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拆迁总结

2024-07-04

项目拆迁总结(精选13篇)

1.项目拆迁总结 篇一

如何搞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千难万难,征地拆迁第一难”。征地拆迁工作由于其政策敏感、矛盾多发且涉及面较广,一直都是工作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追踪的焦点。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矛盾最突出,难度最大的就是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以及安置善后处置,也是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问题。征地拆迁工作关系桃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好地征地拆迁工作,是值得考虑和探讨的:

一、征地拆迁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群众利益诉求平衡难

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最关心、最看重的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一部分农户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想千方设百计寻求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签字、阻挠工程进度等方式,谋求不正当权益。加之征地拆迁涉及面广、人口多,又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往往极易抱团,极少数人别有用心的加以煽动,出谋划策以此缠住政府,提出与征地政策相悖的要求。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难度。

(二)矛盾问题协调难

在和被征地农户做思想工作时最主要的矛盾有以下几个:一是动员会上有些群众无组织无纪律,户户能当家,个个是代表,一户不满意,甚至夫妻一方不满意,征地工作都会陷于无休止的谈判之中。二是界址不清,难以划分。由于过去经济欠发达,利益不大,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界址划分不是十分明确,但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带来的利益,导致双方争吵不休,很难划定,征地拆迁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三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难以落实到位。由于部分群众把征地拆迁当作发家致富的大好机遇,想从征地拆迁这块利益蛋糕中多分一点,都想按照有利于自家利益来确定分配方式,吵闹不休,互相观望,致使补偿费长期无法落实到位。这些矛盾和问题,导致短时间内难以协调到位,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增添无形的压力。

(三)被征地农民建房安置、后续发展难

按照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大都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领到几万元的补偿费后,不出几年基本上消耗完,没有一技之长、年老体弱的农民,后续生活保障将十分困难。其他被征地区域农民虽大多身处市郊,谋生手段较多,但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务工技能较差。面对既得利益的丧失,很担心失地后的生活。每次开展征地工作,相当部分群众提出失地农民今后的生存、发展、建房问题,其妥善解决是征收土地的先决条件,这是我们征地工作中面对的首要问题,也是必须考虑的一大现实问题。

二、对策建议

要破解征地工作难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实现征地拆迁和社会稳定两大目标,以强化群众思想教育为主导,协调理顺部门联合执法为支撑,坚持分工与协作、责任与任务相统一的原则,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逐级逐部门逐层次的落实工作责任,整合工作力量,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题,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为此,提出对策和建议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离不开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宣传先行”的工作理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公开征地拆迁计划和征地拆迁程序,使群众真正了解政策,理解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要克服急躁和盲动心理,采取多种方式,多了解群众的想法,多分析群众的顾虑,占在他们角度考虑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带着感情上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家一户走访的方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要讲清讲透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多为困难群众着想,以人性化的工作态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相关政策,依法开展征地拆迁

县级人民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科学比较新旧政策规定的差异,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背上级精神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统一征地补偿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划分职责义务,杜绝一地一价、随意提高补偿标准的现象发生。乡镇政府要做好征地拆迁的后续处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地介入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方式,防止强势家族、强势分配的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的矛盾纠纷发生。

(三)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后续发展建设。

一是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类分层次地落实保障培训责任,最好能够与落户企业实行对口培训,让失地农民感受和体会到政策的优越性。二是结合城郊征地拆迁的实际,对城郊农业户房屋拆迁安置,采取城郊农民乐意接受的土地安置方式,尽快抓好规划设计、选址安置等工作的落实,打消群众顾虑,争取“拆、建”同时进行。三是对园区内的项目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应优先当地村民承揽、承包,但不得“强包、强揽”。四是要针对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制定一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多渠道增加失地农民收入。

2.项目拆迁总结 篇二

一、拆迁项目管理的理论基础

拆迁项目管理的理论基础应是工程项目管理。拆迁项目属于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 对某项复杂的一次性生产或工程项目形成全过程管理。对某一拆迁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必须有一个责任主体, 就是拆迁项目经理;必须有一个管理模式, 就是拆迁项目管理。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经过二十多年来的推行, 使建筑施工企业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生产能力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借鉴和推广这一管理模式, 对于拆迁项目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拆迁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拆迁项目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也可以说是基本原理, 就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因为拆迁项目本身既是一个目标, 又是一个过程。一是目标管理。首先设立项目总目标, 采用分解结构方法, 将总目标层层分解成若干个子目标和可执行目标, 并将它们落实到项目实施周期的各个阶段和各个责任人, 建立由上而下、由整体到局部的目标控制系统, 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对于一个项目, 通常是根据工作范围、进度、质量、成本要求确定项目目标, 因为所有的项目业主都要求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内容, 不超出预算费用, 并达到委托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二是过程管理。项目管理是一个整体化的动态过程, 是造成某种结果的一系列行动。对于项目, 有五个基本管理过程———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 上述管理的过程在项目管理的所有层次上都发生。

三、拆迁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针对拆迁项目的特殊性, 拆迁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应概括为“三控制、四管理、一协调” (“三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四管理”即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一协调”即组织协调) 。项目目标控制要以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等作为灵魂, 以组织协调为动力, 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为手段, 以现场管理和生产要素管理为保证。

四、拆迁项目经理的定位与管理

拆迁项目经理是负责对拆迁项目经营管理的人, 对拆迁项目客体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组织管理活动。

1. 拆迁项目经理的地位。

拆迁项目经理应是拆迁实施单位内的一种岗位职务, 是由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聘用或任命的在拆迁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 根据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 对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 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 通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并接受所在单位的监督考核。

2. 对拆迁项目经理的管理。

对拆迁项目经理管理应实行二个制度:一个是实行拆迁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行政审批制度, 就是具备规定学历和实践经历等条件、通过资格考试并经过注册的人员, 方可以拆迁项目经理的名义从业。对这项制度, 实际上也是对拆迁实施单位进入拆迁市场在资质人格化上提出的具体要求。另一个是实行拆迁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与拆迁实施单位资质证书配套使用制度, 要求两个证书配套使用。在市场竞争中, 如果只有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的一般条件, 而没有拆迁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这个必要条件相呼应, 拆迁实施单位的竞争力就会受到局限, 对拆迁项目经理的管理就会失去约束。从其他行业的实践情况来看, 实行严格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管理, 其不仅能够有效遏制市场的恶性竞争, 还有利于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对拆迁项目经理的要求。

第一, 对拆迁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根据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进行管理;负责从开工准备到全面竣工验收阶段的拆迁项目管理。第二, 拆迁项目经理只宜承担一个拆迁项目的管理。第三, 拆迁项目经理必须取得“拆迁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第四, 拆迁项目经理应接受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领导, 接受拆迁实施单位管理层、拆迁人和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五、拆迁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原则

