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处分

2024-09-24

党员处分(精选10篇)

1.党员处分 篇一

邓德兵,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顾家店镇人,高中文化,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至12月任石半坡村村委会主任;1月至今任石半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5月,石半坡村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建设滞后的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计划将村内通组道路建成晴雨路。整个工程总长4.5公里,预算需投入21万元。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石半坡村通过多种途径共筹集资金226832元,其中:市扶贫办公室拨付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补贴资金150000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15705元,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3757元,村民捐资17370元。筹集资金全额入村级财务帐。206月初石半坡村晴雨路工程开始施工,10月份完工。石半坡村晴雨路工程实际支出为159379.28元,但是在办理结算时,为解决该村历史遗留的不便入帐报销费用,石半坡村召开村干部会议,由邓德兵提议后商定利用该工程结帐机会多报支出,从而套取资金解决村级历史遗留帐务。邓德兵分别于1月11日、6月29 日到市地税局开具了票额为15万元、7万元的施工建设税票两张,其中15万元税票原件交市扶贫办公室报帐(其拨款均入村财务帐),其复印件及7万元税票在村级帐目中列支22万元。除去晴雨路工程实际支出159379.28元,石半坡村通过虚列支出共从村级财务帐套取资金59620.72元,其中:垫支村级公墓建设费用19449元,支付村级日常事务支出40060元,结佘111.72元。

综上所述,邓德兵同志身为中共党员、石半坡村主要负责人,对石半坡村违反财经纪律,采取虚列村级修路支出的方式套取村级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及日常事务支出的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镇纪委决定,并经镇党委5月17日批准,给予邓德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5月17日起生效。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顾家店镇纪委、市委直至中央纪委、中共中央提出申诉。

中共顾家店镇纪委

年5月18日

2.对党员处分通告 篇二

20xx年10月24日, 县监察局对深河乡干部徐XX不服从组织分配, 长期脱岗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经研究决定: 给予徐XX行政记大过之处分 。其主要错误事实如下: 2月23日, 深河乡党委经集体研究决定,明确由徐XX负责公路养护工作。2月26日早上8点左右,分管领导陈某喊徐上公路整修路面,徐借故未去。随后几天徐就一直呆在乡政府,多次找到乡领导要求换岗。3月13日徐找到陈某要求工作,后因做事不认真受到陈批评后徐停止了工作。3月22日,深河乡党委班子集体找徐谈话,但徐坚持认为组织不应安排他去修路,拒不上岗。4月18日,徐又找到陈某要求上岗,并坚持到五月底 。从6月份至今又一直未再上岗,平时呆在乡政府,也未做任何具体工作,经常无故外出,从未履行过任何请假手续。 徐XX受到纪律严惩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广大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起 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防止类似……

3.党员处分决定书 篇三

20____年度,古城街道组织育龄妇女B超“三查”检查,侯____女儿侯四妹都没有参加(因为怀孕),侯____是侯四妹的计划生育联系户,没有及时向组织报告情况,导致侯四妹于20____年____月18日在义乌市稠城中心卫生院出生计划外第三胎男孩。

鉴于上述情况,侯____身为中共党员,理应自觉做好子女计划生育工作,但由于他年纪大,行动不便,无力寻找女儿逃避下落,且该同志身为老党员,在村内有较高威信。经20____年9月30日街道纪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侯____免于党纪处分。

本决定自20____年9月30日起生效。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本委提出复议。

中共____市____街道纪工委

4.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篇四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一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充分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我们党一贯的管党治党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吸收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既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现阶段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要求,实现了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相协调、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三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既言简意赅、内涵深刻,又务实管用、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定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航标灯”、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线”,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中央同时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一个重在立德,一个重在立规;一个标注“道德高地”,一个开列“负面清单”;一个注重自我提升,一个注重惩戒约束,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党内法规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根本和关键就是做到真刀真枪、实管严管。必须把从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具体行动,切实扛在肩上,着力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必须突出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长效工作,着力形成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有力维护者。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不重视和贯彻不坚决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准则》和《条例》贯彻执行的强大推动力。

必须突出执纪刚性。坚持铁的标准,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发现就抓,露头就打,严肃查处,绝不留“暗门”、开“天窗”,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绝不搞下不为例、有情可原、法不责众,让《准则》和《条例》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必须突出重点环节。立足当前治党管党实际、干部队伍实际,把落实纪律要求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整治“四风”、落实“八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把政治纪律突出出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铁的要求,必须挺在最前面。要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做到对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必须突出抓早抓小。强化《准则》和《条例》宣传教育,要求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及时予以提醒告诫、批评教育,使其悬崖勒马,不致 “疽痈”缠身。必须突出持之以恒。要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态度,做到坚持抓、始终抓、常态抓。要结合党建工作形势任务要求,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融入到作风建设之中、干部管理之中、党风廉政建设之中,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5.违纪党员处分的会议纪要 篇五

