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精选20篇)
1.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一
旅游局开展全国“敬老月”和自治区第十三个“敬老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根据沙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敬老月”和自治区第十三个“敬老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沙老龄办发【2011】02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以“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敬老宣传活动。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认识到位
为了组织好我局的“敬老月”活动,充分体现关爱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召开了座谈会,向老年退休职工通报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和今后发展思路。同时认真听取他们对旅游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激发老年职工对旅游事业的热情。九月,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年青职工两次学习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优待老龄人规定》,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等。加强了年青职工对尊老、敬老、做实事、办好事、献爱心的教育。使这次“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保障有序的开展。
二、求真务实,工作到位 “敬老月”期间,积极主动为周边老年人办好事、实事。活动中,先从关爱自己身边的老人开始,帮助他们,给他们带来幸福和欢乐,向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让老年职工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重阳节组织退休职工到户外开展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而后扩展到关爱周围的孤寡老人和贫困老人,和他们聊天、谈心,使他们的心理不再孤独,并为他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使老人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在宣传活动中,为他们讲解有关老龄方面的知识,积极倡导每个家庭关心、爱护老人,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了关心老年人、支持发展关心老龄人的浓厚氛围、为孤寡老人和贫困老人送温暖。为老年人赠送精神粮食活动,为老年职工订阅了报刊,组织老年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深入开展“关爱老龄人活动”。在“敬老月”期间,走访慰问了我局退休老干部。重点了解和解决了退休老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
三、依法维权、保障到位
在“敬老月”活动期间,我们还开展了《老年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使尊老敬老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这次活动加大了对特困、孤寡老年人的帮扶助养力度,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邻里互助的道德风尚。通过活动开展,大家不仅奉献了爱心,认识了许多老同志,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广大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沙雅县旅游局 2011年10月30日
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二
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新区分公司以76路被授予市级“敬老文明号”为契机, 在10月9日组织76路的驾驶员、新星联帮队队员在惠山公交站台开展“两学一做求实效、公交服务为市民”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 多块宣传展牌和身披红色飘带的公交驾驶员吸引了大批老年乘客驻足观看。76路驾驶员陈晓敏为老年乘客讲解乘车的注意事项, 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76路线长表示, 76路被评为市级“敬老文明号”后, 将会创新敬老服务方式, 丰富敬老服务内涵, 用规范的操作、真诚的服务, 热情迎送每一位乘客, 用良好的职业道德, 树立公交文明窗口形象。
77岁高龄的乘客许文秀阿姨夸赞道:“现在的76路不得了, 车辆好, 服务好, 驾驶员人更好。我的腿脚不方便, 每次乘车驾驶员师傅都会耐心等我上车坐稳后开车。由衷感谢你们, 感谢无锡公交公司。”
活动共计发放导乘图册300余册, 满意度问卷调查100余份。下一步, 分公司将把76路敬老服务经验向各线路推广, 着力打造文明公交、和谐公交。
同样在10月9日, 无锡公交53路驾驶员、梁溪分公司“我帮您”志愿服务队走进无锡郎高梅园护理院慰问老人, 与院方共同开展助老结对共建活动, 进一步塑造53路市级“敬老文明号”品牌形象, 将护理院作为敬老、爱老、助弱教育培训基地, 培养驾驶员以感恩的心态回报社会, 为市民乘客提供更加温馨、满意的服务。
当日上午, 在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唐国的见证下, 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孙凌云和朗高梅园护理院院长许军现场进行签约结对。
随后, 53路驾驶员代表、服务队志愿者们来到老人的房间, 亲手为老人送上重阳糕, 主动与老人们聊家常, 为他们送上最诚挚的节日问候。
从2016年起, 53路将每月9日定为敬老服务日。通过为老人、病人们提供个人卫生打理、院区环境卫生清洁等服务, 展示了公交职工敬老助老、热心公益的良好社会形象。
10月9日, “52路敬老文明号志愿服务基地”——东北塘敬老院内欢声笑语, 无锡公交52路驾驶员代表来到这里, 向老人们送去节日的问候。
上午9时许, 当52路驾驶员代表在向阳 (线区) 党支部书记黄建新、52路线区线长卢伟忠带领下, 带着线路驾驶员购买的重阳糕和一台精致的节目走进敬老院时, 早已在活动室等候的老人们脸上顿时绽放出了笑容。驾驶员们将一份份重阳糕和浓浓的敬老情意送给老人。聊着家常, 吃着重阳糕, 老人们兴奋不已。
在“祝老人们健康长寿”的祝福语中, 驾驶员代表为老人们表演了文艺节目。听着熟悉经典的老歌, 老人们也和着唱了起来, 把联欢活动推向了高潮。
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三
您有创业的金点子吗?
如果您有好的项目或创意,却又苦于无资金,那么把您的好项目拿出来,我们帮您来创富。我们本着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寻找创新人才,为充满创业激情的广大青年创造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宗旨,为您的好项目寻找资金,为您融资。
为了帮助广大创业者创富当老板,《创富指南》杂志特举办“创富杯”首届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帮助有好项目缺少资金的创业者推广项目,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把项目持有人、资金持有人以及项目的需求方,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连接起来,帮助缺乏资金的项目持有人寻找到有眼光的投资创业人,为缺乏项目的投资创业人寻找项目提供参考,实现资本、项目和人才的完美结合。
一、主办
《创富指南》杂志
二、协办
《科学致富》杂志
《科技创业月刊》杂志(财富版)
武汉创富指南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创富指南网
中国科学致富网
科技创业财富网
三、参赛条件
1、社会个人:有好的创意或可操作性的创业计划,希望成功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2、企业(实体):具有市场前景(潜力)的项目,希望将事业做大做强的企业或实体。
四、参赛内容及要求
1、项目类:
内容:专利技术、个人成果、发明创造、科研项目等项目及其它一切项目。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2、创意类:
内容:新颖的创业点子或创业计划。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创意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价值的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五、评选流程
1、上报材料。由个人或参赛单位上报项目介绍、基本情况等参评材料到《创富指南》杂志策划部,由《创富指南》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2、读者投票。对于通过初审的参选项目,将同时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发布项目情况,进行集中展示,由读者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
(1)邮寄投票:我们将所有的项目进行编号,读者选出你所喜爱的项目,将评选表寄给杂志社。
(2)短信投票:将你所喜爱的项目通过短信的形式发给我们。
(3)网上投票:我们将在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项目信息,读者可通过中国创富指南网的投票点进行投票。
3、投票结果公布。《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统计投票结果,再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各奖项的获奖名单,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并对每个项目给予针对性的评语。同时,我们将从参与投票的读者中随机抽出若干读者奖。
4、奖项设立
(1)项目类:
最具潜力的创业项目10名
最适合个人创业的项目 10名
评选标准:创业项目不求专业和面面俱到,也不求利润率最高,但一定要有可行性,内容可简单些,清晰明了即可,基本内容有四点:
①计划安排:用几句话简单的叙述创业项目内容。
②市场分析:包括市场前景,目标客户分析。
③项目运作:如何经营的详细计划。
④资金计划及成本收益、投资回报的分析。
(2)创意类:
①创业计划奖10名
评选标准:比较清晰的创业构思,与众不同的创业计划,内容包括自己今后要如何创业,采取什么方式,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写清意图即可,字数不限。
②金点子奖 10名
评选标准:所谓金点子,就是能够点石成金,一个好的点子就可以变成金子,商业点子、生活点子等各方面的点子都可以,比如水果销售点子,钱包如何更安全,这些好的点子如果运用到实际中去,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我们将根据点子的市场价值为主要取向。
(3)读者奖:
①幸运奖10名
评选标准:《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从有效选票中抽取10名为幸运读者。
②参与奖:
最佳参与奖20 优秀参与奖50名
评选标准:根据读者选票填写内容与最终评选结果的一致程度设奖。
(4)奖项说明
对于入选项目,我们将授予铜牌,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创富指南》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
对于获奖读者,将吸收成《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会员,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优惠待遇。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品主要为《创富指南》杂志自营产品,价值从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5、评选委员会
此次评选主要依据读者投票数决定,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我们将邀请学者、营销顾问专家、企业杰出人士等专业权威评选机构组成《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资格审核、票数统计等服务工作。评选委员会也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选监督机构,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参赛费用:本次评选原则上不收取参赛报名费,对于入选项目如需宣传推广,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
六、参选待遇
1、凡参加评选的人员,均有机会在《创富指南》杂志、《科学致富》杂志、《科技创业月刊》(财富版)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科技创业财富网等创业类媒体上推广你的项目。
2、对于获奖人员,《创富指南》杂志将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个人资料和项目基本情况刊登在杂志上。并根据自愿原则在《创富指南》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等媒体上宣传推广项目。
3、加入《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广等相关优惠待遇。