在推进拆迁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 有些拆迁实施单位很可能会把项目管理改头换面搞成个人承包, 使项目经理部严重错位, 出现项目经理部留利、购置生产资料, 造成项目经理部固比, 如此将会严重弱化单位法人层次的宏观控制和单位的总体经济实力。因此, 有必要明确一下拆迁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原则和管理形式。

拆迁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原则应是:“精干、高效、优化组合、动态管理”。按照这个原则, 拆迁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形式应为:实行以矩阵制管理 (或事业部制管理) 为主的组织结构形式, 并坚持三个“一次性”的科学定位。一是实行矩阵制 (或事业部制) 管理为主的组织结构形式。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按照项目的所在地域、规模、复杂程度组建, 项目所在地与单位总部在同一区域内的应实行矩阵制管理。矩阵式管理是指项目管理与专业职能科室管理成矩阵关系。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需要设置项目经理部业务岗位, 其成员由项目经理提名, 由专业职能科室委派。项目远距单位总部的可实行事业部制管理, 公司可授予项目经理较大的人、财、物及经营管理权限。二是坚持三个“一次性”的科学定位。所谓三个“一次性”, 即拆迁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拆迁实施临时组织机构、拆迁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管理中心、拆迁项目经理是一次性的授权管理者。项目经理部应是有弹性的、可变的、动态的, 其人员随项目管理的需要而有序流动。一个项目经理部只能承担一个拆迁项目, 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部必须解体。

六、拆迁项目经理部的有效运转

建立有效运转的拆迁项目经理部应做到以下四点:

1. 按合理步骤设立。

第一步是确定拆迁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形式;第二步是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岗位;第三步是确定人员、职责、权限;第四步是对拆迁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进行分解;第五步是制定规章制度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2. 合理配置人员。

项目经理部人员的设置应紧紧围绕项目管理内容的需要, 也就是“三控制、四管理、一协调”和有关管理规定的需要, 贯彻精干高效的原则。对项目管理工作究竟需要多少人, 应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来决定, 有的工作可以配专职人员, 有的工作可以由现场动迁人员或单位科室人员兼任。

3. 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拆迁项目经理部必须执行拆迁实施单位的规章制度, 当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满足项目经理部的需要时, 拆迁项目经理可以自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但是应报拆迁实施单位批准。

4. 适时解体。

3.项目拆迁总结 篇三

近年来,随着广州“南拓”战略的实施,许多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相继在番禺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但在拆迁安置过程却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群众投诉、信访事件呈上升趋势,呼吁尽快解决拆迁安置房“落地难”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议案也居高不下,不但影响到我区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进程,也成为我区当前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的情况下,认真研究解决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相关部门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切实维护拆迁户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因此本文针对拆迁安置房“落地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以解决相关问题。

2.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我区有涉及14个镇、街的36项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需安排188宗拆迁安置用地,而已办理相关手续的拆迁安置用地却不多,拆迁安置房落实工作任务很重。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多种问题及原因,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和困难,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

2.1政策原因

(一)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不完善,实际可操作性较差。主要表现在安置房建设政策没有考虑农村的渐进发展过程,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难以掌握统一的尺度,标准不统一;在农村生产方式未发生质变和村民意识未改变之前,要求从单家独户建房到公寓式上楼,“一刀切”式的公寓式建设的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

(二)管理政策不配套,审批程序繁冗。从2000年番禺撤市设区后,我区无用地审批权,审批权在广州市规划局,致使审批环节过多,规划用地报批手续复杂,审批时限较长,群众意见很大,迫于无奈只有铤而走险,搭建违章,造成不良后果。

2.2规划原因

(一)规划控制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广州大学城二期、广州新城、新火车站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推进,番禺受到规划控制的范围越来越大,致使拆迁安置用地难以选址;二是由于充分兼顾镇、村意愿,部分安置地选址不符合“两规”而不能办理用地手续。

(二)规划缺乏延续性。近年来,番禺各层次规划变动频繁,受其影响,许多原已确定的安置区不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致使这部分安置房申请难获批准。

(三)部分安置房规划标准过高。过高的建房标准体现的是政府对农村远期发展蓝图的描绘,但这些美好的设想往往与我区农村的现状存在尖锐冲突。事实上,部分农村实际情况复杂,难以达到规划要求,导致安置房规划最终流于形式。

2.3用地规模不足原因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与满足拆迁安置、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土地供应跟不上旺盛的用地需求。随着近年来重点项目的相继开建和大型工业园区的启动,我区符合“两规”的用地规模越来越少,该部分用地与安置用地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使拆迁安置工作处于越来越被动的地位。

2.4工作不到位原因

(一)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近年来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征地后,因项目建设工期紧,大多采取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方式,在拆迁安置房未落实之前,在过渡期内先行支付安置费就开工建设,而后却将安置问题抛在脑后,不积极帮助申办相关手续,导致大批拆迁户安置长期处于过渡状态,拆迁户无处安身和不满情绪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对拆迁安置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群众对安置工作有抵触。部分镇、街和村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部分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偏差,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不满,抵制安置工作;部分安置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安置房前期工作难以落实。

3.解决拆迁安置房“落地难”的对策和建议

3.1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一)适度调整征迁补偿方案,实施灵活的安置方式。针对当前社会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调整征迁补偿方案,采用给地建房、政府统一建房低价购买、分配或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三种安置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保障了拆迁户的居住权利。

(二)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保证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与拆迁安置相关的政策,保障安置房建设。例如我区在处理亚运城拆迁户时,采用单家独户和高层住宅安置两种方式,同时区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同意建设高层住宅节约的土地建设经济发展项目,收益由该部分安置村民进行分成,既促进了村民拆迁安置的积极性,又保证了亚运城按期完工,同时还作为一种经验在全区推行;二是允许农转非部分的安置房上市交易,除按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外,不需再补缴建设过程中减免的其它费用。

(三)结合事权下放,简化报批程序。在事权下放后,制定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市、区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分工,简化安置房报批程序,明确各种安置房建设标准,统一建筑形式、小区环境、景观建设要求,并将已批准拆迁安置用地修规范围内的建房工作委托给镇、街管理、核发证件。既提高了安置房建设的审批效率,规范了安置房建设标准,又充分发挥了镇、街职能,满足群众的建房意愿。

3.2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一)科学规划综合论证,增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前瞻性。在拆迁安置房建设中应做好安置地块选址、规划、方案等确定工作,统一研究协调周边道路、供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及建设条件,全面制定周详的安置房建設计划,做到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二)在拆迁安置房规划选址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规划先行”理念。一是首先要经过镇、街和村的两级选址论证,提出初步选址地块;二是编制番禺区拆迁安置用地选址规划,严格按国土部门核准的用地规模,依托现状或规划道路,结合旧村居住用地,统一采取在本村符合“两规”的用地范围内大地块分散选址、小地块集中选址的原则,并充分兼顾村、镇意愿,对不符合“两规”的用地尽量调整选址,或化整为零安排到旧村零散五边地内,使其符合“两规”;三是对于无法在本村范围内选址的,可考虑安排到政府统一建设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解决。

