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

2024-08-14

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11篇)

1.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 篇一

机关二支部警察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我支部成员有了较大的调整,尤其是第三季度随着监狱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的顺利竣工以及指挥中心的正式启用,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警察的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明晰了工作内容及职责要求。同时,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与个别谈话,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警察思想动态,深挖影响警察的思想根源,确保了其身心健康,斗志高昂,风正气顺,精神饱满,能全心全力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支部警察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如下:

一、目前警察思想状况的现状

通过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和日常工作表现来看,我支部警察队伍思想稳定,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警察集体荣誉感强,作风扎实,行为规范;在平时的工作中,大多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遵纪守法,努力工作,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事件,同事间能互相帮助,团结协作。但也有个别警察思想上不谋进取,能力上不谋提高,作风漂浮,畏难厌战,工作绩效平庸,支部已在不同时当对其进行了谈话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支部警察暴露出的个别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经分析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警察不加强自身修养,只求过的去,不求过门硬,对工作起点低,碌碌无为,有推天度日现象。

(二)个别警察对监狱安排的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学习,表面应付,不够重视;对信息化新业务学习不主动,一知半 1

解,思想上和行为上有懒惰现象。

(三)对于今年组织开展的“规范化管理年”等三大活动,没有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把台帐整理好以备上级检查就可以了,没有达到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工作的作用。

三、支部见习警察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支部有见习警察6名(办公室1名,指挥中心5名),占支部警察的35.3%。经过一年实习期的锻炼,他们已经成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新兴力量。

(一)工作方面。这6名新警普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文化层次高,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学历;二是5名新警所学专业能很好的为监狱信息化建设服务;三是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踏实肯干、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上几方面的特点,决定了这6名新警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利用自身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学习方面。6名新警都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很好的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主动向老警察虚心请教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消化吸收。面对困难,知难而上,团结协作,注重沟通交流,分享心得体会,共同进步。

(三)监狱在新警到岗之初为每一个人指定了指导老师,从与他们交谈中了解到,每位指导老师都十分高兴自己收了个徒弟,并且从一开始就严格要求、悉心传授。从如何

尽快完成由普通百姓向人民警察的转变到对吴忠监狱发展历史的了解,从作为监狱警察应当具备怎样的素质到具体工作内容等等,指导老师都一一为新警做了详尽的解答和指导。同时,指导老师也从新警身上感受到了年轻人的工作激情,接触到了新的思想文化,学到了电脑操作知识,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可以说师徒之间形成了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当然,新警在开展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受工作经验不足、认识不到位等因素影响,而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相信在全体警察的帮助下,他们会迅速成长起来,成为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

四、进一步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警察的思想政治素质。针对由于新形势下客观情况的变化,使部分警察在政治前途、经济收入、工作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压力,失去了心理平衡,直接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首先必须加强对警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提高警察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警察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对确有困难和情绪低沉的警察,尽最大努力帮助和开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一岗双责”,发挥监区教导员和科室负责人即抓部门业务,又抓警察的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确保带好人,干好事。

(四)做好警察心理教育工作。一是及时把握警察的心

理动态。通过深刻分析每名警察不同的性格特点,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找准其与普通群众之间心理环境的差异,针对这种差异,并从中发现问题,开展心理教育工作。二是找准时机,适时开展心理教育工作。心理教育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找准时机,及时地将警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从而,避免更大心理问题的产生。三是抓住生活中的小事、琐事,仔细观察警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使一些害怕自身存在心理问题的警察及时得到教育和疏导。

2.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 篇二

关键词:监狱警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

20世纪80年代末, 在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活动中, 罪犯心理矫治悄然兴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 罪犯心理矫治在国内很多监狱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到2006年为止, 全国已有93%的监狱成立了心理矫治机构。这对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 却很少有人关注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 而警察的心理健康更直接关系到罪犯的心理健康、人格发展和改过自新。

1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的表现

心理问题几乎每个人都有。而作为监狱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的人群, 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则显得更为严重。据资料显示有51.23%的警察存在心理问题, 其中32.18%的警察属于轻度心理障碍, 16.56%的警察存在中度心理障碍, 2.94%的警察已经构成心理疾病。警察的强迫症状、自卑心态严重, 妒忌情绪、焦虑水平也出现偏高, 忧郁化等都比一般人群高。可见警察的心理问题状况不容乐观, 越来越多的警察遭受着心理困扰, 并严重影响他们的职业行为和职业体验。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 他们的心理问题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险性。警察的心理健康是罪犯心理健康的必要前提, 警察的一言一行都是影响罪犯的教育改造资源, 几乎每个罪犯在改造过程中, 都会因警察的影响而在心理上留下深刻的痕迹。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 罪犯的心理健康就无从谈起。由此, 警察的心理问题带来的危害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警察心态的偏差降低对罪犯教育与改造的质量与效率警察心理不健康, 受害最大的是罪犯。

警察职业症状使之在教育改造中容易产生心理偏差, 在实际工作中显得焦虑和烦躁, 遇到事情不够冷静, 反应过激, 处理方法简单粗暴, 甚至体罚打骂罪犯。特别是一些年轻警察发现自己的理想与现实产生冲突是, 很快会向现实妥协。在焦躁时, 对待不顺眼的罪犯进行责骂。但是, 警察心态的一点点偏差, 对罪犯的伤害可能危及一生。进而影响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与效率, 使得罪犯在重新进入社会后产生不良的心理症结。

1.2 心理不适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警察心理不健康, 也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

警察在监狱工作中面对的都是罪犯, 做着带有一定重复性的工作。如何克服自己的倦怠, 保持对监狱工作的敬业和专心, 对警察实在是一个挑战。心理偏差的警察可能凭自身的经验、感觉去处理复杂多变的教育改造现象。

1.3 长期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心理生理健康问题警察心理不健康导致身心健康受损。

现在警察难做, 罪犯难教。社会急剧变化, 警察也不得不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带来的角色模糊、角色冲突、角色责任变大, 使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实竞争与功利需求也往往让警察掩饰失落。在长期的压抑和焦虑中, 失眠、食欲不振等生理健康问题接踵而来。

2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心理问题向来是被人认为很神秘的领域, 而警察由于起所从事的职业的特殊性, 其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则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

2.1 工作环境的闭塞带来的心理问题监狱警察工作的地点主要在监狱内狭小的空间, 且远离市区, 其往往在比较偏远的地方。

在那狭小偏远的空间内, 很多警察缺乏一种成就感, 其与外界的接触也很少, 其获得信息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此而产生的心理障碍便无法得到有效的排除。警察的工作是长期的、紧张的劳动。教育改造活动往往是个体劳动, 没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就极其容易产生孤独、感情压抑等等。

