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政策(精选10篇)
1.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篇一
北京局争取优惠政策探索服务快递企业发展
2011-05-23
近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加强快递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服务快递企业发展。针对当前快递企业数量多、市邮政行业规模大、消耗总量高的特点,市局充分利用行业整体优势,由市快递协会牵头,主打“会员企业”规模牌,与相关大企业合作,为快递企业争取优惠政策。
通过与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国有银行的沟通协商,北京市局为快递企业争取到了会员企业刷卡费率由1%降至0.5%的优惠政策;通过与北京移动进行战略合作,获得了移动话音、数据业务产品以及信息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快递会员企业享受到了专门定制的最优惠通话套餐;通过与中石化北京公司合作,制作快递会员企业专用加油卡,争取到了加油优惠2%的政策,当会员企业总体加油达到5000万元时,使用专用加油卡的优惠还可进一步提高到
2.2%。各企业采取集中加油,既降低了成本,又加强了内部管理,仅此一项每年可为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节约十几万元的燃油成本。
北京市局表示,今后还将联合市快递协会在新能源车辆使用方面与市政府加强沟通协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通过不断扩大新能源车辆的使用,逐步统一快递服务车辆标识、标准,解决由于车辆限购、限行带来的制约快递服务发展的瓶颈问题。
2.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篇二
生产性服务业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细化的结果, 同时也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竞争的加剧、城市内产业格局的变化等共同作用的结果。生产性服务业的出现和发展, 一方面不但降低了制造业的交易成本, 而且为制造业提供了急需的智力服务和急需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优化了城市的产业结构, 提升了行业整体竞争力;减少资源的消耗, 不断转变城市经济的增长方式;同时, 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创造和增加了社会财富。
一、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投入产出现状
(一)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投入现状
1、从纵向比较看, 投入明显加快。比较2002~2005年投入产出表, 可以发现,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投入额由2002年的2, 325.45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7, 576.11亿元, 增加额为5, 250.66亿元, 总体上来看以每年1, 416亿元的速度递增, 2005年投资额是2002年投资额的3.26倍。
2、从横向比较来看, 与上海、香港还有一定的差距。2002年上海投入额为3, 770.71亿元, 香港投入额为6, 905.12亿元, 北京为2, 325.45亿元, 北京投入额是上海的61.67%, 香港的36.78%。与上海、香港相比,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偏低, 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的城市相比, 还有很大的供给能力。
3、从内部结构比较看。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投资主要集中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行业、金融保险业和商务租赁业, 投资比例为68.70%, 而邮政业、科学研究事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投入比例较低, 大约为17.67%, 这说明北京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结构偏重于金融、计算机软件行业, 而对于对工农业和服务业有较强的推动作用的科学研究事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投入较低, 结构不尽合理。
(二)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产出现状。
衡量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产出效益的指标, 一个是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 反映的是生产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个是增加值的增长速度, 反映的是服务业发展的快慢。 (表1)
从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例来看, 北京为53.3%, 上海为39.3%, 伦敦为84.9%;从数字上看,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比上海要高, 与香港基本持平, 而与伦敦还有较大的差距, 2002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为2, 305.9亿元, 2004年为3, 097.1亿元, 2005年为3, 626.18亿元, 以每年400多亿元的速度递增。以上数据说明了,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不但具有很快的发展速度, 而且对于北京的生产总值, 即经济的发展, 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投入产出分析:产业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分析
任何一个产业部门的生产活动通过产业间联系方式, 必然要影响或受影响于其他产业的生产活动, 这种相互影响就是波及。我们把一个产业影响其他产业的“程度”叫做该产业的影响力;把受到其他产业影响的程度叫做该产业的感应力。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1、某产业感应度系数
2、某产业影响力系数
某产业的感应度系数若大于1或者小于1, 表明该产业的感应度系数在全部产业中居于平均水平以上或者以下;某产业的影响力系数大于1或者小于1, 表明该产业的影响力在全部的产业中居于平均水平以上或以下。
根据以上准则, 从表2中可以看出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保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感应度系数大于1, 表明这些产业受到其他产业的影响程度要高于全行业的平均水平, 而邮政业和科学研究事业的感应度系数小于1, 这些产业受到其他产业的影响程度并不是很大, 低于全部行业中的平均水平。生产性服务业的8类行业影响力系数基本上都在1附近, 也就是说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力系数约等于1, 表明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力在全部行业中居于平均水平。而除此之外的其他大部分服务业的感应度系数要小于1, 尚未到达到平均水平。
由此,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各部门的前向联系要强于后向联系, 增加对生产性服务业投资的效益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因此, 加大对生产型服务业的投资, 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综合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零售贸易业等行业, 可以有效满足北京经济建设的需求。
三、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面的分析,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一) 从需求角度看, 生产性服务业需求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目前, 在京的中央企业总部的需求开始释放, 但垄断行业的服务外包意识不强, 大型企业虽然需求释放, 但只是从事政府的公关、媒体策划等工作,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运营、资本操作业务。区域经济没有形成合力的产业分工体系, 北京生产性服务业的辐射能力不强, 不能对周边省份起到为工业发展很好服务的目的, 使得某些服务业的发展比较落后。
(二) 从供给角度看, 生产性服务业对北京而言是一个新兴的产业, 存在供给不足的现象。生产性服务业在北京地区近几年获得了很快的发展, 但是由于服务的标准不足, 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大中型企业较少, 现在是小企业比较多, 但是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数量有限, 因此相对于目前的需求来讲, 能够提供优质、有效需求的企业很少。
(三) 从市场竞争角度看, 秩序混乱, 竞争无序。生产性服务业小企业不断涌现, 但是服务的标准不明确, 行业自律能力差, 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使得价格竞争成为了主要的竞争手段。比如, 在物流行业中存在着打游击的现象, 以低价格来和大企业竞争, 但是很难获得保障。
四、北京生产性服务业今后应该发展的重点行业
根据北京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本文认为今后北京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不应该是所有的行业齐头并进, 而是应该有所侧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培育低消耗、低投入、高产业关联度和高附加值的行业”, 通过提高产业质量和推广循环经济模式, 减小对首都的资源压力。所以, 现代服务业的有重点发展也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
从产业关联角度看, 根据2005年投入产出表感应度系数实际测算数据显示, 交通运输及仓储业的系数最高, 计算机软件行业、金融保险、综合技术服务业的系数也很高, 说明增加对这些行业投资, 其经济效益要高于其他行业。此外, 无论是从增加就业的角度还是从提高科技含量、提升服务业层次的角度而言, 今后几年都要大力发展以下行业:
资料来源: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东京年报、纽约经济统计年报、上海统计公报的数据计算。北京数据依据北京市统计局2002年的数据计算所得, 香港数据为2003年注:PS代表生产性服务业
1、金融产业。不断优化北京的金融发展环境, 构建功能丰富、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北京。着力推动产权交易和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发挥金融资源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扩大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