(三)拆迁安置用地选址规划与市、区相关规划统一协调,保证用地审批条件和规划延续性。一是充分利用番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和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这个历史机遇,认真做好番禺区拆迁安置用地选址规划与“两规”的相互协调工作,并进行落实,既为安置用地的报批工作提供了审批依据,又缓解安置用地空间和指标短缺的矛盾;二是对不符合“土规”用地,若为国家、省、市项目,则将其拆迁安置用地与主体项目“打包”解决;若不能“打包”的,则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三是解决用地规模不足问题,通过从严控制房地产和工业园区开发用地规模,统一兴建高层安置房等方式节省用地规模,用以保障解决安置用地规模不足问题。

(四)规划安置房时要分类指导,按不同区位、发展水平合理分区。一是将村庄分为城中村、近郊村和远郊村三种类型,城中村必须采取集中公寓式布局形式建设,近郊村可采取公寓式或联排式建设,远郊村可采取联排式及独立式建设,同时市、区政府可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公寓式安置房,进一步节约利用土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在保证整体规划实施的前提下,灵活处理旧村边角地与河网地带的安置房建设,体现对村民居住习惯及历史情况的尊重。

3.3加快落实,确保稳定

(一)拆迁安置房的落实工作是广大拆迁户翘首以待的惠民工作,安置房落实的快慢,直接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快安置房的落实,一是要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拆迁安置房与建设项目一同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尽快做好安置用地的核实和确认工作。根据国土部门要求,申请安置用地指标需由征地单位提交资料,并经被征地镇(街)、村和征地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报国土部门确定、批准安置用地指标;三是规划部门要以开拓性思维解决潜在的矛盾,尽早确定安置用地的选址位置。

只有加快拆迁安置用地指标及具体地块的落实,切实落实对拆迁户的承诺,消除拆迁户怀疑、焦急、不安的心态,使拆迁户吃下“定心丸”,才能保障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解决拆迁安置房相关手续办理问题。一是国土部门要督促征地镇、街、村和征地单位配合,尽快取得安置用地指标核定书;二是镇、街要与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协调,派专人负责、跟进,充分利用重点项目审批手续统一打包的优势,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的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3.4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协调、宣传

(一)实行“区统筹、部门配合、多主体实施”工作体制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手续照办”原则,通过狠抓会前双向沟通、会上协调明确与会后督促落实,强力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

(二)在考核机制上,将拆迁安置房建设列入区综考办的专项目标考核,分别对各镇、街、建设主体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和区级审批部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各部门积极主动完成安置房各项手续办理和建设工作。

(三)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在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之前,一是要向被拆迁村和拆迁户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拆迁安置用地的使用规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拆迁户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要有针对性、负责地加以认真解释和说明。

(四)通过信息公开、现场监督及建立共建机制等举措,多渠道听取拆迁户意见,接受拆迁户代表监督,促进广大拆迁户认可和接受安置房,有效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同时,积极邀请“三代表一委员”(党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新闻媒体现场参观考察,让代表、委员和媒体从业者更直观地感受和了解当前拆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从而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4结语

落实拆迁安置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完善很难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安置房“落地難”问题的产生,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的必然反映。从番禺来讲,则主要在于市、区两级政府面对各自不同的城市化发展阶段,产生了关于安置房建设的不同思路,进而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模式所致。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相关权益,为被征地拆迁群众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进程,促进城市规划建设顺利推进,是本文的宗旨。

参考文献

[1] 龙青,李西金. 南宁市出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新办法[J].南方国土资源,2004.12

[2] 赵建平.保护被征地农民住房权益,完善征地拆迁补偿配套制度[J]浙江国土资源,2008.11

[3] 无锡人大建议. 关于规范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创建和谐农村的建议,中国无锡,2009.8

4.XX项目拆迁公司征地委托协议 篇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为确保XX大道项目范围内的土地顺利征收,青苗顺利拆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一、拆迁范围

XX大道项目规划线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土地约亩,结算时以实际征地亩数结算。(名单见附表)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被征地户基础资料及套算表,进行与被征地户洽谈土地及青苗补偿事宜,并签订补偿协议。乙方与被征地户签订补偿协议工作结束后,在付清被征地户各项补偿款后3天内乙方负责完成规划范围内所签订土地上青苗的清除。

(2)负责对被征地户提出的疑问、补偿政策,做好耐心、细心的解释工作,使被征地户明白征地政策、补偿标准、安置办法。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青苗、附着物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的签订及拆除工作。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2014年4月25日前,圆满顺利的完成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与拆除工作。

(3)乙方保证在拆迁工作中,工作人员行为合法,举止文明,耐心、细致的做好被征地农户拆迁中提出问题的解释工作。

(4)乙方承诺所有工作人员,由于其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义务

(1)依照国家征地政策,结合当地征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公平、公正、合法、确定可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协议,交由乙方实施。

(2)甲方专班人员配合指导乙方与被征地户签订补偿协议。

(3)甲方在乙方与被征地户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被拆迁户的各种补偿费,便于乙方的征地拆迁工作正常开展。

五、劳务费用及明细

1、青苗劳务综合包干费:青苗劳务费按1000元/亩,拆除费按200元/亩,结算时以实际征地亩数结算。

2、劳务费支付方式:青苗清除完成后,凭税票一次性支付劳务费。

五、其它事项

(1)、乙方在征迁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前期登记有遗漏部分,报甲方审核,经甲方认可,方可将遗漏部分造表,补偿给被征地户。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项目领导小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5.项目拆迁总结 篇五

部分群众反映问题解答

一、项目基本情况

答:本项目为肥东县南淝河下游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是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和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按照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对长临河镇施口、姚埠圩区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是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本次拆迁依据文件有哪些?

答:依据合政秘[2012]208号、东政[2009]55号、东政[2013]22号、东政办[2013]21号等现行相关文件。

三、拆迁人口怎么界定?

答:

1、公告发布前在拆迁范围内的世居常住在册人口(挂户不予计算)。

2、公告发布前原籍在拆迁范围内的在校学生、现役义务兵、劳改、劳教人员。

3、在项目拆迁公告发布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一方户口属常住在册人口,另一方符合婚迁条件户口未迁入的并在他处未享受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经村(居)和乡镇(街道)及户口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的。

4、公告发布前原籍在拆迁范围内的捐资和千分之三农转非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已迁回本镇域的,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照顾安置

(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女户且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政策内在孕的可照顾增加一人。

6、一工一农,现农业户口一方属本地常住人口,非农业一方经核实无住房且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照顾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未婚大龄青年和有生育指标未孕的可否享受照顾安置? 答:在房屋回迁安置前,领取结婚证的、政策内生育或在孕的,可按安置房屋建设成本价照顾增购45㎡。

五、独生子女户及双女户如何照顾安置?