2.2 职业特殊性带来的巨大工作压力监狱警察是一个特殊的

职业, 其工作主要面对的是罪犯, 且工作单调枯燥。且罪犯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 鱼龙混杂。在警察对罪犯进行改造的过程当中, 若警察不进行再学习和不断的自我调整, 其心理状态会受到罪犯的影响, 并且存在产生不良心理的状况的极大可能性。同时, 监狱管理机制上的缺陷及不公正, 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方面也必然大大降低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2.3 家庭情感因素近年来, 监狱警察家庭群体中, 家庭不和睦, 夫妻关系紧张, 分居离婚、失恋、外遇等多有发生。

主要是由于当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所产生的“心理综合疲劳症’影响到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如果解决不及时妥当, 更会给家庭带和工作带来不良的后果。

3 监狱警察心理问题解决的对策

警察的心理问题的产生不是一时的。自从有监狱开始, 他们的心理问题就一直存在着。警察心理问题的产生会给其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同时由于现在的监狱体制存在的缺陷, 使警察的心理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及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并且长期以来警察的心理问题方面的研究也是空白。但随着80年代以来, 心理学在我国重新得到发展, 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 心理问题及心理疾病等的治疗方法不断产生发展。以下是有关监狱警察心理问题解决的有效对策:

3.1 社会层面对监狱管理系统进行改革, 创设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氛围, 增强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 改革绩效考核制度。

我们在重视对监狱及警察队伍的同时, 我们不能忽视社会、家庭对警察心理问题的影响。在我们对警察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 我们应为监狱警察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 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增强狱警的成就感, 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充分实现其自我抱负。

3.2 管理层面建立心理咨询机构。

监狱系统应该成立专门的狱警心理咨询机构, 并有专门的心理学人士担任。同时, 可聘请心理学的资深专家, 通过建立心里咨询中心、开设心理门诊、咨询热线电话、咨询信箱、咨询网站等形式, 为有心理障碍的狱警提供倾诉场所, 及时对狱警的各种心理失衡问题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提供给狱警排除压力和苦恼的方法与技巧, 增强警察的心理承受能力。

3.3 个人层次心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得靠自己。

因此, 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还得靠警察队伍。因此, 监狱管理机构应积极调配有关教育资源对监狱民警进行再教育, 同时向民警灌输终身教育的理念。提高监狱民警自我学习的能力, 提高其自我适应周围环境变化的应激水平。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使知、情、意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提高自己的应激水平与受挫折能力。做好生涯规划, 明确人生的努力方向, 实现自我, 在工作、家庭生活、学习等方面做自己真正的主人, 让生活充满乐趣。

同时, 我们应充分利用国家、社会、监狱自身等方面的力量与资源, 积极建立监狱警察心理预防机制, 对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监狱民警进行及时的诊断与治疗。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 我们同样应努力建设好和谐的监狱系统, 提高监狱系统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与政治生活水平, 从根源上解决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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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苹, 何朝阳, 王琼等.某市警察心理卫生状况调查[J].昆明医学院学报, 1999.20 (3) :3-6.

3.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 篇三

关键词:监狱人民警察;思想作风建设;措施

习主席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患“软骨病”。习主席的重要指示,科学揭示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本质和内涵,深刻阐明了坚定理想信念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内在联系。新形势下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狱警察思想作风建设,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

全面推进监狱工作的顺利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是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队伍。然而,社会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各种思潮不可避免地影响着监狱人民警察的思想,特别是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致使民警的思想、心理都出现悄然变化,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等现象也随之出现,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狱各项工作的顺利開展。为此,加强监狱民警思想作风建设,在新时期已显得尤为重要。

一、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思想作风

思想作风建设是指人们在一定的世界观指导下,在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人生态度、行为方式和精神面貌的总和。思想作风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应,是理想信念、政治品质、思想道德的体现。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和关键。

监狱人民警察处在惩罚与改造罪犯的第一线,他们具体实施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代表国家依法、科学、严格、文明、规范管理罪犯。监狱人民警在惩罚与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监狱人民警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面对的是穷凶极恶的刑事犯罪分子,是监狱的服刑人员,因此,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极为重要。加强监狱人民警察思想作风建设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着力解决民警队伍精神状态、工作落实、执行力等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监狱民警队伍,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警务效能、提高工作质量,以作风的大转变推进工作的大发展。

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1)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全国两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和领会党的性质宗旨以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民警队伍的思想引领,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指导民警的思想和行动。倡导“讲大局、讲奉献”,教育民警把个人的工作、事业同监狱的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谋监狱大建设、快发展上来,全面落实省局提出的“科学发展、重点突破、扎实奋进”的总要求,增强干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事业心,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对照监狱当前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排查和反思民警中与监狱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精神状态,找准症结、认清危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抖擞精神,不断增强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廉洁意识、危机意识、敌情意识,不断激发民警创造力,不断增强民警队伍战斗力,打造一种“说了定、定了干,不见成效绝不松劲”的工作精神。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使警察队伍建设朝着高效、廉洁、公正的方向发展。常对监狱民警作廉政警示,多敲警钟,把民警队伍作风建设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教育为本,以制度、规定为依据,以查处为手段,通过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和形式,不断强化广大监狱警察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监狱是一所特殊学校,监狱民警又是教员,对服刑人员进行“三课”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文化知识、技术培训,更重要的是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心理矫治知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法纪观、价值观,改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和有用之才。因此,监狱民警在监管改造工作过程中,不仅是执法者,同时又是教育者。监狱民警队伍作风如何关系到监狱的形象,关系到监狱工作的成败。着力加强监狱民警队伍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3)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现阶段上级提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提高监狱民警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由于民警队伍作风是其综合素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具体反映,所以要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民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形成敬畏制度,执行制度,遵守制度,违者必究。

(4)党员是整个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主体力量,党组织和党员干警队伍建好建强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就有了根本保证。要保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监狱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就必须加强监狱党的建设,用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狱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水平。

(5)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充电,转变新思想、新思维、新理念、达到开拓创新,科学发展。把工作作为学习来推进,把学习作为工作去要求,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学习力。监狱是一所特殊的大学校,民警提高思想境界,不仅要靠理论学习,更主要的要在实践中学,随时随地在实际工作中学习。通过丰富精彩的实践活动,找出自己的不足,修正自己的行为,达到不断实践,不断提高。

