拿该班一年级时的名册或学生卡片点名),计算辍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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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率。从两个方面检查:一是查阅县或乡(镇)近三年来毕业人数及其入学时的适龄人数、入学人数,计算完成率;二是查15周岁及17周岁人口数,完成小学、初中教育人数,分别计算完成率。
(4)文盲率。检查广西通过国家扫盲验收以后的巩固提高情况。
2.师资水平
教师合格率及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从两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查阅教职工名册,二是查阅教师学历证书、专业合格证书及校长培训合格证书。
3.办学条件
(1)查阅校舍、设备登记材料及使用记录。
(2)实地查看校舍、设备现状
4.教育经费
(1)查阅近三年来县或乡(镇)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是否达到要求,学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2)访问教师是否能按月领到全额工资及各种政策性性补贴。
5.教育质量
(1)查阅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表、总结及成绩统计资料、学生卡片。
(2)通过查阅资料及实地考查,了解留级情况。
(3)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及走访群众、听取他们对高校教育质量评价。
6.学校管理
(1)查阅各种规章制度材料;
3.落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措施 篇三
(2013——20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区办公厅《关于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的通知》精神及《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的要求,分阶段实现,全面提高我校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教育观念,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师资水平,扎实作好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校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
二、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主要内容
1、普及程度;
2、师资水平;
3、办学条件;
4、教育经费;
5、教育管理;
6、教育质量;
7、执法要求。
(二)、预期目标
1.制定规划。调查研究,分析论证,确定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制定规划,逐级上报。
2.实施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措施,进行检查指导,分阶段、分批次完成各自确定的目标。
3.自查自评阶段。按规划的时间进度每年分批次对实施“普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检,形成完整档
案资料和汇报材料,并于每年年底前向中心学校报告。接受上级评估验收。同时,要做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总结和表彰工作。
三、具体措施、要求
1、学校建立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
2、认真按照教育厅、教育督导团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水平” 评估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水平” 评估标准》的要求,坚持标准,自查自检,明确重点,积极推进,实现目标要求。
3、加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档案建设,作到清晰准确,资料健全。
4、加大投入,完善添置教学设施
(1)增添教学平台。由于我校地处农村,现在化教学设备设施较少,用1年时间再为我校增添15个计算机教学平台.013年9月完成我校的两个计算机室建设规划。
(2)、新建维修校舍,增添必要的教学设施,加强学校基础建设。改善育人环境。
4.庙川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情况汇报 篇四
川
村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情
庙川村位于湖北口乡最东端,地域面积约 12平方千米。共有7个村民小组,422户,1778 人。其中农业人口1778 人。
本校是上世纪90年代,政府为了积极创造‘普九’条件、落实排危建校时创办的寄宿制完全小学。除接纳本村学生外,还接纳三天门村七、八、九组学生和虎头岩村六年级学生。
现有教学班5个,在校学生161人。其中学龄前20人,一年级19人,二年级 23 人,三年级 25人,四年级 20 人,五年级22人,六年级
人。
二.普及程度:(1)、7-----12岁适龄儿童入学率:
本村共有7——12周岁适龄儿童125人,小学在读112人,已入初中13人。适龄 童入学率为100%
(2)、在校学生年巩固率:
上年年报169人,年报后转出12人,休学1人(三天门徐文琴),毕业43人;转入38人,新招7人,学龄前9人,本年年报167人,年巩固率为100%。
(3)、15周岁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
本村15周岁总人口40人,读完小学39人。完成率为97.5%(4)、13——15周岁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
本村13------15周岁总人口123人。其中初中毕业10人,初中在校108人,仍在小学就读2人,流失3人。入学率为97.5%。
(5)、17周岁初级中学教育完成率:
17周岁总人口41人,其中丧能
1人(张登全),应完成40人,毕业36人,仍在初中就读2人,小毕未入2人,完成率90%。(6)、本校学生异动情况:
本村在外村45人,外村在本村74人,(7)、本村初中在校生人数: 初中在校生人数132人。在本乡就读124人,在外8人。本乡12 岁以下13人,13—15岁110人(七年级25,八年级40人,九年级37人),16岁以上9人。
三、师资力量:
本校现有教职工11人,其中,专任教师9人(童飞被政府借调)。专任教师中,专科学历7人,高中、中师各1人。学历合格率100%。普通话水平测试均在二级乙等以上;专任教师均参加过计算机高级培训,且都取得合格证书。积极参加新课程和校本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爱生爱校,爱岗敬业,师资水平基本合格。
四、办学条件:
校园面积4160平方米,生均24.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8平方米(预制结构816平方米,砖木结构232平方米),生均 6.6平方米;山林100亩,基地2.5亩。校园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
学校建有三类实验室、校园广播室、图书室和远程教育教室; 图书1500册,生均9册。远程教育、校园广播、实验仪器等辅助教 学设施使用正常。
近三年学校向上级争取资金6万元,对校舍进行了全面维修,建起了围墙、大门;购置了标准铁架床、锅炉、餐桌餐凳等生活设施。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五、具体措施:
自九十年代起,学校在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为谋求生存和发展,凭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东风,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原土木结构校舍被鉴定为一级危房以后,在1996年的排危建校活动中,庙川村采取农民集资和向上级争取的办法,筹措资金建起了教学楼;通过农民投工献料的办法,建起了生活用房和厕所;学校通过勤工俭学、节约办公费等办法筹措资金、举师生之力完成了场地平整、硬化和绿化建设;逐年维修添置了内部设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后的三年里,在上级政府和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添置了现代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基本建成了一所封闭式管理的寄宿制完全小学。