答:主要是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父母双方是农村户口第一孩是女孩的,可再生育一孩。但该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放弃了生育二孩指标。为鼓励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户,特考虑实施照顾一女户政策。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男户和双女户可照顾增购15㎡,增购价1027元/㎡。

六、渔民拆迁后应如何安置? 答:渔民问题会由政府统一规划船坞进行停靠,船坞会尽快处理。

七、搬家费如何计算?

答:搬家费每户按两次计算每次500元,合计1000元。农户家里的农产品、农具等物品由农户自行处理。八、五保户如何安置?

答:五保户无能力购买房屋可采取以下办法安置:

1、安置到敬老院,房屋按货币补偿。

2、自行购买的安置房产权归购买人。

3、由政府免费安置的当事人死亡后,房屋产权由政府收回。

九、原籍在本地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如何享受安置? 答:原籍在本拆迁范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

1、原籍在本拆迁范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已迁回镇域范围的本人可以享受照顾安置。

2、原籍在本拆迁范围内,国家取消统一分配政策后大中专毕业生(1996年入学)户口未迁回的,在本拆迁范围内父母或本人有房屋的,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照顾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的应如何安置?

答: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再婚的,符合人口界定条件的,可按安置房屋建设成本价照顾增购45㎡。

十一、农田如何处理?租金多少?

答:农田由政府统一流转,租金每亩按500斤中籼稻/年市场保护价打卡发放到群众手里,并且跟涨不跟跌。因目前的农田属流转租赁,不属征收,土地仍属于农民所有,不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流转租赁期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如国家政策无变化,政府将一直负责流转。

公共土地用于今后整体公共使用。

十二、拆迁安置方式是什么,具体怎么计算?

答:按照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人均拆除有效建筑面积按30㎡/人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交纳产权调换差价,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标准为:砖混结构30元/㎡,砖木结构40元/㎡,由被拆迁人找补给拆迁人。多余有效建筑面积按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对住房面积确有困难并积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户,可申请增购,人均增购最高不得超过15

平方米。增购价按方案计算实际平均价格1027元/㎡。

十三、拆迁丈量正房和附属房怎么区分?

答:檐高在2.6米,进深为6米以上的房屋视为主房,考虑圩区住房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以房产局测绘报告为依据,附属房按其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十四、拆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如何进行产权调换? 答:人均拆除有效建筑面积按30㎡/人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人均拆除有效建筑面积不足30㎡的,按实际拆除有效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经被拆迁人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增购到人均30㎡,增购的建筑面积价格按600元/㎡执行。

十五、提前交钥匙是否有奖励?

答:有。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积极完成签约搬迁的,被拆迁人除享有应有的权利外,拆迁人设定在规定期限1-7日内搬迁结束交出钥匙,经验收合格的,按有效主房面积奖励60元/平方米;第8-15日内结束的,按有效主房面积奖励30元/平方米;逾期不再奖励。

十六、过渡费怎么计算?

答: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至房屋建成分配之日止。过渡期实行产权调换的房租标准按被拆迁主房面积计算,自交钥匙时开始计算时间。18个月内每月每平方米4元,超过18个月每月每平方米8元。

十七、安置房在哪里?采取什么方式确定楼层和房号? 答:安置点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我镇初步确定在石长路南、店忠路东拆迁安置区域进行安置,标准是普通商品房标准,套型面积有60㎡、75㎡、90㎡、105㎡,户型图将统一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房屋分配采取错层搭配的方式,按签订协议并交出钥匙

时间先后选择楼层和房号。

十八、对于以下情况是否可以给予照顾安置?

答:

1、整户户籍已迁出本拆迁范围,有合法住房的祖居户(非农户口),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国家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有效主房面积拆一还一,并可照顾超购到与有效主房面积最接近的房型面积,超购部分价格1480元/㎡。

2、单人户在享受30㎡产权置换和照顾增购15㎡后,可照顾超购到60㎡,超购部分价格1480元/㎡。

十九、按人口安置房屋时,是不是需要农户补很多房款? 答:根据各户的情况不同,找补的房款也不同。人口多,安置面积大,而现居住的有效主房面积小,找补的房款就多。人口少,安置面积小,而现居住的有效主房面积大,找补的房款就少,甚至可以得到补偿款。

二十、产权置换后多余的有效建筑面积可以调剂吗? 答:产权置换后多余的有效建筑面积可以按第一顺序继承关系在父母与符合安置的子女间进行调剂。

二十一、拆迁安置工作是否公开?

6.项目拆迁总结 篇六

3月,浙江六合盛公司以55.1万元/亩的价格揭牌,依法取得**四期改造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3年5月在我区注册了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5月,该项目拆迁人**区项目办委托吉安市拆迁代办处开始对沿江路30米道路红线范围实施拆迁。截止03年10月底,共完成拆迁面积3.013万余平方米,发放拆迁补偿款2477.56万元。2003年7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张贴拆迁公告,对整个甲地块需拆迁的住户开展动迁工作。2003年10月1日,省政府122号令《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公布施行,此前由于全国综治工作会议在井冈山召开,此后又由于受拆迁政策调整大环境的影响,甲地块的拆迁工作曾数次中断。五年来,除公房外,私房签订拆迁协议的仅有60多户。2008年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艰辛付出后,**四期改造工程甲地块拆迁终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一个多月内私房签订拆迁协议的有150余户,下面结合**四期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旧城改造工作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为什么要进行旧城改造。

从现状看,**四期改造工程区域内建筑大部分为低矮简易木结构房屋,建设年代久远,有些房屋摇摇欲坠,严重威胁居民的人身安全。再加上该地段的赣江河堤为土堤,防洪能力薄弱,整个区域内地势相对低洼,属市区内涝区,而且该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道路系统不完善,导致居民居住环境极差,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对**四期进行改造是解决这一状况的有效途径,它将有利于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城市规划,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社会进步,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二、如何破解拆迁工程中的难题