4、《创富指南》杂志活动特别报道组将对有代表性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实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展示创业者的创业风采。
七、参与方式
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项目介绍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单位:请持项目(创意)介绍、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技术证书、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评选活动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资料寄至:
①信件方式:武汉武昌丁字桥路51号弘业俊园B座1102室策划部高林(收)
邮编:(430071)
②电子邮件:gaolin215@163.com
有问题请咨询:
座机:027-51896431027-87262780
手机:13995516095
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四
关于开展2011—2012 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团各区、县委,各系统团工委,各委、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各中央直属在沪单位团委,各省级驻沪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团市委近期对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工作进行了调整,同时启动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评选周期
自2011年起,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新颁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式变更为双届期评选制度,即两年为一个创建评选周期,荣誉称号当届有效。
二、创建基本标准
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集体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1、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5人以上200人以下,应是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
2、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号长年龄35周岁以下,且为该集体负责人之一;
3、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团建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整体工作流程
(一)创建
单数为创建年。各市属团组织要积极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基层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出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公布创建承诺、张贴创建标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实践,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申报
双数为申报和评选年。各市属团组织在开展局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的基础上,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在申报工作中,一是坚持差额评选,总申报名额应为总评选名额的1.5-2倍;二是坚持比例控制,申报候选集体中“新”“老”集体须符合一定的比例要求。
(三)评选 上海市青年文明号评选采用创评组内互访互评的方式开展。各市属团组织申报的候选集体,将在各创评组中参与互访互评活动。团市委一般于双数年底根据互访互评结果进行命名表彰。在互访互评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
在2011-2012创建评选届期,考虑到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处于机制调整变化的特殊阶段,因此,着重开展申报和评选工作。
四、申报工作(7月-9月30日)
(一)资格范围
以下范围内的青年集体可以申报参评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
1、上届次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具体名单详见沪团委发„2011‟128号、沪团委„2011‟5号、沪公发„2011‟88号、沪工商委„2011‟2号、沪房管团„2011‟166号、沪国税党组„2011‟3号、沪交办„2011‟264号、沪高法„2010‟32号);
2、已获得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青年集体;
3、因故暂停区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各区县今年可继续申报优秀青年集体参评,目前尚未开展局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市属团组织今年可酌情申报1-2家优秀青年集体参评。
(二)申报候选名额
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候选名额拟确定为2000家。各市属团组织的分配名额以2012年5月开展的市 级青年文明号基础情况统计为主要依据,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比例控制
各市属团组织根据创建条件、申报资格、分配名额对创建集体进行审核,并按照申报比例的要求统一向团市委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其中,70%为往届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老号”),30%为局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新号”)。若申报总额少于3个,不作比例要求。
(四)申报要求
申报集体需填写《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报所在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和市属单位团组织。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和市属单位团组织进行初审后,于9月30日(周日)前统一报团市委青工部。
五、访评工作(10月-12月底)
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评选主要采用创评组内互访互评的方式开展。团市委青工部将根据申报集体的行业性质、归口管理等要素,将各市属团组织申报的创建集体划分至各创评组。各创评组牵头单位要公正、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创评组的创评方案(包括分组方案、名额分配和评选细则),并报团市委青工部审定通过后实施。
访评工作的统一规范性要求将由上海市青年文明号专题委员会研究后另行公布。
六、表彰奖励(2013年1月)团市委将以各创评组互访互评结果为依据,在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社会公示,最终命名1200家左右的创建集体为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颁发荣誉牌匾,牌匾上标明荣誉届期。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尤其是缺少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基础的单位,要根据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原则,广泛开展公司(局)、大专院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要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基础台账制度;要不断完善不同行业、不同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标准,努力使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过程成为广泛发动青年、扩大活动影响、增强团组织凝聚力的过程,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创建集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青年需求,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要组织动员创建集体积极参与“岗位创佳绩,青春炫风采”上海职业青年建功行动、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青年文明号“学雷锋、树新风”等青年文明号重点工作;要指导创建集体把“一团一品”的理念贯穿到创建活动中去,根据行业特色、单位特点、集体特色,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注重总结、加强宣传。要总结好、提炼好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提供借鉴;要注重发现、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 报送,通过团属网站、工作微博、活动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薛 松 联系电话:61690013 传 真:60827379、60827380 电子邮箱:qgbxxbs@126.com
附件:
1、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候选名
额分配表 2、2011-201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共青团上海市委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
5.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五
江宁文明办〔2010〕34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垂直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区文明创建水
平,推动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南京市江宁区2010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江宁委发〔2010〕2号)、《2010年度江宁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江宁委办发〔2010〕29号)的要求,区文明办将在全区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11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2009年1月以来,在全区开展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
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村)、文明诚信示范街、文明示范
户和公民道德建设、社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群
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实践中,形成的具有首创性、时代性和示范
性、操作性较强,特色鲜明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载体和创新做法。
三、评选条件
1、参评的创新案例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
要求,特别是文明城区建设和提升公共文明指数的新要求,具有
时代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基层欢迎和群众
参与度高,创建成效显著。
2、参评的创新案例要遵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及文明建设
规律,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内容具体,形
式生动。
3、参评的创新案例所开展的活动应持续至今有1年以上的时间,并在实践中呈现出明显的生命力和可推广性。
四、评选步骤
(一)自评和推荐。由各地、各单位广泛收集整理,积极
组织申报。创新案例推荐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申报表》。在推广情况一栏主要注明本案例在本地、本行业推广和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案例简介应简要说明其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400
字以内);
2、提交创新案例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包括创新案例的产生背景、创新做法、主要成效和社会反响等情况(字数2500
字以内)。以上推荐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报区文明办。(联
系人:颜春华,联系电话:52197335,电子信箱:
njjnwmb@163.com)。