4.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 篇四

监狱警察的综合素质,是指监狱警察在工作、生活、学习中所体现出来的内在特质。具体表现为一个监狱警察所具有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质、业务水平、道德观念、思想理念等等。监狱警察作为监狱的主体,既是管理人员又是国家公务人员,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罪犯的改造质量好坏,影响着监狱的物质、精神文明能否健康、快速、稳步发展并达到协调一致,甚至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政府形象的好坏。本文试从加强监狱警察文化角度出发,对监狱警察文化的认识、警察文化对提升警察综合素质的作用、当前制约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因素及今后如何加强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达到全面提升监狱警察综合素质,促进监狱全面协调发展的目的。

一、对监狱警察文化的认识

要了解什么是监狱警察文化,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文化?什么是监狱文化。所谓文化,从广义上讲,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文化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她的“人化”特性,因为人总是与文化互为依存,文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其是作为人特有的行为模式、生活样式而存在和表现出来的。所谓监狱文化,是指监狱作为特定性质的国家物质附属物,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全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监狱内部共同树立的价值观、道德法律意识、作风、传统及追求目标等,而且还包括这些因素具体化和物质化的诸方面要素,如监狱精神、管理理念以及监狱存在的物质条件和创造的社会精神和物质产品等。

监狱警察文化,是监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监狱主体的视角对监狱文化进行研究的,在监狱这种特定环境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种群文化.由此概念可以理解,监狱警察文化不仅包括单纯的警察文化生活、文化教育、文化宣传、文化设施等物化行为,还包括警察思想、警察职业道德和警察价值观等精神文化内容,其核心在于它的精神文化。

二、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对提升民警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

一个警察对待自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品位,注意自己的举止,还是浑浑噩噩、碌碌无为混日子?对待工作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努力提高自身的岗位技能水平,还是消极应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待罪犯是耐心疏导、教育挽救,还是打骂体罚,以恶制恶?对待监狱是积极宣传、树立形象,还是指责抱怨?等等这些思想行为表现往往体现出一个警察的综合素质,从深层次而言,又反映出一个监狱警察文化的优劣。因此,当前加强警察文化建设,对于提升监狱警察的综合素质,对监狱事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是提高监狱警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的客观需要

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是提高监狱警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求真务实的监狱警察队伍的客观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是警察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教育和引导广大监狱警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科学判断形势、正确处理复杂局面、合理解决突发事件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道德素养。

2、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是规范监狱警察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监狱警察文化是提高监狱警察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警察文化的繁荣可以推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的深入开展,可能促进监狱警察加强对必备的法律知识、管教业务知识的学习,探求正确的刑罚执法方法,树立勤政廉政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3、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是提高监狱警察对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根本保证

监狱是囚禁罪犯的场所,罪犯亚文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罪犯的改造,监狱加强主流文化建设,特别是警察文化建设可以消融罪犯亚文化带来的不良影响。监狱日常的言行举止对罪犯改造有着广泛深刻的影响,警察个人优良的文化修养和志趣,可以在罪犯中树立个人威信,对罪犯产生正向的引导和暗示作用;长期对罪犯的耳濡目染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改造效果。因此要提高改造罪犯质量,加强监狱民警的文化建设十分必要,通过警察文化建设内容的先进性,引导监狱民警爱用良好的文化风尚,影响、净化罪犯的亚文化,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

4、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是丰富监狱警察业余文化生活,缓解思想压力的有效途径 通过加强警察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监狱警察的业余文化生活,能够有效地化解和消除民警心理压力。监狱环境相对而言,地处偏远,环境封闭,交通不便,业余文化生活相对单调。加之工作压力大,后顾之忧较多,导致监狱民警心理压力较大。而加强警察文化建设,丰富监狱民警业余文化生活是解决监狱民警心理压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成立球类、棋牌类、歌舞类、图书类等各种俱乐部,并长期开展活动,既能锻炼身体,融洽关系,增强凝聚力,又能使民警的各类压力在无形中得到化解。

5、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是促使监狱警察形成创新理念,提高监狱警察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创新是监狱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现代监狱警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通过加强警察文化建设可以提高监狱警察在学习、工作、日常生活中不断接受新观念、获取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适应新要求的学习能力;可以激发监狱民警展示知识、展示才华、展示技能以及顺应时代发展、勇于迎接挑战的竞争意识;可以调动监狱民警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通过思考和实践,探索新的有价值的监狱理念和工作方法的思想。可以培养监狱警察爱岗敬业意识,倡导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监狱警察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可以营造团结互助、和谐共进的工作氛围。

三、当前制约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因素

近几年来,监狱发展史上经历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布局调整、监狱体制改革等等重大变革,监狱物质条件大大改善,警察经济收入明显提高。不容置疑,监狱警察文化的主流是好的,但一些与监狱事业蓬勃发展态势不相适应的现象却依然存在,如警察对监狱和罪犯的消极态度,执法过程中重惩罚轻改造思想和经济生产中重效益轻手段的思想普遍存在,部分警察自律意识差、业务素质低、团结协作精神不强、事业心不强、执法水平低、道德观荣辱观差,以及社会公众对监狱警察的误解和偏见等等都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但这些现象表明,当前我们监狱警察文化建设仍比较薄弱,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存在着与监狱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间的矛盾日益明显等因素。既然是监狱警察文化建没有问题,那么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力度不够,阻碍了监狱警察文化的发展进程; 一是对警察文化建设的理解不深;部分单位领导思想意识上将警察文化建设只停留在办报、建室等初级模式上,甚至将其视为文化建设的全部内容。二是对警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单位领导将精力全都放到了组织经济生产,监管改造安全工作上,对监狱警察文化建设不以为然,认为文化建设是虚的,是形式主义,监狱工作只有抓好经济与监管安全就能推进监狱的快速发展,孰不知,不良的监狱警察文化将对监狱的发展起到严重的制约作用。三是对警察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开展不力;部分单位活动组织内容单一,形式呆板,群众参与性不强,作用收效不明显。

2、警察思想观念陈旧,限制了监狱警察文化的发展速度;

监狱警察的管理长期处于半军事化状态,受“军人以服从军令为天职”等模式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形成了强烈的服从意识,致使警察创新意识缺乏,抱着领导叫干啥就干啥等待分配任务的工作态度;部分人“安于守成”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日常工作中,遇到难题不是坐等上级指示就是相互推委,不愿动脑筋。一些直接管理罪犯的同志甚至认为管理罪犯就是要守住人头,至于如何提高个人素质,设法把工作做得好些、把效率提高些,则根本不作考虑。警察思想观念陈旧,创新意识的缺乏,影响了监狱警察内在潜力和创造力的发挥,更限制了监狱警察文化的发展速度。

3、旧中国处刑思想、手段的消极影响及监狱对外宣传力度不够,阻碍了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深入;