1、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是旧城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1)上访现象严重。旧城改造势必触动小区居民的直接利益,虽然多数居民能够理解,并表示拥护和支持,但也有个别人想不通,尤其是当时处在政策调整时期及当时物价的不断上涨的客观因素,给有些人造成“先拆迁的吃亏,后拆迁的占便宜”的错觉,给工程进度带来不小困扰。甚至在工程实施前期,部分居民一度出现诸如围攻堵截、到项目现场阻工、集体上访行为等怨言和过激行为。有的曾先后多次进京、赴省上访,更为严重的是,该地块组成了以贺某某等人为首的抵制拆迁的组织,他们打着学法和维护拆迁人利益的幌子,为达到个人的不良目的,采取断章取义的办法,曲解国家、省、市的拆迁政策,策划拆迁户到省、市群体上访,起了非常坏的负面作用,是影响甲地块拆迁工作的最大阻力。面对这种局面,我们领导班子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多次主动上门与上访居民沟通思想,耐心解释,化解他们内心的顾虑,讲解旧城改造的重要意义,让群众明白一个道理:旧城改造也是一项改革,而改革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会使部分利益受到损害,但损害的是短期的、局部的利益。旧城改造,更主要的是为了营造更适宜的生活居住环境,得到的是整体的长远的利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让居民有知情权,不让支持工作的人吃亏,从而使他们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个别不听劝解的居民,我们借助上级领导的帮助支持,共同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2)、拆迁难度大。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素有“天下第一难”之称。而**四期改造工程项目该地块拆迁户内部十分复杂,有的拆迁对象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对象难找;有的拆迁户是老人,子女多,既要做老人的工作,还要做子女工作;有的一幢房里住几户对象,只要一户不通就不行;再加上该地块下岗、吃低保人家近三分之二,属于社会的底层,拆迁后掏不起钱购房;一些人对评估存在疑虑、对工作人员不信任。我们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党员、党员责任人的骨干作用,走家串户,昼夜座谈,耐心解释,反复动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宗旨,根据拆迁区域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拆迁方案,使之更具人性化、更具操作性,尽力为当地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支持,做到最大程度的让利于民。

7.项目拆迁总结 篇七

一、工程项目管理及拆迁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1. 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1) 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工程项目管理是按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从内容上看, 它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即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性质上看, 它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微观基础, 其性质属投资管理范畴。

(2) 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一是复杂性程度高。建筑工程造价高, 参与人数多, 利益相关者多, 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 周期长。二是项目进行中不确定性程度大。建筑工程项目复杂性高, 受外部环境影响大, 项目自身建设进度不断进行, 其不确定性程度高, 管理过程应牢牢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三是目标相对稳定, 目标较易明确, 多实行目标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目标一般比较明确, 项目化管理已实行多年, 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

(3) 工程项目管理的趋势。

一是国际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 中国经济日益深刻地融入全球市场, 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 许多项目要通过国际招标、咨询或BOT方式运作, 项目管理的国际化正形成趋势和潮流。另外, 当前, 国际项目管理协会 (IPMA) 在项目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IPMA是以欧洲国家为主体组成的, 我国项目管理委员会也已加入成为其成员单位。伴随着国际合作项目的越来越多, 项目管理国际化会越来越明显。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 国内市场国际化, 国内外市场将全面融合。

二是集成化。所谓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就是利用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模型、工具对工程项目相关资源进行系统整合, 并达到工程项目设定的具体目标和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 不仅指项目全寿命期的集成管理, 而且包括项目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环境等要素的集成管理。此外, 还应考虑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一体化。

三是信息化。知识经济时代的项目管理是通过知识共享、运用集体智慧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目前, 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项目管理公司已经在项目管理中运用了计算机网络技术, 开始实现了项目管理的网络化、虚拟化。另外, 许多项目管理公司也开始大量使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项目管理, 同时还从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研究工作。种种迹象表明, 21世纪的项目管理将更多地依靠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 新世纪的项目管理必将成为信息化管理。

2. 拆迁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拆迁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就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首先是目标管理。设立项目总目标, 采用分解结构方法, 建立由上而下、由整体到局部的目标控制系统, 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保证总目标的实现。其次是过程管理。项目管理是一个整体化的动态过程, 是造成某种结果的一系列行动。对于项目, 有5个基本管理过程——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 这些在项目管理的所有层次上都有发生。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拆迁项目管理的内容

1.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历史。

我国对项目管理进行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 真正称得上项目管理的开始应该是利用世行贷款的项目“鲁布革水电站”。1984年利用世行贷款建设的鲁布革水电工程, 日本建筑企业运用项目管理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我国整个建设行业的影响巨大。国家发改委总结推广了“鲁布革”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 并相继在其他大型工程建设中加以应用推广, 并在1987年开始建设中国的项目经理认证制度。

2.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健全。首先, 我国在社会上还未形成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推动体系。目前, 中国项目管理委员会是我国唯一跨行业的全国性的非营利的项目管理专业组织。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项目管理在人才培训、资质认定和学术交流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其次, 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也不健全。

(2) 工程项目管理范围有待扩展。目前, 国内的现状是没有一个自始至终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企业性经济管理组织, 实际操作时, 在大多数建设项目中, 仅在施工阶段引入建设监理, 项目的其他阶段则主要依靠业主的自行管理。这样就造成了项目管理的前期决策与项目实施、设计与施工的相互脱节, 投资、工期和质量都得不到有效控制。在这方面, 必须吸取国际经验, 打破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 与国际接轨。

(3) 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落后。我国现阶段项目管理水平落后主要表现在项目管理技术落后和项目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两个方面。一方面, 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我们掌握得不多, 实际应用的更少。目前, 我国项目管理的策划过程实际上还是经验型的, 不是科学型的, 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进行项目管理还很少。另一方面, 缺乏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由于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实践较晚, 具有大型工程管理经验的复合型高级工程项目管理人才十分匮乏, 远远不能适应我国项目管理发展的需要。

3. 拆迁项目的特殊性。

拆迁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应概括为“三控制、四管理、一协调”。“三控制”, 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四管理”, 即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一协调”, 即组织协调。

三、工程项目管理在房屋拆迁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1. 引入项目经理制, 对拆迁项目经理进行正确定位与管理。

(1) 对拆迁项目经理的定位。拆迁项目经理应是拆迁实施单位内的一种岗位职务, 是由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聘用或任命的在拆迁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 根据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 对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 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 通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并接受所在单位的监督考核。

(2) 引入对拆迁项目经理的管理制度。对拆迁项目经理的管理应实行两个制度:一个是实行拆迁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行政审批制度;另一个是实行拆迁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与拆迁实施单位资质证书配套使用制度。对拆迁项目经理的要求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 基本要求。根据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进行管理;负责从开工准备到全面竣工验收阶段的拆迁项目管理。第二, 拆迁项目经理只宜承担一个拆迁项目的管理。

2. 工程项目管理中拆迁工作的规范。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 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 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然而,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 在城镇房屋拆迁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 影响社会稳定, 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 如何把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让现有法规与人情味相呼应, 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是拆迁工作里最重要的。

笔者认为, 拆迁工作必须做到政策化和程序化, 使用合理的政策和合理的办法。同时, 充分开展拆迁双方对话, 把国家和政府有关拆迁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细致讲解, 真正让居民从思想上彻底放下包袱。并且,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充分了解居民的意愿, 满足居民要求。