(二)评选审定。区文明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经组织认真评选产生出江宁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
例。
(三)表彰和宣传。区文明委将对入选创新案例予以表彰,组织创新经验交流,安排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向市、省文明办
推荐本区创新案例。
五、工作要求
1、积极推荐。开展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是促进群众性精神
文明创建和文明城区建设不断深化、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展
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风采的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010
年度文化建设考核工作的指标要求,认真总结,精心组织,积极
推荐。
2、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
准,确保推荐案例质量。
3、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抓住征集评选的有利契机,发现、树立一批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推广,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城区建设再上台阶。
附:《江宁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江宁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
附件:
江宁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推荐申报单位:申报日期:2010年月日
6.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六
各学院(部):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宿舍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文明、整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展示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根据《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公寓)评比标准》以及学生处与后勤集团文明共建学生宿舍的文件精神,经校学生处、研工部、团委、后勤集团共同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宿舍中开展2011“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活动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宗旨,以创建无安全隐患的文明宿舍为目标,以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宿舍文化氛围为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3月中旬—2011年4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低碳、温馨、文明、安全
三、宣传口号:同一个宿舍,同一个家。
四、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巩固学校“省文明宿舍先进单位”这一荣誉成果,加强学生宿舍的长效管理,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帮助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生参与本次文明宿舍创建月系列活动;
2、活动结束后,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并进行总结表彰。
五、活动安排:详见活动安排表。
附件一:《江苏科技大学“文明宿舍创建月”系列活动安排表》 附件二:《2010/2011学年优秀楼管会和楼管干部评比办法》 附件三:《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宿舍全球熄灯1小时活动方案》 附件四:《2010/2011学年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学 生 处
江苏科技大学 研 工 部
团 委
后勤集团 2011年3月11日 附件一
江苏科技大学“文明宿舍创建月”系列活动安排表
序号 1
活动内容
承办单位
时间
(1)文明宿舍创建月系列活动动员与文件下发 学生处、研工部 3月15日(2)文明宿舍创建月系列楼栋宣传活动启动 违章电器、夜不归宿和卫生专题检查2次,其中各部门联合检查1次,各学院自行组织检查1次
后勤集团 各学工办 公寓中心 公寓中心 公寓中心
之前 3月中旬-4月中旬 3月26日 4月15日 之前 4月15日之前 4月中旬 2 3 各校区宿管会组织学生参与全球1小时熄灯活动 4(1)2010-2011学年文明寝室评比(2)优秀楼管会和优秀楼管干部评比 楼管会文体系列活动
定期向学生处、研工部和各院(部)通报宿舍卫生安全情况
公寓中心 公寓中心 学生处、研工部7 总结表彰
4月下旬
团委、后勤集团
附件二
2010/2011学年优秀楼管会和楼管干部评比办法
为激励和引导各楼栋楼管会健康发展,提高我校楼管会的整体工作水平,现决定在“文明宿舍创建月”期间开展2010/2011学年“优秀楼管会”和“优秀楼管干部”评比活动。现将评比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时间:2011年4月15日之前
二、评比对象:校所有楼管会、楼管干部
三、评比流程:
1.由各楼管会负责人自愿填写《优秀楼管会申报表》,于3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资料交各校区主任,各校区择优推选参加全校评比。
2.由个人自愿填写《优秀楼管干部申报表》,于3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资料交各校区主任,各校区择优推选参加全校评比。
3.4月15日公布评比结果。
四、评比标准:
1.优秀楼管会(总分10分):
(1)自身建设情况(3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值班、例会等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楼管干部选拔、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本楼栋的宣传平台,2010年各类记录台帐齐全。
(2)自我管理情况(4分):严格按照学校和公寓中心的规章制度,结合本楼栋实际,积极开展调研工作,起到桥梁作用,真正维护公寓中心和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
(3)楼栋文化活动开展情况(3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文化建设活动。
2.优秀楼管干部:(满分10分,附加分3分)(1)参加楼管会工作满一年以上(2.5分)。
(2)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及本学期至今的寝室内务卫生均分≥90分,无违章用电现象,节约用水用电(2.5分)。(3)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开展(值班)正常,能够很好与其他成员进行交流,积极为同学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矛盾等(2.5分)。
(4)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勇于开拓,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精心组织楼宇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楼宇建设的积极性(2.5分)。
(5)附加分(3分):截止2011年3月31日,凡在2010/2011学年在学校、后勤及公寓中心发表有关楼栋、寝室管理宣传稿件,每篇加0.5分。
五、奖项设置:优秀楼管会7栋,优秀楼管干部28名。
附件三: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宿舍 全球熄灯1小时活动方案
人类的生存环境在日益恶化,我们的地球母亲已不堪重荷!3月26日,全球开展“地球一小时”熄灯活动。为使这一活动的精神内涵在我校延伸,倡导广大同学养成节约、环保的学习、生活习惯,江苏科技大学宿管会在全校组织开展 “熄灯一小时,创低碳宿舍”的公益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1年3月26日晚上8:00-9:00
二、活动对象:宿管会成员
三、活动流程:
1、各校区宿管会在各楼栋下发倡仪书,进行动员。2、3月26日下午,宿管会在各校区组织开展 “熄灯一小时,创低碳宿舍”的环保公益活动宣传,号召广大同学加入到当晚“地球一小时”活动中来。
3、晚上八点,宿管会成员号召本楼学生熄灯一小时,参加活动。
4、活动期间,宿管会部分成员和国防生在东校区国防生会议室举行熄灯烛光晚会。主要节目有:吉他、笛子演奏、轻声唱、击鼓传花等游戏。
5、邀请镇江电台、电视台进行现场专题报道。
附件四:
2010/2011学年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卫生、文明、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现决定在“文明宿舍创建月”期间开展2010/2011学年 “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评比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时间:2011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二、评比对象:校所有宿舍、班级
三、评比流程:各寝室长到楼栋值班室领取《文明寝室评比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经班主任签字或盖章确认,3月29日之前交回楼栋值班室,参加全校文明寝室评比。
四、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1、学期总评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的寝室可申报文明寝室。
2、学期总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的寝室可申报优秀文明寝室。
3、学期总评分为95分以上(含95分)的寝室可申报标兵文明寝室。
4、根据实际情况评出“文明寝室班级”,其条件为该班级有80%的寝室是“文明寝室”;评出“优秀文明寝室班级”,其条件为该班级有90%的寝室是“文明寝室”;评出“标兵文明寝室班级”,其条件为该班级所有寝室都是“文明寝室”。
7.在2011年文明宿舍创建月期间,凡被发现个人及寝室内务卫生有脏、乱、差现象或寝室有违章、违纪情况的,该寝室或班级取消参评资格。
7.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规〔2009〕358号) 要求, 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的申报和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 申报数量和类型
本年度采用省 (区、市) 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以下简称各地) 分别报送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 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
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鼓励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二) 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申报材料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报系统”报送我部。网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工信规简函〔2009〕226号) 要求, 提交原件三份及光盘两份。申报对象主导产业为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四个行业领域的, 申报表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014年版) 》填写。软件和信息服务、军民结合领域的申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 所附申报表填写。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集中为一次进行, 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
(三) 创建要求及重点方向
一是严格遴选, 择优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 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创建基础和水平应不低于前批次同类型基地平均水平, 且原则上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把关, 一旦发现虚假填报, 将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是合理布局, 宁缺毋滥。各地在示范基地创建的产业选择和区域布局上要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差异发展。原则上, 对于已授牌的同一区域 (同一园区) , 不再受理新的示范基地创建申请。