警察文化需要融入社会,警察文化建设更离不开社会力量、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认可。然而旧中国处刑思想、手段的消极影响严重制约了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封建社会,监狱执法者又称之为狱卒,既是身份卑贱、待遇低下、法律责任重大、时时受到制约的群体,又是监狱重地的实际管理者、最基层的法律执行者,当时社会存在着“贱民执法”的说法。统治者处刑思想上采取“株连”等令人毛骨悚然的制度,一人犯罪,殃及亲友。并且此种遗毒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使无数家庭浸透了伤心的血泪。这种现象的根本是由于当时人治、强权社会环境所造成,但却导致了人们对作为统治者实行专横制裁工具的痛恨和鄙视。

进入当今社会,由于监狱相对封闭,监狱自身对外文化宣传力度不够,不少人对监狱警察的认识还只停留在旧形象上,导致了监狱警察的社会公众认可率相对较低,监狱警察自身职业自豪感不强,警察社会化进程缓慢,阻碍了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深入。

4、新中国成立后,监狱对警察的管理上盲目照搬企业管理模式,导致警察文化建设目标、方向不明;

企业以经济创收为主要目的,效益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内在动力,其员工文化建设更注重于全方位地创造物质财富的潜能。建设初期直至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监狱警察文化由于内容、形式上的缺乏,积极借鉴企业文化精神,但由于结合监狱实际少,实施起来过于盲目,管理者对警察大量灌输“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和“顾客是上帝,时间是金钱”的思想理念。要求警察一人多用,既要当好刑罚执行者、教育者、看守者,又要当好生产管理者,技术指导者、生活看护者。要求警察既要最大可能地创造物质财富,为监狱谋取经济利益,又要使

多岗位分类不清,警察精力有限,最终结果只能是大部分警察无所专长,成为“四不像”警察。

5、硬件条件的不足阻碍了文化活动、文化教育的正常开展。

硬件建设落后,投入资金不足,开展文化活动、文化教育,必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监狱体制改革以前,监狱资金不足,国家拨款不能完全到位,不少监狱警察收入靠自己发展经济来确保,更不要说监狱警察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体制改革后,监狱资金有了进一步的保障,文化设施建设大大加强,文体活动日益丰富,全国监狱范围内,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等文化设施一应俱全的仍屈指可数。

四、在当前形势下应如何加强监狱警察文化建设

1、加强领导,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形成良好“和谐”文化氛围

单位领导要转变思想,真正认识到监狱警察文化建设是提高监狱警察综合素质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监狱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转变思想,创新管理理念,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理清工作思路,才能使充分提高监狱警察工作积极主动性,推动监狱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要将警察文化建设列入单位议事日程和工作安排,不断探索研究警察文化建设的科学规律,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本单位警察文化建设有序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参加警察文化建设活动,影响和带动广大民警积极投身到警察文化建设活动中来。

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良性的用人机制

在监狱民警队伍建设上,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治警观,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以激发基层民警的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结合警察的工作实际,把警察个人的工作实绩与利益挂钩,建立相应的分类分层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文明管理、科学改造罪犯的工作氛围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以激发内驱力为切入点,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可以使民警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广泛开展岗位创优和立功创模活动,激励民警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让工作表现好、办事效率高、业绩突出的民警得到及时的肯定和奖励,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是要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引导,调动民警的工作热情,使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从而不断努力提高自己,超越自己。努力在监狱警察中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体意识,共同建设奋发进取的精神,众志成城,团结拼搏,把监狱事业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2、注重廉洁自律教育,抓好警察的廉洁性,形成良好的“自律”文化氛围。

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化作用,形成人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自律”文化氛围。注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将廉政文化教育纳入监狱教育学习计划,加强对警察的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正反典型事例的教育活动,用先进的廉政文化理念武装警察的头脑。二是注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宣传廉政文化。结合实际,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将廉政文化艺术和谐地渗透到监狱各个角落,提高警察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并促使警察在廉政文化的熏陶中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的管理。以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为主要对象,将廉政文化融入各类管理之中,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四是抓好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树好家风是促进个人廉洁自律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警察家属座谈、参加廉政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一些主题活动,使廉政文化向警察家庭延伸,形成反腐倡廉的多方面合力,使党风廉政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章立制,狠抓执行制度的严格性,责任追究的严密性,形成“问责文化”氛围;

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预警机制、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营造“教育使其不愿为,法规使其不敢为,机制使其不能为”的管理氛围,建立和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问责的核心要求是负责,即切实负起应负的责任,对没有负起相应责任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因此,界定责任是问责的核心环节,建立他律的制度体系是问责的根本保障。只有将问责制度化,形成完善的问责机制,才能有效地持续问责。

4、开展各种教育培训,形成良好的“执行”文化氛围,抓执法的规范性,处事的公正性,对罪犯管理讲究方法。

提高监狱基层民警素质的方法和途径有多种,但最重要的是学习教育。通过对教育培训的准法制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学习制度,不断更新学习观念和学习方法,营造一个全员参与,人人受教育的学习氛围,为创建学习型民警队伍提供一个环境平台,推动基层民警自主学习和互相学习。监狱要分岗位、分专题,对不同职级、不同专业的警察进行培训。要保证民警的继续教育时间、经费和场所,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要,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

要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警察技能的培训,提高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要按照“优秀民警加强培训,年轻民警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的要求,培训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根据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要求、结构变化以及个体岗位变换和职务变化,科学地调整培训的内容及方式。培训要强调学以致用、学用一致、用其所长的原则,注重把培训与使用统一起来,确保受训者能把通过培训所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工作实际,以提高基层民警履行岗位职责的适应能力。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学习方法,适时邀请社会名人或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为基层民警进行专题授课,有计划地分批派送民警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扩大视野,增长知识。同时要加大对监狱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搞好民警图书室、阅览室等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新理念,努力营造“以勤奋学习为乐,以知识更新为荣”的良好学习氛围。3分类教育,分类管理,努力培养专业型人才,专业化。学习型警察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以形成共同愿景、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为目标,大力倡导和有效推进学习型民警队伍建设。以提高能力、增强本领为重点,抓好7910工程和继续教育,强化专业训练,逐步实现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各单位要按照建设学习型警察队伍的要求,大力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要定期开展各类理论研讨、文艺创作讲座、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观摩等活动,加速民警知识更新,使全体民警领略各个学科的知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特别要加强与改造罪犯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控制和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要大力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基层民警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的基本操作。要通过工作创新、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合理安排、调整民警工作、学习、生活时间,确保民警有必要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参与监狱各类文化活动。