2、高新技术产业和软件产业。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产业竞争力为核心, 重点发展以软件、研发、信息服务业为主的高技术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制造业。加快中关村软件园二期、用友软件园等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以系统集成带动软件开发, 重点突破嵌入式软件、中间件、信息安全、数字内容等关键技术;依托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扩大软件外包出口;继续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国产软件的发展。
3、现代物流。着重整合物流资源, 提升物流效率, 重点推进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等公共物流园区建设, 形成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物流基础设施格局。大力发展产业物流, 积极推进国际物流和航空物流, 重点优化城市配送物流。以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核心, 显著提升物流企业的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 加快培育一批重点企业。
3.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篇三
近年来,依托首都丰富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良好的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基础,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2009年,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878.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9.5%。
后金融危机时期,新的世界经济秩序面临重建,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转重组。北京明确提出建设世界城市,是对新时期北京发展的新谋划、新定位。这对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既提出了战略需求,又提供了宝贵机遇。同时,我国处于快速工业化中期,生产性服务业具有带动制造业发展的功能,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应定位于服务全国,承担起带动全国工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职责。北京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大发展要从多方面突破:
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形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北京在进一步提升和壮大传统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同时,也要积极加快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包括从高技术产业分蘖而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通信、数字内容等新业态,从制造业中分化出来的科技咨询,工业设计等新业态,高技术提升传统服务业形成的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新业态,形成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重点打造成规模、特色化的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全球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发展趋势明显,如硅谷的信息业集群,华尔街的金融业集群,印度班加罗尔的软件业集群等。北京已初步形成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发展的高端产业功能区,今后要不断充实内涵、提升质量,比如推动金融街西扩南延,与丽泽金融商务区联动发展;CBD东扩西联,与东二环商务区联动发展,形成高品位的、体现世界城市水平的大型中央商务区。同时,要引导资源适当适度、有序外移,形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新空间载体,比如大力建设“通州副中心”,使其承担更多金融、商务、会展等高端服务职能;抓住首钢搬迁转型契机,沿永定河形成首钢区域与丰台科技园区哑铃型的“商务科技产业带”。
4.北京社保补缴政策 篇四
1、企业原因未,可以要求企业补缴
2、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当然,如存档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补缴;被判刑、劳改、收监期间,不可补缴;你进入北京前,如是外地户籍,进入北京前不能补缴;如果是北京市户口从农业转到非农业,农转非之前不能补缴。
3、员工调动,社保关系转移不畅,造成社保中断,可以补缴
4、员工试用期开始缴纳社保,社保应该是从试用期开始缴纳,试用期补缴要求企业补缴
5、外地员工辞职空档期,无工作单位,如需补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进行补缴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济南政府下发通知,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称,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凡在201X年底前具有济南市城镇户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与济南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实施范围中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5.北京户口新政策 篇五
积分落户政策“三步走”、北京新的总体规划年内出台并上报、“小散乱污”企业两年内全部清退……市人代会1月23日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经信委、西城区负责人围绕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话题,回答了各界最关心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
副中心与河北间设绿化带
谈到北京建设“摊大饼”的问题,市发改委主任卢彦明确表示,不论是“十三五”规划还是北京总体规划修编,在规划思路和格局上都有重大调整,“北京城市不能沿着‘摊大饼’的道路继续走下去,将有相应的空间隔离”。
市规划委主任黄艳坦言说,都说北京“摊大饼”,可实际上规划并没有“摊大饼”,只是在规划的操作中管理没有到位,土地规划中农村规划和城市规划没有衔接。在未来,本市将“多规合一”,通过法规的明确和执法的严格,让制定好的规划落实到操作。
卢彦介绍说,为了避免“摊大饼”,城市中心区和通州、大兴、顺义、房山、昌平等新城之间将形成新的绿化空间格局,行政副中心也要和河北“北三县”之间通过大尺度绿化空间形成空间隔离,以实现京津冀规划中提出的“构建以首都为核心的城市群”目标。
关键词:用地规模
平原建设用地降到四成以下
黄艳表示,过去多年,北京的总体规划都是扩张性规划,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都是增长的规划,此次将改为减量型规划。她说,新的北京总体规划的修改修编,最重要的问题是怎样做减法,如何减量,“现在平原建筑的密度大大超过了市民宜居城市的范畴,要大大减量,控制土地使用规模、强度”。新的北京总体规划设定了天花板,将保证平原地区的建设用地降到40%以下。
黄艳说,过去,北京有大量的工业和产业用地,占整个用地的25%到27%,这在全世界其他同类国际城市里不可想象,“今后,要大量压减这些工业用地、低效产业用地,弥补生态空间和生活空间,将出台刚性的土地规模限制,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要减到280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要减到2600平方公里以内,保证平原地区的建设用地从超过45%降到40%以下,腾出空间给绿色生态”。
关键词:产业疏解
“瞄准”动物园等重点区域
谈到四类产业的疏解工作,卢彦介绍说,今年四类产业的功能疏解要围绕“聚焦、统筹”这四个字来做工作。“聚焦”二字上,要选定重点区域疏解,特别是在区产业功能疏解上要明确具体区域。比如丰台区将集中在南苑乡,西城区选定在动物园地区。另外,聚焦疏解的承接地,包括行政机构向通州疏解,批发业等相关产业和河北联动,向河北白沟、永清方向“聚焦”。
在“统筹”二字上,将实现城市功能、产业布局、人口布局三方面的统筹。其中,城市功能将聚焦城市核心功能,进一步优化提升,提升出的空间要保证城市核心功能的实现;产业布局随着产业结构空间调整和禁限目录的调整,形成新的布局结构,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
关键词:历史名城
三个“文化带”刚柔相济
卢彦描绘了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规划,他说,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依托的大背景有北部的长城文化带、东部的运河文化带、西部的西山文化带,这三个文化带都将制定实施保护利用规划。将名城放在三个文化带上看,将形成八个字“刚柔相济、山水相依”,以此拥抱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其中,长城是一“刚”,运河是一“柔”,一刚一柔写成一个“人”字;西山是山,运河是水,形成“山水相依”。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放在这个八字背景里看,将更加鲜艳夺目。
关键词:积分落户
指标公布需循序渐进
对于备受关注的居住证制度、积分的具体分数和指标,卢彦表示,积分落户政策目前仍在意见汇总中,工作还在进行之中,今年内将做好相关工作。他说,目前居住证积分办法还没有出台,大致要“三步走”,即首先要出台居住证政策、积分落户政策,然后出台积分落户实施细则,最后才会公布具体指标,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积分落户政策去年底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的过程,正在汇总分类意见,确定哪些需要吸收、调整优化。
关键词:人口规模
西城区今年再减3.6万
首都功能核心区的人口将继续“收紧”,作为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大户”,西城区常住人口将控制在126.2万人以内。西城区区长王少峰介绍,20西城区将确保常住人口规模比年底再下降3%左右,比减少3.6万人,控制在126.2万人内。而未来五年,西城将疏解人口20万人。
王少峰表示,今年将基本完成“动批”疏解,腾退升级共20万平方米。此外,加大推进金开利德、万容天地、天和白马和众合市场的疏解,全面启动并基本完成世纪天乐、东鼎市场的疏解。今年还将启动西天意、官批、万通的疏解,共6.9万平方米,将于全面完成疏解,同时推动马连道市场的主体升级。
教育与医疗疏解方面,王少峰表示,今年将推进昌平回龙观人民医院北院区建设,此外启动在行政副中心的行政办公区主办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分别由北海幼儿园、黄城根小学和北京四中承办。
关键词:污染企业
再遇红警停限只增不减
市经信委主任张伯旭介绍,去年,本市就地关停污染企业326家,至今累计调整退出污染企业1006家。同时加大“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以通州、大兴、丰台、房山四区为重点,今年年底前将率先完成退出2500家,两年全面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清退。
张伯旭说,去年12月7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工业系统立即启动红色预警应急预案,扩大停限产范围,全市停限产企业达到2100家。他表示,今年如再遇红色预警,停限产企业数量“只增不减”。