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基地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安全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园区申报;积极支持符合创建要求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园区申报;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园区申报。
二、进一步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指导和支持
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指导、支持、管理与服务。本年度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支持示范基地提升创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按照新型工业化内涵要求, 指导和支持示范基地提升水平、率先做强, 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力量。加快推动示范基地实现创新驱动, 依托示范基地内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加强产学研用合作, 推动形成若干制造业创新中心 (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推动示范基地智能转型, 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 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提升示范基地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强示范基地工业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支持示范基地内从事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研发生产的企业发展及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平台建设, 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攻关。推动示范基地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 促进示范基地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二) 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利用资金、政策和工作资源, 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发挥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等资金引导作用, 支持示范基地增强研发创新能力。通过工业强基专项行动, 优先支持示范基地内的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创建。支持示范基地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示范基地通过产业转移、技术交流、品牌输出、管理模式输出等方式, 加强园区交流合作, 扩大示范基地影响力。支持基地内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
(三) 加强创建工作的管理和宣传
完善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交流机制, 加强部省合作、区域交流, 共同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加强对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 组织开展2015年度示范基地复核工作, 研究示范基地创建质量评价体系, 开展对已授牌示范基地创建质量的评估评价工作。进一步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共享工作, 通过编制发布示范基地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和人民网“新型工业化”专题栏目宣传、“示范基地要闻快递”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 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
特此通知
8.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八
为了进一步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天津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慈善协会经研究后决定,2015年开展“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讲慈善故事征文比赛和表彰活动,进一步推动慈善文化的传播。活动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种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宗旨,以慈善文化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慈善故事的活动,教育学生孝亲、尊师、知礼、助人,培养学生向善品性和感恩之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成长为社会栋梁之才,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积蓄更多正能量。
二、活动名称
“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慈善协会。
办公室:各区县文明办、各区县教育局(指定一名同志负责联络),天津市慈善协会(市慈善协会宣传部负责具体工作)。
四、活动内容
市慈善协会通过向社会募集善款购买《慈善读本》,捐赠给全市16个区县,163所中小学(每个区县5所小学、5所中学;滨海新区7所小学、6所中学),并携手原天津广播电台高级编辑、记者、主持人孙家才,无偿为中小学生讲慈善故事,培训慈善故事骨干。
(一)“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启动仪式;
(二)原天津广播电台高级编辑、记者、主持人孙家才到学校讲慈善、趣味故事,为学生做示范(每个区县选一所学校);
(三)慈善故事征文评选;
(四)慈善故事成果展示表彰。
五、慈善故事素材
以《慈善读本》和公开发行的反映中、外,古代和现代以及身边的慈善故事为基本素材。
六、参加范围
第一批、第二批37所“慈善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2015年开展“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的163所中小学,共计200所学校。
七、时间安排
2015年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6月至8月)
1.6月15日之前,各区县教育局确定本区10所学校(5所小学,5所中学)参加“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并将学校名单报送市慈善协会。(电话:23413768;联系人:曹建华 常勇;电子邮箱:tianjincsxh@163.com)
2.6月下旬召开2015年“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启动仪式。
3.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
4.孙家才到各区县推荐的16所学校讲授“怎样讲故事”,为活动培训骨干,并亲自为师生讲慈善故事和趣味故事。
5.学校结合德育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我讲慈善故事”比赛活动,并将优秀的故事版本推荐到“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慈善故事活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5年9月上旬)
“慈善文化进百校”优秀慈善故事评选。
奖级设置:
小学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中学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由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慈善协会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定。
第三阶段(2015年9月下旬)
举办优秀慈善故事演讲、表彰会并以资鼓励;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国内外发行的《慈善》杂志、《人民网—天津慈善新闻网》《天津慈善网》刊登发表。
八、活动要求
1.认识意义,加强领导。在中小学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把慈善理念融入教育体系之中,对于探索青少年慈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推动青少年道德教育,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在学生中开展慈善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种子工程。
2.积极主动,注重协调。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慈善协会要发挥各自职能,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积极开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好活动。
9.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九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文明礼貌意识,加强学生日常礼貌常规教育,创设校园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达到创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三月份全校开展“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说文明话、行文明举、做文明人”为活动宗旨。
二、活动目标:
1、提高全校学生的文明水平,使全校学生的语言更文明,行为更规范。
2、学生能够遵守公德、严于律己、礼貌待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真正文明的中学生。
3、振奋全体师生的精神,使其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崭新的姿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和工作中。让文明之风遍布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三、主要措施:
1、组织学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学生管理规定》,并将此活动内容贯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2、做好宣传和各班常规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对开展的活动实效要进行及时的检查评比,最后评选出“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4--3.10)宣传动员阶段
1.利用校园广播、班会、课堂、教师例会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使全校师生了解活动安排,统一思想认识,从而推动本月活动顺利全面开展。
2.各班召开“做文明学生,向陋习宣战”为主题的班会。做到内容充实、具有教育性,实效性、形式多样人人参与。
3.举行“做文明学子、树时代新风”大型签名活动。第二阶段:(3.10---3.31)开展活动,落实行动阶段。
1、各班成立学雷锋活动小组,大办好人好事。好人好事以材料的形式上交团委会,学生会对好人好事进行记录,组织专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树文明形象:
(1)进行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2)进行文明礼貌习惯的养成教育(3)进行遵规守纪习惯的养成教育(4)加强仪容仪表检查。3.努力创设校园良好的育人环境。(1)积极加强学生请假制度。
(2)积极加强学生迟到、早退及旷课等教育及管理。如有违犯,按校规校纪处理
4、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1)组织学生清理学校垃圾,开展净化校园卫生活动。
(2)每一个学生做10件该做的事情(微笑做人;每月为父母做一件事;主动打招呼;及时感谢别人的帮助;礼仪办事;诚信做人;集体的事情大家做;用过的东西要归位;干净迎接每一天)。
第三阶段:(3.26---3.31)总结评比阶段
1.总结表彰。对各班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评为“文明学子”。
2.各班实际活动情况整理收集,纳入班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评比。
3.根据各班实际活动情况,作为评比三好学生和“文明班集体”等荣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级一定要以本月活动为契机,使师生的文明意识更上一个台阶。
2、各班级积极行动,做好记录,第二阶段后统一上交政教处,总之,全校师生要团结一致,共同行动,让文明礼仪之花开遍校园,也祝愿我们的学校春意盎然,明天更灿烂。
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
活动的通知