2、以《义务教育法》为武器,坚持狠抓‚普及‛不放松:在《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中学在普及教育管理上,始终坚持校长包校、教师包组、班主任包办的‚三包‛制度不变。把普及教育完成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首要内容;学校把学生入学巩固工作作为教师考核、晋级、彰先的首要条件。在农村教育实行‚两免一补‛之前,学生不光是因为山高路远,不便入学;更重要的是家长意识和经济条件成为遏制学生入学的‚瓶颈‛。因此,教师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做学生的入学巩固工作。一是配合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引导家长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提高送子女接受教育的意识;二是千方百计为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所以多年来我校学生普及巩固率都是100%。
3、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的命脉。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使学校的根本宗旨;是教师取信于民、回报社会的具体体现。为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教育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制度化目标化管理;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使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所形象的方针,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育人;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教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从事教学工作;教学工作中,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受到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学校的教育质量稳步上升,自2000年起,学校的内部管理和教育质量在全乡综合评估中,连年被乡党委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和示范学校。
3、存在的问题:
(1)、办公经费严重不足: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办学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经费支出不断增加;而学校的学生数量逐年减少,收入锐减。导致学校负债累累。
(2)、内部设施严重不足:教师办公设施和学生的课桌凳比较破乱,原有的教学仪器大部分已经过时,体、音、美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奇缺,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3)、学校校舍不够:现有的校舍只能满足教学使用,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用房非常拥挤;而且挤占了教学用房,使图书室、实验室、档案室三室合一;远程教育教室和班级教师兼并,严重影响设施的保管和正常使用。
5.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 篇五
2、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
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4、教育公平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平。
5、人人能上学,人人上好学是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
6、举全县之力,实现“双高普九”。
7、实现“双高普九”,人人享有优质教育。
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优先发展教育是根本。
9、实行人人技能培训,一个不少,一个不漏。
10、教育强县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之路。
11、教育强县是经济发展的人力基础。
12、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3、就业难,难的是没有技术本领。
14、有子不教,家何以兴旺;有学不上,国何以强大。
15、建设教育强县,提高全民人口素质。
15、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16、发展学前教育,优质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7、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人人享有公平教育。
18、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19、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20、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
21、教育现代化,办学规范化,管理精细化。
22、科研兴校,质量强校。
23、尊师重教,为人师表。
24、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建设社会和谐大厦。
25、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水平。
26、人人有学上,人人有技能,人人能发展,人人能致富。
27、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办教育。
28、穷不抓教育,穷根难断。
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
29、环境决定现在,教育改变未来。
31、教育投资是效益最大化的投资。
32、教育投资影响深远,利在子孙万代。
33、今天的教育,就是明天的经济。
34、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35、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36、发展教育,振兴未来。
37、振兴教育,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8、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独立、实践和创新能力。
39、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40、推进新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41、举全县之力,创全省教育强县。
42、把学校当自己的家来建,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来教。
43、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综合协调发展。
44、送子女入学是父母的天职,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
45、乡镇政府是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幼儿入学(园)的法律责任主体。
46、杜绝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47、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学校。
48、营养蛋奶全覆盖,强壮宁陕下一代。
49、“双高普九”是提升“两基”水平的新举措。50、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51、发扬艰苦创业精神,推动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52、建设数量充足、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
53、文明始于教化,富强缘于睿智。
54、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
55、小县创大业,教育要先行。
56、多走一步进学校,高看一眼办教育。
57、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县。
58、遵循教育规律,更新教育观念。
59、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60、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6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62、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6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64、文化教人如何做人,知识教人如何做事。
65、教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责任、放弃责任就是贻误子孙。66、教育需要不断的投入,而且要先行投入。67、人才兴国,关键在教育。68、发展教育,关注民生。