5、加大文化硬件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环境”文化氛围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警察文化活动,将警察文化活动推向深入。首先,要在建立警官俱乐部、图书室、阅览室、警官娱乐活动中心、荣誉室等等。其次,广泛开展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美术书法和摄影展览等活动,丰富民警业余生活,陶冶民警思想道德情操。再次,应该在广大民警中开展读书活动,开展知识讲座,组织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营造良好的知识氛围,提高民警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另外,在目前的知识经济时代,要充分发挥新闻传媒的作用,在紧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大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开辟警察宣传阵地,使警察文化建设深入社会,并融入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

环境是警察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警察环境文化是指一定时期内影响某一警察群体和个体的文化背景。警察所处的周围环境,会影响他们的各种行为。如果把警察引向某一方向,就必须使警察与环境间的关系有相应的变化和调整,不是改变环境,就是让警察去适应环境。如果警察与环境经常处于不适应的状态,不仅影响他们的行为,而且会导致他们心理上的变化。因此,在警察文化构建中,要大力抓好环境的优化工作。一是优化礼仪环境,大力推行文明服务用语;二是优化办公环境,要本着量入而出的原则,美化、绿化、净化、优化各单位的内外环境;

一是以设施为载体。要加紧建立警官俱乐部、图书馆、阅览室、警察文化娱乐活动中心、警察英模纪念馆以及警察博物馆等设施和场地,这些设施和场地是警察文化建设的硬环境,缺少这些阵地,警察文化建设就会因失去硬件支持而不能进行。

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警民专题文艺晚会、“警察与人民”演讲比赛、“卫士心声”合唱比赛以及“警苑奇葩”摄影、美术、书法、手工艺品制作展览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使警察从中得到美的享受、情操的陶冶、人生的启迪和精神的升华。

5.监狱警察实习总结 篇五

转眼间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在这段短暂而又漫长的见习期间可以说是让自己受益非浅。说它短暂的原因是个人感觉监狱基层管理工作复杂且艰难,短短的四个月时间是绝对不够进行全面学习更不用说掌握、探索之类了。说它漫长缘于我们的实习单位“监狱”

地处偏僻,条件艰苦,有很多人的确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无论怎么讲我都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来要求自己,始终如一的带着用心学习的态度和踏实工作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实习任务。回忆这段特殊的学习时期,我的主要感受是以下“五个差别”:

一、学校学习与工作实践的差别

通常来讲在校的认真学习是为将来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地基础,但是当你真正走上工作岗位之后难免发现会有很多不宜操作之处。当然,这是每个人将面临地一个转型过渡时期,就像我们系主任(周主任)曾多次强调:要求我们要从一名士兵向一名学生做好角色转变是一个道理。但是“说起容易做来难”,毕竟理论上的知识与实践当中的操作的确还存在着很多实质性差别,下面举三个我在实习工作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例:

一、少数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冲突。两名罪犯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冲突并动起了手脚,当干警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不得不中止。这个问题就是两名罪犯谁都不承认是自己先动手打了对方,负

责处理这件事的干警采取了教育、开导、诱导,甚至后面还进行了威胁,包括告诉他们要调取监控录像,但是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不管用。只到最后真的调取了监控录像,确定了先动手打人的那名罪犯后再来询问都还是不主动承认,在这样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了那名动手打人的罪犯两巴掌,奇怪的是他马上就承认了。对于这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最后通过仔细观察和向老干警请教后得出的结论是:监狱规定要求干警要进行人性化管理、以说服教育为主等相关政策在罪犯日常管理中,特别是“个别”罪犯管理中至少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实施。

二、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相冲突。记得我们在参观另外一所监狱的时候,监狱领导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育新学校”。“三大改造手段”当中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也是并列存在的,可是在罪犯的现实管理当中我发现几乎没有教育改造且只有劳动改造。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进行了观察和请教老干警,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每个监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生产任务,而监区所从事的廉价生产如果不进行加班就不可能完成规定的任务,但如果加班也就根本没有时间来进行集中教育,更不用说课堂教育。二是目前警力严重不足,至少目前根本没有专职的管教、教育干事,所有人甚至包括监区长都得参加监区带班并值班,在这样的情况下干警也根本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三、现有规章制度与当前社会群带关系相互冲突。应该说现在监狱管理的规定、制度已基本健全,特别是在罪犯的行政奖励与惩罚和法律奖励与惩罚方面所采取的“九分制考核”、“严禁二十条”、“服刑人员

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基层干警中是相当认可的。但在实际管理操作中难免会存在所谓的“关系户”,这本身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社会环境背景下更是不足为奇。但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时候基层干警根本无法决择轻重应向哪一方倾斜。

二、印象监狱与现实监狱的差别

以前总是通过道听途说、电视荧幕得知监狱的一些不太真实的信息,所以在我印象中的监狱应该是非常阴暗、单纯的场所。如果非得做个比喻那我感觉监狱的管理和设置就应该像部队或者说学校一样,物品摆放整齐划

一、日常管理工作由警官发号施令、罪犯休息时间相当之多,一般都用于学习或者队列训练为主。可是当我亲身走进监狱之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这样:首先是硬件设施是跟想像的不一样,比如个别身体魁梧的罪犯会因为囚服太小而只能穿带有标志性的便服。再比如罪犯的住宿条件达不到指定的要求,加之空间受限、物品不够统一、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导致根本无法进行标准的内务统一。其次是罪犯的生活跟想像的不一样,在值班期间我发现,罪犯每天早上八点出工劳动,十一点半收工吃午饭,十二点出工劳动,十七点半吃晚饭,十八点加班,二十点半收工,二十一点收监,二十二点熄灯。为此我感觉这更像一个工厂招收了很多为了挣钱而拼命上班的员工在进行产品加工一般。

三、监管罪犯与其他管理的差别

其实“领导”一词在国外很多人已经用“服务”来代替了,这说明现在的管理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我管你(我说你做)这么简单了。据

我所知现在就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单位、企业都在向这方面进行改进,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团队,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想发挥出自己团队的最佳作用,领导就必须做好牺牲的准备,因为你自己不为员工付出,员工就不会为你“卖命”,这样双方就会同时失去很多利益。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存在自由选择和双方得利的前提。

监管罪犯却与之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政治地位不一样,监狱人员警察管理好罪犯是国家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和职责,而罪犯则是法律给予其相对应的惩罚,所以干警跟罪犯之间的关系是职责关系,而不是利益关系;其次是管理对象不一样,监狱人民警察所管理的是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特殊人群,分析服刑人员犯