会议地点:XX

参会人员:XX

会议主题:XX

会议决议:

1、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党员经常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学习党的章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提高支部的战斗力。

2、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章杰、杨政、王小武三位党员根据支委和支部大会的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委和纪律检察部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3、为严肃党的纪律,维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令畅通,杜绝党员违纪违规的案例重发,今后凡出现类似情况的,按党的纪律处分作最高开除党籍的处分。

6.党员处分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篇六

7月15日,中共朝阳市运输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会上,党总支书记孟宪奇同志代表上届总支部做工作汇报,等到全体党员的肯定与支持。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程序,经过全体与会党员表决同意,孟宪奇、姜宏、张忠文、张凤鸣四位同志当选中共朝阳市运输管理处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推选孟宪奇同志担任总支部书记一职。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姜宏同志为组织委员、张忠文同志为纪检委员、张凤鸣同志为宣传委员。

7.党员学习纪律处分新条例心得体会 篇七

本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改。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内容;在对违反群众、工作、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中,新《条例》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纪律保障,增写了相关的处分规定;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作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新《条例》的修订,增强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8.党员处分 篇八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二次修订,是党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的新的纪律“红线”,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它既是一次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动员,也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生动纪律教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自觉把党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习惯在党的纪律约束下工作和生活。

纪律严明既是党的优良传统。新《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的规范,我们都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往往是他们违纪违法的开始,都是从突破党的纪律开始的。他们当中,有的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有的纪律松弛、独断专行,有的庸懒无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有的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等,他们对党的纪律毫无敬畏,把个人权威、个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真正让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日常行为的习惯。在当前工作中,要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重申纪律规矩,抓好教育提醒,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带头学习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扛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执行党的纪律作为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并结合行业系统工作实际,着力查找和解决干部队伍中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服务发展理念不足、宗旨意识淡薄、“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以及“慵懒散慢虚”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知责、担责、履责、尽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在项目建设、规划评审、行政执法等方面坚决纠正政令不畅、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和贯彻落实“以案促改”、脱贫攻坚、秦岭生态环保和扫黑除恶等涉及建设领域存在的缺乏担当、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不组织、不参与“一桌餐”和“老板家宴”性质的吃请,主动拒绝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踩纪律“红线”,不断增强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新贯彻新《条例》,还要同时抓好党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依法行政,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学法知法,做到遵法守法,做到懂法纪、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自觉把党纪国法刻印在心,在思想上划出纪律“红线”,在行为上守住法律“底线”,做到在利益诱惑面前,耐得住清贫寂寞,守得住慎独慎微关口,自觉把学法律、守纪律、讲规矩融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个方面,使其成为自己的日常行为习惯和行为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纪律约束,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自觉把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做一名“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9.党员处分 篇九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是要通过学习,了解新《条例》的新要求、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更加清楚知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形势,不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为人有准则,办事有原则,生活有规则,持续保持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

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本次《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则中明确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四个意识”纳入其中。这是让全党形成一盘棋,发一个音,走一条路,维护党领导一切的权威的地位。三是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10.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笔记 篇十

透过“动员令”,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学习贯彻,推动法规落地生根,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将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考验。

学习贯彻,首先是学。《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学习要趁热打铁、求真务实,不仅各级党委(党组)要部署好、组织好、指导好,广大党员也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

“史上最严纪律出台,怎么学?纪委邀您来‘点题’!”10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纪委推出问卷调查,就如何学习《条例》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群众意见。连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为贯彻执行开了个好头。

然而,知易行难。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说说”、“写写”、“挂挂”,决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拿出实招、硬招、狠招,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就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是纪委的分内之事。《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的表率;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问题导向,是修订《准则》和《条例》的一个重要原则;贯彻执行,同样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问责这个有力武器。

今年9月,中央纪委转发了河南省委相关通报,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教训,言犹在耳。前不久,中央纪委对近期部分中央单位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不乏因下属及家属赌博、因所在单位多次发生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事例。这些问题和教训充分暴露出,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黄超在担任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对工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乔迁新居、为其母治丧期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问题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参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月15日,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5起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这些受到问责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如果能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所在单位的问题也许就能及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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