6.2013年北京购房政策 篇六
非京籍:纳税5年限购一套
京 籍:超两套房不得再购 政策
限购范围: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停售范围: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解读:限购以房为准 卖旧仍可买新
“原来有一套房,卖了就不算(拥有房产)了!”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告诉记者,限购令中对于本市及外地户籍者拥有房产的数量,是按照实际拥有状况认定的,“就是看权属记录中有几套房。”也就是说,把家庭名下的房产都卖了,就可以按照无房户的标准在京购房。不过他同时表示,京版国八条中并没有对购房者在外地拥有房产状况进行具体规定。
此外,陈志表示,去年5月1日起在京执行的“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住房”政策也随通知出台而自动终止,“根据通知里的政策推导,去年‘五一’的政策也就随着终止了。”
多个部门信息共享
共同核查购房资格 政策
将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解读:社保证明不用自己开
“社保证明不用自己提供,只要提供身份证号,房管系统就自动向社保部门查你的社保记录了。”陈志表示,根据规定,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的社保证明、纳税记录,只需要提供其中一种即可,而目前房管系统已经与社保系统联网,购房者无须自己向社保部门申请打印社保记录,只需向房管部门提供身份证号,相关部门即可自行查阅是否符合规定。
另外,他表示,从今年2012年3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开始使用一种新型的纳税发票,在票面上清晰记载纳税人5年的纳税记录。需要提醒读者的是,纳税证明必须妥善保管,如果需要购房,还需要购房者自行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差别化信贷继续实行
二套房首付可再提高 政策
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解读:认房还是认贷仍需明确
“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利率这些,都有再提高的可能。”陈志告诉记者,根据规定,二套房首付流程、1.1倍利率是执行的基准,“政策把权限交给银行了,可以视市场情况研究提高。”他表示,如果在京版国八条出台后,市场仍然出现过热或放量的情况,不排除本市将出台更加严格的二套房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可能性。
对于银行在放贷时,如何认定“二套房”时,陈志表示,通知中并未明确表示,在贷款买房时,是认房还是认贷,还需要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时认定。
稳定房价纳入考核
落实不到位将问责
政策
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解读:房价调控
目标适时公布
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明确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陈志表示,北京也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信息。
市场影响
三分之一购房者受影响
我爱我家分析师李季告诉记者,外地人须提供5年以上纳税证明的规定,将在二手房市场上对约三分之一的购房者产生深远影响。
她表示,去年4月30日北京限购细则针对纳税不满1年的外地购房者只是限贷,但仍然能够全款买房,但是这次的限购细则不仅把纳税年限提升至5年,而且也由限贷转向限购。
根据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的统计数据,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的购房人群中,纯户籍人口占35.5%,占64.5%的非户籍购房人群中,能够提供5年纳税证明的不超过一半,所以,二手房市场将有三分之一的购房人群受此影响而暂时无法买房。
租赁市场预计升温迅猛
我爱我家分析师李季表示,2010年来,本市租赁市场出现了明显的价格上涨,而在第三轮调控后,打击了外地人在京投机炒房行为的同时,最明显抑制的是在北京工作、切实需要买房,但纳税未满五年的外地人,这部分购房人群只能延迟购房计划,暂时转向租赁市场,等待纳税满五年后再出手买房,这将使得租赁市场的需求明显增加。此外,由于市场交易的冷淡,部分二手房市场的房源可能进入租赁市场,所以预计2011年的租赁市场将出现明显的成交量大涨,租金的上涨将带来一定压力。
楼市观望情绪持续蔓延
中原地产市场部分析师表示,去年,楼市的前两轮调控的确已经抑制了价格过快上涨,在这一基础上再次出台的第三轮调控可以说力度更大,而目前的高房价、低信贷杠杆,使得部分购房者也无力置业,只能继续观望,以期待第三轮调控政策的效果显现。此前买、卖意愿并不强烈的一些客户也将选择观望,而目前正处于买卖阶段的房主或买主也可能受到新政影响而暂时观望。
楼市前景
楼市成交量预计降一半
新政对于北京楼市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分析报告称,今年楼市成交量预计将下调五成,城区房价趋稳,郊区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调。
据介绍,2010年住宅土地大部分将在今年上市,大约能够提供10万套左右。因为偏郊区化及限购影响,预计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可能在8万套左右;二手房预计成交量在10万套左右。同比去年数据下调近50%。
在第三轮调控的作用下,北京房价将再次停涨,部分郊区房价将立刻下调。据介绍,虽然调控政策力度空前,特别是限购等措施异常严厉,但由于去年以来土地供应多为远郊区县,导致5环内供应锐减,城六区2010年土地供应建筑面积仅有282万平方米,占土地市场总供应面积的19.4%,城区已经成为绝对的供小于求。而部分郊区县很可能因为本来市场需求就是受到影响的刚需及投资,市场很可能出现明显的价格下调。
银行说法
二套房贷认定尚未出新标准
昨天来自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消息称,楼市2011版新政出台后,二套房贷的认定目前还没有新的标准,仍然按照以前的标准执行。去年6月,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曾联合发文,对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进行规范,确定了“认房又认贷”的原则,银行通过征信系统和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对借款人的房贷和住房情况进行查询。
评说细则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
体现遏制高房价的决心
北京市的楼市调控细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税收、法律等多种手段,体现了北京市遏制高房价的决心,将有效打击投机投资购房,降低房价、抑制通胀。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
京版限购措施国内最严
限购方案尤其是对外地人限购措施是目前国内最严格的限购措施,在北京供不应求的楼市格局中,能平衡供需,同时加大保障房建设,也将进一步疏通购房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审核提醒
购房资质审核5日完成 网签即算拥有房产
非京籍须提供六种证明材料
购房家庭是否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完成,已经网签还没过户的住房也算已拥有房产„„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天起开始执行新政,其中外地人在京购房需要提供六种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市住建委表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房资格的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购房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核查。
在审核时间上,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网上签约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应将《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并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并提交。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证明材料和购房家庭已拥有住房状况进行核对,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状况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此外,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产权登记的住房。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晨报记者 赵阳
购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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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调整房价统计指标
房价涨幅平均数不再公布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并将于18日发布依据新方案统计的今年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涨幅平均数将不再公布。
新方案最重要的改革是调整基础数据来源渠道,按照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手机的各个项目(楼盘)的分类交易面积和金融数据计算。国家统计局将逐步扩大采用网签数据城市的范围,最终实现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全部采用往前数据。
另外,国家统计局将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数据发布时间调整为月后18日,比原发布时间延后一周左右。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解释,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是各地房价差异较大,平均数容易抹平各地房价差异的特殊性;二是发布各城市的指数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各个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有利于为当地政府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服务。
解读
“京十五条”核心内容
■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责任
■今年筹集保障房20万套以上;为2万户发放租赁补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公租房年底实现配租1万户;公租房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将引入中长期贷款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动态调整
■差别化土地增值税率将施行
■土地增值税该清算不申请、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的楼盘将被重点清算和稽查