69、经济高效益依赖人才的高质量,人才高素质必须要有教育的高投入。
70、一个不失学,一个不掉队;个人不气馁,学校不放弃。71、学校要建好,学生要学好;学校不嫌弃,政府不放松。72、有学不上学,父母有过错;学生不学好,学校有责任。73、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栽下梧桐,必有凤凰。74、一人学好万人仰之,一人变坏百人忧之。75、学校无差生,社会无闲人。
76、不能让一个无技能之人随意流入社会。
77、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人人都有责任研究教育。78、差异天生,差生人为;顺应天生,矫正人为。79、育好一代人,影响几代人。
80、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民。
81、弱而愚者,可怜;弱而智者,可敬;强而愚者,可悲;强而智者,可喜。
82、知识和技能是社会生存的必备要素。
83、学校是育人的摇篮,教师是文化的使者,办好学校,发展才有希望。
84、教育是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培养各种人才的事业。85、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教育,用成长的目光关注学生,用专业的标准建好学校。
86、无论资源多丰富,都不如拥有文化科学知识的人才队伍。87、贻误一个孩子就意味着毁灭一个家庭。88、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是我们执着的追求。89、树正气、走正道、干正事。
90、家庭是习惯的学校,父母是习惯的老师。91、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92、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群众放心的学校。93、敬业、守纪、育人、奉献。94、优生优育,优教优学。95、优化校园环境,净化育人场所。96、维护学校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97、禁止招用童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98、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6.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 篇六
(修订)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发展办学特色、教师专业成长、学生个性发展;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1.发展性原则。“双高普九”工作必须以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根本目的,引导县级政府科学规划,强化政府行为,建立起持续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保障机制,使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
2.均衡性原则。“双高普九”工作必须以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为基本任务,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中小学校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强统筹,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3.实效性原则。通过实施“双高普九”督导评估验收制度,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认真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开拓创新,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
二、验收对象
以县(市、区)为单位,并按《福建省“双高普九”实施规划安排表》(闽教基[2004]6号)规定的年份按时组织省级验收。已做好各项工作,确实具备验收条件的县(市、区),可申报提前验收。非特殊情况,省级验收不推迟进行。省级验收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
三、验收程序
(一)县级自评
“双高普九”工作的基础在县(市、区),自评必须对照验收标准全面覆盖。
1.建立自评机构。成立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
2.自评工作过程。县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评估指标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开展项目自查,加强过程管理,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县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全面分析,在总结经验、成绩的同时,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县级自评工作应在省级指导性评估前完成。
3.自评工作要求。县级自评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形成自评报告,据实填写省颁的基础数据统计表。自评报告一般包括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概况、自评情况概述、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今后发展方向。自评报告和各项报表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县政府公章。
4.自评结果处理。县级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基础数据统计表)由县
级政府主送设区市政府及设区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自评报告抄送同级人大、政协,接受监督和考核。同时要将自评结果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作为制定工作计划、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市级核查
1.开展核查工作。在县级自查及省级指导性评估一段时间后,省级正式验收三个月前,设区市政府进行正式核查,具体工作由教育督导室承担。市级核查评估应对照标准逐项进行,在全面了解自评工作的深广度,判断自评结论的事实依据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重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工作重点。
2.核查结果处理。市级核查结束后,设区市教育局、督导室应及时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并向市政府汇报。督导评估意见由设区市政府下达有关县(市、区)政府,同时抄送同级人大、政协及党委组织部门。并向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接受省级评估验收的报告。市级核查评估结果要在当地以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
(三)省级验收
1.指导性评估。在省级正式验收前一年(原则安排每年的上半年进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到计划安排下一年正式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验收前的指导性评估,帮助县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优势,发现差距,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分解责任,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正式验收。经市级核查、申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向有关市、县政府发出正式验收的通知,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组织验收。
(1)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应于省级验收前10天向省政府教育
督导室提供市级核查整改后的材料,包括“双高普九”工作自评报告、基础数据统计表及与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辅助材料(随附电子文档)。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督学进行先期分析研究,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2)验收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由省督学、有关专家组成的省评估组分项进行评估验收。
①主要程序:
——召开汇报会。省评估组听取县级人民政府“双高普九”工作自评报告和设区市政府核查情况报告。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县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县级政府可报请同级党委、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参加。
——检查评估。省评估组对照评估指标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分别召开有关座谈会;走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财政所,学校(幼儿园)。汇总、评议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召开反馈会。省评估组向县级政府口头反馈评估意见。参加会议人员除参加汇报会的人员外,还要求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部份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参加。
——下达教育督导评估意见(通报或公报)。
②工作时间。一个县的评估一般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口在15万以下或80万以上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③举报制度。评估期间,省评估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在当地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或在重要公共场所公布,评估组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及时处理。
④整改工作。县(市、区)政府收到省督导评估组的督导评估意见后,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整改工作,在30天内,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报送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送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级日常整改工作委托市级政府教育督导室抓好落实。整改情况作为省、市两级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
四、认定标准
“双高普九”省级验收按合格、不合格认定。在验收标准中,“一票否决”项目全部达标,其它项目未达标不超过5项的,可认定为合格; “一票否决”项目中有1项不达标,或其它项目未达标超过5项的,均认定为不合格。“一票否决”项目为:
1.小学年辍学率超过1%,初中年辍学率城市市区、县城城区超过2%、农村乡镇超过3%。
2.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未达到95%。
3.县(市、区)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未全面达到“三个增长”。
4.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
5.学校继续使用C、D级危房。
6.近三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在评估验收中弄虚作假。
五、审批确认
经验收,省评估组认为达到合格标准的,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报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通过“福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后,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认。
经省政府审批确认的县(市、区),由省人民政府颁发“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年教育”牌匾,并向实现“双高普九”县(市)和设区市的区
分别奖励30 万元和15 万元的经费。厦门市辖区内的奖励由厦门市政府自行决定。
对已实行“双高普九”的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在今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如发现涉及义务教育的项目指标有明显退步,先予以警示,限期一年内整改到位,届时重新核查确认,限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报请省政府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重新验收。
7.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 篇七
教语用[2000]1号
为了贯彻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99年12月召开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50年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
1.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
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素质,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2.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必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教育。中文信息处理是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中文信息处理的先决条件,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利于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和交换的效益和水平。因此,应该加大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以适应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3.推进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基础在教育。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应该从小抓起,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具备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得到巩固和提高。这对于充分发挥教育对全社会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要求
4.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到2005年,教
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成为城镇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教材(含讲义、教学辅助读物)用字,教学、公务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应争取提前实现上述目标;已达标的学校要巩固成绩,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工作难度较大的地区、偏远乡村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但最迟应在2010年以前达标。
5.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目标按期实现。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人发[1999]46号)精神,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新录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亦应达到上述标准。
6.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条件之一,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教师应当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其中语文教师应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能熟练运用汉语拼音。在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和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教师语文素质的培训。