10.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我校决定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教育思想和“以人为本、激励学生、实践育人”的德育理念。立足校园、服务师生,通过开展活动征集一系列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明标语,展现师生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深化校园文化生活的内涵,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中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2日—5月23日
三、活动内容
1、升旗仪式文明小贴士:涤荡心灵的文明警示,一周一更新;
2、告别陋习文明修身活动:校领导带头提倡“告别陋习文明修身”活动的签字仪式,学生积极响应,警示自己做文明人;
3、校园标识征集大赛:鼓励学生为教室、走廊、宿舍、食堂、卫生间、办公室、公寓楼、图书馆、操场、花池、垃圾桶等场所和设施进行文明标语标示设计。
⑴作品递交:各参赛学生将作品按班级统一交至学生处,并在作品上标注类别、学生姓名、班级、辅导教师。
⑵活动流程
由学生处收集、整理、分类活动作品,并组织评委进行评选,最后将选中作品进行展示。⑶获奖名额
个人奖项设立:一等奖 10 名
二等奖20名
三等奖30名 班级奖项设立:优秀组织奖 特别奖项设立:最佳创新奖 ⑷评分标准
①准确表达主题内容、寓意与比赛主题联系较紧密。(50分)②有独特的创意及构思,属于原创作品。(25分)③构图设计布局合理,表达清晰、准确。(25分)
四、活动意义:
“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能引发学生关于做文明人,创建文明校园的思考,涤荡学生心灵,促进学生健康思想教育,请师生积极参与,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11.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一
近年来,云南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民办幼儿园及在园幼儿已分别占全省幼儿园和在园幼儿总数的72.12%、48.86%,为提高全省幼儿入园率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一些地方无证非法办园情况比较突出,不规范办园情况未完全杜绝,给当地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清理民办幼儿园办园环境,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维护民办学前教育的正常秩序,决定开展全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负责督促辖区内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开展本地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需要当地公安、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必要时可向当地党委、政府申请支持。本次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自2014年5月初开始,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清理整治内容
查清无证非法办园的情况,一经查实即予清理整治;查清有证不规范办园的情况,尤其是办园条件不达标、保教行为不规范、存在各种隐患的情形,一经查实即予整改纠正;查清有否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但开展了学前教育业务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刻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妥处。
三、相关处理意见
(一)对无证非法办园的,如经清查具备办园审批资格条件,责令其限期按程序申请取得办学许可证,申请期间保教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如不具备办园审批资格条件,坚决依法取缔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有证不规范办园的,勒令其限期整改,按期完成整改的可继续办园;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做好善后工作,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县(市、区)要对当地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建立规范办园公示制度。
(三)对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但开展了学前教育业务的,联合其登记注册部门,要求其限期到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申请办学许可证。经考察评审达到办园资格条件的,颁发办学许可证;未达到办园资格条件的,要求其停止学前教育业务,由举办者全部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四)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普遍性问题的,要积极研究对策,依法提出整治方案,教育行政部门不能单独解决的,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申请支持。
四、规范办园行为
(一)规范机构审批。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审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做好举办者实力考察、办园条件把关等环节的工作,不具备办园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成立。严禁无证办园、“先招生、后申办”和筹建阶段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办园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行为、保教行为和所有办园行为。
(三)凝练办园特色。民办幼儿园要找准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特色发展之路,与公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形成错位发展和互补发展。定位为普惠性幼儿园的,要达到国家和云南省关于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有其他定位要求的,要立足市场和自身实际,形成自身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退出机制。各地要将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对符合规划、具备办园资格条件、办园行为规范的予以鼓励和扶持;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办园资格条件的不予批准成立;对办园行为不规范的予以整改纠正;对违法违规办园的依法予以取缔,建立并完善退出机制。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地要将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和相关政策调研相结合,将清理整治和发展相结合,将清理整治短期目标和实现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提出民办学前教育下步发展措施,做到既鼓励规范办园行为又杜绝违法违规办园行为。
1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二
为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 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 (财会[2015]7号) 。现予转发, 并结合山西省实际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山西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 由省财政厅聘请学术界、实务界专家及《山西财税》杂志社、《财政评审》杂志社、《山西经济日报》、《中国会计报》等媒体相关人员组成。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 负责征文活动的宣传、指导, 收集整理征文、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的统计汇总、评选结果公布以及后续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报送要求
此次征文以各市、各单位、各财会类报刊、杂志媒体为单位推荐。各市推荐文章至少l—2篇, 各财会类媒体推荐文章不超过5篇。所有推荐文章必须在本地区财会类报刊、杂志发表或稿件已被采用、能够在2015年10月底前正式发表。
推荐文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山西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办公室。邮件中要注明推荐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作者信息、发表媒体等。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5日, 过期不候。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351-4043123
邮箱:cztkjc@126.com
山西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将对推荐文章进行认真评审, 选出10篇文章向财政部推荐。
三、鼓励措施
1.山西省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组织评选机构内的媒体接受此次征文投稿。
2.所有投稿文章将推荐至山西省会计学会参加2015年度会计类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3.获奖文章作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可适当给予加分。
4.省财政厅将在投稿作者中择优入选“山西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库”。
5.全省会计领军人才班学员参评文章获全国奖的可视为完成领军班毕业论文;得到向财政部推荐的文章可作为省会计领军人才班学员学业课题考核加分项目, 并作为毕业评优参考。
四、几点要求
1.各市要利用各种机会、载体加大宣传力度, 动员本地区会计人员积极投稿, 协调本地区会计类报刊、杂志等媒体筛选刊登优秀文章, 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2.各单位要积极宣传, 广泛动员, 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本单位会计人员投稿参赛。应将此次征文活动与推进本单位管理会计工作有机结合, 通过征文发现人才, 挖掘本单位开展管理会计工作切入点, 形成典型案例雏形, 切实推动本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会计类高校要引导教师开展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 鼓励会计教师开展或参加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相关课题, 及时提炼及推广研究成果, 保持成果的持续更新。
活动期间, 省财政厅将联合有关媒体, 在《山西财税》、《财政评审》、《山西经济日报》、《中国会计报》及“会计之星”网站、山西会计微信公众平台等刊登征稿启示, 反映活动进展, 公布评选结果, 确保并扩大活动影响, 推动管理会计工作顺利实施。
1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三
各系:
为了更好的巩固第一届“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文明工程”创建活动基础性工作,为第二届“文明工程”创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一届“文明工程”创建活动个人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每位学生需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小结,小结内容应包括:
1、对“文明工程”创建活动认识和体会;
2、在整个活动期间自己如何做的,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有什么变化,有些什么突出表现;
3、对下一步“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的建议和思考。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级、各系要进行交流,各系需向校“文明工程”创建领导小组提供20至30篇的学生优秀个人小结,便于进行全校范围内的交流,同时报一份这次总结活动的小结。所有的小结要求同时交电子稿和文字稿。
二、时间节点
3月1日至3月5日为个人小结阶段,3月8日至15日为各班级和各系交流阶段,3月17日前各系将系活动小结和20篇至30篇的学生优秀个人小结交到学生处。
上海建桥学院首届“文明工程”创建月
活动领导小组
1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四
嘉陵分公司文件
嘉移办[2010]34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班组:
为推动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展示近年来嘉陵移动职工道德建设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导作用,提高全体职工家庭成员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发全体员工家属热爱移动事业、支持移动事业的热情,经分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体职工及职工家庭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促进分公司风气明显好转为目标,通过推荐、评选、表彰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吸引干部职工参与,提高家庭美德建设水平,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激励更多家庭成员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为把我公司建设成为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工作扎实、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思想品德好。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和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好。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家庭成员之间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民主平等、宽容谦让、互相尊重关爱、热心公益、家庭和睦、邻里融洽。
3.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好。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于学习,努力工作,诚实守信。能够立足本职,在本岗位上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积极参加各类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强,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4.崇尚科学、倡导文明好。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习氛围浓厚,家长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言传身教,父母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家庭成员没有黄赌毒等行为。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强,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自觉净化、绿化、美化家园。
(二)评选条件
1.夫妻双方有一方必须是公司正式或聘用职工的家庭。
2.必须符合评选标准。
三、评选机构
成立嘉陵分公司“五好文明家庭”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五好文明家庭”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永润 副组长:张红梅
成 员:杜静、许洪川、董萍、向俊、任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杜静担任办公室主任,许尔仲、李峰、韩丽娟为成员,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评选方法
(一)推荐。“五好文明家庭”每两年推荐一次,以各部门、班组为单位推荐,分公司领导参加所分管部门(分管多个部门的,参加人数较多部门的推荐)的推荐,推荐比例控制在各部门全部家庭数的50%。被推荐为“五好文明家庭”的家庭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和上报事迹材料,事迹内容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所有上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3日(同时需通过办公网报送电子文本材料)。
(二)评选。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和审核情况,召开评审小组会议确定“五好文明家庭”名单。
(三)表彰。分公司工会在2010年6月下旬对获奖家庭进行表彰。
请各部门、班组按通知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附件:嘉陵移动分公司“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嘉陵移动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15.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五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杂志创刊于1987年, 历时20余载, 是国内惟一一本以研究初级卫生保健理论、政策和技术方法为对象的综合指导类期刊。自创刊以来, 始终坚持以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目标, 以为读者提供一系列基本的、基础的及有益于保护人群健康的基本理论、政策和方法措施为内容, 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初级卫生保健的政策, 介绍国内外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验, 提供预防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妇幼保健和围产期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和方法, 为普及初级卫生保健知识,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 全面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了贡献, 被广大读者誉为良师益友。《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杂志曾被评为“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
2009年, 将迎来我国建国60周年。多年来, 我国卫生事业领域中出现了许多优秀单位, 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并涌现出了大批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做贡献的优秀管理者。他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管理工作, 紧跟时代, 勇于创新, 带领全体医务人员为我国卫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迎接和纪念建国60周年, 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 突出宣传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单位和管理者, 从而促进卫生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学习和普及他们的科学管理经验,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杂志社决定从2009年第4期开始, 每期宣传1~2家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标杆单位, 同时, 这些优秀管理者, 也是我国卫生事业领域众多先进人物的杰出代表, 也将成为全国卫生管理工作者学习的楷模。
此次活动将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 一经通过审核, 我们将指派专门的编辑、记者和您联系采访事宜。
联系人:金艳 (联系电话:0451-87253030)
16.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加快中小学校优质影视资源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承办。
现将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校园影视节目,共分八类:
包括校园新闻、校园专题、校园综艺、校园微电影、影视教学、校园主持人、校园栏目和综合类。
(二)校园影视教育实践与研究论文
(三)2015年度全国优秀校园电视台
(四)优秀组织奖
二、奖项设置
(一)校园影视节目(含播音与主持)评选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分类设奖)、特别奖(非中小学校园电视台制作的校园题材影视节目)。另设最佳主持人、最佳摄影等单项奖,单项奖名称定为金犊奖。
(二)论文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校园电视台授予年度全国优秀校园电视台称号
(四)优秀组织奖
三、参评办法
参评单位和个人可到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setv.com.cn下载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参评说明及评选申请报名表,原则上由各省级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统一组织报送。
校园影视节目评审总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对未成年人在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导向教育。
二、突出学校师生的主体参与,节目的内容密切联系社会,贴近校园,贴近师生,真实记录和反映校园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与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三、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较强的影视艺术表现力、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美学价值。
四、能够充分发挥影视艺术的技术优势,做到语言清晰,画面生动,镜头流畅,音效得当,达到较高的制作水平。
五、校园影视节目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成果,能够有效提高师生信息技术技能和素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生活,促进学生、教师与学校的综合发展。
校园影视节目项目界定与评价标准
本届校园影视节目评比共设以下八项,其形态界定与依据《校园影视节目评审标准》和不同类型节目特征制定的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校园影视节目内容及格式要求
1.校园新闻类
校园新闻是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新近、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和事态的报道。校园影视新闻分为短新闻和长新闻两种。短新闻的特点是仅仅围绕一个事件、一个现场、一个动态、一个主题摄制,片长不超过1分30秒。长新闻的特点是选题重要、题材新颖、内容丰富、剖析深刻,片长不超过4分钟。
评选标准:视角独特、选题新、内容真实,有同期声和字幕,有新闻价值和时效性;表现方式现场性和影视特点突出。
2.校园专题类
校园专题是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宣传学校办学特色,记录校园大型文体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介绍校园生活中的典型人物,深度探讨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主题集中的影视节目。校园专题节目长度为5-15分钟。
评价标准:主题鲜明、有新意;提倡以小见大,挖掘深刻有深度、有思辨性和正确的导向性;结构新颖,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3.校园综艺类
校园综艺类影视节目主要指: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歌曲MTV和电视散文。校园歌曲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节目长度为3-5分钟;电视散文是根据师生的散文作品或其他名家的名篇拍摄的、艺术地将文学语言与影视语言融为一体的、长度为5-10分钟的电视节目。
评价标准:主题积极健康有导向性;表演者以师生为主体;形式生动、活泼、有趣,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可视性和感染力。
4.校园微电影类
校园微电影是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等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的、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影视故事片。
评选标准:主题源于校园生活,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故事情节有趣,演员表演生动、逼真;影视技术与手法运用娴熟,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艺术感染力。
5.影视教学类
影视教学类是指:根据现有课程、教材的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教学影视节目。主要包括:
(1)教学微视频(微课):真实记录教师在新理念指导下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教学的具有创新性、研究性、示范性特点的教学过程,经过后期精编长度在20分钟之内的影视教学节目。