罪的主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大部分都在于利益(如盗窃、抢劫、非法买卖等)和义气(如复仇、顶罪等)两个方面,对于一个能为了利益和义气愿意牺牲人身自由的人绝对是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有其它心理有问题的人。跟这类人是不能用常人的思维进行相互交流沟通的(如上面所举的打架的例子);再次是管理方式不一样,常规管理过程中可以选择辞退或请辞的方式,而监管工作是一种强制行为,干警不能因为他确实不听话或者没有能力来管理他而将他释放,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如何将他管理好,所以这也是干警经常头痛的一个难道;最后是管理范围不一样,常规管理一般只限于工作方面,对于爱好、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他们无权过问。而监管罪犯则是面面俱到,干警要负责他们吃饭、睡觉、穿衣、购物、看病、生产甚至是走路。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去管理一群人往往会使人筋疲力尽。

四、罪犯与罪犯的差别

因为罪犯以前的生活中就有自己的很多习惯,再加上生活成长的地区相对不同,接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国家法律法规也宣传地不够深入,甚至有极少数罪犯到最后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监狱服刑。通过观察,我将罪犯与罪犯的差别总结为“七讲七不讲”:不讲科学讲信仰;不讲法律讲义气;不讲知识讲传统;不讲警察讲金钱;不讲团结讲帮派;不讲规距讲习惯;不讲道理讲拳头。

五、服从管理与管理罪犯的差别

对于“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本身就是监狱人民警察一项为人处事的艺术,我想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如果能将这两点做到不“顾此失彼”,那他将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渡过完美的一生,并且能够实现自己的最终理想。通过这段时期的实习生活,我自己也有对“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的一种解释:

服从管理:作为一名警校生来讲,我认为服从绝对是第一位的,换句话讲无论上级下达的命令正确与否,首先在头脑里的反映就应该是按照上级的意思去立即执行。至于该不该做、后果如何可能会放到后面去考虑。当然,如果上级下达了明显错误的指示命令,那也可能会采取边执行边汇报甚至是越级汇报。但是,要知道领导是会很难得下达一次错误命令的,所以说上级的指示不应该有折扣、拖延现象,更不能出现借口推辞甚至是当面顶撞的现象。

管理罪犯:在罪犯的管理上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从来不相信有“油盐不进”的人存在,管理罪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以感化教育为主。自己在实习期间把罪犯管理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身作则、亲历亲为、以理服人;二是公平、公开、公正、一视同仁;三是以理服人、用制度管人。

6.监狱警察工作总结 篇六

回顾上一年来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立足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还存在着欠缺和不足,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总结。

一、坚定立场,注重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着眼大局,找准定位。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通过学习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在个人修养方面,我始终坚持真诚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和谐相处,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作风,不趋炎附势,不欺上瞒下;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豁达大度,不小肚鸡肠,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与同事斤斤计较。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虽然在到监狱工作已经两年多了,但以前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所掌握的知识、掌握的业务随着监狱的发展逐渐之后。在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下,有很多新的知识、新的业务、新的文化需要去学习和掌握。在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一年来,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干警学,使我学到了很多管理教育罪犯方面的工作方法,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地解决罪犯在生产改造中发生的矛盾,能够对自己所承包的罪犯较好的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及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解决其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加快其改造进程,能够比较熟练地制作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服务整体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我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树立正确的态度勤勉尽责。勤勉尽责是对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起码要求,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自到监狱工作以来,我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势头,任何时候都以工作为重,全身心投入。在实际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勤工作”。作为处在最基层的分队长,既要懂生产,又要会管教,在工作期间,我认真学习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做好罪犯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勤学习”。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我努力做到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脑。遇到问题勤动口,多向老干警请教,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多写笔记心得勤动手,写各种法律文书,努力提高自己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多思考问题勤动脑,只有勤思考、勤琢磨、勤研究,善于分析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中能够一丝不苟、扎扎实实贯彻好省厅、局、监狱的会议精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对罪犯的直接管理规定,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中队领导做好各项工作。能够自觉主动加强对罪犯的管理,耐心说服教育并化解罪犯之间的矛盾,教育的人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分监区罪犯遵守监规狱纪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和改造环境。

五、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参加工作以来,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与罪犯套近乎、拉关系,没有索要、接受过罪犯及其亲属的任何财物,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坚持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以清廉简朴为荣,以奢移享乐为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存在的不足之处也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服刑人员的构成、知识水平等也在不断变化,这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新要求,业务知识还存在欠缺,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二工作积极性不稳定,时好时坏,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思想上有依赖性,有时怕麻烦,存在畏难情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一点进步,但我深知离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相距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型、实践型监狱人民警察。

X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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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浅析 篇七

关键词:监狱民警 心理健康 浅析

目前,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心理健康也逐渐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之一。那么就监狱人民警察的特殊职业特点来看,的确有许多直接影响心理健康的压力,造成各种心理疾病,直接影响到监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甚至危及监狱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在此就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作一些探讨。

一、目前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状况

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对监狱人民警察产生心理冲突。第一,监狱是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担负监管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任务。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监狱警察的责任也不断加大,恐怕出现各种事故(例如:改造事故、安全事故、生产事故等),从而出现心理紧张、焦虑等问题。第二,監狱工作相对其他工作来说具有闭塞的特点,与其他社会部门联系相对较少,从而也造成个别监狱警察出现自闭的心理倾向,不善交际,而地处边远的监狱人民警察则更易出现类似情况。第三,监狱的工作环境决定监狱警察时刻处于紧张状态。第四,工作重复性太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性工作,极易造成抑郁、情绪低落、人生价值观丧失等心理问题,易形成心理冲突,直接影响身心健康。第五,工作竞争机制差。出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目的在于保持监管的安全及稳定,相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竞争机制稍差,这样易造成进取心差、工作热情不高、生活没意思等心理现象的出现。第六,对部分青年监狱警察来说,出现专业知识用不上、无用武之地、没发展前途等想法,从而出现对前途的迷茫,甚至有人出现抑郁病态。

就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通过自身调整和学习,都能够适应工作和环境,保持良好的心态。其实心理健康的标准即表现为认识功能正常,情绪反应适当,意志品质健全,自我意识正确,个性结构完整,人际关系协调,人生态度积极,社会适应良好,行为表现规范,行为与年龄相符。但是当前监狱人民警察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诸如强迫症状、敌对性、偏执、抑郁、焦虑、精神病性、人际关系敏感等情况的发生,而且人数还呈上升趋势,这除了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外,与监狱工作实际情况也是有直接原因的。

二、必须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

从心理健康本身来说,心理健康是不断发展的,它是一个终生相随的课题,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心理状况,即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就需要长期地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

从监狱工作的特点来看,也是必要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首先是监狱工作的需要,监狱人民警察是执法者,又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主体。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将给全局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其次从以人为本的管理角度来看也必须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因为从工资待遇、工作环境方面比较其本身就存在一定差距,从工作的性质来说,又具有一定特殊性,所以必须重视心理健康,这也是从优待警的一部分。