7.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经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学生应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应经测试达到规定的等级。学生应能掌握规定数量的汉字,做到书写正确、端正、有一定速度,其中与文字应用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应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小学毕业生应学好汉语拼音,能利用汉语拼音识字、学习普通话。
8.以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民族学校的普及普通话达标要求和时限,以及对师生的普通话水平要求,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规定,其中汉语课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
三、工作措施
9.切实采取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10.有计划地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测。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培训考核等应提出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11.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小学语文教学要规范学生的口头语言,提高口语交际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各级职业学校以及其他院校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应在教学中增加普通话口语交际方面的内容,师范院校应进一步加强口语课教学,并在课时安排和考试、考查等环节上给予保证。要进一步推广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教改实验,逐步扩大实验范围。
12.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引导师生关注社会语文生活,监督、评测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有关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和中文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国家制定语言计划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13.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及其操作办法,有计划地开展检查评估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四、加强对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
1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语言
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
15.建立、健全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内设机构,并有专职工作人员,县和县级市要有机构和人员专管或兼管,以切实做好学校和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工作。
8.关于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问题 篇八
韩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非常荣幸参加我们第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我想首先应该对农大的农学们首先要表达一个感谢,去年我们国务院发展中心组织农大的150位同学对全国的150个村庄做了一个关于农村卫生的调查。
这个调查的报告现在已经公开地发表,在这之前跟国务院的领导都保送过,应该说这个报告是目前大家了解中国农村的卫生最有影响的一个材料。吴仪总理批给卫生部,卫生部的部长要求所有的司局长都要看这个报告,同学们写了100多个村庄的故事,我们今年要公开发表出来。非常感动的,有一个女同学要做这个问卷,回家以后家里都帮她做。今年我们又组织农大的150位同学,农大是150位同学,对180个村庄的农村问题做了调查。我们现在在对这个问卷进行汇总,初步的汇总结果这个调查是非常有价值的,我想今后国务院发展中心农村部能够跟农大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现在的问题,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要找更多的钱,我想将来能够组织一千位大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农村调查,要让这种调查成为将来人民了解中国农村最有价值的第一手的资料,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我们希望找更多的钱组织更多的同学来参加。
我们今天这个话题很大,三农大家都知道是重中之重,我们要问农村的重中之重又是什么呢?我们最近几年一直在做很多的调研,我们现在感觉到农村的重中之重应该是农村的教育。现在农业税全免掉了,下一步政府要给农村解决什么问题呢?农村会永远感激政府呢?我想是教育问题。最近我可以给大家讲很多数据,国家统计局对西部12个省做了一个监测,初中的完整率不到60%,小学的完成率不到85%,我们现在农村的初中毕业生能够升上高中的到去年不到30%,我算了一下,从1985年我们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有1.6亿农村的青少年没有完成九年制的义务教育,所以最近报纸上很多人在讨论什么叫义务教育,我翻了日本的教育法里明确地讲,所谓义务教育指的是对有经济困难、有上学意愿的这些人,政府有义务保证他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就是九年制的教育,此乃政府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政府有义务让农村孩子不因为经济原因失学,这就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含义。
现在我们做调查,我最近去了几个贫困县,贫困县有一半的学生考上大学以后交不起学费。城里一个月,我们的收入是农村的十倍、八倍,对城里交钱城里是接受得了的,农村孩子的学费跟城市的孩子是一样的,我觉得将来是不是挂钩应该研究。我看了一个资料,2003年我们的预算内的教育经费,我们丁司长在,报纸也公布了这个消息,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重下降了0.08个百分点,我们的教育经费咱GDP的比重降低了0.04个百分点,有18个省没有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关于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速度的要求,有18个省可以说违反,过去我们《经济时报》也对这个做过一些分析。所以说教育问题,温家宝曾经讲过,我们在政策过程中可能会犯错误,但是不能够犯永远不可以纠正的错误,比如机遇生育,毛泽东一批马寅初多生了三亿。教育问题也要重视,如果我们不重视教育,再过两年又有几亿人没有接受义务教育,这个错误是不可纠正的。我们曾经对教育问题做过一个调查,给国务院领导送过一个报告,这个报告对教育部门影响很大,我们在一个县研究了10年,整个九十年代,在十年的时间里这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自中央和省财政的资金只占0.1%,县财政的投入占到了6.3%,有34.5%是乡财政投,其余主要是农民自己掏的腰包。乡里的34.5%,大部分来自农村的特产费、教育费,还是他们自己的。我们农村的教育主要还是自己办。近两年我们提出农村教育要实现两个转变,又农村专向…,又乡政府转向市政府。
2002年我们在安徽做了一个调查,什么叫以县为主的?我们在那里调查,所谓以乡为主,就是把乡里给老师发的钱拿到县里来发,这样老师的工资有保障,但是农村的负担没有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07年,中西部贫困家庭学杂费、课本废要全免,我参加了温总理召开的座谈会,原来叫力争2007年,最后力争两个字拿掉就算了,后来力争两个字就没有了。现在是不是两免一补教育问题就解决了呢?将来老师工资谁发?学校坏了谁来维修?学校的公用经费谁给?我们国家的教育问题,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们这个调查报告我们认为,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问题,到中西部,特别中部,以县为主就是以农村为主。所以温总理讲以县为主并不是主要他们掏钱。
我们最近一直讲两个观点:
第一,加快实行九年制的免费义务教育。看我们周边的国家,柬埔寨、老挝、越南,全部实行义务教育,中国的人均GDP比他们高多了。我们看一下日本,日本从1961年就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1974年,日本就实行了城乡完全平等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国目前的综合国力我们的财政完全可以实行九年制的免费的义务教育,我去浙江,浙江省领导跟我们讲,浙江要对贫困家庭全部实行义务教育。我说你们人均GDP已经2千美金了,你们为什么不实行完全的义务教育?浙江的同志跟我们讲大部分家庭是可以掏得出钱的。义务教育是一个公共品,并不是说家庭可以掏钱就不搞。比如在美国,美国一个初中生、高中生,一年的学费和其他的费用加起来不到一百美金,美国这么富有为什么搞义务教育呢?所有的家庭都可以掏得起,所以义务教育是最基本的公共品,不但个人可以收益、家庭可以收益,是整个国家、民族可以收益,所以我认为中国在今后五年之内应该完全有可能实行九年制的免费义务教育。
我上次一月份参加温总理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的座谈会,我讲,如果总理在今后一两年之内政府的工作报告里面在三年类、五年内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我想代表们的掌声会更加长、会更加热烈。
第二,光提免费的义务教育还不够,应该加快实现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由中央和省财政来负担,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从各个国家来讲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因为不同的县与县之间,财力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如果以县为主,就不能够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
在教育问题上,我觉得这两句话都不是我说的,我听了以后我觉得对我的影响非常大。
第一句话,教育的敢超我一定要优先于经济的追赶,这个话是我两年以前到东京开会,日本一个很有名的经济学家,他写了一份很厚的报告,讲过去一百年日本是怎么样追赶美国的。一百年以前,日本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美国的20%,现在已经相当于美国的97%,到六十年代日本基本上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六十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力有保障,日本追赶美国的经验就表明教育的追赶一定要优先于经济的赶超。
第二,香港理工大学有一个校长,他的话说的非常非常到位。他讲,政府要以父母之心办教育,这是我们《中国经济时报》一个评论写的,我参加经济座谈会就讲了这两句话,政府一定要以父母之心来办教育。我想这个话的分量是非常重的,我们的父母是怎么样重视孩子的教育,如果各级政府真正以父母之心重视教育我想农村的教育问题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了。
9.关于山东省普及教育报告 篇九
报告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2012 年 2 月
关于山东省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了解近几年来山东省在教育事业方面的概况 调查时间:2012.02.20.-2012.02.25 调查方式:文献法 访谈法
调查范围:主要针对山东省中小学,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单位
调查目的: 通过对教育事业的了解认识,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的信息收集和整理能力;另一方,教育事业关系着民族的未来,通过了解教育的发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更好地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教育事业 教育体制 改革
摘要:在经济和政治迅猛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国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不仅是在经济文化方面,更是在科技方面的竞争,而科技的竞争归根到底则是人才的竞争,人类的智慧主导着科技的进步,人才的培养则离不开完善的教育体制。当前,山东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主要地域,不仅要在经济文化和政治方面取得成效,而且在人才的培养和教育的完善方面也要不断进步。本次实习调查通过对山东教育事业近年来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解,这样能使我们更好地适应先进的教育方式,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进行教育深造,努力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教育事业也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新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适应这一根本任务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得到了发展与逐步完善。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的艰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日益完善。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带来了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整体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当前山东省面对的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山东省以致我国的基础教育在具体实施方面还存在的一些缺点:
1.教育布局不合理。目前,普通小学是按人口密度和所跨地区半径设置学校网点的,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但也存在不合理、不经济的一面。城镇中小学布局是按原有的人口密度和地区划分设置的,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缺乏对城市发展的远景规划而使学校分布日益呈现出不合理趋势。
2.学校教育与实际需要相脱离。当前小学教育仍然是按部就班式的,缺乏针对不同孩子的特点所开展的特色教育。
3.师资力量分布不均衡。最明显的莫过于农村,师资力量差,班额严重不足,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由于教育设施的差异性,形成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局面,区域和城乡分布不均衡。
4.缺乏素质教育。在教学过程中过于强调知识的系统性,注意知识量的积累,而对知识结构的优化重视不够;至于培养能力,也仅仅停留在运用所学过的知识来解答相关的问题和学习新知识这个层面上。
二.山东教育事业近年来取得的成就
然而,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山东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一个重要历史时期,也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机遇期。特别是在这个特殊的“十五”期间,山东省以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并在教育事业方面也取得了蓬勃发展。
“十五”期间山东省基础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省共有2l个县通过了“两基”评估验收,有103个县(市、区)实现了“两基”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7%。小学入学率达到99.20%,初中入学率达到97.95%。
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稳步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2433所,在园儿童49.3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56所(其中教育部门办29所,残联办27所),在学人数0.86万人;在普通小学学习的残疾儿童有3.2万人;全省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2005年,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达到147.63万人,毛入学率达60.27%。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普通高中639所,在学人数90.63万人,与“九五”末相比增幅分别达10.36%和112%。