评价标准: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镜头与画面要准确展现教学过程的重点与创新点;至少双机位摄制。
(2)课本剧:根据教材内容摄制的、具有戏剧表演特征的、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影视节目。
评价标准:改编与再创作要忠实原著;艺术性要为教学性服务;编导作用明显,表演生动、真实、感人;尽可能根据分镜头脚本拍摄;多机位拍摄、后期制作精良。
6.校园主持人类
参评对象以学生为主,参评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为新闻播音(2分钟左右)或栏目(节目)主持(2分钟左右,要有采访对象,或访谈嘉宾)、才艺展示(2分钟左右)。
评价标准:语音功底(普通话标准、语音清晰、有感染力)实;主持状态(化妆、服饰得体符合节目定位,具有较强的现场掌控能力)亲切自然;主持效果(有凝聚力、吸引力、感染力)好。
7.校园电视栏目类
校园电视栏目是指有特色的校园固定自办栏目,参评栏目时长5—30分钟,有明确的栏目定位,有相对固定的节目模式和形态;有鲜明的校园特色,在校园有影响力,师生美誉度高。
评价标准:栏目设置新颖;栏目内容有吸引力;栏目制作与播出过程参与性、互动性强;栏目构成要素齐全(有整套包装,包括栏目片头、栏目角标、人名条、同期声字幕、片尾标版等)。
8.综合类
难以归入上述七种类型的作品,归入此类。评价标准参考相近类型作品的评价标准。
参评作品统一使用电子(MPG、WMV)格式。凡技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光盘盒上请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参评类别、时间长度等信息。节目创作说明在500字以内。
二、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的写作要求
1.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的选题
校园影视性质、功能、价值取向的探索;
校园影视促进素质教育、学校特色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校园影视促进课程与学科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
校园影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的实践与研究;
校园影视作品剧本创作研究;
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如何提高校园影视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力;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校园影视创作的影响。
2.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的参评文本要求
详见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校园电视网www.csetv.com.cn中的说明。
三、校园电视台选送要求
在校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并能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培养、教育人的作用的校园电视台,均可参加优秀校园电视台的评选活动。评选需提供能较直观地反映校园电视台系统全貌实景的照片(不少于10张),工作介绍和实绩材料(500字以内),请把以上图文材料刻成光盘递交。
四、参评费用
校园影视节目300元/部、主持人参评费400元/部;论文参评费200元/篇;校园电视台参评费1800元/家。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参评费用汇至承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指定帐户(针对学校账号直接转账)。
户 名: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无锡中桥支行
账 号:7322810182600013398
如参赛者个人直接汇款需要通过邮局汇款。(参照以下联系方法和地址)
五、联系方式
参评资料邮寄至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运河东路578号 邮编:214023
电话(传真):0510—85726567 82820224
联系人:陈惠蓉 董云斐
QQ群:59610197、151684877、165849203
邮箱:ccsetv@163.com
六、评选说明
入围的节目、论文、优秀校园电视台,组委会将通知参评单位和个人,免费统一制作在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网站(www.csetv.com.cn)上公开展示。金奖作品放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www.cbern.gov.cn)上,供广大中小学教师使用,免费共享。获奖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举行颁奖活动(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评节目和资料均不退还。
17.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七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交警大队:
为巩固一年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形成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引深全市“文明出行”活动,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创交通文明集体、争当交通文明家庭、个人”活动方案‣(临公交发„2010‟70号)要求,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交通文明先进典型”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成员由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评选项目
此次“交通文明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共评出10个交通文明单位、30个交通文明“青年号”、50名交通文明“三八红旗手”、100个交通文明家庭、1000个交通文明个人。
(二)评选条件 交通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建立相关领导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交通安全组织,工作健全制度,经常性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单位积极主动抓交通安全,并将交通安全纳入单位工作考核内容。
3、单位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标准,按期检验,无报废车、无牌无证车及超速超载上路等交通违法现象,最近三年内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无交通违法记录。
4、单位所属人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倡导宣传活动,影响力较大的。
交通文明“青年号”评选条件
1、坚持安全优质、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弘扬职业道德,是一个积极争创一流业绩的优秀青年集体。
2、以集体形式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理念。
3、本集体(组织)车辆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
4、在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中起到示范作用,影响力较大受到本部门、本行业和地方党政部门表彰奖励的。
交通文明“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工作、生活在临汾市,能独立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女性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积极进步向上。
3、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最近三年内本人无交通违法违规记录。
4、在参与道路文明交通活动中,有救死扶伤、举报肇事逃逸,经常性协助交警疏导维持交通秩序、劝导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典型事迹,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
5、积极参加各类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交通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总数在3人以上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机动车驾驶员。
2、家庭每一位成员都能够遵章守法,热心公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培训,做到全家“人人学法、人人懂法”。
3、全家成员都能够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安全出行,礼让三先。家庭中驾驶员做到文明驾驶,最近三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
4、全家成员都能够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成绩突出;家庭生活文明、健康、和睦,互敬互爱,团结邻里,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5、全家成员热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抵制交通违法,倡导文明交通,人人争当交通安全文明使者,自觉抵制并勇于揭发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活动。
2、既是交通安全的守护者,又是交通安全的传播者,积极参加交通志愿者活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模范带动作用,有良好社会影响,有突出贡献,深受群众好评。
3、自觉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无不良驾驶记录,无责任交通事故;自身典型事迹能引发社会关注,有良好社会影响。
4、常年关心、支持、热心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广受群众赞誉。
5、在参与交通安全活动中,事迹典型,能够感染教育他人,对弘扬现代交通文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时间及分工
此次评选活动从三月份开始、九月底结束,十月份适时召开表彰大会。
分工负责:
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交通文明“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单位评选活动;
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交通文明“青年号”评选活动;
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开展交通文明个人评选活动。活动中,各责任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六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在做好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成员单位也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参评数量。
2、申报:由各参评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对照参评项目向各地负责评选的单位申报。
3、初评:各县市区评选活动办公室,对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
4、上报:各县市区初评结束后,按要求填好相关推荐表,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对口上报上级部门。上报截止日期2011年8月31日。
5、复评:九月份,市评选活动办公室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交通文明先进典型进行复评。评选结果统一汇集在市文明办评选活动办公室。
6、表彰:所有拟表彰名单将在•临汾日报‣统一公示通过后,进行表彰。
五、表彰奖励
1、评选出10个交通文明单位、30个交通文明“青年号”,颁发奖匾。
2、评选出100个交通文明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各奖价值300元奖品。
3、评选出50名交通文明“三八红旗手”,颁发荣誉证书,各奖价值200元奖品。
4、评选出1000名交通文明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各奖价值50元奖品。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 严格评选标准,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做到公平、公正、透明,采取自下而上严格评选、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要保证推荐典型的先进性、示范性,推荐前要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各县市区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可复印),交通文明单位、青年号同时还要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事例具体、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要深挖和总结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个个争当文明典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 计划”的实施。