■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本市将研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需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房;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
■购房人提供虚假文件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责任;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各区县政府要确保保障房供地、进度、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
■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情况发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进一步完善
■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者将被约谈和问责
■散布虚假信息者将被追责
公司名义“曲线购房”不划算
本报讯(记者耿诺)“新政落地政策限制的是个人和家庭,没有限制公司啊,想买房的,注册个公司买房不就得了?”“京十五条”一出台,就有网友出来“支招儿”。但业内人士表示,这可真是馊招,以公司名义虽然可以购房,但是在公司注销以后想过户到个人名下,要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
若以公司名义购房,房子得算公司财产,而且办理贷款非常麻烦,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经营记录一个不能少,贷款能不能批下来还没定论。“为买房注册一个公司?维护一个公司,一年的费用至少也得小一万块钱。”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算账说,如果注册公司却没有经营,年审很难过关;如果注销公司将房屋转到个人名下,能不能过户另说,要交的所得税就得占到房价的20%。
如果用公司名义买房,再过户到个人名下呢?这将按“财产转让所得”交税,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得再交60万元的税。“如果想走这条路买房的,得先算算细账;要按这么高的比例交税,还会有人觉得值吗?”陈志反问说。
“京十二条”自动废止
本报讯(记者耿诺)“京十五条”应声“落地”,去年本市调控房地产市场而颁布的“京十二条”自动废止。
去年颁布的“京十二条”中规定,自去年5月1日起,每个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严格控制家庭的住宅增量。但“京十五条”将调控同时锁定增量和存量。“京十五条”出来了,一些原本在“京十二条”出台以后买房的市民,如果符合“京十五条”标准,那么还有机会满足改善性需求而再买一套房。“京十五条”颁布以后,并没有关于“京十二条”延续方面的条款,因此可以确定本市将按照“京十五条”条款执行。
北京一月购房者 外地人占4成多
本报讯(记者耿诺)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期本市购房需求相对旺盛,其中1月非本市居民购房达到44.8%的历史高点。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之前的两轮调控政策都是增加投资需求的成本,逐步抑制投资需求,“京十五条”则严格了限购政策。有分析说,“京十五条”中对于“本地限三”、“外地限二”可能会抑制市场的购房需求,“5年”的门槛或许会让投资需求在北京市场“归零”。北京调控的效果也将更加明显。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完善
本报讯(记者耿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完善,就意味着有些本该被限制的人还能购房,这对被限制的人来说就不公平。但在“京十五条”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被迅速完善,为落实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据了解,这个信息系统还将与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成信息共享。
记者同时获悉,这个系统或将不仅限于本市。据了解,住建部同样在制定信息系统,而这个系统有望在全国重点城市中实现联网。购房者在联网城市中的购房信息将一目了然,同时,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在新购房审核中,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即使材料有问题,但现在第二代身份证已经普及,身份证条形码中的数据会显示出婚姻状况、家庭已有房产等情况,提交假材料将被很快识破。
政策回放
2012年以来历次调控政策
2012年2月23日
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即北京版“国11条”,全面废止购房优惠政策,对二套住房贷款严格执行不低于40%的首付比例,境外个人只能在本市购买一套住房,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开发商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加强价格监测,严惩囤地炒地。
2012年4月16日
市国土部门宣布改革住宅性质土地“招拍挂”制度,改进过去“价高者得”的挂牌出让方式,将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将投标价格因素由过去的50分降低到25分。还将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引导企业理性拿地。
2012年4月30日
在《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13天后,本市出台了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实施细则比国务院《通知》更加严厉。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对第3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2年7月15日
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有房无贷款的购房人将没法儿再当“漏网之鱼”,作假的行为也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2012年2月16日
7.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篇七
一、主辅分离的价值导向
先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指基础雄厚、规模庞大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紧跟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走势,根据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要求,将其与主营生产环节相关的附属服务业务从母体企业中进行合理剥离,分离设置独立的服务业企业,成为主营生产性服务业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发展壮大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必然要求,是保增长、扩内需、调速度、优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先进制造业做专做强、生产性服务业做精做细的客观需要。加快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进程,可谓利国利民,意义深远。一方面可以助推先进制造业做优做强,另一方面又可以力促现代服务业做精做细,使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轮驱动,并驾齐驱,良性互动,有序发展。从而既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又推进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实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为依存,相得益彰。我们应将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放在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高度重视对先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的研究及相应保障机制的建构,积极有为,规范有序,促进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持续进行和深入推进。
二、主辅分离的基本原则
在先进制造业相对比较发达,产业密集度相对较高的地区,引导和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主辅分离的力度,加快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速度,对提升先进制造业的科技水平,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模,优化生产性服务业的层次结构,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互动并进,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显得尤为重要而急迫。为此,应按下述原则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各级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鼓励先进制造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系列政策,引导企业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科学调控,引导企业适时把握国际国内产业发展动向,抓住机遇,迎头赶上,充分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自觉、自主、自愿地进行主辅分离的工作。
第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各地应立足区域实际,兼顾产业布局,考虑企业实情,因地制宜,因企而异、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抓住科技服务企业、国际贸易服务企业、专业化的配套服务企业、文化创意服务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主辅分离工作在专业化、产业链、附加值、规模化发展方面下功夫、出实招、显成效、见效益。
第三,模式创新,提高实效。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不宜一刀切,程式化,应考虑实情,注重实效,创新思维,拓宽思路,多向探索,多点突破,注重分离模式的改革创新。如实力雄厚,机构健全的企业,可引导其通过主辅分离,独立设立与主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对目前尚不完全具备主辅分离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将主业以外的其它业务实施外包服务替代,给那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企业去实施,以此,推进专业分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经营绩效,实现良性循环,促进企业减少运营费用,提高整体效益,同时实现地方可用财力的有效增长。