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十五”期间,为了更好的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山东省先后筹措资金3亿多元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现已建成职教中心80所,比“九五”末增加30所,职教中心的招生人数占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 60.2%。新设高职学院31所,普通高职学生占本专科在校生的43.89%。另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578所,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7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38.6%。
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新设本科院校7所。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普通高校72所,成人高校2l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30所,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9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由24.77万人增加到66.69万人,增长了169.23%,年均增长21.90%,比九五时期提高8.7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2.2%提高到2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共有毕业生46.67万人,已就业40.7万人,平均就业率达到87.2%,居全国前列。在学研究生也由1.84万人增加到5.84万人,年均增长25.87%,增幅比“九五”时期提高10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从2000年的75.57亿元提高到2004年的129.08亿元,增长了70.8%。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从2000年的42.90亿元提高到2004年的84.35亿元,增长了96.6%。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初步形成。
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中小学布局更趋合理。“十五”期间,通过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山东省共计争取国家教育项目专款18.2亿元,维修、改造和新建校舍636万平方米,大大改善了山东省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中、小学布局得到合理调配,2005年全省有小学校20711所,比“九五”末减少了12625所;有普通中学2727所,校均规模从“九五”末的887人提高到1117人,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
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全省40余所高校进行了新校区建设,新建教学行政用房324.14万平方米,新建大学生公寓229.38万平方米,新建师生食堂面积38.32万平方米,高校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三.近几年来计划部署及未来展望
近年来,山东省在教育事业方面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教育工作全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普及、发展、提高”的方针,坚持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统一的要求,坚持教育与山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统筹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注重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把握发展节奏,巩固发展成果,努力开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方面,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形成一批骨干示范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切实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建设,不断深化“两个结合”,大力培养创新型建设人才。
依法扶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切实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民办中职教育和学前教育,积极推进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建设,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政府对教育事业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机制、制度创新,积极调整教育体系结构,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切实落实维护稳定与安全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与健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努力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0.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 篇十
我镇地处某县*、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全镇共有49个行政村,4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89万人)。现有中小学29所(含城区),其中初中6所,小学23所,在校初中生5889人,小学生7491人。1998年顺利通过了普九验收,xx年年接受了省政府“普九”“复查”,顺利过关。近年来,我们进一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树立“科教兴镇”的战略思想,继续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一如既往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全镇教育在快速运行中健康发展。
一、“普九”各项指标情况
(一)普及程度与教育质量
1.普及程度:
全镇适龄儿童7258人,已入学7258人,入学率为100%;初中适龄少年5342人,已入学5175人,入学率为96.9%;其中残疾人口47人,已入学45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了95.7%;小学生年辍学率为0,初中生年辍学率为0.4%;小学毕业率100%,初中生毕业率99.8%;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为0,初等教育完成率为100%;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9%。
2.教育质量:
由于我们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推行创新教育,教育教学质量影响到省、市、县。
一是一批学校进入示范学校行列,长冲中学、温泉镇小学、莲花小学三所学校获黄冈市示范学校称号,占全县的3/8。
二是中考成绩全县领先。
优秀率、上线率、合格率连年稳中有升。三是教育科研,成绩斐然。
长冲中学的“初中创新教育研究与实践”已取得阶段成果,两次在市教科院会议发言。五月中旬,全市将在我镇长冲中学召开此项课题总结现场会。温泉镇小学、莲花小学的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饮誉全县。(二)教师队伍建设与工资发放。
全镇小学专任教师281人,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281人,达标率为100%,现在岗的9名小学校长全部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初中专任教师205人,其中符合国家规定学历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有195人,达标率为95.1%,初中校长全部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证书。
全镇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工资、配备、考核、任职、资格评审、职务聘任等),均按国家和省定标准以及结合本镇实际执行。各项队伍建设制度齐全,运转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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