联 系 人及电话:
文明办:亢 烨 2090754 市总会:郭孝忠 2013136 团市委:梁李平2090260 市妇联:张淑丽 2192062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王文涛 2168851 附件:
1、临汾市交通文明单位推荐表
2、临汾市交通文明“青年号”推荐表
3、临汾市交通文明“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4、临汾市交通文明家庭推荐表
5、临汾市交通文明个人推荐表。
18.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篇十八
各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将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向一个新台阶,学院决定开展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重点是搞好“行为文明”、“环境文明”两个文明工程,创建文明宽松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希望各系团总支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口号:“文明在心中,环境在手中,文明礼貌伴我行”
一、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的机会,在全校作“文明礼貌教育月”的动员,明确这一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二、出创意宣传海报,设计文明标语、漫画作品等。以“丑陋的不文明行为”为主题,以校园内外种种“不文明现象”为内容,开展一次墙报展览评比活动,进行舆论宣传。展览分系部展出,各系团总支收集好作品由学院统一布展。各系团总支于3月7日5:00前把作品交院学生会办公室。每个支部最少出一份作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一、各班组织学习《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学生行规则》。各班以“建校园文明”为主题,以文明礼貌知识及批评不文明行为为主要内容,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二、活动期间由院团委组织,院学生会牵头,各系学生会配合开展监督活动。监督员佩发标志。监督活动时间段为学生课余时间,每天由教职工带队(各系团总支书记、学生干事、校警队等组成)
三、“校园不文明行为”大曝光。由团委组织建立“校园不文明行为”暴光台,全校学生接受监督,学生会、值日老师和文明礼貌监督员填写“校园不文明行为”暴光台。
四、利用广播室,宣传各班开展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信息,活动中踊跃出的典型人、典型事,鼓励学生积极投稿。
五、由学生会组织开展一、二次全院的义务劳动。第三阶段:活动成果展示
一、文明礼貌及礼仪知识竞赛
由学院抽查各系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的比赛。造型与设计艺术系80名,广播影视系70人,音乐舞蹈系50人,公共管理系30人。于3月31日下午4:30—6:00比赛。
二、“文明礼貌”小品、诗歌朗诵表演赛 ①
主题:“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当文明人” ② 内容:围绕“文明礼貌”,以发生在班级、学生周围的人和事为题材。③ 形式:以系团总支为单位,选出本系节目参加表演。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小品2个,诗歌朗诵4个;广播影视系:小品2个,诗歌朗诵个3个;音乐舞蹈系:小品1个,诗歌朗诵3个;公共管理系:小品1个,诗歌朗诵2个。
④ 要求:内容紧扣主题,诗歌朗诵要有背景音乐。节目于3月21日5:00前报团委。3月25日下午4:30检查。地点在学院学术厅。⑤ 演出时间为3月28日晚。
团 委
19.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是教育部主管,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 全国唯一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与服务的专业性刊物, 中国知网 (CNKI) 和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2012年1月《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将全面改版, 每月两期, 其中下半月为理论版。我们将大力发展理论版, 以加强大学生就业理论研究, 从理论高度探索创新就业指导的工作模式与方法, 搭建一个高水平、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 逐渐将其办成一份以就业研究为特色和重点, 综合教育理论、教育制度改革等多维度、多视角的教育类、管理类期刊。为办好理论版, 进一步推动就业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 拟向全国教育、就业战线工作者征文,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及时向辖区奖证书, 于2012年9月初公布获奖情况。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传达本通知精神, 安排和鼓励相关人员进5.联系及投稿方式:
行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和论文撰写, 踊跃投稿。联系人:徐苗李梅容
2.征文时间:电话:010-82331236, 82335729, 18910603316, 13641630825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传真:010-82331236, 82332986, 82335919
3.来稿选题及论文规范具体要求 (见附件) 。投稿邮箱:dxsjylilun@163.com4.论文使用及评选: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2011年10月21日
符合质量要求的文章由《中国大学生就业》理论版刊出, 经专家组评审, 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由我中心颁发获
附件:
(1) 来稿选题 (2) 论文规范附件 (1) 来稿选题
1.就业政策与形势分析研究10.人才培养与生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研究19.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方法研究
2. 就业工作信息化创新研究1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研究20.外国就业经验探讨
3. 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研究12.职业生涯规划方法研究21.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的实训教学、实验教学
4. 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分析与用人标准研究13.专业与就业调查报告建设研究
5. 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研究14.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讨研究22.学校特色发展研究
6. 提升人才就业能力方法研究15.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与培养研究23.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研究
7.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模式研究16.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4.中外比较教育研究
8. 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探索研究1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25.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9. 校企合作、订单就业模式研究18.大学生求职心理研究以上选题仅供参考, 作者可以围绕征文主体自主选题。
附件 (2) 论文规范
1.来稿总体要求:选题新颖, 观点明确, 语言精炼, 资料翔实可靠, 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3000字以上。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一般在100-200字, 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个要素, 不得以笔者或本文做主语;关键词一般为3~5个, 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加标点。
3.要求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附于文尾。
4.标题层次:一级用“一”;二级用“ (一) ”;三级用“1”。
5.引文注释:文章必须有引文注释, 引用他人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须注明出处, 即用方括号标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并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 皆采尾注, 格式如下:
(1) 期刊:[序号]作者.文献名[J].刊名, 年, 卷 (期) .
(2) 著作:[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 出版年.卷.起止页码.
(3) 其他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20.大姚县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环境活动 篇二十
本刊讯(通讯员 思明)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促进师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树立教育系统文明形象,大姚县教育系统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卫生校园、环保校园和“小手拉大手”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环境活动。
大姚县在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中,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团队活动、晨会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教育。各学校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培养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教育系统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和相关常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师生自觉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卫生文明个人”“卫生文明班级”“卫生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切实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师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卫生文明、公共道德、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教育。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大姚县本着“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地方,文明整个社会”的宗旨,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环境整治活动。各学校动员家长利用节假日带领子女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做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提高公民的卫生、环保、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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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观后感:像总书记那样自觉尊老敬老08-29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民画展的通知01-27
黑龙江关于发放全国执业药师合格证书的通知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