8.项目拆迁总结 篇八

单位:杭州余杭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撰写人:苏志忠

2011年12月9日

项目前期征地拆迁难的思考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拥有土地的农民依靠土地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从而引发当前项目推进的困难越来越大,导致各个项目推进的速度缓慢,甚至难以推进的现状屡次不鲜。为此,在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的困境中值得我们深思与探索。

一、在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及安置过程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是每一个征迁对象的共同愿望。良渚街道地处杭州市区北部,尤其是勾庄片与杭州已经形成无缝连接,不熟悉地源的同志很难分清那里的土地是杭州的还是勾庄的。然而,同处一个杭州市,余杭区始终无法享受同城待遇,杭州的土地价格要比余杭区的高出几倍。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同样要比余杭区高,而且对违章建筑的补偿政策也与余杭区不同。拆迁安臵的步骤杭州市与余杭区的区别更大:杭州市是安臵房等拆迁户入住,而余杭区都是拆迁后等待安臵房的建成,而且一等就是4—5年,期间给拆迁户带来过渡中的诸多不便,如小孩入学、适龄青年的结婚、老人过渡期死亡等等,这些现实困难的存在,给项目前期动迁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不

说,还给政府项目建设带来极高的成本,或者说是不必要的浪费。

二、在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及安置过程中,呈现的各种要求层出不穷。这些拆迁户本来除了以劳动力获取一定的收入以外,绝大多数的农户利用搭建违章建筑、破墙开门、冒险加层等手段从事房屋出租,获得租金颇丰。据不完全调查,勾庄片的农户年租金收入一般可达到8—10万元,规模大的租金收入更是可观。一旦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后,无土地搭建违章建筑,也无法在住房上加层,眼看可观的收入烟消云散,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政府讨价还价,在安臵房的过程中提出每户要求有几十平方的营业用房,用以弥补经济收入的不足。这样,无疑政府在安臵营业用房时要增加建设成本,还难以形成商业区块。另外,两户连体房与多高层楼房安臵的办法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争议,要改变传统的农村居住环境尚需努力,如大陆片的两户连体安臵方案,房屋基础早已建好,然而让拆迁户抽签建房时都不愿意,宁可摆在地上不动,接受建设业主的过渡补贴。有些仓促出台的拆迁安臵政策,往往存在前后矛盾,如良渚镇文化村的拆迁安臵过渡费计费:过渡时间在6个月内按每人每月190元,超过6个月到12个月以内按每人每月380元,超过18个月以后,过渡费不变,每户按房屋评估价的20%计取。这样一来,一般的拆迁户每年可拿到10万元左右的过渡费。长此以往,建设业主

被拖垮不说,拆迁户无房居住的矛盾又要转嫁到政府身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存在,难免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阻力,不得不引起高度关注。

9.项目拆迁总结 篇九

X府〔2014〕66号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XX镇白肖街拆迁安置房项目立项的请

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了加快XX镇农房建设进度,着力改善民生,实现安居乐居,推动社会建设稳步快速发展。特向贵局申请XX镇白肖街拆迁安置房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业主:XX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XX镇白肖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旧房193户,新建6楼

一底砖混结构住房302套,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资

金来源为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六、效益分析:XX镇白肖街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夯实小城镇建设基础,加快XX镇场镇建设速度,搞好XX镇白肖街经济、展现我镇经济建设良好风貌。

XX

2014

10.项目拆迁总结 篇十

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计电[2009]100号)

为加快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加强征拆资金管理,规范操作,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征地拆迁实施协议补偿标准。各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应认真执行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公布的征地拆迁政策、办法。当根据地方政府公布的征地拆迁政策、办法计算征地拆迁单价低于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单价时,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按地方政府公布政策、办法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当根据地方政府公布的征地拆迁政策、办法计算征地拆迁单价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单价时,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要将地方政府公布的有关政策、办法,征地拆迁费用组成,及对概算影响等报发展计划司,抄送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发展计划司牵头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实施协议。

二、及时办理征地拆迁概算变更。当铁道部批准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单价高出批复初步设计单价时,各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应根据实施协议单价和设计数量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征地拆迁费用调整文件,按变更程序报部审批。部将及时办理批复,以保证征地拆迁费用。

三、按规定验工计价、确认征地拆迁投资完成。各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及时验工计

价。征地拆迁款由建设单位拨付的项目,原则上按季度(或月)由地方政府承办部门根据五方已确认的征地拆迁数量和实施协议确定的费用计算原则计算费用,报建设管理单位相关部门验工计价,经确认后建设单位向地方征地拆迁管理部门拨付征地拆迁款。征地拆迁款由地方政府拨付的项目,原则上按季度(或月)由地方政府承办部门根据五方己确认的征地拆迁数量和实施协议确定的费用计算原则计算费用,报建设管理单位相关部门验工计价,确认征地拆迁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征(租)地拆迁,根据工程进度,与其他工程一并验工计价。根据征地拆迁验工计价据实上报投资完成情况。

四、根据征地拆迁实际数量,及时进行阶段性清理征地拆迁费用。各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应对征地拆迁实际数量真实性负责,要与被征地拆迁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事前共同确认征地拆迁数量。实际征地拆迁数量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数量时,各铁路局、铁路公司(筹备组)要根据工程进展、资金情况及时进行阶段性清理征地拆迁数量和费用,增加费用(合资公司经董事会后)报铁道部审批。征地拆迁总费用待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后,报铁道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确认,并按有关纪要精神处理资本金、入股事宜。

五、严格控制边角地、夹心地及特殊敏感建筑物拆迁数量。

1.边角地、夹心地数量原则上按照有证建筑用地总量的2%控制,由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协商确定。

2.对于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民区)等特殊敏感建筑物,应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颁布的《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规定。原则上应首先采取工程措施,工程措施无法满足时可考虑进行功能置换;仍无法满足要求的报铁道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可考虑适当扩大拆迁范围。其他房屋拆迁范围按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执行。

六、执行过程中,如遇涉及征地拆迁并阻碍工程进展的其他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向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反映,铁道部将及时研究处理。

铁道部

11.拆迁工作总结 篇十一

今年4月份根据县统一工作部署,河北省二级公路——xx旅游路建设开工。截至6月16日,经过近3个月的辛苦努力,xx乡全面完成xx线xx段清表任务。

xx线xx段全长4.4公里,占地444亩,途经xx、xx等x个村庄,涉及730多农户,xx乡党委政府克服工作量大、占地情况复杂等各种不利因素,与规划、交通等部门多次协调、沟通,终于全面完成清表任务。

xx乡党委、政府本着“和谐征地,平安拆迁”原则,按照“先易后难,依次进行”工作思路。做群众思想工作近百次,处理排查各类涉农、群众来访等三十余次,至今未发生一起上访案件,未发生一起损害群众利益而造成阻工的事件。