第四,稳步推进,良性循环。在推进先进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不可急功近利,一蹴而就,而应遵循产业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做到成熟一家、分离一家;分离一家;成功一家;成功一家,引领局部;局部发展,带动全局。以此,良性循环、示范引领,引导企业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重视分离工作,自主实施主辅分离。
第五,双轮驱动、融合发展。应按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制造业的核心骨干企业为重点分离对象,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良性循环为基本目标,以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主要载体,通过必要的政策导向和灵活的机制构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汇聚,打造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平台,夯实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根基,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联动发展,融合并进,形成共生效应,实现主辅双赢。
第六,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在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过程中,应宣传发动,舆论引导;政策灵活,措施配套;组织有序,协调有方;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应强化对主辅分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主辅分离工作的协调力度,各地发改、经贸、商务、财政、国土、工商、税务、文广等相关部门应分工协作、默契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闻传媒应加大对主辅分离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应对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及相关扶持政策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宣传引导,让制造业企业认清主辅分离的重要意义,了解主辅分离的相关政策,明晰主辅分离的操作流程,免除主辅分离工作的后顾之忧,形成龙头企业带头、骨干企业紧随、中小企业跟进的良好态势,推进主辅分离工作的有序化、良性化和可持续。
三、主辅分离的扶持政策
在推进鼓励和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过程中,必须政策先行,制度护航,从中央到地方,都应在财税、土地、金融,用工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提供相应保障措施,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有序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相应动力,予以政策鼓励和利益激励。
1. 制定相关财政扶持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于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应安排一定的启动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引导和扶佐新设立企业的经营启动和初创发展;如果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的税负高于原母体企业的税务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应在一定年限内(一般不低于三年)由财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补助。各级地方政府应不断提高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对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所新增或新开发的服务业项目,各级地方政府可依据各自的财政收支状况适度提供相应的贷款贴息支持。
为适度减轻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考虑以分离前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为基数,在一定年限(一般为2~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对其实现的营业税地方留成超过基数部分,返回给企业,用于扶持新设立企业发展。凡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行重大服务业项目开发中一次性投入资金较多的,各级地方政府在安排每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时,应优先给予资金上的扶助与支持,以切实解决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发展初创阶段面临的资金短缺等瓶颈问题,真正为新分离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雪中送炭,解其燃眉之急。
2. 出台相应税收减免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对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行财政扶持的同时,还应出台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主辅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在头三年,可减免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辅分离后设立的规模较小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认定,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相关认定条件的,可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凡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公司,因经营需要所新添置的固定资产只要符合国家相关加速折扣条件规定的,应允许其在一定年限内加速折旧。凡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其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应确定免征额度,建议以500万元为企业所得税起征点,凡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一年内技术转让所得低于500万元的,应免征其企业所得税;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按50%征收企业所得税。分离后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取得的收入,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免征或减征营业税。主辅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三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以此,通过对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税种的减征或免征,切实解决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减轻税费,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其经营效益,从经济利益上调动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积极性。
3. 提供相关土地受让方面的优惠政策。
为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应及时出台相应的土地优惠政策,为制造业企业“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提供空间,开辟场所。对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需要在异地新建的,或在原地需要增建自用商务办公用房的,应在用地计划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如制造业整体转型升级后转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应允许其利用原工业用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应积极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现有的生产厂房、存贮库房、三产用房、自销门市等房产资源兴办贸易类、信息类、研发类、创意类等生产性服务业,对主辅分离后转为物流企业的,如果涉及到用于库房仓容、物资吞吐、货区占用、运输装卸等物资仓储、运输、编配、整理、加工等库区用地的,可按照工业用地的相关标准通过挂牌方式优惠出让给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 施行其他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在营业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上建立“绿色通道”,由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应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参加“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诚信企业、著名商标”等认定。凡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按技术进步等相关规定缩短折旧周期,加快折旧速度;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使用水、电、气价格等方面应允许其按照工业企业标准执行(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企业主辅分离后,在统计上应按二、三产分开核算;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归入到三产口径中进行统计核算。但在计算企业工贸总收入及进行相关业绩考核时,可允许母公司自主选择是否按资产关系将新组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合并进入母公司进行合并统计和整体考核。
综上所述,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利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产业结构优化,这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创新之举,对社会经济影响重大,对国计民生意义深远,在主辅分离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应通过必要的机制构建与政策保障,为主辅分离保驾护航,提供保障,实现主辅分离分离工作的稳步推进,健康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双轮驱动,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张建华.刍议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之必要[J].电子商务,2010,(11):28-29.