三、保障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的可行措施

1.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并把此项工作提升到从优待警、关注狱警健康的高度去采取措施,想方设法予以保障,这是保障狱警心理健康的前提条件。

2.着力完善监狱工作的“软环境”。所谓“软环境”即除了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不易改变的条件而言,即工作的氛围、上下级的关系等工作环境,努力营造和谐、民主、健康的人文环境。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和干警培训中去,政工部门也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下去,在教育开展中注意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预防各种问题发生。

4.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启发监狱人民警察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案例分析、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警也充分认识到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5.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援助工作。建立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咨询室,咨询室应选择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的咨询师,及时为干警同志们排忧解难,并引导干警放心咨询、大胆咨询,预防有问题而怯于治疗的情况。

6.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系数。

8.监狱警察检讨书 篇八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

你们好!在近期的工作中,因为自身失职,在管理罪犯过程中没有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连续两次被上级机关通报,不仅影响了监区的形象同时也影响了各位同事的绩效奖,在此我对自己错误的行为向监区领导及各位同事说一声对不起。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偶然发生的巧合,但同时也是我对自我要求放松,对工作要求懒散所带来的结果。通过反思我觉得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旧非常欠缺,对工作制度的落实能力上也做的不是很好。最关键的是我辜负了领导的关心和信任,这件事让我深深的感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倾向,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指出并要求我做检查,而我还继续这样下去,那么后果会极为严重甚至无法想象,即使延寿县看守所杀警越狱事件在我身上再次发生也不会觉得奇怪。通过几天的思考,我一直在反思自己的行为,这件事情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自今年以来,我在工作上有明显的退步,工作涣散作风懒散,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完全没有刚工作时那种积极向上的劲头。我甚至开始怀疑我能否做好一名合格的党员,能否胜任庄重而严肃的执法工作,能否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回想四年的工作,我认真的完成工作履行职责,尤其对领导安排的任务,我每次都能严格积极的落实并完成,我以此作为我工作的原则也是我引以为傲的资本。但今天,我不仅没有在工作中更上一层楼,还丢掉了我以往的优良表现。事已至此,我知道无论如何弥补也挽回不了我给大家带来的损失,因此我不要求原谅,肯定领导能从重处罚我,让我深刻了解自己的错给大家带来的伤害。“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是我在此次教训中感受最深的一句话,我将其当做极其宝贵的经验和财富加以汲取,并深刻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

此致

敬礼

检讨人:贾鹏 2014年9月22日篇二:警察不穿制服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十分不安及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12月5日那天上午,我由于自身的疏忽,到大队开会却没有穿制服,对此,我十分的自责。作为一名刚上岗的交通警察,连最起码的制服到没有穿,我这样的行为,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给同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知道,从古至今,制服大都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承载着传达其特定内涵的作用,尤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更是权力的一种象征。警服、警车、警察证等作为一种身份标志也正是如此。制服等身份标志对警察行为具有监督意义。警察的权力涉及到生活的很多方面,最贴近人们生活的行政权力越有可能侵犯人们的权利,所以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众的监督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警服作为警察执法的明显标志,能有效证明其身份,所以身着警服执法的警察能为人们所有效监督。

交警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工作方面有其特殊性。制服的穿着,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更能随时提醒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也对公安人员的着装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可我自己没有按规定着制服上班。对此,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书面行式作出检讨,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我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检讨人:

2012年12月17日篇三:警校检讨书演讲版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学们:

我于3月5号违反警校规定参与同学寝室饮酒,对于我的错误给各位领导和同学造成的困扰深感愧疚,这是我对自己放松要求的必然后果,经过深刻的反思,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深深的悔恨,更对不起各位院领导对我的谆谆教诲,在此我怀着万分的愧疚做出深刻检讨。我在寝室的饮酒行为,触犯了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这是我平时对校规校纪学习不到位,没有养成自觉的纪律意识,侥幸心理作祟,开学伊始没有及时从假期的思想状态转换到警校严谨、规范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中,反思当初自己的行为,悔恨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思想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平时学习态度不严谨,自身要求不高。在平时的警务化学习中,思想态度不端正,没有建立严格的自律意识,没有养成自觉主动的学习和训练风气,得过且过,没有意识到由于平时对自己要求不高而导致的种种问题,忘记了当初自己励志要成为一名优秀警校学员,进而成为一名出色警察的远大志向,这次错误正是我对自己放松要求导致的,同时也是现实对我敲响的一记警钟,提醒我摆正自身位置,认清平时学习中存在的态度问题,重新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警校的各项规定。

二、纪律意识松懈,存在侥幸心理。经过一个假期,思想上还处于在家中自由散漫的状态,没有在开学时调整好自己作为一名警校学员的思想状态,这是平时对纪律学习不够深入的直接体现,纪律条令没有时刻牢记在心,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是高于地方的,也体会到了平时院领导强调纪律养成的重要性和良苦用心,我也懂得纪律意识的养成要时时用自己的行动来遵守和维护,一刻也不能放松,无论任何情况、任何理由,纪律永远是自己行为的准则,丝毫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的放松,一定会在行为上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刻苦的学习和训练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警校学员,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警察。

三、思想上对同学关系认识和处理的错误。纪律在警校是第一位的,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遵守严格的纪律,事发当日,我不但没有制止这次饮酒事件,反参与饮酒,没有摆正纪律和同学的关系,违反了禁止饮酒的警校规定,没有按照一名合格的警校学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名预备警官的身份,将警校同学之间的关系处理的庸俗了,将同学之间的感情理解狭隘了,也辜负了我身上的警服和头顶的警徽,今后我一定会同寝室的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互相督促、互相激励,以一名警校学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警校学员,用自己切实的行动来弥补这次事件对集体荣誉造成的伤害。

从今以后,我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落实到行动中,提升思想认识,恪守警校纪律,将本次检讨作为提升自己的契机,努力寻找、发现和弥补自身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努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保证绝不饮酒,纪律养成排在第一位,培养集体观念、全局意识,将院领导的谆谆教诲牢记心中,坚决杜绝类似此类错误影响集体荣誉的行为发生。

9.监狱警察思想动态分析 篇九

——记邱大胜同志在开展“执法大培训 岗位大练兵”活动中的先进事迹

今年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以来,结合《贵州省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黔狱党发[2010]10号)的文件精神,为活动有效深入开展,立足强化基层一线警察的整体素质,力求在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作为复转军人,同时又是监管分监区政治指导员,理应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于是他勇挑重担,担负训练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在监狱“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领导小组和监区领导的指导下,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活动中邱大胜同志始终与监区支部保持高度一致,时时处处以党员的身份出现,很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训练热情丝毫不减,一心扑在学习、训练和工作上,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言传身教,加班加点,认真做好学习、训练上的每一项工作,经常带病坚持组织训练,从不埋怨,从不牢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团结同志,努力协调和开展好“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邱大胜同志数月如一日,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为活动的深入开展作出努力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一、提高认识,牢记宗旨,不断强化和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1、肩负的使命,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