在占地清表过程中,xx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下好的做法: 做法之一:做好思想动员,争取群众支持。

在占地清表中,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这是做好占地清表群工工作的基础。在前期的宣传发动中做到了“五个必须”,即所涉及村组必须召开群众大会;所有群众大会必须开到村组,群众参会知晓率达到98%以上;所有群众大会必须有乡负责人和公路指挥部的同志参会;会中必须讲明征地、拆迁安置的基本补偿标准,讲明占地清表

中的基本政策;要求党员、干部的家庭必须带头支持占地清表。

为了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分管公路建设副职xx同志不分白天黑夜,深入群众之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引导群众顾全大局,要求干部群众自觉配合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在他的耐心说服下,群众统一了思想。

做法之二:公平公正征拆,避免激化矛盾。

在整个前期的占地清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牢牢把握了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用严格的征地纪律和严密的操作程序实施,让一切有不良动机的人无隙可钻,有效保护了干部,保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公平、正义。

做法之三:一切依法行政,创新服务于民。

xx乡党委、政府始终特别注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占地清表,始终寻求走依法行政之路,积极寻找法律法规与地方实际的结合点。依法行政为xx旅游路高速占地清表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补偿合理,这是征拆工作中的难点。在丈量征用土地中,包括坟墓、树木,一律用红油漆打点作记,以免重复计算。墓地补偿一律归墓主。树木征伐一律由林业部门依法实施。由此杜绝了征伐中的不公正和随意性。

做法之四:群工结成网络,问题迎刃而解。

xx旅游路占地清表线长面广,一旦处理问题不及时,将

使问题扩大化或失信于民。因此,xx乡党委、政府专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服务指挥部,形成群工工作网络。十里店村级班子软弱,战斗力不强,群众对占地清表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个别党员和部分群众一时想不通,百般阻挠甚至无理取闹。在这种情况下,指挥部成员xx同志没有责怪他们,也没有强行占地清表,更没有采取强硬措施,而是逐家逐户上门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xx同志的真情感动下,这些占地清表户最终自觉将地表建筑物拆除。

做法之五:视百姓为父母,甘愿委屈服务。

在占地清表过程中,xx乡党委、政府不是一“拆”了之,而是带着对老百姓的深厚情感搞迁。明确了“依法占地清表、以情占地清表、文明占地清表”的工作原则,同时妥善解决占地清表户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让群众“不吃亏”。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占地清表和人民群众因工程施工带来的困难和问题,xx乡党委、政府在开展群工工作中,提出了“三声”、“四个一样”和“五心”服务的工作理念。“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群众带着怒气和疑问而来,载着微笑和满意而归,把问题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群工工作之中。“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事大事小一样对待,份内份外一样认真,处理问题一样公正,做施工单位和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五心”即对施工单位和群众要有爱心,接待施工单位和群众要有热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服务他们要有恒心,宣传解释要有耐心。

12.拆迁工作总结汇报 篇十二

征地和房屋拆迁是一个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工作,也是一项敏感性极强的工作,它是架在党和政府与老百姓、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一座桥梁,受到群众和政府的深度关注。这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我来说是一个挑战。面对挑战,我和我的同事们始终坚持“牢记责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工作准则,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实践。需要我们拆迁工作人员有“忘我”的敬业精神和“细致”的工作态度,需要我们带着耐心、关心、细心、责任心与拆迁户交流沟通,对拆迁户的牢骚、抱怨、指责、漫骂,回报以倾听、安慰、理解、包容,在僵持中坚持,在沟通中发现,在细节中突破,最终赢得拆迁户的理解和配合。

做好拆迁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摆正位置,做到态度端正。这次作为工作组成员参与拆迁工作,来到与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与拆迁户零距离接触,这是组织上给了我一次从做群众工作中审视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的锻炼机会。学会群众语言,深层次的了解群众心理和利益需求,向基层干部职工学习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向工作组其他成员取长补短,当好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沉下心来,多观察,多了解,多运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解难创优的服务员。

2、掌握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政策的掌握是做好拆迁工作的根本。拆迁工作情况复杂,法规条款涉及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拆迁对象类型很多,只有对拆迁政策有比较全面地了解,才能把握做拆迁工作的原则性,与拆迁户打交道时才能有据可依,有规可循。掌握了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对政策加以融会贯通,在恪守原则性的同时加以灵活运用。

3、摸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只有摸清了拆迁户的基本情况,家庭人员结构,主要社会关系,尚未签约的矛盾焦点等问题,同时将拆迁户的情况建立一户一档,掌握好第一手资料,才能依据政策,针对个体情况,有的放矢的做思想工作,陈述事实,宣讲政策,分析利弊。

13.项目拆迁总结 篇十三

根据我省铁路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温福、福厦、龙厦、厦深和向莆等主干铁路以及一些支线铁路项目已陆续开工或即将开工建设,项目的前期征地拆迁工作(以下简称征迁工作)有的已基本完成,有的正在进行。随着征迁工作的进行,档案工作在各有关单位领导的重视下也相继开展起来了。但由于当前一些单位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致使征迁工作中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归档不及时、整理不规范,保管不安全,影响了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档案(以下简称征迁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使征迁档案更好地为铁路建设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及有关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征迁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征迁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征迁档案的重要作用。铁路建设项目征拆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广大农户、林农、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征迁档案是铁路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征迁档案管理是征迁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征迁档案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利用是否方便,直接关系到征拆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征迁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其中的征用土地、征迁安臵、补偿批准文件,协议书、红线图、勘查原始记录和权属证明、补偿领用手续等证明性文件,是今后农户、林农、城镇居民和铁路管理部门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凭证,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纠纷、维护公正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征迁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征迁工作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征迁档案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征迁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建立征迁档案,把征迁档案工作纳入管理计划,摆上工作议事日程,强化监督措施,增强征迁工作人员和广大征迁户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档案工作与征迁工作同步进行。

二、把握原则,切实加强征迁档案的管理

(一)把握征迁档案工作的原则 征迁档案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铁路建设征迁工作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征迁工作的需要,明确征迁档案管理要求,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制度。凡属归档范围的征迁工作文件材料,文件形成部门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本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要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各级征迁工作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征迁档案工作机制,建立档案工作领导人负责制和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要将征迁档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采取有效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保证征迁档案工作的落实;要制订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如:《收、发文登记制度》、《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开展征迁档案工作有章可循;要配备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征迁档案工作,并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征迁档案工作。

三要同步进行,全程管理。征迁档案工作应与征迁工作协调开展,同步进行。要坚持做到“三同步”,即:征迁工作启动时就应同时对各类征迁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有关部门对征迁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同时对征迁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征迁工作结束时应同时对征迁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和档案保管情况进行验收。