[2]张建华.关于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保障机制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52-53.
8.北京公租房新政策 篇八
此外,还将配置2万套公租房,也或将增加自住房供应量。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安置房方面任务将落实到具体地块,目前已经选定昌平、房山、大兴、顺义4个区进行安置房对接,下半年集中办理相关手续,为全面开工创造条件。其中,房山区选定了长阳,为1万户西城居民建设安置房,力争今年办完手续、明年开工。
,北京市还将实现配租2万套以上的公租房,计划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市民可通过申请租房补贴来降低自己的租金支出。为此,各区都要尽快开放市场租房补贴审核窗口,也会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北京市今年公租房和自住房合计将最低提供6000套,因此北京市自住房今年供地、实际供应的数量有望增加。
北京市对近万套公租房进行摇号配租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28日在北京市公租房体验馆,对其持有的管庄北二里等7个公租房项目共9961套房源集中进行摇号,全市十六个区的2万余户公租房备案家庭参加此次摇号。
此次配租的7个公租房项目包括管庄北二里、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温泉家园、岳各庄(阅园)、亦庄新城、燕保・马驹桥家园、燕保・大学城家园,房源共计9961套。目前,共有2万多户公租房备案家庭参加了此次初步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家庭与房源比例为2.15:1,中心城区(城六区)共计登记1.8万多户,占全部登记人数的86.98%。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摇号配租是北京市第四次启动市级统筹的公租房配租工作,也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覆盖北京市全部16个行政区所有公租房轮候家庭,其中怀柔、平谷、密云、延庆、顺义等多个远郊区县首次纳入公租房配租序列。
据了解,本次配租摇号的7个项目房源均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建设和产业化精装修交房,户型、装修标准统一,其中大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中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小套型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左右。
北京今年配租公租房超2万套 毕业生有望享公租房
根据北京市的计划,到年将要完成15万户的棚户区改造。这些棚户区基本位于中心城区,有条件的棚改地区会尽量原地回迁,没有条件的也会提供异地安置。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今年,北京将有4万套中心城区棚改定向安置房集中建设,目前已经选定昌平、房山、大兴、顺义4个区进行安置房对接。这些安置房都将选择轨道交通周边等交通便利的地区。
3.5万户棚户区将改造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3.5万户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同时供应超过4万套棚改定向安置房。今年上半年,这些安置房任务将落实到具体地块,下半年集中办理相关手续,为全面开工创造条件。其中,房山区已经选定位于房山最好的位置――长阳,为1万户西城居民建设安置房,力争今年办完手续、明年开工。
为保证保障房质量,北京市住保办还设立了一套专家前置审查制度。棚改、保障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征求专家意见,做到优中选优,从源头把好品质关。
公租房配租超两万套
此外,今年北京将实现配租2万套以上的公租房。目前,各区要对年底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开工3年以上仍未竣工的项目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早日建成。今年,北京还将稳步扩大公租房覆盖范围,探讨新就业无房职工有序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今年本市将加大货币补贴力度,各区都要尽快开放市场租房补贴审核窗口。已开放窗口的,则要加快发放力度。本市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提高补贴标准。
针对一些跨区租房市民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社保、上学、进行医保报销等情况,今年本市将加强属地管理,推进居民在社保、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社区文化等公共服务属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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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现行契税减免政策汇总 篇九
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财税〔2008〕62号;财税〔2008〕104号)
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3、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5、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6、共同占有的土地、房屋权属分析,免征契税。(《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国税函〔1999〕391号)
7、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8、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以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财税[2011]82号)
10、对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必须是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业单位;二是所承受的土地、房屋必须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项目。凡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一律照章征收契税。(财税字〔1998〕96号)
11、对金融企业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在财务处理上不进固定资产,没办不关产权变更手续,暂不征收契税。待金融企业出售或使用该房产时,再向方地产承受者征契税。(辽地税农〔1998〕351号)
12、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视同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免征契税。(国税函〔1999〕572号)
13、军队移交企业凭房地产划转文件和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到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可一次性免征房地产契税。(辽地税法〔2000〕138号)
14、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和管理方式的调整,是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为配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的顺利实施,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的契税。(财税字〔2000〕176号)
15、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并移交地方的企业,其资产实行无偿划转。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脱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契税予以免征。(国税函〔2000〕468号)
16、甲单位拥有土地,乙单位提供资金,共建住房。上述甲乙单位合建并各自分得的房屋,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财税〔2000〕14号)
17、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财税〔2000〕130号)
18、对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家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财税〔2001〕10号)
19、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征收机构承受用以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税函〔2001〕483号)
20、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财税〔2001〕156号)
21、根据国务院2001 年发布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国务院第324号令)中关于“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的清理和处置,免交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的规定,对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及的契税,应当予以免征。(国税函〔2002〕777号)
22、个人购买四合院,符合普通标准住宅的,暂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京国土房管改[2004]375号)
23、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属于该企业法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承受个人独资企业的房屋或个人独资企业承受个人独资企业法人的房屋并未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不征收契税。(辽地税函〔2004〕173号)
24、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财税〔2004〕126号)
25、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财税〔2004〕134号)
26、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国税函〔2004〕1036号)
2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股权是一种按份共有权,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占股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企业所有者的权利。土地、房屋是企业法人财产,而公司独立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因此,股权转移变化不影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会导致企业法人资产的权属转移,不涉及契税问题,不征收契税,也不需办理减免。(辽地税函〔2005〕58号)
28、对商业银行承受依法实施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以及《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规定,免征契税。
(吉地税发〔2006〕133号)
29、对于被转移权属的建筑物,可参照房产税征管中有关房屋的标准认定是否属于应纳契税的房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中对于“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还规定,对具备以上所述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征收房产税。在政策执行中,凡是房产税征税的房屋范围均可作为契税的征税对象。(吉地税发〔2007〕9号)
30、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财税〔2007〕162号,该条款与上文中的第29项内容相左,从效力上看,笔者认为应以此文为准。)
31、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财税〔2008〕24号)
32、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国税函〔2008〕438号)
33、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财税〔2010〕94号)
3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财税〔2008〕142号)
35、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财税〔2010〕42号,该文件仅适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36、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财税〔2010〕88号)