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监狱人民警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临严峻的监管形势和压力,将责无旁贷。作为监狱人民警察,他们必将担起更重的担子和责任。为此监狱人民警察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强的政治责任作保证,所以要牢记监狱事业宗旨,才能肩负使命,不辱使命。

2、正视监管形势,树立“练为战”的思想。

目前,监狱监管设施不断老化,而配套的技防设施又不能及时补给,人防又存在缺陷的情况下,首先要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正视监管形势面对的威胁,找准当前干警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自身保护意识弱等,势必要借此次大练兵的机会,下大力度训练和提高自身的技防能力,做到了“能挡一面,能一招致敌”。

3、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针对实际努力提高执法能力。

二、以“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为平台,视监管场所为“战场”,练就顽强的意志和过硬的业务技能

1、拟定计划,大力宣传,采用方法灵活多样。…

2、立足基层,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抓训练。…

3、强基固本,真抓实干,设想安全隐患搞演练。

三、正确处理工训矛盾,把学习和训练内容与基层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真正提高基层一线业务水平

1、合理利用时间,正确处理工作和训练的节点。做到工作训练两不误。…

2、抓学习,打基础,抓训练,促业务。…

今年在开展《非正常死亡工作问题》和《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以来,在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和标准高。大事小事压得缓不气来,千头百绪,但是,作为监管分监区政治指导员邱大胜同志从不怠慢,任劳任怨,责无旁贷;作为一名党员,作为曾经战斗在高原边防的一名老兵,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耐性出色完成上级和监区交给的训练任务。

10.监狱改造警察工作总结 篇十

总结报告是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加以总结,分析和研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得出经验教训,摸索事物的发展规律,用于指导下一阶段工作的一种书面文体。它所要解决和回答的中心问题,不是某一时期要做什么,如何去做,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而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以下是由

XX年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支持下,积极肯干、兢兢业业,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素养

1.强化理论学习。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自己也明白自己职业的政策性强,与各种违法行为及阴暗面接触多,面临形形色色的考验,没有很强的党性和法律知识,就难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经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才能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这一年,认真学习了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再次对《党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学习,明确了新《党章》在重要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等方面体现出来的重大创新,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和水平,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

二、踏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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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积极地协助监区主要领导展开工作,努力维护稳定的罪犯改造秩序,顺利确保了“三无”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使自己受到了很好的锻炼,自觉在能力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廉洁自律,规范执法:

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改造方针、政策,能做到规范执法,文明管理,执法公平,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觉地维护国家机关的工作形象,不利用公务权力图谋私利,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在工作中,认真遵守监狱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总结出一定的不足。比如讲,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有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改进。

11.监狱警察违记规定 篇十一

建立健全有效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 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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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今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学习贯彻《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称为《处分规定》)座谈会。与会代表交流了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体会和下一步打算,就如何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韩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亨林指出,近几年来,监狱劳教(戒毒)系统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生命线,健全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前不久,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处分规定》,这是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监狱劳教(戒毒)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处分规定》,韩亨林要求,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和纪检监察机构一要抓好学习教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处分规定》学习教育同党章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教育合力、提高教育实效,结合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二要推进制度建设,要针对《处分规定》所列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狱劳教执法、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警察队伍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基础性制度,完善工作规程,最大限度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是否存在《处分规定》列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要内容,把《处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贯穿于各项监督活动之中,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不断深化狱所务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四要完善体制机制,各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构要抓紧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联合办案、重要线索报备和会商、重要案件督办、重要信息报告等有关工作机制。五要加大办案力度,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以铁的决心和纪律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六要维护合法权益,把贯彻落实《处分规定》同全面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韩亨林强调,学习贯彻《处分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司法厅(局)和监狱劳教(戒毒)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各司法厅(局)和监狱劳教(戒毒)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处分规定》,模范遵守《处分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司法厅(局)和监狱劳教(戒毒)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调动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积极性,确保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出席会议;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以及重庆等(区、市)司法厅(局)纪委(纪检组),海南、北京等省(市)监狱局、劳教局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专题交流发言。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秦静)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

处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第 25 号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12年3月16日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2011年12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9次部务会议、2011年10月21日司法部部务会议、2011年12月16日国家公务员局第3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马 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严明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纪律,规范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 对受到处分的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领导人员和监狱、劳动教养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致死的;

(二)包庇或者纵容罪犯、劳动教养人员从事犯罪活动的;

(三)私放罪犯、劳动教养人员逃离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

第八条 违反规定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或者违反规定办理劳动教养人员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牟取私利的,从重处分。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的;

(二)对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超期禁闭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收监、收容的;

(四)扣压、销毁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申诉、控告、检举材料,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办理罪犯离监探亲、特许离监或者违反规定办理劳动教养人员放假的;

(二)为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奖惩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私带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离开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

(四)擅自安排罪犯、劳动教养人员会见,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违反规定允许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携带、使用通讯工具等违禁品或者为其传递违禁品的;

(六)违反规定为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提供特殊待遇,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牟取私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因工作失职致使罪犯、劳动教养人员伤残、死亡或者脱逃、逃跑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发生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聚众闹事、斗殴等狱(所)内重大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发生罪犯、劳动教养人员集体食物中毒或者感染传染病等重大疫情的;

(四)因工作失职致使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

(五)发生罪犯脱逃、劳动教养人员逃跑或者其他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隐瞒不报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在值班、执勤时擅离岗位的;

(二)违反规定将管理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违禁品进入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利用或者插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基建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索取、接受、侵占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及其亲属财物的;

(三)接受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及其亲属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的;

(四)向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及其亲属借钱、借物,或者利用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及其亲属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在执行任务时不服从指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任、转任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非因工作需要携带枪支进入监区、劳动教养人员宿舍或者生产场所的;

(二)携带枪支饮酒的;

(三)有其他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为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

(二)违反规定转借、赠送、出租、抵押、转卖警用车辆、警车号牌、警服、警用标志或者证件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的;

(四)携带违禁品进入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

第十七条 违反规定发表反映监狱、劳动教养工作内容的言论或者传播反映监狱、劳动教养工作内容的录音、录像、图片、文字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对待罪犯、劳动教养人员亲属或者其他人员态度蛮横、推诿、刁难的;

(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条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有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及其直属单位中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第二十三条 对承担戒毒工作任务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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