四要规范有序,确保质量。征迁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征迁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多、整理工作量大,各地应从有利于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出发,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征迁档案质量和有序管理。

(二)切实加强征迁档案的管理 针对征迁工作具有涉及范围广、时间要求紧、工作难度大和形成文件材料种类多、数量多等特点,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征迁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一要明确征迁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做好征迁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对在征迁工作各个阶段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缺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已有。

二要确保征迁工作文件材料形成的份数和质量。在收集时要注意所形成文件的质量和原件份数,以确保文件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各方归档的需要。征迁工作中各种协议及各类补偿确认表、清册、发放表、统计表等文件至少应形成一式四份的原件;各类文件中的签章手续应完备,不得出现漏盖章、漏签名的现象;形成的文件应做到字迹清楚、图样清晰,数据准确,不得随意涂改;文件内容应使用碳素墨水等耐久字迹书写,禁用圆珠笔、铅笔等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文件应及时配以相应的文字说明和标识,并确保载体的有效性。

三要准确划分征迁工作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在征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进行归档和划定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2.认真做好征迁档案的整理和利用

一要对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遵循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整理标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组卷和编目。在行政区域内征迁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各乡镇、街道征迁办(指挥部)所形成的征迁档案,应及时向市、县(区)征迁办(指挥部)的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移交的征迁档案,由市、县(区)征迁办(指挥部)档案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进行统一整合。

提倡建立征迁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征迁档案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

二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迁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主动提供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信息,接受群众的咨询,充分发挥征迁档案的作用,使征迁档案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3.加强征迁档案的安全保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征迁档案的安全保管创造条件,明确档案保管的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档案库房或档案专柜及相应的设施设备,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征迁档案实体和内容的安全。

三、依法履职,加强征迁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加强对征迁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任务。征迁档案工作具有时效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铁路建设项目沿线行政区域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同级铁路建设征迁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根据工作职责、文件类别等实际情况,指导制定铁路建设征迁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分类方法以及征迁档案的整理。要加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确保档案资料收集完整、保管安全。

四、规范验收,及时做好征迁档案的移交与接收

根据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在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后。省档案局会同省铁办按规范对征迁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各级征迁办(指挥部)要在通过征迁档案专项验收后,及时做好征迁档案的移交工作。征迁档案原则上按照以下要求移交:

(一)市、县(区)征迁办(指挥部)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征迁档案。

(二)市、县(区)征迁办(指挥部)向建设项目业主移交相关的征迁档案。

(三)市、县(区)征迁办(指挥部)向当地房地产档案馆、房管所移交有关房地产权属部分的档案,包括安臵项目形成的房地产权属档案。

(四)建设安臵项目形成的工程档案,属城市规划区内的,向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各有关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征迁档案的接收工作。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综合管理类

本级政府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的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1.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 永久 1.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机关、本单位召开有关征地拆迁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 机关、单位联合召开会议或联席会议的文件材料 3.1 本机关、本单位为主办的

3.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3.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2 本机关为协办的

3.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3.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4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本单位征地拆迁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4.1 重要的 永久 4.2 一般的 10年 5 本机关、本单位征地拆迁工作业务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制定的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等业务文件 永久 5.2 本机关、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5.2.1 重要业务问题 5.2.1.1 土地征用及批复文件 永久 5.2.1.2 征地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及批复、审核文件 永久 5.2.2 一般业务问题 30年 5.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5.3.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5.3.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5.4 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5.4.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4.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5.4.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5.4.2 本机关为协办

5.4.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5.4.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5.5 本机关、本单位编辑、编写的征地拆迁工作文件材料

5.5.1 征地拆迁工作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永久 5.5.2 征施拆迁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5.6 征地拆迁工作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5.6.1 项目立项、可研等项目前期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5.6.2 征地拆迁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 永久 5.6.3 征地拆迁原始调查表及统计表 永久 5.6.4 省、市下达的征地拆迁和安置概算 30年 5.6.5 原始土地地形、地貌,房屋、文物古迹等物(构)筑原貌的影像图、片材料 永久 5.7 征地拆迁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5.7.2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5.7.2.1 对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永久 5.7.2.2 征用土地数量、地面附着物数量登记确认表、统计表 永久 5.7.2.3 房屋及特殊构筑物拆迁测绘、调查登记表,补偿测算确认表,房地产评估报告、图纸 永久 5.7.2.4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及协议书、临时搬迁过渡费用及协议

永久 5.7.2.5 征地拆迁资金补偿登记表、发放表、清册 永久 5.7.2.6 拆迁安置实施计划、方案、情况表、登记表、汇总表 永久 5.7.2.7 征地计价管理、征地及拆迁计价单(总费用表、概算内费用表、地方出资表)永久 5.7.2.8 测量、拆迁及安置现场,群众领取补偿款现场音像资料 永久 5.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10年 5.8 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8.1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 永久 5.8.2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8.2.1 重要的 永久 5.8.2.2 一般的 30年 5.9 本机关、本单位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5.9.1 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5.9.2 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5.9.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5.9.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6 征地拆迁机构编制、人事、奖惩、纪检、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6.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6.2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6.3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永久 6.4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0年 6.5 征地拆迁工作纪检监察文件及涉及征地拆迁工作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材料

6.5.1 重要的 永久 6.5.2 一般的 30年 6.6 征地拆迁稽查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6.7 征地拆迁来信来访的信件、原始记录、调查处理材料、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材料

6.7.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6.7.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7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7.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征地拆迁工作的业务文件材料

7.1.1 重要的 永久 7.1.2一般的 10年

7.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征地拆迁工作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7.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8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9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9.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9.2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二、安置项目建设类

安置房屋项目(具体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等文件材料

无主坟墓安置建设协议、验收文件 30年 3 解决铁路建设造成地方遗留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3.1 线外工程(如改路改渠、修复、塘堤、道路工程等)补偿(补助)协议书、预算图表、报告、确认文件等 30年

3.2 施工造成房屋损坏、改变地类、水田旱化等补偿、报告、确认文件 30年

三、财务管理类 1 征地拆迁财务管理文件材料

1.1 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办法 永久 1.2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办法、意见、通知 永久 1.3 征地拆迁会计工作规定、办法、细则 永久 1.4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稽查工作规定、办法 永久 1.5 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自查报告、审计通知、意见 永久 1.6 征地拆迁资金及专项经费计划申请、下达、拨付的请示、报告、批复、通知 30年 1.7 其它有关资金与经费会计文件材料 30年 2 会计业务(具体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2.1 征地拆迁资金与经费会计凭证、帐簿

2.2征地拆迁资金与经费会计报表(包括年报表、季报表、月报表)2.3财务会计移交表与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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