37、因灾倒房、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重建住房的农户(以下简称“重建对象”),其退出原旧宅基地后到所在县(市)购买住房的,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免征契税。重建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每户限一套。(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3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所称“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第四条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投资人名称和出资比例均不发生改变。凡改变上述两项内容的,均属于投资主体发生改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39、原由个人投资创建的企业挂靠当地政府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经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如投资人未发生改变,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投资人发生改变的,按规定征收契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40、用地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被政府相关部门计收的违约金,由于不属于土地出让的成交价格,因此,不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征收契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41、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财税〔2011〕32号)
42、(1)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过85%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6)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7)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8)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9)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10)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11)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财税〔2012〕4号,有效期截止2014年12月31日)
43、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财税〔2012〕30号)
44、(1)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2)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3)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相应扩大其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无论被投资公司是否变更工商登记,其房屋、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10.北京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篇十
1.1 成立专门的服务业发展机构, 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由于生产性服务业涉及的门类较多, 行业管理较为复杂, 发达国家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过程中, 十分重视专门成立服务业发展或促进机构, 从战略高度指导和协调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新加坡专门成立了服务业总体推进机构, 及时监测和解决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并通过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和扶持行为引导和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方面, 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物流协会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协会不仅协助政府做好物流规划、制定政策、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还开展物流研究, 指导行业发展, 举办交流活动, 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各种专业培训, 为物流业的发展输送了大量人才。
1.2 出台系列产业发展政策, 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环境
(1) 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政策
创新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动力。由于金融、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都是知识密集型和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 因此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生产性服务业的科技创新。一是注重服务业科研投入。美国是世界上研发投入最多的国家, 研发投资额占世界的45%。20世纪90年代以来, 美国的金融、咨询、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经历了一个以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和改造浪潮, 美国近20年服务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平均增长率是其他行业的2倍。英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据英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 2002年英国服务业的科研投资总额达到25亿英镑, 是当年制造业科研投资增长速度的4倍。二是强化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2002年7月, 英国贸工部出台了《投资与创新》的政府战略报告, 提出要为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增加投入。随后政府出台了技术创新发展计划, 积极鼓励大学与企业联手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 生产性服务业财税政策
为改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环境, 促进服务企业发展, 许多国家都实施了税收优惠、简化手续等政策。2007年韩国财政部等21个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了新的“增强服务业竞争力综合对策”。新加坡政府在金融、跨国营运总部、采购中心等方面也出台了税收优惠、简化审批手续、城市基础设施优先安排等优惠政策。
(3) 生产性服务业人才政策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发展。他们的人才政策一是重视服务业人才教育。二是实施就业培训计划。三是引进高端人才。四是着力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
(4) 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
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 就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逐步放宽对公路、铁路、航空、航海等运输市场的管制, 取消多项审批和限制, 提高物流市场的竞争度, 使运输费用降低, 服务水平提高。美国政府对服务业的监管重点在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防范可能对经济社会造成危害的风险, 美国大力促进《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协议》、《基础电信协议》等文件的签署。不仅积极推进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和亚太经合组织贸易自由化进程, 还与加拿大、墨西哥、智利、新加坡、澳大利亚等签订双边贸易协定, 为服务业出口市场提供支持。另外, 在促进商务服务业发展方面, 美国、英国、日本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或专业资格认证程序, 从制度上保证了商务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运作的规范化进程以及契约签订的严谨程度。美国政府将所控制的价值增值环节集中于少数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企业, 把非核心业务和附加值低的部分分给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或者专业化公司完成, 降低了美国本土化的成本投入。
1.3 推动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发展, 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推动。一方面, 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服务外包对生产性服务业的促进作用。例如, 韩国将服务外包提升到战略高度加以培育, 通过建立“外包服务提供商数据库”“外包服务需求企业”等网上检索系统, 对外包服务企业实行“国家公认资格证书”制度等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另一方面, 一些国家通过积极发展服务贸易, 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如美国, 为了促进和扩大生产性服务贸易出口, 专门制定了“服务先行”的出口促进策略, 重点促进其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 (包括环保、能源等工业服务) 、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行业发展。同时, 美国十分注重对国际市场的分析和研究, 近十几年来为开拓服务贸易新兴市场, 美国对新兴市场做了大量针对性调查, 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并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谈判为服务出口公司提供更好的市场准入机会。
1.4 推进行业改革与制度建设,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金融、电信、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属于垄断行业, 为促进这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发达国家积极采取了放松管制、打破垄断、完善立法等措施。例如, 英国政府于1991年打破了英国电信公司垄断英国市场的局面。在金融服务业方面, 为推动一体化发展, 英国1986年实施了《金融服务法案》, 1997年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 (FSA) , 2000年通过了《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此外, 英国政府于1993年专门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对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梳理, 以解决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等问题。
1.5 重视对服务企业的咨询与培训, 服务生产性服务企业发展
发达国家政府十分重视对企业的服务, 包括提供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服务项目, 以促进服务企业发展。美、日、德、英等国, 都建立了多层次的人才培训体系和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职业教育等。同时, 在行业协会的组织和倡导下, 还全面开展了在职教育, 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英国政府还在每个地区建立了顾问署, 作为专门的企业管理和咨询机构, 并在全国雇佣了1000多名有公司背景的退休企业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高层顾问, 负责帮助企业制订发展计划, 引导企业改变经营策略。同时, 积极开展企业高层培训, 由企业自己报名, 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2 对我国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启示
2.1 转变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认识
长久以来, 消费需求以物质需求满足为主, 在政策设计和思想观念上都对制造业生产部门非常重视, 对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重视不够。近些年虽然对服务业的重要性以及服务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形成了共识,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更多地关注于消费性服务业和部分传统的生产性服务业, 如餐饮娱乐、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商贸服务等, 认为这些服务业能极大的增加就业, 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 而且见效快, 有利于短期的GDP增长。从而造成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忽视、发展滞后, 没能充分发挥这些产业对经济的巨大作用。为此, 必须从适应全球产业分工和促进制造业升级, 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角度, 认识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2.2 强化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科技创新
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生产性服务业, 无论在服务品种、服务模式和服务效率上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这些变化和业务创新对该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美国通过以服务内容为导向的技术创新, 创造出高附加值的产品和品牌, 现代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应用, 使美国服务业提高了效率, 拓展了服务模式, 加速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要将现代服务业发展放在与高新技术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规划布局。一是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和重点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整合科技资源, 吸纳具备条件的公益型院所, 搭建具有区域性、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科技服务平台。二是加强高端服务业技术研发与示范, 实施高端服务业技术研发与示范专项, 利用新技术手段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如围绕发展现代物流业、研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物流运营管理服务系统、供应链管理服务系统、物流园区信息管理系统、港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第三方物流集成服务平台技术、物流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多式联运智能服务平台技术、虚拟通关技术、产业价值链协同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大宗物品电子商务服务技术;针对高端服务业中的工业设计、科技服务、服务外包等技术密集型服务业, 开展相应的支撑技术研发。三是建立服务业引导基金, 用于重大科技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拨款、贷款贴息。四是建立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该领域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促进我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重点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大幅提升, 达到国内领先;提升大型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培育一批技术实力雄厚的高端服务企业。
2.3 加强对生产性服务的顶层设计与规划
从国际上看, 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 如硅谷的信息服务业集群、华尔街的金融业集群、印度班加罗尔的软件产业集群, 以及我国北京中关村信息产业集群、北京金融街金融业集群、上海陆家嘴金融业集群等。因此, 应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 按照集聚发展、强化辐射的要求, 科学合理地对生产性服务业布局进行区域规划, 制定相应的区域性政策, 以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依托制造业集聚区、高等院校集聚区等区域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 明确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功能定位。通过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与工业开发区相同的政策扶持, 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区域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体系和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区域性集聚式发展。
2.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服务价格体制改革, 完善价格政策, 使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重点支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发展,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 建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引导资金, 扩大创业基金规模, 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以产业集群为依托, 重点加强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的生产性服务功能配套设施建设, 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 支持中小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建立科技创业基金的退出机制。规范服务市场秩序, 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保护自主创新。
2.5 大力发展民营生产性服务业
一是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歧视, 给予民营企业与国有资本平等的市场经营权, 积极吸引民营企业投资生产性服务业, 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加快对交通、电信、金融等垄断性服务业的改革步伐, 放宽市场准入,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资源配置由以政府为主向以市场为主转变, 通过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引入竞争机制, 以降低生产性服务的供给成本, 扩大市场供给, 满足经济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三是在不影响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条件下, 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技术引进、管理创新为目标, 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全面提升与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水平;四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走出去”, 发展跨国经营, 建立海外营销网络, 开展海外并购, 加强战略联盟, 提升与国外高端生产性服务供应商的合作水平。
2.6 优化外部环境
一个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需要有完善的市场环境作保障, 尤其是良好的诚信体系作保障。与实体产业相比, 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更需要信用体系的支撑。许多生产企业之所以不进行服务外包,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生产性服务企业不诚实经营, 提供的服务质次价高, 生产企业不得不自我提供。如物流业中, 寄送物品被盗、损毁破坏, 不能按承诺时间及时交送货物现象;会计、审计业中, 经营发生假账现象;一些行业垄断经营,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霸王条款”、高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等。市场不规范、无序竞争, 企业之间诚信缺失, 又缺少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 生产性服务业必然难以健康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打破行政垄断, 形成多元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 整顿和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严厉打击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 大力倡导“规范服务”和“诚实守信服务”, 优化行业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行业发展、规范行业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加强对企业生产、交易履约情况的监督, 形成全社会自下而上的监管体系。
另外, 我国要高度重视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产业, 提升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和效益。电子商务服务是基于电子信息网络, 特别是互联网, 为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交易及相关的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服务器托管、数据处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电子商务服务产业是信息技术密集型产业, 其主导要素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及信息网络运行平台, 科技含量高, 人员素质高, 附加价值高。它通过产业要素的联合、重组、优化、价值形态转换实现增值, 孕育着新的更大的经济增长点, 是发展潜力非常大的新兴产业。我省应加强电子商务基础理论研究及核心关键技术开发, 面向未来大规模协同化、网络化、个性化的电子商务应用需求, 研究开发为新一代电子商务服务支撑技术与平台;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创新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及创新体系;建立电子商务综合研究机构;培育和营造产业化发展环境, 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组织、投融资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业产业联盟和产业促进机构, 共同参与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加速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产业, 带动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整体快速发展。
摘要:全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 主要发达国家以通信、金融、物流、专业服务等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已占全部服务业的50%, 不仅改变了以往的服务业生产和经营方式, 也带动了传统服务业的升级。
关键词: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服务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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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松山.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投资战略[Z].联合论坛, 20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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